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00什么时候复牌?-双林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双林股份300100≈≈(更新:22.01.04)
[2022-01-04]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的通知,获悉双林集团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海支行”)办理
贷款,办理了 2,800 万股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动人 押
双林 是 2,800 15.43% 6.96% 否 否 2021-12-30 2026-12-29 工商银行 自身生产经营
集团 宁海支行
注:本次股权质押涉及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名称 (万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万股) 量(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双林 18,151.9262 45.14% 10,300 13,100 72.17% 32.57% 0 0.00% 568.3011 11.25%
集团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 0 亿元。上述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双林集团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4、双林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的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1]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2020年度业绩补偿进展暨收到控股股东现金补偿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业绩补偿进展暨
收到控股股东现金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全部收到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的 428,490,000 元现金补偿款。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业绩承诺补偿约定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8 年 6 月 25 日,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
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06 号)。公司向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普”)、宁海金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金石”)、宁海吉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吉盛”)(上述四家以下统称“交易对方”)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对价购买其合并持有的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投资”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价格系根据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7】
212 号),以 2017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 100.00%股权的评估价值
为 231,674.7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对价合计为 23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67,758.00 万元,剩余部分 162,242.00
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 25.1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发行数量共计 64,561,081 股。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发行价格由 25.13 元/股调整为 24.98 元/股,发行数量调整
为 64,948,757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公司实施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二)业绩承诺
公司于2017年12月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并于 2018 年 3 月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1.1 条约定,交易对方承诺,双林投资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7,000 万元、25,200 万元、34,300 万元和41,200 万元。
(三)根据《盈利补偿协议》2.2.2 条及《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2.2.1、
2.3 条约定,本次业绩补偿安排如下:
2.2.1 本协议生效后,双林股份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间每年的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如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双林投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交易对方应按各自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双林投资的股权比例对双林股份进行补偿,交易对方应先以其持有的双林股份的股票进行补偿,股票补偿不足的,以现金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交易总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时,若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存在小数点的情形,则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为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取整后再加 1 股。
如按以上方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交易对方单个主体届时持有的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补偿责任人以现金补偿。
交易对方单个主体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该个体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该个体当期实际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2.2.2 双林股份在业绩补偿期届满后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双林投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期末减值额大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总数,则交易对方将就期末减值额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总数之间的差额另行补偿。
2.3 业绩承诺期间内,若交易对方依据本协议第 2.2 条的约定须向双林股份
进行补偿的,双林股份应当在每一年度报告基础上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交易对方在该承诺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双林股份应于董事会决议通过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偿事项书面通知交易对方,并通知证券登记机构将交易对方持有的相应数量双林股份的股份进行单独锁定。通知发出后,双林股份应在 30 天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事宜。股份回购事宜经双林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林股份将按照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出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数量,定向回购该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交易对方应当配合双林股份完成回购事宜。
如交易对方股份补偿不足,交易对方应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现金补偿款支付至双林股份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前述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由于双林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
实施的,则交易对方承诺将补偿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比例享有获赠
股份。
二、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8]审字第 90045
号附 1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F10312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366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
资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477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双林投资 2017-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审计后 2018 年度审计后 2019 年度审计后 2020 年度审计后 合计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业绩承诺净利润 170,000,000.00 252,000,000.00 343,000,000.00 412,000,000.00 1,177,000,0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80,966,010.82 124,049,600.90 -296,299,211.96 -9,426,173.62 -709,773.86
差异数 10,966,010.82 -127,950,399.10 -639,299,211.96 -421,426,173.62 -1,177,709,773.86
双林投资 2020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交易对方须向公司进行补偿。
(二)交易对方已补偿情况及剩余可补偿情况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 已补偿股份数(股) 剩余可补偿股份数(股)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数(股) (元)
双林集团 40,024,419 36,739,669 3,284,750 428,490,000
宁海金石 16,821,857 15,441,310 1,380,547 180,090,000
上海华普 6,445,156 5,916,212 528,944 69,000,000
宁海吉盛 1,657,325 1,064,918 592,407 0
合计 64,948,757 59,162,109 5,786,648 677,580,000
双林投资2018、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业绩补偿股份已完成回购注
销。关于2018、2019年度业绩补偿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7日、2020年12
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18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关于2019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三)2020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计算过程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交易对方当期测算 补偿金额为:823,517,500.93 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823,517,500.93 元 =[1,177,000,000-(-709,773.86)]÷1,177,000,000×2,300,000,000-1,477,869,482.82。
(注:已补偿金额 1,477,869,482.82 元=已补偿股份数* 24.98 元/股,下同。)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2.2.5 条的约定,交易对方对公司进行的补偿,不应
超过公司实际支付给交易对方的标的资产的全部交易对价 230,000 万元。
交易对方 2020 年度测算补偿金额:823,517,500.93 元+交易对方 2018、2019
年度已补偿金额 1,477,869,48
[2021-12-27]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2021/12/27)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的通知,获悉双林集团
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宁波分行”)
办理贷款,办理了 1,400 万股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动人 押
双林 是 1,400 7.71% 3.48% 否 否 2021-12-23 2023-1-12 稠州银行 自身生产经营、
集团 宁波分行 置换银行贷款
注:本次股权质押涉及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名称 (万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万股) 量(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双林 18,151.9262 45.14% 8,900 10,300 56.74% 25.61% 0 0.00% 568.3011 7.24%
集团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 0 亿元。上述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双林集团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4、双林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的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3]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的通知,获悉双林集团
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宁波分行”)办理贷款,
办理了 1,000 万股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动人 押
双林 是 1,000 5.51% 2.49% 否 否 2021-12-21 2026-12-20 广发银行 自身生
集团 宁波分行 产经营
注:本次股权质押涉及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名称 (万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万股) 量(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双林 18,151.9262 45.14% 7,900 8,900 49.03% 22.13% 0 0.00% 568.3011 6.14%
集团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 0 亿元。上述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双林集团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4、双林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的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08]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减少超过 1%
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8,131,1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9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股比例减少超过1%暨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因双林集团减持及2020年度业绩补
偿股份回购注销,其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且减持计划数量、时间均已过半。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收到双林集团出具的《关于公司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
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双林集团于2021年11月12日至12月7日期间,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2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2,149,793股的比
例为0.9999%,持股比例变动达1%且其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减持时间
已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双林集团 集中竞价 2021.6.10-9.7 10.92 4,065,300 0.9999%
2021.11.12-12.7 10.56 4,021,200.00 0.9999%
合计 10.74 8,086,500 2.0000%
注:公司已于2021.9.8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完成
了4,406,101股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其中双林集团业绩补偿股份数为3,284,750股,为有限售条
件股份。公司总股本由406,555,894股减少至402,149,793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2020年度部分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及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2021.9.7前占总股本比例以注销前
的总股本406,555,894股计算;2021.9.8后占总股本比例以注销后的总股本402,149,793股计算。
2、减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 本次变动(股)
股份性质 变动前持股 变动前持 变动后持股数 变动后持
名称 数(股) 股比例 集中竞价减 业绩补偿股份 (股) 股比例
持 回购注销
合计持有股份 192,890,512 47.4450% -8,086,500 -3,284,750 181,519,262 45.1372%
双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集团 183,922,751 45.2392% -8,086,500 0 175,836,251 43.72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67,761 2.2058% 0 -3,284,750 5,683,011 1.4132%
注:变动前(即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以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前的总股本406,555,894股计算;
变动后持股比例以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402,149,793股计算。
二、累计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的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铁江村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
股票简称 双林股份 股票代码 30010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402.12 0.9999%
注:公司已于 2021.9.8 在中登公司完成了 4,406,101 股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截止 2021.9.8 当日收
盘,公司总股本为 402,149,793 股。本次权益变动时间为 2021.11.12 至 2021.12.7,上述减持比例以业绩补偿股份
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 402,149,793 股计算。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8,554.0462 46.1372% 18,151.9262 45.1372%
双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985.7451 44.7240% 17,583.6251 43.7241%
集团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8.3011 1.4132% 568.3011 1.4132%
注:本次变动前系指控股股东 2021.11.12 之前的持股情况,公司已于 2021.9.9 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减少超过 1%暨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对控股股东前次持股比例变动超 1%的情况进行了公告;本次变动后系指 2021.11.12 至 2021.12.7 控股股东股份变动后的持股情况。本次变动前、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均以 402,149,793 股计算。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双林集团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8,131,117 股(占公司总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股本比例为 2.00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
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双林集团在 2021 年 6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减持 8,086,500 股公司股份,上述减持符合减持预披露计划,
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已于2021年9月8日在中登公司完成了4,406,101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双林集团、上海华普、宁海吉盛应补偿股份数分别为3,284,750股、528,944股、
592,407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406,555,894股减少至
402,149,793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部分业
绩补偿股份回购注
[2021-12-01]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的通知,获悉双林集团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宁波分行”)办理融资事项,对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解除质押股数(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 质押开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双林集团
是
800
4.41%
1.99%
否
2020-10-14
2021-11-29
中行宁波分行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双林集团
18,158.1462
45.15%
8,700
7,900
43.51%
19.64%
0
0.00%
568.3011
5.54%
二、其他说明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25]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的通知,获悉双林集团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续办贷款,
在重新质押 4,000 万股后,将原先质押的股份相应解除质押;同时因向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宁波分行”)续办贷款,续办了 800
万股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大股 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 质押开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东及一致行动人 数(万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售股
双林 是 4,000 22.03% 9.95% 否 2020-6-29 2021-11-23 中信银行
集团 宁波分行
2、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动人 押
双林 是 800 4.41% 1.99% 否 否 2021-11-24 2026-11-14 中行宁波 自身生
集团 分行 产经营
注:本次股权质押涉及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名称 (万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万股) 量(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双林 18,158.1462 45.15% 11,900 8,700 47.91% 21.63% 0 0.00% 568.3011 6.01%
