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84什么时候复牌?-蓝海华腾停牌最新消息
≈≈蓝海华腾300484≈≈(更新:22.02.19)
[2022-02-19] (300484)蓝海华腾:2021年度业绩快报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511,916,069.93 400,700,586.07 27.76%
营业利润 77,683,100.91 62,499,570.78 24.29%
利润总额 77,636,421.83 63,140,153.20 2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1,641,325.68 52,120,981.55 18.27%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0 0.25 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0.02% 9.08% 0.94%
率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
总资产 963,072,294.24 1,048,090,012.51 -8.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31,544,731.45 600,078,655.73 5.24%
的所有者权益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股本 208,000,000.00 208,0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04 2.88 5.56%
的每股净资产(元)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1,916,069.93 元,同比增长 27.76%;实现
利润总额 77,636,421.83.元,同比增长 22.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61,641,325.68 元,同比增长 18.27%。
报告期,由于下游行业总体需求出现较好增长,公司新能源汽车板块取得较
大增长;同时公司持续强化内部管控,降本增效,实现期间费用率较上年同期有
所下降。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之前,公司未披露过 2021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
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
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08]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低于 1,5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5)。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6,100股,总金额为15,008,151.00元,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最高成交价为15.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60元/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股。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5,171,12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14]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22/01/14)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实施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主 受托人名 关联 委托理财金 预期年
体 称 关系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化收益
率
平安银行
公司 平安银行 无 对公结构 保本型 20,000,000 2022/01/13 2022/03/30 3.08%
性存款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在理
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是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 关
投资主 人名 联 产品名称 产品 委托理财金 起始日期 终止日 实际收回 到期收益
体 称 关 类型 额 期 本金金额
系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20,000,000 2021/4/1 2021/6 120,000,00 993,833.3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30 0 3
公司 平安 无 平安银行对公 保本 10,000,000 2021/4/27 2021/7 10,000,000 78,286.18
银行 结构性存款 1 型 /27
公司 平安 无 平安银行对公 保本 10,000,000 2021/4/27 2021/7 10,000,000 78,283.68
银行 结构性存款 2 型 /27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20,000,000 2021/7/02 2021/9 120,000,00 935,733.3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30 0 3
公司 平安 无 平安银行对公 保本 15,000,000 2021/8/12 2021/1 15,000,000 116,513.5
银行 结构性存款 1 型 1/12 9
公司 平安 无 平安银行对公 保本 15,000,000 2021/8/12 2021/1 15,000,000 116,388.8
银行 结构性存款 2 型 1/12 2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20,000,000 2021/10/0 2021/1 120,000,00 527,000.0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9 1/30 0 0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20,000,000 2021/12/0 2021/1 120,000,00 310,000.0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1 2/31 0 0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10,000,000 2022/01/0 2022/0 尚未到期 -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5 3/31
兴业 兴业银行企业 保本 2022/01/1 2022/0
公司 银行 无 金融人民币结 型 35,000,000 0 3/31 尚未到期 -
构性存款
注:由于杭州蓝海永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永辰”)不再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
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因此本次公告的理财数据不包含蓝海永辰。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五、备查文件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3]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变更年审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年审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海华腾”)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2 日 刊 登 于中国 证 监 会 指 定的 创业 板 信 息 披 露网 站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关于变更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告知函。
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吕洪仁、张玲莉作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中审众环原项目组人员张玲莉离职, 由毛正替换张玲莉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 字注册会计师如下:
是否从事过证 从事证券服务
姓名 执业资质
券服务业务 业务的年限
签字注册会计师 毛正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5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简历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6 年 12 月-2020 年 10 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理
2020 年 11 月至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经理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08]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实施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主 受托人名 关联 委托理财金 预期年
体 称 关系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化收益
率
光大银行
公司 光大银行 无 对公结构 保本型 110,000,000 2022/01/05 2022/03/31 3.38%
性存款
兴业银行
公司 兴业银行 无 企业金融 保本型 35,000,000 2022/01/10 2022/03/31 3.38%
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在理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是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 关
投资主 人名 联 产品名称 产品 委托理财金 起始日期 终止日 实际收回 到期收益
体 称 关 类型 额 期 本金金额
系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90,000,000 2021/1/8 2021/3 90,000,000 656,000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30
公司 中国 无 中国银行对公 保本 30,000,000 2021/1/8 2021/4 30,000,000 113,424.6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13 6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20,000,000 2021/4/1 2021/6 120,000,00 993,833.3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30 0 3
公司 平安 无 平安银行对公 保本 10,000,000 2021/4/27 2021/7 10,000,000 78,286.18
银行 结构性存款 1 型 /27
公司 平安 无 平安银行对公 保本 10,000,000 2021/4/27 2021/7 10,000,000 78,283.68
银行 结构性存款 2 型 /27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20,000,000 2021/7/02 2021/9 120,000,00 935,733.3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30 0 3
公司 平安 无 平安银行对公 保本 15,000,000 2021/8/12 2021/1 15,000,000 116,513.5
银行 结构性存款 1 型 1/12 9
公司 平安 无 平安银行对公 保本 15,000,000 2021/8/12 2021/1 15,000,000 116,388.8
银行 结构性存款 2 型 1/12 2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20,000,000 2021/10/0 2021/1 120,000,00 527,000.0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9 1/30 0 0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20,000,000 2021/12/0 2021/1 120,000,00 310,000.0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1 2/31 0 0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注:由于杭州蓝海永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永辰”)不再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因此本次公告的理财数据不包含蓝海永辰。
五、备查文件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华腾”或“公司”)董
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收到公司董事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关于拟减持深圳
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
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公司股 总股本 数量(股< 份数量占
号 份数量(股) 比例 不超过>) 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1 姜仲文 董事 8,406,272 4.06% 1,000,000 0.48%
2 傅颖 董事 8,034,100 3.88% 1,000,000 0.48%
合计 ---- 16,440,372 7.94% 2,000,000 0.97%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公司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上述股东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0.9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公司股东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分别作出股份限售承诺:自蓝海华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无论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相关承诺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股东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分别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无论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其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将严格遵守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将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告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5]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低于 1,5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5)。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6,100股,总金额为15,008,151.00元,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最高成交价为15.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60元/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股。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5,171,12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日
[2022-01-05]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6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公司董事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姜仲文先生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比例为0.48%;傅颖女士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比例为0.48%,减持期间均为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接到董事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关于减持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完成情况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姜仲文先生
减持均 减持比例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 (元/ 减持股 (已剔除
称 股) 数(股) 回购专户
股份)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2021 年 7 月 6 日 15.67 137,000 0.07%
2021 年 7 月 8 日 16.30 194,700 0.09%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7.43 282,500 0.14%
姜仲文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1 月 19 日 18.00 50,000 0.02%
2021 年 11 月 23 日 18.77 63,000 0.03%
2021 年 12 月 1 日 19.20 23,500 0.01%
合计 -- -- 750,700 0.36%
2、傅颖女士
减持均 减持比例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 (元/ 减持股 (已剔除
称 股) 数(股) 回购专户
股份)
2021 年 7 月 6 日 15.66 2,000 0.00%
2021 年 7 月 7 日 15.55 153,000 0.07%
2021 年 7 月 8 日 16.27 135,000 0.07%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7.49 321,500 0.16%
傅颖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1 月 15 日 18.48 8,000 0.00%
2021 年 11 月 22 日 18.15 51,000 0.02%
2021 年 12 月 1 日 19.55 25,000 0.01%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52 10,000 0.00%
合计 -- -- 705,500 0.34%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1、姜仲文先生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156,972 4.42% 8,406,272 4.06%
姜仲文 其中:无限售条 2,289,243 1.11% 2,101,568 1.01%
件股份
有限售条 6,867,729 3.32% 6,304,704 3.04%
件股份
2、傅颖女士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739,600 4.22% 8,034,100 3.88%
傅颖 其中:无限售条 2,154,075 1.04% 2,008,525 0.97%
件股份
有限售条 6,585,525 3.18% 6,025,575 2.91%
件股份
三、其他说明
1、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目前,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关于减持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完成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日
[2021-12-31]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115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15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73 元/股
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61 人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1 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
股股票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海华腾”)于 2021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授予日,以 5.7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31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1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89)。
3、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90)。
4、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2 人调整为 6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调减为 131 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2、授予数量:13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0,800.00 万股的 0.6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授予人数:61 人
4、授予价格:5.73 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标的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
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除限售和解除限售安排
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②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个月和 36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计算。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 40%
售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 30%
售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 30%
售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对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则其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 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售期 10.00%
第二个解除限 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解除限 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售期 30.0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蓝海永辰的净利润影响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4)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
考核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100% 80% 0%
系数
在公司层面业绩目标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因此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2021-12-21]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13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3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
额 20,800.00 万股的 0.6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授予日,以 5.73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1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89)。
3、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90)。
4、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因此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由 62 人调整为 6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减为 131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此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并同意
向符合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 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12 月 20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 5.73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2、授予数量:13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0,800.00
万股的 0.6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授予人数:61 人
4、授予价格:5.7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除限售期限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
