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813什么时候复牌?-泰林生物停牌最新消息
≈≈泰林生物300813≈≈(更新:22.01.26)
[2022-01-26]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3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 号)同意注册,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林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1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4,121,111.10元。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4日划入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22〕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截至 1 月 25 日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行 专户账号 账户金额(元) 募集资金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1040160019344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
205,790,092.84
江城支行 418 备制造基地项目
合计 205,790,092.84 注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121,111.10 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
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下简称“乙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301040160019344418,截止 2022 年 01 月 04 日,专户余额为 205,800,0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结算账户服务事宜,及时、准确地办理人民币资金收付结算业务。
三、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五、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白毅敏、史屹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六、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七、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募
集资金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名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十一、若丙方发现甲方从专用账户支取款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公告相关事实;若在丙方提醒后甲方未作纠正,且后果可能危及丙方利益的情况下,丙方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告。
十二、甲方同意,无需另行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将本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其控股子公司,该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在乙方的转让通知到达甲方时起生效。
十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果三方协商不能解决,则可将争议提交丙方总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贰份。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15] (300813)泰林生物: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债券简称:泰林转债
2、债券代码:123135
3、发行总额:21,000.00万元
4、上市时间:2022年1月19日
5、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01-12] (300813)泰林生物: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5807万元–7258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4838.56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0.02% - 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5579万元–7030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4139.26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35% - 7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 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向上升的主要原因是 公司销售收入保持增长,具体如下:
2021年,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毛利也较去年同 期有所增长;同时公司研发的持续投入、销售业务的拓展,导致相关费用也有所 增加。
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为227.55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
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04] (300813)泰林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58 号文同意注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人民币 21,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100,000 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泰林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35”。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T 日)结束。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泰林转债总计 1,642,651 张,即 164,265,1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8.22%。
二、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
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T+2 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
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446,670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4,667,0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0,670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067,000.0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包销。此外,《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
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9 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
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合计包销的泰林转债数量为 10,679 张,包销金额为1,067,900.00 元,包销比例为 0.51%。
2022 年 1 月 4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
认购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
电话:0755-23930449、0755-88999914
联系人:投资银行事业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21-12-30] (300813)泰林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1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发行人”或“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
[第 1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
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泰林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主要事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1,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6,3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公告》,泰林生物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T+1
日)主持了泰林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六位数 317958,067958,567958,817958
末七位数 5864822,0864822,5207400
末八位数 77469668,17469668,37469668,57469668,97469668,44083127,94083127
末九位数 404731324,154731324,654731324,904731324
末十位数 3343351318,8343351318
末十一位数 07340952279
凡参与泰林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
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45734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 张(1,000 元)泰
林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21-12-29]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9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林生物”) 于近日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大林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
份被质押,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占其 占公 是否为 是否
股东名 东或第 本次质押 所持 司总 限售股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称 一大股 数量 股份 股本 (如是, 充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比例 比例 注明限 押
一致行 售类型)
动人
拟认
办理解 平安证 购公
是,首发 2021-12 除质押 券股份 司发
叶大林 是 7000000 25.18% 13.47% 前限售 否 -27 登记手 有限公 行可
股 续之日 司 转换
公司
债券
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比例 质押 质押股份数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名 前质 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称 押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份数 数量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叶
大 27800000 53.49% 0 7000000 25.18% 13.47% 7000000 100% 20800000 100%
林
合 27800000 53.49% 0 7000000 25.18% 13.47% 7000000 100% 20800000 100%
计
注:上述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表中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中的限售部分为首发前限售股。
3、其他说明
叶大林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质押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
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叶大林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存在用于解决上述问题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8] (300813)泰林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8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发行人”或“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泰林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在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日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1,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
最大包销金额为 6,3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7、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8、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全部来源于新增股份。
9、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0、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11、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认真阅读 2021 年 12 月 24 日( T-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和《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发行提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58 号”文同 意注册。投资者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 《发行公告》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发行人民币 21,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100,000 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债券代码为“123135”,债券简称为“泰林转债”。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27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配售比例约为本次可转债 发行总量的 99.9977%。本次可转债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 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泰林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12 月27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泰林生物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
售 4.0407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
数,每1 张(100 元)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配售简称为“泰林配债”,配售代码为“380813”。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 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
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 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51,970,000 股,公司不存在库存股,也不存在回购事项涉及的待注销股份。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2,099,951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2,100,000 张的 99.9977%。由于不足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5、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1,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协议进行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6,3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申购简称为“泰林发债”,申购代码为“370813”。每个账户最低申
购数量为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
