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07什么时候复牌?-汉威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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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为了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公司现就上述公告中“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的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主体:
甲方:黄伟军(以下或称“实际控制人”)
乙方:新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立股份”或“控股股东”)
丙方: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科技”或“投资方”)
丁方: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新立”或“目标公司”)
1、定价依据及增资金额
经独立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调研,并出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电子类业务尽职调查报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最终经各方协商,汉威科技以自有资金向新立电子增资 5,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汉威科技占新立电子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18.16%。
2、本次交易完成后,新立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新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84%
2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16%
合 计 100%
3、增资款支付
汉威科技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新立电子账户支付首期增
资款 2,000 万元;在投资协议中关于第二期增资款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豁免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汉威科技向新立电子账户支付第二期增资款 3,000 万元。汉威科技缴付全部增资款后由新立电子聘请的验资机构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4、回购和业绩承诺
4.1 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则投资方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共同
连带地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或部分股权:
(1)目标公司未能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合格上市或按照投资方认
可的条件被战略收购;
(2)由于法律变化或其他原因,目标公司无法取得或维持其必需的经营许可,或业务经营模式受到重大限制,对目标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3)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因股权变动或其他原因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
(4)目标公司在任一会计年度期间无法提供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其他重大违约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给目标公司合格上市构成实质障碍的。
回购价格为投资方实际支付的初始投资本金(若在回购时投资方已转让其持有的部分目标公司股权,则初始投资本金应按比例折减)加上按年化收益率8%(自投资方缴款之日起算至回购价款支付之日止)计算的资金占用成本再减去投资方已获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与根据回购日(即投资方向目标公司书面提出要求行使回购权利的当天)目标公司审计报表投资方所持股权对应之净资产孰高计算。投资款分期支付的,每期投资款应分别计算回购价格。
如果投资方根据本条款提出回购要求,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应当共同连带地在投资方提出回购要求的 90 日内分期支付执行完毕前述回购价格所需要的回购资金。
如果实际控制人未能按照前述的约定完成股权回购价款的支付,每逾期一日,应当向投资方支付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滞纳金。
4.2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共同连带对新立电子业绩的承诺及回购和补偿责
任:
承诺业绩指标 2022 年 12 2023 年 12月 2024 年 12 月
月 31 日 31 日 31 日
年销售收入(万元) 19,373 41,056 51,900
累计收入(万元) 19,373 60,429 112,329
扣非净利润(万元) 688 2,584 4,235
累计扣非净利润(万元) 688 3,272 7,507
新立电子 2023 年、2024 年销售收入统算累计销售业绩低于承诺指标但高于
70%的,不触发回购;低于 70%则触发回购,汉威科技可选择要求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全部或部分回购股权,回购股权部分按照 8%年化收益收取资金占用成本;
2024 年统算三年扣非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指标 70%的,汉威科技可选择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全部或部分回购股权,回购股权部分按照 8%年化收益收取资金占用成本;
新立电子 2024 年统算三年累计完成额(以销售收入或扣非净利润孰低为计
算标准),低于承诺指标但高于承诺指标 70%的,汉威科技可选择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现金补偿或股权补偿差额部分,如选择现金补偿的,现金补偿金额=投资金额*(1-实际完成额/承诺完成额),如选择股权补偿的,股权补偿数量=现金补偿金额/N,N=本次增资每股作价×(实际完成额/承诺完成额);不低于累计承诺指标 80%的,不触发本款规定,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无需进行现金补偿或股权补偿。
5、关于经营管理权的约定
本次增资后,新立电子改组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汉威科技委派1 名董事;新立电子的总经理由控股股东新立科技委派,财务总监由汉威科技委派。
6、合同违约及其责任
投资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全面、适当地履行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如果目标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目标公司应当按照投资方增资款的万分之五向投资方支付违约金。投
资方同时有权要求目标公司继续履行本协议。
如果目标公司逾期 5 个工作日仍未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的,
投资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协议。目标公司应当在该通知送达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方指定账户退还增资款并按照增资款的 20%向投资方支付违约金。
控股股东对目标公司本协议下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如投资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其增资款的,每逾期一日,投资方应当按照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目标公司支付违约金。目标公司同时有权要求投资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如果投资方逾期十五个工作日仍未支付其增资款的,目标公司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协议中与投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资方应当在该通知送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增资款的 20%向目标公司支付违约金。
7、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自各方签字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的,但应采取一切必要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其他方提交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9、协议的变更、解除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当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如遇下列情况本协议可以解除:
(1)经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 30 天内不予更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
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如协议第二期增资款的先决条件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满足或取得投资
方豁免的,投资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届时目标公司返还投资方已支付的首期增资款及按照年化收益率 8%(单利)计算的利息,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返还款项=投资方支付的首期增资款*(1+T*N)
其中,T 为利率 8%,N 等于投资方首期增资款支付之日至投资方书面通知解
除本协议之日的日历天数除以 36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于前述款项返还承担连带责任。
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义务。
除上述补充说明外,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2022-02-09]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科技”或“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汽车电子空气类传感器业务,丰富公司产业生态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
力,有效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于 2022 年 2 月 9 日与新立汽车电子(台
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立电子”)在台州市签署了《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向新立电子增资 5,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占新立电子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18.16%。
2、新立电子母公司新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立科技”)以传统汽车内饰件及模具起家,深耕汽车行业二十余年,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成熟的销售渠道,主要客户涵盖了目前国内的主流汽车厂商,包括长城、蔚来、理想、比亚迪、小鹏、上汽、沃尔沃、吉利、一汽、东风、通用、丰田、广汽、长安、江淮、奇瑞、威马、观致、法雷奥、空调国际、三电、松芝、协众等品牌,已发展成为行业领先企业,目前汽车电子空气类业务在手订单饱满,未来会紧抓新能源汽车大发展的时代机遇,成为国内汽车电子空气类产品领域标杆企业。
3、新立科技具有汽车主机厂渠道配套优势,汉威科技具有汽车电子空气类传感器技术、产业链优势,为更好发挥各自优势,新立科技将汽车电子业务注入新立电子,汉威科技将投资款注入新立电子;新立电子将成为集汽车电子空气类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综合性独立运营公司。
4、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增资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制度的规定,本次
对外投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公司以货币 5,000 万元取得新立电子新增的 18.16%股权,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MA2HGLLP9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军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 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澄江街道新江路 128 号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摩托车零部件研发;家用电器研发;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工业设计服务;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新立科技简介
新立科技成立于 2000 年 9 月,是一家集汽车内外饰、汽车电子零部件研发、
生产、销售和汽车注塑模具设计、制造、销售于一体的民营股份制企业。新立科技现有员工 900 余名,各种专业研发技术人员 200 余名,总部及研发基地设立于具有“模具之乡”之称的台州市黄岩区,并在天津、济南、上海、太仓、保定、长兴等地拥有多个生产、研发全资子公司。新立科技具备规范化管理,通过了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截至 2020 年底,新立科技被授权各项
专利合计 104 项;另有 14 项专利已受理未授权,其中 8 项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
审核,2 项发明专利处于已公示状态。新立科技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国汽车制造装备创新联盟会员单位”、“省级高新研究院”、“省级专利示范企业”等称号。
4、行业情况
汽车电子空气类产品主要包含二氧化碳检测、粉尘检测、AQS、负离子发生器、香氛等产品。在汽车消费升级、智能化以及人们追求更加舒适健康车内环境等背景下,燃油车及新能源车都存在改善车内空气品质的需求,且空气类电子产品占整车成本比例不大,各大汽车厂商为了突出自身产品亮点,促使汽车电子空气类传感器配套车型亦由中高端车型向更广阔的车型范围延伸,多重因素驱动汽车电子空气类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增速迅猛。
5、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
标的公司新立电子为本次投资新设公司,当前没有发生实际运营业务。汉威科技成功投资后,新立科技将汽车电子类业务及资产注入新立电子,新立电子将成为集汽车电子空气类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综合性独立运营公司。
6、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新立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及增资金额
经独立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调研,并出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电子类业务尽职调查报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最终经各方协商,汉威科技以自有资金向新立电子增资 5,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汉威科技占新立电子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18.16%。
2、本次交易完成后,新立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新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84%
2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16%
合 计 100%
3、增资款支付
汉威科技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新立电子账户支付首期增
资款 2,000 万元;在投资协议中关于第二期增资款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豁免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汉威科技向新立电子账户支付第二期增资款 3,000 万元。汉威科技缴付全部增资款后由新立电子聘请的验资机构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4、业绩承诺
新立电子 2022 年至 2024 年三年业绩承诺如下:
承诺业绩指标 2022 年 12 2023 年 12月 2024 年 12 月
月 31 日 31 日 31 日
年销售收入(万元) 19,373 41,056 51,900
累计收入(万元) 19,373 60,429 112,329
扣非净利润(万元) 688 2,584 4,235
累计扣非净利润(万元) 688 3,272 7,507
根据上述业绩承诺指标,各方协商确定了相应的业绩补偿条款及股权回购措施。
5、关于经营管理权的约定
本次增资后,新立电子改组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汉威科技委派1 名董事;新立电子的总经理由控股股东新立科技委派,财务总监由汉威科技委派。
6、合同违约及其责任
投资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全面、适当地履行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7、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自各方签字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1)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公司打开空气类传感器应用的新行业赛道,进一步完善公司气体传感器产业链。
当前,在人们追求更加舒适健康车内环境等背景下,附加在驾驶之上更加舒适的车内环境将会使汽车变成一个更加舒适的移动生活空间,在人们生活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新立电子致力于打造舒适、健康、环保、智能的车内三立方米空气质量改善方案,这些方案目前广泛应用于燃油车以及新能源车的健康座舱系统中,能够不断满足人们对汽车电子的消费升级需求。空气类汽车电子作为传感器应用的重要领域,是公司物联网生态圈战略布局的重要方向,面向消费端的车载空气电子类产品销量具有很好的增长空间,未来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新立电子质地优良、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与公司合作能够实现优势互补。
一方面,新立电子控股股东新立科技在汽车行业深耕多年,较早布局了汽车电子类业务且目前在手订单饱满,企业技术过硬、销售渠道畅通、市场稳定,管理层稳定且具有多年行业经验及沉淀,目前已经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已获得了国内外众多车企的项目定点,如长城、蔚来、空调国际、理想、吉利、南方英特、东风、法雷奥、广汽丰田、小鹏等主流品牌。2022-2027 年定点产品总数量约 3,411
余万个,其中 PM2.5 总数达到 1,277 余万个,负离子 740 余万个,香氛系统 1,278
余万个,AQS 系统 116 余万个,且定点已经陆续转化成订单,开始向车企交付(项目定点不等同于订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另一方面,双方合作能够实现优势互补。新立科技在汽车行业完备的供应商车规认证资质和成熟的销售渠道有助于公司更高效地进入汽车电子领域,能够为公司传感器在汽车电子方面应用拓宽市场渠道。汉威科技作为国内传感器行业领先企业,从传感器芯片设计、敏感材料制备、制造工艺以及后端封测技术等都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本次投资完成后,汉威科技旗下传感器公司将作为新立电子汽车电子空气类产品供应商,能够为双方在汽车电子领域发展提供核心传感器器件及技术支撑。本次合作有助于双方更好地发挥业务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增强在汽车电子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投资金额及股权占比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未来随着双方业务协同发展,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
2、《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
