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530什么时候复牌?-达志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ST达志300530≈≈(更新:22.01.29)
[2022-01-29] (300530)*ST达志: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9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日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善锦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14,063,298 股,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8.89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14,003,798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
数的 8.85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59,500 股,占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65,400 股,占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5,9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59,5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76%。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46,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9.8777%;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2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73.7003%;反对 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26.2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46,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9.8777%;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22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73.7003%;反对 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26.2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46,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9.8777%;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2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73.7003%;反对 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26.2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利民、朱帅栋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4] (300530)*ST达志: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8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01 月 0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9,500 万元–14,000 万元 亏损:5,037.5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2,000 万元–28,000 万元 亏损:10,667.2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12,000 万元–15,000 万元 11,235.75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1,000 万元–14,000 万元 8,857.96 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 16,000 万元–22,000 万元 30,879.55 万元
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
计。公司就本期业绩预告已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变动原因:
(1)随着新冠疫情在 2021 年的有效控制,公司 2021 年度表面工程化学品
业务营业收入相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2)公司的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于 2021 年四季度投产并实现一定销售收
入。
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及专项扣除后营业收入较去年有所回升。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变动原因:
2021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负,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持续加大对新能源动力电池的生产及研发投入,研发及运营费用有较大幅度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所列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4] (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7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4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规定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
司股票简称由“达志科技”变更为“*ST 达志”,股票代码仍为“30053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
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
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市规则》所列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18] (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 2022-014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领湃”)与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新建设”)于 2020 年 7 月签订了《租赁合同》,由湖南领湃按照动力电池项目的实际需求向弘新建设租赁位于祁东县归阳工业园的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及设备等资产,租赁期限为 15 年,自首次实际交付之日起算,租金由湖南领湃及弘新建设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2020 年 7 月 16 日、2020 年 7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为更好地明确租赁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湖南领湃拟与弘新建设就标的资产相关事宜签署《租赁资产确认书》。本次《租赁资产确认书》涉及的标的资产为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年租金为人民币 6,247.83 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对手方弘新建设为公司关联方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弘新建设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游辉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弘新建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翊翔
注册资本:52,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04 月 17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住所: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
经营范围:固定资产投资,物业管理,资产管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衡阳弘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弘新建设 59.78%的股权,公司持有弘新建设 40.22%的股权,弘新建设实际控制人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弘新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出具的《衡阳弘新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CAC 湘审字【2021】0355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弘新建设资产总额为 103,359.42 万元,负债总额 63,900.00 万
元,净资产 39,459.42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257.05
万元,净利润-257.05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资产为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价格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出租所涉及的厂房和附属设施设备、机器设备租金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1)第 2-2300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赁资产确认书》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出租方):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双方确认,自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甲方已将第一条 1.8GWh 动力电
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
(二)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1)第 2-2300 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在租赁期内,月租金为含税 5,206,524.90 元。
(三)双方一致同意,对租赁费用的支付调整如下:
1、甲方不收取租赁厂房及设备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期间的租金;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2021 年 11 月与
2021 年 12 月的租金。
3、对于 2022 年度及其以后各期的租金,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 10 日内向
甲方支付,但甲方应提前 10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和交付正式合法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甲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向乙方提供付款通知单与租金发票,乙方支付租金的最后期限也相应顺延。
4、乙方应于支付 2021 年 11 月与 2021 年 12 月的租金时向甲方支付租赁保
证金人民币 30 万元(叁拾万元整),甲方应在收到租赁保证金后 5 日内,向乙方开具租赁保证金收据。
(四)本确认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股东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确认书文本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湖南领湃租赁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是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拟签订的《租赁资产确认书》是为更好地明确租赁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租赁价格以《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租赁价格在合理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弘新建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租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是基于业务发展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正常行为,本次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的是为更好地明确租赁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该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有利于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发展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且该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租赁价格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出租所涉及的厂房和附属设施设备、机器设备租金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1)第2-2300号)的评估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出租所涉及的厂房和附属设施设备、机器设备租金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 2022-015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与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谷科技”) 在衡阳市签署《关于发起设立衡阳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公司拟与智谷科技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动力电池系统集成工厂,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衡阳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衡阳领湃”)。
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和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持有衡阳领湃
75%的股权;智谷科技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持有衡阳领湃 25%的股权,其中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资本公积金 15,000 万元。
2、本次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东湖村十二组衡山科学城红树林研发创新区 B3 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尹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16 日
经营范围:科技中介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科技项目招标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服务;科技项目鉴定服务;专利服务;版权服务;软件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市场调研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民间资本中介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国家政策允许的产业投资;产业运营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建材、苗木采购及销售;仪器设备检验检测;光机电产品及仪器仪表检测;供应链管理;场地、房屋租赁;餐饮管理;餐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衡山科学城管理委员会持有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衡山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智谷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智谷科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衡阳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衡阳市白沙洲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6 栋(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经营范围:动力电池产品的设计开发、动力电池系统集成(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出资方式
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和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持有衡阳领湃75%的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智谷科技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5,000万元,持有衡阳领湃 25%的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注册资本和出资
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出资 15000 万元,占股比例为 75%,出资方式包括实物、
知识产权和现金;乙方出资 5000 万元,占股比例为 25%,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其中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资本公积金 15000 万元。
(二)公司管理层组织约定
1、董事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人,由甲方指派。执行董事职权及议事规则按公司法规定行使相关职权或以公司章程约定的内容为准。
2、监事会。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乙方委派担任。监事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执行。
3、经理层。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执行董事兼任;设副总经理 2 名,财务
负责人 1 名。经理层原则上由执行董事任命,但应当同步先征求乙方意见。
(三)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任何一方(以下简称“违约方”)实质性地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其他未违约方应有权获得下列任何和所有救济:
1、未违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违约通知,要求违约方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该等违约行为;
2、违约一方在收到未违约方违约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仍没有采取补救措施或纠正违约行为,未违约方除有权根据协议和现行法律进行索赔之外,还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出资权利;
3、在本协议及任何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并可采取的任何其他救济。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授权和审批手续后生效,本协议一经生效对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公司实现与智谷科技的深度合作,能够充分发挥和利用双方在各自领域的领先优势和资源,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规模,为公司创造新的
营业收入增长点,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衡阳领湃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对此,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控制风险,促使衡阳领湃股东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推动衡阳领湃的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将根据该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布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对外投资将增加公司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发起设立衡阳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300530)*ST达志: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3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左大华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杨阳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300530)*ST达志: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2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叶善锦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确认租赁的标的资产为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年租金为人民币 6,247.83 万元(含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游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和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75%的股权;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25%的股权,其中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资本公积金 15,000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300530)*ST达志: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6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2-011),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
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衡帕动
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关于增加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审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公告日,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 47,365,7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5%。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
