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671什么时候复牌?-富满微停牌最新消息
≈≈富满微300671≈≈(更新:22.02.10)
[2022-02-10] (300671)富满微: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8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展情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内容及修订《公司章程》并由董事 会指定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已办理完成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对《公司章 程》进行了工商备案。具体核准变更备案事项如下:
变更(备案)前 变更(备案)后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 20495.2494 币种:人民币 21668.4993 币种:人民币
罗琼(董事),李道远(董
邓慧(董事),王秋娟(董
事),王秋娟(董事),
事),罗琼(董事),徐浙
郝寨玲(董事),汪国平
其他董事信息 (董事),郝寨玲(董事),
(董事),徐浙(董事),
汪国平(董事),骆悦(董
骆悦(董事),陈岚清(董
事),李道远(董事)
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
股:出资额100.6047万元, 股:出资额1241.2208万
股东信息 出资比例0.490868%;无限 元,出资比例5.73%;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出资额 售条件流通股:出资额
20394.6447万元,出资比例 20427.2785万元,出资比
99.509132%; 例94.27%
二、备查文件
1、变更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4] (300671)富满微: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6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7,000.00 万元至49,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36,953.24 万元至
38,953.24 万元,同比增加 367.81%至 387.72%;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3,600.00 万元至 45,6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35,068.64 万元至 37,068.64 万元,同比增加 411.06%至 434.50%。
剔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带来的股份支付成本影响,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0,200.00 万元至 52,200.00 万元,与上年
同期 10,046.76 万元相比,增加 40,153.24 万元至 42,153.24 万元,同比增加
399.66%至 419.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6,800.00 万元至 48,8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 8,531.36 万元相比,增加
38,268.64 万元至 40,268.64 万元,同比增加 448.56%至 472.01%。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度受新产品量产及主力热销产品不断技术迭代影响,公司销售
收入及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2、为进一步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积极性,公司推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受此影响,股份支付摊销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 3,200.00 万元。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人民币3,400.00 万元,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等。
4、报告期内,公司在 MiniLED 显示芯片、5G 射频芯片、快充系列芯片等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不断拓展新领域开发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约1.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1.18 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2、公司 2021 年 1-12 月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4] (300671)富满微:2021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7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
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16),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格式补充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详见文字加粗部分),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后的公告全文如下: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1 年(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2020 年(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47,000 万元-49,000.00
净利润 万元 盈利:10,046.76 万元
比 上 年 同 期 上 升
367.81%-387.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43,600 万元-45,6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万元 盈利:8,531.36 万元
利润 比 上 年 同 期 上 升
411.06%-434.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50,200 万元-52,200.00
净利润(剔除公司限制 万元 盈利:10,046.76 万元
性股票激励计划带来的 比 上 年 同 期 上 升
股份支付成本影响) 399.66%-419.57%
注:上表中“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度受新产品量产及主力热销产品不断技术迭代影响,公司销售
收入及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2、为进一步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积极性,公司推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四季度,公司新增股份支付摊销费用人民币 3,200.00 万元。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人民币3,400.00 万元,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等。
4、报告期内,公司在 MiniLED 显示芯片、5G 射频芯片、快充系列芯片等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不断拓展新领域开发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约1.8 亿元,(其中报告期四季度新增研发投入约 0.7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18 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 2021 年 1-12 月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1] (300671)富满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5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1月21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944,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022%。
(二)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0,008,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089%。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35,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3%%。
(四)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27,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20%。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情况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11,904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52 %;反对31,3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35%;弃权9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4867%;反对3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710% ;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23%。
2.表决结果:通过
(二)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分别进行了相关表决。
2.01选举陈岚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99,448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3,125股。
2.表决结果:通过,陈岚清先生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徐帅律师、陈旭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4] (300671)富满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1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月14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汪国平、李道远、邓慧,董事徐浙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到2022年1月7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研发办公房产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发展的需要,满足研发需求,同意公司购买位于深圳市前海桂湾二单元 03 街坊鸿荣源前海金融中心二期B座37层3701号、3702号、3703号房,规划建筑面积为2100.99平方米(暂估,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含税购房总价款(仅包含增值税金额,不包含其他任何税费)为人民币28508.76万元(根据实测建筑面积及上述建筑面积单价对房价款进行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文件和办理相应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研发办公房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2022-01-14] (300671)富满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2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1月14日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李志雄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到2022年1月7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获得公司监事会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14日
[2022-01-14] (300671)富满微:关于购买研发办公房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4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研发办公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为适应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发展的需要,满足研发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深圳市前海冠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深圳市前海桂湾二单元 03 街坊鸿荣源前海金融中心二期B座37层的 3701 号 、3702号、3703号房,规划建筑面积为2100.99平方米(暂估,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含税购房总价款(仅包含增值税金额,不包含其他任何税费)为人民币28508.76万元(根据实测建筑面积及上述建筑面积单价对房价款进行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拟购买的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前海冠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4613XB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姚如忠
7、成立时间:2013-08-30
8、营业期限:2013-08-30至2043-08-30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在深圳市前海宗地编号为T201-0077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10、股东信息:鸿荣源前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00%出资。
11、与公司关系:深圳市前海冠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无任何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深圳市前海冠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深圳市前海桂湾二单元 03 街坊鸿荣源前海金融中心二期B座37层3701号、3702号、3703号房
2、用地性质:商业用途
3、规划建筑面积为2100.99平方米(暂估,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4、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5、交易金额:含税购房总价款(仅包含增值税金额,不包含其他任何税费)为人民币28508.76万元(根据实测建筑面积及上述建筑面积单价对房价款进行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卖方:深圳市前海冠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买方: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买方有意认购卖方所开发的位于深圳市前海桂湾片区二单元03街坊的鸿荣源前海金融中心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房地产,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
(一)标的房地产情况
1、买方自愿认购卖方所开发的本项目办公B座37层3701号、3702号、3703号房(以下统称为“标的房地产”),其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合计2100.99平方米。
2、标的房地产现状为毛坯,买方签订本协议前,已完全知悉本项目及标的房地产的手续办理情况并予以认可,且已到达现场查看本项目标的房地产及其设施设备情况并认可标的房地产符合报建要求,充分知晓并清楚本项目办公B座存在移交政府的配建物业、标的房地产目前的使用面积、建筑结构、共有部分或公用部分、专有部分、房屋层高、装修装饰、墙面平整度以及产权、停车位使用、物业(商业)管理等所有现状,并予以认可。(二)标的房地产价款
买卖双方一致确认标的房地产的含税购房总价款(仅包含增值税金额,不包含本房地产买卖行为产生的其他任何税费)为?285,087,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捌仟伍佰零捌万柒仟陆佰元整)。买卖行为产生的税费由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三)意向金及支付
1、意向金
买方为提前锁定标的房地产,同时为保障卖方权益,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 1 ) 买 方 向 卖 方 支 付 与 上 述 购 房 总 价 款 等 额 的 费 用 即
?285,087,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捌仟伍佰零捌万柒仟陆佰元整)作为意向金。
(2)买卖双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与卖方)就标的房地产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意向金即自动转为标的房地产购房款,买方及买方指定第三方应全力配合办理意向金转为标的房地产购房款的手续并配合签署相关文件。
2、意向金支付方式
