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25什么时候复牌?-聆达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聆达股份300125≈≈(更新:22.02.18)
[2022-02-18]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陈小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小禹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附件:陈小禹先生简历
陈小禹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0 年 2 月,毕业于集美财经学院(现并入集
美大学),大专学历。1982 年 8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福建三明钢铁厂主办会计、会计
师;1998 年 1 月至今历任厦门牡丹大酒楼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福州牡丹大酒楼有限
公司总经理、厦门牡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22 年 2 月 8 日起任聆达
股份董事。
陈小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小禹先生任职于实际控制人控股的企业,除此外,陈小禹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02-18] (300125)聆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王妙琪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陈小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陈小禹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08] (300125)聆达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2月8日下午15:00在子公司阳光恒煜(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6层C、D单元)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王妙琪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58,453,2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为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8,453,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0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廖山海律师、吴上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4]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2021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具体明细如下表:(单位:万元)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报告期内计提金额占 2020
序号 项目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本年计提 其他 转回/转销 其他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一 坏账准备 8,681.39 955.89 3.55 243.31 9,390.42 17.07%
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477.90 -77.87 - 3.55 195.34 6,201.14 -1.38%
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203.49 936.30 - - 47.97 3,091.82 16.71%
3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97.46 - - - 97.46 1.74%
二 存货跌价准备 - 639.91 - 241.17 - 398.74 11.42%
三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639.62 - - 942.19 - 19,697.43 0.00%
合计 29,321.01 1,595.80 - 1,186.91 243.31 29,486.59 28.49%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595.80万元,全部计入2021年度。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告能公允的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595.8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5.23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95.2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4]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总裁韩家厚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邱志华先生及监事会主席赵开新先 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聆达股份董事兼总裁韩家厚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邱志华先生及监事会主席赵开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分别增持金额不低于220万元、185万元和95万元或分别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2万股、10万股和5万股,每人分别以实现二者之一即为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2、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太阳能光伏行业广阔前景及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韩家厚(董事/总裁)、邱志华(董事/副总裁)、赵开新(监事会主席)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韩家厚、邱志华和赵开新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中韩家厚和赵开新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3、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4、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为了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清洁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应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共同选择,其中,太阳能因具有普遍性、无害性、长久性等诸多优点,逐渐成为新能源领域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太阳能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随着半导体相关技术的发展成熟以及清洁能源需求的日益增长,光伏产业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我国已将光伏产业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产业政策引导和清洁能源需求增长的推动下,我国光伏技术快速进步,产业链逐步发展成形,光伏产品制造能力位居世界前列。
公司从事的高效太阳能电池业务,2021 年受制于光伏产业链上游价格的大幅波动,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影响而未达预期,但公司已通过采取积极的措施,整合了管理经验丰富的团队和高素质技术人才,有序推进产线设备的升级改造及嘉悦二期项目论证、建设工作,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基于对太阳能光伏行业广阔前景及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或数量
姓名 职务 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或数量 增持完成条件
韩家厚 董事/总裁 不低于 220 万元或 12 万股
邱志华 董事/副总裁 不低于 185 万元或 10 万股 满足二者之一,每人
单独计算。
赵开新 监事会主席 不低于 95 万元或 5 万股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
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则不再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增持主体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的股份数量进行对应调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4] (300125)聆达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7,900 万元–9,3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5,601.67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41% - 66%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0,400 万元–11,8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7,765.37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34% - 52%
营业收入 100,000.00 万元-110,000.00 万元 28,232.80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99,342.07 万元-109,342.07 万元 28,189.37 万元
注:上表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太阳能电池业务成为主要的业务增长点,公司收入水平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受光伏产业链上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公司太阳能电池业务的营业成本增加,营业利润减少;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加大对太阳能电池等项业务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上年增加 2,841.43 万元,同比增长 180.31%;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 2,006.12 万元,同比增长 89.66%。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2,500.08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18] (300125)聆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阳光恒煜(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王妙琪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因王正育先生辞去董事长、董事、总裁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王妙琪女士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及董事会严格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陈小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陈小禹先生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小禹先生上述任职期限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议案》
因王正育先生辞去相关职务,经董事会严格审查,同意聘任董事韩家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核心能力建设,结合公司治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中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8]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高管辞职的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王正育先
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正育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及其担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正育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王正育先生辞去董事长、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王正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正育先生担任的董事长及
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8 月 12 日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正育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58,453,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2%,离任后,王正育先生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上市公司离任人员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另外,王正育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15,100 股,该部分股份将按照《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正育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推举代行董事长、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转及决策合法有效,同时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经公司董事共同推举,由