集团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与上市
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
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 0 亿元。上述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
双林集团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4、双林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的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2] (300100)双林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3:30 在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 666 号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邬建斌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 9:15-15: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202,951,5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66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6 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2,946,6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6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0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946,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88%;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04%;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曹诚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15]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2020年度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业绩承诺补偿约定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8 年 6 月 25 日,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
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06 号)。公司向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普”)、宁海金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金石”)、宁海吉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吉盛”)(上述四家以下统称“交易对方”)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对价购买其合并持有的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投资”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价格系根据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7】
212 号),以 2017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 100.00%股权的评估价值
为 231,674.7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对价合计为 23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67,758.00 万元,剩余部分 162,242.00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 25.1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发行数量共计 64,561,081 股。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
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发行价格由 25.13 元/股调整为 24.98 元/股,发行数量调整
于公司实施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二)业绩承诺
公司于2017年12月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并于 2018 年 3 月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1.1 条约定,交易对方承诺,双林投资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7,000 万元、25,200 万元、34,300 万元和41,200 万元。
(三)根据《盈利补偿协议》2.2.2 条及《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2.2.1、
2.3 条约定,本次业绩补偿安排如下:
2.2.1 本协议生效后,双林股份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
的资产业绩承诺期间每年的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如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双林投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交易对方应按各自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双林投资的股权比例对双林股份进行补偿,交易对方应先以其持有的双林股份的股票进行补偿,股票补偿不足的,以现金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交易总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时,若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存在小数点的情形,则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为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取整后再加 1 股。
如按以上方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交易对方单个主体届时持有的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补偿责任人以现金补偿。
交易对方单个主体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该个体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该个体当期实际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2.2.2 双林股份在业绩补偿期届满后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
构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双林投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期末减值额大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总数,则交易对方将就期末减值额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总数之间的差额另行补偿。
2.3 业绩承诺期间内,若交易对方依据本协议第 2.2 条的约定须向双林股份
进行补偿的,双林股份应当在每一年度报告基础上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交易对方在该承诺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双林股份应于董事会决议通过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偿事项书面通知交易对方,并通知证券登记机构将交易对方持有的相应数量双林股份的股份进行单独锁定。通知发出后,双林股份应在 30 天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事宜。股份回购事宜经双林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林股份将按照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出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数量,定向回购该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交易对方应当配合双林股份完成回购事宜。
如交易对方股份补偿不足,交易对方应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现
金补偿款支付至双林股份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前述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由于双林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交易对方承诺将补偿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二、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8]审字第 90045
号附 1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F10312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366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
资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477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双林投资 2017-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审计后 2018 年度审计后 2019 年度审 计后 2020 年度审计后 合计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业绩承诺 净利润 170,000,000.00 252,000,000.00 343,000,000.00 412,000,000.00 1,177,000,000.00
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净 利润 180,966,010.82 124,049,600.90 -296,299,211.96 -9,426,173.62 -709,773.86
差异数 10,966,010.82 -127,950,399.10 -639,299,211.96 -421,426,173.62 -1,177,709,773.86
双林投资 2020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交易对方须向公司进行补偿。
(二)交易对方已补偿情况及剩余可补偿情况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 已补偿股份数(股) 剩余可补偿股份数(股)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数(股) (元)
双林集团 40,024,419 36,739,669 3,284,750 428,490,000
宁海金石 16,821,857 15,441,310 1,380,547 180,090,000
上海华普 6,445,156 5,916,212 528,944 69,000,000
宁海吉盛 1,657,325 1,064,918 592,407 0
合计 64,948,757 59,162,109 5,786,648 677,580,000
双林投资2018、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业绩补偿股份已完成回购注
销。关于2018、2019年度业绩补偿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7日、2020年12
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18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关于2019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三)2020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计算过程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交易对方当期测算
补偿金额为 :823,517,500.93 元, 具体计算 过程如下 :823,517,500.93 元
=[1,177,000,000-(-709,773.86)]÷1,177,000,000×2,300,000,000-1,477,869,482.82。 (注:已补偿金额 1,477,869,482.82 元=已补偿股份数*24.98 元/股,下同。)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2.2.5 条的约定,交易对方对公司进行的补偿,不应
超过公司实际支付给交易对方的标的资产的全部交易对价 230,000 万元。
交易对方 2020 年度测算补偿金额:823,517,500.93 元+交易对方 2018、2019
年度已补偿金额 1,477,869,482.82 元=2,301,386,983.75 元,已超过本次重组标的
资产的全部交易对价 2,300,000,000 元,故交易对方 2020 年度实际应补偿金额为
822,130,517.18 元(2,300,000,00
[2021-11-12]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辖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强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宁波证监局指导下,宁波上市公司协会将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心系投资者携手共行动”——“宁波辖区 2021 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
动”。活动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 15:00-17:00 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
https://rs.p5w.net/。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08]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的通知,获悉双林集团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续办贷款,
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续办了 4,000 万股股权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动人 押
双林 是 4,000 21.56% 9.95% 否 否 2021-11-5 2026-11-4 中信银行 自身生
集团 宁波分行 产经营
注:本次股权质押涉及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名称 (万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万股) 量(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双林 18,554.0462 46.14% 7,900 11,900 64.14% 29.59% 0 0.00% 568.3011 8.54%
集团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 0 亿元。上述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双林集团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4、双林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的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1-05] (300100)双林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监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
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行海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审计所需的资质及相应的能力要求。公司聘请大华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1-05] (300100)双林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斌先生主持,各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周一)下午 13:30 在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
潢溪口 666 号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1-05]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
期一)下午 13:3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潢溪口 666 号公司中央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 通过。上述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 案 名 称 备注: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邮件(qqxia@shuanglin.com)到公司。
2、登记地点:
上海青浦区北盈路 202 号,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请发送邮件后电话确认。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黎明、夏青青
联系电话:0574-83518938
公司传真:0574-82552277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00。
2、投票简称:双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
姓名或名称
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附件三: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
托书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本人/本单位对
该次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提案 备注:该列打勾的 表决意见
编码 提 案 名 称 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
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3、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2021-11-05]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大华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7)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8)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其中:2020 年度审计业务
收入:225,357.80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9)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10)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11)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12)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截止 2020 年末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405.91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4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
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华,1995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剑锋,2015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7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并无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0 年 9 月开始从事复
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孙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具体如下 :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孙华 2021 年 10 月 25 日 警示函 宁波证监局 维科技术 2019 年年报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剑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
虑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大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与大华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担任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立信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大华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立信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核查,大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立信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因
此,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27]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林股份”)于2021年10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7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所述问题逐项予以落实,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内饰件及其他零部件实现营业收入 106,026 万元,占营
业收入总额的 54.21%,毛利率为 17.42%,同比下降 2.10 个百分点;轮毂单元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80,873 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 41.35%,毛利率为 17.89%,同比下降 9.84 个百分点。请结合相关产品市场供需情况、价格变化趋势、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等,量化说明你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下降趋势是否持续。
回复:
报告期内,汽车行业总体实现恢复性正增长,2021 年半年度我国汽车产销
分别完成 1,256.90 万辆和 1,289.10 万辆,较 2020 年同期分别上涨 24.20%和
25.60%(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行业的发展韧性和内生动力,带动了汽车零部件产销量的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内饰件及其他零部件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21.84%,轮毂单元产品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47.52%。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等金属材料和塑料粒子等化工材料,报告期内因境外欧元、美元量化宽松政策等因素,导致国际大宗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输入国内,影响材料采购成本增加。以公司相关性较强的冷轧板卷钢材现货价格来看,2020
年 1-6 月份均价为 4,280 元/吨,2021 年 1-6 月份均价为 6,100 元/吨,涨幅达
42%;与公司相关性较强的塑料粒子原材料 PA66 现货价格,2020 年 1-6 月份均
价为 20,590 元/吨;2021 年 1-6 月份均价为 38,510 元/吨,较上年同期上涨 17,920
元/吨,涨幅达 87%。
一、公司产品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
(一)轮毂单元产品
报告期公司轮毂单元产品毛利同比下降 9.84 个百分点,按新收入准则调整上年同期合同履约成本与可变对价的核算口径后(其中佣金减少收入 231.70 万元,产品运费增加营业成本 3,802.56 万元),轮毂单元产品毛利率实际下降 2.56个百分点。公司轮毂单元产品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还原后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动额 变动率
营业收入 80,872.59 54,587.89 26,284.70 48.15%
营业成本 66,400.59 43,420.68 22,979.92 52.92%
其中:
轮毂单元 直接材料 46,949.11 29,147.12 17,801.99 61.08%
直接人工 3,178.80 1,990.29 1,188.51 59.72%
制造费用等 16,272.67 12,283.26 3,989.41 32.48%
毛利率 17.89% 20.46% / -2.56%
