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52什么时候复牌?-山河药辅停牌最新消息
≈≈山河药辅300452≈≈(更新:22.01.05)
[2022-01-05]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2-00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
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的议案,决定同意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本期具体购买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委托方名称 受托方名称 委托金额 委托起始日期 委托终止日期 预期收益率 实际收益
山河药辅 中国银行股份有 20000000 2021.03.05 2022.03.07 4.00% 未到期
限公司
山河药辅 华泰证券股份有 30000000 2021.06.30 2022.01.06 4.2%-5.6% 未到期
限公司
山河药辅 浦发银行淮南支 30000000 2021.07.5 2022.04.06 3.7%-4.2% 未到期
行
山河药辅 申万宏源证券有 10000000 2021.10.08 2022.04.06 4.15% 未到期
限公司
山河药辅 民生银行合肥分 30000000 2021.09.28 2022.3.28 4.33% 未到期
行
山河药辅 民生银行合肥分 10000000 2021.10.20 2022.04.20 4.16% 未到期
行
山河药辅 华泰证券股份有 20000000 2021.10.20 2022.04.20 4.30%-5.7% 未到期
限公司
山河药辅 国信证券股份有 25000000 2021.12.20 2022.12.20 6.50% 未到期
限公司
山河药辅 浦发银行淮南支 10000000 2021.12.21 2022.06.21 3.40%-4.00 未到期
行 %
现将本期产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公司及子公司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名称:
中银理财稳富季季开理财、华泰证券如意宝 27 号第二期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浦发银行悦盈利之 6 个月定开型 Q 款理财产品、华
润信托玉昆仑 1 号 4 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民生银行富贵竹系列理财
产品 、民生银行富贵竹系列理财产品 、华泰证券如意宝 26 号第三
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国信证券信福债券 1202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浦发银行悦盈利之 6 个月定开型 P 款理财产品。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固定收益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非保本固定收益型、非保本固定收益型、非保本
固定收益型、固定收益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非保本浮
动收益型;
3、公司理财本金:人民币 2000 万元、人民币 3000 万元、人民
币 3000 万元、人民币 1000 万元、人民币 3000 万元、人民币 1000 万
元、人民币 2000 万元、人民币 2500 万元、人民币 1000 万元;
4、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4.00%、4.2%-5.6%、3.7%-4.2%、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关联性说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7、风险提示:
7.1 期限风险:由于上述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乙方
有权单方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乙方选择了行使本合同中所订明的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则甲方必须遵照履行。
7.2 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
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7.3 延迟兑付风险:在发生申请赎回及/或本合同约定的收益分
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甲方面临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7.4 流动性风险:甲方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甲方在本合同投资
到期日(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投资到期日)前无法取用存款本金及收益。
7.5 再投资风险:乙方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
前终止权,导致产品实际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本产品提前终止,则甲方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7.6 信息传递风险: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
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甲方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甲方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的信息,并由此影响甲方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7.7不可抗力风险: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8、应对措施:
8.1、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8.2 、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
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8.3 、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8.4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
8.5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
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公告日,含本次现金管理在内,公司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 18500 万元,现有资金管理额度在董事会授权额度之内。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 2021 年 4 月 1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的意见详见 2021 年 4 月 1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27] (300452)山河药辅: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69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2、公司于近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回复了“近期各大药企的新冠口服药物纷纷进入临床三期或等待批准进入生产,例如辉瑞、默克、开拓药业、盐野义等等。新冠口服药的巨大需求量对公司来说不光是营收增加,更是品牌效应的巨大机遇和挑战。公司是否有意向或准备为他们提供辅料合作生产新冠口服药呢谢谢!”经核查,公司目前暂未与上述企业进行新冠口服药合作,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3、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新型药用辅料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处于前期土建阶段,距离正式达产仍需一段时间;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等待土地指标下发,具有一定不确定性。以上项目对公司
当期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
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5、公司不存在已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但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明显变化,可能存在二级市场炒作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近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回复了“近期各大药企的新冠口服药物纷纷进入临床三期或等待批准进入生产,例如辉瑞、默克、开拓药业、盐野义等等。新冠口服药的巨大需求量对公司来说不光是营收增加,更是品牌效应的巨大机遇和挑战。公司是否有意向或准备为他们提供辅料合作生产新冠口服药呢谢谢!”经核查,
公司目前暂未与上述企业进行新冠口服药合作,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2、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新型药用辅料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处于前期土建阶段,距离正式达产仍需一段时间;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等待土地指标下发,具有一定不确定性。以上项目对公司当期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其他说明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郑重提醒广
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1]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67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查并于近日收到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原件,发证日期:2021 年 9 月 18 日,证书编号为:GR2
02134000315,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三年内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不影响公司 2021 年度已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1]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公司新增产品品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68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产品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公司”)新增 1 种药用辅料产品:微晶纤维素羧甲纤维素钠共处理物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的登
记号,为 F20210000521。公司目前已有 34 种产品获得 CDE 登记号,
详情登陆 CDE 官网(http://www.cde.org.cn/)查询。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 号)与《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单独受理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建立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平台与数据库,有关企业或者单位可通过登记平台按公告要求提交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资料,获得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号,待关联药品制剂提出注册申请后一并审评。
微晶纤维素羧甲纤维素钠共处理物是由微晶纤维素和羧甲纤维素钠在水中通过机械化处理后物理混合干燥制得。本品为白色或黄色粉末状物质,无臭,无味。在水、稀酸、5%氢氧化钠溶液、丙酮、乙醇或甲苯中不溶。本品在混悬剂、乳剂、鼻喷剂、乳膏剂中用作悬浮剂,可以增加产品稳定性。与微晶纤维素相比,它降低了产品的粒径,具有一定的助悬和稳定作用,增加了适用范围。
公司新增产品品种,扩大了公司产品生产范围,将对公司后续年度的经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6] (300452)山河药辅: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65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 9:15至2021年12月16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周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60,680,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24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51,654,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225 %;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26,6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018 %。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同意 60,680,86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71,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表决结果: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同意 60,680,86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71,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表决结果: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冉合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66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1 名激励 对象因任职监事,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6.50 万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8046.707
万股减少至 18040.207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18046.707 万元减
少至 18040.207 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
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号公司四楼 406 董秘办
2、申报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 45 天内(9:30-11:30;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姜之舟
4、联系电话:0554-2796116
5、传真号码:0554-2796242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09]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64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12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13日。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63.124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4日,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2020年11月16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1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对外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0年11月24日作为授予日,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164.3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20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1年12月10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审计,公司 2019 年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营 业 收 入 为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464,067,090.69 元,公
不低于 12%; 司 2020 年营业收入
(2)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531,196,557.09 元;相
于 15%。 比于 2019 年,2020 营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口径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 业 收 入 增 长 率 为
准。 14.47%,满足解除限售
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 条件。
剔除本次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
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
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分数 94
划分为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 核结果全部为合格及
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以上,个人解除限售比
例(N)为 100%。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合格及以上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100% 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124万股。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任职监事,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公司对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续将由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进行回购后注销。因此,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96 人调整为 94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4.31 万股调整为
