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20什么时候复牌?-银江技术停牌最新消息
≈≈银江技术300020≈≈(更新:22.01.28)
[2022-01-28]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3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科技集团”)拟自减持
计划披露之日起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
26,231,563 股(占银江技术总股本的 4%),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股东关于减持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截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银江科技集团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累计
减持银江技术股份12,093,594 股,占银江技术总股本的 1.844%。根据《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份 减持比例
(万股)
集中竞价、大 2021年10月13日—2021 7.16 1209.3594 1.844
银江科技集 宗交易 年 11 月 16 日
团有限公司 合计 / / 1209.3594 1.844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银江技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二级市场增
持、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305.7607 17.2399 10096.4013 15.3958
银江科技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05.7607 17.2399 10096.4013 15.3958
团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目前,银江科技集团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
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目前,银江科技集团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银江科技集团系公
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银江科技集团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4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近日收到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11 份,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 证书号 专利号 专利 专利 授权 专利 发明概要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权人
本发明属于交通控制领域,
提供一种基于 agent 的城市
区域边界控制方法及系统,
通过设计区域 Agent,避免
一种基于 了已有边界控制方法需要建
agent 的 立 MFD 模型的难题,解决了
城市区域 4526764 ZL 2020 1 发明 2020/03/30 2021/07/06 银江 不同区域间的信号冲突问
边界控制 0235971.X 专利 技术 题,解决了区域 agent 无法
方法及系 处理单点路口突发性拥堵等
统 问题;从区域的角度出发,
学习边界路口信号变化对区
域交通演化的影响,利用交
通控制系统进行边界控制,
进而改善区域交通状况。
本发明属于数据挖掘及分析
领域,提供一种挖掘人民调
解中新型矛盾纠纷的系统及
一种挖掘 银江 方法,基于多个有效数据源
人民调解 技术 的人民调解文本进行挖掘,
中新型矛 ZL 2019 1 发明 ; 成本低,速度快;使用了能
盾纠纷的 4590060 0347456.8 专利 2019/04/28 2021/08/03 浙江 够识别小簇的 FindCBLOF 算
系统及方 工业 法,且在迭代过程中不断输
法 大学 出文本结果进行判断,有效
避免失查;提供新型矛盾纠
纷和热门新型矛盾纠纷两种
结果,决策层灵活从容提供
解决方案。
本发明属于数据挖掘技术领
域,提供一种基于海量交通
一种基于 数据分析的车辆安全驾驶行
海量交通 为分析方法,针对大范围车
数据分析 辆的海量交通数据,利用聚
的车辆安 4607772 ZL 2019 1 发明 2017/11/27 2021/08/10 银江 类、拟合以及回归等数据挖
全驾驶行 1064227.1 专利 技术 掘方法计算车辆的行为判断
为分析方 并评分,再以行为评分为依
法 据,对驾驶人员和车辆的驾
驶安全行为进行排名,具有
适用范围广,数据量大,准
确性高的特点。
本发明属于大数据基础技术
领域,提供一种分布式数据
集成作业调度方法及装置,
满足高可用和容错性,并采
一种分布 取了尽力保证作业元数据一
式数据集 致性的机制;基于分布式读
成作业调 4664725 ZL 2019 1 发明 2019/06/06 2021/09/07 银江 写锁实现了多租户并发控
度方法及 0489422.2 专利 技术 制,支持以云服务模式提供
装置 多租户数据集成服务;针对
数据集成作业需要频繁调度
的特殊性,作业元数据采用
了缓存机制,能够有效地降
低频繁元数据访问导致的延
迟和中断风险。
本发明属于自然语言处理领
域,提供一种面向司法文本
的搜索排序方法及系统,采
一种面向 用基于相关性的方法对目标
司法文本 ZL 2019 1 发明 银江 文档进行排序,更适用于司
的搜索排 4672646 0554551.5 专利 2019/06/25 2021/09/10 技术 法文本短 Qu
[2022-01-14] (300020)银江技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2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
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1 月 14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 09:15 至下午 15:00。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月 14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94,709,9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4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93,538,4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2635%;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171,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86%;本次会
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 4 人,所持股份 1,171,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86%。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698,98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84%;反对
11,0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0,5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10%;反对 11,0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9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雨顺律师、刘入江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04]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1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期权简称:银江 JLC4
期权代码:036479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7.55 元/份
本次股票期权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236 人,实际首次授予数量为
1447 万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2 年 1 月 4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银江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完成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或不良反映。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19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72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股票期权登记前,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人调整为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2 万份调整为 1447 万份,
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 万份调整为 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数量的议案》,将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25 万份调整为 300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447 万份保持不变,授予总量由 1772 万份调整为 1747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实际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
2、行权价格:7.55 元/份;
3、首次授予数量:1447 万份
4、首次授予人数:236 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首次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总 告时公司总股本
(万份) 量的比例 的比例
1 王腾 董事、总经理 70 4.76% 0.11%
2 蒋立靓 董事、副总经理 40 2.72% 0.06%
3 王瑞慷 董事 40 2.72% 0.06%
4 花少富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 40 2.72% 0.06%
总经理
5 倪净 董事、副总经理 40 2.72% 0.06%
6 胡慷 副总经理 30 2.04% 0.05%
7 韩振兴 副总经理 30 2.04% 0.05%
8 张文广 副总经理 30 2.04% 0.05%
9 任刚要 副总经理 30 2.04% 0.05%
10 孔桦桦 副总经理 30 2.04% 0.05%
中层管理人员(46 人) 551 38.08% 0.8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80 人) 516 35.66% 0.79%
合计 1447 100.00% 2.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比例行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第一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第二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第三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
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2%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4%;
[2021-12-29]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9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
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事宜
鉴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腾先生在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出色能力与丰富经验,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腾先生为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王腾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以及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胜任董事长的职务,其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腾先生满足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要求,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王腾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原战略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陈才君先生
成员:罗吉华先生、赵新建先生
现调整为:
主任委员:王腾先生
成员:罗吉华先生、赵新建先生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王腾先生简历
王腾,男,中国国籍,1987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起就职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银江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腾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1-12-29]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71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或不良反映。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19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72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股票期权登记前,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人调整为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2 万份调整为 1447 万份,
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 万份调整为 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将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25 万份调整为 300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447 万份保持不变,授予总量由 1772 万份调整为 1747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预留的股票期权
数量由 325 万份调整为 300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
票期权数量 1447 万份保持不变,授予总量由 1772 万份调整为 1747 万份。
根据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合法、有效,同意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期权授予数量。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内容属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授予期权数量。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的批准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其关于本次调整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8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将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25 万份调整为
300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447 万份
保持不变,授予总量由 1772 万份调整为 1747 万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公告》将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7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王腾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鉴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腾先生在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出色能力与丰富经验,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腾先生为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原战略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陈才君先生
