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08什么时候复牌?-首创环保停牌最新消息
≈≈首创环保600008≈≈(更新:22.02.25)
[2022-02-25]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
221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47,265,5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6.961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5 人,刘永政、曹国宪、张萌、聂森、李伏京,其
余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为钟北辰,其余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02 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38,416 99.9760 827,130 0.0240 0 0.0000
2.04 议案名称:品种及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05 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06 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07 议案名称: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08 议案名称: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09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10 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38,416 99.9760 827,130 0.0240 0 0.0000
2.11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12 议案名称: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13 议案名称: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14 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15 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2022-02-25]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省徐州市刘集地表水厂及配套清水管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投资金额: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
过 BOT 方式投资本项目。本项目总规模 20 万吨/日,总投资 99,224 万元。拟由
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首创”)向公司内部借款 99,224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投资成本超概风险和建设工期风险。
一、项目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江苏省
徐州市刘集地表水厂及配套清水管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首创以 BOT 方式投资刘集地表水厂及配套清水管网项目,规模 20 万吨/日,总投资人民币 99,224 万元;同意徐州首创向公司内部借款 99,224 万元用于项目建设;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99,224 万元,主要内容为新建刘集地表水厂(建设规模 20 万吨/日)以及配套清水管网(48.7km),建设期 2 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首创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充分考虑徐州项目区位优势,符合公司深耕城市战略投资方向,通过项目的建设,扩大项目公司在当地的运营规模,对于缓解徐州城区供水压力,保障供水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徐州市水务局: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组建和存续的徐州市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 9 号。局长:杨勇。徐州市水务局为市区供水职能监管部门,2015 年与徐州首创签订特许经营补充协议,授予徐州首创徐州市城市供水项目特许经营权,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徐州首创:成立时间:2004 年 12 月。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刚。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青年东路 104 号。注册资本金 42,000 万元。徐州首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 80%,徐州自来水公司持股 20%。经营范围为:城镇自来水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给、排水工程设计设备供应、运营、技术咨询,供水计量仪器、仪表销售,水处理的科研开发、利用以及其他与水处理相关的业务给排水工程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储水设施的清洗和消毒;管道维修、检漏;水质检测;房屋租赁。
徐州首创于 2004 年取得徐州市城市供水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 30
年(2004 年-2034 年);2015 年签订徐庄水厂建设补充协议,特许经营期延长至2044 年。
治理结构:董事会设董事 9 名,首创环保集团 6 名;监事会设监事 3 名,首
创环保集团 2 名;首创环保集团委派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定代表人由首创环保集团委派。
财务情况:经审计,徐州首创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73,214.92
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 144,436.22 万元),净资产 50,631.57 万元。2020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41,631.88 万元,净利润 5,461.13 万元。截止到 2021 年 9 月,
徐州首创未经审计总资产 165,820.75 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 136,506.5 万元),
净资产 48,231.29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9,591.06 万元,净利润
2,514.73 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签署:由徐州市水务局(甲方)与徐州首创(乙方)签署《江苏省徐州市城市供水项目特许权协议补充协议(二)》。
(1)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内,乙方负责刘集水厂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
(2)项目规模:20 万吨/日。
(3)项目建设范围:新建刘集地表水厂及配套清水管网建设。
(4)项目用地:甲方负责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用地审批、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拆迁补偿等工作及所需的各项批复;土地采用划拨的方式,并确保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地使用项目土地。
(5)建设期起算时点:取得施工许可证次日。
(6)开工条件:取得施工许可证。
(7)商业运行:调试结果达标,正式向用户供水。
(8)协议生效:以正式签约为准,自双方签订本补充协议之日起开始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成可提高徐州市城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满足城市快速发展需要;通过新增水量和用户开发带来的收益,提升徐州首创整体经济效益,为公司在徐州市的供水发展奠定有力基础。
公司投资本项目,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总体风险可控,具体风险如下:一是投资成本超概风险;二是因土地手续办理延期等客观因素影响超出约定建设工期风险。
解决方案:徐州首创作为实施主体严格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控制施工成本;
做好施工进度管理,合理安排工期;积极与政府协调,做好土地划拨前置手续,加快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5]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对外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ECO Special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30.48 万新元;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 7,024.8 万新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 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 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以下简称“ECO IEE 公
司”)为其子公司 ECO Special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以下简称“ECO SWM
公司”)车辆购置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贷款银行 Maybank Singapore Limited,2022 年度合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30.48 万新元,担保期限为三年,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CO SWM 公司为 ECO IEE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7 月。董事长:
李伏京;注册资本:1,700 万新元;注册地址:23 TUAS VIEW CIRCUIT ECO-SWM
COMPLEX SINGAPORE;经营范围:危险废弃物处置。公司于 2015 年通过首创(香
港)有限公司收购 ECO IEE 公司间接持有 ECO SWM 公司 100%股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ECO SWM 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4,688 万新元,总负
债为 6,020 万新元,资产负债率为 41%,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6,722 万新元,净
利润为 1,256 万新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ECO SWM 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5,814 万新元,总负债为 9,545 万新元(含已宣告未发放分红 3,300 万新元),
资产负债率为 60%,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7,080 万新元,净利润为 901 万新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截至 2021 年底,ECO SWM 公司共有 42 辆卡车,计划于 2022 年进行 8 辆卡
车和 10 个槽罐的到期替换、1 辆卡车新增,预算资本支出为 288.10 万新元。公
司计划采用银行贷款进行车辆及槽罐的购置,贷款比例预计为 80%,即不超过
230.48 万新元,贷款银行 Maybank Singapore Limited,贷款期限为 3 年,贷款
利率待购车协议签署时确定,最近一次购车贷款利率为 1.3%。根据银行的要求,上述贷款需进行担保,担保额为总计不超过 230.48 万新元。
四、担保履行的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 为其下属公司 ECO Special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
车辆购置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宜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ECO SWM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能控制风险,同意 ECO IEE 公司为
其子公司 ECO SWM 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 1,095,230.69 万元,占上一期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42.2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22,912.9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4.0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5]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 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 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同意 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 为其下属公
司 ECO Special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 车辆购置银行借款提供担保,2022
年度合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30.48 万新元, 担保期限为 3 年;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2-009 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江苏省徐州市刘集地表水厂及配套清水管网项目的议案》
1.同意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BOT 方式投资刘集水厂及配套清水管网项目,规模 20 万吨/日,总投资人民币 99,224 万元;
2.同意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内部借款人民币 99,224 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2-010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1-26]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 2212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24 日
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
2.01 发行规模 √
2.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
2.04 品种及债券期限 √
2.05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
2.06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2.07 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
2.08 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
2.09 发行方式 √
2.10 担保事项 √
2.11 募集资金用途 √
2.12 上市安排 √
2.13 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
2.14 承销方式 √
2.15 决议有效期 √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 √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08 首创环保 2022/2/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2 号楼三层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3. 邮政编码:100044。
4. 联系电话:010-68356169。
5. 联系传真:010-68356197。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24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
2.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2.04 品种及债券期限
2.05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2.06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07 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2.08 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2.09 发行方式
2.10 担保事项
2.11 募集资金用途
2.12 上市安排
2.13 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2.14 承销方式
2.15 决议有效期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26]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0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73,516 万元到 88,219万元,同比增加 50%到 60%。
2. 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主要是由于股权处置事项所致,影响金额约为 65,000万元。
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
增加 13,672 万元到 27,344 万元,同比增加 10%到 2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73,516 万元到 88,219 万元,同比增加 50%到 60%。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
加 13,672 万元到 27,344 万元,同比增加 10%到 20%。
本次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03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6,722 万元。
(二)每股收益:0.2411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主营业务,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新建项目陆续投入运营,存量项目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疫情影响逐渐减弱,城镇水务运营及固废运营等各业务板块持续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强节能降耗、科技创新、管理提升等方面的主动作为,公司各项费用管控良好。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增加,主要为:
1.报告期内,公司合营企业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已注销)将其持有的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的股权进行转让获得投资收益。
2.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子公司九江首创利池环保有限公司 60%股权获得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6]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相关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2.4 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2.同意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区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0 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 60 亿
元(含 6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
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 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上市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可续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上述可续期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可续期债券之日起 24 个月届满为止。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 2022-004 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1.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2-005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6]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政策和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4.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5.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8.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
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9.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10.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11.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12.上市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可续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3.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上述可续期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4.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15.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可续期债券之日起 24 个月届满为止。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
准的方案为准。
三、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致同审字(2019)第 110ZA4742 号、致同
审字(2020)第 110ZA3195 号和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07102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54,264.25 891,943.66 374,950.50 611,538.1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0,002.75 25,939.40 15,870.84 15,227.07
