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48什么时候复牌?-金力永磁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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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7]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间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间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4 日,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的 125,466,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现公司宣布:
一、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
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于 2022 年 2 月 6 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
止日期后第 30 日)结束。稳定价格操作人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间内进行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1)于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共 18,744,000 股 H 股,相当于全球发售初步
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约 14.9%;及
(2)于稳定价格期间在市场按每股 H 股介乎 26.00 港元至 33.35 港元(不
包括 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财务汇报局交易征
费及 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的价格先后购买合共 18,744,000 股 H 股,相当
于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约 14.90%。
于稳定价格期间内稳定价格操作人于 2022 年 2 月 4 日以每股 H 股 31.00 港元的
价格(不包括 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及 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在市场上进行最后一次购买。
二、超额配售权失效
联席代表于稳定价格期间内并无行使超额配售权,故超额配售权已于 2022
年 2 月 6 日失效。
本次超额配售权失效前后的公司股份无变动,具体如下: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 710,973,590 85.00%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125,466,000 15.00%
股份总数 836,439,590 100.00%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6] (300748)金力永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蔡报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 2022 年业务发展的需要,
公司拟对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事项预计,具体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2 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2,300 万元;
(2)关联事项:参考 2021 年度的商业模式,公司将与关联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签订框架合同,合同价格及调整机制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建立参考上一季度主要稀土原材料均价的按季度调价机制。在上述框架合同下,具体采购数量以公司与金风科技、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附属企业和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风力发电机生产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公司将按合同约定向上述风力发电机生产企业供应磁钢产品。公司预计与金风科技签订框架合同项下交易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
(3)公司拟与金风科技及其附属公司开展绿色电力合作,合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赣州工厂、包头工厂、宁波工厂。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用厂房屋顶及停车场等闲置区域与金风科技共同建设不超过 15MW 的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光伏电站所发绿色电力以市场价格提供给公司
使用,测算预计每年非日常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关联董事蔡报贵、李飞、黄伟雄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300748)金力永磁: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
电话、邮件、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苏权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
文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永磁”或“公司”)2021 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 2022 年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事项预计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2 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2,300 万元;
(2)关联事项:参考 2021 年度的商业模式,公司将与关联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签订框架合同,合同价格及调整机制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建立参考上一季度主要稀土原材料均价的按季度调价机制。在上述框架合同下,具体采购数量以公司与金风科技、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和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风力发电机生产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公司将按合同约定向上述风力发电机生产企业供应磁钢产品。公司预计与金风科技签订框架合同项下交易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
(3)公司拟与金风科技及其附属公司开展绿色电力合作,合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赣州工厂、包头工厂、宁波工厂。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用厂房屋顶及停车场等闲置区域与金风科技共同建设不超过 15MW 的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光伏电站所发绿色电力以市场价格提供给公司使用,测算预计每年非日常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2、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蔡报贵先生、李飞先生、黄伟雄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
大会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对 2022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预
计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金 2021 年 实际发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价 额或预计金 发生金 生额占
易类别 易内容 原则 额 额 同类业
务比例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 原材料 参照市场价格
向关联 司(以下简称“稀土集 采购 公允定价 150,000 57,022.53 21.25%
人采购 团”)及其附属公司
原材料 赣州协鑫超能磁业有 采购模 参照市场价格
限公司 压磁产 公允定价 2,000 435.63 0.96%
品
向关联
人采购 稀土集团及其附属公 委托加 参照市场价格 1,000 - -
加工服 司 工服务 公允定价
务
金风科技及其附属公 销售磁 参照市场价格 3,000 1,502.00 0.38%
司 钢 公允定价
赣州协鑫超能磁业有 销售磁 参照市场价格
向关联 限公司 粉、模 公允定价 1,300 294.63 0.07%
人销售 具等
商品 销售磁
稀土集团及其附属公 泥、磁 参照市场价格 5,000 2,979.65 14.74%
司 钢边角 公允定价
废料
合计 162,300 62,234.44
注 1:以上 2021 年发生金额尚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发布的 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注 2:非日常关联交易未在本表格中列示。
(三)关联交易事项
1、参考 2021 年度的商业模式,公司将与关联方金风科技签订框架合同,合
同价格及调整机制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建立参考上一季度主要稀土原材料均 价的按季度调价机制。在上述框架合同下,具体采购数量以公司与金风科技、中 国中车下属企业和南京汽轮等风力发电机生产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公司将 按合同约定向上述风力发电机生产企业供应磁钢产品。公司预计与金风科技签订
框架合同项下交易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框架合同项下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83,904.62 万元,上述数据尚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发布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2、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绿色电力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号召,贯彻低碳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的社会责任,同时为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绿色电力需求。公司拟与金风科技及其附属公司开展绿色电力合作,合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赣州工厂、包头工厂、宁波工厂。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用厂房屋顶及停车场等闲置区域与金风科技共同建设不超过 15MW 的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光伏电站所发绿色电力以市场价格提供给公司使用,测算预计每年非日常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
以上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产能、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也可能受到疫情、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563848320W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 20 号
法人代表:谢志宏
注册资本:207,329.33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赣州范围内稀土行业的投资、管理及授权范围内稀土行业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矿产资源(非煤矿山),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选矿,金属矿石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021 年 1-9 月,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期末总资产(万元) 1,162,546.37
期末净资产(万元) 456,493.45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万元) 1,041,482.56
净利润(万元) 78,257.65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持有公司股份 43,200,000 股,占总股本比例 6.08%。
4、关联方履约能力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二)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99937622W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07 号
法人代表:武钢
注册资本:422,506.7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建设及运营中试型风力发电场;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与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金风科技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 年前三季度,金风科技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期末总资产(亿元) 1,166.92
期末净资产(亿元) 352.51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亿元) 335.50
净利润(亿元) 30.58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金风科技之全资子公司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持有公司股份 58,736,320 股,占总股本比例 8.26%。
4、关联方履约能力
金风科技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赣州协鑫超能磁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3MA368UD73G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 号 2#厂房
法人代表:孟佳宏
注册资本:352.941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及其组件的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开发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021 年 1-9 月,赣州协鑫超能磁业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如下:
[2022-01-26]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及保本型理财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
(五)授权有效期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授权的范围内,董事会的权限包括:选择合格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14]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 125,466,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于2022年1月14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 H 股股票中文简称为“金力永磁”,英文简称为“JLMAG”,股票代号为“6680”。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及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前 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后
股份类别 (行使超额配售股权之前)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境内上市内资 710,973,590 100.00% 710,973,590 85.00%
股(A 股)
境外上市外资 - - 125,466,000 15.00%
股(H 股)
股份总数 710,973,590 100.00% 836,439,590 100.00%
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完成后及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前 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后
股份名称 (行使超额配售股权之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江西瑞德创业 241,937,600 34.03% 241,937,600 28.92%
投资有限公司
金风投资控股 58,736,320 8.26% 58,736,320 7.02%
有限公司
赣州稀土集团 43,200,000 6.08% 43,200,000 5.16%
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3]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配发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配发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因本次拟发行的股份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因此,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任何对境内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全球发售 H 股总数为 125,466,000 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其
中,香港公开发售 25,093,600 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 20%(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国际发售 100,372,400 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 80%(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
根据每股 H 股发售价 33.80 港元计算,经扣除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及其他
估计费用后,并假设超额配售权未获行使,公司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 40.5 亿港元。
有关公司本次发行配售结果的进一步详细信息,可查询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具体披露时间以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公开发行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公开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因本次拟发行的股份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因此,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任何对境内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已确定本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发行的最终价格为每股 33.80 港元