成员:罗吉华先生、赵新建先生
现调整为:
主任委员:王腾先生
成员:罗吉华先生、赵新建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目前共有董事八名,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韩振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提名韩振兴先生为公司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将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25 万份调整为
300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447 万份
保持不变,授予总量由 1772 万份调整为 1747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董事王腾、王瑞慷、花少富、蒋立靓、倪净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72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九龙大道中国智谷富春园区 A2
幢 3 楼会议室
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
户、B 股境外代理人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实行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
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 16:
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管理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孟立、符流霞
联系电话:0571-89716117
传真:0571-8971611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九龙大道中国智谷富春园区 A1 幢
13 层证券管理部
邮编:3114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20”,投票简称为“银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2,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未设总议案。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银江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委托股东签名: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和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授权委托书中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 填写“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 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对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2、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
[2021-12-23]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6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近日接到控
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科技集团”)书面通知,获悉银
江科技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 14,832,813 股股份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具体事项
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第一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司法冻结申请
称 大股东及一 份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人
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银江科 是第一大股 14,832,813 14.69% 2.26% 2021 年 12 2024 年 12 江西省新余市
技集团 东 月 13 日 月 12 日 中级人民法院
合计 - 14,832,813 14.69% 2.26% - - -
注:银江科技集团旗下子公司浙江银江辉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的目标
公司股权转让给新余市君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君睿”)。后因双方就收购股
份争议事宜未能协商一致,新余君睿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保全了银江科技集团
持有部分银江技术公司的股票(目前尚未收到法院保全事项书面材料)。截至目前,涉诉双方已
达成和解协议。
2、股东持股及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江科技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964,013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15.40%。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14,832,813 股股份,
占银江科技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4.69%,占银江技术总股本的 2.26%。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据银江科技集团告知,在所持公司股份 14,832,813 股股份被查封冻结后,涉诉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解除冻结事宜。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银江科技集团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14]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3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王腾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原激励对象 1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需对激励对象人数和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本次获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由 247 人调整为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2 万份调整
为 1447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 万份调整为 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司董事王腾、王瑞慷、花少富、蒋立靓、倪净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4]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4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原激励对象 1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需对激励对象人数和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本次获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由 247 人调整为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2 万份调整
为 1447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 万份调整为 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授予数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将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4]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5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或不良反映。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19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72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股票期权登记前,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人调整为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2 万份调整为 1447 万份,
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 万份调整为 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1、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247 名激励对象中,其中 11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本次
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名变更为 236 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
因 11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失去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名调整为 236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 1472 万份调整为 1447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 万份调整为 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
根据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原激励对象 1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需对激励对象人数和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本次获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由 247 人调整为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2 万份调整
为 1447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 万份调整为 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授予数量。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内容属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的批准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其关于本次调整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1-19]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9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王腾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247 名激励对象 1472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王腾、王瑞慷、花少富、蒋立靓、倪净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9]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0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
1、本次实际获授股票期权的247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4.2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9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7名激励对象共授予1,472.00万份股票期权。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将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9] (300020)银江技术: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8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以
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09:15至下午15:00。现场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94,823,9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59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93,039,9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1875%;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783,9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20%;本次
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 12 人,所持股份 1,783,9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2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总经理王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384,443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5365%;反对
439,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635%;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44,468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639%;反对 439,5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61%;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384,443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5365%;反对
439,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635%;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44,468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639%;反对 439,5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61%;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384,443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5365%;反对
439,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635%;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44,468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639%;反对 439,5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61%;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刘入江律师、方正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9]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2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472.00 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7.55 元/份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 1,472.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7.55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3、行权价格:7.55 元/份。
