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814什么时候复牌?-中富电路停牌最新消息
≈≈中富电路300814≈≈(更新:22.02.10)
[2022-02-10] (300814)中富电路: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9,055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265,30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88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 号)同意注册,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396.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7,579.6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34,101,30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41,694,69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2,265,30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886%,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根据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
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
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265,30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886%。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9,055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 (股)
首次公开发
1 行网下配售 2,265,301 1.2886% 2,265,301 0
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101,301 76.28 - 2,265,301 131,836,000 74.99
首发前限售股 131,836,000 74.99 - - 131,836,000 74.99
首发后限售股 2,265,301 1.29 - 2,265,301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694,699 23.72 2,265,301 - 43,960,000 25.01
三、总股本 175,796,000 100 2,265,301 2,265,301 175,796,000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限售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1]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 号)同意注册,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39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40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369,26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9,542,732.06 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329,721,267.9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
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3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协
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15000107060664
公司深圳深大支行 新增年产40万
深 圳 中 富 平方米线路板 正常使用
电 路 股 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改扩建项目
2 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55918644610802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5918644610603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注销
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银行账号:755918644610603)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公司已完成了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募集资金其他专户尚有募集资金供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55918644610603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性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1-12-09] (300814)中富电路: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临时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15:00。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昌民先生。
5.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创利路59号二楼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14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5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136,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5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8%。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9%;反对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5918%;反对 1,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1-26]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参加2021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
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
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4:00 至 17:00。
届时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家强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高迪女士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4] (300814)中富电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于2021年 11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2 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王昌民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孙公司聚辰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辰电路”)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子”)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额度,用于孙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进行资金周转,保障正常经营。借款期限为自首笔资金到达孙公司起 3 年,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不超过 4%),具体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在上述借款期限内,相应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中富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富电子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昌民、王
璐、王先锋、蒋卫民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此项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星期四)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24] (300814)中富电路: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于2021年 11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江明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孙公司聚辰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辰电路”)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子”)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额度,用于孙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进行资金周转,保障正常经营。借款期限为自首笔资金到达孙公司起 3 年,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不超过 4%),具体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在上述借款期限内,相应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人员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
具了核查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24]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孙公司聚辰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辰电路”)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子”)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用于孙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进行资金周转,保障正常经营。借款期限为自首笔资金到达孙公司起3年,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不超过4%),具体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在上述借款期限内,相应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具体借款事项。
中富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富电子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昌民、王璐、王先锋、蒋卫民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此项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全资孙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聚辰电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OVEPCB ENTERPRISE LIMITED)
注册编号:2476800
现任董事:王昌民、王璐
公司住所:FLAT/RM,C8,21/F Tak Wing Industrial Building,NO.3 Tsun Wen
Road,Tuen Mun
注册资本:10,000 美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16 日
经营范围:电子零件贸易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山中富”)持有聚辰电路 100%股权,聚辰电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鹤山中富 10,000.00 1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月 31日 2021 年 9月 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506.40 14,461.61
负债总额 7,779.95 10,383.35
净资产 3,726.45 4,078.26
2020年 2021 年 1-9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406.93 27,465.24
利润总额 1,007.58 416.59
净利润 841.33 339.05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富电子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OVE ENTERPRISE LIMITED)
注册编号:834941
现任董事:王昌民、王璐
公司住所:FLAT/RM06,14/F Loon Kee Building, 267-275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资本:10 万港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港元) 出资比例
1 王昌民 57,414.00 57.41%
2 王基源 42,586.00 42.59%
合计 100,0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月 31日 2021 年 9月 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238.05 19,406.98
负债总额 22.49 21.86
净资产 19,215.56 19,385.12
2020年 2021 年 1-9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23.04 23.67
净利润 23.04 23.67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目前,中富电子持有本公司 31.00%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富电子为本公司关联人,本次聚辰电路向中富电子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其他说明
经核实,中富电子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聚辰电路向关联方中富电子借款,用于满足聚辰电路补充流动资金,进行资金周转,保障正常经营。本次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不超过 4%),聚辰电路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孙公司聚辰电路向控股股东中富电子借款事项,无抵押,相比其他融资借款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缓解聚辰电路短期资金周转压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借款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初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与中富电子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
七、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本次聚辰电路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 相比其他融资借款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 险,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缓解聚辰电路短期资金周转压力,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因此,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聚辰电路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富电子借款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聚辰电路实际经营需求,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且本次借款的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率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聚辰电路向控股股东中富电子借款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项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本次聚辰电路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为孙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不超过 4%),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借款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富电路全资孙公司本次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富电子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2021-11-24]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电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创利路59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由于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董事会