[2022-02-09] (300007)汉威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增资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丰富公司产业生态、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效促进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增资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立电子”),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立电子 18.16%的股权。
关于本次投资概述、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等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上刊登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1-28]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园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园环保”)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嘉园环保该笔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2年1月26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于福州市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嘉园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2605705872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C 区 27 号楼
成立日期:1998 年 5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高延明
经营范围:环境工程与市政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环保设备、材料及机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环保仪器仪表类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运营(以上
生产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环保软件开发、销售;环保技术服务;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嘉园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3.90%股权,陈泽枝持有其 10.58%
股权,李泽清持有其 5.52%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803,720,234.81 836,848,626.03
负债总额 440,417,849.23 473,527,185.7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61,256,784.23 155,109,314.29
流动负债总额 326,963,069.85 371,335,485.67
净资产 363,302,385.58 363,321,440.27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9 月
营业收入 293,392,181.27 250,260,030.11
利润总额 10,004,168.19 546,471.05
净利润 10,032,956.47 19,054.69
(注:2020 年财务数据为已经审计数据,2021 年 1 月-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嘉园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债务人):嘉园环保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4、保证金额:3,000 万人民币;
5、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额度有效期: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 月 24 日。
四、董事会意见
1、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嘉园环保业务发展,公司为其本次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有利于促进嘉园环保的业务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公司持有嘉园环保 83.90%的股权。嘉园环保整体经营情况较为稳健,行
业前景预期乐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其他股东不 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平、合理、对等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此次被担保的嘉园环保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为人民币 25,500.00 万
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6.36%;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640.6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0.03%。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7]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近日,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受托机构 理财金额 产品 预期年化 产品 资金
(万元) 有效期 收益率 类型 来源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2年2月1 保本浮 自有
民币结构性存款08274 公司郑州高新区支 31,000.00 日至2022年 1.60%-3.15% 动收益 资金
期 行 2月28日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1年11月 保本浮 自有
民币结构性存款07087 公司郑州高新区支 500.00 15日至2021 1.48%-2.80% 动收益 资金
期 行 年11月29日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1年11月 保本浮 自有
民币结构性存款07084 公司郑州高新区支 1,500.00 15日至2022 1.48%-3.45% 动收益 资金
期 行 年2月14日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1年11月 保本浮 自有
民币结构性存款07085 公司郑州高新区支 2,000.00 15日至2022 1.75%-3.20% 动收益 资金
期 行 年5月16日
合计 35,000.00 --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受托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揭示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现金管理披露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
其他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理财金额 产品 预期年化 产品 是否
产品名称 受托机构 (万元) 有效期 收益率 类型 到期
赎回
共赢智信结构性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1年11月 保本浮
06928期 公司郑州高新区支 30,000 8日至2021 1.48%-3.25% 动收益 是
行 年12月9日
合计 30,000 --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含本次)为34,5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购买资料。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5] (300007)汉威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控股子公司嘉园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园环保”)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为支持嘉园环保的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其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1]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
召开 2021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067858314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郑州高新开发区雪松路 169 号
法定代表人:任红军
注册资本:叁亿贰仟肆佰叁拾捌万柒仟壹佰伍拾伍圆整
成立日期:1998 年 09 月 11 日
营业期限:1998 年 09 月 11 日至 2028 年 09 月 10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
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消防器材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合同能源管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市政设施管理;互联网数据服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0] (300007)汉威科技: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增长:25%-35%
东的净利润 盈利:20,553.48 万元
盈利:25,691.85 万元-27,747.20 万元注 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增长:50%-60%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12,083.91 万元
损益的净利润 盈利:18,125.87 万元-19,334.26 万元
注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约为 1,047.98 万元,剔除股权激励计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约 30%-40%。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承“成为以传感器为核心的物联网解决方案引领者”
的产业愿景,以战略引领、创新驱动、平台支撑、协同发力为抓手,依托公司生
态圈优势,积极抢抓传感器、智能仪表以及物联网的时代机遇,坚定推进公司战
略的落地实施,整体实现了较高质量业务发展。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25,691.85 万元-27,747.20 万元,同比增长约 25%-3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 18,125.87 万元
-19,334.26 万元,同比增长约 50%-60%。
报告期内,公司传感器业务板块保持业务稳定发展,积极布局家电及汽车市场领域。一方面,公司继续强化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催化燃烧、电化学及光学传感器的技术和市场领先地位,保持在传统安防和环境领域的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推进产品升级迭代并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及推广力度,MEMS 气体传感器、湿度传感器、高精度热电堆、PID 传感器等加速投放市场,红外二氧化碳传感器、热释电传感器、电化学传感器等产品市场空间不断打开,子公司炜盛科技通过了IATF16949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在家电、汽车等领域不断取得突破。
智能仪表业务板块充分利用新《安全生产法》等政策实施带来的市场机遇,在市场开拓、产品升级、产能扩建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公司积极抢抓市场机遇,挖掘自身潜能,在燃气安全、工业安全等领域实现了较大幅度的业绩增长。
物联网解决方案业务经过多年的行业积淀和产品打磨,业务能力不断获得行业客户认可,产品标准化程度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在智慧城市的燃气、水务领域,智慧安全的企业、园区、政务领域以及智慧环保监测等领域实现了较好的业务开展和项目落地,并且随着标准化的持续提升和复制推广能力的增强,物联网解决方案业务的利润贡献实现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8,71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1-12-28] (300007)汉威科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1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区雪松路 16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红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 人,代表股份数为 79,644,0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522%。
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人,代表股份数为 79,562,4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7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数为 8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2、出席会议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9 人,代表股份数为 5,991,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9%。
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股份数为 5,909,5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18%;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数为 8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和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638,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5,985,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2%;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8%;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黄斌律师、董紫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1]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0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科技”)全资子公司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盛科技”)于近日收到由 National QualityAssurance(以下简称“NQA”)颁发的 IATF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NQA 证书编号:T88708;
2、IATF 证书编号:0437573;
3、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IATF16949:2016;
4、质量管理体系覆盖范围:传感器的设计和生产;
5、发证日期:2021 年 12 月 12 日;
6、证书有效期至:2024 年 12 月 11 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IATF16949 是国际标准组织颁布的针对汽车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该证书的获
得标志着公司传感器的设计和生产全面符合 IATF16949:2016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达到了相应的国际标准化水平,有助于传感器产品在汽车市场的开拓,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产生积极影响。
鉴于相关产品订单尚需具体技术、商务沟通,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推广效果,敬请投资者给予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IATF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10]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5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盛科技”)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票据(以下简称“票据”)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将专项制定操作流程,履行报备手续,保证依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出
具的《关于同意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0 号)的决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计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64,3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6.3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180,532.4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
额为 590,819,463.9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28-00003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依据相关合同约定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方式,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具体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开具及背书转让支付、信用证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进行备案。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交书面置换申请。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4、非背书转让支付的票据到期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二)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依据相关合同约定外汇的种类及金额,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具体办理外汇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信用证保证金支付、信用证承兑等,按月汇总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细表(外汇支付按照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并报送保荐机构进行备案。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交书面置换申请。
3、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后,将通过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付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自有外汇不足以支付进口设备采购等款项的,将以募投项目专户资金按程序进行购汇支付。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一般结算账户,合理改进了募投项目款项的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批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一般结算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上述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本次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以真实交易为背景,未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10]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7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31,364,349
