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71什么时候复牌?-华宇软件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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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权益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以及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要求,对2021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以及对所有投资形成的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6,662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减值项目 本年计提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4,398
2、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1,597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坏账准备-合同资产 54
2、存货跌价准备 1,325
3、商誉减值准备 9,288
合计 16,662
注:以上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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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所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1)应收账款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公司将应收政府部门具有类似的信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
组合一:政府客户组合 风险特征的款项划分为政府客户组合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将除政府客户组合、合并范围内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
组合二:其他客户组合 公司以外的客户划分为其他客户组合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三:合并范围内关联 公司将合并范围内公司划分为合并范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方组合 围内关联方组合 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一:无风险组合 公司将备用金、押金以及应收增值税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即征即退款项划分为无风险组合 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组合二:合并范围内关联 公司将合并范围内公司划分为合并范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方组合 围内关联方组合 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
组合三:其他组合 公司将除组合一、组合二外的款项划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分为其他组合 和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本公告“二、1、信用减值损失”。(2)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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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商誉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结合子公司北京万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公司判断因收购资产产生的有关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2021年度对商誉进行系统性减值测试。经过公司财务部门与评估机构初步测算,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总额为人民币9,288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商誉账 包含商誉的 资产可收 本期计提 本次计提商 资产可收
资产组名称 面价值 资产组账面 回金额 商誉减值 誉减值准备 回金额的
价值 准备金额 的依据 计算过程
根据商誉资产 预计未来
因合并北京万 组的账面价值 现金流量
户网络技术有 与含商誉资产 的现值和
限公司所形成 27,653 32,288 23,000 9,288 组的可收回金 公允价值
的商誉及相关
[2022-02-25] (300271)华宇软件:2021年度业绩快报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5,749,830,424.72 3,355,844,226.52 71.34%
营业利润 358,651,658.25 281,158,260.73 27.56%
利润总额 352,477,409.50 278,064,058.93 26.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4,916,670.77 293,056,456.07 4.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287,476,445.10 301,388,219.84 -4.62%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7 0.36 2.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1% 4.80% -0.19%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8,976,658,457.05 9,905,995,120.81 -9.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709,368,451.86 6,462,671,298.07 3.82%
股本 829,070,973.00 816,285,073.00 1.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8.09 7.92 2.15%
注:1、本表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2、2021年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报告期初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均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调整后的数据列示。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益于信创业务的批量验收,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50 亿元,同比增长71.34%。但是,报告期内,公司信创业务建设服务比重较高、相关订单整体毛利率偏低,疫情持续影响下交付成本高企,部分软件项目业务交付验收进度迟滞,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万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户网络”)商誉减值,主要受以上情况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 亿元,同比微增。
报告期内,结合万户网络实际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公司判断因收购资产产生的有关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等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 2021 年度对商誉进行系统性减值测试。经过公司财务部门与评估机构初步测算,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总额为人民币 9,288 万元。剔除万户网络商誉减值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约35.74%。
针对外部环境变化,公司持续聚焦核心主业、着力提升运营效率,报告期内,主要受信创业务回落影响,公司实现新签合同额33.6 亿元,同比下降50%,与2019 年同期基本持平;期末在手合同额23.4 亿元,同比下降57%,与2019 年期末基本持平。其中,尽管仍受到全国散发疫情影响,公司教育信息化业务实现较快增长,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36%,期末在手额同比增长 24%。
三、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之前,公司未披露过2021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16]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和
2021 年 5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邵学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制造及销售开发后的产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管理及维护;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及综合布线工程;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增
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09 月 04 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82,910.7173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06 月 18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06 月 18 日 至 长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2022-02-09]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完成吸收合并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完成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整合现有资源,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及子公司实际情况,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信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金信”)进行吸收合并。华宇信息作为合并方承继华宇金信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存续经营;华宇金
信作为被合并方已依法予以注销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
巨潮资讯 网披 露的《 关于全 资子公 司吸收 合并 暨完成 注销的 公告》 (公 告编号2021-137)。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出具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决定准予华宇信息变更登记。变更后华宇信息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5018054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相宇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器械 II 类;生产信息安全设备、其他计算机、其他电子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8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09 月 09 日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营业期限:2009 年 09 月 09 日 至 长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 21 层 C2301、C2302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1-25]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16 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25),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 2021 年 11 月 4 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回购股份
期限届满,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回购公司股份4,414,800 股,占公司截至当前总股本的 0.53%,最高成交价为 11.7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7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0,023,147.2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价格、数量、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事项未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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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一)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形。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减持。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04]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16 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25),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共回购公司股份 4,414,800 股,占公司截至当前总股本的 0.53%,最高成交价为
11.7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7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0,023,147.21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1-12-24]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暨完成注销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37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暨完成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概述
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整合现有资源,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实际情况,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信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金信”)进行吸收合并,华宇信息将继续存续,华宇金信将被注销。
