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62什么时候复牌?-雷曼光电停牌最新消息
≈≈雷曼光电300162≈≈(更新:22.02.16)
[2022-02-16]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近日,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5,371,2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1.59%)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述股东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45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东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为一致行动人。李漫铁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王丽珊女士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名称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直接及间接持股数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
(股) (%)
李漫铁 董事长、总裁 95,728,259 27.39%
王丽珊 副董事长 44,106,516 12.62%
李琛 -- 5,536,491 1.58%
合计 145,371,266 41.5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姓名:李漫铁、王丽珊、李琛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 2%。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7,455,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9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股东分别计划减持详情如下: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比例(%)
李漫铁 董事长、总裁 10,000,000 2.86%
王丽珊 副董事长 6,455,000 1.85%
李琛 -- 1,000,000 0.29%
合计 - 17,455,000 4.99%
注 1: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8)上述股东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
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1-18] (300162)雷曼光电: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扭亏为盈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4,600 万元–5,900 万元 亏损:-31,554.09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2,950 万元–4,250 万元 亏损:-31,248.87 万元
的净利润
注:本表格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的沟通,不存在分歧情况。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深耕下一代 Micro LED 超高清显示并不断完善超高清显示产品矩阵,报
告期内推出一系列行业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 Micro LED 超高清显示产品,公司已实现 Micro LED 超高清领域专用显示、商用显示、家用显示三大赛道协同前进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夯实公司业务发展基础。本报告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在 5G+8K 的超高清产业政策发展背景下,公司国内市场开拓
成效显著,在专用显示赛道基本盘的市场份额持续提升,商用显示赛道逐渐起量,从而带动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海外市场竞争优势,并加强国际区域市场的覆盖,2021 年出口订单需求持续增加,实现海外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3、为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有针对性地实行采购研发联动、降本增效等多项应对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成本压力;同时因高附加值产品的出货量增加,使公司产品整体毛利率水平稳中有增。
4、公司依据战略目标,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引进优秀人才并深入推进绩效考核与激励工作,对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充分激发员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和队伍凝聚力,助力公司经营持续向好。
5、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5,000 -132,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 52.7%-61.2%。
6、公司预计 2021 年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
金额约为 1,65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以本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1-12-16]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审批情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二、授信进展情况
深圳市政府为扶持深圳市企业,推出与高新投合作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优惠贷款项目。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期限 1 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贷款向高新投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以名下有权处分的三项知识产权为上述贷款向高新投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本次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贷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质押标的: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三项知识产权
2.债务人名称: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4.保证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5.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6.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7.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融资贷款业务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授信事项范围及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授信及质押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授信及质押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
王丽珊女士、李跃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本次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份数量(股)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王丽珊 15,810,000 38.61% 4.52%
王丽珊 14,080,000 34.39% 4.03% 深圳市高
2020年12 2021 年 12 新投集团
乌鲁木齐杰 月 9 日 月 15 日 有限公司
得股权投资 12,340,000 30.64% 3.53%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是
李跃宗 4,630,000 82.50% 1.32%
乌鲁木齐杰 2020年12 2021 年 12 深圳市高
得股权投资 月 16 日 月 15 日 新投集团
合伙企业(有 23,530,000 58.42% 6.73% 有限公司
限合伙)
合计 - 70,390,000 - 20.14%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 例 份数量(股)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李漫铁 61,494,509 17.59% 49,280,000 80.14% 14.10% 0 0% 0 0%
王丽珊 40,948,000 11.72% 0 0.00% 0.00% 0 0% 0 0%
李跃宗 5,612,000 1.61% 0 0.00% 0.00% 0 0% 0 0%
李琛 5,536,491 1.58% 0 0.00% 0.00% 0 0% 0 0%
乌鲁木齐杰
得股权投资
40,275,000 11.52% 0 0.00% 0.00% 0 0% 0 0%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乌鲁木齐希
旭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4,152,500 1.19% 0 0.00% 0.00% 0 0% 0 0%
限合伙)
合计 158,018,500 45.21% 49,280,000 31.19% 14.10% 0 - 0 -
注: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解除限售,按照《公司法》
规定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其所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表格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58,01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 45.21%,其中累计质押公司
股份 49,28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1.19%,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0%。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
范围之内,暂不存在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
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08]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
漫铁先生的函告,获悉该股东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是否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称 大股东及其 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用途
一致行动人 押
深 圳 市
李漫铁 是 39,620,000 64.43% 11.34% 否 否 2021-12-07 2022-12-07 高 新 投 融资
集 团 有
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押 情况 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前质押股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称 (股) 例 份数量 量(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股)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李漫铁 61,494,509 17.59% 9,660,000 49,280,000 80.14% 14.10% 0 0% 0 0%
王丽珊 40,948,000 11.72% 29,890,000 29,890,000 73.00% 8.55% 0 0% 0 0%
李跃宗 5,612,000 1.61% 4,630,000 4,630,000 82.50% 1.32% 0 0% 0 0%
李琛 5,536,491 1.58% 0 0 0.00% 0.00% 0 0% 0 0%
乌 鲁 木
齐 杰 得
股 权 投 40,275,000 11.52% 35,870,000 35,870,000 89.06% 10.26% 0 0% 0 0%
资 合 伙
企业(有
限合伙)
乌 鲁 木
齐 希 旭
股 权 投 4,152,500 1.19% 0 0 0.00% 0.00% 0 0% 0 0%
资 合 伙
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158,018,500 45.21% 80,050,000 119,670,000 75.73% 34.24% 0 - 0 -
注: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解除限售,按照《公司法》
规定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其所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8,01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 45.21%,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19,67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5.73%,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4%。本
次股份质押是股东个人融资,用于偿还其一致行动人即将到期的股权质押贷款。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 70,390,000 股即将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前到期,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4.55%,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4%。在该 70,390,000 股质押股份到期全部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率将明显下降。
在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 70,390,000 股到期全部解除质押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9,660,000 股,
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的 6.11%,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
对应融资余额为 2,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49,280,000 股,
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的 31.19%,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0%,对应融资余额为 22,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
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5、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其将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1-26]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
漫铁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股)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2020年11 2021 年 11 深圳市高
李漫铁 是 6,680,000 10.86% 1.91% 月 4 日 月 25 日 新投集团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例 份数量(股)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李漫铁 61,494,509 17.59% 9,660,000 15.71% 2.76% 0 0% 0 0%
王丽珊 40,948,000 11.72% 29,890,000 73.00% 8.55% 0 0% 0 0%
李跃宗 5,612,000 1.61% 4,630,000 82.50% 1.32% 0 0% 0 0%
李琛 5,536,491 1.58% 0 0.00% 0.00% 0 0% 0 0%
乌鲁木齐
杰得股权
投资合伙 40,275,000 11.52% 35,870,000 89.06% 10.26% 0 0% 0 0%
企业(有
限合伙)
乌鲁木齐
希旭股权
投资合伙 4,152,500 1.19% 0 0.00% 0.00% 0 0% 0 0%
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158,018,500 45.21% 80,050,000 50.66% 22.90% 0 - 0 -
注: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解除限售,按照《公司法》
规定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其所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表格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58,01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 45.21%,其中累计质押公司
股份 80,05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66%,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0%。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
范围之内,暂不存在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
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0-28]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完成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雷曼 JLC3,期权代码:03647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情况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情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首次授予日:2021 年 9 月 22 日;
4、行权价格:10.00 元/股;
5、激励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激励对象 248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股票 获授股票期权 获授股票期
序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数量占首次授 权约占当前
号 (万份) 予权益总量的 总股本比例
比例
1 左剑铭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5.00 2.38% 0.07%
2 张琰 财务总监 20.00 1.90% 0.06%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005.30 95.72% 2.88%
(246 人)
合计(248 人) 1,050.30 100.00% 3.01%
注: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 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6、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 求。
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
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权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权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三个行权期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