股股票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 293,022,806 股变更为324,387,155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293,022,806 元增加为 324,387,155元。根据前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详细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29,302.2806 万 元 , 总 股 本 为 32,438.7155 万 元 , 总 股 本 为
29,302.2806 万股。 32,438.7155 万股。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9,302.2806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2,438.7155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10] (300007)汉威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4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丽女士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10] (300007)汉威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3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盛科技”)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一般结算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持续督导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31,364,349 股股票已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 293,022,806 股变更为 324,387,155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293,022,806 元增加为 324,387,155 元。根据前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二)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10]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6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3日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1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相关议案已于公司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方式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1.00 √
的议案》
四、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16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1年12月24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蒋宇辉;
3、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371-67169159,传真:0371-67169196。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00007;投票简称:汉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汉威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
示: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用“√”表示;“反对”
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写选举
票数。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1.00
案》
说明 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委托股东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股东是否具有表决权: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2021-12-10]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8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6)。经核查,发现原通知公告文本中的“附件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有误,现对原有关信息更正如下:
更正前:
附件一: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00007;投票简称:汉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更正后:
附件一: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07;投票简称:汉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的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10]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3日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1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相关议案已于公司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方式说明:
上述审议事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1.00 √
的议案》
四、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16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1年12月24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蒋宇辉;
3、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371-67169159,传真:0371-67169196。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一: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07;投票简称:汉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汉威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
示: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用“√”表示;“反对”
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写选举
票数。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1.00
案》
说明 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委托股东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股东是否具有表决权: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2021-11-10]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近日,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受托机构 理财金额 产品 预期年化 产品 资金
(万元) 有效期 收益率 类型 来源
共赢智信结构性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1年11月 保本浮 自有
06928期 公司郑州高新区支 30,000 8日至2021 1.48%-3.25% 动收益 资金
行 年12月9日
合计 30,000 --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受托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
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除本公告所述情况,公司此前十二个月未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其他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购买资料。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2021-11-10]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1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科技”或“公司”)拟向控股二级子公司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供水”)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隆工程”)100%的股权,本次股权交易价格为11,190.00 万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具体情况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3、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高新供水将持有百隆工程 10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高
新供水 65%的股权,百隆工程将成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高新供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配合郑州市高新区整合供水资源,助力推进全市“供水一张网”建设,同时整合公司公用事业板块业务资源,逐步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根据《2021
年 8 月 30 日高新区供水整合专题会议纪要》(郑开会纪〔2021〕87 号)文件要求,经
控股子公司郑州汉威公用事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公用”)少数股东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控”)发函提议,公司决定向控股二级子公司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供水”)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隆工程”)100%的股权,以更好配合推进全市“供水
一张网”建设的后续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与高新供水签署了《关于河南省
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2、履行审批程序情况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
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向控股二级子公司高新供水转让全资子公司百隆工程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对价最终以百隆工程的审计和评估情况为参考,
审计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471
号)。2021 年 10 月 29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
公司拟收购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
第 3311 号),交易标的评估值为 11,190.00 万元。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评估值为参考,将持有的百隆工程 100%的股权以 11,190.00 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高新供水,并与高新供水签署了《关于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前后股权架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65127666B
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和碧桃路交叉口汉威物联网科技产业园北楼
法定代表人:赵欣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0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供水及供水工程建设;五金材料的销售;二次加压设备的维修、清洗;供水工程的设计、监理。
股东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汉威公用持有高新供水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高新供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7,257.68
万元,负债总额为 58,566.39 万元,净资产为 18,691.2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5.81%。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 65%的股权)。
经查询,高新供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56934511U
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桃路 20 号 10 号楼高新企业加速器产业园 D10-2
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根平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0 年 6 月 18 日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房屋租赁经营;销售:建材、钢材、热力工程材料、热力工程设备、供水工程材料、供水工程设备、阀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建筑工程咨询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831.71 15,242.94
负债总额 12,421.97 10,147.39
所有者权益总额 4,409.75 5,095.55
利润表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8,495.87 11,923.14
利润总额 1,148.87 1,602.45
净利润 814.19 1,217.50
注: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经查询,百隆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目标公司: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本次股权转让定价
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为:双方同意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百隆工程的资产评估价
值 11,190.00 万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3311 号)作为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的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11,190.00 万元。
2、本次转让的先决条件
2.1 股权转让方具有签署和履行协议的权利或已获必要、完全之授权,能够签署本
协议和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均不会违反法律、法规、百隆工程章程对转让方有约束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规定。
2.2 股权转让方保证其依法取得并合法拥有转让股权,对转让股权拥有合法、完全、
有效的处分权,所持有的转让股权权属清晰真实。
2.3 截至交割日,股权转让方在转让股权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索赔或妨碍,也不存
在任何可能会导致或产生对转让股权的索赔或妨碍。
2.4 股权受让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或已获必要、完全之授权。能够签署
本协议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或对乙方有约束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规定。
3、双方同意受让方按照下述付款方式和进度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照协议约定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股权转让方、受让方在协议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签署必要文件并由百隆工程向
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涉的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章程修订、以及董事的变动备案登记。
(二)履约安排
受让方高新供水为汉威科技二级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且双方通过协议明确约定了支付节点安排及违约责任,预计协议相关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配合郑州市高新区整合供水资源,助力推进全市“供水一张网”建设,同时有利于公司整合公用事业板块业务资源,逐步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高新供水将持有百隆工程 10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高新供
水 65%的股权,百隆工程将成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高新供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均为股权资产,标的资产与其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受本次交易影响,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471 号);
3、《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 3311 号);
4、《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2021-11-10] (300007)汉威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0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向控股二级子公司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供水”)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隆工程”)100%的股权,以更好配合推进全市“供水一张网”建设的后续工作。本次交易对价最终以百隆工程的审计和评估情况为
参考,审计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1]第 ZB11471 号)。2021 年 10 月 29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出具了《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 3311 号),交易标的评估值为 11,190.00万元。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以评估值为参考,将持有的百隆工程 100%的股
权以 11,190.00 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高新供水,并与高新供水签署《关于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受让方高新供水为汉威科技二级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且双方通过协议明确约定了支付节点安排及违约责任,预计协议相关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2021-10-27] (300007)汉威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9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26 日,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为便于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具体内容已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