应收账款 645,484.85 478,223.66 377,071.27 287,022.89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41,309.74 33,961.03 19,569.01 8,638.2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86,153.77 75,565.28 157,239.14 170,018.0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4,362.62 4,489.05 613.62 556.6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17,561.32 116,957.73 112,492.14 78,361.26
合同资产 217,088.58 32,046.67
持有待售资产 60,869.03 69,622.47 69,748.05 67,158.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0.00 5,554.79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56,149.88 310,378.26 220,325.18 146,159.73
流动资产合计 2,198,884.15 2,034,638.17 1,347,266.13 1,389,678.6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793.45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62,371.68 1,248,339.10 565,940.72 422,005.99
长期股权投资 296,373.09 287,637.90 269,037.40 258,073.0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763.90 4,670.02 5,494.9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71,550.05 71,550.05 73,648.14 73,604.25
固定资产 638,681.68 656,945.51 581,912.27 531,242.10
在建工程 160,413.35 150,223.78 2,015,
[2022-01-18]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
221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51,084,0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7.01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曹国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7 人,为曹国宪、张萌、聂森、孟焰、车丕照、
徐祖信、李伏京,其余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为钟北辰、赵昕,其余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06,455,213 98.7068 44,626,223 1.2931 2,600 0.0001
2、 议案名称:关于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50,552,006 99.9845 529,430 0.0153 2,600 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修订《北京首创 2,296,770 4.8944 44,626,223 95.0999 2,600 0.0057
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2 关于为首创(香港) 46,393,563 98.8662 529,430 1.1282 2,600 0.0056
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
贷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翟耸君、邢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05]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关于参与设立的环保产业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环保产业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扬州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体详见公司临2019-125号公告。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变更项目的议案》,同意:(1)终止向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继续实缴并推进退出工作;(2)将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变更为公司与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泰州市润信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GP,基金总规模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4,500万元,并继续推进原基金的业务。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出资设立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
近日,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泰州市润信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备案编码:STQ456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1]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1-08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 2212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关于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08 首创环保 2022/1/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2 号楼三层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3、邮政编码:100044。
4、联系电话:010-68356169。
5、联系传真:010-68356197。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关于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31] (600008)首创环保: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8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大气”)100%股权。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创大气 100%股权为目标开展收购并分步实施,最终收购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各方协商确定(详见公司临 2021-073 号公告)。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 1,103,829,318.18 元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16%股权,其中以现金 862,512,000.00 元收购关联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3.42%股权,以现金 241,317,318.18 元收购非关联方北京沃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石洪利等 33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74%股权;同意公司后续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 18.84%的股权,该部分股权待满足相关转让条件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收购,最终收购价格不高于本次经国资备案的按股权比例折算的资产评估结果(详见公司临2021-078 号公告)。
二、交易进展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021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首创大气 63.42%股权已经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
三、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首创大气董事会改组,尚不具备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同时,本次首创大气股权收购事宜目前尚未完成其他股东的股权收购,公司将继续推动首创大气股权收购事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84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本议题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1.同意首创(香港)有限公司采用内保外贷的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融资金额不超过 17 亿港币的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综合成本 HIBOR+1.30%;
2.同意首创(香港)有限公司采用内保外贷的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行的银团申请融资金额18亿港币的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综合成本HIBOR+1.30%;
3.同意公司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上述不超过17亿及18亿港币贷款提供全
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4.同意首创(香港)有限公司贷款后根据市场情况,可适时进行全部或部分利率掉期,规避利率浮动风险;
5.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 2021-085 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1-086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对外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85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环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香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首创香港担保的额度为 35亿港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首创香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3 亿港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首创香港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农行香港”)、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不超过 17 亿港币及向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银亚洲”)为代理行的银团申请 18 亿港币贷款,由公司为上述 35 亿港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向农行香港、汇丰银行、以建银
亚洲为代理行的银团申请 35 亿港币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综合成本 Hibor+1.30%。
本次贷款用于替换原 32 亿港币贷款剩余本金 17 亿港币及利息、原 18 亿港币贷款
本金及利息。公司为上述 35 亿港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贷款和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签署。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首创香港为首创环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于 2004 年经中国商务部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在香港注册成立,实收资本:14.30 亿港币;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夏愨
道 12 号美国银行中心 16 楼 1613-1618 室;经营范围:水务项目投融资、咨询服
务等。
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首创香港经审计的总资产约为人民币 253.53 亿元(以
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总负债约为 219.94 亿元,流动负债
约为 126.17 亿元,银行贷款约为 112.08 亿元,净资产约为 33.59 亿元,2020 年
度合并营业收入约为 53.21 亿元,合并净利润约为 0.57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首创香港未经审计的总资产约为 281.85 亿元,总负债约为 246.18 亿元,
流动负债约为 106.28 亿元,银行贷款约为 134.39 亿元,净资产约为 35.67 亿元,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约为 60.46 亿元,合并净利润约为 1.58 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首创香港分别向农行香港、汇丰银行和以建银亚洲为代理行的银团申请不超过
17 亿港币及 18 亿港币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综合成本 Hibor+1.30%。公司为上
述 35 亿港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首创香港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 至 本 公 告 披 露日, 公 司 及 其 控 股子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总额为 人 民 币
1,077,100.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41.52%;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28,845.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4.2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14]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对外投资公告(1)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8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
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69,980.18 万元(以下除非特别
说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拟与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合
资设立“呼和浩特首创源清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及移交。项目公司注册资
本为 174,95.045 万元,其中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1,546.7297 万元,持有其 66%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按期顺利移交的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环保集团”)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特许经营(TOT)方式投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规模 12 万吨/日,总投资 69,980.18 万元,同意公司与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呼和浩特首创源清水务有限公司”,公司股本出资 11,546.7297 万元,持股比例 66%。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项目规模 12 万吨/日,项目总投资(经营权转让价款)69,980.18 万元。主要合作范围为运营、管理和维护现有的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污水处理厂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以及厂内管网的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内容,特许经营期 30 年。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74,95.045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 11,546.7297 万
元,持有其 66%股权。项目公司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及排放;再生水处理及利用;水质检测;水处理材料的检验检测;环境保护监测;环保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组建和存续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 4 楼,法定代表人:张利平。呼和浩特市水务局未涉及重大诉讼。呼和浩特市水务局与公司下属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股 80%)有业务合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授权在本项目履行政府方出资代表职责,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盛路金桥污水处理厂综合办公楼,法定代表人:王志勇,注册资本:13,700 万元。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涉及重大诉讼,与公司下属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股 80%)有业务合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
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配合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呼和浩特市污水处理相关规划的编制和修订;负责环境检验检测;负责呼和浩特市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运输;污水应急服务;经业务主管部门授权引进合作伙伴,就污水处理事项与其他水务公司谈判合作,共同开拓市场,推进呼和浩特污水处理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近三年业务发展平稳。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甲方)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运营维护范围: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污水处理厂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以及厂内管网的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内容。
2.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自正向移交后次日起 30 年。
3. 本项目经营权转让价款总金额为 69,980.18 万元(包括招标代理服务
费),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承继协议后十五(15)日内,由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转让价款总金额的 25%,即人民币 17,495.05 万元;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承继协议后四十五(45)日内,由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转让价款总金额的 75%,即人民币 52,485.14 万元。
4.出水水质标准:CODCr、BOD5、氨氮、总磷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 V 类标准,TN≤10mg/L,SS≤5mg/L。
5. 基本水量:特许经营期第一年基本水量为 7 万吨/日,特许经营期第二年
基本水量为 8 万吨/日,特许经营期第三年基本水量为 9 万吨/日,特许经营期第四年至第三十年基本水量为 10 万吨/日。
6.期满移交:在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无偿、完好移交乙方对污水处理厂的所有权益,包括:污水处理厂所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利;乙方对项目设施的特许经营权益。
7.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二)由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和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股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壹 亿 柒 仟 肆 佰 玖 拾 伍 万 零 肆 佰 伍 拾 元 整
(?174,950,450)。甲方出资人民币伍仟玖佰肆拾捌万叁仟壹佰伍拾叁元(?59,483,153.00),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四(34%),以现金方式缴纳;自公司注册之日起十五(15)日内,甲方缴足认缴出资额。乙方出资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肆拾陆万柒仟贰佰玖拾柒元(?115,467,297.0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六十六(66%),以现金方式缴纳;自公司注册之日起十五(15)日内,乙方缴足认缴出资额。
2.董事会:董事会由五(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两(2)人,乙方委派三(3)人,全体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一(1)名,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设副董事长一(1)名,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职权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3.监事:甲方委派 1 人,乙方委派 1 人,职工监事 1 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3)年。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甲方推荐的监事担任,并由全体监事过半选举产生。
4.协议生效: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日,如果各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较晚日期为生效日。
(三)协议签署: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甲方)、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和项目公司(丙方)签署《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承继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权利义务承继:协议签署后首创环保集团在《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交由项目公司承担。
2.协议生效: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符合公司战略投资方向,对公司继续开拓内蒙古自治区传统水务市场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也为公司深耕城市水务市场
