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67什么时候复牌?-冠城大通停牌最新消息
≈≈冠城大通600067≈≈(更新:22.02.11)
[2022-02-11]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0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1)虽然公司房地产项目存货根据市场情况及销售策略在2021年度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但如果未来市场整体环境继续下行,公司房地产项目存货未来仍存在进一步计提减值的风险。
(2)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电磁线生产和销售,新能源业务收入占公司总体营收比例较小,截至2020年尚未实现盈利。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74号),现就《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1.预告显示,2021年公司对部分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6亿元至7亿元,是公司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定期报告显示,2020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93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项目所在地区及周边可比楼盘价格变化、销售去化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等,具体说明公司对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2)对比近三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结合相关项目售价变化和去化情况等,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政策是否与前期一致,计提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说明存货跌价迹象发生的时点,是否与前期披露信息不一致,是否存在前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审慎、不及时的情形,相关项目在本年度集中计提跌价准备是否合理;(4)目前公司其他区域的房地产项目是否存在存货减值迹象,
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项目所在地区及周边可比楼盘价格变化、销售去化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等,具体说明公司对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制定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存货跌价准备会计政策,具体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按各类存货单个项目的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受新冠肺炎疫情、地产政策调控、融资环境收紧、市场分化严重以及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叠加影响,为了顺应市场变化,加快销售去化及现金回笼,公司根据各地产项目所处区域的市场环境、不同的产品结构、推售节点及销售周期,拟对部分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使得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项目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①常熟铂珺花园项目
铂珺花园项目位于常熟滨江新城,公司从 2018 年 7 月起分批开盘销售,2021
年销售均价为 12,247.85 元/平方米。受市场大环境下行的影响,2021 年常熟整体房地产市场下行趋势明显,竞品项目纷纷降价销售,其中,公司项目所在地周边
楼盘江湾澜庭和高贤云庭项目 2020 年均价为 12,300 元/平方米,2021 年调整为
11,100-11,500 元/平方米,2021 年新开盘销售的滨海新城中科澜庭主推刚需户型,大力使用分销和特价房策略,2021 年签约均价约 11,500 元/平方米左右。
考虑本项目已进入尾盘销售阶段,为适应市场变化并达到 2022 年清盘去化、加快回款的目的,公司拟顺应市场调整价格体系,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价,预计2021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6,000 万元。
②常熟冠城大通华熙阁项目
冠城大通华熙阁为精装修项目,位于常熟虞山镇,2019 年 4 月起部分楼栋
开盘销售,2021 年销售均价 19,680.67 元/平方米。项目所在地受市场大环境下行
影响明显,且市场项目同质化程度高,竞品项目纷纷以降价方式换取市场销量,其中,周边楼盘山樾雅苑从开盘均价 20,000 元/平方米,到目前成交均价 17,500元/平方米;和风名筑、璀璨澜庭和紫御华庭从原先的约 20,000 元/平方米左右的均价到现在 17,000 元/平方米左右。
考虑本项目已进入尾盘销售阶段,且剩余大面积户型比例较高,为了能够2022 年度快速去化清盘,公司拟顺应市场调整价格体系,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价,预计 2021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2,000 万元。
③南京冠城大通蓝湖庭项目
冠城大通蓝湖庭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为毛坯交付产品,业态主要为住宅、
商业及车位。2021 年 B 区住宅开盘销售,2021 年度销售均价为 16,542 元/平方
米。
2021 年因疫情影响,六合整体市场下行趋势明显,且六合市场 8 个楼盘同
时销售,大大增加了区域市场的供货数量,各个项目在严峻竞争态势下普遍采用下调销售价格的销售策略,其中,银城上棠颐和府作为精装修项目,2021 年成
交均价仅为 14,200 元/平方米左右,揽湾玖筑 2021 年成交均价仅为 15,000 元/平
方米左右。
考虑冠城大通蓝湖庭项目 B 区在售住宅主要剩余为顶楼及一二楼的难销产品,去化难度加大,同时根据市场调研情况,结合六合市场入市竞品项目日趋增多的严峻形势,公司调整推售节奏,对准备推盘的 A 区住宅进行销售定价,以达到加快去化回笼资金的目的。商业部分根据当地同类房地产交易的市场行情和项目区域位置、个别条件及楼层价格差异等因素,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价。同时,该项目因疫情影响开发周期延长,开发贷款资本化利息增加导致总成本增加,以此测算其可变现净值,经测算 2021 年度预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27,000 万元。
④南京冠城大通华宸院项目
冠城大通华宸院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以精装修产品为主,精装修 469
套,毛坯 65 套。项目于 2020 年 10 月首开,2021 年住宅销售均价为 13,500 元/
平方米。
2021 年受疫情及大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低迷,同期高淳区有三十余盘在售,产品同质化严重,有限客户资源被分化,客户对于价格的敏感程度高。周边
楼盘中,海伦堡璟熙府开盘初期,均价在 10700 元/平方米左右,月均去化三四
套,后调整价格 9500 元/平方米后,月均去化 30 套左右;天赋铭门均价在 11000
元/平方米左右月均去化四套,特价优惠均价 9300 元/平方米左右,单月去化 36套,后又调整单价到 8 字开头,单月去化 85 套。
考虑到市场供应量较大,刚需客户更偏重价格因素,为加快去化、回笼资金,公司拟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价,预计 2021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15,000 万元。
⑤连江冠城大通华玺项目
冠城大通华玺项目位于福州连江县,项目为毛坯交付产品,业态主要为高层
住宅、商业、商墅。2019 年 9 月开盘销售,至 2021 年末高层住宅已基本售罄,
剩余主要为商墅,面积均在 120-166 平方米之间。
连江住宅市场 2021 年以刚需客群为主,面积在 80-100 平方米的产品较容易
去化,超过 100 平方米的产品受总价影响,去化较慢。在疫情和政策影响下,连江的商业产品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大环境对该类商业产品有所抗性,且受整体经济下滑的影响,客户对其投资意向不高。预计 2022 年连江市场的房地产市场回暖迹象还是不明显,未来商墅的营销策略主要是对产品价格和拓客渠道进行针对性的布控和调整。为尽快去化,公司拟对剩余商墅进行重新定价,预计 2021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4,900 万元。
⑥永泰冠城大通悦山郡项目
冠城大通悦山郡项目位于福州永泰县葛岭镇,业态主要为高层住宅及低密度住宅,项目处于部分在建待售状态。
项目所在区域葛岭镇属于旅游度假景区,自然资源配置丰富,但常住人口偏少。周边项目中,均和雨山前项目紧邻悦山郡项目,属于中高端社区,产品主要
有联排和叠拼,2021 年 10 月开盘销售均价 11000 元/平方米,开盘期仅去化 2
套;万科大樟溪主要产品高层、叠拼、联排,属于尾盘销售,但目前项目处于封盘状态,销售均价在 6700-9000 元/平方米;泰禾青云小镇现处于停售状态,启动时间未确定。融侨蓝城桃花源销售均价 9000-10000 元/平方米,主要客户为福清客户,客户结构单一,整体去化 20 余套,后期基本无去化。
由于疫情和政策调控影响,且区域供大于求的情况严重,该区域整体去化情况不容乐观,处于半封闭状态。预计 2022 年市场回暖情况不明朗,公司根据市
场调研情况对预售物业重新进行估价,经测试预计 2021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5,500 万元。
(2)对比近三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结合相关项目售价变化和去化情况等,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政策是否与前期一致,计提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制定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存货跌价准备会计政策,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政策与前期保持一致。结合房地产行业的存货特征,公司对于期末房地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以估计售价减去计划完工后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应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区分为已预售及未售部分,已预售部分按照实际签约金额确认估计售价,未售部分按照近期销售均价或类似开发物业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同时结合项目自身定位、品质及未来销售计划综合确定。
2019 年公司对各个房地产项目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020 年经减值测试,房地产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当期计提减值准备
铂珺花园 2,962
冠城大通华熙阁 5,548
冠城大通蓝郡 6,790
蝶泉湾 1,574
合计 16,874
2021 年经初步测算,拟计提房地产项目存货跌价准备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当期计提减值准备
铂珺花园 6,000
冠城大通华熙阁 2,000
冠城大通蓝湖庭 27,000
冠城大通华宸院
[2022-01-28]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0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收到了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74 号),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2022 年 1 月 26 日盘后,你公司提交业绩预亏公告称,公司预计 2021 年
度归母净利润亏损 8 亿元至 9 亿元人民币,扣非后净利润亏损 8.8 亿元至 9.8 亿
元人民币,同比由盈转亏,主要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所致。同日,公司披露下属合资公司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公告,预计该事项给公司造成资产净损失最大约为 660 万元人民币。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如下事项。
1.预告显示,2021 年公司对部分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6 亿元至 7 亿元,是公司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定期报告显示,2020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1.93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项目所在地区及周边可比楼盘价格变化、销售去化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等,具体说明公司对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2)对比近三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结合相关项目售价变化和去化情况等,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政策是否与前期一致,计提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说明存货跌价迹象发生的时点,是否与前期披露信息不一致,是否存在前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审慎、不及时的情形,相关项目在本年度集中计提跌价准备是否合理;(4)目前公司其他区域的房地产项目是否存在存货减值迹象,并充分提示风险。
2.预告显示,2021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对主要经营资产拟计提 1 亿元
至 1.3 亿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原因系锂电池产品销售和现有产能无法得以有效利用。公告显示,冠城瑞闽于 2015 年设立,2017 年底完成产能建设并投产,2020 年度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0.71 亿元,此外前期未曾对上述固定资产计提减值。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产品及毛利率、产能利用率、市场供求及上下游、市场地位等;(2)结合可比公司情况,补充说明本期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3)结合相关资产发生减值迹象的时点及计提政策,补充说明本期计提减值增加的原因,前期是否存在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公司自 2019 年以来净利润持续下滑,报告期内业绩由盈转亏。请公司结合现阶段的经营、财务等方面情况,补充披露公司针对业绩持续下滑已采取及拟采取的解决方案及应对措施,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4.公告显示,公司并表子公司南京冠城恒睿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恒睿公司)员工颜某涉嫌职务侵占,涉案金额约 1939 万元人民币。恒睿公司目前正在开发冠城大通和棠瑞府项目,本次事项预计给公司造成资产净损失最大约为 660 万元人民币。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知悉上述事项的具体时点及过程,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2)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不相容岗位分离等资金管理风险的运行机制,补充说明是否制定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风险敞口;(3)本次事项是否影响恒睿公司正在开发的项目进展,并充分说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何种措施防范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于 5 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做好后续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
公司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事项予以回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0,000 万元到
-90,000 万元。
2.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88,000 万元到-98,0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0,000 万元到-90,000 万元。
2、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88,000 万元到-98,000 万元。
(三)本期预告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35.01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997.25 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22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2021 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地产政策调控、融资环境收紧、市场分化严重以及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叠加影响,为了顺应市场变化,加快销售去化及现金回笼,公司根据各地产项目所处区域的市场环境、不同的产品结构、推售节点及销售周期,拟对部分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使得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60,000 万元至 70,000 万元,拟计提金额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约为-58,000 万元至-65,000 万元。
2、2021 年,公司锂电池业务面临诸多困难,锂电池产品销售和现有产能无法得以有效利用。基于冠城瑞闽实际经营状况,出于谨慎性原则,冠城瑞闽对主要经营资产拟计提 10,000 万元至 13,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拟计提金额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约为-9,000 万元至-11,700 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9 日、2015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2015 年 7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为 84 个月,即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截止 2016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中融资产-融信 9 号
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已买入本公司股票 29,640,531 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7.77 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该时点公司
总股本的 1.99%。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延期后的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体,持有公司股票 22,544,331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51%。经延期,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现存续期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止,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冠城大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终止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84 个月,即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止。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资
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 2016 年 1 月 19 日至 2017 年 1 月 18 日。截至目前,
该股票锁定期已经结束。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市场的情况决定何时卖出股票。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可提前终止。
三、截至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1,900,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 0.80%。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下属合资公司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合资公司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下属合资公司南京冠城恒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睿公司”,其三方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 34%、33%、33%)报告,该公司员工颜某涉嫌职务侵占,涉案金额经公司内部核查约为 1939 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公安机关认定为准),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恒睿公司系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与南京市中建盛宁地产有限公司、南京市下关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34%股权,南京市中建盛宁地产有限公司、南京市下关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 33%股权。犯罪嫌疑人颜某系由合作方南京市中建盛宁地产有限公司委派。
恒睿公司正在开发冠城大通和棠瑞府项目,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平稳正常。
二、对公司的影响
1、经公司自查,犯罪嫌疑人颜某由合作方南京市中建盛宁地产有限公司委派在财务部门任职,与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恒睿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其他影响。
2、该事件目前处于侦查阶段,公司高度关注该事件进展情况,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通过各种方式追缴财产,最大程度减少资产损失,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基于公司间接持有恒睿公司 34%股权,初步预计该事项给公司造成资产净损
失最大约为 660 万元人民币(预计减少公司 2021 年归母净利润不超过 514 万元
人民币,减少 2022 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不超过 146 万元人民币)。以上对公司当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考虑了其预计损失及少数股东权益等因素模拟计
算的结果。由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2 年一季报尚未公告,公司已将本
事项影响计入相应年度业绩,实际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继续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并采取一切措施追缴资金,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
2、公司已成立内部专项工作小组,组织计划财务部、审计稽核部对公司及各子公司资金安全、不相容岗位分离等资金管理风险及关键环节控制进行自查,并开展对恒睿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的全面自查、整改。该事件说明个别子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存在不足、公司对下属公司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公司正全面梳理并检查相关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开展全方位、无盲区的风险排查,认真总结分析,制定执行整改方案,加强防范措施,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1)恒睿公司专项重点核查:对恒睿公司财务相关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实施全面自查及公司核查,对问题进行整改沟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2)公司及其余子公司全覆盖排查:成立资金风险排查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下属控股公司全面开展资金风险排查工作,对公司及子公司全部银行账户账实相符情况、不相容岗位银行 U 盾管理执行情况全面核查,按照要求将风险排查情况、整改措施上报,审计稽核部对风险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完善制度和流程,加强防范关键环节: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规范要求,加强对货币资金管理的监督;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和对全集团财务人员的后续教育,培养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防范舞弊风险,严格执行关键岗位轮岗制度。