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是 10,000 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
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 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 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 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7、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1
[2021-12-24] (300813)泰林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3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2 月 23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大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前证券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21,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210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7年12月27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月4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7月4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12月27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7.3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全部在网上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1,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6,3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
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4.0407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同意浙江泰
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258 号),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按照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尽快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4] (300813)泰林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 2021-094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2 月 23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小璐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根据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前证券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21,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210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7年12月27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月4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7月4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12月27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7.3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全部在网上发行。认购金额
不足21,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6,3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
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4.0407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 号),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
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按照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尽快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4] (300813)泰林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泰林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
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日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1,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6,3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7、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8、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全部来源于新增股份。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58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泰林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35”。
2、本次发行 21,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100,000
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泰林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泰林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泰林生物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4.0407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813”,配售简称为“泰林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51,970,000 股,公司不存在库存股,也不存在回购事
项涉及的待注销股份。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2,099,951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2,100,000 张的 99.9977%。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泰林发债”,申购代码为“370813”。每个账户最小
认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超出部分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本次发行的泰林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泰林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转债发行并非上市,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
9、投资者务请注意公告中有关“泰林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泰林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公告仅对发行泰林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泰林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泰林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投资者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和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2、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泰林生物、公司 指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21,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债、泰林转债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21,000 万元,票面金额为 100 元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主承销商
股权登记日(T-1 日) 指 2021 年 12 月 27 日
优先配售日、网上申购日 指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接受网
(T 日) 上投资者申购的日期
原股东 指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
发行人所有股东(发行人股票回购专用证券
[2021-12-24] (300813)泰林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5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泰林转债”、“可转债”或“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58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债 募 集 说 明 书 全 文 及 相 关 资 料 可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发行数量为2,100,000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7年12月27日。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8%。
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月4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7月4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12月27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87.3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
[2021-12-24] (300813)泰林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6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1,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泰林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58 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泰林生物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站:全景网(http://www.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发行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12 24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12 年2月4日
[2021-10-29] (300813)泰林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9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0 月 28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大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300813)泰林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 2021-090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小璐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300813)泰林生物: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2元
每股净资产: 9.33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
营业总收入: 1.8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237.51万元
[2021-10-12]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7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志林先生出具的《关于窗口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沈志林先生于近日实施减持计划,并因误操作原因导致于窗口期违规减持12,900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沈志林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8 日披露减持计划,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01%(公告编号:2021-027)。
2021 年 9 月 28 日,沈志林先生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窗口期违
规减持公司股份 12,9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股) 例(%)
沈志林 集中竞价 2021.9.28 87.996 12,900 0.02
由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原披露日期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现已变更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定期报告公告日前 30 日内为窗口期,上述减持行为违反
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第十三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8.15 条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属于窗口期违规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与沈志林先生核实,其误操作导致违反了上述规定。沈志林先生发现上述失误后积极配合本公司进行处理,并出具了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
致歉声明。经核查,上述股票交易虽然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发生,但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减持,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沈志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77%,
不存在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的股份。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沈志林先生本次违规减持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促其深刻反省并切实采取措施避免此类失误。沈志林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窗口期违规减持的严重错误,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其本人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 保证不再出现此类错误。
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再次要求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30]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6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0.5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
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泰林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万 起息 预计到期 预计年化收 资金来
型 元) 日 日 益率 源
杭州银行“添 2021
杭州银 利宝”结构性 结构性 年 10 2021 年 12 募集资
行 存款产品 存款产 3000 月 08 月 31 日 1.5%~3.7% 金
(TLBB202143 品 日
43)
杭州银 杭州银行“添 结构性 2021 2021 年 11 募集资
行 利宝”结构性 存款产 2000 年 10 月 30 日 1.5%~3.6% 金
存款产品 品 月 08
(TLBB202143 日
45)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 5000 万元(含本次)。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 14800 万元。