无法形成决议,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需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同时,关联股东对于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6日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方式
所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要提前办理参会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
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请在2021年12月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2)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高迪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683724
传 真:0755-26406673
电子邮箱:ir@jovepcb.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14
2、投票简称:中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以下称为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贵公司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 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编:
股
[2021-10-29] (300814)中富电路: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于2021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2 人)。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昌民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300814)中富电路: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于2021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江明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300814)中富电路: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1元
每股净资产: 5.874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8%
营业总收入: 9.9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127.39万元
[2021-10-11]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电路”)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和《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568456XX
名称: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昌民
注册资本:17579.6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 年 03 月12 日
营业期限:2004 年 03 月12 日至长期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和一社区和二工业区兴业路 8 号
经营范围:双面及多层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的生产和销售;技术及货物进出口
(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生产经营新型电子元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高频微波线路板、半导体专用材料(半导体载板)的生产及销售(上述增营项目在松岗分厂生产)。
二、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2、《变更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0 日
[2021-09-23] (300814)中富电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临时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
日9:15—15:00。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昌民先生。
5.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创立路59号二楼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1,861,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1,83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9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5,00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5,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5,00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861,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姚奥、林映明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9-13] (300814)中富电路: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江明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29,721,267.94 元低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75,863.20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方式,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上述存款方式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
具 了 同 意 的 核 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13]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9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 8.4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69,26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9,542,732.06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9,721,267.9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8 月 6 日分别划至公司指定专户。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55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
新增年产 40 万平
1 方米线路板改扩 63,863.20 28,782.31 鹤山中富
建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4,189.82 中富电路
合计 75,863.20 32,972.13 ——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现金管理额度及限制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方式,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上述存款方式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现金管理品种
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上述存款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7、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
(2)具体实施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时,公司管理层授权公司财务部人员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此议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13]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为保障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849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止,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6,644.45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 616.78 万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性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9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 8.4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69,26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9,542,732.06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9,721,267.9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分别划至公司指定专户。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55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
新增年产 40 万平
1 方米线路板改扩 63,863.20 28,782.31 鹤山中富
建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4,189.82 中富电路
合计 75,863.20 32,972.13 ——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上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
6,644.4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 其中: 募集资金置
金 设备 厂房 换金额
新增年产 40 万平方
1 米线路板改扩建项 6,644.45 4,767.35 1,877.09 6,644.45
目
合计 6,644.45 4,767.35 1,877.09 6,644.45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1,910,348.93 元,其中部分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7,358,490.56 元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
6,167,828.29 元,因此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发行有关费用明细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保荐承销费用 94.34 94.34
2 审计、验资费 372.64 372.64
3 律师费 141.51 141.51
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8.29 8.29
合计 616.78 616.78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644.4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6,644.45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616.78 万元(不含税)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实际金额 616.78 万元(不含税)。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849 号)。
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
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兴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849 号);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13] (300814)中富电路: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2 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王昌民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29,721,267.94 元低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75,863.20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方式,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上述存款方式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13]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9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 8.4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69,26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9,542,732.06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9,721,267.9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8 月 6 日分别划至公司指定专户。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55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29,721,267.94 元低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75,863.20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资金 资金
新增年产
40 万平方
1 米线路板 63,863.20 63,863.20 28,782.31
改扩建项
目
2 补充流动 12,000.00 12,000.00 4,189.82
资金
合计 75,863.20 75,863.20 32,972.13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29,721,267.94 元低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75,863.20 万元,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我们认为该等调整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01] (300814)中富电路: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2 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王昌民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董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公司同意聘任高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 号)的同意注册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800 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96.00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3 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3,183.60 万元变更为 17,579.60 万元,公司
股本由 13,183.60 万股变更为 17,579.6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并对 《公
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9-01]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 号)的同意注册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800 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96.00 万股,
每股面值为 1.00 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3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3,183.60 万元变更为 17,579.60 万元,公司
股本由 13,183.60 万股变更为 17,579.6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最终工商审批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拟将《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项。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于【】年【】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委员会批准/同意注册, 员会批准/同意注册,首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第三条
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币普通股 4,396.00 万股,
【】年【】月【】日在深 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
