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29什么时候复牌?-乐歌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乐歌股份300729≈≈(更新:22.02.28)
[2022-02-28] (300729)乐歌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2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项乐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境外孙公司出售部分海外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境外孙公司1151 COMMERCE, LLC将位于美国新泽
西州1151 Commerce Blvd., Logan Township, New Jersey (Block 2803, Lot
1.02)的海外仓以2,300万美元的对价出售给CABOT INDUSTRIAL VALUE FUND VIOPERATING PARTNERSHIP, L.P.,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境外孙公司出售部分海外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7日
[2022-02-28]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境外孙公司出售部分海外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孙公司出售部分海外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境外孙公司1151
COMMERCE, LLC拟向CABOT INDUSTRIAL VALUE FUND VI OPERATING PARTNERSHIP,
L.P.出售其拥有的位于美国新泽西州1151 Commerce Blvd., Logan Township,
New Jersey (Block 2803, Lot 1.02)的海外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在买卖双方签署《买卖协议》后尚存在30天尽职调查期,标的资产交割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乐歌自2013年至2020年,在美国核心枢纽港口区域购买7个海外仓,并于2019年初至2020年,开始系统性筹划并全力推进乐歌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该项目自开仓以来发展态势良好。截止2021年底,乐歌除在美国核心枢纽港口区域自购的海外仓和租赁仓外,还在德国、日本等地也均设有海外仓,累计全球共15仓,已交付使用面积26万平方米。2021年上半年,乐歌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实现营业收入6,811.02万元,盈利情况良好。
海外仓是开展跨境电商的必要基础设施,尤其对于中大件产品,对于多渠道运营,自主渠道独立站运行,同时对于支持中小企业品牌出海,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公司为适应跨境电商进一步发展的趋势,提升仓库运作效率,加大单
位面积产出,“合并小仓,建大仓”以降低多地小面积仓库固定投入损耗,进而降低海外仓集群的运营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提高管理效率,满足更多中小外贸企业对海外仓储物流的需求。公司已于2021年9月租赁位于美东宾夕法尼亚州的500,000平方英尺大仓,并完成了同一区域内的“小仓向大仓转移”,因此公司
同意孙公司出售位于新泽西州1151 Commerce Blvd., Logan Township, New
Jersey (Block 2803, Lot 1.02)建筑面积约95,872平方英尺的海外仓(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此次出售标的资产所取得的资金,公司将用以租赁和自建更大面积的海外仓,进一步完善公司境外仓储物流体系,加深公司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规模性运营壁垒。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境外孙公司出售部分海外仓的议案》。公司
孙公司1151 COMMERCE, LLC拟将位于新泽西州1151 Commerce Blvd., Logan
Township, New Jersey (Block 2803, Lot 1.02)的海外仓出售。经双方协商确
定此次资产交易成交价格为2,300万美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出售标的资产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CABOT INDUSTRIAL VALUE FUND VI OPERATING PARTNERSHIP, L.P.
2.性质:外国有限合伙企业
3.主营业务:不动产开发
4.成立时间:2019年8月20日
(二)CABOT INDUSTRIAL VALUE FUND VI OPERATING PARTNERSHIP, L.P.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ABOT INDUSTRIAL VALUE FUND VI OPERATING
PARTNERSHIP, L.P.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公司孙公司拟出售位于新泽西州1151 Commerce Blvd., Logan
Township, New Jersey (Block 2803, Lot 1.02)的海外仓,涉及的建筑面积95,872
平方英尺。
截至目前,上述标的资产原值12,470,186.66美金,截止2022年1月底已计提折旧230,352.07美金,净值为12,239,834.59美金。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抵押和涉及该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事项。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出卖人:1151 COMMERCE, LLC
买受人:CABOT INDUSTRIAL VALUE FUND VI OPERATING PARTNERSHIP, L.P.
(二)成交金额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总交易对价为2,300万美元。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价格由我方委托的代理人及聘请的当地律师与卖方代理人及买卖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
(四)付款安排
1、定金:买方在本协议签署后3天内支付50万美金;
2、尾款:在买方尽调期(合同签署后30天内)结束后支付尾款。
五、涉及出售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未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境外孙公司1151 COMMERCE, LLC 向CABOT INDUSTRIAL VALUE FUND VI
OPERATING PARTNERSHIP, L.P.转让其位于新泽西州1151 Commerce Blvd., Logan
Township, New Jersey (Block 2803, Lot 1.02)的海外仓,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
最大化,定价公正、合理,符合商业逻辑和一般市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海外仓出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七、出售该海外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海外仓主要系为后续租赁和自建更大面积的海外仓,进一步完善公司境外仓储物流体系,加深公司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壁垒。本次出售标的资产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海外仓布局,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有利于提升仓库运作效率,加大单位面积产出,降低多仓库固定投入损耗,进而降低海外仓运营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提高管理效率。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存入托管帐户,用于后续自建大面积海外仓所需资金,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将产生正面影响。经公司测算,如本次资产转让完毕,将增加公司当期税前资产转让收益约1,076万美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买卖合同》。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7日
[2022-02-24]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新加坡孙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加坡孙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基本情况
2022年1月27日,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乐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近期在新加坡办理完成注册手续,并收到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颁发的公司注册证书。基本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 LECANGS MARINE XPRESS SERVICE PTE. LTD.
2、公司注册号:202204039W
3、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4、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船舶租赁、货物运输
6、注 册 地 址 : 5001 BEACH ROAD #07-37 GOLDEN MILE COMPLEX
SINGAPORE(199588)
三、备查文件
《公司注册证明》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2022-01-27] (300729)乐歌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项乐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根据《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项乐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跨境电商生态圈建设,打通物流环节,加速公司境外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国内一流船厂签订集装箱船舶建造合同,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管理,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项乐宏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茅剑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3,000万美元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2022-01-27] (300729)乐歌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
005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波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就本次紧急事项作出说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监事会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有利于完善公司跨境电商生态圈建设,打通物流环节,加速公司境外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国内一流船厂签订集装箱船舶建造合同,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3,000万美元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7日
[2022-01-2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拟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投资建造 1 艘
1,800TEU 集装箱船舶,总建造费用为 3,260 万美元(合计人民币约 2.07 亿元),
本公司或下属全资孙公司拟作为本次投资事项的投资主体;
2、因近期新造船市场波动较大且合同履约期较长,船舶建造过程中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建造完成等风险;
3、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建造船舶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加速公司境外业务发展,公司拟与国内一流船厂签订 1 艘 1,800TEU 集装箱船舶建造合同,上述集装箱船舶建造总价 3,260 万美元。
上述新建造船舶事项已经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黄海造船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荣成市石岛黄海中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平
营业期限:1999-03-10 至 2029-03-09
经营范围:设计和修造各种船舶;设计和制造各种船用机械、渔业机械、钢结构件;木制品和家具的制造与销售及船舶内装的设计、制造及安装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零售钢材、木材、五金交电、船舶配件;房屋出租。以下限分公司经营:餐饮、住宿、经销日用百货、饮料、烟。外科医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关联关系:本公司与黄海造船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公司未与黄海造船有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履约能力分析:黄海造船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11 亿元,资产总额 40 亿元,占
地面积 85 万平方米,在职职工及外协施工人员近万人,具有国家甲级设计资格、一类甲级建造资质。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的资质体系认证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可修造 50000DWT 以下各种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船舶。公司具有年造船 80 万吨的能力;在大洋性和过洋性渔船建造方面,年可建造交付远洋渔船 400 艘,设计及建造能力居国内首位。2014 年“黄海造船”注册商标获批国家造船行业唯一的“驰名商标”。经营规模较大,信用优良,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船舶建造合同主要条款
买方: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黄海造船有限公司
1. 交易标的:1 艘 1,800TEU 集装箱船舶
2. 交易价格:合计 3,260 万美元
3. 结算方式:按照船舶的建造进度分五期支付船款,分别为:相关合同签订且卖方开具保函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买方收到卖方的书面付款通知、船级社关于本船开工的书面确认文件的扫描件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买方收到卖方的书面付款通知、船级社关于本船第一个分段上船台的书面确认文件的扫描件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买方收到卖方的书面付款通知、船级社关于本船出坞下水的书面确认文件的扫描件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交船时;付款比例分别为 20%、20%、20%、20%、20%。
4. 生效条件:本合同应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的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本合同正本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2)买方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合同;
(3)卖方向买方开具公司保函;
(4)买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第一期造船进度款。
5. 交船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
6. 主要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
(a)除按照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不视为延期的情形外,卖方在原定交船日期
后 30 日内交船,合同价款不变;在原定交船期后 30 日至 210 日内交船,每天按
比例减少 3,500 美元;在原定交船日期 210 日后未交船,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重新约定交船期限以及合同价款。
(b)出现以下情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无正当事由停工 60 日;卖方进入破产程序;卖方出口船舶相关的资质失效;卖方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卖方未能提供持续有效的公司退款保函。
(2)买方违约责任
(a)买方未能按照规定的日期付款,则需自规定的付款日后的第一天开始,按照每年 5%的利率,向卖方支付利息;
(b)按照合同约定,认定为买方违约的,买方还应支付卖方因该违约而合理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
(c)买方违约行为超过 5 个工作日的,卖方有权延长交货日期;买方在收到卖方的违约通知后 20 日内仍未修正其违约行为的,卖方有权相应延长交付期限、解除合同或留置船舶。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自 2020 年以来,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海外各国港口效率普遍低下,供应链安全性、及时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受到严峻挑战。当前,国际贸易正处于贴牌出海向品牌出海的转型发展期,消费品电商线上消费趋势持续加强,公司线上业务稳健快速成长。为进一步提升电商购物快速到货的用户体验,缩短交货周期,
提升存货周转率,推动公司公共海外仓业务与头程海运一体化运营,带动更多中小企业品牌出海,降低物流成本对品牌运营的扰动,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通过造船或租船等方式加强供应链安全、提升供应链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本次拟投资建造的集装箱船,预计将于 2023 年交付,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构成实质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因近期新造船市场波动较大且合同履约期较长,船舶建造过程中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建造完成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船舶建造合同。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2022 年 1 月 27 日,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乐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孙公司,投资总额 3,000 万美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LECANGS MARINE XPRESS SERVICE PTE. LT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00 万美元
住所:5001 BEACH ROAD #07-37 GOLDEN MILE COMPLEX SINGAPORE 199588
经营范围:无船承运业务;国际集装箱船运输;国际货物运输;国际班轮运输;船舶租赁;国际船舶代理;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包装服务;装卸搬运;货物仓储服务等。
投资总额:3,000 万美元
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出资股东情况:全资子公司乐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持股
上述信息具体以在新加坡当地注册处登记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主要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的考虑,希望充分利用新加坡在国际金融和国际贸易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贸易,加快推进公司国际化进程,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为海外投资,新加坡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管理与运营风险。对此,公司将尽快熟悉并适应新加坡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文化环境,通过信息收集及分析,加强政策监测,随时掌握相关方面的政策动向,保障公司的高效运营。
本次投资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孙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业务经营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出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茅剑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茅剑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茅剑辉先生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附件:
茅剑辉先生简历:
