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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68什么时候复牌?-葛洲坝停牌最新消息
 ≈≈葛洲坝600068≈≈(更新:21.09.10)
[2021-09-10]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65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或“本公司”)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合并”)
已经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7 号)。
  根据本次合并的方案,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出了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2021 年 9 月 9 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中国葛洲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84号)。该决定主要内容如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7.9 条和第13.7.10 条等规定,经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交所决定对葛洲坝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
  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简称:葛洲坝;
  股票代码:600068;
  终止上市日期:2021 年 9 月 13 日。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集团”)以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按照1:4.4337 的比例转换为中国能建的 A 股股票,即换股股东所持有的每股葛洲坝股票可以换得 4.4337 股中国能建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
  按上述比例换股后,葛洲坝换股股东取得的中国能源建设 A 股股票应当为整数,如其所持有的葛洲坝股票数量乘以换股比例后的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每一位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剩余股数时则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
  中国能建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 A 股股票将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初始登记后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由中国能建另行公告。
  相关事宜的后续安排如下:
  一、质押或被冻结股份的处理
  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葛洲坝股票,在换股时将全部转换为中国能建的 A 股股票,原在葛洲坝股票上设置的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状况将在相应换取的中国能建 A 股股票上维持不变。
  二、终止上市后的相关安排
  (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的相关安排
  本次合并完成后,葛洲坝将终止上市,中国能建作为存续公司,将通过接收方葛洲坝集团承继及承接葛洲坝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葛洲坝最终将注销法人资格。
  (1)资产交割
  自交割日起,葛洲坝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物业、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在建工程等资产)和与之相关的权利、利益、负债和义务,均由接收方享有和承担。葛洲坝同意自交割日起将协助接收方办理葛洲坝所有要式财产(指就任何财产而言,法律为该等财产权利或与该等财产相关的权利设定或转移规定了特别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车船、商标、专利等)由葛洲坝转移至接收方的名下的变更手续。葛洲坝承诺将采取一切行动或签署任何文件,或应接收方要求(该要求不得被不合理地拒绝)采取一切行动或签署任何文件以使得前述资产、负债和业务能够尽快过户至接收方的名下。接收方应办理上述相关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如由于变更登记手续等原因而未能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续,不影响接收方对上述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本次合并完成后,葛洲坝下属分、子公司将变更登记为接收方的下属分、子公司。
  (2)债务承继
  除基于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前清偿要求而提前清偿的债务外,葛洲坝所有未予偿还的债务在本次合并交割日将由接收方承继。
  (3)合同承继
  在本次合并交割日之后,葛洲坝在其签署的一切有效的合同/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及权益的合同主体变更为接收方。
  (4)业务承继
  葛洲坝在本次合并完成前已开展并仍需在本次合并交割日后继续开展的业务将由接收方继续开展。
  (5)资料交接
  葛洲坝应当于交割日将其开立的所有银行账户资料、预留印鉴以及葛洲坝的所有印章移交予接收方。葛洲坝应当自交割日起,向接收方移交对其后续经营有重要影响的任何及全部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葛洲坝自成立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文件、葛洲坝自成立以来的所有组织性文件及工商登记文件、葛洲坝自成立以来获得的所有政府批文、葛洲坝自成立以来所有与监管部门的往来函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决定、决议)、葛洲坝自成立以来的纳税文件等。
  (6)股票过户
  中国能建应当在换股日将作为本次合并对价而向葛洲坝股东发行的 A 股股份登记至葛洲坝换股股东名下。葛洲坝换股股东自新增股份登记于其名下之日起,成为中国能建的股东。
  (二)员工安置
  本次合并完成后,中国能建员工将按照其与中国能建签订的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继续在中国能建工作。本次合并完成后,葛洲坝子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维持不变,葛洲坝现有的其他在册员工将由接收方全部接收并与接收方签订劳动合同。葛洲坝作为其现有员工的雇主的任何及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合并交割日起由接收方享有和承担。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就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请投资者关注中国能建后续刊登的相关公告,如有问题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
  (一)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文佳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 26 号院 1 号楼
  联系电话:010-59099769
  (二)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伊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558 号葛洲坝大厦
联系电话:027-59270353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9-06]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63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本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建设”)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或“公司”)(以下简称“本次
合并”)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7 号)核准。
  根据本次合并的方案,中国能源建设拟通过向葛洲坝除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本次合并完成后,葛洲坝将终止上市,中国能源建设作为存续公司,将通过接收方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承继及承接葛洲坝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葛洲坝最终将注销法人资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7.1 条第
一款第(六)项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并于 2021 年 9月 3 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函〔2021〕1534 号)。根据该通知,上交所决定受理本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
  公司将在上交所批准公司终止上市申请后刊登终止上市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2021-09-06]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64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最终被注销,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规定的“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
组》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提交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并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收到上交所出
具的《关于受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函〔2021〕1534 号)。根据该通知,上交所决定受理本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提交的主动终止上市申请文件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受理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在此期间,上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但累计不得超过 30 个交易日。
  若上交所作出同意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刊登股票终止上市公告之
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摘牌并终止上市。主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2021-09-03]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62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建设”)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或“公司”)(以下简称“本次
合并”)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7 号)核准。
  根据本次合并的方案,中国能源建设拟通过向葛洲坝除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本次合并完成后,葛洲坝将终止上市,中国能源建设作为存续公司,将通过接收方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承继及承接葛洲坝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葛洲坝最终将注销法人资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7.1 条第
一款第(六)项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
  公司将在上交所受理本公司终止上市申请后刊登相关公告,并在上交所批准公司终止上市申请后刊登终止上市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2021-09-03]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6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
  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及现金
选择权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2021 年 9 月 2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告编号:临 2021-056、临 2021-060)。
  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1 日,申报时间
为 2021 年 9 月 2 日 9:30-11:30、13:00-15:00。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
如下:
  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没有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2021-09-02]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60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
                权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葛洲坝”)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
“本次合并”)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已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公告编号为临 2021-056。
  本提示性公告仅对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报行使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一、特别风险提示
  2021 年 9 月 1 日(本公告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9.93 元/股,本
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 6.02 元/股,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 6.02 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由于目前公司股票价格高于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若公司异议股东选择行使现金选择权,可能导致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基本情况
  1、有权申报的异议股东
  异议股东为在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关
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包括其各项子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表
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异议股份直至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
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 日)收市时登记在册,同时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
内有效履行申报程序的公司股东。
  根据葛洲坝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就关于本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量为 1,340,609 股,因此可以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持股数量为不超过 1,340,609 股。
  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
报的投资者,应最晚于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 日)
完成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并于申报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相关申报。
  2、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 日。
  3、申报时间:2021 年 9 月 2 日 9:30-11:30、13:00-15:00,期间公司股票停
牌。
  4、收购价格:6.02 元/股。
  5、申报方式:公司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采用网下申报的方式。
  (1)异议股东将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复印件);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复印件)在申报期内以传真、快递或现场方式提交给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后文),传真到达时间或快递到达签收时间需在有效申报期内。上述资料提交不全的,视为无效申报。
  (2)如以传真或快递等方式申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但未在规定期限内至公司公告的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地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其申报视为无效。
  (3)投资者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差错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责任。
  6、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间
  (1)在申报期内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须在 2021 年 9 月 3 日在公司的
统一协调安排下至上交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2)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在现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时,应当携带《现金选择权行权过户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一)、《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还需携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非个人股东本人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个人股东的代理人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资料供公司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验证并现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通过上交所审核的股东,其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3)在申报时间内成功申报且在规定时间内至上交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异议股东,可以签署《现金选择权行权过户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委托公司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7、申报数量:
  (1)于申报期内,异议股东可以就异议股份全部或部分申报现金选择权。
  (2)公司异议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异议股东截至异议股东现金
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 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异议股份数量。
  葛洲坝异议股东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因发生股票卖出行为、被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发生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而导致持股数量减少的,其持有可享有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份数量相应减少;葛洲坝异议股东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因发生股票买入行为而导致持股数量增加的,其持有可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3)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期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以最后一次申报数量为准,且不超过有权申报数量上限。
  (4)对于异议股东持有的已设定了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发生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股份,异议股东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被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发生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则该部分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自发生被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时无效。
  (5)股东以传真或快递等方式申报的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份数量与现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时实际持有的异议股份数量有差异的,以其中较低数量为准。
  (6)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在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确认、过户事宜前转让的,则已转让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无效。
  8、申报联系方式和申报地点
  (1)传真申报联系方式:027-59270357
  (2)快递申报联系方式: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558 号葛洲坝大厦,邮编:430000
  (3)联系人:黄奕凡
  (4)联系电话:027-59270353
  (5)现场申报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558 号葛洲坝大厦
  (6)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地点:上海市杨高南路 38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9、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安排,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受让全部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
  10、行权对价的支付:异议股东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并经上交所确认后,公司将安排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在代扣行权相关税费后向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号支付现金对价净额,同时公司将协助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股份过户至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的手续。
    三、关注事项
  2、在申报期满后,公司需将申报结果和有效异议股份数量进行比对,剔除无效申报后,方能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四、费用
  异议股东在办理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份的转让及过户手续时,转让双方应各自按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定支付股票交易印花税、过户费等税费。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根据上交所、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异议股东在网下申报现金选择权及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宿费、交通费、餐饮费、通信费等,均由股东自行承担。
    五、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时间安排
                        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关于公司股
  2021 年 8 月 26 日    票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1 年 9 月 1 日    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2 日    1、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
                        2、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日,公司股票停牌
    2021 年 9 月 3 日    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申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如
                        存在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
    2021 年 9 月 4 日    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股份转让协议完成确认后,公司刊登异议股东现