8、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6.55%;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32.04%;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4.16%。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 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中(C)、合格(D)和不合格(E)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中(C) 合格(D) 不合格(E)
标准系数 1.0 0.9 0.8 0.6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中、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审议情况
1、2021年9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1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9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 股票期权简称及期权代码
1、期权简称:雷曼 JLC3;
2、期权代码:036471;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1年 10月 2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公 司 董 事 会 已 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8)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 人,代表股份共计 152,483,10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43.627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股份共计 152,483,1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43.627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0 人,代表股份共计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以
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0.0003%。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 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跃宗先生、左剑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李漫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1.2 选举王丽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1.3 选举李跃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1.4 选举左剑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 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廖朝晖女士、金鹏先生、周玉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廖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2.2 选举金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2.3 选举周玉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杰先生、陈红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 选举周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3.2 选举陈红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郭芷菁和杨嘉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3),《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当前 LED 行业发展态势及市场竞争情况,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
盈利水平,满足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最终
将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使用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依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会议由监事张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其中亲自出席监事两名,梁斐女士因公出差授权委托张茏女士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3),《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监事会经审核确认,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当前 LED 行业发展态势及市场竞争情况,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盈
利水平,满足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最终将以各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使用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依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能够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候选人。经全体董事
推举,会议由董事李漫铁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选举李漫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选举王丽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举其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根据董事长李漫铁先生的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选举周玉华先生、金鹏先生、李漫铁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根据全体委员现场选举,公司董事会任命独立董事周玉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选举金鹏先生、廖朝晖女士、李漫铁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根据全体委员现场选举,公司董事会任命独立董事金鹏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3)选举廖朝晖女士、周玉华先生、李漫铁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全体委员现场选举,公司董事会任命独立董事廖朝晖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选举李漫铁先生、廖朝晖女士、金鹏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任命董事长李漫铁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漫铁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已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左剑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已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左剑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已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已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梁冰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候选人)。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周杰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周 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生,本科学历。1993 年
至 1995 年任桂林华光全膜电容器厂质检员;1995 年至 2005 年历任桂林市无线电
八厂技术科长、副厂长;2005 年至今历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高级经理、集成供应链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监事。
周杰先生通过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
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在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工作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李漫铁先生(董事长)、王丽珊女士(副董事长)、李跃宗先生、左剑铭先生
独立董事:廖朝晖女士、金鹏先生、周玉华先生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周玉华先生(主任委员)、金鹏先生、李漫铁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金鹏先生(主任委员)、廖朝晖女士、李漫铁先生
提名委员会:廖朝晖女士(主任委员)、周玉华先生、李漫铁先生
战略委员会:李漫铁先生(主任委员)、廖朝晖女士、金鹏先生
三、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周杰先生(监事会主席)、陈红星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张茏女士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裁:李漫铁先生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左剑铭先生
财务总监:张琰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梁冰冰女士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符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左剑铭先生、梁冰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中左剑铭先生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1、董事会秘书左剑铭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雷曼大厦
电话号码:0755-86137035
传真号码:0755-86139001
电子邮箱:ledman@ledman.cn
2、证券事务代表梁冰冰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雷曼大厦
电话号码:0755-86137035
传真号码:0755-86139001
电子邮箱:ledman@ledman.cn
五、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王守礼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梁斐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守礼先生、梁斐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附:简历
李漫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8 年,高级工程师,
研究生学历,先后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线电工程系无线电技术专业和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 EMBA 专业;曾任惠州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科员、广东惠州粤新通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漫铁先生现任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并任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显示应用分会副理事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光电器件分会常务理事,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常务理事,信息产业部半导体照明技术标准工作组专家成员,信息产业部平板显示技术标准工作组专家成员,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 LED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委员,深商总会会董,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 LED 产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南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
李漫铁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5,728,2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9%;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李跃宗先生与董事王丽珊女士系夫妻关系,李漫铁先生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公司股东李琛女士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女,李漫铁先生系李琛之兄。除上述关系外,李漫铁先生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丽珊: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45 年,大专学历,
毕业于湖南娄底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曾任湖南娄底地区物资局业务主管、业务经理。现任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雷曼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雷曼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
王丽珊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106,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2%;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李跃宗先生与董事王丽珊女士系夫妻关
系,李漫铁先生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公司股东李琛女士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女,李漫铁先生系李琛之兄。除上述关系外,王丽珊女士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李跃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46 年,本科学历,
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曾任湖南兰田中学教师、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师、系党支部书记。现任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李跃宗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65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3%;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李跃宗先生与董事王丽珊女士系夫妻关系,李漫铁先生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公司股东李琛女士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女,李漫铁先生系李琛之兄。除上述关系外,李跃宗先生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左剑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1 年,金融学硕士,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哈尔滨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一系讲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经理、大企业战略合作总部经理、机构客户服务总部业务董事、销售交易总部高级业务董事,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总监,南京中油恒燃石油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光聚通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藤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左剑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廖朝晖:女,1967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博士学历。曾任中国人
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团委书记、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湖南省领导专职秘书、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中心副主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务副书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丰达晨(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艺达晨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感知富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北京君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廖朝晖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廖朝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金 鹏:男,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0 年,物理学博
士学位,先后毕业于南开大学、休斯敦大学。历任美国 Corning 公司高级工程师兼光纤专家,美国 Sensitron 半导体公司高级工程师,CML InnovativeTechnologies公司科技总监,广东省半导体行业协会专家组主任,本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深圳新阳蓝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金鹏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金鹏先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概述
根据当前LED行业发展态势及市场竞争情况,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 盈利水平,满足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银 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综 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最终将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 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使用授信额度 及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授权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公司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在上述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 需求进行融资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4,000万元(含),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依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担 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 算。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 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06月08日