茅剑辉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宁波大学广告学专业学士,同济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2000 年至 2020 年,在政府部门工作,曾任集士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东吴镇党委书记;鄞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宁波市农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
[2022-01-1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乐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智能驱动”)收到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公布宁波市 2021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2]1 号),根据《宁波市 2021 年度第一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乐歌智能驱动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133101018,发证日期:2021 年 12 月 10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乐歌智能驱动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06]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
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近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签约单位 受托机构 产品名称 产品类 理财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型 (万元) 收益率
乐歌人体工学 中国工商银行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
科技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型法人结构性存款 本金保 5,000 2021/12 2022/06 1.30%-
公司 宁波东门支行 -专户型2021年378 证型 /29 /30 3.40%
期H款
广西乐歌智能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 本金保 2022/01 2022/07 1.70%-
家居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市分行单位人民币 证型 11,000 /05 /05 3.60%
宁波鄞州支行 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广西乐歌智能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 本金保 2022/01 2023/01 1.90%-
家居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市分行单位人民币 证型 16,000 /05 /05 3.60%
宁波鄞州支行 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
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机构无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经过严格评估的投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由于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保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2)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的保本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收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
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32,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授权额度。具体情
况如下:
产品类 理财金额 起息 到期 预期年 资金来 是否到
签约单位 受托机构 产品名称 型 (万元) 日 日 化收益 源 期赎回
率
挂钩汇率区
乐歌人体 中国工商银 间累计型法 2022
工学科技 行股份有限 人结构性存 本金保 5,000 2021/ /06/ 1.30%- 闲置募 未到期
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东 款-专户型 证型 12/29 30 3.40% 集资金
公司 门支行 2021年378
期H款
中国建设银 中国建设银
广西乐歌 行股份有限 行宁波市分 本金保 2022/ 2022 1.70%- 闲置募
智能家居 公司宁波鄞 行单位人民 证型 11,000 01/05 /07/ 3.60% 集资金 未到期
有限公司 州支行 币定制型结 05
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 中国建设银
广西乐歌 行股份有限 行宁波市分 本金保 2022/ 2023 1.90%- 闲置募
智能家居 公司宁波鄞 行单位人民 证型 16,000 01/05 /01/ 3.60% 集资金 未到期
有限公司 州支行 币定制型结 05
构性存款
七、备查文件
1、相关业务凭证。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2022-01-04] (300729)乐歌股份: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乐歌转债”(债券代码:123072)转股期为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49.24 元/股。
2、2021年第四季度,共有40张“乐歌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4,000.00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80 股“乐歌股份”股票(股票代码:300729)。
3、截至 2021 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 141,924,400.00
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乐歌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57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42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42 亿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42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1.42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起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乐歌转债”,债券代码“123072”。
因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73.13 元/股调整
为 56.1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乐歌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能全比例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乐歌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原 56.12 元/股调整为 55.8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121)。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相关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55.88 元/股调整为 49.24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1)。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 年第四季度,乐歌转债因转股减少 40 张,转股数量为 80 股。截至 2021
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尚有1,419,244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141,924,400.00
元。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股份变动数量(股)
股份性质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可转债转股 其他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731,278 4.26 38,765,504 46,496,782 21.07
高管锁定股 7,731,278 4.26 48,690 7,779,968 3.52
首发后限售股 0 0 38,716,814 38,716,814 17.5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3,871,957 95.74 80 349,715 174,221,752 78.93
三、总股本 181,603,235 100.00 80 39,115,219 220,718,534 100.00
注:
表格中“本次股份变动数量”“其他”变动原因如下:
1.“首发后限售股”变动原因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新
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高管锁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原因为: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自主行权。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热线“0574-55007473”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乐歌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乐歌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4]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60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注销
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 年 7 月 15 日出具
的《关于同意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0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716,81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97.12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 9,758,223.3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90,241,773.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36 号《乐歌人
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9)。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线性驱
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变更为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乐歌”)。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 29,388.86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建设,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42.58%。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1)。
三、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乐歌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专项账户(账号:33150199503900000630)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广西乐歌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开设的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150199503900000630)。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相关事宜。
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西乐歌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原存放于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150199503900000630)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已转存至广西乐歌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开设的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注销了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150199503900000630),原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失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户名 专户开户 募集资金户账号 存放金额(元) 用途 备注
行名称
乐歌人体 中国工商 营销研发
工学科技 银行股份 3901100029200131076 58,201,044.53 总部大楼 --
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建设项
公司 宁波东门 目,补充
支行 流动资金
及偿还银
行借款
乐歌人体 浙商银行 公共仓及
工学科技 股份有限 3320020210120100182323 28,380,788.73 独立站信 --
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 息化系统
公司 北仑支行 建设项目
年产 15 万
浙江乐歌 浙商银行 套智能线
智能驱动 股份有限 3320020110120100193806 12,184,403.38 性驱动产 --
科技有限 公司宁波 品 5G+智能
公司 鄞州支行 工厂技改
项目
中国建设 线性驱动
广西乐歌 银行股份 核心技术
智能家居 有限公司 33150199503900000675 294,944,604.26 智能家居 新开设
有限公司 宁波市分 产品智能
行 工厂项目
中国建设 线性驱动
宁波乐歌 银行股份 核心技术
智能家居 有限公司 33150199503900000630 0 产品智能 已注销
有限公司 宁波市分 工厂项目
行
合计 393,710,840.90 -- --
注:上述金额包含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
四、《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与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账户开立
1.1 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2 监管账户在银行预留的印鉴 ,应当包括甲方 2 的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个人名章和乙方托管业务专用章。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撤销监管账户,亦不得更换预留银行印鉴,否则由此造成的监管账户现金资产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1.3.监管账户详细信息如下:
甲方 2 账户名称: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3315019950390000067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姜山支行
1.4 本监管账户由乙方监督使用,本监管账户的一切资金支出活动,由乙方根据甲
方发送的划款指令进行操作。
1.5 监管账户不得提现,不得通兑,不得透支,不得购买支付凭证。除法律、法规
及规章另有规定外,甲方、乙方均不得采取使得该账户无效的任何行为。
1.6 监管账户不得开通网上银行转账功能(除托管网银外)及其他网络转账或资金
归集功能。
1.7 除支付账户开户费、销户费、账户管理费、网银服务费和银行结算手续费可以
从监管账户直接扣收外,监管账户中资金的使用,必须事先由甲方提出申请并向乙方发送划款指令,方能划款。
1.8 乙方提供资金监管服务,有权收取服务费用,监管服务收费标准为 0%。
1.9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若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附件三中划款指令审核预
留印章,同时,甲方对以上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资金使用及指令执行
2.1 本协议各方约定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发送划款指令:
(1)通过托管网银发送划款指令。在这种方式下,乙方只要通过托管网银收到划款指令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就可根据本基金相关文件和本合同的约定,对划款指令进行审核并办理划款。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通过托管网银发送,也可发送到乙方指定邮箱 nb_yyb_tgfzx.nb@ccb.com(如由于乙方内部邮箱大小受限原因,无法接收邮件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或乙方
[2021-12-15]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9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36952581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开发区启航南路 588 号(鄞州区瞻岐镇)
法定代表人:项乐宏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零叁拾贰万零肆拾玖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2 年 03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02 年 03 月 2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升降桌、升降台、各种新型办公系统和设备、功能家具及部件、线性驱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健身器材、新型平板电视支架、平板电视结构模组、显示器支架、医疗器械(需专项许可的除外)、护理和康复设备、车库架、车载架、各种新型承载装置、精密模具及精密结构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批发和零售;手机、电脑、汽车、相机的配件及装饰件批发和零售;工业厂房的租赁;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3] (300729)乐歌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8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项乐宏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55)。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票。
6、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536 号金东大厦 19 楼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一)
9、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5 人,代表股份119,973,3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39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 人,代表股份 119,948,4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3835%。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4,8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13%。
其中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4,85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24,8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1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 2 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952,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3%;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 的 14.6881 % ; 反 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31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952,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3%;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 的 14.6881 % ; 反 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31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伟建、张强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06]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6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广西省合浦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浦县人民政府签订《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项目投资建设合同》,拟投资实施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项目。该项目共分为二期,其中,项目一期拟投资建设线性驱动产品的智能工厂及设立跨境电商运营中心和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为 20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项目二期拟投资建设智慧健康产品的研发中心和制造中心并将引进 50 家以上乐歌海外仓服务企业,完善供应链布