(4)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大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的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检查的长效机制,将资金管理项目列为重点审计项目,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问题整改做到跟踪落实,确保风险可控。
(5)公司将向外部审计机构通报本事项具体情况,与审计机构就该事件的财务影响和会计处理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
3、公司已启动对恒睿公司内部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内部处罚工作。
公司及恒睿公司将积极配合警方展开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该事件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05]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06,567,9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5%。本次 46,000,000 股股份解除质押后,丰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全部已不再质押。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丰榕投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2021年12月31日,丰榕投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的4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丰榕投资
本次解质股份 46,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0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8%
解质时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数量 506,567,998 股
持股比例 33.9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
本次解质的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23]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4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公司新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5号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
邮编:350007
公司原对外披露的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仍为0591-83350026。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1]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4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在全国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8 冠城大通 MTN001,代码:101801506),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票
面利率为 7.60%,期限为 2+1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2020 年 12 月,公司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将存续
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为 7.50%,并完成回售金额 7,850 万元,存续金额为
52,150 万元。本期中期票据起息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9 日,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9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金的兑付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8)。
2021 年 12 月 20 日(2021 年 12 月 19 日为法定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工作日),公司已按期完成了该期中期票据的付息兑付工作,实际付息兑付金额合计人民币 56,061.25 万元。
上述中期票据付息兑付的有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www.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4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12 月 15 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该笔授信期限 7 年;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通支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该笔授信期限 1 年。
2、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创鑫”)经营需要,公司为邵武创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期限 1 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大通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通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曦
注册资本:16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4 月 16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漆包线生产、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及其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其相关技术及综合性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989,514,621.53 787,004,944.65
负债合计 494,985,791.11 364,460,774.91
银行贷款总额 340,728,982.08 196,915,617.74
流动负债总额 395,249,716.43 362,536,068.00
净资产 494,528,830.42 422,544,169.74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026,604,187.53 1,822,908,095.26
净利润 71,984,660.68 72,795,712.54
注:上述江苏大通 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江苏大通为大通新材控股子公司,大通新材持有其 76.797%股权,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23.203%股权。
大通新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大通新材 90.08%股权。
2021 年 12 月 13 日,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大通新材出具了《不可
撤销担保函》,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就前述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及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通支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包括借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和相关经济损失等)23.203%的份额提供担保。
2、邵武创鑫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肖林寿
注册资本:11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12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氯代碳酸乙烯酯、碳酸亚乙烯酯、氟代碳酸乙烯酯、六氟环三磷腈、乙氧基五氟环三磷腈、硫酸乙烯酯、亚硫酸乙烯酯、碳酸乙烯亚乙酯、三(三甲基硅烷)硼酸酯、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甲烷二磺酸亚甲酯、双乙二酸硼酸锂、三异丙烯氧基乙烯基硅烷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99,724,781.30 96,388,156.29
负债合计 37,442,378.03 119,757,181.22
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7,442,378.03 119,757,181.22
净资产 62,282,403.27 -23,369,024.93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0,400,404.32 25,126,838.12
净利润 -4,348,571.8 -12,689,352.07
注:上述邵武创鑫 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股东情况:
邵武创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91.36%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大通新材同意为江苏大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同意为江苏大通向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淮通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开始时间、担保期限、实际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范围内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为邵武创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开始时间、担保期限、实际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范围内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江苏大通、邵武创鑫的融资需求、资信和经营状况,大通新材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提供担保及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邵武创鑫提供担保,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前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及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邵武创鑫提供担保是基于江苏大通、邵武创鑫发展的合理需要。担保决策经董事会批准,担保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且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公司不存在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强制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3、独立董事审查公司提交的《关于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担保对象江苏大通、邵武创鑫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前述担保有利于满足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正常经营发展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35,960.81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3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均是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子公司冠城投资转让鑫卓悦46%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4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冠城投资转让鑫卓悦 46%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城投资将持有的鑫卓悦(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46%份额转让予福州卓越汇创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1.806
亿元。
一、交易概述
为有效整合公司资产、聚焦主业,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投资”)将持有的鑫卓悦(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卓悦”)46%份额转让予福州卓越汇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
汇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06 亿元,以鑫卓悦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的账
面净资产为依据计算。交易完成后,冠城投资将不再持有鑫卓悦财产份额。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冠城投资转让鑫卓悦 46%份额的议案》。本次转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批。本次转让鑫卓悦份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名称:福州卓越汇创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自强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 15 层 A 区-3652(自贸试验区内)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2BXLT57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日用杂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五金零售;家具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数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70,009,738.36 70,009,462.88
负债总计 69,000,083.71 69,000,059.37
所有者权益 1,009,654.65 1,009,403.51
2021 年 1-11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51.14 178.1
(三)卓越汇创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经营,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陈诚强。
(四)卓越汇创和冠城投资共同为鑫卓悦的有限合伙人。除共同投资鑫卓悦外,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名称:鑫卓悦(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潭县万宝中路台亚岚新城东湖山庄 128 号 2 楼 207 室
认缴出资总额:5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到资 2801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1JJ9818
成立日期:2018 年 3 月 20 日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不含金融、证劵、期货、财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数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48,681,432.02 296,658,043.13
负债总计 5,602,303.86 7,110,194.97
所有者权益 243,079,128.16 289,547,848.16
2021 年 1-11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46,468,720.00 4,881,645.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59,749,642.43 -21,973,700.10
净利润
鑫卓悦上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福州榕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不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2021 年 1-11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鑫卓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城投资于 2018 年与福建卓越置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合伙企业,主要经营业务为对外投资。2019 年 6 月,合伙人福建卓越置业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州卓越汇创贸易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冠城投资对鑫卓悦认缴出资额 2.3 亿元,持有其
46%份额,实缴出资额 2.1 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冠城投资将不再持有鑫卓悦财产份额。
(四)公司不存在为鑫卓悦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2021 年 12 月 15 日,冠城投资与卓越汇创签署《合伙财产份额转让
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出让方(甲方):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福州卓越汇创贸易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转让标的为冠城投资所持有的目标企业 46%合伙财产份额,该合伙财产份额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3 亿元,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1
亿元。双方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为本次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基准日。
2、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交易价格根据合伙企业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 243,079,128.16 元确定。为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目标份额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06 亿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伙财产份额转让款共计人民币1.806亿元。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3、目标份额过户:本协议签订后且甲方收到前述合伙财产份额全部转让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配合目标企业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目标份额转让、合伙人变更、合伙协议修订等登记备案手续。
4、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合伙财产份额转让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付款项总额的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若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未能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伙财产份额转让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一方若违反承诺及声明事项或本协议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4)甲、乙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若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守约方还有权向违约方追偿。
5、合同的生效: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二)根据相关交易安排,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对方有能力支付本次交易款项,该款项无法收回风险较低。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经综合考虑鑫卓悦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收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城投资转让所持有的鑫卓悦 46%份额,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预计将确认份额转让损益约-160 万元。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4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对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原为67个月,自2016年6月8日至
2022年1月7日,现将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至2023
年1月7日止。
延期后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体,
通过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承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陕国投 冠城大通第二期员工持股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现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对股票直接持有、直接管理。本次延期后不
再设锁定期。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23日、2016年6月8日、2016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5月24日、2016年6月9日、2016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截止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中信盈时冠城大
通员工持股计划二期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盈时二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累 计 买 入 公 司 股 票 38,122,450 股 , 成 交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79,799,475.91 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7.34 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时公司总股本的 2.56%,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55%。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事项,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制定《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19 年修订版)》。延期后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变更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采取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般级份额、委托信托公司管理的投资管理模式。2019 年 6 月 5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冠城大通第二期员工持股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承接了“盈时二期”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38,122,45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55%。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 年修订版)》,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终止日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即存续期变更为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票38,122,4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55%。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及存续期延长情况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年修订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需经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2年1月7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同时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管理模式、存续期限等要素进行相应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一)存续期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原为67个月,自2016年6月8日至2022年1月7日,现将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至2023年1月7日止。