近日,华宇金信收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核准通知书》,准予其注销。前述注销完成后,华宇信息将就吸收合并事项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华宇金信注销后,其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均由华宇信息承继。本次注销事宜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02]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1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36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16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截至2021年11月30日的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回购公司股份4,414,800股,占公司截至当前总股本的0.53%,最高成交价为11.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7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023,147.2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1-30] (300271)华宇软件: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1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34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14:30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C座25层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交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15:00。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由董事(代董事长)赵晓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1人,代表股份206,715,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66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59,478,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3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47,237,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8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股东46人,代表股份54,038,8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29%。(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6,236,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2
99.7681%;反对47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0%;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559,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29%;反对47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38%;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建明、张景轩、牛燕琴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1-11-16]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33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赵晓明、韦光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82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赵晓明、韦光宇:
经查,2021 年 3 月 22 日,你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对你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邵学涉嫌行贿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通知,并自 2021 年 3 月 21 日对其实施
留置。你公司直至 2021 年 8 月 29 日发布公告披露上述事项。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受托履行董事长主要职责的赵晓明和董事会秘书韦光宇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和《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现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你们应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证监会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1-13] (300271)华宇软件: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28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于 10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延期召开。公司于 11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重新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八人,董事长邵学先生因故无法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副总经理(代董事长、总经理)赵晓明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赵晓明主持。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二人,为赵晓明、王琰;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六人,为干瑜静、杨林、任刚、甘培忠、朱恒源、罗婷。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甘培忠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相关规定,不再继续担任公 司独立董 事及董事 会相关委员 职务。甘 培忠先生 离任后, 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甘培忠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各项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秀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附件:
郭秀华女士,中国国籍,1977 年 11 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具有法
律职业资格。现任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国际商学院副教授,兼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郭秀华女士未持有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11-13]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29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馨提示
1、为落实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便于股东行使股东权利,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股东、股东代理人如确需莅临现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公司提示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特别关注并遵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如未满足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导致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能现场参会,请注意风险。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望支持和理解。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请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郭秀华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为现场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
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须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2);④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 3);④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2);④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信用担保账户股东除按照上述要求外,还需联系开户证券公司,提交其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11 月 26 日 9:00-17:00;
(2)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 2021 年 11 月 26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华宇软件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
大厦 C 座 25 层(邮编:100084)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遇晗
联系电话:010-82150085
传 真:010-82150616
电子邮箱:IR@thunisoft.com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融资融券信用担保账户股东需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六、备查文件
1、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会议通知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71”,投票简称为“华宇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 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15:00 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 本人/ 本单 位 出席 北京 华宇 软件 股份 有限 公
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请
[2021-11-05]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27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10 月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16 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25),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2,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0.77 元/股,最高价格为 11.1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2,089,73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2021-11-01]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26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16 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25),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共回购公司股份 0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0 元。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2021-10-29]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24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
案的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0 月 25 日)登记在册的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
1 邵学 109,534,655 13.21
2 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1,000,000 4.94
3 四川发展大数据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4,199,363 4.12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7,872,532 2.16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1,488,118 1.39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1,163,805 1.35
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0,733,412 1.29
8 夏郁葱 9,900,005 1.19
9 任刚 9,829,300 1.19
1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9,155,743 1.10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1 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1,000,000 5.70
2 四川发展大数据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4,199,363 4.76
3 邵学 27,383,664 3.81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7,872,532 2.49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1,488,118 1.60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1,163,805 1.55
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0,733,412 1.49
8 夏郁葱 9,900,005 1.38
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9,155,743 1.27
1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8,943,031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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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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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27]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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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23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软件”或“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2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829,267,173股的0.0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829,070,973股。
2、公司本次回购激励对象37人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6,200股。授予日期2021年2月26日。回购价格为9.94元/股。
3、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1 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的名单
与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提出的异
议。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公司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
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 2021 年 2 月 26 日为授予日,授
予 1,411 名激励对象 1,299.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1,491 名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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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7.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认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1,363 名,实际认购数量 1283.17 万股,授予价格为 9.98 元。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调整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行权价格由 14.77 元调整为 14.73 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