述内容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
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1-2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 已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3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并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 √
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21200。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张学温
4、联系电话:0734-8813813
5、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传真:0734-8813813
7、邮编:421200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增加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30”;投票简称:“达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领湃达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2022-01-13] (300530)*ST达志: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1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
五)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
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21200。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张学温
4、联系电话:0734-8813813
5、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
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传真:0734-8813813
7、邮编:421200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30”;投票简称:“达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领湃达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2022-01-13] (300530)*ST达志: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9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董事长叶善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申毓敏女士代为参会表决。半数以上参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申毓敏主持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建新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王建新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阳秋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其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对照表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 15:3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0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个人原因,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阳秋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王建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建新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王建新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截至本公告日,王建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建新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建新先生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阳秋林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其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附件:
1、阳秋林:女,出生于 1964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会计学士,南华大学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湖南省会计学科带头人。历任南华大学会计系主任、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处长)、审计处处长、管理学院副院长(正处级)。现任南华大学会计研究中心主任、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兴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阳秋林女士持有公司 700 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08] (300530)*ST达志: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1月 7 日在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任第五
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 43 号林隐假日大酒店(南岳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推选,由公司董事叶善锦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叶善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王建新、罗万里、邓勇华组成,由王建新担任主任委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罗万里、赵航、申毓敏组成,由罗万里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赵航、王建新、叶善锦组成,由赵航担任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由叶善锦、赵航、于洪涛组成,由叶善锦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于洪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吴圣先生、申毓敏女士、王太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郑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申毓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申毓敏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学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张学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添元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总股本变化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最新进展等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相应调整及修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总股本变化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最新进展等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调整及修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相应调整及修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300530)*ST达志: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1月 7 日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任第五
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 43 号林隐假日大酒店(南岳厅)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全体监事推选,由监事左大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监事左大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相应调整及修订。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杨阳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因此,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
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调整及修订。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杨阳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因此,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经过认真、审慎及客观的分析,同意公司就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相应调整及修订。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杨阳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因此,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300530)*ST达志: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5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
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情况
1、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叶善锦(董事长)、邓勇华、申毓敏、于洪涛、游辉、曾广富
独立董事:王建新、罗万里、赵航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其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2、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代表监事:左大华(监事会主席)、雷顺利
职工代表监事:杨阳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总经理:于洪涛
副总经理:吴圣、申毓敏、王太斌
董事会秘书:申毓敏
财务负责人:郑敏
4、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张学温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罗添元
董事、监事的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申毓敏
电话:0734-8813813
传真:0734-8813813
电子邮箱:dazhitech@126.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张学温
电话:0734-8813813
传真:0734-8813813
电子邮箱:dazhitech@126.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1、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XU HUANXIN、SHEN HUI 及独立董事洪金明、成明
珠、魏学哲换届离任,离任后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XUHUANXIN、SHEN HUI、洪金明、成明珠、魏学哲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2、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谢枫、赖振国换届离任,离任后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枫、赖振国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3、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董事会秘书郑开颜换届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开颜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换届离任的 XU HUANXIN、SHEN HUI、洪金明、成明
珠、魏学哲、谢枫、赖振国、郑开颜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附件:
1、于洪涛,男,1968 年出生,1990 年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汽车设计
与制造专业,并在 2013 年获得了美国德克萨斯州阿灵顿大学 EMBA 学位。2006年成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于洪涛先生拥有 30 年以上汽车行业工作经历,曾经担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现更名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主任助理等重要职位;曾创立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裁职位。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于洪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吴圣,男,出生于 1974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
航空航天大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华霆(合肥)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 年 11 月加入苏州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任苏州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圣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申毓敏,女,出生于 1980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衡阳有线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编辑、制片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汽车产业办负责人、衡阳弘山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衡阳弘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衡阳智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申毓敏持有 100 股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王太斌,男,出生于 1963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曾任东风汽车车轮有限公司冲压工艺员、车间主任、质量部长、东风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卡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王太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郑敏,女,出生于 1979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兴泰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湖南银泰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衡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兼融资部部长、衡阳市畅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衡阳首广联合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郑敏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张学温,男,出生于 1986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双
学位)学历,历任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项目主办人,宁波中源欧佳渔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张学温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7、罗添元,男,出生于 1981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湖南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财务信息部副经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稽查部部长,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高级经理。现任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罗添元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08] (300530)*ST达志: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8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志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进行了修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现将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影响分析
1、主要假设
(1)假设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
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因公司尚未公告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本次测算沿用 2020 年财务数据。同时,
为便于投资者比较本公告修订前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此处仍维持本次发行于 2021 年 12 月底实施完毕的假设。
(2)假设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80,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
用),本次发行数量 29,207,740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58,139,450 股增至 187,347,190 股;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为-5,037.5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667.27 万元,假设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测算:①与上期持平;②实 现盈亏平衡,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0;
(5)以下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及股权激励等因素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上述假设分析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5,841.35 15,813.95 18,734.72
预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 80,000.00
假设 1: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037.59 -5,037.59 -5,037.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10,667.27 -10,667.27 -10,667.27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 30,879.55 25,841.96 105,841.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7 -0.67 -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7 -0.67 -0.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2 -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2 -0.27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股) 1.95 1.63 5.65
假设 2: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零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037.5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10,667.27 - -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 30,879.55 30,879.55 110,879.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1.95 1.95 5.92
注:上述数据仅为测算目的,不代表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测,2021 年度公司业绩情况
以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及效益显现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未来公司业绩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且仍可能出现当期为负的情形,但随着募集资金效益的逐步实现,这一状况将得到逐渐改善。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每股收益等指标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顺应未来市场需求趋势,有利于公司拓展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公司运营和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环保表面工程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及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将新建设一条锂离子动力电池产线,建成投产后将达到年产锂离子动力电池 2.4GWh的生产能力;“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可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并减少公司的利息支出,提升公司未来的融资能力和盈利水平,使得公司的资本结构更加合理,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上述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的综合实力,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公司发展战略方向。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具备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基础,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上述方面的储备情况分析,详见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之“(一)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实施如下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1、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前,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持续加强市场开拓,通过业务规模的扩大促进公司业绩上升,降低由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回报摊薄的风险;另外,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充分挖掘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的进一步拓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加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争取尽快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确保