(二)持有股票锁定期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年修订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资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16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截至目前,该股票锁定期已经结束。本次延期后不再设锁定期。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及持有份额
延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各自持有的比例保持不变。
(四)资金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含但不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持有人合法自筹资金、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合法主体通过公司股东借款或金融机构融资等合法方式对外借款筹集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等。
(五)延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延期后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承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 冠城大通第二期员工持股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现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对股票直接持有、直接管理。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内部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另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变更调整、延长或提前终止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其他相关事宜。
三、审批程序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 年修订版)>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终止日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即存
续期变更为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1 月 7 日止,并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 年修订版)》。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2021-12-1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9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
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拟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原为 67 个月,自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监事会同意公司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
长 12 个月,即至 2023 年 1 月 7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及全面讨论分析后,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4、公司监事会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2021-12-1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8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
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拟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原为 67 个月,自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
长 12 个月,即至 2023 年 1 月 7 日止。
该议案关联董事韩孝捷、刘华、肖林寿回避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6 名。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到期,鉴于公司拟对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对投资管理模式、存续期限等要素进行相应变更。
该议案关联董事韩孝捷、刘华、肖林寿回避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6 名。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 年修订版)》及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大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该笔授信期限 7年;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通支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该笔授信期限 1 年。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邵武创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期限 1 年。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前述议案三和议案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冠城投资转让鑫卓悦 46%份额的议案》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鑫卓悦(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份额转让予福州卓越汇创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06 亿元。交易完成后,冠城投资将不再持有鑫卓悦财产份额。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冠城投资转让鑫卓悦46%份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1-19]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启动了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一、公司就推进本次分拆上市所做的工作
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履行了下列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至上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0-016、临 2020-017)。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至上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0-022、临 2020-023)。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至上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公告编号:临 2020-035)。
大通新材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申请材料,并于 2020 年 7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201787 号)(公告编号:临 2020-038);此后陆续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问题,并及时予以回复。
大通新材于近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
请文件的申请》,并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
审查通知书》([2021]146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大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申请的审查。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公司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自身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战略定位,统筹安排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决定终止推进本次分拆大通新材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申请进程,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大通新材分拆上市,对公司及大通新材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阻碍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实施。大通新材作为电磁线领域重要参与者,有能力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形式融资实现募投项目的实施,推动公司电磁线业务产能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四、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后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五、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0-30] (600067)冠城大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元
每股净资产: 5.335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5%
营业总收入: 64.0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66.80万元
[2021-09-3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暂计人民币 198,240,439.43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通过竞拍活动竞得福建省永泰县樟[2015]拍 04、樟
[2015]拍 05、樟[2015]拍 06 号共 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后,樟[2015]
拍 04 号土地已交付公司正在开发,而樟[2015]拍 05、樟[2015]拍 06 号地块至今
尚未交付。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元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冠城元泰”,为前述地块项目开发公司)因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法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冠城元泰交付前述樟[2015]拍 05、樟[2015]拍 06 号地块土地,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出具“(2021)闽 01 民初 2673 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本案。
原告:福建冠城元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赤壁村赤壁 106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558531993XH。法定代表人:丁玉清,董事长。
被告: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所地: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 155 号。法定代表人:戴有烺,局长。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一)案件事实
原告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宗地编号为樟[2015]拍05号、[2015]拍06号地块。
2015 年 6 月 8 日、2015 年 12 月 4 日,原被告签订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就土地交付标准、交付时间等事项做出约定。鉴于目前出让宗地上仍存在许多青苗及地上构筑物未能及时拆除,且市政配套设施亦未到位,被告无法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向原告交付土地,原告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退还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同时要求赔偿相关的损失。
(二)诉讼请求内容
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福建冠城元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永泰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15 年 6 月 8 日签订的两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合同编号为:35212520150603P002、35212520150603P003)以及补充协议;
2.请求判令被告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向原告福建冠城元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3,200 万元;
3.请求判令被告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向原告福建冠城元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返还剩余的土地出让金共计 6,300 万元;
4.请求判令被告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向原告福建冠城元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赔偿损失暂共计 103,240,439.43 元(其中,资金占用费暂计79,811,000 元,以实际支付的出让金 7,900 万元为基数,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日0.05%,自实际支付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土石方工程款 16,632,785.10 元,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 549,780 元,景观设计费 174,420 元,管理费用6,072,454.33 元);
5.请求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由被告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8-28]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大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067)冠城大通: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5元
每股净资产: 5.369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
营业总收入: 44.2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247.59万元
[2021-08-11]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1 年 8
月 6 日、8 月 9 日、8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
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1 年 8 月 6
日、8 月 9 日、8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除已公开披露的公司分拆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上市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之中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正在筹划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09]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21-03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8/12 - 2021/8/13 2021/8/13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6月16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除外)。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 100,441,986 股不参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 1,391,668,739 股(公司总股本 1,492,110,72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持有的公司股份 100,441,986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7,416,811.73 元(含税)。
(2)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因此,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同时,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分红金额÷总股本=1,391,668,739×0.07÷1,492,110,725≈0.0653 元/股。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653)÷(1+0)=前收盘价格-0.0653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8/12 - 2021/8/13 2021/8/13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和 STARLEX LIMITED 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除权除息日发放现金红利时,不再扣缴个人投资者和基金的红利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7 元。如持股期限(指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本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本公司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暂免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扣除 10%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按每股 0.063 元派发红利。如 QFII 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63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相关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本公司对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7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内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3350026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2021-07-2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21-03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10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02,899,6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0.41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02,899,670 100.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02,899,670 100.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02,899,670 100.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的公告。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明锋,罗旌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
[2021-07-1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美城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2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美城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7 月 9 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美城置业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项目开发需要,公司同意将所持有的福建美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城置业”)100%的股权为其在交通银行的开发贷款 3.5 亿元(目前贷款余额 2.018亿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2 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美城置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福建美城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肖林寿
住所:福州市连江县敖江镇岱云村海云路 1 号
注册资本:2.9 亿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3 月 14 日
房地产开发经营;对房地产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旅游业、农林牧渔业的投资;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美城置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836,160,172.31 726,533,499.49
负债合计 574,187,896.35 698,375,415.19
银行贷款总额 201,800,000.00 212,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71,676,111.65 595,548,818.47
净资产 261,972,275.96 28,158,084.30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6,185,808.34 -10,821,823.65
上述美城置业 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3、美城置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4、美城置业目前正在开发位于福州市连江县的冠城大通华玺项目,项目占
地面积 3.45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2.11 万平方米,总可售面积 6.95 万平方米。
该项目为在建在售状态,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累计合同销售面积 3.38 万平方
米。
三、担保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美城置业原向交通银行申请 3.5 亿元开发贷款,以美城置业拥有的冠城大通
华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此后,随着项目开发进度美城置业
逐步偿还前述银行贷款,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美城置业在交通银行贷款余额
2.018 亿元。根据销售进度情况,部分建筑物需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同时公司以持有的美城置业 100%股权为该笔贷款追加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2 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73,114.5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9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均是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