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7] (300007)汉威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7元
每股净资产: 7.218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5%
营业总收入: 15.9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9亿元
[2021-10-21] (300007)汉威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拟增加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盛科技”)为“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改变。
本次拟增加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原实施主体 增加后的实施主体
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 汉威科技 汉威科技、炜盛科技
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 汉威科技 汉威科技、炜盛科技
本次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有助于公司顺利开展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募投项目“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所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已就该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
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2021-10-21] (300007)汉威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丽女士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拟增加郑州炜盛为“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改变。
本次拟增加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原实施主体 增加后的实施主体
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 汉威科技 汉威科技、郑州炜盛
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 汉威科技 汉威科技、郑州炜盛
本次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有助于公司顺利开展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募投项目“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所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2021-10-21]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科技”)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盛科技”)为实施主体,即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0 号)的决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计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64,3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96.3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180,532.4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819,463.97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1]第 28-00003 号”《验资报告》。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公司相关项目的更快捷开展,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为“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和“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本次拟增加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原实施主体 增加后的实施主体
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 汉威科技 汉威科技、炜盛科技
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 汉威科技 汉威科技、炜盛科技
三、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炜盛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410100749233631H
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瑞玲
成立日期 2003 年 4 月 25 日
地址 郑州高新开发区金梭路 299 号
经营范围 气敏元件、传感器、检测控制仪表、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
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进出口贸易。
股东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四、本次增加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计划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促进公司相关项目的更快捷开展,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炜盛为“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和“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炜盛科技增资,相关增资计划如下:
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拟使用“MEMS 传感器
封测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中的 112,210,000 元及“新建年产 150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项目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中的 73,673,400 元,合计185,883,400 元向炜盛科技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其 100%的股权。
同时,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炜盛科技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六、本次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作为募投项目“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的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募投项目“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作为实施主体,有利于该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作为募投项目“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的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募投项目“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150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有利于该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募投项目“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150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募投项目“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
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作为实施主体,有利于该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同意汉威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2021-10-21]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0 号)的决定,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计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64,3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6.3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180,532.4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
资金净额为 590,819,463.9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28-000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于 2021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全资子公司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盛科技”)为实施主体,公司及炜盛科技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的具体情况如下:
户名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名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1101013901364118 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
炜盛 郑州分行 建设
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1903413610502 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
郑州分行 传感器生产线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 1 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 为郑州炜盛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甲方 1、甲方 2 合称“甲方”),乙方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丙方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严砚、张钟伟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3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
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丙方经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后,如发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协议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继受享有。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1、本协议自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2021-10-21]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科技”)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得全票通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0 号)的决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计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64,3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96.3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180,532.4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819,463.97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1]第 28-00003 号”《验资报告》。
科技集团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MEMS 传感器封测产 22,097.51 20,546.00 14,065.81
线建设
2 新建年产150万只气体 19,234.03 18,212.00 10,467.95
传感器生产线
3 新建年产 19 万台智能 16,155.86 14,381.00 11,845.24
仪器仪表生产线
4 智能环保设备及系统 13,243.26 12,122.00 0.00
生产线建设
5 物联网系统测试验证 5,749.64 5,621.00 4,702.95
中心建设
6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18,000.00
合计 106,480.30 100,882.00 59,081.95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
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五)授权有效期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六)具体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董事会的权限包括:选择合格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五、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及议案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2021-10-21]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决策程序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七)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存在的风险及采取的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应对风险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2021-10-11] (300007)汉威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配合郑州市高新区整合供水资源,助力推进全市“供水一张网”建设,同时整合公司公用事业板块业务资源,逐步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
根据《2021 年 8 月 30 日高新区供水整合专题会议纪要》(郑开会纪〔2021〕87
号)文件要求,经控股子公司郑州汉威公用事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公用”)少数股东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控”)发函提议,并经公司慎重考虑,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科技”或“公司”)拟向控股二级子公司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供水”)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隆工程”)100%的股权,以更好配合推进全市“供水一张网”建设的后续工作。
本次交易对价最终以百隆工程的审计和评估情况为参考,审计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2021-10-11] (300007)汉威科技: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1)2021 年前三季度(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上升:15%-25%
东的净利润 17,543.23 万元
盈利:20,174.72 万元-21,929.04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上升:25%-35%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1,699.61 万元
损益的净利润 盈利:14,624.52 万元-15,794.48 万元
(2)2021 年第三季度(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上升:30%-40%
东的净利润 5,171.60 万元
盈利:6,723.08 万元-7,240.24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上升:90%-100%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711.02 万元
损益的净利润 盈利:5,150.94 万元-5,422.04 万元
注:以上表格中“万元”为人民币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继续深化高质量发展,积极抢抓传感器、智能仪表以及物联网的时代机遇,依托公司以传感器为核心的物联网产业生态圈优势,坚定推进公司战略的落地实施。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克服“郑州 7·20 特大暴雨灾害”及区域疫情等影响,全体员工团结务实、努力奋进、加班加点,整体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发展。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20,174.72 万元-21,929.04 万元,同比增长约为 15%-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 14,624.52 万元-15,799.48 万元,同比增长约为 25%-35%;同时,受益于智能仪表以及智慧安全解决方案和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等业务的良好增长,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6,723.08 万元-7,240.24 万元,同比增长约为 30%-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 5,150.94 万元-5,422.04 万元,同比增长约为 90%-100%。
报告期内,公司传感器业务板块围绕产品的研发与升级迭代、新产品推广及新应用领域开拓等不断发力,实现传统安防及环境领域产品稳定增长,家电、汽车等领域不断突破,红外二氧化碳传感器、热释电传感器、电化学传感器等产品市场空间不断打开并实现较好业绩增长。另一方面,在国家智慧城市、新基建、新《安全生产法》等政策实施及市场机遇推动下,公司智能仪表业务及物联网解决方案业务在前三季度抢抓机遇,在智慧燃气、智慧安全、智慧水务等领域实现了快速突破,同比实现大幅业绩增长。其中,按照分产品的业务领域来看,公司智能仪表业务前三季度整体实现营业收入约 3.80 亿元,同比增长约 71.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4,182.65 万元,同比增长约 277.63%;智能仪表业务第三季度单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1.23 亿元,同比增长约为 107.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2,123.91 万元,同比增长约 618.66%。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5,802.15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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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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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为了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公司现就上述公告中“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的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主体:
甲方:黄伟军(以下或称“实际控制人”)
乙方:新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立股份”或“控股股东”)
丙方: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科技”或“投资方”)
丁方: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新立”或“目标公司”)
1、定价依据及增资金额
经独立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调研,并出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电子类业务尽职调查报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最终经各方协商,汉威科技以自有资金向新立电子增资 5,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汉威科技占新立电子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18.16%。
2、本次交易完成后,新立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新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84%
2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16%
合 计 100%
3、增资款支付
汉威科技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新立电子账户支付首期增
资款 2,000 万元;在投资协议中关于第二期增资款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豁免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汉威科技向新立电子账户支付第二期增资款 3,000 万元。汉威科技缴付全部增资款后由新立电子聘请的验资机构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4、回购和业绩承诺
4.1 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则投资方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共同
连带地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或部分股权:
(1)目标公司未能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合格上市或按照投资方认
可的条件被战略收购;
(2)由于法律变化或其他原因,目标公司无法取得或维持其必需的经营许可,或业务经营模式受到重大限制,对目标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3)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因股权变动或其他原因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
(4)目标公司在任一会计年度期间无法提供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其他重大违约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给目标公司合格上市构成实质障碍的。
回购价格为投资方实际支付的初始投资本金(若在回购时投资方已转让其持有的部分目标公司股权,则初始投资本金应按比例折减)加上按年化收益率8%(自投资方缴款之日起算至回购价款支付之日止)计算的资金占用成本再减去投资方已获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与根据回购日(即投资方向目标公司书面提出要求行使回购权利的当天)目标公司审计报表投资方所持股权对应之净资产孰高计算。投资款分期支付的,每期投资款应分别计算回购价格。
如果投资方根据本条款提出回购要求,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应当共同连带地在投资方提出回购要求的 90 日内分期支付执行完毕前述回购价格所需要的回购资金。
如果实际控制人未能按照前述的约定完成股权回购价款的支付,每逾期一日,应当向投资方支付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滞纳金。
4.2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共同连带对新立电子业绩的承诺及回购和补偿责
任:
承诺业绩指标 2022 年 12 2023 年 12月 2024 年 12 月
月 31 日 31 日 31 日
年销售收入(万元) 19,373 41,056 51,900
累计收入(万元) 19,373 60,429 112,329
扣非净利润(万元) 688 2,584 4,235
累计扣非净利润(万元) 688 3,272 7,507
新立电子 2023 年、2024 年销售收入统算累计销售业绩低于承诺指标但高于
70%的,不触发回购;低于 70%则触发回购,汉威科技可选择要求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全部或部分回购股权,回购股权部分按照 8%年化收益收取资金占用成本;
2024 年统算三年扣非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指标 70%的,汉威科技可选择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全部或部分回购股权,回购股权部分按照 8%年化收益收取资金占用成本;
新立电子 2024 年统算三年累计完成额(以销售收入或扣非净利润孰低为计
算标准),低于承诺指标但高于承诺指标 70%的,汉威科技可选择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现金补偿或股权补偿差额部分,如选择现金补偿的,现金补偿金额=投资金额*(1-实际完成额/承诺完成额),如选择股权补偿的,股权补偿数量=现金补偿金额/N,N=本次增资每股作价×(实际完成额/承诺完成额);不低于累计承诺指标 80%的,不触发本款规定,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无需进行现金补偿或股权补偿。
5、关于经营管理权的约定
本次增资后,新立电子改组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汉威科技委派1 名董事;新立电子的总经理由控股股东新立科技委派,财务总监由汉威科技委派。
6、合同违约及其责任
投资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全面、适当地履行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如果目标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目标公司应当按照投资方增资款的万分之五向投资方支付违约金。投
资方同时有权要求目标公司继续履行本协议。
如果目标公司逾期 5 个工作日仍未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的,
投资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协议。目标公司应当在该通知送达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方指定账户退还增资款并按照增资款的 20%向投资方支付违约金。
控股股东对目标公司本协议下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如投资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其增资款的,每逾期一日,投资方应当按照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目标公司支付违约金。目标公司同时有权要求投资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如果投资方逾期十五个工作日仍未支付其增资款的,目标公司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协议中与投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资方应当在该通知送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其增资款的 20%向目标公司支付违约金。
7、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自各方签字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的,但应采取一切必要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其他方提交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9、协议的变更、解除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当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如遇下列情况本协议可以解除:
(1)经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 30 天内不予更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
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如协议第二期增资款的先决条件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满足或取得投资
方豁免的,投资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届时目标公司返还投资方已支付的首期增资款及按照年化收益率 8%(单利)计算的利息,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返还款项=投资方支付的首期增资款*(1+T*N)
其中,T 为利率 8%,N 等于投资方首期增资款支付之日至投资方书面通知解
除本协议之日的日历天数除以 36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于前述款项返还承担连带责任。
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义务。
除上述补充说明外,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2022-02-09]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科技”或“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汽车电子空气类传感器业务,丰富公司产业生态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
力,有效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于 2022 年 2 月 9 日与新立汽车电子(台
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立电子”)在台州市签署了《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向新立电子增资 5,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占新立电子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18.16%。
2、新立电子母公司新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立科技”)以传统汽车内饰件及模具起家,深耕汽车行业二十余年,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成熟的销售渠道,主要客户涵盖了目前国内的主流汽车厂商,包括长城、蔚来、理想、比亚迪、小鹏、上汽、沃尔沃、吉利、一汽、东风、通用、丰田、广汽、长安、江淮、奇瑞、威马、观致、法雷奥、空调国际、三电、松芝、协众等品牌,已发展成为行业领先企业,目前汽车电子空气类业务在手订单饱满,未来会紧抓新能源汽车大发展的时代机遇,成为国内汽车电子空气类产品领域标杆企业。
3、新立科技具有汽车主机厂渠道配套优势,汉威科技具有汽车电子空气类传感器技术、产业链优势,为更好发挥各自优势,新立科技将汽车电子业务注入新立电子,汉威科技将投资款注入新立电子;新立电子将成为集汽车电子空气类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综合性独立运营公司。
4、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增资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制度的规定,本次
对外投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公司以货币 5,000 万元取得新立电子新增的 18.16%股权,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MA2HGLLP9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军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 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澄江街道新江路 128 号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摩托车零部件研发;家用电器研发;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工业设计服务;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新立科技简介
新立科技成立于 2000 年 9 月,是一家集汽车内外饰、汽车电子零部件研发、
生产、销售和汽车注塑模具设计、制造、销售于一体的民营股份制企业。新立科技现有员工 900 余名,各种专业研发技术人员 200 余名,总部及研发基地设立于具有“模具之乡”之称的台州市黄岩区,并在天津、济南、上海、太仓、保定、长兴等地拥有多个生产、研发全资子公司。新立科技具备规范化管理,通过了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截至 2020 年底,新立科技被授权各项
专利合计 104 项;另有 14 项专利已受理未授权,其中 8 项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
审核,2 项发明专利处于已公示状态。新立科技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国汽车制造装备创新联盟会员单位”、“省级高新研究院”、“省级专利示范企业”等称号。
4、行业情况
汽车电子空气类产品主要包含二氧化碳检测、粉尘检测、AQS、负离子发生器、香氛等产品。在汽车消费升级、智能化以及人们追求更加舒适健康车内环境等背景下,燃油车及新能源车都存在改善车内空气品质的需求,且空气类电子产品占整车成本比例不大,各大汽车厂商为了突出自身产品亮点,促使汽车电子空气类传感器配套车型亦由中高端车型向更广阔的车型范围延伸,多重因素驱动汽车电子空气类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增速迅猛。
5、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
标的公司新立电子为本次投资新设公司,当前没有发生实际运营业务。汉威科技成功投资后,新立科技将汽车电子类业务及资产注入新立电子,新立电子将成为集汽车电子空气类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综合性独立运营公司。
6、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新立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及增资金额
经独立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调研,并出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电子类业务尽职调查报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最终经各方协商,汉威科技以自有资金向新立电子增资 5,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汉威科技占新立电子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18.16%。
2、本次交易完成后,新立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新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84%
2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16%
合 计 100%
3、增资款支付
汉威科技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新立电子账户支付首期增
资款 2,000 万元;在投资协议中关于第二期增资款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豁免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汉威科技向新立电子账户支付第二期增资款 3,000 万元。汉威科技缴付全部增资款后由新立电子聘请的验资机构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4、业绩承诺
新立电子 2022 年至 2024 年三年业绩承诺如下:
承诺业绩指标 2022 年 12 2023 年 12月 2024 年 12 月
月 31 日 31 日 31 日
年销售收入(万元) 19,373 41,056 51,900
累计收入(万元) 19,373 60,429 112,329
扣非净利润(万元) 688 2,584 4,235
累计扣非净利润(万元) 688 3,272 7,507
根据上述业绩承诺指标,各方协商确定了相应的业绩补偿条款及股权回购措施。
5、关于经营管理权的约定
本次增资后,新立电子改组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汉威科技委派1 名董事;新立电子的总经理由控股股东新立科技委派,财务总监由汉威科技委派。
6、合同违约及其责任
投资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全面、适当地履行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7、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自各方签字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1)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公司打开空气类传感器应用的新行业赛道,进一步完善公司气体传感器产业链。
当前,在人们追求更加舒适健康车内环境等背景下,附加在驾驶之上更加舒适的车内环境将会使汽车变成一个更加舒适的移动生活空间,在人们生活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新立电子致力于打造舒适、健康、环保、智能的车内三立方米空气质量改善方案,这些方案目前广泛应用于燃油车以及新能源车的健康座舱系统中,能够不断满足人们对汽车电子的消费升级需求。空气类汽车电子作为传感器应用的重要领域,是公司物联网生态圈战略布局的重要方向,面向消费端的车载空气电子类产品销量具有很好的增长空间,未来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新立电子质地优良、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与公司合作能够实现优势互补。
一方面,新立电子控股股东新立科技在汽车行业深耕多年,较早布局了汽车电子类业务且目前在手订单饱满,企业技术过硬、销售渠道畅通、市场稳定,管理层稳定且具有多年行业经验及沉淀,目前已经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已获得了国内外众多车企的项目定点,如长城、蔚来、空调国际、理想、吉利、南方英特、东风、法雷奥、广汽丰田、小鹏等主流品牌。2022-2027 年定点产品总数量约 3,411
余万个,其中 PM2.5 总数达到 1,277 余万个,负离子 740 余万个,香氛系统 1,278
余万个,AQS 系统 116 余万个,且定点已经陆续转化成订单,开始向车企交付(项目定点不等同于订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另一方面,双方合作能够实现优势互补。新立科技在汽车行业完备的供应商车规认证资质和成熟的销售渠道有助于公司更高效地进入汽车电子领域,能够为公司传感器在汽车电子方面应用拓宽市场渠道。汉威科技作为国内传感器行业领先企业,从传感器芯片设计、敏感材料制备、制造工艺以及后端封测技术等都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本次投资完成后,汉威科技旗下传感器公司将作为新立电子汽车电子空气类产品供应商,能够为双方在汽车电子领域发展提供核心传感器器件及技术支撑。本次合作有助于双方更好地发挥业务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增强在汽车电子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投资金额及股权占比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未来随着双方业务协同发展,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
2、《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
[2022-02-09] (300007)汉威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增资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丰富公司产业生态、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效促进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增资新立汽车电子(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立电子”),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立电子 18.16%的股权。