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
[2022-01-08] (300530)*ST达志: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6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总股本变化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最新进展 等情况,公司于 2022年1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情况
1、更新了公司名称;
2、更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会审批情况;
3、更新了衡帕动力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
例。
释义 释义 更新了公司名称。
1、更新了公司中英文名称;
2、更新了公司地址;
第一节 本次发行 3、更新了公司注册资本;
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4、更新了公司法定代表人;
5、更新了公司董事会秘书;
6、更新了公司邮政编码;
7、更新了公司联系电话及传真
8、更新了公司经营范围;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 更新了衡帕动力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
司的关系 例.
八、本次发行取得批准 更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情况及尚需履行的 审批情况。
批准程序
第二节 发行对象 一、衡帕动力的基本情 更新补充公司与衡帕动力签署认购协议的情
的基本情况及附 况 况。
条件生效的股份 二、附条件生效的认购
认购合同的内容 协议 补充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注释
摘要
第五节 本次发行 八、审批风险 更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情况
的相关风险
第七节 与本次发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票 1、更新公司总股本变化和发行后总股本变化情
行相关的董事会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况;
声明及承诺事项 提示及拟采取的填补 2、根据总股本及假设变化情况更新对公司主要
措施 财务指标的影响。
修订后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300530)*ST达志: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7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及相关文件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300530)*ST达志: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 43 号林隐假日大酒店
(南岳厅)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 年 1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7 日 9:15
—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善锦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37,302,111 股,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3.58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37,165,811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
总数的 23.50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136,300 股,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136,400 股,占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上市公
司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
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136,3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62%。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280,2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9.9413%;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83.9443%;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16.05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于洪涛、游辉、曾广
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候选人同意票股份数均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叶善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202,71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00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7.12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 选举邓勇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80,91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15,20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1.14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 选举申毓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75,84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10,13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4274%。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 选举于洪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90,24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24,53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7.98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 选举游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90,24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24,53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7.98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 选举曾广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90,24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24,53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7.98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建新、罗万里、赵航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候选人同意票股份数均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王建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70,61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4,901 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593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2 选举罗万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80,91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15,20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1.14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3 选举赵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95,31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29,60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1.701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左大华、雷顺利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候选人同意票股份数均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 选举左大华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85,44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19,73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4.46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2 选举雷顺利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85,44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19,73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4.46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5] (300530)*ST达志: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32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星
期五)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7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 43 号林隐假日大酒店(南岳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叶善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邓勇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申毓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于洪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游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曾广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建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罗万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赵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左大华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雷顺利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 1-3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3 涉及
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1、4 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议案 2-4 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 应选人数(6)人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叶善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邓勇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申毓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于洪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5 选举游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6 选举曾广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 应选人数(3)人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建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罗万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赵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 应选人数(2)人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左大华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
4.02 选举雷顺利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 1 号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1356。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张学温
4、联系电话:020-32221952
5、联系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 1 号广东达志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传真:020-32221966
7、邮编:511356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30”;投票简称:“达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2022-01-05] (300530)*ST达志: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23 日,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2)。经事后核查,现将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披露有误的内容更正如下: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原公告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 √
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
2.00 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6)人
议案》
2.01 选举叶善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2 选举邓勇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3 选举申毓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4 选举于洪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5 选举游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2.06 选举曾广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
3.00 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3)人
案》
3.01 选举王建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3.02 选举罗万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3.03 选举赵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
4.00 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应选人数(2)人
事的议案》
4.01 选举左大华为第五届监事会非 √
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雷顺利为第五届监事会非 √
职工代表监事
现更正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 √
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
2.00 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6)人
议案》
2.01 选举叶善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2 选举邓勇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3 选举申毓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4 选举于洪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5 选举游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2.06 选举曾广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
3.00 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3)人
案》
3.01 选举王建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3.02 选举罗万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3.03 选举赵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
4.00 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应选人数(2)人
事的议案》
4.01 选举左大华为第五届监事会非 √
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雷顺利为第五届监事会非 √
职工代表监事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以上公告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2)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31] (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34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衡帕动力”)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收到衡帕动力发出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通知》,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同,衡帕动力计划自 2021 年 5月 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 1,124,400 股。因受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控制权变更、2021 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交易规模、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因素影响,衡帕动力实施本次增
持计划的有效时间缩短,预计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
经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衡帕动力将本次增持计划的
实施期限延迟 6 个月,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截止时间由 2021 年 10 月 31 日延期
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 日、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衡帕动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1,12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累计增持金额为4,050 万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衡帕动力持有公司股票 46,241,211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9.24%,本次增持后,衡帕动力持有公司股票 47,365,7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
三、其他事项说明
1、衡帕动力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衡帕动力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300530)*ST达志: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35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政府补助,
具体情况如下:
补助 是否已经 是否与公 补助 是否
收款单 发放主 原因 实际收到 收款日 补助 补助金额(人 司日常经 类型 具有
序号 补助依据
位 体 或项 相关款项 期 形式 民币元) 营活动相 可持
目 或资产 关 续性
关于《广
东达志环
湖南领 湖南省 保科技股
湃达志 祁东经 企业 份有限公 与收
2021-1
1 科技股 济开发 发展 是 现金 33,000,000 司申请企 是 益相 否
2-29
份有限 区管理 奖励 业发展奖 关
公司 委员会 励资金的
请示》的
批复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应归类为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公司 2021 年当期损益,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对
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影响损益金额 3,300 万元。最终的会计