月和 36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计算。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40%
期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30%
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
[2021-12-21]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12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1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说明》(公告编号:2021-089)。
3、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90)。
4、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因此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2 人调整为 6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减为 131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
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
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62 人调整为 6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减为 131 万股。
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62 人调整为 6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减为 131 万股。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定;
4、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具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5、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1] (300484)蓝海华腾: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11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玲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专
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
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 1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玲
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亚惠女士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62 人调整为 6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0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授予131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1] (300484)蓝海华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10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文渊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专人送
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
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 1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的人数 3 人),公司独立董事郑梅莲女士、刘思跃先生、陈建兴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参会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文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亚惠女士列席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因此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62 人调整为 6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减为 131 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5.73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6]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9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时仁帅先生;特定股东黄主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华腾”或“公司”)董
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潭蓝
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腾投资”)、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投资”);董事时仁帅先生;特定股东黄主明先生《关于拟减持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
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公司股 总股本 数量(股< 份数量占
号 份数量(股) 比例 不超过>) 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1 邱文渊 28,844,224 14.01% 3,300,000 1.60%
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 9,207,100 4.47% 1,600,000 0.78%
2 华腾投资 一致行动人
3 中腾投资 3,147,500 1.53% 550,000 0.27%
4 时仁帅 董事 6,006,619 2.92% 1,000,000 0.49%
5 黄主明 特定股东 1,950,000 0.95% 480,000 0.23%
合计 ---- 49,155,443 23.88% 6,930,000 3.37%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公司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公司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198,824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20.01%,拟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2.6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1)邱文渊先生为自身资金需求;
2)华腾投资、中腾投资为激励员工;
3)时仁帅先生、黄主明先生需筹措资金偿还借贷款项。
2、股份来源:
1)邱文渊先生、时仁帅先生、黄主明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及增持的股份;
2)华腾投资、中腾投资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述股东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3.3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
视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公司股东邱文渊先生、时仁帅先生、黄主明先生分别作出股份限售承诺:自蓝海华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无论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相关承诺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
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股东华腾投资、中腾投资分别作出股份限售承诺:自蓝海华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相关承诺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公司股东邱文渊先生、时仁帅先生、黄主明先生分别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无论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其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公司股东华腾投资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其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
5、股份增持承诺:
邱文渊先生承诺:自 2018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累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750.00 万。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同时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截至 2018
年 8 月 7 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邱文渊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51.95 万元,
增持承诺已履行完毕。
时仁帅先生承诺: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起 6 个月内,累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同时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截至 2018
年 8 月 7 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时仁帅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8.16 万元,
增持承诺已履行完毕。
黄主明先生承诺:自 2018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累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50.00 万。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同时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截至 2018
年 8 月 7 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黄主明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0.02 万元,
增持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邱文渊先生、华腾投资、中腾投资、时仁帅先生、黄主明先生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邱文渊
[2021-12-04] (300484)蓝海华腾: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3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2月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午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11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邱文渊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0,142,3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53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80,140,3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52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全部监事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议案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1.候选人:选举邱文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0,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00股
1.02.候选人:选举徐学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0,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00股
1.03.候选人:选举姜仲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0,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同意股份数:1,200股
1.04.候选人:选举傅颖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80,141,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200股
1.05.候选人:选举时仁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0,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00股
议案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01.候选人:选举刘思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0,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00股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2.02.候选人:选举郑梅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80,141,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200股
2.03.候选人:选举陈建兴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0,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00股
议案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3.01.候选人:选举谢玲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0,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00股
3.02.候选人:选举宋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0,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0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2021-12-04] (300484)蓝海华腾: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4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邱文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选举邱文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1)审计委员会委员:郑梅莲女士(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建兴先生、徐学海先生
(2)提名委员会委员:陈建兴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邱文渊先生、刘思跃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思跃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傅颖女士、郑梅莲女士
(4)战略委员会委员:邱文渊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时仁帅先生、陈建兴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同意聘任邱文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邱文渊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邱文渊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樊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邱文渊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李亚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明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苏积海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附件:
1、邱文渊先生简历
邱文渊,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天正耐特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南京耐特机电(集团)公司)南昱变频器分公司技术部经理、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经理、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经理。2006年8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简称“蓝海华腾有限”),2010年12月起任蓝海华腾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6月起任蓝海华腾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邱文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844,224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8,968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7,33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690,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根据华腾投资、中腾投资的章程约定,邱文渊先生能够控制华腾投资、中腾投资,邱文渊先生实际能控制的公司股份41,198,824股,占公司总股本19.81%。邱文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邱文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邱文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徐学海先生简历
徐学海,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南京天正耐特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南京耐特机电(集团)公司)南昱变频器分公司开发部技术员、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项目经理、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变频器开发部项目经理。2006年6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经理、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学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34,848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0,388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9,40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184,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4%。徐学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徐学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徐学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姜仲文先生简历
姜仲文,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软件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软件项目经理。2006年6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副经理、技术服务部经理、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姜仲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06,272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7,593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4,21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18,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姜仲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姜仲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姜仲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傅颖女士简历
傅颖,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常州佳纳机电有限公司研发部助理工程师、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工程师。2006年6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硬件项目经理、商务部经理、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傅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44,100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72,766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1,79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08,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傅颖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傅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傅颖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时仁帅先生简历
时仁帅,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QA品质认证员、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软件开发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研发部软件开发工程师。2006年7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软件项目经理、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汽车电子部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时仁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6,619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4,805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6,18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67,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3.40%。时仁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时仁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时仁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6、刘思跃先生简历
刘思跃,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金融学副教授。曾任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2018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思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思跃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刘思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刘思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7、郑梅莲女士简历
郑梅莲,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副教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教科学院教师,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师。兼任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遂昌神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郑梅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郑梅莲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郑梅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郑梅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8、陈建兴先生简历