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项目公司筹建及资产移交准备时间短,项目公司组建延迟、移交方案不完善或接收准备不充分可能影响交接期厂区的正常运行和项目实施。
应对措施:项目组已组织运营团队入厂尽调,筹划移交方案。签约后,公司将会同政府方及相关各方制定详细的项目公司组建计划、完善的项目移交方案,集中优势资源,保障项目公司按期组建和项目资产顺利移交。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14]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对外投资公告(2)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8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58,443.78 万元(以下除非特别说 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 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成立 “呼和浩特首创海纳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名 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及移交。项目公司注 册资本为 14,610.945 万元,其中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9,643.2237 万元,持有其 66%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按期顺利移交的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环保集团”)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特许经营(TOT)方式投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规模 8 万吨/日,总投资 58,443.78 万元,同意公司与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呼和浩特首创海纳水务有限公司”,公司股本出资 9,643.2237 万元,持股比例 66%。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项目规模8 万吨/日,总投资(经营权转让价款)58,443.78 万元。主要合作范围为运营、管理和维护现有的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工程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污水处理厂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以及厂内管网及退水管网的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内容,特许经营期 30 年。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4,610.945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 9,643.2237 万
元,持有其 66%股权。项目公司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及排放;再生水处理及利用;水质检测;水处理材料的检验检测;环境保护监测;环保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组建和存续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 4 楼,法定代表人:张利平。呼和浩特市水务局未涉及重大诉讼。呼和浩特市水务局与公司下属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股 80%)有业务合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授权在本项目履行政府方出资代表职责,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盛路金桥污水处理厂综合办公楼,法定代表人:王志勇,注册资本:13,700 万元。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涉及重大诉讼,与公司下属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股 80%)有业务合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
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配合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呼和浩特市污水处理相关规划的编制和修订;负责环境检验检测;负责呼和浩特市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运输;污水应急服务;经业务主管部门授权引进合作伙伴,就污水处理事项与其他水务公司谈判合作,共同开拓市场,推进呼和浩特污水处理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近三年业务发展平稳。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甲方)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运营维护范围: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工程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污水处理厂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以及厂内管网及退水管网的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内容。
2.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自正向移交后次日起 30 年。
3. 经营权转让价款及价款支付:本项目经营权转让价款总金额为58,443.78 万元(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承继协议后十五(15)日内,由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转让价款总金额的 25%,即人民币 14,610.94 万元;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承继协议后四十五(45)日内,由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转让价款总金额的 75%,即人民币 43,832.84 万元。
4.出水水质标准:CODCr、BOD5、氨氮、总磷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 V 类标准,TN≤10mg/L,SS≤5mg/L。
5. 基本水量:第一年至第三年(周期年)6.5 万吨/日,第四年至第七年(周期年)7 万吨/日,第八年至第三十年(周期年)7.5 万吨/日。
6.期满移交:在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无偿、完好移交乙方对污水处理厂的所有权益,包括:污水处理厂所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利;乙方对项目设施的特许经营权益。
7.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二)由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和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股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壹 亿 肆 仟 陆 佰 壹 拾 万 玖 仟 肆 佰 伍 拾 元 整
(?146,109,450)。甲方出资人民币肆仟玖佰陆拾柒万柒仟贰佰壹拾叁元(?49,677,213.00),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四(34%),以现金方式缴纳;自公司注册之日起十五(15)日内,甲方缴足认缴出资额。乙方出资人民币玖仟陆佰肆拾叁万贰仟贰佰叁拾柒元(?96,432,237.00),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六十六(66%),以现金方式缴纳;自公司注册之日起十五(15)日内,乙方缴足认缴出资额。
2.董事会:董事会由五(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两(2)人,乙方委派三(3)人,全体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一(1)名,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设副董事长一(1)名,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职权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3.监事:甲方委派 1 人,乙方委派 1 人,职工监事 1 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3)年。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甲方推荐的监事担任,并由全体监事过半选举产生。
4.协议生效: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日,如果各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较晚日期为生效日。
(三)协议签署: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甲方)、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和项目公司(丙方)签署《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承继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权利义务承继:协议签署后首创环保集团在《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交由项目公司承担。
2.协议生效: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符合公司战略投资方向,对公司继续开拓内蒙古自治区传统水务市场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也为公司深耕城市水务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项目公司筹建及资产移交准备时间短,项目公司组建延迟、移交方案不完善或接收准备不充分可能影响交接期厂区的正常运行和项目实施。
应对措施:项目组已组织运营团队入厂尽调,筹划移交方案。签约后,公司将会同政府方及相关各方制定详细的项目公司组建计划、完善的项目移交方案,集中优势资源,保障项目公司按期组建和项目资产顺利移交。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14]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对外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83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下属子企业 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BCG NZ”)。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 BCG NZ 担保的额度为 2.3
亿美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 BCG NZ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 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2.3 亿美元贷款提供内保
外贷的议案》,同意 BCG NZ 向法国外贸银行香港分行申请 2.3 亿美元贷款,由公司
为上述 2.3 亿美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下属子企业 BCG NZ 向法国外贸银行香港分行申请 2.3
亿美元贷款,期限 364 天。本次贷款用于替换原 5.7 亿新西兰元贷款剩余本金 3.19
亿新西兰元及利息。公司为上述 2.3 亿美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其中公司全资子
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持股 49%,公司控股子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51%。BCG NZ 于 2014 年在香港注册成立,实收资本:3.9 亿纽币;注册地址:香港
中环康乐广场 1 号怡和大厦 20 楼 2008 室;经营范围:投资控股、资产经营管理、
技术咨询与服务等。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BCG NZ 经审计的总资产约为人民币 64.01 亿元(以
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净资产约为 24.50 亿元,2020 年度
合并营业收入约为 22.60 亿元,合并净利润约为 1.44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BCG NZ 未经审计的总资产约为 70.68 亿元,净资产约为 23.30 亿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约为 18.62 亿元,合并净利润约为 0.70 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BCG NZ 向法国外贸银行香港分行申请 2.3 亿美元贷款,期限 364 天,综合成
本 LIBOR+1.40%,贷款后 BCG NZ 拟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进行全部或部分利率掉期,规避利率浮动风险。公司为上述 2.3 亿美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 BCG NZ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BCG NZ 经营状况稳
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 BCG NZ 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企业 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贷款提供担保事
宜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00,972.5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42.4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63,441.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5.5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14]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80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
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规模 8 万吨/日,总投资人民币 58,443.78 万元;
2.同意公司与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呼和浩特首创海纳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首创环保集团股本出资人民币 9,643.2237 万元,持股比例 66%;
3.同意公司向呼和浩特首创海纳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提供股东借款共计人民币 44,432.835 万元。其中,借款人民币 43,832.835 万元用于支付经营权转让价款;借款人民币 600 万元用于项目公司启动资金;
4.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1-081 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规
模 12 万吨/日,总投资人民币 69,980.18 万元;
2.同意公司与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呼和浩特首创源清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首创环保集团股本出资人民币 11,546.7297 万元,持股比例 66%;
3.同意公司向呼和浩特首创源清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提供股东借款共计人民币 53,285.135 万元。其中,借款人民币 52,485.135 万元用于支付经营权转让价款;借款人民币 800 万元用于项目公司启动资金;
4.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1-082 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 BCG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2.3 亿美元贷款
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1.同意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采用内保外贷的方式向法国外
贸银行香港分行申请融资金额2.3亿美元的贷款,期限364天,综合成本LIBOR+1.40%;
2.同意公司为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上述2.3亿美元贷款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64天;
3.同意贷款后 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进
行全部或部分利率掉期,规避利率浮动风险;
4.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21-083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1-26] (600008)首创环保: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7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环保”或“公司”)拟以现金不超过 136,000 万元(以下除非特别说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采用分步收购方式进行。本次拟先行收购关联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创投”)以及非关联方北京沃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石洪利等 33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大气”)81.16%股权;剩余 18.84%股权由于存在减持限制、部分交易对方需履行国资评估备案程序等因素,待满足相关转让条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收购,因此存在无法收购首创大气 100%股权的可能性。
相关风险提示:(1)转让方首创集团、首创创投拟对 2021 年、2022 年以
及 2023 年首创大气的净利润做出业绩承诺,若未来市场行情、行业政策、资产状况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本次收购存在估值下降、资产减值风险;(2)公司并购后,首创大气将成为公司的子公司,并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存在首创大气的管理团队不能适应公司管理文化、管理要求的风险。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首创集团共进行关联交易 1 次,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000 万元;公司与首创创投未发生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个月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87,251.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36%。
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况为:无
关联人补偿承诺。本次交易关联方首创集团、首创创投拟对首创大气的业绩进行承诺。首创集团、首创创投承诺标的公司在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截至当期期末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8,459.03 万元、10,209.68 万元、11,584.08 万元,业绩补偿期限内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30,252.79 万元。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创大气100%股权为目标开展收购并分步实施,最终收购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各方协商确定(详见公司临 2021-073 号公告)。目前相关审计、评估
等工作已结束。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 1,103,829,318.18 元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16%股权,其中以现金 862,512,000.00 元收购关联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3.42%股权,以现金 241,317,318.18 元收购非关联方北京沃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石洪利等 33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74%股权;同意公司后续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 18.84%的股权,该部分股权待满足相关转让条件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收购,最终收购价格不高于本次经国资备案的按股权比例折算的资产评估结果。
由于首创大气股东较多,此次收购拟根据不同的股东类型以及谈判情况逐步推进。经过本次可交易各方确认,公司以 862,512,000.00 元收购关联方首创集团、首创创投合计持有的首创大气 63.42%股权,并以 241,317,318.18 元收购首创大气其他非关联股东北京沃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石洪利等 33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首创大气 17.74%股权。具体明细为:
占首创大气股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数量(股) 交易价格(元)
权比例(%)
关联方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149,546,880 60.69 825,421,090.91
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720,000 2.73 37,090,909.09
关联方小计 156,266,880 63.42 862,512,000.00
非关联方
北京沃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480 0.00 注1 2,649.35
石洪利 14,515,200 5.89 80,116,363.64
吴崇宁 8,064,000 3.27 44,509,090.91
马长红 5,922,880 2.40 32,691,220.78
薛峰 2,330,240 0.95 12,861,714.29
卓凤晴 3,250,560 1.32 17,941,402.60
王毅 1,072,000 0.44 5,916,883.12
金文辉 790,580 0.32 4,363,590.91
申向荣 720,000 0.29 3,974,025.97
杜鹃 592,480 0.24 3,270,181.82
郭爱民 560,000 0.23 3,090,909.09
朱滨毅 487,680 0.20 2,691,740.26
刘在润 426,720 0.17 2,355,272.73
罗春森 399,840 0.16 2,206,909.09
王译唯 293,440 0.12 1,619,636.36
郑晓舟 293,440 0.12 1,619,636.36
韩建功 160,160 0.07 884,000.00
闫东风 119,840 0.05 661,454.55
马俊河 71,680 0.03 395,636.36
张玉敏 67,200 0.03 370,909.09
张建英 53,760 0.02 296,727.27
