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15什么时候复牌?-海康威视停牌最新消息
≈≈海康威视002415≈≈(更新:22.02.26)
[2022-02-26]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15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十七
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的二十七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1.00 亿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7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二十七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口行浙
江”)签订了《保证合同》, 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在口行浙江办理不超过 70,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563,699.82 万
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5%。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实
际担保余额为 1,247.6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0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2022-02-23] (002415)海康威视: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14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81,301,419,825.47 63,503,450,891.78 28.03%
营业利润 18,471,410,828.14 15,196,674,945.77 21.55%
利润总额 18,467,506,341.35 15,272,971,277.86 20.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84,065,410.28 13,385,526,714.15 25.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 16,428,638,505.08 12,805,839,276.44 28.29%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1.808 1.445 25.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97% 27.72% 1.25%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04,137,782,184.97 89,050,843,046.21 16.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3,437,662,678.09 53,794,311,162.05 17.93%
股本[注 2] 9,335,806,114.00 9,343,417,190.00 -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80 5.76 18.06%
注 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注 2:报告期内,因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9,343,417,190 股变动至 9,335,806,114 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1 年度,公司审慎应对国内外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继续坚持以客户需
求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保持业绩持续稳健增长。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81,301,419,825.47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8.03%;实现营业利润 18,471,410,828.14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1.55%;实现利润总额 18,467,506,341.35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0.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84,065,410.28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5.39%。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未对2021年度经营业绩进行预计披露。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10]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11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9,738 人,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总量为 97,402,605 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4%;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状态为有
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股份授予和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具体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海康威视 A 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8 日;
3、授予价格:29.71 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或完全放弃认购,故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本次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 9,738 人,实际授予的股份为97,402,605 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1.04%。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
1 徐习明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2 黄方红 高级副总经理 80,000 0.08% 0.0009%
3 浦世亮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4 金艳 高级副总经理 80,000 0.08% 0.0009%
5 徐鹏 高级副总经理 70,000 0.07% 0.0007%
人均授予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额
激励对象 股数(股) 合计(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
高级管理人员,共 5 人 82,000 410,000 0.42% 0.0044%
中层管理人员,共 135 人 27,476 3,709,310 3.81% 0.0397%
其他 基层管理人员,共 824 人 15,667 12,909,820 13.25% 0.1383%
激励
对象 核心骨干员工,共 8,774 人 9,160 80,373,475 82.52% 0.8609%
小计,共 9,733 人 9,965 96,992,605 99.58% 1.0389%
授予合计,共 9,738 人 10,002 97,402,605 100.00% 1.0433%
上 述 9,738 位 激 励 对 象 为 公 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于 公 司 网 站
(www.hikvision.com)公示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及2022年1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所列人员。
5、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在本次授予计划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应在生效等待期内摊销。因此,限制性股票成本的摊销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即单位成本)基于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收盘价(50.73元/股)与授予价格(29.71元/股)的差确定,为21.02元/股。本次授予的总会计成本约为204,740.28万元(97,402,605股×21.02元/股)。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对后续各年度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确认金额为准):
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年度摊销金额 70,379.47 76,777.60 39,241.89 17,061.69 1,279.63
(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
计报告为准。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9,93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9,417,229 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授予价格为 29.71 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或完全放弃认购,因此,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 9,738 人,实际授予的股份为 97,402,605 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1.04%。
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1、在授予日后的 24 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 24 个月至 60 个月为解锁期,在
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
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24 个月后至 36 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
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 40%;
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36 个月后至 48 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
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 30%;
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48 个月后至 60 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
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 30%。
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四、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22]39 号《验资报告》,认为: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徐习明等 9,738 名激
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 2,893,831,394.55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玖仟柒佰肆拾万贰仟陆佰零伍元(?97,402,605.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796,428,789.55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335,806,114.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9,335,806,114.00 元,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5397
号)。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433,208,719.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9,433,208,719.00 元。
五、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本次授予
股份的上市日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及上市日均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以下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六、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结构变动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335,806,114 股
变更为 9,433,208,719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3,054,345 2.07% +97,402,605 290,456,950 3.08%
高管锁定股 124,291,662 1.33% 124,291,662 1.32%
股权激励限售股 68,762,683 0.74% +97,402,605 166,165,288 1.7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142,751,769 97.93% 9,142,751,769 96.92%
三、股份总数 9,335,806,114 100.00% +97,402,605 9,433,208,719 100.00%
注: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2、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403,879,509股,占授予完成 前公司总股本9,335,806,114股的36.46%,占
[2022-02-10]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备案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13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备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
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杭州海纳昱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纳昱智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064 号)。
2021 年 12 月 8 日,海纳昱智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编号:2021-067 号)。
2021 年 12 月 30 日,海纳昱智基金资金募集完毕,募集到位资金合计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毕的公告》(编号:2021-077 号)。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海纳昱智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1.备案编码:STT781
2.基金名称:杭州海纳昱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管理人名称: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根据海纳昱智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10]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授予完成时激励对象名单变更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12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授予完成时
激励对象名单变更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9,933 名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9,417,229 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授予价格为
29.71 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195 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全部放弃认购,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接受部分认购。因此,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完成时,激励对象名单变更为 9,738 位,实际授予的股份变更为97,402,605 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1.04%。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 占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予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
1 徐习明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2 黄方红 高级副总经理 80,000 0.08% 0.0009%
3 浦世亮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4 金艳 高级副总经理 80,000 0.08% 0.0009%
5 徐鹏 高级副总经理 70,000 0.07% 0.0007%
人均授予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 占股本总
激励对象 股数(股) 合计(股) 予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
高级管理人员,共 5 人 82,000 410,000 0.42% 0.0044%
中层管理人员,共 135 人 27,476 3,709,310 3.81% 0.0397%
其他 基层管理人员,共 824 人 15,667 12,909,820 13.25% 0.1383%
激励
对象 核心骨干员工,共 8,774 人 9,160 80,373,475 82.52% 0.8609%
小计,共 9,733 人 9,965 96,992,605 99.58% 1.0389%
授予合计,共 9,738 人 10,002 97,402,605 100.00% 1.0433%
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及公示情况,监事会认为:授予完成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授予完成的 9,738 位激励对象为公司 2022 年1月 19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所列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19] (002415)海康威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5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
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核查,鉴于 20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相关规定,以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取消其参与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资格,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953 人调整
为 9,933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99,577,629 股调整为 99,417,229 股。
《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拟授予的 9,933 名激励对象均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
的 9,933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授予条件已经全部成就。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9,93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99,417,229 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授予价格为 29.71 元/
股。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 (002415)海康威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4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
董事长陈宗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因 20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
以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取消其参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计划的资格,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953 人调整为 9,933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99,577,629 股调整为 99,417,229 股。
《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9,93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9,417,229 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
授予价格为 29.71 元/股。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9,417,229 股,在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会发生变化(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因此,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授权,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9,335,806,114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 9,435,223,343 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9,335,806,114 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435,223,343 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