(不包括 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0.00015%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及 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公司本次发行的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预计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并开始上市
交易。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0]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得 SGS 认证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证书编号:CN22/30181.01
2、符合标准:ISO 45001:2018
3、适用范围:钕铁硼永磁材料及磁组件的设计和制造;粘结磁材料的制造
4、有效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SGS 集团即瑞士通用公证行,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创建于 1878 年,是全
球检验、鉴定、测试及认证服务的领导者和创新者,也是公认的质量与诚信的全球基准。
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系统,员工职业病预防系统,可帮助企业为员工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预防伤害和健康问题,努力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上述证书的取得标志着公司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公司以“用稀土创造美好生活”为使命,致力于保护环境及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已制定关于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责任战略(以下简称“ESG 战略”),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公司已获认证的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均是公司 ESG 战略体系的一部分。公司计划通过增加绿色能源的使用并加强对原材料的回收利用,实现未来每年平均减少 5%至 10%的单位排放/能耗,争取未来实现碳中和的长期目标。公司将继续在节能减排、雇员健康等方面开展大量工作,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高公司的抗风险和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2-01-04] (300748)金力永磁: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增长:65%~100%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0,339.81 万元~48,896.75 万元 盈利:24,448.37 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
1、2021 年公司产能利用充分、经营业绩较上年显著增长。在新能源汽车及
汽车零部件领域,2021 年产品出货量可装配新能源乘用车约 124 万辆,该领域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 220%。在节能变频空调领域,2021 年产品出货量可装配空调压缩机约 4,850 万台,该领域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近 60%。在风力发电领域,收入保持稳定,2021 年产品出货量可装配风机的装机容量约 8.65GW。在 3C 领域加大规模化量产,同时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节能电梯等领域的营业收入也有
较高的增长。此外,公司晶界渗透产品由 2020 年的 4,111 吨大幅增加至逾 6,000
吨。因此,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同期预计增长 60%~80%,达到387,089.07 万元~435,475.21 万元。
2、2021 年年度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2,500 万元,上
年同期为 1,735.18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1]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刊发H股招股说明书、H股发行价格区间及H股香港公开发售等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40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刊发 H 股招股说明书、H 股发行价格区间及 H 股香港公开发
售等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
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西金力永
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3 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14,421 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可到香港联交所主板
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
2021 年 12 月 2 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
发行上市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香港联交所审
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香港刊登并派
发了 H 股招股说明书。该 H 股招股说明书可于香港联交所网站进行查询,香港联交所网址为:
中文版:
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1/1231/2021123100024_c.pdf
英文版:
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1/1231/2021123100023.pdf
公司 H 股招股说明书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准备,其包含的部分
内容可能与公司先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准备或者刊发的相关文件存在一定的差异,包括但不限于该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师报告、境内投资者应当参阅公司在境内的报纸及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信息和公告。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该等披露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相关信息而做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任何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或任何境内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全球发售 H 股总数为 125,466,000 股(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
定),其中,初步安排香港公开发售 12,546,800 股(可予调整),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 10%;国际发售 112,919,200 股(可予调整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 90%。自香港公开发售截止日后起 30 日内(即 2022年 2 月 6 日前),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还可以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公司额外增发不超过 18,744,000 股 H 股。
公司本次 H 股发行的价格区间初步确定为 33.80 港元至 40.30 港元。公司 H
股香港公开发售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开始,预计于 2022 年 1 月 7 日结束。预
计定价日为 2022 年 1 月 7 日,并预计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布发行价格,相关情
况 将 刊 登 于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 https://www.hkexnews.hk ) 及 公 司 网 站
(http://www.jlmag.com.cn/)。
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预计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并开始上
市交易。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4] (300748)金力永磁: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8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5)。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 号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报贵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435,088,40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1.196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20,456,5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0729%。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14,631,8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1232%。
(四)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87,617,04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2.32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7,016,8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39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70,600,2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9301%。
(五)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72,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5,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601,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反对 15,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72,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5,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601,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反对 15,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72,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5,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601,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反对 15,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倪小燕、王素娜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4]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全资子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基地项目竣工验收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9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基地项目”竣工验收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包头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57,500.00万元,项目达产后将形成 8,000 吨/年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能力,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基地项目”的公告》。现将有关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 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于 2020 年 11 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主要设备
安装调试完成并成功试车,下一步将进入生产阶段。未来项目达产后,将逐步形成 8,000 吨/年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力及拓展行业市场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实现公司扩能增效。随着公司产能规模的扩大,
规模效应逐渐体现,实现各类产品的定线生产,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提高材料利用率,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该项目投产后还需经过一段时间的产能爬坡期,方可达到各项预定指标,若产能爬坡不及预期,可能导致投资项目预计效益无法按计划实现的风险。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产线实际运行情况,若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2]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参与投资设立稀土永磁新材料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力永磁(宁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宁波投资”)增资 5,700 万元人民币,并通过金力宁波投资以本次增资款参与投资设立金禾稀土永磁新材料产业基金(暂定名),基金规模 3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资到位情况为准)。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参与投资设立稀土永磁新材料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上述产业基金完成了工商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取得了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相关最终工商登记信息和私募基金备案信息如下:
(一)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宁波金磁绿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7DT3470K
执行事务合伙人: 天津建银国际金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 366 号 1618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私募基金备案信息
基金名称:宁波金磁绿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天津建银国际金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基金编号:STM391
公司将根据投资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14]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6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01 号)同意注册,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5,725,92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3.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0,999,795.86
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6,772,997.35 元(不含税)后的余额人民币 514,226,798.51 元已全部划转至公司银行账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0,999,795.8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9,362,619.98 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为 6,772,997.35 元、会计
师费用 580,188.68 元、律师费用 1,726,415.09 元、信息披露费用 235,849.05 元、
发行文件印刷费用 47,169.8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637,175.88元。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6,772,997.35元后的募集资金514,226,798.51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797900063710666 的账户和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2230000100000219804 的账户,汇入金额分别为 366,000,000.00 元和148,226,798.51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实施审批和监管。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信息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状
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 797900063710666 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及 实施中
州分行 3C 领域高端磁材项目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 2230000100000219804 补充流动资金 实施完
行 成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通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已完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销户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状态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2230000100000219804 已销户
四、备查文件
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09]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2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43,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3,500.00 万元。公司可转换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开始转股。