(1)2022年1月25日前,买方应通过现金转账方式向卖方支付首期意向金即? 142,543,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贰佰伍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
(2)2022年3月30日前,买方应通过现金转账方式向卖方支付剩余意
向金即?142,543,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贰佰伍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
(四)签约安排
1、签约主体
(1)买卖双方签订本协议后,若买方需指定第三方与卖方就标的房地产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在签约期限届满前提前通知卖方。
(2)卖方已充分向买方告知国家及广东省、深圳市有关部门对购买标的房地产的限制性规定及政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限购主体、产业导向要求、注册地址要求等),买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了解购买标的房地产的限制性规定及政策要求。卖方全力配合买方满足前述政策要求,买方应提供政府规定的相应资料。
(3)买方指定第三方应根据本协议精神及协议约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价款金额及其支付安排)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
(4)买方与买方指定第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由买方与买方指定第三方自行处理,与卖方无关。
2、签约时间
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签约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短信、微信、电话等通知形式)后10日内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若买方指定第三方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应督促并保证买方指定第三方在前述签约期限内完成买卖合同签约。
(五)交付安排
1、标的房地产交付时间由双方通过书面形式另行协商确定。
2、从交付之日起,标的房地产的风险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施工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等)由买受人承担。
(六)标的房地产其他费用
自标的房地产交付之日起,标的房地产所涉物业管理费、空调费、水费、电费、车位费等由买方自行承担,具体标准、支付等事宜由买方与本项目物业服务单位另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七)其他
1、本协议签订前,买卖双方就标的房地产达成的口头约定及其他任何
宣传相关材料(如有)并不具备要约条件,不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买卖双方不产生约束力。
2、买方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标的房地产对应楼层的楼体设置买方名称及logo,卖方对此无异议。
3、本协议未尽事项,买卖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的效力与本协议一致。
4、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盖章且经买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购买房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未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本次购置房产建设公司研发中心及实验室、综合办公等区域,进一步整合资源,扩大办公、研发等空间,支持业务发展,吸纳更多高水平高层次人才,同时增强与总部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多方面的竞争力。公司近年快速发展,营收增速明显。为满足长远发展目标,公司需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市场开拓能力、扩大业务规模,公司面临业务和团队扩张带来的办公场地不足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认为本次购置房产不仅能解决公司短期的办公用地紧张的需求,更符合公司长期业务布局的战略部署。
七、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房地产买卖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2022-01-14] (300671)富满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3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3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了调整。
2021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3406号文《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732,499股,发行价格为76.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9,999,998.2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803,521.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196,477.06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57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5G 射频芯片、 LED 芯片及 56,652.94 50,000.00
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38,973.00 2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15,625.94 90,000.00
其中,“5G 射频芯片、 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总
额为56,652.9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建筑工程费 30,943.78 25,000.00
2 设备购置费 25,709.16 25,000.00
合计 56,652.94 50,000.00
注:根据《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相关披露: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2年1月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488.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金额 金额
1 5G 射频芯片、 LED 芯片及电源管 50,000.00 3,488.14
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2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合计 90,000.00 3,488.14
另外,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27.52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有关说明,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本次置换金额
金额
1 5G 射频芯片、 LED 芯片及 3,488.14 3,488.14
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3,488.14 3,488.14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共计3,488.14万元。
另外,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27.52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性置换。
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88.14万元以及预先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27.52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3,488.14万元以及预先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27.52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008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富满微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及《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富满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
[2022-01-11] (300671)富满微: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0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协议,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的核算管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近日在兴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新开立了账户,作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账号:337060100100445325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后续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2022-01-06] (300671)富满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03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协议,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732,499股,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8.2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803,521.23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890,196,477.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1年12月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7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公司《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5G 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
1 56,652.94 50,000.00
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38,973.00 2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15,625.94 90,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综合财务成本,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和有效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可循环开展,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其中,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
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经济形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控制措施:
(一)安排专人(财务部)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所投产品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适度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其中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本金及利息将及时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协议,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后,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富满微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2022-01-06] (300671)富满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04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732,499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4,952,494股增加至216,684,993股,注册资本由204,952,494元增至216,684,993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4,952,494.00元。 216,684,993.00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4,952,494.00股,全部为普通股。 216,684,993.00股,全部为普通股。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2022-01-06] (300671)富满微: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06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采取外汇结算的业务规模预计将逐步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产生的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二)外汇期权业务,是一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是否拥有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期权买方在向期权卖方支付相应期权费后获得一项权利,即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期权费后,有权在约定的到期日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协定汇率和金额同期权卖方买卖约定的货币,同时期权的买方也有权不执行上述买卖合约。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公司拟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累计不超过等值2亿元(含本数)。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由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因素。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公司已制定《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具体的业务操作进行规范。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累计不超过等值 2 亿元(含本数),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相关事宜。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减少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建立了相应的评估和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以公司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的需求。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满微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针对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富满微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公司已针对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制定了《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1月),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
综上,保荐机构对富满微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2022-01-06] (300671)富满微: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07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上午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期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 1 栋 A 座 11 层公司会议