陈建兴,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MBA)。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郊区支行担任信贷部经理助理,上海大众科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项目经理,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发展部经理,浙江中马汽车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浙江温岭市艾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凯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中关村嘉拓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溧阳兴腾朝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建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建兴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陈建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陈建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9、樊鹏先生简历
樊鹏,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东莞信泰联光学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TL)财务部副经理、深圳欧菲光集团公司财务中心经理、汉能控股集团广东汉能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2020年9月加入公司。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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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樊鹏先生未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樊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樊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樊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0、李亚惠女士简历
李亚惠,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硕士学历,于2015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从业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市拓日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7月加入公司,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李亚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亚惠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李亚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李亚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1、陈明先生简历
陈明,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创金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陈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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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陈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2、苏积海先生简历
苏积海,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16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从业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晨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16年5月加入公司,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苏积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苏积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经查,苏积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021-12-04] (300484)蓝海华腾: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5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选谢玲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与表决,选举谢玲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附件:
1、谢玲玉先生简历
谢玲玉,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富华杰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10年11月加入公司,曾任研发部工程师、研发质量部经理、测试部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谢玲玉先生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406股(四舍五入后),占公司总股本的0.03%。谢玲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谢玲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谢玲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12-04]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邱文渊先生、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时仁帅先生
独立董事:刘思跃先生、郑梅莲女士、陈建兴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谢玲玉先生、宋凯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肖渊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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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副总经理秦玉珍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秦玉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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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2021-12-04]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7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投票表决,选举肖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肖渊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肖渊,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东莞创盟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室法务专员、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法务部个案协调专员。2009年12月加入公司,从事行政法务工作,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肖渊先生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2,512股(四舍五入后),占公司总股本的0.03%。肖渊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肖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肖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12-04]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8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长选举情况
董事长:邱文渊先生
董事长的任职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邱文渊先生
副总经理: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
财务负责人:樊鹏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亚惠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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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李亚惠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李亚惠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内审部负责人聘任情况
内审部负责人:陈明先生
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职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内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苏积海先生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苏积海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2016年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5-27657465
办公传真:0755-8179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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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information@v-t.net.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11层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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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附件:
1、邱文渊先生简历
邱文渊,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天正耐特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南京耐特机电(集团)公司)南昱变频器分公司技术部经理、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经理、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经理。2006年8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简称“蓝海华腾有限”),2010年12月起任蓝海华腾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6月起任蓝海华腾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邱文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844,224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8,968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7,33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690,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根据华腾投资、中腾投资的章程约定,邱文渊先生能够控制华腾投资、中腾投资,邱文渊先生实际能控制的公司股份41,198,824股,占公司总股本19.81%。邱文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邱文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邱文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徐学海先生简历
徐学海,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南京天正耐特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南京耐特机电(集团)公司)南昱变频器分公司开发部技术员、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项目经理、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变频器开发部项目经理。2006年6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经理、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学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34,848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0,388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9,40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184,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4%。徐学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徐学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徐学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姜仲文先生简历
姜仲文,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软件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软件项目经理。2006年6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副经理、技术服务部经理、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姜仲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06,272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7,593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4,21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18,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姜仲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姜仲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姜仲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樊鹏先生简历
樊鹏,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东莞信泰联光学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TL)财务部副经理、深圳欧菲光集团公司财务中心经理、汉能控股集团广东汉能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2020年9月加入公司,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樊鹏先生未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樊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樊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樊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李亚惠女士简历
李亚惠,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于2015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从业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市拓日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7月加入公司,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李亚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亚惠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李亚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李亚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6、陈明先生简历
陈明,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创金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陈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陈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苏积海先生简历
苏积海,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16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从业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晨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16年5月加入公司,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苏积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苏积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经查,苏积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021-12-03]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1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主体 受托人名称 关联关系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期年化收益率
公司
光大银行
无
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
120,000,000
2021/12/01
2021/12/31
3.10%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主体 受托人名称 关联关系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到期收益
公司
光大银行
无
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
90,000,000
2021/1/8
2021/3/30
90,000,000
656,000
公司
中国银行
无
中国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
30,000,000
2021/1/8
2021/4/13
30,000,000
113,424.66
公司
光大银行
无
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
120,000,000
2021/4/1
2021/6/30
120,000,000
993,833.33
公司
平安银行
无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
保本型
10,000,000
2021/4/27
2021/7/27
10,000,000
78,286.18
公司
平安银行
无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2
保本型
10,000,000
2021/4/27
2021/7/27
10,000,000
78,283.68
公司
光大银行
无
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
120,000,000
2021/7/02
2021/9/30
120,000,000
935,733.33
公司
平安银行
无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
保本型
15,000,000
2021/8/12
2021/11/12
15,000,000
116,513.59
公司
平安银行
无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2
保本型
15,000,000
2021/8/12
2021/11/12
15,000,000
116,388.82
公司
光大银行
无
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
120,000,000
2021/10/09
2021/11/30
120,000,000
527,000.00
注:由于杭州蓝海永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永辰”)不再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因此本次公告的理财数据不包含蓝海永辰。
五、备查文件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3]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2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低于1,5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5)。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7,700股,总金额为12,998,283元,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最高成交价为11.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60元/股。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5,171,12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1-30]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公司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腾投资”)、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投资”)拟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均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12月16日,拟减持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不超过>)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减持的原因
1
邱文渊
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2,800,000
1.36%
自身资金需求
2
华腾投资
1,652,000
0.80%
激励员工
3
中腾投资
588,000
0.29%
激励员工
合计
--
5,040,000
2.45%
--
2021年11月2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关于减持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完成情况告知函》,截至2021年11月26日,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
邱文渊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18日
15.70
350,000
0.17%
2021年11月16日
17.39
193,300
0.09%
2021年11月17日
17.36
446,500
0.22%
2021年11月19日
17.35
451,000
0.22%
2021年11月23日
18.36
55,500
0.03%
2021年11月24日
17.64
35,000
0.02%
2021年11月25日
17.88
103,000
0.05%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25日
17.39
115,700
0.06%
2021年11月26日
15.61
1,050,000
0.51%
小计
-
-
-
2,800,000
1.36%
华腾投资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18日
15.43
860,000
0.42%
2021年6月25日
14.65
85,000
0.04%
2021年11月1日
15.12
42,200
0.02%
2021年11月2日
14.91
31,500
0.02%
2021年11月4日
15.27
410,000
0.20%
2021年11月5日
15.91
69,900
0.03%
2021年11月8日
16.14
150,000
0.07%
2021年11月24日
17.49
3,400
0.00%
小计
-
-
-
1,652,000
0.80%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中腾投资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18日
