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589什么时候复牌?-江龙船艇停牌最新消息
≈≈江龙船艇300589≈≈(更新:22.02.11)
[2022-02-11]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2-005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厦门汇龙达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持本公司股份 4,902,37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21%)的股东厦门汇龙达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龙达成”)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25,59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55%)。
近日,公司收到了汇龙达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截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汇龙达成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汇龙达成 交易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86 1,225,573 0.55
合计 1,225,573 0.55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减
持价格区间为 20.55 元/股—21.44 元/股。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902,373 2.21% 3,676,800 1.66%
其中:无限售条件
汇龙达成 股份 4,902,373 2.21% 3,676,800 1.6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股东汇龙达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汇龙达成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出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履行完毕。
三、备查文件
1、汇龙达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1-13]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2-004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厦门汇龙达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厦门汇龙达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龙达成”)持有本公司股份 4,902,3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21%),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25,59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55%)。
公司近日收到汇龙达成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厦门汇龙达成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 股东 4,902,373 2.21%
(有限合伙)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厦门汇龙达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不超过 1,225,593 股
(有限合伙) 0.55%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连续 90 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连续 90 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汇龙达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相关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股东汇龙达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汇龙达成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公司股东汇龙达成承诺:若违反上述股票锁定期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汇龙达成承诺:
1、如其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其所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5%(若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超过上述期限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其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若其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龙达成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东汇龙达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二)汇龙达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汇龙达成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10]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2-003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赵盛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 2021 年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持本公司股份 19,410,13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9.57%)的董事赵盛华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56,1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截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收市,公司董事
赵盛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371,3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516%。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情况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 号)注册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349,845 股,
公司的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加至 222,157,645 股。新增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赵盛华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发行前的9.5516%下降至发行后的 8.7196%,股份被动稀释了 0.8320%。
近日,公司收到赵盛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盛华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元) (股) 比例(%)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23 日 24.12 38,800 0.0191
赵盛华
合计 38,800 0.019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410,139 9.5707 19,371,339 8.7196
其中:无限售条件
赵盛华 4,852,535 2.3927 4,813,735 2.166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557,604 7.1780 14,557,604 6.5528
注 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注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82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最终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349,845 股,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至
222,157,645 股,新增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赵
盛华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发行前的 9.5516%下降至发行后的 8.7196%,股
份被动稀释了 0.8320%。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注 3: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按减持计划披露时总股本 202,807,800 股计算,
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按照当前总股本 222,157,645 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赵盛华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赵盛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实施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三、备查文件
1、赵盛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日
[2022-01-10]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2-002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为4,902,37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2067%,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4,902,3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6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88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
发行新股 2,167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8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江龙船艇”,股票
代码“300589”。首次公开发行的 2,167 万股股票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起上市交
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6,670,000 股。
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2017 年 6 月 15 日,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
股 1.2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8
股。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由 86,670,000 股增至 112,671,000股。
2018 年 5 月 4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2,671,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由 112,671,000 股增至 202,807,800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20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19,349,845 股”。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
市,公司股本增至 222,157,645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22,157,64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量为 115,854,5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1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303,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8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厦门汇龙达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龙达成”)(汇龙达成原名为“珠海聚才盛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完成名称变更)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汇龙达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汇龙达成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承诺人承诺:若违反上述股票锁定期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汇龙达成承诺:
如其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其所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5%(若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超过上述期限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其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其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902,37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2.206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 1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0 名,非
国有法人股东 1 名。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备注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厦门汇龙达成企业管理 4,902,373 4,902,373 4,902,373 注 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4,902,373 4,902,373 4,902,373 -
注 1:股东厦门汇龙达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龙达成原名为“珠海聚才
盛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完成名称变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
量为 4,902,373 股,质押、冻结股数为 0股,因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其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其所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的 25%(若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
因此,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902,373 股。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5,854,578 52.15 4,902,373 110,952,205 49.94
高管锁定股 91,602,360 41.23 91,602,360 41.23
首发后限售股 19,349,845 8.71 19,349,845 8.71
首发前限售股 4,902,373 2.21 4,902,373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303,067 47.85 4,902,373 111,205,440 50.06
三、总股本 222,157,645 100 - - 222,157,645 1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日
[2022-01-04]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2-001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外汇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1-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的子公司
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船艇”或 “卖方”)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与客户 H FERRY CO., LTD(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SHIPBUILDING
CONTRACT》(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2,780 万美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H FERRYCO., LTD
注册资本:1,000,000,000韩元
注册地址:#209,70,Yeonanbudo-ro, Jung-gu, Incheon, Korea(韩国仁川广域市
中区沿岸码头路70, 2层209室)
主营业务:内港客运;电子商务;内、外港货运;外港客运和卸货。
2、关联关系说明:客户H FERRY CO., LTD与公司及澳龙船艇不存在关联关
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及澳龙船艇与客户H FERRYCO., LTD未签订其他
销售合同。
4、履约能力分析:客户H FERRY CO., LTD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资信良好,
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铝合金高速客滚船;
2、交易价格:合计 2,780 万美元;
3、合同签署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4、生效条件:本合同自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5、交付时间: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第一期款项之日起 660 天或之内;
6、支付方式:合同价款由买方分期支付给卖方;
7、主要违约责任:
(1)交付:延期 30 天以内无罚款,延期超过 30 天后每延期一天罚款 1000
美元。
(2)航速:实际航速低于约定航速 0.5 节以内无罚款,超出 0.5 节以上开始
处罚。
(3)油耗:主机胎架试验油耗高于约定油耗 5%以内无罚款,超出 5%之后则每超 1%罚款 10 万美元。
(4)客位车位不足:实际乘客数量与车辆数量与约定存在不足,则每少一个客位罚款 1 万美元,每少一个车位罚款 2 万美元。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合同总金额为2,78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29.4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澳龙船艇100%股权,本合同成功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1-2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合同的签订,彰显了澳龙船艇在铝合金高速船研发制造方面的综合实力,公司及澳龙船艇的技术实力获得行业及客户的高度认可。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自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外汇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其它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SHIPBUILDING CONTRACT》。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1-12-27]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0-087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龙船艇”或“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船艇”或“子公司”)
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的政府补助共计 584.61万元人民币。
上述补助以现金形式补助,截至本公告日,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获得 补助金 与资产/ 是否与公 是否具
序 补助 提供补 补助原因/ 收到补 额(万 补助依据 收益相 计入会计 司日常经 有可持
号 主体 助主体 项目 助时间 元) 关 科目 营活动相 续性
关
江龙 珠海经
船艇 济开发
1 珠海 区税务 个税手续 2021 0.4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与收益 其他收益 是 否
分公 局平沙 费返还 年 3 月 人所得税法 相关
司 税务分
局
中山市 广东省职业技能提
2 江龙 财政局 以工代训 2021 2.10 升培训补贴申领管 与收益 其他收益 是 否
船艇 神湾分 补贴 年 3 月 理办法 相关
局
中山市
3 江龙 税务局 个税手续 2021 1.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与收益 其他收益 是 否
船艇 神湾税 费返还 年 3 月 人所得税法 相关
务分局
中山市发
展和改革 中山市发展总部经
江龙 中山市 局-2020 2021 济工作领导小组办 与收益 其他应收
4 船艇 发展改 年度产业 年 4 月 39.64 公室关于下达中山 相关 款 是 否
革局 扶持资金 市 2020 年总部企业
总部经济 奖励安排方案的函
子项补贴
江龙 中山市
船艇 税务局 个税手续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与收益
5 中山 神湾税 费返还 年 4 月 0.59 人所得税法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分公 务分局
司
2021 年中
中山市 山市工业 关于下达 2021年中
江龙 工业和 发展专项 2021 山市工业发展专项 与资产
6 船艇 信息化 资金(技 年 5 月 62.46 资金(技术改造专 相关 递延收益 是 否
局 术改造项 题)项目拟资助计划
目资助 的通知
款)
2021 年中
山市高端
