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65什么时候复牌?-海兰信停牌最新消息
≈≈海兰信300065≈≈(更新:22.02.10)
[2022-02-10] (300065)海兰信: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2 月 9 日,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技术总工程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常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技术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覃善兴先生、总经理助理姜楠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覃善兴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姜楠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覃善兴先生、姜楠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覃善兴先生、姜楠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全部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相关工作产生影响。
覃善兴先生、姜楠女士原定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截至本公告日,覃善兴先生、姜楠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也未持有公司股份。此外,在任职期间,覃善兴先生、姜楠女士均不存在未履行承诺情况。覃善兴先生、姜楠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覃善兴先生、姜楠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2-10]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12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
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技术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陈炜先生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决定聘任李常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技术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李常伟先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常伟,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5 年 8 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专业工程硕士。2001 年加入本公司,任职期间参与并具体负责了公司核心项目——多种型号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VDR)、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海军)、船舶自动操舵仪、船用陀螺罗经、导航雷达、智能航行等项目的研发和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及领导了 863/973 及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
级项目 4 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累计 16 项,发表论文两篇,拥有发明专利 11 项,
获得国家及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6 项。2010 年,获得了项目管理协会(PMI)的项目管理资格认证,具有丰富、专业的项目管理经验,组织国内外资源,顺利完成了多个科研课题和重大研发项目。李常伟先生长期从事船舶通信导航相关设备与系统的研究开发工作,有着丰富的海上航行实践经验,是行业资深技术专家。从 2016 开始,作为工信部高技术船舶专家组成员,参与论证并实际策划了智能船舶 1.0 创新专项、船舶(航行)态势智能感知、绿色智能内河创新专项等,是智能船舶核心专家成员,也是公司智能船项目的技术带头人,长期致力于智能船相关的智能化技术和应用拓展研究,对船舶智能化和智能船舶的发展有深刻的认识与把握。现任公司技术总工程师。
李常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2022-01-28]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10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
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海兰转债”的议案》
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超过“海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触发《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决定不行使本次“海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海兰转债”。
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股价表现及“海兰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
决定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海兰转债”再触发有条件
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2 年 7 月 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
新计算“海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详情可查看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海兰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 (300065)海兰信:关于不提前赎回海兰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海兰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海兰转
债”的议案》。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超过“海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触发“海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审议,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本次“海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海兰
转债”。且自上述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海兰转债”再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5 号)核
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3,00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 15.16 元/股。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7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海兰转债”,债券代码“123086”。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2021 年 3 月 10 日,因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的情形,满足《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海兰转债”转股价由 15.16 元
下修正为 10.88 元,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3 月 10 日生效。
2、因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回购注销 1,039,443 股股票,触发《募集说明
书》中关于转股价格调整的条件。“海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0.88 元/股调整为
10.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
3、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海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7.2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起,“海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为 7.27 元/股,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海
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9.46 元/股),达成前述有条件赎回条款中的条件。
四、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不提前赎回“海兰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决定不行使本次“海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海兰转债”。
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股价表现及“海兰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
决定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海兰转债”再触发有条件
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2 年 7 月 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
新计算“海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五、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海兰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海兰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海兰转债”的情况。
六、风险提示
若“海兰转债”自 2022 年 7 月 1 日后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
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若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利,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含税),可能与“海兰转债”市场价格差距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海兰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 (300065)海兰信: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09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3)。
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99,999,387.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022年1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99,999,387.5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19]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07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9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
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武汉海兰瑞海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孙公司武汉海兰瑞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兰瑞海”)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期限一年。同意由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信用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此次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文件,具体融资金额将由武汉海兰瑞海视自身经营实际需求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4] (300065)海兰信: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35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确
定预留部分授予 7 名激励对象 539,011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 日。2021 年 7 月 5 日完成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
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6,600 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现第一个限售期已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二)。
2、解除限售人数:7 人
3、解除限售数量:157,65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629,856,814 股的 0.025%
(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本文所称股本总额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的股份数量,下同);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7,65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629,856,814 股的 0.025%。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7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7,65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确定 2020 年 2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确定以 6.09 元/股向 37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 2,455,586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拟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条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
相关条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确定预留部分授予 7 名激励对象 539,011 股限制性股票(徐坦女士获授 124,728
股,6 名核心技术人员共获授 414,283 股)。其中 3 名激励对象也在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中。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 41 名激励对象(包括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合计 314,461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57,861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6,600 股;另外公司对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7,310 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为 401,771 股,以上股份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 37 名激励对象合计478,814 股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本次权益分派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实施完成。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87,093.10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标
准系数为 0.65,参考公式: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应回购注销的比例为 0.35。预留部
分激励对象 7 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6,600 股,以上股份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股权激
励计划一致。
三、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
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中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预
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届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 48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二)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前述情形,满足解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度经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9 年营业 审计的营业收入为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公司将 87,093.10 万元,较
根据 2020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2020 年营业 2019 年营业收入
收入较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R),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 同比增长 7.37%,
励对象的标准系数来确定本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增长率介于 5%—
2020 年 20% 15% 5%> 10%
[2022-01-13] (300065)海兰信: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发”)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与特定对象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
署了《《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特区建发拟出资总额人民币 994,401,250 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数量为 79,552,100股(具体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为准)。
该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2021 年 1 月 22 日
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因此,公司决定与特区建发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之前签订的《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终止协议签订的主体
甲方: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申万秋
丁方:上海言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
1、2020 年 12 月 28 日,甲乙双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乙丙双方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甲乙丙丁各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统称“《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根据前述协议的安排,乙方拟通过参与认购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接受丙方表决权委托等方式成为甲方控股股东(简称“本次合作”)。
2、综合考虑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股权变化等因素,各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现决定终止《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终止本次合作。