局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月 13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拟与广西省合浦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021 年 3 月,公司与合浦县人民政府正式签署了《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项
目投资建设合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广西省合浦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变更为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1)。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与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50500282894590D
法定代表人:龙再权
地址:北海市广东路 156 号恒宇海岸华府二区 3 幢二楼
2、关联关系说明
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及财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1)发包人(全称):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2)承包人(全称):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1#、2#、3#、4#、5#厂房)
(2)工程地点:广西北海合浦工业园区(平头岭)兴业大道北侧。
(3)工程内容: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总用地面积278643.3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62247.72 平方米,容积率为 1.3,主要功能为企业产品生产加工装配为一体的智能化工厂。设机动车位 764 辆。其中 1#-5#厂房工程为框架二层,建筑高度 14.00 米,计容面积共计 180058.97 平方米。
(4)工程承包范围:
总承包范围:1#-5#厂房施工图范围内项目,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抗震支架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其中电梯由发包人独立采购)。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 12 月 15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实际签发的第一幢
楼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2 年 12 月 10 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发包人实际签发的全部楼
幢经五方主体(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共同验收合格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36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质量和安全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达到北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标准。
工程安全等级要求:安全达标,无伤亡 。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壹亿捌仟伍佰柒拾肆万柒仟柒佰叁拾捌元整(?185,747,738元)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得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将有利于加快“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建设进度。该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推进公司的长期和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会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验收等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该合同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与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1-27] (300729)乐歌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
150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8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监事会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能够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增加为子公司Lecangs LLC融资提供担保
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子公司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股东利益的
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乐歌(宁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是基于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
公司在未来三年拟新建产能整体规划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整体产能建设将
主要集中在广西、越南地区,并通过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
能工厂项目”形成海内外生产制造的协同效应,进一步优化公司国内核心制造,海外外围制造的生产模式,有效降低公司的建设成本和生产成本,应对全球宏
观形势和外部环境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
能建设规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2021-11-2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4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歌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根据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未来三年线性驱 动产品产能建设规划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概述
(一)公司将继续实施线性驱动产品产能建设
随着人们对于健康与效率的重视以及消费水平的不断升级,线性驱动人体工 学产品的需求及渗透率正在持续不断增长。尤其是 2020 年起受到海外疫情的影 响,居家办公用品的 C 端需求激增,公司线性驱动人体工学产品的销售规模快速 增长。公司销售规模的进一步增长受限于现有的产能,因此公司现阶段仍将抓住 行业发展机遇,通过新建生产线,进一步提升线性驱动人体工学产品的产能。
(二)调整前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
根据原规划,本次调整前,公司未来三年将新建线性驱动人体工学产品产能 315-365 万台/套,涉及的投资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拟新建产能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150 万台/套 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浙江宁波市
年产 15 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5G+智 15 万台/套 浙江乐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能工厂技改项目 /浙江宁波市
广西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一期 150-200 万台/套 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项目 /广西北海市
合计 315-365 万台/套 -
(三)调整后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
本次调整后,公司未来三年将新建线性驱动人体工学产品产能仍为约 315
万台/套,主要涉及的投资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拟新建产能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福来思博智能家居(越南)项目 约 100 万台/套 福来思博智能家居(越南)有限公司
/越南前江省
年产 15 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5G+智 15 万台/套 浙江乐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能工厂技改项目 /浙江宁波市
广西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一期 200 万台/套 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项目 /广西北海市
合计 315 万台/套 -
目前,“福来思博智能家居(越南)项目”处于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公司目 前将大力推进“广西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建设,力争早日实 现投产。原“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将在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终 止实施。
二、本次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原因
(一)公司海外生产布局取得成效
公司较早年对全球宏观形势和外部环境进行了分析和研判,于 2015 年起投
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并于 2016 年底投产,经过 4 年的制造端和供应链磨合,实
现了国内核心制造,海外外围制造的模式。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国内生产成本 上涨的不利因素下,海外制造发挥了积极优势,目前,公司向美国地区销售的产 品约 80%通过越南生产基地出口。
(二)发挥区位协同优势
公司目前大力推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建设的“广西乐歌智慧大 健康西部产业园一期项目”。广西北海市靠近东南亚,可以与越南生产基地进行 协同,提供双向快速支持。
(三)降低建设及生产成本
相较浙江宁波市,广西北海市、越南在原材料、能源、人工方面均具有一定 的供应或成本优势,本次产能建设规划调整后,公司在项目建设及后续开工生产
过程中预计将可降低建设及生产成本、减少相应开支。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
四、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将在进一步实施公司线性驱动人体工学产品产能建设的基础上发挥区位协同优势、降低建设及生产成本,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3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乐歌(宁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歌国贸”)进行增资。乐歌国贸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乐歌国贸增资人民币 1.2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乐歌国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25 亿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乐歌(宁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GT5XK0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郁家村
法定代表人:黄晓红
营业期限:2019 年 08 月 05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铝型材、五金制品、木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针纺织品、家具、金属制品、玻璃制品、建材、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计 580,296,773.51 746,846,373.93
负债合计 600,804,600.34 760,529,747.27
所有权益合计 -20,504,826.83 -13,683,373.34
科目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804,357,260.1 920,234,622.32
利润总额 -28,284,727.85 2,035,110.58
净利润 -25,303,087.85 5,609,133.79
3、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乐歌(宁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1.25 亿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乐歌国贸增资。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全资子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依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管理状况,积极防范上述风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2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1、前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为浙江乐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乐歌人体工学(越南)有限公司等四家全资子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等)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6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2、本次增加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 Lecangs LLC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 Lecangs LLC 增加担保额度(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等)不超过 1,100 万美金(折合人民币约 7,033 万元),本次调整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7,033 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新增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项乐宏先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加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调整后担保情况
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公司 子公司类型 预计担保额度
浙江乐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8,000
乐歌人体工学(越南)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000
沃美特(香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000
乐歌(宁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35,000
美国乐歌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Lecangs LLC 全资子公司 7,033
合计 67,033
注:公司为 Lecangs LLC 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7,033 万元。
三、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Lecangs LLC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11 日
注册资本:1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1209 Oranges Street,Wilmington,Delaware,US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仓储物流服务及货物销售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Lecangs LLC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计 520,003,082.72 598,549,310.04
负债合计 32,808,661.30 106,233,168.85
所有权益合计 487,194,421.42 492,316,141.19
科目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3,782,694.55 193,285,816.84
利润总额 1,748,246.03 10,911,936.01
净利润 1,229,016.99 8,057,748.39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拟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正式的担保协议。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择优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可循环使用。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此次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新增为子公司 Lecangs LLC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有助于满
足子公司在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更好地实现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安排,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为子公司 Lecangs LLC 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有利
于满足子公司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26,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25.45%。公司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9,023.3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8.8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1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歌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进行变更,该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 年 7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0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716,81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7.1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758,223.3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90,241,773.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36 号《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9)。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募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58,259.00 47,384.00 29,407.26
2 年产 15 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5G+智 5,012.00 4,962.00 3,079.46
能工厂技改项目
3 营销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28,848.00 20,522.50 12,736.93
4 公共仓及独立站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3,103.13
5 补充流动资金 33,350.00 33,350.00 20,697.39
合计 130,469.00 111,218.50 69,024.18
注:因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
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已投入金额 尚未使用的募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 29,407.26 18.40 29,388.86