法定代表人 李漫铁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工业园区上霞区雷曼光电工业园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研发、生产、销售高品级发光二极管及LED显示屏、LED照明及
经营范围 其他应用产品,物业租赁,设备租赁,照明工程、城市亮化、
景观工程的咨询、设计、安装及维护,货物进出口。
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惠州雷曼100%的股权,惠州雷曼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1年1-9月惠州雷曼实现营业收入43,480.13万元,利润
财务指标 总额2,283.14万元,净利润2,136.1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
日,惠州雷曼总资产59,664.62万元,总负债25,435.28万元,
净资产34,229.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63%。
2. 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12-09
法定代表人 李漫铁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第四工业区30号厂房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LED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LED灯饰照明、LED灯具照明、LED
经营范围
电源、消防灯具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拓享科技100%的股权,拓享科技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1年1-9月拓享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7,762.37万元,利润
总额-368.68万元,净利润-339.34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
财务指标
拓享总资产29,576.58万元,总负债22,792.26万元,净资产
6,784.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06%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 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为人民币7,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9%,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三、有效授权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能够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29元
每股净资产: 1.813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1%
营业总收入: 9.2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510.35万元
[2021-10-11] (300162)雷曼光电: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1-9 月)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比上年同期上升:6,478.95% -8,083.57%
公司股东的 盈利:62.32 万元
净利润 盈利:4,100 万元 –5,100 万元
注:本表格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深耕超高清显示且引领基于 COB 技术的 Micro LED 产品创新,最新自主
创新研发的 Micro LED 私人巨幕影院成为公司超高清显示产品走入消费 C 端的里
程碑,标志着公司初步形成专业显示、商业显示、民用显示三个产品赛道产品线的全方位生态布局,有望进一步夯实公司业务发展基础。本报告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继续保持海外市场竞争优势,并加强国际区域市场的覆盖,2021 年
前三季度出口订单需求持续增加,实现海外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2、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在 5G+8K 的超高清视觉新变革的推动下,加强
国内区域销售网络和展示厅建设,增强体验式营销,聚焦客户需求,在 COB 专用及商用显示应用领域市场份额持续提升,从而带动国内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3、公司预计 2021 年前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72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以本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0 日
[2021-10-11] (300162)雷曼光电: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0 月 8 日、2021 年 10
月 1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
易特别规定》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预计今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0-5,100万元,同比增长 6,478.95%-8,083.57%。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以本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为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09-2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曼光电”)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以现场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 1,050.3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0.00 元/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 年 9 月 3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票期权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50.30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授予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
3、行权价格:10.00 元/股。
4、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 获授股票 获授股票期权 获授股票期
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数量占授予权 权约占当前
(万份) 益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1 左剑铭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5.00 2.00% 0.07%
2 张琰 财务总监 20.00 1.60% 0.06%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005.30 80.41% 2.88%
(246 人)
预留部分 200.00 16.00% 0.57%
合计 1,250.30 100.00% 3.58%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 要求。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权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权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三个行权期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 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 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 注销。
7、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6.55%;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32.04%;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4.16%。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中(C)、合格(D)和不合格(E)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中(C) 合格(D) 不合格(E)
标准系数 1.0 0.9 0.8 0.6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中、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四、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授予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股票期权进行测算,期权总价值为 1,597.65万元。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
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权的数量(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050.30 1,597.65 198.10 724.58 461.89 213.08
本计划股票期权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权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激励对象行权时认购公司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的所需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个人自筹。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期权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日前 6 个月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事项发布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
[2021-09-23] (300162)雷曼光电: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公 司 董 事 会 已 于 2021 年 9 月 3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6)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6 人,代表股份共计 152,891,00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43.744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股份共计 152,823,9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43.725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7 人,代表股份共计 6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0.0192%。
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40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0.1170%。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87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3,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6.1125%;反对 15,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887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87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3,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6.1125%;反对 15,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887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87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3,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6.1125%;反对 15,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887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彭素球和周百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2021-09-2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 司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硕展”)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 拟为康硕展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 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指标
名称 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03-31
法定代表人 李漫铁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楼岗大道1号104、202、302、402
注册资本 2,314.29万元
LED单元板(户内外显示屏)、LED日光管、LED灯饰、LED路灯、应用
电源及其它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与上门安装;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节能环保工程、节
经营范围
能工程设计、节能技术咨询与评估,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
咨询、设计、安装、维护;节能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设备租
赁;计算机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
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康硕展51%的股权
康硕展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1-6月,康硕展实现营业收入6,659.28万元,利润总额-48.67万元,净利润-25.24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康硕展总资产12,783.52万元,总负债7,447.01万元,净资产5,336.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8.2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了促进康硕展的经营发展,公司根据其日常经营以及资金需求情况,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为控股子公司康硕展提供担保,能够支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为人民币
6,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2%,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1、雷曼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雷曼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2021-09-2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 2021年 10 月 21 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职工代表监事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
举张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茏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张茏女士将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截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张茏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 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9 年,2005 年 9 月
至今,历任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人力资源中心副经理、品牌及公共关系部高级经理,现任本公司品牌及公共关系部总监,公司职工监事。
张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021-09-23] (300162)雷曼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与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9 月 22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
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张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其中亲自出席监事两名,梁斐女士因公出差授权委托张茏女士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拟推荐周杰先生、陈红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硕展”)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拟为康硕展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 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为控股子公司康硕展提供担保,能够支持控股子 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拟授予股票期权的 248
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首次拟授予股票期权的 248 名激励对象均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上述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9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向 248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 1,050.30 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雷 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 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生,本科学历。1993 年
至 1995 年任桂林华光全膜电容器厂质检员;1995 年至 2005 年历任桂林市无
线电八厂 技术科长、副厂长;2005 年至今历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高级经理、集成供应链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监事。