通股。 通股。
上述数字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仅考虑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带来的变动。在
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如果出现激励对象因离职、行权资金筹集不
足等原因放弃的情况,公司总股本将以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准做相应变
动,《公司章程》也将做相应修订。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
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康机器人”)以自筹资金投资 11.6610 亿元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
建设项目。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滨江区用地 45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16.50 万平方
米,主要用作海康机器人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项目承办公司为
海康机器人。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履行的所有相关手续。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
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微影”)以自筹资金投资 12.8018 亿元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滨江区用地 47.50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17.86 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微影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项目承办公司为海康微影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影软件有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履行的所有相关手续。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
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海康机器人以自筹资金投资 15.3422 亿元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桐庐县用地 19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31.00 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机器人的智能制造工厂。项目承办公司为海康机器人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履行的所有相关手续。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海康威视
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 12.8605 亿元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桐庐县用地 315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20.00 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威视自有产品全球仓储物流智能工厂。项目承办公司为海康威视控股
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履行的所有相关手续。
《关于投资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6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9,93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99,417,229 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授予价格为 29.71 元/
股。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
根据公司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或“本计划”)及相关授权,本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2、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即公司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 99,417,229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当解锁条件成就时,激励对象可按本计划的规定分批申请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可依法自由流通。
3、本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关键领域的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和骨干员工,共 9,933 人,约占 2020 年末公司总人数的 23.27%。
4、本计划在授予日的 24 个月后分三次解锁,解锁期为 36 个月。
1)在授予日后的 24 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 24 个月至 60 个月为解锁期,在
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24 个月后至 36 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 40%;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36个月后至 48 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
买的标的股票)的 30%;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48 个月后至 60 个月内,解锁数
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 30%。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5、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29.71 元。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需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财务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各批次解锁时需达成以下条件:
a.第一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水平;
b.第二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水平;
c.第三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水平;
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时,若公
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资数额后的净资产值,净利润为剔除再融资因素影响后的净利润。
2)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财务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在各批次解锁时需达成以下条件:
a.第一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较授予前一年度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增长率水平;
b.第二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较授予前一年度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增长率水平;
c.第三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较授予前一年度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增长率水平。
若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营业收入较授予前一年度复合增长率低于标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增长率水平,则当次解锁期解锁条件不成就,该部分标的股票作废,激励对象也不得在以后的年度内再次申请该等标的股票解锁。
3)在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的经济增加值(EVA)需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且高于授予前一年度的 EVA。
7、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8、授予日及授予方式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应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按相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以股东大会后董事会召开之日为准。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实现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本次激励对象获授股票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本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
2021 年 12 月 27 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23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限
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计划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限
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海康威视 A 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8 日;
该授予日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以下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授予价格:29.71 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9,933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共 99,417,229 股。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
1 毕会娟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2 徐习明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3 黄方红 高级副总经理 80,000 0.08% 0.0009%
4 浦世亮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5 金艳 高级副总经理 80,000 0.08% 0.0009%
6 徐鹏 高级副总经理 70,000 0.07% 0.0007%
人均授予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额
激励对象 股数(股) 合计(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
高级管理人员,共 6 人 83,333 500,000 0.50% 0.0054%
中层管理人员,共 135 人 27,476 3,709,310 3.73% 0.0397%
其他 基层管理人员,共 836 人 15,656 13,088,220 13.17% 0.1402%
激励
对象 核心骨干员工,共 8,956 人 9,169 82,119,699 82.60% 0.8796%
小计,共 9,927 人 9,964 98,917,229 99.50% 1.0595%
授予合计,共 9,933 人 10,009 99,417,229 100.00% 1.0649%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1、授予频率符合规定
根据《2021 年限制性
[2022-01-19]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9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康机器人”)将以自筹资金投资 15.3422 亿元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在杭州市桐庐县规划用地 190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31.00 万平方米,用于建设海康机器人的智能制造工厂。
2、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桐庐县用地 190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31.00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27.00 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机器人厂房、综合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场所等。
3、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约 15.3422 亿元,其中包
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艺设备费用、基本预备费用等。
4、资金来源:海康机器人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
6、项目承办公司:海康机器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海康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17 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4)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贾永华
(6)股权结构:海康机器人持股 10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是海康机器人持续深耕智能制造领域,助力全球智能制造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项目实施,可进一步提升海
康机器人自有产品的定制生产交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海康机器人业务发展,为公司战略规划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2、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海康机器人自筹资金。因投资金额较大,未来可能导致海康机器人现金流减少,同时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等的变化,可能会使海康机器人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鉴于受到项目相关的审批时间、项目用地的交付进度、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及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顺利开展存在一定的风险,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及达到使用效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重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投资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10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投资 12.8605 亿元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在杭州市桐庐县规划用地 315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20.00 万平方米,用于打造海康威视自有产品全球仓储物流智能工厂。
2、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桐庐县用地 315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20.00 万平方米,主要用作仓储物流用房及配套用房等。
3、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约 12.8605 亿元,其中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艺设备费用、基本预备费用等。
4、资金来源:海康威视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
6、项目承办公司:海康威视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5 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4)注册资本:38,526.1217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陈军科
(6)股权结构:海康威视持股 73.3022%;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26.6978%。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安防电子产品及其辅助设备、智能硬件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产品、消防电子产品、IC 卡及 IC 卡读写设备、手机、移动电话机、手持无线终端、手持移动式警务终端、玩具、防火防盗门、防火防盗锁、智能锁、II 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安全检查检测装置、安检排爆系统设备、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数字安防产品、消防电子产品、玩具、防火防盗门、防火防盗锁、智能锁、II 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安全检查检测装置、安检排爆系统设备、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防火防盗门、防火防盗锁、智能锁的设计与安装;货物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是海康威视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全球领先的智能制造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项目实施,可有效提升公司大规模数字化仓储物流交付能力,减少物流仓储成本,进一步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战略规划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2、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海康威视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等的变化,可能会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此外,鉴于受到项目相关的审批时间、项目用地的交付进度、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及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顺利开展存在一定的风险,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及达到使用效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重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7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机器人”)将以自筹资金投资 11.6610 亿元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在杭州市滨江区规划用地 45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16.50 万平方米,主要用于海康机器人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
2、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滨江区用地 45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6.50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8.40 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机器人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
3、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约 11.6610 亿元,其中包
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用等。
4、资金来源:海康机器人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 36 个月。
6、项目承办公司:海康威视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20 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贾永华
(6)股权结构:海康威视持股 60%,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光学仪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是海康机器人持续深耕智能制造领域,
助力全球智能制造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项目实施,可有效支撑海康机器人的持续研发创新,促进海康机器人业务发展,为公司战略规划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2、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海康机器人自筹资金。因投资金额较大,未来可能导致海康机器人现金流减少,同时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等的变化,可能会使海康机器人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鉴于受到项目相关的审批时间、项目用地的交付进度、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及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顺利开展存在一定的风险,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及达到使用效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重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8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康微影”)将以自筹资金投资 12.8018 亿元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在杭州市滨江区规划用地 47.50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17.86 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微影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