如上表所示,轮毂单元产品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48.15%(按新收入准则调整后),毛利率下降 2.56 个百分点,影响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导致材料成本增长幅度远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影响毛利率下降 4.66 个百分点;加之复工复产后的人工成本增长,影响毛利率下降 0.28个百分点;由营业收入增长产生的规模效应在制造费用等中得以体现,制造费用等影响毛利率增加 2.38 个百分点,综合以上因素,轮毂单元产品综合毛利率整体下降 2.56 个百分点。
(二)内饰件及其他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内饰件及其他零部件产品毛利同比下降 2.10 个百分点,按新
收入准则调整上年同期合同履约成本与可变对价的核算口径后(其中产品运费增加营业成本 1,386.04 万元),公司内饰件及其他零部件产品毛利率实际下降 0.51个百分点。
公司内饰件及其他零部件产品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动额 变动率
营业收入 106,026.42 87,017.97 19,008.45 21.84%
营业成本 87,554.92 71,415.21 16,139.71 22.60%
内饰件及 其中:
其他零部 直接材料 62,825.62 50,026.10 12,799.52 25.59%
件 直接人工 6,304.79 4,976.26 1,328.52 26.70%
制造费用等 18,424.52 16,412.85 2,011.66 12.26%
毛利率 17.42% 17.93% / -0.51%
如上表所示,公司内饰件及其他零部件产品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21.84%,毛利率下降 0.51 个百分点,影响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导致材料成本增长影响毛利率下降 1.77 个百分点;人工成本的增长影响毛利率下降 0.23 个百分点;制造费用等影响毛利率增加 1.48 个百分点,综合以上因素,内饰件及其他零部件产品综合毛利率整体下降 0.51 个百分点。
大宗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对公司材料成本影响有限,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汽配行业特性,客户指定用料及价格的产品销售价格随材料价格变动,材料涨价由客户承担;客户未指定用料及价格的产品销售价格一般不随原材料价格变动,该部分材料涨价由公司承担。
(2)公司在原材料成本普遍上涨的压力下,积极采取提前备货降低原材料上涨对产品毛利的影响。
(3)公司积极与客户沟通产品价格调整事项,持续通过优化产能结构,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产品质量等一系列措施严控成本费用。
综上,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积极采取多项举措,降低了对公司产品毛利率带来的影响。
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
轮毂轴承及内饰件等业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上半年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单元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轮毂业务营业收入 毛利率
603667 五洲新春 119,583.37 20.38%
000678 襄阳轴承 80,085.29 15.72%
605088 冠盛股份 115,447.26 18.38%
轮毂轴承
300984 金沃股份 40,484.40 18.75%
平均值 88,900.08 18.31%
双林股份 80,872.59 17.89%
单位:万元
业务单元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内饰件营业收入 毛利率
600480 凌云股份 788,673.80 16.99%
603358 华达科技 219,173.87 18.47%
603997 继峰股份 872,419.55 16.15%
内饰件及其他 002048 宁波华翔 849,966.69 18.39%
零部件
601689 拓普集团 152,928.57 15.86%
平均值 576,632.50 17.17%
双林股份 106,026.42 17.42%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nD 及各上市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可比上市公司数据的差异,
系因部分上市公司对营业收入进
[2021-10-25] (300100)双林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312元
每股净资产: 4.57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9%
营业总收入: 28.6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399.01万元
[2021-10-14] (300100)双林股份: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01 月 01 日-2021 年 0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前三季度 上年同期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比上年同期下降:41.69%-47.52% 盈利:
的净利润 盈利:9,000 万元–10,000 万元 17,148.71万元
上年同期包括少数股东应补偿股份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270.58 万元。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773.35 万元–5,773.35 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0.46%-33.60%。
(2)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第三季度 上年同期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比上年同期下降:84.41%-92.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
的净利润 12,145.49万元
盈利:893.17 万元–1,893.17 万元
上年同期包括少数股东应补偿股份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079.10 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 28.66 亿元,同比增长 19.84%。
2、业绩变动原因:一为公司出口业务增长,但受全球海运费大幅上涨影响,产品销售成本增加;二为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原辅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产品生产成本增加。
3、预计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为 4,226.65 万元,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为 12,827.38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
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09-17]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说明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因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投资”)未完成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宁海金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金石”)应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公司多次发函催告宁海金石履行 2020 年度业绩补偿责任,宁海金石均未履行。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诉讼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9 月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
书》(2021 浙 02 民初 1907 号),公司与被告宁海金石、宁海新金沙江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新金沙江”)、胡钢等十五名被告合同纠纷案的起诉状,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已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1、原告: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潢溪口
法定代表人:邬建斌
职务:董事长兼总经理
(1)被告一:宁海金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力洋镇储家山路 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海新金沙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被告二:宁海新金沙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力洋镇储家山路 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钢
(3)被告三:胡钢
(4)被告四:嘉兴熙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竹园路 100 号东方大厦 106 室-142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被告五: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地: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 B 区三幢二单元 4-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6)被告六:范美
(7)被告七:乔建中
(8)被告八:赵文灿
(9)被告九:王新胜
(10)被告十:刘家康
(11)被告十一:查雪英
(12)被告十二:于绚
(13)被告十三:何振宇
(14)被告十四:于正一
(15)被告十五:王丹芗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交付其持有的双林股份股票(股票代码:300100)共 1,380,547 股,并配合原告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回购与注销股份。如不能足额交付股份的,则应向原告支付不足部分股份的折价款(折价款=24.98 元/股*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
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 180,090,000 元现金补偿款。
3、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以 214,576,064.98 元为基数,支付自 2021
年 6 月 14 日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补偿迟延违约金。
4、请求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 100 万元,诉讼担保保险费 16
万元。
5、请求判令被告二与被告三对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诉讼请求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四至被告十五以各自在被告一的出资比例对第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赔偿责任。
7、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1、原告与各被告的基本情况
原告系深交所创业板 A 股上市企业,A 股简称“双林股份”,股票代码
300100。
被告一宁海金石为双林投资原股东,原持有双林投资 26.10%的股权。
被告二宁海新金沙江为被告一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普通合伙人。
被告三胡钢为被告二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普通合伙人。
被告四至被告十五系被告一宁海金石的合伙人。
2、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的签订情况
2017 年 9 月 15 日,原告与被告一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原告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被告一持有的双林投资 26.10%的股权,其中股份对价 42,021 万元(对价股份
数 16,721,448 股,发行价格 25.13 元/股),现金对价 18,009 万元,交易价格合
计 60,030 万元。
2017 年 9 月,原告与被告一签署《盈利补偿协议》。《盈利补偿协议》第 1.1
条约定,被告一承诺双林投资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
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7,000 万元、
25,200 万元、34,300 万元和 41,200 万元。第 1.2 条约定,双方同意,业绩承诺
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如双林投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被告一应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向原告补偿。
2018 年 3 月 2 日,原告与被告一及协议相关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修改《购
买资产协议》第 4.2.4 条,对本次交易不再设置调价机制。2018 年 3 月 2 日,
原告与被告一及协议相关方签署《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补偿方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上述协议已经必要的程序审议,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477 号《关
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双林投资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实现数为-9,426,173.62 元。双林投资2020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被告一宁海金石2020年度业绩补偿责任如下:
交易对方 应补偿金额(元) 应补偿股份数(股) 现金补偿金额(元)
宁海金石 214,576,064.98 1,380,547 180,090,000
4、原告要求被告一履行 2020 年度业绩补偿责任
2021 年 5 月 24 日,原告出具《告知函》,请求被告一向原告补偿股份
1,380,547 股、补偿现金 180,090,000 元。
2021 年 7 月 15 日,原告出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补偿事项的催告函》,催告被告一在 2021 年 6 月 23 日前足额履行 2020
年业绩补偿责任,否则将按照相关协议约定,请求被告一支付补偿金额日万分之五的补偿迟延违约金。
虽经原告多次与被告一沟通,但至今,被告一仍然不履行 2020 年度业绩补
偿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若公司胜诉,实际收到款项将增加当期公司利润总额,如果全额收到诉求款项,将增加投资收益18,009万元,同时影响当期利润增加,最终以法院判决金额及执行结果为准。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09]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2020年度部分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及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部分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
及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交易对方之一宁海金石尚未完成《承诺函》签署,为尽快完成业绩补
偿事项,减少业绩补偿拖欠,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先行完成了双林集团、上海华普、宁海吉盛 2020 年度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2、本次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涉及股东人数 3 人,回购资金总额 3 元。本
次申请回购注销股份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4,406,101 股,无限售条件的股
份数量为 0 股,合计 4,406,101 股,占 2020 年度应补偿股份 5,786,648 股的
76.14%。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业绩承诺补偿约定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8 年 6 月 25 日,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
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06 号)。公司向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普”)、宁海金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金石”)、宁海吉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吉盛”)(上述四家以下统称“交易对方”)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对价购买其合并持有的宁
权。
本次交易价格系根据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7】
212 号),以 2017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 100.00%股权的评估价值
为 231,674.7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对价合计为 23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67,758.00 万元,剩余部分 162,242.00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 25.1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发行数量共计 64,561,081 股。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发行价格由 25.13 元/股调整为 24.98 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 64,948,757 股。
(二)业绩承诺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对方承诺,双林投资
经审计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7,000 万元、25,200 万元、34,300 万元和 41,200 万元。
(三)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如双林投资经审计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交易对方将按照《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先以其持有的公司的股票进行补偿,股票补偿不足的,以现金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交易总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时,若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存在小
数点的情形,则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为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
份数取整后再加 1 股。
如按以上方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业绩补偿方单个主体届时持
有的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补偿责任人以现金补偿。
业绩承诺方单个主体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该个体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该个体当期实际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在业绩补偿期届满后,公司将对双林投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
大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总数,则交易对方将就期末减值额与补偿期限内已补
偿金额总数之间的差额另行补偿。
二、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8]审字第 90045
号附 1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F10312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366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
资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477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双林投资 2017-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审计后 2018 年度审计后 2019 年度审计后 2020 年度审计后 合计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业绩承诺净利润 170,000,000.00 252,000,000.00 343,000,000.00 412,000,000.00 1,177,000,0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80,966,010.82 124,049,600.90 -296,299,211.96 -9,426,173.62 -709,773.86
差异数 10,966,010.82 -127,950,399.10 -639,299,211.96 -421,426,173.62 -1,177,709,773.86
双林投资 2020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交易对方将向公司进行补偿。
(二)交易对方已补偿情况及剩余可补偿情况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 已补偿股份数(股) 剩余可补偿股份数(股)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数(股) (元)
双林集团 40,024,419 36,739,669 3,284,750 428,490,000
宁海金石 16,821,857 15,441,310 1,380,547 180,090,000
上海华普 6,445,156 5,916,212 528,944 69,000,000
宁海吉盛 1,657,325 1,064,918 592,407 0
合计 64,948,757 59,162,109 5,786,648 677,580,000
关于2018、2019年度业绩补偿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7日、2020年12
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18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关于2019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三)2020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计算过程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交易对方当期测算
补偿金额为:823,517,500.93 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823,517,500.93 元
=[1,177,000,000-(-709,773.86)]÷1,177,000,000×2,300,000,000-1,477,869,482.82。
(注:已补偿金额 1,477,869,482.82 元=已补偿股份数* 24.98 元/股,下同。)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交易对方对公司进行的补偿,不应超过公司
实际支付给交易对方的标的资产的全部交易对价 230,000 万元。
交易对方 2020 年度测算补偿金额:823,517,500.93 元+交易对方 2018、2019
年度已补偿金额 1,477,869,482.82 元=2,301,386,983.75 元,已超过本次重组标的
资产的全部交易对价 2,300,000,000 元,故交易对方 2020 年度实际应补偿金额为
822,130,517.18 元(2,300,000,000 元-1,477,869,482.82 元)。
综上,交易对方应以剩余全部可补偿股份及本次交易全部现金对价进行补偿。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478 号
的《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
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发生减值 156,163.75 万元,期末减值
额小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总数。因此,交易对方无需另行补偿。
(四)交易对方 2020 年度应补偿情况
序号 交易对方 应补偿金额(元) 应补偿股份数(股) 现金补偿金额(元)
1 双林集团 510,543,051.17 3,284,750 428,490,000
2 宁海金石 214,576,064.98 1,380,547 180,090,000
3 上海华普 82,213,051.72 528,944 69,000,000
4 宁海吉盛 14,798,349.31 592,407 0
合计