[2021-07-1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29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2016
年 6 月 8 日、2016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5 月 24 日、2016 年 6 月 9 日、2016 年 9 月 29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2019 年 6 月 7 日)基础上延长 19 个月,即
至 2021 年 1 月 7 日止。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终止日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即存续期
变更为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中信盈时冠城大通
员工持股计划二期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盈时二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 38,122,450 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279,799,475.91 元,成
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7.34 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时公
司总股本的 2.56%,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55%。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披
露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事项。延期后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变更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采取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般
级份额、委托信托公司管理的投资管理模式。2019 年 6 月 5 日,“陕西省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 冠城大通第二期员工持股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承接了“盈时二期”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 38,122,45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 2.55%。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2019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冠城大
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的公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同意
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终止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变更为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止。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冠城大
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终止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7 个月,即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止。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资
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 2016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7 日。截至目前,
该股票锁定期已经结束。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市场的情况决定何时卖出股票。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可提前终止。
三、截至本公告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38,122,450 股,占公司现有
总股本比例为 2.55%,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2021-07-1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2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规定,公司将自身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政策以及各项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资格。
一、发行方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满足有息债务置换等相关需求,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3 亿元(含 4.43 亿元)的中期票据。
(一)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规
模不超过人民币 4.43 亿元(含 4.43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注册发行前最新政策予以调整。
(二)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拟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
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期限、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息(包括回售或到期的中期票据等)、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以及根据法律法规最新要求、监管机构最新政策所允许的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选择以自筹资金支付债务中已到期的部分,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担保安排
本次中期票据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具体情况确定。
(八)承销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及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九)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审核、发行及存续期间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有效协调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注册等具体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计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偿债保障安排、投资者保护机制、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存续期管理等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或更换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存续期管理的相关事宜;
(三)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注册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中期票据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五)在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中期票据上市、存续期管理、还本付息等相关事宜;
(六)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
(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中期票据发行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2021-07-1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28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对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原为72个月,自2015年7月27日至
2021年7月27日,现将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至2022
年7月27日止。
本次延期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再设锁定期。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公司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截至2016年1月1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中融资产-融信9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已买入本公司股票29,640,531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7.77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99%。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为2016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18日。
2018年6月13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事项。本次延期后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体,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24个月,即至2020年7月27日止。2020年7月24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事宜,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至2021年7月27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现持有公司股票22,544,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及存续期延长情况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年修订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需经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1年7月27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原为72个月,自2015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现将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至2022年7月27日止。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资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16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18日。截至目前,该股票锁定期已经结束。本次延期后,公司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上述公司股票不再设锁定期。
三、审批程序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7月6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出席本次会议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全体份额持有人同意做出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终止日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即
存续期变更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止,并修订了《冠城大通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 年修订版)》。
四、律师意见
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有关内容变更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 年修订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公司已就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延期及有关内容变更事宜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4、随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
[2021-07-1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2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表
决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监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终止日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
即存续期变更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及全面讨论分析后,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4、公司监事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10日
[2021-07-1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2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表决
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规定,公司将自身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政策以及各项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资格。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满足有息债务置换等相关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如下:
(一)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43 亿元(含 4.43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注册发行前最新政策予以调整。
(二)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拟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
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期限、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息(包括回售或到期的中期票据等)、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以及根据法律法规最新要求、监管机构最新政策所允许的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选择以自筹资金支付债务中已到期的部分,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担保安排
本次中期票据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具体情况确定。
(八)承销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及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九)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审核、发行及存续期间内持续有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注册等具体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计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偿债保障安排、投资者保护机制、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存续期管理等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或更换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存续期管理的相关事宜;
(三)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
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注册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中期票据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五)在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中期票据上市、存续期管理、还本付息等相关事宜;
(六)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
(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 10 层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上述《关于公司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具体事宜的议案》三个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美城置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美城置业有限公司原向交通银行申请3.5亿元开发贷款,
以其拥有的冠城大通华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此后,随着项目开发进度美城置业逐步偿还前述银行贷款,截至2021年6月30日,美城置业在交通银行贷款余额2.018亿元。
为满足美城置业经营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美城置业100%的股权为前述在交通银行的开发贷款3.5亿元(目前贷款余额2.018亿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美城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现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终止日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即存续期变更
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止。
该议案关联董事韩孝捷、刘华、肖林寿回避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名。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版)》
鉴于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的存续期限等要素进行变更。
该议案关联董事韩孝捷、刘华、肖林寿回避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名。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 年修订版)》及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2021-07-1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21-02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7 月 2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10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
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
3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具体事宜的 √
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67 冠城大通 2021/7/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 2021 年 7 月 21-22 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6:30 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8 层
邮编:350005
联系电话:0591—83350026
传真:0591—83350013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
1 议案》
2 《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3 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
据具体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6-3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2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进
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美城置业增资 2.4 亿元的议案》。
为满足项目开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福建美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城置业”)的 2.4 亿元债权转为对其增资 2.4 亿元。增资完成后,
美城置业注册资本将由 0.5 亿元增加至 2.9 亿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美城置业目前正在开发位于福州市连江县的冠城大通华玺项目。本次增资将优化美城置业资产负债结构,满足经营活动需求,有利于其项目顺利开发。经综合考虑美城置业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06-1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21-02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10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04,102,5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0.49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刘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韩孝煌先生、韩孝捷先生因公
务出差未能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255,570 99.86 847,000 0.14 0 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175,570 99.85 927,000 0.15 0 0.00
3、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255,570 99.86 847,000 0.14 0 0.0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255,570 99.86 847,000 0.14 0 0.0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255,570 99.86 847,000 0.14 0 0.00
6、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255,570 99.86 847,000 0.14 0 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255,570 99.86 847,000 0.14 0 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486,570 99.90 616,000 0.10 0 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245,270 99.86 857,300 0.14 0 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245,270 99.86 857,300 0.14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 票数 (%) 数 (%)
《公司 2020
6 年度利润分配 93,007,572 99.10 847,000 0.90 0 0.00
预案》
《关于续聘立
信中联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
8 公司 2021 年 93,238,572 99.34 616,000 0.66 0 0.00
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
9 邵武创鑫提供 92,997,272 99.09 857,300 0.91 0 0.00
担保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