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政府补助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8] (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33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45998274Y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注册资本:158,139,450 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叶善锦
6、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12 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证券简称“*ST 达志”及证券代码“300530”保持不变。公司相关规章
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及注册地的,均做同步修改。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3] (300530)*ST达志: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29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国内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2020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511 家
司(含 A、B 股)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开 近三年签署
项目组成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 始为本 或复核上市
员 姓名 册会计师 事上市公司 始在本 公司提 公司审计报
审计 所执业 供审计 告情况
服务
项 目 合 伙 彭宗显 2010 年 2008 年 2012 年 2020 年 近三年签署
人 了 5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
告,复核了 4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签 字 注 册 彭宗显 2010 年 2008 年 2012 年 2020 年 近三年签署
会计师 了 5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
告,复核了 4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陈建成 2013 年 2010 年 2012 年 2018 年 近三年签署
了 3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
告
质 量 控 制 陈孛 2005 年 2002 年 2016 年 2021 年 近三年复核
复核人 了 4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具体情况为:陈建成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
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国内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具有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
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以往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批情况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12-23] (300530)*ST达志: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31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为适应变化后公司运营需要,经公司主要股东提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谢枫、赖振国、杨阳(职工代表监事)共 3 名监事组成,
原任期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届满。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任职前,原监事仍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左大华、雷顺利(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以上候选人名单,将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
式进行选举。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
1、左大华,男,出生于 1968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衡阳市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衡阳弘立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副部长、衡阳市光合新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衡阳弘湘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左大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雷顺利,男,出生于 1976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衡阳市祁东县粮市镇财政所干部、衡阳市祁东县审计局干部、祁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衡阳弘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祁东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雷顺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1-12-23] (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26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郑开颜女士的辞职报告。郑开颜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其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在公司正式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前,暂由公司总经理于洪涛先生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请新任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对郑开颜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3] (300530)*ST达志: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30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为适应变化后公司运营需要,经公司主要股东提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叶善锦、XU HUANXIN、SHEN HUI、邓勇华、申毓敏、曾
广富、洪金明(独立董事)、成明珠(独立董事)、魏学哲(独立董事)共 9 名董
事组成,原任期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届满。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前,原董
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于洪涛、游辉、曾广富(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建新、罗万里、赵航(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新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新、赵航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罗万里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
1、叶善锦,男,出生于 1982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高级审计师。曾任衡阳市审计局审计科科长、衡山科学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叶善锦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邓勇华,男,出生于 1966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会计师。曾任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主任、政府采购科科长。现任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邓勇华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申毓敏,女,出生于 1980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衡阳有线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编辑、制片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汽车产业办负责人、衡阳弘山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衡阳弘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衡阳智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申毓敏持有 100 股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于洪涛,男,1968 年出生,1990 年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汽车设计
与制造专业,并在 2013 年获得了美国德克萨斯州阿灵顿大学 EMBA 学位。2006年成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于洪涛先生拥有 30 年以上汽车行业工作经历,曾经担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现更名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主任助理等重要职位;曾创立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裁职位。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于洪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游辉,男,出生于 1983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汽车安全工程师、浙江吉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大区销售总经理、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回收业务总监。现任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游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曾广富,男,出生于 1969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德邦证券投行华南部总经理,广东中科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做市部总经理。现任广州中科粤创孵化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曾广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王建新,男,出生于 1973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云南省财政厅(挂职)副厅长。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建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罗万里,男,出生于 1967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南华
大学法律顾问室主任、副教授;南华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南华大学首席法律顾问、南华大学重大疑难案件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南华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教授、南华大学首席法律顾问。现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教授、学校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罗万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赵航,男,出生于 1955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汽
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产品部安全室科长、多种经营办公室副处长、汽车产品检测所所长、中心主任;现任中发联投资公司董事长、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航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1-12-23] (300530)*ST达志: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28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通讯方式
发出,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谢枫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任期三年,原任期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届满。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为适应变化后公司运营需要,经公司主要股东提议,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左大华、雷顺利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将采用累
积投票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含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三、备查文件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3] (300530)*ST达志: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27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
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叶善锦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董事 SHEN HUI 先生因工
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副董事长 XU HUANXIN 先生代为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任期三年,原任期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届满。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为适应变化后公司运营需要,经公司主要股东提议,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前换届选举。经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于洪涛、游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蔡志华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曾广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将采用累
积投票方式。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任期三年,原任期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届满。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为适应变化后公司运营需要,经公司主要股东提议,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前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建新、罗万里、赵航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将采用累
积投票方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2 年 1 月 7 日 15:3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3] (300530)*ST达志: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32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星
期五)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7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 43 号林隐假日大酒店(南岳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叶善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邓勇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申毓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于洪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游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曾广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建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罗万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赵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左大华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雷顺利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 1-3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3 涉及
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1、4 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议案 2-4 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 应选人数(6)人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叶善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邓勇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申毓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于洪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5 选举游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6 选举曾广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 应选人数(3)人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建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罗万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赵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 应选人数(2)人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左大华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
4.02 选举雷顺利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 1 号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1356。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张学温
4、联系电话:020-32221952
5、联系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 1 号广东达志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传真:020-32221966
7、邮编:511356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30”;投票简称:“达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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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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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9] (300530)*ST达志: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9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日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善锦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14,063,298 股,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8.89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14,003,798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
数的 8.85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59,500 股,占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65,400 股,占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5,9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59,5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76%。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46,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9.8777%;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2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73.7003%;反对 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26.2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46,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9.8777%;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22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73.7003%;反对 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26.2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46,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9.8777%;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2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73.7003%;反对 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26.2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利民、朱帅栋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4] (300530)*ST达志: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8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01 月 0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9,500 万元–14,000 万元 亏损:5,037.5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2,000 万元–28,000 万元 亏损:10,667.2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12,000 万元–15,000 万元 11,235.75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1,000 万元–14,000 万元 8,857.96 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 16,000 万元–22,000 万元 30,879.55 万元