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前赎回“金力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金力转债”有条件赎回权,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100.83 元/张)赎回在赎回登记日(2021年 8 月 30 日)登记在册的全部“金力转债”。截至“金力转债”停止转股日,“金力转债”累计转股 16,886,127 股,公司总股本因“金力转债”转股增加 16,886,127股。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1 年 7
月 19 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可转换债券合计转股的 13,292
股已履行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手续。公司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期间公司可转换债券合计转股 16,872,835 股。
2、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股票 3,372,800 股已完成认购和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3,372,800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出具了《江西金
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462 号),审验了
公司截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 2021 年 11 月 11日,
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213 人缴纳的 3,372,800 股的股票认购款合
计人民币 45,153,360.00 元,其中 3,372,800.00 元作为股本,41,780,560.00 元作为
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3、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8,96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 8,960 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 690,727,955 股增加至 710,964,630 股,注册资本由
690,727,955 元增加至 710,964,630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072.7955 万元。 71,096.463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 的股份总 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 总数为
2 69,072.7955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71,096.463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股股票。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3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96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
相应减少 8,96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鉴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债券合计转股
16,872,835 股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 3,372,800 股完成认购和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20,245,635 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实际由 690,727,955 股增加至 710,964,630 股,
注册资本由 690,727,955 元增加至 710,964,63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聘请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4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安永香港为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1 年度境外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 1976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
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 2020 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
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
价格水平,确定 2021 年度境外审计费用。
二、 拟聘请境外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香港是一家专注于审计、咨询、税务和战略与交易等专业服务机构,拥有从事不同范畴的审计经验,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安永香港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公司拟聘请安永香港为 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
三、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香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
(3)我们同意将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本次拟聘任境外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聘请境外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等相关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四)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300748)金力永磁: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1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星
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苏权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聘请境外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等相关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全
文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300748)金力永磁: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0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蔡报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 H 股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
售)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
“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经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7月 1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各项相关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蔡报贵先生(“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行使该等授权以全权处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事项以及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它事宜。由于上市的准备工作进展良好,为继续推动全球发售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安排等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H 股章程(草案)》”),现根据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H 股章程(草案)》的修改意见,对《H 股章程(草案)》进行进一步调整与修订。
公司本次对《H 股章程(草案)》的修订系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所进行的调
整,该等修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相关事宜的授权范围内。
修订后的章程将于本公司公开发行的 H 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
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H股发行后适用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
市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息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案)。本次制定的《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息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
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等对上述相关制度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息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案)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发行可转债事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完成归属登记、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690,727,955 股增
加至 710,964,630 股,注册资本由 690,727,955 元增加至 710,964,63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是一家专注于审计、咨询、税务和战略与交易等专业服务机构,拥有从事不同范畴的审计经验,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要求。安永香港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安永香港为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1 年度境外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公
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金岭西路 81 号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5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 号江西金力永
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 2:《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 3:《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提案 1、3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提案 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
提案 1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还应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信封或传真请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3、登记地点: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 号公司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鹿明 赖训珑
联系电话:0797-8068059
传 真:0797-8068000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 号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 编:341000
5、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它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登记表格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附件一: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
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 备注 表决意见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 同 反 弃
码 栏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2.00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
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2021-12-06]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刊发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8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刊发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的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公司已于2021年8月2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2021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3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14,421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可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
2021年12月2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香港联交所审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聆讯后资料集。该聆讯后资料集为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要求而刊发,刊发目的仅为提供资讯予香港公众人士,除此以外并无任何其他目的,公司对聆讯后资料集及其内容也不负有任何义务或责任。同时,该聆讯后资料集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并不完整,亦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动。
鉴于聆讯后资料集的刊发目的仅为提供信息予香港公众人士,公司将不会在境内或香港以外的任何其他地区的信息披露媒体及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聆讯后资料集,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聆讯后资料集披露的公司的相关信息,该聆讯后资料集可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以下网址进行查阅:
中文版: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1/103689/documents/sehk21120500015_c.pdf
英文版: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1/103689/documents/sehk21120500016.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相关信息而作出。公司不会通过本公告或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聆讯后资料集向任何个人或实体发行或出售任何证券;本公告以及聆讯后资料集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由于聆讯后资料集的发布受到法律限制,任何个人或实体必须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可查阅该聆讯后资料集。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2021-12-06]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日本电产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9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日本电产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收到日本电产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电产”)车载事业本部的《定点通知书》,公司成为其稀土永磁材料供应商。
根据日本电产官网(https://www.nidec.com/cn/)介绍,日本电产 1973 年成
立于日本,目前在全球已拥有近 300 家集团企业,作为一家“全球颇具实力的综合马达制造商”,其主要业务包括“精密小型马达”“汽车马达电机”“家电/工业用马达电机”三大块,今后将尤其致力于“汽车马达电机”和“家电/工业用马达电机”两方面,展开全球业务。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日本电产开发了三合一的电动汽车驱动马达系统“E-Axle”,并于 2019 年 4 月开始批量生产。截至2020 年 12 月,约有十万台电动汽车中装载了“E-Axle”。
此次得到日本电产的定点,为其提供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产品,将对公司进一步拓展包括新能源汽车领域在内的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按照日本电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系列产品的开发,并尽快进入产品的量产。由于供应的产品数量受市场变化的影响较大,该事项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2-04]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香港联交所审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联交所审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日举行上市聆讯,审议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已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香港联交所向其发出的信函,其中指出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审阅公司的上市申请,但该信函不构成正式的上市批准,香港联交所仍有对公司的上市申请提出进一步意见的权力。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最终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11-25]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5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3,372,80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 0.48%;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213 人;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力永磁”)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公司近期办理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就有关本次归属股份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10 日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75)。