“深交所”上市)。 “深交所”)上市。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万元。 17,579.60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九条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 17,579.60 万股,全部为
票。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 交易标的(如股权) 2. 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第四十条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十六)公司发生的以下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 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
议通过: 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元; 元;
3. 交易标的(如股权) 3. 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300 万元;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
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 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3,000 万元; 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元; 元;
6.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6.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 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
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务 资 助 除 外 ) 金 额 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 20 日前以书面方 会召开 20 日前以书面方
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 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
第五十四条 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 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
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 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
东。 东。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
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
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 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
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 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
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 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
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 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
第五十七条 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 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
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 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
日补充通知并说明原因。 日补充通知并说明原因。
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应
当在通知中公布延期后
的召开日期。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决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决
策监督程序如下:…… 策监督程序如下:……
2、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2、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
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 分配股利,且每连续三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第一百五十六条
10%。但在公司具有成长 利润不少于该 3年实现的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 但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
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 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
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
第一百七十一条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证券时报》、《上海证
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 券报》、《证券日报》和
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
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
息的媒体。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以特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审议
别决议方式通过后,自公 通过生效并实施。
第一百九十八条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 2021
[2021-09-01]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 8月 31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高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高迪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高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6683724
传 真:0755-26406673
电子邮箱:ir@jovepcb.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 6GH 单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高迪女士简历
高迪女士,女,199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于2020年10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0年 4 月至今,任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助理。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高迪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9-01]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号)同意注册,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96.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9,26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542,732.0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9,721,267.9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6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元)
号 名称 用途
平安银行股份
1 有限公司深圳 15000107060664 170,900,000.00 新增年产
40万平方
深圳 分行
中富 招商银行股份 米线路板
2 电路 有限公司深圳 755918644610802 116,923,080.63 改扩建项
目
股份 南山支行
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
3 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 755918644610603 54,082,428.81 补充流动
资金
南山支行
合计 341,905,509.44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341,905,509.44 元与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29,721,267.94 元之间的差额,为尚未划转的上市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单独或共同视为“甲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新增年产 40 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方、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华、吴梅山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方、乙方、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53号)。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2021-09-01]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电路”)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创立路59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22日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方式
所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要提前办理参会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请在2021年9月2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2)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高迪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683724
传 真:0755-26406673
电子邮箱:ir@jovepcb.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14
2、投票简称:中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23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以下称为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贵公司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2021-08-11] (300814)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上市时间:2021年08月12日
3、股票简称:中富电路
4、股票代码:300814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7,579.6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396.00万股
7、上市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06] (300814)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1,298,09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78,904,006.4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2,40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88,193.60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2,639,5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90,171,80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作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2,404股,包销金额为188,193.60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0510%。
2021年8月6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网下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2021-08-04] (300814)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中签号码
末“4”位数:4265
末“5”位数:51784,71784,91784,11784,31784,42690
末“6”位数:410038,610038,810038,010038,210038,865393,365393
末“7”位数:5571101,0571101
末“8”位数:09592739,29592739,49592739,69592739,89592739,65404955,15404955,77214442,74275812
末“9”位数:205749993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2021-08-03] (300814)中富电路: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新股发行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1、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263.95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132.05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8.50%。
2、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67293464%,有效申购倍数为5,977.51983倍。
[2021-07-30] (300814)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新股发行公告
1、申购代码:300814
2、申购简称:中富电路
3、发行价格:8.40元/股
4、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4,396.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2021年8月2日(T日)
[2021-07-29] (300814)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39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059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新股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配售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4,396.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1%,本次
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7,579.60 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
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数量为 219.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数量为 2,923.35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如有)发行数量的 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52.85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如有)发行数量的 3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
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如有)将在 2021 年 8 月 3
日(T+1 日)刊登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T-1 日)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二、网上路演时间:2021 年 7 月 30 日(T-1 日,周五)14:00-17:00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阅。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1-07-29] (300814)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1、网上路演时间:2021年7月30日(T-1日,周五)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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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 (300814)中富电路: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9,055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265,30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88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 号)同意注册,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396.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7,579.6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34,101,30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41,694,69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2,265,30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886%,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根据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