中山市 装备制造 关于下达 2021年中
江龙 工业和 产业发展 2021 山市高端装备制造 与收益
7 船艇 信息化 资金(支 年 5 月 50.00 产业发展资金项目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局 持企业做 资助计划的通知
大做强项
目资助
款)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
江龙 人力资 博士后工 2021 社会保障局关于印 与收益
8 船艇 源与社 作站补贴 年 5 月 5.40 发中山市博士后管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会保障 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局
中山市 2019 年第 关于 2019年中山市
9 江龙 科学技 一批科技 2021 30.10 第一批科技创新券 与收益 其他收益 是 否
船艇 术局 创新券兑 年 5 月 兑现的公示 相关
现
2021 年中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
中山市 山市第一 理局关于下达 2021
10 江龙 市场监 批 PCT 专 2021 1.00 年度第一批省市知 与收益 其他收益 是 否
船艇 督管理 利知识产 年 6 月 识产权专项资金(资 相关
局 权专项资 助类、配套补贴类)
金 的通知
2021 年中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
中山市 山市第一 理局关于下达 2021
11 江龙 市场监 批国内发 2021 0.60 年度第一批省市知 与收益 其他收益 是 否
船艇 督管理 明专利年 年 6 月 识产权专项资金(资 相关
局 费资助 助类、配套补贴类)
的通知
2021 年度 关于 2021年度中山
江龙 中山市 中山市科 2021 市第一批科技发展 与收益
12 船艇 科学技 技保险补 年 6 月 7.27 专项资金项目(科技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术局 助项目 金融专项)拟补助名
单的公示
2021 年度 关于下达 2021年度
江龙 中山市 中山市技 2021 中山市技术合同认 与收益
13 船艇 科学技 术合同认 年 7 月 1.20 定登记补助专项资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术局 定登记补 金的通知
助
广东发展
广东省 和改革委
江龙 发展和 员会-2021 2021 关于下达省级国防 与收益
14 船艇 改革委 年省级国 年 9 月 8.00 动员事业费的通知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员会 防动员中
心建设经
费
中山市 国家知识
江龙 市场监 产权优势 2021 关于国家知识产权 与收益
15 船艇 督管理 示范企业 年 9 月 18.50 优势示范企业培育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局 培育项目 项目拟立项的公示
资金
江龙 中山市
船艇 人力资 2021 2021 年企业薪酬调 与收益
16 中山 源和社 监测补贴 年 11 0.03 查、人工成本监测补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分公 会保障 月 贴发放表
司 局
中山市发
展和改革 中山市发展总部经
江龙 中山发 局-2021 2021 济工作领导小组办 与收益
17 船艇 展和改 年度产业 年 12 55.12 公室关于下达中山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革局 扶持资金 月 市 2021 年总部企业
总部经济 奖励安排方案的函
子项补贴
中山市 2022 年 202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
18 江龙 工业和 省级先进 年 12
[2021-12-20]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86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晏志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 2021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持有本公司股份 32,397,3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5.97%)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晏志清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99,3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3.99%)。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
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及被动
稀释致股份变动比例合计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近日,公司收到了晏志清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晏志清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晏志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比例(%)
2021 年 9 月 10 日 25.37 223,994 0.1104
2021 年 9 月 13 日 25.02 22,590 0.0111
2021 年 9 月 14 日 25.05 95,000 0.0468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15 日 25.00 80,001 0.0394
晏志清 2021 年 9 月 16 日 25.00 44,800 0.0221
2021 年 9 月 17 日 24.13 4,000 0.0020
2021 年 9 月 23 日 24.61 28,800 0.0142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4.06 628,600 0.3099
合计 1,127,785 0.5561
2、股东晏志清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397,370 15.9744 31,269,585 14.0754
其中:无限售条件
晏志清 8,099,343 3.9936 6,971,558 3.1381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298,027 11.9808 24,298,027 10.9373
注 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注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82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最终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49,845 股,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至
222,157,645 股,新增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晏
志清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发行前的 15.4183%下降至发行后的 14.0754%,
股份被动稀释了 1.3429%。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致股份变动比例合计超过 1%的公告》 《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 3: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按减持计划披露时总股本 202,807,800 股计算,
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按照当前总股本 222,157,645 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晏志清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晏志清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提前终止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三、备查文件
1、晏志清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17]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签订《意向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85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意向书的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次签署的《意向书》属于框架性意向书,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意向书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意向书仅为双方开展股权转让事宜的框架性文件,本意向书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意向书的基本情况
(一)意向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与珠海九洲蓝色干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蓝色干线公司”或“乙方”)签订了《意向书》。基于甲乙双方的战略发展需要,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所持有的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船艇”)40%股权事宜达成意向。
(二)签订意向书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意向书是双方股权转让事项的初步意向,是各方进一步洽谈的基础,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事宜明确后,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九洲蓝色干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彬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珠海市桂山镇一环路51号301E
主营业务:旅游交通运输产业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港澳航线旅客运输、珠海至深圳水路旅客运输、珠海市水路旅客运输等);观光旅游服务;旅客运输及服务;船上食品零售、工艺品零售、文创产品零售、餐饮服务及发布广告等。
2、关联关系说明:九洲蓝色干线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6 月 22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平沙镇金湾新村 1 号科技楼 610 室
法定代表人:晏志清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股东: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控股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船舶设计;船舶制造;船舶销售;船舶修理;船舶改装;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甲乙双方初步确定甲方向乙方转让澳龙船艇 40%股权的价格为 2,000 万
人民币,并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股权转让基准日。股权转让过程中
的所有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澳龙船艇于转让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标的公司
本意向书股权转让的标的公司为澳龙船艇,澳龙船艇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6 年,注册资本金 5,000万人民币,由甲方全资持有。澳龙船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股权收购方式
乙方作为本意向书的收购方,拟现金收购甲方持有的澳龙船艇 40%股权,甲方同意前述收购意向。
(三)股权收购定价
甲乙双方初步确定甲方向乙方转让澳龙船艇40%股权的价格为2,000万人民
币,并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股权转让基准日。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税
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澳龙船艇于转让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四)股权收购工作进度约定
双方按照各自的公司章程、法律法规等要求启动股权转让事宜,双方同意最
迟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股权转让。双方可提前一个月协商书面延长股权转
让的完成截止时间。
(五)无约束性义务
本意向书不构成或产生,或不应被视为构成或产生任何一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或可执行的义务。只有双方签署和交付包含双方约定的拟议交易条款和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才产生相关约束性义务。
(六)其他
本意向书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意向书》的签订是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九洲蓝色干线公司是珠海市政府授权经营旅游会展板块的国有企业旗下的四大平台之一。公司通过引入国有资本,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的强强联合,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2、本意向书只是框架性协议,本意向书的签订对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
七、备查文件
1、《意向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21-12-15]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83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总金额为人民币 35,427,038.96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49,84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74,999,996.1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8,442,782.79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6,557,213.31 元。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5,896,226.33 元(不含税)后的余额369,103,769.77 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11940023 号)。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 2021 年 12 月 14 日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募投项目的
投资,并支付部分发行费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次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额为人民币 32,880,482.50 元。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546,556.46 元。本次将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置换总金额为人民币35,427,038.96 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项目资金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后拟投入募集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1 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 35,000.00 32,500.00 31,655.72
2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40,000.00 37,500.00 36,655.72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并支
付部分发行费用。2021 年 12 月 14 日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金额为人民币 32,880,482.50 元,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546,556.46 元。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5,427,038.96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公司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事项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华兴专字[2021]21011940037 号”《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江龙船艇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宜己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2、江龙船艇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关于江龙船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5]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84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349,845 股,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加至 222,157,645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202,807,800 元增加至 222,157,645 元。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完成,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已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20,280.78 万元。 22,215.7645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20,280.78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22,215.764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2 为人民币普通股 20,280.78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22,215.7645 万股,无
无其他种类股。 其他种类股。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 《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就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5] (300589)江龙船艇: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82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15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珠海分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杨成华先生、肖丹女士。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5日以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成华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并支
付部分发行费用。2021 年 12 月 14 日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金额为人民币 32,880,482.50 元,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546,556.46 元。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5,427,038.96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也对本议案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公告》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其中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5] (300589)江龙船艇: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81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15 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珠海分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夏刚先生、赵盛华先生、龚重英女士。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
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晏志清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并支
付部分发行费用。2021 年 12 月 14 日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金额为人民币 32,880,482.50 元,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546,556.46 元。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5,427,038.96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也对本议案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公告》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8 票,其中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发行方案,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9,349,845 股,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加至 222,157,645 股,公
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2,807,800 元增加至 222,157,645 元。鉴于此,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就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修订