六、备查文件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29]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5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
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股东沈志林、叶星月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持有本公司53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2%)的董事、副总经理沈志林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01%;持有本公司2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1%)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叶星月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10%。
根据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近期公司收到沈志林先生和叶星月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股东沈志林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127,400股;股东叶星月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47,8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期间减持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万股) (%)
沈志林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7-27 至 78.6626 12.7400 0.24%
2021-09-28
叶星月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7-27 至 78.6162 4.7800 0.09%
2021-09-24
合计 17.5200 0.33%
注:股东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3.0100 1.02% 40.2700 0.77%
沈志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525 0.25% 0.5125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7575 0.77% 39.7575 0.77%
合计持有股份 21.1800 0.41% 16.4000 0.32%
叶星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950 0.10% 0.5150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8850 0.31% 15.8850 0.3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在本次减持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和减持计划
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
3、股东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
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4、股东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8-30] (300813)泰林生物: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2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8 月 27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大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30] (300813)泰林生物: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 2021-083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小璐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30] (300813)泰林生物: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3元
每股净资产: 8.880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4%
营业总收入: 1.1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765.38万元
[2021-07-29]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8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泰林生命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命科学”)因业务发展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收到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仪器仪表制造;仪器 技术推广;仪器仪表制造;仪器
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工业酶制剂研发;专用化学产品 工业酶制剂研发;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经营范围
展;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展;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 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
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 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 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
口罩(非医用)销售;母婴用品 口罩(非医用)销售;母婴用品
制造;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 制造;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
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 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
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 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卫生用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卫生用
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 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
货物进出口;消毒剂生产(不含 货物进出口;消毒剂生产(不含
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 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除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
二、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
名称:浙江泰林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7X83T5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沈志林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31日
营业期限:2016年03月31日至2036年03月30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七号路33号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业酶制剂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2021-07-22] (300813)泰林生物:泰林生物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6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
续二个交易日(2021 年 7 月 21 日、7 月 2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 2021 年 7 月 15 日至今公司股票收
盘价累计涨幅超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92.1 倍,市净率为 10.28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和市净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 36.63 倍,市净率为5.31 倍。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与同行业有显著差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目前公司细胞制备工作站的收入很小,占各年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很低,对公司整体业绩贡献很小。公司的细胞治疗装备产品的销售目前主要以细胞制备工作站为主,产能很低,相关的技术水平能否达到客户的认可具有不确定性,客户是否会持续购买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尚未开始实施建设,且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未来募投项目的下游市场发展、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开拓、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7 月 22 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
续二个交易日(2021 年 7 月 21 日、7 月 2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 2021 年 7 月 15 日至今公司股票收
盘价累计涨幅超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92.1 倍,市净率为 10.28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和市净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 36.63 倍,市净率为 5.31倍。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与同行业有显著差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4、目前公司细胞制备工作站的收入很小,占各年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很低,对公司整体业绩贡献很小。公司的细胞治疗装备产品的销售目前主要以细胞制备工作站为主,产能很低,相关的技术水平能否达到客户的认可具有不确定性,客户是否会持续购买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尚未开始实施建设,且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未来募投项目的下游市场发展、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开拓、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1-07-22]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7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月 21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308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在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整理与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做出了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请说明公司的生产经营、主营业务等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股价变化与基本面是否匹配;结合公司股价及市盈率、市净率、同行业公司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期减持股份及减持计划等,对公司股价大幅上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回复:
(1)公司的生产经营、主营业务等基本面情况
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平稳,主营业务持续稳定,生产经营、主营业务等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20,023.7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139.26 万元,公司整体收入利润规模较小,2021 年半年度净利润绝对额增长并不太多,未来能否持续保持增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价最近四个交易日呈现快速上涨趋势,公司近期涨幅较公司基本面变化偏离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不要盲目炒作,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股价、市盈率、市净率情况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截止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所处行业“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市盈率为 36.63 倍,市
净率为 5.31 倍;公司的滚动市盈率为 92.1 倍,市净率为 10.28 倍;均远远高于
行业水平,公司所属分类行业可比公司的股价(收盘价)、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股价 近 5交易 近 30 交易 滚动 市净率
(元/股) 日涨幅 日涨幅 市盈率
泰林生物 300813 89.74 107.40% 99.91% 92.10 10.28
东富龙 300171 45.96 0.90% 26.96% 54.82 7.76
楚天科技 300358 18.91 -0.37% 8.37% 36.99 3.35
专用设备指数 801074 - 4.15% 7.50% - -
注:公司所处的微生物检测与控制领域、水中有机物分析领域等细分市场,国内不存在 主要生产相同产品的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公主要选取医药机械装备行业相关公司。
由上表可知,最近 30 个交易日公司累计涨幅达到 99.91%,显著高于同行业
上市公司及专用设备指数的涨幅;最近 5 个交易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到107.40%,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和所属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公司滚动市盈率和市净率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提请投资者合理预期、理性判断,注意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3)股份减持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沈志林和叶星月于 2021 年 3 月 8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计划减持所持部分公司。其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沈志林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01%;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叶星月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10%。截止目前为止,沈志林先生和叶星月先生尚未实施减持。
经公司核实,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期未减持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2、公司公告显示,公司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尚未
开始实施建设。请说明公司目前是否有细胞治疗装备产品,相关产品的具体用途,与公司原有产品的关系,形成的收入及利润情况,对应的客户情况,是否用于细胞治疗及研究,并说明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
回复:
(1)公司目前细胞治疗装备产品的生产现状
公司目前没有专门针对细胞治疗药物装备的生产设备、生产人员和生产线,主要根据样品研发及小批量市场订单的需求,采用现有制药装备生产线生产细胞制备工作站、细胞无菌分装工作站,现有生产线不能很好的满足大批量生产的需求。目前的年产能大约在 10-20 台左右,产能很小,生产的少量产品只是细胞制备工作站、细胞无菌分装工作站。
(2)公司细胞治疗装备产品的具体用途
产品名称 产品用途
细胞制备工作站 主要是用于药物的制备过程中提
供全过程无菌环境
细胞无菌分装工作站 应用于药物试剂、中间品、最终产
品的无菌分装
蜂巢式细胞培养系统 主要应用于细胞培养。可与细胞工
作站配合使用
智能化细胞培养箱 应用于自动化细胞培养
全自动无菌检测培养系统 应用于细胞药物质控环节中的无
菌检测
注:细胞制备工作站、细胞无菌分装工作站等产品已经实现零星生产,蜂巢式细胞培养系统、智能化细胞培养箱及全自动无菌检测培养系统主要为细胞制备工作站等产品做配套,目前只是完成样机生产。
(3)公司细胞治疗装备产品与原有产品的关系
公司在现有无菌隔离器等核心产品的基础上,集成了特定硬件模块或软件系统等开发出细胞制备工作站、细胞无菌分装工作站,并开发了蜂巢式细胞培养系统、智能化细胞培养箱及全自动无菌检测培养系统等配套产品,从而生产出满足不同细胞制备工艺要求的成套设备,实现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产品应用领域的进一步延伸和扩大,属于在原有产品、技术及生产工艺基础上的创新和业务拓展。