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
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265,30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886%。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9,055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份数量
(股) 比例 (股) (股)
首次公开发
1 行网下配售 2,265,301 1.2886% 2,265,301 0
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101,301 76.28 - 2,265,301 131,836,000 74.99
首发前限售股 131,836,000 74.99 - - 131,836,000 74.99
首发后限售股 2,265,301 1.29 - 2,265,301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694,699 23.72 2,265,301 - 43,960,000 25.01
三、总股本 175,796,000 100 2,265,301 2,265,301 175,796,000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限售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1]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 号)同意注册,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39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40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369,26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9,542,732.06 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329,721,267.9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划至公司指
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3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协
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15000107060664
公司深圳深大支行 新增年产40万
深 圳 中 富 平方米线路板 正常使用
电 路 股 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改扩建项目
2 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55918644610802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5918644610603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注销
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银行账号:755918644610603)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公司已完成了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募集资金其他专户尚有募集资金供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755918644610603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性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1-12-09] (300814)中富电路: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临时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15:00。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昌民先生。
5.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创利路59号二楼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14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5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136,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5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8%。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9%;反对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5918%;反对 1,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0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1-26]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参加2021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
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
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4:00 至 17:00。
届时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家强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高迪女士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4] (300814)中富电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于2021年 11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2 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王昌民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孙公司聚辰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辰电路”)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子”)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额度,用于孙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进行资金周转,保障正常经营。借款期限为自首笔资金到达孙公司起 3 年,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不超过 4%),具体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在上述借款期限内,相应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中富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富电子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昌民、王
璐、王先锋、蒋卫民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此项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星期四)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24] (300814)中富电路: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于2021年 11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江明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孙公司聚辰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辰电路”)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子”)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额度,用于孙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进行资金周转,保障正常经营。借款期限为自首笔资金到达孙公司起 3 年,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不超过 4%),具体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在上述借款期限内,相应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人员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
具了核查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24]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孙公司聚辰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辰电路”)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子”)借款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用于孙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进行资金周转,保障正常经营。借款期限为自首笔资金到达孙公司起3年,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不超过4%),具体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在上述借款期限内,相应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具体借款事项。
中富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富电子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昌民、王璐、王先锋、蒋卫民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此项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全资孙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聚辰电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OVEPCB ENTERPRISE LIMITED)
注册编号:2476800
现任董事:王昌民、王璐
公司住所:FLAT/RM,C8,21/F Tak Wing Industrial Building,NO.3 Tsun Wen
Road,Tuen Mun
注册资本:10,000 美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16 日
经营范围:电子零件贸易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山中富”)持有聚辰电路 100%股权,聚辰电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鹤山中富 10,000.00 1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月 31日 2021 年 9月 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506.40 14,461.61
负债总额 7,779.95 10,383.35
净资产 3,726.45 4,078.26
2020年 2021 年 1-9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406.93 27,465.24
利润总额 1,007.58 416.59
净利润 841.33 339.05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富电子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OVE ENTERPRISE LIMITED)
注册编号:834941
现任董事:王昌民、王璐
公司住所:FLAT/RM06,14/F Loon Kee Building, 267-275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资本:10 万港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港元) 出资比例
1 王昌民 57,414.00 57.41%
2 王基源 42,586.00 42.59%
合计 100,0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月 31日 2021 年 9月 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238.05 19,406.98
负债总额 22.49 21.86
净资产 19,215.56 19,385.12
2020年 2021 年 1-9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23.04 23.67
净利润 23.04 23.67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目前,中富电子持有本公司 31.00%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富电子为本公司关联人,本次聚辰电路向中富电子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其他说明
经核实,中富电子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聚辰电路向关联方中富电子借款,用于满足聚辰电路补充流动资金,进行资金周转,保障正常经营。本次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不超过 4%),聚辰电路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孙公司聚辰电路向控股股东中富电子借款事项,无抵押,相比其他融资借款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缓解聚辰电路短期资金周转压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借款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初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与中富电子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
七、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本次聚辰电路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 相比其他融资借款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 险,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缓解聚辰电路短期资金周转压力,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因此,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聚辰电路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富电子借款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聚辰电路实际经营需求,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且本次借款的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率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聚辰电路向控股股东中富电子借款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项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本次聚辰电路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为孙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不超过 4%),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借款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富电路全资孙公司本次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富电子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2021-11-24]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电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创利路59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由于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董事会
无法形成决议,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需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同时,关联股东对于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6日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方式