157.81 万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为 63.124 万股(157.81*40%=63.124万股),剩余尚未解除限售数量为 94.686 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3.12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5%。
3、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4 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可解除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售 售的限制性股 限售的限制 剩余未解除限售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的限制性股票数 票数量占已获 性股票数量 的限制性股票数
股) 量(万股) 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 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尹正龙 董事、董事长、总 20.51 8.204 5.20% 0.05% 12.306
经理
宋道才 董事、常务副总经 9.00 3.60 2.28% 0.02% 5.40
理
雷韩芳 董事、副总经理 7.00 2.80 1.77% 0.02% 4.20
刘自虎 董事、副总经理 7.00 2.80 1.77% 0.02% 4.20
刘琦 董事会秘书、财务 5.00 2.00 1.27% 0.01% 3.00
负责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109.30 43.72 27.70% 0.24% 65.58
[2021-12-01]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63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2月16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是公司的非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上述1、2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提案编码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
四、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12月14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四楼。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董秘办
(二)登记时间:2021 年12月14日(星期二)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四楼406董秘办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之舟
联系电话:0554-2796116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指引》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一: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
说明:
1、请用正楷填上股东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记载的相同)。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视为股东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每一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52,投票简称:“山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
—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12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2-01]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60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12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63.124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4日,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2020年11月16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1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对外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0年11月24日作为授予日,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164.3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20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制性股票
3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12月9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
(2)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口径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准。
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经审计,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为464,067,090.69元,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531,196,557.09元;相比于2019年,20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4.47%,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分数划分为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合格及以上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100%
0%
9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全部为合格及以上,个人解除限售比例(N)为10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124万股。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任职监事,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公司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续将由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进行回购后注销。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96人调整为94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4.31万股调整为157.81万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为63.124万股(157.81*40%=63.124万股),剩余尚未解除限售数量为94.686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12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尹正龙
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20.51
8.204
5.20%
0.05%
12.306
5
宋道才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9.00
3.60
2.28%
0.02%
5.40
雷韩芳
董事、副总经理
7.00
2.80
1.77%
0.02%
4.20
刘自虎
董事、副总经理
7.00
2.80
1.77%
0.02%
4.20
刘琦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5.00
2.00
1.27%
0.01%
3.0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89人)
109.30
43.72
27.70%
0.24%
65.58
合计(94人)
157.81
63.124
40.00%
0.35%
94.696
注:1、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94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人员为94人,解除限售股数为63.124万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我们同意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包括解除限售期限、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等),其作为
6
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9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63.124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应条件已成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2020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山河药辅本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
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9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股本将由180,467,070.00股变更为180,402,070.00股。
公司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以下简称“减资公告”),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如下变更: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注册资本
180,467,070.00元
180,402,070.00元
股份总数
180,467,070.00股
180,402,070.0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46.707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40.207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046.707万股,普通股18046.707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040.207万股,普通股18040.207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上述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减资公告披露期满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全部事宜。
3、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以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4、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8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4日,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2020年11月16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1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对外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0年11月24日作为授予日,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164.3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20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以及回购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八条及第二十条的规定,激励对象被任职为监事,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任职监事,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18,046.707万股的0.036%。
2、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3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0,467,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具体调整方法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所述,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1.97元/股(12.22-0.25=11.97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778,050.00元。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9,284,215
21.77%
-65,000
39,219,215
21.7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182,855.00
78.23%
—
141,182,855
78.26%
三、股份总数
180,467,070.00
100.00%
-65,000
180,402,070
100.00%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4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任职监事,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应条件已成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2020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
5
日,山河药辅本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2)山河药辅:五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7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毕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监事毕勇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9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63.124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监事李远辉因其配偶圣少云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2)山河药辅: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6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顾光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送达,会议由董事长尹正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任职监事,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董事会
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94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3.124 万股。
公司董事尹正龙、宋道才、雷韩芳、刘自虎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4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0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股本将由180,467,070.00 股变更为180,402,07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
由180,467,070.00 元变更为180,402,070.00 元。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
将《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注册
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12 月16 日(星期四)下午2 点30 分,在公司
三楼会议室召开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2、《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签订<安徽山河药辅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
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本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授权董事长或依法授权
的代理人员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5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协议涉及的后续具体投资事项需按上市公司法定审批程序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拟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山河”)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合肥高新区”)拟于近日签署《安徽山河药辅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本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肥山河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投资建设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的相关事项达成合作共识。
2、协议对手方介绍:
? 对方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 关联关系: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安徽山河药辅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高新区签订本次项