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
计。公司就本期业绩预告已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变动原因:
(1)随着新冠疫情在 2021 年的有效控制,公司 2021 年度表面工程化学品
业务营业收入相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2)公司的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于 2021 年四季度投产并实现一定销售收
入。
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及专项扣除后营业收入较去年有所回升。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变动原因:
2021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负,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持续加大对新能源动力电池的生产及研发投入,研发及运营费用有较大幅度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所列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4] (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7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4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规定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
司股票简称由“达志科技”变更为“*ST 达志”,股票代码仍为“30053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
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
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市规则》所列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18] (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 2022-014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领湃”)与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新建设”)于 2020 年 7 月签订了《租赁合同》,由湖南领湃按照动力电池项目的实际需求向弘新建设租赁位于祁东县归阳工业园的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及设备等资产,租赁期限为 15 年,自首次实际交付之日起算,租金由湖南领湃及弘新建设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2020 年 7 月 16 日、2020 年 7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为更好地明确租赁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湖南领湃拟与弘新建设就标的资产相关事宜签署《租赁资产确认书》。本次《租赁资产确认书》涉及的标的资产为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年租金为人民币 6,247.83 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对手方弘新建设为公司关联方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弘新建设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游辉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弘新建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翊翔
注册资本:52,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04 月 17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住所: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
经营范围:固定资产投资,物业管理,资产管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衡阳弘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弘新建设 59.78%的股权,公司持有弘新建设 40.22%的股权,弘新建设实际控制人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弘新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出具的《衡阳弘新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CAC 湘审字【2021】0355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弘新建设资产总额为 103,359.42 万元,负债总额 63,900.00 万
元,净资产 39,459.42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257.05
万元,净利润-257.05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资产为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价格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出租所涉及的厂房和附属设施设备、机器设备租金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1)第 2-2300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赁资产确认书》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出租方):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双方确认,自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甲方已将第一条 1.8GWh 动力电
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
(二)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1)第 2-2300 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在租赁期内,月租金为含税 5,206,524.90 元。
(三)双方一致同意,对租赁费用的支付调整如下:
1、甲方不收取租赁厂房及设备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期间的租金;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2021 年 11 月与
2021 年 12 月的租金。
3、对于 2022 年度及其以后各期的租金,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 10 日内向
甲方支付,但甲方应提前 10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和交付正式合法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甲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向乙方提供付款通知单与租金发票,乙方支付租金的最后期限也相应顺延。
4、乙方应于支付 2021 年 11 月与 2021 年 12 月的租金时向甲方支付租赁保
证金人民币 30 万元(叁拾万元整),甲方应在收到租赁保证金后 5 日内,向乙方开具租赁保证金收据。
(四)本确认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股东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确认书文本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湖南领湃租赁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是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拟签订的《租赁资产确认书》是为更好地明确租赁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租赁价格以《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租赁价格在合理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弘新建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租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是基于业务发展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正常行为,本次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的是为更好地明确租赁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该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有利于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发展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且该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租赁价格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出租所涉及的厂房和附属设施设备、机器设备租金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1)第2-2300号)的评估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出租所涉及的厂房和附属设施设备、机器设备租金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 2022-015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与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谷科技”) 在衡阳市签署《关于发起设立衡阳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公司拟与智谷科技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动力电池系统集成工厂,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衡阳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衡阳领湃”)。
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和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持有衡阳领湃
75%的股权;智谷科技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持有衡阳领湃 25%的股权,其中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资本公积金 15,000 万元。
2、本次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东湖村十二组衡山科学城红树林研发创新区 B3 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尹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16 日
经营范围:科技中介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科技项目招标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服务;科技项目鉴定服务;专利服务;版权服务;软件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市场调研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民间资本中介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国家政策允许的产业投资;产业运营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建材、苗木采购及销售;仪器设备检验检测;光机电产品及仪器仪表检测;供应链管理;场地、房屋租赁;餐饮管理;餐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衡山科学城管理委员会持有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衡山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智谷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智谷科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衡阳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衡阳市白沙洲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6 栋(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经营范围:动力电池产品的设计开发、动力电池系统集成(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出资方式
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和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持有衡阳领湃75%的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智谷科技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5,000万元,持有衡阳领湃 25%的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注册资本和出资
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出资 15000 万元,占股比例为 75%,出资方式包括实物、
知识产权和现金;乙方出资 5000 万元,占股比例为 25%,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其中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资本公积金 15000 万元。
(二)公司管理层组织约定
1、董事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人,由甲方指派。执行董事职权及议事规则按公司法规定行使相关职权或以公司章程约定的内容为准。
2、监事会。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乙方委派担任。监事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执行。
3、经理层。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执行董事兼任;设副总经理 2 名,财务
负责人 1 名。经理层原则上由执行董事任命,但应当同步先征求乙方意见。
(三)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任何一方(以下简称“违约方”)实质性地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其他未违约方应有权获得下列任何和所有救济:
1、未违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违约通知,要求违约方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该等违约行为;
2、违约一方在收到未违约方违约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仍没有采取补救措施或纠正违约行为,未违约方除有权根据协议和现行法律进行索赔之外,还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出资权利;
3、在本协议及任何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并可采取的任何其他救济。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授权和审批手续后生效,本协议一经生效对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公司实现与智谷科技的深度合作,能够充分发挥和利用双方在各自领域的领先优势和资源,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规模,为公司创造新的
营业收入增长点,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衡阳领湃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对此,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控制风险,促使衡阳领湃股东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推动衡阳领湃的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将根据该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布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对外投资将增加公司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发起设立衡阳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300530)*ST达志: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3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左大华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杨阳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300530)*ST达志: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2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叶善锦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确认租赁的标的资产为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年租金为人民币 6,247.83 万元(含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游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和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75%的股权;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25%的股权,其中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资本公积金 15,000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300530)*ST达志: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6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2-011),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
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衡帕动
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关于增加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审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公告日,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 47,365,7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5%。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
述内容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
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1-2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 已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3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并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 √
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21200。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张学温
4、联系电话:0734-8813813
5、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传真:0734-8813813
7、邮编:421200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增加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30”;投票简称:“达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领湃达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2022-01-13] (300530)*ST达志: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1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
五)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
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21200。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张学温
4、联系电话:0734-8813813
5、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
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传真:0734-8813813