所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要提前办理参会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
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请在2021年12月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2)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高迪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683724
传 真:0755-26406673
电子邮箱:ir@jovepcb.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14
2、投票简称:中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以下称为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贵公司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孙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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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9] (300814)中富电路: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于2021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2 人)。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昌民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300814)中富电路: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于2021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江明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300814)中富电路: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1元
每股净资产: 5.874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8%
营业总收入: 9.9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127.39万元
[2021-10-11]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电路”)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和《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568456XX
名称: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昌民
注册资本:17579.6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 年 03 月12 日
营业期限:2004 年 03 月12 日至长期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和一社区和二工业区兴业路 8 号
经营范围:双面及多层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的生产和销售;技术及货物进出口
(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生产经营新型电子元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高频微波线路板、半导体专用材料(半导体载板)的生产及销售(上述增营项目在松岗分厂生产)。
二、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2、《变更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0 日
[2021-09-23] (300814)中富电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临时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
日9:15—15:00。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昌民先生。
5.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创立路59号二楼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1,861,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1,83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9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5,00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5,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5,00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861,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姚奥、林映明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9-13] (300814)中富电路: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江明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29,721,267.94 元低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75,863.20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方式,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上述存款方式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
具 了 同 意 的 核 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13]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9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 8.4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69,26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9,542,732.06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9,721,267.9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8 月 6 日分别划至公司指定专户。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55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
新增年产 40 万平
1 方米线路板改扩 63,863.20 28,782.31 鹤山中富
建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4,189.82 中富电路
合计 75,863.20 32,972.13 ——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现金管理额度及限制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方式,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上述存款方式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现金管理品种
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上述存款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7、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
(2)具体实施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时,公司管理层授权公司财务部人员签署相关合同。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此议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通过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13]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为保障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849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止,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6,644.45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 616.78 万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性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9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 8.4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69,26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9,542,732.06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9,721,267.9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分别划至公司指定专户。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55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
新增年产 40 万平
1 方米线路板改扩 63,863.20 28,782.31 鹤山中富
建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4,189.82 中富电路
合计 75,863.20 32,972.13 ——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上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
6,644.4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 其中: 募集资金置
金 设备 厂房 换金额
新增年产 40 万平方
1 米线路板改扩建项 6,644.45 4,767.35 1,877.09 6,644.45
目
合计 6,644.45 4,767.35 1,877.09 6,644.45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1,910,348.93 元,其中部分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7,358,490.56 元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
6,167,828.29 元,因此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发行有关费用明细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保荐承销费用 94.34 94.34
2 审计、验资费 372.64 372.64
3 律师费 141.51 141.51
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8.29 8.29
合计 616.78 616.78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644.4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6,644.45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616.78 万元(不含税)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实际金额 616.78 万元(不含税)。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849 号)。
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
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兴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849 号);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13] (300814)中富电路: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2 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王昌民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董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29,721,267.94 元低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75,863.20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方式,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上述存款方式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13]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9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 8.4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69,26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9,542,732.06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9,721,267.9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8 月 6 日分别划至公司指定专户。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55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29,721,267.94 元低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75,863.20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资金 资金
新增年产
40 万平方
1 米线路板 63,863.20 63,863.20 28,782.31
改扩建项
目
2 补充流动 12,000.00 12,000.00 4,189.82
资金
合计 75,863.20 75,863.20 32,972.13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29,721,267.94 元低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75,863.20 万元,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我们认为该等调整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01] (300814)中富电路: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2 人)。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王昌民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董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公司同意聘任高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 号)的同意注册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800 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96.00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3 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3,183.60 万元变更为 17,579.60 万元,公司
股本由 13,183.60 万股变更为 17,579.6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并对 《公
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9-01]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 号)的同意注册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800 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96.00 万股,
每股面值为 1.00 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3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3,183.60 万元变更为 17,579.60 万元,公司
股本由 13,183.60 万股变更为 17,579.6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最终工商审批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拟将《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项。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于【】年【】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委员会批准/同意注册, 员会批准/同意注册,首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第三条
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币普通股 4,396.00 万股,