[2021-09-09]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暨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减少超过 1%暨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海吉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8,131,1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9月8日,公司已于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双林集团、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普”)、宁海吉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吉盛”)2020年度业绩补偿股份4,406,101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双林集团、上海华普、宁海吉盛应补偿股份数分别为3,284,750股、528,944股、592,407股。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406,555,894股减少至402,149,793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部分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及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双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海吉盛出具的《关于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暨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双林集团于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9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6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6,555,894股的比例为0.9999%,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及减持时间均已过半;同时因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及其持股比例变动,双林集团持股比例由47.4450%减少至46.1372%,宁海吉盛持股比
例由0.1457%减少至0.0000%,双林集团和宁海吉盛持股比例累计减少1.4535%,
股份减少比例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2021.6.10-6.11 10.13 963,300 0.2369%
双林集团 集中竞价 2021.7.15-7.23 11.18 3,040,000 0.7477%
2021.9.7 10.48 62,000 0.0153%
合计 10.92 4,065,300 0.9999%
注:本次变动前(2021.9.7前)持股比例以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前的总股本406,555,894股计算;变
动后持股比例以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402,149,793股计算,下同。
2、股份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变动(股)
公司名称 变动前持股 变动前持股 变动后持股数 变动后持股比例
数(股) 比例 集中竞价减持 业绩补偿股份回 (股)
购注销
双林集团 192,890,512 47.4450% -4,065,300 -3,284,750 185,540,462 46.1372%
宁海吉盛 592,407 0.1457% 0 -592,407 0 0.0000%
合计 193,482,919 47.5907% -4,065,300 -3,877,157 185,540,462 46.1372%
二、累计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的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铁江村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6 月 10 日至 2021 年 9 月 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宁海吉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创业路 39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8 日
股票简称 双林股份 股票代码 300100
有? 无□
双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邬建斌先
(可多选) 生;宁海吉盛的董事长由邬建斌
先生担任,故将宁海吉盛认定为
本次变动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794.2457 1.9536%
其中:集中竞价 406.5300 0.9999%
业绩补偿回购注销 387.7157 0.9537%
注:上述减持比例以回购注销前的总股本 406,555,894 股计算。双林集团、宁海吉盛原持股比例为 47.4450%、
0.1457%%,合计持股比例 47.5907%;本次变动后双林集团、宁海吉盛持股比例为 46.1372%、0.0000%,合计持股比例 46.1372%,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1.453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9,289.0512 47.4450% 18,554.0462 46.1372%
双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集团 18,392.2751 45.2392% 17,985.7451 44.7240%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6.7761 2.2058% 568. 3011 1.4132%
合计持有股份 59.2407 0.1457% 0 0.0000%
宁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吉盛 0 0.0000%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2407 0.1457%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19,348.2919 47.5907% 18,554.0462 46.13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392.2751 45.2392% 17,985.7451 44.724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6.0168 2.3515% 568. 3011 1.4132%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1、公司于2021 年 5 月 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双林集团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
[2021-08-26] (300100)双林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邮
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行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该等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300100)双林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拟向关联方山东德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分现有商品及设备,同时因生产需要扩大租赁德洋电子厂房面积,往来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1,1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邬建斌、曹文、邬维
静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300100)双林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994元
每股净资产: 4.506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1%
营业总收入: 19.5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106.83万元
[2021-07-08] (300100)双林股份: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01 月 01 日-2021 年 0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上升:55%-70%
东的净利润 盈利:5,003.22万元
盈利:7,754.99万元–8,505.47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上升:141%-172%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2,491.66万元
损益的净利润 盈利:6,017.22万元–6,767.70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上半年,随着国内新冠疫情缓解,经济复苏,汽车行业发展态势较
好,公司业务恢复正常,产品销售收入增长;同时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成本控制,资产运营效率持续改善,盈利能力提升。
预计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为 1,738 万元,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为
2,511.55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 年上半年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8 日
[2021-07-01]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的通知,获悉双林集团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的贷款未
到期,质押给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的 4,000 万股股权质押的期限相应展期,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 一大股东 数(万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展期后质押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到期日
动人 押
双林 是 4,000 20.8412% 9.8387% 否 否 2020-6-29 2021-6-30 2021-12-27 中信银行 自身生
集团 宁波分行 产经营
注:本次股权质押涉及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名称 (万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万股) 量(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双林 19,192.7212 47.2081% 7,900 7,900 41.1614% 19.4315% 0 0.0000% 896.7761 7.9412%
集团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0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20.84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9.8387%,对应融资余额 1.6840 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4,0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0.84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9.8387%,对应融资余额1.6840 亿元。上述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双林集团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4、双林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的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2021-05-28]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林股份”)于2021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2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所述问题逐项予以落实,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15.93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
额比例 41.06%;2019 年,你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23.18 亿元,合计占
比 53.89%。请你公司说明最近 3 年与 2019 年、2020 年前五大客户的具体交易
情况,包括主要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及占比、同比变动情况、期后回款情况、销售价格公允性等情况,各年度差异较大的,请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并报备 2019 年、2020 年前五大客户名单及其基本信息。
回复:
一、公司最近 3 年与 2019 年、2020 年前五大客户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客户 主要销售产品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占 销售收入
排名 销售收入 占比 同比变动 排名 销售收入 比 同比变动 排名 销售收入 占比
客户 A 汽车饰件、电驱动、轮毂轴承 1 51,876 14.50% -15.00% 2 61,031 14.19% -22.87% 2 79,123 14.23%
客户 B 汽车饰件、轮毂轴承 2 27,573 7.71% 130.71% 11,952 2.78% 9.58% 10,906 1.96%
客户 C 汽车饰件 3 25,423 7.11% -5.18% 4 26,812 6.23% 5.28% 4 25,468 4.58%
客户 D 轮毂轴承 4 23,406 6.54% 153.34% 9,239 2.15% 2.64% 9,001 1.62%
客户 E 汽车饰件、变速箱、轮毂轴承 5 18,581 5.19% -78.13% 1 84,966 19.75% -50.70% 1 172,355 31.00%
客户 F 汽车饰件、汽车机电 15,458 4.32% -59.15% 3 37,837 8.79% -9.42% 3 41,771 7.51%
客户 G 汽车饰件、汽车机电 17,213 4.81% -18.76% 5 21,188 4.92% 68.61% 5 12,566 2.26%
合计 179,531 50.19% -29.05% 253,024 58.81% -27.95% 351,191 63.17%
本年累计 357,674 430,221 555,987
2
二、2020 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下降的主要原因
2020 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同比 2019 年减少 84,974 万元,降幅 78.13%,
主要为变速箱业务下降所致。客户E在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18,581万元,其中:
变速箱业务 7,263 万元;2019 年客户 E 销售收入 84,966 元,其中:变速箱业务
78,636 万元。2020 年客户 E 变速箱业务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71,373 万元,降幅
90.76%,下降额度占前五大客户销售下降总额的 84%。
三、各年度差异较大的情况分析
(一)2020 年客户销售收入同比 2019 年差异较大的原因说明:
1、客户 A、E、F 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主要原因是客户 A、E、F 整车销量
下滑,公司相应配套零部件销量减少。
2、客户 B、D 的增长,主要为前期新项目量产带来的增量收入。
(二)2019 年客户销售收入同比差异较大的原因说明:
1、客户 A 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22.87%,主要原因是客户整车销量变动,公司
相应配套零部件销量变动所致。
2、客户 E 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50.70%,主要原因为变速箱业务下降所致。
四、主要客户期后销售回款正常,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2020 年销售收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 期后是否已回款
客户 A 51,876 8,028 是
客户 B 27,573 12,680 是
客户 C 25,423 8,715 是
客户 D 23,406 3,196 是
客户 E 18,581 5,614 是
客户 F 15,458 5,424 是
客户 G 17,213 7,243 是
合计 179,531 50,899 -
五、销售价格的公允性说明
公司排名前五的客户均为知名公司,公司与客户的交易价格通过市场公开竞 价确定,销售价格公允。
2.报告期内,你公司轮毂单元产品实现收入131,402万元,同比增长2.78%,
毛利率为 20.09%,同比下降 5.83 个百分点;变速箱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18,724
万元,同比下滑 78%,毛利率为 19.45%,同比下降 0.78 个百分点;国外业务实
现营业收入 51,090 万元,同比下滑 12.88%,毛利率为 30.03%,同比下降 14.04
个百分点。请你公司分别说明轮毂产品及国外业务毛利率下滑、变速箱产品收 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对你公司未来业务开展的影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同或 相似业务情况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原因。
回复:
一、轮毂产品毛利率下滑的原因主要系: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将
原计入费用类科目的运输费、关务费等相关合同履约成本 8,461 万元记入营业成 本,将原计入费用类科目的佣金、保理费用 980 万元减记营业收入,致本期毛利 率同比下降 5.83 个百分点。按照上年同口径调整本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后, 轮毂产品毛利率为 27.07%。较上年同期上升 1.16 个百分点,与上年相较变化不 大。
轮毂产品 2020 年按旧会计准则还原后毛利率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同口径毛利
轮毂产品 因新收入准 按上年同口 2019 年 率变动情况 新会计准则科目调整事项
实际数据 则影响 径还原后
营业收入 131,402 980 132,382 127,841 支付的佣金及保理费用调减收入
营业成本 105,004 8,461 96,543 94,711 运输费、关务费调增成本
毛利率 20.09% 27.07% 25.91% 1.16%
轮毂产品2020年同比毛利率下降5.83个百分点的原因主要系新会计准则对 收入和成本的核算口径变化所致,公司轮毂产品 2020 年毛利率正常。
二、国外业务毛利率下滑的原因主要系:
国外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 14.04 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自 2020
[2021-05-18]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持有192,890,51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45%,其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131,1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5月18日,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双林集团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双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92,890,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控股股东系为自身业务拓展及培育新产业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按照相关规定双林集团本次可减持数量为不超过8,131,117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在2018年7月30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时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双林集团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转让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双林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双林集团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8]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邬建斌先生;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邬建斌先生、曹文女士、邬维静女士、陈有甫先生、朱黎明先生、葛海岸先生;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峰先生、赵意奋女士、靳明先生。
(二)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 邬建斌 葛海岸、程峰
审计委员会 靳明 赵意奋、朱黎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赵意奋 邬建斌、靳明
提名委员会 程峰 邬建斌、靳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蔡行海先生;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蔡行海先生、杨琼琼女士;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刘文科先生。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邬建斌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邬维静女士;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朱黎明先生;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邬瑞珏女士、夏青青女士。
邬瑞珏女士、夏青青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朱黎明先生、邬瑞珏女士及夏青青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黎明 邬瑞珏、夏青青
联系地址 宁波市宁海县科园北路 236 号 上海市青浦区北盈路 202 号
电话 0574-83518938 0574-83518938
传真 0574-82552277 0574-82552277
电子信箱 lmzhu@shuanglin.com rjwu@shuanglin.com;
qqxia@shuanglin.com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
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1、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独立董事于永生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原副总经理陈有甫先生、葛海岸先生、钱雪明先生离任。其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仍在公司任职。
3、离任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海岸先生、于永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有甫先生持有 101,300 股公司股份;钱雪明先生持有 173,850 股公司股份;上述人员的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离任后,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对于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8] (300100)双林股份: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因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投资”)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将向每个交易对方支付人民币1.00元,共计人民币4.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并注销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5,786,648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应补偿股份数(股)
1 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84,750
2 宁海金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80,547
3 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 528,944
4 宁海吉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592,407
合计 5,786,648
本次办 理回购 注销 相关股 东股 份补偿 手续 之后, 公司 总股 本将由
406,555,894股减少至400,769,24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6,555,894元减少至400,769,246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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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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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4]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的通知,获悉双林集团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海支行”)办理
