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645什么时候复牌?-正元智慧停牌最新消息
≈≈正元智慧300645≈≈(更新:22.02.28)
[2022-02-28]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摘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32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2、“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3、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
4、“正元转债”摘牌日:2022 年 2 月 28 日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
“12304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
“正元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正元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本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公司 A 股股票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已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19.99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提前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赎回登记日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日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正元转债”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即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
“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十二次“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告知“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
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
达“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正元转债”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正元转债”尚有 74,430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 74,430 张,
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公司共计支付赎回款 7,492,868.10 元。
五、本次赎回可转债的影响
公司本次“正元转债”的赎回总金额为 7,492,868.10 元,占发行总额 4.28%,
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影响,未影响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截至“正元转债”停止转股日,“正元转债”累计转股 10,892,648股,公司总股本因“正元转债”转股增加 10,892,648 股。因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正元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进入转股期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期间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2020 年 9 月 10 日) (+,-)(股) (2022 年 2 月 17 日)
股份数量 比例(%) 股票期 可转债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权行权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 0 0.00 0 0 0 0.00
流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126,705,367 100.00 342,347 10,892,648 137,940,362 100.00
股份
三、股份总数 126,705,367 100.00 342,347 10,892,648 137,940,362 100.00
六、“正元转债”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正元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正
元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2 年 2 月 28 日起,公司发行的“正元
转债”(债券代码:123043)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七、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994988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2-28]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31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
“12304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
“正元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正元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 A 股股票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已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19.99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提前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赎回登记日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日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正元转债”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即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
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十二次“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告知“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
提前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正元转债”尚有 74,430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 74,430 张,
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公司共计支付赎回款 7,492,868.10 元。
四、赎回影响
公司本次“正元转债”的赎回总金额为 7,492,868.10 元,占发行总额 4.28%,
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影响,未影响本次债券募集
资金的正常使用。截至“正元转债”停止转股日,“正元转债”累计转股 10,892,648股,公司总股本因“正元转债”转股增加 10,892,648 股。因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正元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进入转股期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期间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2020 年 9 月 10 日) (+,-)(股) (2022 年 2 月 17 日)
股份数量 比例(%) 股票期 可转债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权行权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 0 0.00 0 0 0 0.00
流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126,705,367 100.00 342,347 10,892,648 137,940,362 100.00
股份
三、股份总数 126,705,367 100.00 342,347 10,892,648 137,940,362 100.00
五、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正元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正元转
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2 年 2 月 28 日起,公司发行的“正元转债”(债
券代码:123043)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正元转债”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994988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2-18]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
被动稀释达到 1%的公告
股东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因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转股
导致被动稀释超过 1%,不涉及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浙江正元
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值人民
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
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可转债原定转股期限自 2020 年 9 月 11 日至 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
价格为 15.47 元/股,后因公司实施 2019 年、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正元转债”
最新的转股价格为 15.38 元/股。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提前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赎回登记日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日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
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停
止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
情况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杭州正元”)出具的《关于持有正元智慧股份比例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超过 1%的告知函》。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9),其中披露了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杭州正元及其一致
行动人李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1.60%。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由于“正
元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已增加至 137,940,362 股,杭州正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李
琳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至 29.27%,较 2022 年 1 月 25 日下降了
2.3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琳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2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正元智慧 股票代码 300645
变动类型
增加 □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变动
A 股(直接持有) 0 被动稀释 2.33%
合 计 0 被动稀释 2.3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可多选)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037.0379 31.60% 4,037.0379 29.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37.0379 31.60% 4,037.0379 29.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 否 √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 否 √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 否 √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备查文件
1、杭州正元出具的《关于持有正元智慧股份比例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超
过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即将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提示持有人及时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即将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
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提示持有人及时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收市,距“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停止
交易和停止转股日仅剩最后一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17 日)。
2、2022 年 1 月 18 日(含当日)起,“正元转债”将停止交易,并停止转股。
若债券持有人未能在 2022 年 2 月 17 日(含当日)收市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公司
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债券持有人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特别提醒债券持有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3、“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
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4、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5、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6、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7、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风险提示:
(1)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若债券持有人不符合创业板交易权限开通资格,则无法进行转股。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值
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公
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
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 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
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
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
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正
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 “正元转债 ”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转
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
[2022-02-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收市,距“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停止
交易和停止转股日仅剩最后一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17 日)。
2、2022 年 2 月 18 日(含当日)起,“正元转债”将停止交易,并停止转股。
若债券持有人未能在 2022 年 2 月 17 日(含当日)收市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公司
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债券持有人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特别提醒债券持有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3、“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
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4、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5、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6、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7、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风险提示:
(1)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若债券持有人不符合创业板交易权限开通资格,则无法进行转股。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值
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公
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
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
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
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
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正
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转
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正元
[2022-02-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 月 23 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
7、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十二次“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根据安排,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
公司 A 股股票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 A 股股票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已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
的 130%(19.99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994988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2-16]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2022年2月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100.67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
订)》第十五条:“参与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投资者,参照适用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即,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交易的,无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
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正元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 1 张,1 张为 1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
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
[2022-02-15]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月 23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月 25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 2022年2月 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3)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 施办法( 2020 年修
订)》第十五条:“参与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投资者,参照适用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即,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交易的,无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
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正元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
[2022-02-14]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月 23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月 25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 2022年2月 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3)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 施办法( 2020 年修
订)》第十五条:“参与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投资者,参照适用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即,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交易的,无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
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正元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
[2022-02-10]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月 23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月 25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 2022年2月 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3)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 施办法( 2020 年修
订)》第十五条:“参与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投资者,参照适用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即,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交易的,无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
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正元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
[2022-02-08]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月 23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月 25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 2022年2月 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3)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 施办法( 2020 年修
订)》第十五条:“参与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投资者,参照适用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即,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交易的,无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
