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44什么时候复牌?-迪安诊断停牌最新消息
≈≈迪安诊断300244≈≈(更新:22.01.27)
[2022-01-27]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10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规模为 20,999,728.37 元,实际参与人数为 72 人,其中高管人数为 7 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2022 年 1 月 27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购入公司股票 71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成交均价为 29.40 元/股,
购买总金额为人民币 20,997,772.27 元(含交易费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
2、上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 24 个月,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算(2022 年 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 月 27 日)。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6]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8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于 2020
年 2 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8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含)270 天。2020 年 4 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221 号),交易商协会
决定接受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了 2021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
如下:
发行要素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 21 迪安诊断
债券名称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债券简称 SCP001
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债券代码 012101786 期限 270 日
起息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 兑付日 2022 年 1 月 25 日
计划发行总额 10,000.00 实际发行总额 10,000.00
(万元) (万元)
发行利率(%) 5.94 发行价 100.00
(百元面值)
申购情况
合规申购家数 6 合规申购金额 13,000.00
(万元)
最高申购价位 5.99 最低申购价位 5.50
有效申购家数 5 有效申购金额 10,000.00
(万元)
薄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到期,公司已在到
期日完成本息兑付。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300244)迪安诊断: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9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01 月 0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110,500万元– 125,2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80,293.25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37.62 %– 55.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 106,500 万元– 119,2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73,949.68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44.02 %– 61.19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公司锚定“医学诊断整体化解决方案提供者”的战略定位,在五
年战略规划实施的第二年持续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重点打造围绕疾病的整体化 解决方案,推动特检项目的临床上量,依托已有业务布局高效助力各地抗疫防疫 攻坚,诊断服务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坚定推进“两弹一星”产品纵深布局,加快 临床质谱、分子诊断和病理诊断等领域自有产品研发落地、生产报证及国内外市 场开拓,通过自有营销网络和检验服务协同发力,自有产品收入实现高速增长; 持续丰富产品线和提升服务能力转型升级产品服务化,着力打造数字化供应链, 渠道业务实现稳步增长。同时,公司战略性加大对技术力、组织力、数智化和人 才队伍建设的投入,推进“聚焦客户需求”的共同作战组织演进,强化多打粮食
的结果导向激励模式牵引,整体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呈现健康稳定增长态势。
2、报告期内,根据参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 2.2-2.6 亿元,最终金额待审计、评估机构进行审评后方可确定。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约0.4-0.6 亿元,主要系公司参与投资的产业基金所投企业估值上升和收到的政府补助。
4、报告期内,预计计提股权激励费用约 1.1-1.2 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0]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与国际金融公司(IFC)签署贷款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7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际金融公司(IFC)签署贷款和保证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迪安诊断”)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国际金融公司(以下简称“IFC”)就不超过 1.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不超过 7年的贷款及相关担保事项展开洽谈
并签署正式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 年 1 月 19 日,IFC 董事会审批通过了前述贷款业务。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与 IFC 完成《贷款协议》、《保证协议》的签署。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贷款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贷款人: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即 IFC)
借款人:迪安诊断
2、贷款额度:不超过 1.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3、贷款期限:不超过 7 年
4、贷款用途:用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能力提升、独立实验室网络扩张等相关用途
5、贷款利率及相关费用:
(1)贷款利率
美元贷款利率:1.5%+6 月期美元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人
民币贷款利率:1.5%/年+人民币固定基准利率(外汇掉期费用+ 6 月期美元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按借款人实际提取的币种确定或分别确定贷款利率;如后续国际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 LIBOR 调整为其它利率的,本合同将相
应调整适用最新利率。
(2)相关费用
前端费:1%*贷款额度;投资监管费:1 万美元/年;承诺费:承诺费豁免期
届满的次日起至提款期届满之日止,对未使用的贷款额度按年化 1%计费。
6、还款安排:每年的 1 月 15 日、7 月 15 日为还款日。本金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开始分 9 期于还款日偿还,每期偿还约 11.11%;利息在每年还款日支付。
7、适用法律:英国法。
8、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
二、保证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保证人: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迪安诊断全资子公司)
被保证人:迪安诊断
2、担保对象:IFC 给迪安诊断的不超过 7 年的贷款。
3、保证责任期间:担保生效之日起至 2032 年 1 月 14 日。
4、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适用法律:英国法。
6、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
三、其它说明
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本次贷款的目的与影响等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IFC 作为世界银行集团成员,对发放贷款对象有着严格的审批标准和要求,
过程中对行业和公司开展了详尽的尽职调查。本次贷款不仅可进一步优化公司长短期融资结构,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国内外金融市场的信誉度,亦有助于海外业务的顺利拓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借款事项还须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本事项的顺利实施有前置条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
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19]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6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4 号文核准,迪安诊断技
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69,428,843.00 股,发行价格每股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4,758,489.6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2,782,480.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061,976,009.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全部到账,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10723 号《验资报告》。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终止,除将 4,641.66 万元用于新项目“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外,剩余募集资金 43,196.55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募投账户内的含利息净收益的实际资金
为准)。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
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公告》,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迪安”)为新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截止 2022 年 1 月 19 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1)开户主体: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1050184360000002525
(4)账户余额(元):0 元
(5)募集资金用途: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
公司后续将通过增资方式,将 4,641.66 万元划转至新增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上述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伟、孔林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2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
金总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等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丙方经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后,如发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北京迪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4]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5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4 号文核准,迪安诊断技
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69,428,843.00 股,发行价格每股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4,758,489.6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2,782,480.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061,976,009.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全部到账,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1072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公司/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于 2019 年上半年分别与多家银行以及保
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补充协议,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的协议签订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情况
1、注销原因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终止,除将 4,641.66 万元用于新项目“北京迪安医学 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外,剩余募集资金 43,196.55 万元
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募投账户内的含利息净收益的实际资
金为准)。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
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公告》,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本次注销账户情况
序号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1 招行杭州之江支行 迪安诊断 571907313910104 项目一的子项目 2
2 招行杭州之江支行 昆山迪安 571913455710908 项目一的子项目 2
3 杭州联合银行三墩支行 佛山迪安 201000220123806 项目一的子项目 3
4 杭州联合银行三墩支行 佛山迪安 203000039330076 项目一的子项目 3
5 浦发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迪安诊断 95200078801600001130 项目一的子项目 4
6 浦发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江西迪安 95200078801200001296 项目一的子项目 4
7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迪安诊断 356980100101033614 项目二
8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迪安诊断 356980100201683978 项目二
9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深海冷链 356980100101067619 项目二
10 中行杭州高新支行 迪安诊断 397475693575 项目四
11 中行杭州高新支行 迪安诊断 CD003190201189443115 项目四
12 中行杭州高新支行 迪安生物 375376117905 项目四
备注:“昆山迪安”、“佛山迪安”、“江西迪安”分别指“昆山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 公司”、“佛山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江西迪安华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分别对应变更前募投项目一的子项目 2、3、4;“深海冷链”指“浙江迪安深海冷链物流有 限公司”,对应变更前募投项目二;“迪安生物”指“杭州迪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对应变 更前募投项目四。
截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将以上募集资金账户注销。除 4,641.66 万
元用于新项目的资金暂先转入迪安诊断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剩余资金 43,244.25 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账户注销后, 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3]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4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3 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
安诊断”)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用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4号文核准,迪安诊断技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428,843股, 发行价格为15.48元/股。截至2018年12月27日,募集资金总额为1,074,758,489.6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782,480.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1,976,009.60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 第ZF107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披露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相关内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 51,156.62 51,156.62
2 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19,932.22 19,932.22
3 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 23,178.80 20,856.80
及设备改造项目
4 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 15,530.21 15,530.21
合计 109,797.85 107,475.8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公告》。变更后,公司剩余未完结募投项目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杭州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 30,457.46 30,457.46
2 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及 23,178.80 20,856.80
设备改造项目
3 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 5,157.40 4,641.66
提升项目(新增)
合计 58,793.66 55,955.92
备注:杭州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为原项目1“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 提升及研发项目”的子项目。
截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86,046.91 万元(含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43,244.25 万元),剩余资金 21,905.02 万元(含利息损益)。根据项目
在整个实施阶段的资金使用进度,为有效的提高募集资金效率,在确保不影响项 目正常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暂时性补流。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70,000 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
金项目专用账户。
2、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
目专用账户。
3、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1 年 9 月 3 日,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4、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
公司已经将本次暂时性补流中实际使用的 37,0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始终坚持“服务+产品”一体化商业模式,随着公司在全国实验室布局和主要区域内渠道网络的建成,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12 个月预计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 570 万元,进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六、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01-13] (300244)迪安诊断: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3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10 点,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迪安诊断”)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
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秀丽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300244)迪安诊断: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2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10 点,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迪安诊断”)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
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专
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储备充足的运营资金,公司计划:(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伦敦分行申请不超过 4,500 万美元贷款,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用于日常经营用途(包括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贷款等);(2)向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用于日常经营用途(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等);(3)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用于日常经营用途(包括补充流
动资金等)。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签署该等授信下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04]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1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公司”)分别
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完成开户,但尚未购买本公司股票。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7]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子公司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被列入HSCCommonList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75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被列入 HSC Common
List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迪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生物”)研发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被列入欧盟卫生安全委员会 HSC Common List(欧盟通用白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品被列入 HSC Common List 的情况
生产商 产品编号 产品名称 已完成的验证研究 标本
迪安生物 2629 COVID-19 Antigen PEI 鼻拭子、鼻咽
Test Cassette (Paul-Ehrlich-Institut) 拭子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列入欧盟卫生安全委员会 HSC Common List,说明迪安生物的新冠病
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的性能在欧盟得到进一步有效验证,标志着该产品从临床数据到技术文档都充分受到欧盟 HSC 的认可,对于该产品在欧盟区域的销售具有积极作用。公司海外销售产品品类得到进一步扩充,扩宽了公司新冠检测产品的海外应用场景,对于迪安生物海外销售及国际业务拓展具有积极作用。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国际化步伐,努力拓展国际市场。
三、风险提示
1、产品竞争风险
除迪安生物该产品被列入欧盟卫生安全委员会 HSC Common List 外,亦有
其他同行公司的同类产品被列入该名单,且针对新冠肺炎存在多种检测方法,故迪安生物的该产品会面临同类产品或其他检测类产品的市场竞争风险。
2、对利润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受境外疫情发展及控制情况、检测方法的选择、境外市场推广、客户认可等
多种因素影响,该产品的销售及对利润的贡献具有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16] (300244)迪安诊断: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74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 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黄柏兴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下同)61 人,代表股份186,456,6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05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63,919,8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4192%;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22,536,8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3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343,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762%;反对 10,113,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84,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6398%;反对 10,113,1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36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00《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343,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762%;反对 10,113,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84,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6398%;反对 10,113,1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36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343,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762%;反对 10,113,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84,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6398%;反对 10,113,1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36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4.00《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5,787,4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1%;反对 563,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22%;弃权10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28,4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644%;反对 563,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16%;弃权10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5.00《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5,515,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52%;反对 839,3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02%;弃权10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856,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717%;反对 839,3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817%;弃权10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5,515,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52%;反对 838,4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97%;弃权
份的 0.05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856,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717%;反对 838,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78%;弃权10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0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5,722,2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1%;反对 624,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47%;弃权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063,2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784%;反对 624,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78%;弃权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618,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604%;反对 19,727,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05%;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59,4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815%;反对 19,727,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347%;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9.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612,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72%;反对 19,733,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37%;弃