基于上述,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现就《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终止相关事宜达成本终止协议如下:
一、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终止。除另有约定外,《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终止后对各方不再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再享有《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项下权利或承担《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项下的义务。
二、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任何一方于《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项下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各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不存在任何一方需要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情形。
三、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终止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在本次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等信息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外,未经相关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四、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终止协议生效后,各方应配合甲方根据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与终止本次合作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终止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除另有约定外,本终止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本终止协议之日起生效。
三、关于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13] (300065)海兰信: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发行股票特定对象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主要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
1、审议程序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作出的决策,经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资
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相关决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申万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的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13]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02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1 月 13 日
上午 10:00 于公司会议室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
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海琳女士召集和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与发行股票特定对象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公司与特区建发签署的《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并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13]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
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经公司与发行股票特定对象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在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申万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与发行股票特定对象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公司与特区建发签署的《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并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申万秋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表决,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04] (300065)海兰信: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37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海兰转债(债券代码:123086)转股期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0 日;最新转股价为 7.27 元/股。
2、2021 年第四季度,共有 1,258,168 张海兰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125,816,800 元),合计转成 17,305,839 股海兰信 A 股股票(股票代码:300065)。
3、截至 2021 年第四季度末,海兰转债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481,862,200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海兰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5 号)核
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3,00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 15.16 元/股。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7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海兰转债”,债券代码“123086”。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2021 年 3 月 10 日,因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的情形,满足《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海兰转债”转股价由 15.16 元
下修正为 10.88 元,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3 月 10 日生效。
2、因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回购注销 1,039,443 股股票,触发《募集说明
书》中关于转股价格调整的条件。“海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0.88 元/股调整为
10.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
3、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海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7.2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 年第四季度,海兰转债因转股减少 1,258,168 张,转股数量为 17,305,839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兰转债尚有 4,818,622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481,862,200 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8,043,434 16.01 89,870,603 14.27
高管锁定股 86,690,465 14.15 86,699,585 13.77
首发后限售股 8,181,951 1.34 0 0
股权激励限售股 3,171,018 0.52 3,171,018 0.5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14,483,614 83.99 539,962,284 85.73
三、总股本 612,527,048 100.00 629,832,887 100.00
四、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热线“010-59738832”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1-12-30] (300065)海兰信:关于军品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36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军品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中标项目概况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或“公司”)参与了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XX测量设备采购项目开、评标工作。
近日公司取得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下发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确认公司中标XX测量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总金额为2000.0193万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因项目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公司根据军工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信息。
2、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款项一般为专款,客户具备履约能力。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军品业务目前已覆盖航海和海洋两大领域,公司2021年度军品业务通过加大科研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满足定制化需求的能力,有利于公司拓展更多军品业务。
相关项目的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公司与交易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项目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中标项目尚未与相关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发布相关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9]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30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拟解除限售 7 名激励对象合计 157,654 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9]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31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海琳女士召集和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
除限售的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7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9] (300065)海兰信: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33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或“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且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7,654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5%(因公司处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转股期,本文所称股本总额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的股份数量,下同)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向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确定 2020 年 2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确定以 6.09 元/股向 37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 2,455,586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拟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条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条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确定预留部分授予 7 名激励对象 539,011 股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 41 名激励对象合计
314,461 股限制性股票;另外公司对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7,310 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
计为 401,771 股,以上股份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达
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 37 名激励对象合计
478,814 股限制性股票。
二、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说明
1、预留部分解除限售时间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中的规定,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
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
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届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 48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
股票,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前述情形,满足解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度经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9 年营业 审计的营业收入为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公司将 87,093.10 万元,较
根据 2020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2020 年营业 2019 年营业收入
收入较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R),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 同比增长 7.37%,
励对象的标准系数来确定本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增长率介于 5%—
2020 年 20% 15% 5%> 10%区间,第一个
R ≥ >R >R 10% 解除限售期可解除
业绩完成 20% ≥ ≥ >R R R<0% 限售的标准系数为
情况 15% 10% ≥5% ≥0% 0.65,公司层面实
标准系数 1 0.90 0.80 0.65 0.50 0 际可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为 105,103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第一个解除 股 , 转 增 后 为
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157,654 股。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 的 7 名激励对象个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绩 人绩效层面考核结
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 果 均 为 优秀 和 良
合格(D)四个档次,分别对应解锁比例系数 1.0、1.0、0.8、 好,本期个人层面
0。 解锁比例系数均为
10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
分成就,并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
[2021-12-06] (300065)海兰信: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1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26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1、“海兰转债”(债券代码:123086)将于2021年12月13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海兰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4.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4、除息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票面利率为0.40%。
6、“海兰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0日,截至2021年12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海兰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2021年12月10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海兰转债”或“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0.60%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于2021年12月13日支付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的利息。根据《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海兰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中文简称:海兰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3086
3、可转债发行量:73,000.00万元(730万张)
4、可转债上市量:73,000.00万元(730万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1年2月8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12月11日至2026年12月10日
8、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21年6月17日至2026年12月10日
9、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
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0年12月11日。
3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2020年12月11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4、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海兰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当期票面利率为0.40%,本次付息每10张“海兰转债”(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4.00元(含税)。
对于持有“海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20元;对于持有“海兰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4.00元;对于持有“海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4.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4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21年12月10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