董事王妙琪女士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
更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及董事会严格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陈小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陈小禹先生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小禹先生上述任职期限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信息附后)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总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董事韩家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为加强公司核心能力建设,结合公司治理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吴中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信息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信息
1、陈小禹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0 年 2 月,毕业于集美财经学院(现并入
集美大学),大专学历。1982 年 8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福建三明钢铁厂主办会计、会
计师;1998 年 1 月至今历任厦门牡丹大酒楼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福州牡丹大酒楼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牡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陈小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小禹先生任职于实际控制人控股的企业,除此外,陈小禹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吴中瀚先生,中国台湾,出生于 1977 年 2 月,毕业于康奈尔大学材料科学与
工程(光电器件、光伏电池研究)专业,博士学位,台湾精英计划能源科技领域首位获奖人。2001 年进入光伏行业,拥有 20 年海内外的光伏行业经验,曾担任茂迪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主任工程师、昱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深经理,兼任逢甲大学光电学系教授,兼任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员,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中心(合并制程工艺部)首席技术官,曾负责主持多项专案研究计划,成果丰硕,发表多份论文著作与专利,具有丰富的光伏行业技术开发与管理经验。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技术官。
吴中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18]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正育先生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2026 号),因王正育先生涉嫌内幕交易“聆达股份”等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王正育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已推举董事王妙琪女士代行董事长职责,聘任董事韩家厚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并经控股股东提名补选陈小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工作已平稳交接。
本次立案调查系对王正育先生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王正育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8]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2月8日下午15:0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8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按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阳光恒煜(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6层C、D单元)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2年1月28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以便登记确认。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琦任丽伟
联系地址: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室)
联系电话:0411-84732571 传 真:0411-84732571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25
2、投票简称:聆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聆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
注:请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1-12-20]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手续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058)。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按照有关程序已经完成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
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注销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20]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寨嘉悦)于近日收到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4001759;发证日期:2021年9月18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金寨嘉悦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内(即2021年至2023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08]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091、094)。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核准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经核准变更后的公司登记信息如下:
名 称: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82461759L
住 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 32B 号第 9 层 902、903 间
法定代表人:王正育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陆仟伍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伍元整
成立日期:2005 年 12 月 12 日
营业期限:自 2005 年 12 月 1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1-25]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收到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泰证券)《关于变更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项目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报告》,公司原财务顾问主办人龚彦嫣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聆达股份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泰证券决定授权秦泽茹女士接替龚彦嫣女士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本次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项目持续督导财务顾问
主办人为刘贵萍女士、秦泽茹女士,持续督导职责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秦泽茹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附:
秦泽茹女士简历
秦泽茹女士,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上海投行总部高级经理,会计硕士。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与中国移动、赢创化学等年审项目,并参与多家拟 IPO 企业财务辅导及审计工作;参与美农生物、夜光明等企业IPO尽职调查及辅导工作;有较丰富的IPO项目经验以及企业业财系统审计及实施经验。
[2021-11-15] (300125)聆达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1月15日下午15:15在子公司阳光恒煜(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6层C、D单元)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正育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为 58,453,2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为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32,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2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8,453,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票3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0股;反对股份3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弃权股份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8,486,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廖山海律师、吴上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11-11]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以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双方的合作能否正常实施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进行持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除本公告已发布的相关信息外,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寨嘉悦)与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南红太阳)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光伏产业链开展深度合作,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2、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675589220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9500.0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大良
成立日期:2008 年 06 月 23 日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 586 号科研大楼二楼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产品与系统、太阳能产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与系统、光伏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机器、智能装备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集成;石墨及碳素制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智能装备、智能机器的制造;新能源工程运行维护服务;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调研咨询服务;软件服务;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营及技术服务;工程咨询及服务;智能机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安装、销售及服务;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推广及转让;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贸易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说明:湖南红太阳与聆达股份、金寨嘉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 合作基础