3、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
案。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76)。
4、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上述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向 2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4.16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
7、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26 日,首次授予部
分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1 年 8 月 26 日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董事会关于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归属条件。
③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符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 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润值定比 2019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 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 师报字[2021]第
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ZC10078 号),2020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对应考 年度净利润相对 2019年增长率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
归属期 核年度 (A) 公司股东且剔除股权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激励成本影响后的净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 30% 20% 利润为28,200.59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 60% 40% 较 2019 年15,688.02万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年 90% 70% 元增长率为 79.76%,符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度进行授予,则考核年度与 解除限售比例为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1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An≤A<Am X=(A-An)/(Am-An)
2019 年增长
[2021-11-25]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6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力永磁”)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3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14,421 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可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完成发行后 15 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将非境外上市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并将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情况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以及相关股份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核准或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0-21]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3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办理归属的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和 2020 年度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2、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18 人。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50.08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9%。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13.3875 元/股。
5、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力永磁”)于 2021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公司向 213 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43.2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70,760.079 万股的 1.19%,占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64.08%;公司于 2020 年度向 5 位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2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70,760.079 万股的 0.045%,占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2.43%。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3.3875 元/股。
4、激励人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213 人,2020 年度预留授予 5 人。
5、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制
排 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40%
归属期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30%
归属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30%
归属期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020 年度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制性
排 股票预留授予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40%
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30%
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30%
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 2019 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净利润相对 2019 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 30% 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 60% 40%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年 90% 7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度进行授予,则考核年度与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19 年 An≤A<Am X=(A-An)/(Am-An)
增长率(A) *50%+50%
A<An X=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中,2019 年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即156,880,220.48 元,2020、2021、2022 年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且剔除股权激励成本影响后的净利润。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分数划分为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分数(G) G≥70 G<7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10 日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75)。
3、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76)。
4、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上述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0 年
[2021-10-21]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开展绿色电力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4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绿色电力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绿色电力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开展绿色电力合作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号召,贯彻低碳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的社会责任,同时为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绿色电力需求。公司拟与金风科技开展绿色电力合作,合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赣州工厂、包头工厂、宁波工厂。
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用厂房屋顶及停车场等闲置区域与金风科技共同建设不超过 15MW 的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光伏电站所发绿色电力以市场价格提供给公司使用,测算预计每年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未来将继续坚持绿色发展,为“碳中和”的伟大事业贡献磁动力的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与包括金风科技在内的新能源龙头企业开展更多清洁能源方面的合作,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绿色电力需求。
公司已就本次合作事项与金风科技达成合作意向,最终具体实施需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委派代表与金风科技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金风科技全资子公司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股份58,736,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0%,因此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李飞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99937622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钢
注册资本:422,506.765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07 号
成立时间:2001 年 03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03 月 2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建设及运营中试型风力发电场;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与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2021 年 1-6 月,金风科技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期末总资产(万元) 11,161,690.10
期末净资产(万元) 3,471,209.21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万元) 1,790,361.74
净利润(万元) 189,970.41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金风科技全资子公司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股份 58,736,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0%。
4、关联方履约能力
金风科技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金风科技开展绿色电力合作,合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赣州工厂、包头工厂、宁波工厂。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用厂房屋顶及停车场等闲置区域与金风科技共同建设不超过 15MW 的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电站所发绿色电力以市场价格提供给公司使用。本次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公司已就本次合作事项与金风科技达成合作意向,最终具体实施需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金风科技开展绿色电力合作,符合公司低碳发展的理念,使用绿色电力推动了公司的低碳生产,有利于公司节能降耗及尽快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本次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可以充分利用
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推动公司低碳生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开展绿色电力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绿色电力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1]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2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在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过程中,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为提高公司年度审计效率,保持审计的一致性,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0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45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0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2 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
币 45.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
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00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8.24 亿
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少雄先生,于 2006 年成为中国香港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IPO 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项目经理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乐先生于 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作为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提供 IPO 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丽女士,于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IPO 审计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力以及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少雄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丽女士和吕乐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聘请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立信为公司 2014 年度-2020 年度审计机构,已连续 7 年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历次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原因
鉴于在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过程中,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提供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为提高公司年度审计效率,保持审计的一致性,公司拟聘请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审计机构事宜与前任审计机构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立信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立信长期以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
(2)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
(3)我们同意将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本次拟聘任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等相关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1] (300748)金力永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085元
每股净资产: 3.893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9%