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
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
5
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腾腾
电话:010-597388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10号楼,邮政编码:100095
邮箱:HLX@highlander.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2021-12-06] (300065)海兰信: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29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6 日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杨晔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近日公司董事会秘书葛井波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葛井波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葛井波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葛井波先生的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3 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截至本公
告日,葛井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1,861 股(其中 32,741 股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葛井波先生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杨晔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杨晔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10 号楼
电话:010-59738832
传真:010-59738737
电子邮箱:yangy@highlander.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2021-12-06]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27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
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陈炜先生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决定聘任杨晔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杨晔先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杨晔,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8 年 6 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学
历,2013 年至 2019 年就职于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历任金融投资部投资助理、投资经理、投资主管、部门负责人。2020 年就职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任董办副主任兼投资总监。杨晔先生具有多年境内外金融市场实操履历及多个重大项目投资的成功案例,在股债汇市场有负责上百亿金融资产配置的管
理经验。2021 年 4 月加入海兰信,任投资者关系总监,2021 年 12 起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代董事会秘书。
杨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2021-11-25] (300065)海兰信: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25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收到贵所《关于对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86 号),根据贵所要求,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公司”、“本公司”)对贵所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 1、你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子公司海兰云数据中心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云”)与创业板上市公司光环新网子公司北京光环金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金网”)合资设立海南数字丝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丝路”),双方联合运营海底数据中心业务,其中海兰
云认缴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你公司 11 月 8 日披露的《投资者关
系活动记录表》显示,海南示范项目“第一批布放的 5 个数据舱的使用需求得到确认,订单预计年内签署”。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海底数据中心业务的业务模式及具体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及人员配置、海南示范项目建设进展及形成的资产、市场拓展及客户储备情况等,并说明目前首批布放的 5 个数据舱订单是否签署,如是,请说明预计建设时间、可实现的年均收入及净利润,后续数据舱布放安排。
(2)请说明你公司与光环金网设立数字丝路联合运营海底数据中心业务的原因及具体合作内容,双方在技术、人员、市场、资本等方面的协同情况,运
(3)请你公司结合国际、国内海底数据中心行业的发展现状、同行业公司相关情况及前述问题回复,说明你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业务的竞争优势及劣势,并充分提示该业务在研发建设、落地运营、市场拓展、盈利能力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
答复: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海底数据中心业务的业务模式及具体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及人员配置、海南示范项目建设进展及形成的资产、市场拓展及客户储备情况等,并说明目前首批布放的 5 个数据舱订单是否签署,如是,请说明预计建设时间、可实现的年均收入及净利润,后续数据舱布放安排。
图 1:UDC 示意图
(一)UDC 业务模式
海兰信控股子公司深圳海兰云数据中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云”)负责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业务。业务模式主要考虑为客户提供数据舱和 IT 辅助设备,服务器通常由客户自行提供;海兰云负责设计、研发、建设及组织安装数据舱,向客户提供机柜出售或租赁服务;海兰云设立控股子公司海南数字丝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丝路”),负责海底数据中心业务日常运营和维护。
(二)UDC 业务开展情况
2020 年 3月公司收购欧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其成熟的海底接驳技术、深海电站技术和海底工程实施经验,具备了建设海底数据中心的核心技术能力,
该公司也曾参与微软的海底数据中心项目并提供设计服务。同时,公司凭借 20年来在海洋装备、海洋信息化领域的技术积累,突破解决了海底数据中心的配电系统、冷却系统、监控系统等设计难题和技术瓶颈,形成该领域的先发技术优势。此外,结合公司已掌握的近海雷达监控系统、无人船系统、水下监测技术,全新开发海底数据中心的在线运维及安保监控系统,可完全满足客户日常运维和安全保障需求,并构筑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2020 年 8 月 15 日,海兰信分别与海南移动、联想信息、中通服、奇安信就
海南自贸港海底数据中心建设及涉海信息化技术服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策划开展海南自贸港海底数据中心示范项目建设,研究探索海底数据中心的商业模式和区域数据服务模式,推动实现海底数据中心在海南省的示范应用及产业推广,助力实现自贸港数据安全自由流动;公司负责海底数据中心产品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产品研制,以及海底数据中心的运营和市场推广。
2020 年 11月海底数据舱样机完成下水布放工程作业,海兰信联合清华大学、广船国际等合作伙伴,攻克数项技术难关,实现了高功率密度、高海水温度环境下低 PUE 值,解决了系统冗余、防生物附着、耐压密封、海水腐蚀等关键技术难题。经过持续测试评估,2021 年 1 月公司在珠海市举办了“海底数据中心(UDC)阶段性测试发布会”,根据清华大学传热与能源利用北京重点实验室出具的《海底数据中心能效(PUE)测试报告》显示,测试样机 PUE 达到设计目标,单舱 PUE值为 1.076;青岛环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出具的《海底数据中心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显示,样机对测试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友好,基本不会对海区内海洋生物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在海底数据中心业务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海底数据舱装载服务器在海南进行网络性能测试,2021年 9 月公司取得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出具的关于海底数据中心与岸基私有网络在电信城域网条件下的性能测试《检测报告》,对于海底数据中心与岸基的私有网络情况,在海南经过实地测试,检测结论为:根据 YD/T 1171-2015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在 UDC 环境下网络实测结果可满足类别 0也就是“实时、对抖动敏感、高交互”业务的 QoS 要求,测试结果的各项数据均完全满足商用化的条件。
2020 年,公司荣获 2020 年度中国 IDC 产业创新技术奖。海底数据中心项目
被纳入《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重大项目(2021
年 6 月 8 日印发),并列入《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2021 年 7
月 22 日印发),《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 年 8 月 26 日
印发),《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 年 9 月 30 日印发)。
海兰云取得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海兰云获准按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内容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这是海兰云开展数据中心营运业务的基础。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与海南省工信厅、海南信投签署落地海南战略协议;
2021 年 5 月公司分别与海南省国资委、海南信投签署《关于建设全球首个商用海底数据中心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全球首个商用海底数据中心示范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主要业务将为海南自贸港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提供支撑。
2021 年 6 月 28 日子公司深圳海兰云数据中心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光环金网
科技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海南数字丝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海底数据中心运营业务,其中海兰云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60%。
(三)技术及人员配置
海底数据中心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包括:海底分电、海洋工程、海底散热、海底压力、海底密封、海底耐腐蚀、防海生物附着等。海兰信拥有超过 20 年的海工经验,收购的欧特海洋有近 50 年的全球海工经验,公司具备深海电站技术、海底接驳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海底监测技术、近海监控技术、海面无人艇技术等。全集团目前都为海兰云提供全方位的人员和业务支持,相关人员专业包括:配电、冷却、海工结构、监控、海底测绘、海洋环境分析等;同时整合业界技术力量,共同进行海底数据中心示范项目开发交付工作。对于海底数据中心项目,公司完全具备相关施工作业能力,自主掌握相关技术储备。
(四)海南示范项目建设进展
海南示范项目的申请陆上用地、用海、用电等均在积极磋商中,从目前情况看进展顺利,均可满足项目落地的需求;研发方面目前已完成海底数据中心技术方案设计,正在联合合作方进行详细方案设计与工程建造实现等工作。
(五)形成的资产
目前已建造海底数据舱样机,并进行了海底数据中心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
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海兰云已申请海底数据中心专利共 23 件,软件著作权
1 件,申请行业标准 2 项。目前专利授权 1 项,软件著作权授权 1 项,行业标准
2 项已通过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TC1WG4 第 49 次工作组会议立项程序。2021 年
11 月 10 日,海兰信参与了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数据中心委员会召开的《水下数据中心技术要求》标准编制工作会议,同时参与了水下数据中心的标准编制工作。
(六)市场拓展及客户储备情况
目前海南示范项目首期数据舱已经与客户进入协议最终谈判阶段,并在敲定相关协议终稿;除海南示范项目的首批客户外,公司积极与各种客户包括互联网企业、科技公司、政务云等积极联络沟通,随着双碳及节能减排国策的不断推进,客户对海底数据中心的关注度及兴趣正在迅速攀升。
(七)预计建设时间
公司预计最快2021年底完成首批数据舱的订单签约,计划2022年启动建设,目标是确保 2022 年 6 月底前完成首批数据舱建设并下水使用。
(八)后续数据舱布放安排
今年上半年公司与海南省政府目标是“十四五”期间在海南部署 100 个海底数据舱;除海南外,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厦门市海洋经济“十四五”规划等文件中均明确提出了要开展海底数据中心的试点及布放的相关工作,山东省则将海底数据中心业务列入“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公司规划向北将海底数据中心延伸至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及京津冀等其他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向南将海底数据中心向香港、新加坡、越南等东南亚市场推广,践行“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
(2)请说明你公司与光环金网设立数字丝路联合运营海底数据中心业务的原因及具体合作内容,双方在技术、人员、市场、资本等方面的协同情况,运营海底数据中心的权责划分及收益分配的相关安排。
在完成海底数据中心的建造及施工布放后,希望借助光环新网在数据中心行业的长期运维经验,因此海兰云与光环新网子公司北京光环金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金网”)合资设立海南数字丝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丝路”),其业务主要定位为海底数据中心的运营与运维管理;双方分别选派海洋工程领域和数据中心建设、运维领域专业人才投入数字丝路公司的运营,在
技术方面就数据中心无人巡检、免入舱维护、数字孪生等技术开展联合研究,在市场方面将借助母公司光环新网 IDC 行业影响力及客户资源进行海底数据中心业务推介。数字丝路公司为独立运营主体承担海底数据中心运营责任和收益,原则上海兰云和光环金网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分享数字丝路的公司收益。
(3)请你公司结合国际、国内海底数据中心行业的发展现状、同行业公司相关情况及前述问题回复,说明你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业务的竞争优势及劣势,并充分提示该业务在研发建设、落地运营、市场拓展、盈利能力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
(一)国际、国内海底数据中心行业的发展现状、同行业公司相关情况
科智咨询(中国 IDC 圈研究中心)发布的《2019-2020 年中国 IDC 产业发展
研究报告》预计 2022 年中国 IDC 业务市场规模将超过 3200.5 亿元。2018 年网
络公开资料显示:全球数据中心总共耗费的电力已经占全球电力总量的 1.5%,达到了惊人的 400 万亿瓦时,相当于法国一年的使用量,这其中很大一部分都被数据中心的散热冷却系统消耗。目前数据中心行业绝大多数都是陆地数据中心,只有美国微软和中国海兰信在做海底数据中心的推广。
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微软公司自 2015 年开始海底数据中心项目(ProjectNatick),并于 2018 年至 2020 年将数据中心放置在苏格兰奥克尼群岛(OrkneyIslands)。2020
[2021-11-23] (300065)海兰信: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24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10 号楼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22 日上午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申万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 106,512,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015%。其中: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06,468,7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944%;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1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1 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06,510,9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中小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0,320,7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26%;同意20,318,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6%;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汪华、刘云祥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1-11-17] (300065)海兰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23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万秋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
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靖江市润元
申万秋 是 10,425,001 12.10% 1.67% 2020/1/20 2021/11/16 农村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比例 数量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占已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申万秋 86,192,091 13.82% 15,200,000 17.64% 2.44% 15,200,000 100.00% 70,992,090 100.00%
二、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16] (300065)海兰信: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22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大股东。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不再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海兰转债(债券代码:123086)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起进入转股期,截止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变为 621,834,502 股。海南海钢持
有公司股份 31,000,000 股,持股比例从 5.06%被动稀释为 4.9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重大信息。
3、本次变动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1-16] (300065)海兰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南海钢)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海兰信