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53,4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552%;反对 19,733,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610%;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0.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618,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604%;反对 19,727,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05%;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59,4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815%;反对 19,727,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347%;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1.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612,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72%;反对 19,733,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37%;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53,4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552%;反对 19,733,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610%;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2.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612,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572%;反对 19,733,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37%;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
[2021-12-13]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73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于近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
续期,相关质押续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续期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为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对前期股份质押的续期,不涉及新增融
资,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续期后 质押用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起始 到期 质押到 质权人 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 日 期日
致行动人
2020/ 2021/ 2022/1 招商证券股 归还前
陈海斌 是 750.00 4.58% 1.21% 否 否 12/10 12/10 2/10 份有限公司 次质押
借款
陈海斌 是 150.00 0.92% 0.24% 否 是 2021/ 2021/ 2022/1 招商证券股 补充质
9/1 12/10 2/10 份有限公司 押
合计 - 900.00 5.50% 1.45% - - - - - - -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
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司总 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
股东名称 (股) 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 股份限 占已质
比例 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质押
(股) (股)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陈海斌 163,658,933 26.38% 49,414,000 49,414,000 30.19% 7.96% 0 0% 0 0%
杭州迪安
控股有限 10,636,390 1.71% 1,500,000 1,500,000 14.10% 0.24% 0 0% 0 0%
公司
合计 174,295,323 28.09% 50,914,000 50,914,000 29.21% 8.21% 0 0% 0 0%
注: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08]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72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50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我公司就关注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2021 年 12 月 1日,你公司披露《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其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你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你公司将提取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100 万元的激励基金(扣除个税后),直接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以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购买标的股票,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即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对价为 0;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72 人,其中你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 7 人,前述 7 人预计持有份数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23.3459%,其他员工不超过 65 人,前述 65人预计持有份数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76.6541%。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做出说明:
1.请结合你公司提取激励基金的数额、近期市场可比案例的折价情况等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对价为 0 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的基本原则。
【公司回复】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对价为 0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扣除个税后的激励基金(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0 万元)。2020 年新冠疫情下,公司员工奋勇抗疫,累计核酸检测量超过 2500 万人份,最大程度的发挥了公司的专业价值和社会价值,
公司 2020 年的营业收入为 106.49 亿元,同比增长 25.98%,归母净利润为 8.03
亿元,同比增长 131.20%。在此前提下,为肯定和鼓励公司集团/职能总部/业务板块/子公司核心 1 号位人员(火车头人员)在艰难时刻勇敢担当的干部带头作用,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共同研究决定,于 2020 年度提取了该笔激励基金,用于奖金发放。公司火车头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战略目标以及资本市场的中长期信心,共同决定愿意将本次激励基金的合计不超过 2100 万元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形式在二级市场市价购买公司股票,该行为是对实现公司未来战略目标、强化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健康发展的强有利保障。
综上,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系在缴纳员工个人所得税后,作为员工自有资金,由员工自愿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二级市场的股票。因此,持股计划不存在以 0 对价转让员工公司股票的行为。
市场可比案例包括:
证券简称
公告时间 计划名称 股份来源 资金来源
/证券代码
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
丽珠集团
2021/04/9 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 二级市场购买 持股计划专项基金
(000513.SZ)
案)
海优新材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员工持股计划奖励
2021/04/28 二级市场购买
(688680.SH) 案) 基金
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 公司计提的持股计
美的集团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021/04/30 美的集团事业合伙人计划 划专项基金和高层
(000333.SZ) 回购的股票
之第四期持股计划(草案) 部分绩效奖金
大洋电机 “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 二级市场购买、协 员工合法薪酬、自筹
2021/06/01
(002249.SZ) 持股计划(草案) 议转让 资金
二级市场购买、认
凯中精密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公司提取的激励基
2021/11/23 购非公开发行的本
(002823.SZ) 案) 金
公司股票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的基本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24 个
月,计划的存续期为 72 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之日起算。在持股计划锁定期内,员工承担了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此持股计划具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属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可以促进公司与员工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不涉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2.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24 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员工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之日起算,未设定业绩考核指标。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未设定考核指标及 0 对价转让的原因、合理性及合规性,是否能达到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的目的,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公司回复】
(一)考核指标及转让价格的合理性及合规性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实质上为员工自有资金,员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不存在员工持股计划以折价方式从公司受让股票的情形,因此业绩考核指标为非必要条件,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前述市场可比案例中同样未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二)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
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持有公司股票,可以促进公司与员工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不涉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3.请补充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中 7名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确定依据;报备 65 名其他员工的姓名、职务,与你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一)7 名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确定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旨在肯定和鼓励在 2020 年度为公司业绩作出较大贡献的
集团/职能总部/业务板块/子公司核心 1 号位人员(火车头人员),上述人员均为与公司或者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领取报酬的正式员工。公司根据 2020 年底员工的职级、绩效等级、转正情况等条件,划定参与人员范围。具体确定标准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管理序列人员职级 M6B 及以上,或专业序列人员职级 T12B 及以上,
或子公司总经理;
(2)截止 2020 年年底已通过转正考核,且 2020 年度绩效等级不低于 C;
(3)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时,为在职员工。
(4)自愿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参与本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有 7 名,其中 4 名任公司董事,均为公司全职员
工,符合公司确定人员的前述条件。
(二)65 名其他员工与你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除前述 7 名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以外的其余 65 名参与对象,也属于公司
集团/职能总部/业务板块/子公司核心 1 号位人员(火车头人员),并且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请补充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及对你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回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系公司 2020 年提取的激励基金,公司提取的
激励基金本质上为参与对象的工资、薪金所得,在提取激励基金时将其作为管理费用一次性计入 2020 年度损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不构成股份支付,因此不产生股份支付费用,故不存在未来若干会计年度内摊销并影响损益的情形。
5.请你公司结合上述回复情况,详细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你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变相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你公司的持续发展
参与对象共同决定愿意将激励基金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形式在二级市场市价购买公司股票,该行为是对实现公司未来战略目标、强化核心竞争力、促进经营业绩持续健康发展的强有利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变相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员工的奖金,员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不存在员工持股计划以折价方式从公司受让股票的情形;参
与人名单亦经过监事会、律师的严格核查,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要求的在公司任职,且属于公司集团/职能总部/业务板块/子公司核心 1 号位人员(火车头人员)的参与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其近亲属未有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变相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6.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
[2021-12-01]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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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7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效益价值,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杭州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以下简称“杭州项目”,即项目一“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的子项目)以及项目三“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及设备改造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47,838.21万元(不含利息收益为46,836.50万元),其中4,641.66万元用于新项目“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3,196.55万元(不含利息收益42,194.84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募投账户内的含利息净收益的实际资金为准,下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4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69,428,843.00股,发行价格每股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4,758,489.64元,扣除发行费用12,782,480.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1,976,009.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6日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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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2月2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7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于2019年上半年分别与多家银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补充协议,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协议签订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3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243.4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051号鉴证报告。
(四)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情况
2019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冷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冷链物流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从2019年11月29日延长至2020年10月16日。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将所有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从2020年10月16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情况
2019年2月21日、2020年2月20日、2020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三次会议审议的暂时性补流资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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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分别不超过7亿元、6亿元、6亿元。公司实际分别使用7亿元、6亿元、6亿元,并于到期日前提前归还全部资金。
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截至2021年11月25日公司实际使用3.7亿元,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6日将本次暂时补流资金全部归还,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完结。
二、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处置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万元)
累计投入
(万元)
剩余资金1
(万元)
剩余资金2
(万元)
项目一
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
51,156.62
27,112.73
24,043.89
24,806.93
子项目1
杭州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简称“杭州项目”)
30,457.46
19,755.94
10,701.52
11,146.00
子项目2
昆山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简称“昆山项目”)
6,518.67
2,531.96
3,986.71
4,094.72
子项目3
佛山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简称“佛山项目”)
6,149.57
1,842.37
4,307.21
4,328.37
子项目4
南昌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简称“南昌项目”)
8,030.92
2,982.47
5,048.45
5,237.84
项目二
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19,932.22
545.53
19,386.69
19,629.67
项目三
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及设备改造项目
20,856.80
13,998.78
6,858.02
7,040.99
项目四
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
14,251.96
144.52
14,107.44
14,547.61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106,197.60
41,801.56
64,396.04
66,025.20
备注:以上“剩余资金1”不含利息净收益,“剩余资金2”含募投账户内的利息净收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效益价值,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杭州项目”(即项目一“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的子项目)以及项目三“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及设备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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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47,838.21万元(不含利息收益为46,836.50万元),其中4,641.66万元用于新项目“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北京实验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3,196.55万元(不含利息收益为42,194.84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项目一“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的子项目1“杭州项目”是在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现有实验室基础上扩建诊断服务实验室及研发中心,进一步扩充传统检测项目服务能力,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分子诊断及质谱分析等高端检测服务。
项目三“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及设备改造项目”是通过打造产业互联网集成供应链II-ISC平台、第三代独立实验室IrisLIMS专业检验平台、区域医疗信息化平台、诊断数据分析平台、以及数据中心IDC基础架构平台,形成IVD产业链科技创新、成本优化、服务领先的核心竞争力。
2020年以来,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医院门诊量阶段性下降,公司传统检验业务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而新冠疫情催生的核酸检测需求量大增。公司在资本投入上选择优先满足新冠检测产能的提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资源应对新冠疫情,助力全国抗疫。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主要是为了扩充常规检测业务的硬件设施及能力提升,出于谨慎性和匹配性原则,公司放缓了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后疫情时代不断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公司拟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二)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1、项目一“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的子项目“昆山项目”、“佛山项目”、“南昌项目”终止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经营计划已从跑马圈地扩大业务覆盖面逐步过渡到实现精耕细作整体化解决方案的融合。2020年以来,叠加核酸检测订单增多的因素,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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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佛山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江西迪安华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持续改善,收入和利润规模均呈现稳定增长趋势,现阶段的服务能力、技术创新和体外诊断检验能力已能够满足客户需求,提前达到了公司对其预设的效益目标,已无需继续按照募投项目的原定方案进行投资。因此,公司拟终止用募集资金对上述三个子项目进行投入。
2、项目二“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终止的原因
本项目实施主体是浙江迪安深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海冷链”),原计划通过提升仓储规模和冷链运输能力,服务于公司遍布全国的实验室网络,同时进一步拓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冷链物流商业业务,为其他生物制药企业、CRO、科研机构等提供服务。但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发现独立实验室对生物样本收集操作、储运要求、体系管控等与服务体系外第三方客户的试剂盒和药品等业务存在较大的差异。基于保障自身运营效率和提升检验报告出具的闭环时效,公司将深海冷链定位调整为服务于体外客户的生物冷链物流服务商,公司自身检验业务的冷链配送由各地实验室和集团样本配送中心双线管理,相应的资本投入由各地实验室实施。综上,原通过深海冷链实施的募投项目与现阶段深海冷链的业务实际情况不再匹配。因此,公司拟终止用募集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投入。
3、项目四“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终止的原因
本项目实施主体是杭州迪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迪安生物”),原计划在公司原有小批量试剂生产基础上,通过租赁房产、新增试剂生产和检测设备,提升试剂供应能力。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体外诊断行业迅猛发展,产品技术快速迭代,国产化趋势进度加速,为更好的抓住市场机遇期,公司将迪安生物主营业务从妇幼学科的宫颈癌诊断领域扩大至感染学科呼吸道疾病诊断领域,重点聚焦分子诊断和病理诊断,原募投项目规划中购买的硬件设备等与迪安生物现阶段的发展需求已不匹配。此外,新冠疫情爆发后,迪安生物相关产品需求旺盛,销量良好,迪安生物整体盈利情况稳步趋上,现金流充沛;随着各产品线产品组合的日渐齐全,以及特色AI病理产品的研发面市,迪安生物在未来亦有走资本化道路的规划可能,为免于对或有的各种发展路径造成实质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拟终止用募集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投入。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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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其未使用募集资金合计47,838.21万元(不含利息收益为46,836.50万元)(具体金额以募投账户内的含利息净收益的实际资金为准),公司拟将其中4,641.66万元用于北京实验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3,196.55万元(不含利息收益为42,194.84万元)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及时注销前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实验室项目后,公司将按法规的要求及时开立新募集资金投资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五、新项目“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京津冀等北方地区的业务近年来快速发展,现有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迪安”)的经营场地已无法满足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北方总部实验室的进行升级改造。本项目拟租赁位于大兴区天荣大街21号的12,660.55平方米场地,将现有实验室搬迁至此地并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扩充实验室检测规模,提高自动化检测水平,增强北方地区的诊断服务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在北方地区的优势地位。
(一)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北京迪安,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朱勇平持有10%股权。
北京迪安的经营范围是:“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医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总投资为5,157.40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641.66万元,剩余资金由朱勇平先生出资。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拟与朱勇平先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向北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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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进行增资,增资前后,双方的持股比例不变。
项目的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1
建设投资
4,017.92
77.91%
1.1
装修工程
2,532.11
49.10%
1.2
设备购置费用
1,415.06
27.44%
1.3
基本预备费
70.75
1.37%
2
铺底流动资金
1,139.47
22.09%
合计
5,157.40
100.00%
(三)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项目规划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计划总投资为5157.40万元,在项目建设期内将完成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装修工程施工、购买设备及安装调试、招聘人员、培训等工作。
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内容
建设期T1
建设期T2
时间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可行性研究
场地租赁及施工图设计
装修工程施工
购买设备及安装调试
招聘人员、培训
试运行
注:表中,“T1,T2”指年份,“Q1、Q2…Q4”分别指该年度的第一个季度、第二个季度…第四个季度。
(四)项目建设的背景
伴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及国民消费水平的提升,广大民众对医疗健康的重视程度也日渐提升,中国的医疗健康产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纲要》将“健康强国”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政策层面的利好将积极地鼓励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同时,近年来国家政策的密集出台,积极推动着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2020年度,全国卫生总费用达72,306.4亿元,而在2009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仅为16,119.00亿元,2009至2020年期间,我国卫生总费用增长4.49倍,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从5.03%增长到7.12%,可见,医疗健康产业在国家战略中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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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日益突出,市场成长空间巨大。
(五)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贡献专业力量,助力政府打赢健康保卫战
2020年起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国实施了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医疗机构均以防疫和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为重点,公司第一时间全集团全线进入到全面防控状态,不计成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临床诊断、治疗指导、预后判断、机理研究”四个阶段的研究和投入,投入8支研发团队,600名PCR技术人员,2000多名配送人员,累计核酸检测量超10000万人份,协助建立200余家传染病复查防控实验室,最大程度发挥了公司的专业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八大省市保卫战中,公司作为第三方实验室主力军,在武汉、新疆、北京等地均承接了当地单体最大的检测量,在最紧急关头,公司仅用7天,建成1200平米,可日检7万例的“雷迪实验室”。
新冠疫情,让公司更加坚定,助力国家构建传染病防控网络,是第三方独立实验室必达的历史使命。虽然现在新冠疫情逐渐平缓,新冠病毒的检测工作趋向常态化,但增强应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的检测能力刻不容缓。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北京迪安将突破现有场地已无法满足检验业务发展及技术平台搭建需求的掣肘,以贡献专业力量,持续助力政府及社会共同打赢后疫情时代的“经济保卫战、健康保卫战”。
