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897什么时候复牌?-山科智能停牌最新消息
≈≈山科智能300897≈≈(更新:22.01.25)
[2022-01-25] (300897)山科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00
(2)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5)主持人: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6)列席人员: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拟向关联方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销售智能水表、智能远传水表、智能管网等相关智慧水务产品,2022年度销售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季永聪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设立上海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2022-01-25] (300897)山科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3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5)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曾金南先生
(6)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王雪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设立上海分公司为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25日
[2022-01-25]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4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
要,2022年拟向关联方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水表检
验”)销售智能水表、智能远传水表、智能管网等相关智慧水务产品,2022年
度销售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
2、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季永聪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
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类别 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方 泉州市水务 销售水表、智 参照市场公
销售商品 水表检验有 能远传水表、 允价格双方 2,800 0 4.90
限公司 智能管网等相 协商确定
关智慧水务产
品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易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生金额 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比例 差异
向关联 泉州市水 2021年8月27日巨
方销售 务水表检 销售智 4.90 1,000 99.51% 潮资讯网公告
商品 验有限公 能水表 0.0117% 编号:2021-039
司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实际金额低于预计金额的原因:关联方关于本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次采购项目实施进度影响了采购计划,进而影响公司供货数量,关
大差异的说明 联公司该项目开展延期到2022年。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2021年关联交易与预计金额存
较大差异的说明 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系关联方项目进度所致,具有其合理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注: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尚未经审计,实际的日常关联
交易发生金额以年报审计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人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50503156119585U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一如
5、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6、成立日期:1995年02月25日
8、经营期限:1995年02月25日至长期
9、营业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量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仪器仪表修理;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推广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泉州水表检验资产总额为57,195,790.62元,净资产为51,308,457.03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3,976,796.26元,净利润为1,916,053.49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泉州水表检验15%的股权,公司总经理、董事季永聪先生为泉州水表检验现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
泉州水表检验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
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给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存在给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上述关联 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单位形成 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鲁爱民女士、曾佳女士、丁茂国先生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 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价格以 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 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影响。因此,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系关联方项目进度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对2022年度与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该
关联交易是关联方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相关设备所产生的交易,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商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鲁爱民女士、曾佳女士、丁茂国先生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山科智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 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给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山科智能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2022-01-25]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5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上海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海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设立上海分公司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设立上海分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拟设立分公司基本情况
1、名 称: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营业场所:上海市青浦区(暂定)
4、负责人:钱炳炯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设立上海分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设立上海分公司,符合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业务有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设立上海分公司存在的风险
上述设立上海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2]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公司被认定为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近期发布的《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根据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的,旨在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此次入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对公司在技术创新、产品服务和发展前景等方面的认可与肯定,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继续积极践行“专精特新”主旨,紧紧围绕“工业互联网+智能传感器及软件”这一技术路线,结合水务企业在水务安全、节能减排、惠民服务、提质增效等方面的内在需求,发挥公司在智能传感器及仪表、智能终端及设备、智慧软件平台及系统等技术产品优势;以“领引智慧水务新方向”作为使命,努力成为智慧水务解决方案的领先企业,为创建可持续发展和节约型社会贡献山科力量。
三、备查文件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2021-12-24]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中标无线远传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无线远传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及其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无线远传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具体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情况
1、中标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无线远传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人: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中标单位: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柒万捌仟肆佰圆整(14,978,400.00元)。二、本次项目执行对公司影响
此次中标的无线远传设备是公司生产的水务管网现场控制机,为公司成熟稳定的智慧水务产品之一,其应用了大口径水表现场监控技术,该技术是目前国内大口径水表监控的关键技术,是脉冲传感技术、无线远传技术、低功耗技术在大表监控中的典型应用,具有系统适用维修方便、接口较多、防护性能较高的优点。目前市场范围已涵盖北京、深圳、南京、上海等重要城市。该中标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智慧水务市场的影响,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属于优质国资企业,信用优良,不存在履约及账款回收方面的的风险;
2、本次中标项目为公司成熟产品,不存在技术风险;
3、公司产能足以同时满足本次中标项目及其他现有项目;
4、中标项目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或终止;
5、收到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金额、条款等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2021-12-17]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0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1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现已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一、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19572130W
2、名称: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6幢3172室
5、法定代表人:钱炳炯
6、注册资本:陆仟捌佰万元整
7、成立日期:1999年11月08日
8、营业期限:1999年11月08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
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2021-12-04]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9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大股东李郁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411,8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4880%)的大股东李郁丰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等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或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76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大股东李郁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限售股份数(股)
2021年9月28日上市流通数量(股)
股份来源
李郁丰
4,411,827
6.4880%
3,611,827
800,000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规允许的减持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65%。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等法规允许的减持方式或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郁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及追加承诺中就限售及减持意向等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 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 股份减持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期
3