厂项目
年产 15 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3,079.46 730.84 2,348.62
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营销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12,736.93 6,780.17 5,956.76
公共仓及独立站信息化系统建 3,103.13 192.14 2,910.99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0,697.39 6,058.93 14,638.46
合计 69,024.18 13,780.48 55,243.70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80.48 万元(其
中包括: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7,721.55 万元,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投入 6,058.93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55,243.70 万
元(不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扣除手续费)。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公司在未来三年拟新建产能整体规划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整体产能建设将主要集中在广西、越南地区,并通过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形成海内外生产制造的协同效应,进一步优化公司国内核心制造,海外外围制造的生产模式,有效降低公司的建设成本和生产成本,应对全球宏观形势和外部环境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拟与广西省合浦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
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司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建设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项目,其中,项目一期为建设线性驱动产品的智能工厂及设立跨境电商运营中心和研发中心。近日,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就“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取得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 29,388.86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建设,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2.58%。
原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与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建设内容相近。本次变更后,公司将终止“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项目所涉及的土地等将择机进行整体转让。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前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 项目已投入金
金额 额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 58,259.00 29,407.26 18.40
厂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 200,000.00 29,388.86 0
品智能工厂项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备案和环评情况
本 次 拟 变 更 募 投 项 目 已 完 成 项 目 备 案 ( 项 目 代 码 :
2103-450521-89-01-844021)并已取得环评批复(北审批建准[2021]1821 号)。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名称: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周期:30 个月
项目实施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红卫盐场;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厂房面积 100,207 平方米,同时购置全自动数控激光切管机、注塑机、焊接工作站等设备,本项目完工达产后可年产 150 万套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0 日,本项目原定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29,407.26 万元,
已累计投入 18.40 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9,388.86 万元。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根据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公司在未来三年拟新建产能整体规划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整体产能建设将主要集中在广西、越南地区,并通过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形成海内外生产制造的协同效应,进一步优化公司国内核心制造,海外外围制造的生产模式,有效降低公司的建设成本和生产成本,应对全球宏观形势和外部环境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2、公司最终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了控制公司资金风险,秉持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根据现有资金储备对已确定的各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评估,决定优先建设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
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3、广西省北海市合浦县毗邻广西钦州港,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首先,钦州港系我国连接东南亚一带一路国家及全世界的重要港口,发展快速,货运日趋便捷。其次,该区域地处亚热带地区具有丰富的林业资源及成熟的板材工业,与公司的线性驱动产品在健康办公领域和智能家居领域形成产品供应资源协同,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用户提供基于线性驱动的健康办公和智慧家居解决方案,符合公司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再者,该区域靠近东南亚,可以与公司目前的越南工厂进行协同,提供双向快速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产能的进一步提高。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拓展市场空间
[2021-11-27] (300729)乐歌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9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8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项乐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新增为子公司Lecangs LLC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有助于
满足子公司在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更好地实现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安排,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乐歌(宁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歌国贸”),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乐歌国贸增资人民币1.2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乐歌国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5亿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
公司在未来三年拟新建产能整体规划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整体产能建设将主要集中在广西、越南地区,并通过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形成海内外生产制造的协同效应,进一步优化公司国内核心制造,海外外围制造的生产模式,有效降低公司的建设成本和生产成本,应对全球宏观形势和外部环境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2021-11-2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5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已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凡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会
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3)。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1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1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1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
钩的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层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编:315100。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伟、白咪
电话:0574-55007473
传真:0574-88070232
电子邮箱:law@loctek.com
2、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七、备查文件
1、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通知。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729
2.投票简称:乐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9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
法定代表
东营业执照号码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
代理人姓名
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授权委托书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代表我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
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
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
位(本人)承担: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钩的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2021-11-15]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分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8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3)。
近日,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怡丰汇分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怡丰汇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7CKKPY15
类型:非公司台、港、澳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负责人:范超
营业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道 181 号怡丰汇商业广场(3-31)
号商铺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12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2021-11-11]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参加“宁波辖区202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7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 2021 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辖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加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宁波证监局指导下,宁波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
—宁波辖区 2021 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活动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5:00-17:00 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s://rs.p5w.net/。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0-29] (300729)乐歌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2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项乐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7,721.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2021-10-29] (300729)乐歌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
143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监事会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2021-10-29] (300729)乐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38,716,814股
2、发行价格:18.0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7.12元
4、募集资金净额:690,241,773.75元
5、上市时间:2021年11月01日
[2021-10-29] (300729)乐歌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9元
每股净资产: 9.952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3%
营业总收入: 21.0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4亿元
[2021-10-28]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0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0 号)注册同意,公司本次向10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716,814股,公司的总股本由181,603,235股增加至 220,320,049 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董事长及总经理项乐宏先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除项乐宏先生外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的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项乐宏 董事长、总 - - 6,637,168 3.01
经理
副董事长、美
姜艺 国乐歌总经 6,070,403 3.34 6,070,403 2.76
理
董事、副总经
朱伟 理、董事会秘 1,923,127 1.06 1,923,127 0.87
书、财务总监
李响 董事、副总 - - -
经理
李妙 董事 665,808 0.37 665,808 0.30
泮云萍 董事、副总 608,150 0.33 608,150 0.28
经理
梁上上 独立董事 - - -
易颜新 独立董事 - - -
徐强国 独立董事 - - -
顾朝丰 副总经理 24,960 0.01 24,960 0.01
孙海光 副总经理 49,920 0.03 49,920 0.02
徐波 监事会主席 - - -
胡玉珍 监事 - - -
梅智慧 监事 416 0.00 416 0.00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1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乐歌转债”转股价格:55.88 元/股
2、调整后“乐歌转债”转股价格:49.24 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 年 11 月 1 日
一、关于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142 万张(债券简称:乐歌转债;债券代码:123072),根据公司《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因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73.13 元/股调整为
56.1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锁期未能全比例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原 56.12 元/股调整为 55.8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生效。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三、本次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一致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进行行权,可行权期权数量总数为
1,486,825 份,行权期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2 年 7 月 8 日。自可行权期至 2021 年
9 月 7 日期间,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了 1,052,098 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
1,052,098 股,行权价格为 13.68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告日
2021 年 9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期间,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了
7,202 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 7,202 股,行权价格为 13.68 元/股。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0 号),公司最终向特定对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8,716,814 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股发行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将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 18.08 元/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的《股本结构表(含在途股份)》,本次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181,603,235 股增加至 220,320,049 股。
根据《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规定,需按下列方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P0=55.88 元/股
A1=13.68 元/股,k1=7,202/181,596,033(注)=0.0040%
A2=18.08 元/股,k2=38,716,814/181,596,033(注)=21.3203%
注:上述公式中的所采用的原总股本数量 181,596,033 股,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7 日收市后的《股本结构
表》。
P1=(P0+A1×k1+ A2×k2)/(1+k1+k2)=(55.88+13.68×0.0040%+18.08×
21.3203%)/(1+0.0040%+21.3203%)= 49.24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 55.88 元/股调整为 49.24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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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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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300729)乐歌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2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项乐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境外孙公司出售部分海外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境外孙公司1151 COMMERCE, LLC将位于美国新泽