关于本次投资概述、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等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上刊登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1-28]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园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园环保”)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嘉园环保该笔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2年1月26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于福州市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嘉园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2605705872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C 区 27 号楼
成立日期:1998 年 5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高延明
经营范围:环境工程与市政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环保设备、材料及机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环保仪器仪表类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运营(以上
生产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环保软件开发、销售;环保技术服务;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嘉园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3.90%股权,陈泽枝持有其 10.58%
股权,李泽清持有其 5.52%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803,720,234.81 836,848,626.03
负债总额 440,417,849.23 473,527,185.7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61,256,784.23 155,109,314.29
流动负债总额 326,963,069.85 371,335,485.67
净资产 363,302,385.58 363,321,440.27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9 月
营业收入 293,392,181.27 250,260,030.11
利润总额 10,004,168.19 546,471.05
净利润 10,032,956.47 19,054.69
(注:2020 年财务数据为已经审计数据,2021 年 1 月-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嘉园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债务人):嘉园环保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4、保证金额:3,000 万人民币;
5、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额度有效期: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 月 24 日。
四、董事会意见
1、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嘉园环保业务发展,公司为其本次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有利于促进嘉园环保的业务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公司持有嘉园环保 83.90%的股权。嘉园环保整体经营情况较为稳健,行
业前景预期乐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其他股东不 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平、合理、对等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此次被担保的嘉园环保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为人民币 25,500.00 万
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6.36%;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640.6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0.03%。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7]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近日,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受托机构 理财金额 产品 预期年化 产品 资金
(万元) 有效期 收益率 类型 来源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2年2月1 保本浮 自有
民币结构性存款08274 公司郑州高新区支 31,000.00 日至2022年 1.60%-3.15% 动收益 资金
期 行 2月28日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1年11月 保本浮 自有
民币结构性存款07087 公司郑州高新区支 500.00 15日至2021 1.48%-2.80% 动收益 资金
期 行 年11月29日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1年11月 保本浮 自有
民币结构性存款07084 公司郑州高新区支 1,500.00 15日至2022 1.48%-3.45% 动收益 资金
期 行 年2月14日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1年11月 保本浮 自有
民币结构性存款07085 公司郑州高新区支 2,000.00 15日至2022 1.75%-3.20% 动收益 资金
期 行 年5月16日
合计 35,000.00 --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受托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揭示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现金管理披露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
其他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理财金额 产品 预期年化 产品 是否
产品名称 受托机构 (万元) 有效期 收益率 类型 到期
赎回
共赢智信结构性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1年11月 保本浮
06928期 公司郑州高新区支 30,000 8日至2021 1.48%-3.25% 动收益 是
行 年12月9日
合计 30,000 --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含本次)为34,5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购买资料。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5] (300007)汉威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控股子公司嘉园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园环保”)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4,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为支持嘉园环保的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其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1]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
召开 2021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067858314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郑州高新开发区雪松路 169 号
法定代表人:任红军
注册资本:叁亿贰仟肆佰叁拾捌万柒仟壹佰伍拾伍圆整
成立日期:1998 年 09 月 11 日
营业期限:1998 年 09 月 11 日至 2028 年 09 月 10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
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消防器材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合同能源管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市政设施管理;互联网数据服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0] (300007)汉威科技: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增长:25%-35%
东的净利润 盈利:20,553.48 万元
盈利:25,691.85 万元-27,747.20 万元注 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增长:50%-60%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12,083.91 万元
损益的净利润 盈利:18,125.87 万元-19,334.26 万元
注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约为 1,047.98 万元,剔除股权激励计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约 30%-40%。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承“成为以传感器为核心的物联网解决方案引领者”
的产业愿景,以战略引领、创新驱动、平台支撑、协同发力为抓手,依托公司生
态圈优势,积极抢抓传感器、智能仪表以及物联网的时代机遇,坚定推进公司战
略的落地实施,整体实现了较高质量业务发展。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25,691.85 万元-27,747.20 万元,同比增长约 25%-3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 18,125.87 万元
-19,334.26 万元,同比增长约 50%-60%。
报告期内,公司传感器业务板块保持业务稳定发展,积极布局家电及汽车市场领域。一方面,公司继续强化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催化燃烧、电化学及光学传感器的技术和市场领先地位,保持在传统安防和环境领域的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推进产品升级迭代并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及推广力度,MEMS 气体传感器、湿度传感器、高精度热电堆、PID 传感器等加速投放市场,红外二氧化碳传感器、热释电传感器、电化学传感器等产品市场空间不断打开,子公司炜盛科技通过了IATF16949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在家电、汽车等领域不断取得突破。
智能仪表业务板块充分利用新《安全生产法》等政策实施带来的市场机遇,在市场开拓、产品升级、产能扩建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公司积极抢抓市场机遇,挖掘自身潜能,在燃气安全、工业安全等领域实现了较大幅度的业绩增长。
物联网解决方案业务经过多年的行业积淀和产品打磨,业务能力不断获得行业客户认可,产品标准化程度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在智慧城市的燃气、水务领域,智慧安全的企业、园区、政务领域以及智慧环保监测等领域实现了较好的业务开展和项目落地,并且随着标准化的持续提升和复制推广能力的增强,物联网解决方案业务的利润贡献实现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8,71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1-12-28] (300007)汉威科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1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区雪松路 16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红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 人,代表股份数为 79,644,0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522%。
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人,代表股份数为 79,562,4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7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数为 8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2、出席会议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9 人,代表股份数为 5,991,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9%。
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股份数为 5,909,5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18%;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数为 8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和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638,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5,985,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2%;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8%;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黄斌律师、董紫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1]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0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科技”)全资子公司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盛科技”)于近日收到由 National QualityAssurance(以下简称“NQA”)颁发的 IATF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NQA 证书编号:T88708;
2、IATF 证书编号:0437573;
3、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IATF16949:2016;
4、质量管理体系覆盖范围:传感器的设计和生产;
5、发证日期:2021 年 12 月 12 日;
6、证书有效期至:2024 年 12 月 11 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IATF16949 是国际标准组织颁布的针对汽车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该证书的获
得标志着公司传感器的设计和生产全面符合 IATF16949:2016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达到了相应的国际标准化水平,有助于传感器产品在汽车市场的开拓,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产生积极影响。
鉴于相关产品订单尚需具体技术、商务沟通,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推广效果,敬请投资者给予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IATF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10]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5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盛科技”)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票据(以下简称“票据”)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将专项制定操作流程,履行报备手续,保证依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出
具的《关于同意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0 号)的决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计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64,3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6.3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180,532.4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
额为 590,819,463.9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28-00003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依据相关合同约定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方式,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具体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开具及背书转让支付、信用证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进行备案。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交书面置换申请。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4、非背书转让支付的票据到期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二)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依据相关合同约定外汇的种类及金额,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具体办理外汇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信用证保证金支付、信用证承兑等,按月汇总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细表(外汇支付按照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并报送保荐机构进行备案。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交书面置换申请。
3、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后,将通过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付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自有外汇不足以支付进口设备采购等款项的,将以募投项目专户资金按程序进行购汇支付。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一般结算账户,合理改进了募投项目款项的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批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一般结算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上述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本次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以真实交易为背景,未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10]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7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31,364,349