2、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滨江区用地 47.50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17.86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8.86 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微影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
3、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约 12.8018 亿元,其中包
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用等。
4、资金来源:海康微影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 36 个月。
6、项目承办公司:海康微影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影软件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微影软件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21 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4)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凌在龙
(6)股权结构:海康微影持股 10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是海康微影持续深耕红外热成像领域,引领热成像业务从小众走向大众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项目实施,可有效支撑海康微影持续研发创新,促进海康微影业务发展,为公司战略规划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2、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海康微影自筹资金。因投资金额较大,未来可能导致海康微影现金流减少,同时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等的变化,可能会使海康微影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鉴于受到项目相关的审批时间、项目用地的交付进度、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及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顺利开展存在一定的风险,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及达到使用效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重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8] (002415)海康威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2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宗年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57 名,代表股份
6,125,727,7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6154%。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650 名,代表股份 781,385,4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3698%。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 名,代表股份 5,360,264,58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416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42 名,代表股份 765,463,17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1992%。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
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无本议案关联股东出席。
1.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06,2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64%;反对 47,5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8%;弃权 174,0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63,98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7%;反对 47,5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61%;弃权174,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2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24,9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8%;弃权 156,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82,68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46,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9%;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3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24,9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67%;反对 46,0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8%;弃权 156,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82,68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46,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9%;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表决结果:同意 6,123,769,16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680%;反对 1,801,799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294%;弃权 156,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79,426,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93%;反对 1,801,799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306%;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5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24,8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67%;反对 46,1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8%;弃权 156,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82,58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46,1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9%;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24,9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67%;反对 46,0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8%;弃权 156,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82,68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46,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9%;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7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24,7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67%;反对 46,0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8%;弃权 157,0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82,48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46,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
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9%;弃权157,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8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24,7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67%;反对 28,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5%;弃权 174,2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82,48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28,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37%;弃权174,2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9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23,7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67%;反对 28,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5%;弃权 175,2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81,48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9%;反对 28,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37%;弃权175,2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0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24,7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67%;反对 28,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5%;弃权 174,2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
[2022-01-12]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1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且公示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和公示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且发表意见;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同日在公司官方网站(www.hikvision.com)上发布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
3、《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期为 10 天,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9 日;
4、《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期内,未发生公司内部人员对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情况。
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及公示情况,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1-12-31]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6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同时本次股东大会提供征集投票权方式,独立董事应当向全体股东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提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星
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1.3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1.5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
1.7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1.8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9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1.10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1 本计划的制定、审批、修订和终止
1.12 信息披露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 1 至提案 4 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1、提案 2 的内容详见《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
均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提案 3、提案 4 的内容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2
号),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提案 1(含其子提案)至提案 4 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1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1.00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
1.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2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
1.03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1.0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
1.05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
1.0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 √
1.07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
1.08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
1.09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1.10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1.11 本计划的制定、审批、修订和终止 √
1.12 信息披露 √
2.00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 √
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个人股东信息登记表(附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方红,电话 0571-89710492,传真 0571-89986895
电子邮箱:hikvision@hikvision.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海康威视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5”,投票简称为“海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所有提案,可填报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21-12-31] (002415)海康威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2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
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
动分拆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至境内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同意《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
案修订稿)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实施考核办法》;
同意《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1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计 划 实 施 考 核 办 法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就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向董事
会授权,具体包括: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以下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
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确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相关必需的全部事宜;
(3)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4)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5)在出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在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
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7)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决议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8)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9)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
机构;
(10)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3、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
效期。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
议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9,577,629 股,在授予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会发生变化(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9,335,806,114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 9,435,383,743 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9,335,806,114 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435,383,743 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
通股。 通股。
上述数字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仅考虑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带来的变动。在
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如果出现激励对象因离职、行权资
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的情况,公司总股本将以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准
做相应变动,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也将做相应修订。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交
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决议。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002415)海康威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3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
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
案修订稿)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实施考核办法》;
同意《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1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计 划 实 施 考 核 办 法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
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激励对象的名单