股票代码: 30006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
通讯地址: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5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0
一、备查文件目录...... 10
二、备查地点...... 10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海兰信、上市公司 指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 指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南海钢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 指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因公司股本增加而致股份被
动稀释至5%以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说明:如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2012440018
注册地址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
法定代表人 周湘平
注册资本 101,000 万人民币
多金属矿勘探,白云岩矿的开采加工,矿石产品、橡胶制
经营范围 品的销售,采石、石料加工,矿山复垦,橡胶种植,旅馆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自由房产租赁,旅游项目开发,房
地产投资,投资与资产管理。
成立日期 1986-11-10
经营期限 1986-11-10 至 2025-11-10
通讯地址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发起人)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日期
1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0% 90900 万人民币 2020-04-05
2 海南省财政厅 10% 10100 万人民币 2020-11-16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在海兰信
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任职情况
周湘平 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 女 中国 海口 否 无
夏亚斌 总经理 男 中国 海口 否 无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
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
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6 9) 股份624,672,039 股, 占比30.90% 。未持 有其 他境 内外上 市公司超过5%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海兰转债(债券代码:123086)自2021年6月17日起进入转股期,截止2021年11月12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变为621,834,502股。海南海钢持有公司股份31,000,000股,持股比例降为4.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海兰转债(债券代码:123086)自2021年6月17日起进入转股期,截止2021年11月12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变为621,834,502股。海南海钢持有公司股份31,000,000股,持股比例从5.06%被动稀释为4.9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1年8月31日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与股东申万秋和股东魏法军签订了《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受让申万秋和魏法军合计31,000,000股股份,2021年9月2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周湘平
2021年11月1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地,供投资者查阅。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周湘平
2021年11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限公司 7号院10号楼5层501
股票简称 海兰信 股票代码 3000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实 是□ 否√
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2021-11-06]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19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
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进行修订,注册资本拟变更为人民币 612,527,048 元,经营范围拟增加生产“船舶电气设备及其控制系统”、销售“船舶电气设备”,具体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确认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详情可查看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对照表(2021 年 11 月)》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1 年 11 月)》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北京市
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10 号楼)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
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2021-11-06] (300065)海兰信: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21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 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 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10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 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 √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18: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10 号楼,邮编:100095(如通过
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海兰信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慧颖
电话:010-59738832 传真:010-5973873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10号楼,邮政编码:10009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65
2、投票简称:海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股东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电子邮箱: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海兰信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
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
1.00 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注意事项: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所列议案之“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可选择一项,多填、少填或涂改均视为废票。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10-27]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15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7]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16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海琳女士召集和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7] (300065)海兰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55元
每股净资产: 2.671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7%
营业总收入: 5.7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26.97万元
[2021-10-26] (300065)海兰信: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19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根据 2018 年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珠海市智海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海创信”)做出的股份锁定和解锁安排承诺,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181,951 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181,95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357%;
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8,181,95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35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
一、公司股本变动及历次股票发行情况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8号)批准,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850,000股,并于2010年3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55,396,300股。
2012年6月8日,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5,396,3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5,396,3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05,252,970股。
2014年6月3日,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05,252,97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5,252,97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10,505,940股。
2015年12月25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申万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08号),核准公司分别向申万秋及上海言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言盛”)发行11,292,621股及19,762,08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合计增加股本
31,054,708股。此次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41,560,648股。
2017年6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41,560,64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362,340,792股。
2018年8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回购注销3,523,233股股票,本次股票注销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358,817,739股。
2018年10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市智海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3号),核准公司向8名交易对方发行39,356,29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此次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98,174,035股。
2021年6月17日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
2021年7月5日,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回购注销股票1,039,443股;注销前股本398,249,511股,注销后股本397,210,068股。
2021年7月14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397,230,72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595,846,083股。
截至2021年10月22日,公司总股本612,538,77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98,043,43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16.01%,其中首发后限售股的股份数量为8,181,95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1.34%,高管锁定股的股份数量为86,690,46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14.15%,股权激励限售股的股份数量为3,171,01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0.5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持股情况说明
2018年10月,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市智海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3号),其中向珠海市智海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092,30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发行价格为16.85元/股。智海创信承诺锁定期为三年。本次发行前后智海创信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智海创信 0 0 6,092,306 1.53%
2021年7月5日,因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回购注销股份637,672股,注销后智海创信持股为5,454,634股;
2021年7月14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智海创信持股为8,181,951股。
截至公告日,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首发后限售股股数
智海创信 8,181,951 1.3357% 8,181,95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智海创信承诺内容:
(1)业绩承诺
智海创信承诺,海兰劳雷在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929.91万元、10,163.27万元、11,072.00万元。
(2)业绩补偿金额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海兰劳雷在承诺期间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智海创信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智海创信取得的交易对价
-累积已补偿金额
(3)业绩补偿方式
智海创信的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应按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当按上述公式计算智海创信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大于智海创信因本次交易取得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智海创信以股份或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补偿。
在各期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人民币1.00元总价回购。
上市公告在承诺期间内实施送股、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就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对上市公司作相应返还。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应补偿股份数量。
2、承诺履行情况
因海兰劳雷2018-2020年度净利润未完成业绩承诺,智海创信应补偿股份数量637,672股,并返还现金分红38,260.32元。
截止2021年7月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且公司已收到业绩承诺方返还的现金分红38,260.32元。
(二)关于股份锁定限售承诺
1、智海创信承诺内容:
(1)上市公司拟在本次交易中向本企业发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企业承诺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以下日期孰晚之日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1)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
2)在海兰劳雷完成《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项下全部业绩承诺或本企业履行完毕《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项下全部业绩补偿、减值补偿义务(如有)之日。
(2)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本企业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2、承诺履行情况
智海创信严格履行承诺,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三)其他
智海创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智海创信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181,951股,占总股本的1.3357%;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8,181,951股,占总股本的1.3357%。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1名股东,为机构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单位:股):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首发后限售 本次解除限 解限股份中 本次实际
号 股份总数 售股份数量 质押股数 可上市流通数
1 智海创信 8,181,951 8,181,951 8,181,951 0 8,181,951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限售流通股(或 98,043,434 8,181,951 89,861,483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86,690,465 86,690,465
首发后限售股 8,181,951 8,181,951 0
股权激励限售股 3,171,018 3,171,018
二、无限售流通股 514,495,339 8,181,951 522,677,290
三、总股本 612,538,773 0 0 612,538,773