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6 月,隶属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是中电科电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集硅材料、高效单晶电池、光伏组件、光伏系统集成应用于一体,是先进的光伏全产业链制造商,产值规模位列长沙市工业前十强。
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25)全
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 月,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高效晶硅 PERC 太阳能
电池的技术创新型企业。公司坐落在安徽省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 1 号,总投
资 40 亿元,占地 522 亩,规划建设 10GW 高效光伏电池产能,项目分三期建设,一
期已建成投产 3GW 高效 PERC 晶硅电池项目;二期规划投资建设 5GW 210 兼容 182
TOPCon 电池智能工厂;三期拟建设 HJT 异质结叠加钙钛矿电池项目。
(二)合作内容
1、甲方拟于 2022 年至 2025 年期间向乙方采购不低于 3GW 的太阳能电池片,每
年采购量不低于 1GW,交易单价参照市场价格降低 0.01-0.02 元/W,具体以双方另行约定、签署的合同为准。如乙方因硅片供应不足,导致不能履约交货,甲方有义务提供 A 级硅片给乙方,具体的硅片数量及价格以双方另行约定、签署的合同为准。
2、在同等商务条件下,乙方“二期”项目生产车间设备优先向甲方采购,甲方应无偿为乙方“二期”项目生产车间提供技术支持。
3、甲乙双方拟在工艺技术研发方面进行深度合作,由双方技术工艺研发人员共同成立研发小组,确定研发课题,共同研发电池制造的新工艺、新技术,共享研发成果。
4、甲乙双方拟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发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并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三)合作协调机制
为加快推动合作项目落地,甲乙双方确定具体联络人,成立工作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保持沟通,相互通报,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实质合作。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业务合作时签订具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具体业务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合作期限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四、合作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双方在产业链上有着互补优势,自愿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发挥双方的优势,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2、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
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以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双方的合作能否正常实施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沃达工业大麻(云南)有限责任公司与
云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目前交易各方根据框架协议约定
的内容开展工作,尚无具体实施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战
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与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相关主体在供应链方面已开展合
作。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6 日、9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
告》和《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更正公告》,目前交易双方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的内容开展工作,尚无具体实施项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2021-038;2021-084、085)。
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和定期报告已登载的有关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书面计划。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0-29] (300125)聆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正育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且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300125)聆达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开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1、变更前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变更后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电 池制造;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 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 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 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 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 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 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兴能源技 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修订前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相应条款内容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 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 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 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 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 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装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 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资源再
生物基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 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 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通用设备的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 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 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 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 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助设备批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 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 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
国法律以及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审批或批准手续 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
律以及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审批或批准手续后,增
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 记结果为准。
2、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15日下午15:15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下午15:15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按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阳光恒煜(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6层C、D单元)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1年11月11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以便登记确认。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琦 任丽伟
联系地址: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室)
联系电话:0411-84732571 传 真:0411-84732571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25
2、投票简称:聆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聆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注:请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1-10-29] (300125)聆达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6元
每股净资产: 2.666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6%
营业总收入: 8.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39亿元
[2021-09-10]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和保荐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聆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1〕418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9-07]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公告中部分信息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后: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6] (300125)聆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9月5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正育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政策环境、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调整发行方案并择机重新申报。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正育、王妙琪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经与原认购对象王正育先生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公司与王正育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正育、王妙琪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表决,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5 日
[2021-09-06] (300125)聆达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9月5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开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经与原认购对象王正育先生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公司与王正育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5 日
[2021-09-06]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王正育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王正育先生就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签署
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正育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认购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的 22.02%(且本次发行完成后,王正育先生实际控制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7%),具体的认购金额根据王正育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认购的股份具体数量和股份认购价格确定。该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经与原认购对象