进行核查后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www.hikvision.com)等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1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获得国资监管机构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1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获得国资监管机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23 号),原则同意海康威视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海康威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按照规定程序修订后,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7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
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杭州海纳昱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纳昱智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064 号)。
2021 年 12 月 8 日,海纳昱智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编号:2021-067 号)。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海纳昱智基金
已募集完毕,募集到位资金合计 6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万元)
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 基金管理人/ 100 0.1667% 100
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 有限合伙人 40,000 66.6666% 40,000
限公司
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有限合伙人 12,000 20.0000% 12,000
公司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900 13.1667% 7,900
合计 60,000 100% 60,000
公司将根据海纳昱智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4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
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结合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机器人”)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公司创新业务融资渠道,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海康机器人至境内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公司仍将维持对海康机器人的控制权。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需就分拆海康机器人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程序等。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注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分拆上市的背景和目的
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机器视觉等技术突飞猛进的背景下,制造业步入以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化制造时代。海康机器人是移动机器人和机器视觉产品提供商,以视觉感知、AI 和导航控制等技术为核心,凭借深厚
的算法积累、强大的软硬件开发能力、完整的营销体系,聚焦智能制造,持续在移动机器人、机器视觉领域深耕投入,推动生产、物流的数字化和智能化。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推动公司创新业务齐头并进,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十四五”期间国家智能装备国产化和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实施海康机器人分拆上市,从而充分借助资本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推动海康机器人快速发展,进而有利于实现上市公司股东长期价值的最大化。
二、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贾永华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7XDQB89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20 日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光学仪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康机器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60.00
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 合伙) 8,000.00 4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海康机器人境内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海康机器人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事宜,有利于拓宽海康机器人的融资渠道,支持海康机器人持续研发和经营投入,提升海康机器人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我们认为上述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我们同意公司授权经营层启动分拆海康机器人上市相关筹备工作。
五、风险提示
公司分拆海康机器人境内上市的计划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经营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海康机器人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分拆海康机器人境内上市计划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分拆海康机器人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此外,公司本次分拆海康机器人境内上市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或批准。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注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8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十七
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的二十七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1.00 亿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7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二十七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与 DBS Bank Ltd.(以下简称“星展银行”)签订了
《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Hikvision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海康新加坡”)在星展银行办理额度不超过 5,000 万美元的授信业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12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号)。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与星展银行签订了《授信变更函》与《保证合同
之修订协议》,约定公司为海康新加坡在星展银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额度由不超过 5,000 万美元变更为不超过 2,000 万美元;保证期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
文书或凭证为准。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
围内。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此次担保的备案登记表。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566,143.43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9%。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
实际担保余额为 1,813.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0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因重庆平安城市项目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2021-12-28]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0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拟将所持海康威视229,017,74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45%)无偿划转至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1 日刊载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1-068 号)。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电海康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完成
证券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无偿划转后,中电海康持有公司股份 3,403,879,509 股,占公司总股本36.46%;电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32,307,903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中电海康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14]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69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收到所属子公司萤石网络的通知,萤石网络于近期向上交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受理)[2021]149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萤石网络报送的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萤石网络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上交所的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1]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68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份无偿划转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电海康”)转来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下发的《中国电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通知》(电科资[2021]585 号),中国电科决定将全资子公司中电海康所持海康威视 229,017,74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45%)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电海康持有 3,403,879,509 股,占总股本 36.46%;
电科投资持有 232,307,903 股,占总股本 2.4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中电海康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科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合计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的实施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文件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10]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67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
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杭州海纳昱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纳昱智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064 号)。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海纳昱智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杭州海纳昱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7D8GAY06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8 日
合伙期限:2021 年 12 月 8 日至 2029 年 12 月 7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滨江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将根据海纳昱智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1-27]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66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十七
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的二十七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1.00 亿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7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二十七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以下简称“杭
州保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在杭州保俶办理额度不超过 9,9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杭州保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在杭州保俶办理额度不超过11,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以
下简称“建行滨江”)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在建行滨江办理额度不超过 9,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建行滨江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郑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在建行滨江办理额度不超过2,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建行滨江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在建行滨江办理额度不超过1,5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
下简称“农行西湖”)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在农行西湖办理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526,163.39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9.66%。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
实际担保余额为 1,247.4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0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因重庆平安城市项目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2021-10-23] (002415)海康威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61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
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宗年、胡扬忠、屈力扬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杭州海纳昱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名,以下简称“海纳昱智基金”)。海纳昱智基金形式为有限合伙,规模为 6 亿元人民币。海康威视以货币出资 4 亿元人民币,持股约66.6666%。
同意授权经营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要求,在董事会决议及董事会许可的范围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有关的其他事宜。
《关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2021-10-23] (002415)海康威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62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
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2021-10-23]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投资建设武汉科技园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65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武汉科技园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武汉市投资
建设武汉科技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约人民币 26.07 亿元投资建设武汉科技园项目,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规划用地 440 亩(净用地约 343亩),规划建筑面积 51.48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34.32 万平方米,用
于海康威视的研发、办公场地及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9 月 23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在武汉市投资建设武汉科技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号)。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综合考虑武汉市地铁轨道交通建设进度对未来员工招聘和出行带来的影响,原规划用地已无法满足武汉科技园对于公司业务发展与人才引进配套的需求。为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经公司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协商一致,拟对武汉科技园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调整。近日,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东湖区投资局”)签署了《海康威视武汉科技园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武汉科技园项目由原方案调整为购置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创新天地 B14-B17 地块的定制研发园区,并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由 51万平方米调整为 20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1.6 万平方米。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金额由 26 亿元调整为约 21 亿元。项目建设周期由 39 个月调整为 48 个月。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投资建设武汉科技园项目,可进一步满足海康威视不断发展的业务需求,逐步构建视频监控业务领域内完整的产业生态链,形成产业规模和区域产业集聚效应,支撑公司智能物联网和视频大数据业务的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本次项目调整是对建设环境变化做出的适应性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因投资金额较大,未来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同时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等的变化,可能会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鉴于受到项目相关的审批时间、项目用楼的交付进度,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及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顺利开展存在一定的风险,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并达到预期使用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海康威视武汉科技园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2021-10-23] (002415)海康威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179元
每股净资产: 6.162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6%
营业总收入: 556.2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9.66亿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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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15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十七