  2021 年 9 月 10 日    金选择权清算公告(如存在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
                        议股东)
  以上为预计时间表,具体时间以相关公告为准。
    六、后续事宜
  1、本次申报有效期满后,公司将另行发布申报结果公告,请投资者关注资金到账日。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9 月 2 日开市起连续停牌,并将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期
后继续停牌,公司将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的次一交易日向上交所提交终止上市申请,未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确认的换股比例转换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 A 股股份,转股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附件一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
                  现金选择权行权过户登记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单位/本人是在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委托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晓的条件下委托葛洲坝办理申报行使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所涉及的过户登记手续。在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届满后次一个交易日收市之前,本单位/本人保留随时以书面形式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
  本单位/本人作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暨关联交易中的葛洲坝异议股东,兹授权委托葛洲坝代表本单位/本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申报行使葛洲坝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所涉及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葛洲坝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之日。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在葛洲坝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关于本
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
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异议股份”)数

委托人目前持有的不存在被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
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发生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
他情形的葛洲坝异议股份数量
委托人行权的葛洲坝异议股份数量
委托人行权的价

[2021-08-28]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59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发出通知,2021年8月26日在武汉本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陈晓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陈立新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李继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乌兹别克斯坦恒远水泥项目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乌兹别克斯坦恒远水泥项目。具体方案为:公司所属单位收购乌兹别克斯坦恒远水泥(合资)有限公司95%的股权,收
购完成后,合资公司股东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增资,完成投资建设一条日产7500吨熟料水泥、年产水泥272万吨的水泥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为3.51亿美元,其中,公司出资11,934万美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所罗门分公司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设立“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所罗门分公司”,外文名称为“China Gezhouba Group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Company(Solomon Islands) Limited”。分公司注册地址在所罗门群岛首都霍尼亚拉市,经营范围为水利水电、电力、港口、公路、机场、铁路、城市轨道、房屋建筑、桥梁、河道疏浚、基础工程处理、市政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及工程勘测、设计、采购、施工、咨询、项目管理;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实业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进出口业务(以上内容以当地注册登记为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安卡拉分公司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设立“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安卡拉分公司”,英文名称为“China Gezhouba Group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Company Ankara Branch”。分公司注册地址在土耳其首都安卡拉市,经营范围为水利水电、电力、港口、公路、机场、铁路、城市轨道、房屋建筑、桥梁、河道疏浚、基础工程处理、市政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及工程勘测、设计、采购、施工、咨询、项目管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服务和转让;机电设备、工程机械的生产、制造、安装、销售与租赁;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及资产管
理业务;进出口业务(以上内容以当地注册登记为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葛洲坝印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印尼环球联邦公司合资组建“葛洲坝印度尼西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外文名称为“PT.Gezhouba Konstruksi Indonesia”。新公司注册地址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注册资本为印尼盾500亿卢比(约合人民币2,400万元),其中: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持股67%,印尼环球联邦公司持股33%;双方以货币出资。新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港口、公路、桥梁、机场、铁路、城市轨道、油气、基础处理、水利水电、市政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咨询与管理服务,包括以上各工程领域的工程勘测、设计、咨询、项目管理以及技术指导等服务;外国技能工人的派遣与使用;工程承包相关的进出口业务(以上内容以当地注册登记为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陕西省镇巴县和广西自治区西林县捐赠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陕西省镇巴县捐赠280万元,向广西自治区西林县捐赠100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068)葛洲坝: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01元
    每股净资产: 7.459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19%
    营业总收入: 543.7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79亿元

[2021-08-26]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54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7 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11,670,767,272 股股份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吸收合并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55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7 号),因此公司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订,现就重组报告书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本说明中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程序”、“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之“四、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程序”中就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相关情况进行修订;
  2、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的风险”、“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的风险”中删除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内容;
  3、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八、合并双方业务资质情况”
中补充披露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中国能源建设及其境内主要子公司有效
期限已届满的重要业务资质的续期情况;
  4、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中根据可比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补充完善可比公司 2020 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情况。
  具体修订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56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
      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葛洲坝”)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合并”)的相关议案。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包括其各项子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以下简称“异议股份”)直至葛洲坝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收市时登记在册,同时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有效履行申报程序的公司股
东,可享有异议股份的现金选择权。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将通过网下申报的方式向全体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股
票自 2021 年 9 月 2 日开市起连续停牌,直至终止上市。2021 年 9 月 1 日为公司
股票最后一个交易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9.30 元/股,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
择权的行权价格为 6.02 元/股,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 6.02 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若公司异议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
敬请异议股东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交易详情,应阅读公司于 2021 年 8月 26 日披露的《中
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
       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异议股东现金选择