4、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47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期权总量的 告时公司总股本
(万份) 比例 的比例
1 王腾 董事、总经理 70 3.95% 0.11%
2 蒋立靓 董事、副总经理 40 2.26% 0.06%
3 王瑞慷 董事 40 2.26% 0.06%
4 花少富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 40 2.26% 0.06%
总经理
5 倪净 董事、副总经理 40 2.26% 0.06%
6 胡慷 副总经理 30 1.69% 0.05%
7 韩振兴 副总经理 30 1.69% 0.05%
8 张文广 副总经理 30 1.69% 0.05%
9 任刚要 副总经理 30 1.69% 0.05%
10 孔桦桦 副总经理 30 1.69% 0.05%
中层管理人员(48 人) 554 31.26% 0.8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89 人) 538 30.36% 0.82%
预留部分 300 16.93% 0.46%
合计 1,772 100.00% 2.7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 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第一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第二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第三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部分第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 50%
一个行权期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第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 50%
二个行权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 权行权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 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6、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
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2%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4%;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2.0%
注:1、上述“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度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的行权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度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2%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4%;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2.0%
注:1、上述“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则其对应行权期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届时按照下表确定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考核结果 90 分以上 80~90 60~80 60 分以下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2021-11-12]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5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5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现将关注函中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告如下:
1. 你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8,965.24 万元,同比增长 1.1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 “净利润”)10,608.24 万元,同比下降 19.26%。
(1)请依照你公司 2021 年半年报披露口径,分别列示 2021 年前三季度智
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综合服务的收入、成本变化情况。
【公司回复】:
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综合服务的收入、
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分产品或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
服务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智慧交通 702,818,009.91 487,497,341.31 30.64% 1.14% 0.67% 1.06%
智慧医疗 208,104,442.53 150,527,828.44 27.67% 0.83% 4.28% -7.97%
智慧城市 564,429,300.45 459,896,877.92 18.52% 1.15% -0.52% 7.98%
综合服务
收入 14,300,663.19 10,530,297.28 26.36% 3.27% 3.96% -1.81%
合计 1,489,652,416.08 1,108,452,344.95 25.59% 1.12% 0.67% 1.30%
(2)请你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 过往年度第四季度业绩全年占比的变动趋势,在手订单截至目前的进度、收入 确认情况,详细说明以 2021 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作为第一期行权考核指标的确
定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的有关要求。
【公司回复】:
(一)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 2021 年业绩考核指标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考核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 12%;或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即公司 2021 年业绩需达到以下水平:公司 2020 年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15,770.45 万元,则 2021 年度需不低于 17,662.90 万元(前述净利润为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公司 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213,818.19万元,或 2021 年度需不低于 245,890.92 万元。
(二)以 2021 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作为第一期行权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1、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
2021 年业绩考核指标是公司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公司历史业绩情况、目前执行中订单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而设定,客观反映了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影响,指标设定相对合理、科学,且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作为城市大脑运营服务商,专注于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聚焦智慧交通、智慧健康等行业,致力于民生服务,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相关系统建设、软件服务、运营服务等。公司项目绝大部分都是通过招投标在市场中公平公开取得,具体的付款方式、结算周期在招标文件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生态发展等诸多方面进行了谋划部署,未来新型智慧城市、城市大脑、基层治理、医疗信息化建设等多方面建设将加大投入。公司所处行业既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又契合城市化发展和智慧化迭代的机遇。
2、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过往第四季度业绩变动及在手订单情况
(1)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 年 1-9 月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08.24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48,965.24 万元。其中,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0,772.55 万元,净利
润 5,771.73 万元;2021 年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8229.93 万元,净利润
3,646.74 万元; 2021 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9,962.76 万元,净利润
1,189.77 万元。相比公司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业绩,第三季度环比有较大幅
度下降,但也基本符合公司过往三季度经营实际状况。总体来说 2021 年前三季
度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但由于研发投入加大和受制于项目回款周期等不确定性因
素,导致利润增速在第三季度呈现一定下滑。同时公司项目获取和实施也受制于
疫情和政策影响,公司第四季度业绩完成情况截止目前尚具有不确定性,在此背
景下,公司需通过股权激励,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
加强业务开拓和技术研发从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保证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持续、
稳步、快速增长。
(2)公司过往年度第四季度业绩全年占比的变动趋势
公司近三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营业收入全年占比情况
如下表:
指标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第四季度净利润(万元) 1,316.58 1,426.85 2,631.32
第四季度净利润占比 51.58% 9.51% 16.69%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万元) 89,472.48 62,659.15 66,501.96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 37.08% 30.13% 31.10%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达成情况及第四季度待完成情况
指标 2021 年目标值 2021 年前三季度 2021 年第四季度最 2021 年度第四季度需达成
(万元) 完成值(万元) 低需达成值(万元) 业绩占当年目标值的比例
净利润 17,662.90 10,608.24 7,054.66 39.94%
营业收入 245,890.92 148,965.24 96,925.68 39.42%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就考核目标的设定来看,若实现 2021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第四季度需最低
实现 7,054.66 万元净利润,占当年净利润目标值的 39.94%或实现 96,925.68 万
元营业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目标值的 39.42%。相较于公司历史业绩,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尚需完成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远高于公司历史第四季度业绩值,且
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占比也高于历史同期业绩占比。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历史同期情况,第四季度的业绩情况仍有一定不确定性,需要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共同为 2021 年度考核目标的达成努力奋斗。
通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抓住机遇、克服相关不利因素,才能更好地实现业绩考核目标。该指标的设置具备一定的挑战性、可实现性和合理性,能够对实现全年业绩指标起到激励作用。公司最主要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人才和技术积累,公司竞争力的提升依靠包括激励对象在内的员工坚持不懈地共同努力,公司认为第一个考核年度考核目标的设置可有效体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及时性,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留人才、激励核心骨干,促进公司员工上下齐心协力、可以高效激发全体员工的战斗力,共同努力 实现本次激励设定的业绩指标,进而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3)在手订单截至目前的进度、收入确认情况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已累计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
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约为 10 亿元,其中 7 亿元预计将于本年度确认收入。
(4)公司历史激励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2015 年、2017 年分别推出三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计划
三批次全部达到行权条件并行权;第二期激励计划因第一、二批次行权条件均未达成而终止;第三期激励计划第一批次因股价倒挂而未行权,第二、三批次业绩条件均未达成而不得行权。这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员工参与激励的积极性,为使员工尽快重拾对于激励的信心,从而让股权激励真正成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振公司业绩及促进公司战略目标达成的有效手段。因此公司将第一个考核年度设定为 2021 年,并设置了兼具可实现性与挑战性的业绩目标。一方面使员工获得激励的期望和信心,另一方面助力公司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度目标的达成,进而达到激励的目的。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环境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具备合理性。第一个考核年度考核目标的设定能够提升公司中高层及核心骨干的主观能动性,努力为 2021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而奋斗,同时,本激励计划的
实施能够提升企业核心人员的稳定性,更好地发挥本次股权激励的长期激励效果,进而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相关情形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的有关要求。
(三)以 2021 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作为第一期行权考核指标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的有关要求。
公司目前尚不能明确 2021 年可实现业绩。具体判断依据详见本回复“一、(二)”所列公司今年以来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2021 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过往三年第四季度业绩全年占比波动情况、目前在手订单规模。
为了更好地
[2021-11-12]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4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九龙大道中国智谷富春园区 A1 幢。除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均保持不变。
公司新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九龙大道中国智谷富春园区 A1 幢
邮政编码:311400
电话:0571-89716117
