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011什么时候复牌?-华立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华立科技301011≈≈(更新:22.02.12)
[2022-02-12] (301011)华立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4,44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62.7300%。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49,24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56.7282%;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
表股份 5,20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6.0017%。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两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4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反对 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8%;反对 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8%;反对 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8%;反对 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州阳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致远一号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本立、刘柳英、蔡颖、张明、张宏程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兰江林、任雁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1-28] (301011)华立科技: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000 万元–5,8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605.83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8.56% - 25.93%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700 万元–5,500 万元
盈利:5,057.6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07% - 8.75%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 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业绩预告方面不 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原因
系国内消费市场逐渐恢复,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把握市场机遇,同时加强新 产品、新客户的开拓。报告期内,公司动漫 IP 衍生产品业务持续高速增长,游
戏游艺设备销售业务保持稳步增长,游乐场运营业务规模稳步扩张。
公司 2021 年度下半年经营利润未及预期,主要因 2021 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反
复,线下消费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公司加强品牌宣传力度,举办全国电竞比赛、直播活动,参加游戏、动漫、商业地产等多项业界展会,多维度宣传及提高公司品牌形象、提升产品认知度,相关推广费用有所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尚待审计机构、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后方可确定。
2、2021 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0]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 式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二)审议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刊载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2、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上述议案 2 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
案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2
年 2 月 9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颖、华舜阳
联系电话:020-39226222 传真:020-39226333
电子邮箱:wahlap@wahla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议
室
邮政编码:5114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11,投票简称:“华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华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
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
意愿表决。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栏打“√ ”)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的议案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一、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二、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022-01-20] (301011)华立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 2022 年度拟向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
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20] (301011)华立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5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20]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 道,公司2022年度拟向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 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权期间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及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与其相关的具体事宜,以便于申请授信工作的
顺利进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保证公司项目建设、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20]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 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1、该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2、该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1] (301011)华立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27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56.7702%。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49,22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56.7051%;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
表股份 5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0.0651%。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十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 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4 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5 票面利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7 转股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1 赎回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2 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2022-01-06]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 式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2.2 发行规模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4 债券期限
2.5 票面利率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7 转股期限
2.8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2.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2.11 赎回条款
2.12 回售条款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募集资金存管
2.19 担保事项
2.20 评级事项
2.21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0、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审议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刊载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2、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
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
2.02 发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债券期限 √
2.05 票面利率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 转股期限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 √
的处理办法
2.11 赎回条款 √
2.12 回售条款 √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8 募集资金存管 √
2.19 担保事项 √
2.20 评级事项 √
2.21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
议案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7.00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 √
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
则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9.00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 √
的议案
10.00 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颖、华舜阳
联系电话:020-39226222
[2021-12-25]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 式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2.2 发行规模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4 债券期限
2.5 票面利率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7 转股期限
2.8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2.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2.11 赎回条款
2.12 回售条款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募集资金存管
2.19 担保事项
2.20 评级事项
2.21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0、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审议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刊载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
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2、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
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
2.02 发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债券期限 √
2.05 票面利率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 转股期限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 √
的处理办法
2.11 赎回条款 √
2.12 回售条款 √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8 募集资金存管 √
2.19 担保事项 √
2.20 评级事项 √
2.21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
议案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7.00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 √
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
则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9.00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 √
的议案
10.00 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颖、华舜阳
联系电话:020-39226222 传真:020-39226333
电子邮箱:wahlap@wahla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议
室
邮政编码:5114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
[2021-12-25] (301011)华立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Q=V÷P,其中:
Q:指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2021-12-25] (301011)华立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2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Q=V÷P,其中:
Q:指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