10 司董事长、总 92,997,272 99.09 857,300 0.91 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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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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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1]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0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1)虽然公司房地产项目存货根据市场情况及销售策略在2021年度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但如果未来市场整体环境继续下行,公司房地产项目存货未来仍存在进一步计提减值的风险。
(2)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电磁线生产和销售,新能源业务收入占公司总体营收比例较小,截至2020年尚未实现盈利。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74号),现就《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1.预告显示,2021年公司对部分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6亿元至7亿元,是公司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定期报告显示,2020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93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项目所在地区及周边可比楼盘价格变化、销售去化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等,具体说明公司对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2)对比近三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结合相关项目售价变化和去化情况等,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政策是否与前期一致,计提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说明存货跌价迹象发生的时点,是否与前期披露信息不一致,是否存在前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审慎、不及时的情形,相关项目在本年度集中计提跌价准备是否合理;(4)目前公司其他区域的房地产项目是否存在存货减值迹象,
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项目所在地区及周边可比楼盘价格变化、销售去化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等,具体说明公司对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制定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存货跌价准备会计政策,具体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按各类存货单个项目的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受新冠肺炎疫情、地产政策调控、融资环境收紧、市场分化严重以及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叠加影响,为了顺应市场变化,加快销售去化及现金回笼,公司根据各地产项目所处区域的市场环境、不同的产品结构、推售节点及销售周期,拟对部分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使得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项目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①常熟铂珺花园项目
铂珺花园项目位于常熟滨江新城,公司从 2018 年 7 月起分批开盘销售,2021
年销售均价为 12,247.85 元/平方米。受市场大环境下行的影响,2021 年常熟整体房地产市场下行趋势明显,竞品项目纷纷降价销售,其中,公司项目所在地周边
楼盘江湾澜庭和高贤云庭项目 2020 年均价为 12,300 元/平方米,2021 年调整为
11,100-11,500 元/平方米,2021 年新开盘销售的滨海新城中科澜庭主推刚需户型,大力使用分销和特价房策略,2021 年签约均价约 11,500 元/平方米左右。
考虑本项目已进入尾盘销售阶段,为适应市场变化并达到 2022 年清盘去化、加快回款的目的,公司拟顺应市场调整价格体系,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价,预计2021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6,000 万元。
②常熟冠城大通华熙阁项目
冠城大通华熙阁为精装修项目,位于常熟虞山镇,2019 年 4 月起部分楼栋
开盘销售,2021 年销售均价 19,680.67 元/平方米。项目所在地受市场大环境下行
影响明显,且市场项目同质化程度高,竞品项目纷纷以降价方式换取市场销量,其中,周边楼盘山樾雅苑从开盘均价 20,000 元/平方米,到目前成交均价 17,500元/平方米;和风名筑、璀璨澜庭和紫御华庭从原先的约 20,000 元/平方米左右的均价到现在 17,000 元/平方米左右。
考虑本项目已进入尾盘销售阶段,且剩余大面积户型比例较高,为了能够2022 年度快速去化清盘,公司拟顺应市场调整价格体系,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价,预计 2021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2,000 万元。
③南京冠城大通蓝湖庭项目
冠城大通蓝湖庭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为毛坯交付产品,业态主要为住宅、
商业及车位。2021 年 B 区住宅开盘销售,2021 年度销售均价为 16,542 元/平方
米。
2021 年因疫情影响,六合整体市场下行趋势明显,且六合市场 8 个楼盘同
时销售,大大增加了区域市场的供货数量,各个项目在严峻竞争态势下普遍采用下调销售价格的销售策略,其中,银城上棠颐和府作为精装修项目,2021 年成
交均价仅为 14,200 元/平方米左右,揽湾玖筑 2021 年成交均价仅为 15,000 元/平
方米左右。
考虑冠城大通蓝湖庭项目 B 区在售住宅主要剩余为顶楼及一二楼的难销产品,去化难度加大,同时根据市场调研情况,结合六合市场入市竞品项目日趋增多的严峻形势,公司调整推售节奏,对准备推盘的 A 区住宅进行销售定价,以达到加快去化回笼资金的目的。商业部分根据当地同类房地产交易的市场行情和项目区域位置、个别条件及楼层价格差异等因素,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价。同时,该项目因疫情影响开发周期延长,开发贷款资本化利息增加导致总成本增加,以此测算其可变现净值,经测算 2021 年度预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27,000 万元。
④南京冠城大通华宸院项目
冠城大通华宸院项目位于南京市高淳区,以精装修产品为主,精装修 469
套,毛坯 65 套。项目于 2020 年 10 月首开,2021 年住宅销售均价为 13,500 元/
平方米。
2021 年受疫情及大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低迷,同期高淳区有三十余盘在售,产品同质化严重,有限客户资源被分化,客户对于价格的敏感程度高。周边
楼盘中,海伦堡璟熙府开盘初期,均价在 10700 元/平方米左右,月均去化三四
套,后调整价格 9500 元/平方米后,月均去化 30 套左右;天赋铭门均价在 11000
元/平方米左右月均去化四套,特价优惠均价 9300 元/平方米左右,单月去化 36套,后又调整单价到 8 字开头,单月去化 85 套。
考虑到市场供应量较大,刚需客户更偏重价格因素,为加快去化、回笼资金,公司拟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价,预计 2021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15,000 万元。
⑤连江冠城大通华玺项目
冠城大通华玺项目位于福州连江县,项目为毛坯交付产品,业态主要为高层
住宅、商业、商墅。2019 年 9 月开盘销售,至 2021 年末高层住宅已基本售罄,
剩余主要为商墅,面积均在 120-166 平方米之间。
连江住宅市场 2021 年以刚需客群为主,面积在 80-100 平方米的产品较容易
去化,超过 100 平方米的产品受总价影响,去化较慢。在疫情和政策影响下,连江的商业产品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大环境对该类商业产品有所抗性,且受整体经济下滑的影响,客户对其投资意向不高。预计 2022 年连江市场的房地产市场回暖迹象还是不明显,未来商墅的营销策略主要是对产品价格和拓客渠道进行针对性的布控和调整。为尽快去化,公司拟对剩余商墅进行重新定价,预计 2021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4,900 万元。
⑥永泰冠城大通悦山郡项目
冠城大通悦山郡项目位于福州永泰县葛岭镇,业态主要为高层住宅及低密度住宅,项目处于部分在建待售状态。
项目所在区域葛岭镇属于旅游度假景区,自然资源配置丰富,但常住人口偏少。周边项目中,均和雨山前项目紧邻悦山郡项目,属于中高端社区,产品主要
有联排和叠拼,2021 年 10 月开盘销售均价 11000 元/平方米,开盘期仅去化 2
套;万科大樟溪主要产品高层、叠拼、联排,属于尾盘销售,但目前项目处于封盘状态,销售均价在 6700-9000 元/平方米;泰禾青云小镇现处于停售状态,启动时间未确定。融侨蓝城桃花源销售均价 9000-10000 元/平方米,主要客户为福清客户,客户结构单一,整体去化 20 余套,后期基本无去化。
由于疫情和政策调控影响,且区域供大于求的情况严重,该区域整体去化情况不容乐观,处于半封闭状态。预计 2022 年市场回暖情况不明朗,公司根据市
场调研情况对预售物业重新进行估价,经测试预计 2021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5,500 万元。
(2)对比近三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结合相关项目售价变化和去化情况等,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政策是否与前期一致,计提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制定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存货跌价准备会计政策,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政策与前期保持一致。结合房地产行业的存货特征,公司对于期末房地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以估计售价减去计划完工后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应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区分为已预售及未售部分,已预售部分按照实际签约金额确认估计售价,未售部分按照近期销售均价或类似开发物业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同时结合项目自身定位、品质及未来销售计划综合确定。
2019 年公司对各个房地产项目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020 年经减值测试,房地产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当期计提减值准备
铂珺花园 2,962
冠城大通华熙阁 5,548
冠城大通蓝郡 6,790
蝶泉湾 1,574
合计 16,874
2021 年经初步测算,拟计提房地产项目存货跌价准备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当期计提减值准备
铂珺花园 6,000
冠城大通华熙阁 2,000
冠城大通蓝湖庭 27,000
冠城大通华宸院
[2022-01-28]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0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收到了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74 号),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2022 年 1 月 26 日盘后,你公司提交业绩预亏公告称,公司预计 2021 年
度归母净利润亏损 8 亿元至 9 亿元人民币,扣非后净利润亏损 8.8 亿元至 9.8 亿
元人民币,同比由盈转亏,主要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所致。同日,公司披露下属合资公司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公告,预计该事项给公司造成资产净损失最大约为 660 万元人民币。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如下事项。
1.预告显示,2021 年公司对部分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6 亿元至 7 亿元,是公司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定期报告显示,2020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1.93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项目所在地区及周边可比楼盘价格变化、销售去化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等,具体说明公司对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2)对比近三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结合相关项目售价变化和去化情况等,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政策是否与前期一致,计提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说明存货跌价迹象发生的时点,是否与前期披露信息不一致,是否存在前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审慎、不及时的情形,相关项目在本年度集中计提跌价准备是否合理;(4)目前公司其他区域的房地产项目是否存在存货减值迹象,并充分提示风险。
2.预告显示,2021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冠城瑞闽对主要经营资产拟计提 1 亿元
至 1.3 亿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原因系锂电池产品销售和现有产能无法得以有效利用。公告显示,冠城瑞闽于 2015 年设立,2017 年底完成产能建设并投产,2020 年度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0.71 亿元,此外前期未曾对上述固定资产计提减值。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产品及毛利率、产能利用率、市场供求及上下游、市场地位等;(2)结合可比公司情况,补充说明本期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3)结合相关资产发生减值迹象的时点及计提政策,补充说明本期计提减值增加的原因,前期是否存在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公司自 2019 年以来净利润持续下滑,报告期内业绩由盈转亏。请公司结合现阶段的经营、财务等方面情况,补充披露公司针对业绩持续下滑已采取及拟采取的解决方案及应对措施,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4.公告显示,公司并表子公司南京冠城恒睿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恒睿公司)员工颜某涉嫌职务侵占,涉案金额约 1939 万元人民币。恒睿公司目前正在开发冠城大通和棠瑞府项目,本次事项预计给公司造成资产净损失最大约为 660 万元人民币。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知悉上述事项的具体时点及过程,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2)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不相容岗位分离等资金管理风险的运行机制,补充说明是否制定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风险敞口;(3)本次事项是否影响恒睿公司正在开发的项目进展,并充分说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何种措施防范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于 5 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做好后续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
公司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事项予以回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0,000 万元到
-90,000 万元。
2.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88,000 万元到-98,0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0,000 万元到-90,000 万元。
2、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88,000 万元到-98,000 万元。
(三)本期预告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35.01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997.25 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22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2021 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地产政策调控、融资环境收紧、市场分化严重以及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叠加影响,为了顺应市场变化,加快销售去化及现金回笼,公司根据各地产项目所处区域的市场环境、不同的产品结构、推售节点及销售周期,拟对部分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使得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60,000 万元至 70,000 万元,拟计提金额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约为-58,000 万元至-65,000 万元。
2、2021 年,公司锂电池业务面临诸多困难,锂电池产品销售和现有产能无法得以有效利用。基于冠城瑞闽实际经营状况,出于谨慎性原则,冠城瑞闽对主要经营资产拟计提 10,000 万元至 13,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拟计提金额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约为-9,000 万元至-11,700 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9 日、2015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2015 年 7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为 84 个月,即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截止 2016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中融资产-融信 9 号
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已买入本公司股票 29,640,531 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7.77 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该时点公司
总股本的 1.99%。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延期后的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体,持有公司股票 22,544,331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51%。经延期,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现存续期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止,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冠城大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终止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84 个月,即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止。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资
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 2016 年 1 月 19 日至 2017 年 1 月 18 日。截至目前,
该股票锁定期已经结束。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市场的情况决定何时卖出股票。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可提前终止。
三、截至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1,900,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 0.80%。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下属合资公司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合资公司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下属合资公司南京冠城恒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睿公司”,其三方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 34%、33%、33%)报告,该公司员工颜某涉嫌职务侵占,涉案金额经公司内部核查约为 1939 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公安机关认定为准),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恒睿公司系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与南京市中建盛宁地产有限公司、南京市下关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34%股权,南京市中建盛宁地产有限公司、南京市下关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 33%股权。犯罪嫌疑人颜某系由合作方南京市中建盛宁地产有限公司委派。
恒睿公司正在开发冠城大通和棠瑞府项目,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平稳正常。
二、对公司的影响
1、经公司自查,犯罪嫌疑人颜某由合作方南京市中建盛宁地产有限公司委派在财务部门任职,与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恒睿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其他影响。
2、该事件目前处于侦查阶段,公司高度关注该事件进展情况,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通过各种方式追缴财产,最大程度减少资产损失,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基于公司间接持有恒睿公司 34%股权,初步预计该事项给公司造成资产净损
失最大约为 660 万元人民币(预计减少公司 2021 年归母净利润不超过 514 万元
人民币,减少 2022 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不超过 146 万元人民币)。以上对公司当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考虑了其预计损失及少数股东权益等因素模拟计
算的结果。由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2 年一季报尚未公告,公司已将本
事项影响计入相应年度业绩,实际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继续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并采取一切措施追缴资金,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
2、公司已成立内部专项工作小组,组织计划财务部、审计稽核部对公司及各子公司资金安全、不相容岗位分离等资金管理风险及关键环节控制进行自查,并开展对恒睿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的全面自查、整改。该事件说明个别子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存在不足、公司对下属公司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公司正全面梳理并检查相关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开展全方位、无盲区的风险排查,认真总结分析,制定执行整改方案,加强防范措施,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1)恒睿公司专项重点核查:对恒睿公司财务相关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实施全面自查及公司核查,对问题进行整改沟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2)公司及其余子公司全覆盖排查:成立资金风险排查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下属控股公司全面开展资金风险排查工作,对公司及子公司全部银行账户账实相符情况、不相容岗位银行 U 盾管理执行情况全面核查,按照要求将风险排查情况、整改措施上报,审计稽核部对风险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完善制度和流程,加强防范关键环节: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规范要求,加强对货币资金管理的监督;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和对全集团财务人员的后续教育,培养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防范舞弊风险,严格执行关键岗位轮岗制度。