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数量将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
(三) 追加承诺情况
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9月28日,承诺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80万股,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四)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郁丰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李郁丰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李郁丰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4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报备文件
李郁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1-22]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8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59,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0.6750%)的高级管理人员徐明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即自 2021 年 12 月 14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7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 持股占公司总股 股份来源
(股) 本比例
徐明 459,000 0.6750%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7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徐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就限售及减持意向等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 股份限售承诺
(1)在遵循股份锁定的承诺前提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的锁定期;
(3)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二)股份减持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数量将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
(三)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徐明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徐明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徐明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报备文件
徐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19] (300897)山科智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7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6)。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3幢3单元大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3,193,64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3.520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3,186,8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5101%。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0%。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29,6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77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22,8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76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10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陈重华律师、张钰栋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3,192,1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28,1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8%;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2021-11-04] (300897)山科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3 日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5)主持人: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6)列席人员: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同意注销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基于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增加后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鉴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2021-11-04] (300897)山科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3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3 日上午 11:00
(2)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5)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曾金南先生
(6)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王雪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注销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认为:在公司原有的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系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3日
[2021-11-04]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5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
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经营需要变更经营范围,
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 变更后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 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 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 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控 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 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仪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压缩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 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
营活动)。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
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下述《公司章
程》修订内容亦同。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现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条款作相应的修
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 造;供 为: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 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 造;仪器仪 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 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智能水务系统开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水务系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器制 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 电子元器件与机 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环境保护专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 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 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发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 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护服务;电子、机 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 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租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2021-11-04]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6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11月19日下午14: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30分钟到达开会地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15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3幢3单元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6日9:00-17:00,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11月16日前发送邮件到公司邮箱seckdm@163.com,主题注明“山科智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3幢3单元
4、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妙女
联系电话:0571-87203681
电子邮箱:seckdm@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3幢3单元
注意事项
会议预计1小时,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97
2、投票简称:山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的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闭会时止。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说明: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如需回避,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内均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盖章(法人股东):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1-11-04]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4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 称: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679868120G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39号4幢2楼203室
4、负责人:刘弢
5、公司类型:分公司
6、成立日期;2008年9月9日
7、经营范围:抄表系统的制造、生产;旋翼湿式远传冷水水表的制造(具体详见浙制00000630号-3《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上述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智能水表、抄表系统的安装(凡涉及许可证、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书经营)。
二、注销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分公司,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提高
公司管理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注销相关工作授权
为保证本次注销分公司的相关工作能够高效、顺利地进行,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分公司注销的相关工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工商注销及相关证照注销工作等),授权期限至本次注销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2021-10-27] (300897)山科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1:00
(2)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5)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曾金南先生
(6)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王雪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7] (300897)山科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0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5)主持人: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6)列席人员: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7]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9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7] (300897)山科智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73元