营业总收入: 29.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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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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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7]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间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间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4 日,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的 125,466,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现公司宣布:
一、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
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于 2022 年 2 月 6 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
止日期后第 30 日)结束。稳定价格操作人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间内进行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1)于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共 18,744,000 股 H 股,相当于全球发售初步
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约 14.9%;及
(2)于稳定价格期间在市场按每股 H 股介乎 26.00 港元至 33.35 港元(不
包括 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财务汇报局交易征
费及 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的价格先后购买合共 18,744,000 股 H 股,相当
于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约 14.90%。
于稳定价格期间内稳定价格操作人于 2022 年 2 月 4 日以每股 H 股 31.00 港元的
价格(不包括 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及 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在市场上进行最后一次购买。
二、超额配售权失效
联席代表于稳定价格期间内并无行使超额配售权,故超额配售权已于 2022
年 2 月 6 日失效。
本次超额配售权失效前后的公司股份无变动,具体如下: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 710,973,590 85.00%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125,466,000 15.00%
股份总数 836,439,590 100.00%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6] (300748)金力永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蔡报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 2022 年业务发展的需要,
公司拟对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事项预计,具体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2 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2,300 万元;
(2)关联事项:参考 2021 年度的商业模式,公司将与关联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签订框架合同,合同价格及调整机制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建立参考上一季度主要稀土原材料均价的按季度调价机制。在上述框架合同下,具体采购数量以公司与金风科技、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附属企业和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风力发电机生产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公司将按合同约定向上述风力发电机生产企业供应磁钢产品。公司预计与金风科技签订框架合同项下交易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
(3)公司拟与金风科技及其附属公司开展绿色电力合作,合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赣州工厂、包头工厂、宁波工厂。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用厂房屋顶及停车场等闲置区域与金风科技共同建设不超过 15MW 的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光伏电站所发绿色电力以市场价格提供给公司
使用,测算预计每年非日常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关联董事蔡报贵、李飞、黄伟雄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300748)金力永磁: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
电话、邮件、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苏权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全
文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永磁”或“公司”)2021 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 2022 年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事项预计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2 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2,300 万元;
(2)关联事项:参考 2021 年度的商业模式,公司将与关联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签订框架合同,合同价格及调整机制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建立参考上一季度主要稀土原材料均价的按季度调价机制。在上述框架合同下,具体采购数量以公司与金风科技、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和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风力发电机生产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公司将按合同约定向上述风力发电机生产企业供应磁钢产品。公司预计与金风科技签订框架合同项下交易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
(3)公司拟与金风科技及其附属公司开展绿色电力合作,合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赣州工厂、包头工厂、宁波工厂。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用厂房屋顶及停车场等闲置区域与金风科技共同建设不超过 15MW 的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光伏电站所发绿色电力以市场价格提供给公司使用,测算预计每年非日常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2、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蔡报贵先生、李飞先生、黄伟雄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
大会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对 2022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预
计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金 2021 年 实际发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价 额或预计金 发生金 生额占
易类别 易内容 原则 额 额 同类业
务比例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 原材料 参照市场价格
向关联 司(以下简称“稀土集 采购 公允定价 150,000 57,022.53 21.25%
人采购 团”)及其附属公司
原材料 赣州协鑫超能磁业有 采购模 参照市场价格
限公司 压磁产 公允定价 2,000 435.63 0.96%
品
向关联
人采购 稀土集团及其附属公 委托加 参照市场价格 1,000 - -
加工服 司 工服务 公允定价
务
金风科技及其附属公 销售磁 参照市场价格 3,000 1,502.00 0.38%
司 钢 公允定价
赣州协鑫超能磁业有 销售磁 参照市场价格
向关联 限公司 粉、模 公允定价 1,300 294.63 0.07%
人销售 具等
商品 销售磁
稀土集团及其附属公 泥、磁 参照市场价格 5,000 2,979.65 14.74%
司 钢边角 公允定价
废料
合计 162,300 62,234.44
注 1:以上 2021 年发生金额尚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发布的 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注 2:非日常关联交易未在本表格中列示。
(三)关联交易事项
1、参考 2021 年度的商业模式,公司将与关联方金风科技签订框架合同,合
同价格及调整机制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建立参考上一季度主要稀土原材料均 价的按季度调价机制。在上述框架合同下,具体采购数量以公司与金风科技、中 国中车下属企业和南京汽轮等风力发电机生产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公司将 按合同约定向上述风力发电机生产企业供应磁钢产品。公司预计与金风科技签订
框架合同项下交易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框架合同项下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83,904.62 万元,上述数据尚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发布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2、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绿色电力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号召,贯彻低碳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的社会责任,同时为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绿色电力需求。公司拟与金风科技及其附属公司开展绿色电力合作,合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赣州工厂、包头工厂、宁波工厂。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用厂房屋顶及停车场等闲置区域与金风科技共同建设不超过 15MW 的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光伏电站所发绿色电力以市场价格提供给公司使用,测算预计每年非日常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
以上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产能、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也可能受到疫情、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563848320W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 20 号
法人代表:谢志宏
注册资本:207,329.33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赣州范围内稀土行业的投资、管理及授权范围内稀土行业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矿产资源(非煤矿山),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选矿,金属矿石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021 年 1-9 月,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期末总资产(万元) 1,162,546.37
期末净资产(万元) 456,493.45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万元) 1,041,482.56
净利润(万元) 78,257.65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持有公司股份 43,200,000 股,占总股本比例 6.08%。
4、关联方履约能力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二)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99937622W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07 号
法人代表:武钢
注册资本:422,506.7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建设及运营中试型风力发电场;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与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金风科技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 年前三季度,金风科技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期末总资产(亿元) 1,166.92
期末净资产(亿元) 352.51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亿元) 335.50
净利润(亿元) 30.58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金风科技之全资子公司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持有公司股份 58,736,320 股,占总股本比例 8.26%。
4、关联方履约能力
金风科技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赣州协鑫超能磁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3MA368UD73G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 号 2#厂房
法人代表:孟佳宏
注册资本:352.941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及其组件的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开发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021 年 1-9 月,赣州协鑫超能磁业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如下:
[2022-01-26]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及保本型理财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
(五)授权有效期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授权的范围内,董事会的权限包括:选择合格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14]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 125,466,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于2022年1月14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 H 股股票中文简称为“金力永磁”,英文简称为“JLMAG”,股票代号为“6680”。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及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前 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后
股份类别 (行使超额配售股权之前)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境内上市内资 710,973,590 100.00% 710,973,590 85.00%
股(A 股)
境外上市外资 - - 125,466,000 15.00%
股(H 股)
股份总数 710,973,590 100.00% 836,439,590 100.00%
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完成后及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前 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后
股份名称 (行使超额配售股权之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江西瑞德创业 241,937,600 34.03% 241,937,600 28.92%
投资有限公司
金风投资控股 58,736,320 8.26% 58,736,320 7.02%
有限公司
赣州稀土集团 43,200,000 6.08% 43,200,000 5.16%
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3]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配发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配发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因本次拟发行的股份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因此,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任何对境内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全球发售 H 股总数为 125,466,000 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其
中,香港公开发售 25,093,600 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 20%(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国际发售 100,372,400 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 80%(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
根据每股 H 股发售价 33.80 港元计算,经扣除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及其他
估计费用后,并假设超额配售权未获行使,公司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 40.5 亿港元。
有关公司本次发行配售结果的进一步详细信息,可查询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告(具体披露时间以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公开发行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公开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因本次拟发行的股份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因此,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任何对境内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已确定本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发行的最终价格为每股 33.80 港元
(不包括 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0.00015%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及 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公司本次发行的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预计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并开始上市