西州1151 Commerce Blvd., Logan Township, New Jersey (Block 2803, Lot
1.02)的海外仓以2,300万美元的对价出售给CABOT INDUSTRIAL VALUE FUND VIOPERATING PARTNERSHIP, L.P.,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境外孙公司出售部分海外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7日
[2022-02-28]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境外孙公司出售部分海外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孙公司出售部分海外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境外孙公司1151
COMMERCE, LLC拟向CABOT INDUSTRIAL VALUE FUND VI OPERATING PARTNERSHIP,
L.P.出售其拥有的位于美国新泽西州1151 Commerce Blvd., Logan Township,
New Jersey (Block 2803, Lot 1.02)的海外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在买卖双方签署《买卖协议》后尚存在30天尽职调查期,标的资产交割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乐歌自2013年至2020年,在美国核心枢纽港口区域购买7个海外仓,并于2019年初至2020年,开始系统性筹划并全力推进乐歌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该项目自开仓以来发展态势良好。截止2021年底,乐歌除在美国核心枢纽港口区域自购的海外仓和租赁仓外,还在德国、日本等地也均设有海外仓,累计全球共15仓,已交付使用面积26万平方米。2021年上半年,乐歌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实现营业收入6,811.02万元,盈利情况良好。
海外仓是开展跨境电商的必要基础设施,尤其对于中大件产品,对于多渠道运营,自主渠道独立站运行,同时对于支持中小企业品牌出海,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公司为适应跨境电商进一步发展的趋势,提升仓库运作效率,加大单
位面积产出,“合并小仓,建大仓”以降低多地小面积仓库固定投入损耗,进而降低海外仓集群的运营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提高管理效率,满足更多中小外贸企业对海外仓储物流的需求。公司已于2021年9月租赁位于美东宾夕法尼亚州的500,000平方英尺大仓,并完成了同一区域内的“小仓向大仓转移”,因此公司
同意孙公司出售位于新泽西州1151 Commerce Blvd., Logan Township, New
Jersey (Block 2803, Lot 1.02)建筑面积约95,872平方英尺的海外仓(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此次出售标的资产所取得的资金,公司将用以租赁和自建更大面积的海外仓,进一步完善公司境外仓储物流体系,加深公司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规模性运营壁垒。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境外孙公司出售部分海外仓的议案》。公司
孙公司1151 COMMERCE, LLC拟将位于新泽西州1151 Commerce Blvd., Logan
Township, New Jersey (Block 2803, Lot 1.02)的海外仓出售。经双方协商确
定此次资产交易成交价格为2,300万美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出售标的资产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CABOT INDUSTRIAL VALUE FUND VI OPERATING PARTNERSHIP, L.P.
2.性质:外国有限合伙企业
3.主营业务:不动产开发
4.成立时间:2019年8月20日
(二)CABOT INDUSTRIAL VALUE FUND VI OPERATING PARTNERSHIP, L.P.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ABOT INDUSTRIAL VALUE FUND VI OPERATING
PARTNERSHIP, L.P.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公司孙公司拟出售位于新泽西州1151 Commerce Blvd., Logan
Township, New Jersey (Block 2803, Lot 1.02)的海外仓,涉及的建筑面积95,872
平方英尺。
截至目前,上述标的资产原值12,470,186.66美金,截止2022年1月底已计提折旧230,352.07美金,净值为12,239,834.59美金。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抵押和涉及该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事项。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出卖人:1151 COMMERCE, LLC
买受人:CABOT INDUSTRIAL VALUE FUND VI OPERATING PARTNERSHIP, L.P.
(二)成交金额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资产总交易对价为2,300万美元。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价格由我方委托的代理人及聘请的当地律师与卖方代理人及买卖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
(四)付款安排
1、定金:买方在本协议签署后3天内支付50万美金;
2、尾款:在买方尽调期(合同签署后30天内)结束后支付尾款。
五、涉及出售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未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境外孙公司1151 COMMERCE, LLC 向CABOT INDUSTRIAL VALUE FUND VI
OPERATING PARTNERSHIP, L.P.转让其位于新泽西州1151 Commerce Blvd., Logan
Township, New Jersey (Block 2803, Lot 1.02)的海外仓,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
最大化,定价公正、合理,符合商业逻辑和一般市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海外仓出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七、出售该海外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海外仓主要系为后续租赁和自建更大面积的海外仓,进一步完善公司境外仓储物流体系,加深公司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壁垒。本次出售标的资产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海外仓布局,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有利于提升仓库运作效率,加大单位面积产出,降低多仓库固定投入损耗,进而降低海外仓运营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提高管理效率。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存入托管帐户,用于后续自建大面积海外仓所需资金,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将产生正面影响。经公司测算,如本次资产转让完毕,将增加公司当期税前资产转让收益约1,076万美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买卖合同》。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7日
[2022-02-24]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新加坡孙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加坡孙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基本情况
2022年1月27日,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乐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近期在新加坡办理完成注册手续,并收到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颁发的公司注册证书。基本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 LECANGS MARINE XPRESS SERVICE PTE. LTD.
2、公司注册号:202204039W
3、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4、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船舶租赁、货物运输
6、注 册 地 址 : 5001 BEACH ROAD #07-37 GOLDEN MILE COMPLEX
SINGAPORE(199588)
三、备查文件
《公司注册证明》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2022-01-27] (300729)乐歌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项乐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根据《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项乐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跨境电商生态圈建设,打通物流环节,加速公司境外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国内一流船厂签订集装箱船舶建造合同,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管理,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项乐宏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茅剑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3,000万美元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2022-01-27] (300729)乐歌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
005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波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就本次紧急事项作出说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监事会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有利于完善公司跨境电商生态圈建设,打通物流环节,加速公司境外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国内一流船厂签订集装箱船舶建造合同,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3,000万美元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7日
[2022-01-2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拟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造集装箱船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投资建造 1 艘
1,800TEU 集装箱船舶,总建造费用为 3,260 万美元(合计人民币约 2.07 亿元),
本公司或下属全资孙公司拟作为本次投资事项的投资主体;
2、因近期新造船市场波动较大且合同履约期较长,船舶建造过程中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建造完成等风险;
3、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建造船舶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加速公司境外业务发展,公司拟与国内一流船厂签订 1 艘 1,800TEU 集装箱船舶建造合同,上述集装箱船舶建造总价 3,260 万美元。
上述新建造船舶事项已经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黄海造船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荣成市石岛黄海中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平
营业期限:1999-03-10 至 2029-03-09
经营范围:设计和修造各种船舶;设计和制造各种船用机械、渔业机械、钢结构件;木制品和家具的制造与销售及船舶内装的设计、制造及安装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零售钢材、木材、五金交电、船舶配件;房屋出租。以下限分公司经营:餐饮、住宿、经销日用百货、饮料、烟。外科医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关联关系:本公司与黄海造船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公司未与黄海造船有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履约能力分析:黄海造船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11 亿元,资产总额 40 亿元,占
地面积 85 万平方米,在职职工及外协施工人员近万人,具有国家甲级设计资格、一类甲级建造资质。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的资质体系认证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可修造 50000DWT 以下各种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船舶。公司具有年造船 80 万吨的能力;在大洋性和过洋性渔船建造方面,年可建造交付远洋渔船 400 艘,设计及建造能力居国内首位。2014 年“黄海造船”注册商标获批国家造船行业唯一的“驰名商标”。经营规模较大,信用优良,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船舶建造合同主要条款
买方: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黄海造船有限公司
1. 交易标的:1 艘 1,800TEU 集装箱船舶
2. 交易价格:合计 3,260 万美元
3. 结算方式:按照船舶的建造进度分五期支付船款,分别为:相关合同签订且卖方开具保函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买方收到卖方的书面付款通知、船级社关于本船开工的书面确认文件的扫描件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买方收到卖方的书面付款通知、船级社关于本船第一个分段上船台的书面确认文件的扫描件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买方收到卖方的书面付款通知、船级社关于本船出坞下水的书面确认文件的扫描件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交船时;付款比例分别为 20%、20%、20%、20%、20%。
4. 生效条件:本合同应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的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本合同正本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2)买方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合同;
(3)卖方向买方开具公司保函;
(4)买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第一期造船进度款。
5. 交船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
6. 主要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
(a)除按照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不视为延期的情形外,卖方在原定交船日期
后 30 日内交船,合同价款不变;在原定交船期后 30 日至 210 日内交船,每天按
比例减少 3,500 美元;在原定交船日期 210 日后未交船,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重新约定交船期限以及合同价款。
(b)出现以下情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无正当事由停工 60 日;卖方进入破产程序;卖方出口船舶相关的资质失效;卖方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卖方未能提供持续有效的公司退款保函。
(2)买方违约责任
(a)买方未能按照规定的日期付款,则需自规定的付款日后的第一天开始,按照每年 5%的利率,向卖方支付利息;
(b)按照合同约定,认定为买方违约的,买方还应支付卖方因该违约而合理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
(c)买方违约行为超过 5 个工作日的,卖方有权延长交货日期;买方在收到卖方的违约通知后 20 日内仍未修正其违约行为的,卖方有权相应延长交付期限、解除合同或留置船舶。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自 2020 年以来,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海外各国港口效率普遍低下,供应链安全性、及时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受到严峻挑战。当前,国际贸易正处于贴牌出海向品牌出海的转型发展期,消费品电商线上消费趋势持续加强,公司线上业务稳健快速成长。为进一步提升电商购物快速到货的用户体验,缩短交货周期,
提升存货周转率,推动公司公共海外仓业务与头程海运一体化运营,带动更多中小企业品牌出海,降低物流成本对品牌运营的扰动,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通过造船或租船等方式加强供应链安全、提升供应链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本次拟投资建造的集装箱船,预计将于 2023 年交付,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构成实质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因近期新造船市场波动较大且合同履约期较长,船舶建造过程中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建造完成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船舶建造合同。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2022 年 1 月 27 日,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乐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孙公司,投资总额 3,000 万美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LECANGS MARINE XPRESS SERVICE PTE. LT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00 万美元
住所:5001 BEACH ROAD #07-37 GOLDEN MILE COMPLEX SINGAPORE 199588
经营范围:无船承运业务;国际集装箱船运输;国际货物运输;国际班轮运输;船舶租赁;国际船舶代理;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包装服务;装卸搬运;货物仓储服务等。
投资总额:3,000 万美元
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出资股东情况:全资子公司乐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持股
上述信息具体以在新加坡当地注册处登记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主要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的考虑,希望充分利用新加坡在国际金融和国际贸易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贸易,加快推进公司国际化进程,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为海外投资,新加坡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管理与运营风险。对此,公司将尽快熟悉并适应新加坡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文化环境,通过信息收集及分析,加强政策监测,随时掌握相关方面的政策动向,保障公司的高效运营。
本次投资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孙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业务经营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出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茅剑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茅剑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茅剑辉先生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附件:
茅剑辉先生简历:
茅剑辉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宁波大学广告学专业学士,同济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2000 年至 2020 年,在政府部门工作,曾任集士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东吴镇党委书记;鄞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宁波市农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