[2021-12-25]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
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5]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来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3] (301011)华立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27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56.7642%。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
份 49,24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56.7295%;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
表股份 3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0.0347%。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一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7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兰江林、任雁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1] (301011)华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10,95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1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700,000 股,并于 2021 年6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6,8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68,280,95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519,044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网下配售限售股合计 3,180,956 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计 1,010,956 股,锁定期为 6 个月;首次公开发行网下战略配售限售股,共计 2,170,000 股,锁定期为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计1,010,956 股,占本次解限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5.46%,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16%,共涉及 7,884 名股东,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参与网下配售的中签配售
对象,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 A 股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锁定期届满。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网下发
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
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
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010,956 股。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
规担保。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1,010,956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12 月 22日(星期三);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 限售股份数 本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股 剩余限售股数
量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份数量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首发后网下 3,180,956 3.6647% 1,010,956 1.1647% 2,170,000
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华立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
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限售股类型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无限售流通 18,519,044 21.34% 1,010,956 - 19,530,000 22.50%
股
二、有限售流通 68,280,956 78.66% - 1,010,956 67,270,000 77.50%
股
其中:首发前限 65,100,000 75.00% - - 65,100,000 75.00%
售股
首发后网下发行 3,180,956 3.66% - 1,010,956 2,170,000 2.50%
限售股
合计 86,800,000 100.00% - - 86,80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立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
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华立科技本次
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网下配售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07]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任的华兴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司农事务所,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 2021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华兴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华兴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25 日;
(3)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 5 号中惠璧珑湾自编 12 栋
2514 房;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李建业先生;截至 2021 年 11 月,司农事务所
拥有从业人员 250 人,17 名合伙人,92 名注册会计师,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 名;
(6)审计收入:截至 2021 年 11 月,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 3,924.44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77.9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09.40 万元;
(7)业务情况:司农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管理,拥有一批在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司农事务所曾经负责或参与审计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建筑业、电力、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房地产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目前,司农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为 0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人民币 3,6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覃易,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
2011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 4 月 13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事务所广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21 年 5 月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新伟,部门经理,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2011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10 月 24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
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华兴事务所广东分所工作,2021 年 12 月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部门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虹,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2011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 4 月 13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 2021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事务所自2019年度至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上述年度均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华兴事务所开展 2021 年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华兴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原聘任的华兴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 2021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华兴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华兴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
了司农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司农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司农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且审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司农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原因真实合理。本次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司农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2-07] (301011)华立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原聘任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加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 2021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
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2-07]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 式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议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2、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颖、华舜阳
联系电话:020-39226222 传真:020-39226333
电子邮箱:wahlap@wahla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议
室
邮政编码:5114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11,投票简称:“华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华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
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
意愿表决。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栏打“√ ”)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一、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二、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021-10-28] (301011)华立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8] (301011)华立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8] (301011)华立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462元
每股净资产: 8.291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6%
营业总收入: 3.9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557.54万元
[2021-10-15] (301011)华立科技: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增长:101.12% - 119.83%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137.9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约 4,300 万元–4,700 万元
其中,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的业绩:
项 目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下降:20.76% - 40.57%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019.2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约 1,200 万元–1,600 万元
注:上表中“万元”均为人民币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
升,主要原因系去年上半年受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对公司经营和业绩影响较大;随着国内经济复苏,国民消费市场基本恢复正常,公司调整经营策略,把握市场机遇,加强新产品、新客户的开拓。公司游戏游艺设备产品及游乐场运营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公司动漫 IP 衍生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
降,主要原因系 2021 年 7 月、8 月国内疫情出现反复,国内部分省市采取了严