(4)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大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的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检查的长效机制,将资金管理项目列为重点审计项目,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问题整改做到跟踪落实,确保风险可控。
(5)公司将向外部审计机构通报本事项具体情况,与审计机构就该事件的财务影响和会计处理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
3、公司已启动对恒睿公司内部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内部处罚工作。
公司及恒睿公司将积极配合警方展开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该事件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05]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06,567,9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5%。本次 46,000,000 股股份解除质押后,丰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全部已不再质押。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丰榕投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2021年12月31日,丰榕投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的4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丰榕投资
本次解质股份 46,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0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8%
解质时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数量 506,567,998 股
持股比例 33.9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
本次解质的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23]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4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公司新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5号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
邮编:350007
公司原对外披露的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仍为0591-83350026。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1]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4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在全国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8 冠城大通 MTN001,代码:101801506),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票
面利率为 7.60%,期限为 2+1 年(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2020 年 12 月,公司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将存续
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为 7.50%,并完成回售金额 7,850 万元,存续金额为
52,150 万元。本期中期票据起息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9 日,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9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金的兑付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8)。
2021 年 12 月 20 日(2021 年 12 月 19 日为法定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工作日),公司已按期完成了该期中期票据的付息兑付工作,实际付息兑付金额合计人民币 56,061.25 万元。
上述中期票据付息兑付的有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www.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4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12 月 15 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该笔授信期限 7 年;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通支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该笔授信期限 1 年。
2、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创鑫”)经营需要,公司为邵武创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期限 1 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大通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通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曦
注册资本:16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4 月 16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漆包线生产、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及其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其相关技术及综合性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989,514,621.53 787,004,944.65
负债合计 494,985,791.11 364,460,774.91
银行贷款总额 340,728,982.08 196,915,617.74
流动负债总额 395,249,716.43 362,536,068.00
净资产 494,528,830.42 422,544,169.74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2,026,604,187.53 1,822,908,095.26
净利润 71,984,660.68 72,795,712.54
注:上述江苏大通 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江苏大通为大通新材控股子公司,大通新材持有其 76.797%股权,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23.203%股权。
大通新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大通新材 90.08%股权。
2021 年 12 月 13 日,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大通新材出具了《不可
撤销担保函》,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就前述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及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通支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包括借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和相关经济损失等)23.203%的份额提供担保。
2、邵武创鑫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肖林寿
注册资本:11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12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氯代碳酸乙烯酯、碳酸亚乙烯酯、氟代碳酸乙烯酯、六氟环三磷腈、乙氧基五氟环三磷腈、硫酸乙烯酯、亚硫酸乙烯酯、碳酸乙烯亚乙酯、三(三甲基硅烷)硼酸酯、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甲烷二磺酸亚甲酯、双乙二酸硼酸锂、三异丙烯氧基乙烯基硅烷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99,724,781.30 96,388,156.29
负债合计 37,442,378.03 119,757,181.22
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00.00 1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7,442,378.03 119,757,181.22
净资产 62,282,403.27 -23,369,024.93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0,400,404.32 25,126,838.12
净利润 -4,348,571.8 -12,689,352.07
注:上述邵武创鑫 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股东情况:
邵武创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91.36%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大通新材同意为江苏大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同意为江苏大通向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淮通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开始时间、担保期限、实际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范围内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为邵武创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开始时间、担保期限、实际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范围内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江苏大通、邵武创鑫的融资需求、资信和经营状况,大通新材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提供担保及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邵武创鑫提供担保,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前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及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邵武创鑫提供担保是基于江苏大通、邵武创鑫发展的合理需要。担保决策经董事会批准,担保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且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公司不存在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强制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3、独立董事审查公司提交的《关于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担保对象江苏大通、邵武创鑫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前述担保有利于满足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正常经营发展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35,960.81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3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均是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子公司冠城投资转让鑫卓悦46%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4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冠城投资转让鑫卓悦 46%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城投资将持有的鑫卓悦(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46%份额转让予福州卓越汇创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1.806
亿元。
一、交易概述
为有效整合公司资产、聚焦主业,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投资”)将持有的鑫卓悦(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卓悦”)46%份额转让予福州卓越汇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
汇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06 亿元,以鑫卓悦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的账
面净资产为依据计算。交易完成后,冠城投资将不再持有鑫卓悦财产份额。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冠城投资转让鑫卓悦 46%份额的议案》。本次转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批。本次转让鑫卓悦份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名称:福州卓越汇创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自强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 15 层 A 区-3652(自贸试验区内)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2BXLT57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日用杂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五金零售;家具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数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70,009,738.36 70,009,462.88
负债总计 69,000,083.71 69,000,059.37
所有者权益 1,009,654.65 1,009,403.51
2021 年 1-11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51.14 178.1
(三)卓越汇创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经营,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陈诚强。
(四)卓越汇创和冠城投资共同为鑫卓悦的有限合伙人。除共同投资鑫卓悦外,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名称:鑫卓悦(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潭县万宝中路台亚岚新城东湖山庄 128 号 2 楼 207 室
认缴出资总额:5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到资 2801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1JJ9818
成立日期:2018 年 3 月 20 日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不含金融、证劵、期货、财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数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48,681,432.02 296,658,043.13
负债总计 5,602,303.86 7,110,194.97
所有者权益 243,079,128.16 289,547,848.16
2021 年 1-11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46,468,720.00 4,881,645.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59,749,642.43 -21,973,700.10
净利润
鑫卓悦上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福州榕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不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2021 年 1-11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鑫卓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城投资于 2018 年与福建卓越置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合伙企业,主要经营业务为对外投资。2019 年 6 月,合伙人福建卓越置业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州卓越汇创贸易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冠城投资对鑫卓悦认缴出资额 2.3 亿元,持有其
46%份额,实缴出资额 2.1 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冠城投资将不再持有鑫卓悦财产份额。
(四)公司不存在为鑫卓悦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2021 年 12 月 15 日,冠城投资与卓越汇创签署《合伙财产份额转让
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出让方(甲方):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福州卓越汇创贸易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转让标的为冠城投资所持有的目标企业 46%合伙财产份额,该合伙财产份额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3 亿元,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1
亿元。双方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为本次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基准日。
2、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交易价格根据合伙企业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 243,079,128.16 元确定。为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目标份额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06 亿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伙财产份额转让款共计人民币1.806亿元。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3、目标份额过户:本协议签订后且甲方收到前述合伙财产份额全部转让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配合目标企业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目标份额转让、合伙人变更、合伙协议修订等登记备案手续。
4、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合伙财产份额转让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付款项总额的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若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未能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伙财产份额转让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一方若违反承诺及声明事项或本协议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4)甲、乙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若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守约方还有权向违约方追偿。
5、合同的生效: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二)根据相关交易安排,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对方有能力支付本次交易款项,该款项无法收回风险较低。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经综合考虑鑫卓悦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收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城投资转让所持有的鑫卓悦 46%份额,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预计将确认份额转让损益约-160 万元。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4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对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原为67个月,自2016年6月8日至
2022年1月7日,现将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至2023
年1月7日止。
延期后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体,
通过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承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陕国投 冠城大通第二期员工持股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现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对股票直接持有、直接管理。本次延期后不
再设锁定期。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23日、2016年6月8日、2016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5月24日、2016年6月9日、2016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截止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中信盈时冠城大
通员工持股计划二期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盈时二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累 计 买 入 公 司 股 票 38,122,450 股 , 成 交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79,799,475.91 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7.34 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时公司总股本的 2.56%,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55%。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事项,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制定《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19 年修订版)》。延期后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变更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采取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般级份额、委托信托公司管理的投资管理模式。2019 年 6 月 5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冠城大通第二期员工持股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承接了“盈时二期”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38,122,45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55%。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 年修订版)》,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终止日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即存续期变更为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票38,122,4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55%。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及存续期延长情况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年修订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需经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2年1月7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同时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管理模式、存续期限等要素进行相应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一)存续期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原为67个月,自2016年6月8日至2022年1月7日,现将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至2023年1月7日止。