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的二十七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1.00 亿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7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二十七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口行浙
江”)签订了《保证合同》, 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在口行浙江办理不超过 70,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563,699.82 万
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5%。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实
际担保余额为 1,247.6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0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2022-02-23] (002415)海康威视:202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14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81,301,419,825.47 63,503,450,891.78 28.03%
营业利润 18,471,410,828.14 15,196,674,945.77 21.55%
利润总额 18,467,506,341.35 15,272,971,277.86 20.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84,065,410.28 13,385,526,714.15 25.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 16,428,638,505.08 12,805,839,276.44 28.29%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1.808 1.445 25.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97% 27.72% 1.25%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04,137,782,184.97 89,050,843,046.21 16.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3,437,662,678.09 53,794,311,162.05 17.93%
股本[注 2] 9,335,806,114.00 9,343,417,190.00 -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80 5.76 18.06%
注 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注 2:报告期内,因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9,343,417,190 股变动至 9,335,806,114 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1 年度,公司审慎应对国内外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继续坚持以客户需
求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保持业绩持续稳健增长。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81,301,419,825.47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8.03%;实现营业利润 18,471,410,828.14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1.55%;实现利润总额 18,467,506,341.35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0.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84,065,410.28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5.39%。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未对2021年度经营业绩进行预计披露。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10]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11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9,738 人,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总量为 97,402,605 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4%;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状态为有
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股份授予和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具体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海康威视 A 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8 日;
3、授予价格:29.71 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或完全放弃认购,故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本次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 9,738 人,实际授予的股份为97,402,605 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1.04%。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
1 徐习明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2 黄方红 高级副总经理 80,000 0.08% 0.0009%
3 浦世亮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4 金艳 高级副总经理 80,000 0.08% 0.0009%
5 徐鹏 高级副总经理 70,000 0.07% 0.0007%
人均授予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额
激励对象 股数(股) 合计(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
高级管理人员,共 5 人 82,000 410,000 0.42% 0.0044%
中层管理人员,共 135 人 27,476 3,709,310 3.81% 0.0397%
其他 基层管理人员,共 824 人 15,667 12,909,820 13.25% 0.1383%
激励
对象 核心骨干员工,共 8,774 人 9,160 80,373,475 82.52% 0.8609%
小计,共 9,733 人 9,965 96,992,605 99.58% 1.0389%
授予合计,共 9,738 人 10,002 97,402,605 100.00% 1.0433%
上 述 9,738 位 激 励 对 象 为 公 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于 公 司 网 站
(www.hikvision.com)公示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及2022年1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所列人员。
5、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在本次授予计划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应在生效等待期内摊销。因此,限制性股票成本的摊销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即单位成本)基于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收盘价(50.73元/股)与授予价格(29.71元/股)的差确定,为21.02元/股。本次授予的总会计成本约为204,740.28万元(97,402,605股×21.02元/股)。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对后续各年度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确认金额为准):
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年度摊销金额 70,379.47 76,777.60 39,241.89 17,061.69 1,279.63
(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
计报告为准。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9,93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9,417,229 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授予价格为 29.71 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或完全放弃认购,因此,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 9,738 人,实际授予的股份为 97,402,605 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1.04%。
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1、在授予日后的 24 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 24 个月至 60 个月为解锁期,在
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
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24 个月后至 36 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
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 40%;
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36 个月后至 48 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
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 30%;
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48 个月后至 60 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
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 30%。
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四、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22]39 号《验资报告》,认为: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徐习明等 9,738 名激
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 2,893,831,394.55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玖仟柒佰肆拾万贰仟陆佰零伍元(?97,402,605.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796,428,789.55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335,806,114.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9,335,806,114.00 元,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5397
号)。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433,208,719.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9,433,208,719.00 元。
五、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本次授予
股份的上市日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及上市日均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以下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六、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结构变动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335,806,114 股
变更为 9,433,208,719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3,054,345 2.07% +97,402,605 290,456,950 3.08%
高管锁定股 124,291,662 1.33% 124,291,662 1.32%
股权激励限售股 68,762,683 0.74% +97,402,605 166,165,288 1.7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142,751,769 97.93% 9,142,751,769 96.92%
三、股份总数 9,335,806,114 100.00% +97,402,605 9,433,208,719 100.00%
注: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2、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403,879,509股,占授予完成 前公司总股本9,335,806,114股的36.46%,占
[2022-02-10]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备案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13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备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
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杭州海纳昱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纳昱智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064 号)。
2021 年 12 月 8 日,海纳昱智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编号:2021-067 号)。
2021 年 12 月 30 日,海纳昱智基金资金募集完毕,募集到位资金合计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毕的公告》(编号:2021-077 号)。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海纳昱智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1.备案编码:STT781
2.基金名称:杭州海纳昱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管理人名称: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根据海纳昱智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10]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授予完成时激励对象名单变更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12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授予完成时
激励对象名单变更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9,933 名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9,417,229 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授予价格为
29.71 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195 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全部放弃认购,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接受部分认购。因此,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完成时,激励对象名单变更为 9,738 位,实际授予的股份变更为97,402,605 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1.04%。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 占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予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
1 徐习明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2 黄方红 高级副总经理 80,000 0.08% 0.0009%
3 浦世亮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4 金艳 高级副总经理 80,000 0.08% 0.0009%
5 徐鹏 高级副总经理 70,000 0.07% 0.0007%
人均授予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 占股本总
激励对象 股数(股) 合计(股) 予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
高级管理人员,共 5 人 82,000 410,000 0.42% 0.0044%
中层管理人员,共 135 人 27,476 3,709,310 3.81% 0.0397%
其他 基层管理人员,共 824 人 15,667 12,909,820 13.25% 0.1383%
激励
对象 核心骨干员工,共 8,774 人 9,160 80,373,475 82.52% 0.8609%
小计,共 9,733 人 9,965 96,992,605 99.58% 1.0389%
授予合计,共 9,738 人 10,002 97,402,605 100.00% 1.0433%
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及公示情况,监事会认为:授予完成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授予完成的 9,738 位激励对象为公司 2022 年1月 19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所列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19] (002415)海康威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5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
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核查,鉴于 20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相关规定,以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取消其参与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资格,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953 人调整
为 9,933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99,577,629 股调整为 99,417,229 股。
《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拟授予的 9,933 名激励对象均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
的 9,933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授予条件已经全部成就。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9,93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99,417,229 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授予价格为 29.71 元/
股。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 (002415)海康威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4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
董事长陈宗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因 20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
以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取消其参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计划的资格,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953 人调整为 9,933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99,577,629 股调整为 99,417,229 股。
《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9,93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9,417,229 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
授予价格为 29.71 元/股。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9,417,229 股,在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会发生变化(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因此,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授权,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9,335,806,114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 9,435,223,343 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9,335,806,114 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435,223,343 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
通股。 通股。
上述数字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仅考虑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带来的变动。在