王正育先生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公司与王正育先生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签署的《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终止协议签订的主体
甲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王正育
签订时间:2021 年 9 月 5 日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
1、甲方和乙方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
定乙方或其控制的主体作为认购人拟认购甲方向其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因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甲方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计划。鉴此,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不再作为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双方同意签署及履行本《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基于上述,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本终止协议如下:
(1)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于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除非本终止协议其他条款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双方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随即终止,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对方继续履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2)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尚未成就,《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尚未生效、履行,双方未因原协议的签署互负任何责任或义务,因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而发生的费用(如有)由双方各自承担。
(3)双方一致确认,本终止协议生效后,甲方原发行方案下乙方针对认购甲方发行股票所出具的声明及承诺等相关文件(如有)将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无需继续履行相关文件项下的权利义务。
(4)本终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本终止协议之日起生效。
三、关于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1年9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1年9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正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5 日
[2021-09-06]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4、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并对《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和《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二次修订。
5、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聆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209 号),深交所
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6、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2021 年 8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
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159 号)、《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22 号)。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完成对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披露,并根据实际需要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申请了延期回复。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共同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政策环境、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调整发行方案并择机重新申报。
三、关于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和融资环境等因素作出的决策。经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申请文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和融资环境等因素作出的决策。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系公司基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政策环境、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调整发行方案并择机重新申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5 日
[2021-09-06]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以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双方的合作能否正常实施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进行持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除本公告已发布的相关信息外,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网能源)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新能源产业政策,推进双方在节能减排、新能源等领域的战略合作,经协商一致,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于近日签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566684093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378787.8787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秦华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29 日
住所:广东省广州开发区香山路 2 号、科翔路 11 号(自编 1 栋 1-01 房)
经营范围:节能业务投资服务;节能环保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利用;燃气分布式多联供能源站建设、运营;生物质和固体废弃物发电及综合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冷、热、电、蒸汽、工业气体等能源供应及其相关多能互补业务。固废处置;污水处理;大气治理;土壤修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说明:南网能源与聆达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以安徽省作为开发重点,面向全国市场,开发分布式、农光(林光、畜光)互补等光伏发电项目。
(二)合作内容
1、以安徽省作为重点开发区域,甲乙双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由乙方圈定并整合项目资源,落实项目落地,项目符合甲方投资边界条件要求的,由甲方出资投资建设运维。
2、通过乙方资源促成落地的项目,甲方在投资建设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过程中,在同等技术参数、价格等要素条件下,满足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符合甲方程序规定,经甲方合规采购,甲方优先采购乙方及其控股公司的设备、劳务。同时,甲方同意在EPC 项目和光伏电站的运维外包方面,满足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符合甲方程序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乙方及其控股公司建设运维。
3、双方合作不得影响双方既有项目的推进,亦不得伤害原有合作方的权益。
4、不管项目是否已取得国家核准备案或投资落地,双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不得向对方索赔。
5、当落地项目达到一定规模后,经甲乙双方公司审批决策通过后,甲乙双方可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投资规模及股比双方另行商定。
(三)合作协调机制
为加快推动合作项目落地,甲乙双方确定具体联络人,成立工作小组,依托乙方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办事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保持沟通,相互通报,协调合作进展情况。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总体思路,日后涉及具体业务和项目时,应按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协商,并经双方审批决策后确定。
2、因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完成或具体的合作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提前终止本意向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是任何一方假借对方的名义从事活动从而影响对方的声誉或造成实际损失的除外。
3、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四、合作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双方在产业链上有着互补优势,自愿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有利于推动聆达股份的业务发展。
2、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以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双方的合作能否正常实施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沃达工业大麻(云南)有限责任公司与
云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目前交易各方根据框架协议约定
的内容开展工作,尚无具体实施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战
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与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相关主体在供应链方面已开展合作。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2021-038)。
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和定期报告已登载的有关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
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书面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2021-08-30] (300125)聆达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正育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30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且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和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反舞弊管理规定》
为了更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且有利于公司的合法合规运作,降低风险,根据公司经营战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公司重新制定了《反舞弊管理规定》,该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公司原《反舞弊与举报制度》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反舞弊管理规定》。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0] (300125)聆达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38元
每股净资产: 2.825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4%