(4)公司细胞治疗装备产品的销售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对部分客户实现了细胞制备工作站和细胞无菌分装工作站的销售。但销售金额很低,最近三年公司细胞治疗装备产品销售的终端客户主要包括上海药明巨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济南宜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邦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医药集团生物治疗技术有限公司等,根据公司了解,该等客户购置本公司细胞制备工作站和细胞无菌分装工作站等细胞治疗装备产品后,主要用于细胞制备、质粒原液分装、无菌检查等细胞治疗药物的相关研发工作,目前采购的产品主要是细胞制备工作站,该产品是在公司原有的无菌隔离器的基础上集成了部分硬件模块或软件系统。
鉴于目前该部分产品累计销售金额相对较小,因而暂时归类在隔离系列中核算和列示。最近三年,公司细胞治疗装备相关产品产生的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年份 产品 销售收入 毛利率 占公司当年收入
的比例
2018 年度 制备工作站 101.97 55.87% 0.64%
2019 年度 制备工作站 428.69 50.30% 2.37%
分装工作站 221.89 49.20% 1.23%
2020 年度 制备工作站 380.09 56.62% 1.90%
近年来公司细胞治疗装备相关产品的收入较小,占各年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很低,对公司整体业绩贡献很小。同时,公司的细胞治疗装备产品的销售目前主要以细胞制备工作站为主,目前的产能很低,相关的技术水平能否达到客户的认可具有不确定性,客户是否会持续购买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尚未开始实施建设,且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未来募投项目的下游市场发展、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开拓、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综上,公司细胞治疗装备相关产品产能较小,近三年该产品产生的营业收入较小,对公司整体业绩贡献很小,该产品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1 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不要盲目炒作,注意投资风险。同时,敬请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募集说明书等已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3、请核实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是否存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
回复:
公司通过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没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请说明公司近三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自媒体宣传,以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回复:
公司近期未接受过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通过全景网就 2020 年年度业绩等相关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详情可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外投资者关系管理电话及深交所互动易专区
回复的查询,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通过泰林生物微信公
众号发布 14 篇,通过泰林分析微信公众号发布 5 篇,主要内容是新产品信息、展会活动、行业交流和党建活动等;回答互动易问题 29 条,回复对外投资者关系电话 5 次。均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亦不存在提前披露、应披露而不披露、误导性披露的情形。
5、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除上述回复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1-07-20] (300813)泰林生物:2021泰林生物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5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
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7 月 16 日、7 月 19、7 月 2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20,023.7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139.26 万元。虽
然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1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431 万元-2,9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56%-92%,但公司整体收入利润规模仍然较小,未来能否持续保持较快的增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截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65.94 倍,市净率为 7.36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和市净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 35.33 倍,市净率为5.12 倍。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与同行业有显著差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7 月 19 日、7 月 2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
号:2021-073)。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敬请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募集说明书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3、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7 月 16 日、7 月 19、7 月 20 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 2021 年7 月 15 日至今公司股票收盘价累计涨幅超 4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20,023.7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139.26 万元。虽
然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1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431 万元-2,9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56%-92%,预计利润水平将实现较快增长,但公司整体收入利润规模仍然较小,未来能否持续保持较快的增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截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65.94 倍,市净率为 7.36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和市净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 35.33 倍,市净率为5.12 倍。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与同行业有显著差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于 2021 年 7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
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 号),目前本次可转债尚未发行,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尚未开始实施建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2021-07-16]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专利证书及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4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专利证书及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林生物”)及全资
子公司浙江泰林生命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命科学”)、浙江泰林医学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医学工程”)、浙江泰林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泰林分析仪器”)于近期共取得了 4 项商标注册证书、14 项专利证书以及
1 项软件著作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取得商标注册情况
序号 商标图形或字样 商标证 注册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有效期限 注册人
号 类别
细菌培养基;培养细菌用介质 2021/5/14
1 45758580 5 (截止) 至 泰林生物
2031/5/13
实验室用移液管架;实验室用 2021/5/14
2 45757794 9 移液器吸头;实验室用吸量管; 至 泰林生物
培养皿;实验室用特制家具(截 2031/5/13
止)
医用卫生口罩;口罩;医用手
套;医院用手套;医用连指手 2021/5/14
3 45757799 10 套;医用血液和血液成分过滤 至 泰林生物
器;医务人员用面罩;已杀菌 2031/5/13
消毒的医疗器械;外科用海绵
(截止)
实验室用恒温培养箱;实验室
用恒湿培养箱;细胞培养用生 2021/5/28
4 48339800 9 物反应器;测压仪器;化学仪 至 泰林生物
器和器具;细菌培养器;实验 2031/5/27
室用离心机;培养皿;实验室
用磁力搅拌器(截止)
以上商标的取得,有利于加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注册商标的保护,防止有
关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和市场知名度。
2、取得专利证书情况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号 授权公告日 专利权人
1 全自动无菌检查培养箱 外观 2020306509793 2021/5/11 泰林医学工程
2 活动对接式细胞培养箱 外观 2020306509806 2021/5/11 泰林医学工程
3 多功能细胞处理工作站 外观 2020306841990 2021/5/11 泰林医学工程
4 过氧化氢雾化消毒机 外观 2020306841929 2021/5/11 泰林医学工程
5 过氧化氢消毒机(自主移动式) 外观 2020307267518 2021/5/11 泰林医学工程
6 无菌取水袋 外观 2020307267503 2021/5/11 泰林生命科学
7 一种医用口罩消毒装置 实用 2020212901724 2021/7/13 泰林医学工程
8 一种智能识别特定微生物生长 实用 2020213824960 2021/7/13 泰林医学工程
的装置
9 一种智能微生物培养和计数装 实用 2020218105282 2021/7/13 泰林医学工程
置
10 一种二氧化碳培养箱以及和隔 实用 2020218491738 2021/7/13 泰林医学工程
离器的对接结构
11 蜂巢式细胞集中培养站(1) 外观 2020308032755 2021/7/13 泰林医学工程
12 蜂巢式细胞集中培养站(2) 外观 2020308032740 2021/7/13 泰林医学工程
13 一种大肠菌群自动计数和追溯 实用 2020210691740 2021/7/13 泰林生命科学
系统
14 一种总无机碳高效氧化反应冷 实用 2020218786908 2021/7/13 泰林分析仪器
凝装置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林生命科学、泰林医学工程、
泰林分析仪器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林生命
科学、泰林医学工程、泰林分析仪器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
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
3、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情况
首次发表日 权利 权利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证书号 期 登记日期 取得 范围 登记号
方式
全自动无 软著登字
1 菌检查培 泰林医学 第 7581300 2021/2/22 2021/6/8 原始 全部 2021SR08
养系统 工程 号 取得 权利 58674
V1.0
上述软件著作权的取得不会对公司及及全资子公司泰林医学工程近期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林医学工程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21-07-13] (300813)泰林生物:2021-泰林生物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3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预计的业绩: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40%-70%
东的净利润 盈利:2,561—3,110万元 盈利:1,829.5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56%-92% 盈利:1,554.1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2,431—2,980万元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9-0.60元/股 盈利0.37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的微生物检测系列、隔离和灭菌系列、有机物分析系列等产品销量都取得了增长,从而使半年度整体销售收入保持增长。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约为130万元 。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年半年
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2021-07-05]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2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 号)(以下简称“批复”),该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5 日
[2021-07-01]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0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0.5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
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泰林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万 起息 预计到期 预计年化收 资金来
型 元) 日 日 益率 源
杭州银行“添 2021
杭州银 利宝”结构性 结构性 年 06 2021 年 09 募集资
行 存款产品 存款产 3000 月 30 月 30 日 1.5%~3.75% 金
(TLBB202127 品 日
65)
杭州银 杭州银行 结构性 2021 2021 年 07 1.5%~3.7% 募集资
行 “添利宝”结 存款产 2000 年 06 月 14 日 金
构性存款产品 品 月 30
(TLBB202128 日
11)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 5000 万元(含本次)。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 13800 万元。
六、备查文件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07-01]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1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股东沈志林、叶星月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8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持有本公司53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2%)的董事、副总经理沈志林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01%;持有本公司2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1%)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叶星月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10%。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公司收到沈志林先生和叶星月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沈志林先生和叶星月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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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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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6]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3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 号)同意注册,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林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1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4,121,111.10元。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4日划入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22〕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截至 1 月 25 日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行 专户账号 账户金额(元) 募集资金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1040160019344 细胞治疗产业化装