2、增强地区服务能力,扩大区域市场渗透率
从第三方医学检验行业本身的特性来看,其订单具有客户分散、数量多、单笔金额小、频率高等特点。同时,检验标本的保存有着严格的温度和时间限制,受制于保存条件和物流水平,医学独立实验室的服务半径相对较小,而且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可复制性非常强。因此,医学独立实验室均走上靠连锁经营、规模取胜的道路。实验室可以通过规模化采购降低成本;通过标准化管理提高质量;再通过连锁制的服务网点布局,提升客户响应能力,获取品牌效应,增强客户黏性。
迪安诊断现已在全国布局40家连锁化实验室,为全国超过20,000家医疗机构提供以“产品+服务”为核心的医学诊断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集团亟需深化各区域实验室服务能力,在提高检测能力的基础上开拓市场,增强客户合作黏性。本项目的实施,通过升级建设现有实验室的同时新增各项先进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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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从而增加集团医学检验服务能力,扩大区域市场渗透率,巩固迪安诊断在体外诊断行业的领先地位。
3、提高特殊检验项目比例,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体外诊断按检验原理或检验方法的不同,主要分为血液学诊断、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尿液诊断、尿沉渣诊断、微生物诊断、凝血诊断等,其中血液、生化、免疫、尿液、尿沉渣诊断等临床最为常见,在我国国内市场,生化免疫诊断市场较为成熟,分子诊断、病理和质谱等则是发展速度较快的细分市场。特别是近年来对疾病谱研究的深入和分析仪器设备技术的更新,质谱分析在医学检验领域中的应用不断得到扩展。公司现有质谱平台已全面开展维生素族、氨基酸族、类固醇激素、有机酸、脂肪酸、营养与毒性元素、血药浓度等检测项目。
进入“技领未来”的新时代,迪安诊断“技术力”的发展方向是以肿瘤、感染、慢病、妇幼四大学科为依托,建设一批有特色的子学科群,以高新技术为龙头,以产品服务为纽带,大力发展特检业务,更大限度地提升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和学术影响力。本项目将立基于北京区域,辐射京津冀,以北方总部实验室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扩大分子诊断、病理诊断及质谱诊断等高技术水平和高附加值项目的临床应用和市场推广,持续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和地方的一系列产业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本项目属于体外诊断行业,为国家鼓励类行业。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颁布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对本行业进行直接支持,同时制定了相关鼓励政策及法规,对本行业发展形成间接支持,这些均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市场环境,带动体外诊断的快速发展。
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019年6月,卫健委、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意见》在品牌效应打造、公立医院和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分工合作、医保结算以及多种合作模式探索等方面,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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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政策支持。
以上政策的落地以及行业鼓励政策的逐渐出台,推动着医疗及体外诊断行业向好发展,也为本次项目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2、符合标准化质量体系的实验室是本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
近年来迪安诊断加速推进全国实验室网点的连锁化扩张,进一步巩固了规模化、集约化的竞争壁垒。已逐步完成了在全国各地的布局。目前迪安诊断已建连锁实验室为40家,其中包含2家CRO(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
此外,迪安诊断所有的实验室已遵照美国病理学家协会(CAP)认可标准:美国临床检验标准化委员会(CLSI)的业务标准和操作指南、1988年美国临床实验室改进规范(CLIA88)以及ISO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的标准建立了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对人员、仪器设备、试剂、方法学、环境及标本等元素进行全面监控,并对各分析过程进行全程质控,将质量管理落实到预防控制阶段。各科室还定期参加卫生部和当地省市临检中心的室间质评,通过持续的质量改进,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为社会提供卓越的医疗诊断服务。
目前,迪安诊断各连锁实验室已经采用的统一的检测系统、配套的试剂及校准品,便于各连锁实验室之间的结果互认。质量方面各连锁实验室使用国际认可的第三方(伯乐)控制品进行每日的室内质量控制,确保室内质控及室间质控间的比较性,迪安诊断还建立了集团临床检验中心质控平台,实时、远程对各连锁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与指导。
3、成熟的第三方诊断平台运营管理经验为项目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迪安诊断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行业,在国内拥有规模领先和技术领先的独立医学实验室,可开展2,700项检测项目,为超过20,000家医疗机构和4.6亿人提供服务,95%以上的标本实现省内12小时和跨省36小时送达的物流时效,80%的报告单可在24小时内送达。
迪安诊断持续推进“医疗诊断产业数字化平台经济”信息化战略,拥有数字医学诊断技术重点实验室、省级智慧医疗研究院和省级医疗大数据研究院,利用自身信息化平台开发云检验平台,实现检验数据的在线交互、分析解读与实时传递,在检验过程中累计的10PB医疗大数据是进行临床医学研究、流行病学研究的宝贵财富;迪安诊断运用信息化技术和数字化改革,结合AI人工智能,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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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数字化、集约化和高效率的管理平台,进一步扩大规模经济的优势,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实现数字产业化。
本次项目的实施将通过升级建设北京实验室,以此扩大迪安诊断的业务版图,助力国家做好疫情防控的保卫战,而集团所积累的诊断平台运营管理经验为此次项目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公司的人才管理和储备为项目成功实施提供保障
研发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决定了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和经营的成败,自成立以来,迪安诊断一直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在“以人为本、聚心聚力”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指引下,迪安诊断已拥有一支技术精湛、战斗力强、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同时制定了完善的人才招聘、培养、考核等制度,使员工能始终坚定而紧密地抱团作战。作为国内较早进入医疗服务行业的公司,在建设过程中迪安诊断十分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在人才的引进、使用、培养、激励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措施,这些将为本次项目的建设提供有效的支持。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系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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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处置有利于核心业务持续稳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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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71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14点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9:15-15:00。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且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329号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程序:第5-7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第5-7项议案外,均属于普
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4.00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
5.00
《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6.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等资料,以便登记确认。由于电话登记无法核验相关文件,本次会议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9:00-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科技园金蓬街329号迪安诊断证券事务部(邮编:31003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钧 祝迪生
联系电话:0571-5808 5608
传 真:0571-5808 5606
电子邮箱:zqb@dazd.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科技园金蓬街329号迪安诊断证券事务部(邮编:310030)。
5、其它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50244;
2、投票简称:迪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思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表决事项及表决意思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4.00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
5.00
《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6.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
案》
13.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12-01]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8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事项还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以及贷款人的董事会审批确定。经借贷双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还须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本事项的顺利实施有前置条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后续公司将及时公告本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30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世界银行下属机构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IFC”)申请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贷款,用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能力提升、独立实验室网络扩张等相关用途,借款期限不超过7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为前述贷款提供连带担保,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起36个月内。
为保障本项目的时间进度,公司拟将此次贷款的关键要素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授权,后续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与IFC洽谈并签署正式协议,公司亦将及时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授权的要素如下:
1、贷款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2、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
3、贷款利率和费用:
(1)美元贷款利率:1.5%/年~1.7%/年+6月期美元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
2
(2)人民币贷款利率:1.5%/年~1.7%/年+人民币固定基准利率(外汇掉期费用+6月期美元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
(3)相关费用:前端费:1%*贷款额度;投资监管费:1万美元/年;承诺费:协议签署后的60日的次日开始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未使用的贷款额度按年化1%计费。
4、由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为前述贷款提供连带担保,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起36个月内。
一、协议双方
1、贷款人基本情况
国际金融公司是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1956年7月24日成立,1957年2月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宗旨是:辅助世界银行,通过贷款或投资入股的方式,向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私人企业提供资金,以促进成员国经济的发展。
公司与IFC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借款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海斌
注册资本:62045.8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09月0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金蓬街329号2幢5层
经营范围:诊断技术、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医疗行业的投资;医疗器械(限国产一类)的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企业咨询管理,培训服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医疗器械的批发(需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进出口业务。(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3
资产总额
1,534,193.99
1,239,874.97
负债总额
768,866.89
636,996.03
归母净资产
596,699.30
469,787.06
2021年1-9月
2020年
营业收入
933,814.95
1,064,916.18
归母净利润
123,273.27
80,293.25
二、本次贷款的目的与影响
本次贷款主要用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能力提升、独立实验室网络扩张等相关用途,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现金流与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三、董事会对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的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的主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系公司本身,而担保对象为公司向IFC申请的前述贷款。因而,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贷款和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促进其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97,100万元和2,500万美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69,3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0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3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9%。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本次担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债务而提供的担保,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并不增加债务责任。
五、风险提示
本事项还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以及贷款人的董事会审批确定。经借贷双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还须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本事项的顺利实施有前置条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9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未来经营期内具备充足的运营资金,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或“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人民币56,200万元。具体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双方持股关系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本次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万元) 融资机构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是否关联担保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4.38%
0
12,000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
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4.38%
0
10,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8%
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4.38%
0
10,000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68%
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4.38%
0
5,0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84%
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4.38%
0
8,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4%
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迪安证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41%
0
3,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50%
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迪安丰信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47.58%
0
1,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7%
否
迪安诊断技
云南盛时迪
控股子公司
40.73%
0
2,000
平安银行
0.34%
否
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凯弘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40.85%
0
1,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7%
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联合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0.72%
0
1,500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5%
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迪安福医商贸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41.16%
0
1,500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5%
否
新疆元和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新疆元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母公司
17.63%
0
1,200
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0.20%
否
合计
0
56,200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迪安”) 成立日期:2004-07-14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329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洪汉华 注册资本:75,92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服务: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除外),医疗检验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杭州迪安是迪安诊断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迪安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迪安诊断 75,920
100%
合计 75,920
100%
杭州迪安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70,817.45
421,401.11
负债总额
253,326.41
220,716.36
归母净资产
289,080.28
182,728.6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447,321.43
505,588.84
利润总额
120,368.35
115,560.51
归母净利润
94,277.12
91,356.63
注: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浙江迪安证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证鉴”)
成立日期:2016-03-30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413号中元溪谷6号楼2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常林 注册资本:822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服务:检测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迪安证鉴是迪安诊断的全资子公司。
迪安证鉴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迪安诊断
8220
100%
合计
8220
100%
迪安证鉴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9,518.66
10,747.86
负债总额
229.66
2,100.24
净资产
9,289.00
8,647.6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622.92
251.48
净利润
641.37
288.55
注: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内蒙古迪安丰信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丰信”) 成立日期:2014-06-05 注册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2幢A座3层
法定代表人:李春明 注册资本:5,000万
主营业务:Ⅲ类医疗器械经营(凭许可证经营)。Ⅱ类医疗器械经营。Ⅰ类医疗器械经营。Ⅲ类、Ⅱ类:体外诊断试剂(凭许可证经营)。上述设备的租赁,维修以及残值处理,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医疗器械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经营、专业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含冷链保鲜运输);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运信息代理;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批发兼零售。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内蒙古丰信是迪安诊断的控股子公司。
内蒙古丰信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迪安诊断 3,250
65%
内蒙古丰信科技有限公司 1,300
26%
宁波广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50
9%
合计 5,000
100%
内蒙古丰信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60,681.64
52,493.75
负债总额
28,870.76
26,933.16
归母净资产
31,810.88
25,560.5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45,908.05
54,497.36
利润总额
9,044.62
8,973.77
归母净利润
7,656.84
7,404.82
注: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4、陕西凯弘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凯弘达”) 成立日期:2014-08-11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飞天路588号北航科技园2号楼A座502室
法定代表人:韩泓 注册资本:6,500万
主营业务:乙酸正丁酯、乙苯、2-丙醇、甲醇(M100汽车甲醇燃料除外)、乙醇(无水)、盐酸、硫酸、(无储存场所和设施)的批发;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医疗器械的租赁及售后服务;办公自动化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系统内职(员)工培训;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传染病检测试剂及仪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陕西凯弘达是迪安诊断的控股子公司。
陕西凯弘达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迪安诊断
3,900
60%
北京执信瀚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75
15%
杜延
650
10%
李鹏
325
5%
广州市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25
5%
韩泓 292.5
4.5%
孙海铜
32.5
0.5%
合计 6,500
100%
陕西凯弘达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4,548.04
39,651.18
负债总额
18,142.60
16,100.63
归母净资产
26,284.08
23,446.8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38,196.39
38,380.25
利润总额
4,636.58
3,529.74
归母净利润
3,901.61
4,091.12
注: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5、云南盛时迪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盛时”)
成立日期:2012-07-31
注册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A17-15号
法定代表人:盛智
注册资本:5000万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新车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得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定违禁管制品;不得在经开区内从事本区产业政策中限制类、禁止类行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云南盛时是迪安诊断的控股子公司。
云南盛时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迪安诊断
2550
51%
云南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00
44%
盛智
250
5%
合计
5000
100%
云南盛时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5,020.60
45,387.31
负债总额
22,478.51
18,115.98
归母净资产
31,791.17
26,765.8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46,208.04
54,040.93
利润总额
5,880.37
6,654.42
归母净利润
4,932.26
5,583.81
注: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6、北京联合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合执信”)
成立日期:2001-10-29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21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朱勇平 注册资本:5000万
主营业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9月29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中介除外);其他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除外)、医疗器械I类、II类。(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北京联合执信是迪安诊断的控股子公司。
北京联合执信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迪安诊断
3900
78%
北京正赛英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00
10%
宁波懿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
5%
广州市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50
3%
喻惠民 110
2.20%
王丹 90
1.80%
合计
5000
100%
北京联合执信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84,560.43
78,653.97
负债总额
17,521.63
18,292.42
归母净资产
58,642.88
53,311.9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61,959.54
74,143.85
利润总额
13,621.09
14,122.64
归母净利润
8,905.34
9,233.86
注: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7、厦门迪安福医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迪安福医”)
成立日期:2015-05-19
注册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莲亭路811号20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宗
注册资本:1198.4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保健食品批发;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其他文化用品批发;建材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专业设备修理(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技术推广服务;医疗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疾病诊疗及其他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厦门迪安福医是福州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州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是杭州迪安的全资子公司,杭州迪安是迪安诊断的全资子公司。
厦门迪安福医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福州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719.06
59.9997%
黄建宗
400
33.3767%
余珠丽 79.38
6.6236%
合计
1,198.44
100%
厦门迪安福医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8,451.70
7146.59
负债总额
3,478.65
2402.66
归母净资产
4,973.05
4743.9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7,787.77
10980.85
利润总额
795.82
1768.49
归母净利润
592.39
1331.37
注: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新疆元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元鼎”)
成立日期:2005-08-12 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8楼1804室
法定代表人:于非 注册资本:937.5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销售:医疗器械(二、三类);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销售:机电产品,办公用品,农畜产品,日用百货,针纺
织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商务信息咨询,设备租赁仪器仪表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新疆元鼎是迪安诊断的控股子公司。
新疆元鼎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62.5