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如果出现激励对象因离职、行权资金筹集不
足等原因放弃的情况,公司总股本将以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准做相应变
动,《公司章程》也将做相应修订。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
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康机器人”)以自筹资金投资 11.6610 亿元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
建设项目。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滨江区用地 45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16.50 万平方
米,主要用作海康机器人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项目承办公司为
海康机器人。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履行的所有相关手续。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
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微影”)以自筹资金投资 12.8018 亿元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滨江区用地 47.50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17.86 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微影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项目承办公司为海康微影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影软件有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履行的所有相关手续。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
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海康机器人以自筹资金投资 15.3422 亿元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桐庐县用地 190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31.00 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机器人的智能制造工厂。项目承办公司为海康机器人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履行的所有相关手续。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海康威视
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 12.8605 亿元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桐庐县用地 315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20.00 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威视自有产品全球仓储物流智能工厂。项目承办公司为海康威视控股
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履行的所有相关手续。
《关于投资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6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9,93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99,417,229 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授予价格为 29.71 元/
股。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
根据公司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或“本计划”)及相关授权,本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2、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即公司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 99,417,229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当解锁条件成就时,激励对象可按本计划的规定分批申请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可依法自由流通。
3、本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关键领域的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和骨干员工,共 9,933 人,约占 2020 年末公司总人数的 23.27%。
4、本计划在授予日的 24 个月后分三次解锁,解锁期为 36 个月。
1)在授予日后的 24 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 24 个月至 60 个月为解锁期,在
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24 个月后至 36 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 40%;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36个月后至 48 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
买的标的股票)的 30%;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48 个月后至 60 个月内,解锁数
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 30%。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5、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29.71 元。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需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财务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各批次解锁时需达成以下条件:
a.第一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水平;
b.第二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水平;
c.第三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水平;
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时,若公
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净资产为再融资当年扣除再融资数额后的净资产值,净利润为剔除再融资因素影响后的净利润。
2)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财务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在各批次解锁时需达成以下条件:
a.第一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较授予前一年度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增长率水平;
b.第二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较授予前一年度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增长率水平;
c.第三次解锁: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较授予前一年度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且不低于标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增长率水平。
若解锁时点前一年度营业收入较授予前一年度复合增长率低于标杆公司同期 75 分位增长率水平,则当次解锁期解锁条件不成就,该部分标的股票作废,激励对象也不得在以后的年度内再次申请该等标的股票解锁。
3)在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的经济增加值(EVA)需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且高于授予前一年度的 EVA。
7、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8、授予日及授予方式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应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按相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以股东大会后董事会召开之日为准。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实现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本次激励对象获授股票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本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
2021 年 12 月 27 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23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限
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计划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限
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海康威视 A 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8 日;
该授予日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以下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授予价格:29.71 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9,933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共 99,417,229 股。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
1 毕会娟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2 徐习明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3 黄方红 高级副总经理 80,000 0.08% 0.0009%
4 浦世亮 高级副总经理 90,000 0.09% 0.0010%
5 金艳 高级副总经理 80,000 0.08% 0.0009%
6 徐鹏 高级副总经理 70,000 0.07% 0.0007%
人均授予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额
激励对象 股数(股) 合计(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
高级管理人员,共 6 人 83,333 500,000 0.50% 0.0054%
中层管理人员,共 135 人 27,476 3,709,310 3.73% 0.0397%
其他 基层管理人员,共 836 人 15,656 13,088,220 13.17% 0.1402%
激励
对象 核心骨干员工,共 8,956 人 9,169 82,119,699 82.60% 0.8796%
小计,共 9,927 人 9,964 98,917,229 99.50% 1.0595%
授予合计,共 9,933 人 10,009 99,417,229 100.00% 1.0649%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1、授予频率符合规定
根据《2021 年限制性
[2022-01-19]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9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康机器人”)将以自筹资金投资 15.3422 亿元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在杭州市桐庐县规划用地 190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31.00 万平方米,用于建设海康机器人的智能制造工厂。
2、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桐庐县用地 190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31.00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27.00 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机器人厂房、综合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场所等。
3、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约 15.3422 亿元,其中包
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艺设备费用、基本预备费用等。
4、资金来源:海康机器人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
6、项目承办公司:海康机器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海康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17 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4)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贾永华
(6)股权结构:海康机器人持股 10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是海康机器人持续深耕智能制造领域,助力全球智能制造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项目实施,可进一步提升海
康机器人自有产品的定制生产交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海康机器人业务发展,为公司战略规划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2、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海康机器人自筹资金。因投资金额较大,未来可能导致海康机器人现金流减少,同时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等的变化,可能会使海康机器人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鉴于受到项目相关的审批时间、项目用地的交付进度、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及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顺利开展存在一定的风险,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及达到使用效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重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投资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10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投资 12.8605 亿元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在杭州市桐庐县规划用地 315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20.00 万平方米,用于打造海康威视自有产品全球仓储物流智能工厂。
2、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桐庐县用地 315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20.00 万平方米,主要用作仓储物流用房及配套用房等。
3、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约 12.8605 亿元,其中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艺设备费用、基本预备费用等。
4、资金来源:海康威视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
6、项目承办公司:海康威视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5 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4)注册资本:38,526.1217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陈军科
(6)股权结构:海康威视持股 73.3022%;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26.6978%。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安防电子产品及其辅助设备、智能硬件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产品、消防电子产品、IC 卡及 IC 卡读写设备、手机、移动电话机、手持无线终端、手持移动式警务终端、玩具、防火防盗门、防火防盗锁、智能锁、II 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安全检查检测装置、安检排爆系统设备、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数字安防产品、消防电子产品、玩具、防火防盗门、防火防盗锁、智能锁、II 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安全检查检测装置、安检排爆系统设备、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防火防盗门、防火防盗锁、智能锁的设计与安装;货物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海康威视全球仓储物流中心是海康威视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全球领先的智能制造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项目实施,可有效提升公司大规模数字化仓储物流交付能力,减少物流仓储成本,进一步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战略规划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2、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海康威视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等的变化,可能会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此外,鉴于受到项目相关的审批时间、项目用地的交付进度、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及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顺利开展存在一定的风险,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及达到使用效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重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7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机器人”)将以自筹资金投资 11.6610 亿元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在杭州市滨江区规划用地 45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16.50 万平方米,主要用于海康机器人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
2、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滨江区用地 45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6.50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8.40 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机器人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
3、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约 11.6610 亿元,其中包
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用等。
4、资金来源:海康机器人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 36 个月。
6、项目承办公司:海康威视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20 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贾永华
(6)股权结构:海康威视持股 60%,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光学仪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海康机器人产品产业化基地是海康机器人持续深耕智能制造领域,
助力全球智能制造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项目实施,可有效支撑海康机器人的持续研发创新,促进海康机器人业务发展,为公司战略规划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2、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海康机器人自筹资金。因投资金额较大,未来可能导致海康机器人现金流减少,同时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等的变化,可能会使海康机器人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鉴于受到项目相关的审批时间、项目用地的交付进度、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及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顺利开展存在一定的风险,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及达到使用效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重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8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康微影”)将以自筹资金投资 12.8018 亿元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在杭州市滨江区规划用地 47.50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17.86 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微影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