传真:0571-89716114
电子邮箱:enjoyor@enjoyor.net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04] (300020)银江技术:股东关于减持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3
股东关于减持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超过 1%的公告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八路 2 号 7 幢 7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
股票简称 银江技术 股票代码 300020
变动类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656.3400 1.0008
合 计 656.3400 1.000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305.7607 17.2399 10649.4207 16.23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05.7607 17.2399 10649.4207 16.239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1 年 09 月 30 日,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知函》,具体内容详见银江技术《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江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已按计划累计减持 656.34 万股,占银江技术总股数的 1.0008%,本次
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1-03]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1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才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才君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的职务。陈才君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其他管理岗位。
陈才君先生原定任期为 2019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陈才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公司董事、董事长的补选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新任董事、董事长补选完成之前,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腾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才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5,208 股。其配偶或其
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陈才君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内的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对其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1-03]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0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
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
在保证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公司股东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与
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列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公司《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1-03]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2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九龙大道 1 号中国智谷富春园
区 A2 幢 3 楼会议室
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
户、B 股境外代理人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 1 和议案 2 及议案 3 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该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6:
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管理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孟立、符流霞
联系电话:0571-89716117
传真:0571-8971611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 2 号证券管理部
邮编:31003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银江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20”,投票简称为“银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2,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未设总议案。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银江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2021-11-03]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9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名,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王腾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对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
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董事王腾、王瑞慷、花少富、蒋立靓、倪净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与
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董事王腾、王瑞慷、花少富、蒋立靓、倪净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股票期权的,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或调整为预留授予权益,且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权益不得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2021 年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公司董事王腾、王瑞慷、花少富、蒋立靓、倪净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
见 2021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0-28] (300020)银江技术: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6元
每股净资产: 5.300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5%
营业总收入: 14.9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6亿元
[2021-10-28]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8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直接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董事会
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7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才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5]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将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5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将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
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科技集团”)书面通知,获悉银江
科技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股东名 一大股东 本次质押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质押登记 质押到 质权人 用
称 及一致行 股数(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期日 途
动人 比例 押
质押期 上海浦东
限至办 发展银行
银江科 是第一大 15,350,000 14.10% 2.34% 否 否 2021-10- 理解除 股份有限 融
技集团 股东 21 质押登 公司杭州 资
记手续 保俶支行
之日止
质押期 上海浦东
限至办 发展银行
银江科 是第一大 10,750,000 9.87% 1.64% 否 否 2021-10- 理解除 股份有限 融
技集团 股东 21 质押登 公司杭州 资
记手续 保俶支行
之日止
合计 - 26,100,000 23.97% 3.98% - - - - - -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押股数(股) 份比例 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致行动人
上海浦东发
银江科技集 是第一大股 11,000,000 10.10% 1.68% 2018-04-23 2021-10-21 展银行股份
团 东 有限公司杭
州保俶支行
上海浦东发
银江科技集 是第一大股 4,350,000 4.00% 0.66% 2018-05-08 2021-10-21 展银行股份
团 东 有限公司杭
州保俶支行
上海浦东发
银江科技集 是第一大股 10,750,000 9.87% 1.64% 2018-05-16 2021-10-21 展银行股份
团 东 有限公司杭
州保俶支行
合 计 - 26,100,000 23.97% 3.98%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公 情况 情况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银江科技集团 108,907,607 16.61% 91,500,000 84.02% 13.95% 0 0% 0 0%
合 计 108,907,607 16.61% 91,500,000 84.02% 13.95% 0 0% 0 0%
公司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质押股份风险可控,暂不存在平仓
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
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相关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超过 50%,银江科技集团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并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银江科技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10,000,000 股,占其所持
有银江技术股份比例为 9.18%,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6,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
(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累计 10,000,000 股,占其所持有银江技术股
份比例为 9.18%,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6,000 万元。目前银江科技集团具备相应的
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3、目前银江科技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形。
4、目前银江科技集团的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影响,质押总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所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上述控股股东的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18]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4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近日接到控
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科技集团”)书面通知,获悉银
江科技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 161,394 股股份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及后续解除司
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 解除冻结股份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解除冻结日期
东及一致行动人 股数(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银江科技集 是第一大股东 161,394 0.02% 2021 年 10 月
团 13 日
合计 - 161,394 0.02% -
2、该股份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第一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司法冻结申
称 大股东及一 份股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到期日 请人
致行动人 (股)
银江科 是第一大股 161,394 0.02% 2021 年 9 2024 年 9 杭州市富阳
技集团 东 月 13 日 月 12 日 区人民法院
合计 - 161,394 0.02% - - -
银江科技集团子公司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与杭州一展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一展宠物”)产生合同纠纷,一展宠物于 2021 年 9 月申请财产保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
法院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合计保全银江科技集团持有的银江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数 161,394 股(对应市值149 万元)。现本案已于 2021 年 9 月 15日诉前调解结
案,银江科技集团支付了合同全部款项,一展宠物已向法院申请解除对银江科技集团上述
股票保全措施,并解除了司法冻结。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解除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银江科技集团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
[2021-10-12] (300020)银江股份: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3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Enjoyor Technology Co.,Ltd.
3、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银江技术
4、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020
5、公司英文简称不变,仍为:ENJOYOR
6、公司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1 年 10 月 12 日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9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本次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同时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Enjoyor Technology Co.,Ltd.