60.00%
刘文
187.5
20.00%
乌鲁木齐市文鼎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7.5
20.00%
合计
937.5
100%
新疆元鼎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3,480.78
39,792.47
负债总额
7,667.38
5,904.14
归母净资产
35,813.40
33,888.3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27,984.09
28,307.52
利润总额
2,196.73
-114.17
归母净利润
1,876.11
-109.35
注: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将依据最终签署的贷款及担保合同确定,
但不会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单笔担保的期限不超过2年并最终以贷款合同为准,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元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本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其他少数股东均承诺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的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53,300万元和美元2,500万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169,3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0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3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9%。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元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有助于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生产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上述担保人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70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或“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确保未来经营期内具备充足的运营资金,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8亿元。本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融资机构 授信总额 (亿元) 授信期限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一年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一年
3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8
一年
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一年
合计
——
6.8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244)迪安诊断: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6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点,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迪安诊断”)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秀丽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好地鼓励集团/职能总部/业务板块/子公司核心1号位人员(火车头人员)主动积极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强化核心竞争力,有效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定了《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并对具体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查后,就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监事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梳理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11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244)迪安诊断: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5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点,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好地鼓励集团/职能总部/业务板块/子公司核心1号位人员(火车头人员)主动积极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强化核心竞争力,有效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并对具体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查后,就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黄柏兴、郭三汇、姜傥、沈立军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2
司拟定了《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黄柏兴、郭三汇、姜傥、沈立军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员工持股计划的提前终止及存续期的
延长等;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3、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员工持股计
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它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
有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黄柏兴、郭三汇、姜傥、沈立军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
效益价值,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
3
置。
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发表了同意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12 月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五、审议《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长短期贷款结构,公司拟向世界银行下属机构国际金融公司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申请不超过1.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贷款,
用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能力提升、独立实验室网络扩张等相关用途,借款期限
不超过7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基因
工程有限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六、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未来经营期内具备充足的运营资金,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5 亿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元鼎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拟向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0.12 亿,
并由其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七、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未来经营期内具备充足的运营资金,公司计划向平安银行、招商银
行、汇丰银行、江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6.8 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12 月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4
本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部分经营范围,同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试行)》,公司对经营范围的表述作了相
应调整。
鉴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以上修订,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
程》(2021 年11 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除《公司章程》外,公司还对《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系列制度进行了系统性地梳理与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2021 年11 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议事
规则》(2021 年11 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2021 年11 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2021 年11 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2021 年11 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2021 年11 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财务资助管
理制度》(2021 年11 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制
度》(2021 年11 月)。
该议案无须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七、审议《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总经理工作
细则》(2021 年11 月)。
该议案无须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八、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1 年11 月)。
该议案无须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九、审议《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 年12 月16 日14:00 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12 月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1 月30 日
[2021-11-26]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4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7 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
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6 亿元,在使用该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该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实际使用了 3.7 亿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金。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已经将前述 3.7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完结。公司已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5]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3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控股股东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1 年 11 月 8 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
或“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迪控”)计划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含)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含)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1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74%)。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收到《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控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15 31.87 3,000,000 0.4835%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19 31.49 2,000,000 0.3223%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22 31.44 3,530,000 0.5689%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23 31.59 1,600,000 0.2579%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24 32.58 800,000 0.1289%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25 33.31 300,000 0.0484%
合计 —— —— 11,230,000 1.8100%
注:上述表格中减持均价、减持比例已采取了四舍五入处理。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增持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等。
减持价格区间:31.44 元/股—33.31 元/股。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控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后,累计减
持了 30,897,8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79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陈海斌及 合计持有股份 185,525,323 29.9013% 174,295,323 28.0914%
其一致行 其中:无限售条 49,045,245 7.9047% 37,815,245 6.0947%
动人杭州 件股份
迪控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480,078 21.9967% 136,480,078 21.9967%
注: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期间,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陈海斌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2]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1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控股股东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
股票简称 迪安诊断 股票代码 300244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B 股等)
A 股 2021-11-04 100.00 0.1612%
A 股 2021-11-05 23.28 0.0375%
A 股 2021-11-15 300.00 0.4835%
A 股 2021-11-19 200.00 0.3223%
A 股 2021-11-22 353.00 0.5689%
合 计 —— 976.28 1.573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来源(可多选)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8,675.8123 30.1000% 17,699.5323 28.52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27.8045 8.1034% 4,051.5245 6.52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48.0078 21.9967% 13,648.0078 21.996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4,818,3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 4%。本次减持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计划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含)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含)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1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74%)。
截至本公告日,陈海斌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股票首次公
开发行时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
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意向和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是 否
反《证券法》《上市公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海斌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2]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2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1 年 11 月 8 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
或 “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迪控”)计划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含)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含)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1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74%)。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收到《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进展的告
知函》,获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15 31.87 3,000,000 0.4835%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19 31.49 2,000,000 0.3223%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22 31.44 3,530,000 0.5689%
合计 —— —— 8,530,000 1.3748%
注:上述表格中减持均价、减持比例已采取了四舍五入处理。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增持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等。
减持价格区间:31.44 元/股—31.87 元/股。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后,累计减持了 28,197,8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44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陈海斌先 合计持有股份 185,525,323 29.9013% 176,995,323 28.5265%
生及其一 其中:无限售条 49,045,245 7.9047% 40,515,245 6.5299%
致行动人 件股份
杭州迪控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480,078 21.9967% 136,480,078 21.9967%
注: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期间,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陈海斌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公司将持续关注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08]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0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陈海斌及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85,525,32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9013%的
股东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迪控”)
计划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含)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含)期间以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74%)。其中, 陈海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4,888,93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8.1871%),杭 州迪控持有公司股份 10,636,39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7143%)。
2、陈海斌先生及杭州迪控在 2021 年 11 月 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100 万股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1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的规定。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迪安诊断”)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杭州
迪控《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陈海斌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计划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含)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含)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 11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7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陈海斌先生、杭州迪控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海斌先生持本公司股份 174,888,93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8.1871%);一致行动人杭州迪控持有 10,636,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43%;双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5,525,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01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偿还质押融资借款、杭州迪控股东个人资金需求等。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等。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114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 1.8374%。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期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含)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含)。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长,陈海斌先生承诺: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截至本公告日,陈海斌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陈海斌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在具体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控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1-08]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59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控股股东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1 年 4 月 10 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
“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92,612,92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1.0437%)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4,81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4%,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收到《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到期的
告知函》,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
迪控”)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到期(减持计划期间为 2021 年 5 月 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2021-10-
杭州迪控 集中竞价 34.01 3,100 0.0005%
26
2021-10-
32.51 1,145,000 0.1845%
27
2021-10-
陈海斌 集中竞价 32.22 341,000 0.0550%
28
2021-10-
32.37 1,013,505 0.1633%
2021-11-
33.02 1,143,100 0.1842%
01
2021-11-
32.39 612,500 0.0987%
02
2021-11-
32.85 1,080,000 0.1741%
03
2021-11-
32.94 516,600 0.0833%
04
2021-11-
大宗交易 31.25 1,000,000 0.1612%
04
2021-11-
集中竞价 33.13 232,800 0.0375%
05
合计 —— —— 7,087,605 1.1423%
注:上述表格中减持均价、减持比例已采取了四舍五入处理。
减持股份来源: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本次减持 的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增持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转 增的股份等。
减持价格区间:31.25 元/股—34.01 元/股。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后累计减持了 19,667,8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9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比例
陈 海 斌 先 合计持有股份 192,612,928 31.0437% 185,525,323 29.9013%
生 及 其 一 其中:无限售条件
56,132,850 9.0470% 49,045,245 7.9047%
致 行 动 人 股份
杭州迪控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480,078 21.9967% 136,480,078 21.9967%
注: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期间,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陈海斌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经到期,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1-05]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58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控股股东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04 日
股票简称 迪安诊断 股票代码 300244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B 股等)
A 股 2021-10-27 114.5000 0.1845%
A 股 2021-10-28 34.1000 0.0550%
A 股 2021-10-29 101.3505 0.1633%
A 股 2021-11-01 114.3100 0.1842%
A 股 2021-11-02 61.2500 0.0987%
A 股 2021-11-03 108.0000 0.1741%
A 股 2021-11-04 51.6600 0.0833%
A 股 2021-11-04 100.0000 0.1612%
合 计 —— 685.1705 1.104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9,260.9828 31.0432% 18,575.8123 29.93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12.9750 9.0465% 4,927.8045 7.94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48.0078 21.9967% 13,648.0078 21.996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4,818,3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 4%。本次减持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截至本公告日,陈海斌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股票首次公
开发行时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
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意向和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海斌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05 日
[2021-10-27]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57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控股股东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
股票简称 迪安诊断 股票代码 300244
变动类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等)
A 股 2020-09-16 300.00 0.4835%
A 股 2020-09-17 150.00 0.2418%
A 股 2020-09-22 9.83 0.0158%
A 股 2020-09-23 70.10 0.1130%
A 股 2020-09-25 71.09 0.1146%
A 股 2021-01-14 97.00 0.1563%
A 股 2021-10-26 0.31 0.0005%
A 股 2021-10-27 114.50 0.1845%
合 计 —— 812.83 1.3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9,959.3128 32.1687% 19,146.4828 30.85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05.1950 7.5834% 5,498.4750 8.8620%
有限售条件股 15,254.1178 24.5852% 13,648.0078 21.9967%
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 24,81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4%。本次减持计划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 24,81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4%。本次减持将于本次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截至本公告日,陈海斌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
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
的承诺、意向和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海斌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3] (300244)迪安诊断: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9868元
每股净资产: 9.617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96%
营业总收入: 93.3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33亿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1-27]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10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规模为 20,999,728.37 元,实际参与人数为 72 人,其中高管人数为 7 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2022 年 1 月 27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购入公司股票 71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成交均价为 29.40 元/股,