营业总收入: 5.6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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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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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陈小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小禹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附件:陈小禹先生简历
陈小禹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0 年 2 月,毕业于集美财经学院(现并入集
美大学),大专学历。1982 年 8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福建三明钢铁厂主办会计、会计
师;1998 年 1 月至今历任厦门牡丹大酒楼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福州牡丹大酒楼有限
公司总经理、厦门牡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22 年 2 月 8 日起任聆达
股份董事。
陈小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小禹先生任职于实际控制人控股的企业,除此外,陈小禹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02-18] (300125)聆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王妙琪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陈小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陈小禹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08] (300125)聆达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2月8日下午15:00在子公司阳光恒煜(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6层C、D单元)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王妙琪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58,453,2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为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8,453,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0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廖山海律师、吴上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4]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2021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具体明细如下表:(单位:万元)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报告期内计提金额占 2020
序号 项目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本年计提 其他 转回/转销 其他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一 坏账准备 8,681.39 955.89 3.55 243.31 9,390.42 17.07%
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477.90 -77.87 - 3.55 195.34 6,201.14 -1.38%
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203.49 936.30 - - 47.97 3,091.82 16.71%
3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97.46 - - - 97.46 1.74%
二 存货跌价准备 - 639.91 - 241.17 - 398.74 11.42%
三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639.62 - - 942.19 - 19,697.43 0.00%
合计 29,321.01 1,595.80 - 1,186.91 243.31 29,486.59 28.49%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595.80万元,全部计入2021年度。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告能公允的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595.8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5.23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95.2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4]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总裁韩家厚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邱志华先生及监事会主席赵开新先 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聆达股份董事兼总裁韩家厚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邱志华先生及监事会主席赵开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分别增持金额不低于220万元、185万元和95万元或分别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2万股、10万股和5万股,每人分别以实现二者之一即为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2、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太阳能光伏行业广阔前景及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韩家厚(董事/总裁)、邱志华(董事/副总裁)、赵开新(监事会主席)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韩家厚、邱志华和赵开新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中韩家厚和赵开新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3、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4、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为了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清洁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应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共同选择,其中,太阳能因具有普遍性、无害性、长久性等诸多优点,逐渐成为新能源领域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太阳能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随着半导体相关技术的发展成熟以及清洁能源需求的日益增长,光伏产业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我国已将光伏产业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产业政策引导和清洁能源需求增长的推动下,我国光伏技术快速进步,产业链逐步发展成形,光伏产品制造能力位居世界前列。
公司从事的高效太阳能电池业务,2021 年受制于光伏产业链上游价格的大幅波动,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影响而未达预期,但公司已通过采取积极的措施,整合了管理经验丰富的团队和高素质技术人才,有序推进产线设备的升级改造及嘉悦二期项目论证、建设工作,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基于对太阳能光伏行业广阔前景及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或数量
姓名 职务 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或数量 增持完成条件
韩家厚 董事/总裁 不低于 220 万元或 12 万股
邱志华 董事/副总裁 不低于 185 万元或 10 万股 满足二者之一,每人
单独计算。
赵开新 监事会主席 不低于 95 万元或 5 万股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
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则不再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增持主体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的股份数量进行对应调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4] (300125)聆达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7,900 万元–9,3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5,601.67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41% - 66%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0,400 万元–11,8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7,765.37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34% - 52%
营业收入 100,000.00 万元-110,000.00 万元 28,232.80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99,342.07 万元-109,342.07 万元 28,189.37 万元
注:上表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太阳能电池业务成为主要的业务增长点,公司收入水平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受光伏产业链上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公司太阳能电池业务的营业成本增加,营业利润减少;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加大对太阳能电池等项业务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上年增加 2,841.43 万元,同比增长 180.31%;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 2,006.12 万元,同比增长 89.66%。
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2,500.08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18] (300125)聆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阳光恒煜(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王妙琪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因王正育先生辞去董事长、董事、总裁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王妙琪女士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及董事会严格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陈小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陈小禹先生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小禹先生上述任职期限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议案》
因王正育先生辞去相关职务,经董事会严格审查,同意聘任董事韩家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核心能力建设,结合公司治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中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8]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高管辞职的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王正育先
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正育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及其担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正育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王正育先生辞去董事长、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王正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正育先生担任的董事长及
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 2023 年 8 月 12 日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正育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58,453,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2%,离任后,王正育先生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上市公司离任人员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另外,王正育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15,100 股,该部分股份将按照《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正育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推举代行董事长、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转及决策合法有效,同时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经公司董事共同推举,由