路一 53,760 0.02 296,727.27
张以芬 53,760 0.02 296,727.27
朱蜀燕 53,760 0.02 296,727.27
石志虎 26,880 0.01 148,363.64
顾焕然 26,880 0.01 148,363.64
董建涛 23,520 0.01 129,818.18
赵建平 10,080 0.00 注1 55,636.36
王典 10,080 0.00 注1 55,636.36
王一鸣 160 0.00 注1 883.12
郑向军 1,995,280 0.81 11,012,909.09
程兴军 106,680 0.04 588,818.18
张杰 1,168,000 0.47 6,446,753.25
非关联方小计 43,721,020 17.74 241,317,318.18
合计 199,987,900 81.16 1,103,8
[2021-11-26]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44,877,7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6.929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8 人,董事刘永政、曹国宪、张萌、汤亚楠、聂
森、孟焰、车丕照、李伏京出席会议,其余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赵昕出席会议,其余监事因公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钟北辰先生 3,444,112,904 99.9777 是
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1.01 关于选举钟北辰 39,954,461 98.1216
先生为第八届监
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发出的本次股
东大会的通知、11 月 17 日发出的会议资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飞、杨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6]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7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相关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7 亿元,授信期限二年;
2.同意公司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5 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
1. 同意公司以现金 1,103,829,318.18 元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81.16%股权,其中以现金 862,512,000.00 元收购关联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3.42%股权,以现金 241,317,318.18 元收购非关联方北京沃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石洪利等33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74%股权;
2. 同意公司后续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 18.84%的股
权,该部分股权待满足相关转让条件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收购,最终收购价格不高于本次经国资备案的按股权比例折算的资产评估结果;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该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永政、邓文斌、张萌、汤亚楠、聂森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临 2021-078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6]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79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
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钟北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经过表决,通过如下监事会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钟北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钟北辰:男,1974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历任中国轻工业部规划设计
院建筑师,北京安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创钜大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1-11-18] (600008)首创环保: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75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4 号)核准,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9 家特定投资
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4,834,083 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3.11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89,633,998.13 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直接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657,761,540.7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8)第 110ZC026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东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和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共开立了 8 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 2018 年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专户 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阜 630482612
份有限公司 成门支行
专户 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 11044101040009783 本次销户
份有限公司 阳东区支行
专户 3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 工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0200001119024656720
份有限公司
专户 4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 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 1101040160000942929
份有限公司 行
专户 5 绍兴市首创污水处理有限 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 1101040160000935667
公司 行
专户 6 临沂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 工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0200001119200007326
司
专户 7 茂名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 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 1101040160000937242
司 行
专户 8 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工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0200001119024656445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东区支行(专户账号 11044101040009783)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1-10]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 2212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1.01 关于选举钟北辰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 √
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
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
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08 首创环保 2021/1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三层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3、邮政编码:100044。
4、联系电话:010-68356169。
5、联系传真:010-68356197。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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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钟北辰先生为第八届
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1-11-04] (600008)首创环保:关于筹划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73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环保”)
正在筹划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大气”;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代码:832496))100%股权。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收购作价最终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各方协商确定。截至公告披露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论证中。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
团”)共进行关联交易 1 次:公司与首创集团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由公司托管其全资子公司首创东风(十堰)水务有限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等经营管理事项;公司与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创投”)未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况为:无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正在筹划以
现金支付方式收购首创大气 100%股权。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创大气 100%股权为目标开展收购并分步实施,最终收购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各方协商确定。会议应出席人数 11 人,实际出席人数 11 人。关联董事刘永政、邓文斌、张萌、汤亚楠、聂森回避表决。
目前相关审计、评估机构正在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开展相关工作。
因本次交易对方之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首创集团(持有首创大气 60.69%股权)
及首创集团控股的首创创投(持有首创大气 2.73%股权),其他交易方为非关联方,且首创集团亦为首创大气的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贺江川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4年10月
经营范围:购销包装食品、医疗器材;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制冷空调设备、食用油;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零售粮食;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有关旅游、企业管理、投资方面的咨询;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创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0,912,774.1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386,319.47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270,094.38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92,877.07 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首创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2,047,202.5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467,871.36万元,
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44,645.7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7,503.26万元。
(二)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13层12A05
法定代表人:崔萍
注册资本:12,543万元
成立时间:1998年07月24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创创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499.4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440.3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0.17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814.27 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首创创投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405.8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387.96万元,2021年1-9月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人民币-52.36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购买关联方子公司首创大气股权,首创大气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代码:832496)。目前首创大气主要从事公共环境下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服务,提供城市及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的投资—监测/检测—治理—运营的综合防治解决方案等。
首创大气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9号3号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张萌
注册资本:人民币24,640万元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废气治理;环境监测;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铁路设备及器材的修理和维护;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批发汽车;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创大气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83,076.8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070.3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0,115.9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051.42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首创大气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97,036.6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7,147.64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5,182.2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149.95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提升公司在环保领域的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开拓大气污染治理市场,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首创大气100%股权。本次收购作价最终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各方协商确定,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如能顺利完成本次收购,公司的产业链条将延伸至大气污染治理领域,综合竞争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成为“水、固、气、能”业务有机融合的综合环保产业平台,各个业态将充分融合,客户、资源、市场等协同效应明显,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永政、邓文斌、张萌、汤亚楠、聂森已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分步实施,该项收购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分步实施。公司收购首创大气股权将进一步增强在环保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将业务范围延伸至大气综合治理领域,逐步构建起“水、固、气、能”综合服务能力。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论证中。
2、本次交易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1-04]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7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目标开
展收购并分步实施,最终收购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各方协商确定;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该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永政、邓文斌、张萌、汤亚楠、聂森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0-30]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6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永政;委员:曹国宪、邓文斌、张萌、刘俏;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祖信;委员:孟焰、李伏京;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孟焰;委员:汤亚楠、车丕照;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俏;委员:徐祖信、张萌;
5.法治建设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永政;委员:车丕照、李伏京。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1-070 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1-071 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适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69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
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章主持。公司监事会经过表决,通过如下监事会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推荐李章先生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同时,提名钟北辰先生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钟北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钟北辰:男,1974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历任中国轻工业部规划设计院
建筑师,北京安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创钜大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10-30] (600008)首创环保: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607元
每股净资产: 2.366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1%
营业总收入: 152.2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14亿元
[2021-10-29]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6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
221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48,895,5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6.983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9 人,为刘永政、曹国宪、邓文斌、张萌、聂森、
孟焰、车丕照、刘俏、李伏京,其余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为李章、赵昕,其余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聂森先生为 3,448,534,540 99.9895 是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1.01 关于选举聂森 44,376,097 99.1930
先生为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发出的本次股
东大会的通知、10 月 19 日发出的会议资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飞、黄冉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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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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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