3、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银江技术
4、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020
5、公司英文简称不变,仍为:ENJOYOR
6、公司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1 年 10 月 12 日
二、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原因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持“推进技术驱动战略,持续加强科技自主创新”的方针。公司目前已由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为城市大脑运营服务商,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城市管理、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等方面打造跨领域、跨区域的数据资源交换和共享平台。公司高度聚焦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和产品在智慧交通、智慧健康、智慧城市等行业的场景应用,目前已形成了“系统建设+产品交付+运营服务”三位一体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
公司聚焦于城市管理、交通治理、物联网医疗等领域产品的技术升级及研发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并取得了一系列专利资质和创新型产品。截至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拥有 64 项注册商标、97 项资质证书、23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79 项)、93 项软件产品、1022 项著作权、受理专利申请 48 项。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强劲支撑。
综上,公司曾用名“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已不能准确反映公司目前的核心竞争力及发展战略。为了使公司名称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发展方向和核心竞争力,同时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三、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的情况,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121494M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益乐路 223 号 1 幢 1 层
法定代表人:王腾
注册资本:陆亿伍仟伍佰柒拾捌万玖仟零捌拾陆元
成立日期:1992 年 11 月 13 日
营业期限:1992 年 11 月 1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交通、医疗、建筑、环境、能源、教育智能化及信息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工业自动化工程及产品、电力、电子工程及产品、机电工程及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停车服务,城市给排水系统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运营、管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智慧城市信息化的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设备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许可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其他事项说明
1、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变更情况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核准,自 2021 年 10 月 12 日起,公司启用新的证券简称“银江技术”;公司
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020”。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为公司自身业务与战略发展需要,并不为公司带来任何直接收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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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1-28]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3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科技集团”)拟自减持
计划披露之日起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
26,231,563 股(占银江技术总股本的 4%),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股东关于减持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截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银江科技集团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累计
减持银江技术股份12,093,594 股,占银江技术总股本的 1.844%。根据《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份 减持比例
(万股)
集中竞价、大 2021年10月13日—2021 7.16 1209.3594 1.844
银江科技集 宗交易 年 11 月 16 日
团有限公司 合计 / / 1209.3594 1.844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银江技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二级市场增
持、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305.7607 17.2399 10096.4013 15.3958
银江科技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05.7607 17.2399 10096.4013 15.3958
团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目前,银江科技集团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
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目前,银江科技集团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银江科技集团系公
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银江科技集团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4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近日收到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11 份,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 证书号 专利号 专利 专利 授权 专利 发明概要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权人
本发明属于交通控制领域,
提供一种基于 agent 的城市
区域边界控制方法及系统,
通过设计区域 Agent,避免
一种基于 了已有边界控制方法需要建
agent 的 立 MFD 模型的难题,解决了
城市区域 4526764 ZL 2020 1 发明 2020/03/30 2021/07/06 银江 不同区域间的信号冲突问
边界控制 0235971.X 专利 技术 题,解决了区域 agent 无法
方法及系 处理单点路口突发性拥堵等
统 问题;从区域的角度出发,
学习边界路口信号变化对区
域交通演化的影响,利用交
通控制系统进行边界控制,
进而改善区域交通状况。
本发明属于数据挖掘及分析
领域,提供一种挖掘人民调
解中新型矛盾纠纷的系统及
一种挖掘 银江 方法,基于多个有效数据源
人民调解 技术 的人民调解文本进行挖掘,
中新型矛 ZL 2019 1 发明 ; 成本低,速度快;使用了能
盾纠纷的 4590060 0347456.8 专利 2019/04/28 2021/08/03 浙江 够识别小簇的 FindCBLOF 算
系统及方 工业 法,且在迭代过程中不断输
法 大学 出文本结果进行判断,有效
避免失查;提供新型矛盾纠
纷和热门新型矛盾纠纷两种
结果,决策层灵活从容提供
解决方案。
本发明属于数据挖掘技术领
域,提供一种基于海量交通
一种基于 数据分析的车辆安全驾驶行
海量交通 为分析方法,针对大范围车
数据分析 辆的海量交通数据,利用聚
的车辆安 4607772 ZL 2019 1 发明 2017/11/27 2021/08/10 银江 类、拟合以及回归等数据挖
全驾驶行 1064227.1 专利 技术 掘方法计算车辆的行为判断
为分析方 并评分,再以行为评分为依
法 据,对驾驶人员和车辆的驾
驶安全行为进行排名,具有
适用范围广,数据量大,准
确性高的特点。
本发明属于大数据基础技术
领域,提供一种分布式数据
集成作业调度方法及装置,
满足高可用和容错性,并采
一种分布 取了尽力保证作业元数据一
式数据集 致性的机制;基于分布式读
成作业调 4664725 ZL 2019 1 发明 2019/06/06 2021/09/07 银江 写锁实现了多租户并发控
度方法及 0489422.2 专利 技术 制,支持以云服务模式提供
装置 多租户数据集成服务;针对
数据集成作业需要频繁调度
的特殊性,作业元数据采用
了缓存机制,能够有效地降
低频繁元数据访问导致的延
迟和中断风险。
本发明属于自然语言处理领
域,提供一种面向司法文本
的搜索排序方法及系统,采
一种面向 用基于相关性的方法对目标
司法文本 ZL 2019 1 发明 银江 文档进行排序,更适用于司
的搜索排 4672646 0554551.5 专利 2019/06/25 2021/09/10 技术 法文本短 Qu
[2022-01-14] (300020)银江技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2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
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1 月 14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 09:15 至下午 15:00。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月 14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94,709,9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4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93,538,4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2635%;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171,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86%;本次会
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 4 人,所持股份 1,171,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86%。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698,982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84%;反对
11,0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0,5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10%;反对 11,0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9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雨顺律师、刘入江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04]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1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期权简称:银江 JLC4
期权代码:036479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7.55 元/份
本次股票期权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236 人,实际首次授予数量为
1447 万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2 年 1 月 4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银江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完成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或不良反映。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19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72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股票期权登记前,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人调整为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2 万份调整为 1447 万份,
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 万份调整为 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数量的议案》,将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25 万份调整为 300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447 万份保持不变,授予总量由 1772 万份调整为 1747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实际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
2、行权价格:7.55 元/份;
3、首次授予数量:1447 万份
4、首次授予人数:236 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首次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总 告时公司总股本
(万份) 量的比例 的比例
1 王腾 董事、总经理 70 4.76% 0.11%
2 蒋立靓 董事、副总经理 40 2.72% 0.06%
3 王瑞慷 董事 40 2.72% 0.06%
4 花少富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 40 2.72% 0.06%
总经理
5 倪净 董事、副总经理 40 2.72% 0.06%
6 胡慷 副总经理 30 2.04% 0.05%
7 韩振兴 副总经理 30 2.04% 0.05%
8 张文广 副总经理 30 2.04% 0.05%
9 任刚要 副总经理 30 2.04% 0.05%
10 孔桦桦 副总经理 30 2.04% 0.05%
中层管理人员(46 人) 551 38.08% 0.8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80 人) 516 35.66% 0.79%
合计 1447 100.00% 2.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比例行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第一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第二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第三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
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2%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4%;
[2021-12-29]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9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
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事宜
鉴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腾先生在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出色能力与丰富经验,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腾先生为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王腾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以及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胜任董事长的职务,其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腾先生满足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要求,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王腾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原战略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陈才君先生
成员:罗吉华先生、赵新建先生
现调整为:
主任委员:王腾先生
成员:罗吉华先生、赵新建先生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王腾先生简历
王腾,男,中国国籍,1987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起就职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银江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腾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1-12-29]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71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或不良反映。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19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72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股票期权登记前,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人调整为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2 万份调整为 1447 万份,
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 万份调整为 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将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25 万份调整为 300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447 万份保持不变,授予总量由 1772 万份调整为 1747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预留的股票期权