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正元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
[2022-01-29] (300645)正元智慧: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预计的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000 万元 — 6,8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2,763.80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80.91% — 146.04%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200 万元 — 6,0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2,061.38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03.75% — 191.07%
注:上表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夯实基础,激发活力。市场布局的成效不断呈现,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研发投入的势能逐步转化,产品转型升级初步实现;协同整合得到加
强,合作生态逐步形成;运营服务积极拓展,多维收益不断显现。控股公司业绩增幅较大,参股公司经营良好,公司整体业务稳健发展。
预计公司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净额约为8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2022年2月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100.67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
订)》第十五条:“参与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投资者,参照适用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即,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交易的,无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
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
[2022-01-25]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
股东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正元”)函告,获悉其所持有
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占截至本公
股东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告披露前一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押股数(股) 份比例(%) 日公司总股
动人 本比例(%)
杭州 是 6,100,000 16.6300 4.7749 2020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华安证券股份
正元 29 日 20 日 有限公司
杭州 是 4,770,400 13.0052 3.7341 2020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华安证券股份
正元 29 日 24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10,870,400 29.6353 8.5090 — —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该等差异系因四舍五
入所致。
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占截至
控股股 占其所 本公告
股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披露前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名称 一大股 量(股) 比例 一日公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 司总股 押
一致行 本比例
动人 (%)
2022 年 2023 年 华安证
杭州 是 5,000,000 13.6312 3.9138 否 否 1 月 21 7 月 21 券股份 债务置
正元 日 日 有限公 换
司
2022 年 2022 年 华安证
杭州 是 6,500,000 17.7205 5.0880 否 否 1 月 25 10月25 券股份 债务置
正元 日 日 有限公 换
司
合计 -- 11,500,000 31.3517 9.0018 -- -- --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截至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公告披露
股东 持股数量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前一日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名称 (股) (%)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司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股) (股)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
(股) (%) (股)
杭州 36,680,617 28.71 24,870,400 25,500,000 69.5190 19.9605 0 0 0 0
正元
李琳 3,689,762 2.89 3,689,662 3,689,662 99.9973 2.8881 0 0 0 0
合计 40,370,379 31.60 28,560,062 29,189,662 72.3047 22.8486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控股股东杭州正元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0.0000%,占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的 0.0000%,对应融资余额 0 万元;杭州正元一致行动人李琳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689,66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9.9973%,占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的 2.8881%,对应融资余额 2,507.52万元,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控股股东杭州正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3、目前控股股东杭州正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琳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告知函》;
2、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1]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月 23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月 25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 2022年2月 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
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正元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 1 张,1 张为 1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
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2022-01-19]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股东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康投资”)持本公司股份 7,460,06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84%),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减持期间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该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该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
近日,公司收到易康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获悉易康投资于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1,276,4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截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易康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
已过半,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0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股东易康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具体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减持均价 占减持后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6 日 25.084 299,400 0.23%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7 日 25.501 418,000 0.33%
易康投资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11 日 22.709 360,200 0.28%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18 日 25.083 198,800 0.16%
合 计 1,276,400 1.00%
注:上述比例误差由四舍五入所致。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减持前 占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公司总股 股数(股) 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直接持有股份 7,460,062 5.84% 6,183,662 4.84%
易康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60,062 5.84% 6,183,662 4.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本次减持前公司总股本 127,649,075 股,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本次减持后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127,716,673 股。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舒心路359号正元智慧大厦A
幢 130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
股票简称 正元智慧 股票代码 300645
变动类型
增加 □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直接持有) 127.64 1.00
A 股(一致行动人持有)
(表决权影响) 0 0.00
合 计 127.64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6.0062 5.84% 618.3662 4.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6.0062 5.84% 618.3662 4.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 否 □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本次减持与此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
易康投资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
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5.《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 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 内。
3、易康投资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易康投资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易康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
股东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正元”)函告,获悉其所持有
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占截至本公
股东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告披露前一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押股数(股) 份比例(%) 日公司总股
动人 本比例(%)
杭州 是 6,950,000 18.9473 5.4417 2020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华安证券股份
正元 24 日 13 日 有限公司
杭州 是 7,855,900 21.4170 6.1510 2020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华安证券股份
正元 24 日 18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14,805,900 40.3644 11.5928 — —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该等差异系因四舍五
入所致。
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占截至
控股股 占其所 本公告
股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披露前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名称 一大股 量(股) 比例 一日公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 司总股 押
一致行 本比例
动人 (%)
2022 年 2023 年 华安证
杭州 是 7,500,000 20.4468 5.8724 否 否 1 月 17 1 月 17 券股份 债务置
正元 日 日 有限公 换
司
2022 年 2023 年 华安证
杭州 是 6,500,000 17.7205 5.0894 否 否 1 月 19 1 月 19 券股份 债务置
正元 日 日 有限公 换
司
合计 -- 14,000,000 38.1673 10.9618 -- --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截至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公告披露
股东 持股数量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前一日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名称 (股) (%)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司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股) (股)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
(股) (%) (股)
杭州 36,680,617 28.72 25,676,300 24,870,400 67.8026 19.4731 0 0 0 0
正元
李琳 3,689,762 2.89 3,689,662 3,689,662 99.9973 2.8889 0 0 0 0
合计 40,370,379 31.61 29,365,962 28,560,062 70.7451 22.3620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控股股东杭州正元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0,870,4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29.6353%,占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的 8.5113%,对应融资余额 5,710.42 万元,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杭州正元一致行动人李琳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689,66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99.9973%,占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的 2.8889%、对应融资余额 2,507.52 万元,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控股股东杭州正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3、目前控股股东杭州正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琳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告知函》;
2、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
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其中,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
独立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1 名非职工监事与公司 2022 年 1 月 12
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了第四
届监事会。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陈坚先生、陈英女士、陈根清先生、龚明勇先生、朱军先生、周军辉先生
独立董事:张耀辉先生、吴雄伟先生、金鑫华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 9 人组成,任期自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1)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董事会成员中,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陈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陈坚先生、董事陈根清先生、独立董事张耀辉,其中陈坚先生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金鑫华先生、独立董事吴雄伟先生、董事陈英女士,其中金鑫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张耀辉先生、独立董事吴雄伟先生、董事陈坚先生,其中张耀辉先生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吴雄伟先生、独立董事金鑫华先生、董事陈根清先生,其中吴雄伟先生任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均符合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
(三)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1、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潘功君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刘智海先生、盛星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以上 3 人组成,任期自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的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2)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监事会成员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潘功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童本立先生、朱加宁先生已连续两届任公司独立董事,本次换届选举后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亦
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本立先生、朱加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战鹏先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李战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战鹏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68,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对李战鹏先生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管理。
公司对童本立先生、朱加宁先生、李战鹏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1、陈坚,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陆
军学校军事指挥专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连长、作训股长,曾在集团军、南京军区机关任职,先后荣立二、三等功。1994 年转业并自主创业,2009 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坚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5,186,12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7.56%,与公司自然人股东李琳女士系配偶关系、一致行动人,李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3,689,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陈坚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李琳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8,875,8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45%;陈坚与公司董事陈英女士系兄妹关系,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陈英,女,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杭州大
学财经系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副教授。历任东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会计、杭州正元财务经理、正元有限总裁助理;现任公司董事、浙江树人大学经济与民生福祉学院金融教研室主任、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杭州正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正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方圆智能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英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369,96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64%,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坚先生系兄妹关系;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陈根清,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
大学数学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ACCA、税务师、一级建造师、高级项目经理。曾任金华市环球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开发经理、金华金信电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金信软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信信托投资股份公司信息中心总经理;历任正元有限工程部部长、客服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浙江坚果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博太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麦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云马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校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正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根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2,04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龚明勇,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管理专