15.20
450,000
0.22%
2021年6月25日
14.83
70,000
0.03%
2021年11月2日
15.28
17,000
0.01%
2021年11月8日
16.32
50,000
0.02%
2021年11月24日
17.55
1,000
0.00%
小计
-
-
-
588,000
0.29% 合计
--
--
--
5,040,000
2.45%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邱文渊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及增持的股份;
中腾投资、华腾投资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邱文渊先生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邱文渊
合计持有股份
31,644,224
15.37%
28,844,224
14.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761,056
3.77%
4,961,056
2.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883,168
11.60%
23,883,168
11.60%
2、华腾投资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华腾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10,859,100
5.27%
9,207,100
4.47%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59,100
5.27%
9,207,100
4.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3、中腾投资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腾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3,735,500
1.81%
3,147,500
1.5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35,500
1.81%
3,147,500
1.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目前,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关于减持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完成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29]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99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徐学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华腾”或“公司”)董
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收到公司董事徐学海先生《关于拟减持深圳市蓝海华
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
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公司股 总股本 数量(股< 份数量占
号 份数量(股) 比例 不超过>) 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1 徐学海 董事 16,434,848 7.98% 3,200,000 1.55%
注:公司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需筹措资金偿还借贷款项。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及增持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1.5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公司股东徐学海先生分别作出股份限售承诺:自蓝海华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无论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相关承诺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股东徐学海先生分别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无论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其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股份增持承诺:
徐学海先生承诺:自 2018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累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500.00 万。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同时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截至 2018
年 8 月 7 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徐学海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11.11 万元,
增持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徐学海先生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1、徐学海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徐学海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将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告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
[2021-11-25]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98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
过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邱文渊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1.36%;华腾投资因需激励员工,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5.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0.80%;中腾投资因需激励员工,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0.29%。减持期间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12月16日。
……
[2021-11-18]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95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谢玲玉先生、宋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制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谢玲玉,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富华杰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10年11月加入公司,曾任研发部工程师、研发质量部经理、测试部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谢玲玉先生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432 股(四舍五入后),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谢玲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谢玲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谢玲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凯,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深
圳市润迅电话商务有限公司,2014 年 2 月加入公司,任技术服务部工程师。2018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宋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凯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宋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宋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11-18]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94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94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邱文渊先生、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时仁帅先生 5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思跃先生、郑梅莲女士、陈建兴先生 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逐项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一: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文渊,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天正耐特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南京耐特机电(集团)公司)南昱变频器分公司技术部经理、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经理、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经理。2006年8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简称“蓝海华腾有限”),2010年12月起任蓝海华腾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6月起任蓝海华腾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邱文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100,924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9,843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7,48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948,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2%。根据华腾投资、中腾投资的章程约定,邱文渊先生能够控制华腾投资、中腾投资,邱文渊先生实际能控制的公司股份43,459,924股,占公司总股本20.89%。邱文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邱文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邱文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学海,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南京天正耐特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南京耐特机电(集团)公司)南昱变频器分公司开发部技术员、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项目经理、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项目经理。2006年6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
身),曾任研发部经理、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学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34,848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0,388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9,40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184,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4%。徐学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徐学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徐学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仲文,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软件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软件项目经理。2006年6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副经理、技术服务部经理、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姜仲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42,772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7,979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4,297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855,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姜仲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姜仲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姜仲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傅颖,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
师。曾任常州佳纳机电有限公司研发部助理工程师、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工程师。2006年6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硬件项目经理、商务部经理、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傅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20,100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73,126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1,887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85,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傅颖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傅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傅颖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时仁帅,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QA品质认证员、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软件开发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研发部软件开发工程师。2006年7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软件项目经理、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汽车电子部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时仁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6,619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4,805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6,18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67,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时仁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时仁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
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时仁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思跃,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
金融学副教授。曾任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2018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思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思跃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刘思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刘思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梅莲,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副教授。
曾任浙江工业大学教科学院教师,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师。兼任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遂昌神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郑梅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郑梅莲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郑梅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郑梅
[2021-11-18] (300484)蓝海华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3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93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玲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
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 1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玲
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亚惠女士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监事会提名谢玲玉先生和宋凯先生 2 人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谢玲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宋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8] (300484)蓝海华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2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92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文渊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以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
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 1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的人数 3 人),公司独立董事郑梅莲女士、刘思跃先生、陈建兴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参会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文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亚惠女士列席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邱文渊先生、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时仁帅先生 5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邱文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徐学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姜仲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同意傅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同意时仁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思跃先生、郑梅莲女士、陈建兴先生 3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刘思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郑梅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陈建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思跃先生、郑梅莲女士、陈建兴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8]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96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96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光明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上
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交易结束,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 11 层公司会议室。
9、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以下为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邱文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徐学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姜仲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傅颖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时仁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1 选举刘思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郑梅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陈建兴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谢玲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宋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分别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以上提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应选人数 5 人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邱文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徐学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姜仲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傅颖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时仁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应选人数 3 人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刘思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郑梅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陈建兴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 应选人数 2 人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谢玲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
3.02 选举宋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事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2 月 2 日 17:30 前送达公司。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 11 层;邮编 518132(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蓝海华腾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亚惠、苏积海
联系电话:0755-27657465
联系传真:0755-81795840
电子邮箱:information@v-t.net.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