每股净资产: 12.598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3%
营业总收入: 3.1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977.34万元
[2021-10-20]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项目中标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7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项目
中标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收到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小口径智能水表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的结果通知,确定了公司为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小口径智能水表采购项目第一中标选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2021-003);
截止2021年3月26日,公司完成同17家水司及工程公司的合同签署工作,共计金额人民币37,628,974.07元(含税),另外合同正在走审批流程的有5家,共计金额人民币7,595,070.7元(含税),累计金额共计人民币45,224,044.77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2021-006)。
近日,公司同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各水司、工程公司陆续签订了《2021-2022年度小口径智能水表采购项目买卖合同》,截止2021年10月20日,公司已完成同33家水司及工程公司的合同签署工作,共计金额人民币76,903,619.76元(含税),另外合同正在走审批流程的有1家,共计金额人民币381,045.00元(含税),累计金额共计人民币77,284,664.76元(含税)。
一、上述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若上述合同顺利实施,将会对公司2021年和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及后期智能水表的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二、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无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三、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明细表;
2、2021-2022年度小口径智能水表采购项目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2021-09-28] (300897)山科智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6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2)。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3幢3单元大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2,304,2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506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2,297,4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4962%。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0%。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6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8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5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7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陈重华律师、张钰栋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301,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6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4%;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301,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6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4%;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2021-09-24]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5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1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436,2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533%;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697,4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3 号)文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97号)同意,并于2020年9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前的5,100万股增至6,800万股。其中有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5,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5.00%,无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总数量未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为6,8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11位股东是:李郁丰、冯文张、徐明、庄瑞板、董刘君、胡新良、王洪祥、张祖明、周琴、虞林辉、岑雪亚。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及后续增加所做的承诺如下:
(一) 股份限售承诺:
1、本公司除实际控制人外的股东李郁丰、冯文张、徐明、庄瑞板、董刘君、胡新良、王洪祥、张祖明、周琴、虞林辉、岑雪亚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虞林辉、徐明、董刘君、周琴承诺:
(1)在遵循股份锁定的承诺前提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
(3)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二)股份减持承诺
1、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承诺
其他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李郁丰承诺:“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减持数量将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
2、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虞林辉、徐明、董刘君、周琴承诺:“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减持数量将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
3、其他股东的承诺
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冯文张、庄瑞板、胡新良、王洪祥、张祖明、岑雪亚承诺:“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减持数量将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公司股东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追加承诺:
股东李郁丰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作出以下承诺:自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2
年 09 月 28 日,承诺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80 万股,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9 月 28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436,2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533%;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697,4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1 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
序号 股东名称 总数 数量 上市流通股 备注
数(股)
1 李郁丰 4,411,827.00 800,000.00 800,000.00 注 1
2 冯文张 477,340.00 477,340.00 477,340.00
3 庄瑞板 459,000.00 459,000.00 459,000.00
4 徐明 459,000.00 459,000.00 114,750.00 注 2
5 董刘君 305,699.00 305,699.00 76,424.00 注 2
6 胡新良 281,731.00 281,731.00 281,731.00
7 王洪祥 276,355.00 276,355.00 276,355.00
8 张祖明 120,742.00 120,742.00 120,742.00
9 周琴 113,054.00 113,054.00 28,263.00 注 2
10 虞林辉 80,495.00 80,495.00 0 注 3
11 岑雪亚 62,808.00 62,808.00 62,808.00
合 计 7,048,051.00 3,436,224.00 2,697,413.00
注1:李郁丰在2021年9月15日作出承诺,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09月28日,承诺减持股
份的数量不超过800,000.00股,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所以本次申请解禁的股份数为800,000.00股。
注2:徐明、董刘君、周琴为上市公司在任的高管,其限售股份上市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注 3:虞林辉为公司上届监事,2021 年 5 月 20 日换届后离任,根据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应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督
促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
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占比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股) 占比
一、无限售 17,000,000.00 2
[2021-09-22]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自愿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4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自愿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
刘弢、李郁丰、尉瑞英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刘弢、李郁丰、尉瑞英分别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事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为公司股东,刘弢、李郁丰、尉瑞英做出以下承诺:
1、刘弢承诺: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09月28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2、李郁丰承诺: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09月28日,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80万股,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3、尉瑞英承诺: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09月28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形,本人亦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作出承诺的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在公司职务 持有股份数 持股比例
1 刘 弢 / 4,798,472.00 7.06%
2 李郁丰 / 4,411,827.00 6.49%
3 尉瑞英 / 1,360,268.00 2.00%
三、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刘弢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
2、李郁丰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
3、尉瑞英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9月22日
[2021-08-27]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9月28日下午14: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30分钟到达开会地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23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3幢3单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
管理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9月24日9:00-17:00,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9月24日前发送邮件到公司邮箱seckdm@163.com,主题注明“山科智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3幢3单元
4、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
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妙女
联系电话:0571-87203681
电子邮箱:seckdm@163.com
9、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3幢3单元
注意事项
会议预计1小时,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97
2、投票简称:山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的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闭会时止。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