221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47,265,5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6.961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5 人,刘永政、曹国宪、张萌、聂森、李伏京,其
余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为钟北辰,其余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02 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38,416 99.9760 827,130 0.0240 0 0.0000
2.04 议案名称:品种及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05 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06 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07 议案名称: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08 议案名称: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09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10 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38,416 99.9760 827,130 0.0240 0 0.0000
2.11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12 议案名称: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13 议案名称: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14 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46,463,916 99.9767 801,630 0.0233 0 0.0000
2.15 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2022-02-25]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省徐州市刘集地表水厂及配套清水管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投资金额: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
过 BOT 方式投资本项目。本项目总规模 20 万吨/日,总投资 99,224 万元。拟由
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首创”)向公司内部借款 99,224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投资成本超概风险和建设工期风险。
一、项目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江苏省
徐州市刘集地表水厂及配套清水管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首创以 BOT 方式投资刘集地表水厂及配套清水管网项目,规模 20 万吨/日,总投资人民币 99,224 万元;同意徐州首创向公司内部借款 99,224 万元用于项目建设;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99,224 万元,主要内容为新建刘集地表水厂(建设规模 20 万吨/日)以及配套清水管网(48.7km),建设期 2 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首创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充分考虑徐州项目区位优势,符合公司深耕城市战略投资方向,通过项目的建设,扩大项目公司在当地的运营规模,对于缓解徐州城区供水压力,保障供水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徐州市水务局: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组建和存续的徐州市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 9 号。局长:杨勇。徐州市水务局为市区供水职能监管部门,2015 年与徐州首创签订特许经营补充协议,授予徐州首创徐州市城市供水项目特许经营权,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徐州首创:成立时间:2004 年 12 月。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刚。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青年东路 104 号。注册资本金 42,000 万元。徐州首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 80%,徐州自来水公司持股 20%。经营范围为:城镇自来水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给、排水工程设计设备供应、运营、技术咨询,供水计量仪器、仪表销售,水处理的科研开发、利用以及其他与水处理相关的业务给排水工程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储水设施的清洗和消毒;管道维修、检漏;水质检测;房屋租赁。
徐州首创于 2004 年取得徐州市城市供水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 30
年(2004 年-2034 年);2015 年签订徐庄水厂建设补充协议,特许经营期延长至2044 年。
治理结构:董事会设董事 9 名,首创环保集团 6 名;监事会设监事 3 名,首
创环保集团 2 名;首创环保集团委派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定代表人由首创环保集团委派。
财务情况:经审计,徐州首创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73,214.92
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 144,436.22 万元),净资产 50,631.57 万元。2020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41,631.88 万元,净利润 5,461.13 万元。截止到 2021 年 9 月,
徐州首创未经审计总资产 165,820.75 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 136,506.5 万元),
净资产 48,231.29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9,591.06 万元,净利润
2,514.73 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签署:由徐州市水务局(甲方)与徐州首创(乙方)签署《江苏省徐州市城市供水项目特许权协议补充协议(二)》。
(1)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内,乙方负责刘集水厂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
(2)项目规模:20 万吨/日。
(3)项目建设范围:新建刘集地表水厂及配套清水管网建设。
(4)项目用地:甲方负责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用地审批、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拆迁补偿等工作及所需的各项批复;土地采用划拨的方式,并确保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地使用项目土地。
(5)建设期起算时点:取得施工许可证次日。
(6)开工条件:取得施工许可证。
(7)商业运行:调试结果达标,正式向用户供水。
(8)协议生效:以正式签约为准,自双方签订本补充协议之日起开始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成可提高徐州市城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满足城市快速发展需要;通过新增水量和用户开发带来的收益,提升徐州首创整体经济效益,为公司在徐州市的供水发展奠定有力基础。
公司投资本项目,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总体风险可控,具体风险如下:一是投资成本超概风险;二是因土地手续办理延期等客观因素影响超出约定建设工期风险。
解决方案:徐州首创作为实施主体严格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控制施工成本;
做好施工进度管理,合理安排工期;积极与政府协调,做好土地划拨前置手续,加快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5]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对外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ECO Special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30.48 万新元;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 7,024.8 万新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 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 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以下简称“ECO IEE 公
司”)为其子公司 ECO Special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以下简称“ECO SWM
公司”)车辆购置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贷款银行 Maybank Singapore Limited,2022 年度合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30.48 万新元,担保期限为三年,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CO SWM 公司为 ECO IEE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7 月。董事长:
李伏京;注册资本:1,700 万新元;注册地址:23 TUAS VIEW CIRCUIT ECO-SWM
COMPLEX SINGAPORE;经营范围:危险废弃物处置。公司于 2015 年通过首创(香
港)有限公司收购 ECO IEE 公司间接持有 ECO SWM 公司 100%股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ECO SWM 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4,688 万新元,总负
债为 6,020 万新元,资产负债率为 41%,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6,722 万新元,净
利润为 1,256 万新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ECO SWM 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5,814 万新元,总负债为 9,545 万新元(含已宣告未发放分红 3,300 万新元),
资产负债率为 60%,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7,080 万新元,净利润为 901 万新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截至 2021 年底,ECO SWM 公司共有 42 辆卡车,计划于 2022 年进行 8 辆卡
车和 10 个槽罐的到期替换、1 辆卡车新增,预算资本支出为 288.10 万新元。公
司计划采用银行贷款进行车辆及槽罐的购置,贷款比例预计为 80%,即不超过
230.48 万新元,贷款银行 Maybank Singapore Limited,贷款期限为 3 年,贷款
利率待购车协议签署时确定,最近一次购车贷款利率为 1.3%。根据银行的要求,上述贷款需进行担保,担保额为总计不超过 230.48 万新元。
四、担保履行的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 为其下属公司 ECO Special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
车辆购置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宜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ECO SWM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能控制风险,同意 ECO IEE 公司为
其子公司 ECO SWM 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人民币 1,095,230.69 万元,占上一期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42.2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22,912.9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4.0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5]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 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 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同意 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 为其下属公
司 ECO Special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 车辆购置银行借款提供担保,2022
年度合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30.48 万新元, 担保期限为 3 年;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2-009 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江苏省徐州市刘集地表水厂及配套清水管网项目的议案》
1.同意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BOT 方式投资刘集水厂及配套清水管网项目,规模 20 万吨/日,总投资人民币 99,224 万元;
2.同意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内部借款人民币 99,224 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2-010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1-26]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 2212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24 日
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
2.01 发行规模 √
2.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
2.04 品种及债券期限 √
2.05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
2.06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2.07 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
2.08 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
2.09 发行方式 √
2.10 担保事项 √
2.11 募集资金用途 √
2.12 上市安排 √
2.13 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
2.14 承销方式 √
2.15 决议有效期 √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 √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08 首创环保 2022/2/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2 号楼三层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3. 邮政编码:100044。
4. 联系电话:010-68356169。
5. 联系传真:010-68356197。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24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
2.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2.04 品种及债券期限
2.05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2.06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07 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2.08 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2.09 发行方式
2.10 担保事项
2.11 募集资金用途
2.12 上市安排
2.13 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2.14 承销方式
2.15 决议有效期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26]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0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73,516 万元到 88,219万元,同比增加 50%到 60%。
2. 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主要是由于股权处置事项所致,影响金额约为 65,000万元。
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
增加 13,672 万元到 27,344 万元,同比增加 10%到 2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73,516 万元到 88,219 万元,同比增加 50%到 60%。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
加 13,672 万元到 27,344 万元,同比增加 10%到 20%。
本次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03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6,722 万元。
(二)每股收益:0.2411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主营业务,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新建项目陆续投入运营,存量项目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疫情影响逐渐减弱,城镇水务运营及固废运营等各业务板块持续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强节能降耗、科技创新、管理提升等方面的主动作为,公司各项费用管控良好。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增加,主要为:
1.报告期内,公司合营企业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已注销)将其持有的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的股权进行转让获得投资收益。
2.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子公司九江首创利池环保有限公司 60%股权获得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6]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相关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2.4 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2.同意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区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0 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 60 亿
元(含 6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
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 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上市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可续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上述可续期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可续期债券之日起 24 个月届满为止。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 2022-004 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1.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2-005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6]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政策和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4.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5.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8.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
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9.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10.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11.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12.上市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可续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3.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上述可续期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4.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15.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可续期债券之日起 24 个月届满为止。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
准的方案为准。
三、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致同审字(2019)第 110ZA4742 号、致同
审字(2020)第 110ZA3195 号和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07102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54,264.25 891,943.66 374,950.50 611,538.1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0,002.75 25,939.40 15,870.84 15,227.07