工业园厂房 11 层
邮编:518132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通知。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4;投票简称:“蓝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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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 (300484)蓝海华腾:2021年度业绩快报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511,916,069.93 400,700,586.07 27.76%
营业利润 77,683,100.91 62,499,570.78 24.29%
利润总额 77,636,421.83 63,140,153.20 2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1,641,325.68 52,120,981.55 18.27%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0 0.25 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0.02% 9.08% 0.94%
率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
总资产 963,072,294.24 1,048,090,012.51 -8.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31,544,731.45 600,078,655.73 5.24%
的所有者权益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股本 208,000,000.00 208,0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04 2.88 5.56%
的每股净资产(元)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1,916,069.93 元,同比增长 27.76%;实现
利润总额 77,636,421.83.元,同比增长 22.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61,641,325.68 元,同比增长 18.27%。
报告期,由于下游行业总体需求出现较好增长,公司新能源汽车板块取得较
大增长;同时公司持续强化内部管控,降本增效,实现期间费用率较上年同期有
所下降。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之前,公司未披露过 2021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
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
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08]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低于 1,5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5)。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6,100股,总金额为15,008,151.00元,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最高成交价为15.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60元/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股。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5,171,12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14]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22/01/14)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实施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主 受托人名 关联 委托理财金 预期年
体 称 关系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化收益
率
平安银行
公司 平安银行 无 对公结构 保本型 20,000,000 2022/01/13 2022/03/30 3.08%
性存款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在理
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是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 关
投资主 人名 联 产品名称 产品 委托理财金 起始日期 终止日 实际收回 到期收益
体 称 关 类型 额 期 本金金额
系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20,000,000 2021/4/1 2021/6 120,000,00 993,833.3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30 0 3
公司 平安 无 平安银行对公 保本 10,000,000 2021/4/27 2021/7 10,000,000 78,286.18
银行 结构性存款 1 型 /27
公司 平安 无 平安银行对公 保本 10,000,000 2021/4/27 2021/7 10,000,000 78,283.68
银行 结构性存款 2 型 /27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20,000,000 2021/7/02 2021/9 120,000,00 935,733.3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30 0 3
公司 平安 无 平安银行对公 保本 15,000,000 2021/8/12 2021/1 15,000,000 116,513.5
银行 结构性存款 1 型 1/12 9
公司 平安 无 平安银行对公 保本 15,000,000 2021/8/12 2021/1 15,000,000 116,388.8
银行 结构性存款 2 型 1/12 2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20,000,000 2021/10/0 2021/1 120,000,00 527,000.0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9 1/30 0 0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20,000,000 2021/12/0 2021/1 120,000,00 310,000.0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1 2/31 0 0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10,000,000 2022/01/0 2022/0 尚未到期 -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5 3/31
兴业 兴业银行企业 保本 2022/01/1 2022/0
公司 银行 无 金融人民币结 型 35,000,000 0 3/31 尚未到期 -
构性存款
注:由于杭州蓝海永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永辰”)不再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
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因此本次公告的理财数据不包含蓝海永辰。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五、备查文件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3]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变更年审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年审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海华腾”)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2 日 刊 登 于中国 证 监 会 指 定的 创业 板 信 息 披 露网 站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关于变更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告知函。
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吕洪仁、张玲莉作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中审众环原项目组人员张玲莉离职, 由毛正替换张玲莉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 字注册会计师如下:
是否从事过证 从事证券服务
姓名 执业资质
券服务业务 业务的年限
签字注册会计师 毛正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5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简历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6 年 12 月-2020 年 10 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理
2020 年 11 月至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经理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08]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实施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主 受托人名 关联 委托理财金 预期年
体 称 关系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化收益
率
光大银行
公司 光大银行 无 对公结构 保本型 110,000,000 2022/01/05 2022/03/31 3.38%
性存款
兴业银行
公司 兴业银行 无 企业金融 保本型 35,000,000 2022/01/10 2022/03/31 3.38%
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在理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是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 关
投资主 人名 联 产品名称 产品 委托理财金 起始日期 终止日 实际收回 到期收益
体 称 关 类型 额 期 本金金额
系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90,000,000 2021/1/8 2021/3 90,000,000 656,000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30
公司 中国 无 中国银行对公 保本 30,000,000 2021/1/8 2021/4 30,000,000 113,424.6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13 6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20,000,000 2021/4/1 2021/6 120,000,00 993,833.3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30 0 3
公司 平安 无 平安银行对公 保本 10,000,000 2021/4/27 2021/7 10,000,000 78,286.18
银行 结构性存款 1 型 /27
公司 平安 无 平安银行对公 保本 10,000,000 2021/4/27 2021/7 10,000,000 78,283.68
银行 结构性存款 2 型 /27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20,000,000 2021/7/02 2021/9 120,000,00 935,733.3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30 0 3
公司 平安 无 平安银行对公 保本 15,000,000 2021/8/12 2021/1 15,000,000 116,513.5
银行 结构性存款 1 型 1/12 9
公司 平安 无 平安银行对公 保本 15,000,000 2021/8/12 2021/1 15,000,000 116,388.8
银行 结构性存款 2 型 1/12 2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20,000,000 2021/10/0 2021/1 120,000,00 527,000.0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9 1/30 0 0
公司 光大 无 光大银行对公 保本 120,000,000 2021/12/0 2021/1 120,000,00 310,000.0
银行 结构性存款 型 1 2/31 0 0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注:由于杭州蓝海永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永辰”)不再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因此本次公告的理财数据不包含蓝海永辰。
五、备查文件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8]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华腾”或“公司”)董
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收到公司董事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关于拟减持深圳
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
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公司股 总股本 数量(股< 份数量占
号 份数量(股) 比例 不超过>) 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1 姜仲文 董事 8,406,272 4.06% 1,000,000 0.48%
2 傅颖 董事 8,034,100 3.88% 1,000,000 0.48%
合计 ---- 16,440,372 7.94% 2,000,000 0.97%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公司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上述股东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0.9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公司股东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分别作出股份限售承诺:自蓝海华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无论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相关承诺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股东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分别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无论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其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将严格遵守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将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告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5]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低于 1,5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2021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5)。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6,100股,总金额为15,008,151.00元,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最高成交价为15.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60元/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股。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5,171,12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日
[2022-01-05]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6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公司董事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姜仲文先生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比例为0.48%;傅颖女士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比例为0.48%,减持期间均为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接到董事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关于减持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完成情况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姜仲文先生
减持均 减持比例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 (元/ 减持股 (已剔除
称 股) 数(股) 回购专户
股份)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2021 年 7 月 6 日 15.67 137,000 0.07%
2021 年 7 月 8 日 16.30 194,700 0.09%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7.43 282,500 0.14%
姜仲文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1 月 19 日 18.00 50,000 0.02%
2021 年 11 月 23 日 18.77 63,000 0.03%
2021 年 12 月 1 日 19.20 23,500 0.01%
合计 -- -- 750,700 0.36%
2、傅颖女士
减持均 减持比例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 (元/ 减持股 (已剔除
称 股) 数(股) 回购专户
股份)
2021 年 7 月 6 日 15.66 2,000 0.00%
2021 年 7 月 7 日 15.55 153,000 0.07%
2021 年 7 月 8 日 16.27 135,000 0.07%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7.49 321,500 0.16%
傅颖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1 月 15 日 18.48 8,000 0.00%
2021 年 11 月 22 日 18.15 51,000 0.02%
2021 年 12 月 1 日 19.55 25,000 0.01%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52 10,000 0.00%
合计 -- -- 705,500 0.34%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1、姜仲文先生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156,972 4.42% 8,406,272 4.06%
姜仲文 其中:无限售条 2,289,243 1.11% 2,101,568 1.01%
件股份
有限售条 6,867,729 3.32% 6,304,704 3.04%
件股份
2、傅颖女士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739,600 4.22% 8,034,100 3.88%
傅颖 其中:无限售条 2,154,075 1.04% 2,008,525 0.97%
件股份
有限售条 6,585,525 3.18% 6,025,575 2.91%
件股份
三、其他说明
1、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目前,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关于减持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完成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日
[2021-12-31]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115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15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73 元/股
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61 人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1 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
股股票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海华腾”)于 2021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授予日,以 5.7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31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1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89)。
3、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90)。
4、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2 人调整为 6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调减为 131 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2、授予数量:13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0,800.00 万股的 0.6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授予人数:61 人
4、授予价格:5.73 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标的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
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除限售和解除限售安排
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②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个月和 36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计算。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 40%
售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 30%
售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 30%
售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对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则其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 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售期 10.00%
第二个解除限 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解除限 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售期 30.0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蓝海永辰的净利润影响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4)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
考核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100% 80% 0%
系数
在公司层面业绩目标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因此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2021-12-21]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13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3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
额 20,800.00 万股的 0.6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授予日,以 5.73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1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89)。
3、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90)。
4、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因此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由 62 人调整为 6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减为 131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此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并同意
向符合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 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12 月 20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 5.73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2、授予数量:13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0,800.00