205,790,092.84
江城支行 418 备制造基地项目
合计 205,790,092.84 注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121,111.10 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
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下简称“乙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301040160019344418,截止 2022 年 01 月 04 日,专户余额为 205,800,0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结算账户服务事宜,及时、准确地办理人民币资金收付结算业务。
三、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五、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白毅敏、史屹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六、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七、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募
集资金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名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十一、若丙方发现甲方从专用账户支取款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公告相关事实;若在丙方提醒后甲方未作纠正,且后果可能危及丙方利益的情况下,丙方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告。
十二、甲方同意,无需另行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将本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其控股子公司,该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在乙方的转让通知到达甲方时起生效。
十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果三方协商不能解决,则可将争议提交丙方总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贰份。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15] (300813)泰林生物: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债券简称:泰林转债
2、债券代码:123135
3、发行总额:21,000.00万元
4、上市时间:2022年1月19日
5、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01-12] (300813)泰林生物: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5807万元–7258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4838.56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0.02% - 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5579万元–7030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4139.26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35% - 7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 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向上升的主要原因是 公司销售收入保持增长,具体如下:
2021年,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毛利也较去年同 期有所增长;同时公司研发的持续投入、销售业务的拓展,导致相关费用也有所 增加。
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为227.55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
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04] (300813)泰林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58 号文同意注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人民币 21,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100,000 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泰林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35”。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T 日)结束。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泰林转债总计 1,642,651 张,即 164,265,1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8.22%。
二、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
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T+2 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
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446,670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4,667,0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0,670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067,000.0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包销。此外,《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
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9 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
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合计包销的泰林转债数量为 10,679 张,包销金额为1,067,900.00 元,包销比例为 0.51%。
2022 年 1 月 4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
认购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
电话:0755-23930449、0755-88999914
联系人:投资银行事业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21-12-30] (300813)泰林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1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发行人”或“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
[第 1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
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泰林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主要事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1,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6,3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公告》,泰林生物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T+1
日)主持了泰林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六位数 317958,067958,567958,817958
末七位数 5864822,0864822,5207400
末八位数 77469668,17469668,37469668,57469668,97469668,44083127,94083127
末九位数 404731324,154731324,654731324,904731324
末十位数 3343351318,8343351318
末十一位数 07340952279
凡参与泰林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
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45734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 张(1,000 元)泰
林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021-12-29]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9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林生物”) 于近日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大林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
份被质押,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占其 占公 是否为 是否
股东名 东或第 本次质押 所持 司总 限售股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称 一大股 数量 股份 股本 (如是, 充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比例 比例 注明限 押
一致行 售类型)
动人
拟认
办理解 平安证 购公
是,首发 2021-12 除质押 券股份 司发
叶大林 是 7000000 25.18% 13.47% 前限售 否 -27 登记手 有限公 行可
股 续之日 司 转换
公司
债券
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比例 质押 质押股份数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名 前质 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称 押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份数 数量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叶
大 27800000 53.49% 0 7000000 25.18% 13.47% 7000000 100% 20800000 100%
林
合 27800000 53.49% 0 7000000 25.18% 13.47% 7000000 100% 20800000 100%
计
注:上述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表中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中的限售部分为首发前限售股。
3、其他说明
叶大林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质押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
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叶大林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存在用于解决上述问题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8] (300813)泰林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8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发行人”或“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泰林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在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日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1,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
最大包销金额为 6,3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7、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8、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全部来源于新增股份。
9、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0、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11、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认真阅读 2021 年 12 月 24 日( T-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和《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发行提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58 号”文同 意注册。投资者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 《发行公告》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发行人民币 21,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100,000 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债券代码为“123135”,债券简称为“泰林转债”。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27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配售比例约为本次可转债 发行总量的 99.9977%。本次可转债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 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泰林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12 月27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泰林生物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
售 4.0407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
数,每1 张(100 元)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配售简称为“泰林配债”,配售代码为“380813”。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 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
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 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51,970,000 股,公司不存在库存股,也不存在回购事项涉及的待注销股份。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2,099,951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2,100,000 张的 99.9977%。由于不足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5、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1,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协议进行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6,3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申购简称为“泰林发债”,申购代码为“370813”。每个账户最低申
购数量为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
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是 10,000 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