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陈岚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1 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 2 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 1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 2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 √
更登记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2 为等额选举
2.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1 《选举陈岚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9:30-12:00、14:00-17: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 1 栋 A 座 12 层公司证劵
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zqb@superchip.cn)方式进行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
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 2022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7:30 前以专人送达、邮
寄或电子邮件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来信
请寄: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 1 栋 A 座 12 层公司证劵部办公室。联
系人:余竹韵,邮编:518040(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瑞、余竹韵
电话:0755-83492856
传真:0755-83492817
邮箱:zqb@superchip.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 1 栋 A 座 12 层公司证劵部办
公室。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出席富满
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 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企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备注
序号 提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
1.00 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 √
记的议案》
累计投票提案 提案 2 为等额选举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
2.00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1 人)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2.01 《选举陈岚清先生为公司第三 √ 表决票数: 票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附注:股东根据本人(单位)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 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中之一,选择两项以上或未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参会股东登记表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编: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
[2022-01-06] (300671)富满微:关于独立董事辞任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05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邓慧女士的辞职报告,邓慧女士原定任期至2024年5月10日,现因就职单位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邓慧女士的辞任自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投票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邓慧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邓慧女士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邓慧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岚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对前述人员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岚清 ,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项目经理,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审计师,深
圳市博安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粤海置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高级审计经理;现任深圳市理德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陈岚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岚清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
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2022-01-06] (300671)富满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02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1月4日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李志雄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其中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本金及利息将及时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协议,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获得公司监事会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以公司正常经
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的需求,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累计不超过等值2亿元(含本数),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获得公司监事会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5日
[2022-01-06] (300671)富满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01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月4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汪国平、李道远、邓慧,董事徐浙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协议,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732,499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4,952,494股增加至216,684,993股,注册资本由204,952,494元增至216,684,993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其他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岚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由陈岚清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任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外汇交易及相关外汇衍生品的交易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采取外汇结算的业务规模预计将逐步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产生的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因此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累计不超过等值 2 亿元(含本数),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2021-12-24] (300671)富满微: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11,732,499股
2、发行价格:76.7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8.29元
4、募集资金净额:890,196,477.06元
5、上市时间:2021年12月27日
[2021-12-23] (300671)富满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23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 号)批复同意,公司本次最终发行股份 11,732,499 股,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为 21,668.4993 万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姓名 职务 (截至2021年12月17日) (截至股份登记日)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徐浙 董事 12,943.00 0.01% 12,943.00 0.01%
奚国平 监事 81,388.00 0.04% 81,388.00 0.04%
王秋娟 董事 25,098.00 0.01% 25,098.00 0.01%
罗琼 董事 383,906.00 0.19% 383,906.00 0.18%
李志雄 监事 38,391.00 0.02% 38,391.00 0.02%
郝寨玲 董事 133,540.00 0.07% 133,540.00 0.06%
陈映 监事 7,678.00 0.00% 7,678.00 0.00%
合计 682,944.00 0.33% 682,944.00 0.32%
注 1:本次发行前持股数及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的口径计算,本次发行后的持股
数量及持股比例以截至股份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并考虑本次新增股份 11,732,499 股后的口径计算注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3] (300671)富满微: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24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公告
公司股东集晶(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注册日期为2021年10月28日,有效期12个月。公司本次向1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732,499 股,总股本由204,952,494股增加至216,684,993股。
公司控股股东在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集晶(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九龙尖沙咀漆咸道南67-71号安年大厦12楼1202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2月27日
股票简称 富满微 股票代码 30067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0 持股被动稀释1.82%
合计 0 持股被动稀释1.8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
集晶香港 6891.0043 33.62 6891.0043 31.8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891.0043 33.62 6891.0043 31.8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范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说明:本公告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3] (300671)富满微: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25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 号)核准,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732,499股,发行价格为 76.71 元/股,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803,521.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196,477.06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578 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
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1 年 12 月23 日,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存放 资金用途
金额(元)
富满微电子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7919007880180000 5G 射频芯片、
团股份有限公 深圳滨海支行 2414 489,999,998.29 LED 芯片及电
司 源管理芯片生
产建设项目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存放 资金用途
金额(元)
富满微电子集 招商银行深圳泰然
团股份有限公 金谷支行 755928471310909 2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司
富满微电子集 中信银行深圳坪山 8110301013100601
团股份有限公 支行 772 200,000,000 研发中心项目
司
三、本次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9190078801800002414,截 止 2021 年 12 月 8 日,专 户余 额为人 民币
489,999,998.29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5G 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花少军、刘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若丙方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将盖有丙方公章的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被更换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所有相关授权自动失效。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6、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甲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丙方;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未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但甲方应及时与相关方签署新的协议并公告。
9、若丙方发现甲方从专户支取款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公告以澄清事实;若在丙方提醒后而甲方未作纠正的,丙方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告。
10、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其他各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1、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甲、乙、丙叁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应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程序和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2、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1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二)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5928471310909,截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专户余额为 20,000 万元。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花少军、刘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7、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8、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9、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2、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3、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深圳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4、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三)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8110301013100601772 ,截止 2021 年 12 月 7 日,专户余额为 20,000 万元。该