2、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在杭州市滨江区用地 47.50 亩,规划建筑面积约 17.86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8.86 万平方米,主要用作海康微影的办公、研发场所及配套设施场所等。
3、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约 12.8018 亿元,其中包
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用等。
4、资金来源:海康微影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 36 个月。
6、项目承办公司:海康微影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影软件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微影软件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21 日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4)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凌在龙
(6)股权结构:海康微影持股 100%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产业化基地是海康微影持续深耕红外热成像领域,引领热成像业务从小众走向大众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项目实施,可有效支撑海康微影持续研发创新,促进海康微影业务发展,为公司战略规划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2、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海康微影自筹资金。因投资金额较大,未来可能导致海康微影现金流减少,同时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等的变化,可能会使海康微影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鉴于受到项目相关的审批时间、项目用地的交付进度、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及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顺利开展存在一定的风险,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及达到使用效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重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8] (002415)海康威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2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宗年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57 名,代表股份
6,125,727,7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6154%。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650 名,代表股份 781,385,4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3698%。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 名,代表股份 5,360,264,58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416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42 名,代表股份 765,463,17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1992%。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
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无本议案关联股东出席。
1.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06,2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64%;反对 47,5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8%;弃权 174,0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63,98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7%;反对 47,5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61%;弃权174,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2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24,9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8%;弃权 156,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82,68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46,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9%;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3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24,9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67%;反对 46,0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8%;弃权 156,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82,68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46,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9%;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表决结果:同意 6,123,769,16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680%;反对 1,801,799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294%;弃权 156,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79,426,884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93%;反对 1,801,799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306%;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5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24,8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67%;反对 46,1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8%;弃权 156,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82,58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46,1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9%;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24,9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67%;反对 46,0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8%;弃权 156,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82,68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46,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9%;弃权156,8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7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24,7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67%;反对 46,0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8%;弃权 157,0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82,48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46,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
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59%;弃权157,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8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24,7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67%;反对 28,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5%;弃权 174,2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82,48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28,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37%;弃权174,2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9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23,7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67%;反对 28,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5%;弃权 175,2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81,483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9%;反对 28,8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37%;弃权175,2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0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6,125,524,76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67%;反对 28,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5%;弃权 174,2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781,1
[2022-01-12]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2-001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且公示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和公示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且发表意见;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同日在公司官方网站(www.hikvision.com)上发布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
3、《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期为 10 天,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9 日;
4、《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期内,未发生公司内部人员对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情况。
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及公示情况,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1-12-31]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6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同时本次股东大会提供征集投票权方式,独立董事应当向全体股东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提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星
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1.3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1.5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
1.7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1.8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9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1.10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1 本计划的制定、审批、修订和终止
1.12 信息披露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 1 至提案 4 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1、提案 2 的内容详见《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
均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提案 3、提案 4 的内容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2
号),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提案 1(含其子提案)至提案 4 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1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1.00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
1.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2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
1.03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1.0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
1.05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
1.0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 √
1.07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
1.08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
1.09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1.10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1.11 本计划的制定、审批、修订和终止 √
1.12 信息披露 √
2.00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 √
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个人股东信息登记表(附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方红,电话 0571-89710492,传真 0571-89986895
电子邮箱:hikvision@hikvision.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海康威视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5”,投票简称为“海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所有提案,可填报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21-12-31] (002415)海康威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2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
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
动分拆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至境内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同意《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
案修订稿)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实施考核办法》;
同意《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1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计 划 实 施 考 核 办 法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就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向董事
会授权,具体包括: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以下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
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确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相关必需的全部事宜;
(3)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4)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5)在出现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在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
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7)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决议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8)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9)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
机构;
(10)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3、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
效期。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
议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9,577,629 股,在授予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会发生变化(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9,335,806,114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 9,435,383,743 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9,335,806,114 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435,383,743 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
通股。 通股。
上述数字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仅考虑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带来的变动。在
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如果出现激励对象因离职、行权资
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的情况,公司总股本将以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准
做相应变动,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也将做相应修订。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交
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决议。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002415)海康威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3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
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
案修订稿)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实施考核办法》;
同意《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1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计 划 实 施 考 核 办 法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
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激励对象的名单
进行核查后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www.hikvision.com)等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1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获得国资监管机构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1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获得国资监管机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23 号),原则同意海康威视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海康威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按照规定程序修订后,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7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