目投资合作协议,并授权董事长或依法授权的代理人员签署相关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项目的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4、本协议签署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乙方: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山河药辅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投资额:总投资2.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亿)。
项目内容:项目主要从事药用辅料技术研发、生产、应用、转让、咨询、服务;药用辅料、食品添加剂、精细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除外)。
项目用地:拟提供项目用地位于习友路与侯店路交口东南角,地块面积约19.6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三)项目建设
1、项目基础设施配套:甲方将按合高管【2018】174号文件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用地“十通一净”工作,满足乙方开工建设及生产经营基本条件。
2、开工时间:本协议生效后,甲方积极协助乙方申请用地指标。乙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项目需实质性开工。若经甲方认定,非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未实质性开工的,乙方应无条件返还已供土地,已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按出让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
3、其他约定:自本协议生效后壹年内,经甲方认定,除土地指标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本项目没有实质性开工建设的,乙方应当将甲方及相关单位已支付的各项奖励资金无条件予以返还,已经签订土地出让协议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协议约定办理。
(四)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承诺在商务审批、用地申请、规划建设、环评、融资和其它政府审批事项方面给予乙方项目最大支持。
2、甲方指定专人服务乙方项目,定期、主动联系乙方,及时协调解决乙方项目入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优质服务。
3、乙方项目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乙方及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
4、乙方项目建成投产后,未按本协议约定内容进行经营,或产值、税收等达不到约定数值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项目用地。
(五)乙方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争取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投产”。
2、乙方指定专人为项目负责人,及时、主动与甲方联系,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资金到位情况等情况,并及时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3、乙方按照合肥高新区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规划要求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最终平面布局、规划设计等,以合肥市及高新区相关审批为准。
4、 若承建安徽山河药辅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的建筑单位注册地位于合肥市以外,则应由乙方督促该承建单位在开工前至高新区税务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备案,并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乙方应书面告知承建单位在申请竣工验收时须提供缴纳税款凭证。
(六)保密约定
双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或其他一切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本协议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为履行本协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予以强制披露的除外。如双方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事先告知对方,并保持信息披露的一致性。
(七)争议解决
双方应真诚合作,定期沟通协商解决合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确因争议较大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请求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生效条件
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且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如乙方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项下规划的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将着重围绕高端药品制剂辅料进行布局,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同时吸引优秀的研发人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此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2、本次投资对公司 2021 年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具体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行业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政府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存在的风险
1、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
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项目建设过程中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会对项目进展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山河药辅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辅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08]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公司新增产品品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4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产品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公司”)新增 3 种药用辅料产品:无水磷酸氢钙、磷酸氢钙二水合物、硫酸钙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的登记号,分别为 F20210000330、F20210000331、F20210000332。
公司目前已有 33 种产品获得 CDE 登记号,详情登陆 CDE 官网(http:
//www.cde.org.cn/)查询。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 号)与《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单独受理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建立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平台与数据库,有关企业或者单位可通过登记平台按公告要求提交原料
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资料,获得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号,待关联药品制剂提出注册申请后一并审评。
无水磷酸氢钙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晶体,无臭,无味。在水和乙醇中几乎不溶;在稀盐酸和稀硝酸中易溶。由于其粗颗粒可压性和流动性好,广泛应用与口服药物制剂。经粉碎者可以用于经典湿法制粒或干法制粒中,没有经粉碎者或较粗颗粒级别者可以用于直接压片。无水磷酸氢钙摩擦力较大,故压片时需加入润滑剂,例如 1%(W/W)的硬脂酸镁或 1%(W/W)的硬脂富马酸钠。此外,无水磷酸氢钙也可以作为补钙营养品,由于其摩擦性好,还可用于牙膏和牙科药用处方中。
磷酸氢钙二水合物为白色、无臭、无味的粉末或结晶。在水或乙醇中不溶;在盐酸和稀硝酸中易溶。由于其粗颗粒可压性好,流动性好,在片剂处方中广泛应用。磨细的产品主要用于湿法制粒和干法制粒,未研磨的粗品和粗颗粒制品主要用于直接压片。同无水磷酸氢钙,由于其具有较强的摩擦性,压片时需使用润滑剂。此外,由于其摩擦性,磷酸氢钙二水合物也用在牙膏和牙粉处方中。
硫酸钙为白色粉末状,在水中微溶,在乙醇中不溶。硫酸钙二水合物在药剂中主要用作片剂和胶囊剂的稀释剂、填充剂,缓释剂的固化剂。颗粒状的硫酸钙二水合物具有良好的可压性和中等强度的崩解性。在医疗领域,硫酸钙常用于牙科和面部手术。
公司新增产品品种,扩大了公司产品生产范围,将对公司后续年度的经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0-28] (300452)山河药辅: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2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宋大捷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
的方式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送达,会议由董事长尹正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度报告,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宋大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8] (300452)山河药辅:五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3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
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17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毕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8] (300452)山河药辅: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元
每股净资产: 3.41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06%
营业总收入: 4.4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254.17万元
[2021-09-22] (300452)山河药辅: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0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 9:15至2021年9月22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5日(周三)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 人,代
表公司股份 61,742,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12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13 人,代表股份
52,676,6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891 %;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066,3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238 %。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72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736%;反对 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4%;弃权0 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2,817,421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0%;反对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0%;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宋大捷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王小东、杨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2021-08-28] (300452)山河药辅: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48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
出席了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毕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28]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49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1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是公司的非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之议案 1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 1 名。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
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四楼。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公司董秘办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公司四楼 406 董秘办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之舟
联系电话:0554-2796116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指引》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附件一: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
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
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的议案》
说明:
1、请用正楷填上股东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记载的相同)。委托人为单位的,应
加盖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视为股东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每一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52,投票简称:“山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
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
[2021-08-28] (300452)山河药辅: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47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年8 月2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8 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 年8 月17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送达,会议由董事长尹正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
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独立董事认可,提名宋大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9 月22 日(星期三)下午2 点30 分,在公司三
楼会议室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28] (300452)山河药辅: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元
每股净资产: 3.300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1%
营业总收入: 3.0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326.51万元
[2021-08-20] (300452)山河药辅: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42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上午 9:15至2021年8月20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6日(周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人,代表公司股份 60,707,4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39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51,678,7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36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028,7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30 %。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704,0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王小东、杨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2021-08-04]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换届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40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换届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等。2021 年8 月 3 日上午,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议决议:
胡浩先生在本次换届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仍在公司任职(将根据公司安排另行聘任)。截至本公告日,胡浩持有 628,4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公司将在其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