董事王妙琪女士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
更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及董事会严格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陈小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陈小禹先生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小禹先生上述任职期限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信息附后)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总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董事韩家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为加强公司核心能力建设,结合公司治理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吴中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信息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信息
1、陈小禹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0 年 2 月,毕业于集美财经学院(现并入
集美大学),大专学历。1982 年 8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福建三明钢铁厂主办会计、会
计师;1998 年 1 月至今历任厦门牡丹大酒楼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福州牡丹大酒楼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牡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陈小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小禹先生任职于实际控制人控股的企业,除此外,陈小禹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吴中瀚先生,中国台湾,出生于 1977 年 2 月,毕业于康奈尔大学材料科学与
工程(光电器件、光伏电池研究)专业,博士学位,台湾精英计划能源科技领域首位获奖人。2001 年进入光伏行业,拥有 20 年海内外的光伏行业经验,曾担任茂迪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主任工程师、昱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深经理,兼任逢甲大学光电学系教授,兼任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员,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中心(合并制程工艺部)首席技术官,曾负责主持多项专案研究计划,成果丰硕,发表多份论文著作与专利,具有丰富的光伏行业技术开发与管理经验。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技术官。
吴中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18]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正育先生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2026 号),因王正育先生涉嫌内幕交易“聆达股份”等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王正育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已推举董事王妙琪女士代行董事长职责,聘任董事韩家厚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并经控股股东提名补选陈小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工作已平稳交接。
本次立案调查系对王正育先生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王正育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8]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2月8日下午15:0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8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按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阳光恒煜(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6层C、D单元)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2年1月28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以便登记确认。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琦任丽伟
联系地址: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室)
联系电话:0411-84732571 传 真:0411-84732571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25
2、投票简称:聆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聆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
注:请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1-12-20]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手续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058)。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按照有关程序已经完成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
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注销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20]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寨嘉悦)于近日收到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4001759;发证日期:2021年9月18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金寨嘉悦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内(即2021年至2023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08]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091、094)。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核准变更备案手续,并取得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经核准变更后的公司登记信息如下:
名 称: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82461759L
住 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 32B 号第 9 层 902、903 间
法定代表人:王正育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陆仟伍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伍元整
成立日期:2005 年 12 月 12 日
营业期限:自 2005 年 12 月 1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1-25]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收到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泰证券)《关于变更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项目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报告》,公司原财务顾问主办人龚彦嫣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聆达股份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泰证券决定授权秦泽茹女士接替龚彦嫣女士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本次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变更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项目持续督导财务顾问
主办人为刘贵萍女士、秦泽茹女士,持续督导职责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秦泽茹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附:
秦泽茹女士简历
秦泽茹女士,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上海投行总部高级经理,会计硕士。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与中国移动、赢创化学等年审项目,并参与多家拟 IPO 企业财务辅导及审计工作;参与美农生物、夜光明等企业IPO尽职调查及辅导工作;有较丰富的IPO项目经验以及企业业财系统审计及实施经验。
[2021-11-15] (300125)聆达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1月15日下午15:15在子公司阳光恒煜(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6层C、D单元)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正育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为 58,453,2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为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32,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2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8,453,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票3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0股;反对股份3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弃权股份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8,486,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廖山海律师、吴上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11-11]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以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双方的合作能否正常实施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进行持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除本公告已发布的相关信息外,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寨嘉悦)与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南红太阳)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光伏产业链开展深度合作,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2、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675589220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9500.0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大良
成立日期:2008 年 06 月 23 日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 586 号科研大楼二楼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产品与系统、太阳能产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与系统、光伏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机器、智能装备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集成;石墨及碳素制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智能装备、智能机器的制造;新能源工程运行维护服务;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调研咨询服务;软件服务;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营及技术服务;工程咨询及服务;智能机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安装、销售及服务;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推广及转让;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贸易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说明:湖南红太阳与聆达股份、金寨嘉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 合作基础