周杰先生通过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5,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陈红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大专学历。1993
年至 2006 年江西铜业德兴铜矿工作;2006 年至今历任公司总裁办行政部高级经理、行政兼工程部总监,并兼任公司党支部书记。
陈红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021-09-23] (300162)雷曼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与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9 月 22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
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以下七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跃宗先生、左剑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廖朝晖女士、金鹏先生、周玉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的权益,一致同意公司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硕展”)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拟为康硕展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9月22日为授予日,授予248名激励对象1,050.30万份股票期权。
关联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周五)下午 3:0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7)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漫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8 年,高级工程师,
研究生学历,先后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线电工程系无线电技术专业和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 EMBA 专业;曾任惠州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科员、广东惠州粤新通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漫铁先生现任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并任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显示应用分会副理事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光电器件分会常务理事,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常务理事,信息产业部半导体照明技术标准工作组专家成员,信息产业部平板显示技术标准工作组专家成员,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 LED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委员,深商总会会董,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 LED 产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李漫铁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5,728,2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9%;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李跃宗先生与董事王丽珊女士系夫妻关系,李漫铁先生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公司股东李琛女士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女,李漫铁先生系李琛之兄。除上述关系外,李漫铁先生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丽珊: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45 年,大专学历,
毕业于湖南娄底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曾任湖南娄底地区物资局业务主管、业务经理。现任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深圳雷曼创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雷曼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雷曼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宜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
王丽珊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106,3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2%;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李跃宗先生与董事王丽珊女士系夫妻关系,李漫铁先生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公司股东李琛女士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女,李漫铁先生系李琛之兄。除上述关系外,王丽珊女士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李跃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46 年,本科学历,
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曾任湖南兰田中学教师、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师、系党支部书记。现任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李跃宗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5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李跃宗先生与董事王丽珊女士系夫妻关系,李漫铁先生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公司股东李琛女士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女,李漫铁先生系李琛之兄。除上述关系外,李跃宗先生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左剑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1 年,金融学硕士,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哈尔滨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一系讲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经理、大企业战略合作总部经理、机构客户服务总部业务董事、销售交易总部高级业务董事,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总监,南京中油恒燃石油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光聚通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藤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运营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左剑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廖朝晖:女,1967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博士学历。曾任中国人
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团委书记、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湖南省领导专职秘书、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中心副主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务副书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丰达晨(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艺达晨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感知富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北京君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廖朝晖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廖朝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金 鹏:男,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0 年,物理学博
士学位,先后毕业于南开大学、休斯敦大学。历任美国 Corning 公司高级工程师兼光纤专家
[2021-09-2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五)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五)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李漫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王丽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李跃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左剑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选举廖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金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周玉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的选举将分别进行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周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陈红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
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1.00 应选人数(4)人
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李漫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王丽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李跃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左剑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2.00 应选人数(3)人
人的议案》;
2.01 选举廖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金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周玉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00 应选人数(2)人
事的议案》。
3.01 选举周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陈红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
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0 日前,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人:左剑铭
电话号码:0755-86137035
传真号码:0755-86139001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62”,投票简称为“雷曼投
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1.00 应选人数(4)人
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李漫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王丽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李跃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左剑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
[2021-09-1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
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若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6、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7、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1 年 9 月 17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
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左剑铭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13 7035
联系传真:0755-8613 9001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
邮政编码:518055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附件: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请在推荐类别前打“√”)
推荐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
定的条件
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
职称、详细工作履历, 特别是
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的工作情况、兼职情况、专
业背景、从业经验等)
其他说明(指与公司或其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
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月日
[2021-09-1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
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 17:00 前按本公告
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
关文件);
(二)公司监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监事会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 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 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1 年 9 月 17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
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左剑铭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13 7035
联系传真:0755-8613 9001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
邮政编码:518055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附件: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联系电话
推荐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
定的条件
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
职称、详细工作履历, 特别是
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的工作情况、兼职情况、专
业背景、从业经验等)
其他说明(指与公司或其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
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月日
[2021-09-0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三)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 nfo.co m.c n) 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 1、2、3 已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 已经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034)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5)及相关公告。其中议案 1、2、3 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 2/3 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周玉华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 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 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
3.00 项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
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
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前,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五楼董事会办公
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人:左剑铭
电话号码:0755-86137035
传真号码:0755-86139001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62”,投票简称为“雷曼投
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
3.00 项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021-09-03] (300162)雷曼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梁斐女士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确保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经初步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持有人条件;该等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等人员均符合《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3 至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9-03] (300162)雷曼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权股票期权并办理授权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下午3: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7),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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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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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6]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近日,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5,371,2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1.59%)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述股东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45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东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为一致行动人。李漫铁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王丽珊女士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名称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直接及间接持股数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