定事宜,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离任六个月内将不得转让。
李健先生已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本次换届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朱堂东先生在本次换届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仍在公司任职(将根据公司安排另行聘任)。截至本公告日,朱堂东持有1,253,8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公司将在其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离任六个月内将不得转让。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管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2021-08-04]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38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尹正龙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宋道才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雷韩芳、刘自虎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琦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聘任张燕为公司审计部经理,聘任姜之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一、尹正龙先生:1965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安徽中医大学药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合肥山河执行董事、曲阜天利董事长。1989年至2000年,先后任职于淮南市第五制药厂、淮南山河药业有限公司,担任技术科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职务;2001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为安徽省党代表、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淮南市人大代表、市工商联副主席、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药用辅料产业联盟副主任、安徽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淮南市药学会理事长,是安徽理工大学和安徽中医药大学外聘教授和工程硕士生导师,为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安徽省产学研联合专家库成员。
截至目前,尹正龙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48,505,734 股(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5,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88%。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形。
二、宋道才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徽理工大学信息管理专业,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双大专学历,在职研究生在读,工程师,执业药师。1991年至2007年,先后任职于淮南第五制药厂、淮南佳盟药业有限公司、永龙(南洋)集团公司,担任技术主任、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质保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08年至今,历任公司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宋道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2,244股(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三、雷韩芳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在读,执业药师、工程师。2004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化验室主任、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雷韩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0,000 股(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四、刘自虎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毕业于安徽中医药大学药学专业,中级工程师。1990年至2010年先后任职于淮南市第五制药厂、淮南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江制药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主任、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至今历任公司设备工程部经理、安全环保部经理、生产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自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300股(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其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五、刘琦先生: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曲阜天利监事。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税务师。先后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六研究所,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金鹃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项目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刘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六、姜之舟先生: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中国汉族,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中级经济师,拥有证券投资顾问、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姜之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张燕女士: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
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8 年 2 月至 2001 年 4 月,历
任淮南山河药业有限公司仓管员、出纳会计;2001 年 4 月至 2018年 3 月,历任山河药辅财务部出纳会计、成本会计、经理。2018 年4 月起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燕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 415500 股(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1-08-04]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39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1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是公司的非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或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 √
资额的议案》
四、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
在 2021 年 8 月 18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四楼。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公司董秘办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公司四楼 406 董秘办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之舟
联系电话:0554-2796116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指引》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附件一: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
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
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
√
期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说明:
1、请用正楷填上股东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记载的相同)。委托人为单位的,应
加盖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视为股东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每一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52,投票简称:“山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
议案
1.00 《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
√
资额的议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2021-08-04] (300452)山河药辅:五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37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发出送达,会议由公司监事毕勇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毕勇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资金额是从该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对该项目推进建设和保持竞争力是必
要和可行的,进一步实现上市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起到重要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
毕勇先生:1986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
业于安徽理工大学制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专利工程师,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国际药用辅料协会(IPEC)理事。2009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质监员、技术员、项目组长、车间主任、技术中心主任、技术总监。截至公告日,毕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0,0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021-08-04] (300452)山河药辅: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36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 年7 月30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候选人发出送达,会议由董事长尹正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尹正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尹正龙、林平、刘路、文德镛、雷韩芳,其中尹正龙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周建平、尹正龙、顾光,其中周建平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顾光、林平、宋道才,其中林平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4、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周建平、顾光、尹正龙,其中顾光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拟聘任尹正龙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拟聘任宋道才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雷韩芳、刘自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拟聘任刘琦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拟聘任姜之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拟聘任张燕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人事行政部更名为人力资源部的议案》
拟将公司人事行政部名称调整为人力资源部。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本次根据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的实际情况重新测算并编制可研报告,董事会同意拟增加投资金额 13,500.00 万元,调整后的一期项目总投资为 33,500.00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投资事项在获得公司
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8 月20 日(星期五)下午2 点30 分,在公司三
楼会议室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日
[2021-08-04]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增加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投资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4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投资金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6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
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24 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淮南市经开区地块的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
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发布《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的公告》(编号 2021-005),已与淮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
有建设土地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因该项目原有投资估算是基于立项初期公司的生产能力、当时的市场情况规划制定的,随着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的快速发展,按经第三方机构编制的可研报告,该项目总投资额已超出原有投资计划,公司
研究决定上调项目投资金额。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加投资金额 13,500.00 万元,调整后的一期项目总投资为 33,500.00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投资事项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二)项目地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安路以北、长富路以南、华兴路以东、洛九路以西。
(三)调整前投资总额:20,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6,500 万元。
(四)项目建设规模、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为 65554.17 ㎡(98.3312 亩),主要建设年产 9000
吨新型药用辅料生产线及辅助设施等,项目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工艺,选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关键工序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控
制,安全、质量、环保、职业卫生上新台阶。
二、项目增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该项目增加投资金额主要是基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多种因素作出的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不变,没有改变该项目的投资方向,不会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项目增加投资有利于顺利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快项目投产运营,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本次增加投资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项目增加投资的风险
实施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项目是公司从发展战略及产业规划出发,响应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立足长远发展的慎重考虑,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建设施工阶段,此次增加投资金额后,经测算,项目经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加强该项目建设、施工管理以及项目管控能力,在保证项目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尽早全面投产运营,提高投资效率,但该项目未来仍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建立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组建优良的运营管理团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防范和应对潜在风险,增强项目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1-05]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2-00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