股股票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 293,022,806 股变更为324,387,155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293,022,806 元增加为 324,387,155元。根据前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详细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29,302.2806 万 元 , 总 股 本 为 32,438.7155 万 元 , 总 股 本 为
29,302.2806 万股。 32,438.7155 万股。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9,302.2806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2,438.7155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10] (300007)汉威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4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丽女士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10] (300007)汉威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3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盛科技”)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一般结算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持续督导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31,364,349 股股票已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 293,022,806 股变更为 324,387,155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293,022,806 元增加为 324,387,155 元。根据前述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二)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10]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6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3日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1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相关议案已于公司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方式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1.00 √
的议案》
四、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16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1年12月24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蒋宇辉;
3、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371-67169159,传真:0371-67169196。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00007;投票简称:汉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汉威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
示: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用“√”表示;“反对”
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写选举
票数。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1.00
案》
说明 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委托股东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股东是否具有表决权: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2021-12-10]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8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6)。经核查,发现原通知公告文本中的“附件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有误,现对原有关信息更正如下:
更正前:
附件一: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00007;投票简称:汉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更正后:
附件一: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07;投票简称:汉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的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10]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23日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1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相关议案已于公司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方式说明:
上述审议事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1.00 √
的议案》
四、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4日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16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1年12月24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蒋宇辉;
3、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371-67169159,传真:0371-67169196。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一: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07;投票简称:汉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汉威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
示: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用“√”表示;“反对”
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写选举
票数。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1.00
案》
说明 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委托股东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股东是否具有表决权: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2021-11-10]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近日,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受托机构 理财金额 产品 预期年化 产品 资金
(万元) 有效期 收益率 类型 来源
共赢智信结构性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1年11月 保本浮 自有
06928期 公司郑州高新区支 30,000 8日至2021 1.48%-3.25% 动收益 资金
行 年12月9日
合计 30,000 --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受托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
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除本公告所述情况,公司此前十二个月未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其他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购买资料。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2021-11-10]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1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科技”或“公司”)拟向控股二级子公司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供水”)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隆工程”)100%的股权,本次股权交易价格为11,190.00 万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具体情况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3、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高新供水将持有百隆工程 10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高
新供水 65%的股权,百隆工程将成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高新供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配合郑州市高新区整合供水资源,助力推进全市“供水一张网”建设,同时整合公司公用事业板块业务资源,逐步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根据《2021
年 8 月 30 日高新区供水整合专题会议纪要》(郑开会纪〔2021〕87 号)文件要求,经
控股子公司郑州汉威公用事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公用”)少数股东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控”)发函提议,公司决定向控股二级子公司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供水”)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隆工程”)100%的股权,以更好配合推进全市“供水
一张网”建设的后续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与高新供水签署了《关于河南省
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2、履行审批程序情况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
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向控股二级子公司高新供水转让全资子公司百隆工程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对价最终以百隆工程的审计和评估情况为参考,
审计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471
号)。2021 年 10 月 29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
公司拟收购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
第 3311 号),交易标的评估值为 11,190.00 万元。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评估值为参考,将持有的百隆工程 100%的股权以 11,190.00 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高新供水,并与高新供水签署了《关于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前后股权架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65127666B
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和碧桃路交叉口汉威物联网科技产业园北楼
法定代表人:赵欣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0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供水及供水工程建设;五金材料的销售;二次加压设备的维修、清洗;供水工程的设计、监理。
股东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汉威公用持有高新供水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高新供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77,257.68
万元,负债总额为 58,566.39 万元,净资产为 18,691.2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5.81%。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 65%的股权)。
经查询,高新供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56934511U
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桃路 20 号 10 号楼高新企业加速器产业园 D10-2
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根平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0 年 6 月 18 日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房屋租赁经营;销售:建材、钢材、热力工程材料、热力工程设备、供水工程材料、供水工程设备、阀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建筑工程咨询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831.71 15,242.94
负债总额 12,421.97 10,147.39
所有者权益总额 4,409.75 5,095.55
利润表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8,495.87 11,923.14
利润总额 1,148.87 1,602.45
净利润 814.19 1,217.50
注: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经查询,百隆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目标公司: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本次股权转让定价
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为:双方同意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百隆工程的资产评估价
值 11,190.00 万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3311 号)作为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的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11,190.00 万元。
2、本次转让的先决条件
2.1 股权转让方具有签署和履行协议的权利或已获必要、完全之授权,能够签署本
协议和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均不会违反法律、法规、百隆工程章程对转让方有约束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规定。
2.2 股权转让方保证其依法取得并合法拥有转让股权,对转让股权拥有合法、完全、
有效的处分权,所持有的转让股权权属清晰真实。
2.3 截至交割日,股权转让方在转让股权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索赔或妨碍,也不存
在任何可能会导致或产生对转让股权的索赔或妨碍。
2.4 股权受让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或已获必要、完全之授权。能够签署
本协议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或对乙方有约束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规定。
3、双方同意受让方按照下述付款方式和进度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照协议约定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股权转让方、受让方在协议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签署必要文件并由百隆工程向
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涉的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章程修订、以及董事的变动备案登记。
(二)履约安排
受让方高新供水为汉威科技二级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且双方通过协议明确约定了支付节点安排及违约责任,预计协议相关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配合郑州市高新区整合供水资源,助力推进全市“供水一张网”建设,同时有利于公司整合公用事业板块业务资源,逐步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高新供水将持有百隆工程 10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高新供
水 65%的股权,百隆工程将成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高新供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均为股权资产,标的资产与其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受本次交易影响,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471 号);
3、《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 3311 号);
4、《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2021-11-10] (300007)汉威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0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向控股二级子公司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供水”)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隆工程”)100%的股权,以更好配合推进全市“供水一张网”建设的后续工作。本次交易对价最终以百隆工程的审计和评估情况为
参考,审计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1]第 ZB11471 号)。2021 年 10 月 29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出具了《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 3311 号),交易标的评估值为 11,190.00万元。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以评估值为参考,将持有的百隆工程 100%的股
权以 11,190.00 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高新供水,并与高新供水签署《关于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受让方高新供水为汉威科技二级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且双方通过协议明确约定了支付节点安排及违约责任,预计协议相关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2021-10-27] (300007)汉威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9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26 日,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为便于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具体内容已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