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 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 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 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7、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1
[2021-12-24] (300813)泰林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3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2 月 23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大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前证券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21,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210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7年12月27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月4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7月4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12月27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7.3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全部在网上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1,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6,3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
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4.0407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同意浙江泰
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258 号),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按照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尽快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4] (300813)泰林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 2021-094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2 月 23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小璐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根据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前证券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21,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210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7年12月27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月4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7月4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12月27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7.3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全部在网上发行。认购金额
不足21,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6,3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
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4.0407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 号),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
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按照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尽快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4] (300813)泰林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泰林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
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日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2 月 30 日(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1,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6,3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7、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8、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全部来源于新增股份。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58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泰林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35”。
2、本次发行 21,0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100,000
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泰林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泰林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泰林生物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4.0407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813”,配售简称为“泰林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51,970,000 股,公司不存在库存股,也不存在回购事
项涉及的待注销股份。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2,099,951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2,100,000 张的 99.9977%。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泰林发债”,申购代码为“370813”。每个账户最小
认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超出部分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7、本次发行的泰林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泰林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转债发行并非上市,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
9、投资者务请注意公告中有关“泰林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认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泰林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公告仅对发行泰林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泰林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泰林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投资者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和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2、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泰林生物、公司 指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21,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债、泰林转债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21,000 万元,票面金额为 100 元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主承销商
股权登记日(T-1 日) 指 2021 年 12 月 27 日
优先配售日、网上申购日 指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接受网
(T 日) 上投资者申购的日期
原股东 指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
发行人所有股东(发行人股票回购专用证券
[2021-12-24] (300813)泰林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5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泰林转债”、“可转债”或“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58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债 募 集 说 明 书 全 文 及 相 关 资 料 可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发行数量为2,100,000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7年12月27日。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8%。
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月4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7月4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12月27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87.3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
[2021-12-24] (300813)泰林生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6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1,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泰林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58 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泰林生物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站:全景网(http://www.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发行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12 24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12 年2月4日
[2021-10-29] (300813)泰林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9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0 月 28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大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300813)泰林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 2021-090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小璐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300813)泰林生物: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2元
每股净资产: 9.33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
营业总收入: 1.8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237.51万元
[2021-10-12]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7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志林先生出具的《关于窗口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沈志林先生于近日实施减持计划,并因误操作原因导致于窗口期违规减持12,900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沈志林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8 日披露减持计划,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01%(公告编号:2021-027)。
2021 年 9 月 28 日,沈志林先生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窗口期违
规减持公司股份 12,9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股) 例(%)
沈志林 集中竞价 2021.9.28 87.996 12,900 0.02
由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原披露日期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现已变更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定期报告公告日前 30 日内为窗口期,上述减持行为违反
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第十三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8.15 条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属于窗口期违规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与沈志林先生核实,其误操作导致违反了上述规定。沈志林先生发现上述失误后积极配合本公司进行处理,并出具了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
致歉声明。经核查,上述股票交易虽然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发生,但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减持,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沈志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77%,
不存在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的股份。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沈志林先生本次违规减持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促其深刻反省并切实采取措施避免此类失误。沈志林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窗口期违规减持的严重错误,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其本人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 保证不再出现此类错误。
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再次要求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30]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6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0.5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
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泰林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万 起息 预计到期 预计年化收 资金来
型 元) 日 日 益率 源
杭州银行“添 2021
杭州银 利宝”结构性 结构性 年 10 2021 年 12 募集资
行 存款产品 存款产 3000 月 08 月 31 日 1.5%~3.7% 金
(TLBB202143 品 日
43)
杭州银 杭州银行“添 结构性 2021 2021 年 11 募集资
行 利宝”结构性 存款产 2000 年 10 月 30 日 1.5%~3.6% 金
存款产品 品 月 08
(TLBB202143 日
45)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 5000 万元(含本次)。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 14800 万元。