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的议案,决定同意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本期具体购买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委托方名称 受托方名称 委托金额 委托起始日期 委托终止日期 预期收益率 实际收益
山河药辅 中国银行股份有 20000000 2021.03.05 2022.03.07 4.00% 未到期
限公司
山河药辅 华泰证券股份有 30000000 2021.06.30 2022.01.06 4.2%-5.6% 未到期
限公司
山河药辅 浦发银行淮南支 30000000 2021.07.5 2022.04.06 3.7%-4.2% 未到期
行
山河药辅 申万宏源证券有 10000000 2021.10.08 2022.04.06 4.15% 未到期
限公司
山河药辅 民生银行合肥分 30000000 2021.09.28 2022.3.28 4.33% 未到期
行
山河药辅 民生银行合肥分 10000000 2021.10.20 2022.04.20 4.16% 未到期
行
山河药辅 华泰证券股份有 20000000 2021.10.20 2022.04.20 4.30%-5.7% 未到期
限公司
山河药辅 国信证券股份有 25000000 2021.12.20 2022.12.20 6.50% 未到期
限公司
山河药辅 浦发银行淮南支 10000000 2021.12.21 2022.06.21 3.40%-4.00 未到期
行 %
现将本期产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公司及子公司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名称:
中银理财稳富季季开理财、华泰证券如意宝 27 号第二期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浦发银行悦盈利之 6 个月定开型 Q 款理财产品、华
润信托玉昆仑 1 号 4 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民生银行富贵竹系列理财
产品 、民生银行富贵竹系列理财产品 、华泰证券如意宝 26 号第三
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国信证券信福债券 1202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浦发银行悦盈利之 6 个月定开型 P 款理财产品。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固定收益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非保本固定收益型、非保本固定收益型、非保本
固定收益型、固定收益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非保本浮
动收益型;
3、公司理财本金:人民币 2000 万元、人民币 3000 万元、人民
币 3000 万元、人民币 1000 万元、人民币 3000 万元、人民币 1000 万
元、人民币 2000 万元、人民币 2500 万元、人民币 1000 万元;
4、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4.00%、4.2%-5.6%、3.7%-4.2%、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关联性说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7、风险提示:
7.1 期限风险:由于上述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乙方
有权单方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乙方选择了行使本合同中所订明的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则甲方必须遵照履行。
7.2 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
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7.3 延迟兑付风险:在发生申请赎回及/或本合同约定的收益分
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甲方面临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7.4 流动性风险:甲方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甲方在本合同投资
到期日(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投资到期日)前无法取用存款本金及收益。
7.5 再投资风险:乙方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
前终止权,导致产品实际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本产品提前终止,则甲方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7.6 信息传递风险: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
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甲方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甲方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的信息,并由此影响甲方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7.7不可抗力风险: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8、应对措施:
8.1、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8.2 、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
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8.3 、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8.4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
8.5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
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公告日,含本次现金管理在内,公司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 18500 万元,现有资金管理额度在董事会授权额度之内。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 2021 年 4 月 1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的意见详见 2021 年 4 月 1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27] (300452)山河药辅: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69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2、公司于近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回复了“近期各大药企的新冠口服药物纷纷进入临床三期或等待批准进入生产,例如辉瑞、默克、开拓药业、盐野义等等。新冠口服药的巨大需求量对公司来说不光是营收增加,更是品牌效应的巨大机遇和挑战。公司是否有意向或准备为他们提供辅料合作生产新冠口服药呢谢谢!”经核查,公司目前暂未与上述企业进行新冠口服药合作,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3、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新型药用辅料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处于前期土建阶段,距离正式达产仍需一段时间;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等待土地指标下发,具有一定不确定性。以上项目对公司
当期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
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5、公司不存在已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但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明显变化,可能存在二级市场炒作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近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回复了“近期各大药企的新冠口服药物纷纷进入临床三期或等待批准进入生产,例如辉瑞、默克、开拓药业、盐野义等等。新冠口服药的巨大需求量对公司来说不光是营收增加,更是品牌效应的巨大机遇和挑战。公司是否有意向或准备为他们提供辅料合作生产新冠口服药呢谢谢!”经核查,
公司目前暂未与上述企业进行新冠口服药合作,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2、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新型药用辅料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处于前期土建阶段,距离正式达产仍需一段时间;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等待土地指标下发,具有一定不确定性。以上项目对公司当期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其他说明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郑重提醒广
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1]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67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查并于近日收到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原件,发证日期:2021 年 9 月 18 日,证书编号为:GR2
02134000315,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三年内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不影响公司 2021 年度已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1]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公司新增产品品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68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产品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公司”)新增 1 种药用辅料产品:微晶纤维素羧甲纤维素钠共处理物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的登
记号,为 F20210000521。公司目前已有 34 种产品获得 CDE 登记号,
详情登陆 CDE 官网(http://www.cde.org.cn/)查询。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 号)与《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单独受理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建立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平台与数据库,有关企业或者单位可通过登记平台按公告要求提交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资料,获得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号,待关联药品制剂提出注册申请后一并审评。
微晶纤维素羧甲纤维素钠共处理物是由微晶纤维素和羧甲纤维素钠在水中通过机械化处理后物理混合干燥制得。本品为白色或黄色粉末状物质,无臭,无味。在水、稀酸、5%氢氧化钠溶液、丙酮、乙醇或甲苯中不溶。本品在混悬剂、乳剂、鼻喷剂、乳膏剂中用作悬浮剂,可以增加产品稳定性。与微晶纤维素相比,它降低了产品的粒径,具有一定的助悬和稳定作用,增加了适用范围。
公司新增产品品种,扩大了公司产品生产范围,将对公司后续年度的经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6] (300452)山河药辅: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65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 9:15至2021年12月16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周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60,680,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24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51,654,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225 %;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26,6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018 %。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同意 60,680,86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71,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表决结果: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同意 60,680,86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71,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表决结果: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冉合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66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1 名激励 对象因任职监事,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6.50 万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8046.707
万股减少至 18040.207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18046.707 万元减
少至 18040.207 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
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号公司四楼 406 董秘办
2、申报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 45 天内(9:30-11:30;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姜之舟
4、联系电话:0554-2796116
5、传真号码:0554-2796242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09]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64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12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13日。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63.124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4日,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2020年11月16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1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对外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0年11月24日作为授予日,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164.3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20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1年12月10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审计,公司 2019 年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营 业 收 入 为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464,067,090.69 元,公
不低于 12%; 司 2020 年营业收入
(2)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531,196,557.09 元;相
于 15%。 比于 2019 年,2020 营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口径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 业 收 入 增 长 率 为
准。 14.47%,满足解除限售
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 条件。
剔除本次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
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
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分数 94
划分为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 核结果全部为合格及
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以上,个人解除限售比
例(N)为 100%。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合格及以上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100% 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124万股。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任职监事,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公司对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续将由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进行回购后注销。因此,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96 人调整为 94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4.31 万股调整为