积投
票提
案
1.0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
金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说明: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如需回避,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内均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盖章(法人股东):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2021-08-27] (300897)山科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7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金南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核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后,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其陈述事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且在2021年10月16日之后实施。
(五)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2021-08-27] (300897)山科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6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炳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的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季永聪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及日常经营管理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且在2021年10月16日之后实施。
(五)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乐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2021-08-27]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中标物联网远传水表采购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3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物联网远传水表采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及其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2021年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小口径物联网远传水表采购项目”的第二中标人,现将具体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中标项目名称:2021年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小口径物联网远传水表采购项目
2、招标人: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中标单位: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中标金额:17,704,800.00元人民币;
二、本次项目执行对公司影响
公司在智能水表领域已拥有二十多年的研发经验,公司紧紧围绕“工业互联网+智能传感器及软件”这一技术路线,致力于节能减排,满足水务企业在安全运行、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及惠民服务等方面的内在需求。公司生产的智能水表已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广泛运用。
本次项目中标是客户对公司产品研发能力、产品品质、服务能力的认可。该中标项目
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智能水表市场的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属于优质国资企业,信用优良,不存在履约及账款回收方面的的风险;
2、本次中标项目为公司成熟产品,不存在技术风险;
3、公司产能足以同时满足本次中标项目及其他现有项目;
4、中标项目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或终止;
5、收到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金额、条款等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2021-08-27] (300897)山科智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元
每股净资产: 12.271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2%
营业总收入: 1.8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752.99万元
[2021-07-30]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捐赠支持防汛救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捐赠支持防汛救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近日,河南多地遭遇极端强降雨天气,内涝受灾严重,当地人民群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灾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同时,经过暴雨袭击,河南多地的供水管道破损、移位、渗漏,供水管网在恢复供水过程中面临巨大挑战。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拟通过河南省慈善总会向相关单位定向捐赠价值110万元的智慧水务相关设备系统及10万元现金,相关单位可用该设备排查受灾后的管网破损、爆管等问题。希望通过公司智慧水务的科技力量,助力灾后重建,为受灾地区的供水保障尽微薄之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相关受赠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为了支持河南受灾地区防汛救灾,是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本次捐赠均为公司自有产品、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2021-05-25]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000000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800,000 元(含税)。
若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 号恒生科技园13 幢 3 单元
咨询联系人:王雪洲,姚妙女
咨询电话:0571-87203681
传真电话:0571-8720368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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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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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 (300897)山科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00
(2)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5)主持人: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6)列席人员: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拟向关联方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销售智能水表、智能远传水表、智能管网等相关智慧水务产品,2022年度销售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季永聪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设立上海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2022-01-25] (300897)山科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3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5)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曾金南先生
(6)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王雪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设立上海分公司为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25日
[2022-01-25]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4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
要,2022年拟向关联方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水表检
验”)销售智能水表、智能远传水表、智能管网等相关智慧水务产品,2022年
度销售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
2、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季永聪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
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类别 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方 泉州市水务 销售水表、智 参照市场公
销售商品 水表检验有 能远传水表、 允价格双方 2,800 0 4.90
限公司 智能管网等相 协商确定
关智慧水务产
品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易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生金额 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比例 差异
向关联 泉州市水 2021年8月27日巨
方销售 务水表检 销售智 4.90 1,000 99.51% 潮资讯网公告
商品 验有限公 能水表 0.0117% 编号:2021-039
司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实际金额低于预计金额的原因:关联方关于本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次采购项目实施进度影响了采购计划,进而影响公司供货数量,关
大差异的说明 联公司该项目开展延期到2022年。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2021年关联交易与预计金额存
较大差异的说明 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系关联方项目进度所致,具有其合理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注: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尚未经审计,实际的日常关联
交易发生金额以年报审计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人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50503156119585U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一如
5、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6、成立日期:1995年02月25日
8、经营期限:1995年02月25日至长期
9、营业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量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仪器仪表修理;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推广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泉州水表检验资产总额为57,195,790.62元,净资产为51,308,457.03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3,976,796.26元,净利润为1,916,053.49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泉州水表检验15%的股权,公司总经理、董事季永聪先生为泉州水表检验现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
泉州水表检验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
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给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存在给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上述关联 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单位形成 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鲁爱民女士、曾佳女士、丁茂国先生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 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价格以 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 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影响。因此,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系关联方项目进度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对2022年度与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该
关联交易是关联方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相关设备所产生的交易,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商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鲁爱民女士、曾佳女士、丁茂国先生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山科智能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 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给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山科智能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2022-01-25]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5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上海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海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设立上海分公司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设立上海分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拟设立分公司基本情况