注:以上股份数据以 2021 年 10 月 22 日总股本测算。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海兰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未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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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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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 (300065)海兰信: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2 月 9 日,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技术总工程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常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技术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覃善兴先生、总经理助理姜楠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覃善兴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姜楠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覃善兴先生、姜楠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覃善兴先生、姜楠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全部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相关工作产生影响。
覃善兴先生、姜楠女士原定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截至本公告日,覃善兴先生、姜楠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也未持有公司股份。此外,在任职期间,覃善兴先生、姜楠女士均不存在未履行承诺情况。覃善兴先生、姜楠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覃善兴先生、姜楠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2-10]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12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
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技术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陈炜先生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决定聘任李常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技术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李常伟先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常伟,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5 年 8 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专业工程硕士。2001 年加入本公司,任职期间参与并具体负责了公司核心项目——多种型号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VDR)、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海军)、船舶自动操舵仪、船用陀螺罗经、导航雷达、智能航行等项目的研发和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及领导了 863/973 及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
级项目 4 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累计 16 项,发表论文两篇,拥有发明专利 11 项,
获得国家及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6 项。2010 年,获得了项目管理协会(PMI)的项目管理资格认证,具有丰富、专业的项目管理经验,组织国内外资源,顺利完成了多个科研课题和重大研发项目。李常伟先生长期从事船舶通信导航相关设备与系统的研究开发工作,有着丰富的海上航行实践经验,是行业资深技术专家。从 2016 开始,作为工信部高技术船舶专家组成员,参与论证并实际策划了智能船舶 1.0 创新专项、船舶(航行)态势智能感知、绿色智能内河创新专项等,是智能船舶核心专家成员,也是公司智能船项目的技术带头人,长期致力于智能船相关的智能化技术和应用拓展研究,对船舶智能化和智能船舶的发展有深刻的认识与把握。现任公司技术总工程师。
李常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2022-01-28]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10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
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海兰转债”的议案》
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超过“海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触发《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决定不行使本次“海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海兰转债”。
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股价表现及“海兰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
决定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海兰转债”再触发有条件
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2 年 7 月 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
新计算“海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详情可查看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海兰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 (300065)海兰信:关于不提前赎回海兰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海兰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海兰转
债”的议案》。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超过“海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触发“海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审议,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本次“海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海兰
转债”。且自上述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海兰转债”再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5 号)核
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3,00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 15.16 元/股。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7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海兰转债”,债券代码“123086”。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2021 年 3 月 10 日,因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的情形,满足《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海兰转债”转股价由 15.16 元
下修正为 10.88 元,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3 月 10 日生效。
2、因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回购注销 1,039,443 股股票,触发《募集说明
书》中关于转股价格调整的条件。“海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0.88 元/股调整为
10.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
3、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海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7.2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起,“海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为 7.27 元/股,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海
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9.46 元/股),达成前述有条件赎回条款中的条件。
四、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不提前赎回“海兰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决定不行使本次“海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海兰转债”。
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股价表现及“海兰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
决定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海兰转债”再触发有条件
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2 年 7 月 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
新计算“海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五、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海兰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海兰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海兰转债”的情况。
六、风险提示
若“海兰转债”自 2022 年 7 月 1 日后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
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若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利,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含税),可能与“海兰转债”市场价格差距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海兰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 (300065)海兰信: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09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3)。
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99,999,387.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022年1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99,999,387.5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19]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07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9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
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武汉海兰瑞海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孙公司武汉海兰瑞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兰瑞海”)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期限一年。同意由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信用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此次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文件,具体融资金额将由武汉海兰瑞海视自身经营实际需求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4] (300065)海兰信: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35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确
定预留部分授予 7 名激励对象 539,011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 日。2021 年 7 月 5 日完成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
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6,600 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现第一个限售期已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二)。
2、解除限售人数:7 人
3、解除限售数量:157,65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629,856,814 股的 0.025%
(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本文所称股本总额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的股份数量,下同);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7,65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629,856,814 股的 0.025%。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7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7,65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确定 2020 年 2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确定以 6.09 元/股向 37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 2,455,586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拟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条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
相关条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确定预留部分授予 7 名激励对象 539,011 股限制性股票(徐坦女士获授 124,728
股,6 名核心技术人员共获授 414,283 股)。其中 3 名激励对象也在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中。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 41 名激励对象(包括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合计 314,461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57,861 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6,600 股;另外公司对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7,310 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为 401,771 股,以上股份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 37 名激励对象合计478,814 股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本次权益分派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实施完成。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87,093.10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标
准系数为 0.65,参考公式: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应回购注销的比例为 0.35。预留部
分激励对象 7 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6,600 股,以上股份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股权激
励计划一致。
三、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
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中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预
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届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 48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二)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前述情形,满足解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度经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9 年营业 审计的营业收入为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公司将 87,093.10 万元,较
根据 2020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2020 年营业 2019 年营业收入
收入较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R),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 同比增长 7.37%,
励对象的标准系数来确定本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增长率介于 5%—
2020 年 20% 15% 5%> 10%
[2022-01-13] (300065)海兰信: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发”)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与特定对象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
署了《《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特区建发拟出资总额人民币 994,401,250 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数量为 79,552,100股(具体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为准)。
该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2021 年 1 月 22 日
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因此,公司决定与特区建发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之前签订的《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终止协议签订的主体
甲方: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申万秋
丁方:上海言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
1、2020 年 12 月 28 日,甲乙双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乙丙双方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甲乙丙丁各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统称“《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根据前述协议的安排,乙方拟通过参与认购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接受丙方表决权委托等方式成为甲方控股股东(简称“本次合作”)。
2、综合考虑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股权变化等因素,各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现决定终止《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终止本次合作。
基于上述,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现就《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终止相关事宜达成本终止协议如下:
一、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终止。除另有约定外,《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终止后对各方不再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再享有《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项下权利或承担《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项下的义务。
二、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任何一方于《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项下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各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不存在任何一方需要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情形。
三、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终止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在本次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等信息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外,未经相关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四、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终止协议生效后,各方应配合甲方根据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与终止本次合作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终止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除另有约定外,本终止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本终止协议之日起生效。
三、关于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13] (300065)海兰信: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发行股票特定对象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主要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
1、审议程序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作出的决策,经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资
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相关决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申万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的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13]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02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1 月 13 日
上午 10:00 于公司会议室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
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海琳女士召集和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与发行股票特定对象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公司与特区建发签署的《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并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13]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
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经公司与发行股票特定对象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在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申万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与发行股票特定对象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公司与特区建发签署的《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并签署《股票认购及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申万秋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表决,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04] (300065)海兰信: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37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海兰转债(债券代码:123086)转股期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0 日;最新转股价为 7.27 元/股。
2、2021 年第四季度,共有 1,258,168 张海兰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125,816,800 元),合计转成 17,305,839 股海兰信 A 股股票(股票代码:300065)。
3、截至 2021 年第四季度末,海兰转债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481,862,200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海兰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5 号)核
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3,00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 15.16 元/股。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7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海兰转债”,债券代码“123086”。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2021 年 3 月 10 日,因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的情形,满足《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海兰转债”转股价由 15.16 元
下修正为 10.88 元,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3 月 10 日生效。
2、因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回购注销 1,039,443 股股票,触发《募集说明
书》中关于转股价格调整的条件。“海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0.88 元/股调整为
10.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
3、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海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7.2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 年第四季度,海兰转债因转股减少 1,258,168 张,转股数量为 17,305,839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兰转债尚有 4,818,622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481,862,200 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8,043,434 16.01 89,870,603 14.27
高管锁定股 86,690,465 14.15 86,699,585 13.77
首发后限售股 8,181,951 1.34 0 0
股权激励限售股 3,171,018 0.52 3,171,018 0.5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14,483,614 83.99 539,962,284 85.73
三、总股本 612,527,048 100.00 629,832,887 100.00
四、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热线“010-59738832”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1-12-30] (300065)海兰信:关于军品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36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军品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中标项目概况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或“公司”)参与了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XX测量设备采购项目开、评标工作。
近日公司取得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下发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确认公司中标XX测量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总金额为2000.0193万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因项目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公司根据军工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信息。
2、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款项一般为专款,客户具备履约能力。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军品业务目前已覆盖航海和海洋两大领域,公司2021年度军品业务通过加大科研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满足定制化需求的能力,有利于公司拓展更多军品业务。
相关项目的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公司与交易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项目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中标项目尚未与相关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发布相关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9]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30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拟解除限售 7 名激励对象合计 157,654 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9]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31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海琳女士召集和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
除限售的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7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9] (300065)海兰信: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33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或“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且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已部分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7,654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5%(因公司处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转股期,本文所称股本总额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的股份数量,下同)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向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确定 2020 年 2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确定以 6.09 元/股向 37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 2,455,586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拟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条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条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确定预留部分授予 7 名激励对象 539,011 股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 41 名激励对象合计
314,461 股限制性股票;另外公司对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7,310 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
计为 401,771 股,以上股份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达
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 37 名激励对象合计
478,814 股限制性股票。
二、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说明
1、预留部分解除限售时间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中的规定,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
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
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届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 48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
股票,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前述情形,满足解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度经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9 年营业 审计的营业收入为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公司将 87,093.10 万元,较
根据 2020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2020 年营业 2019 年营业收入
收入较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R),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 同比增长 7.37%,
励对象的标准系数来确定本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增长率介于 5%—
2020 年 20% 15% 5%> 10%区间,第一个
R ≥ >R >R 10% 解除限售期可解除
业绩完成 20% ≥ ≥ >R R R<0% 限售的标准系数为
情况 15% 10% ≥5% ≥0% 0.65,公司层面实
标准系数 1 0.90 0.80 0.65 0.50 0 际可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为 105,103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第一个解除 股 , 转 增 后 为
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157,654 股。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 的 7 名激励对象个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绩 人绩效层面考核结
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 果 均 为 优秀 和 良
合格(D)四个档次,分别对应解锁比例系数 1.0、1.0、0.8、 好,本期个人层面
0。 解锁比例系数均为
10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
分成就,并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
[2021-12-06] (300065)海兰信: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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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26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1、“海兰转债”(债券代码:123086)将于2021年12月13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海兰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4.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4、除息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票面利率为0.40%。
6、“海兰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0日,截至2021年12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海兰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2021年12月10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海兰转债”或“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0.60%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于2021年12月13日支付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的利息。根据《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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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海兰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中文简称:海兰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3086
3、可转债发行量:73,000.00万元(730万张)
4、可转债上市量:73,000.00万元(730万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1年2月8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12月11日至2026年12月10日
8、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21年6月17日至2026年12月10日
9、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
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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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2020年12月11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4、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海兰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当期票面利率为0.40%,本次付息每10张“海兰转债”(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4.00元(含税)。