(股) (%)
李漫铁 董事长、总裁 95,728,259 27.39%
王丽珊 副董事长 44,106,516 12.62%
李琛 -- 5,536,491 1.58%
合计 145,371,266 41.5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姓名:李漫铁、王丽珊、李琛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 2%。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7,455,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9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股东分别计划减持详情如下: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比例(%)
李漫铁 董事长、总裁 10,000,000 2.86%
王丽珊 副董事长 6,455,000 1.85%
李琛 -- 1,000,000 0.29%
合计 - 17,455,000 4.99%
注 1: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8)上述股东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
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1-18] (300162)雷曼光电: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扭亏为盈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4,600 万元–5,900 万元 亏损:-31,554.09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2,950 万元–4,250 万元 亏损:-31,248.87 万元
的净利润
注:本表格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的沟通,不存在分歧情况。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深耕下一代 Micro LED 超高清显示并不断完善超高清显示产品矩阵,报
告期内推出一系列行业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 Micro LED 超高清显示产品,公司已实现 Micro LED 超高清领域专用显示、商用显示、家用显示三大赛道协同前进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夯实公司业务发展基础。本报告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在 5G+8K 的超高清产业政策发展背景下,公司国内市场开拓
成效显著,在专用显示赛道基本盘的市场份额持续提升,商用显示赛道逐渐起量,从而带动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海外市场竞争优势,并加强国际区域市场的覆盖,2021 年出口订单需求持续增加,实现海外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3、为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有针对性地实行采购研发联动、降本增效等多项应对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成本压力;同时因高附加值产品的出货量增加,使公司产品整体毛利率水平稳中有增。
4、公司依据战略目标,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引进优秀人才并深入推进绩效考核与激励工作,对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充分激发员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和队伍凝聚力,助力公司经营持续向好。
5、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5,000 -132,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 52.7%-61.2%。
6、公司预计 2021 年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
金额约为 1,65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以本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1-12-16]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审批情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二、授信进展情况
深圳市政府为扶持深圳市企业,推出与高新投合作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优惠贷款项目。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期限 1 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贷款向高新投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以名下有权处分的三项知识产权为上述贷款向高新投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本次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贷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质押标的: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三项知识产权
2.债务人名称: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4.保证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5.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6.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7.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融资贷款业务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授信事项范围及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授信及质押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授信及质押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
王丽珊女士、李跃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本次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份数量(股)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王丽珊 15,810,000 38.61% 4.52%
王丽珊 14,080,000 34.39% 4.03% 深圳市高
2020年12 2021 年 12 新投集团
乌鲁木齐杰 月 9 日 月 15 日 有限公司
得股权投资 12,340,000 30.64% 3.53%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是
李跃宗 4,630,000 82.50% 1.32%
乌鲁木齐杰 2020年12 2021 年 12 深圳市高
得股权投资 月 16 日 月 15 日 新投集团
合伙企业(有 23,530,000 58.42% 6.73% 有限公司
限合伙)
合计 - 70,390,000 - 20.14%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 例 份数量(股)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李漫铁 61,494,509 17.59% 49,280,000 80.14% 14.10% 0 0% 0 0%
王丽珊 40,948,000 11.72% 0 0.00% 0.00% 0 0% 0 0%
李跃宗 5,612,000 1.61% 0 0.00% 0.00% 0 0% 0 0%
李琛 5,536,491 1.58% 0 0.00% 0.00% 0 0% 0 0%
乌鲁木齐杰
得股权投资
40,275,000 11.52% 0 0.00% 0.00% 0 0% 0 0%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乌鲁木齐希
旭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4,152,500 1.19% 0 0.00% 0.00% 0 0% 0 0%
限合伙)
合计 158,018,500 45.21% 49,280,000 31.19% 14.10% 0 - 0 -
注: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解除限售,按照《公司法》
规定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其所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表格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58,01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 45.21%,其中累计质押公司
股份 49,28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1.19%,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0%。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
范围之内,暂不存在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
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08]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
漫铁先生的函告,获悉该股东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是否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称 大股东及其 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用途
一致行动人 押
深 圳 市
李漫铁 是 39,620,000 64.43% 11.34% 否 否 2021-12-07 2022-12-07 高 新 投 融资
集 团 有
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押 情况 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前质押股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称 (股) 例 份数量 量(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股)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李漫铁 61,494,509 17.59% 9,660,000 49,280,000 80.14% 14.10% 0 0% 0 0%
王丽珊 40,948,000 11.72% 29,890,000 29,890,000 73.00% 8.55% 0 0% 0 0%
李跃宗 5,612,000 1.61% 4,630,000 4,630,000 82.50% 1.32% 0 0% 0 0%
李琛 5,536,491 1.58% 0 0 0.00% 0.00% 0 0% 0 0%
乌 鲁 木
齐 杰 得
股 权 投 40,275,000 11.52% 35,870,000 35,870,000 89.06% 10.26% 0 0% 0 0%
资 合 伙
企业(有
限合伙)
乌 鲁 木
齐 希 旭
股 权 投 4,152,500 1.19% 0 0 0.00% 0.00% 0 0% 0 0%
资 合 伙
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158,018,500 45.21% 80,050,000 119,670,000 75.73% 34.24% 0 - 0 -
注: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解除限售,按照《公司法》
规定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其所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8,01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 45.21%,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19,67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5.73%,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4%。本
次股份质押是股东个人融资,用于偿还其一致行动人即将到期的股权质押贷款。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 70,390,000 股即将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前到期,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4.55%,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4%。在该 70,390,000 股质押股份到期全部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率将明显下降。
在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 70,390,000 股到期全部解除质押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9,660,000 股,
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的 6.11%,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
对应融资余额为 2,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49,280,000 股,
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的 31.19%,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0%,对应融资余额为 22,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
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5、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其将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1-26]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
漫铁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股)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2020年11 2021 年 11 深圳市高
李漫铁 是 6,680,000 10.86% 1.91% 月 4 日 月 25 日 新投集团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例 份数量(股)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李漫铁 61,494,509 17.59% 9,660,000 15.71% 2.76% 0 0% 0 0%
王丽珊 40,948,000 11.72% 29,890,000 73.00% 8.55% 0 0% 0 0%
李跃宗 5,612,000 1.61% 4,630,000 82.50% 1.32% 0 0% 0 0%
李琛 5,536,491 1.58% 0 0.00% 0.00% 0 0% 0 0%
乌鲁木齐
杰得股权
投资合伙 40,275,000 11.52% 35,870,000 89.06% 10.26% 0 0% 0 0%
企业(有
限合伙)
乌鲁木齐
希旭股权
投资合伙 4,152,500 1.19% 0 0.00% 0.00% 0 0% 0 0%
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158,018,500 45.21% 80,050,000 50.66% 22.90% 0 - 0 -
注: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解除限售,按照《公司法》
规定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其所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表格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158,01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 45.21%,其中累计质押公司
股份 80,05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66%,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0%。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
范围之内,暂不存在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
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0-28]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完成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雷曼 JLC3,期权代码:03647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情况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情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首次授予日:2021 年 9 月 22 日;
4、行权价格:10.00 元/股;
5、激励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激励对象 248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股票 获授股票期权 获授股票期
序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数量占首次授 权约占当前
号 (万份) 予权益总量的 总股本比例
比例
1 左剑铭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5.00 2.38% 0.07%
2 张琰 财务总监 20.00 1.90% 0.06%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005.30 95.72% 2.88%
(246 人)
合计(248 人) 1,050.30 100.00% 3.01%
注: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 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6、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 求。
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
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权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权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三个行权期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
8、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6.55%;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32.04%;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4.16%。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 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中(C)、合格(D)和不合格(E)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中(C) 合格(D) 不合格(E)