1、名 称: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营业场所:上海市青浦区(暂定)
4、负责人:钱炳炯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设立上海分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设立上海分公司,符合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业务有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设立上海分公司存在的风险
上述设立上海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2]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公司被认定为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近期发布的《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根据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的,旨在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此次入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对公司在技术创新、产品服务和发展前景等方面的认可与肯定,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继续积极践行“专精特新”主旨,紧紧围绕“工业互联网+智能传感器及软件”这一技术路线,结合水务企业在水务安全、节能减排、惠民服务、提质增效等方面的内在需求,发挥公司在智能传感器及仪表、智能终端及设备、智慧软件平台及系统等技术产品优势;以“领引智慧水务新方向”作为使命,努力成为智慧水务解决方案的领先企业,为创建可持续发展和节约型社会贡献山科力量。
三、备查文件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2021-12-24]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中标无线远传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无线远传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及其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无线远传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具体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情况
1、中标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无线远传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人: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中标单位: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柒万捌仟肆佰圆整(14,978,400.00元)。二、本次项目执行对公司影响
此次中标的无线远传设备是公司生产的水务管网现场控制机,为公司成熟稳定的智慧水务产品之一,其应用了大口径水表现场监控技术,该技术是目前国内大口径水表监控的关键技术,是脉冲传感技术、无线远传技术、低功耗技术在大表监控中的典型应用,具有系统适用维修方便、接口较多、防护性能较高的优点。目前市场范围已涵盖北京、深圳、南京、上海等重要城市。该中标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智慧水务市场的影响,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属于优质国资企业,信用优良,不存在履约及账款回收方面的的风险;
2、本次中标项目为公司成熟产品,不存在技术风险;
3、公司产能足以同时满足本次中标项目及其他现有项目;
4、中标项目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或终止;
5、收到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金额、条款等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2021-12-17]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0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1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现已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一、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19572130W
2、名称: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6幢3172室
5、法定代表人:钱炳炯
6、注册资本:陆仟捌佰万元整
7、成立日期:1999年11月08日
8、营业期限:1999年11月08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
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2021-12-04]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1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9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大股东李郁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411,8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4880%)的大股东李郁丰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等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或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76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大股东李郁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限售股份数(股)
2021年9月28日上市流通数量(股)
股份来源
李郁丰
4,411,827
6.4880%
3,611,827
800,000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规允许的减持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65%。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等法规允许的减持方式或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郁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及追加承诺中就限售及减持意向等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 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 股份减持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期
3
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数量将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
(三) 追加承诺情况
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9月28日,承诺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80万股,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四)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郁丰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李郁丰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李郁丰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4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报备文件
李郁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1-22]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8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59,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0.6750%)的高级管理人员徐明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即自 2021 年 12 月 14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7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 持股占公司总股 股份来源
(股) 本比例
徐明 459,000 0.6750% 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数量和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7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徐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就限售及减持意向等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 股份限售承诺
(1)在遵循股份锁定的承诺前提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个月的锁定期;
(3)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二)股份减持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数量将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
(三)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徐明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徐明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徐明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报备文件
徐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19] (300897)山科智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7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6)。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3幢3单元大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3,193,64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3.520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3,186,8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5101%。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0%。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29,6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77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22,8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76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10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陈重华律师、张钰栋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3,192,1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
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28,1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8%;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2021-11-04] (300897)山科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3 日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5)主持人: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6)列席人员: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同意注销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基于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增加后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鉴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2021-11-04] (300897)山科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3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3 日上午 11:00
(2)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5)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曾金南先生
(6)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王雪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注销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认为:在公司原有的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系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3日
[2021-11-04]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5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
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经营需要变更经营范围,
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 变更后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 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 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 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控 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 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仪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压缩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 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