对于持有“海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20元;对于持有“海兰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4.00元;对于持有“海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4.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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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21年12月10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
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
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
5
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腾腾
电话:010-597388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10号楼,邮政编码:100095
邮箱:HLX@highlander.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2021-12-06] (300065)海兰信: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29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6 日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杨晔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近日公司董事会秘书葛井波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葛井波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葛井波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葛井波先生的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3 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截至本公
告日,葛井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1,861 股(其中 32,741 股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葛井波先生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杨晔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杨晔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10 号楼
电话:010-59738832
传真:010-59738737
电子邮箱:yangy@highlander.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2021-12-06]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27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
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陈炜先生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决定聘任杨晔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杨晔先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杨晔,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8 年 6 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硕士学
历,2013 年至 2019 年就职于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历任金融投资部投资助理、投资经理、投资主管、部门负责人。2020 年就职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任董办副主任兼投资总监。杨晔先生具有多年境内外金融市场实操履历及多个重大项目投资的成功案例,在股债汇市场有负责上百亿金融资产配置的管
理经验。2021 年 4 月加入海兰信,任投资者关系总监,2021 年 12 起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代董事会秘书。
杨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2021-11-25] (300065)海兰信: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25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收到贵所《关于对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86 号),根据贵所要求,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公司”、“本公司”)对贵所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 1、你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子公司海兰云数据中心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云”)与创业板上市公司光环新网子公司北京光环金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金网”)合资设立海南数字丝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丝路”),双方联合运营海底数据中心业务,其中海兰
云认缴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你公司 11 月 8 日披露的《投资者关
系活动记录表》显示,海南示范项目“第一批布放的 5 个数据舱的使用需求得到确认,订单预计年内签署”。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海底数据中心业务的业务模式及具体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及人员配置、海南示范项目建设进展及形成的资产、市场拓展及客户储备情况等,并说明目前首批布放的 5 个数据舱订单是否签署,如是,请说明预计建设时间、可实现的年均收入及净利润,后续数据舱布放安排。
(2)请说明你公司与光环金网设立数字丝路联合运营海底数据中心业务的原因及具体合作内容,双方在技术、人员、市场、资本等方面的协同情况,运
(3)请你公司结合国际、国内海底数据中心行业的发展现状、同行业公司相关情况及前述问题回复,说明你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业务的竞争优势及劣势,并充分提示该业务在研发建设、落地运营、市场拓展、盈利能力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
答复: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海底数据中心业务的业务模式及具体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及人员配置、海南示范项目建设进展及形成的资产、市场拓展及客户储备情况等,并说明目前首批布放的 5 个数据舱订单是否签署,如是,请说明预计建设时间、可实现的年均收入及净利润,后续数据舱布放安排。
图 1:UDC 示意图
(一)UDC 业务模式
海兰信控股子公司深圳海兰云数据中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云”)负责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业务。业务模式主要考虑为客户提供数据舱和 IT 辅助设备,服务器通常由客户自行提供;海兰云负责设计、研发、建设及组织安装数据舱,向客户提供机柜出售或租赁服务;海兰云设立控股子公司海南数字丝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丝路”),负责海底数据中心业务日常运营和维护。
(二)UDC 业务开展情况
2020 年 3月公司收购欧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其成熟的海底接驳技术、深海电站技术和海底工程实施经验,具备了建设海底数据中心的核心技术能力,
该公司也曾参与微软的海底数据中心项目并提供设计服务。同时,公司凭借 20年来在海洋装备、海洋信息化领域的技术积累,突破解决了海底数据中心的配电系统、冷却系统、监控系统等设计难题和技术瓶颈,形成该领域的先发技术优势。此外,结合公司已掌握的近海雷达监控系统、无人船系统、水下监测技术,全新开发海底数据中心的在线运维及安保监控系统,可完全满足客户日常运维和安全保障需求,并构筑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2020 年 8 月 15 日,海兰信分别与海南移动、联想信息、中通服、奇安信就
海南自贸港海底数据中心建设及涉海信息化技术服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策划开展海南自贸港海底数据中心示范项目建设,研究探索海底数据中心的商业模式和区域数据服务模式,推动实现海底数据中心在海南省的示范应用及产业推广,助力实现自贸港数据安全自由流动;公司负责海底数据中心产品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产品研制,以及海底数据中心的运营和市场推广。
2020 年 11月海底数据舱样机完成下水布放工程作业,海兰信联合清华大学、广船国际等合作伙伴,攻克数项技术难关,实现了高功率密度、高海水温度环境下低 PUE 值,解决了系统冗余、防生物附着、耐压密封、海水腐蚀等关键技术难题。经过持续测试评估,2021 年 1 月公司在珠海市举办了“海底数据中心(UDC)阶段性测试发布会”,根据清华大学传热与能源利用北京重点实验室出具的《海底数据中心能效(PUE)测试报告》显示,测试样机 PUE 达到设计目标,单舱 PUE值为 1.076;青岛环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出具的《海底数据中心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显示,样机对测试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友好,基本不会对海区内海洋生物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在海底数据中心业务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海底数据舱装载服务器在海南进行网络性能测试,2021年 9 月公司取得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出具的关于海底数据中心与岸基私有网络在电信城域网条件下的性能测试《检测报告》,对于海底数据中心与岸基的私有网络情况,在海南经过实地测试,检测结论为:根据 YD/T 1171-2015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在 UDC 环境下网络实测结果可满足类别 0也就是“实时、对抖动敏感、高交互”业务的 QoS 要求,测试结果的各项数据均完全满足商用化的条件。
2020 年,公司荣获 2020 年度中国 IDC 产业创新技术奖。海底数据中心项目
被纳入《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重大项目(2021
年 6 月 8 日印发),并列入《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2021 年 7
月 22 日印发),《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 年 8 月 26 日
印发),《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 年 9 月 30 日印发)。
海兰云取得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海兰云获准按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内容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这是海兰云开展数据中心营运业务的基础。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与海南省工信厅、海南信投签署落地海南战略协议;
2021 年 5 月公司分别与海南省国资委、海南信投签署《关于建设全球首个商用海底数据中心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全球首个商用海底数据中心示范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主要业务将为海南自贸港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提供支撑。
2021 年 6 月 28 日子公司深圳海兰云数据中心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光环金网
科技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海南数字丝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海底数据中心运营业务,其中海兰云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60%。
(三)技术及人员配置
海底数据中心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包括:海底分电、海洋工程、海底散热、海底压力、海底密封、海底耐腐蚀、防海生物附着等。海兰信拥有超过 20 年的海工经验,收购的欧特海洋有近 50 年的全球海工经验,公司具备深海电站技术、海底接驳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海底监测技术、近海监控技术、海面无人艇技术等。全集团目前都为海兰云提供全方位的人员和业务支持,相关人员专业包括:配电、冷却、海工结构、监控、海底测绘、海洋环境分析等;同时整合业界技术力量,共同进行海底数据中心示范项目开发交付工作。对于海底数据中心项目,公司完全具备相关施工作业能力,自主掌握相关技术储备。
(四)海南示范项目建设进展
海南示范项目的申请陆上用地、用海、用电等均在积极磋商中,从目前情况看进展顺利,均可满足项目落地的需求;研发方面目前已完成海底数据中心技术方案设计,正在联合合作方进行详细方案设计与工程建造实现等工作。
(五)形成的资产
目前已建造海底数据舱样机,并进行了海底数据中心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
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海兰云已申请海底数据中心专利共 23 件,软件著作权
1 件,申请行业标准 2 项。目前专利授权 1 项,软件著作权授权 1 项,行业标准
2 项已通过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TC1WG4 第 49 次工作组会议立项程序。2021 年
11 月 10 日,海兰信参与了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数据中心委员会召开的《水下数据中心技术要求》标准编制工作会议,同时参与了水下数据中心的标准编制工作。
(六)市场拓展及客户储备情况
目前海南示范项目首期数据舱已经与客户进入协议最终谈判阶段,并在敲定相关协议终稿;除海南示范项目的首批客户外,公司积极与各种客户包括互联网企业、科技公司、政务云等积极联络沟通,随着双碳及节能减排国策的不断推进,客户对海底数据中心的关注度及兴趣正在迅速攀升。
(七)预计建设时间
公司预计最快2021年底完成首批数据舱的订单签约,计划2022年启动建设,目标是确保 2022 年 6 月底前完成首批数据舱建设并下水使用。
(八)后续数据舱布放安排
今年上半年公司与海南省政府目标是“十四五”期间在海南部署 100 个海底数据舱;除海南外,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厦门市海洋经济“十四五”规划等文件中均明确提出了要开展海底数据中心的试点及布放的相关工作,山东省则将海底数据中心业务列入“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公司规划向北将海底数据中心延伸至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及京津冀等其他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向南将海底数据中心向香港、新加坡、越南等东南亚市场推广,践行“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
(2)请说明你公司与光环金网设立数字丝路联合运营海底数据中心业务的原因及具体合作内容,双方在技术、人员、市场、资本等方面的协同情况,运营海底数据中心的权责划分及收益分配的相关安排。
在完成海底数据中心的建造及施工布放后,希望借助光环新网在数据中心行业的长期运维经验,因此海兰云与光环新网子公司北京光环金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金网”)合资设立海南数字丝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丝路”),其业务主要定位为海底数据中心的运营与运维管理;双方分别选派海洋工程领域和数据中心建设、运维领域专业人才投入数字丝路公司的运营,在
技术方面就数据中心无人巡检、免入舱维护、数字孪生等技术开展联合研究,在市场方面将借助母公司光环新网 IDC 行业影响力及客户资源进行海底数据中心业务推介。数字丝路公司为独立运营主体承担海底数据中心运营责任和收益,原则上海兰云和光环金网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分享数字丝路的公司收益。
(3)请你公司结合国际、国内海底数据中心行业的发展现状、同行业公司相关情况及前述问题回复,说明你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业务的竞争优势及劣势,并充分提示该业务在研发建设、落地运营、市场拓展、盈利能力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
(一)国际、国内海底数据中心行业的发展现状、同行业公司相关情况
科智咨询(中国 IDC 圈研究中心)发布的《2019-2020 年中国 IDC 产业发展
研究报告》预计 2022 年中国 IDC 业务市场规模将超过 3200.5 亿元。2018 年网
络公开资料显示:全球数据中心总共耗费的电力已经占全球电力总量的 1.5%,达到了惊人的 400 万亿瓦时,相当于法国一年的使用量,这其中很大一部分都被数据中心的散热冷却系统消耗。目前数据中心行业绝大多数都是陆地数据中心,只有美国微软和中国海兰信在做海底数据中心的推广。
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微软公司自 2015 年开始海底数据中心项目(ProjectNatick),并于 2018 年至 2020 年将数据中心放置在苏格兰奥克尼群岛(OrkneyIslands)。2020
[2021-11-23] (300065)海兰信: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24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10 号楼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22 日上午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申万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 106,512,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015%。其中: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06,468,7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944%;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1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1 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06,510,9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中小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0,320,7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26%;同意20,318,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6%;反对 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汪华、刘云祥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1-11-17] (300065)海兰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23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万秋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
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靖江市润元
申万秋 是 10,425,001 12.10% 1.67% 2020/1/20 2021/11/16 农村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比例 数量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占已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申万秋 86,192,091 13.82% 15,200,000 17.64% 2.44% 15,200,000 100.00% 70,992,090 100.00%
二、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16] (300065)海兰信: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22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大股东。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不再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海兰转债(债券代码:123086)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起进入转股期,截止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变为 621,834,502 股。海南海钢持
有公司股份 31,000,000 股,持股比例从 5.06%被动稀释为 4.9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重大信息。