专户仅用于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
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花少军
[2021-12-17] (300671)富满微: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1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2月17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5,996,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798%。
(二)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5,968,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662%。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四)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179,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52%。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情况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6%;反对14,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65,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0%;反对14,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9,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7%;反对20,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9,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7%;反对20,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徐帅律师、汤海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4] (300671)富满微:关于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20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其中“附件 1、《2021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附件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提案名称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本公司/本企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备注
序号 提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
1.00 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 √
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 √
案》
3.1、议案设置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暨授权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更正后:
本公司/本企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备注
序号 提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1.00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 √
案》
3.1、议案设置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更正后的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8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
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期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 1 栋 A 座 11 层公司会议
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监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 2 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也不会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9:30-12:00、14:00-17: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 1 栋 A 座 12 层公司证劵
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zqb@superch
[2021-12-14] (300671)富满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9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2021-12-02] (300671)富满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4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汪国平、李道远、邓慧,董事徐浙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
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行业水平决定其报酬,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其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补充协议等相关的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
3
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14:30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2-02] (300671)富满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5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12月1日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李志雄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行业水平决定其报酬,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其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补充协议等相关的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获得公司监事会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全体监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2-02] (300671)富满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6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投保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期。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
2
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2-02] (300671)富满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7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依法依规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经验丰富、职业素养良好的审计团队,且已经连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多年,合作关系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
2
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李敏
2002年12月至今
2010年4月
2010年4月
2021年11月
签字注册会计师
林燕娜
2019年7月至今
2013年9月
2019年7月
2016年12月
质量控制复核人
徐冬冬
2009年10月至今
2006年9月
2012年9月
2018年9月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敏
时间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职务
3
时间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职务
2020年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深圳市行健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深圳市易图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深圳市行健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年
深圳市行健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年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燕娜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2020年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18-2020年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18-2019年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0年
东莞市中意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冬冬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年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年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年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4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度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50万元
70万元
40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行业水平决定其报酬,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其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补充协议等相关的法律文件。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而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审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全面、细化、严谨地执行审计工作流程。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与公司长期合作,熟悉公司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审计基础工作扎实,出具的报告客观。我们同意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
3、表决情况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2-02] (300671)富满微: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8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期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1层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监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2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也不会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3日(9:30-12:00、14:00-17: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2层公司证劵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zqb@superchip.cn)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1年12月13日下午17:30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2层公司证劵部办公室。联系人:余竹韵,邮编:518040(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瑞、余竹韵
电话:0755-83492856
传真:0755-83492817
邮箱:zqb@superchip.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2层公司证劵部办公室。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出席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企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附注:股东根据本人(单位)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中之一,选择两项以上或未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序号
提案名称
备注
赞成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编: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71
2、投票简称:富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1、议案设置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3.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此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计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年12月1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1-26] (300671)富满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3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6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汪国平、李道远、邓慧,董事徐浙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1月3 日收 到中国 证券监 督管 理委员 会出具 的《 关于同 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
数量的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2021-11-03] (300671)富满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2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要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755-83492887
邮箱:zqb@superchip.cn
2、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花少军、刘坚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3835518
邮箱: project_fmdzecm@citics.com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10] (300671)富满微: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8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展情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内容及修订《公司章程》并由董事 会指定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已办理完成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对《公司章 程》进行了工商备案。具体核准变更备案事项如下:
变更(备案)前 变更(备案)后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 20495.2494 币种:人民币 21668.4993 币种:人民币
罗琼(董事),李道远(董
邓慧(董事),王秋娟(董
事),王秋娟(董事),
事),罗琼(董事),徐浙
郝寨玲(董事),汪国平
其他董事信息 (董事),郝寨玲(董事),
(董事),徐浙(董事),
汪国平(董事),骆悦(董
骆悦(董事),陈岚清(董
事),李道远(董事)
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
股:出资额100.6047万元, 股:出资额1241.2208万
股东信息 出资比例0.490868%;无限 元,出资比例5.73%;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出资额 售条件流通股:出资额
20394.6447万元,出资比例 20427.2785万元,出资比
99.509132%; 例94.27%
二、备查文件
1、变更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4] (300671)富满微: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6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7,000.00 万元至49,0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36,953.24 万元至
38,953.24 万元,同比增加 367.81%至 387.72%;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3,600.00 万元至 45,6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 35,068.64 万元至 37,068.64 万元,同比增加 411.06%至 434.50%。
剔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带来的股份支付成本影响,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0,200.00 万元至 52,200.00 万元,与上年
同期 10,046.76 万元相比,增加 40,153.24 万元至 42,153.24 万元,同比增加
399.66%至 419.5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6,800.00 万元至 48,8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 8,531.36 万元相比,增加
38,268.64 万元至 40,268.64 万元,同比增加 448.56%至 472.01%。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度受新产品量产及主力热销产品不断技术迭代影响,公司销售
收入及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2、为进一步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积极性,公司推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受此影响,股份支付摊销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 3,200.00 万元。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人民币3,400.00 万元,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等。
4、报告期内,公司在 MiniLED 显示芯片、5G 射频芯片、快充系列芯片等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不断拓展新领域开发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约1.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1.18 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2、公司 2021 年 1-12 月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4] (300671)富满微:2021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7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
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16),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格式补充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详见文字加粗部分),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后的公告全文如下: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1 年(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2020 年(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47,000 万元-49,000.00
净利润 万元 盈利:10,046.76 万元
比 上 年 同 期 上 升
367.81%-387.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43,600 万元-45,6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万元 盈利:8,531.36 万元
利润 比 上 年 同 期 上 升
411.06%-434.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50,200 万元-52,200.00
净利润(剔除公司限制 万元 盈利:10,046.76 万元
性股票激励计划带来的 比 上 年 同 期 上 升
股份支付成本影响) 399.66%-419.57%
注:上表中“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度受新产品量产及主力热销产品不断技术迭代影响,公司销售
收入及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2、为进一步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积极性,公司推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四季度,公司新增股份支付摊销费用人民币 3,200.00 万元。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人民币3,400.00 万元,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等。
4、报告期内,公司在 MiniLED 显示芯片、5G 射频芯片、快充系列芯片等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不断拓展新领域开发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约1.8 亿元,(其中报告期四季度新增研发投入约 0.7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18 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 2021 年 1-12 月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1] (300671)富满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5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1月21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944,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022%。
(二)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0,008,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089%。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35,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3%%。
(四)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27,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20%。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情况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1,911,904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52 %;反对31,3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35%;弃权9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4867%;反对3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710% ;弃权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23%。
2.表决结果:通过
(二)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分别进行了相关表决。
2.01选举陈岚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0,599,448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3,125股。
2.表决结果:通过,陈岚清先生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徐帅律师、陈旭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4] (300671)富满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1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月14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汪国平、李道远、邓慧,董事徐浙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到2022年1月7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研发办公房产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发展的需要,满足研发需求,同意公司购买位于深圳市前海桂湾二单元 03 街坊鸿荣源前海金融中心二期B座37层3701号、3702号、3703号房,规划建筑面积为2100.99平方米(暂估,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含税购房总价款(仅包含增值税金额,不包含其他任何税费)为人民币28508.76万元(根据实测建筑面积及上述建筑面积单价对房价款进行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文件和办理相应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研发办公房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2022-01-14] (300671)富满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2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11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1月14日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李志雄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到2022年1月7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获得公司监事会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14日
[2022-01-14] (300671)富满微:关于购买研发办公房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4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研发办公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为适应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发展的需要,满足研发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深圳市前海冠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深圳市前海桂湾二单元 03 街坊鸿荣源前海金融中心二期B座37层的 3701 号 、3702号、3703号房,规划建筑面积为2100.99平方米(暂估,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含税购房总价款(仅包含增值税金额,不包含其他任何税费)为人民币28508.76万元(根据实测建筑面积及上述建筑面积单价对房价款进行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拟购买的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前海冠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4613XB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姚如忠
7、成立时间:2013-08-30
8、营业期限:2013-08-30至2043-08-30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在深圳市前海宗地编号为T201-0077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10、股东信息:鸿荣源前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00%出资。
11、与公司关系:深圳市前海冠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无任何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深圳市前海冠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深圳市前海桂湾二单元 03 街坊鸿荣源前海金融中心二期B座37层3701号、3702号、3703号房
2、用地性质:商业用途
3、规划建筑面积为2100.99平方米(暂估,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4、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5、交易金额:含税购房总价款(仅包含增值税金额,不包含其他任何税费)为人民币28508.76万元(根据实测建筑面积及上述建筑面积单价对房价款进行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卖方:深圳市前海冠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买方: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买方有意认购卖方所开发的位于深圳市前海桂湾片区二单元03街坊的鸿荣源前海金融中心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房地产,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
(一)标的房地产情况
1、买方自愿认购卖方所开发的本项目办公B座37层3701号、3702号、3703号房(以下统称为“标的房地产”),其用途为办公,建筑面积合计2100.99平方米。
2、标的房地产现状为毛坯,买方签订本协议前,已完全知悉本项目及标的房地产的手续办理情况并予以认可,且已到达现场查看本项目标的房地产及其设施设备情况并认可标的房地产符合报建要求,充分知晓并清楚本项目办公B座存在移交政府的配建物业、标的房地产目前的使用面积、建筑结构、共有部分或公用部分、专有部分、房屋层高、装修装饰、墙面平整度以及产权、停车位使用、物业(商业)管理等所有现状,并予以认可。(二)标的房地产价款
买卖双方一致确认标的房地产的含税购房总价款(仅包含增值税金额,不包含本房地产买卖行为产生的其他任何税费)为?285,087,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捌仟伍佰零捌万柒仟陆佰元整)。买卖行为产生的税费由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三)意向金及支付
1、意向金
买方为提前锁定标的房地产,同时为保障卖方权益,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 1 ) 买 方 向 卖 方 支 付 与 上 述 购 房 总 价 款 等 额 的 费 用 即
?285,087,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捌仟伍佰零捌万柒仟陆佰元整)作为意向金。
(2)买卖双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与卖方)就标的房地产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意向金即自动转为标的房地产购房款,买方及买方指定第三方应全力配合办理意向金转为标的房地产购房款的手续并配合签署相关文件。
2、意向金支付方式
(1)2022年1月25日前,买方应通过现金转账方式向卖方支付首期意向金即? 142,543,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贰佰伍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
(2)2022年3月30日前,买方应通过现金转账方式向卖方支付剩余意
向金即?142,543,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贰佰伍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