7、邮编:421200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30”;投票简称:“达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领湃达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2022-01-13] (300530)*ST达志: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9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董事长叶善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申毓敏女士代为参会表决。半数以上参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申毓敏主持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建新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王建新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阳秋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其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对照表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 15:3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0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个人原因,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阳秋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王建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建新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王建新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截至本公告日,王建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建新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建新先生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阳秋林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其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附件:
1、阳秋林:女,出生于 1964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会计学士,南华大学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湖南省会计学科带头人。历任南华大学会计系主任、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处长)、审计处处长、管理学院副院长(正处级)。现任南华大学会计研究中心主任、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兴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阳秋林女士持有公司 700 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08] (300530)*ST达志: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1月 7 日在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任第五
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 43 号林隐假日大酒店(南岳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推选,由公司董事叶善锦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叶善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王建新、罗万里、邓勇华组成,由王建新担任主任委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罗万里、赵航、申毓敏组成,由罗万里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赵航、王建新、叶善锦组成,由赵航担任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由叶善锦、赵航、于洪涛组成,由叶善锦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于洪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吴圣先生、申毓敏女士、王太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郑敏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申毓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申毓敏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学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张学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添元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总股本变化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最新进展等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相应调整及修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总股本变化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最新进展等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调整及修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相应调整及修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300530)*ST达志: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1月 7 日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任第五
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 43 号林隐假日大酒店(南岳厅)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全体监事推选,由监事左大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监事左大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相应调整及修订。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杨阳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因此,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
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调整及修订。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杨阳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因此,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经过认真、审慎及客观的分析,同意公司就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相应调整及修订。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杨阳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因此,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300530)*ST达志: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5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
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情况
1、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叶善锦(董事长)、邓勇华、申毓敏、于洪涛、游辉、曾广富
独立董事:王建新、罗万里、赵航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其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2、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代表监事:左大华(监事会主席)、雷顺利
职工代表监事:杨阳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总经理:于洪涛
副总经理:吴圣、申毓敏、王太斌
董事会秘书:申毓敏
财务负责人:郑敏
4、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张学温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罗添元
董事、监事的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申毓敏
电话:0734-8813813
传真:0734-8813813
电子邮箱:dazhitech@126.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张学温
电话:0734-8813813
传真:0734-8813813
电子邮箱:dazhitech@126.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1、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XU HUANXIN、SHEN HUI 及独立董事洪金明、成明
珠、魏学哲换届离任,离任后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XUHUANXIN、SHEN HUI、洪金明、成明珠、魏学哲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2、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谢枫、赖振国换届离任,离任后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枫、赖振国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3、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董事会秘书郑开颜换届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开颜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换届离任的 XU HUANXIN、SHEN HUI、洪金明、成明
珠、魏学哲、谢枫、赖振国、郑开颜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附件:
1、于洪涛,男,1968 年出生,1990 年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汽车设计
与制造专业,并在 2013 年获得了美国德克萨斯州阿灵顿大学 EMBA 学位。2006年成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于洪涛先生拥有 30 年以上汽车行业工作经历,曾经担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现更名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主任助理等重要职位;曾创立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裁职位。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于洪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吴圣,男,出生于 1974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
航空航天大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华霆(合肥)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 年 11 月加入苏州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任苏州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圣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申毓敏,女,出生于 1980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衡阳有线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编辑、制片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汽车产业办负责人、衡阳弘山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衡阳弘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衡阳智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申毓敏持有 100 股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王太斌,男,出生于 1963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曾任东风汽车车轮有限公司冲压工艺员、车间主任、质量部长、东风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卡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王太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郑敏,女,出生于 1979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兴泰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湖南银泰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衡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兼融资部部长、衡阳市畅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衡阳首广联合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郑敏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张学温,男,出生于 1986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双
学位)学历,历任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项目主办人,宁波中源欧佳渔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张学温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7、罗添元,男,出生于 1981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泰豪科技(深圳)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湖南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财务信息部副经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稽查部部长,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高级经理。现任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罗添元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08] (300530)*ST达志: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8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志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进行了修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现将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影响分析
1、主要假设
(1)假设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
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因公司尚未公告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本次测算沿用 2020 年财务数据。同时,
为便于投资者比较本公告修订前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此处仍维持本次发行于 2021 年 12 月底实施完毕的假设。
(2)假设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80,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
用),本次发行数量 29,207,740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58,139,450 股增至 187,347,190 股;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为-5,037.5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667.27 万元,假设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测算:①与上期持平;②实 现盈亏平衡,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0;
(5)以下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及股权激励等因素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上述假设分析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5,841.35 15,813.95 18,734.72
预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 80,000.00
假设 1: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037.59 -5,037.59 -5,037.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10,667.27 -10,667.27 -10,667.27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 30,879.55 25,841.96 105,841.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7 -0.67 -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7 -0.67 -0.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2 -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2 -0.27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股) 1.95 1.63 5.65
假设 2: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零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037.5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10,667.27 - -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 30,879.55 30,879.55 110,879.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1.95 1.95 5.92
注:上述数据仅为测算目的,不代表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测,2021 年度公司业绩情况
以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及效益显现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未来公司业绩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且仍可能出现当期为负的情形,但随着募集资金效益的逐步实现,这一状况将得到逐渐改善。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每股收益等指标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顺应未来市场需求趋势,有利于公司拓展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公司运营和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型环保表面工程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及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将新建设一条锂离子动力电池产线,建成投产后将达到年产锂离子动力电池 2.4GWh的生产能力;“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可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并减少公司的利息支出,提升公司未来的融资能力和盈利水平,使得公司的资本结构更加合理,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上述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的综合实力,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公司发展战略方向。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具备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基础,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上述方面的储备情况分析,详见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之“(一)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实施如下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1、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前,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持续加强市场开拓,通过业务规模的扩大促进公司业绩上升,降低由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回报摊薄的风险;另外,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充分挖掘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的进一步拓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加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争取尽快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确保
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
[2022-01-08] (300530)*ST达志: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6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总股本变化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最新进展 等情况,公司于 2022年1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情况
1、更新了公司名称;
2、更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会审批情况;
3、更新了衡帕动力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
例。
释义 释义 更新了公司名称。
1、更新了公司中英文名称;
2、更新了公司地址;
第一节 本次发行 3、更新了公司注册资本;
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4、更新了公司法定代表人;
5、更新了公司董事会秘书;
6、更新了公司邮政编码;
7、更新了公司联系电话及传真
8、更新了公司经营范围;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 更新了衡帕动力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
司的关系 例.