标准系数 1.0 0.9 0.8 0.6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中、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审议情况
1、2021年9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1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9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 股票期权简称及期权代码
1、期权简称:雷曼 JLC3;
2、期权代码:036471;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1年 10月 2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公 司 董 事 会 已 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8)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 人,代表股份共计 152,483,10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43.627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股份共计 152,483,1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43.627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0 人,代表股份共计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以
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0.0003%。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 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跃宗先生、左剑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李漫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1.2 选举王丽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1.3 选举李跃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1.4 选举左剑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 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廖朝晖女士、金鹏先生、周玉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廖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2.2 选举金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2.3 选举周玉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杰先生、陈红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 选举周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3.2 选举陈红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152,483,1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该
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郭芷菁和杨嘉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3),《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当前 LED 行业发展态势及市场竞争情况,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
盈利水平,满足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最终
将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使用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依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会议由监事张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其中亲自出席监事两名,梁斐女士因公出差授权委托张茏女士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3),《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监事会经审核确认,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当前 LED 行业发展态势及市场竞争情况,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盈
利水平,满足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最终将以各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使用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依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能够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候选人。经全体董事
推举,会议由董事李漫铁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选举李漫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选举王丽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举其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根据董事长李漫铁先生的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选举周玉华先生、金鹏先生、李漫铁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根据全体委员现场选举,公司董事会任命独立董事周玉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选举金鹏先生、廖朝晖女士、李漫铁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根据全体委员现场选举,公司董事会任命独立董事金鹏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3)选举廖朝晖女士、周玉华先生、李漫铁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全体委员现场选举,公司董事会任命独立董事廖朝晖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选举李漫铁先生、廖朝晖女士、金鹏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任命董事长李漫铁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漫铁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已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左剑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已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左剑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已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已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梁冰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候选人)。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周杰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周 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生,本科学历。1993 年
至 1995 年任桂林华光全膜电容器厂质检员;1995 年至 2005 年历任桂林市无线电
八厂技术科长、副厂长;2005 年至今历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高级经理、集成供应链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监事。
周杰先生通过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9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
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在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工作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李漫铁先生(董事长)、王丽珊女士(副董事长)、李跃宗先生、左剑铭先生
独立董事:廖朝晖女士、金鹏先生、周玉华先生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周玉华先生(主任委员)、金鹏先生、李漫铁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金鹏先生(主任委员)、廖朝晖女士、李漫铁先生
提名委员会:廖朝晖女士(主任委员)、周玉华先生、李漫铁先生
战略委员会:李漫铁先生(主任委员)、廖朝晖女士、金鹏先生
三、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周杰先生(监事会主席)、陈红星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张茏女士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裁:李漫铁先生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左剑铭先生
财务总监:张琰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梁冰冰女士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符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左剑铭先生、梁冰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中左剑铭先生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1、董事会秘书左剑铭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雷曼大厦
电话号码:0755-86137035
传真号码:0755-86139001
电子邮箱:ledman@ledman.cn
2、证券事务代表梁冰冰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雷曼大厦
电话号码:0755-86137035
传真号码:0755-86139001
电子邮箱:ledman@ledman.cn
五、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王守礼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梁斐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守礼先生、梁斐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附:简历
李漫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8 年,高级工程师,
研究生学历,先后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线电工程系无线电技术专业和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 EMBA 专业;曾任惠州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科员、广东惠州粤新通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漫铁先生现任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并任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显示应用分会副理事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光电器件分会常务理事,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常务理事,信息产业部半导体照明技术标准工作组专家成员,信息产业部平板显示技术标准工作组专家成员,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 LED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委员,深商总会会董,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 LED 产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南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
李漫铁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5,728,2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9%;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李跃宗先生与董事王丽珊女士系夫妻关系,李漫铁先生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公司股东李琛女士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女,李漫铁先生系李琛之兄。除上述关系外,李漫铁先生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丽珊: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45 年,大专学历,
毕业于湖南娄底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曾任湖南娄底地区物资局业务主管、业务经理。现任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雷曼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雷曼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
王丽珊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106,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2%;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李跃宗先生与董事王丽珊女士系夫妻关
系,李漫铁先生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公司股东李琛女士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女,李漫铁先生系李琛之兄。除上述关系外,王丽珊女士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李跃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46 年,本科学历,
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曾任湖南兰田中学教师、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师、系党支部书记。现任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李跃宗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65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3%;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李跃宗先生与董事王丽珊女士系夫妻关系,李漫铁先生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公司股东李琛女士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女,李漫铁先生系李琛之兄。除上述关系外,李跃宗先生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左剑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1 年,金融学硕士,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哈尔滨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一系讲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经理、大企业战略合作总部经理、机构客户服务总部业务董事、销售交易总部高级业务董事,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总监,南京中油恒燃石油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光聚通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藤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左剑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廖朝晖:女,1967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博士学历。曾任中国人
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团委书记、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湖南省领导专职秘书、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中心副主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务副书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丰达晨(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艺达晨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感知富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北京君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廖朝晖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廖朝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金 鹏:男,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0 年,物理学博
士学位,先后毕业于南开大学、休斯敦大学。历任美国 Corning 公司高级工程师兼光纤专家,美国 Sensitron 半导体公司高级工程师,CML InnovativeTechnologies公司科技总监,广东省半导体行业协会专家组主任,本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深圳新阳蓝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金鹏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金鹏先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概述
根据当前LED行业发展态势及市场竞争情况,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 盈利水平,满足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银 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综 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最终将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 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使用授信额度 及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授权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公司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在上述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 需求进行融资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4,000万元(含),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依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担 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 算。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 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06月08日
