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530达志科技最新消息公告-300530最新公司消息
≈≈*ST达志300530≈≈(更新:22.02.07)────────────────────────────────────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0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4000万元至-9500万元 (公告日期:2022-01-
24)
3)01月29日(300530)*ST达志: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
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预案:1)2021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2920.77万股; 发行价格:27.39元/股;
预计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 方案进度:董事会预案 发行对象:湖南衡
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机构调研:1)2019年08月27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0997.44万 同比增:-1496.01% 营业收入:0.89亿 同比增:36.64%
────────┬────┬────┬────┬────┬───────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7000│ -0.5600│ -0.2400│ -0.3200│ -0.0500
每股净资产 │ 1.2838│ 1.3942│ 1.7118│ 1.9493│ 2.235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9667│ 0.9515│ 0.9515│ 0.9515│ 0.962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9093│ -0.7709│ -0.4533│ -0.2158│ 0.058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43.1400│-33.2000│-12.6400│-11.7200│ -1.50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6954│ -0.5560│ -0.2380│ -0.3186│ -0.0436
每股净资产 │ 1.2838│ 1.3967│ 1.7147│ 1.9527│ 2.239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9667│ 0.9532│ 0.9532│ 0.9532│ 0.964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9093│ -0.7722│ -0.4541│ -0.2162│ 0.0588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54.1686│-39.8112│-13.8771│-16.3137│ -1.9461
────────┴────┴─┬──┴────┴───┬┴───────
A 股简称:*ST达志 代码:300530 │总股本(万):15813.95 │法人:叶善锦
上市日期:2016-08-09 发行价:11.95│A 股 (万):11800.87 │总经理:于洪涛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4013.08│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电话:0734-8813813 董秘:申毓敏 │主营范围:新型环保表面工程化学品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 -0.7000│ -0.5600│ -0.2400
─────────┼─────┼─────┼─────┼────────
2020年 │ -0.3200│ -0.0500│ 0.0500│ -0.0200
─────────┼─────┼─────┼─────┼────────
2019年 │ 0.1900│ 0.1500│ 0.1200│ 0.0800
─────────┼─────┼─────┼─────┼────────
2018年 │ 0.5200│ 0.4100│ 0.4100│ 0.1400
─────────┼─────┼─────┼─────┼────────
2017年 │ 0.7700│ 0.6300│ 0.4200│ 0.4200
─────────┴─────┴─────┴─────┴────────
[2022-01-29](300530)*ST达志: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9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日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善锦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14,063,298 股,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8.89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14,003,798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
数的 8.85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59,500 股,占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65,400 股,占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5,9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59,5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76%。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46,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9.8777%;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2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73.7003%;反对 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26.2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46,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9.8777%;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22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73.7003%;反对 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26.2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46,0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9.8777%;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2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73.7003%;反对 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26.2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利民、朱帅栋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4](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7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4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规定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
司股票简称由“达志科技”变更为“*ST 达志”,股票代码仍为“30053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
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
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市规则》所列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4](300530)*ST达志: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8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01 月 0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9,500 万元–14,000 万元 亏损:5,037.5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2,000 万元–28,000 万元 亏损:10,667.2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12,000 万元–15,000 万元 11,235.75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1,000 万元–14,000 万元 8,857.96 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 16,000 万元–22,000 万元 30,879.55 万元
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
计。公司就本期业绩预告已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变动原因:
(1)随着新冠疫情在 2021 年的有效控制,公司 2021 年度表面工程化学品
业务营业收入相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2)公司的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于 2021 年四季度投产并实现一定销售收
入。
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及专项扣除后营业收入较去年有所回升。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变动原因:
2021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负,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持续加大对新能源动力电池的生产及研发投入,研发及运营费用有较大幅度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所列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18](300530)*ST达志: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6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2-011),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
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衡帕动
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关于增加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审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公告日,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 47,365,7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5%。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
述内容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