万股的 0.6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授予人数:61 人
4、授予价格:5.7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除限售期限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
月和 36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计算。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40%
期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30%
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
[2021-12-21]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12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1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说明》(公告编号:2021-089)。
3、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90)。
4、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因此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2 人调整为 6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减为 131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
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
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62 人调整为 6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减为 131 万股。
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62 人调整为 6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减为 131 万股。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定;
4、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具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5、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1] (300484)蓝海华腾: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11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玲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专
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
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 1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玲
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亚惠女士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62 人调整为 6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0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授予131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1] (300484)蓝海华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10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文渊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专人送
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
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 1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的人数 3 人),公司独立董事郑梅莲女士、刘思跃先生、陈建兴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参会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文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亚惠女士列席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因此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62 人调整为 61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减为 131 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1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5.73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6]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9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时仁帅先生;特定股东黄主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华腾”或“公司”)董
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潭蓝
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腾投资”)、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投资”);董事时仁帅先生;特定股东黄主明先生《关于拟减持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
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公司股 总股本 数量(股< 份数量占
号 份数量(股) 比例 不超过>) 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1 邱文渊 28,844,224 14.01% 3,300,000 1.60%
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 9,207,100 4.47% 1,600,000 0.78%
2 华腾投资 一致行动人
3 中腾投资 3,147,500 1.53% 550,000 0.27%
4 时仁帅 董事 6,006,619 2.92% 1,000,000 0.49%
5 黄主明 特定股东 1,950,000 0.95% 480,000 0.23%
合计 ---- 49,155,443 23.88% 6,930,000 3.37%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公司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公司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198,824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20.01%,拟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2.6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1)邱文渊先生为自身资金需求;
2)华腾投资、中腾投资为激励员工;
3)时仁帅先生、黄主明先生需筹措资金偿还借贷款项。
2、股份来源:
1)邱文渊先生、时仁帅先生、黄主明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及增持的股份;
2)华腾投资、中腾投资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述股东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3.3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
视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公司股东邱文渊先生、时仁帅先生、黄主明先生分别作出股份限售承诺:自蓝海华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无论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相关承诺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
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股东华腾投资、中腾投资分别作出股份限售承诺:自蓝海华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相关承诺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公司股东邱文渊先生、时仁帅先生、黄主明先生分别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无论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其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公司股东华腾投资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其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
5、股份增持承诺:
邱文渊先生承诺:自 2018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累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750.00 万。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同时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截至 2018
年 8 月 7 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邱文渊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51.95 万元,
增持承诺已履行完毕。
时仁帅先生承诺: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起 6 个月内,累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同时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截至 2018
年 8 月 7 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时仁帅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8.16 万元,
增持承诺已履行完毕。
黄主明先生承诺:自 2018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累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50.00 万。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同时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截至 2018
年 8 月 7 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黄主明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0.02 万元,
增持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邱文渊先生、华腾投资、中腾投资、时仁帅先生、黄主明先生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邱文渊
[2021-12-04] (300484)蓝海华腾: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3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2月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午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11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邱文渊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0,142,3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53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80,140,3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52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全部监事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议案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1.候选人:选举邱文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0,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00股
1.02.候选人:选举徐学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0,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00股
1.03.候选人:选举姜仲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0,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同意股份数:1,200股
1.04.候选人:选举傅颖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80,141,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200股
1.05.候选人:选举时仁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0,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00股
议案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01.候选人:选举刘思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0,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00股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2.02.候选人:选举郑梅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80,141,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200股
2.03.候选人:选举陈建兴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0,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00股
议案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3.01.候选人:选举谢玲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0,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00股
3.02.候选人:选举宋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0,140,3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0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2021-12-04] (300484)蓝海华腾: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4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邱文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选举邱文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组成第四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1)审计委员会委员:郑梅莲女士(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建兴先生、徐学海先生
(2)提名委员会委员:陈建兴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邱文渊先生、刘思跃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思跃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傅颖女士、郑梅莲女士
(4)战略委员会委员:邱文渊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时仁帅先生、陈建兴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同意聘任邱文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邱文渊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邱文渊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樊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邱文渊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李亚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明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苏积海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附件:
1、邱文渊先生简历
邱文渊,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天正耐特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南京耐特机电(集团)公司)南昱变频器分公司技术部经理、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经理、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经理。2006年8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简称“蓝海华腾有限”),2010年12月起任蓝海华腾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6月起任蓝海华腾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邱文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844,224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8,968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7,33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690,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根据华腾投资、中腾投资的章程约定,邱文渊先生能够控制华腾投资、中腾投资,邱文渊先生实际能控制的公司股份41,198,824股,占公司总股本19.81%。邱文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邱文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邱文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徐学海先生简历
徐学海,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南京天正耐特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南京耐特机电(集团)公司)南昱变频器分公司开发部技术员、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项目经理、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变频器开发部项目经理。2006年6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经理、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学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34,848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0,388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9,40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184,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4%。徐学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徐学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徐学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姜仲文先生简历
姜仲文,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软件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软件项目经理。2006年6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副经理、技术服务部经理、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姜仲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06,272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7,593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4,21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18,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姜仲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姜仲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姜仲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傅颖女士简历
傅颖,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常州佳纳机电有限公司研发部助理工程师、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工程师。2006年6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硬件项目经理、商务部经理、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傅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44,100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72,766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1,79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08,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傅颖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傅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傅颖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时仁帅先生简历
时仁帅,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QA品质认证员、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软件开发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研发部软件开发工程师。2006年7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软件项目经理、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汽车电子部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时仁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6,619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4,805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6,18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67,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3.40%。时仁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时仁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时仁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6、刘思跃先生简历
刘思跃,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金融学副教授。曾任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2018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思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思跃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刘思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刘思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7、郑梅莲女士简历