(二)持有股票锁定期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年修订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资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16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截至目前,该股票锁定期已经结束。本次延期后不再设锁定期。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及持有份额
延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各自持有的比例保持不变。
(四)资金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含但不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持有人合法自筹资金、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合法主体通过公司股东借款或金融机构融资等合法方式对外借款筹集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等。
(五)延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延期后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承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 冠城大通第二期员工持股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现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对股票直接持有、直接管理。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内部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另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变更调整、延长或提前终止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其他相关事宜。
三、审批程序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 年修订版)>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终止日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即存
续期变更为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1 月 7 日止,并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 年修订版)》。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2021-12-1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9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
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拟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原为 67 个月,自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监事会同意公司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
长 12 个月,即至 2023 年 1 月 7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及全面讨论分析后,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4、公司监事会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2021-12-1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8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
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拟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原为 67 个月,自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
长 12 个月,即至 2023 年 1 月 7 日止。
该议案关联董事韩孝捷、刘华、肖林寿回避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6 名。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到期,鉴于公司拟对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对投资管理模式、存续期限等要素进行相应变更。
该议案关联董事韩孝捷、刘华、肖林寿回避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6 名。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 年修订版)》及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大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该笔授信期限 7年;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通支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该笔授信期限 1 年。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邵武创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期限 1 年。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前述议案三和议案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冠城投资转让鑫卓悦 46%份额的议案》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鑫卓悦(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份额转让予福州卓越汇创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06 亿元。交易完成后,冠城投资将不再持有鑫卓悦财产份额。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冠城投资转让鑫卓悦46%份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1-19]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启动了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一、公司就推进本次分拆上市所做的工作
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履行了下列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至上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0-016、临 2020-017)。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至上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0-022、临 2020-023)。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新材至上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公告编号:临 2020-035)。
大通新材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申请材料,并于 2020 年 7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201787 号)(公告编号:临 2020-038);此后陆续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问题,并及时予以回复。
大通新材于近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
请文件的申请》,并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
审查通知书》([2021]146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大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申请的审查。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公司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自身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战略定位,统筹安排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决定终止推进本次分拆大通新材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申请进程,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大通新材分拆上市,对公司及大通新材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阻碍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实施。大通新材作为电磁线领域重要参与者,有能力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形式融资实现募投项目的实施,推动公司电磁线业务产能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四、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后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五、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0-30] (600067)冠城大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元
每股净资产: 5.335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5%
营业总收入: 64.0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66.80万元
[2021-09-3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暂计人民币 198,240,439.43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通过竞拍活动竞得福建省永泰县樟[2015]拍 04、樟
[2015]拍 05、樟[2015]拍 06 号共 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后,樟[2015]
拍 04 号土地已交付公司正在开发,而樟[2015]拍 05、樟[2015]拍 06 号地块至今
尚未交付。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元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冠城元泰”,为前述地块项目开发公司)因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法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冠城元泰交付前述樟[2015]拍 05、樟[2015]拍 06 号地块土地,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出具“(2021)闽 01 民初 2673 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本案。
原告:福建冠城元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赤壁村赤壁 106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558531993XH。法定代表人:丁玉清,董事长。
被告: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所地: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 155 号。法定代表人:戴有烺,局长。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一)案件事实
原告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宗地编号为樟[2015]拍05号、[2015]拍06号地块。
2015 年 6 月 8 日、2015 年 12 月 4 日,原被告签订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就土地交付标准、交付时间等事项做出约定。鉴于目前出让宗地上仍存在许多青苗及地上构筑物未能及时拆除,且市政配套设施亦未到位,被告无法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向原告交付土地,原告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退还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同时要求赔偿相关的损失。
(二)诉讼请求内容
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福建冠城元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永泰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15 年 6 月 8 日签订的两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合同编号为:35212520150603P002、35212520150603P003)以及补充协议;
2.请求判令被告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向原告福建冠城元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3,200 万元;
3.请求判令被告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向原告福建冠城元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返还剩余的土地出让金共计 6,300 万元;
4.请求判令被告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向原告福建冠城元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赔偿损失暂共计 103,240,439.43 元(其中,资金占用费暂计79,811,000 元,以实际支付的出让金 7,900 万元为基数,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日0.05%,自实际支付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土石方工程款 16,632,785.10 元,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 549,780 元,景观设计费 174,420 元,管理费用6,072,454.33 元);
5.请求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由被告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8-28]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大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067)冠城大通: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5元
每股净资产: 5.369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
营业总收入: 44.2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247.59万元
[2021-08-11]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1 年 8
月 6 日、8 月 9 日、8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
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1 年 8 月 6
日、8 月 9 日、8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除已公开披露的公司分拆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上市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之中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正在筹划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09]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21-03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8/12 - 2021/8/13 2021/8/13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6月16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除外)。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 100,441,986 股不参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 1,391,668,739 股(公司总股本 1,492,110,72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持有的公司股份 100,441,986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7,416,811.73 元(含税)。
(2)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因此,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同时,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分红金额÷总股本=1,391,668,739×0.07÷1,492,110,725≈0.0653 元/股。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653)÷(1+0)=前收盘价格-0.0653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8/12 - 2021/8/13 2021/8/13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和 STARLEX LIMITED 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除权除息日发放现金红利时,不再扣缴个人投资者和基金的红利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7 元。如持股期限(指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本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本公司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暂免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扣除 10%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按每股 0.063 元派发红利。如 QFII 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63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相关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本公司对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7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内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3350026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2021-07-2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21-03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10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02,899,6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0.41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02,899,670 100.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02,899,670 100.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02,899,670 100.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的公告。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明锋,罗旌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
[2021-07-1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美城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2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美城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7 月 9 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美城置业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项目开发需要,公司同意将所持有的福建美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城置业”)100%的股权为其在交通银行的开发贷款 3.5 亿元(目前贷款余额 2.018亿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2 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美城置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福建美城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肖林寿
住所:福州市连江县敖江镇岱云村海云路 1 号
注册资本:2.9 亿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3 月 14 日
房地产开发经营;对房地产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旅游业、农林牧渔业的投资;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美城置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836,160,172.31 726,533,499.49
负债合计 574,187,896.35 698,375,415.19
银行贷款总额 201,800,000.00 212,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71,676,111.65 595,548,818.47
净资产 261,972,275.96 28,158,084.30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6,185,808.34 -10,821,823.65
上述美城置业 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3、美城置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4、美城置业目前正在开发位于福州市连江县的冠城大通华玺项目,项目占
地面积 3.45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2.11 万平方米,总可售面积 6.95 万平方米。
该项目为在建在售状态,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累计合同销售面积 3.38 万平方
米。
三、担保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美城置业原向交通银行申请 3.5 亿元开发贷款,以美城置业拥有的冠城大通
华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此后,随着项目开发进度美城置业
逐步偿还前述银行贷款,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美城置业在交通银行贷款余额
2.018 亿元。根据销售进度情况,部分建筑物需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同时公司以持有的美城置业 100%股权为该笔贷款追加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2 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73,114.5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9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均是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