格防疫措施,游乐行业经营情况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公司暑假期间营业收入有所下降。9 月份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各板块业务经营情况基本恢复正常。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286.34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09-30]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得政府补助资金
共计 6,000,000 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是否与 是否具 计入 与资
序 主 项目 获得 金额 来源或依据 日常经 有可持 会计 产/
号 体 内容 时间 营活动 续性 科目 收益
相关 相关
广州市番禺区科
技工业商务和信
息化局《关于下 营业
1 公 上市 2021/ 3,000,000.00 达 2021 年番禺 否 否 外收 收益
司 奖励 9/28 区第六批科学技 入
术经费的通知》
(番科工商信财
[2021]6 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
监督管理局关于 营业
2 公 上市 2021/ 3,000,000.00 下达 2021 年广 否 否 外收 收益
司 奖励 9/29 州市金融发展专 入
项资金项目(第
四批)的通知
合计 6,000,000.00 -
上述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全部
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 6,000,000 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对 2021 年利润总额影响额预计为 6,000,000 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产生的具体影
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8-31] (301011)华立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 年 8 月 3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关注到近期 A 股二级市场“VR”概念关注度较高。公司主要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运营。公司主要对室内游乐场和主题乐园等客户销售游戏游艺设备和动漫 IP 衍生产品,并向客户提供设备合作运营和游乐场运营服务等实现盈利。公司游戏游艺设备产品涉及 VR 技术主要为模拟体验类产品,公司运营 VR 技术的方式主要为采购具有相关功能的零部件(如 VR眼镜穿戴设备)和使用 VR 等技术进行综合开发(如开发、制作游戏场景及动感效果等)。公司为提升消费者游乐体验,通过在游戏游艺设备中推进 AI、VR、AR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提高游戏游艺设备给消费者带来的玩乐体验,公司 VR 游戏游艺作品主要有《火线狂飙 VR》。目前公司 VR 游戏游艺设备销售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后续公司将融合先进技术结合自身优势,稳步推出新款 VR 游戏游艺
作品。
近期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可能存在二级市场炒作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 2.49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4.38%;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16.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524.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336.4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6.92%。具体财务数据及相关风险提示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25] (301011)华立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 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2021-08-25] (301011)华立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2021-07-24]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情况说明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60210161K
名称: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二横路 28 号(1-8 层)
法定代表人:苏本立
注册资本:捌仟陆佰捌拾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08 月 20 日
营业期限:2010 年 08 月 20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动漫游戏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制造;音响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二、备查文件
1、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17] (301011)华立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0,25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57.8980%。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48,4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55.8237%;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
表股份 1,80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2.0743%。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两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25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2%;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25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2%;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兰江林、于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21-07-15] (301011)华立科技: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增长:2426.53% - 2594.96%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18.7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约 3000 万元–3200 万元
注:上表中“万元”均为人民币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向上升的主要原因:
1、2020 年上半年受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 年 2-4 月国内
游乐场基本处于全面停业状态,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
到有效控制,国内经济复苏,国民消费市场迅速恢复,报告期公司经营基本恢复正常。
2、本报告期内,受益于市场需求回暖,公司调整经营策略,把握市场机遇,加强新产品、新客户的开拓。公司游戏游艺设备产品及游乐场运营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公司动漫 IP 衍生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233.4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12] (301011)华立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4,44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62.7300%。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49,24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56.7282%;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
表股份 5,20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6.0017%。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两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4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反对 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8%;反对 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2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8%;反对 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8%;反对 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州阳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致远一号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本立、刘柳英、蔡颖、张明、张宏程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兰江林、任雁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1-28] (301011)华立科技: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000 万元–5,8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605.83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8.56% - 25.93%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700 万元–5,500 万元
盈利:5,057.6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07% - 8.75%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 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业绩预告方面不 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原因
系国内消费市场逐渐恢复,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把握市场机遇,同时加强新 产品、新客户的开拓。报告期内,公司动漫 IP 衍生产品业务持续高速增长,游
戏游艺设备销售业务保持稳步增长,游乐场运营业务规模稳步扩张。
公司 2021 年度下半年经营利润未及预期,主要因 2021 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反
复,线下消费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公司加强品牌宣传力度,举办全国电竞比赛、直播活动,参加游戏、动漫、商业地产等多项业界展会,多维度宣传及提高公司品牌形象、提升产品认知度,相关推广费用有所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尚待审计机构、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后方可确定。
2、2021 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0]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 式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二)审议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刊载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2、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上述议案 2 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
案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2
年 2 月 9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颖、华舜阳
联系电话:020-39226222 传真:020-39226333
电子邮箱:wahlap@wahla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议
室
邮政编码:5114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11,投票简称:“华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华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
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
意愿表决。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栏打“√ ”)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的议案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一、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二、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022-01-20] (301011)华立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 2022 年度拟向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
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20] (301011)华立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5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20]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 道,公司2022年度拟向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 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权期间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及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与其相关的具体事宜,以便于申请授信工作的
顺利进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保证公司项目建设、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20]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 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1、该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2、该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1] (301011)华立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27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56.7702%。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49,22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56.7051%;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