[2022-01-1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乐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智能驱动”)收到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公布宁波市 2021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2]1 号),根据《宁波市 2021 年度第一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乐歌智能驱动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133101018,发证日期:2021 年 12 月 10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乐歌智能驱动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06]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
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近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签约单位 受托机构 产品名称 产品类 理财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型 (万元) 收益率
乐歌人体工学 中国工商银行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
科技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型法人结构性存款 本金保 5,000 2021/12 2022/06 1.30%-
公司 宁波东门支行 -专户型2021年378 证型 /29 /30 3.40%
期H款
广西乐歌智能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 本金保 2022/01 2022/07 1.70%-
家居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市分行单位人民币 证型 11,000 /05 /05 3.60%
宁波鄞州支行 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广西乐歌智能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 本金保 2022/01 2023/01 1.90%-
家居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市分行单位人民币 证型 16,000 /05 /05 3.60%
宁波鄞州支行 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
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机构无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经过严格评估的投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由于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保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2)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的保本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收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
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32,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授权额度。具体情
况如下:
产品类 理财金额 起息 到期 预期年 资金来 是否到
签约单位 受托机构 产品名称 型 (万元) 日 日 化收益 源 期赎回
率
挂钩汇率区
乐歌人体 中国工商银 间累计型法 2022
工学科技 行股份有限 人结构性存 本金保 5,000 2021/ /06/ 1.30%- 闲置募 未到期
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东 款-专户型 证型 12/29 30 3.40% 集资金
公司 门支行 2021年378
期H款
中国建设银 中国建设银
广西乐歌 行股份有限 行宁波市分 本金保 2022/ 2022 1.70%- 闲置募
智能家居 公司宁波鄞 行单位人民 证型 11,000 01/05 /07/ 3.60% 集资金 未到期
有限公司 州支行 币定制型结 05
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 中国建设银
广西乐歌 行股份有限 行宁波市分 本金保 2022/ 2023 1.90%- 闲置募
智能家居 公司宁波鄞 行单位人民 证型 16,000 01/05 /01/ 3.60% 集资金 未到期
有限公司 州支行 币定制型结 05
构性存款
七、备查文件
1、相关业务凭证。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2022-01-04] (300729)乐歌股份: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乐歌转债”(债券代码:123072)转股期为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49.24 元/股。
2、2021年第四季度,共有40张“乐歌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4,000.00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80 股“乐歌股份”股票(股票代码:300729)。
3、截至 2021 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 141,924,400.00
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乐歌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57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42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42 亿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42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1.42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起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乐歌转债”,债券代码“123072”。
因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73.13 元/股调整
为 56.1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乐歌
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能全比例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乐歌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原 56.12 元/股调整为 55.8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121)。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相关条款,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55.88 元/股调整为 49.24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1)。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 年第四季度,乐歌转债因转股减少 40 张,转股数量为 80 股。截至 2021
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尚有1,419,244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141,924,400.00
元。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股份变动数量(股)
股份性质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可转债转股 其他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731,278 4.26 38,765,504 46,496,782 21.07
高管锁定股 7,731,278 4.26 48,690 7,779,968 3.52
首发后限售股 0 0 38,716,814 38,716,814 17.5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3,871,957 95.74 80 349,715 174,221,752 78.93
三、总股本 181,603,235 100.00 80 39,115,219 220,718,534 100.00
注:
表格中“本次股份变动数量”“其他”变动原因如下:
1.“首发后限售股”变动原因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新
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高管锁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原因为: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自主行权。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热线“0574-55007473”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乐歌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乐歌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4]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60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注销
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 年 7 月 15 日出具
的《关于同意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0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716,81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97.12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 9,758,223.3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90,241,773.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36 号《乐歌人
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9)。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线性驱
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变更为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乐歌”)。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 29,388.86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建设,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42.58%。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1)。
三、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乐歌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专项账户(账号:33150199503900000630)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广西乐歌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开设的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150199503900000630)。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相关事宜。
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西乐歌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原存放于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150199503900000630)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已转存至广西乐歌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开设的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注销了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150199503900000630),原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失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户名 专户开户 募集资金户账号 存放金额(元) 用途 备注
行名称
乐歌人体 中国工商 营销研发
工学科技 银行股份 3901100029200131076 58,201,044.53 总部大楼 --
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建设项
公司 宁波东门 目,补充
支行 流动资金
及偿还银
行借款
乐歌人体 浙商银行 公共仓及
工学科技 股份有限 3320020210120100182323 28,380,788.73 独立站信 --
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 息化系统
公司 北仑支行 建设项目
年产 15 万
浙江乐歌 浙商银行 套智能线
智能驱动 股份有限 3320020110120100193806 12,184,403.38 性驱动产 --
科技有限 公司宁波 品 5G+智能
公司 鄞州支行 工厂技改
项目
中国建设 线性驱动
广西乐歌 银行股份 核心技术
智能家居 有限公司 33150199503900000675 294,944,604.26 智能家居 新开设
有限公司 宁波市分 产品智能
行 工厂项目
中国建设 线性驱动
宁波乐歌 银行股份 核心技术
智能家居 有限公司 33150199503900000630 0 产品智能 已注销
有限公司 宁波市分 工厂项目
行
合计 393,710,840.90 -- --
注:上述金额包含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
四、《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与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账户开立
1.1 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2 监管账户在银行预留的印鉴 ,应当包括甲方 2 的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个人名章和乙方托管业务专用章。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撤销监管账户,亦不得更换预留银行印鉴,否则由此造成的监管账户现金资产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1.3.监管账户详细信息如下:
甲方 2 账户名称: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3315019950390000067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姜山支行
1.4 本监管账户由乙方监督使用,本监管账户的一切资金支出活动,由乙方根据甲
方发送的划款指令进行操作。
1.5 监管账户不得提现,不得通兑,不得透支,不得购买支付凭证。除法律、法规
及规章另有规定外,甲方、乙方均不得采取使得该账户无效的任何行为。
1.6 监管账户不得开通网上银行转账功能(除托管网银外)及其他网络转账或资金
归集功能。
1.7 除支付账户开户费、销户费、账户管理费、网银服务费和银行结算手续费可以
从监管账户直接扣收外,监管账户中资金的使用,必须事先由甲方提出申请并向乙方发送划款指令,方能划款。
1.8 乙方提供资金监管服务,有权收取服务费用,监管服务收费标准为 0%。
1.9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若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附件三中划款指令审核预
留印章,同时,甲方对以上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资金使用及指令执行
2.1 本协议各方约定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发送划款指令:
(1)通过托管网银发送划款指令。在这种方式下,乙方只要通过托管网银收到划款指令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就可根据本基金相关文件和本合同的约定,对划款指令进行审核并办理划款。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通过托管网银发送,也可发送到乙方指定邮箱 nb_yyb_tgfzx.nb@ccb.com(如由于乙方内部邮箱大小受限原因,无法接收邮件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或乙方
[2021-12-15]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9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36952581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开发区启航南路 588 号(鄞州区瞻岐镇)
法定代表人:项乐宏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零叁拾贰万零肆拾玖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2 年 03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02 年 03 月 2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升降桌、升降台、各种新型办公系统和设备、功能家具及部件、线性驱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健身器材、新型平板电视支架、平板电视结构模组、显示器支架、医疗器械(需专项许可的除外)、护理和康复设备、车库架、车载架、各种新型承载装置、精密模具及精密结构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批发和零售;手机、电脑、汽车、相机的配件及装饰件批发和零售;工业厂房的租赁;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3] (300729)乐歌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8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项乐宏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55)。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票。
6、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536 号金东大厦 19 楼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一)
9、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5 人,代表股份119,973,3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39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 人,代表股份 119,948,4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3835%。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4,8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13%。
其中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4,85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24,8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1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 2 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952,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3%;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 的 14.6881 % ; 反 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31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952,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3%;反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 的 14.6881 % ; 反 对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31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伟建、张强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06]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6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广西省合浦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合浦县人民政府签订《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项目投资建设合同》,拟投资实施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项目。该项目共分为二期,其中,项目一期拟投资建设线性驱动产品的智能工厂及设立跨境电商运营中心和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为 20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项目二期拟投资建设智慧健康产品的研发中心和制造中心并将引进 50 家以上乐歌海外仓服务企业,完善供应链布