郑梅莲,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副教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教科学院教师,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师。兼任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遂昌神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郑梅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郑梅莲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郑梅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郑梅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8、陈建兴先生简历
陈建兴,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MBA)。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郊区支行担任信贷部经理助理,上海大众科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项目经理,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发展部经理,浙江中马汽车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浙江温岭市艾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凯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中关村嘉拓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溧阳兴腾朝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建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建兴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陈建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陈建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9、樊鹏先生简历
樊鹏,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东莞信泰联光学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TL)财务部副经理、深圳欧菲光集团公司财务中心经理、汉能控股集团广东汉能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2020年9月加入公司。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樊鹏先生未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樊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樊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樊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0、李亚惠女士简历
李亚惠,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硕士学历,于2015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从业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市拓日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7月加入公司,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李亚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亚惠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李亚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李亚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1、陈明先生简历
陈明,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创金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陈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陈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2、苏积海先生简历
苏积海,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16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从业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晨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16年5月加入公司,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苏积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苏积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经查,苏积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021-12-04] (300484)蓝海华腾: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5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选谢玲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与表决,选举谢玲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附件:
1、谢玲玉先生简历
谢玲玉,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富华杰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10年11月加入公司,曾任研发部工程师、研发质量部经理、测试部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谢玲玉先生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406股(四舍五入后),占公司总股本的0.03%。谢玲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谢玲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谢玲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12-04]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邱文渊先生、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时仁帅先生
独立董事:刘思跃先生、郑梅莲女士、陈建兴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谢玲玉先生、宋凯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肖渊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副总经理秦玉珍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秦玉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2021-12-04]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7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投票表决,选举肖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肖渊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肖渊,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东莞创盟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室法务专员、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法务部个案协调专员。2009年12月加入公司,从事行政法务工作,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肖渊先生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2,512股(四舍五入后),占公司总股本的0.03%。肖渊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肖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肖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12-04]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8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长选举情况
董事长:邱文渊先生
董事长的任职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邱文渊先生
副总经理: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
财务负责人:樊鹏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亚惠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李亚惠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李亚惠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内审部负责人聘任情况
内审部负责人:陈明先生
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职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内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苏积海先生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苏积海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2016年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5-27657465
办公传真:0755-81795840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电子邮箱:information@v-t.net.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11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附件:
1、邱文渊先生简历
邱文渊,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天正耐特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南京耐特机电(集团)公司)南昱变频器分公司技术部经理、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经理、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经理。2006年8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简称“蓝海华腾有限”),2010年12月起任蓝海华腾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6月起任蓝海华腾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邱文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844,224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8,968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7,33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690,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根据华腾投资、中腾投资的章程约定,邱文渊先生能够控制华腾投资、中腾投资,邱文渊先生实际能控制的公司股份41,198,824股,占公司总股本19.81%。邱文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邱文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邱文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徐学海先生简历
徐学海,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南京天正耐特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南京耐特机电(集团)公司)南昱变频器分公司开发部技术员、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项目经理、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变频器开发部项目经理。2006年6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经理、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学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34,848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0,388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9,40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184,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4%。徐学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徐学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徐学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姜仲文先生简历
姜仲文,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软件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软件项目经理。2006年6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副经理、技术服务部经理、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姜仲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06,272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7,593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4,21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18,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姜仲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姜仲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姜仲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樊鹏先生简历
樊鹏,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东莞信泰联光学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TL)财务部副经理、深圳欧菲光集团公司财务中心经理、汉能控股集团广东汉能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2020年9月加入公司,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樊鹏先生未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樊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樊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樊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李亚惠女士简历
李亚惠,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于2015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从业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市拓日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7月加入公司,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李亚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亚惠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李亚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李亚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6、陈明先生简历
陈明,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职创金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陈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陈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苏积海先生简历
苏积海,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16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从业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晨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16年5月加入公司,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苏积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苏积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经查,苏积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021-12-03]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1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主体 受托人名称 关联关系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期年化收益率
公司
光大银行
无
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
120,000,000
2021/12/01
2021/12/31
3.10%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主体 受托人名称 关联关系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到期收益
公司
光大银行
无
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
90,000,000
2021/1/8
2021/3/30
90,000,000
656,000
公司
中国银行
无
中国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
30,000,000
2021/1/8
2021/4/13
30,000,000
113,424.66
公司
光大银行
无
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
120,000,000
2021/4/1
2021/6/30
120,000,000
993,833.33
公司
平安银行
无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
保本型
10,000,000
2021/4/27
2021/7/27
10,000,000
78,286.18
公司
平安银行
无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2
保本型
10,000,000
2021/4/27
2021/7/27
10,000,000
78,283.68
公司
光大银行
无
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
120,000,000
2021/7/02
2021/9/30
120,000,000
935,733.33
公司
平安银行
无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
保本型
15,000,000
2021/8/12
2021/11/12
15,000,000
116,513.59
公司
平安银行
无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2
保本型
15,000,000
2021/8/12
2021/11/12
15,000,000
116,388.82
公司
光大银行
无
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
120,000,000
2021/10/09
2021/11/30
120,000,000
527,000.00
注:由于杭州蓝海永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永辰”)不再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因此本次公告的理财数据不包含蓝海永辰。
五、备查文件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3]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2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低于1,5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5)。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7,700股,总金额为12,998,283元,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最高成交价为11.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60元/股。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5,171,12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1-30]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公司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腾投资”)、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投资”)拟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均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12月16日,拟减持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不超过>)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减持的原因
1
邱文渊
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2,800,000
1.36%
自身资金需求
2
华腾投资
1,652,000
0.80%
激励员工
3
中腾投资
588,000
0.29%
激励员工
合计
--
5,040,000
2.45%
--
2021年11月2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关于减持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完成情况告知函》,截至2021年11月26日,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
邱文渊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18日
15.70
350,000
0.17%
2021年11月16日
17.39
193,300
0.09%
2021年11月17日
17.36
446,500
0.22%
2021年11月19日
17.35
451,000
0.22%
2021年11月23日
18.36
55,500
0.03%
2021年11月24日
17.64
35,000
0.02%
2021年11月25日
17.88
103,000
0.05%
大宗交易
2021年11月25日
17.39
115,700
0.06%
2021年11月26日
15.61
1,050,000
0.51%
小计
-
-
-
2,800,000
1.36%
华腾投资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18日
15.43
860,000
0.42%
2021年6月25日
14.65
85,000
0.04%
2021年11月1日
15.12
42,200
0.02%
2021年11月2日
14.91
31,500
0.02%
2021年11月4日
15.27
410,000
0.20%
2021年11月5日
15.91
69,900
0.03%
2021年11月8日
16.14
150,000
0.07%
2021年11月24日
17.49
3,400
0.00%
小计
-
-
-
1,652,000
0.80%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中腾投资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18日
15.20
450,000
0.22%
2021年6月25日
14.83
70,000
0.03%
2021年11月2日
15.28
17,000
0.01%
2021年11月8日
16.32
50,000
0.02%
2021年11月24日
17.55
1,000
0.00%
小计
-
-
-
588,000
0.29% 合计
--
--
--
5,040,000
2.45%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邱文渊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及增持的股份;
中腾投资、华腾投资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邱文渊先生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邱文渊