(四)签约安排
1、签约主体
(1)买卖双方签订本协议后,若买方需指定第三方与卖方就标的房地产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在签约期限届满前提前通知卖方。
(2)卖方已充分向买方告知国家及广东省、深圳市有关部门对购买标的房地产的限制性规定及政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限购主体、产业导向要求、注册地址要求等),买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了解购买标的房地产的限制性规定及政策要求。卖方全力配合买方满足前述政策要求,买方应提供政府规定的相应资料。
(3)买方指定第三方应根据本协议精神及协议约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价款金额及其支付安排)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
(4)买方与买方指定第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由买方与买方指定第三方自行处理,与卖方无关。
2、签约时间
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签约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短信、微信、电话等通知形式)后10日内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若买方指定第三方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应督促并保证买方指定第三方在前述签约期限内完成买卖合同签约。
(五)交付安排
1、标的房地产交付时间由双方通过书面形式另行协商确定。
2、从交付之日起,标的房地产的风险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施工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等)由买受人承担。
(六)标的房地产其他费用
自标的房地产交付之日起,标的房地产所涉物业管理费、空调费、水费、电费、车位费等由买方自行承担,具体标准、支付等事宜由买方与本项目物业服务单位另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七)其他
1、本协议签订前,买卖双方就标的房地产达成的口头约定及其他任何
宣传相关材料(如有)并不具备要约条件,不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买卖双方不产生约束力。
2、买方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标的房地产对应楼层的楼体设置买方名称及logo,卖方对此无异议。
3、本协议未尽事项,买卖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的效力与本协议一致。
4、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盖章且经买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购买房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未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本次购置房产建设公司研发中心及实验室、综合办公等区域,进一步整合资源,扩大办公、研发等空间,支持业务发展,吸纳更多高水平高层次人才,同时增强与总部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多方面的竞争力。公司近年快速发展,营收增速明显。为满足长远发展目标,公司需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市场开拓能力、扩大业务规模,公司面临业务和团队扩张带来的办公场地不足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认为本次购置房产不仅能解决公司短期的办公用地紧张的需求,更符合公司长期业务布局的战略部署。
七、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房地产买卖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2022-01-14] (300671)富满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3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3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了调整。
2021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3406号文《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732,499股,发行价格为76.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9,999,998.2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803,521.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196,477.06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57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5G 射频芯片、 LED 芯片及 56,652.94 50,000.00
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38,973.00 2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15,625.94 90,000.00
其中,“5G 射频芯片、 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总
额为56,652.9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等,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建筑工程费 30,943.78 25,000.00
2 设备购置费 25,709.16 25,000.00
合计 56,652.94 50,000.00
注:根据《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相关披露: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2年1月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488.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金额 金额
1 5G 射频芯片、 LED 芯片及电源管 50,000.00 3,488.14
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2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合计 90,000.00 3,488.14
另外,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27.52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有关说明,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本次置换金额
金额
1 5G 射频芯片、 LED 芯片及 3,488.14 3,488.14
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3,488.14 3,488.14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共计3,488.14万元。
另外,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27.52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性置换。
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88.14万元以及预先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27.52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3,488.14万元以及预先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27.52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008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富满微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及《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富满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
[2022-01-11] (300671)富满微: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10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协议,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的核算管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近日在兴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新开立了账户,作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账号:337060100100445325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后续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2022-01-06] (300671)富满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03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协议,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732,499股,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8.2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803,521.23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890,196,477.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1年12月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7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公司《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5G 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
1 56,652.94 50,000.00
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项目 38,973.00 2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15,625.94 90,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综合财务成本,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和有效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可循环开展,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其中,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
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经济形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控制措施:
(一)安排专人(财务部)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所投产品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适度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其中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本金及利息将及时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协议,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后,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富满微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2022-01-06] (300671)富满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04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732,499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4,952,494股增加至216,684,993股,注册资本由204,952,494元增至216,684,993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4,952,494.00元。 216,684,993.00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4,952,494.00股,全部为普通股。 216,684,993.00股,全部为普通股。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2022-01-06] (300671)富满微: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06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采取外汇结算的业务规模预计将逐步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产生的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二)外汇期权业务,是一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是否拥有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期权买方在向期权卖方支付相应期权费后获得一项权利,即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期权费后,有权在约定的到期日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协定汇率和金额同期权卖方买卖约定的货币,同时期权的买方也有权不执行上述买卖合约。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公司拟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累计不超过等值2亿元(含本数)。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由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因素。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公司已制定《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具体的业务操作进行规范。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累计不超过等值 2 亿元(含本数),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相关事宜。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减少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建立了相应的评估和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以公司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的需求。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满微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针对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富满微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公司已针对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制定了《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1月),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
综上,保荐机构对富满微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2022-01-06] (300671)富满微: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07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上午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期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 1 栋 A 座 11 层公司会议
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陈岚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1 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 2 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 1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 2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 √