营活动)。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
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下述《公司章
程》修订内容亦同。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现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条款作相应的修
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 造;供 为:一般项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 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 造;仪器仪 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 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智能水务系统开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水务系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器制 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测量仪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 电子元器件与机 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环境保护专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 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 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发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 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护服务;电子、机 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 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租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2021-11-04]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6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11月19日下午14: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30分钟到达开会地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15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3幢3单元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6日9:00-17:00,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11月16日前发送邮件到公司邮箱seckdm@163.com,主题注明“山科智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3幢3单元
4、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妙女
联系电话:0571-87203681
电子邮箱:seckdm@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3幢3单元
注意事项
会议预计1小时,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97
2、投票简称:山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的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闭会时止。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说明: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如需回避,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内均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盖章(法人股东):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1-11-04]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4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 称: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679868120G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39号4幢2楼203室
4、负责人:刘弢
5、公司类型:分公司
6、成立日期;2008年9月9日
7、经营范围:抄表系统的制造、生产;旋翼湿式远传冷水水表的制造(具体详见浙制00000630号-3《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上述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智能水表、抄表系统的安装(凡涉及许可证、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书经营)。
二、注销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分公司,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提高
公司管理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注销相关工作授权
为保证本次注销分公司的相关工作能够高效、顺利地进行,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分公司注销的相关工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工商注销及相关证照注销工作等),授权期限至本次注销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2021-10-27] (300897)山科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1:00
(2)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5)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曾金南先生
(6)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王雪洲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7] (300897)山科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0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5)主持人: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6)列席人员: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7]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9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7] (300897)山科智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73元
每股净资产: 12.598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3%
营业总收入: 3.1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977.34万元
[2021-10-20]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项目中标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7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项目
中标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收到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小口径智能水表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的结果通知,确定了公司为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小口径智能水表采购项目第一中标选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2021-003);
截止2021年3月26日,公司完成同17家水司及工程公司的合同签署工作,共计金额人民币37,628,974.07元(含税),另外合同正在走审批流程的有5家,共计金额人民币7,595,070.7元(含税),累计金额共计人民币45,224,044.77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2021-006)。
近日,公司同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各水司、工程公司陆续签订了《2021-2022年度小口径智能水表采购项目买卖合同》,截止2021年10月20日,公司已完成同33家水司及工程公司的合同签署工作,共计金额人民币76,903,619.76元(含税),另外合同正在走审批流程的有1家,共计金额人民币381,045.00元(含税),累计金额共计人民币77,284,664.76元(含税)。
一、上述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若上述合同顺利实施,将会对公司2021年和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及后期智能水表的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二、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无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三、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智能水表采购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明细表;
2、2021-2022年度小口径智能水表采购项目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2021-09-28] (300897)山科智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6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2)。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3幢3单元大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2,304,2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506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2,297,4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4962%。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0%。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6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8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5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7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陈重华律师、张钰栋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301,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6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4%;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301,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6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4%;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2021-09-24]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5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1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436,2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533%;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697,4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3 号)文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97号)同意,并于2020年9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前的5,100万股增至6,800万股。其中有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5,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5.00%,无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总数量未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为6,8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11位股东是:李郁丰、冯文张、徐明、庄瑞板、董刘君、胡新良、王洪祥、张祖明、周琴、虞林辉、岑雪亚。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及后续增加所做的承诺如下:
(一) 股份限售承诺:
1、本公司除实际控制人外的股东李郁丰、冯文张、徐明、庄瑞板、董刘君、胡新良、王洪祥、张祖明、周琴、虞林辉、岑雪亚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虞林辉、徐明、董刘君、周琴承诺:
(1)在遵循股份锁定的承诺前提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
(3)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二)股份减持承诺
1、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承诺
其他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李郁丰承诺:“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减持数量将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