数量由 325 万份调整为 300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
票期权数量 1447 万份保持不变,授予总量由 1772 万份调整为 1747 万份。
根据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合法、有效,同意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期权授予数量。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内容属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授予期权数量。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的批准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其关于本次调整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8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将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25 万份调整为
300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447 万份
保持不变,授予总量由 1772 万份调整为 1747 万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公告》将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7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王腾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鉴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腾先生在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出色能力与丰富经验,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腾先生为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原战略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陈才君先生
成员:罗吉华先生、赵新建先生
现调整为:
主任委员:王腾先生
成员:罗吉华先生、赵新建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目前共有董事八名,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韩振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提名韩振兴先生为公司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将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25 万份调整为
300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447 万份
保持不变,授予总量由 1772 万份调整为 1747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董事王腾、王瑞慷、花少富、蒋立靓、倪净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72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九龙大道中国智谷富春园区 A2
幢 3 楼会议室
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
户、B 股境外代理人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实行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
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 16:
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管理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孟立、符流霞
联系电话:0571-89716117
传真:0571-8971611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九龙大道中国智谷富春园区 A1 幢
13 层证券管理部
邮编:3114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20”,投票简称为“银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2,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未设总议案。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银江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委托股东签名: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和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授权委托书中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 填写“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 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对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2、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
[2021-12-23]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6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近日接到控
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科技集团”)书面通知,获悉银
江科技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 14,832,813 股股份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具体事项
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第一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司法冻结申请
称 大股东及一 份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人
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银江科 是第一大股 14,832,813 14.69% 2.26% 2021 年 12 2024 年 12 江西省新余市
技集团 东 月 13 日 月 12 日 中级人民法院
合计 - 14,832,813 14.69% 2.26% - - -
注:银江科技集团旗下子公司浙江银江辉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的目标
公司股权转让给新余市君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君睿”)。后因双方就收购股
份争议事宜未能协商一致,新余君睿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保全了银江科技集团
持有部分银江技术公司的股票(目前尚未收到法院保全事项书面材料)。截至目前,涉诉双方已
达成和解协议。
2、股东持股及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江科技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964,013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15.40%。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14,832,813 股股份,
占银江科技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4.69%,占银江技术总股本的 2.26%。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据银江科技集团告知,在所持公司股份 14,832,813 股股份被查封冻结后,涉诉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解除冻结事宜。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银江科技集团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14]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3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王腾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原激励对象 1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需对激励对象人数和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本次获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由 247 人调整为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2 万份调整
为 1447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 万份调整为 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司董事王腾、王瑞慷、花少富、蒋立靓、倪净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4]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4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原激励对象 1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需对激励对象人数和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本次获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由 247 人调整为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2 万份调整
为 1447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 万份调整为 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授予数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将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4]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5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或不良反映。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19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72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后股票期权登记前,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人调整为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2 万份调整为 1447 万份,
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 万份调整为 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1、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247 名激励对象中,其中 11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本次
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名变更为 236 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
因 11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失去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名调整为 236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 1472 万份调整为 1447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 万份调整为 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
根据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原激励对象 1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需对激励对象人数和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本次获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由 247 人调整为 23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472 万份调整
为 1447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 万份调整为 325 万份,授予总量不变。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授予数量。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内容属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的批准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其关于本次调整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1-19]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9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王腾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247 名激励对象 1472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王腾、王瑞慷、花少富、蒋立靓、倪净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9]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0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
1、本次实际获授股票期权的247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4.2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9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7名激励对象共授予1,472.00万份股票期权。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将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9] (300020)银江技术: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8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以
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09:15至下午15:00。现场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94,823,9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59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93,039,9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1875%;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783,9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20%;本次
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 12 人,所持股份 1,783,9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2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总经理王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384,443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5365%;反对
439,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635%;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44,468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639%;反对 439,5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61%;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384,443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5365%;反对
439,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635%;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44,468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639%;反对 439,5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61%;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384,443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5365%;反对
439,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635%;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44,468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639%;反对 439,5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61%;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刘入江律师、方正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9]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2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472.00 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7.55 元/份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 1,472.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7.55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3、行权价格:7.55 元/份。