表股份 5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0.0651%。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十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 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4 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5 票面利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7 转股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1 赎回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2 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5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4%;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67%;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13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2022-01-06]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 式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2.2 发行规模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4 债券期限
2.5 票面利率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7 转股期限
2.8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2.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2.11 赎回条款
2.12 回售条款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募集资金存管
2.19 担保事项
2.20 评级事项
2.21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0、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审议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刊载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2、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
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
2.02 发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债券期限 √
2.05 票面利率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 转股期限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 √
的处理办法
2.11 赎回条款 √
2.12 回售条款 √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8 募集资金存管 √
2.19 担保事项 √
2.20 评级事项 √
2.21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
议案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7.00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 √
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
则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9.00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 √
的议案
10.00 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颖、华舜阳
联系电话:020-39226222
[2021-12-25]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 式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2.2 发行规模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4 债券期限
2.5 票面利率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7 转股期限
2.8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2.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2.11 赎回条款
2.12 回售条款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募集资金存管
2.19 担保事项
2.20 评级事项
2.21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0、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审议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刊载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
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2、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
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
2.02 发行规模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2.04 债券期限 √
2.05 票面利率 √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2.07 转股期限 √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 √
的处理办法
2.11 赎回条款 √
2.12 回售条款 √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2.18 募集资金存管 √
2.19 担保事项 √
2.20 评级事项 √
2.21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
议案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7.00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 √
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
则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9.00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 √
的议案
10.00 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颖、华舜阳
联系电话:020-39226222 传真:020-39226333
电子邮箱:wahlap@wahla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议
室
邮政编码:5114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
[2021-12-25] (301011)华立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Q=V÷P,其中:
Q:指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2021-12-25] (301011)华立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2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Q=V÷P,其中:
Q:指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
[2021-12-25]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
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5]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来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3] (301011)华立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9,27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56.7642%。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
份 49,24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56.7295%;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
表股份 3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0.0347%。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一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27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兰江林、任雁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1] (301011)华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10,95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1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700,000 股,并于 2021 年6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6,8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68,280,95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519,044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网下配售限售股合计 3,180,956 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计 1,010,956 股,锁定期为 6 个月;首次公开发行网下战略配售限售股,共计 2,170,000 股,锁定期为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计1,010,956 股,占本次解限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5.46%,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16%,共涉及 7,884 名股东,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参与网下配售的中签配售
对象,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 A 股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锁定期届满。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网下发
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
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
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010,956 股。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
规担保。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1,010,956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12 月 22日(星期三);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 限售股份数 本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股 剩余限售股数
量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份数量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首发后网下 3,180,956 3.6647% 1,010,956 1.1647% 2,170,000
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华立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
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限售股类型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无限售流通 18,519,044 21.34% 1,010,956 - 19,530,000 22.50%
股
二、有限售流通 68,280,956 78.66% - 1,010,956 67,270,000 77.50%
股
其中:首发前限 65,100,000 75.00% - - 65,100,000 75.00%
售股
首发后网下发行 3,180,956 3.66% - 1,010,956 2,170,000 2.50%
限售股
合计 86,800,000 100.00% - - 86,80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立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
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华立科技本次
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网下配售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07]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任的华兴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司农事务所,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 2021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华兴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华兴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25 日;
(3)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 5 号中惠璧珑湾自编 12 栋
2514 房;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李建业先生;截至 2021 年 11 月,司农事务所
拥有从业人员 250 人,17 名合伙人,92 名注册会计师,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 名;
(6)审计收入:截至 2021 年 11 月,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 3,924.44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77.9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09.40 万元;
(7)业务情况:司农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管理,拥有一批在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司农事务所曾经负责或参与审计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建筑业、电力、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房地产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目前,司农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为 0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人民币 3,6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覃易,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