权申报的投资者,应最晚于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日)完成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并于申报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相关申报。
       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 日。
       申报主体:截至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有效异
议股份的异议股东,非异议股东申报无效。
       申报时间:2021 年 9 月 2 日 9:30-11:30、13:00-15:00,期间公司股票停
牌。
       股份转让协议现场签署时间:2021 年 9 月 3 日。
       申报方式:公司提供网下申报方式,公司异议股东如需行权,须在申报
期内按照规定程序向公司实施申报。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束后,公司将收集所有的行权指令,凡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须在公司的统一协调安排下,于
2021 年 9 月 3 日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后委托公司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安排,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能建集团”)作为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受让全部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
       本公告仅对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
者申报行权的建议。
    一、现金选择权申报基本情况
    1、有权申报的异议股东
    异议股东为在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关
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包括其各项子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异议股份直至异议股东现金选
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 日)收市时登记在册,同时在现金选择权
申报期内有效履行申报程序的公司股东。
    根据葛洲坝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就关于本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
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量为 1,340,609 股,因此可以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持股数量为不超过 1,340,609 股。
    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
报的投资者,应最晚于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 日)
完成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并于申报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相关申报。
    2、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 日。
    3、申报时间:2021 年 9 月 2 日 9:30-11:30、13:00-15:00,期间公司股票停
牌。
    4、收购价格:6.02 元/股。
    5、申报方式:公司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采用网下申报的方式。
    (1)异议股东将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详见本公告附件二,复印件);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复印件)在申报期内以传真、快递或现场方式提交给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后文),传真到达时间或快递到达签收时间需在有效申报期内。上述资料提交不全的,视
为无效申报。
    (2)如以传真或快递等方式申报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但未在规定期限内至公司公告的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地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其申报视为无效。
    (3)投资者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差错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责任。
    6、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间
    (1)在申报期内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须在 2021 年 9 月 3 日在公司的
统一协调安排下至上交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2)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在现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时,应当携带《现金选择权行权过户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一)、《现金选择权行权申请书》(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法人股东:包括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还需携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股东:包括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非个人股东本人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个人股东的代理人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资料供公司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验证并现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通过上交所审核的股东,其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3)在申报时间内成功申报且在规定时间内至上交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异议股东,可以签署《现金选择权行权过户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委托公司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7、申报数量:
    (1)于申报期内,异议股东可以就异议股份全部或部分申报现金选择权。
    (2)公司异议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异议股东截至异议股东现金
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 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异议股份数量。
    葛洲坝异议股东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因发生股票卖
其他情形而导致持股数量减少的,其持有可享有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份数量相应减少;葛洲坝异议股东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因发生股票买入行为而导致持股数量增加的,其持有可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3)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期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以最后一次申报数量为准,且不超过有权申报数量上限。
    (4)对于异议股东持有的已设定了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发生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股份,异议股东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被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发生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则该部分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自发生被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时无效。
    (5)股东以传真或快递等方式申报的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份数量与现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时实际持有的异议股份数量有差异的,以其中较低数量为准。
    (6)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在向上交所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确认、过户事宜前转让的,则已转让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无效。
    8、申报联系方式和申报地点
    (1)传真申报联系方式:027-59270357
    (2)快递申报联系方式: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558 号葛洲坝大厦,
邮编:430000
    (3)联系人:黄奕凡
    (4)联系电话:027-59270353
    (5)现场申报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558 号葛洲坝大厦
    (6)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地点:上海市杨高南路 38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9、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安排,由中国能建集团作为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受让全部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
份。
    10、行权对价的支付:异议股东成功申报现金选择权,并经上交所确认后,公司将安排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在代扣行权相关税费后向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号支付现金对价净额,同时公司将协助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股份过户至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的手续。
    二、关注事项
    1、对于同一账户中的异议股份,异议股东可部分申报卖出。
    2、公司将在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日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
    3、在申报期满后,公司需将申报结果和有效异议股份数量进行比对,剔除无效申报后,方能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三、费用
    异议股东在办理行使现金选择权股份的转让及过户手续时,转让双方应各自按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定支付股票交易印花税、过户费等税费。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根据上交所、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异议股东在网下申报现金选择权及现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宿费、交通费、餐饮费、通信费等,均由股东自行承担。
    四、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时间安排
                      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关于公司股票
  2021 年 8 月 26 日    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1 年 9 月 1 日    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2 日    1、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
                      2、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日,公司股票停牌
  2021 年 9 月 3 日    签