局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月 13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拟与广西省合浦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021 年 3 月,公司与合浦县人民政府正式签署了《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项
目投资建设合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广西省合浦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变更为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1)。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与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50500282894590D
法定代表人:龙再权
地址:北海市广东路 156 号恒宇海岸华府二区 3 幢二楼
2、关联关系说明
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及财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1)发包人(全称):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2)承包人(全称):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1#、2#、3#、4#、5#厂房)
(2)工程地点:广西北海合浦工业园区(平头岭)兴业大道北侧。
(3)工程内容: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总用地面积278643.3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62247.72 平方米,容积率为 1.3,主要功能为企业产品生产加工装配为一体的智能化工厂。设机动车位 764 辆。其中 1#-5#厂房工程为框架二层,建筑高度 14.00 米,计容面积共计 180058.97 平方米。
(4)工程承包范围:
总承包范围:1#-5#厂房施工图范围内项目,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抗震支架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其中电梯由发包人独立采购)。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 12 月 15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实际签发的第一幢
楼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2 年 12 月 10 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发包人实际签发的全部楼
幢经五方主体(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共同验收合格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36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质量和安全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达到北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标准。
工程安全等级要求:安全达标,无伤亡 。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壹亿捌仟伍佰柒拾肆万柒仟柒佰叁拾捌元整(?185,747,738元)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得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将有利于加快“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建设进度。该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推进公司的长期和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会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验收等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该合同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与广西兴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1-27] (300729)乐歌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
150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8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监事会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能够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增加为子公司Lecangs LLC融资提供担保
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子公司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股东利益的
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乐歌(宁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是基于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
公司在未来三年拟新建产能整体规划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整体产能建设将
主要集中在广西、越南地区,并通过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
能工厂项目”形成海内外生产制造的协同效应,进一步优化公司国内核心制造,海外外围制造的生产模式,有效降低公司的建设成本和生产成本,应对全球宏
观形势和外部环境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
能建设规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2021-11-2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4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歌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根据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未来三年线性驱 动产品产能建设规划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概述
(一)公司将继续实施线性驱动产品产能建设
随着人们对于健康与效率的重视以及消费水平的不断升级,线性驱动人体工 学产品的需求及渗透率正在持续不断增长。尤其是 2020 年起受到海外疫情的影 响,居家办公用品的 C 端需求激增,公司线性驱动人体工学产品的销售规模快速 增长。公司销售规模的进一步增长受限于现有的产能,因此公司现阶段仍将抓住 行业发展机遇,通过新建生产线,进一步提升线性驱动人体工学产品的产能。
(二)调整前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
根据原规划,本次调整前,公司未来三年将新建线性驱动人体工学产品产能 315-365 万台/套,涉及的投资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拟新建产能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150 万台/套 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浙江宁波市
年产 15 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5G+智 15 万台/套 浙江乐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能工厂技改项目 /浙江宁波市
广西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一期 150-200 万台/套 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项目 /广西北海市
合计 315-365 万台/套 -
(三)调整后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
本次调整后,公司未来三年将新建线性驱动人体工学产品产能仍为约 315
万台/套,主要涉及的投资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拟新建产能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福来思博智能家居(越南)项目 约 100 万台/套 福来思博智能家居(越南)有限公司
/越南前江省
年产 15 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5G+智 15 万台/套 浙江乐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能工厂技改项目 /浙江宁波市
广西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一期 200 万台/套 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项目 /广西北海市
合计 315 万台/套 -
目前,“福来思博智能家居(越南)项目”处于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公司目 前将大力推进“广西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建设,力争早日实 现投产。原“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将在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终 止实施。
二、本次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原因
(一)公司海外生产布局取得成效
公司较早年对全球宏观形势和外部环境进行了分析和研判,于 2015 年起投
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并于 2016 年底投产,经过 4 年的制造端和供应链磨合,实
现了国内核心制造,海外外围制造的模式。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国内生产成本 上涨的不利因素下,海外制造发挥了积极优势,目前,公司向美国地区销售的产 品约 80%通过越南生产基地出口。
(二)发挥区位协同优势
公司目前大力推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建设的“广西乐歌智慧大 健康西部产业园一期项目”。广西北海市靠近东南亚,可以与越南生产基地进行 协同,提供双向快速支持。
(三)降低建设及生产成本
相较浙江宁波市,广西北海市、越南在原材料、能源、人工方面均具有一定 的供应或成本优势,本次产能建设规划调整后,公司在项目建设及后续开工生产
过程中预计将可降低建设及生产成本、减少相应开支。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
四、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将在进一步实施公司线性驱动人体工学产品产能建设的基础上发挥区位协同优势、降低建设及生产成本,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3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乐歌(宁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歌国贸”)进行增资。乐歌国贸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乐歌国贸增资人民币 1.2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乐歌国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25 亿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乐歌(宁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GT5XK0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郁家村
法定代表人:黄晓红
营业期限:2019 年 08 月 05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铝型材、五金制品、木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针纺织品、家具、金属制品、玻璃制品、建材、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计 580,296,773.51 746,846,373.93
负债合计 600,804,600.34 760,529,747.27
所有权益合计 -20,504,826.83 -13,683,373.34
科目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804,357,260.1 920,234,622.32
利润总额 -28,284,727.85 2,035,110.58
净利润 -25,303,087.85 5,609,133.79
3、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乐歌(宁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1.25 亿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乐歌国贸增资。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全资子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依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管理状况,积极防范上述风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2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1、前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为浙江乐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乐歌人体工学(越南)有限公司等四家全资子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等)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6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2、本次增加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 Lecangs LLC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 Lecangs LLC 增加担保额度(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等)不超过 1,100 万美金(折合人民币约 7,033 万元),本次调整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7,033 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新增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项乐宏先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加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调整后担保情况
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公司 子公司类型 预计担保额度
浙江乐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8,000
乐歌人体工学(越南)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000
沃美特(香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000
乐歌(宁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35,000
美国乐歌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Lecangs LLC 全资子公司 7,033
合计 67,033
注:公司为 Lecangs LLC 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7,033 万元。
三、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Lecangs LLC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11 日
注册资本:1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1209 Oranges Street,Wilmington,Delaware,US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仓储物流服务及货物销售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Lecangs LLC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计 520,003,082.72 598,549,310.04
负债合计 32,808,661.30 106,233,168.85
所有权益合计 487,194,421.42 492,316,141.19
科目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3,782,694.55 193,285,816.84
利润总额 1,748,246.03 10,911,936.01
净利润 1,229,016.99 8,057,748.39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拟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正式的担保协议。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择优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可循环使用。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此次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新增为子公司 Lecangs LLC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有助于满
足子公司在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更好地实现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安排,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为子公司 Lecangs LLC 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有利
于满足子公司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26,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25.45%。公司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9,023.3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8.8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1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歌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进行变更,该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 年 7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0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716,81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7.1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758,223.3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90,241,773.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36 号《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9)。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募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58,259.00 47,384.00 29,407.26
2 年产 15 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5G+智 5,012.00 4,962.00 3,079.46
能工厂技改项目
3 营销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28,848.00 20,522.50 12,736.93
4 公共仓及独立站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3,103.13
5 补充流动资金 33,350.00 33,350.00 20,697.39
合计 130,469.00 111,218.50 69,024.18
注:因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
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已投入金额 尚未使用的募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 29,407.26 18.40 29,388.86
厂项目
年产 15 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 3,079.46 730.84 2,348.62