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8 票,其中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0] (300589)江龙船艇: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19,349,845股
2、发行价格:19.3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74,999,996.10元
4、募集资金净额:366,557,213.31元
5、上市时间:2021年12月14日
[2021-12-09]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9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 号)注册同意,公司本次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349,845 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加至 222,157,645 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的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夏刚 董事 56,759,350 27.9868% 56,759,350 25.5491%
晏志清 董事长、总经理 31,269,585 15.4183% 31,269,585 14.0754%
赵盛华 董事 19,371,339 9.5516% 19,371,339 8.7196%
龚重英 董事 8,852,322 4.3649% 8,852,322 3.9847%
贺文军 董事、副总经理 5,883,885 2.9012% 5,883,885 2.6485%
敖静涛 独立董事 - - - -
陈坚 独立董事 - - - -
谢首军 独立董事 - - - -
杨成华 监事会主席 - - - -
肖丹 监事 - - - -
周汝艳 监事 - - - -
徐海州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 - -
谭永灿 副总经理 - - - -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09]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8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致股份
变动比例合计超过 1%的公告
股东夏刚、晏志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 2021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持有本公司股份 32,397,3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5.97%)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晏志清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99,3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3.99%)。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持有本公司股份 56,759,3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7.99%)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刚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112,31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00%)。
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期间,晏志清先生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03,791 股,所减持股份数占 2021 年 11 月 18 日收市时
总股本的 0.4456%。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
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49,845 股,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加至 222,157,645
股,新增的股份将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刚先生和晏志清先生因股份
减持及被动稀释引起的股份变动合计比例超过 1%,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夏刚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新溪桥***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晏志清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
股票简称 江龙船艇 股票代码 300589
变动类型 有 无□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夏刚先生与晏志清先生互
选) 为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致行动人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夏刚 A 股 0 被动稀释减少 2.4377%
晏志清 A 股 903,791 减持及被动稀释减少
1.7885%
合 计 903,791 减持及被动稀释减少
4.226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
赠与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6,759,350 27.9868 56,759,350 25.5491
夏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69,363 6.2470 12,669,363 5.70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089,987 21.7398 44,089,987 19.8463
合计持有股份 32,173,376 15.8640 31,269,585 14.0754
晏志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875,349 3.8832 6,971,558 3.13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298,027 11.9808 24,298,027 10.9373
合计持有股份 88,932,726 43.8507 88,028,935 39.6245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544,712 10.1301 19,640,921 8.84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68,388,014 33.7206 68,388,014 30.7836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2021 年 11 月 9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1-05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
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2021 年 9 月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1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期间,夏刚先生和晏志清先生通过集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903,791 股,占公司 2021 年 11 月
划
18 日收市时总股本的 0.4456%,截至本公告日,夏刚先生、晏志
清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晏志清先生、夏刚先生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
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晏志清先生、夏刚先生
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股东夏刚、晏志清均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
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09]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80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采购人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与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现将相关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概况
1、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TZB-2021110344
项目名称: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300 吨级渔政船和执法快艇建造项目
标项名称:渔政执法船艇建造
总合同签约人: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2、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玖仟玖佰肆拾万元整(?9,940 万元)
中标人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神湾镇桂竹路 1 号江龙船艇科技园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中标总金额 9,94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6.22%,
若项目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公务执法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并对公司经济效益产生积极影响。
三、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标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公司将尽快与项目相关方签订正式合同,按照招标要求组织实施,实施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合同及执行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09] (300589)江龙船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龙船艇
股票代码:3005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夏刚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溪桥***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溪桥***
权益变动性质:被动稀释及股份减持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晏志清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权益变动性质:被动稀释及股份减持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江龙船艇 指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夏刚、晏志清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夏刚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601041954********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新溪桥***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新溪桥***
通讯方式 13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 晏志清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604221964********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通讯方式 13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一
致行动关系和有效期进行了明确约定,确立了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该协议已
于 2020 年 1 月 12 日到期,上述两位原一致行动人于 2020 年 1 月 12 日续签了
《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3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止。
根据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夏刚先生、晏志清
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江龙船艇外,均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动稀释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优化股权结构需要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持有本公司股份 32,397,3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5.97%)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晏志清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99,3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3.99%)。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持有本公司股份 56,759,3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7.99%)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刚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112,31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00%)。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以上所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加或减少等相关安排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被动稀释引起股份比例减少,导致的持股数量和减持比例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77,945股,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总股本的2.5531%。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
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49,845 股,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至 222,157,645
股,新增的股份将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刚先生和晏志清先生因被动稀释引起股份比例减少合计 3.7806%。因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引起的股份变动合计比例为 6.3337%,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超过 5%。具体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价 2021 年 2 月 26 日 24.53 32,000 0.0158
集中竞价 2021 年 3 月 2 日 24.71 24,000 0.0118
集中竞价 2021 年 3 月 4 日 25.37 269,000 0.1326
集中竞价 2021 年 3 月 8 日 25.70 18,000 0.0089
集中竞价 2021 年 3 月 16 日 22.35 54,000 0.0266
夏刚
集中竞价 2021 年 3 月 17 日 22.91 666,000 0.3284
集中竞价 2021 年 3 月 30 日 23.36 27,300 0.0135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10 日 23.85 253,000 0.1247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11 日 25.71 218,000 0.1075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13 日 25.30 456,000 0.2248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14 日 25.47 10,000 0.0049
集中竞价 2020 年 11 月 9 日 33.54 235,684 0.1162
集中竞价 2020 年 11 月 10 日 34.07 894,100 0.4409
集中竞价 2020 年 11 月 11 日 31.37 671,087 0.3309
[2021-12-08]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6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龚重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持有本公司股份 10,880,00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5.36%)的董事龚重英女士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34%)。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
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收市,公司董事龚重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140,42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0000%。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截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龚重英女士本次减持
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截至 2021 年 9 月 9 日,龚重英女士本次减持
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近日,公司收到龚重英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重英女士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元) (股) 比例(%)
2021 年 6 月 11 日 25.79 342,078 0.1687
2021 年 6 月 16 日 26.87 397,500 0.1960
2021 年 6 月 28 日 29.73 323,900 0.1597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29 日 28.89 27,300 0.0135
龚重英 2021 年 8 月 9 日 29.98 252,901 0.1247
2021 年 8 月 10 日 30.85 218,000 0.1075
2021 年 8 月 12 日 30.41 446,000 0.2199
2021 年 8 月 13 日 30.81 20,000 0.0099
合计 2,027,679 0.999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880,001 5.3647 8,852,322 4.3649
其中:无限售条件
龚重英 2,720,000 1.3412 692,321 0.341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60,001 4.0235 8,160,001 4.0235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龚重英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龚重英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实施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三、备查文件
1、龚重英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8]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5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晏志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 2021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持有本公司股份 32,397,3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5.97%)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晏志清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99,3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3.99%)。
近日,公司收到晏志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晏志清先生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股东晏志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比例(%)
2021 年 9 月 10 日 25.37 223,994 0.1104
晏志清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13 日 25.02 22,590 0.0111
2021 年 9 月 14 日 25.05 95,000 0.0468
2021 年 9 月 15 日 25.00 80,001 0.0394
2021 年 9 月 16 日 25.00 44,800 0.0221
2021 年 9 月 17 日 24.13 4,000 0.0020
2021 年 9 月 23 日 24.61 28,800 0.0142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4.06 628,600 0.3099
合计 1,127,785 0.5561
2、股东晏志清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397,370 15.9744 31,269,585 15.4183
其中:无限售条件
晏志清 8,099,343 3.9936 6,971,558 3.4375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298,027 11.9808 24,298,027 11.9808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晏志清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晏志清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晏志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3]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4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49,845股,发行价格为19.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4,999,996.1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42,782.79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6,557,213.31元。