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9.98 元调整为 9.94 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98元调整为9.94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8.96元调整为 18.92 元。(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
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7 月 7 日为暂缓授予
部分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任刚先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6 万股,授予价格为 9.94 元/股。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离职的 37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96,2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议
案经 2021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
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认购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1 名,认购数量 16 万股,授予价格为 9.94 元。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 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第二条的有关
规定,37 名已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 事会同意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96,2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二) 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的 37 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96,20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9,107,1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443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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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P=P0-V=9.98-0.0354432=9.94 元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
格。
回购资金总额为=196,200*(9.98-0.0354432)=1,951,122.05 元,回购资
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48 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的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办理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
数量(股) 比例 (%)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10,125,707 13.28 196,200 109,929,507 13.26
(或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97,134,007 11.71 97,134,007 11.7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991,700 1.57 196,200 12,795,500 1.54
二、无限售流通股 719,141,466 86.72 719,141,466 86.74
三、总股本 829,267,173 100.00 196,200 829,070,973 100.00
注:1、实际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数为准。
2、表中数据尾差系因四舍五入产生。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
日
[2021-10-26] (300271)华宇软件: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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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19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于 10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七
人,董事长邵学因故无法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代董事长)赵晓明代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甘培忠因其他工作安排无法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朱恒源代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代董事长)赵晓明主持。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三人,为赵晓明、王琰、朱恒源;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四人,为干瑜静、杨林、任刚、罗婷。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形成如下决议: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近期,公司股票在短期内出现较大跌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近期股票价格、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如下: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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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不超过 17.16 元/股,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7.16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582.75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按回购金额下
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7.16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291.38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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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安排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减持。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减资相关决策程序,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同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7)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在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形下,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及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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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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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6] (300271)华宇软件: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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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0-120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
公司于 10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娇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资金,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和支付能力,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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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09-22]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进展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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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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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7)及《更正公告》(公告编
号 2021-108),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通知,对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邵学涉嫌行贿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自 2021 年 3 月 21 日对
其实施留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立案
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0),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一、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解除留置通知书》,主
要内容为:决定对被调查人邵学解除留置措施。同时,公司了解到邵学家属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拘留通知书》,主要内容为:邵学因涉嫌单位行贿,
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被刑事拘留。
此外,自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公告》以来,公司面向
全集团各子公司做全面自查,目前发现有子公司原高管近日被有关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当事人曾任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管,目前已不再担任管理职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邵学涉嫌单位行贿被刑事拘留,因而公司存在涉及诉讼的后续风险。公司子公司原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司尚不知晓所涉事项及原因,目前暂时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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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可能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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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2021-09-14]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延期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13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甘培忠先生
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的规定,公司需要更换选举独立董事。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备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但由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了保持相关工作的准确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延期更换选举独立董事。
在公司独立董事更换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独立董事甘培忠先生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公司独立董事的延期更换选举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将在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选确定后,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更换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9-10]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要工作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12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要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
开了专题会议。董事会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应对近期重大事件、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后续业务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汇报,并对管理层的具体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董事会和管理层共同研究部署了近期重要工作,包括:(1)在公司目前业务经营整体形势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好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进一步稳定团队、稳定财务、稳定业务,发挥公司的业务优势、积极应对市场竞争环境;(2)继续依法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积极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工作,如实反映公司情况;(3)结合目前订单情况,加快落实在手订单的实施交付工作,履行客户责任和服务承诺,完成年度经营目标;(4)落实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与合规措施,妥善处理对外沟通,合法保护股东利益。
除上述讨论之外,本次会议没有其他议题。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2021-09-01]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10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上午
10:15 左右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主要内容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截至目前,公司尚不知晓所涉事项及原因,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可能的影响。公司将依法配合调查工作,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2021-08-31] (300271)华宇软件: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09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邵学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8 月 31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63%,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通讯等方式对除邵学外的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问询,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自查。邵学因被采取留置措施不能及时报告有关调查事项。现说明如下:
1、公司于近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公告》(2021-107),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36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抓紧时间、认真研究关注函中提出的工作要求,全面审慎回顾检查处理全过程,按要求、按时给予监管部门答复并及时对外披露。
2、除上述公司需对关注函进行回复的内容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自发布《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公告》(2021-107)以来,多家公众传媒转载了公司公告,媒体对公司关注度较高。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除需根据关注函的要求给予监管部门答复并及时对外披露外,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需根据关注函的要求给予监管部门答复并及时对外披露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注函,公司关
于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尚未完成。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2021-08-30] (300271)华宇软件: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0-102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7 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娇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程序符合《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 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监事会决议。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30] (300271)华宇软件: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01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赵晓明主持。会议文件由到会董事八人签署,董事长邵学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并签署文件。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8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 8 月 27 日经全体
与会董事同意临时增加议案《关于推举赵晓明代行董事长、总经理职责的议 案》。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八人,董事长邵学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经半数 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赵晓明主持。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三人,为赵 晓明、王琰、任刚;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五人,为干瑜静、杨林、甘培忠、 朱恒源、罗婷。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赵晓明代行董事长、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因董事长邵学不能参加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议案,为
保障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正常发布,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邵学能够履职之 前,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晓明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责。根据《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赵晓明已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备查文件:
?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30] (300271)华宇软件: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6元
每股净资产: 8.060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7%
营业总收入: 21.5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5亿元
[2021-08-24]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销户完成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098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销户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30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 010900274710105
城支行 有限公司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 77010122001000164
有限公司
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 10254000000676966
有限公司
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华宇金信(北京) 77010122000999616
软件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宇新一代法律 AI 平台建设项目”“华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适配研发及集成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基于数据驱动的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简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截至目前,以上账户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1-07-15]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097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 年 7 月 19 日
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 人
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00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1 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的名单
与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提出的
异议。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 2021 年 2 月 26 日为授予日,
授予 1,411 名激励对象 1,299.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1,491 名激励对
象 2,077.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认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1,363 名,实际认购数量 1283.17 万股,授予价格为 9.98 元。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调整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行权价格由 14.77 元调整为 14.73 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
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9.98 元调整为 9.94 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9.98 元调整为 9.94 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8.96 元调整为 18.92 元(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7 月 7 日为暂缓
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任刚先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6 万股,授予价格为 9.94 元/股。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的 37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96,2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7 月 7 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9.94 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
获授第一类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的比例 本的比例
数量(万股)
任刚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6.00 0.472% 0.019%
合计 16.00 0.472% 0.01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数量占
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5%;
注:上述“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且以扣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期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除分年度对公司层面的业
绩目标进行考核外,还分年度对子公司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并以达到子公司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若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若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0。子公司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经营业绩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其控股子公司)的激励对象无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在规定的考核周期内,当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S、A、B 档时,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可全部解除限售。当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D 档时,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考核结果 S A B C D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如果公司满足上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其控股子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当年个人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当年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如果公司满足上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子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当年个人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当年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当年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每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由于在确定授予日(2021 年 2 月 26 日)后的资金缴纳及登记过程中,公
司董事会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4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15.83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此,在之后的授予登记时,实际认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1,363 名,实际认购数量 1283.17 万股。
同时,因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刚先生在前述授予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定暂缓授予任刚先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6 万股,在相关
[2021-07-14] (300271)华宇软件: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094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 14:00
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4 日交易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7月 14 日 9:15-15:00。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王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公司监事、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34 人,代表股份 248,742,04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01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 人,代表股份 160,119,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1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88,622,8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8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591,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4%;反对 150,8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6%;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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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603,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1%;反对 150,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8,600,1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9%;反对141,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61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5%;反对141,9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建明、张景轩、牛燕琴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2021-07-14]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096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和2021年7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离职的37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6,2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96,200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29,107,173股减至828,910,973股。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96,2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人民币196,200元。完成注销后,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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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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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权益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以及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要求,对2021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以及对所有投资形成的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6,662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减值项目 本年计提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4,398