2、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虞林辉、徐明、董刘君、周琴承诺:“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减持数量将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
3、其他股东的承诺
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冯文张、庄瑞板、胡新良、王洪祥、张祖明、岑雪亚承诺:“在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减持数量将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公司股东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追加承诺:
股东李郁丰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作出以下承诺:自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2
年 09 月 28 日,承诺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80 万股,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9 月 28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436,2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533%;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697,4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1 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
序号 股东名称 总数 数量 上市流通股 备注
数(股)
1 李郁丰 4,411,827.00 800,000.00 800,000.00 注 1
2 冯文张 477,340.00 477,340.00 477,340.00
3 庄瑞板 459,000.00 459,000.00 459,000.00
4 徐明 459,000.00 459,000.00 114,750.00 注 2
5 董刘君 305,699.00 305,699.00 76,424.00 注 2
6 胡新良 281,731.00 281,731.00 281,731.00
7 王洪祥 276,355.00 276,355.00 276,355.00
8 张祖明 120,742.00 120,742.00 120,742.00
9 周琴 113,054.00 113,054.00 28,263.00 注 2
10 虞林辉 80,495.00 80,495.00 0 注 3
11 岑雪亚 62,808.00 62,808.00 62,808.00
合 计 7,048,051.00 3,436,224.00 2,697,413.00
注1:李郁丰在2021年9月15日作出承诺,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09月28日,承诺减持股
份的数量不超过800,000.00股,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所以本次申请解禁的股份数为800,000.00股。
注2:徐明、董刘君、周琴为上市公司在任的高管,其限售股份上市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注 3:虞林辉为公司上届监事,2021 年 5 月 20 日换届后离任,根据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应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督
促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
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占比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股) 占比
一、无限售 17,000,000.00 2
[2021-09-22]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自愿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4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自愿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
刘弢、李郁丰、尉瑞英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刘弢、李郁丰、尉瑞英分别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事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为公司股东,刘弢、李郁丰、尉瑞英做出以下承诺:
1、刘弢承诺: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09月28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2、李郁丰承诺: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09月28日,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80万股,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3、尉瑞英承诺: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09月28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形,本人亦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作出承诺的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在公司职务 持有股份数 持股比例
1 刘 弢 / 4,798,472.00 7.06%
2 李郁丰 / 4,411,827.00 6.49%
3 尉瑞英 / 1,360,268.00 2.00%
三、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刘弢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
2、李郁丰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
3、尉瑞英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9月22日
[2021-08-27]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9月28日下午14: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30分钟到达开会地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23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3幢3单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
管理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9月24日9:00-17:00,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9月24日前发送邮件到公司邮箱seckdm@163.com,主题注明“山科智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3幢3单元
4、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
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妙女
联系电话:0571-87203681
电子邮箱:seckdm@163.com
9、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3幢3单元
注意事项
会议预计1小时,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97
2、投票简称:山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的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闭会时止。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
积投
票提
案
1.0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
金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说明: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如需回避,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内均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盖章(法人股东):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2021-08-27] (300897)山科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7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金南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核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后,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其陈述事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且在2021年10月16日之后实施。
(五)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
[2021-08-27] (300897)山科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6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炳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的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季永聪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及日常经营管理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且在2021年10月16日之后实施。
(五)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乐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2021-08-27]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中标物联网远传水表采购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3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物联网远传水表采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及其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2021年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小口径物联网远传水表采购项目”的第二中标人,现将具体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中标项目名称:2021年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小口径物联网远传水表采购项目
2、招标人: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中标单位: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中标金额:17,704,800.00元人民币;
二、本次项目执行对公司影响
公司在智能水表领域已拥有二十多年的研发经验,公司紧紧围绕“工业互联网+智能传感器及软件”这一技术路线,致力于节能减排,满足水务企业在安全运行、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及惠民服务等方面的内在需求。公司生产的智能水表已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广泛运用。
本次项目中标是客户对公司产品研发能力、产品品质、服务能力的认可。该中标项目
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智能水表市场的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属于优质国资企业,信用优良,不存在履约及账款回收方面的的风险;
2、本次中标项目为公司成熟产品,不存在技术风险;
3、公司产能足以同时满足本次中标项目及其他现有项目;
4、中标项目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或终止;
5、收到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金额、条款等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2021-08-27] (300897)山科智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元
每股净资产: 12.271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2%
营业总收入: 1.8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752.99万元
[2021-07-30]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捐赠支持防汛救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捐赠支持防汛救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近日,河南多地遭遇极端强降雨天气,内涝受灾严重,当地人民群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灾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同时,经过暴雨袭击,河南多地的供水管道破损、移位、渗漏,供水管网在恢复供水过程中面临巨大挑战。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拟通过河南省慈善总会向相关单位定向捐赠价值110万元的智慧水务相关设备系统及10万元现金,相关单位可用该设备排查受灾后的管网破损、爆管等问题。希望通过公司智慧水务的科技力量,助力灾后重建,为受灾地区的供水保障尽微薄之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相关受赠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为了支持河南受灾地区防汛救灾,是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本次捐赠均为公司自有产品、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2021-05-25] (300897)山科智能: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000000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800,000 元(含税)。
若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 号恒生科技园13 幢 3 单元
咨询联系人:王雪洲,姚妙女
咨询电话:0571-87203681
传真电话:0571-8720368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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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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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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