截至2021年11月30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5,896,226.33元(不含税)后的余额369,103,769.77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11940023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元)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189,103,769.77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
216201012338400014
10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凤凰北支行
44050164613800001185
40,000,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
9550880018736700594
40,00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营业部
8110901011701373985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合称为“乙方”)
1、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一”)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二”)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三”)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四”)
丙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及偿还银行贷款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
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胡涛 、其他工作人员 李贤兵可以于乙方营业时间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3]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3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于2021年12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1-30]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2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告
董事贺文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持本公司股份5,883,8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90%)的董事贺文军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70,9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73%)。
公司于2021 年8 月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截至2021年8月31日贺文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贺文军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贺文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文军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文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83,8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90%)。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贺文军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股东贺文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三、备查文件
1、贺文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1-11-24]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1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公司与Austal Holdings China Pty Ltd(以下简称“Austal”)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2000万人民币或等额澳元的价格购买Austal持有的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船艇”)40%股权。交易完成后,澳龙船艇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购买股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澳龙船艇已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澳龙船艇的股东由“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Austal Holdings China Pty Ltd”变更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澳龙船艇最新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QX4C79
4、注册资本:5000万
5、成立时间:2016年6月22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法定代表人:晏志清
8、住所:珠海市平沙镇金湾新村1号科技楼610室
9、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船舶设计;船舶制造;船舶销售;船舶修理;船舶改装;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备查文件
1、《澳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21-11-15] (300589)江龙船艇:经营合同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0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合同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与
Birdon Pty Ltd(以下简称“Birdon”)签署与生产经营相关的 the 35 metre Emerald
ferry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次合同总金额为 5,526,000 美元 ,约定 Birdon
提供主要设计,由公司分包建造 3 艘 35 米铝合金客船,船舶到达悉尼后由 Birdon
对其自购设备作进一步的安装调试与海试等后交付给最终用户悉尼市交通局(以下简称“最终用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基本情况
1、合同标的:3 艘 35 米铝合金客船
2、合同价格:5,526,000 美元
3、生效条件: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履约担保;本公司持有合同约定的船舶建造保险;合同已签署。
4、交付时间:合同约定第一、二艘于 2020 年 5 月 4 日完成船厂海试,2020
年 6 月 15 日到达悉尼港,2020 年 6 月 30 日交付给最终用户;第三艘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完成船厂海试,2020 年 8 月 21 日到达悉尼港,2020 年 9 月 4 日交付给
最终用户。
5、支付方式:分为 9 期支付,每期款项均需开具以 Birdon 为受益人的全额
见索即付、且能在悉尼承兑的银行保函,有效期至船舶交付后 60 个工作日。
6、违约责任:航速不达标每降低 0.2 节,扣除合同价 0.25%,最大金额扣除
合同价 5%;延迟交付每船每天支付 1,500 美元违约金;非不可抗力延期超过 90天,Birdon 有权拒绝接船。
7、可接受延误:
因不可抗力事件(传染病、合同约定的天气条件推迟海上试航、其他事件等)导致船舶延迟交付,交付日期应延长。
二、合同履行进展
受新冠疫情在国内外爆发,以及船东对船舶的部分设计变更和供货延迟等主
要因素的影响,3 艘 35 米铝合金客船延迟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在国内交付。
鉴于银行保函即将到期,双方没有足够的时间续开银行保函,经公司与
Birdon 协商一致,双方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签订担保金协议,公司于 2021 年 6
月10日将依据合同约定的应开具的银行保函对应款项合计1,105,200美元存放至Birdon 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作为项目担保金,替代原合同约定的银行保函。
Birdon 以公司延期交付船舶以及因船舶存在质量问题致使其未能及时交付
给最终用户为由,暂停支付相应款项,并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邮件通知其指定
的律师事务所,将前述项目担保金合计 1,105,200 美元支付给 Birdon,作为索赔
金额。其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依据担保金协议及 Birdon 要求,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将担保金合计 1,105,200 美元加上利息减去银行手续费后支付给 Birdon。
目前双方在合同交船是否延期,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责任划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1,105,200 美元保证金被 Birdon 提取,不代表本公司实际应承担该损失,本公司保留依据造船合同约定和双方就争议事项的最终责任承担结果而向Birdon 公司主张退回保证金的权利。公司已聘请专业海事律师协助处理,将根据造船合同约定积极采取措施,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
另外,公司已就该项目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购买了最高赔偿限额为1,800,000 美元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特定合同保险单》,理赔条件是 Birdon 违约或破产,或 Birdon 所在国家发生政治风险。公司已经将该项目可能产生的损失等最新情况报告中国信用出口保险公司。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合同总金额 5,526,000 美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
收入的 5.89%。截至到目前为止,公司已累计收款 4,393,170 美元,合同未收款1,132,830 美元,支付的保证金 1,105,200 美元,合计合同未收款及保证金 2,238,030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2.39%,利润总额的 40.50%。前
述合同未收款及保证金的收回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倘若前述合同未收款及保证金也无法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得到(部分)理赔,将对公司 2021 年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应对措施
1、公司已聘请专业海事律师协助公司与 Birdon 积极磋商,争取就船舶延
期责任、质量责任和损失承担责任等事宜达成解决方案;若无法协商解决,公司将依据造船合同约定和双方关于争议事项的责任认定而向 Birdon 主张退回保证金、支付剩余船舶建造款等法律应对措施。
2、本公司将就前述事宜,继续与中国信用出口保险公司进行密切沟通,就本合同项下所可能产生的合同未收款及保证金损失和理赔事宜进行积极磋商。
五、备注
1、公司将关注本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021-11-09]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69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夏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6,759,3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7.99%),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112,31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00%)。
公司近日收到夏刚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控股股东、实际控
夏刚 56,759,350 27.99%
制人、董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优化股权结构;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夏刚 不超过 8,112,312 股 4.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连续 90 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连续 90 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夏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相关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股东夏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董事夏刚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不再担任公司上述职务,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3、公司股东夏刚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若违反上述股票锁定期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
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夏刚承诺:
1、如其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其所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5%(若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超过上述期限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其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若其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东夏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二)夏刚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夏刚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04] (300589)江龙船艇: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68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年11月4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 统进行 网络投 票的 时间为2021年11月 4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平沙镇珠海大道8028号研发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晏志清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22,776,58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0.53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2,765,08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0.53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7%。
2、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765,0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765,0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0-29] (300589)江龙船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64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28 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珠海分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夏刚先生、赵盛华先生、龚重英女士。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晏志清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8 票,其中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 2,000 万人民币或等额澳元的价格购买
Austal Holdings China Pty Ltd 所持有的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40%股份事宜。本
次交易完成后,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公告》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刊 登 在中国 证 监 会 指 定创 业板 信 息 披 露 网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8 票,其中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29] (300589)江龙船艇: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65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8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珠海分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杨成华先生、肖丹女士。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成华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其中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 2,000 万人民币或等额澳元的价格购买
Austal Holdings China Pty Ltd 所持有的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40%股份事宜。本
次交易完成后,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关于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公告》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29] (300589)江龙船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85元
每股净资产: 1.907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
营业总收入: 3.6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92.95万元
[2021-10-20]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63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年11月4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平沙镇珠海大道8028号研发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
效期的议案》
2.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3 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30-17:30;
2、登记地点:珠海市平沙镇游艇工业园珠海大道 8028 号研发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请发至:0756-7725625-801,传真在 2021 年 11 月 3 日 17:30 前送达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珠海市平沙镇游艇工业园珠海大道 8028 号研发楼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51905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来信请确保在 2021
年 11 月 3 日 17:3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6-7266221
联系传真:0756-7725625-801
联系地址:珠海市平沙镇游艇工业园珠海大道 8028 号研发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9050
联系人:胡月琴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一: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龙船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
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投票指示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
期的议案》
2.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 √
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选
无效;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89