2、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1,597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坏账准备-合同资产 54
2、存货跌价准备 1,325
3、商誉减值准备 9,288
合计 16,662
注:以上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所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1)应收账款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公司将应收政府部门具有类似的信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
组合一:政府客户组合 风险特征的款项划分为政府客户组合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将除政府客户组合、合并范围内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
组合二:其他客户组合 公司以外的客户划分为其他客户组合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三:合并范围内关联 公司将合并范围内公司划分为合并范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方组合 围内关联方组合 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一:无风险组合 公司将备用金、押金以及应收增值税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即征即退款项划分为无风险组合 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组合二:合并范围内关联 公司将合并范围内公司划分为合并范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方组合 围内关联方组合 及对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
组合三:其他组合 公司将除组合一、组合二外的款项划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分为其他组合 和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本公告“二、1、信用减值损失”。(2)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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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商誉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结合子公司北京万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公司判断因收购资产产生的有关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2021年度对商誉进行系统性减值测试。经过公司财务部门与评估机构初步测算,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总额为人民币9,288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商誉账 包含商誉的 资产可收 本期计提 本次计提商 资产可收
资产组名称 面价值 资产组账面 回金额 商誉减值 誉减值准备 回金额的
价值 准备金额 的依据 计算过程
根据商誉资产 预计未来
因合并北京万 组的账面价值 现金流量
户网络技术有 与含商誉资产 的现值和
限公司所形成 27,653 32,288 23,000 9,288 组的可收回金 公允价值
的商誉及相关
[2022-02-25] (300271)华宇软件:2021年度业绩快报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5,749,830,424.72 3,355,844,226.52 71.34%
营业利润 358,651,658.25 281,158,260.73 27.56%
利润总额 352,477,409.50 278,064,058.93 26.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4,916,670.77 293,056,456.07 4.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287,476,445.10 301,388,219.84 -4.62%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7 0.36 2.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1% 4.80% -0.19%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8,976,658,457.05 9,905,995,120.81 -9.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709,368,451.86 6,462,671,298.07 3.82%
股本 829,070,973.00 816,285,073.00 1.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8.09 7.92 2.15%
注:1、本表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2、2021年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报告期初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均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调整后的数据列示。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受益于信创业务的批量验收,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50 亿元,同比增长71.34%。但是,报告期内,公司信创业务建设服务比重较高、相关订单整体毛利率偏低,疫情持续影响下交付成本高企,部分软件项目业务交付验收进度迟滞,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万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户网络”)商誉减值,主要受以上情况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 亿元,同比微增。
报告期内,结合万户网络实际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公司判断因收购资产产生的有关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等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 2021 年度对商誉进行系统性减值测试。经过公司财务部门与评估机构初步测算,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总额为人民币 9,288 万元。剔除万户网络商誉减值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约35.74%。
针对外部环境变化,公司持续聚焦核心主业、着力提升运营效率,报告期内,主要受信创业务回落影响,公司实现新签合同额33.6 亿元,同比下降50%,与2019 年同期基本持平;期末在手合同额23.4 亿元,同比下降57%,与2019 年期末基本持平。其中,尽管仍受到全国散发疫情影响,公司教育信息化业务实现较快增长,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36%,期末在手额同比增长 24%。
三、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之前,公司未披露过2021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16]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和
2021 年 5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邵学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制造及销售开发后的产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管理及维护;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及综合布线工程;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增
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09 月 04 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82,910.7173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06 月 18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06 月 18 日 至 长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2022-02-09]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完成吸收合并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完成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整合现有资源,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及子公司实际情况,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信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金信”)进行吸收合并。华宇信息作为合并方承继华宇金信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存续经营;华宇金
信作为被合并方已依法予以注销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
巨潮资讯 网披 露的《 关于全 资子公 司吸收 合并 暨完成 注销的 公告》 (公 告编号2021-137)。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出具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决定准予华宇信息变更登记。变更后华宇信息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5018054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相宇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器械 II 类;生产信息安全设备、其他计算机、其他电子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8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09 月 09 日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营业期限:2009 年 09 月 09 日 至 长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 21 层 C2301、C2302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1-25]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16 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25),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 2021 年 11 月 4 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回购股份
期限届满,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回购公司股份4,414,800 股,占公司截至当前总股本的 0.53%,最高成交价为 11.7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7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0,023,147.2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价格、数量、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事项未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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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一)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形。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减持。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04]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16 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25),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共回购公司股份 4,414,800 股,占公司截至当前总股本的 0.53%,最高成交价为
11.7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7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0,023,147.21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1-12-24]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暨完成注销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37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暨完成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概述
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整合现有资源,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实际情况,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信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金信”)进行吸收合并,华宇信息将继续存续,华宇金信将被注销。