157.81 万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为 63.124 万股(157.81*40%=63.124万股),剩余尚未解除限售数量为 94.686 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3.12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5%。
3、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4 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可解除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售 售的限制性股 限售的限制 剩余未解除限售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的限制性股票数 票数量占已获 性股票数量 的限制性股票数
股) 量(万股) 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 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尹正龙 董事、董事长、总 20.51 8.204 5.20% 0.05% 12.306
经理
宋道才 董事、常务副总经 9.00 3.60 2.28% 0.02% 5.40
理
雷韩芳 董事、副总经理 7.00 2.80 1.77% 0.02% 4.20
刘自虎 董事、副总经理 7.00 2.80 1.77% 0.02% 4.20
刘琦 董事会秘书、财务 5.00 2.00 1.27% 0.01% 3.00
负责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109.30 43.72 27.70% 0.24% 65.58
[2021-12-01]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63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2月16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是公司的非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上述1、2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提案编码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
四、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12月14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四楼。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董秘办
(二)登记时间:2021 年12月14日(星期二)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四楼406董秘办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之舟
联系电话:0554-2796116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指引》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一: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
说明:
1、请用正楷填上股东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记载的相同)。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视为股东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每一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52,投票简称:“山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
—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12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2-01]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60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12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63.124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4日,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2020年11月16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1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对外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0年11月24日作为授予日,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164.3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20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制性股票
3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12月9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
(2)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口径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准。
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经审计,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为464,067,090.69元,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531,196,557.09元;相比于2019年,20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4.47%,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分数划分为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合格及以上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100%
0%
9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全部为合格及以上,个人解除限售比例(N)为10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124万股。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任职监事,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公司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续将由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进行回购后注销。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96人调整为94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4.31万股调整为157.81万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为63.124万股(157.81*40%=63.124万股),剩余尚未解除限售数量为94.686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12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尹正龙
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20.51
8.204
5.20%
0.05%
12.306
5
宋道才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9.00
3.60
2.28%
0.02%
5.40
雷韩芳
董事、副总经理
7.00
2.80
1.77%
0.02%
4.20
刘自虎
董事、副总经理
7.00
2.80
1.77%
0.02%
4.20
刘琦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5.00
2.00
1.27%
0.01%
3.0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89人)
109.30
43.72
27.70%
0.24%
65.58
合计(94人)
157.81
63.124
40.00%
0.35%
94.696
注:1、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94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人员为94人,解除限售股数为63.124万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我们同意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包括解除限售期限、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等),其作为
6
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9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63.124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应条件已成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2020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山河药辅本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
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9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股本将由180,467,070.00股变更为180,402,070.00股。
公司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以下简称“减资公告”),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如下变更: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注册资本
180,467,070.00元
180,402,070.00元
股份总数
180,467,070.00股
180,402,070.0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46.707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40.207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046.707万股,普通股18046.707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040.207万股,普通股18040.207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的,上述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减资公告披露期满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全部事宜。
3、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以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4、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8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4日,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2020年11月16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1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对外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0年11月24日作为授予日,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164.3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20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以及回购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八条及第二十条的规定,激励对象被任职为监事,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任职监事,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18,046.707万股的0.036%。
2、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3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0,467,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具体调整方法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所述,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1.97元/股(12.22-0.25=11.97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778,050.00元。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回购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9,284,215
21.77%
-65,000
39,219,215
21.7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182,855.00
78.23%
—
141,182,855
78.26%
三、股份总数
180,467,070.00
100.00%
-65,000
180,402,070
100.00%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4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任职监事,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应条件已成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2020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
5
日,山河药辅本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2)山河药辅:五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7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毕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监事毕勇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9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63.124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监事李远辉因其配偶圣少云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2)山河药辅: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6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顾光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送达,会议由董事长尹正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任职监事,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董事会
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94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3.124 万股。
公司董事尹正龙、宋道才、雷韩芳、刘自虎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4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0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股本将由180,467,070.00 股变更为180,402,07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
由180,467,070.00 元变更为180,402,070.00 元。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
将《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注册
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12 月16 日(星期四)下午2 点30 分,在公司
三楼会议室召开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2、《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签订<安徽山河药辅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
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本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授权董事长或依法授权
的代理人员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5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协议涉及的后续具体投资事项需按上市公司法定审批程序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拟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山河”)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合肥高新区”)拟于近日签署《安徽山河药辅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本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肥山河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投资建设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的相关事项达成合作共识。
2、协议对手方介绍:
? 对方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 关联关系: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安徽山河药辅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高新区签订本次项
目投资合作协议,并授权董事长或依法授权的代理人员签署相关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项目的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4、本协议签署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乙方:合肥山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山河药辅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投资额:总投资2.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亿)。