2、投票简称:江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4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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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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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1]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2-005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厦门汇龙达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持本公司股份 4,902,37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21%)的股东厦门汇龙达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龙达成”)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25,59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55%)。
近日,公司收到了汇龙达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截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汇龙达成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汇龙达成 交易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86 1,225,573 0.55
合计 1,225,573 0.55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减
持价格区间为 20.55 元/股—21.44 元/股。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902,373 2.21% 3,676,800 1.66%
其中:无限售条件
汇龙达成 股份 4,902,373 2.21% 3,676,800 1.6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股东汇龙达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汇龙达成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出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履行完毕。
三、备查文件
1、汇龙达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1-13]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2-004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厦门汇龙达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厦门汇龙达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龙达成”)持有本公司股份 4,902,3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21%),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25,59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55%)。
公司近日收到汇龙达成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厦门汇龙达成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 股东 4,902,373 2.21%
(有限合伙)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厦门汇龙达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不超过 1,225,593 股
(有限合伙) 0.55%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连续 90 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连续 90 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汇龙达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相关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股东汇龙达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汇龙达成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公司股东汇龙达成承诺:若违反上述股票锁定期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汇龙达成承诺:
1、如其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其所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5%(若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超过上述期限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其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若其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龙达成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东汇龙达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二)汇龙达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汇龙达成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10]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2-003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赵盛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 2021 年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持本公司股份 19,410,13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9.57%)的董事赵盛华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56,1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截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收市,公司董事
赵盛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371,3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516%。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情况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 号)注册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349,845 股,
公司的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加至 222,157,645 股。新增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赵盛华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发行前的9.5516%下降至发行后的 8.7196%,股份被动稀释了 0.8320%。
近日,公司收到赵盛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盛华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元) (股) 比例(%)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23 日 24.12 38,800 0.0191
赵盛华
合计 38,800 0.019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410,139 9.5707 19,371,339 8.7196
其中:无限售条件
赵盛华 4,852,535 2.3927 4,813,735 2.166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557,604 7.1780 14,557,604 6.5528
注 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注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82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最终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349,845 股,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至
222,157,645 股,新增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赵
盛华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发行前的 9.5516%下降至发行后的 8.7196%,股
份被动稀释了 0.8320%。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注 3: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按减持计划披露时总股本 202,807,800 股计算,
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按照当前总股本 222,157,645 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赵盛华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赵盛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实施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三、备查文件
1、赵盛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日
[2022-01-10]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2-002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为4,902,37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2067%,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4,902,3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6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88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
发行新股 2,167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8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江龙船艇”,股票
代码“300589”。首次公开发行的 2,167 万股股票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起上市交
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6,670,000 股。
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2017 年 6 月 15 日,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
股 1.2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8
股。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由 86,670,000 股增至 112,671,000股。
2018 年 5 月 4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2,671,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由 112,671,000 股增至 202,807,800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20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19,349,845 股”。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
市,公司股本增至 222,157,645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22,157,64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量为 115,854,5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1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303,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8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厦门汇龙达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龙达成”)(汇龙达成原名为“珠海聚才盛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完成名称变更)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汇龙达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汇龙达成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承诺人承诺:若违反上述股票锁定期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汇龙达成承诺:
如其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其所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5%(若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超过上述期限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其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其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902,37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2.206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 1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0 名,非
国有法人股东 1 名。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备注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厦门汇龙达成企业管理 4,902,373 4,902,373 4,902,373 注 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4,902,373 4,902,373 4,902,373 -
注 1:股东厦门汇龙达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龙达成原名为“珠海聚才
盛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完成名称变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
量为 4,902,373 股,质押、冻结股数为 0股,因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其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其所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的 25%(若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
因此,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902,373 股。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5,854,578 52.15 4,902,373 110,952,205 49.94
高管锁定股 91,602,360 41.23 91,602,360 41.23
首发后限售股 19,349,845 8.71 19,349,845 8.71
首发前限售股 4,902,373 2.21 4,902,373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303,067 47.85 4,902,373 111,205,440 50.06
三、总股本 222,157,645 100 - - 222,157,645 1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日
[2022-01-04]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2-001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外汇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1-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的子公司
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船艇”或 “卖方”)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与客户 H FERRY CO., LTD(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SHIPBUILDING
CONTRACT》(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2,780 万美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H FERRYCO., LTD
注册资本:1,000,000,000韩元
注册地址:#209,70,Yeonanbudo-ro, Jung-gu, Incheon, Korea(韩国仁川广域市
中区沿岸码头路70, 2层209室)
主营业务:内港客运;电子商务;内、外港货运;外港客运和卸货。
2、关联关系说明:客户H FERRY CO., LTD与公司及澳龙船艇不存在关联关
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及澳龙船艇与客户H FERRYCO., LTD未签订其他
销售合同。
4、履约能力分析:客户H FERRY CO., LTD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资信良好,
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铝合金高速客滚船;
2、交易价格:合计 2,780 万美元;
3、合同签署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4、生效条件:本合同自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5、交付时间: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第一期款项之日起 660 天或之内;
6、支付方式:合同价款由买方分期支付给卖方;
7、主要违约责任:
(1)交付:延期 30 天以内无罚款,延期超过 30 天后每延期一天罚款 1000
美元。
(2)航速:实际航速低于约定航速 0.5 节以内无罚款,超出 0.5 节以上开始
处罚。
(3)油耗:主机胎架试验油耗高于约定油耗 5%以内无罚款,超出 5%之后则每超 1%罚款 10 万美元。
(4)客位车位不足:实际乘客数量与车辆数量与约定存在不足,则每少一个客位罚款 1 万美元,每少一个车位罚款 2 万美元。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合同总金额为2,78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29.4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澳龙船艇100%股权,本合同成功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1-2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合同的签订,彰显了澳龙船艇在铝合金高速船研发制造方面的综合实力,公司及澳龙船艇的技术实力获得行业及客户的高度认可。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自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外汇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其它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SHIPBUILDING CONTRACT》。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1-12-27]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0-087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龙船艇”或“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船艇”或“子公司”)
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获得的政府补助共计 584.61万元人民币。
上述补助以现金形式补助,截至本公告日,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获得 补助金 与资产/ 是否与公 是否具
序 补助 提供补 补助原因/ 收到补 额(万 补助依据 收益相 计入会计 司日常经 有可持
号 主体 助主体 项目 助时间 元) 关 科目 营活动相 续性
关
江龙 珠海经
船艇 济开发
1 珠海 区税务 个税手续 2021 0.4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与收益 其他收益 是 否
分公 局平沙 费返还 年 3 月 人所得税法 相关
司 税务分
局
中山市 广东省职业技能提
2 江龙 财政局 以工代训 2021 2.10 升培训补贴申领管 与收益 其他收益 是 否
船艇 神湾分 补贴 年 3 月 理办法 相关
局
中山市
3 江龙 税务局 个税手续 2021 1.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与收益 其他收益 是 否
船艇 神湾税 费返还 年 3 月 人所得税法 相关
务分局
中山市发
展和改革 中山市发展总部经
江龙 中山市 局-2020 2021 济工作领导小组办 与收益 其他应收
4 船艇 发展改 年度产业 年 4 月 39.64 公室关于下达中山 相关 款 是 否
革局 扶持资金 市 2020 年总部企业
总部经济 奖励安排方案的函
子项补贴
江龙 中山市
船艇 税务局 个税手续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与收益
5 中山 神湾税 费返还 年 4 月 0.59 人所得税法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分公 务分局
司
2021 年中
中山市 山市工业 关于下达 2021年中
江龙 工业和 发展专项 2021 山市工业发展专项 与资产
6 船艇 信息化 资金(技 年 5 月 62.46 资金(技术改造专 相关 递延收益 是 否
局 术改造项 题)项目拟资助计划
目资助 的通知
款)
2021 年中
山市高端
中山市 装备制造 关于下达 2021年中