近日,华宇金信收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核准通知书》,准予其注销。前述注销完成后,华宇信息将就吸收合并事项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华宇金信注销后,其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均由华宇信息承继。本次注销事宜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02]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1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36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16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截至2021年11月30日的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回购公司股份4,414,800股,占公司截至当前总股本的0.53%,最高成交价为11.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7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023,147.2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1-30] (300271)华宇软件: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1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34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14:30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C座25层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交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15:00。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由董事(代董事长)赵晓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1人,代表股份206,715,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66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59,478,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3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47,237,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8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股东46人,代表股份54,038,8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29%。(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6,236,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2
99.7681%;反对47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0%;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559,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29%;反对47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38%;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建明、张景轩、牛燕琴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1-11-16]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33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赵晓明、韦光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82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赵晓明、韦光宇:
经查,2021 年 3 月 22 日,你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对你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邵学涉嫌行贿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通知,并自 2021 年 3 月 21 日对其实施
留置。你公司直至 2021 年 8 月 29 日发布公告披露上述事项。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受托履行董事长主要职责的赵晓明和董事会秘书韦光宇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和《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现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你们应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证监会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1-13] (300271)华宇软件: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28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于 10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延期召开。公司于 11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重新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八人,董事长邵学先生因故无法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副总经理(代董事长、总经理)赵晓明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赵晓明主持。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二人,为赵晓明、王琰;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六人,为干瑜静、杨林、任刚、甘培忠、朱恒源、罗婷。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甘培忠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相关规定,不再继续担任公 司独立董 事及董事 会相关委员 职务。甘 培忠先生 离任后, 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甘培忠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各项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秀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附件:
郭秀华女士,中国国籍,1977 年 11 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具有法
律职业资格。现任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国际商学院副教授,兼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郭秀华女士未持有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11-13]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29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馨提示
1、为落实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便于股东行使股东权利,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股东、股东代理人如确需莅临现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公司提示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特别关注并遵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如未满足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导致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能现场参会,请注意风险。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望支持和理解。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请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郭秀华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为现场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
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须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2);④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 3);④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 2);④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信用担保账户股东除按照上述要求外,还需联系开户证券公司,提交其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11 月 26 日 9:00-17:00;
(2)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 2021 年 11 月 26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华宇软件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
大厦 C 座 25 层(邮编:100084)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遇晗
联系电话:010-82150085
传 真:010-82150616
电子邮箱:IR@thunisoft.com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融资融券信用担保账户股东需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六、备查文件
1、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会议通知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71”,投票简称为“华宇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 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15:00 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 本人/ 本单 位 出席 北京 华宇 软件 股份 有限 公
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请
[2021-11-05]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27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10 月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16 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25),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2,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0.77 元/股,最高价格为 11.1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2,089,73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2021-11-01]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26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16 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25),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共回购公司股份 0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0 元。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2021-10-29]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24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
案的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0 月 25 日)登记在册的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
1 邵学 109,534,655 13.21
2 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1,000,000 4.94
3 四川发展大数据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4,199,363 4.12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7,872,532 2.16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1,488,118 1.39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1,163,805 1.35
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0,733,412 1.29
8 夏郁葱 9,900,005 1.19
9 任刚 9,829,300 1.19
1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9,155,743 1.10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1 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1,000,000 5.70
2 四川发展大数据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4,199,363 4.76
3 邵学 27,383,664 3.81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7,872,532 2.49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1,488,118 1.60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1,163,805 1.55
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0,733,412 1.49
8 夏郁葱 9,900,005 1.38
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9,155,743 1.27
1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8,943,031 1.24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27]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23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软件”或“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2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829,267,173股的0.0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829,070,973股。
2、公司本次回购激励对象37人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6,200股。授予日期2021年2月26日。回购价格为9.94元/股。
3、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1 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的名单
与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提出的异
议。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公司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
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 2021 年 2 月 26 日为授予日,授
予 1,411 名激励对象 1,299.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1,491 名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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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7.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认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1,363 名,实际认购数量 1283.17 万股,授予价格为 9.98 元。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调整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行权价格由 14.77 元调整为 14.73 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