交易。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0]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得 SGS 认证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证书编号:CN22/30181.01
2、符合标准:ISO 45001:2018
3、适用范围:钕铁硼永磁材料及磁组件的设计和制造;粘结磁材料的制造
4、有效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SGS 集团即瑞士通用公证行,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创建于 1878 年,是全
球检验、鉴定、测试及认证服务的领导者和创新者,也是公认的质量与诚信的全球基准。
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系统,员工职业病预防系统,可帮助企业为员工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预防伤害和健康问题,努力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上述证书的取得标志着公司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公司以“用稀土创造美好生活”为使命,致力于保护环境及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已制定关于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责任战略(以下简称“ESG 战略”),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公司已获认证的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均是公司 ESG 战略体系的一部分。公司计划通过增加绿色能源的使用并加强对原材料的回收利用,实现未来每年平均减少 5%至 10%的单位排放/能耗,争取未来实现碳中和的长期目标。公司将继续在节能减排、雇员健康等方面开展大量工作,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高公司的抗风险和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2-01-04] (300748)金力永磁: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增长:65%~100%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0,339.81 万元~48,896.75 万元 盈利:24,448.37 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
1、2021 年公司产能利用充分、经营业绩较上年显著增长。在新能源汽车及
汽车零部件领域,2021 年产品出货量可装配新能源乘用车约 124 万辆,该领域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 220%。在节能变频空调领域,2021 年产品出货量可装配空调压缩机约 4,850 万台,该领域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近 60%。在风力发电领域,收入保持稳定,2021 年产品出货量可装配风机的装机容量约 8.65GW。在 3C 领域加大规模化量产,同时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节能电梯等领域的营业收入也有
较高的增长。此外,公司晶界渗透产品由 2020 年的 4,111 吨大幅增加至逾 6,000
吨。因此,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同期预计增长 60%~80%,达到387,089.07 万元~435,475.21 万元。
2、2021 年年度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2,500 万元,上
年同期为 1,735.18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1]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刊发H股招股说明书、H股发行价格区间及H股香港公开发售等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40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刊发 H 股招股说明书、H 股发行价格区间及 H 股香港公开发
售等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
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西金力永
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3 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14,421 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可到香港联交所主板
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
2021 年 12 月 2 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
发行上市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香港联交所审
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香港刊登并派
发了 H 股招股说明书。该 H 股招股说明书可于香港联交所网站进行查询,香港联交所网址为:
中文版:
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1/1231/2021123100024_c.pdf
英文版:
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1/1231/2021123100023.pdf
公司 H 股招股说明书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准备,其包含的部分
内容可能与公司先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准备或者刊发的相关文件存在一定的差异,包括但不限于该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师报告、境内投资者应当参阅公司在境内的报纸及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信息和公告。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该等披露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相关信息而做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任何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或任何境内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全球发售 H 股总数为 125,466,000 股(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
定),其中,初步安排香港公开发售 12,546,800 股(可予调整),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 10%;国际发售 112,919,200 股(可予调整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 90%。自香港公开发售截止日后起 30 日内(即 2022年 2 月 6 日前),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还可以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公司额外增发不超过 18,744,000 股 H 股。
公司本次 H 股发行的价格区间初步确定为 33.80 港元至 40.30 港元。公司 H
股香港公开发售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开始,预计于 2022 年 1 月 7 日结束。预
计定价日为 2022 年 1 月 7 日,并预计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布发行价格,相关情
况 将 刊 登 于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 https://www.hkexnews.hk ) 及 公 司 网 站
(http://www.jlmag.com.cn/)。
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预计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并开始上
市交易。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4] (300748)金力永磁: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8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5)。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 号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报贵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435,088,40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1.196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20,456,5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0729%。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14,631,8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1232%。
(四)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87,617,04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2.32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7,016,8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39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70,600,2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9301%。
(五)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72,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5,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601,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反对 15,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72,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5,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601,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反对 15,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72,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5,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601,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反对 15,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倪小燕、王素娜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4]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全资子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基地项目竣工验收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9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基地项目”竣工验收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力永磁(包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包头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57,500.00万元,项目达产后将形成 8,000 吨/年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能力,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基地项目”的公告》。现将有关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 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于 2020 年 11 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主要设备
安装调试完成并成功试车,下一步将进入生产阶段。未来项目达产后,将逐步形成 8,000 吨/年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力及拓展行业市场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实现公司扩能增效。随着公司产能规模的扩大,
规模效应逐渐体现,实现各类产品的定线生产,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提高材料利用率,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该项目投产后还需经过一段时间的产能爬坡期,方可达到各项预定指标,若产能爬坡不及预期,可能导致投资项目预计效益无法按计划实现的风险。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产线实际运行情况,若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2]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参与投资设立稀土永磁新材料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力永磁(宁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宁波投资”)增资 5,700 万元人民币,并通过金力宁波投资以本次增资款参与投资设立金禾稀土永磁新材料产业基金(暂定名),基金规模 3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资到位情况为准)。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参与投资设立稀土永磁新材料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上述产业基金完成了工商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取得了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相关最终工商登记信息和私募基金备案信息如下:
(一)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宁波金磁绿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7DT3470K
执行事务合伙人: 天津建银国际金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 366 号 1618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私募基金备案信息
基金名称:宁波金磁绿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天津建银国际金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基金编号:STM391
公司将根据投资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14]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6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01 号)同意注册,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5,725,92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3.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0,999,795.86
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6,772,997.35 元(不含税)后的余额人民币 514,226,798.51 元已全部划转至公司银行账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0,999,795.8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9,362,619.98 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为 6,772,997.35 元、会计
师费用 580,188.68 元、律师费用 1,726,415.09 元、信息披露费用 235,849.05 元、
发行文件印刷费用 47,169.8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637,175.88元。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6,772,997.35元后的募集资金514,226,798.51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797900063710666 的账户和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2230000100000219804 的账户,汇入金额分别为 366,000,000.00 元和148,226,798.51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实施审批和监管。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信息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状
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 797900063710666 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及 实施中
州分行 3C 领域高端磁材项目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 2230000100000219804 补充流动资金 实施完
行 成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通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已完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销户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状态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2230000100000219804 已销户
四、备查文件
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09]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2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43,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3,500.00 万元。公司可转换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开始转股。
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前赎回“金力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金力转债”有条件赎回权,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100.83 元/张)赎回在赎回登记日(2021年 8 月 30 日)登记在册的全部“金力转债”。截至“金力转债”停止转股日,“金力转债”累计转股 16,886,127 股,公司总股本因“金力转债”转股增加 16,886,127股。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1 年 7