法定代表人 李漫铁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工业园区上霞区雷曼光电工业园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研发、生产、销售高品级发光二极管及LED显示屏、LED照明及
经营范围 其他应用产品,物业租赁,设备租赁,照明工程、城市亮化、
景观工程的咨询、设计、安装及维护,货物进出口。
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惠州雷曼100%的股权,惠州雷曼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1年1-9月惠州雷曼实现营业收入43,480.13万元,利润
财务指标 总额2,283.14万元,净利润2,136.1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
日,惠州雷曼总资产59,664.62万元,总负债25,435.28万元,
净资产34,229.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63%。
2. 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12-09
法定代表人 李漫铁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第四工业区30号厂房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LED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LED灯饰照明、LED灯具照明、LED
经营范围
电源、消防灯具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拓享科技100%的股权,拓享科技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1年1-9月拓享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7,762.37万元,利润
总额-368.68万元,净利润-339.34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
财务指标
拓享总资产29,576.58万元,总负债22,792.26万元,净资产
6,784.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06%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 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为人民币7,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9%,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三、有效授权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能够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宜。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300162)雷曼光电: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29元
每股净资产: 1.813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1%
营业总收入: 9.2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510.35万元
[2021-10-11] (300162)雷曼光电: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1-9 月)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比上年同期上升:6,478.95% -8,083.57%
公司股东的 盈利:62.32 万元
净利润 盈利:4,100 万元 –5,100 万元
注:本表格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深耕超高清显示且引领基于 COB 技术的 Micro LED 产品创新,最新自主
创新研发的 Micro LED 私人巨幕影院成为公司超高清显示产品走入消费 C 端的里
程碑,标志着公司初步形成专业显示、商业显示、民用显示三个产品赛道产品线的全方位生态布局,有望进一步夯实公司业务发展基础。本报告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继续保持海外市场竞争优势,并加强国际区域市场的覆盖,2021 年
前三季度出口订单需求持续增加,实现海外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2、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在 5G+8K 的超高清视觉新变革的推动下,加强
国内区域销售网络和展示厅建设,增强体验式营销,聚焦客户需求,在 COB 专用及商用显示应用领域市场份额持续提升,从而带动国内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3、公司预计 2021 年前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72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以本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0 日
[2021-10-11] (300162)雷曼光电: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0 月 8 日、2021 年 10
月 1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
易特别规定》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预计今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0-5,100万元,同比增长 6,478.95%-8,083.57%。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以本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为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09-2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曼光电”)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以现场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 1,050.3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0.00 元/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 年 9 月 3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票期权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50.30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授予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
3、行权价格:10.00 元/股。
4、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 获授股票 获授股票期权 获授股票期
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数量占授予权 权约占当前
(万份) 益总量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1 左剑铭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5.00 2.00% 0.07%
2 张琰 财务总监 20.00 1.60% 0.06%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005.30 80.41% 2.88%
(246 人)
预留部分 200.00 16.00% 0.57%
合计 1,250.30 100.00% 3.58%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 要求。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权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权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三个行权期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 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 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 注销。
7、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6.55%;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32.04%;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4.16%。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中(C)、合格(D)和不合格(E)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中(C) 合格(D) 不合格(E)
标准系数 1.0 0.9 0.8 0.6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中、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四、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授予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股票期权进行测算,期权总价值为 1,597.65万元。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
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权的数量(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050.30 1,597.65 198.10 724.58 461.89 213.08
本计划股票期权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权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激励对象行权时认购公司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的所需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个人自筹。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期权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日前 6 个月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事项发布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
[2021-09-23] (300162)雷曼光电: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公 司 董 事 会 已 于 2021 年 9 月 3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6)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6 人,代表股份共计 152,891,00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43.744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股份共计 152,823,9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43.725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7 人,代表股份共计 6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0.0192%。
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40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349,510,030 股的比例为 0.1170%。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87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3,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6.1125%;反对 15,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887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87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3,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6.1125%;反对 15,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887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87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 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3,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6.1125%;反对 15,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887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彭素球和周百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2021-09-2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 司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硕展”)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 拟为康硕展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 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指标
名称 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03-31
法定代表人 李漫铁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楼岗大道1号104、202、302、402
注册资本 2,314.29万元
LED单元板(户内外显示屏)、LED日光管、LED灯饰、LED路灯、应用
电源及其它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与上门安装;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节能环保工程、节
经营范围
能工程设计、节能技术咨询与评估,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
咨询、设计、安装、维护;节能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设备租
赁;计算机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
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康硕展51%的股权
康硕展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1-6月,康硕展实现营业收入6,659.28万元,利润总额-48.67万元,净利润-25.24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康硕展总资产12,783.52万元,总负债7,447.01万元,净资产5,336.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8.2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了促进康硕展的经营发展,公司根据其日常经营以及资金需求情况,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为控股子公司康硕展提供担保,能够支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为人民币
6,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2%,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1、雷曼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雷曼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2021-09-2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 2021年 10 月 21 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职工代表监事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
举张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茏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张茏女士将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截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张茏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 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9 年,2005 年 9 月
至今,历任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人力资源中心副经理、品牌及公共关系部高级经理,现任本公司品牌及公共关系部总监,公司职工监事。
张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021-09-23] (300162)雷曼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与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9 月 22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
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张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其中亲自出席监事两名,梁斐女士因公出差授权委托张茏女士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拟推荐周杰先生、陈红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硕展”)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拟为康硕展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 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为控股子公司康硕展提供担保,能够支持控股子 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拟授予股票期权的 248
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首次拟授予股票期权的 248 名激励对象均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上述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9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向 248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 1,050.30 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雷 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 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生,本科学历。1993 年
至 1995 年任桂林华光全膜电容器厂质检员;1995 年至 2005 年历任桂林市无