3、本次变动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1-16] (300065)海兰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南海钢)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海兰信
股票代码: 30006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
通讯地址: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5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0
一、备查文件目录...... 10
二、备查地点...... 10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海兰信、上市公司 指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 指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南海钢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 指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因公司股本增加而致股份被
动稀释至5%以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说明:如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2012440018
注册地址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
法定代表人 周湘平
注册资本 101,000 万人民币
多金属矿勘探,白云岩矿的开采加工,矿石产品、橡胶制
经营范围 品的销售,采石、石料加工,矿山复垦,橡胶种植,旅馆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自由房产租赁,旅游项目开发,房
地产投资,投资与资产管理。
成立日期 1986-11-10
经营期限 1986-11-10 至 2025-11-10
通讯地址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发起人)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日期
1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0% 90900 万人民币 2020-04-05
2 海南省财政厅 10% 10100 万人民币 2020-11-16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在海兰信
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任职情况
周湘平 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 女 中国 海口 否 无
夏亚斌 总经理 男 中国 海口 否 无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
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
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6 9) 股份624,672,039 股, 占比30.90% 。未持 有其 他境 内外上 市公司超过5%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海兰转债(债券代码:123086)自2021年6月17日起进入转股期,截止2021年11月12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变为621,834,502股。海南海钢持有公司股份31,000,000股,持股比例降为4.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海兰转债(债券代码:123086)自2021年6月17日起进入转股期,截止2021年11月12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变为621,834,502股。海南海钢持有公司股份31,000,000股,持股比例从5.06%被动稀释为4.9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1年8月31日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与股东申万秋和股东魏法军签订了《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受让申万秋和魏法军合计31,000,000股股份,2021年9月2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周湘平
2021年11月1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地,供投资者查阅。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周湘平
2021年11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限公司 7号院10号楼5层501
股票简称 海兰信 股票代码 3000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实 是□ 否√
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2021-11-06]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19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
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进行修订,注册资本拟变更为人民币 612,527,048 元,经营范围拟增加生产“船舶电气设备及其控制系统”、销售“船舶电气设备”,具体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确认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详情可查看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对照表(2021 年 11 月)》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1 年 11 月)》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北京市
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10 号楼)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
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2021-11-06] (300065)海兰信: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21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 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 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10 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 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 √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18: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10 号楼,邮编:100095(如通过
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海兰信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慧颖
电话:010-59738832 传真:010-5973873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10号楼,邮政编码:10009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65
2、投票简称:海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股东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电子邮箱: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海兰信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
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
1.00 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注意事项: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所列议案之“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可选择一项,多填、少填或涂改均视为废票。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10-27]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15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申万秋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7] (300065)海兰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16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海琳女士召集和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7] (300065)海兰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55元
每股净资产: 2.671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7%
营业总收入: 5.7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26.97万元
[2021-10-26] (300065)海兰信: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19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根据 2018 年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珠海市智海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海创信”)做出的股份锁定和解锁安排承诺,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181,951 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181,95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357%;
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8,181,95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35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
一、公司股本变动及历次股票发行情况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8号)批准,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850,000股,并于2010年3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55,396,300股。
2012年6月8日,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5,396,3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5,396,3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05,252,970股。
2014年6月3日,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05,252,97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5,252,97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10,505,940股。
2015年12月25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申万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08号),核准公司分别向申万秋及上海言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言盛”)发行11,292,621股及19,762,08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合计增加股本
31,054,708股。此次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41,560,648股。
2017年6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41,560,64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362,340,792股。
2018年8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回购注销3,523,233股股票,本次股票注销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358,817,739股。
2018年10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市智海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3号),核准公司向8名交易对方发行39,356,29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此次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98,174,035股。
2021年6月17日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
2021年7月5日,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回购注销股票1,039,443股;注销前股本398,249,511股,注销后股本397,210,068股。
2021年7月14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397,230,72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595,846,083股。
截至2021年10月22日,公司总股本612,538,77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98,043,43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16.01%,其中首发后限售股的股份数量为8,181,95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1.34%,高管锁定股的股份数量为86,690,46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14.15%,股权激励限售股的股份数量为3,171,01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0.5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持股情况说明
2018年10月,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市智海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3号),其中向珠海市智海创信海洋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092,30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发行价格为16.85元/股。智海创信承诺锁定期为三年。本次发行前后智海创信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智海创信 0 0 6,092,306 1.53%
2021年7月5日,因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回购注销股份637,672股,注销后智海创信持股为5,454,634股;
2021年7月14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智海创信持股为8,181,951股。
截至公告日,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首发后限售股股数
智海创信 8,181,951 1.3357% 8,181,95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智海创信承诺内容:
(1)业绩承诺
智海创信承诺,海兰劳雷在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929.91万元、10,163.27万元、11,072.00万元。
(2)业绩补偿金额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海兰劳雷在承诺期间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智海创信应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智海创信取得的交易对价
-累积已补偿金额
(3)业绩补偿方式
智海创信的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应按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当按上述公式计算智海创信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大于智海创信因本次交易取得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智海创信以股份或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补偿。
在各期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人民币1.00元总价回购。
上市公告在承诺期间内实施送股、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就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对上市公司作相应返还。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应补偿股份数量。
2、承诺履行情况
因海兰劳雷2018-2020年度净利润未完成业绩承诺,智海创信应补偿股份数量637,672股,并返还现金分红38,260.32元。
截止2021年7月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且公司已收到业绩承诺方返还的现金分红38,260.32元。
(二)关于股份锁定限售承诺
1、智海创信承诺内容:
(1)上市公司拟在本次交易中向本企业发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企业承诺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以下日期孰晚之日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1)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
2)在海兰劳雷完成《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项下全部业绩承诺或本企业履行完毕《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项下全部业绩补偿、减值补偿义务(如有)之日。
(2)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本企业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2、承诺履行情况
智海创信严格履行承诺,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三)其他
智海创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智海创信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181,951股,占总股本的1.3357%;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8,181,951股,占总股本的1.3357%。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1名股东,为机构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单位:股):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首发后限售 本次解除限 解限股份中 本次实际
号 股份总数 售股份数量 质押股数 可上市流通数
1 智海创信 8,181,951 8,181,951 8,181,951 0 8,181,951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限售流通股(或 98,043,434 8,181,951 89,861,483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86,690,465 86,690,465
首发后限售股 8,181,951 8,181,951 0
股权激励限售股 3,171,018 3,171,018
二、无限售流通股 514,495,339 8,181,951 522,677,290
三、总股本 612,538,773 0 0 612,538,773
注:以上股份数据以 2021 年 10 月 22 日总股本测算。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海兰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未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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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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