项目内容:项目主要从事药用辅料技术研发、生产、应用、转让、咨询、服务;药用辅料、食品添加剂、精细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除外)。
项目用地:拟提供项目用地位于习友路与侯店路交口东南角,地块面积约19.6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三)项目建设
1、项目基础设施配套:甲方将按合高管【2018】174号文件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用地“十通一净”工作,满足乙方开工建设及生产经营基本条件。
2、开工时间:本协议生效后,甲方积极协助乙方申请用地指标。乙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项目需实质性开工。若经甲方认定,非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未实质性开工的,乙方应无条件返还已供土地,已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按出让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
3、其他约定:自本协议生效后壹年内,经甲方认定,除土地指标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本项目没有实质性开工建设的,乙方应当将甲方及相关单位已支付的各项奖励资金无条件予以返还,已经签订土地出让协议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协议约定办理。
(四)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承诺在商务审批、用地申请、规划建设、环评、融资和其它政府审批事项方面给予乙方项目最大支持。
2、甲方指定专人服务乙方项目,定期、主动联系乙方,及时协调解决乙方项目入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优质服务。
3、乙方项目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乙方及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损失。
4、乙方项目建成投产后,未按本协议约定内容进行经营,或产值、税收等达不到约定数值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项目用地。
(五)乙方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争取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投产”。
2、乙方指定专人为项目负责人,及时、主动与甲方联系,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资金到位情况等情况,并及时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3、乙方按照合肥高新区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规划要求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最终平面布局、规划设计等,以合肥市及高新区相关审批为准。
4、 若承建安徽山河药辅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的建筑单位注册地位于合肥市以外,则应由乙方督促该承建单位在开工前至高新区税务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备案,并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乙方应书面告知承建单位在申请竣工验收时须提供缴纳税款凭证。
(六)保密约定
双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或其他一切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本协议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为履行本协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予以强制披露的除外。如双方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事先告知对方,并保持信息披露的一致性。
(七)争议解决
双方应真诚合作,定期沟通协商解决合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确因争议较大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请求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生效条件
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且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如乙方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项下规划的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将着重围绕高端药品制剂辅料进行布局,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同时吸引优秀的研发人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此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2、本次投资对公司 2021 年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具体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行业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政府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存在的风险
1、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
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项目建设过程中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会对项目进展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山河药辅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辅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08]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公司新增产品品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4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产品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公司”)新增 3 种药用辅料产品:无水磷酸氢钙、磷酸氢钙二水合物、硫酸钙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的登记号,分别为 F20210000330、F20210000331、F20210000332。
公司目前已有 33 种产品获得 CDE 登记号,详情登陆 CDE 官网(http:
//www.cde.org.cn/)查询。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 号)与《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单独受理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建立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平台与数据库,有关企业或者单位可通过登记平台按公告要求提交原料
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资料,获得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号,待关联药品制剂提出注册申请后一并审评。
无水磷酸氢钙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晶体,无臭,无味。在水和乙醇中几乎不溶;在稀盐酸和稀硝酸中易溶。由于其粗颗粒可压性和流动性好,广泛应用与口服药物制剂。经粉碎者可以用于经典湿法制粒或干法制粒中,没有经粉碎者或较粗颗粒级别者可以用于直接压片。无水磷酸氢钙摩擦力较大,故压片时需加入润滑剂,例如 1%(W/W)的硬脂酸镁或 1%(W/W)的硬脂富马酸钠。此外,无水磷酸氢钙也可以作为补钙营养品,由于其摩擦性好,还可用于牙膏和牙科药用处方中。
磷酸氢钙二水合物为白色、无臭、无味的粉末或结晶。在水或乙醇中不溶;在盐酸和稀硝酸中易溶。由于其粗颗粒可压性好,流动性好,在片剂处方中广泛应用。磨细的产品主要用于湿法制粒和干法制粒,未研磨的粗品和粗颗粒制品主要用于直接压片。同无水磷酸氢钙,由于其具有较强的摩擦性,压片时需使用润滑剂。此外,由于其摩擦性,磷酸氢钙二水合物也用在牙膏和牙粉处方中。
硫酸钙为白色粉末状,在水中微溶,在乙醇中不溶。硫酸钙二水合物在药剂中主要用作片剂和胶囊剂的稀释剂、填充剂,缓释剂的固化剂。颗粒状的硫酸钙二水合物具有良好的可压性和中等强度的崩解性。在医疗领域,硫酸钙常用于牙科和面部手术。
公司新增产品品种,扩大了公司产品生产范围,将对公司后续年度的经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0-28] (300452)山河药辅: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2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宋大捷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
的方式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送达,会议由董事长尹正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度报告,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宋大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8] (300452)山河药辅:五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3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
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17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毕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8] (300452)山河药辅: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元
每股净资产: 3.41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06%
营业总收入: 4.4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254.17万元
[2021-09-22] (300452)山河药辅: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50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 9:15至2021年9月22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5日(周三)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 人,代
表公司股份 61,742,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12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13 人,代表股份
52,676,6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891 %;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066,3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238 %。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726,6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736%;反对 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4%;弃权0 股。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2,817,421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0%;反对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0%;弃权0股。
表决结果:宋大捷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王小东、杨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2021-08-28] (300452)山河药辅: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48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
出席了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毕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28]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49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1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是公司的非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之议案 1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 1 名。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
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四楼。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公司董秘办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公司四楼 406 董秘办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之舟
联系电话:0554-2796116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指引》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附件一: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
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
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的议案》
说明:
1、请用正楷填上股东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记载的相同)。委托人为单位的,应
加盖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视为股东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每一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52,投票简称:“山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
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
[2021-08-28] (300452)山河药辅: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47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年8 月2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8 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 年8 月17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送达,会议由董事长尹正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
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独立董事认可,提名宋大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9 月22 日(星期三)下午2 点30 分,在公司三
楼会议室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28] (300452)山河药辅: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元
每股净资产: 3.300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1%
营业总收入: 3.0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326.51万元
[2021-08-20] (300452)山河药辅: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42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上午 9:15至2021年8月20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6日(周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人,代表公司股份 60,707,4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39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51,678,7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36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028,7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30 %。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704,0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王小东、杨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2021-08-04]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换届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40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换届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药辅”或“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等。2021 年8 月 3 日上午,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议决议:
胡浩先生在本次换届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仍在公司任职(将根据公司安排另行聘任)。截至本公告日,胡浩持有 628,4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公司将在其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