购买总金额为人民币 20,997,772.27 元(含交易费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
2、上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 24 个月,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算(2022 年 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 月 27 日)。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6]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8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于 2020
年 2 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8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含)270 天。2020 年 4 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221 号),交易商协会
决定接受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了 2021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
如下:
发行要素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 21 迪安诊断
债券名称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债券简称 SCP001
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债券代码 012101786 期限 270 日
起息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 兑付日 2022 年 1 月 25 日
计划发行总额 10,000.00 实际发行总额 10,000.00
(万元) (万元)
发行利率(%) 5.94 发行价 100.00
(百元面值)
申购情况
合规申购家数 6 合规申购金额 13,000.00
(万元)
最高申购价位 5.99 最低申购价位 5.50
有效申购家数 5 有效申购金额 10,000.00
(万元)
薄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到期,公司已在到
期日完成本息兑付。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300244)迪安诊断: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9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01 月 0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110,500万元– 125,2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80,293.25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37.62 %– 55.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 106,500 万元– 119,2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73,949.68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44.02 %– 61.19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公司锚定“医学诊断整体化解决方案提供者”的战略定位,在五
年战略规划实施的第二年持续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重点打造围绕疾病的整体化 解决方案,推动特检项目的临床上量,依托已有业务布局高效助力各地抗疫防疫 攻坚,诊断服务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坚定推进“两弹一星”产品纵深布局,加快 临床质谱、分子诊断和病理诊断等领域自有产品研发落地、生产报证及国内外市 场开拓,通过自有营销网络和检验服务协同发力,自有产品收入实现高速增长; 持续丰富产品线和提升服务能力转型升级产品服务化,着力打造数字化供应链, 渠道业务实现稳步增长。同时,公司战略性加大对技术力、组织力、数智化和人 才队伍建设的投入,推进“聚焦客户需求”的共同作战组织演进,强化多打粮食
的结果导向激励模式牵引,整体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呈现健康稳定增长态势。
2、报告期内,根据参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 2.2-2.6 亿元,最终金额待审计、评估机构进行审评后方可确定。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约0.4-0.6 亿元,主要系公司参与投资的产业基金所投企业估值上升和收到的政府补助。
4、报告期内,预计计提股权激励费用约 1.1-1.2 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0]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与国际金融公司(IFC)签署贷款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7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际金融公司(IFC)签署贷款和保证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迪安诊断”)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国际金融公司(以下简称“IFC”)就不超过 1.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不超过 7年的贷款及相关担保事项展开洽谈
并签署正式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 年 1 月 19 日,IFC 董事会审批通过了前述贷款业务。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与 IFC 完成《贷款协议》、《保证协议》的签署。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贷款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贷款人: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即 IFC)
借款人:迪安诊断
2、贷款额度:不超过 1.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3、贷款期限:不超过 7 年
4、贷款用途:用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能力提升、独立实验室网络扩张等相关用途
5、贷款利率及相关费用:
(1)贷款利率
美元贷款利率:1.5%+6 月期美元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人
民币贷款利率:1.5%/年+人民币固定基准利率(外汇掉期费用+ 6 月期美元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按借款人实际提取的币种确定或分别确定贷款利率;如后续国际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 LIBOR 调整为其它利率的,本合同将相
应调整适用最新利率。
(2)相关费用
前端费:1%*贷款额度;投资监管费:1 万美元/年;承诺费:承诺费豁免期
届满的次日起至提款期届满之日止,对未使用的贷款额度按年化 1%计费。
6、还款安排:每年的 1 月 15 日、7 月 15 日为还款日。本金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开始分 9 期于还款日偿还,每期偿还约 11.11%;利息在每年还款日支付。
7、适用法律:英国法。
8、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
二、保证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保证人: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迪安诊断全资子公司)
被保证人:迪安诊断
2、担保对象:IFC 给迪安诊断的不超过 7 年的贷款。
3、保证责任期间:担保生效之日起至 2032 年 1 月 14 日。
4、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适用法律:英国法。
6、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
三、其它说明
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本次贷款的目的与影响等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IFC 作为世界银行集团成员,对发放贷款对象有着严格的审批标准和要求,
过程中对行业和公司开展了详尽的尽职调查。本次贷款不仅可进一步优化公司长短期融资结构,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国内外金融市场的信誉度,亦有助于海外业务的顺利拓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借款事项还须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本事项的顺利实施有前置条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
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19]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6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4 号文核准,迪安诊断技
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69,428,843.00 股,发行价格每股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4,758,489.6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2,782,480.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061,976,009.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全部到账,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10723 号《验资报告》。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终止,除将 4,641.66 万元用于新项目“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外,剩余募集资金 43,196.55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募投账户内的含利息净收益的实际资金
为准)。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
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公告》,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迪安”)为新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截止 2022 年 1 月 19 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1)开户主体: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1050184360000002525
(4)账户余额(元):0 元
(5)募集资金用途: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
公司后续将通过增资方式,将 4,641.66 万元划转至新增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上述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伟、孔林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2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
金总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等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丙方经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后,如发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北京迪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4]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5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4 号文核准,迪安诊断技
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69,428,843.00 股,发行价格每股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4,758,489.6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2,782,480.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061,976,009.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全部到账,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1072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公司/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于 2019 年上半年分别与多家银行以及保
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补充协议,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的协议签订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情况
1、注销原因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终止,除将 4,641.66 万元用于新项目“北京迪安医学 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外,剩余募集资金 43,196.55 万元
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募投账户内的含利息净收益的实际资
金为准)。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
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公告》,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本次注销账户情况
序号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1 招行杭州之江支行 迪安诊断 571907313910104 项目一的子项目 2
2 招行杭州之江支行 昆山迪安 571913455710908 项目一的子项目 2
3 杭州联合银行三墩支行 佛山迪安 201000220123806 项目一的子项目 3
4 杭州联合银行三墩支行 佛山迪安 203000039330076 项目一的子项目 3
5 浦发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迪安诊断 95200078801600001130 项目一的子项目 4
6 浦发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江西迪安 95200078801200001296 项目一的子项目 4
7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迪安诊断 356980100101033614 项目二
8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迪安诊断 356980100201683978 项目二
9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深海冷链 356980100101067619 项目二
10 中行杭州高新支行 迪安诊断 397475693575 项目四
11 中行杭州高新支行 迪安诊断 CD003190201189443115 项目四
12 中行杭州高新支行 迪安生物 375376117905 项目四
备注:“昆山迪安”、“佛山迪安”、“江西迪安”分别指“昆山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 公司”、“佛山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江西迪安华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分别对应变更前募投项目一的子项目 2、3、4;“深海冷链”指“浙江迪安深海冷链物流有 限公司”,对应变更前募投项目二;“迪安生物”指“杭州迪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对应变 更前募投项目四。
截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将以上募集资金账户注销。除 4,641.66 万
元用于新项目的资金暂先转入迪安诊断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剩余资金 43,244.25 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账户注销后, 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3]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4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3 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
安诊断”)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用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4号文核准,迪安诊断技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428,843股, 发行价格为15.48元/股。截至2018年12月27日,募集资金总额为1,074,758,489.6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782,480.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1,976,009.60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 第ZF107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披露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稿)》相关内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 51,156.62 51,156.62
2 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19,932.22 19,932.22
3 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 23,178.80 20,856.80
及设备改造项目
4 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 15,530.21 15,530.21
合计 109,797.85 107,475.8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公告》。变更后,公司剩余未完结募投项目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杭州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 30,457.46 30,457.46
2 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及 23,178.80 20,856.80
设备改造项目
3 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 5,157.40 4,641.66
提升项目(新增)
合计 58,793.66 55,955.92
备注:杭州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为原项目1“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 提升及研发项目”的子项目。
截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86,046.91 万元(含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43,244.25 万元),剩余资金 21,905.02 万元(含利息损益)。根据项目
在整个实施阶段的资金使用进度,为有效的提高募集资金效率,在确保不影响项 目正常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暂时性补流。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70,000 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
金项目专用账户。
2、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
目专用账户。
3、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1 年 9 月 3 日,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4、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
公司已经将本次暂时性补流中实际使用的 37,0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始终坚持“服务+产品”一体化商业模式,随着公司在全国实验室布局和主要区域内渠道网络的建成,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12 个月预计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 570 万元,进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六、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01-13] (300244)迪安诊断: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3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10 点,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迪安诊断”)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
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秀丽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300244)迪安诊断: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2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10 点,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迪安诊断”)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
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专
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储备充足的运营资金,公司计划:(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伦敦分行申请不超过 4,500 万美元贷款,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用于日常经营用途(包括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贷款等);(2)向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用于日常经营用途(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等);(3)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用于日常经营用途(包括补充流
动资金等)。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签署该等授信下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04]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2-001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公司”)分别
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完成开户,但尚未购买本公司股票。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7]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子公司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被列入HSCCommonList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75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被列入 HSC Common
List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迪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生物”)研发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被列入欧盟卫生安全委员会 HSC Common List(欧盟通用白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一、产品被列入 HSC Common List 的情况
生产商 产品编号 产品名称 已完成的验证研究 标本
迪安生物 2629 COVID-19 Antigen PEI 鼻拭子、鼻咽
Test Cassette (Paul-Ehrlich-Institut) 拭子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列入欧盟卫生安全委员会 HSC Common List,说明迪安生物的新冠病
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的性能在欧盟得到进一步有效验证,标志着该产品从临床数据到技术文档都充分受到欧盟 HSC 的认可,对于该产品在欧盟区域的销售具有积极作用。公司海外销售产品品类得到进一步扩充,扩宽了公司新冠检测产品的海外应用场景,对于迪安生物海外销售及国际业务拓展具有积极作用。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国际化步伐,努力拓展国际市场。
三、风险提示
1、产品竞争风险
除迪安生物该产品被列入欧盟卫生安全委员会 HSC Common List 外,亦有
其他同行公司的同类产品被列入该名单,且针对新冠肺炎存在多种检测方法,故迪安生物的该产品会面临同类产品或其他检测类产品的市场竞争风险。
2、对利润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受境外疫情发展及控制情况、检测方法的选择、境外市场推广、客户认可等
多种因素影响,该产品的销售及对利润的贡献具有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16] (300244)迪安诊断: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74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 329 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黄柏兴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下同)61 人,代表股份186,456,6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05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63,919,8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4192%;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22,536,8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3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343,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762%;反对 10,113,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84,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6398%;反对 10,113,1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36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00《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343,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762%;反对 10,113,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84,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6398%;反对 10,113,1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36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343,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5762%;反对 10,113,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2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684,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6398%;反对 10,113,1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36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4.00《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5,787,4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1%;反对 563,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22%;弃权10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28,4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644%;反对 563,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16%;弃权10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5.00《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5,515,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52%;反对 839,3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02%;弃权10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856,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717%;反对 839,3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817%;弃权10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5,515,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52%;反对 838,4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97%;弃权
份的 0.05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856,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717%;反对 838,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78%;弃权10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0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5,722,2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1%;反对 624,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47%;弃权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063,2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784%;反对 624,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78%;弃权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618,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604%;反对 19,727,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05%;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59,4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815%;反对 19,727,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347%;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9.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612,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72%;反对 19,733,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37%;弃
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53,4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552%;反对 19,733,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610%;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0.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618,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604%;反对 19,727,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05%;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59,4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815%;反对 19,727,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347%;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1.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612,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3572%;反对 19,733,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37%;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53,4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552%;反对 19,733,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610%;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2.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612,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3572%;反对 19,733,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37%;弃权 1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