[2021-07-1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29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2016
年 6 月 8 日、2016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5 月 24 日、2016 年 6 月 9 日、2016 年 9 月 29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2019 年 6 月 7 日)基础上延长 19 个月,即
至 2021 年 1 月 7 日止。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终止日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即存续期
变更为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中信盈时冠城大通
员工持股计划二期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盈时二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 38,122,450 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279,799,475.91 元,成
交均价约为人民币 7.34 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时公
司总股本的 2.56%,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55%。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披
露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事项。延期后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变更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采取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般
级份额、委托信托公司管理的投资管理模式。2019 年 6 月 5 日,“陕西省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 冠城大通第二期员工持股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承接了“盈时二期”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 38,122,45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 2.55%。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2019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冠城大
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的公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同意
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终止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变更为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止。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冠城大
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终止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7 个月,即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止。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资
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 2016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7 日。截至目前,
该股票锁定期已经结束。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市场的情况决定何时卖出股票。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可提前终止。
三、截至本公告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38,122,450 股,占公司现有
总股本比例为 2.55%,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2021-07-1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2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规定,公司将自身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政策以及各项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资格。
一、发行方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满足有息债务置换等相关需求,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3 亿元(含 4.43 亿元)的中期票据。
(一)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规
模不超过人民币 4.43 亿元(含 4.43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注册发行前最新政策予以调整。
(二)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拟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
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期限、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息(包括回售或到期的中期票据等)、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以及根据法律法规最新要求、监管机构最新政策所允许的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选择以自筹资金支付债务中已到期的部分,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担保安排
本次中期票据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具体情况确定。
(八)承销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及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九)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审核、发行及存续期间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有效协调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注册等具体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计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偿债保障安排、投资者保护机制、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存续期管理等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或更换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存续期管理的相关事宜;
(三)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注册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中期票据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五)在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中期票据上市、存续期管理、还本付息等相关事宜;
(六)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
(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中期票据发行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2021-07-1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28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对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原为72个月,自2015年7月27日至
2021年7月27日,现将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至2022
年7月27日止。
本次延期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再设锁定期。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公司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截至2016年1月1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中融资产-融信9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已买入本公司股票29,640,531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7.77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99%。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为2016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18日。
2018年6月13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事项。本次延期后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体,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24个月,即至2020年7月27日止。2020年7月24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事宜,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至2021年7月27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现持有公司股票22,544,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及存续期延长情况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年修订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需经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1年7月27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原为72个月,自2015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现将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至2022年7月27日止。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资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16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18日。截至目前,该股票锁定期已经结束。本次延期后,公司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上述公司股票不再设锁定期。
三、审批程序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7月6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出席本次会议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全体份额持有人同意做出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终止日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即
存续期变更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止,并修订了《冠城大通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 年修订版)》。
四、律师意见
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有关内容变更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 年修订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公司已就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延期及有关内容变更事宜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4、随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
[2021-07-1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2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表
决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监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终止日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
即存续期变更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及全面讨论分析后,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4、公司监事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10日
[2021-07-1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2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表决
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规定,公司将自身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政策以及各项规定,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资格。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满足有息债务置换等相关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如下:
(一)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43 亿元(含 4.43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注册发行前最新政策予以调整。
(二)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拟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
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期限、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息(包括回售或到期的中期票据等)、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以及根据法律法规最新要求、监管机构最新政策所允许的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选择以自筹资金支付债务中已到期的部分,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担保安排
本次中期票据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具体情况确定。
(八)承销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及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九)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审核、发行及存续期间内持续有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注册等具体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计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偿债保障安排、投资者保护机制、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存续期管理等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或更换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存续期管理的相关事宜;
(三)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
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注册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中期票据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五)在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中期票据上市、存续期管理、还本付息等相关事宜;
(六)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
(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 10 层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上述《关于公司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具体事宜的议案》三个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美城置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美城置业有限公司原向交通银行申请3.5亿元开发贷款,
以其拥有的冠城大通华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此后,随着项目开发进度美城置业逐步偿还前述银行贷款,截至2021年6月30日,美城置业在交通银行贷款余额2.018亿元。
为满足美城置业经营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美城置业100%的股权为前述在交通银行的开发贷款3.5亿元(目前贷款余额2.018亿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美城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现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终止日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即存续期变更
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止。
该议案关联董事韩孝捷、刘华、肖林寿回避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名。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版)》
鉴于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的存续期限等要素进行变更。
该议案关联董事韩孝捷、刘华、肖林寿回避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名。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 年修订版)》及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2021-07-1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21-02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7 月 2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10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
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
3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具体事宜的 √
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67 冠城大通 2021/7/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 2021 年 7 月 21-22 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6:30 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8 层
邮编:350005
联系电话:0591—83350026
传真:0591—83350013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中期票据发行条件的
1 议案》
2 《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3 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
据具体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6-30]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1-02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进
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美城置业增资 2.4 亿元的议案》。
为满足项目开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福建美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城置业”)的 2.4 亿元债权转为对其增资 2.4 亿元。增资完成后,
美城置业注册资本将由 0.5 亿元增加至 2.9 亿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美城置业目前正在开发位于福州市连江县的冠城大通华玺项目。本次增资将优化美城置业资产负债结构,满足经营活动需求,有利于其项目顺利开发。经综合考虑美城置业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06-17] (600067)冠城大通:冠城大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21-02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10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04,102,5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0.49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刘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韩孝煌先生、韩孝捷先生因公
务出差未能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255,570 99.86 847,000 0.14 0 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175,570 99.85 927,000 0.15 0 0.00
3、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255,570 99.86 847,000 0.14 0 0.0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255,570 99.86 847,000 0.14 0 0.0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255,570 99.86 847,000 0.14 0 0.00
6、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255,570 99.86 847,000 0.14 0 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255,570 99.86 847,000 0.14 0 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486,570 99.90 616,000 0.10 0 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245,270 99.86 857,300 0.14 0 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603,245,270 99.86 857,300 0.14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 票数 (%) 数 (%)
《公司 2020
6 年度利润分配 93,007,572 99.10 847,000 0.90 0 0.00
预案》
《关于续聘立
信中联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
8 公司 2021 年 93,238,572 99.34 616,000 0.66 0 0.00
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
9 邵武创鑫提供 92,997,272 99.09 857,300 0.91 0 0.00
担保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
10 司董事长、总 92,997,272 99.09 857,300 0.91 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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