六、备查文件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29]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5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
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股东沈志林、叶星月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持有本公司53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2%)的董事、副总经理沈志林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01%;持有本公司2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1%)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叶星月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10%。
根据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近期公司收到沈志林先生和叶星月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股东沈志林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127,400股;股东叶星月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47,8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期间减持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万股) (%)
沈志林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7-27 至 78.6626 12.7400 0.24%
2021-09-28
叶星月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7-27 至 78.6162 4.7800 0.09%
2021-09-24
合计 17.5200 0.33%
注:股东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3.0100 1.02% 40.2700 0.77%
沈志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525 0.25% 0.5125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7575 0.77% 39.7575 0.77%
合计持有股份 21.1800 0.41% 16.4000 0.32%
叶星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950 0.10% 0.5150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8850 0.31% 15.8850 0.3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在本次减持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和减持计划
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
3、股东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
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4、股东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8-30] (300813)泰林生物: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82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8 月 27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大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30] (300813)泰林生物: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 2021-083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小璐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等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30] (300813)泰林生物: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3元
每股净资产: 8.880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4%
营业总收入: 1.1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765.38万元
[2021-07-29]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8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泰林生命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命科学”)因业务发展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收到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仪器仪表制造;仪器 技术推广;仪器仪表制造;仪器
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工业酶制剂研发;专用化学产品 工业酶制剂研发;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经营范围
展;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展;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 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
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 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 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
口罩(非医用)销售;母婴用品 口罩(非医用)销售;母婴用品
制造;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 制造;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
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 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
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 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卫生用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卫生用
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 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
货物进出口;消毒剂生产(不含 货物进出口;消毒剂生产(不含
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 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除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
二、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
名称:浙江泰林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7X83T5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沈志林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31日
营业期限:2016年03月31日至2036年03月30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七号路33号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业酶制剂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2021-07-22] (300813)泰林生物:泰林生物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6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
续二个交易日(2021 年 7 月 21 日、7 月 2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 2021 年 7 月 15 日至今公司股票收
盘价累计涨幅超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92.1 倍,市净率为 10.28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和市净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 36.63 倍,市净率为5.31 倍。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与同行业有显著差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目前公司细胞制备工作站的收入很小,占各年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很低,对公司整体业绩贡献很小。公司的细胞治疗装备产品的销售目前主要以细胞制备工作站为主,产能很低,相关的技术水平能否达到客户的认可具有不确定性,客户是否会持续购买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尚未开始实施建设,且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未来募投项目的下游市场发展、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开拓、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7 月 22 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
续二个交易日(2021 年 7 月 21 日、7 月 2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 2021 年 7 月 15 日至今公司股票收
盘价累计涨幅超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92.1 倍,市净率为 10.28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和市净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 36.63 倍,市净率为 5.31倍。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与同行业有显著差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4、目前公司细胞制备工作站的收入很小,占各年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很低,对公司整体业绩贡献很小。公司的细胞治疗装备产品的销售目前主要以细胞制备工作站为主,产能很低,相关的技术水平能否达到客户的认可具有不确定性,客户是否会持续购买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尚未开始实施建设,且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未来募投项目的下游市场发展、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开拓、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1-07-22]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7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月 21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308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在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整理与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做出了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请说明公司的生产经营、主营业务等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股价变化与基本面是否匹配;结合公司股价及市盈率、市净率、同行业公司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期减持股份及减持计划等,对公司股价大幅上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回复:
(1)公司的生产经营、主营业务等基本面情况
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平稳,主营业务持续稳定,生产经营、主营业务等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20,023.7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139.26 万元,公司整体收入利润规模较小,2021 年半年度净利润绝对额增长并不太多,未来能否持续保持增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价最近四个交易日呈现快速上涨趋势,公司近期涨幅较公司基本面变化偏离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不要盲目炒作,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股价、市盈率、市净率情况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截止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所处行业“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市盈率为 36.63 倍,市
净率为 5.31 倍;公司的滚动市盈率为 92.1 倍,市净率为 10.28 倍;均远远高于
行业水平,公司所属分类行业可比公司的股价(收盘价)、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股价 近 5交易 近 30 交易 滚动 市净率
(元/股) 日涨幅 日涨幅 市盈率
泰林生物 300813 89.74 107.40% 99.91% 92.10 10.28
东富龙 300171 45.96 0.90% 26.96% 54.82 7.76
楚天科技 300358 18.91 -0.37% 8.37% 36.99 3.35
专用设备指数 801074 - 4.15% 7.50% - -
注:公司所处的微生物检测与控制领域、水中有机物分析领域等细分市场,国内不存在 主要生产相同产品的上市公司,同行业可比公主要选取医药机械装备行业相关公司。
由上表可知,最近 30 个交易日公司累计涨幅达到 99.91%,显著高于同行业
上市公司及专用设备指数的涨幅;最近 5 个交易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到107.40%,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和所属行业平均水平;同时,公司滚动市盈率和市净率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提请投资者合理预期、理性判断,注意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3)股份减持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沈志林和叶星月于 2021 年 3 月 8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计划减持所持部分公司。其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沈志林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01%;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叶星月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10%。截止目前为止,沈志林先生和叶星月先生尚未实施减持。
经公司核实,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期未减持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2、公司公告显示,公司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尚未
开始实施建设。请说明公司目前是否有细胞治疗装备产品,相关产品的具体用途,与公司原有产品的关系,形成的收入及利润情况,对应的客户情况,是否用于细胞治疗及研究,并说明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
回复:
(1)公司目前细胞治疗装备产品的生产现状
公司目前没有专门针对细胞治疗药物装备的生产设备、生产人员和生产线,主要根据样品研发及小批量市场订单的需求,采用现有制药装备生产线生产细胞制备工作站、细胞无菌分装工作站,现有生产线不能很好的满足大批量生产的需求。目前的年产能大约在 10-20 台左右,产能很小,生产的少量产品只是细胞制备工作站、细胞无菌分装工作站。
(2)公司细胞治疗装备产品的具体用途
产品名称 产品用途
细胞制备工作站 主要是用于药物的制备过程中提
供全过程无菌环境
细胞无菌分装工作站 应用于药物试剂、中间品、最终产
品的无菌分装
蜂巢式细胞培养系统 主要应用于细胞培养。可与细胞工
作站配合使用
智能化细胞培养箱 应用于自动化细胞培养
全自动无菌检测培养系统 应用于细胞药物质控环节中的无
菌检测
注:细胞制备工作站、细胞无菌分装工作站等产品已经实现零星生产,蜂巢式细胞培养系统、智能化细胞培养箱及全自动无菌检测培养系统主要为细胞制备工作站等产品做配套,目前只是完成样机生产。
(3)公司细胞治疗装备产品与原有产品的关系