[2021-08-26]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58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最终被注销,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规定的“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公司将于现金选择权申报截止日的次一交易日向上交所提交终止上市申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提交的主动终止上市申请文件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受理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在此期间,上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但累计不得超过 30 个交易日。
  若上交所作出同意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刊登股票终止上市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摘牌并终止上市。主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57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公司发布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将通过网下申报的方式向全体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服务。为确保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和本次交易的实施
顺利进行,公司股票将自 2021 年 9 月 2 日(即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日)开市起连
续停牌,直至终止上市,不再复牌。2021 年 9 月 1 日为公司股票最后一个交易日。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12]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53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葛洲坝”)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
组委”)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 18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
审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将自 2021 年 8 月 12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的书面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1]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52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并购重组委 2021 年第 18 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定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 2021
年第 18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将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将在收到并购重
组委审核结果后,及时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06]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5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安排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并购重组委 2021 年第 18 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定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 2021 年第
18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日停牌,待公司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公告并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5]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50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
              关联交易事项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葛洲坝”)于 2021年 8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议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暨关联交易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停牌,具体时间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公司将在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5 日

[2021-07-27]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49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反馈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葛洲坝”)除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92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5)。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及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公
司将在上述反馈回复公告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2021-07-27]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47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建设”)拟通过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除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
  中国能建于2021年7月26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416号),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2021-07-27]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48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建设”)拟通过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公司”)除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集团”)以外的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葛洲坝将终止上市,中国能源建设作为存续公司,将通过接收方葛洲坝集团承继及承接葛洲坝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葛洲坝最终将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能源建设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中国能源建设原内资股将转换为 A 股并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以下简称“本次合并”、“本次交易”)。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中国能源建设及葛洲坝合并双方,相关资产规模大、地域分布广、核查主体多,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中介机构人员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受到一定限制,各单位所采取的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政策亦导致中介机构的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导致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及尽职调查工作有所延长。因此,公司申请本次重组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 1 个月,即申请将有效期截止日由2021年7月31日延期至2021年8月31日。
  一、本次重组进程
  2020 年 10 月 27 日,中国能源建设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020 年 10 月 27 日,葛洲坝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临时)审议通过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020 年 11 月 1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了《关于对中国能源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62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就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说明,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公告。
  2021 年 3 月 19 日,中国能源建设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2021 年 3 月 19 日,葛洲坝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9 日,葛洲坝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9 日,中国能源建设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0 日,葛洲坝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920),决定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1 年 5 月 21 日,葛洲坝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021 年 7 月 19 日,葛洲坝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第一次延期后,本次交易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1年 7 月 31 日。目前,公司本次交易已被中国证监会受理,处于审核过程中。本次交易涉及中国能源建设及葛洲坝合并双方,相关资产规模大、地域分布广、核查主体多,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中介机构人员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受到一定限制,导致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及尽职调查工作仍需要一定时间,具体原因如下:
  1.今年春节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各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中介机构工作主要采用远程办公的方式进行,工作效率受到较大影响。
  2.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涉及北京、广州、上海、武汉等地,疫情
以来至今,全国主要地区均制定了行程报备、限制出入、居家(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不同程度的防疫措施,中介机构人员行程安排受限,无法按原计划正常到位及时开展工作,导致本次交易相关财务资料更新工作未能按计划顺利开展。
  3.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分布在全国各地,根据各资产、公司所在地的政策,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其部分客户和供应商存在不同程度的延期复工,包括询证函、现场尽调、实地走访等尽调程序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其时间也无法保证,导致中介机构推进审计、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的时间相应受到影响。
  4、考虑到新冠疫情仍在持续中,近期国内多个城市和地区出现疫情反复,各地出台的防疫措施和要求各有不同。鉴于当前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造成直接影响,本次交易审计和核查工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 号)》之相关规定:“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 3 次。”
  据此,公司申请将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 1 个月,即