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9.98 元调整为 9.94 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98元调整为9.94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8.96元调整为 18.92 元。(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
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7 月 7 日为暂缓授予
部分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任刚先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6 万股,授予价格为 9.94 元/股。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离职的 37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96,2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议
案经 2021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
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认购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1 名,认购数量 16 万股,授予价格为 9.94 元。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 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第二条的有关
规定,37 名已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 事会同意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96,2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二) 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离职的 37 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96,20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9,107,1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443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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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P=P0-V=9.98-0.0354432=9.94 元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
格。
回购资金总额为=196,200*(9.98-0.0354432)=1,951,122.05 元,回购资
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48 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的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办理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
数量(股) 比例 (%)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10,125,707 13.28 196,200 109,929,507 13.26
(或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97,134,007 11.71 97,134,007 11.7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991,700 1.57 196,200 12,795,500 1.54
二、无限售流通股 719,141,466 86.72 719,141,466 86.74
三、总股本 829,267,173 100.00 196,200 829,070,973 100.00
注:1、实际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数为准。
2、表中数据尾差系因四舍五入产生。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
日
[2021-10-26] (300271)华宇软件: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19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于 10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七
人,董事长邵学因故无法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代董事长)赵晓明代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甘培忠因其他工作安排无法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朱恒源代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代董事长)赵晓明主持。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三人,为赵晓明、王琰、朱恒源;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四人,为干瑜静、杨林、任刚、罗婷。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形成如下决议: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近期,公司股票在短期内出现较大跌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近期股票价格、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如下: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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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不超过 17.16 元/股,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7.16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582.75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按回购金额下
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7.16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291.38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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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安排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减持。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减资相关决策程序,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同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7)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在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形下,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及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关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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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6] (300271)华宇软件: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0-120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
公司于 10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娇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资金,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和支付能力,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监事会决议。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09-22]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进展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14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7)及《更正公告》(公告编
号 2021-108),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通知,对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邵学涉嫌行贿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自 2021 年 3 月 21 日对
其实施留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立案
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0),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一、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解除留置通知书》,主
要内容为:决定对被调查人邵学解除留置措施。同时,公司了解到邵学家属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拘留通知书》,主要内容为:邵学因涉嫌单位行贿,
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被刑事拘留。
此外,自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公告》以来,公司面向
全集团各子公司做全面自查,目前发现有子公司原高管近日被有关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当事人曾任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管,目前已不再担任管理职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邵学涉嫌单位行贿被刑事拘留,因而公司存在涉及诉讼的后续风险。公司子公司原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司尚不知晓所涉事项及原因,目前暂时无法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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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可能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2021-09-14]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延期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13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甘培忠先生
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的规定,公司需要更换选举独立董事。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备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但由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了保持相关工作的准确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延期更换选举独立董事。
在公司独立董事更换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独立董事甘培忠先生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公司独立董事的延期更换选举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将在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选确定后,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更换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9-10]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要工作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12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要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
开了专题会议。董事会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应对近期重大事件、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后续业务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汇报,并对管理层的具体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董事会和管理层共同研究部署了近期重要工作,包括:(1)在公司目前业务经营整体形势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好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进一步稳定团队、稳定财务、稳定业务,发挥公司的业务优势、积极应对市场竞争环境;(2)继续依法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积极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工作,如实反映公司情况;(3)结合目前订单情况,加快落实在手订单的实施交付工作,履行客户责任和服务承诺,完成年度经营目标;(4)落实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与合规措施,妥善处理对外沟通,合法保护股东利益。
除上述讨论之外,本次会议没有其他议题。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2021-09-01]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10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邵学外的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上午
10:15 左右收到北京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主要内容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截至目前,公司尚不知晓所涉事项及原因,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可能的影响。公司将依法配合调查工作,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2021-08-31] (300271)华宇软件: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09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邵学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8 月 31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63%,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通讯等方式对除邵学外的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问询,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自查。邵学因被采取留置措施不能及时报告有关调查事项。现说明如下:
1、公司于近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公告》(2021-107),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36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抓紧时间、认真研究关注函中提出的工作要求,全面审慎回顾检查处理全过程,按要求、按时给予监管部门答复并及时对外披露。