八、本次发行取得批准 更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情况及尚需履行的 审批情况。
批准程序
第二节 发行对象 一、衡帕动力的基本情 更新补充公司与衡帕动力签署认购协议的情
的基本情况及附 况 况。
条件生效的股份 二、附条件生效的认购
认购合同的内容 协议 补充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注释
摘要
第五节 本次发行 八、审批风险 更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情况
的相关风险
第七节 与本次发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票 1、更新公司总股本变化和发行后总股本变化情
行相关的董事会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况;
声明及承诺事项 提示及拟采取的填补 2、根据总股本及假设变化情况更新对公司主要
措施 财务指标的影响。
修订后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300530)*ST达志: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7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及相关文件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300530)*ST达志: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 43 号林隐假日大酒店
(南岳厅)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 年 1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7 日 9:15
—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善锦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37,302,111 股,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3.58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37,165,811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
总数的 23.50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136,300 股,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136,400 股,占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上市公
司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
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136,3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62%。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7,280,2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9.9413%;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83.9443%;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16.05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于洪涛、游辉、曾广
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候选人同意票股份数均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叶善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202,71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00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7.12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 选举邓勇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80,91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15,20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1.14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 选举申毓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75,84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10,13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4274%。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 选举于洪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90,24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24,53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7.98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 选举游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90,24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24,53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7.98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 选举曾广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90,24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24,53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7.98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建新、罗万里、赵航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候选人同意票股份数均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王建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70,61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4,901 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593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2 选举罗万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80,91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15,20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1.14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3 选举赵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95,31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29,60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1.701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左大华、雷顺利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候选人同意票股份数均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 选举左大华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85,44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19,73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4.46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2 选举雷顺利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37,185,44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所得投票表决权数为 19,731 票,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4.46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5] (300530)*ST达志: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32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星
期五)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7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 43 号林隐假日大酒店(南岳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叶善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邓勇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申毓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于洪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游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曾广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建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罗万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赵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左大华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雷顺利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 1-3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3 涉及
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1、4 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议案 2-4 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 应选人数(6)人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叶善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邓勇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申毓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于洪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5 选举游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6 选举曾广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 应选人数(3)人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建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罗万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赵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 应选人数(2)人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左大华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
4.02 选举雷顺利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 1 号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1356。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张学温
4、联系电话:020-32221952
5、联系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 1 号广东达志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传真:020-32221966
7、邮编:511356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30”;投票简称:“达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2022-01-05] (300530)*ST达志: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23 日,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2)。经事后核查,现将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披露有误的内容更正如下: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原公告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 √
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
2.00 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6)人
议案》
2.01 选举叶善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2 选举邓勇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3 选举申毓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4 选举于洪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5 选举游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2.06 选举曾广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
3.00 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3)人
案》
3.01 选举王建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3.02 选举罗万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3.03 选举赵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
4.00 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应选人数(2)人
事的议案》
4.01 选举左大华为第五届监事会非 √
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雷顺利为第五届监事会非 √
职工代表监事
现更正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 √
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
2.00 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6)人
议案》
2.01 选举叶善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2 选举邓勇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3 选举申毓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4 选举于洪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5 选举游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2.06 选举曾广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
3.00 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3)人
案》
3.01 选举王建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3.02 选举罗万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3.03 选举赵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
4.00 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应选人数(2)人
事的议案》
4.01 选举左大华为第五届监事会非 √
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雷顺利为第五届监事会非 √
职工代表监事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以上公告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2)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31] (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34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衡帕动力”)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收到衡帕动力发出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通知》,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同,衡帕动力计划自 2021 年 5月 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 1,124,400 股。因受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控制权变更、2021 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交易规模、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因素影响,衡帕动力实施本次增
持计划的有效时间缩短,预计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
经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衡帕动力将本次增持计划的
实施期限延迟 6 个月,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截止时间由 2021 年 10 月 31 日延期
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 日、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衡帕动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1,12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累计增持金额为4,050 万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衡帕动力持有公司股票 46,241,211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9.24%,本次增持后,衡帕动力持有公司股票 47,365,7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
三、其他事项说明
1、衡帕动力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衡帕动力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300530)*ST达志: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35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政府补助,
具体情况如下:
补助 是否已经 是否与公 补助 是否
收款单 发放主 原因 实际收到 收款日 补助 补助金额(人 司日常经 类型 具有
序号 补助依据
位 体 或项 相关款项 期 形式 民币元) 营活动相 可持
目 或资产 关 续性
关于《广
东达志环
湖南领 湖南省 保科技股
湃达志 祁东经 企业 份有限公 与收
2021-1
1 科技股 济开发 发展 是 现金 33,000,000 司申请企 是 益相 否
2-29
份有限 区管理 奖励 业发展奖 关
公司 委员会 励资金的
请示》的
批复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应归类为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公司 2021 年当期损益,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对
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影响损益金额 3,300 万元。最终的会计