江龙 工业和 产业发展 2021 山市高端装备制造 与收益
7 船艇 信息化 资金(支 年 5 月 50.00 产业发展资金项目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局 持企业做 资助计划的通知
大做强项
目资助
款)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
江龙 人力资 博士后工 2021 社会保障局关于印 与收益
8 船艇 源与社 作站补贴 年 5 月 5.40 发中山市博士后管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会保障 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局
中山市 2019 年第 关于 2019年中山市
9 江龙 科学技 一批科技 2021 30.10 第一批科技创新券 与收益 其他收益 是 否
船艇 术局 创新券兑 年 5 月 兑现的公示 相关
现
2021 年中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
中山市 山市第一 理局关于下达 2021
10 江龙 市场监 批 PCT 专 2021 1.00 年度第一批省市知 与收益 其他收益 是 否
船艇 督管理 利知识产 年 6 月 识产权专项资金(资 相关
局 权专项资 助类、配套补贴类)
金 的通知
2021 年中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
中山市 山市第一 理局关于下达 2021
11 江龙 市场监 批国内发 2021 0.60 年度第一批省市知 与收益 其他收益 是 否
船艇 督管理 明专利年 年 6 月 识产权专项资金(资 相关
局 费资助 助类、配套补贴类)
的通知
2021 年度 关于 2021年度中山
江龙 中山市 中山市科 2021 市第一批科技发展 与收益
12 船艇 科学技 技保险补 年 6 月 7.27 专项资金项目(科技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术局 助项目 金融专项)拟补助名
单的公示
2021 年度 关于下达 2021年度
江龙 中山市 中山市技 2021 中山市技术合同认 与收益
13 船艇 科学技 术合同认 年 7 月 1.20 定登记补助专项资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术局 定登记补 金的通知
助
广东发展
广东省 和改革委
江龙 发展和 员会-2021 2021 关于下达省级国防 与收益
14 船艇 改革委 年省级国 年 9 月 8.00 动员事业费的通知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员会 防动员中
心建设经
费
中山市 国家知识
江龙 市场监 产权优势 2021 关于国家知识产权 与收益
15 船艇 督管理 示范企业 年 9 月 18.50 优势示范企业培育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局 培育项目 项目拟立项的公示
资金
江龙 中山市
船艇 人力资 2021 2021 年企业薪酬调 与收益
16 中山 源和社 监测补贴 年 11 0.03 查、人工成本监测补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分公 会保障 月 贴发放表
司 局
中山市发
展和改革 中山市发展总部经
江龙 中山发 局-2021 2021 济工作领导小组办 与收益
17 船艇 展和改 年度产业 年 12 55.12 公室关于下达中山 相关 其他收益 是 否
革局 扶持资金 月 市 2021 年总部企业
总部经济 奖励安排方案的函
子项补贴
中山市 2022 年 202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
18 江龙 工业和 省级先进 年 12
[2021-12-20]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86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晏志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 2021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持有本公司股份 32,397,3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5.97%)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晏志清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99,3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3.99%)。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
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及被动
稀释致股份变动比例合计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近日,公司收到了晏志清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晏志清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晏志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比例(%)
2021 年 9 月 10 日 25.37 223,994 0.1104
2021 年 9 月 13 日 25.02 22,590 0.0111
2021 年 9 月 14 日 25.05 95,000 0.0468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15 日 25.00 80,001 0.0394
晏志清 2021 年 9 月 16 日 25.00 44,800 0.0221
2021 年 9 月 17 日 24.13 4,000 0.0020
2021 年 9 月 23 日 24.61 28,800 0.0142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4.06 628,600 0.3099
合计 1,127,785 0.5561
2、股东晏志清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397,370 15.9744 31,269,585 14.0754
其中:无限售条件
晏志清 8,099,343 3.9936 6,971,558 3.1381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298,027 11.9808 24,298,027 10.9373
注 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注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82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最终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49,845 股,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至
222,157,645 股,新增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晏
志清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发行前的 15.4183%下降至发行后的 14.0754%,
股份被动稀释了 1.3429%。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致股份变动比例合计超过 1%的公告》 《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 3: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按减持计划披露时总股本 202,807,800 股计算,
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按照当前总股本 222,157,645 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晏志清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晏志清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提前终止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三、备查文件
1、晏志清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17]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签订《意向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85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意向书的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次签署的《意向书》属于框架性意向书,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意向书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意向书仅为双方开展股权转让事宜的框架性文件,本意向书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意向书的基本情况
(一)意向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与珠海九洲蓝色干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蓝色干线公司”或“乙方”)签订了《意向书》。基于甲乙双方的战略发展需要,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所持有的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船艇”)40%股权事宜达成意向。
(二)签订意向书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意向书是双方股权转让事项的初步意向,是各方进一步洽谈的基础,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事宜明确后,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九洲蓝色干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彬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珠海市桂山镇一环路51号301E
主营业务:旅游交通运输产业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港澳航线旅客运输、珠海至深圳水路旅客运输、珠海市水路旅客运输等);观光旅游服务;旅客运输及服务;船上食品零售、工艺品零售、文创产品零售、餐饮服务及发布广告等。
2、关联关系说明:九洲蓝色干线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6 月 22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平沙镇金湾新村 1 号科技楼 610 室
法定代表人:晏志清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股东: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控股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船舶设计;船舶制造;船舶销售;船舶修理;船舶改装;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甲乙双方初步确定甲方向乙方转让澳龙船艇 40%股权的价格为 2,000 万
人民币,并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股权转让基准日。股权转让过程中
的所有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澳龙船艇于转让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标的公司
本意向书股权转让的标的公司为澳龙船艇,澳龙船艇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6 年,注册资本金 5,000万人民币,由甲方全资持有。澳龙船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股权收购方式
乙方作为本意向书的收购方,拟现金收购甲方持有的澳龙船艇 40%股权,甲方同意前述收购意向。
(三)股权收购定价
甲乙双方初步确定甲方向乙方转让澳龙船艇40%股权的价格为2,000万人民
币,并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股权转让基准日。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税
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澳龙船艇于转让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四)股权收购工作进度约定
双方按照各自的公司章程、法律法规等要求启动股权转让事宜,双方同意最
迟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股权转让。双方可提前一个月协商书面延长股权转
让的完成截止时间。
(五)无约束性义务
本意向书不构成或产生,或不应被视为构成或产生任何一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或可执行的义务。只有双方签署和交付包含双方约定的拟议交易条款和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才产生相关约束性义务。
(六)其他
本意向书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意向书》的签订是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九洲蓝色干线公司是珠海市政府授权经营旅游会展板块的国有企业旗下的四大平台之一。公司通过引入国有资本,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的强强联合,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2、本意向书只是框架性协议,本意向书的签订对公司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
七、备查文件
1、《意向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21-12-15]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83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总金额为人民币 35,427,038.96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49,84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74,999,996.1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8,442,782.79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6,557,213.31 元。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5,896,226.33 元(不含税)后的余额369,103,769.77 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11940023 号)。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 2021 年 12 月 14 日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募投项目的
投资,并支付部分发行费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次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额为人民币 32,880,482.50 元。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546,556.46 元。本次将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置换总金额为人民币35,427,038.96 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项目资金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后拟投入募集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1 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 35,000.00 32,500.00 31,655.72
2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40,000.00 37,500.00 36,655.72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并支
付部分发行费用。2021 年 12 月 14 日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金额为人民币 32,880,482.50 元,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546,556.46 元。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5,427,038.96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公司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事项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华兴专字[2021]21011940037 号”《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江龙船艇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宜己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2、江龙船艇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关于江龙船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5]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84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349,845 股,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加至 222,157,645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202,807,800 元增加至 222,157,645 元。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完成,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已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20,280.78 万元。 22,215.7645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20,280.78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22,215.764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2 为人民币普通股 20,280.78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22,215.7645 万股,无
无其他种类股。 其他种类股。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 《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就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5] (300589)江龙船艇: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82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15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珠海分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杨成华先生、肖丹女士。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5日以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成华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并支
付部分发行费用。2021 年 12 月 14 日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金额为人民币 32,880,482.50 元,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546,556.46 元。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5,427,038.96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也对本议案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公告》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其中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5] (300589)江龙船艇: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81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15 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珠海分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夏刚先生、赵盛华先生、龚重英女士。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
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晏志清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并支
付部分发行费用。2021 年 12 月 14 日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金额为人民币 32,880,482.50 元,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546,556.46 元。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5,427,038.96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也对本议案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公告》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8 票,其中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发行方案,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9,349,845 股,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加至 222,157,645 股,公
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2,807,800 元增加至 222,157,645 元。鉴于此,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就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修订
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8 票,其中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10] (300589)江龙船艇: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19,349,845股