业,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鄞县支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任行长助理、企业金融业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浙江华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浙江陆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信核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姆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捷尚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明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9 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潘功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潘功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已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进入转股期,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
间,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已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监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正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拟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提前赎
回全部“正元转债”,根据《募集说明书》,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加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兰智慧”)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拟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二年,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小兰智慧其他股东杭州兰米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思朴晨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玖仟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其在小兰智慧的持股比例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就该事项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内部审议通过后为该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监事会
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元智慧”)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兰智慧”)因业 务发展的需要,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业务,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连带责 任担保;拟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 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小兰智慧其 他股东杭州兰米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思朴晨曦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玖仟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其在小兰 智慧的持股比例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 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就该事项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内部审议通过后为 该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小兰智慧未提供反担保。
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名称 股权结构 担保额度 担保性质
(万元)
正元智慧 小兰智慧 正元智慧持有小兰智慧 1,500 新增
59.00%股权
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此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
的签署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 年 06 月 26 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正元智慧大厦 A 幢 11 层 01 室、
02 室
4、法定代表人:陈坚
5、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互联网信息技
术、物联网技术、通信技术、数据信息技术、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电子商务、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
产品(除电子出版物)、洗涤设备、家用电器、办公自动化设备;服务:室内装
修设计、装饰装潢工程施工、洗衣;发布国内广告;电信增值业务;食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小兰智慧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出资额
股东 出资比例(%)
(人民币万元)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720.00 59.00
杭州思朴晨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12.50
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10.00
杭州兰米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10.00
杭州玖仟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80.00 8.50
合 计 8,000.00 100.00
(二)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小兰智慧资产总额12,546.43万元,负债总额6,932.77
万元,净资产5,613.6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779.67万元,利润总额-1,364.63
万元,净利润-983.95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小兰智慧资产总额 16,083.34
万元,负债总额 10,435.34 万元,净资产 5,648.00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
入 3,460.71 万元,利润总额 79.94 万元,净利润 34.35 万元。
(三)或有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为小兰智慧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人民币 1,000 万
元最高额保证担保。除此之外,小兰智慧不存在其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
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小兰智慧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拟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小兰智慧其他股东杭州兰米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杭州思朴晨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玖仟舍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其在小兰智慧的持股比例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
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就该事项
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内部审议通过后为该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小兰智慧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上述
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拟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二年,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小兰智慧其他股东杭州兰米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思朴晨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玖仟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其在小兰智慧的持股比例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就该事项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内部审议通过后为该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小兰智慧未提供反担保。小兰智慧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上述担保事项不违背公平对等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增加流动资金信贷额度储备,保障控股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小兰智慧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保障小兰智慧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6,15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16.67 万元;连同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小兰智慧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1,500.00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7,650.00 万元,占
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11.11%。
截至目前,包括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暨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1、聘任陈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陈根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聘任吕晓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李战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聘任鲍广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6、聘任周军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7、聘任吴晓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8、聘任姚春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秘书周军辉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姚春梅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董事会秘书周军辉先生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8994988
传真:0571-88994793
电子邮箱:ir@hzsun.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 359 号正元智慧大厦 A 幢 17 层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部分高管届满离任情况
陈根清先生曾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本次换届选举后不再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仍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截至目前,陈根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2,0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对陈根清先生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管理。
朱军先生曾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因其将于 2022 年 6 月达到退休年龄,本次换届选举后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施东圣先生曾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因其将于 2022 年 5 月达到退休年龄,本次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东圣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4,1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对施东圣先生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管理。
公司对朱军先生、施东圣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陈坚,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陆
军学校军事指挥专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连长、作训股长,曾在集团军、南京军区机关任职,先后荣立二、三等功。1994 年转业并自主创业,2009 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坚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5,186,12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7.56%,与公司自然人股东李琳女士系配偶关系、一致行动人,李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3,689,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陈坚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李琳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8,875,8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45%;陈坚与公司董事陈英女士系兄妹关系,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陈根清,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
大学数学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ACCA、税务师、一级建造师、高级项目经理。曾任金华市环球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开发经理、金华金信电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金信软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信信托投资股份公司信息中心总经理;历任正元有限工程部部长、客服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浙江坚果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博太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麦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云马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校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正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根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2,04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吕晓平,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杭州
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杭州分公司经理、营销部部长、省内营销公司总经理、金卡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晓平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1,449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李战鹏,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工商大
学 MBA。历任公司绍兴分公司经理、江西分公司总经理、客户服务中心总经理、运营事业部总经理及职工代表监事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浙江校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双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正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正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筑波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博太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战鹏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04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5%,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鲍广宇,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解放
军理工大学系统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教授。历任中国擎天软件(01297-HK)科技集团高级副总裁兼研究院院长、中国电科第二十八研究所 X 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南京首屏科技集团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鲍广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周军辉,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
农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浙江省优秀职业经理人,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杭州易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任浙江校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坚果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双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军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692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6%,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吴晓谦,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杭州市余杭区高层次 E 类人才。历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校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麦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正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西筑波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尼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晓谦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9,703 股,占公司总股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1-011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资金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必须以自身名义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
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要。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行使上述额度内的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核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2)。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 359 号正元智慧大厦 A
幢 18 层。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坚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月11日。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590,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30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3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1,205,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79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2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384,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13%。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共2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10,6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53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陈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陈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陈根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龚明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5选举朱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6选举周军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张耀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吴雄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金鑫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50,590,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刘秀华律师、郑舒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2022年2月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100.67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
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正元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 1 张,1 张为 1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
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5、投资者如需了解“正元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0 年 3 月 3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本次赎回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正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拟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提前