公司在现有无菌隔离器等核心产品的基础上,集成了特定硬件模块或软件系统等开发出细胞制备工作站、细胞无菌分装工作站,并开发了蜂巢式细胞培养系统、智能化细胞培养箱及全自动无菌检测培养系统等配套产品,从而生产出满足不同细胞制备工艺要求的成套设备,实现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产品应用领域的进一步延伸和扩大,属于在原有产品、技术及生产工艺基础上的创新和业务拓展。
(4)公司细胞治疗装备产品的销售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对部分客户实现了细胞制备工作站和细胞无菌分装工作站的销售。但销售金额很低,最近三年公司细胞治疗装备产品销售的终端客户主要包括上海药明巨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济南宜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邦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医药集团生物治疗技术有限公司等,根据公司了解,该等客户购置本公司细胞制备工作站和细胞无菌分装工作站等细胞治疗装备产品后,主要用于细胞制备、质粒原液分装、无菌检查等细胞治疗药物的相关研发工作,目前采购的产品主要是细胞制备工作站,该产品是在公司原有的无菌隔离器的基础上集成了部分硬件模块或软件系统。
鉴于目前该部分产品累计销售金额相对较小,因而暂时归类在隔离系列中核算和列示。最近三年,公司细胞治疗装备相关产品产生的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年份 产品 销售收入 毛利率 占公司当年收入
的比例
2018 年度 制备工作站 101.97 55.87% 0.64%
2019 年度 制备工作站 428.69 50.30% 2.37%
分装工作站 221.89 49.20% 1.23%
2020 年度 制备工作站 380.09 56.62% 1.90%
近年来公司细胞治疗装备相关产品的收入较小,占各年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很低,对公司整体业绩贡献很小。同时,公司的细胞治疗装备产品的销售目前主要以细胞制备工作站为主,目前的产能很低,相关的技术水平能否达到客户的认可具有不确定性,客户是否会持续购买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尚未开始实施建设,且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未来募投项目的下游市场发展、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开拓、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综上,公司细胞治疗装备相关产品产能较小,近三年该产品产生的营业收入较小,对公司整体业绩贡献很小,该产品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1 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不要盲目炒作,注意投资风险。同时,敬请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募集说明书等已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3、请核实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是否存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
回复:
公司通过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没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请说明公司近三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自媒体宣传,以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回复:
公司近期未接受过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通过全景网就 2020 年年度业绩等相关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详情可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外投资者关系管理电话及深交所互动易专区
回复的查询,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通过泰林生物微信公
众号发布 14 篇,通过泰林分析微信公众号发布 5 篇,主要内容是新产品信息、展会活动、行业交流和党建活动等;回答互动易问题 29 条,回复对外投资者关系电话 5 次。均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亦不存在提前披露、应披露而不披露、误导性披露的情形。
5、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除上述回复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1-07-20] (300813)泰林生物:2021泰林生物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5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
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7 月 16 日、7 月 19、7 月 2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20,023.7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139.26 万元。虽
然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1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431 万元-2,9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56%-92%,但公司整体收入利润规模仍然较小,未来能否持续保持较快的增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截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65.94 倍,市净率为 7.36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和市净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 35.33 倍,市净率为5.12 倍。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与同行业有显著差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7 月 19 日、7 月 2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
号:2021-073)。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敬请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募集说明书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3、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7 月 16 日、7 月 19、7 月 20 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 2021 年7 月 15 日至今公司股票收盘价累计涨幅超 4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20,023.7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139.26 万元。虽
然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1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431 万元-2,9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56%-92%,预计利润水平将实现较快增长,但公司整体收入利润规模仍然较小,未来能否持续保持较快的增长,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截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65.94 倍,市净率为 7.36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和市净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 35.33 倍,市净率为5.12 倍。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与同行业有显著差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于 2021 年 7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
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 号),目前本次可转债尚未发行,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尚未开始实施建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2021-07-16]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专利证书及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4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专利证书及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林生物”)及全资
子公司浙江泰林生命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命科学”)、浙江泰林医学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医学工程”)、浙江泰林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泰林分析仪器”)于近期共取得了 4 项商标注册证书、14 项专利证书以及
1 项软件著作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取得商标注册情况
序号 商标图形或字样 商标证 注册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有效期限 注册人
号 类别
细菌培养基;培养细菌用介质 2021/5/14
1 45758580 5 (截止) 至 泰林生物
2031/5/13
实验室用移液管架;实验室用 2021/5/14
2 45757794 9 移液器吸头;实验室用吸量管; 至 泰林生物
培养皿;实验室用特制家具(截 2031/5/13
止)
医用卫生口罩;口罩;医用手
套;医院用手套;医用连指手 2021/5/14
3 45757799 10 套;医用血液和血液成分过滤 至 泰林生物
器;医务人员用面罩;已杀菌 2031/5/13
消毒的医疗器械;外科用海绵
(截止)
实验室用恒温培养箱;实验室
用恒湿培养箱;细胞培养用生 2021/5/28
4 48339800 9 物反应器;测压仪器;化学仪 至 泰林生物
器和器具;细菌培养器;实验 2031/5/27
室用离心机;培养皿;实验室
用磁力搅拌器(截止)
以上商标的取得,有利于加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注册商标的保护,防止有
关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和市场知名度。
2、取得专利证书情况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号 授权公告日 专利权人
1 全自动无菌检查培养箱 外观 2020306509793 2021/5/11 泰林医学工程
2 活动对接式细胞培养箱 外观 2020306509806 2021/5/11 泰林医学工程
3 多功能细胞处理工作站 外观 2020306841990 2021/5/11 泰林医学工程
4 过氧化氢雾化消毒机 外观 2020306841929 2021/5/11 泰林医学工程
5 过氧化氢消毒机(自主移动式) 外观 2020307267518 2021/5/11 泰林医学工程
6 无菌取水袋 外观 2020307267503 2021/5/11 泰林生命科学
7 一种医用口罩消毒装置 实用 2020212901724 2021/7/13 泰林医学工程
8 一种智能识别特定微生物生长 实用 2020213824960 2021/7/13 泰林医学工程
的装置
9 一种智能微生物培养和计数装 实用 2020218105282 2021/7/13 泰林医学工程
置
10 一种二氧化碳培养箱以及和隔 实用 2020218491738 2021/7/13 泰林医学工程
离器的对接结构
11 蜂巢式细胞集中培养站(1) 外观 2020308032755 2021/7/13 泰林医学工程
12 蜂巢式细胞集中培养站(2) 外观 2020308032740 2021/7/13 泰林医学工程
13 一种大肠菌群自动计数和追溯 实用 2020210691740 2021/7/13 泰林生命科学
系统
14 一种总无机碳高效氧化反应冷 实用 2020218786908 2021/7/13 泰林分析仪器
凝装置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林生命科学、泰林医学工程、
泰林分析仪器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林生命
科学、泰林医学工程、泰林分析仪器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
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
3、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情况
首次发表日 权利 权利
序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证书号 期 登记日期 取得 范围 登记号
方式
全自动无 软著登字
1 菌检查培 泰林医学 第 7581300 2021/2/22 2021/6/8 原始 全部 2021SR08
养系统 工程 号 取得 权利 58674
V1.0
上述软件著作权的取得不会对公司及及全资子公司泰林医学工程近期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林医学工程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21-07-13] (300813)泰林生物:2021-泰林生物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3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预计的业绩: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40%-70%
东的净利润 盈利:2,561—3,110万元 盈利:1,829.5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56%-92% 盈利:1,554.1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2,431—2,980万元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9-0.60元/股 盈利0.37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的微生物检测系列、隔离和灭菌系列、有机物分析系列等产品销量都取得了增长,从而使半年度整体销售收入保持增长。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约为130万元 。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年半年
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2021-07-05]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2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 号)(以下简称“批复”),该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5 日
[2021-07-01]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0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0.5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
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泰林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万 起息 预计到期 预计年化收 资金来
型 元) 日 日 益率 源
杭州银行“添 2021
杭州银 利宝”结构性 结构性 年 06 2021 年 09 募集资
行 存款产品 存款产 3000 月 30 月 30 日 1.5%~3.75% 金
(TLBB202127 品 日
65)
杭州银 杭州银行 结构性 2021 2021 年 07 1.5%~3.7% 募集资
行 “添利宝”结 存款产 2000 年 06 月 14 日 金
构性存款产品 品 月 30
(TLBB202128 日
11)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 5000 万元(含本次)。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 13800 万元。
六、备查文件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07-01] (300813)泰林生物: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1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股东沈志林、叶星月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8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持有本公司53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2%)的董事、副总经理沈志林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01%;持有本公司2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1%)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叶星月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10%。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公司收到沈志林先生和叶星月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沈志林先生和叶星月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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