更登记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2 为等额选举
2.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1 《选举陈岚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9:30-12:00、14:00-17: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 1 栋 A 座 12 层公司证劵
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zqb@superchip.cn)方式进行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
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 2022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7:30 前以专人送达、邮
寄或电子邮件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来信
请寄: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 1 栋 A 座 12 层公司证劵部办公室。联
系人:余竹韵,邮编:518040(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瑞、余竹韵
电话:0755-83492856
传真:0755-83492817
邮箱:zqb@superchip.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 1 栋 A 座 12 层公司证劵部办
公室。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出席富满
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 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企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备注
序号 提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
1.00 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 √
记的议案》
累计投票提案 提案 2 为等额选举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
2.00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1 人)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2.01 《选举陈岚清先生为公司第三 √ 表决票数: 票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附注:股东根据本人(单位)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 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中之一,选择两项以上或未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参会股东登记表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编: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
[2022-01-06] (300671)富满微:关于独立董事辞任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05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邓慧女士的辞职报告,邓慧女士原定任期至2024年5月10日,现因就职单位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邓慧女士的辞任自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投票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邓慧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邓慧女士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邓慧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岚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对前述人员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岚清 ,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项目经理,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审计师,深
圳市博安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粤海置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高级审计经理;现任深圳市理德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陈岚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岚清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
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2022-01-06] (300671)富满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02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1月4日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李志雄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其中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本金及利息将及时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协议,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获得公司监事会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以公司正常经
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的需求,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累计不超过等值2亿元(含本数),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获得公司监事会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5日
[2022-01-06] (300671)富满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2-001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月4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汪国平、李道远、邓慧,董事徐浙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协议,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732,499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4,952,494股增加至216,684,993股,注册资本由204,952,494元增至216,684,993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其他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岚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由陈岚清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任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外汇交易及相关外汇衍生品的交易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采取外汇结算的业务规模预计将逐步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产生的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因此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累计总金额折算成人民币累计不超过等值 2 亿元(含本数),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2021-12-24] (300671)富满微: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11,732,499股
2、发行价格:76.7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8.29元
4、募集资金净额:890,196,477.06元
5、上市时间:2021年12月27日
[2021-12-23] (300671)富满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23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 号)批复同意,公司本次最终发行股份 11,732,499 股,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为 21,668.4993 万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姓名 职务 (截至2021年12月17日) (截至股份登记日)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徐浙 董事 12,943.00 0.01% 12,943.00 0.01%
奚国平 监事 81,388.00 0.04% 81,388.00 0.04%
王秋娟 董事 25,098.00 0.01% 25,098.00 0.01%
罗琼 董事 383,906.00 0.19% 383,906.00 0.18%
李志雄 监事 38,391.00 0.02% 38,391.00 0.02%
郝寨玲 董事 133,540.00 0.07% 133,540.00 0.06%
陈映 监事 7,678.00 0.00% 7,678.00 0.00%
合计 682,944.00 0.33% 682,944.00 0.32%
注 1:本次发行前持股数及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的口径计算,本次发行后的持股
数量及持股比例以截至股份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并考虑本次新增股份 11,732,499 股后的口径计算注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3] (300671)富满微: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24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公告
公司股东集晶(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注册日期为2021年10月28日,有效期12个月。公司本次向1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732,499 股,总股本由204,952,494股增加至216,684,993股。
公司控股股东在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集晶(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九龙尖沙咀漆咸道南67-71号安年大厦12楼1202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2月27日
股票简称 富满微 股票代码 30067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0 持股被动稀释1.82%
合计 0 持股被动稀释1.8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
集晶香港 6891.0043 33.62 6891.0043 31.8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891.0043 33.62 6891.0043 31.8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范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说明:本公告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3] (300671)富满微: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25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 号)核准,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732,499股,发行价格为 76.71 元/股,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803,521.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196,477.06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578 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
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1 年 12 月23 日,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存放 资金用途
金额(元)
富满微电子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7919007880180000 5G 射频芯片、
团股份有限公 深圳滨海支行 2414 489,999,998.29 LED 芯片及电
司 源管理芯片生
产建设项目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存放 资金用途
金额(元)
富满微电子集 招商银行深圳泰然
团股份有限公 金谷支行 755928471310909 2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司
富满微电子集 中信银行深圳坪山 8110301013100601
团股份有限公 支行 772 200,000,000 研发中心项目
司
三、本次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9190078801800002414,截 止 2021 年 12 月 8 日,专 户余 额为人 民币
489,999,998.29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5G 射频芯片、LED 芯片及电源管理芯片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花少军、刘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若丙方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将盖有丙方公章的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被更换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所有相关授权自动失效。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6、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甲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丙方;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未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但甲方应及时与相关方签署新的协议并公告。
9、若丙方发现甲方从专户支取款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公告以澄清事实;若在丙方提醒后而甲方未作纠正的,丙方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告。
10、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其他各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1、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甲、乙、丙叁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应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程序和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2、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1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二)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5928471310909,截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专户余额为 20,000 万元。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花少军、刘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7、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8、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9、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2、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3、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深圳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4、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三)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8110301013100601772 ,截止 2021 年 12 月 7 日,专户余额为 20,000 万元。该