应收账款 645,484.85 478,223.66 377,071.27 287,022.89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41,309.74 33,961.03 19,569.01 8,638.2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86,153.77 75,565.28 157,239.14 170,018.0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4,362.62 4,489.05 613.62 556.6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17,561.32 116,957.73 112,492.14 78,361.26
合同资产 217,088.58 32,046.67
持有待售资产 60,869.03 69,622.47 69,748.05 67,158.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0.00 5,554.79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56,149.88 310,378.26 220,325.18 146,159.73
流动资产合计 2,198,884.15 2,034,638.17 1,347,266.13 1,389,678.6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793.45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62,371.68 1,248,339.10 565,940.72 422,005.99
长期股权投资 296,373.09 287,637.90 269,037.40 258,073.0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763.90 4,670.02 5,494.9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71,550.05 71,550.05 73,648.14 73,604.25
固定资产 638,681.68 656,945.51 581,912.27 531,242.10
在建工程 160,413.35 150,223.78 2,015,
[2022-01-18]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
221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51,084,0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7.01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曹国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7 人,为曹国宪、张萌、聂森、孟焰、车丕照、
徐祖信、李伏京,其余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为钟北辰、赵昕,其余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06,455,213 98.7068 44,626,223 1.2931 2,600 0.0001
2、 议案名称:关于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50,552,006 99.9845 529,430 0.0153 2,600 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修订《北京首创 2,296,770 4.8944 44,626,223 95.0999 2,600 0.0057
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2 关于为首创(香港) 46,393,563 98.8662 529,430 1.1282 2,600 0.0056
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
贷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翟耸君、邢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05]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关于参与设立的环保产业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环保产业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扬州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体详见公司临2019-125号公告。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变更项目的议案》,同意:(1)终止向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继续实缴并推进退出工作;(2)将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变更为公司与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泰州市润信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GP,基金总规模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4,500万元,并继续推进原基金的业务。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出资设立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
近日,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泰州市润信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备案编码:STQ456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1]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1-08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 2212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关于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08 首创环保 2022/1/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2 号楼三层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3、邮政编码:100044。
4、联系电话:010-68356169。
5、联系传真:010-68356197。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关于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31] (600008)首创环保: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8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大气”)100%股权。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创大气 100%股权为目标开展收购并分步实施,最终收购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各方协商确定(详见公司临 2021-073 号公告)。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 1,103,829,318.18 元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16%股权,其中以现金 862,512,000.00 元收购关联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3.42%股权,以现金 241,317,318.18 元收购非关联方北京沃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石洪利等 33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74%股权;同意公司后续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 18.84%的股权,该部分股权待满足相关转让条件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收购,最终收购价格不高于本次经国资备案的按股权比例折算的资产评估结果(详见公司临2021-078 号公告)。
二、交易进展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021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首创大气 63.42%股权已经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
三、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首创大气董事会改组,尚不具备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同时,本次首创大气股权收购事宜目前尚未完成其他股东的股权收购,公司将继续推动首创大气股权收购事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84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本议题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1.同意首创(香港)有限公司采用内保外贷的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融资金额不超过 17 亿港币的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综合成本 HIBOR+1.30%;
2.同意首创(香港)有限公司采用内保外贷的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行的银团申请融资金额18亿港币的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综合成本HIBOR+1.30%;
3.同意公司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上述不超过17亿及18亿港币贷款提供全
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4.同意首创(香港)有限公司贷款后根据市场情况,可适时进行全部或部分利率掉期,规避利率浮动风险;
5.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 2021-085 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1-086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对外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85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环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香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首创香港担保的额度为 35亿港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首创香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3 亿港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首创香港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农行香港”)、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不超过 17 亿港币及向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银亚洲”)为代理行的银团申请 18 亿港币贷款,由公司为上述 35 亿港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向农行香港、汇丰银行、以建银
亚洲为代理行的银团申请 35 亿港币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综合成本 Hibor+1.30%。
本次贷款用于替换原 32 亿港币贷款剩余本金 17 亿港币及利息、原 18 亿港币贷款
本金及利息。公司为上述 35 亿港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贷款和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签署。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首创香港为首创环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于 2004 年经中国商务部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在香港注册成立,实收资本:14.30 亿港币;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夏愨
道 12 号美国银行中心 16 楼 1613-1618 室;经营范围:水务项目投融资、咨询服
务等。
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首创香港经审计的总资产约为人民币 253.53 亿元(以
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总负债约为 219.94 亿元,流动负债
约为 126.17 亿元,银行贷款约为 112.08 亿元,净资产约为 33.59 亿元,2020 年
度合并营业收入约为 53.21 亿元,合并净利润约为 0.57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首创香港未经审计的总资产约为 281.85 亿元,总负债约为 246.18 亿元,
流动负债约为 106.28 亿元,银行贷款约为 134.39 亿元,净资产约为 35.67 亿元,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约为 60.46 亿元,合并净利润约为 1.58 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首创香港分别向农行香港、汇丰银行和以建银亚洲为代理行的银团申请不超过
17 亿港币及 18 亿港币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综合成本 Hibor+1.30%。公司为上
述 35 亿港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首创香港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 至 本 公 告 披 露日, 公 司 及 其 控 股子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总额为 人 民 币
1,077,100.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41.52%;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28,845.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4.2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14]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对外投资公告(1)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8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
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69,980.18 万元(以下除非特别
说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拟与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合
资设立“呼和浩特首创源清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及移交。项目公司注册资
本为 174,95.045 万元,其中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1,546.7297 万元,持有其 66%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按期顺利移交的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环保集团”)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特许经营(TOT)方式投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规模 12 万吨/日,总投资 69,980.18 万元,同意公司与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呼和浩特首创源清水务有限公司”,公司股本出资 11,546.7297 万元,持股比例 66%。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项目规模 12 万吨/日,项目总投资(经营权转让价款)69,980.18 万元。主要合作范围为运营、管理和维护现有的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污水处理厂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以及厂内管网的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内容,特许经营期 30 年。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74,95.045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 11,546.7297 万
元,持有其 66%股权。项目公司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及排放;再生水处理及利用;水质检测;水处理材料的检验检测;环境保护监测;环保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组建和存续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 4 楼,法定代表人:张利平。呼和浩特市水务局未涉及重大诉讼。呼和浩特市水务局与公司下属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股 80%)有业务合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授权在本项目履行政府方出资代表职责,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盛路金桥污水处理厂综合办公楼,法定代表人:王志勇,注册资本:13,700 万元。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涉及重大诉讼,与公司下属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股 80%)有业务合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
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配合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呼和浩特市污水处理相关规划的编制和修订;负责环境检验检测;负责呼和浩特市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运输;污水应急服务;经业务主管部门授权引进合作伙伴,就污水处理事项与其他水务公司谈判合作,共同开拓市场,推进呼和浩特污水处理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近三年业务发展平稳。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甲方)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运营维护范围: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污水处理厂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以及厂内管网的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内容。
2.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自正向移交后次日起 30 年。
3. 本项目经营权转让价款总金额为 69,980.18 万元(包括招标代理服务
费),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承继协议后十五(15)日内,由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转让价款总金额的 25%,即人民币 17,495.05 万元;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承继协议后四十五(45)日内,由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转让价款总金额的 75%,即人民币 52,485.14 万元。
4.出水水质标准:CODCr、BOD5、氨氮、总磷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 V 类标准,TN≤10mg/L,SS≤5mg/L。
5. 基本水量:特许经营期第一年基本水量为 7 万吨/日,特许经营期第二年
基本水量为 8 万吨/日,特许经营期第三年基本水量为 9 万吨/日,特许经营期第四年至第三十年基本水量为 10 万吨/日。
6.期满移交:在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无偿、完好移交乙方对污水处理厂的所有权益,包括:污水处理厂所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利;乙方对项目设施的特许经营权益。
7.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二)由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和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股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壹 亿 柒 仟 肆 佰 玖 拾 伍 万 零 肆 佰 伍 拾 元 整
(?174,950,450)。甲方出资人民币伍仟玖佰肆拾捌万叁仟壹佰伍拾叁元(?59,483,153.00),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四(34%),以现金方式缴纳;自公司注册之日起十五(15)日内,甲方缴足认缴出资额。乙方出资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肆拾陆万柒仟贰佰玖拾柒元(?115,467,297.0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六十六(66%),以现金方式缴纳;自公司注册之日起十五(15)日内,乙方缴足认缴出资额。
2.董事会:董事会由五(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两(2)人,乙方委派三(3)人,全体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一(1)名,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设副董事长一(1)名,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职权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3.监事:甲方委派 1 人,乙方委派 1 人,职工监事 1 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3)年。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甲方推荐的监事担任,并由全体监事过半选举产生。
4.协议生效: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日,如果各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较晚日期为生效日。
(三)协议签署: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甲方)、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和项目公司(丙方)签署《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承继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权利义务承继:协议签署后首创环保集团在《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交由项目公司承担。
2.协议生效: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符合公司战略投资方向,对公司继续开拓内蒙古自治区传统水务市场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也为公司深耕城市水务市场