贷款,办理了 2,800 万股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动人 押
双林 是 2,800 15.43% 6.96% 否 否 2021-12-30 2026-12-29 工商银行 自身生产经营
集团 宁海支行
注:本次股权质押涉及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名称 (万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万股) 量(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双林 18,151.9262 45.14% 10,300 13,100 72.17% 32.57% 0 0.00% 568.3011 11.25%
集团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 0 亿元。上述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双林集团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4、双林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的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1]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2020年度业绩补偿进展暨收到控股股东现金补偿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业绩补偿进展暨
收到控股股东现金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全部收到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的 428,490,000 元现金补偿款。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业绩承诺补偿约定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8 年 6 月 25 日,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
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06 号)。公司向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普”)、宁海金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金石”)、宁海吉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吉盛”)(上述四家以下统称“交易对方”)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对价购买其合并持有的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投资”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价格系根据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7】
212 号),以 2017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 100.00%股权的评估价值
为 231,674.7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对价合计为 23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67,758.00 万元,剩余部分 162,242.00
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 25.1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发行数量共计 64,561,081 股。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发行价格由 25.13 元/股调整为 24.98 元/股,发行数量调整
为 64,948,757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公司实施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二)业绩承诺
公司于2017年12月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并于 2018 年 3 月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1.1 条约定,交易对方承诺,双林投资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7,000 万元、25,200 万元、34,300 万元和41,200 万元。
(三)根据《盈利补偿协议》2.2.2 条及《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2.2.1、
2.3 条约定,本次业绩补偿安排如下:
2.2.1 本协议生效后,双林股份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间每年的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如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双林投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交易对方应按各自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双林投资的股权比例对双林股份进行补偿,交易对方应先以其持有的双林股份的股票进行补偿,股票补偿不足的,以现金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交易总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时,若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存在小数点的情形,则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为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取整后再加 1 股。
如按以上方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交易对方单个主体届时持有的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补偿责任人以现金补偿。
交易对方单个主体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该个体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该个体当期实际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2.2.2 双林股份在业绩补偿期届满后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双林投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期末减值额大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总数,则交易对方将就期末减值额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总数之间的差额另行补偿。
2.3 业绩承诺期间内,若交易对方依据本协议第 2.2 条的约定须向双林股份
进行补偿的,双林股份应当在每一年度报告基础上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交易对方在该承诺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双林股份应于董事会决议通过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偿事项书面通知交易对方,并通知证券登记机构将交易对方持有的相应数量双林股份的股份进行单独锁定。通知发出后,双林股份应在 30 天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事宜。股份回购事宜经双林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林股份将按照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出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数量,定向回购该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交易对方应当配合双林股份完成回购事宜。
如交易对方股份补偿不足,交易对方应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现金补偿款支付至双林股份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前述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由于双林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
实施的,则交易对方承诺将补偿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比例享有获赠
股份。
二、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8]审字第 90045
号附 1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F10312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366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
资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477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双林投资 2017-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审计后 2018 年度审计后 2019 年度审计后 2020 年度审计后 合计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业绩承诺净利润 170,000,000.00 252,000,000.00 343,000,000.00 412,000,000.00 1,177,000,0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80,966,010.82 124,049,600.90 -296,299,211.96 -9,426,173.62 -709,773.86
差异数 10,966,010.82 -127,950,399.10 -639,299,211.96 -421,426,173.62 -1,177,709,773.86
双林投资 2020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交易对方须向公司进行补偿。
(二)交易对方已补偿情况及剩余可补偿情况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 已补偿股份数(股) 剩余可补偿股份数(股)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数(股) (元)
双林集团 40,024,419 36,739,669 3,284,750 428,490,000
宁海金石 16,821,857 15,441,310 1,380,547 180,090,000
上海华普 6,445,156 5,916,212 528,944 69,000,000
宁海吉盛 1,657,325 1,064,918 592,407 0
合计 64,948,757 59,162,109 5,786,648 677,580,000
双林投资2018、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业绩补偿股份已完成回购注
销。关于2018、2019年度业绩补偿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7日、2020年12
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18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关于2019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三)2020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计算过程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交易对方当期测算 补偿金额为:823,517,500.93 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823,517,500.93 元 =[1,177,000,000-(-709,773.86)]÷1,177,000,000×2,300,000,000-1,477,869,482.82。
(注:已补偿金额 1,477,869,482.82 元=已补偿股份数* 24.98 元/股,下同。)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2.2.5 条的约定,交易对方对公司进行的补偿,不应
超过公司实际支付给交易对方的标的资产的全部交易对价 230,000 万元。
交易对方 2020 年度测算补偿金额:823,517,500.93 元+交易对方 2018、2019
年度已补偿金额 1,477,869,48
[2021-12-27]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2021/12/27)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的通知,获悉双林集团
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宁波分行”)
办理贷款,办理了 1,400 万股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动人 押
双林 是 1,400 7.71% 3.48% 否 否 2021-12-23 2023-1-12 稠州银行 自身生产经营、
集团 宁波分行 置换银行贷款
注:本次股权质押涉及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名称 (万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万股) 量(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双林 18,151.9262 45.14% 8,900 10,300 56.74% 25.61% 0 0.00% 568.3011 7.24%
集团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 0 亿元。上述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双林集团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4、双林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的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3]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的通知,获悉双林集团
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宁波分行”)办理贷款,
办理了 1,000 万股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动人 押
双林 是 1,000 5.51% 2.49% 否 否 2021-12-21 2026-12-20 广发银行 自身生
集团 宁波分行 产经营
注:本次股权质押涉及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名称 (万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万股) 量(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双林 18,151.9262 45.14% 7,900 8,900 49.03% 22.13% 0 0.00% 568.3011 6.14%
集团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 0 亿元。上述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双林集团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4、双林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的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08]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减少超过 1%
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8,131,1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9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股比例减少超过1%暨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因双林集团减持及2020年度业绩补
偿股份回购注销,其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且减持计划数量、时间均已过半。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收到双林集团出具的《关于公司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
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双林集团于2021年11月12日至12月7日期间,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2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2,149,793股的比
例为0.9999%,持股比例变动达1%且其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减持时间
已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双林集团 集中竞价 2021.6.10-9.7 10.92 4,065,300 0.9999%
2021.11.12-12.7 10.56 4,021,200.00 0.9999%
合计 10.74 8,086,500 2.0000%
注:公司已于2021.9.8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完成
了4,406,101股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其中双林集团业绩补偿股份数为3,284,750股,为有限售条
件股份。公司总股本由406,555,894股减少至402,149,793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2020年度部分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及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2021.9.7前占总股本比例以注销前
的总股本406,555,894股计算;2021.9.8后占总股本比例以注销后的总股本402,149,793股计算。
2、减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 本次变动(股)
股份性质 变动前持股 变动前持 变动后持股数 变动后持
名称 数(股) 股比例 集中竞价减 业绩补偿股份 (股) 股比例
持 回购注销
合计持有股份 192,890,512 47.4450% -8,086,500 -3,284,750 181,519,262 45.1372%
双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集团 183,922,751 45.2392% -8,086,500 0 175,836,251 43.72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67,761 2.2058% 0 -3,284,750 5,683,011 1.4132%
注:变动前(即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以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前的总股本406,555,894股计算;
变动后持股比例以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402,149,793股计算。
二、累计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的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铁江村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
股票简称 双林股份 股票代码 30010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402.12 0.9999%
注:公司已于 2021.9.8 在中登公司完成了 4,406,101 股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截止 2021.9.8 当日收
盘,公司总股本为 402,149,793 股。本次权益变动时间为 2021.11.12 至 2021.12.7,上述减持比例以业绩补偿股份
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 402,149,793 股计算。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8,554.0462 46.1372% 18,151.9262 45.1372%
双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985.7451 44.7240% 17,583.6251 43.7241%
集团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8.3011 1.4132% 568.3011 1.4132%
注:本次变动前系指控股股东 2021.11.12 之前的持股情况,公司已于 2021.9.9 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减少超过 1%暨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对控股股东前次持股比例变动超 1%的情况进行了公告;本次变动后系指 2021.11.12 至 2021.12.7 控股股东股份变动后的持股情况。本次变动前、变动后占总股本的比例均以 402,149,793 股计算。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双林集团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8,131,117 股(占公司总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股本比例为 2.00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
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双林集团在 2021 年 6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减持 8,086,500 股公司股份,上述减持符合减持预披露计划,
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已于2021年9月8日在中登公司完成了4,406,101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双林集团、上海华普、宁海吉盛应补偿股份数分别为3,284,750股、528,944股、
592,407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406,555,894股减少至
402,149,793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部分业
绩补偿股份回购注
[2021-12-01]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的通知,获悉双林集团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宁波分行”)办理融资事项,对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解除质押股数(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 质押开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双林集团
是
800
4.41%
1.99%
否
2020-10-14
2021-11-29
中行宁波分行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双林集团
18,158.1462
45.15%
8,700
7,900
43.51%
19.64%
0
0.00%
568.3011
5.54%
二、其他说明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25]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的通知,获悉双林集团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续办贷款,
在重新质押 4,000 万股后,将原先质押的股份相应解除质押;同时因向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宁波分行”)续办贷款,续办了 800
万股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大股 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 质押开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东及一致行动人 数(万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售股
双林 是 4,000 22.03% 9.95% 否 2020-6-29 2021-11-23 中信银行
集团 宁波分行
2、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动人 押
双林 是 800 4.41% 1.99% 否 否 2021-11-24 2026-11-14 中行宁波 自身生
集团 分行 产经营
注:本次股权质押涉及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名称 (万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万股) 量(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双林 18,158.1462 45.15% 11,900 8,700 47.91% 21.63% 0 0.00% 568.3011 6.01%
集团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与上市
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
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 0 亿元。上述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