赎回全部“正元转债”,根据《募集说明书》,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董事会认为,公司行使“正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符合公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9 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1 选举董事陈坚先生、董事陈根清先生、独立董事张耀辉先生为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坚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2 选举独立董事金鑫华先生、独立董事吴雄伟先生、董事陈英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金鑫华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3 选举独立董事张耀辉先生、独立董事吴雄伟先生、董事陈坚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张耀辉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4 选举独立董事吴雄伟先生、独立董事金鑫华先生、董事陈根清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吴雄伟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1 同意聘任陈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2 同意聘任陈根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3 同意聘任吕晓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4 同意聘任李战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5 同意聘任鲍广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6 同意聘任周军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7 同意聘任吴晓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姚春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已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进入转股期,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
间,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已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正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拟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提前
赎回全部“正元转债”,根据《募集说明书》,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董事会认为,公司行使“正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及保荐机构
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行使上述额度内的相关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
会 及 保 荐 机 构 核 查 意 见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综合信用授信额度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批准的信用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 1 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承诺等。启用银行授信时间、使用授信额度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兰智慧”)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拟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二年,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小兰智慧其他股东杭州兰米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思朴晨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玖仟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其在小兰智慧的持股比例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就该事项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内部审议通过后为该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元智慧”)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
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浙江云马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云马”)近期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投资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产品 产品 预期年化
主体 名称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永
浙江云 杭州城西 乐 3号”人民 1,000.00 非保本浮动 2022年 1 2022年 4 月 3.60%
马 支行 币理财产品 90 收益型 月 14 日 14 日
天型 CB2431
正元智 华润深国 鑫华 6 号产品 固定收益 2022 年 1 2022 年 4
慧 投信托有 代码【2020- 5,000.00 类 月 17 日 月 18 日 4.00%
限公司 0461】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联说明
公司与上述银行、信托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
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理财
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
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
要。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
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序 投资 受托方 金额 产品 产品 产品 预期年 是否到
号 主体 名称 产品名称 (万元) 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化收益 期或赎
率 回
中信理财之共
1 正元 中信银行 赢稳健天天利 3,000.00 固定收益 2020年 12 2021年 1 2.76% 已赎回
智慧 杭州分行 人民币理财产 类 月 16 日 月 15 日
品
渤海银行 渤海银行“聚添
股份有限 富系列”机构
正元 公司杭州 (T+1)开放式 非保本浮 2020年 12 2021年 1
2 智慧 分行未来 固定收益类净 2,900.00 动收益类 月 23 日 月 22 日 3.30% 已赎回
科技城小 值型人民币理
微企业支 财产品
行
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 2020
3 浙江 杭州未来 年涌薪添利安 1,000.00 非保本浮 2020年 12 2021年 3 4.00% 已赎回
云马 科技城支 享 4号人民币 动收益型 月 31 日 月 31 日
行 理财产品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点金
股份有限 系列看涨三层 保本浮
4 正元 公司杭州 区间 31天结构 4,000.00 动收益 2021年 1 月 2021年 2 2.95% 已赎回
智慧 高教路支 性存款(产品 类 18 日 月 18 日
行 代码:
NHZ00203)
上海浦东发展
上海浦东 银行利多多公
青岛 发展银行 司稳利固定持 保本浮动 2021年 1 月 2021年 4
5 天高 青岛福州 有期 JG9004期 1,000.00 收益型 25 日 月 26 日 2.95% 已赎回
路支行 人民币对公结
构性存款(90
天)
序 投资 受托方 金额 产品 产品 产品 预期年 是否到
号 主体 名称 产品名称 (万元) 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化收益 期或赎
率 回
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永
6 浙江 杭州城西 乐 3号”人民币 1,100.00 非保本浮 2021年 4 月 2021年 7 3.48% 已赎回
云马 支行 理财产品 90天 动收益型 9 日 月 8日
型 CB2371
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永
7 浙江 杭州城西 乐 3号”人民币 1,100.00 非保本浮 2021年 7 月 2021年 10 3.58% 已赎回
云马 支行 理财产品 90天 动收益型 13 日 月 11 日
型 CB2397
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永
8 浙江 杭州未来 乐 3号”人民币 1,000.00 非保本浮 2021年 10 2021年 12 3.50% 已赎回
云马 科技城支 理财产品 90天 动收益型 月 19 日 月 28 日
行 型 CB2422
七、备查文件
(一)浙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说明书及银行业务凭证。
(二)华润信托·鑫华 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说明书、认购风险
声明书、银行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 月 17日
[2022-01-12]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6,382,462
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的 4.99976%,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公司股东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康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7,460,0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4%),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易康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
易康投资于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1,07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4%。本次权益变动后,易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6,382,462 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的 4.99976%,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本次权益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变动后公司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6 日 25.084 299,400 0.235%
易康投资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7 日 25.501 418,000 0.327%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11 日 22.709 360,200 0.282%
合计 24.452 1,077,600 0.844%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本次权益 减持后持股 占本次权益
股数(股) 变动前公司 数(股) 变动后公司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60,062 5.84% 6,382,462 4.99976%
易康投资 其中: 7,460,062 5.84% 6,382,462 4.99976%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 127,649,075 股,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7,655,315 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易康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易康投资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易康投资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
4、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易康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2] (300645)正元智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300645 股票简称:正元智慧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舒心路359号正元智慧大厦A幢1301室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舒心路359号正元智慧大厦A幢17楼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1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正元智慧/上市公司/公司 指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易康 指 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间
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舒心路359号正元智慧大厦A幢1301室
法定代表人 吴晓谦
注册资本 1,624.3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586533401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经营范围 广;企业总部管理;从事与外国(地区)企业相关的非营利性业务
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投
资咨询(除证券、期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26日
经营期限 2011年12月26日至2031年12月25日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舒心路359号正元智慧大厦A幢17层
主要股东 陈坚、陈根清、吴晓谦、鞠进、蔡宇峰、余润波等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任职
者地区的居留权
吴晓谦 女 中国 否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股份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2月14日向上市公司出具《股份减持通知》,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2,5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本次权益变 占本次权益变
股数(股) 动前上市公司 股数(股) 动后上市公司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60,062 5.84% 6,382,462 4.99976%
易康投资 其中: 7,460,062 5.84% 6,382,462 4.99976%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127,649,075股,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7,655,315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77,6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的0.84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6,382,462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的4.99976%,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
具体情况如下:
占本次权益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变动后上市
(元/股) (股) 公司总股本
比例
集中竞价 2022年1月6日 25.084 299,400 0.235%
集中竞价 2022年1月7日 25.501 418,000 0.327%
易康投资
集中竞价 2022年1月11日 22.709 360,200 0.282%
合 计 24.452 1,077,600 0.84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66,667股,通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193,395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60,062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5.84%,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35,467股,通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46,995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82,462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的4.99976%,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交易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曾发生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022-01-0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安全
性高、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近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了保本型银行产品,现
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产品的基本情况
签约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产品 产品 预期年化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招商银行股份有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限公司杭州高教 看跌三层区间 60天 1,500.00 保本浮动 2022年 1 月 2022年 3 3.05%
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产品 收益型 6 日 月 7日
代码:NHZ00972)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购买保本型银行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说明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要求受托方在银行产品购买协议或产品说明书中明确做出保本承诺,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正常进行。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
低、期限短的保本型银行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
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此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此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产品
(不含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签约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产品 产品 预期年化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中国农业银行 “汇利丰”2020年第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1年
1 股份有限公司 6341期对公定制人民 4,000.00 收益型 11月 27 02月 26 3.20%
杭州西溪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日 日
中国农业银行 “汇利丰”2021年第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2 股份有限公司 4009期对公定制人民 2,500.00 收益型 01月 12 04月 09 3.15%
杭州西溪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日 日
中国农业银行 “汇利丰”2021年第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3 股份有限公司 4407期对公定制人民 3,500.00 收益型 03月 18 04月 14 3.35%
杭州西溪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日 日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 2021年 2021年
4 有限公司杭州 跌三层区间 30 天结 3,000.00 保本浮动 04月 26 05月 26 3.00%
高教路支行 构性存款(产品代 收益型 日 日
码:NHZ00429)
中国银行杭州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保本保最 2021年 2021年
5 城西科创支行 性存款 2,500.00 低收益型 04月 26 05月 31 3.18%
【CSDPY20210226】 日 日
中国农业银行 “汇利丰”2021年第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6 股份有限公司 5179期对公定制人民 3,000.00 收益 06月 02 08月 31 3.55%
杭州西溪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日 日
序号 签约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产品 产品 预期年化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 2021年 2021年
7 有限公司杭州 跌三层区间 30 天结 2,000.00 保本浮动 06月 15 07月 15 3.00%
高教路支行 构性存款(产品代 收益 日 日
码:NHZ00510)
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 渤海银行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8 未来科技城小 【WBS210568】 1,500.00 收益型 08月 11 11月 10 3.30%
微企业专营支 日 日
行
广发银行“物华添
广发银行股份 宝”W 款 2021 年第 2021年 2021年
9 有限公司杭州 212期人民币结构性 2,500.00 保本浮动 09月 17 10月 22 3.25%
分行 存款(机构版)(挂 收益型 日 日
钩黄金向上不触碰结
构)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 2021年 2021年
10 招商银行股份 跌三层区间 31 天结 2,500.00 保本浮动 10月 26 11月 26 2.95%
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产品代 收益型 日 日
码:NHZ00784)
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 渤海银行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11 未来科技城小 【WBS210826】结构 1,500.00 收益型 11月 29 12月 31 3.20%
微企业专营支 性存款 日 日
行
七、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 60 天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及银行业务凭
证。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月 7 日
[2022-01-0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若在未来触发“正元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正元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浙江正
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若在未来触发“正元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正元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正元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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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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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摘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32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2、“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3、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
4、“正元转债”摘牌日:2022 年 2 月 28 日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
“12304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
“正元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正元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本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公司 A 股股票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已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19.99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提前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赎回登记日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日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正元转债”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即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