[2021-12-13]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73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于近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
续期,相关质押续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续期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为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对前期股份质押的续期,不涉及新增融
资,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续期后 质押用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起始 到期 质押到 质权人 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 日 期日
致行动人
2020/ 2021/ 2022/1 招商证券股 归还前
陈海斌 是 750.00 4.58% 1.21% 否 否 12/10 12/10 2/10 份有限公司 次质押
借款
陈海斌 是 150.00 0.92% 0.24% 否 是 2021/ 2021/ 2022/1 招商证券股 补充质
9/1 12/10 2/10 份有限公司 押
合计 - 900.00 5.50% 1.45% - - - - - - -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
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司总 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
股东名称 (股) 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 股份限 占已质
比例 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质押
(股) (股)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陈海斌 163,658,933 26.38% 49,414,000 49,414,000 30.19% 7.96% 0 0% 0 0%
杭州迪安
控股有限 10,636,390 1.71% 1,500,000 1,500,000 14.10% 0.24% 0 0% 0 0%
公司
合计 174,295,323 28.09% 50,914,000 50,914,000 29.21% 8.21% 0 0% 0 0%
注: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08]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72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50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我公司就关注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2021 年 12 月 1日,你公司披露《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其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你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你公司将提取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100 万元的激励基金(扣除个税后),直接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以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购买标的股票,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即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对价为 0;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 72 人,其中你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 7 人,前述 7 人预计持有份数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23.3459%,其他员工不超过 65 人,前述 65人预计持有份数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76.6541%。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做出说明:
1.请结合你公司提取激励基金的数额、近期市场可比案例的折价情况等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对价为 0 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的基本原则。
【公司回复】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对价为 0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扣除个税后的激励基金(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0 万元)。2020 年新冠疫情下,公司员工奋勇抗疫,累计核酸检测量超过 2500 万人份,最大程度的发挥了公司的专业价值和社会价值,
公司 2020 年的营业收入为 106.49 亿元,同比增长 25.98%,归母净利润为 8.03
亿元,同比增长 131.20%。在此前提下,为肯定和鼓励公司集团/职能总部/业务板块/子公司核心 1 号位人员(火车头人员)在艰难时刻勇敢担当的干部带头作用,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共同研究决定,于 2020 年度提取了该笔激励基金,用于奖金发放。公司火车头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战略目标以及资本市场的中长期信心,共同决定愿意将本次激励基金的合计不超过 2100 万元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形式在二级市场市价购买公司股票,该行为是对实现公司未来战略目标、强化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健康发展的强有利保障。
综上,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系在缴纳员工个人所得税后,作为员工自有资金,由员工自愿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二级市场的股票。因此,持股计划不存在以 0 对价转让员工公司股票的行为。
市场可比案例包括:
证券简称
公告时间 计划名称 股份来源 资金来源
/证券代码
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
丽珠集团
2021/04/9 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 二级市场购买 持股计划专项基金
(000513.SZ)
案)
海优新材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员工持股计划奖励
2021/04/28 二级市场购买
(688680.SH) 案) 基金
核心管理团队持股计划暨 公司计提的持股计
美的集团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021/04/30 美的集团事业合伙人计划 划专项基金和高层
(000333.SZ) 回购的股票
之第四期持股计划(草案) 部分绩效奖金
大洋电机 “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 二级市场购买、协 员工合法薪酬、自筹
2021/06/01
(002249.SZ) 持股计划(草案) 议转让 资金
二级市场购买、认
凯中精密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公司提取的激励基
2021/11/23 购非公开发行的本
(002823.SZ) 案) 金
公司股票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的基本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24 个
月,计划的存续期为 72 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之日起算。在持股计划锁定期内,员工承担了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此持股计划具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属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可以促进公司与员工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不涉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2.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24 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员工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之日起算,未设定业绩考核指标。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未设定考核指标及 0 对价转让的原因、合理性及合规性,是否能达到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的目的,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公司回复】
(一)考核指标及转让价格的合理性及合规性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实质上为员工自有资金,员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不存在员工持股计划以折价方式从公司受让股票的情形,因此业绩考核指标为非必要条件,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前述市场可比案例中同样未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二)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
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持有公司股票,可以促进公司与员工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不涉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3.请补充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中 7名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确定依据;报备 65 名其他员工的姓名、职务,与你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一)7 名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确定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旨在肯定和鼓励在 2020 年度为公司业绩作出较大贡献的
集团/职能总部/业务板块/子公司核心 1 号位人员(火车头人员),上述人员均为与公司或者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领取报酬的正式员工。公司根据 2020 年底员工的职级、绩效等级、转正情况等条件,划定参与人员范围。具体确定标准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管理序列人员职级 M6B 及以上,或专业序列人员职级 T12B 及以上,
或子公司总经理;
(2)截止 2020 年年底已通过转正考核,且 2020 年度绩效等级不低于 C;
(3)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时,为在职员工。
(4)自愿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参与本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有 7 名,其中 4 名任公司董事,均为公司全职员
工,符合公司确定人员的前述条件。
(二)65 名其他员工与你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除前述 7 名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以外的其余 65 名参与对象,也属于公司
集团/职能总部/业务板块/子公司核心 1 号位人员(火车头人员),并且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请补充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及对你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回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系公司 2020 年提取的激励基金,公司提取的
激励基金本质上为参与对象的工资、薪金所得,在提取激励基金时将其作为管理费用一次性计入 2020 年度损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不构成股份支付,因此不产生股份支付费用,故不存在未来若干会计年度内摊销并影响损益的情形。
5.请你公司结合上述回复情况,详细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你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变相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你公司的持续发展
参与对象共同决定愿意将激励基金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形式在二级市场市价购买公司股票,该行为是对实现公司未来战略目标、强化核心竞争力、促进经营业绩持续健康发展的强有利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变相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员工的奖金,员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不存在员工持股计划以折价方式从公司受让股票的情形;参
与人名单亦经过监事会、律师的严格核查,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要求的在公司任职,且属于公司集团/职能总部/业务板块/子公司核心 1 号位人员(火车头人员)的参与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其近亲属未有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变相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6.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
[2021-12-01]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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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7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效益价值,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杭州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以下简称“杭州项目”,即项目一“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的子项目)以及项目三“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及设备改造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47,838.21万元(不含利息收益为46,836.50万元),其中4,641.66万元用于新项目“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3,196.55万元(不含利息收益42,194.84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募投账户内的含利息净收益的实际资金为准,下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4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69,428,843.00股,发行价格每股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4,758,489.64元,扣除发行费用12,782,480.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1,976,009.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6日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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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2月2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7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于2019年上半年分别与多家银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补充协议,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协议签订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3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243.4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051号鉴证报告。
(四)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情况
2019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冷链物流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冷链物流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从2019年11月29日延长至2020年10月16日。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将所有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从2020年10月16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情况
2019年2月21日、2020年2月20日、2020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三次会议审议的暂时性补流资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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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分别不超过7亿元、6亿元、6亿元。公司实际分别使用7亿元、6亿元、6亿元,并于到期日前提前归还全部资金。
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截至2021年11月25日公司实际使用3.7亿元,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6日将本次暂时补流资金全部归还,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完结。
二、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处置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万元)
累计投入
(万元)
剩余资金1
(万元)
剩余资金2
(万元)
项目一
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
51,156.62
27,112.73
24,043.89
24,806.93
子项目1
杭州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简称“杭州项目”)
30,457.46
19,755.94
10,701.52
11,146.00
子项目2
昆山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简称“昆山项目”)
6,518.67
2,531.96
3,986.71
4,094.72
子项目3
佛山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简称“佛山项目”)
6,149.57
1,842.37
4,307.21
4,328.37
子项目4
南昌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简称“南昌项目”)
8,030.92
2,982.47
5,048.45
5,237.84
项目二
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19,932.22
545.53
19,386.69
19,629.67
项目三
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及设备改造项目
20,856.80
13,998.78
6,858.02
7,040.99
项目四
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
14,251.96
144.52
14,107.44
14,547.61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106,197.60
41,801.56
64,396.04
66,025.20
备注:以上“剩余资金1”不含利息净收益,“剩余资金2”含募投账户内的利息净收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效益价值,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杭州项目”(即项目一“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的子项目)以及项目三“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及设备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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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47,838.21万元(不含利息收益为46,836.50万元),其中4,641.66万元用于新项目“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北京实验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3,196.55万元(不含利息收益为42,194.84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项目一“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的子项目1“杭州项目”是在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现有实验室基础上扩建诊断服务实验室及研发中心,进一步扩充传统检测项目服务能力,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分子诊断及质谱分析等高端检测服务。
项目三“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及设备改造项目”是通过打造产业互联网集成供应链II-ISC平台、第三代独立实验室IrisLIMS专业检验平台、区域医疗信息化平台、诊断数据分析平台、以及数据中心IDC基础架构平台,形成IVD产业链科技创新、成本优化、服务领先的核心竞争力。
2020年以来,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医院门诊量阶段性下降,公司传统检验业务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而新冠疫情催生的核酸检测需求量大增。公司在资本投入上选择优先满足新冠检测产能的提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资源应对新冠疫情,助力全国抗疫。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主要是为了扩充常规检测业务的硬件设施及能力提升,出于谨慎性和匹配性原则,公司放缓了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后疫情时代不断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公司拟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二)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1、项目一“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的子项目“昆山项目”、“佛山项目”、“南昌项目”终止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经营计划已从跑马圈地扩大业务覆盖面逐步过渡到实现精耕细作整体化解决方案的融合。2020年以来,叠加核酸检测订单增多的因素,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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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佛山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江西迪安华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持续改善,收入和利润规模均呈现稳定增长趋势,现阶段的服务能力、技术创新和体外诊断检验能力已能够满足客户需求,提前达到了公司对其预设的效益目标,已无需继续按照募投项目的原定方案进行投资。因此,公司拟终止用募集资金对上述三个子项目进行投入。
2、项目二“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终止的原因
本项目实施主体是浙江迪安深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海冷链”),原计划通过提升仓储规模和冷链运输能力,服务于公司遍布全国的实验室网络,同时进一步拓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冷链物流商业业务,为其他生物制药企业、CRO、科研机构等提供服务。但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发现独立实验室对生物样本收集操作、储运要求、体系管控等与服务体系外第三方客户的试剂盒和药品等业务存在较大的差异。基于保障自身运营效率和提升检验报告出具的闭环时效,公司将深海冷链定位调整为服务于体外客户的生物冷链物流服务商,公司自身检验业务的冷链配送由各地实验室和集团样本配送中心双线管理,相应的资本投入由各地实验室实施。综上,原通过深海冷链实施的募投项目与现阶段深海冷链的业务实际情况不再匹配。因此,公司拟终止用募集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投入。
3、项目四“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终止的原因
本项目实施主体是杭州迪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迪安生物”),原计划在公司原有小批量试剂生产基础上,通过租赁房产、新增试剂生产和检测设备,提升试剂供应能力。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体外诊断行业迅猛发展,产品技术快速迭代,国产化趋势进度加速,为更好的抓住市场机遇期,公司将迪安生物主营业务从妇幼学科的宫颈癌诊断领域扩大至感染学科呼吸道疾病诊断领域,重点聚焦分子诊断和病理诊断,原募投项目规划中购买的硬件设备等与迪安生物现阶段的发展需求已不匹配。此外,新冠疫情爆发后,迪安生物相关产品需求旺盛,销量良好,迪安生物整体盈利情况稳步趋上,现金流充沛;随着各产品线产品组合的日渐齐全,以及特色AI病理产品的研发面市,迪安生物在未来亦有走资本化道路的规划可能,为免于对或有的各种发展路径造成实质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拟终止用募集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投入。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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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其未使用募集资金合计47,838.21万元(不含利息收益为46,836.50万元)(具体金额以募投账户内的含利息净收益的实际资金为准),公司拟将其中4,641.66万元用于北京实验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3,196.55万元(不含利息收益为42,194.84万元)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及时注销前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实验室项目后,公司将按法规的要求及时开立新募集资金投资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五、新项目“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京津冀等北方地区的业务近年来快速发展,现有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迪安”)的经营场地已无法满足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北方总部实验室的进行升级改造。本项目拟租赁位于大兴区天荣大街21号的12,660.55平方米场地,将现有实验室搬迁至此地并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扩充实验室检测规模,提高自动化检测水平,增强北方地区的诊断服务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在北方地区的优势地位。
(一)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北京迪安,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朱勇平持有10%股权。
北京迪安的经营范围是:“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医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总投资为5,157.40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641.66万元,剩余资金由朱勇平先生出资。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拟与朱勇平先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向北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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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进行增资,增资前后,双方的持股比例不变。
项目的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1
建设投资
4,017.92
77.91%
1.1
装修工程
2,532.11
49.10%
1.2
设备购置费用
1,415.06
27.44%
1.3
基本预备费
70.75
1.37%
2
铺底流动资金
1,139.47
22.09%
合计
5,157.40
100.00%
(三)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项目规划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计划总投资为5157.40万元,在项目建设期内将完成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装修工程施工、购买设备及安装调试、招聘人员、培训等工作。
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内容
建设期T1
建设期T2
时间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可行性研究
场地租赁及施工图设计
装修工程施工
购买设备及安装调试
招聘人员、培训
试运行
注:表中,“T1,T2”指年份,“Q1、Q2…Q4”分别指该年度的第一个季度、第二个季度…第四个季度。
(四)项目建设的背景
伴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及国民消费水平的提升,广大民众对医疗健康的重视程度也日渐提升,中国的医疗健康产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纲要》将“健康强国”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政策层面的利好将积极地鼓励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同时,近年来国家政策的密集出台,积极推动着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2020年度,全国卫生总费用达72,306.4亿元,而在2009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仅为16,119.00亿元,2009至2020年期间,我国卫生总费用增长4.49倍,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从5.03%增长到7.12%,可见,医疗健康产业在国家战略中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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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日益突出,市场成长空间巨大。
(五)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贡献专业力量,助力政府打赢健康保卫战
2020年起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国实施了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医疗机构均以防疫和新冠肺炎患者救治为重点,公司第一时间全集团全线进入到全面防控状态,不计成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临床诊断、治疗指导、预后判断、机理研究”四个阶段的研究和投入,投入8支研发团队,600名PCR技术人员,2000多名配送人员,累计核酸检测量超10000万人份,协助建立200余家传染病复查防控实验室,最大程度发挥了公司的专业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八大省市保卫战中,公司作为第三方实验室主力军,在武汉、新疆、北京等地均承接了当地单体最大的检测量,在最紧急关头,公司仅用7天,建成1200平米,可日检7万例的“雷迪实验室”。
新冠疫情,让公司更加坚定,助力国家构建传染病防控网络,是第三方独立实验室必达的历史使命。虽然现在新冠疫情逐渐平缓,新冠病毒的检测工作趋向常态化,但增强应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的检测能力刻不容缓。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北京迪安将突破现有场地已无法满足检验业务发展及技术平台搭建需求的掣肘,以贡献专业力量,持续助力政府及社会共同打赢后疫情时代的“经济保卫战、健康保卫战”。
2、增强地区服务能力,扩大区域市场渗透率
从第三方医学检验行业本身的特性来看,其订单具有客户分散、数量多、单笔金额小、频率高等特点。同时,检验标本的保存有着严格的温度和时间限制,受制于保存条件和物流水平,医学独立实验室的服务半径相对较小,而且医学独立实验室的可复制性非常强。因此,医学独立实验室均走上靠连锁经营、规模取胜的道路。实验室可以通过规模化采购降低成本;通过标准化管理提高质量;再通过连锁制的服务网点布局,提升客户响应能力,获取品牌效应,增强客户黏性。