定事宜,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离任六个月内将不得转让。
李健先生已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本次换届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朱堂东先生在本次换届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仍在公司任职(将根据公司安排另行聘任)。截至本公告日,朱堂东持有1,253,8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公司将在其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离任六个月内将不得转让。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管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2021-08-04]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38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尹正龙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宋道才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雷韩芳、刘自虎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琦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聘任张燕为公司审计部经理,聘任姜之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一、尹正龙先生:1965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安徽中医大学药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合肥山河执行董事、曲阜天利董事长。1989年至2000年,先后任职于淮南市第五制药厂、淮南山河药业有限公司,担任技术科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职务;2001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为安徽省党代表、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淮南市人大代表、市工商联副主席、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药用辅料产业联盟副主任、安徽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淮南市药学会理事长,是安徽理工大学和安徽中医药大学外聘教授和工程硕士生导师,为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安徽省产学研联合专家库成员。
截至目前,尹正龙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48,505,734 股(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5,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88%。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形。
二、宋道才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徽理工大学信息管理专业,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双大专学历,在职研究生在读,工程师,执业药师。1991年至2007年,先后任职于淮南第五制药厂、淮南佳盟药业有限公司、永龙(南洋)集团公司,担任技术主任、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质保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08年至今,历任公司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宋道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2,244股(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三、雷韩芳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在读,执业药师、工程师。2004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化验室主任、销售部经理、市场部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雷韩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0,000 股(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四、刘自虎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毕业于安徽中医药大学药学专业,中级工程师。1990年至2010年先后任职于淮南市第五制药厂、淮南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江制药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主任、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至今历任公司设备工程部经理、安全环保部经理、生产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自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300股(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其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五、刘琦先生: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曲阜天利监事。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税务师。先后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六研究所,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金鹃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项目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刘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六、姜之舟先生: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中国汉族,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中级经济师,拥有证券投资顾问、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姜之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张燕女士: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
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8 年 2 月至 2001 年 4 月,历
任淮南山河药业有限公司仓管员、出纳会计;2001 年 4 月至 2018年 3 月,历任山河药辅财务部出纳会计、成本会计、经理。2018 年4 月起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燕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 415500 股(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1-08-04]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39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1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是公司的非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或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 √
资额的议案》
四、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
在 2021 年 8 月 18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四楼。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公司董秘办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 2 号公司四楼 406 董秘办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之舟
联系电话:0554-2796116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指引》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附件一: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
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
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
√
期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说明:
1、请用正楷填上股东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记载的相同)。委托人为单位的,应
加盖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视为股东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每一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52,投票简称:“山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
议案
1.00 《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
√
资额的议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2021-08-04] (300452)山河药辅:五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37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发出送达,会议由公司监事毕勇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毕勇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资金额是从该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对该项目推进建设和保持竞争力是必
要和可行的,进一步实现上市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起到重要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
毕勇先生:1986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
业于安徽理工大学制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专利工程师,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国际药用辅料协会(IPEC)理事。2009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质监员、技术员、项目组长、车间主任、技术中心主任、技术总监。截至公告日,毕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其中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0,0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021-08-04] (300452)山河药辅: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36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 年7 月30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候选人发出送达,会议由董事长尹正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尹正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尹正龙、林平、刘路、文德镛、雷韩芳,其中尹正龙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周建平、尹正龙、顾光,其中周建平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顾光、林平、宋道才,其中林平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4、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周建平、顾光、尹正龙,其中顾光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拟聘任尹正龙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拟聘任宋道才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雷韩芳、刘自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拟聘任刘琦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拟聘任姜之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拟聘任张燕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人事行政部更名为人力资源部的议案》
拟将公司人事行政部名称调整为人力资源部。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本次根据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的实际情况重新测算并编制可研报告,董事会同意拟增加投资金额 13,500.00 万元,调整后的一期项目总投资为 33,500.00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投资事项在获得公司
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8 月20 日(星期五)下午2 点30 分,在公司三
楼会议室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日
[2021-08-04] (300452)山河药辅:关于增加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投资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1-04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投资金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6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
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24 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淮南市经开区地块的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
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发布《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的公告》(编号 2021-005),已与淮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
有建设土地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因该项目原有投资估算是基于立项初期公司的生产能力、当时的市场情况规划制定的,随着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的快速发展,按经第三方机构编制的可研报告,该项目总投资额已超出原有投资计划,公司
研究决定上调项目投资金额。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加投资金额 13,500.00 万元,调整后的一期项目总投资为 33,500.00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投资事项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二)项目地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安路以北、长富路以南、华兴路以东、洛九路以西。
(三)调整前投资总额:20,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6,500 万元。
(四)项目建设规模、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为 65554.17 ㎡(98.3312 亩),主要建设年产 9000
吨新型药用辅料生产线及辅助设施等,项目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工艺,选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关键工序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控
制,安全、质量、环保、职业卫生上新台阶。
二、项目增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该项目增加投资金额主要是基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多种因素作出的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不变,没有改变该项目的投资方向,不会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项目增加投资有利于顺利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快项目投产运营,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本次增加投资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项目增加投资的风险
实施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项目是公司从发展战略及产业规划出发,响应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立足长远发展的慎重考虑,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建设施工阶段,此次增加投资金额后,经测算,项目经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加强该项目建设、施工管理以及项目管控能力,在保证项目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尽早全面投产运营,提高投资效率,但该项目未来仍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建立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组建优良的运营管理团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防范和应对潜在风险,增强项目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