“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十二次“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告知“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
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
达“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正元转债”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正元转债”尚有 74,430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 74,430 张,
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公司共计支付赎回款 7,492,868.10 元。
五、本次赎回可转债的影响
公司本次“正元转债”的赎回总金额为 7,492,868.10 元,占发行总额 4.28%,
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影响,未影响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截至“正元转债”停止转股日,“正元转债”累计转股 10,892,648股,公司总股本因“正元转债”转股增加 10,892,648 股。因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正元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进入转股期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期间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2020 年 9 月 10 日) (+,-)(股) (2022 年 2 月 17 日)
股份数量 比例(%) 股票期 可转债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权行权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 0 0.00 0 0 0 0.00
流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126,705,367 100.00 342,347 10,892,648 137,940,362 100.00
股份
三、股份总数 126,705,367 100.00 342,347 10,892,648 137,940,362 100.00
六、“正元转债”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正元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正
元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2 年 2 月 28 日起,公司发行的“正元
转债”(债券代码:123043)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七、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994988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2-28]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31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
“12304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
“正元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正元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 A 股股票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已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19.99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提前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赎回登记日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日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正元转债”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即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
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十二次“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告知“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
提前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正元转债”尚有 74,430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 74,430 张,
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公司共计支付赎回款 7,492,868.10 元。
四、赎回影响
公司本次“正元转债”的赎回总金额为 7,492,868.10 元,占发行总额 4.28%,
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影响,未影响本次债券募集
资金的正常使用。截至“正元转债”停止转股日,“正元转债”累计转股 10,892,648股,公司总股本因“正元转债”转股增加 10,892,648 股。因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正元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进入转股期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期间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2020 年 9 月 10 日) (+,-)(股) (2022 年 2 月 17 日)
股份数量 比例(%) 股票期 可转债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权行权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 0 0.00 0 0 0 0.00
流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126,705,367 100.00 342,347 10,892,648 137,940,362 100.00
股份
三、股份总数 126,705,367 100.00 342,347 10,892,648 137,940,362 100.00
五、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正元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正元转
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2 年 2 月 28 日起,公司发行的“正元转债”(债
券代码:123043)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正元转债”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994988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2-18]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
被动稀释达到 1%的公告
股东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因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转股
导致被动稀释超过 1%,不涉及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浙江正元
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值人民
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
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可转债原定转股期限自 2020 年 9 月 11 日至 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
价格为 15.47 元/股,后因公司实施 2019 年、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正元转债”
最新的转股价格为 15.38 元/股。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提前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赎回登记日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日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
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停
止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可转债转股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
情况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杭州正元”)出具的《关于持有正元智慧股份比例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超过 1%的告知函》。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9),其中披露了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杭州正元及其一致
行动人李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1.60%。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由于“正
元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已增加至 137,940,362 股,杭州正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李
琳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至 29.27%,较 2022 年 1 月 25 日下降了
2.3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琳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2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正元智慧 股票代码 300645
变动类型
增加 □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变动
A 股(直接持有) 0 被动稀释 2.33%
合 计 0 被动稀释 2.3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可多选)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037.0379 31.60% 4,037.0379 29.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37.0379 31.60% 4,037.0379 29.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 否 √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 否 √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 否 √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备查文件
1、杭州正元出具的《关于持有正元智慧股份比例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超
过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即将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提示持有人及时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即将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
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提示持有人及时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收市,距“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停止
交易和停止转股日仅剩最后一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17 日)。
2、2022 年 1 月 18 日(含当日)起,“正元转债”将停止交易,并停止转股。
若债券持有人未能在 2022 年 2 月 17 日(含当日)收市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公司
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债券持有人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特别提醒债券持有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3、“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
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4、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5、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6、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7、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风险提示:
(1)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若债券持有人不符合创业板交易权限开通资格,则无法进行转股。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值
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公
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
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 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
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
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
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正
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 “正元转债 ”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转
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
[2022-02-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收市,距“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停止
交易和停止转股日仅剩最后一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17 日)。
2、2022 年 2 月 18 日(含当日)起,“正元转债”将停止交易,并停止转股。
若债券持有人未能在 2022 年 2 月 17 日(含当日)收市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公司
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债券持有人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特别提醒债券持有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3、“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
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4、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5、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6、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7、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风险提示:
(1)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若债券持有人不符合创业板交易权限开通资格,则无法进行转股。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值
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公
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
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
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
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
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正
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转
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正元
[2022-02-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 月 23 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
7、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十二次“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根据安排,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
公司 A 股股票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 A 股股票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已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
的 130%(19.99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正元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994988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2-16]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2022年2月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100.67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
订)》第十五条:“参与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投资者,参照适用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即,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交易的,无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
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正元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 1 张,1 张为 1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
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
[2022-02-15]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月 23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月 25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 2022年2月 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3)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 施办法( 2020 年修
订)》第十五条:“参与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投资者,参照适用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即,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交易的,无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
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正元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
[2022-02-14]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月 23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月 25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 2022年2月 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3)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 施办法( 2020 年修
订)》第十五条:“参与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投资者,参照适用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即,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交易的,无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
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正元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
[2022-02-10]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月 23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月 25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 2022年2月 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3)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 施办法( 2020 年修
订)》第十五条:“参与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投资者,参照适用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即,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交易的,无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
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正元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
[2022-02-08]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月 23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月 25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 2022年2月 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3)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 施办法( 2020 年修
订)》第十五条:“参与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投资者,参照适用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即,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交易的,无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
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正元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
[2022-01-29] (300645)正元智慧: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预计的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000 万元 — 6,8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2,763.80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80.91% — 146.04%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200 万元 — 6,0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2,061.38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03.75% — 191.07%
注:上表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夯实基础,激发活力。市场布局的成效不断呈现,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研发投入的势能逐步转化,产品转型升级初步实现;协同整合得到加
强,合作生态逐步形成;运营服务积极拓展,多维收益不断显现。控股公司业绩增幅较大,参股公司经营良好,公司整体业务稳健发展。
预计公司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净额约为8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2022年2月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100.67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