迪安诊断现已在全国布局40家连锁化实验室,为全国超过20,000家医疗机构提供以“产品+服务”为核心的医学诊断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集团亟需深化各区域实验室服务能力,在提高检测能力的基础上开拓市场,增强客户合作黏性。本项目的实施,通过升级建设现有实验室的同时新增各项先进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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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从而增加集团医学检验服务能力,扩大区域市场渗透率,巩固迪安诊断在体外诊断行业的领先地位。
3、提高特殊检验项目比例,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体外诊断按检验原理或检验方法的不同,主要分为血液学诊断、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尿液诊断、尿沉渣诊断、微生物诊断、凝血诊断等,其中血液、生化、免疫、尿液、尿沉渣诊断等临床最为常见,在我国国内市场,生化免疫诊断市场较为成熟,分子诊断、病理和质谱等则是发展速度较快的细分市场。特别是近年来对疾病谱研究的深入和分析仪器设备技术的更新,质谱分析在医学检验领域中的应用不断得到扩展。公司现有质谱平台已全面开展维生素族、氨基酸族、类固醇激素、有机酸、脂肪酸、营养与毒性元素、血药浓度等检测项目。
进入“技领未来”的新时代,迪安诊断“技术力”的发展方向是以肿瘤、感染、慢病、妇幼四大学科为依托,建设一批有特色的子学科群,以高新技术为龙头,以产品服务为纽带,大力发展特检业务,更大限度地提升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和学术影响力。本项目将立基于北京区域,辐射京津冀,以北方总部实验室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扩大分子诊断、病理诊断及质谱诊断等高技术水平和高附加值项目的临床应用和市场推广,持续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和地方的一系列产业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本项目属于体外诊断行业,为国家鼓励类行业。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颁布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对本行业进行直接支持,同时制定了相关鼓励政策及法规,对本行业发展形成间接支持,这些均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市场环境,带动体外诊断的快速发展。
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019年6月,卫健委、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意见》在品牌效应打造、公立医院和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分工合作、医保结算以及多种合作模式探索等方面,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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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政策支持。
以上政策的落地以及行业鼓励政策的逐渐出台,推动着医疗及体外诊断行业向好发展,也为本次项目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2、符合标准化质量体系的实验室是本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
近年来迪安诊断加速推进全国实验室网点的连锁化扩张,进一步巩固了规模化、集约化的竞争壁垒。已逐步完成了在全国各地的布局。目前迪安诊断已建连锁实验室为40家,其中包含2家CRO(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
此外,迪安诊断所有的实验室已遵照美国病理学家协会(CAP)认可标准:美国临床检验标准化委员会(CLSI)的业务标准和操作指南、1988年美国临床实验室改进规范(CLIA88)以及ISO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的标准建立了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对人员、仪器设备、试剂、方法学、环境及标本等元素进行全面监控,并对各分析过程进行全程质控,将质量管理落实到预防控制阶段。各科室还定期参加卫生部和当地省市临检中心的室间质评,通过持续的质量改进,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为社会提供卓越的医疗诊断服务。
目前,迪安诊断各连锁实验室已经采用的统一的检测系统、配套的试剂及校准品,便于各连锁实验室之间的结果互认。质量方面各连锁实验室使用国际认可的第三方(伯乐)控制品进行每日的室内质量控制,确保室内质控及室间质控间的比较性,迪安诊断还建立了集团临床检验中心质控平台,实时、远程对各连锁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与指导。
3、成熟的第三方诊断平台运营管理经验为项目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迪安诊断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行业,在国内拥有规模领先和技术领先的独立医学实验室,可开展2,700项检测项目,为超过20,000家医疗机构和4.6亿人提供服务,95%以上的标本实现省内12小时和跨省36小时送达的物流时效,80%的报告单可在24小时内送达。
迪安诊断持续推进“医疗诊断产业数字化平台经济”信息化战略,拥有数字医学诊断技术重点实验室、省级智慧医疗研究院和省级医疗大数据研究院,利用自身信息化平台开发云检验平台,实现检验数据的在线交互、分析解读与实时传递,在检验过程中累计的10PB医疗大数据是进行临床医学研究、流行病学研究的宝贵财富;迪安诊断运用信息化技术和数字化改革,结合AI人工智能,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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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数字化、集约化和高效率的管理平台,进一步扩大规模经济的优势,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实现数字产业化。
本次项目的实施将通过升级建设北京实验室,以此扩大迪安诊断的业务版图,助力国家做好疫情防控的保卫战,而集团所积累的诊断平台运营管理经验为此次项目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公司的人才管理和储备为项目成功实施提供保障
研发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决定了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和经营的成败,自成立以来,迪安诊断一直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在“以人为本、聚心聚力”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指引下,迪安诊断已拥有一支技术精湛、战斗力强、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同时制定了完善的人才招聘、培养、考核等制度,使员工能始终坚定而紧密地抱团作战。作为国内较早进入医疗服务行业的公司,在建设过程中迪安诊断十分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在人才的引进、使用、培养、激励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措施,这些将为本次项目的建设提供有效的支持。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系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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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处置有利于核心业务持续稳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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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71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14点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9:15-15:00。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且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329号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程序:第5-7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第5-7项议案外,均属于普
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4.00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
5.00
《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6.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等资料,以便登记确认。由于电话登记无法核验相关文件,本次会议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9:00-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科技园金蓬街329号迪安诊断证券事务部(邮编:31003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钧 祝迪生
联系电话:0571-5808 5608
传 真:0571-5808 5606
电子邮箱:zqb@dazd.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科技园金蓬街329号迪安诊断证券事务部(邮编:310030)。
5、其它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50244;
2、投票简称:迪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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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思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表决事项及表决意思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4.00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
5.00
《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6.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
案》
13.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12-01]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8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事项还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以及贷款人的董事会审批确定。经借贷双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还须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本事项的顺利实施有前置条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后续公司将及时公告本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30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世界银行下属机构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IFC”)申请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贷款,用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能力提升、独立实验室网络扩张等相关用途,借款期限不超过7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为前述贷款提供连带担保,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起36个月内。
为保障本项目的时间进度,公司拟将此次贷款的关键要素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授权,后续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与IFC洽谈并签署正式协议,公司亦将及时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授权的要素如下:
1、贷款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2、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
3、贷款利率和费用:
(1)美元贷款利率:1.5%/年~1.7%/年+6月期美元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
2
(2)人民币贷款利率:1.5%/年~1.7%/年+人民币固定基准利率(外汇掉期费用+6月期美元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
(3)相关费用:前端费:1%*贷款额度;投资监管费:1万美元/年;承诺费:协议签署后的60日的次日开始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未使用的贷款额度按年化1%计费。
4、由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为前述贷款提供连带担保,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起36个月内。
一、协议双方
1、贷款人基本情况
国际金融公司是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1956年7月24日成立,1957年2月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宗旨是:辅助世界银行,通过贷款或投资入股的方式,向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私人企业提供资金,以促进成员国经济的发展。
公司与IFC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借款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海斌
注册资本:62045.8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09月0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金蓬街329号2幢5层
经营范围:诊断技术、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医疗行业的投资;医疗器械(限国产一类)的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企业咨询管理,培训服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医疗器械的批发(需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进出口业务。(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3
资产总额
1,534,193.99
1,239,874.97
负债总额
768,866.89
636,996.03
归母净资产
596,699.30
469,787.06
2021年1-9月
2020年
营业收入
933,814.95
1,064,916.18
归母净利润
123,273.27
80,293.25
二、本次贷款的目的与影响
本次贷款主要用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能力提升、独立实验室网络扩张等相关用途,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现金流与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三、董事会对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的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的主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系公司本身,而担保对象为公司向IFC申请的前述贷款。因而,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贷款和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促进其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97,100万元和2,500万美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69,3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0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3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9%。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本次担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债务而提供的担保,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并不增加债务责任。
五、风险提示
本事项还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以及贷款人的董事会审批确定。经借贷双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还须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本事项的顺利实施有前置条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9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未来经营期内具备充足的运营资金,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或“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人民币56,200万元。具体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双方持股关系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本次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万元) 融资机构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是否关联担保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4.38%
0
12,000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
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4.38%
0
10,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8%
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4.38%
0
10,000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68%
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4.38%
0
5,0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84%
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4.38%
0
8,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4%
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迪安证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41%
0
3,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50%
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迪安丰信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47.58%
0
1,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7%
否
迪安诊断技
云南盛时迪
控股子公司
40.73%
0
2,000
平安银行
0.34%
否
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凯弘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40.85%
0
1,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7%
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联合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0.72%
0
1,500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5%
否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迪安福医商贸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41.16%
0
1,500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5%
否
新疆元和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新疆元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母公司
17.63%
0
1,200
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0.20%
否
合计
0
56,200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迪安”) 成立日期:2004-07-14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329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洪汉华 注册资本:75,92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服务: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除外),医疗检验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杭州迪安是迪安诊断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迪安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迪安诊断 75,920
100%
合计 75,920
100%
杭州迪安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70,817.45
421,401.11
负债总额
253,326.41
220,716.36
归母净资产
289,080.28
182,728.6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447,321.43
505,588.84
利润总额
120,368.35
115,560.51
归母净利润
94,277.12
91,356.63
注: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浙江迪安证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证鉴”)
成立日期:2016-03-30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413号中元溪谷6号楼2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常林 注册资本:822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服务:检测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迪安证鉴是迪安诊断的全资子公司。
迪安证鉴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迪安诊断
8220
100%
合计
8220
100%
迪安证鉴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9,518.66
10,747.86
负债总额
229.66
2,100.24
净资产
9,289.00
8,647.6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622.92
251.48
净利润
641.37
288.55
注: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内蒙古迪安丰信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丰信”) 成立日期:2014-06-05 注册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2幢A座3层
法定代表人:李春明 注册资本:5,000万
主营业务:Ⅲ类医疗器械经营(凭许可证经营)。Ⅱ类医疗器械经营。Ⅰ类医疗器械经营。Ⅲ类、Ⅱ类:体外诊断试剂(凭许可证经营)。上述设备的租赁,维修以及残值处理,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医疗器械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经营、专业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含冷链保鲜运输);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运信息代理;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批发兼零售。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内蒙古丰信是迪安诊断的控股子公司。
内蒙古丰信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迪安诊断 3,250
65%
内蒙古丰信科技有限公司 1,300
26%
宁波广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50
9%
合计 5,000
100%
内蒙古丰信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60,681.64
52,493.75
负债总额
28,870.76
26,933.16
归母净资产
31,810.88
25,560.5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45,908.05
54,497.36
利润总额
9,044.62
8,973.77
归母净利润
7,656.84
7,404.82
注: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4、陕西凯弘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凯弘达”) 成立日期:2014-08-11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飞天路588号北航科技园2号楼A座502室
法定代表人:韩泓 注册资本:6,500万
主营业务:乙酸正丁酯、乙苯、2-丙醇、甲醇(M100汽车甲醇燃料除外)、乙醇(无水)、盐酸、硫酸、(无储存场所和设施)的批发;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医疗器械的租赁及售后服务;办公自动化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系统内职(员)工培训;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传染病检测试剂及仪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陕西凯弘达是迪安诊断的控股子公司。
陕西凯弘达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迪安诊断
3,900
60%
北京执信瀚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75
15%
杜延
650
10%
李鹏
325
5%
广州市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25
5%
韩泓 292.5
4.5%
孙海铜
32.5
0.5%
合计 6,500
100%
陕西凯弘达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4,548.04
39,651.18
负债总额
18,142.60
16,100.63
归母净资产
26,284.08
23,446.8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38,196.39
38,380.25
利润总额
4,636.58
3,529.74
归母净利润
3,901.61
4,091.12
注: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5、云南盛时迪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盛时”)
成立日期:2012-07-31
注册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A17-15号
法定代表人:盛智
注册资本:5000万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新车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得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定违禁管制品;不得在经开区内从事本区产业政策中限制类、禁止类行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云南盛时是迪安诊断的控股子公司。
云南盛时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迪安诊断
2550
51%
云南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00
44%
盛智
250
5%
合计
5000
100%
云南盛时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5,020.60
45,387.31
负债总额
22,478.51
18,115.98
归母净资产
31,791.17
26,765.8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46,208.04
54,040.93
利润总额
5,880.37
6,654.42
归母净利润
4,932.26
5,583.81
注: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6、北京联合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合执信”)
成立日期:2001-10-29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21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朱勇平 注册资本:5000万
主营业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9月29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中介除外);其他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除外)、医疗器械I类、II类。(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北京联合执信是迪安诊断的控股子公司。
北京联合执信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迪安诊断
3900
78%
北京正赛英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00
10%
宁波懿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
5%
广州市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50
3%
喻惠民 110
2.20%
王丹 90
1.80%
合计
5000
100%
北京联合执信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84,560.43
78,653.97
负债总额
17,521.63
18,292.42
归母净资产
58,642.88
53,311.9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61,959.54
74,143.85
利润总额
13,621.09
14,122.64
归母净利润
8,905.34
9,233.86
注: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7、厦门迪安福医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迪安福医”)
成立日期:2015-05-19
注册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莲亭路811号20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宗
注册资本:1198.4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保健食品批发;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其他文化用品批发;建材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专业设备修理(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技术推广服务;医疗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疾病诊疗及其他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厦门迪安福医是福州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州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是杭州迪安的全资子公司,杭州迪安是迪安诊断的全资子公司。
厦门迪安福医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福州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719.06
59.9997%
黄建宗
400
33.3767%
余珠丽 79.38
6.6236%
合计
1,198.44
100%
厦门迪安福医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8,451.70
7146.59
负债总额
3,478.65
2402.66
归母净资产
4,973.05
4743.9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7,787.77
10980.85
利润总额
795.82
1768.49
归母净利润
592.39
1331.37
注: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新疆元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元鼎”)
成立日期:2005-08-12 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8楼1804室
法定代表人:于非 注册资本:937.5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销售:医疗器械(二、三类);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销售:机电产品,办公用品,农畜产品,日用百货,针纺
织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耗材,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商务信息咨询,设备租赁仪器仪表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新疆元鼎是迪安诊断的控股子公司。
新疆元鼎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62.5
60.00%
刘文
187.5
20.00%
乌鲁木齐市文鼎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7.5
20.00%
合计
937.5
100%
新疆元鼎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3,480.78