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1-2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 已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3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并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 √
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21200。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张学温
4、联系电话:0734-8813813
5、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与蒸水南路交叉路口创星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 17 楼(中国石化加油站兴达站隔壁)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传真:0734-8813813
7、邮编:421200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增加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30”;投票简称:“达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领湃达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2022-01-18](300530)*ST达志: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2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叶善锦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确认租赁的标的资产为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年租金为人民币 6,247.83 万元(含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游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和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75%的股权;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25%的股权,其中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资本公积金 15,000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300530)*ST达志: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3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左大华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杨阳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 2022-015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与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谷科技”) 在衡阳市签署《关于发起设立衡阳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公司拟与智谷科技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动力电池系统集成工厂,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衡阳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衡阳领湃”)。
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和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持有衡阳领湃
75%的股权;智谷科技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持有衡阳领湃 25%的股权,其中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资本公积金 15,000 万元。
2、本次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东湖村十二组衡山科学城红树林研发创新区 B3 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尹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01 月 16 日
经营范围:科技中介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科技项目招标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服务;科技项目鉴定服务;专利服务;版权服务;软件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市场调研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民间资本中介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国家政策允许的产业投资;产业运营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建材、苗木采购及销售;仪器设备检验检测;光机电产品及仪器仪表检测;供应链管理;场地、房屋租赁;餐饮管理;餐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衡山科学城管理委员会持有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衡山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智谷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智谷科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衡阳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衡阳市白沙洲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6 栋(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经营范围:动力电池产品的设计开发、动力电池系统集成(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出资方式
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和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持有衡阳领湃75%的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智谷科技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5,000万元,持有衡阳领湃 25%的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衡阳市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注册资本和出资
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出资 15000 万元,占股比例为 75%,出资方式包括实物、
知识产权和现金;乙方出资 5000 万元,占股比例为 25%,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其中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资本公积金 15000 万元。
(二)公司管理层组织约定
1、董事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人,由甲方指派。执行董事职权及议事规则按公司法规定行使相关职权或以公司章程约定的内容为准。
2、监事会。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乙方委派担任。监事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执行。
3、经理层。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执行董事兼任;设副总经理 2 名,财务
负责人 1 名。经理层原则上由执行董事任命,但应当同步先征求乙方意见。
(三)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任何一方(以下简称“违约方”)实质性地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其他未违约方应有权获得下列任何和所有救济:
1、未违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违约通知,要求违约方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该等违约行为;
2、违约一方在收到未违约方违约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仍没有采取补救措施或纠正违约行为,未违约方除有权根据协议和现行法律进行索赔之外,还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出资权利;
3、在本协议及任何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并可采取的任何其他救济。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授权和审批手续后生效,本协议一经生效对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公司实现与智谷科技的深度合作,能够充分发挥和利用双方在各自领域的领先优势和资源,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规模,为公司创造新的
营业收入增长点,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衡阳领湃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对此,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控制风险,促使衡阳领湃股东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推动衡阳领湃的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将根据该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布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对外投资将增加公司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发起设立衡阳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 2022-014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领湃”)与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新建设”)于 2020 年 7 月签订了《租赁合同》,由湖南领湃按照动力电池项目的实际需求向弘新建设租赁位于祁东县归阳工业园的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及设备等资产,租赁期限为 15 年,自首次实际交付之日起算,租金由湖南领湃及弘新建设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2020 年 7 月 16 日、2020 年 7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为更好地明确租赁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湖南领湃拟与弘新建设就标的资产相关事宜签署《租赁资产确认书》。本次《租赁资产确认书》涉及的标的资产为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年租金为人民币 6,247.83 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对手方弘新建设为公司关联方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弘新建设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游辉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弘新建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翊翔