订)》第十五条:“参与创业板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投资者,参照适用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即,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交易的,无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可转债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
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
[2022-01-25]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
股东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正元”)函告,获悉其所持有
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占截至本公
股东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告披露前一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押股数(股) 份比例(%) 日公司总股
动人 本比例(%)
杭州 是 6,100,000 16.6300 4.7749 2020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华安证券股份
正元 29 日 20 日 有限公司
杭州 是 4,770,400 13.0052 3.7341 2020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华安证券股份
正元 29 日 24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10,870,400 29.6353 8.5090 — —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该等差异系因四舍五
入所致。
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占截至
控股股 占其所 本公告
股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披露前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名称 一大股 量(股) 比例 一日公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 司总股 押
一致行 本比例
动人 (%)
2022 年 2023 年 华安证
杭州 是 5,000,000 13.6312 3.9138 否 否 1 月 21 7 月 21 券股份 债务置
正元 日 日 有限公 换
司
2022 年 2022 年 华安证
杭州 是 6,500,000 17.7205 5.0880 否 否 1 月 25 10月25 券股份 债务置
正元 日 日 有限公 换
司
合计 -- 11,500,000 31.3517 9.0018 -- -- --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截至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公告披露
股东 持股数量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前一日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名称 (股) (%)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司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股) (股)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
(股) (%) (股)
杭州 36,680,617 28.71 24,870,400 25,500,000 69.5190 19.9605 0 0 0 0
正元
李琳 3,689,762 2.89 3,689,662 3,689,662 99.9973 2.8881 0 0 0 0
合计 40,370,379 31.60 28,560,062 29,189,662 72.3047 22.8486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控股股东杭州正元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0.0000%,占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的 0.0000%,对应融资余额 0 万元;杭州正元一致行动人李琳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689,66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9.9973%,占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的 2.8881%,对应融资余额 2,507.52万元,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控股股东杭州正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3、目前控股股东杭州正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琳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告知函》;
2、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1]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月 23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月 25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 2022年2月 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正元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上述“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完成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新任财务总监吴晓谦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买入“正元
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卖出“正元转债”1,330 张,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买入“正元转债”500 张。除上述交易外,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正元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 1 张,1 张为 1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
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2022-01-19]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股东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康投资”)持本公司股份 7,460,06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84%),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减持期间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该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该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
近日,公司收到易康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获悉易康投资于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1,276,4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截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易康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
已过半,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0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股东易康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具体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减持均价 占减持后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6 日 25.084 299,400 0.23%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7 日 25.501 418,000 0.33%
易康投资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11 日 22.709 360,200 0.28%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18 日 25.083 198,800 0.16%
合 计 1,276,400 1.00%
注:上述比例误差由四舍五入所致。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减持前 占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公司总股 股数(股) 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直接持有股份 7,460,062 5.84% 6,183,662 4.84%
易康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60,062 5.84% 6,183,662 4.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本次减持前公司总股本 127,649,075 股,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本次减持后公司总股本增
加至 127,716,673 股。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舒心路359号正元智慧大厦A
幢 130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
股票简称 正元智慧 股票代码 300645
变动类型
增加 □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直接持有) 127.64 1.00
A 股(一致行动人持有)
(表决权影响) 0 0.00
合 计 127.64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6.0062 5.84% 618.3662 4.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6.0062 5.84% 618.3662 4.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 否 □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本次减持与此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
易康投资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
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5.《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 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 内。
3、易康投资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易康投资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易康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
股东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正元”)函告,获悉其所持有
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占截至本公
股东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告披露前一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押股数(股) 份比例(%) 日公司总股
动人 本比例(%)
杭州 是 6,950,000 18.9473 5.4417 2020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华安证券股份
正元 24 日 13 日 有限公司
杭州 是 7,855,900 21.4170 6.1510 2020 年 7 月 2022 年 1 月 华安证券股份
正元 24 日 18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14,805,900 40.3644 11.5928 — —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该等差异系因四舍五
入所致。
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占截至
控股股 占其所 本公告
股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披露前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名称 一大股 量(股) 比例 一日公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 司总股 押
一致行 本比例
动人 (%)
2022 年 2023 年 华安证
杭州 是 7,500,000 20.4468 5.8724 否 否 1 月 17 1 月 17 券股份 债务置
正元 日 日 有限公 换
司
2022 年 2023 年 华安证
杭州 是 6,500,000 17.7205 5.0894 否 否 1 月 19 1 月 19 券股份 债务置
正元 日 日 有限公 换
司
合计 -- 14,000,000 38.1673 10.9618 -- --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截至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公告披露
股东 持股数量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前一日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名称 (股) (%)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司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股) (股)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
(股) (%) (股)
杭州 36,680,617 28.72 25,676,300 24,870,400 67.8026 19.4731 0 0 0 0
正元
李琳 3,689,762 2.89 3,689,662 3,689,662 99.9973 2.8889 0 0 0 0
合计 40,370,379 31.61 29,365,962 28,560,062 70.7451 22.3620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控股股东杭州正元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0,870,4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29.6353%,占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的 8.5113%,对应融资余额 5,710.42 万元,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杭州正元一致行动人李琳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689,662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99.9973%,占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的 2.8889%、对应融资余额 2,507.52 万元,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控股股东杭州正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3、目前控股股东杭州正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琳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告知函》;
2、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
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其中,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
独立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1 名非职工监事与公司 2022 年 1 月 12
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了第四
届监事会。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陈坚先生、陈英女士、陈根清先生、龚明勇先生、朱军先生、周军辉先生
独立董事:张耀辉先生、吴雄伟先生、金鑫华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 9 人组成,任期自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1)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董事会成员中,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陈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陈坚先生、董事陈根清先生、独立董事张耀辉,其中陈坚先生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金鑫华先生、独立董事吴雄伟先生、董事陈英女士,其中金鑫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张耀辉先生、独立董事吴雄伟先生、董事陈坚先生,其中张耀辉先生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吴雄伟先生、独立董事金鑫华先生、董事陈根清先生,其中吴雄伟先生任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均符合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
(三)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1、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潘功君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刘智海先生、盛星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以上 3 人组成,任期自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的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2)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监事会成员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潘功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童本立先生、朱加宁先生已连续两届任公司独立董事,本次换届选举后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亦
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本立先生、朱加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战鹏先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李战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战鹏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68,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对李战鹏先生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管理。
公司对童本立先生、朱加宁先生、李战鹏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1、陈坚,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陆
军学校军事指挥专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连长、作训股长,曾在集团军、南京军区机关任职,先后荣立二、三等功。1994 年转业并自主创业,2009 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坚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5,186,12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7.56%,与公司自然人股东李琳女士系配偶关系、一致行动人,李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3,689,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陈坚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李琳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8,875,8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45%;陈坚与公司董事陈英女士系兄妹关系,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陈英,女,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杭州大
学财经系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副教授。历任东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会计、杭州正元财务经理、正元有限总裁助理;现任公司董事、浙江树人大学经济与民生福祉学院金融教研室主任、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杭州正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正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方圆智能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英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369,96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64%,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坚先生系兄妹关系;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陈根清,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
大学数学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ACCA、税务师、一级建造师、高级项目经理。曾任金华市环球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开发经理、金华金信电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金信软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信信托投资股份公司信息中心总经理;历任正元有限工程部部长、客服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浙江坚果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博太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麦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云马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校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正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根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2,04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龚明勇,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管理专
业,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鄞县支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任行长助理、企业金融业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浙江华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浙江陆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信核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姆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捷尚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明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9 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潘功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潘功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已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进入转股期,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
间,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已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监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正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拟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提前赎