39,792.47
负债总额
7,667.38
5,904.14
归母净资产
35,813.40
33,888.3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27,984.09
28,307.52
利润总额
2,196.73
-114.17
归母净利润
1,876.11
-109.35
注: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将依据最终签署的贷款及担保合同确定,
但不会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单笔担保的期限不超过2年并最终以贷款合同为准,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元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本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其他少数股东均承诺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的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53,300万元和美元2,500万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169,3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0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3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9%。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元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有助于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生产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上述担保人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70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或“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确保未来经营期内具备充足的运营资金,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8亿元。本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融资机构 授信总额 (亿元) 授信期限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一年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一年
3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8
一年
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一年
合计
——
6.8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244)迪安诊断: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6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点,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迪安诊断”)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秀丽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好地鼓励集团/职能总部/业务板块/子公司核心1号位人员(火车头人员)主动积极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强化核心竞争力,有效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定了《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并对具体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查后,就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监事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梳理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11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244)迪安诊断: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5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点,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安诊断”)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好地鼓励集团/职能总部/业务板块/子公司核心1号位人员(火车头人员)主动积极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强化核心竞争力,有效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并对具体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查后,就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黄柏兴、郭三汇、姜傥、沈立军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关于<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2
司拟定了《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一期火车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黄柏兴、郭三汇、姜傥、沈立军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员工持股计划的提前终止及存续期的
延长等;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3、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员工持股计
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它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
有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黄柏兴、郭三汇、姜傥、沈立军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
效益价值,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处
3
置。
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发表了同意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12 月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五、审议《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长短期贷款结构,公司拟向世界银行下属机构国际金融公司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申请不超过1.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贷款,
用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能力提升、独立实验室网络扩张等相关用途,借款期限
不超过7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杭州迪安基因
工程有限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国际金融公司(IFC)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六、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未来经营期内具备充足的运营资金,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5 亿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元鼎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拟向平安点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0.12 亿,
并由其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七、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未来经营期内具备充足的运营资金,公司计划向平安银行、招商银
行、汇丰银行、江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6.8 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12 月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4
本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部分经营范围,同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试行)》,公司对经营范围的表述作了相
应调整。
鉴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以上修订,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
程》(2021 年11 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除《公司章程》外,公司还对《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系列制度进行了系统性地梳理与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2021 年11 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议事
规则》(2021 年11 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2021 年11 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2021 年11 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2021 年11 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2021 年11 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财务资助管
理制度》(2021 年11 月)。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制
度》(2021 年11 月)。
该议案无须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七、审议《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总经理工作
细则》(2021 年11 月)。
该议案无须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八、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1 年11 月)。
该议案无须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九、审议《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 年12 月16 日14:00 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12 月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1 月30 日
[2021-11-26]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4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7 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
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6 亿元,在使用该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该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实际使用了 3.7 亿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金。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已经将前述 3.7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完结。公司已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5]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3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控股股东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1 年 11 月 8 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
或“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迪控”)计划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含)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含)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1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74%)。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收到《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控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15 31.87 3,000,000 0.4835%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19 31.49 2,000,000 0.3223%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22 31.44 3,530,000 0.5689%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23 31.59 1,600,000 0.2579%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24 32.58 800,000 0.1289%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25 33.31 300,000 0.0484%
合计 —— —— 11,230,000 1.8100%
注:上述表格中减持均价、减持比例已采取了四舍五入处理。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增持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等。
减持价格区间:31.44 元/股—33.31 元/股。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控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后,累计减
持了 30,897,8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79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陈海斌及 合计持有股份 185,525,323 29.9013% 174,295,323 28.0914%
其一致行 其中:无限售条 49,045,245 7.9047% 37,815,245 6.0947%
动人杭州 件股份
迪控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480,078 21.9967% 136,480,078 21.9967%
注: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期间,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陈海斌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2]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1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控股股东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
股票简称 迪安诊断 股票代码 300244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B 股等)
A 股 2021-11-04 100.00 0.1612%
A 股 2021-11-05 23.28 0.0375%
A 股 2021-11-15 300.00 0.4835%
A 股 2021-11-19 200.00 0.3223%
A 股 2021-11-22 353.00 0.5689%
合 计 —— 976.28 1.573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来源(可多选)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8,675.8123 30.1000% 17,699.5323 28.52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27.8045 8.1034% 4,051.5245 6.52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48.0078 21.9967% 13,648.0078 21.996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4,818,3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 4%。本次减持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计划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含)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含)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1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74%)。
截至本公告日,陈海斌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股票首次公
开发行时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
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意向和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是 否
反《证券法》《上市公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海斌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2]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2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1 年 11 月 8 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
或 “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迪控”)计划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含)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含)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1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74%)。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收到《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进展的告
知函》,获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15 31.87 3,000,000 0.4835%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19 31.49 2,000,000 0.3223%
陈海斌 大宗交易 2021-11-22 31.44 3,530,000 0.5689%
合计 —— —— 8,530,000 1.3748%
注:上述表格中减持均价、减持比例已采取了四舍五入处理。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增持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等。
减持价格区间:31.44 元/股—31.87 元/股。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后,累计减持了 28,197,8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44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陈海斌先 合计持有股份 185,525,323 29.9013% 176,995,323 28.5265%
生及其一 其中:无限售条 49,045,245 7.9047% 40,515,245 6.5299%
致行动人 件股份
杭州迪控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480,078 21.9967% 136,480,078 21.9967%
注: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期间,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陈海斌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公司将持续关注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08]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60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陈海斌及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85,525,32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9013%的
股东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迪控”)
计划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含)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含)期间以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74%)。其中, 陈海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4,888,93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8.1871%),杭 州迪控持有公司股份 10,636,39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7143%)。
2、陈海斌先生及杭州迪控在 2021 年 11 月 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100 万股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1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的规定。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迪安诊断”)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杭州
迪控《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陈海斌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计划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含)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含)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 11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7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陈海斌先生、杭州迪控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海斌先生持本公司股份 174,888,93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8.1871%);一致行动人杭州迪控持有 10,636,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43%;双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5,525,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01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偿还质押融资借款、杭州迪控股东个人资金需求等。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等。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114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 1.8374%。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期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含)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含)。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长,陈海斌先生承诺: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截至本公告日,陈海斌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陈海斌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在具体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控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1-08]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59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控股股东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1 年 4 月 10 日,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安诊断”、
“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92,612,92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1.0437%)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4,81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4%,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收到《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到期的
告知函》,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
迪控”)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到期(减持计划期间为 2021 年 5 月 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2021-10-
杭州迪控 集中竞价 34.01 3,100 0.0005%
26
2021-10-
32.51 1,145,000 0.1845%
27
2021-10-
陈海斌 集中竞价 32.22 341,000 0.0550%
28
2021-10-
32.37 1,013,505 0.1633%
2021-11-
33.02 1,143,100 0.1842%
01
2021-11-
32.39 612,500 0.0987%
02
2021-11-
32.85 1,080,000 0.1741%
03
2021-11-
32.94 516,600 0.0833%
04
2021-11-
大宗交易 31.25 1,000,000 0.1612%
04
2021-11-
集中竞价 33.13 232,800 0.0375%
05
合计 —— —— 7,087,605 1.1423%
注:上述表格中减持均价、减持比例已采取了四舍五入处理。
减持股份来源: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本次减持 的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增持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转 增的股份等。
减持价格区间:31.25 元/股—34.01 元/股。
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后累计减持了 19,667,8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9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比例
陈 海 斌 先 合计持有股份 192,612,928 31.0437% 185,525,323 29.9013%
生 及 其 一 其中:无限售条件
56,132,850 9.0470% 49,045,245 7.9047%
致 行 动 人 股份
杭州迪控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480,078 21.9967% 136,480,078 21.9967%
注:本表格中数据加总后与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期间,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陈海斌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经到期,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1-05]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58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控股股东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04 日
股票简称 迪安诊断 股票代码 300244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B 股等)
A 股 2021-10-27 114.5000 0.1845%
A 股 2021-10-28 34.1000 0.0550%
A 股 2021-10-29 101.3505 0.1633%
A 股 2021-11-01 114.3100 0.1842%
A 股 2021-11-02 61.2500 0.0987%
A 股 2021-11-03 108.0000 0.1741%
A 股 2021-11-04 51.6600 0.0833%
A 股 2021-11-04 100.0000 0.1612%
合 计 —— 685.1705 1.104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9,260.9828 31.0432% 18,575.8123 29.93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12.9750 9.0465% 4,927.8045 7.94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48.0078 21.9967% 13,648.0078 21.996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4,818,3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 4%。本次减持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截至本公告日,陈海斌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股票首次公
开发行时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
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意向和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海斌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05 日
[2021-10-27] (300244)迪安诊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1-057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控股股东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海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
股票简称 迪安诊断 股票代码 300244
变动类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等)
A 股 2020-09-16 300.00 0.4835%
A 股 2020-09-17 150.00 0.2418%
A 股 2020-09-22 9.83 0.0158%
A 股 2020-09-23 70.10 0.1130%
A 股 2020-09-25 71.09 0.1146%
A 股 2021-01-14 97.00 0.1563%
A 股 2021-10-26 0.31 0.0005%
A 股 2021-10-27 114.50 0.1845%
合 计 —— 812.83 1.3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9,959.3128 32.1687% 19,146.4828 30.85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05.1950 7.5834% 5,498.4750 8.8620%
有限售条件股 15,254.1178 24.5852% 13,648.0078 21.9967%
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 24,81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4%。本次减持计划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海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超过 24,81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4%。本次减持将于本次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截至本公告日,陈海斌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
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
的承诺、意向和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海斌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3] (300244)迪安诊断: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9868元
每股净资产: 9.617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96%
营业总收入: 93.3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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