合计持有股份
31,644,224
15.37%
28,844,224
14.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761,056
3.77%
4,961,056
2.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883,168
11.60%
23,883,168
11.60%
2、华腾投资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华腾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10,859,100
5.27%
9,207,100
4.47%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59,100
5.27%
9,207,100
4.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3、中腾投资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腾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3,735,500
1.81%
3,147,500
1.5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35,500
1.81%
3,147,500
1.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目前,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关于减持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完成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29]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99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徐学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华腾”或“公司”)董
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收到公司董事徐学海先生《关于拟减持深圳市蓝海华
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
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公司股 总股本 数量(股< 份数量占
号 份数量(股) 比例 不超过>) 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1 徐学海 董事 16,434,848 7.98% 3,200,000 1.55%
注:公司总股本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需筹措资金偿还借贷款项。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及增持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1.5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公司股东徐学海先生分别作出股份限售承诺:自蓝海华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无论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相关承诺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股东徐学海先生分别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无论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其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股份增持承诺:
徐学海先生承诺:自 2018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累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500.00 万。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同时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截至 2018
年 8 月 7 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徐学海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11.11 万元,
增持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徐学海先生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1、徐学海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徐学海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将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告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
[2021-11-25]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98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
过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邱文渊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1.36%;华腾投资因需激励员工,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5.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0.80%;中腾投资因需激励员工,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0.29%。减持期间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12月16日。
……
[2021-11-18]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95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谢玲玉先生、宋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制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谢玲玉,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富华杰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10年11月加入公司,曾任研发部工程师、研发质量部经理、测试部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谢玲玉先生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432 股(四舍五入后),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谢玲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谢玲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谢玲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凯,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深
圳市润迅电话商务有限公司,2014 年 2 月加入公司,任技术服务部工程师。2018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宋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凯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宋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宋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11-18]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94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94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邱文渊先生、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时仁帅先生 5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思跃先生、郑梅莲女士、陈建兴先生 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逐项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一: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文渊,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天正耐特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南京耐特机电(集团)公司)南昱变频器分公司技术部经理、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经理、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经理。2006年8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简称“蓝海华腾有限”),2010年12月起任蓝海华腾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6月起任蓝海华腾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邱文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100,924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9,843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7,48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948,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2%。根据华腾投资、中腾投资的章程约定,邱文渊先生能够控制华腾投资、中腾投资,邱文渊先生实际能控制的公司股份43,459,924股,占公司总股本20.89%。邱文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邱文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邱文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学海,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南京天正耐特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南京耐特机电(集团)公司)南昱变频器分公司开发部技术员、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项目经理、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项目经理。2006年6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
身),曾任研发部经理、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学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34,848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0,388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9,40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184,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4%。徐学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徐学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徐学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仲文,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软件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软件项目经理。2006年6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副经理、技术服务部经理、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姜仲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42,772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7,979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4,297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855,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姜仲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姜仲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姜仲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傅颖,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
师。曾任常州佳纳机电有限公司研发部助理工程师、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工程师。2006年6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硬件项目经理、商务部经理、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傅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20,100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73,126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1,887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85,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傅颖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傅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傅颖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时仁帅,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QA品质认证员、深圳市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变频器开发部软件开发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安圣电气有限公司)变频器研发部软件开发工程师。2006年7月加入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任研发部软件项目经理、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汽车电子部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时仁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6,619股,通过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4,805股,通过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6,18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67,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时仁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时仁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
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时仁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思跃,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
金融学副教授。曾任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2018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思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思跃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刘思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刘思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梅莲,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副教授。
曾任浙江工业大学教科学院教师,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师。兼任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遂昌神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郑梅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郑梅莲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郑梅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郑梅
[2021-11-18] (300484)蓝海华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3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93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玲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
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 1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玲
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亚惠女士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监事会提名谢玲玉先生和宋凯先生 2 人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谢玲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宋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8] (300484)蓝海华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2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92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文渊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以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
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 1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的人数 3 人),公司独立董事郑梅莲女士、刘思跃先生、陈建兴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参会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文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亚惠女士列席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邱文渊先生、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时仁帅先生 5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邱文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徐学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姜仲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同意傅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同意时仁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思跃先生、郑梅莲女士、陈建兴先生 3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刘思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郑梅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陈建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思跃先生、郑梅莲女士、陈建兴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
蓝海华腾 2021 年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8] (300484)蓝海华腾: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96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96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光明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上
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交易结束,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 11 层公司会议室。
9、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以下为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邱文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徐学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姜仲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傅颖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时仁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1 选举刘思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郑梅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陈建兴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谢玲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宋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分别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以上提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应选人数 5 人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邱文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徐学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姜仲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傅颖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时仁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应选人数 3 人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刘思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郑梅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陈建兴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 应选人数 2 人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谢玲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
3.02 选举宋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事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2 月 2 日 17:30 前送达公司。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 11 层;邮编 518132(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蓝海华腾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亚惠、苏积海
联系电话:0755-27657465
联系传真:0755-81795840
电子邮箱:information@v-t.net.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
工业园厂房 11 层
邮编:518132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通知。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4;投票简称:“蓝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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