回全部“正元转债”,根据《募集说明书》,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加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兰智慧”)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拟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二年,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小兰智慧其他股东杭州兰米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思朴晨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玖仟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其在小兰智慧的持股比例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就该事项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内部审议通过后为该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监事会
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元智慧”)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兰智慧”)因业 务发展的需要,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业务,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连带责 任担保;拟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 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小兰智慧其 他股东杭州兰米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思朴晨曦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玖仟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其在小兰 智慧的持股比例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 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就该事项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内部审议通过后为 该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小兰智慧未提供反担保。
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名称 股权结构 担保额度 担保性质
(万元)
正元智慧 小兰智慧 正元智慧持有小兰智慧 1,500 新增
59.00%股权
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此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
的签署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 年 06 月 26 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正元智慧大厦 A 幢 11 层 01 室、
02 室
4、法定代表人:陈坚
5、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互联网信息技
术、物联网技术、通信技术、数据信息技术、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电子商务、
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
产品(除电子出版物)、洗涤设备、家用电器、办公自动化设备;服务:室内装
修设计、装饰装潢工程施工、洗衣;发布国内广告;电信增值业务;食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小兰智慧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出资额
股东 出资比例(%)
(人民币万元)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720.00 59.00
杭州思朴晨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12.50
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10.00
杭州兰米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10.00
杭州玖仟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80.00 8.50
合 计 8,000.00 100.00
(二)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小兰智慧资产总额12,546.43万元,负债总额6,932.77
万元,净资产5,613.6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779.67万元,利润总额-1,364.63
万元,净利润-983.95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小兰智慧资产总额 16,083.34
万元,负债总额 10,435.34 万元,净资产 5,648.00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
入 3,460.71 万元,利润总额 79.94 万元,净利润 34.35 万元。
(三)或有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为小兰智慧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人民币 1,000 万
元最高额保证担保。除此之外,小兰智慧不存在其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
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小兰智慧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拟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小兰智慧其他股东杭州兰米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杭州思朴晨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玖仟舍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其在小兰智慧的持股比例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
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就该事项
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内部审议通过后为该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小兰智慧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上述
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拟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二年,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小兰智慧其他股东杭州兰米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思朴晨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玖仟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其在小兰智慧的持股比例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就该事项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内部审议通过后为该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小兰智慧未提供反担保。小兰智慧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上述担保事项不违背公平对等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增加流动资金信贷额度储备,保障控股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小兰智慧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保障小兰智慧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6,15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16.67 万元;连同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小兰智慧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1,500.00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7,650.00 万元,占
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11.11%。
截至目前,包括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暨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1、聘任陈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陈根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聘任吕晓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聘任李战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聘任鲍广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6、聘任周军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7、聘任吴晓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8、聘任姚春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秘书周军辉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姚春梅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董事会秘书周军辉先生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8994988
传真:0571-88994793
电子邮箱:ir@hzsun.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 359 号正元智慧大厦 A 幢 17 层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部分高管届满离任情况
陈根清先生曾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本次换届选举后不再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仍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截至目前,陈根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2,0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对陈根清先生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管理。
朱军先生曾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因其将于 2022 年 6 月达到退休年龄,本次换届选举后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施东圣先生曾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因其将于 2022 年 5 月达到退休年龄,本次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东圣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4,1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对施东圣先生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管理。
公司对朱军先生、施东圣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陈坚,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陆
军学校军事指挥专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连长、作训股长,曾在集团军、南京军区机关任职,先后荣立二、三等功。1994 年转业并自主创业,2009 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坚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35,186,12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7.56%,与公司自然人股东李琳女士系配偶关系、一致行动人,李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3,689,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陈坚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李琳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8,875,8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45%;陈坚与公司董事陈英女士系兄妹关系,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陈根清,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
大学数学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ACCA、税务师、一级建造师、高级项目经理。曾任金华市环球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开发经理、金华金信电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金信软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信信托投资股份公司信息中心总经理;历任正元有限工程部部长、客服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浙江坚果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博太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麦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云马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校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正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根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2,04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吕晓平,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杭州
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杭州分公司经理、营销部部长、省内营销公司总经理、金卡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晓平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1,449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李战鹏,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工商大
学 MBA。历任公司绍兴分公司经理、江西分公司总经理、客户服务中心总经理、运营事业部总经理及职工代表监事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浙江校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双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正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正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筑波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博太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战鹏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04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5%,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鲍广宇,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解放
军理工大学系统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教授。历任中国擎天软件(01297-HK)科技集团高级副总裁兼研究院院长、中国电科第二十八研究所 X 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南京首屏科技集团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鲍广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周军辉,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
农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浙江省优秀职业经理人,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杭州易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任浙江校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坚果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双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军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692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6%,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吴晓谦,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杭州
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杭州市余杭区高层次 E 类人才。历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校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麦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正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西筑波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尼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晓谦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9,703 股,占公司总股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1-011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资金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必须以自身名义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
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要。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行使上述额度内的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核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2)。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舒心路 359 号正元智慧大厦 A
幢 18 层。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坚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月11日。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590,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30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3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1,205,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79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2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384,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13%。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共2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10,6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53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陈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陈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陈根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龚明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5选举朱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6选举周军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张耀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吴雄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金鑫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50,590,122股。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
表决结果:当选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50,590,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刘秀华律师、郑舒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2022年2月1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100.67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股价表现及“正元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正元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
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重新计算,若“正元转债”再次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正元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不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130%(19.99 元/股)。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元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6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
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0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7%×350/365=0.6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7=100.6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正元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正元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18 日为“正元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正元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2 月 2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正元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元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元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正元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正元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正元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正元转债”赎回公告