有效期截止日由 2021 年 7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合并双方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本申请出具日,合并双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新冠疫情虽对公司本次交易更新财务资料的核查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本次交易仍在有序推进中,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尽力与交易对方和各中介机构加快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有序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2021-07-26]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46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签订了下列重大合同:
  1.公司与阿根廷丘布特省政府及矿业能源公司 Petrominera 签署了阿根廷丘布特省埃尔埃斯格丽阿尔风电项目 EPC 合作协议。协议金额为2.89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18.79 亿元。
  2.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多巴哥油气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利萨斯角 LPG 储运项目 EPC 合同协议。合同金额为 10.9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70.63 亿元,合同工期为 54 个月。
  3.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巴西 MATURATI 公司和巴西 META 服务和项目公司签署了巴西库亚巴河流域小水电开发项
目 EPC 合同协议。合同金额为 3.81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24.68 亿元,
合同工期为 36 个月。
  4.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巴新国家燃气公司签署了巴布亚新几内亚莫港至瑞木 132 千伏输变电项目 EPC 合同协议。
合同金额为 2.68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17.41 亿元,合同工期为 36 个
月。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

[2021-07-20]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45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葛洲坝”)于 2021年 7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920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合并、分立核准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2021-07-16]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新签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44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新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1 年上半年新签合同情况
  2021 年 1-6 月新签合同额 2,251.53 亿元,占年计划新签合同额的
68.23%,同比增长 53.72%。其中:新签国内工程合同额 1,496.60 亿元,约占新签合同总额的 66.47%;新签国际工程合同额折合人民币 754.93 亿元,约占新签合同总额的 33.53%。
  二、二季度重大工程签约情况
  1.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与印度尼西亚拉曼矿业公司签订了印度尼西亚拉曼氧化铝精炼厂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 13.94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88.90 亿元。
  2.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孟加拉 K.B.Company 公司签署了孟加拉迈门辛 200MW 农场光伏项目 EPC+F 框架合同,暂定合同金额为 1.7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10.86 亿元。
  3.公司及所属葛洲坝集团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与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签署了郓城至鄄城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总
投资约 79.06 亿元。项目建设期为 3 年,运营期为 30 年。
  4.公司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合作方 PT Panbil
Utilitas Sentosa 公司签订了印度尼西亚丹戎沙乌岛 2×100MW 煤与生物质混燃电站项目 EPC 合同框架协议,合同总金额为 3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9.44 亿元。
  5.公司及所属中国葛洲坝集团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与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了灌南县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 PPP 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约 29 亿元,合作期限为 28 年。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21-07-03]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43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葛洲坝”)除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92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及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公
司将在上述反馈回复公告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

[2021-06-30]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42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920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合并、分立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反馈问题,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及落实,并同时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鉴于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核查与落实,预计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并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
意见》回复期限届满之日(即 2021 年 7 月 2 日)起延期不超过 30 个工作
日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06-18]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4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建设”)拟通过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公司”)除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集团”)以外的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葛洲坝将终止上市,中国能源建设作为存续公司,将通过接收方葛洲坝集团承继及承接葛洲坝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葛洲坝最终将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能源建设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中国能源建设原内资股将转换为 A 股并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以下简称“本次合并”、“本次交易”)。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中国能源建设及葛洲坝合并双方,相关资产规模大、地域分布广、核查主体多,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中介机构人员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受到一定限制,各单位所采取的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政策亦导致中介机构的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导致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及尽职调查工作有所延长。因此,公司申请本次重组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 1 个月,即申请将有效期截止日由2021年6月30日延期至2021年7月31日。
  一、本次重组进程
  2020 年 10 月 27 日,中国能源建设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020 年 10 月 27 日,葛洲坝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临时)审议通过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020 年 11 月 1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了《关于对中国能源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62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就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说明,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公告。
  2021 年 3 月 19 日,中国能源建设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2021 年 3 月 19 日,葛洲坝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9 日,葛洲坝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9 日,中国能源建设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0 日,葛洲坝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920),决定对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1 年 5 月 21 日,葛洲坝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本次交易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财务数
据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次交易涉及中国能源建设及
葛洲坝合并双方,相关资产规模大、地域分布广、核查主体多,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中介机构人员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受到一定限制,导致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及尽职调查工作仍需要一定时间,具体原因如下:
  1.今年春节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各相关单位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中介机构工作主要采用远程办公的方式进行,工作效率受到较大影响。
  2.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涉及北京、广州、上海、武汉等地,疫情以来至今,全国主要地区均制定了行程报备、限制出入、居家(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不同程度的防疫措施,中介机构人员行程安排受限,无法按原计划正常到位及时开展工作,导致本次交易相关财务资料更新工作未能按计划顺利开展。
  3.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分布在全国各地,根据各资产、公司所在地的政策,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其部分客户和供应商存在不同程度的延期复工,包括询证函、现场尽调、实地走访等尽调程序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其时间也无法保证,导致中介机构推进审计、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的时间相应受到影响。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本次交易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但本次重组