4、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47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期权总量的 告时公司总股本
(万份) 比例 的比例
1 王腾 董事、总经理 70 3.95% 0.11%
2 蒋立靓 董事、副总经理 40 2.26% 0.06%
3 王瑞慷 董事 40 2.26% 0.06%
4 花少富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 40 2.26% 0.06%
总经理
5 倪净 董事、副总经理 40 2.26% 0.06%
6 胡慷 副总经理 30 1.69% 0.05%
7 韩振兴 副总经理 30 1.69% 0.05%
8 张文广 副总经理 30 1.69% 0.05%
9 任刚要 副总经理 30 1.69% 0.05%
10 孔桦桦 副总经理 30 1.69% 0.05%
中层管理人员(48 人) 554 31.26% 0.8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89 人) 538 30.36% 0.82%
预留部分 300 16.93% 0.46%
合计 1,772 100.00% 2.7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 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第一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第二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第三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部分第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 50%
一个行权期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第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 50%
二个行权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 权行权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 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6、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
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2%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4%;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2.0%
注:1、上述“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度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的行权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度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2%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4%;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2.0%
注:1、上述“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则其对应行权期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届时按照下表确定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考核结果 90 分以上 80~90 60~80 60 分以下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2021-11-12]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5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5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现将关注函中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告如下:
1. 你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8,965.24 万元,同比增长 1.1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 “净利润”)10,608.24 万元,同比下降 19.26%。
(1)请依照你公司 2021 年半年报披露口径,分别列示 2021 年前三季度智
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综合服务的收入、成本变化情况。
【公司回复】:
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综合服务的收入、
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分产品或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
服务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智慧交通 702,818,009.91 487,497,341.31 30.64% 1.14% 0.67% 1.06%
智慧医疗 208,104,442.53 150,527,828.44 27.67% 0.83% 4.28% -7.97%
智慧城市 564,429,300.45 459,896,877.92 18.52% 1.15% -0.52% 7.98%
综合服务
收入 14,300,663.19 10,530,297.28 26.36% 3.27% 3.96% -1.81%
合计 1,489,652,416.08 1,108,452,344.95 25.59% 1.12% 0.67% 1.30%
(2)请你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 过往年度第四季度业绩全年占比的变动趋势,在手订单截至目前的进度、收入 确认情况,详细说明以 2021 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作为第一期行权考核指标的确
定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的有关要求。
【公司回复】:
(一)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 2021 年业绩考核指标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考核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 12%;或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即公司 2021 年业绩需达到以下水平:公司 2020 年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15,770.45 万元,则 2021 年度需不低于 17,662.90 万元(前述净利润为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公司 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213,818.19万元,或 2021 年度需不低于 245,890.92 万元。
(二)以 2021 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作为第一期行权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1、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
2021 年业绩考核指标是公司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公司历史业绩情况、目前执行中订单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而设定,客观反映了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影响,指标设定相对合理、科学,且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作为城市大脑运营服务商,专注于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聚焦智慧交通、智慧健康等行业,致力于民生服务,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相关系统建设、软件服务、运营服务等。公司项目绝大部分都是通过招投标在市场中公平公开取得,具体的付款方式、结算周期在招标文件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生态发展等诸多方面进行了谋划部署,未来新型智慧城市、城市大脑、基层治理、医疗信息化建设等多方面建设将加大投入。公司所处行业既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又契合城市化发展和智慧化迭代的机遇。
2、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过往第四季度业绩变动及在手订单情况
(1)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 年 1-9 月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08.24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48,965.24 万元。其中,2021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0,772.55 万元,净利
润 5,771.73 万元;2021 年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8229.93 万元,净利润
3,646.74 万元; 2021 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9,962.76 万元,净利润
1,189.77 万元。相比公司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业绩,第三季度环比有较大幅
度下降,但也基本符合公司过往三季度经营实际状况。总体来说 2021 年前三季
度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但由于研发投入加大和受制于项目回款周期等不确定性因
素,导致利润增速在第三季度呈现一定下滑。同时公司项目获取和实施也受制于
疫情和政策影响,公司第四季度业绩完成情况截止目前尚具有不确定性,在此背
景下,公司需通过股权激励,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
加强业务开拓和技术研发从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保证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持续、
稳步、快速增长。
(2)公司过往年度第四季度业绩全年占比的变动趋势
公司近三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营业收入全年占比情况
如下表:
指标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第四季度净利润(万元) 1,316.58 1,426.85 2,631.32
第四季度净利润占比 51.58% 9.51% 16.69%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万元) 89,472.48 62,659.15 66,501.96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 37.08% 30.13% 31.10%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达成情况及第四季度待完成情况
指标 2021 年目标值 2021 年前三季度 2021 年第四季度最 2021 年度第四季度需达成
(万元) 完成值(万元) 低需达成值(万元) 业绩占当年目标值的比例
净利润 17,662.90 10,608.24 7,054.66 39.94%
营业收入 245,890.92 148,965.24 96,925.68 39.42%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就考核目标的设定来看,若实现 2021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第四季度需最低
实现 7,054.66 万元净利润,占当年净利润目标值的 39.94%或实现 96,925.68 万
元营业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目标值的 39.42%。相较于公司历史业绩,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尚需完成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远高于公司历史第四季度业绩值,且
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占比也高于历史同期业绩占比。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历史同期情况,第四季度的业绩情况仍有一定不确定性,需要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共同为 2021 年度考核目标的达成努力奋斗。
通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抓住机遇、克服相关不利因素,才能更好地实现业绩考核目标。该指标的设置具备一定的挑战性、可实现性和合理性,能够对实现全年业绩指标起到激励作用。公司最主要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人才和技术积累,公司竞争力的提升依靠包括激励对象在内的员工坚持不懈地共同努力,公司认为第一个考核年度考核目标的设置可有效体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及时性,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留人才、激励核心骨干,促进公司员工上下齐心协力、可以高效激发全体员工的战斗力,共同努力 实现本次激励设定的业绩指标,进而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3)在手订单截至目前的进度、收入确认情况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已累计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
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约为 10 亿元,其中 7 亿元预计将于本年度确认收入。
(4)公司历史激励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2015 年、2017 年分别推出三期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计划
三批次全部达到行权条件并行权;第二期激励计划因第一、二批次行权条件均未达成而终止;第三期激励计划第一批次因股价倒挂而未行权,第二、三批次业绩条件均未达成而不得行权。这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员工参与激励的积极性,为使员工尽快重拾对于激励的信心,从而让股权激励真正成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振公司业绩及促进公司战略目标达成的有效手段。因此公司将第一个考核年度设定为 2021 年,并设置了兼具可实现性与挑战性的业绩目标。一方面使员工获得激励的期望和信心,另一方面助力公司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度目标的达成,进而达到激励的目的。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环境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具备合理性。第一个考核年度考核目标的设定能够提升公司中高层及核心骨干的主观能动性,努力为 2021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而奋斗,同时,本激励计划的
实施能够提升企业核心人员的稳定性,更好地发挥本次股权激励的长期激励效果,进而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相关情形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的有关要求。
(三)以 2021 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作为第一期行权考核指标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的有关要求。
公司目前尚不能明确 2021 年可实现业绩。具体判断依据详见本回复“一、(二)”所列公司今年以来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2021 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情况、过往三年第四季度业绩全年占比波动情况、目前在手订单规模。
为了更好地
[2021-11-12]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4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九龙大道中国智谷富春园区 A1 幢。除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均保持不变。
公司新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九龙大道中国智谷富春园区 A1 幢
邮政编码:311400
电话:0571-89716117
传真:0571-89716114
电子邮箱:enjoyor@enjoyor.net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04] (300020)银江技术:股东关于减持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3
股东关于减持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超过 1%的公告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八路 2 号 7 幢 7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
股票简称 银江技术 股票代码 300020
变动类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656.3400 1.0008
合 计 656.3400 1.000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305.7607 17.2399 10649.4207 16.23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05.7607 17.2399 10649.4207 16.239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1 年 09 月 30 日,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知函》,具体内容详见银江技术《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江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已按计划累计减持 656.34 万股,占银江技术总股数的 1.0008%,本次
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1-03]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1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才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才君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的职务。陈才君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其他管理岗位。