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6 月,隶属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是中电科电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集硅材料、高效单晶电池、光伏组件、光伏系统集成应用于一体,是先进的光伏全产业链制造商,产值规模位列长沙市工业前十强。
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25)全
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 月,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高效晶硅 PERC 太阳能
电池的技术创新型企业。公司坐落在安徽省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 1 号,总投
资 40 亿元,占地 522 亩,规划建设 10GW 高效光伏电池产能,项目分三期建设,一
期已建成投产 3GW 高效 PERC 晶硅电池项目;二期规划投资建设 5GW 210 兼容 182
TOPCon 电池智能工厂;三期拟建设 HJT 异质结叠加钙钛矿电池项目。
(二)合作内容
1、甲方拟于 2022 年至 2025 年期间向乙方采购不低于 3GW 的太阳能电池片,每
年采购量不低于 1GW,交易单价参照市场价格降低 0.01-0.02 元/W,具体以双方另行约定、签署的合同为准。如乙方因硅片供应不足,导致不能履约交货,甲方有义务提供 A 级硅片给乙方,具体的硅片数量及价格以双方另行约定、签署的合同为准。
2、在同等商务条件下,乙方“二期”项目生产车间设备优先向甲方采购,甲方应无偿为乙方“二期”项目生产车间提供技术支持。
3、甲乙双方拟在工艺技术研发方面进行深度合作,由双方技术工艺研发人员共同成立研发小组,确定研发课题,共同研发电池制造的新工艺、新技术,共享研发成果。
4、甲乙双方拟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发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并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三)合作协调机制
为加快推动合作项目落地,甲乙双方确定具体联络人,成立工作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保持沟通,相互通报,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实质合作。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业务合作时签订具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具体业务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合作期限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四、合作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双方在产业链上有着互补优势,自愿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发挥双方的优势,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2、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
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以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双方的合作能否正常实施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沃达工业大麻(云南)有限责任公司与
云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目前交易各方根据框架协议约定
的内容开展工作,尚无具体实施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战
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与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相关主体在供应链方面已开展合
作。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6 日、9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
告》和《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更正公告》,目前交易双方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的内容开展工作,尚无具体实施项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2021-038;2021-084、085)。
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和定期报告已登载的有关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书面计划。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0-29] (300125)聆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正育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且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300125)聆达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开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1、变更前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变更后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电 池制造;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 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 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 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 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 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 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兴能源技 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修订前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相应条款内容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 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 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 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 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 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装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 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资源再
生物基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 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 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通用设备的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 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 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 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 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助设备批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 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 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
国法律以及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审批或批准手续 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
律以及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审批或批准手续后,增
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 记结果为准。
2、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15日下午15:15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下午15:15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按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阳光恒煜(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6层C、D单元)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1年11月11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以便登记确认。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琦 任丽伟
联系地址: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室)
联系电话:0411-84732571 传 真:0411-84732571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25
2、投票简称:聆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聆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注:请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1-10-29] (300125)聆达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6元
每股净资产: 2.666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6%
营业总收入: 8.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39亿元
[2021-09-10]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和保荐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聆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1〕418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9-07]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公告中部分信息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后: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6] (300125)聆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9月5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正育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政策环境、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调整发行方案并择机重新申报。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正育、王妙琪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经与原认购对象王正育先生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公司与王正育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正育、王妙琪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表决,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5 日
[2021-09-06] (300125)聆达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9月5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开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经与原认购对象王正育先生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公司与王正育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5 日
[2021-09-06]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王正育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王正育先生就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签署
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正育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认购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的 22.02%(且本次发行完成后,王正育先生实际控制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7%),具体的认购金额根据王正育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认购的股份具体数量和股份认购价格确定。该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经与原认购对象