2011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 4 月 13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事务所广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21 年 5 月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新伟,部门经理,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2011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10 月 24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
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华兴事务所广东分所工作,2021 年 12 月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部门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虹,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2011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 4 月 13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 2021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事务所自2019年度至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上述年度均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华兴事务所开展 2021 年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华兴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原聘任的华兴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 2021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华兴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华兴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
了司农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司农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司农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且审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司农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原因真实合理。本次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司农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2-07] (301011)华立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原聘任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加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 2021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
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2-07]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 式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议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2、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颖、华舜阳
联系电话:020-39226222 传真:020-39226333
电子邮箱:wahlap@wahla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议
室
邮政编码:5114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11,投票简称:“华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华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
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
意愿表决。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栏打“√ ”)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一、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二、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021-10-28] (301011)华立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8] (301011)华立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8] (301011)华立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462元
每股净资产: 8.291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6%
营业总收入: 3.9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557.54万元
[2021-10-15] (301011)华立科技: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增长:101.12% - 119.83%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137.9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约 4,300 万元–4,700 万元
其中,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的业绩:
项 目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下降:20.76% - 40.57%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019.2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约 1,200 万元–1,600 万元
注:上表中“万元”均为人民币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
升,主要原因系去年上半年受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对公司经营和业绩影响较大;随着国内经济复苏,国民消费市场基本恢复正常,公司调整经营策略,把握市场机遇,加强新产品、新客户的开拓。公司游戏游艺设备产品及游乐场运营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公司动漫 IP 衍生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
降,主要原因系 2021 年 7 月、8 月国内疫情出现反复,国内部分省市采取了严
格防疫措施,游乐行业经营情况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公司暑假期间营业收入有所下降。9 月份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各板块业务经营情况基本恢复正常。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286.34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09-30]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得政府补助资金
共计 6,000,000 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是否与 是否具 计入 与资
序 主 项目 获得 金额 来源或依据 日常经 有可持 会计 产/
号 体 内容 时间 营活动 续性 科目 收益
相关 相关
广州市番禺区科
技工业商务和信
息化局《关于下 营业
1 公 上市 2021/ 3,000,000.00 达 2021 年番禺 否 否 外收 收益
司 奖励 9/28 区第六批科学技 入
术经费的通知》
(番科工商信财
[2021]6 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
监督管理局关于 营业
2 公 上市 2021/ 3,000,000.00 下达 2021 年广 否 否 外收 收益
司 奖励 9/29 州市金融发展专 入
项资金项目(第
四批)的通知
合计 6,000,000.00 -
上述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全部
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 6,000,000 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对 2021 年利润总额影响额预计为 6,000,000 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产生的具体影
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8-31] (301011)华立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 年 8 月 3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关注到近期 A 股二级市场“VR”概念关注度较高。公司主要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运营。公司主要对室内游乐场和主题乐园等客户销售游戏游艺设备和动漫 IP 衍生产品,并向客户提供设备合作运营和游乐场运营服务等实现盈利。公司游戏游艺设备产品涉及 VR 技术主要为模拟体验类产品,公司运营 VR 技术的方式主要为采购具有相关功能的零部件(如 VR眼镜穿戴设备)和使用 VR 等技术进行综合开发(如开发、制作游戏场景及动感效果等)。公司为提升消费者游乐体验,通过在游戏游艺设备中推进 AI、VR、AR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提高游戏游艺设备给消费者带来的玩乐体验,公司 VR 游戏游艺作品主要有《火线狂飙 VR》。目前公司 VR 游戏游艺设备销售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后续公司将融合先进技术结合自身优势,稳步推出新款 VR 游戏游艺
作品。
近期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可能存在二级市场炒作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 2.49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4.38%;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16.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524.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336.4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6.92%。具体财务数据及相关风险提示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25] (301011)华立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 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2021-08-25] (301011)华立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下午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2021-07-24] (301011)华立科技: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情况说明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60210161K
名称: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二横路 28 号(1-8 层)
法定代表人:苏本立
注册资本:捌仟陆佰捌拾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08 月 20 日
营业期限:2010 年 08 月 20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动漫游戏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制造;音响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二、备查文件
1、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17] (301011)华立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0,25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57.8980%。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48,4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55.8237%;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
表股份 1,80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6,800,000 股的 2.0743%。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两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25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2%;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25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2%;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兰江林、于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21-07-15] (301011)华立科技: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增长:2426.53% - 2594.96%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18.7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约 3000 万元–3200 万元
注:上表中“万元”均为人民币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向上升的主要原因:
1、2020 年上半年受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 年 2-4 月国内
游乐场基本处于全面停业状态,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
到有效控制,国内经济复苏,国民消费市场迅速恢复,报告期公司经营基本恢复正常。
2、本报告期内,受益于市场需求回暖,公司调整经营策略,把握市场机遇,加强新产品、新客户的开拓。公司游戏游艺设备产品及游乐场运营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公司动漫 IP 衍生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233.4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