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项目公司筹建及资产移交准备时间短,项目公司组建延迟、移交方案不完善或接收准备不充分可能影响交接期厂区的正常运行和项目实施。
应对措施:项目组已组织运营团队入厂尽调,筹划移交方案。签约后,公司将会同政府方及相关各方制定详细的项目公司组建计划、完善的项目移交方案,集中优势资源,保障项目公司按期组建和项目资产顺利移交。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14]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对外投资公告(2)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8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58,443.78 万元(以下除非特别说 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 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成立 “呼和浩特首创海纳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名 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及移交。项目公司注 册资本为 14,610.945 万元,其中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9,643.2237 万元,持有其 66%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按期顺利移交的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环保集团”)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特许经营(TOT)方式投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规模 8 万吨/日,总投资 58,443.78 万元,同意公司与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呼和浩特首创海纳水务有限公司”,公司股本出资 9,643.2237 万元,持股比例 66%。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项目规模8 万吨/日,总投资(经营权转让价款)58,443.78 万元。主要合作范围为运营、管理和维护现有的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工程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污水处理厂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以及厂内管网及退水管网的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内容,特许经营期 30 年。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4,610.945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 9,643.2237 万
元,持有其 66%股权。项目公司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及排放;再生水处理及利用;水质检测;水处理材料的检验检测;环境保护监测;环保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组建和存续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 4 楼,法定代表人:张利平。呼和浩特市水务局未涉及重大诉讼。呼和浩特市水务局与公司下属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股 80%)有业务合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授权在本项目履行政府方出资代表职责,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盛路金桥污水处理厂综合办公楼,法定代表人:王志勇,注册资本:13,700 万元。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涉及重大诉讼,与公司下属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股 80%)有业务合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
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配合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呼和浩特市污水处理相关规划的编制和修订;负责环境检验检测;负责呼和浩特市各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运输;污水应急服务;经业务主管部门授权引进合作伙伴,就污水处理事项与其他水务公司谈判合作,共同开拓市场,推进呼和浩特污水处理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近三年业务发展平稳。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甲方)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运营维护范围: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工程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污水处理厂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以及厂内管网及退水管网的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内容。
2.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自正向移交后次日起 30 年。
3. 经营权转让价款及价款支付:本项目经营权转让价款总金额为58,443.78 万元(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承继协议后十五(15)日内,由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转让价款总金额的 25%,即人民币 14,610.94 万元;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承继协议后四十五(45)日内,由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转让价款总金额的 75%,即人民币 43,832.84 万元。
4.出水水质标准:CODCr、BOD5、氨氮、总磷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 V 类标准,TN≤10mg/L,SS≤5mg/L。
5. 基本水量:第一年至第三年(周期年)6.5 万吨/日,第四年至第七年(周期年)7 万吨/日,第八年至第三十年(周期年)7.5 万吨/日。
6.期满移交:在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无偿、完好移交乙方对污水处理厂的所有权益,包括:污水处理厂所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利;乙方对项目设施的特许经营权益。
7.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二)由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和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股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壹 亿 肆 仟 陆 佰 壹 拾 万 玖 仟 肆 佰 伍 拾 元 整
(?146,109,450)。甲方出资人民币肆仟玖佰陆拾柒万柒仟贰佰壹拾叁元(?49,677,213.00),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四(34%),以现金方式缴纳;自公司注册之日起十五(15)日内,甲方缴足认缴出资额。乙方出资人民币玖仟陆佰肆拾叁万贰仟贰佰叁拾柒元(?96,432,237.00),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六十六(66%),以现金方式缴纳;自公司注册之日起十五(15)日内,乙方缴足认缴出资额。
2.董事会:董事会由五(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两(2)人,乙方委派三(3)人,全体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一(1)名,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设副董事长一(1)名,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职权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3.监事:甲方委派 1 人,乙方委派 1 人,职工监事 1 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3)年。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甲方推荐的监事担任,并由全体监事过半选举产生。
4.协议生效: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日,如果各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较晚日期为生效日。
(三)协议签署: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甲方)、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和项目公司(丙方)签署《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承继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权利义务承继:协议签署后首创环保集团在《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交由项目公司承担。
2.协议生效: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符合公司战略投资方向,对公司继续开拓内蒙古自治区传统水务市场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也为公司深耕城市水务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项目公司筹建及资产移交准备时间短,项目公司组建延迟、移交方案不完善或接收准备不充分可能影响交接期厂区的正常运行和项目实施。
应对措施:项目组已组织运营团队入厂尽调,筹划移交方案。签约后,公司将会同政府方及相关各方制定详细的项目公司组建计划、完善的项目移交方案,集中优势资源,保障项目公司按期组建和项目资产顺利移交。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14]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对外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83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下属子企业 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BCG NZ”)。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 BCG NZ 担保的额度为 2.3
亿美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 BCG NZ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 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2.3 亿美元贷款提供内保
外贷的议案》,同意 BCG NZ 向法国外贸银行香港分行申请 2.3 亿美元贷款,由公司
为上述 2.3 亿美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下属子企业 BCG NZ 向法国外贸银行香港分行申请 2.3
亿美元贷款,期限 364 天。本次贷款用于替换原 5.7 亿新西兰元贷款剩余本金 3.19
亿新西兰元及利息。公司为上述 2.3 亿美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其中公司全资子
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持股 49%,公司控股子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51%。BCG NZ 于 2014 年在香港注册成立,实收资本:3.9 亿纽币;注册地址:香港
中环康乐广场 1 号怡和大厦 20 楼 2008 室;经营范围:投资控股、资产经营管理、
技术咨询与服务等。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BCG NZ 经审计的总资产约为人民币 64.01 亿元(以
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净资产约为 24.50 亿元,2020 年度
合并营业收入约为 22.60 亿元,合并净利润约为 1.44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BCG NZ 未经审计的总资产约为 70.68 亿元,净资产约为 23.30 亿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约为 18.62 亿元,合并净利润约为 0.70 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BCG NZ 向法国外贸银行香港分行申请 2.3 亿美元贷款,期限 364 天,综合成
本 LIBOR+1.40%,贷款后 BCG NZ 拟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进行全部或部分利率掉期,规避利率浮动风险。公司为上述 2.3 亿美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 BCG NZ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BCG NZ 经营状况稳
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 BCG NZ 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企业 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贷款提供担保事
宜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00,972.5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42.4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63,441.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5.5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14]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80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
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规模 8 万吨/日,总投资人民币 58,443.78 万元;
2.同意公司与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呼和浩特首创海纳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首创环保集团股本出资人民币 9,643.2237 万元,持股比例 66%;
3.同意公司向呼和浩特首创海纳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提供股东借款共计人民币 44,432.835 万元。其中,借款人民币 43,832.835 万元用于支付经营权转让价款;借款人民币 600 万元用于项目公司启动资金;
4.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1-081 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呼和浩特市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规
模 12 万吨/日,总投资人民币 69,980.18 万元;
2.同意公司与呼和浩特海纳源清水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呼和浩特首创源清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首创环保集团股本出资人民币 11,546.7297 万元,持股比例 66%;
3.同意公司向呼和浩特首创源清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提供股东借款共计人民币 53,285.135 万元。其中,借款人民币 52,485.135 万元用于支付经营权转让价款;借款人民币 800 万元用于项目公司启动资金;
4.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1-082 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 BCG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2.3 亿美元贷款
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1.同意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采用内保外贷的方式向法国外
贸银行香港分行申请融资金额2.3亿美元的贷款,期限364天,综合成本LIBOR+1.40%;
2.同意公司为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上述2.3亿美元贷款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64天;
3.同意贷款后 BCG NZ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进
行全部或部分利率掉期,规避利率浮动风险;
4.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21-083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1-26] (600008)首创环保: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7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环保”或“公司”)拟以现金不超过 136,000 万元(以下除非特别说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采用分步收购方式进行。本次拟先行收购关联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创投”)以及非关联方北京沃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石洪利等 33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大气”)81.16%股权;剩余 18.84%股权由于存在减持限制、部分交易对方需履行国资评估备案程序等因素,待满足相关转让条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收购,因此存在无法收购首创大气 100%股权的可能性。
相关风险提示:(1)转让方首创集团、首创创投拟对 2021 年、2022 年以
及 2023 年首创大气的净利润做出业绩承诺,若未来市场行情、行业政策、资产状况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本次收购存在估值下降、资产减值风险;(2)公司并购后,首创大气将成为公司的子公司,并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存在首创大气的管理团队不能适应公司管理文化、管理要求的风险。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首创集团共进行关联交易 1 次,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000 万元;公司与首创创投未发生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个月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87,251.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36%。
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况为:无
关联人补偿承诺。本次交易关联方首创集团、首创创投拟对首创大气的业绩进行承诺。首创集团、首创创投承诺标的公司在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截至当期期末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8,459.03 万元、10,209.68 万元、11,584.08 万元,业绩补偿期限内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30,252.79 万元。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创大气100%股权为目标开展收购并分步实施,最终收购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各方协商确定(详见公司临 2021-073 号公告)。目前相关审计、评估
等工作已结束。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 1,103,829,318.18 元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16%股权,其中以现金 862,512,000.00 元收购关联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3.42%股权,以现金 241,317,318.18 元收购非关联方北京沃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石洪利等 33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74%股权;同意公司后续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 18.84%的股权,该部分股权待满足相关转让条件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收购,最终收购价格不高于本次经国资备案的按股权比例折算的资产评估结果。
由于首创大气股东较多,此次收购拟根据不同的股东类型以及谈判情况逐步推进。经过本次可交易各方确认,公司以 862,512,000.00 元收购关联方首创集团、首创创投合计持有的首创大气 63.42%股权,并以 241,317,318.18 元收购首创大气其他非关联股东北京沃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石洪利等 33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首创大气 17.74%股权。具体明细为:
占首创大气股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数量(股) 交易价格(元)
权比例(%)
关联方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149,546,880 60.69 825,421,090.91
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720,000 2.73 37,090,909.09
关联方小计 156,266,880 63.42 862,512,000.00
非关联方
北京沃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480 0.00 注1 2,649.35
石洪利 14,515,200 5.89 80,116,363.64
吴崇宁 8,064,000 3.27 44,509,090.91
马长红 5,922,880 2.40 32,691,220.78
薛峰 2,330,240 0.95 12,861,714.29
卓凤晴 3,250,560 1.32 17,941,402.60
王毅 1,072,000 0.44 5,916,883.12
金文辉 790,580 0.32 4,363,590.91
申向荣 720,000 0.29 3,974,025.97
杜鹃 592,480 0.24 3,270,181.82
郭爱民 560,000 0.23 3,090,909.09
朱滨毅 487,680 0.20 2,691,740.26
刘在润 426,720 0.17 2,355,272.73
罗春森 399,840 0.16 2,206,909.09
王译唯 293,440 0.12 1,619,636.36
郑晓舟 293,440 0.12 1,619,636.36
韩建功 160,160 0.07 884,000.00
闫东风 119,840 0.05 661,454.55
马俊河 71,680 0.03 395,636.36