5G+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营销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12,736.93 6,780.17 5,956.76
公共仓及独立站信息化系统建 3,103.13 192.14 2,910.99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0,697.39 6,058.93 14,638.46
合计 69,024.18 13,780.48 55,243.70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80.48 万元(其
中包括: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7,721.55 万元,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投入 6,058.93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55,243.70 万
元(不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扣除手续费)。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公司在未来三年拟新建产能整体规划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整体产能建设将主要集中在广西、越南地区,并通过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形成海内外生产制造的协同效应,进一步优化公司国内核心制造,海外外围制造的生产模式,有效降低公司的建设成本和生产成本,应对全球宏观形势和外部环境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拟与广西省合浦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
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司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建设乐歌智慧大健康西部产业园项目,其中,项目一期为建设线性驱动产品的智能工厂及设立跨境电商运营中心和研发中心。近日,广西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就“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取得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 29,388.86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的建设,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2.58%。
原募投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与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建设内容相近。本次变更后,公司将终止“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项目所涉及的土地等将择机进行整体转让。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前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 项目已投入金
金额 额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 58,259.00 29,407.26 18.40
厂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 200,000.00 29,388.86 0
品智能工厂项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备案和环评情况
本 次 拟 变 更 募 投 项 目 已 完 成 项 目 备 案 ( 项 目 代 码 :
2103-450521-89-01-844021)并已取得环评批复(北审批建准[2021]1821 号)。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名称: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宁波乐歌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周期:30 个月
项目实施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红卫盐场;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厂房面积 100,207 平方米,同时购置全自动数控激光切管机、注塑机、焊接工作站等设备,本项目完工达产后可年产 150 万套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0 日,本项目原定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29,407.26 万元,
已累计投入 18.40 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9,388.86 万元。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根据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公司在未来三年拟新建产能整体规划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整体产能建设将主要集中在广西、越南地区,并通过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形成海内外生产制造的协同效应,进一步优化公司国内核心制造,海外外围制造的生产模式,有效降低公司的建设成本和生产成本,应对全球宏观形势和外部环境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2、公司最终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了控制公司资金风险,秉持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根据现有资金储备对已确定的各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评估,决定优先建设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
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
3、广西省北海市合浦县毗邻广西钦州港,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首先,钦州港系我国连接东南亚一带一路国家及全世界的重要港口,发展快速,货运日趋便捷。其次,该区域地处亚热带地区具有丰富的林业资源及成熟的板材工业,与公司的线性驱动产品在健康办公领域和智能家居领域形成产品供应资源协同,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用户提供基于线性驱动的健康办公和智慧家居解决方案,符合公司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再者,该区域靠近东南亚,可以与公司目前的越南工厂进行协同,提供双向快速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产能的进一步提高。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拓展市场空间
[2021-11-27] (300729)乐歌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9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8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项乐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新增为子公司Lecangs LLC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有助于
满足子公司在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更好地实现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安排,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乐歌(宁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歌国贸”),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乐歌国贸增资人民币1.2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乐歌国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5亿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议案》
公司在未来三年拟新建产能整体规划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整体产能建设将主要集中在广西、越南地区,并通过广西“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形成海内外生产制造的协同效应,进一步优化公司国内核心制造,海外外围制造的生产模式,有效降低公司的建设成本和生产成本,应对全球宏观形势和外部环境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未来三年产能建设规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2021-11-27]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5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已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凡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会
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3)。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1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1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1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
钩的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层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编:315100。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伟、白咪
电话:0574-55007473
传真:0574-88070232
电子邮箱:law@loctek.com
2、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七、备查文件
1、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通知。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729
2.投票简称:乐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9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
法定代表
东营业执照号码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
代理人姓名
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授权委托书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代表我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
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
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
位(本人)承担: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钩的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2021-11-15]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分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8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3)。
近日,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怡丰汇分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怡丰汇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7CKKPY15
类型:非公司台、港、澳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负责人:范超
营业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道 181 号怡丰汇商业广场(3-31)
号商铺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12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
[2021-11-11]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参加“宁波辖区202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7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 2021 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辖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加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宁波证监局指导下,宁波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
—宁波辖区 2021 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活动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5:00-17:00 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s://rs.p5w.net/。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0-29] (300729)乐歌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2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项乐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7,721.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2021-10-29] (300729)乐歌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
143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536号金东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监事会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2021-10-29] (300729)乐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38,716,814股
2、发行价格:18.0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7.12元
4、募集资金净额:690,241,773.75元
5、上市时间:2021年11月01日
[2021-10-29] (300729)乐歌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9元
每股净资产: 9.952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3%
营业总收入: 21.0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4亿元
[2021-10-28]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0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0 号)注册同意,公司本次向10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716,814股,公司的总股本由181,603,235股增加至 220,320,049 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董事长及总经理项乐宏先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除项乐宏先生外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的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项乐宏 董事长、总 - - 6,637,168 3.01
经理
副董事长、美
姜艺 国乐歌总经 6,070,403 3.34 6,070,403 2.76
理
董事、副总经
朱伟 理、董事会秘 1,923,127 1.06 1,923,127 0.87
书、财务总监
李响 董事、副总 - - -
经理
李妙 董事 665,808 0.37 665,808 0.30
泮云萍 董事、副总 608,150 0.33 608,150 0.28
经理
梁上上 独立董事 - - -
易颜新 独立董事 - - -
徐强国 独立董事 - - -
顾朝丰 副总经理 24,960 0.01 24,960 0.01
孙海光 副总经理 49,920 0.03 49,920 0.02
徐波 监事会主席 - - -
胡玉珍 监事 - - -
梅智慧 监事 416 0.00 416 0.00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300729)乐歌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1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乐歌转债”转股价格:55.88 元/股
2、调整后“乐歌转债”转股价格:49.24 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 年 11 月 1 日
一、关于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142 万张(债券简称:乐歌转债;债券代码:123072),根据公司《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因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73.13 元/股调整为
56.1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锁期未能全比例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原 56.12 元/股调整为 55.8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9 月 9 日生效。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三、本次乐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一致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进行行权,可行权期权数量总数为
1,486,825 份,行权期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2 年 7 月 8 日。自可行权期至 2021 年
9 月 7 日期间,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了 1,052,098 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
1,052,098 股,行权价格为 13.68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告日
2021 年 9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期间,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了
7,202 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 7,202 股,行权价格为 13.68 元/股。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0 号),公司最终向特定对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8,716,814 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股发行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将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 18.08 元/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的《股本结构表(含在途股份)》,本次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181,603,235 股增加至 220,320,049 股。
根据《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规定,需按下列方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P0=55.88 元/股
A1=13.68 元/股,k1=7,202/181,596,033(注)=0.0040%
A2=18.08 元/股,k2=38,716,814/181,596,033(注)=21.3203%
注:上述公式中的所采用的原总股本数量 181,596,033 股,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7 日收市后的《股本结构
表》。
P1=(P0+A1×k1+ A2×k2)/(1+k1+k2)=(55.88+13.68×0.0040%+18.08×
21.3203%)/(1+0.0040%+21.3203%)= 49.24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乐歌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 55.88 元/股调整为 49.24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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