月 19 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可转换债券合计转股的 13,292
股已履行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手续。公司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期间公司可转换债券合计转股 16,872,835 股。
2、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股票 3,372,800 股已完成认购和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3,372,800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出具了《江西金
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462 号),审验了
公司截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 2021 年 11 月 11日,
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213 人缴纳的 3,372,800 股的股票认购款合
计人民币 45,153,360.00 元,其中 3,372,800.00 元作为股本,41,780,560.00 元作为
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3、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8,96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 8,960 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 690,727,955 股增加至 710,964,630 股,注册资本由
690,727,955 元增加至 710,964,630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072.7955 万元。 71,096.463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 的股份总 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 总数为
2 69,072.7955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71,096.463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股股票。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3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96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
相应减少 8,96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鉴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债券合计转股
16,872,835 股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 3,372,800 股完成认购和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20,245,635 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实际由 690,727,955 股增加至 710,964,630 股,
注册资本由 690,727,955 元增加至 710,964,63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聘请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4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安永香港为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1 年度境外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 1976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
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 2020 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
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
价格水平,确定 2021 年度境外审计费用。
二、 拟聘请境外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香港是一家专注于审计、咨询、税务和战略与交易等专业服务机构,拥有从事不同范畴的审计经验,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安永香港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公司拟聘请安永香港为 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
三、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香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
(3)我们同意将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本次拟聘任境外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聘请境外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等相关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四)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300748)金力永磁: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1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星
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苏权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聘请境外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等相关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全
文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300748)金力永磁: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0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蔡报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 H 股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
售)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
“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经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7月 1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各项相关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蔡报贵先生(“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行使该等授权以全权处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事项以及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它事宜。由于上市的准备工作进展良好,为继续推动全球发售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安排等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H 股章程(草案)》”),现根据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H 股章程(草案)》的修改意见,对《H 股章程(草案)》进行进一步调整与修订。
公司本次对《H 股章程(草案)》的修订系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所进行的调
整,该等修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相关事宜的授权范围内。
修订后的章程将于本公司公开发行的 H 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
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H股发行后适用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
市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息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案)。本次制定的《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息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
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等对上述相关制度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息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政策》《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案)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发行可转债事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完成归属登记、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690,727,955 股增
加至 710,964,630 股,注册资本由 690,727,955 元增加至 710,964,63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是一家专注于审计、咨询、税务和战略与交易等专业服务机构,拥有从事不同范畴的审计经验,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要求。安永香港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安永香港为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1 年度境外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公
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金岭西路 81 号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35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 号江西金力永
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 2:《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 3:《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提案 1、3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提案 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
提案 1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还应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信封或传真请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3、登记地点: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 号公司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鹿明 赖训珑
联系电话:0797-8068059
传 真:0797-8068000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 号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 编:341000
5、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它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登记表格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附件一: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
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 备注 表决意见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 同 反 弃
码 栏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2.00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
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2021-12-06]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刊发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8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刊发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的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公司已于2021年8月2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2021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3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14,421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可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
2021年12月2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香港联交所审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聆讯后资料集。该聆讯后资料集为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要求而刊发,刊发目的仅为提供资讯予香港公众人士,除此以外并无任何其他目的,公司对聆讯后资料集及其内容也不负有任何义务或责任。同时,该聆讯后资料集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并不完整,亦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动。
鉴于聆讯后资料集的刊发目的仅为提供信息予香港公众人士,公司将不会在境内或香港以外的任何其他地区的信息披露媒体及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聆讯后资料集,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聆讯后资料集披露的公司的相关信息,该聆讯后资料集可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以下网址进行查阅:
中文版: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1/103689/documents/sehk21120500015_c.pdf
英文版: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1/103689/documents/sehk21120500016.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相关信息而作出。公司不会通过本公告或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聆讯后资料集向任何个人或实体发行或出售任何证券;本公告以及聆讯后资料集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由于聆讯后资料集的发布受到法律限制,任何个人或实体必须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可查阅该聆讯后资料集。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6日
[2021-12-06]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日本电产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9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日本电产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收到日本电产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电产”)车载事业本部的《定点通知书》,公司成为其稀土永磁材料供应商。
根据日本电产官网(https://www.nidec.com/cn/)介绍,日本电产 1973 年成
立于日本,目前在全球已拥有近 300 家集团企业,作为一家“全球颇具实力的综合马达制造商”,其主要业务包括“精密小型马达”“汽车马达电机”“家电/工业用马达电机”三大块,今后将尤其致力于“汽车马达电机”和“家电/工业用马达电机”两方面,展开全球业务。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日本电产开发了三合一的电动汽车驱动马达系统“E-Axle”,并于 2019 年 4 月开始批量生产。截至2020 年 12 月,约有十万台电动汽车中装载了“E-Axle”。
此次得到日本电产的定点,为其提供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产品,将对公司进一步拓展包括新能源汽车领域在内的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按照日本电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系列产品的开发,并尽快进入产品的量产。由于供应的产品数量受市场变化的影响较大,该事项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2-04]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香港联交所审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联交所审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日举行上市聆讯,审议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已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香港联交所向其发出的信函,其中指出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审阅公司的上市申请,但该信函不构成正式的上市批准,香港联交所仍有对公司的上市申请提出进一步意见的权力。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最终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11-25]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5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3,372,80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 0.48%;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213 人;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力永磁”)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公司近期办理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就有关本次归属股份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10 日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75)。