双林集团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4、双林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的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2] (300100)双林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3:30 在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 666 号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邬建斌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 9:15-15: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202,951,5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66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6 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2,946,6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6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0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946,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88%;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04%;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曹诚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15]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2020年度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业绩承诺补偿约定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8 年 6 月 25 日,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
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06 号)。公司向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普”)、宁海金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金石”)、宁海吉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吉盛”)(上述四家以下统称“交易对方”)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对价购买其合并持有的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投资”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价格系根据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7】
212 号),以 2017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 100.00%股权的评估价值
为 231,674.7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对价合计为 23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67,758.00 万元,剩余部分 162,242.00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 25.1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发行数量共计 64,561,081 股。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
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发行价格由 25.13 元/股调整为 24.98 元/股,发行数量调整
于公司实施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二)业绩承诺
公司于2017年12月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并于 2018 年 3 月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1.1 条约定,交易对方承诺,双林投资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7,000 万元、25,200 万元、34,300 万元和41,200 万元。
(三)根据《盈利补偿协议》2.2.2 条及《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2.2.1、
2.3 条约定,本次业绩补偿安排如下:
2.2.1 本协议生效后,双林股份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
的资产业绩承诺期间每年的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如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双林投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交易对方应按各自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双林投资的股权比例对双林股份进行补偿,交易对方应先以其持有的双林股份的股票进行补偿,股票补偿不足的,以现金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交易总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时,若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存在小数点的情形,则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为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取整后再加 1 股。
如按以上方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交易对方单个主体届时持有的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补偿责任人以现金补偿。
交易对方单个主体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该个体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该个体当期实际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2.2.2 双林股份在业绩补偿期届满后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
构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双林投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期末减值额大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总数,则交易对方将就期末减值额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总数之间的差额另行补偿。
2.3 业绩承诺期间内,若交易对方依据本协议第 2.2 条的约定须向双林股份
进行补偿的,双林股份应当在每一年度报告基础上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交易对方在该承诺年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双林股份应于董事会决议通过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偿事项书面通知交易对方,并通知证券登记机构将交易对方持有的相应数量双林股份的股份进行单独锁定。通知发出后,双林股份应在 30 天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事宜。股份回购事宜经双林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林股份将按照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出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数量,定向回购该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交易对方应当配合双林股份完成回购事宜。
如交易对方股份补偿不足,交易对方应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现
金补偿款支付至双林股份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前述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由于双林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交易对方承诺将补偿股份赠送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二、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8]审字第 90045
号附 1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F10312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366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
资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477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双林投资 2017-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审计后 2018 年度审计后 2019 年度审 计后 2020 年度审计后 合计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业绩承诺 净利润 170,000,000.00 252,000,000.00 343,000,000.00 412,000,000.00 1,177,000,000.00
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净 利润 180,966,010.82 124,049,600.90 -296,299,211.96 -9,426,173.62 -709,773.86
差异数 10,966,010.82 -127,950,399.10 -639,299,211.96 -421,426,173.62 -1,177,709,773.86
双林投资 2020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交易对方须向公司进行补偿。
(二)交易对方已补偿情况及剩余可补偿情况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 已补偿股份数(股) 剩余可补偿股份数(股)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数(股) (元)
双林集团 40,024,419 36,739,669 3,284,750 428,490,000
宁海金石 16,821,857 15,441,310 1,380,547 180,090,000
上海华普 6,445,156 5,916,212 528,944 69,000,000
宁海吉盛 1,657,325 1,064,918 592,407 0
合计 64,948,757 59,162,109 5,786,648 677,580,000
双林投资2018、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业绩补偿股份已完成回购注
销。关于2018、2019年度业绩补偿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7日、2020年12
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18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关于2019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三)2020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计算过程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交易对方当期测算
补偿金额为 :823,517,500.93 元, 具体计算 过程如下 :823,517,500.93 元
=[1,177,000,000-(-709,773.86)]÷1,177,000,000×2,300,000,000-1,477,869,482.82。 (注:已补偿金额 1,477,869,482.82 元=已补偿股份数*24.98 元/股,下同。)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2.2.5 条的约定,交易对方对公司进行的补偿,不应
超过公司实际支付给交易对方的标的资产的全部交易对价 230,000 万元。
交易对方 2020 年度测算补偿金额:823,517,500.93 元+交易对方 2018、2019
年度已补偿金额 1,477,869,482.82 元=2,301,386,983.75 元,已超过本次重组标的
资产的全部交易对价 2,300,000,000 元,故交易对方 2020 年度实际应补偿金额为
822,130,517.18 元(2,300,000,00
[2021-11-12]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辖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强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宁波证监局指导下,宁波上市公司协会将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心系投资者携手共行动”——“宁波辖区 2021 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
动”。活动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 15:00-17:00 举行,平台登陆地址为:
https://rs.p5w.net/。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08]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的通知,获悉双林集团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续办贷款,
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续办了 4,000 万股股权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动人 押
双林 是 4,000 21.56% 9.95% 否 否 2021-11-5 2026-11-4 中信银行 自身生
集团 宁波分行 产经营
注:本次股权质押涉及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名称 (万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万股) 量(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双林 18,554.0462 46.14% 7,900 11,900 64.14% 29.59% 0 0.00% 568.3011 8.54%
集团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对应融资余额 0 亿元。上述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双林集团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4、双林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的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1-05] (300100)双林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监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
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行海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审计所需的资质及相应的能力要求。公司聘请大华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1-05] (300100)双林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斌先生主持,各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周一)下午 13:30 在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
潢溪口 666 号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1-05]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
期一)下午 13:3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3: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潢溪口 666 号公司中央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 通过。上述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 案 名 称 备注: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采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邮件(qqxia@shuanglin.com)到公司。
2、登记地点:
上海青浦区北盈路 202 号,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请发送邮件后电话确认。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黎明、夏青青
联系电话:0574-83518938
公司传真:0574-82552277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00。
2、投票简称:双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
姓名或名称
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附件三: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席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
托书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本人/本单位对
该次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提案 备注:该列打勾的 表决意见
编码 提 案 名 称 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
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3、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2021-11-05]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大华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7)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8)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其中:2020 年度审计业务
收入:225,357.80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9)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10)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11)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12)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截止 2020 年末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405.91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4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
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华,1995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剑锋,2015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7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并无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0 年 9 月开始从事复
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孙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具体如下 :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孙华 2021 年 10 月 25 日 警示函 宁波证监局 维科技术 2019 年年报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剑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
虑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大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与大华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担任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立信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大华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立信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核查,大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立信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因
此,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27]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林股份”)于2021年10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1】第7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所述问题逐项予以落实,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内饰件及其他零部件实现营业收入 106,026 万元,占营
业收入总额的 54.21%,毛利率为 17.42%,同比下降 2.10 个百分点;轮毂单元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80,873 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 41.35%,毛利率为 17.89%,同比下降 9.84 个百分点。请结合相关产品市场供需情况、价格变化趋势、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等,量化说明你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下降趋势是否持续。
回复:
报告期内,汽车行业总体实现恢复性正增长,2021 年半年度我国汽车产销
分别完成 1,256.90 万辆和 1,289.10 万辆,较 2020 年同期分别上涨 24.20%和
25.60%(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行业的发展韧性和内生动力,带动了汽车零部件产销量的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内饰件及其他零部件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21.84%,轮毂单元产品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47.52%。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等金属材料和塑料粒子等化工材料,报告期内因境外欧元、美元量化宽松政策等因素,导致国际大宗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输入国内,影响材料采购成本增加。以公司相关性较强的冷轧板卷钢材现货价格来看,2020
年 1-6 月份均价为 4,280 元/吨,2021 年 1-6 月份均价为 6,100 元/吨,涨幅达
42%;与公司相关性较强的塑料粒子原材料 PA66 现货价格,2020 年 1-6 月份均
价为 20,590 元/吨;2021 年 1-6 月份均价为 38,510 元/吨,较上年同期上涨 17,920
元/吨,涨幅达 87%。
一、公司产品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
(一)轮毂单元产品
报告期公司轮毂单元产品毛利同比下降 9.84 个百分点,按新收入准则调整上年同期合同履约成本与可变对价的核算口径后(其中佣金减少收入 231.70 万元,产品运费增加营业成本 3,802.56 万元),轮毂单元产品毛利率实际下降 2.56个百分点。公司轮毂单元产品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还原后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动额 变动率
营业收入 80,872.59 54,587.89 26,284.70 48.15%
营业成本 66,400.59 43,420.68 22,979.92 52.92%
其中:
轮毂单元 直接材料 46,949.11 29,147.12 17,801.99 61.08%
直接人工 3,178.80 1,990.29 1,188.51 59.72%
制造费用等 16,272.67 12,283.26 3,989.41 32.48%
毛利率 17.89% 20.46% / -2.56%