的相关工作无法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 号)》之相关规定:“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
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 3 次。”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申请将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 1
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 2021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合并双方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本申请出具日,合并双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新冠疫情虽对公司本次交易更新财务资料的核查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本次交易仍在有序推进中,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尽力与交易对方和各中介机构加快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有序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2021-06-12]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40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助理陈刚先生的书面辞呈。陈刚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陈刚先生的辞呈自辞职信送达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对陈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改革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2 日

[2021-06-05]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37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临时)于 2021 年 5 月 30 日发出通知,2021 年 6 月 4 日以
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陈晓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6 名。陈立新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李继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原大康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苏祥林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生态环境公司推进认购博天环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相关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公司”)与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聚合”)、宁波中金公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公信”)、赵笠钧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同意生态环境公司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同意生态环境公司与汇金聚合、赵笠钧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框架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558 号 B 区 7 层南侧
  法定代表人:刘明月
  乙方一: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269
  法定代表人:赵笠钧
  乙方二:宁波中金公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270
  执行事务合伙人:时兴龙
  乙方三:赵笠钧
  (本协议中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合称乙方)
  2、表决权放弃
  (1)乙方一、乙方三同意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并根据该协议之约定,在表决权放弃期限内,乙方一自愿放弃持有的 53,960,277 股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以下简称“表决权放弃”)。
  (2)关于表决权放弃的相关事项,具体以《表决权放弃协议》的约定为准。
  3、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指《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博天环境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于甲方名下之日止。
  (2)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助博
天环境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缓解流动性风险。
  (3)在过渡期内,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护博天环境稳定经营,化解债务风险,积极开拓市场。乙方应在其职责范围内,确保博天环境合法运作,妥善维护博天环境及其子公司资产、业务的良好状况。甲方、乙方应促使其提名的博天环境的董事、监事依法履行职责,以实现本条约定的过渡期安排。
  4、治理安排
  (1)各方一致同意,在博天环境公司治理安排层面,共同致力于发挥混合所有制的体制与机制优势,引入国有企业的系统性风险管理,并继续发挥博天环境自有的创新活力,加快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2)各方同意,自表决权放弃生效之日起,博天环境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召开改选董事、监事的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改组(甲方提名的董事占博天环境董事会的半数以上)及章程修改事宜:
  ① 博天环境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就 4 名非独立董事,由甲方
提名 3 名,由乙方提名 1 名;就 3 名独立董事,由甲方提名 2 名,由乙方
提名 1 名。
  ② 博天环境董事会设董事长和联席董事长各1 名,由甲方推荐董事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推荐联席董事长,董事长和联席董事长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③ 博天环境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2 名,由甲方提名
2 名非职工监事,由乙方提名 1 名非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由乙方推荐,并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④ 博天环境根据国有控股企业相关要求,设立党组织,并纳入甲方管理体系。党组织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根据设立党组织的要求相应修
改博天环境章程等制度。
  ⑤ 各方应配合甲方通过博天环境股东大会完成对博天环境董事会、监事会的改选工作。
  (3)博天环境董事会改选后,聘任博天环境高级管理人员,博天环境总裁由乙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任。
  5、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二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三签字后成立,自《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其中表决权放弃按照《表决权放弃协议》的约定生效及终止。
  6、违约责任
  (1)各方签署本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及时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义务,或故意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并可要求继续履行协议。本协议项下的“实际损失”应该包括:
  ① 非违约方为本次交易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证券服务机构的服务费、为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② 非违约方为此而支出的诉讼或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诉讼、仲裁而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支付)。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0 号 5 层 09 号
  法定代表人:赵笠钧
  乙方: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558 号 B 区 7 层南侧
  法定代表人:刘明月
  2、股份发行
  (1)在本协议规定的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情况下,博天环境同意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生态环境公司发行 A 股股票,生态环境公司同意认购博天环境向其发行的 A 股股票。
  (2)博天环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双方同意,博天环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54 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博天环境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如博天环境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4)生态环境公司同意认购博天环境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24,523,716 股(含本数),认购款总金额为不超过 565,337,670.64元(含本数)。如博天环境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生态环境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单价将作相应调整。
  (5)生态环境公司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其认购的 A 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以下简称“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6)生态环境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非公开发行结
束之日起至上述限售期届满之日止,若因博天环境进行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该部分股份亦遵守上述规定。上述限售期届满后,生态环境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可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7)双方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博天环境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
  3、先决条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应以下述先决条件的全部成就为前提:
  (1)生态环境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事宜获得其董事会、股东的有效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博天环境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
  (3)生态环境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事宜获得其国资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4)反垄断主管部门就经营者集中作出不进一步审查或不予禁止的通知(如需);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4、支付方式
  (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满足全部先决条件后,博天环境或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按照规定向生态环境公司发送书面《缴款通知书》。《缴款通知书》应明确载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信息及缴款期限等。
  (2)生态环境公司承诺按照博天环境或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符合上条要求的《缴款通知书》所载明的缴款期限,以现金方式将认购款一次性足额支付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
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