3、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
案。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76)。
4、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上述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向 2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4.16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
7、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26 日,首次授予部
分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1 年 8 月 26 日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董事会关于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归属条件。
③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符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 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润值定比 2019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 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 师报字[2021]第
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ZC10078 号),2020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对应考 年度净利润相对 2019年增长率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
归属期 核年度 (A) 公司股东且剔除股权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激励成本影响后的净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 30% 20% 利润为28,200.59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 60% 40% 较 2019 年15,688.02万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年 90% 70% 元增长率为 79.76%,符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度进行授予,则考核年度与 解除限售比例为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1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An≤A<Am X=(A-An)/(Am-An)
2019 年增长
[2021-11-25]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6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力永磁”)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3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14,421 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可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完成发行后 15 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将非境外上市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并将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情况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以及相关股份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核准或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0-21]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3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办理归属的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和 2020 年度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2、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18 人。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50.08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9%。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13.3875 元/股。
5、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力永磁”)于 2021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公司向 213 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43.2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70,760.079 万股的 1.19%,占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64.08%;公司于 2020 年度向 5 位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2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70,760.079 万股的 0.045%,占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2.43%。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3.3875 元/股。
4、激励人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213 人,2020 年度预留授予 5 人。
5、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制
排 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40%
归属期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30%
归属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30%
归属期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020 年度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制性
排 股票预留授予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40%
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30%
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30%
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 2019 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年度净利润相对 2019 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 30% 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 60% 40%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年 90% 7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度进行授予,则考核年度与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19 年 An≤A<Am X=(A-An)/(Am-An)
增长率(A) *50%+50%
A<An X=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中,2019 年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即156,880,220.48 元,2020、2021、2022 年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且剔除股权激励成本影响后的净利润。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分数划分为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分数(G) G≥70 G<7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10 日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75)。
3、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76)。
4、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上述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0 年
[2021-10-21]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开展绿色电力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4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绿色电力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绿色电力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开展绿色电力合作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号召,贯彻低碳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的社会责任,同时为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绿色电力需求。公司拟与金风科技开展绿色电力合作,合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赣州工厂、包头工厂、宁波工厂。
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用厂房屋顶及停车场等闲置区域与金风科技共同建设不超过 15MW 的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光伏电站所发绿色电力以市场价格提供给公司使用,测算预计每年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未来将继续坚持绿色发展,为“碳中和”的伟大事业贡献磁动力的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与包括金风科技在内的新能源龙头企业开展更多清洁能源方面的合作,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绿色电力需求。
公司已就本次合作事项与金风科技达成合作意向,最终具体实施需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委派代表与金风科技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金风科技全资子公司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股份58,736,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0%,因此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李飞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99937622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钢
注册资本:422,506.765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07 号
成立时间:2001 年 03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03 月 2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建设及运营中试型风力发电场;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有关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与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2021 年 1-6 月,金风科技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期末总资产(万元) 11,161,690.10
期末净资产(万元) 3,471,209.21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万元) 1,790,361.74
净利润(万元) 189,970.41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金风科技全资子公司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股份 58,736,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0%。
4、关联方履约能力
金风科技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金风科技开展绿色电力合作,合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赣州工厂、包头工厂、宁波工厂。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用厂房屋顶及停车场等闲置区域与金风科技共同建设不超过 15MW 的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电站所发绿色电力以市场价格提供给公司使用。本次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公司已就本次合作事项与金风科技达成合作意向,最终具体实施需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金风科技开展绿色电力合作,符合公司低碳发展的理念,使用绿色电力推动了公司的低碳生产,有利于公司节能降耗及尽快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本次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可以充分利用
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推动公司低碳生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开展绿色电力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绿色电力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1] (300748)金力永磁: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22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在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过程中,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为提高公司年度审计效率,保持审计的一致性,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0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45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0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2 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
币 45.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
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00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8.24 亿
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少雄先生,于 2006 年成为中国香港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IPO 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项目经理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乐先生于 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作为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提供 IPO 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丽女士,于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IPO 审计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力以及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少雄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丽女士和吕乐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聘请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立信为公司 2014 年度-2020 年度审计机构,已连续 7 年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历次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原因
鉴于在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过程中,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提供境外发行上市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为提高公司年度审计效率,保持审计的一致性,公司拟聘请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审计机构事宜与前任审计机构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立信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立信长期以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
(2)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
(3)我们同意将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本次拟聘任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等相关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1] (300748)金力永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085元
每股净资产: 3.893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9%
营业总收入: 29.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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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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