【】年【】月【】日在深 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
“深交所”上市)。 “深交所”)上市。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万元。 17,579.60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九条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 17,579.60 万股,全部为
票。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 交易标的(如股权) 2. 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第四十条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十六)公司发生的以下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 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
议通过: 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元; 元;
3. 交易标的(如股权) 3. 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300 万元;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
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 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3,000 万元; 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元; 元;
6.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6.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 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
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务 资 助 除 外 ) 金 额 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 20 日前以书面方 会召开 20 日前以书面方
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 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
第五十四条 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 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
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 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
东。 东。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
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
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 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
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 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
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 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
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 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
第五十七条 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 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
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 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
日补充通知并说明原因。 日补充通知并说明原因。
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应
当在通知中公布延期后
的召开日期。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决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决
策监督程序如下:…… 策监督程序如下:……
2、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2、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
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 分配股利,且每连续三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第一百五十六条
10%。但在公司具有成长 利润不少于该 3年实现的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 但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
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 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
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
第一百七十一条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证券时报》、《上海证
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 券报》、《证券日报》和
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
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
息的媒体。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以特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审议
别决议方式通过后,自公 通过生效并实施。
第一百九十八条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 2021
[2021-09-01]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 8月 31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高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高迪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高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6683724
传 真:0755-26406673
电子邮箱:ir@jovepcb.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 6GH 单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高迪女士简历
高迪女士,女,199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于2020年10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0年 4 月至今,任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助理。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高迪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9-01]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9号)同意注册,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96.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9,26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542,732.0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9,721,267.9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6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元)
号 名称 用途
平安银行股份
1 有限公司深圳 15000107060664 170,900,000.00 新增年产
40万平方
深圳 分行
中富 招商银行股份 米线路板
2 电路 有限公司深圳 755918644610802 116,923,080.63 改扩建项
目
股份 南山支行
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
3 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 755918644610603 54,082,428.81 补充流动
资金
南山支行
合计 341,905,509.44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341,905,509.44 元与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29,721,267.94 元之间的差额,为尚未划转的上市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鹤山市中富兴业电路有限公司(单独或共同视为“甲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新增年产 40 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方、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华、吴梅山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方、乙方、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53号)。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2021-09-01] (300814)中富电路: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电路”)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创立路59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22日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方式
所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要提前办理参会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请在2021年9月2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2)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高迪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招商局广场大厦6楼GH单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683724
传 真:0755-26406673
电子邮箱:ir@jovepcb.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14
2、投票简称:中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23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以下称为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贵公司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2021-08-11] (300814)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上市时间:2021年08月12日
3、股票简称:中富电路
4、股票代码:300814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7,579.6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396.00万股
7、上市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06] (300814)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1,298,09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78,904,006.4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2,40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88,193.60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2,639,5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90,171,80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作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2,404股,包销金额为188,193.60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0510%。
2021年8月6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网下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2021-08-04] (300814)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中签号码
末“4”位数:4265
末“5”位数:51784,71784,91784,11784,31784,42690
末“6”位数:410038,610038,810038,010038,210038,865393,365393
末“7”位数:5571101,0571101
末“8”位数:09592739,29592739,49592739,69592739,89592739,65404955,15404955,77214442,74275812
末“9”位数:205749993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2021-08-03] (300814)中富电路: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新股发行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1、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263.95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132.05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8.50%。
2、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67293464%,有效申购倍数为5,977.51983倍。
[2021-07-30] (300814)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新股发行公告
1、申购代码:300814
2、申购简称:中富电路
3、发行价格:8.40元/股
4、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4,396.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2021年8月2日(T日)
[2021-07-29] (300814)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39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059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新股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配售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4,396.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1%,本次
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7,579.60 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
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数量为 219.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数量为 2,923.35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如有)发行数量的 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52.85 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如有)发行数量的 3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
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如有)将在 2021 年 8 月 3
日(T+1 日)刊登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T-1 日)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二、网上路演时间:2021 年 7 月 30 日(T-1 日,周五)14:00-17:00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阅。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1-07-29] (300814)中富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1、网上路演时间:2021年7月30日(T-1日,周五)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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