如上表所示,轮毂单元产品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48.15%(按新收入准则调整后),毛利率下降 2.56 个百分点,影响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导致材料成本增长幅度远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影响毛利率下降 4.66 个百分点;加之复工复产后的人工成本增长,影响毛利率下降 0.28个百分点;由营业收入增长产生的规模效应在制造费用等中得以体现,制造费用等影响毛利率增加 2.38 个百分点,综合以上因素,轮毂单元产品综合毛利率整体下降 2.56 个百分点。
(二)内饰件及其他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内饰件及其他零部件产品毛利同比下降 2.10 个百分点,按新
收入准则调整上年同期合同履约成本与可变对价的核算口径后(其中产品运费增加营业成本 1,386.04 万元),公司内饰件及其他零部件产品毛利率实际下降 0.51个百分点。
公司内饰件及其他零部件产品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动额 变动率
营业收入 106,026.42 87,017.97 19,008.45 21.84%
营业成本 87,554.92 71,415.21 16,139.71 22.60%
内饰件及 其中:
其他零部 直接材料 62,825.62 50,026.10 12,799.52 25.59%
件 直接人工 6,304.79 4,976.26 1,328.52 26.70%
制造费用等 18,424.52 16,412.85 2,011.66 12.26%
毛利率 17.42% 17.93% / -0.51%
如上表所示,公司内饰件及其他零部件产品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21.84%,毛利率下降 0.51 个百分点,影响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导致材料成本增长影响毛利率下降 1.77 个百分点;人工成本的增长影响毛利率下降 0.23 个百分点;制造费用等影响毛利率增加 1.48 个百分点,综合以上因素,内饰件及其他零部件产品综合毛利率整体下降 0.51 个百分点。
大宗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对公司材料成本影响有限,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汽配行业特性,客户指定用料及价格的产品销售价格随材料价格变动,材料涨价由客户承担;客户未指定用料及价格的产品销售价格一般不随原材料价格变动,该部分材料涨价由公司承担。
(2)公司在原材料成本普遍上涨的压力下,积极采取提前备货降低原材料上涨对产品毛利的影响。
(3)公司积极与客户沟通产品价格调整事项,持续通过优化产能结构,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产品质量等一系列措施严控成本费用。
综上,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积极采取多项举措,降低了对公司产品毛利率带来的影响。
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
轮毂轴承及内饰件等业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上半年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单元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轮毂业务营业收入 毛利率
603667 五洲新春 119,583.37 20.38%
000678 襄阳轴承 80,085.29 15.72%
605088 冠盛股份 115,447.26 18.38%
轮毂轴承
300984 金沃股份 40,484.40 18.75%
平均值 88,900.08 18.31%
双林股份 80,872.59 17.89%
单位:万元
业务单元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内饰件营业收入 毛利率
600480 凌云股份 788,673.80 16.99%
603358 华达科技 219,173.87 18.47%
603997 继峰股份 872,419.55 16.15%
内饰件及其他 002048 宁波华翔 849,966.69 18.39%
零部件
601689 拓普集团 152,928.57 15.86%
平均值 576,632.50 17.17%
双林股份 106,026.42 17.42%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nD 及各上市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可比上市公司数据的差异,
系因部分上市公司对营业收入进
[2021-10-25] (300100)双林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312元
每股净资产: 4.57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9%
营业总收入: 28.6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399.01万元
[2021-10-14] (300100)双林股份: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01 月 01 日-2021 年 0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前三季度 上年同期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比上年同期下降:41.69%-47.52% 盈利:
的净利润 盈利:9,000 万元–10,000 万元 17,148.71万元
上年同期包括少数股东应补偿股份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270.58 万元。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773.35 万元–5,773.35 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0.46%-33.60%。
(2)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第三季度 上年同期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比上年同期下降:84.41%-92.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
的净利润 12,145.49万元
盈利:893.17 万元–1,893.17 万元
上年同期包括少数股东应补偿股份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079.10 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 28.66 亿元,同比增长 19.84%。
2、业绩变动原因:一为公司出口业务增长,但受全球海运费大幅上涨影响,产品销售成本增加;二为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原辅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产品生产成本增加。
3、预计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为 4,226.65 万元,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为 12,827.38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
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09-17]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说明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因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投资”)未完成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宁海金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金石”)应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公司多次发函催告宁海金石履行 2020 年度业绩补偿责任,宁海金石均未履行。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诉讼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9 月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
书》(2021 浙 02 民初 1907 号),公司与被告宁海金石、宁海新金沙江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新金沙江”)、胡钢等十五名被告合同纠纷案的起诉状,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已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1、原告: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潢溪口
法定代表人:邬建斌
职务:董事长兼总经理
(1)被告一:宁海金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力洋镇储家山路 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海新金沙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被告二:宁海新金沙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力洋镇储家山路 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钢
(3)被告三:胡钢
(4)被告四:嘉兴熙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竹园路 100 号东方大厦 106 室-142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被告五: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地: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 B 区三幢二单元 4-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
(6)被告六:范美
(7)被告七:乔建中
(8)被告八:赵文灿
(9)被告九:王新胜
(10)被告十:刘家康
(11)被告十一:查雪英
(12)被告十二:于绚
(13)被告十三:何振宇
(14)被告十四:于正一
(15)被告十五:王丹芗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交付其持有的双林股份股票(股票代码:300100)共 1,380,547 股,并配合原告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回购与注销股份。如不能足额交付股份的,则应向原告支付不足部分股份的折价款(折价款=24.98 元/股*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
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 180,090,000 元现金补偿款。
3、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以 214,576,064.98 元为基数,支付自 2021
年 6 月 14 日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补偿迟延违约金。
4、请求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 100 万元,诉讼担保保险费 16
万元。
5、请求判令被告二与被告三对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诉讼请求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四至被告十五以各自在被告一的出资比例对第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赔偿责任。
7、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1、原告与各被告的基本情况
原告系深交所创业板 A 股上市企业,A 股简称“双林股份”,股票代码
300100。
被告一宁海金石为双林投资原股东,原持有双林投资 26.10%的股权。
被告二宁海新金沙江为被告一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普通合伙人。
被告三胡钢为被告二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普通合伙人。
被告四至被告十五系被告一宁海金石的合伙人。
2、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的签订情况
2017 年 9 月 15 日,原告与被告一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原告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被告一持有的双林投资 26.10%的股权,其中股份对价 42,021 万元(对价股份
数 16,721,448 股,发行价格 25.13 元/股),现金对价 18,009 万元,交易价格合
计 60,030 万元。
2017 年 9 月,原告与被告一签署《盈利补偿协议》。《盈利补偿协议》第 1.1
条约定,被告一承诺双林投资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
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7,000 万元、
25,200 万元、34,300 万元和 41,200 万元。第 1.2 条约定,双方同意,业绩承诺
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如双林投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被告一应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向原告补偿。
2018 年 3 月 2 日,原告与被告一及协议相关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修改《购
买资产协议》第 4.2.4 条,对本次交易不再设置调价机制。2018 年 3 月 2 日,
原告与被告一及协议相关方签署《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补偿方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上述协议已经必要的程序审议,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477 号《关
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双林投资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实现数为-9,426,173.62 元。双林投资2020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被告一宁海金石2020年度业绩补偿责任如下:
交易对方 应补偿金额(元) 应补偿股份数(股) 现金补偿金额(元)
宁海金石 214,576,064.98 1,380,547 180,090,000
4、原告要求被告一履行 2020 年度业绩补偿责任
2021 年 5 月 24 日,原告出具《告知函》,请求被告一向原告补偿股份
1,380,547 股、补偿现金 180,090,000 元。
2021 年 7 月 15 日,原告出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补偿事项的催告函》,催告被告一在 2021 年 6 月 23 日前足额履行 2020
年业绩补偿责任,否则将按照相关协议约定,请求被告一支付补偿金额日万分之五的补偿迟延违约金。
虽经原告多次与被告一沟通,但至今,被告一仍然不履行 2020 年度业绩补
偿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若公司胜诉,实际收到款项将增加当期公司利润总额,如果全额收到诉求款项,将增加投资收益18,009万元,同时影响当期利润增加,最终以法院判决金额及执行结果为准。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09]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2020年度部分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及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部分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
及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交易对方之一宁海金石尚未完成《承诺函》签署,为尽快完成业绩补
偿事项,减少业绩补偿拖欠,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先行完成了双林集团、上海华普、宁海吉盛 2020 年度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2、本次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涉及股东人数 3 人,回购资金总额 3 元。本
次申请回购注销股份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4,406,101 股,无限售条件的股
份数量为 0 股,合计 4,406,101 股,占 2020 年度应补偿股份 5,786,648 股的
76.14%。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业绩承诺补偿约定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8 年 6 月 25 日,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
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06 号)。公司向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普”)、宁海金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金石”)、宁海吉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吉盛”)(上述四家以下统称“交易对方”)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对价购买其合并持有的宁
权。
本次交易价格系根据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7】
212 号),以 2017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 100.00%股权的评估价值
为 231,674.7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对价合计为 23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67,758.00 万元,剩余部分 162,242.00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 25.13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发行数量共计 64,561,081 股。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发行价格由 25.13 元/股调整为 24.98 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 64,948,757 股。
(二)业绩承诺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对方承诺,双林投资
经审计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7,000 万元、25,200 万元、34,300 万元和 41,200 万元。
(三)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如双林投资经审计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交易对方将按照《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先以其持有的公司的股票进行补偿,股票补偿不足的,以现金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交易总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时,若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存在小
数点的情形,则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为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
份数取整后再加 1 股。
如按以上方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业绩补偿方单个主体届时持
有的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补偿责任人以现金补偿。
业绩承诺方单个主体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该个体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该个体当期实际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在业绩补偿期届满后,公司将对双林投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
大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总数,则交易对方将就期末减值额与补偿期限内已补
偿金额总数之间的差额另行补偿。
二、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8]审字第 90045
号附 1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F10312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366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
资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477 号《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双林投资 2017-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审计后 2018 年度审计后 2019 年度审计后 2020 年度审计后 合计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业绩承诺净利润 170,000,000.00 252,000,000.00 343,000,000.00 412,000,000.00 1,177,000,0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80,966,010.82 124,049,600.90 -296,299,211.96 -9,426,173.62 -709,773.86
差异数 10,966,010.82 -127,950,399.10 -639,299,211.96 -421,426,173.62 -1,177,709,773.86
双林投资 2020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交易对方将向公司进行补偿。
(二)交易对方已补偿情况及剩余可补偿情况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 已补偿股份数(股) 剩余可补偿股份数(股)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数(股) (元)
双林集团 40,024,419 36,739,669 3,284,750 428,490,000
宁海金石 16,821,857 15,441,310 1,380,547 180,090,000
上海华普 6,445,156 5,916,212 528,944 69,000,000
宁海吉盛 1,657,325 1,064,918 592,407 0
合计 64,948,757 59,162,109 5,786,648 677,580,000
关于2018、2019年度业绩补偿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7日、2020年12
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18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关于2019年度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三)2020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计算过程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交易对方当期测算
补偿金额为:823,517,500.93 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823,517,500.93 元
=[1,177,000,000-(-709,773.86)]÷1,177,000,000×2,300,000,000-1,477,869,482.82。
(注:已补偿金额 1,477,869,482.82 元=已补偿股份数* 24.98 元/股,下同。)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交易对方对公司进行的补偿,不应超过公司
实际支付给交易对方的标的资产的全部交易对价 230,000 万元。
交易对方 2020 年度测算补偿金额:823,517,500.93 元+交易对方 2018、2019
年度已补偿金额 1,477,869,482.82 元=2,301,386,983.75 元,已超过本次重组标的
资产的全部交易对价 2,300,000,000 元,故交易对方 2020 年度实际应补偿金额为
822,130,517.18 元(2,300,000,000 元-1,477,869,482.82 元)。
综上,交易对方应以剩余全部可补偿股份及本次交易全部现金对价进行补偿。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478 号
的《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
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发生减值 156,163.75 万元,期末减值
额小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金额总数。因此,交易对方无需另行补偿。
(四)交易对方 2020 年度应补偿情况
序号 交易对方 应补偿金额(元) 应补偿股份数(股) 现金补偿金额(元)
1 双林集团 510,543,051.17 3,284,750 428,490,000
2 宁海金石 214,576,064.98 1,380,547 180,090,000
3 上海华普 82,213,051.72 528,944 69,000,000
4 宁海吉盛 14,798,349.31 592,407 0
合计