张玉敏 67,200 0.03 370,909.09
张建英 53,760 0.02 296,727.27
路一 53,760 0.02 296,727.27
张以芬 53,760 0.02 296,727.27
朱蜀燕 53,760 0.02 296,727.27
石志虎 26,880 0.01 148,363.64
顾焕然 26,880 0.01 148,363.64
董建涛 23,520 0.01 129,818.18
赵建平 10,080 0.00 注1 55,636.36
王典 10,080 0.00 注1 55,636.36
王一鸣 160 0.00 注1 883.12
郑向军 1,995,280 0.81 11,012,909.09
程兴军 106,680 0.04 588,818.18
张杰 1,168,000 0.47 6,446,753.25
非关联方小计 43,721,020 17.74 241,317,318.18
合计 199,987,900 81.16 1,103,8
[2021-11-26]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44,877,7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6.929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8 人,董事刘永政、曹国宪、张萌、汤亚楠、聂
森、孟焰、车丕照、李伏京出席会议,其余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赵昕出席会议,其余监事因公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钟北辰先生 3,444,112,904 99.9777 是
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1.01 关于选举钟北辰 39,954,461 98.1216
先生为第八届监
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发出的本次股
东大会的通知、11 月 17 日发出的会议资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飞、杨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6]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7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相关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7 亿元,授信期限二年;
2.同意公司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5 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
1. 同意公司以现金 1,103,829,318.18 元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81.16%股权,其中以现金 862,512,000.00 元收购关联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3.42%股权,以现金 241,317,318.18 元收购非关联方北京沃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石洪利等33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74%股权;
2. 同意公司后续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 18.84%的股
权,该部分股权待满足相关转让条件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收购,最终收购价格不高于本次经国资备案的按股权比例折算的资产评估结果;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该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永政、邓文斌、张萌、汤亚楠、聂森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临 2021-078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6]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79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
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钟北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经过表决,通过如下监事会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钟北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钟北辰:男,1974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历任中国轻工业部规划设计
院建筑师,北京安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创钜大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1-11-18] (600008)首创环保: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75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4 号)核准,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9 家特定投资
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4,834,083 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3.11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89,633,998.13 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直接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657,761,540.7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8)第 110ZC026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东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和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共开立了 8 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 2018 年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专户 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阜 630482612
份有限公司 成门支行
专户 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 11044101040009783 本次销户
份有限公司 阳东区支行
专户 3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 工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0200001119024656720
份有限公司
专户 4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 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 1101040160000942929
份有限公司 行
专户 5 绍兴市首创污水处理有限 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 1101040160000935667
公司 行
专户 6 临沂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 工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0200001119200007326
司
专户 7 茂名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 杭州银行北京东城支 1101040160000937242
司 行
专户 8 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工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0200001119024656445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东区支行(专户账号 11044101040009783)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1-10]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 2212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1.01 关于选举钟北辰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 √
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
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
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08 首创环保 2021/1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三层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3、邮政编码:100044。
4、联系电话:010-68356169。
5、联系传真:010-68356197。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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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钟北辰先生为第八届
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1-11-04] (600008)首创环保:关于筹划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73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环保”)
正在筹划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大气”;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代码:832496))100%股权。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收购作价最终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各方协商确定。截至公告披露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论证中。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
团”)共进行关联交易 1 次:公司与首创集团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由公司托管其全资子公司首创东风(十堰)水务有限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等经营管理事项;公司与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创投”)未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况为:无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正在筹划以
现金支付方式收购首创大气 100%股权。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创大气 100%股权为目标开展收购并分步实施,最终收购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各方协商确定。会议应出席人数 11 人,实际出席人数 11 人。关联董事刘永政、邓文斌、张萌、汤亚楠、聂森回避表决。
目前相关审计、评估机构正在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开展相关工作。
因本次交易对方之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首创集团(持有首创大气 60.69%股权)
及首创集团控股的首创创投(持有首创大气 2.73%股权),其他交易方为非关联方,且首创集团亦为首创大气的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贺江川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4年10月
经营范围:购销包装食品、医疗器材;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制冷空调设备、食用油;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零售粮食;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有关旅游、企业管理、投资方面的咨询;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创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0,912,774.1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386,319.47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270,094.38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92,877.07 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首创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2,047,202.5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467,871.36万元,
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44,645.7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7,503.26万元。
(二)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13层12A05
法定代表人:崔萍
注册资本:12,543万元
成立时间:1998年07月24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创创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499.4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440.3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0.17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814.27 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首创创投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405.8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387.96万元,2021年1-9月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人民币-52.36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购买关联方子公司首创大气股权,首创大气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代码:832496)。目前首创大气主要从事公共环境下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服务,提供城市及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的投资—监测/检测—治理—运营的综合防治解决方案等。
首创大气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9号3号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张萌
注册资本:人民币24,640万元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废气治理;环境监测;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铁路设备及器材的修理和维护;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批发汽车;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创大气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83,076.8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070.3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0,115.9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051.42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首创大气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97,036.6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7,147.64万元,2021年1-6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5,182.2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149.95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提升公司在环保领域的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开拓大气污染治理市场,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首创大气100%股权。本次收购作价最终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各方协商确定,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如能顺利完成本次收购,公司的产业链条将延伸至大气污染治理领域,综合竞争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成为“水、固、气、能”业务有机融合的综合环保产业平台,各个业态将充分融合,客户、资源、市场等协同效应明显,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永政、邓文斌、张萌、汤亚楠、聂森已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分步实施,该项收购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且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分步实施。公司收购首创大气股权将进一步增强在环保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将业务范围延伸至大气综合治理领域,逐步构建起“水、固、气、能”综合服务能力。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论证中。
2、本次交易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1-04]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7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目标开
展收购并分步实施,最终收购价格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各方协商确定;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该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永政、邓文斌、张萌、汤亚楠、聂森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0-30]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68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永政;委员:曹国宪、邓文斌、张萌、刘俏;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祖信;委员:孟焰、李伏京;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孟焰;委员:汤亚楠、车丕照;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俏;委员:徐祖信、张萌;
5.法治建设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永政;委员:车丕照、李伏京。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1-070 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临 2021-071 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适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69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
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章主持。公司监事会经过表决,通过如下监事会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推荐李章先生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同时,提名钟北辰先生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钟北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钟北辰:男,1974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历任中国轻工业部规划设计院
建筑师,北京安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创钜大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10-30] (600008)首创环保: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607元
每股净资产: 2.366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1%
营业总收入: 152.2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14亿元
[2021-10-29] (600008)首创环保:首创环保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6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
221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48,895,5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6.983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9 人,为刘永政、曹国宪、邓文斌、张萌、聂森、
孟焰、车丕照、刘俏、李伏京,其余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为李章、赵昕,其余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聂森先生为 3,448,534,540 99.9895 是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1.01 关于选举聂森 44,376,097 99.1930
先生为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发出的本次股
东大会的通知、10 月 19 日发出的会议资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飞、黄冉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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