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7] (300007)汉威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7元
每股净资产: 7.218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5%
营业总收入: 15.9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9亿元
[2021-10-21] (300007)汉威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拟增加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盛科技”)为“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改变。
本次拟增加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原实施主体 增加后的实施主体
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 汉威科技 汉威科技、炜盛科技
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 汉威科技 汉威科技、炜盛科技
本次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有助于公司顺利开展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募投项目“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所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已就该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
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2021-10-21] (300007)汉威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丽女士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拟增加郑州炜盛为“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改变。
本次拟增加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原实施主体 增加后的实施主体
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 汉威科技 汉威科技、郑州炜盛
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 汉威科技 汉威科技、郑州炜盛
本次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有助于公司顺利开展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募投项目“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所发表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2021-10-21]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科技”)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盛科技”)为实施主体,即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0 号)的决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计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64,3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96.3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180,532.4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819,463.97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1]第 28-00003 号”《验资报告》。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公司相关项目的更快捷开展,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为“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和“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本次拟增加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原实施主体 增加后的实施主体
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 汉威科技 汉威科技、炜盛科技
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 汉威科技 汉威科技、炜盛科技
三、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炜盛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410100749233631H
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瑞玲
成立日期 2003 年 4 月 25 日
地址 郑州高新开发区金梭路 299 号
经营范围 气敏元件、传感器、检测控制仪表、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
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进出口贸易。
股东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四、本次增加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计划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促进公司相关项目的更快捷开展,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炜盛为“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和“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炜盛科技增资,相关增资计划如下:
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拟使用“MEMS 传感器
封测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中的 112,210,000 元及“新建年产 150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项目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中的 73,673,400 元,合计185,883,400 元向炜盛科技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其 100%的股权。
同时,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炜盛科技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六、本次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作为募投项目“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的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募投项目“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作为实施主体,有利于该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作为募投项目“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的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募投项目“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150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有利于该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募投项目“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150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募投项目“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
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作为实施主体,有利于该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同意汉威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2021-10-21]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0 号)的决定,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计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64,3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6.3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180,532.4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
资金净额为 590,819,463.9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28-000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于 2021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全资子公司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盛科技”)为实施主体,公司及炜盛科技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的具体情况如下:
户名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名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1101013901364118 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
炜盛 郑州分行 建设
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1903413610502 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
郑州分行 传感器生产线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 1 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 为郑州炜盛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甲方 1、甲方 2 合称“甲方”),乙方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丙方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严砚、张钟伟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3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
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丙方经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后,如发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协议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继受享有。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1、本协议自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2021-10-21]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科技”)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得全票通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0 号)的决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计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64,3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96.3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180,532.4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819,463.97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1]第 28-00003 号”《验资报告》。
科技集团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MEMS 传感器封测产 22,097.51 20,546.00 14,065.81
线建设
2 新建年产150万只气体 19,234.03 18,212.00 10,467.95
传感器生产线
3 新建年产 19 万台智能 16,155.86 14,381.00 11,845.24
仪器仪表生产线
4 智能环保设备及系统 13,243.26 12,122.00 0.00
生产线建设
5 物联网系统测试验证 5,749.64 5,621.00 4,702.95
中心建设
6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18,000.00
合计 106,480.30 100,882.00 59,081.95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
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五)授权有效期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六)具体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董事会的权限包括:选择合格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五、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及议案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2021-10-21] (300007)汉威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决策程序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七)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存在的风险及采取的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应对风险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2021-10-11] (300007)汉威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控股二级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配合郑州市高新区整合供水资源,助力推进全市“供水一张网”建设,同时整合公司公用事业板块业务资源,逐步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
根据《2021 年 8 月 30 日高新区供水整合专题会议纪要》(郑开会纪〔2021〕87
号)文件要求,经控股子公司郑州汉威公用事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公用”)少数股东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控”)发函提议,并经公司慎重考虑,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科技”或“公司”)拟向控股二级子公司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供水”)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省百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隆工程”)100%的股权,以更好配合推进全市“供水一张网”建设的后续工作。
本次交易对价最终以百隆工程的审计和评估情况为参考,审计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2021-10-11] (300007)汉威科技: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1)2021 年前三季度(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上升:15%-25%
东的净利润 17,543.23 万元
盈利:20,174.72 万元-21,929.04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上升:25%-35%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1,699.61 万元
损益的净利润 盈利:14,624.52 万元-15,794.48 万元
(2)2021 年第三季度(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上升:30%-40%
东的净利润 5,171.60 万元
盈利:6,723.08 万元-7,240.24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上升:90%-100%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711.02 万元
损益的净利润 盈利:5,150.94 万元-5,422.04 万元
注:以上表格中“万元”为人民币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继续深化高质量发展,积极抢抓传感器、智能仪表以及物联网的时代机遇,依托公司以传感器为核心的物联网产业生态圈优势,坚定推进公司战略的落地实施。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克服“郑州 7·20 特大暴雨灾害”及区域疫情等影响,全体员工团结务实、努力奋进、加班加点,整体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发展。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20,174.72 万元-21,929.04 万元,同比增长约为 15%-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 14,624.52 万元-15,799.48 万元,同比增长约为 25%-35%;同时,受益于智能仪表以及智慧安全解决方案和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等业务的良好增长,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6,723.08 万元-7,240.24 万元,同比增长约为 30%-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 5,150.94 万元-5,422.04 万元,同比增长约为 90%-100%。
报告期内,公司传感器业务板块围绕产品的研发与升级迭代、新产品推广及新应用领域开拓等不断发力,实现传统安防及环境领域产品稳定增长,家电、汽车等领域不断突破,红外二氧化碳传感器、热释电传感器、电化学传感器等产品市场空间不断打开并实现较好业绩增长。另一方面,在国家智慧城市、新基建、新《安全生产法》等政策实施及市场机遇推动下,公司智能仪表业务及物联网解决方案业务在前三季度抢抓机遇,在智慧燃气、智慧安全、智慧水务等领域实现了快速突破,同比实现大幅业绩增长。其中,按照分产品的业务领域来看,公司智能仪表业务前三季度整体实现营业收入约 3.80 亿元,同比增长约 71.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4,182.65 万元,同比增长约 277.63%;智能仪表业务第三季度单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1.23 亿元,同比增长约为 107.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2,123.91 万元,同比增长约 618.66%。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5,802.15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将在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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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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