[2021-09-09]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暨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减少超过 1%暨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海吉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8,131,1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9月8日,公司已于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双林集团、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普”)、宁海吉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吉盛”)2020年度业绩补偿股份4,406,101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双林集团、上海华普、宁海吉盛应补偿股份数分别为3,284,750股、528,944股、592,407股。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406,555,894股减少至402,149,793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部分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及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双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海吉盛出具的《关于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暨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双林集团于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9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6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6,555,894股的比例为0.9999%,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及减持时间均已过半;同时因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及其持股比例变动,双林集团持股比例由47.4450%减少至46.1372%,宁海吉盛持股比
例由0.1457%减少至0.0000%,双林集团和宁海吉盛持股比例累计减少1.4535%,
股份减少比例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2021.6.10-6.11 10.13 963,300 0.2369%
双林集团 集中竞价 2021.7.15-7.23 11.18 3,040,000 0.7477%
2021.9.7 10.48 62,000 0.0153%
合计 10.92 4,065,300 0.9999%
注:本次变动前(2021.9.7前)持股比例以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前的总股本406,555,894股计算;变
动后持股比例以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402,149,793股计算,下同。
2、股份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变动(股)
公司名称 变动前持股 变动前持股 变动后持股数 变动后持股比例
数(股) 比例 集中竞价减持 业绩补偿股份回 (股)
购注销
双林集团 192,890,512 47.4450% -4,065,300 -3,284,750 185,540,462 46.1372%
宁海吉盛 592,407 0.1457% 0 -592,407 0 0.0000%
合计 193,482,919 47.5907% -4,065,300 -3,877,157 185,540,462 46.1372%
二、累计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的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铁江村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6 月 10 日至 2021 年 9 月 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宁海吉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创业路 39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8 日
股票简称 双林股份 股票代码 300100
有? 无□
双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邬建斌先
(可多选) 生;宁海吉盛的董事长由邬建斌
先生担任,故将宁海吉盛认定为
本次变动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794.2457 1.9536%
其中:集中竞价 406.5300 0.9999%
业绩补偿回购注销 387.7157 0.9537%
注:上述减持比例以回购注销前的总股本 406,555,894 股计算。双林集团、宁海吉盛原持股比例为 47.4450%、
0.1457%%,合计持股比例 47.5907%;本次变动后双林集团、宁海吉盛持股比例为 46.1372%、0.0000%,合计持股比例 46.1372%,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1.453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9,289.0512 47.4450% 18,554.0462 46.1372%
双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集团 18,392.2751 45.2392% 17,985.7451 44.7240%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6.7761 2.2058% 568. 3011 1.4132%
合计持有股份 59.2407 0.1457% 0 0.0000%
宁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吉盛 0 0.0000%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2407 0.1457%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19,348.2919 47.5907% 18,554.0462 46.13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392.2751 45.2392% 17,985.7451 44.724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6.0168 2.3515% 568. 3011 1.4132%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1、公司于2021 年 5 月 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双林集团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
[2021-08-26] (300100)双林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邮
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行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该等交易的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300100)双林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 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拟向关联方山东德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分现有商品及设备,同时因生产需要扩大租赁德洋电子厂房面积,往来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1,1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邬建斌、曹文、邬维
静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300100)双林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994元
每股净资产: 4.506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1%
营业总收入: 19.5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106.83万元
[2021-07-08] (300100)双林股份: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01 月 01 日-2021 年 0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上升:55%-70%
东的净利润 盈利:5,003.22万元
盈利:7,754.99万元–8,505.47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上升:141%-172%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2,491.66万元
损益的净利润 盈利:6,017.22万元–6,767.70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上半年,随着国内新冠疫情缓解,经济复苏,汽车行业发展态势较
好,公司业务恢复正常,产品销售收入增长;同时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成本控制,资产运营效率持续改善,盈利能力提升。
预计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为 1,738 万元,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为
2,511.55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 年上半年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8 日
[2021-07-01]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的通知,获悉双林集团
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的贷款未
到期,质押给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的 4,000 万股股权质押的期限相应展期,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 一大股东 数(万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展期后质押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到期日
动人 押
双林 是 4,000 20.8412% 9.8387% 否 否 2020-6-29 2021-6-30 2021-12-27 中信银行 自身生
集团 宁波分行 产经营
注:本次股权质押涉及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名称 (万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万股) 量(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双林 19,192.7212 47.2081% 7,900 7,900 41.1614% 19.4315% 0 0.0000% 896.7761 7.9412%
集团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林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0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20.84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9.8387%,对应融资余额 1.6840 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4,0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0.84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9.8387%,对应融资余额1.6840 亿元。上述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双林集团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4、双林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的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2021-05-28]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林股份”)于2021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2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所述问题逐项予以落实,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15.93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
额比例 41.06%;2019 年,你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23.18 亿元,合计占
比 53.89%。请你公司说明最近 3 年与 2019 年、2020 年前五大客户的具体交易
情况,包括主要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及占比、同比变动情况、期后回款情况、销售价格公允性等情况,各年度差异较大的,请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并报备 2019 年、2020 年前五大客户名单及其基本信息。
回复:
一、公司最近 3 年与 2019 年、2020 年前五大客户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客户 主要销售产品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占 销售收入
排名 销售收入 占比 同比变动 排名 销售收入 比 同比变动 排名 销售收入 占比
客户 A 汽车饰件、电驱动、轮毂轴承 1 51,876 14.50% -15.00% 2 61,031 14.19% -22.87% 2 79,123 14.23%
客户 B 汽车饰件、轮毂轴承 2 27,573 7.71% 130.71% 11,952 2.78% 9.58% 10,906 1.96%
客户 C 汽车饰件 3 25,423 7.11% -5.18% 4 26,812 6.23% 5.28% 4 25,468 4.58%
客户 D 轮毂轴承 4 23,406 6.54% 153.34% 9,239 2.15% 2.64% 9,001 1.62%
客户 E 汽车饰件、变速箱、轮毂轴承 5 18,581 5.19% -78.13% 1 84,966 19.75% -50.70% 1 172,355 31.00%
客户 F 汽车饰件、汽车机电 15,458 4.32% -59.15% 3 37,837 8.79% -9.42% 3 41,771 7.51%
客户 G 汽车饰件、汽车机电 17,213 4.81% -18.76% 5 21,188 4.92% 68.61% 5 12,566 2.26%
合计 179,531 50.19% -29.05% 253,024 58.81% -27.95% 351,191 63.17%
本年累计 357,674 430,221 555,987
2
二、2020 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下降的主要原因
2020 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同比 2019 年减少 84,974 万元,降幅 78.13%,
主要为变速箱业务下降所致。客户E在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18,581万元,其中:
变速箱业务 7,263 万元;2019 年客户 E 销售收入 84,966 元,其中:变速箱业务
78,636 万元。2020 年客户 E 变速箱业务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71,373 万元,降幅
90.76%,下降额度占前五大客户销售下降总额的 84%。
三、各年度差异较大的情况分析
(一)2020 年客户销售收入同比 2019 年差异较大的原因说明:
1、客户 A、E、F 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主要原因是客户 A、E、F 整车销量
下滑,公司相应配套零部件销量减少。
2、客户 B、D 的增长,主要为前期新项目量产带来的增量收入。
(二)2019 年客户销售收入同比差异较大的原因说明:
1、客户 A 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22.87%,主要原因是客户整车销量变动,公司
相应配套零部件销量变动所致。
2、客户 E 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50.70%,主要原因为变速箱业务下降所致。
四、主要客户期后销售回款正常,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2020 年销售收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 期后是否已回款
客户 A 51,876 8,028 是
客户 B 27,573 12,680 是
客户 C 25,423 8,715 是
客户 D 23,406 3,196 是
客户 E 18,581 5,614 是
客户 F 15,458 5,424 是
客户 G 17,213 7,243 是
合计 179,531 50,899 -
五、销售价格的公允性说明
公司排名前五的客户均为知名公司,公司与客户的交易价格通过市场公开竞 价确定,销售价格公允。
2.报告期内,你公司轮毂单元产品实现收入131,402万元,同比增长2.78%,
毛利率为 20.09%,同比下降 5.83 个百分点;变速箱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18,724
万元,同比下滑 78%,毛利率为 19.45%,同比下降 0.78 个百分点;国外业务实
现营业收入 51,090 万元,同比下滑 12.88%,毛利率为 30.03%,同比下降 14.04
个百分点。请你公司分别说明轮毂产品及国外业务毛利率下滑、变速箱产品收 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对你公司未来业务开展的影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同或 相似业务情况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原因。
回复:
一、轮毂产品毛利率下滑的原因主要系: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将
原计入费用类科目的运输费、关务费等相关合同履约成本 8,461 万元记入营业成 本,将原计入费用类科目的佣金、保理费用 980 万元减记营业收入,致本期毛利 率同比下降 5.83 个百分点。按照上年同口径调整本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后, 轮毂产品毛利率为 27.07%。较上年同期上升 1.16 个百分点,与上年相较变化不 大。
轮毂产品 2020 年按旧会计准则还原后毛利率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同口径毛利
轮毂产品 因新收入准 按上年同口 2019 年 率变动情况 新会计准则科目调整事项
实际数据 则影响 径还原后
营业收入 131,402 980 132,382 127,841 支付的佣金及保理费用调减收入
营业成本 105,004 8,461 96,543 94,711 运输费、关务费调增成本
毛利率 20.09% 27.07% 25.91% 1.16%
轮毂产品2020年同比毛利率下降5.83个百分点的原因主要系新会计准则对 收入和成本的核算口径变化所致,公司轮毂产品 2020 年毛利率正常。
二、国外业务毛利率下滑的原因主要系:
国外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 14.04 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自 2020
[2021-05-18]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集团”)持有192,890,51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45%,其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131,1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5月18日,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双林集团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双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92,890,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控股股东系为自身业务拓展及培育新产业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按照相关规定双林集团本次可减持数量为不超过8,131,117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双林集团在2018年7月30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时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双林集团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转让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双林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双林集团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8] (300100)双林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邬建斌先生;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邬建斌先生、曹文女士、邬维静女士、陈有甫先生、朱黎明先生、葛海岸先生;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峰先生、赵意奋女士、靳明先生。
(二)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 邬建斌 葛海岸、程峰
审计委员会 靳明 赵意奋、朱黎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赵意奋 邬建斌、靳明
提名委员会 程峰 邬建斌、靳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蔡行海先生;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蔡行海先生、杨琼琼女士;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刘文科先生。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邬建斌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邬维静女士;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朱黎明先生;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邬瑞珏女士、夏青青女士。
邬瑞珏女士、夏青青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朱黎明先生、邬瑞珏女士及夏青青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黎明 邬瑞珏、夏青青
联系地址 宁波市宁海县科园北路 236 号 上海市青浦区北盈路 202 号
电话 0574-83518938 0574-83518938
传真 0574-82552277 0574-82552277
电子信箱 lmzhu@shuanglin.com rjwu@shuanglin.com;
qqxia@shuanglin.com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
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1、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独立董事于永生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原副总经理陈有甫先生、葛海岸先生、钱雪明先生离任。其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仍在公司任职。
3、离任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海岸先生、于永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有甫先生持有 101,300 股公司股份;钱雪明先生持有 173,850 股公司股份;上述人员的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离任后,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对于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8] (300100)双林股份: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因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林投资”)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将向每个交易对方支付人民币1.00元,共计人民币4.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并注销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5,786,648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应补偿股份数(股)
1 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84,750
2 宁海金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80,547
3 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 528,944
4 宁海吉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592,407
合计 5,786,648
本次办 理回购 注销 相关股 东股 份补偿 手续 之后, 公司 总股 本将由
406,555,894股减少至400,769,24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6,555,894元减少至400,769,246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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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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