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正元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正元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 1 张,1 张为 1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
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5、投资者如需了解“正元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0 年 3 月 3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本次赎回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正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拟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提前
赎回全部“正元转债”,根据《募集说明书》,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董事会认为,公司行使“正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符合公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9 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1 选举董事陈坚先生、董事陈根清先生、独立董事张耀辉先生为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坚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2 选举独立董事金鑫华先生、独立董事吴雄伟先生、董事陈英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金鑫华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3 选举独立董事张耀辉先生、独立董事吴雄伟先生、董事陈坚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张耀辉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4 选举独立董事吴雄伟先生、独立董事金鑫华先生、董事陈根清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吴雄伟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1 同意聘任陈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2 同意聘任陈根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3 同意聘任吕晓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4 同意聘任李战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5 同意聘任鲍广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6 同意聘任周军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7 同意聘任吴晓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姚春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已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进入转股期,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
间,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即 19.99 元/股),已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正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拟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提前
赎回全部“正元转债”,根据《募集说明书》,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董事会认为,公司行使“正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及保荐机构
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行使上述额度内的相关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
会 及 保 荐 机 构 核 查 意 见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综合信用授信额度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批准的信用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 1 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承诺等。启用银行授信时间、使用授信额度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兰智慧”)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拟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二年,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小兰智慧其他股东杭州兰米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思朴晨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玖仟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其在小兰智慧的持股比例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就该事项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内部审议通过后为该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元智慧”)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
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浙江云马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云马”)近期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投资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产品 产品 预期年化
主体 名称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永
浙江云 杭州城西 乐 3号”人民 1,000.00 非保本浮动 2022年 1 2022年 4 月 3.60%
马 支行 币理财产品 90 收益型 月 14 日 14 日
天型 CB2431
正元智 华润深国 鑫华 6 号产品 固定收益 2022 年 1 2022 年 4
慧 投信托有 代码【2020- 5,000.00 类 月 17 日 月 18 日 4.00%
限公司 0461】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联说明
公司与上述银行、信托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
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理财
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
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产品除外),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
要。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
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序 投资 受托方 金额 产品 产品 产品 预期年 是否到
号 主体 名称 产品名称 (万元) 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化收益 期或赎
率 回
中信理财之共
1 正元 中信银行 赢稳健天天利 3,000.00 固定收益 2020年 12 2021年 1 2.76% 已赎回
智慧 杭州分行 人民币理财产 类 月 16 日 月 15 日
品
渤海银行 渤海银行“聚添
股份有限 富系列”机构
正元 公司杭州 (T+1)开放式 非保本浮 2020年 12 2021年 1
2 智慧 分行未来 固定收益类净 2,900.00 动收益类 月 23 日 月 22 日 3.30% 已赎回
科技城小 值型人民币理
微企业支 财产品
行
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 2020
3 浙江 杭州未来 年涌薪添利安 1,000.00 非保本浮 2020年 12 2021年 3 4.00% 已赎回
云马 科技城支 享 4号人民币 动收益型 月 31 日 月 31 日
行 理财产品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点金
股份有限 系列看涨三层 保本浮
4 正元 公司杭州 区间 31天结构 4,000.00 动收益 2021年 1 月 2021年 2 2.95% 已赎回
智慧 高教路支 性存款(产品 类 18 日 月 18 日
行 代码:
NHZ00203)
上海浦东发展
上海浦东 银行利多多公
青岛 发展银行 司稳利固定持 保本浮动 2021年 1 月 2021年 4
5 天高 青岛福州 有期 JG9004期 1,000.00 收益型 25 日 月 26 日 2.95% 已赎回
路支行 人民币对公结
构性存款(90
天)
序 投资 受托方 金额 产品 产品 产品 预期年 是否到
号 主体 名称 产品名称 (万元) 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化收益 期或赎
率 回
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永
6 浙江 杭州城西 乐 3号”人民币 1,100.00 非保本浮 2021年 4 月 2021年 7 3.48% 已赎回
云马 支行 理财产品 90天 动收益型 9 日 月 8日
型 CB2371
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永
7 浙江 杭州城西 乐 3号”人民币 1,100.00 非保本浮 2021年 7 月 2021年 10 3.58% 已赎回
云马 支行 理财产品 90天 动收益型 13 日 月 11 日
型 CB2397
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永
8 浙江 杭州未来 乐 3号”人民币 1,000.00 非保本浮 2021年 10 2021年 12 3.50% 已赎回
云马 科技城支 理财产品 90天 动收益型 月 19 日 月 28 日
行 型 CB2422
七、备查文件
(一)浙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说明书及银行业务凭证。
(二)华润信托·鑫华 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说明书、认购风险
声明书、银行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 月 17日
[2022-01-12]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6,382,462
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的 4.99976%,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公司股东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康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7,460,0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4%),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易康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
易康投资于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1,07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4%。本次权益变动后,易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6,382,462 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的 4.99976%,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本次权益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变动后公司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6 日 25.084 299,400 0.235%
易康投资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7 日 25.501 418,000 0.327%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11 日 22.709 360,200 0.282%
合计 24.452 1,077,600 0.844%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本次权益 减持后持股 占本次权益
股数(股) 变动前公司 数(股) 变动后公司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60,062 5.84% 6,382,462 4.99976%
易康投资 其中: 7,460,062 5.84% 6,382,462 4.99976%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 127,649,075 股,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7,655,315 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易康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易康投资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易康投资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
4、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易康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2] (300645)正元智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300645 股票简称:正元智慧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舒心路359号正元智慧大厦A幢1301室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舒心路359号正元智慧大厦A幢17楼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1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正元智慧/上市公司/公司 指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易康 指 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间
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易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舒心路359号正元智慧大厦A幢1301室
法定代表人 吴晓谦
注册资本 1,624.3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586533401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经营范围 广;企业总部管理;从事与外国(地区)企业相关的非营利性业务
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投
资咨询(除证券、期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26日
经营期限 2011年12月26日至2031年12月25日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舒心路359号正元智慧大厦A幢17层
主要股东 陈坚、陈根清、吴晓谦、鞠进、蔡宇峰、余润波等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任职
者地区的居留权
吴晓谦 女 中国 否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股份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2月14日向上市公司出具《股份减持通知》,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2,5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本次权益变 占本次权益变
股数(股) 动前上市公司 股数(股) 动后上市公司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60,062 5.84% 6,382,462 4.99976%
易康投资 其中: 7,460,062 5.84% 6,382,462 4.99976%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127,649,075股,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7,655,315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77,6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的0.84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6,382,462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的4.99976%,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
具体情况如下:
占本次权益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变动后上市
(元/股) (股) 公司总股本
比例
集中竞价 2022年1月6日 25.084 299,400 0.235%
集中竞价 2022年1月7日 25.501 418,000 0.327%
易康投资
集中竞价 2022年1月11日 22.709 360,200 0.282%
合 计 24.452 1,077,600 0.84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66,667股,通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193,395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60,062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5.84%,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35,467股,通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46,995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82,462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的4.99976%,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交易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曾发生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022-01-0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安全
性高、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近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了保本型银行产品,现
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产品的基本情况
签约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产品 产品 预期年化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招商银行股份有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限公司杭州高教 看跌三层区间 60天 1,500.00 保本浮动 2022年 1 月 2022年 3 3.05%
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产品 收益型 6 日 月 7日
代码:NHZ00972)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购买保本型银行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说明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要求受托方在银行产品购买协议或产品说明书中明确做出保本承诺,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正常进行。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
低、期限短的保本型银行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
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此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此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产品
(不含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签约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产品 产品 预期年化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中国农业银行 “汇利丰”2020年第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1年
1 股份有限公司 6341期对公定制人民 4,000.00 收益型 11月 27 02月 26 3.20%
杭州西溪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日 日
中国农业银行 “汇利丰”2021年第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2 股份有限公司 4009期对公定制人民 2,500.00 收益型 01月 12 04月 09 3.15%
杭州西溪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日 日
中国农业银行 “汇利丰”2021年第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3 股份有限公司 4407期对公定制人民 3,500.00 收益型 03月 18 04月 14 3.35%
杭州西溪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日 日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 2021年 2021年
4 有限公司杭州 跌三层区间 30 天结 3,000.00 保本浮动 04月 26 05月 26 3.00%
高教路支行 构性存款(产品代 收益型 日 日
码:NHZ00429)
中国银行杭州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 保本保最 2021年 2021年
5 城西科创支行 性存款 2,500.00 低收益型 04月 26 05月 31 3.18%
【CSDPY20210226】 日 日
中国农业银行 “汇利丰”2021年第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6 股份有限公司 5179期对公定制人民 3,000.00 收益 06月 02 08月 31 3.55%
杭州西溪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日 日
序号 签约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产品 产品 预期年化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 2021年 2021年
7 有限公司杭州 跌三层区间 30 天结 2,000.00 保本浮动 06月 15 07月 15 3.00%
高教路支行 构性存款(产品代 收益 日 日
码:NHZ00510)
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 渤海银行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8 未来科技城小 【WBS210568】 1,500.00 收益型 08月 11 11月 10 3.30%
微企业专营支 日 日
行
广发银行“物华添
广发银行股份 宝”W 款 2021 年第 2021年 2021年
9 有限公司杭州 212期人民币结构性 2,500.00 保本浮动 09月 17 10月 22 3.25%
分行 存款(机构版)(挂 收益型 日 日
钩黄金向上不触碰结
构)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 2021年 2021年
10 招商银行股份 跌三层区间 31 天结 2,500.00 保本浮动 10月 26 11月 26 2.95%
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产品代 收益型 日 日
码:NHZ00784)
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 渤海银行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11 未来科技城小 【WBS210826】结构 1,500.00 收益型 11月 29 12月 31 3.20%
微企业专营支 性存款 日 日
行
七、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 60 天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及银行业务凭
证。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月 7 日
[2022-01-07] (300645)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若在未来触发“正元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正元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浙江正
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若在未来触发“正元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正元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正元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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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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