注册资本:52,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04 月 17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住所: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
经营范围:固定资产投资,物业管理,资产管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衡阳弘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弘新建设 59.78%的股权,公司持有弘新建设 40.22%的股权,弘新建设实际控制人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弘新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出具的《衡阳弘新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CAC 湘审字【2021】0355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弘新建设资产总额为 103,359.42 万元,负债总额 63,900.00 万
元,净资产 39,459.42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257.05
万元,净利润-257.05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资产为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价格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出租所涉及的厂房和附属设施设备、机器设备租金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1)第 2-2300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赁资产确认书》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出租方):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双方确认,自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甲方已将第一条 1.8GWh 动力电
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
(二)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1)第 2-2300 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在租赁期内,月租金为含税 5,206,524.90 元。
(三)双方一致同意,对租赁费用的支付调整如下:
1、甲方不收取租赁厂房及设备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期间的租金;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2021 年 11 月与
2021 年 12 月的租金。
3、对于 2022 年度及其以后各期的租金,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 10 日内向
甲方支付,但甲方应提前 10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和交付正式合法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甲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向乙方提供付款通知单与租金发票,乙方支付租金的最后期限也相应顺延。
4、乙方应于支付 2021 年 11 月与 2021 年 12 月的租金时向甲方支付租赁保
证金人民币 30 万元(叁拾万元整),甲方应在收到租赁保证金后 5 日内,向乙方开具租赁保证金收据。
(四)本确认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股东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确认书文本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湖南领湃租赁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是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拟签订的《租赁资产确认书》是为更好地明确租赁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租赁价格以《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租赁价格在合理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弘新建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租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需的全部厂房及设备是基于业务发展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正常行为,本次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的是为更好地明确租赁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该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赁资产确认书》有利于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发展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且该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租赁价格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出租所涉及的厂房和附属设施设备、机器设备租金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1)第2-2300号)的评估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出租所涉及的厂房和附属设施设备、机器设备租金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3](300530)*ST达志: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10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个人原因,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阳秋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王建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建新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王建新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截至本公告日,王建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建新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建新先生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阳秋林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其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附件:
1、阳秋林:女,出生于 1964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会计学士,南华大学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湖南省会计学科带头人。历任南华大学会计系主任、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处长)、审计处处长、管理学院副院长(正处级)。现任南华大学会计研究中心主任、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兴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阳秋林女士持有公司 700 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13](300530)*ST达志: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2-009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董事长叶善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申毓敏女士代为参会表决。半数以上参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申毓敏主持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建新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王建新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阳秋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其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对照表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 15:3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要介绍
二、惠州大亚湾达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线参观
三、问答环节
1、问:公司募投项目聚碳酸亚酯多元醇系列产品的试产情况如何?产能释放如何规划?
答:公司募投项目于2019年7月取得试生产备案,目前试产状态良好,反应釜运转正常,试产产品质量合格并已向客户销售。募投项目共设10个反应釜,目前先运转1个反应釜,预计年底再运转1-2个反应釜。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反应釜运转数量,逐步释放产能。
2、问:聚碳酸亚酯多元醇系列产品与传统产品相比有哪些优势,目前的销售情况怎样?
答:聚碳酸亚酯多元醇系列产品的优势主要包括:(1)聚碳酸亚酯多元醇系列产品具有低成本、高力学性能、耐水解、改善下游产品功能等优势, 能够解决全球聚氨酯工业在以上功能方面的行业共性难题。(2)该项目还能够推动全球二氧化碳基聚合物工业技术进步,在降低石油资源消耗、节能减排等诸多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聚碳酸亚酯多元醇能够大幅度提升下游企业产品性能及竞争力,并已得到用户的广泛认可和好评。(4)聚碳酸亚酯多元醇能够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废气,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降低石油资源的消耗,其所运用的合成技术代表着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5)在募投项目达产后,除了产品本身销售之外,还可以向各大企业出售碳指标。目前运转的1个反应釜生产的产品供不应求,客户订购意向强烈。
3、问:聚碳酸亚酯多元醇系列产品的下游应用情况如何?目前主要针对哪些客户?未来重点发展哪些客户?
答:经过公司多年的下游应用领域研发,聚碳酸亚酯多元醇目前可应用于水性涂料、塑胶材料、粘合剂、皮革浆料、布料涂饰剂、可降解薄膜、发泡材料、鞋底材料、夹胶玻璃等领域。目前的客户主要集中在塑胶材料、皮革浆料、鞋底材料等领域。后续重点发展的客户主要在用量大的水性涂料、粘合剂领域。
4、问:公司与江苏中科金龙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诉讼进展情况如何?