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杭州海纳昱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纳昱智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064 号)。
2021 年 12 月 8 日,海纳昱智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编号:2021-067 号)。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海纳昱智基金
已募集完毕,募集到位资金合计 6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万元)
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 基金管理人/ 100 0.1667% 100
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 有限合伙人 40,000 66.6666% 40,000
限公司
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有限合伙人 12,000 20.0000% 12,000
公司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900 13.1667% 7,900
合计 60,000 100% 60,000
公司将根据海纳昱智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4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
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结合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机器人”)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公司创新业务融资渠道,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海康机器人至境内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公司仍将维持对海康机器人的控制权。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需就分拆海康机器人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程序等。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注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分拆上市的背景和目的
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机器视觉等技术突飞猛进的背景下,制造业步入以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化制造时代。海康机器人是移动机器人和机器视觉产品提供商,以视觉感知、AI 和导航控制等技术为核心,凭借深厚
的算法积累、强大的软硬件开发能力、完整的营销体系,聚焦智能制造,持续在移动机器人、机器视觉领域深耕投入,推动生产、物流的数字化和智能化。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推动公司创新业务齐头并进,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十四五”期间国家智能装备国产化和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实施海康机器人分拆上市,从而充分借助资本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推动海康机器人快速发展,进而有利于实现上市公司股东长期价值的最大化。
二、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贾永华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7XDQB89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20 日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光学仪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康机器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60.00
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 合伙) 8,000.00 4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海康机器人境内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海康机器人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事宜,有利于拓宽海康机器人的融资渠道,支持海康机器人持续研发和经营投入,提升海康机器人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我们认为上述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我们同意公司授权经营层启动分拆海康机器人上市相关筹备工作。
五、风险提示
公司分拆海康机器人境内上市的计划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经营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海康机器人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分拆海康机器人境内上市计划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分拆海康机器人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此外,公司本次分拆海康机器人境内上市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或批准。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注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8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十七
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的二十七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1.00 亿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7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二十七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与 DBS Bank Ltd.(以下简称“星展银行”)签订了
《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Hikvision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海康新加坡”)在星展银行办理额度不超过 5,000 万美元的授信业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12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号)。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与星展银行签订了《授信变更函》与《保证合同
之修订协议》,约定公司为海康新加坡在星展银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额度由不超过 5,000 万美元变更为不超过 2,000 万美元;保证期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
文书或凭证为准。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
围内。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此次担保的备案登记表。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566,143.43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9%。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
实际担保余额为 1,813.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0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因重庆平安城市项目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2021-12-28]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70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拟将所持海康威视229,017,74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45%)无偿划转至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1 日刊载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1-068 号)。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电海康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完成
证券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无偿划转后,中电海康持有公司股份 3,403,879,509 股,占公司总股本36.46%;电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32,307,903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中电海康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14]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69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收到所属子公司萤石网络的通知,萤石网络于近期向上交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受理)[2021]149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萤石网络报送的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萤石网络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上交所的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1]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68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份无偿划转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电海康”)转来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下发的《中国电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通知》(电科资[2021]585 号),中国电科决定将全资子公司中电海康所持海康威视 229,017,74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45%)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电海康持有 3,403,879,509 股,占总股本 36.46%;
电科投资持有 232,307,903 股,占总股本 2.4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中电海康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科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合计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的实施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文件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10]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67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
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杭州海纳昱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纳昱智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064 号)。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海纳昱智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杭州海纳昱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7D8GAY06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8 日
合伙期限:2021 年 12 月 8 日至 2029 年 12 月 7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滨江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将根据海纳昱智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1-27]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66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十七
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的二十七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1.00 亿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7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二十七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以下简称“杭
州保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在杭州保俶办理额度不超过 9,9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杭州保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在杭州保俶办理额度不超过11,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以
下简称“建行滨江”)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在建行滨江办理额度不超过 9,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建行滨江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郑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在建行滨江办理额度不超过2,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建行滨江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在建行滨江办理额度不超过1,5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
下简称“农行西湖”)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在农行西湖办理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项下业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担保的业务范围、期限、费用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凭证为准。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526,163.39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9.66%。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
实际担保余额为 1,247.4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0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因重庆平安城市项目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2021-10-23] (002415)海康威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61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
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宗年、胡扬忠、屈力扬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电海康(杭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杭州海纳昱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名,以下简称“海纳昱智基金”)。海纳昱智基金形式为有限合伙,规模为 6 亿元人民币。海康威视以货币出资 4 亿元人民币,持股约66.6666%。
同意授权经营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要求,在董事会决议及董事会许可的范围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有关的其他事宜。
《关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2021-10-23] (002415)海康威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62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
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洪天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2021-10-23] (002415)海康威视:关于投资建设武汉科技园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1-065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武汉科技园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武汉市投资
建设武汉科技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约人民币 26.07 亿元投资建设武汉科技园项目,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规划用地 440 亩(净用地约 343亩),规划建筑面积 51.48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34.32 万平方米,用
于海康威视的研发、办公场地及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9 月 23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在武汉市投资建设武汉科技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号)。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综合考虑武汉市地铁轨道交通建设进度对未来员工招聘和出行带来的影响,原规划用地已无法满足武汉科技园对于公司业务发展与人才引进配套的需求。为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经公司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协商一致,拟对武汉科技园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调整。近日,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东湖区投资局”)签署了《海康威视武汉科技园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武汉科技园项目由原方案调整为购置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创新天地 B14-B17 地块的定制研发园区,并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由 51万平方米调整为 20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1.6 万平方米。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金额由 26 亿元调整为约 21 亿元。项目建设周期由 39 个月调整为 48 个月。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投资建设武汉科技园项目,可进一步满足海康威视不断发展的业务需求,逐步构建视频监控业务领域内完整的产业生态链,形成产业规模和区域产业集聚效应,支撑公司智能物联网和视频大数据业务的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本次项目调整是对建设环境变化做出的适应性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因投资金额较大,未来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同时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情况及信贷政策、融资渠道通畅程度等的变化,可能会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鉴于受到项目相关的审批时间、项目用楼的交付进度,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及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顺利开展存在一定的风险,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并达到预期使用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海康威视武汉科技园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2021-10-23] (002415)海康威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179元
每股净资产: 6.162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6%
营业总收入: 556.2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9.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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