2、除上述公司需对关注函进行回复的内容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自发布《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公告》(2021-107)以来,多家公众传媒转载了公司公告,媒体对公司关注度较高。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除需根据关注函的要求给予监管部门答复并及时对外披露外,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需根据关注函的要求给予监管部门答复并及时对外披露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注函,公司关
于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尚未完成。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2021-08-30] (300271)华宇软件: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0-102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7 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娇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程序符合《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 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监事会决议。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30] (300271)华宇软件: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101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赵晓明主持。会议文件由到会董事八人签署,董事长邵学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并签署文件。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8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 8 月 27 日经全体
与会董事同意临时增加议案《关于推举赵晓明代行董事长、总经理职责的议 案》。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八人,董事长邵学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经半数 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赵晓明主持。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三人,为赵 晓明、王琰、任刚;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五人,为干瑜静、杨林、甘培忠、 朱恒源、罗婷。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赵晓明代行董事长、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因董事长邵学不能参加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议案,为
保障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正常发布,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邵学能够履职之 前,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晓明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责。根据《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赵晓明已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备查文件:
?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30] (300271)华宇软件: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6元
每股净资产: 8.060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7%
营业总收入: 21.5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5亿元
[2021-08-24]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销户完成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098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销户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30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 010900274710105
城支行 有限公司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 77010122001000164
有限公司
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 10254000000676966
有限公司
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华宇金信(北京) 77010122000999616
软件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宇新一代法律 AI 平台建设项目”“华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适配研发及集成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基于数据驱动的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简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截至目前,以上账户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1-07-15]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097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 年 7 月 19 日
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 人
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00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2 月 21 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的名单
与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提出的
异议。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 2021 年 2 月 26 日为授予日,
授予 1,411 名激励对象 1,299.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1,491 名激励对
象 2,077.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认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1,363 名,实际认购数量 1283.17 万股,授予价格为 9.98 元。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调整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行权价格由 14.77 元调整为 14.73 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
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9.98 元调整为 9.94 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9.98 元调整为 9.94 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8.96 元调整为 18.92 元(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7 月 7 日为暂缓
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任刚先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6 万股,授予价格为 9.94 元/股。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的 37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96,2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7 月 7 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暂缓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9.94 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
获授第一类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的比例 本的比例
数量(万股)
任刚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6.00 0.472% 0.019%
合计 16.00 0.472% 0.01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数量占
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5%;
注:上述“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且以扣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期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除分年度对公司层面的业
绩目标进行考核外,还分年度对子公司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并以达到子公司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若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若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0。子公司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经营业绩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其控股子公司)的激励对象无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在规定的考核周期内,当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S、A、B 档时,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可全部解除限售。当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D 档时,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考核结果 S A B C D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如果公司满足上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其控股子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当年个人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当年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如果公司满足上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子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当年个人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当年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当年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每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由于在确定授予日(2021 年 2 月 26 日)后的资金缴纳及登记过程中,公
司董事会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4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15.83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此,在之后的授予登记时,实际认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1,363 名,实际认购数量 1283.17 万股。
同时,因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刚先生在前述授予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定暂缓授予任刚先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6 万股,在相关
[2021-07-14] (300271)华宇软件: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094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 14:00
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4 日交易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7月 14 日 9:15-15:00。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王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公司监事、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34 人,代表股份 248,742,04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01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 人,代表股份 160,119,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1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88,622,8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8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591,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4%;反对 150,8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6%;弃权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603,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1%;反对 150,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8,600,1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9%;反对141,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612,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5%;反对141,9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建明、张景轩、牛燕琴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2021-07-14] (300271)华宇软件: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1-096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和2021年7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离职的37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6,2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96,200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29,107,173股减至828,910,973股。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96,2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人民币196,200元。完成注销后,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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