王正育先生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公司与王正育先生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签署的《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终止协议签订的主体
甲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王正育
签订时间:2021 年 9 月 5 日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
1、甲方和乙方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
定乙方或其控制的主体作为认购人拟认购甲方向其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因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甲方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计划。鉴此,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不再作为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双方同意签署及履行本《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基于上述,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本终止协议如下:
(1)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于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除非本终止协议其他条款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双方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随即终止,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对方继续履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2)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尚未成就,《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尚未生效、履行,双方未因原协议的签署互负任何责任或义务,因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而发生的费用(如有)由双方各自承担。
(3)双方一致确认,本终止协议生效后,甲方原发行方案下乙方针对认购甲方发行股票所出具的声明及承诺等相关文件(如有)将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无需继续履行相关文件项下的权利义务。
(4)本终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本终止协议之日起生效。
三、关于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1年9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1年9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正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5 日
[2021-09-06]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4、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并对《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和《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二次修订。
5、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聆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209 号),深交所
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6、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2021 年 8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
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159 号)、《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22 号)。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完成对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披露,并根据实际需要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申请了延期回复。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共同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融资环境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政策环境、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调整发行方案并择机重新申报。
三、关于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和融资环境等因素作出的决策。经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申请文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和融资环境等因素作出的决策。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系公司基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政策环境、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调整发行方案并择机重新申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5 日
[2021-09-06] (300125)聆达股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以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双方的合作能否正常实施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进行持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除本公告已发布的相关信息外,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网能源)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新能源产业政策,推进双方在节能减排、新能源等领域的战略合作,经协商一致,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于近日签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566684093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378787.8787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秦华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29 日
住所:广东省广州开发区香山路 2 号、科翔路 11 号(自编 1 栋 1-01 房)
经营范围:节能业务投资服务;节能环保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利用;燃气分布式多联供能源站建设、运营;生物质和固体废弃物发电及综合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冷、热、电、蒸汽、工业气体等能源供应及其相关多能互补业务。固废处置;污水处理;大气治理;土壤修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说明:南网能源与聆达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以安徽省作为开发重点,面向全国市场,开发分布式、农光(林光、畜光)互补等光伏发电项目。
(二)合作内容
1、以安徽省作为重点开发区域,甲乙双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由乙方圈定并整合项目资源,落实项目落地,项目符合甲方投资边界条件要求的,由甲方出资投资建设运维。
2、通过乙方资源促成落地的项目,甲方在投资建设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过程中,在同等技术参数、价格等要素条件下,满足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符合甲方程序规定,经甲方合规采购,甲方优先采购乙方及其控股公司的设备、劳务。同时,甲方同意在EPC 项目和光伏电站的运维外包方面,满足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符合甲方程序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乙方及其控股公司建设运维。
3、双方合作不得影响双方既有项目的推进,亦不得伤害原有合作方的权益。
4、不管项目是否已取得国家核准备案或投资落地,双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各自承担各自的费用,不得向对方索赔。
5、当落地项目达到一定规模后,经甲乙双方公司审批决策通过后,甲乙双方可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投资规模及股比双方另行商定。
(三)合作协调机制
为加快推动合作项目落地,甲乙双方确定具体联络人,成立工作小组,依托乙方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办事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保持沟通,相互通报,协调合作进展情况。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总体思路,日后涉及具体业务和项目时,应按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协商,并经双方审批决策后确定。
2、因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完成或具体的合作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提前终止本意向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是任何一方假借对方的名义从事活动从而影响对方的声誉或造成实际损失的除外。
3、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四、合作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双方在产业链上有着互补优势,自愿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有利于推动聆达股份的业务发展。
2、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以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双方的合作能否正常实施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沃达工业大麻(云南)有限责任公司与
云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目前交易各方根据框架协议约定
的内容开展工作,尚无具体实施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战
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与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相关主体在供应链方面已开展合作。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2021-038)。
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和定期报告已登载的有关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
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书面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2021-08-30] (300125)聆达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正育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30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且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和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表决,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反舞弊管理规定》
为了更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且有利于公司的合法合规运作,降低风险,根据公司经营战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公司重新制定了《反舞弊管理规定》,该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公司原《反舞弊与举报制度》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反舞弊管理规定》。
本议案经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0] (300125)聆达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38元
每股净资产: 2.825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4%
营业总收入: 5.6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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