2、发行价格:19.3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74,999,996.10元
4、募集资金净额:366,557,213.31元
5、上市时间:2021年12月14日
[2021-12-09]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9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 号)注册同意,公司本次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349,845 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加至 222,157,645 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的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夏刚 董事 56,759,350 27.9868% 56,759,350 25.5491%
晏志清 董事长、总经理 31,269,585 15.4183% 31,269,585 14.0754%
赵盛华 董事 19,371,339 9.5516% 19,371,339 8.7196%
龚重英 董事 8,852,322 4.3649% 8,852,322 3.9847%
贺文军 董事、副总经理 5,883,885 2.9012% 5,883,885 2.6485%
敖静涛 独立董事 - - - -
陈坚 独立董事 - - - -
谢首军 独立董事 - - - -
杨成华 监事会主席 - - - -
肖丹 监事 - - - -
周汝艳 监事 - - - -
徐海州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 - -
谭永灿 副总经理 - - - -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09]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8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致股份
变动比例合计超过 1%的公告
股东夏刚、晏志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 2021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持有本公司股份 32,397,3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5.97%)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晏志清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99,3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3.99%)。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持有本公司股份 56,759,3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7.99%)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刚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112,31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00%)。
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期间,晏志清先生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03,791 股,所减持股份数占 2021 年 11 月 18 日收市时
总股本的 0.4456%。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
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49,845 股,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加至 222,157,645
股,新增的股份将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刚先生和晏志清先生因股份
减持及被动稀释引起的股份变动合计比例超过 1%,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夏刚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新溪桥***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晏志清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
股票简称 江龙船艇 股票代码 300589
变动类型 有 无□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夏刚先生与晏志清先生互
选) 为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致行动人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夏刚 A 股 0 被动稀释减少 2.4377%
晏志清 A 股 903,791 减持及被动稀释减少
1.7885%
合 计 903,791 减持及被动稀释减少
4.226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
赠与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6,759,350 27.9868 56,759,350 25.5491
夏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69,363 6.2470 12,669,363 5.70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089,987 21.7398 44,089,987 19.8463
合计持有股份 32,173,376 15.8640 31,269,585 14.0754
晏志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875,349 3.8832 6,971,558 3.13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298,027 11.9808 24,298,027 10.9373
合计持有股份 88,932,726 43.8507 88,028,935 39.6245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544,712 10.1301 19,640,921 8.84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68,388,014 33.7206 68,388,014 30.7836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2021 年 11 月 9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1-05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
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2021 年 9 月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1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期间,夏刚先生和晏志清先生通过集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903,791 股,占公司 2021 年 11 月
划
18 日收市时总股本的 0.4456%,截至本公告日,夏刚先生、晏志
清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晏志清先生、夏刚先生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
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晏志清先生、夏刚先生
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股东夏刚、晏志清均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
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09]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80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采购人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与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现将相关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概况
1、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TZB-2021110344
项目名称: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300 吨级渔政船和执法快艇建造项目
标项名称:渔政执法船艇建造
总合同签约人: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2、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玖仟玖佰肆拾万元整(?9,940 万元)
中标人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神湾镇桂竹路 1 号江龙船艇科技园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中标总金额 9,94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6.22%,
若项目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公务执法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并对公司经济效益产生积极影响。
三、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标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公司将尽快与项目相关方签订正式合同,按照招标要求组织实施,实施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合同及执行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09] (300589)江龙船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龙船艇
股票代码:3005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夏刚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溪桥***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溪桥***
权益变动性质:被动稀释及股份减持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晏志清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权益变动性质:被动稀释及股份减持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江龙船艇 指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夏刚、晏志清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夏刚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601041954********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新溪桥***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新溪桥***
通讯方式 13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 晏志清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604221964********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通讯方式 13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一
致行动关系和有效期进行了明确约定,确立了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该协议已
于 2020 年 1 月 12 日到期,上述两位原一致行动人于 2020 年 1 月 12 日续签了
《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3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止。
根据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夏刚先生、晏志清
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江龙船艇外,均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动稀释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优化股权结构需要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持有本公司股份 32,397,3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5.97%)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晏志清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99,3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3.99%)。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持有本公司股份 56,759,3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7.99%)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刚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112,31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00%)。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以上所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加或减少等相关安排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被动稀释引起股份比例减少,导致的持股数量和减持比例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77,945股,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总股本的2.5531%。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
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49,845 股,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至 222,157,645
股,新增的股份将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刚先生和晏志清先生因被动稀释引起股份比例减少合计 3.7806%。因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引起的股份变动合计比例为 6.3337%,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超过 5%。具体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价 2021 年 2 月 26 日 24.53 32,000 0.0158
集中竞价 2021 年 3 月 2 日 24.71 24,000 0.0118
集中竞价 2021 年 3 月 4 日 25.37 269,000 0.1326
集中竞价 2021 年 3 月 8 日 25.70 18,000 0.0089
集中竞价 2021 年 3 月 16 日 22.35 54,000 0.0266
夏刚
集中竞价 2021 年 3 月 17 日 22.91 666,000 0.3284
集中竞价 2021 年 3 月 30 日 23.36 27,300 0.0135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10 日 23.85 253,000 0.1247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11 日 25.71 218,000 0.1075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13 日 25.30 456,000 0.2248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14 日 25.47 10,000 0.0049
集中竞价 2020 年 11 月 9 日 33.54 235,684 0.1162
集中竞价 2020 年 11 月 10 日 34.07 894,100 0.4409
集中竞价 2020 年 11 月 11 日 31.37 671,087 0.3309
[2021-12-08]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6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龚重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持有本公司股份 10,880,00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5.36%)的董事龚重英女士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34%)。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
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收市,公司董事龚重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140,42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0000%。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截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龚重英女士本次减持
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截至 2021 年 9 月 9 日,龚重英女士本次减持
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近日,公司收到龚重英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重英女士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元) (股) 比例(%)
2021 年 6 月 11 日 25.79 342,078 0.1687
2021 年 6 月 16 日 26.87 397,500 0.1960
2021 年 6 月 28 日 29.73 323,900 0.1597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29 日 28.89 27,300 0.0135
龚重英 2021 年 8 月 9 日 29.98 252,901 0.1247
2021 年 8 月 10 日 30.85 218,000 0.1075
2021 年 8 月 12 日 30.41 446,000 0.2199
2021 年 8 月 13 日 30.81 20,000 0.0099
合计 2,027,679 0.999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880,001 5.3647 8,852,322 4.3649
其中:无限售条件
龚重英 2,720,000 1.3412 692,321 0.341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60,001 4.0235 8,160,001 4.0235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龚重英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龚重英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实施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三、备查文件
1、龚重英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8]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5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晏志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 2021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持有本公司股份 32,397,3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5.97%)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晏志清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99,3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3.99%)。
近日,公司收到晏志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晏志清先生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股东晏志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比例(%)
2021 年 9 月 10 日 25.37 223,994 0.1104
晏志清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13 日 25.02 22,590 0.0111
2021 年 9 月 14 日 25.05 95,000 0.0468
2021 年 9 月 15 日 25.00 80,001 0.0394
2021 年 9 月 16 日 25.00 44,800 0.0221
2021 年 9 月 17 日 24.13 4,000 0.0020
2021 年 9 月 23 日 24.61 28,800 0.0142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4.06 628,600 0.3099
合计 1,127,785 0.5561
2、股东晏志清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397,370 15.9744 31,269,585 15.4183
其中:无限售条件
晏志清 8,099,343 3.9936 6,971,558 3.4375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298,027 11.9808 24,298,027 11.9808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晏志清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晏志清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晏志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3]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4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49,845股,发行价格为19.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4,999,996.1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42,782.79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6,557,213.31元。