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政府补助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8] (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33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45998274Y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注册资本:158,139,450 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叶善锦
6、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12 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证券简称“*ST 达志”及证券代码“300530”保持不变。公司相关规章
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及注册地的,均做同步修改。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3] (300530)*ST达志: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29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国内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2020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511 家
司(含 A、B 股)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开 近三年签署
项目组成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 始为本 或复核上市
员 姓名 册会计师 事上市公司 始在本 公司提 公司审计报
审计 所执业 供审计 告情况
服务
项 目 合 伙 彭宗显 2010 年 2008 年 2012 年 2020 年 近三年签署
人 了 5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
告,复核了 4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签 字 注 册 彭宗显 2010 年 2008 年 2012 年 2020 年 近三年签署
会计师 了 5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
告,复核了 4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陈建成 2013 年 2010 年 2012 年 2018 年 近三年签署
了 3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
告
质 量 控 制 陈孛 2005 年 2002 年 2016 年 2021 年 近三年复核
复核人 了 4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具体情况为:陈建成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
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国内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具有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
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以往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批情况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12-23] (300530)*ST达志: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31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为适应变化后公司运营需要,经公司主要股东提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谢枫、赖振国、杨阳(职工代表监事)共 3 名监事组成,
原任期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届满。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任职前,原监事仍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左大华、雷顺利(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以上候选人名单,将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
式进行选举。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
1、左大华,男,出生于 1968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衡阳市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衡阳弘立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副部长、衡阳市光合新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衡阳弘湘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左大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雷顺利,男,出生于 1976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衡阳市祁东县粮市镇财政所干部、衡阳市祁东县审计局干部、祁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衡阳弘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祁东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雷顺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1-12-23] (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26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郑开颜女士的辞职报告。郑开颜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其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在公司正式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前,暂由公司总经理于洪涛先生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请新任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对郑开颜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3] (300530)*ST达志: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30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为适应变化后公司运营需要,经公司主要股东提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叶善锦、XU HUANXIN、SHEN HUI、邓勇华、申毓敏、曾
广富、洪金明(独立董事)、成明珠(独立董事)、魏学哲(独立董事)共 9 名董
事组成,原任期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届满。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任职前,原董
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于洪涛、游辉、曾广富(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建新、罗万里、赵航(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新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新、赵航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罗万里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
1、叶善锦,男,出生于 1982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高级审计师。曾任衡阳市审计局审计科科长、衡山科学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叶善锦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邓勇华,男,出生于 1966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会计师。曾任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主任、政府采购科科长。现任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邓勇华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申毓敏,女,出生于 1980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衡阳有线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编辑、制片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汽车产业办负责人、衡阳弘山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衡阳弘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衡阳智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申毓敏持有 100 股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于洪涛,男,1968 年出生,1990 年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汽车设计
与制造专业,并在 2013 年获得了美国德克萨斯州阿灵顿大学 EMBA 学位。2006年成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于洪涛先生拥有 30 年以上汽车行业工作经历,曾经担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现更名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主任助理等重要职位;曾创立上海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裁职位。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于洪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游辉,男,出生于 1983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汽车安全工程师、浙江吉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大区销售总经理、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回收业务总监。现任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游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曾广富,男,出生于 1969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德邦证券投行华南部总经理,广东中科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做市部总经理。现任广州中科粤创孵化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曾广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王建新,男,出生于 1973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云南省财政厅(挂职)副厅长。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建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罗万里,男,出生于 1967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南华
大学法律顾问室主任、副教授;南华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南华大学首席法律顾问、南华大学重大疑难案件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南华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教授、南华大学首席法律顾问。现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教授、学校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罗万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赵航,男,出生于 1955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汽
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产品部安全室科长、多种经营办公室副处长、汽车产品检测所所长、中心主任;现任中发联投资公司董事长、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航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1-12-23] (300530)*ST达志: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28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通讯方式
发出,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谢枫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任期三年,原任期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届满。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为适应变化后公司运营需要,经公司主要股东提议,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左大华、雷顺利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将采用累
积投票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含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三、备查文件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3] (300530)*ST达志: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27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
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叶善锦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董事 SHEN HUI 先生因工
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副董事长 XU HUANXIN 先生代为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任期三年,原任期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届满。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为适应变化后公司运营需要,经公司主要股东提议,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前换届选举。经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于洪涛、游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蔡志华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曾广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将采用累
积投票方式。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任期三年,原任期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届满。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为适应变化后公司运营需要,经公司主要股东提议,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前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建新、罗万里、赵航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将采用累
积投票方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2 年 1 月 7 日 15:3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3] (300530)*ST达志: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132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星
期五)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7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 43 号林隐假日大酒店(南岳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叶善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邓勇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申毓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于洪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游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曾广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建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罗万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赵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左大华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雷顺利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 1-3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3 涉及
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1、4 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议案 2-4 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 应选人数(6)人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叶善锦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邓勇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申毓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于洪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5 选举游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6 选举曾广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 应选人数(3)人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建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罗万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赵航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 应选人数(2)人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左大华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
4.02 选举雷顺利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 1 号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1356。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张学温
4、联系电话:020-32221952
5、联系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东路 1 号广东达志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传真:020-32221966
7、邮编:511356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30”;投票简称:“达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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