答:公司于2018年3月,江苏中科金龙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公司、江门科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和刘保华侵犯其技术秘密为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公司、江门科佐和刘保华“立即停止使用原告的技术秘密的行为,停止聚碳酸酯多元醇的生产”,“共同赔偿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在《中国证券报》及被告一官网、新浪财经上公开声明消除影响”以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多次开庭审理,于2018年10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江苏中科金龙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1800元,由原告江苏中科金龙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2018年11月,江苏中科金龙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因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法院(2018)粤73民初5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2019年8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因江苏中科金龙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江苏中科金龙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该诉讼不会对公司聚碳酸亚酯多元醇系列产品的生产产生影响。
5、问:公司新型代氰材料技术来源及有哪些环保优势?
答:新型代氰材料由公司董事长蔡志华高级工程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研发团队自主研发,经中科合创(北京)科技成果评价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登记,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环保优势主要体现在:(1)全面取代剧毒氰化物在电镀行业的应用。(2)本项目开发出环保钠盐络合剂对环境无毒,废水处理简单。(3)环保钠盐可以和氰化钠(钾)兼容,实现氰化物镀液基础上直接转缸,节约成本,充分利用原来的电镀液,减少转缸过程中高浓度含氰污水对环境的危害。
6、问:新型代氰材料价格水平如何,有哪些客户,潜在市场空间有多大?
答:新型代氰材料比传统无氰电镀工艺成本低,并且能彻底解决传统无氰电镀工艺镀层结合力差的问题。前期市场培育阶段,新型代氰材料价格与传统无氰电镀工艺基本一致,后期新型代氰材料价格会结合市场情况有一定提升。目前的客户主要集中在镀金、银、锌合金等领域的电镀加工企业。据相关统计,电镀行业每年剧毒原料氰化钠用量大于4万吨,氰化金属盐大于3万吨。如实现对上述氰化物的成功替代,将减少含氰废水的排放100多万吨,减少含氰废气排放1500多万立方米,可帮助下游数以万计的电镀加工企业实现清洁生产,项目的示范推广价值十分巨大。有关研究数据显示2011年底,我国氰化钠表观消费达31.86万吨,其中黄金矿业约占50%,电镀行业占10%。项目开发的新型环保钠盐络合剂,目前主要用于环保碱性镀铜,镀金、银、锌合金等氰化镀种的替代工艺,将来如将其推广到矿山无氰冶金等领域,将更大量的替代氰化物,具有十分广阔的应用前景。
7、问:介绍一下公司未来的总体发展规划
答:涂镀添加剂是公司占比最大的业务,也是能够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现金流的业务;涂镀中间体聚碳酸亚酯多元醇系列产品及涂镀添加剂新型代氰材料及工艺属于公司募投项目大力发展的新业务,是公司未来重要的盈利增长点。涂镀添加剂方面:1、紧跟市场需求,推进涂镀行业由重污染向清洁环保方向发展;普及功能性表面处理产品的使用,提高产品的耐蚀、耐磨等性能,为节能环保做出贡献。2、推进公司在PCB业务的延伸,攻占5G时代的线路板市场。3、将涂镀添加剂产品切入到汽车配件表面处理领域,成为汽车产业链的重要一环。4、稳定现有的老客户,不断挖掘和发展新客户。5、继续保持现有华南、华东地区销售高速增长同时,实现华北、西南区域的高速发展,努力拓展境外尤其是东南亚市场。新型代氰材料及工艺方面:1、尽快使代氰材料项目产业化,率先满足电镀行业的需求。2、随后将代氰材料逐步推广到矿山无氰冶金等领域。聚碳酸亚酯多元醇方面:1、满足下游大型企业的产品需求,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优化客户结构,并通过规模效应提高自身盈利能力。2、进一步开发出不同分子量、不同官能度、不同反应活性的聚碳酸亚酯多元醇系列产品,进一步开拓产品下游应用范围。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6-07 ST、*ST和S证券异常期间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涨幅偏离值:33.24 成交量:1305.54万股 成交金额:35962.35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藏南路证券营|877.13 |8.51 |
|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嘴证券营业|767.29 |998.04 |
|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鲁谷路证券营业|756.78 |-- |
|部 | |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745.38 |9.33 |
|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673.95 |203.21 |
|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嘴证券营业|767.29 |998.04 |
|部 | | |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东路证|-- |591.42 |
|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520.71 |537.66 |
|证券营业部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18.66 |442.96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清河东路证券营|315.08 |424.12 |
|业部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