截至2021年11月30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5,896,226.33元(不含税)后的余额369,103,769.77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11940023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元)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189,103,769.77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
216201012338400014
10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凤凰北支行
44050164613800001185
40,000,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
9550880018736700594
40,00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营业部
8110901011701373985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合称为“乙方”)
1、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一”)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二”)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湾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三”)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四”)
丙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及偿还银行贷款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
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胡涛 、其他工作人员 李贤兵可以于乙方营业时间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2-03]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3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于2021年12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2021-11-30]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2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告
董事贺文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持本公司股份5,883,8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90%)的董事贺文军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70,9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73%)。
公司于2021 年8 月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截至2021年8月31日贺文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贺文军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贺文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文军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文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83,8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90%)。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贺文军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股东贺文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三、备查文件
1、贺文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1-11-24]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1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公司与Austal Holdings China Pty Ltd(以下简称“Austal”)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2000万人民币或等额澳元的价格购买Austal持有的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船艇”)40%股权。交易完成后,澳龙船艇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购买股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澳龙船艇已在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澳龙船艇的股东由“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Austal Holdings China Pty Ltd”变更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澳龙船艇最新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QX4C79
4、注册资本:5000万
5、成立时间:2016年6月22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法定代表人:晏志清
8、住所:珠海市平沙镇金湾新村1号科技楼610室
9、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船舶设计;船舶制造;船舶销售;船舶修理;船舶改装;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备查文件
1、《澳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21-11-15] (300589)江龙船艇:经营合同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70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合同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与
Birdon Pty Ltd(以下简称“Birdon”)签署与生产经营相关的 the 35 metre Emerald
ferry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次合同总金额为 5,526,000 美元 ,约定 Birdon
提供主要设计,由公司分包建造 3 艘 35 米铝合金客船,船舶到达悉尼后由 Birdon
对其自购设备作进一步的安装调试与海试等后交付给最终用户悉尼市交通局(以下简称“最终用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基本情况
1、合同标的:3 艘 35 米铝合金客船
2、合同价格:5,526,000 美元
3、生效条件: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履约担保;本公司持有合同约定的船舶建造保险;合同已签署。
4、交付时间:合同约定第一、二艘于 2020 年 5 月 4 日完成船厂海试,2020
年 6 月 15 日到达悉尼港,2020 年 6 月 30 日交付给最终用户;第三艘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完成船厂海试,2020 年 8 月 21 日到达悉尼港,2020 年 9 月 4 日交付给
最终用户。
5、支付方式:分为 9 期支付,每期款项均需开具以 Birdon 为受益人的全额
见索即付、且能在悉尼承兑的银行保函,有效期至船舶交付后 60 个工作日。
6、违约责任:航速不达标每降低 0.2 节,扣除合同价 0.25%,最大金额扣除
合同价 5%;延迟交付每船每天支付 1,500 美元违约金;非不可抗力延期超过 90天,Birdon 有权拒绝接船。
7、可接受延误:
因不可抗力事件(传染病、合同约定的天气条件推迟海上试航、其他事件等)导致船舶延迟交付,交付日期应延长。
二、合同履行进展
受新冠疫情在国内外爆发,以及船东对船舶的部分设计变更和供货延迟等主
要因素的影响,3 艘 35 米铝合金客船延迟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在国内交付。
鉴于银行保函即将到期,双方没有足够的时间续开银行保函,经公司与
Birdon 协商一致,双方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签订担保金协议,公司于 2021 年 6
月10日将依据合同约定的应开具的银行保函对应款项合计1,105,200美元存放至Birdon 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作为项目担保金,替代原合同约定的银行保函。
Birdon 以公司延期交付船舶以及因船舶存在质量问题致使其未能及时交付
给最终用户为由,暂停支付相应款项,并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邮件通知其指定
的律师事务所,将前述项目担保金合计 1,105,200 美元支付给 Birdon,作为索赔
金额。其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依据担保金协议及 Birdon 要求,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将担保金合计 1,105,200 美元加上利息减去银行手续费后支付给 Birdon。
目前双方在合同交船是否延期,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责任划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1,105,200 美元保证金被 Birdon 提取,不代表本公司实际应承担该损失,本公司保留依据造船合同约定和双方就争议事项的最终责任承担结果而向Birdon 公司主张退回保证金的权利。公司已聘请专业海事律师协助处理,将根据造船合同约定积极采取措施,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
另外,公司已就该项目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购买了最高赔偿限额为1,800,000 美元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特定合同保险单》,理赔条件是 Birdon 违约或破产,或 Birdon 所在国家发生政治风险。公司已经将该项目可能产生的损失等最新情况报告中国信用出口保险公司。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合同总金额 5,526,000 美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
收入的 5.89%。截至到目前为止,公司已累计收款 4,393,170 美元,合同未收款1,132,830 美元,支付的保证金 1,105,200 美元,合计合同未收款及保证金 2,238,030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2.39%,利润总额的 40.50%。前
述合同未收款及保证金的收回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倘若前述合同未收款及保证金也无法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得到(部分)理赔,将对公司 2021 年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应对措施
1、公司已聘请专业海事律师协助公司与 Birdon 积极磋商,争取就船舶延
期责任、质量责任和损失承担责任等事宜达成解决方案;若无法协商解决,公司将依据造船合同约定和双方关于争议事项的责任认定而向 Birdon 主张退回保证金、支付剩余船舶建造款等法律应对措施。
2、本公司将就前述事宜,继续与中国信用出口保险公司进行密切沟通,就本合同项下所可能产生的合同未收款及保证金损失和理赔事宜进行积极磋商。
五、备注
1、公司将关注本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021-11-09]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69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夏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6,759,3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7.99%),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112,31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00%)。
公司近日收到夏刚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控股股东、实际控
夏刚 56,759,350 27.99%
制人、董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优化股权结构;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夏刚 不超过 8,112,312 股 4.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连续 90 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连续 90 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夏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相关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股东夏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董事夏刚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不再担任公司上述职务,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3、公司股东夏刚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若违反上述股票锁定期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
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夏刚承诺:
1、如其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其所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5%(若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超过上述期限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其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若其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东夏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二)夏刚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夏刚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04] (300589)江龙船艇: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68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年11月4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 统进行 网络投 票的 时间为2021年11月 4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平沙镇珠海大道8028号研发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晏志清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22,776,58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0.53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2,765,08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0.53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7%。
2、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765,0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765,0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0-29] (300589)江龙船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64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28 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珠海分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夏刚先生、赵盛华先生、龚重英女士。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晏志清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8 票,其中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 2,000 万人民币或等额澳元的价格购买
Austal Holdings China Pty Ltd 所持有的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40%股份事宜。本
次交易完成后,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公告》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刊 登 在中国 证 监 会 指 定创 业板 信 息 披 露 网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8 票,其中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29] (300589)江龙船艇: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65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8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珠海分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杨成华先生、肖丹女士。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成华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其中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 2,000 万人民币或等额澳元的价格购买
Austal Holdings China Pty Ltd 所持有的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40%股份事宜。本
次交易完成后,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关于购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公告》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 3 票;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29] (300589)江龙船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85元
每股净资产: 1.907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
营业总收入: 3.6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92.95万元
[2021-10-20] (300589)江龙船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1-063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年11月4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平沙镇珠海大道8028号研发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
效期的议案》
2.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3 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30-17:30;
2、登记地点:珠海市平沙镇游艇工业园珠海大道 8028 号研发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请发至:0756-7725625-801,传真在 2021 年 11 月 3 日 17:30 前送达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珠海市平沙镇游艇工业园珠海大道 8028 号研发楼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51905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来信请确保在 2021
年 11 月 3 日 17:3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6-7266221
联系传真:0756-7725625-801
联系地址:珠海市平沙镇游艇工业园珠海大道 8028 号研发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9050
联系人:胡月琴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一: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龙船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
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投票指示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
期的议案》
2.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 √
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选
无效;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89
2、投票简称:江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4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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