  (3)博天环境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至少提前 3 个工作日将具体缴款日期通知生态环境公司。
  (4)博天环境应在生态环境公司足额支付认购款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就生态环境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票登记手续。
  5、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和/或保证,均视为违约,该方(以下简称“违约方”)应在未违反本协议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纠正期限”)纠正其违约行为;如纠正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若生态环境公司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迟延支付认购款,每延迟一日应向博天环境支付认购款 0.05%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
  (3)在生态环境公司按约足额支付认购款的前提下,若博天环境逾期申请办理股票登记手续,每延迟一天应向生态环境公司支付认购款 0.05%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4)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先决条件全部成就的前提下,若生态环境公司放弃认购本协议约定的部分或全部股票,生态环境公司应当向博天环境支付违约金 1,000 万元;若博天环境单方面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博天环境应当向生态环境公司支付违约金 1,000 万元。
  三、《表决权放弃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558 号 B 区 7 层南侧
  法定代表人:刘明月
  乙方一: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L0269
  法定代表人:赵笠钧
  乙方二:赵笠钧
  (本协议中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
  2、表决权放弃
  (1)本协议所称的表决权放弃是指,在表决权放弃期间(以下简称“放弃期限”)内,乙方一自愿放弃持有的 53,960,277 股博天环境股份(以下简称“弃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以下简称“表决权放弃”)。
  (2)本协议项下表决权放弃为不可撤销的。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乙方一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

[2021-06-05]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21-038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4 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冯波主持,应到监事 6 名,实到监事 5 名,刘爱军监事因公务原因,委托朱圣涛监事代为出席,并就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各位监事审议,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生态环境公司推进认购博天环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相关协议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5 日

[2021-06-05] (600068)葛洲坝: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证券简称:葛洲坝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生态”)拟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总金额不超过 565,337,670.64 元(含本数)。
  2、本次参与认购事项尚需公司国资主管部门审议通过;尚需通过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尚需博天环境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葛洲坝生态近期与博天环境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以自有资金按照 4.54 元/股的价格,认购博天环境非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124,523,716股 A 股股份,认购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65,337,670.64 元(含本数)。假设葛
洲坝生态按照上限认购,且葛洲坝生态于 2021 年 1 月 6 日签署协议受让的博天
环境 20,889,202 股完成交割后,葛洲坝生态持有博天环境股份数为 145,412,918股,持股比例为 26.81%。
    根据葛洲坝生态与博天环境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在协议生效履行后,未来 12 个月内,博天环境将成为葛洲坝生态的控股子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对外投资相关审议情况
    (1)尚需公司国资主管部门审议通过;
    (2)尚需通过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的审查;
    (3)尚需博天环境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609659C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0 号 5 层 09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赵笠钧
    注册资本:41,507.9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承包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水污染治理;水处理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承接水和环境项目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运营管理;承接环境治理工程、给水净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开发、销售环保相关产品和设备、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相关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93,352.32            1,190,396.88
所有者权益总额                              136,008.06              133,757.53
营业总收入                                  54,709.67              192,047.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9.00              -42,827.17
    3、交易方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博天环境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1    汇金聚合(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8,248,078      35.48
  2    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53,821,370      12.88
  3    宁波中金公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931,907      4.05
  4    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789,260      4.02
  5    邓志漪                                          12,124,967      2.90
  6    冯悦                                              9,278,300      2.22
  7    许又志                                            6,867,406      1.64
  8    青岛真为愿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3,816      1.08
  9    王晓                                              3,697,834      0.89
  10  田文智                                            1,997,600      0.48
                        合计                            274,260,538      65.64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双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博天环境系依法设立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博天环境”,股票代码:603603。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博天环境的总股本为 41,778.4056 万股。
    2、葛洲坝生态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有效设立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ACKW4T)。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葛洲坝生态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
    3、本次非公开发行,博天环境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条款向葛洲坝生态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葛洲坝生态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条款认购博天环境向其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4、葛洲坝生态同意认购博天环境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款总金额
不超过 565,337,670.64 元(含本数),认购博天环境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24,523,716 股(含本数)。如博天环境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葛洲坝生态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认购股份之限售期限:葛洲坝生态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其认购的 A 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助力公司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博天环境业务范围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属于公司大力培育发展的生态环保产业。相对公司环保水处理业务主要集中在市政领域,博天环境在工业污水处理领域资质齐全,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积累了较多成功案例和人才储备。本次
交易将拓宽公司环保业务范围,为公司的专业化发展提供技术赋能,实现公司在水处理行业“市政+工业”的双轮驱动。
    2、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协议双方的持续经营能力,充分实现协同发展
    博天环境目前投资控股的水处理项目多位于国家战略发展区域,可经营性项目占比较高,可产生长期稳定投资回报。通过本次交易,协议双方将深度整合资源优势,以现有业务布局为基础,深耕重点区域市场,实现协同发展。
    3、本次交易是响应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
    本次交易是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贯彻落实国企深化改革指导思想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交易,葛洲坝生态将成为博天环境的控股股东,将助力公司在生态环保领域快速发展,也有助于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提升国有企业活力,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公司国资主管部门的核准及中国证监会审批,并通过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后生效,上述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2.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环保水处理业务,下游客户主要面向电力、化工、冶金等行业以及地方政府,与下游客户固定资产投资密切相关,受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影响较大,如宏观经济形势、环保产业政策以及下游客户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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