专户仅用于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
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花少军
[2021-12-17] (300671)富满微: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 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21-121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2月17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5,996,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798%。
(二)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5,968,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662%。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四)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179,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52%。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情况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6%;反对14,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65,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0%;反对14,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9,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7%;反对20,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9,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97%;反对20,4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徐帅律师、汤海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4] (300671)富满微:关于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20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其中“附件 1、《2021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附件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提案名称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本公司/本企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备注
序号 提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
1.00 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 √
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 √
案》
3.1、议案设置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暨授权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更正后:
本公司/本企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备注
序号 提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1.00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 √
案》
3.1、议案设置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更正后的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8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
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期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 1 栋 A 座 11 层公司会议
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监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 2 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也不会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9:30-12:00、14:00-17: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 1 栋 A 座 12 层公司证劵
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zqb@superch
[2021-12-14] (300671)富满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9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2021-12-02] (300671)富满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4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汪国平、李道远、邓慧,董事徐浙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
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行业水平决定其报酬,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其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补充协议等相关的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事后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
3
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14:30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2-02] (300671)富满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5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12月1日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李志雄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行业水平决定其报酬,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其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补充协议等相关的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获得公司监事会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全体监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2-02] (300671)富满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6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投保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期。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
2
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2-02] (300671)富满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7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依法依规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经验丰富、职业素养良好的审计团队,且已经连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多年,合作关系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
2
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李敏
2002年12月至今
2010年4月
2010年4月
2021年11月
签字注册会计师
林燕娜
2019年7月至今
2013年9月
2019年7月
2016年12月
质量控制复核人
徐冬冬
2009年10月至今
2006年9月
2012年9月
2018年9月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敏
时间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职务
3
时间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职务
2020年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
深圳市行健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深圳市易图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
深圳市行健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年
深圳市行健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年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燕娜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2020年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18-2020年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18-2019年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0年
东莞市中意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冬冬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年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年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年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4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度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50万元
70万元
40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行业水平决定其报酬,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其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补充协议等相关的法律文件。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而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审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全面、细化、严谨地执行审计工作流程。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与公司长期合作,熟悉公司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审计基础工作扎实,出具的报告客观。我们同意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
3、表决情况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2-02] (300671)富满微: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8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期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1层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监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2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也不会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3日(9:30-12:00、14:00-17: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2层公司证劵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zqb@superchip.cn)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1年12月13日下午17:30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2层公司证劵部办公室。联系人:余竹韵,邮编:518040(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瑞、余竹韵
电话:0755-83492856
传真:0755-83492817
邮箱:zqb@superchip.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金迪世纪大厦1栋A座12层公司证劵部办公室。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出席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企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附注:股东根据本人(单位)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中之一,选择两项以上或未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序号
提案名称
备注
赞成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编: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71
2、投票简称:富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1、议案设置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3.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此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计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年12月1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1-26] (300671)富满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3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6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汪国平、李道远、邓慧,董事徐浙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景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1月3 日收 到中国 证券监 督管 理委员 会出具 的《 关于同 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
数量的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2021-11-03] (300671)富满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1-112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6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要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755-83492887
邮箱:zqb@superchip.cn
2、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花少军、刘坚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3835518
邮箱: project_fmdzecm@citics.com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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