线电八厂 技术科长、副厂长;2005 年至今历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高级经理、集成供应链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监事。
周杰先生通过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5,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陈红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大专学历。1993
年至 2006 年江西铜业德兴铜矿工作;2006 年至今历任公司总裁办行政部高级经理、行政兼工程部总监,并兼任公司党支部书记。
陈红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021-09-23] (300162)雷曼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与补充通知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9 月 22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
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以下七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跃宗先生、左剑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廖朝晖女士、金鹏先生、周玉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的权益,一致同意公司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硕展”)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拟为康硕展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9月22日为授予日,授予248名激励对象1,050.30万份股票期权。
关联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周五)下午 3:0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7)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漫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8 年,高级工程师,
研究生学历,先后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线电工程系无线电技术专业和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 EMBA 专业;曾任惠州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科员、广东惠州粤新通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漫铁先生现任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并任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显示应用分会副理事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光电器件分会常务理事,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常务理事,信息产业部半导体照明技术标准工作组专家成员,信息产业部平板显示技术标准工作组专家成员,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 LED 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委员,深商总会会董,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 LED 产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李漫铁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5,728,2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9%;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李跃宗先生与董事王丽珊女士系夫妻关系,李漫铁先生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公司股东李琛女士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女,李漫铁先生系李琛之兄。除上述关系外,李漫铁先生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丽珊: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45 年,大专学历,
毕业于湖南娄底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曾任湖南娄底地区物资局业务主管、业务经理。现任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深圳雷曼创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雷曼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雷曼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宜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
王丽珊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106,3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2%;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李跃宗先生与董事王丽珊女士系夫妻关系,李漫铁先生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公司股东李琛女士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女,李漫铁先生系李琛之兄。除上述关系外,王丽珊女士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李跃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46 年,本科学历,
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曾任湖南兰田中学教师、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师、系党支部书记。现任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李跃宗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5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李跃宗先生与董事王丽珊女士系夫妻关系,李漫铁先生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公司股东李琛女士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女,李漫铁先生系李琛之兄。除上述关系外,李跃宗先生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左剑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1 年,金融学硕士,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哈尔滨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一系讲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经理、大企业战略合作总部经理、机构客户服务总部业务董事、销售交易总部高级业务董事,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总监,南京中油恒燃石油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光聚通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藤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运营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左剑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廖朝晖:女,1967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博士学历。曾任中国人
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团委书记、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湖南省领导专职秘书、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中心副主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务副书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丰达晨(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艺达晨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感知富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北京君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廖朝晖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廖朝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金 鹏:男,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0 年,物理学博
士学位,先后毕业于南开大学、休斯敦大学。历任美国 Corning 公司高级工程师兼光纤专家
[2021-09-2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五)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五)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李漫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王丽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李跃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左剑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选举廖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金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周玉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的选举将分别进行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周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陈红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
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1.00 应选人数(4)人
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李漫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王丽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李跃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左剑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2.00 应选人数(3)人
人的议案》;
2.01 选举廖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金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周玉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00 应选人数(2)人
事的议案》。
3.01 选举周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陈红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
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0 日前,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人:左剑铭
电话号码:0755-86137035
传真号码:0755-86139001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62”,投票简称为“雷曼投
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1.00 应选人数(4)人
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李漫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王丽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李跃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左剑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
[2021-09-1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
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若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6、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7、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1 年 9 月 17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
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左剑铭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13 7035
联系传真:0755-8613 9001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
邮政编码:518055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附件: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请在推荐类别前打“√”)
推荐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
定的条件
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
职称、详细工作履历, 特别是
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的工作情况、兼职情况、专
业背景、从业经验等)
其他说明(指与公司或其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
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月日
[2021-09-1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
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 17:00 前按本公告
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
关文件);
(二)公司监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监事会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 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 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1 年 9 月 17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
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左剑铭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13 7035
联系传真:0755-8613 9001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
邮政编码:518055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附件: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联系电话
推荐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
定的条件
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
职称、详细工作履历, 特别是
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的工作情况、兼职情况、专
业背景、从业经验等)
其他说明(指与公司或其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
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月日
[2021-09-03] (300162)雷曼光电: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三)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 nfo.co m.c n) 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 1、2、3 已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 已经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034)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5)及相关公告。其中议案 1、2、3 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 2/3 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周玉华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 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 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
3.00 项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
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
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前,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五楼董事会办公
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人:左剑铭
电话号码:0755-86137035
传真号码:0755-86139001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62”,投票简称为“雷曼投
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
3.00 项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021-09-03] (300162)雷曼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梁斐女士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确保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经初步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持有人条件;该等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等人员均符合《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3 至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9-03] (300162)雷曼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权股票期权并办理授权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下午3: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7),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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