陈才君先生原定任期为 2019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陈才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公司董事、董事长的补选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新任董事、董事长补选完成之前,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腾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才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65,208 股。其配偶或其
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陈才君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内的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对其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1-03]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0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
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
在保证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公司股东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与
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列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公司《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1-03]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2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九龙大道 1 号中国智谷富春园
区 A2 幢 3 楼会议室
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
户、B 股境外代理人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 1 和议案 2 及议案 3 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该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6:
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管理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孟立、符流霞
联系电话:0571-89716117
传真:0571-8971611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 2 号证券管理部
邮编:31003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银江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20”,投票简称为“银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2,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未设总议案。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银江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2021-11-03]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9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名,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王腾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对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
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董事王腾、王瑞慷、花少富、蒋立靓、倪净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与
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董事王腾、王瑞慷、花少富、蒋立靓、倪净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股票期权的,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或调整为预留授予权益,且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权益不得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2021 年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公司董事王腾、王瑞慷、花少富、蒋立靓、倪净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
见 2021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0-28] (300020)银江技术: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6元
每股净资产: 5.300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5%
营业总收入: 14.9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6亿元
[2021-10-28]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8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直接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董事会
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300020)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7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才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披露的《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5]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将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5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将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
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科技集团”)书面通知,获悉银江
科技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股东名 一大股东 本次质押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质押登记 质押到 质权人 用
称 及一致行 股数(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期日 途
动人 比例 押
质押期 上海浦东
限至办 发展银行
银江科 是第一大 15,350,000 14.10% 2.34% 否 否 2021-10- 理解除 股份有限 融
技集团 股东 21 质押登 公司杭州 资
记手续 保俶支行
之日止
质押期 上海浦东
限至办 发展银行
银江科 是第一大 10,750,000 9.87% 1.64% 否 否 2021-10- 理解除 股份有限 融
技集团 股东 21 质押登 公司杭州 资
记手续 保俶支行
之日止
合计 - 26,100,000 23.97% 3.98% - - - - - -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押股数(股) 份比例 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致行动人
上海浦东发
银江科技集 是第一大股 11,000,000 10.10% 1.68% 2018-04-23 2021-10-21 展银行股份
团 东 有限公司杭
州保俶支行
上海浦东发
银江科技集 是第一大股 4,350,000 4.00% 0.66% 2018-05-08 2021-10-21 展银行股份
团 东 有限公司杭
州保俶支行
上海浦东发
银江科技集 是第一大股 10,750,000 9.87% 1.64% 2018-05-16 2021-10-21 展银行股份
团 东 有限公司杭
州保俶支行
合 计 - 26,100,000 23.97% 3.98%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公 情况 情况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银江科技集团 108,907,607 16.61% 91,500,000 84.02% 13.95% 0 0% 0 0%
合 计 108,907,607 16.61% 91,500,000 84.02% 13.95% 0 0% 0 0%
公司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质押股份风险可控,暂不存在平仓
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
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相关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超过 50%,银江科技集团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并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银江科技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10,000,000 股,占其所持
有银江技术股份比例为 9.18%,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6,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
(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累计 10,000,000 股,占其所持有银江技术股
份比例为 9.18%,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6,000 万元。目前银江科技集团具备相应的
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3、目前银江科技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形。
4、目前银江科技集团的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影响,质押总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所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上述控股股东的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18] (300020)银江技术: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4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于近日接到控
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科技集团”)书面通知,获悉银
江科技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 161,394 股股份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及后续解除司
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 解除冻结股份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解除冻结日期
东及一致行动人 股数(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银江科技集 是第一大股东 161,394 0.02% 2021 年 10 月
团 13 日
合计 - 161,394 0.02% -
2、该股份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第一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司法冻结申
称 大股东及一 份股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到期日 请人
致行动人 (股)
银江科 是第一大股 161,394 0.02% 2021 年 9 2024 年 9 杭州市富阳
技集团 东 月 13 日 月 12 日 区人民法院
合计 - 161,394 0.02% - - -
银江科技集团子公司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与杭州一展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一展宠物”)产生合同纠纷,一展宠物于 2021 年 9 月申请财产保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
法院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合计保全银江科技集团持有的银江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数 161,394 股(对应市值149 万元)。现本案已于 2021 年 9 月 15日诉前调解结
案,银江科技集团支付了合同全部款项,一展宠物已向法院申请解除对银江科技集团上述
股票保全措施,并解除了司法冻结。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解除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银江科技集团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
[2021-10-12] (300020)银江股份: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3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Enjoyor Technology Co.,Ltd.
3、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银江技术
4、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020
5、公司英文简称不变,仍为:ENJOYOR
6、公司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1 年 10 月 12 日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9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本次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同时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Enjoyor Technology Co.,Ltd.
3、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银江技术
4、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020
5、公司英文简称不变,仍为:ENJOYOR
6、公司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1 年 10 月 12 日
二、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原因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持“推进技术驱动战略,持续加强科技自主创新”的方针。公司目前已由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为城市大脑运营服务商,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城市管理、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等方面打造跨领域、跨区域的数据资源交换和共享平台。公司高度聚焦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和产品在智慧交通、智慧健康、智慧城市等行业的场景应用,目前已形成了“系统建设+产品交付+运营服务”三位一体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
公司聚焦于城市管理、交通治理、物联网医疗等领域产品的技术升级及研发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并取得了一系列专利资质和创新型产品。截至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拥有 64 项注册商标、97 项资质证书、23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79 项)、93 项软件产品、1022 项著作权、受理专利申请 48 项。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强劲支撑。
综上,公司曾用名“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已不能准确反映公司目前的核心竞争力及发展战略。为了使公司名称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发展方向和核心竞争力,同时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三、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的情况,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121494M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益乐路 223 号 1 幢 1 层
法定代表人:王腾
注册资本:陆亿伍仟伍佰柒拾捌万玖仟零捌拾陆元
成立日期:1992 年 11 月 13 日
营业期限:1992 年 11 月 1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交通、医疗、建筑、环境、能源、教育智能化及信息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工业自动化工程及产品、电力、电子工程及产品、机电工程及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停车服务,城市给排水系统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运营、管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智慧城市信息化的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设备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许可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其他事项说明
1、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变更情况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核准,自 2021 年 10 月 12 日起,公司启用新的证券简称“银江技术”;公司
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020”。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为公司自身业务与战略发展需要,并不为公司带来任何直接收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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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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