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86什么时候复牌?-保龄宝停牌最新消息
≈≈保龄宝002286≈≈(更新:22.02.19)
[2022-02-19] (002286)保龄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2-00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及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持有本公司股份 38,139,244 股(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10.25%)的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趵朴富通”)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114,119 股(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3.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收到趵朴富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告知函出具日,趵朴富通尚未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为 0
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趵朴富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趵朴富通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3、趵朴富通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趵朴富通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趵朴富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09] (002286)保龄宝:关于对外转让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2-00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转让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保龄宝倍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健食品”)拟将所持有的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曼巴”)3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人民币 1200 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转让给上海瑞希康医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希康”),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480 万元。
本次交易前,倍健食品持有上海曼巴 3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人民币 1200
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倍健食品将不再持有上海曼巴股权。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事项的批准权在公司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瑞希康医学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U9674;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楼;
5、法定代表人:戚朦;
6、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 年 08 月 02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医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五金产品、服装服饰、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鞋帽的零售;办公用品、塑料制品、个人卫生用品、电气设备、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制品、劳动保护用品、金属制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针纺织品的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结构:戚朦持有上海瑞希康 100%股权;
10、关联关系:上海瑞希康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亦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上海瑞希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倍健食品持有的上海曼巴 30%股权。
1、企业名称: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MA7B5P785P;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朱新力;
5、注册资本:4000 万元;
6、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 833 号 3 夹层(集中登记地);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日用电器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灯具销售;玩具销售;体育用品
及器材零售;皮革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用电器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21 年 09 月 24 日;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瑞希康医学技术有限公司 1,400 35%
山东保龄宝倍健食品有限公司 1,200 30%
上海曼巴蔓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00 20%
上海非凡力量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600 15%
合计 4,000 100%
10、倍健食品所持参股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11、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零号英雄(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零号英雄(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056,948.22
负债总额 5,057,596.25
净资产 999,351.97
项目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899,366.65
净利润 -8,000,648.03
以上数据尚未经审计。
四、交易价款及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倍健食品拟将所持有的上海曼巴 30%股权转让给上海瑞希
康。该部分标的股权子公司实缴出资 600 万元,鉴于零号英雄(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的交易价格为 480 万元。
五、协议主要内容
倍健食品与上海瑞希康于 2022 年 2 月 8 日签署《关于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
技有限公司 3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山东保龄宝倍健食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受让方:上海瑞希康医学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一)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的上海曼巴 30 %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人民币 1200 万元,
实缴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鉴于上海曼巴及下属公司自开业以来处于亏损状态,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亏损金额为人民币 800.06 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80 万元(大写:肆佰捌拾万元整)。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本协议生效及约定的权属转移条件达成后,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甲方应对上海曼巴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二)转让款的支付
1、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5%转让款,即 24 万元(大
写:贰拾肆万元整);
2、本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15%转让款,即人民币 72 万元
(大写:柒拾贰万元整)。
3、上海曼巴就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的过户办理完成变更登记后
肆万元整);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因非甲方原因未完成该等过户变更登记的,乙方亦应于到期后 30 日内向甲方支付该等剩余转让款。
(三)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其他安排
1、本协议生效后,无论上海曼巴工商变更程序是否完成,甲方不再承担对上海曼巴的后续出资义务,相应义务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前,与上海曼巴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有关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
3、甲方和乙方同意,为保障双方权益,甲乙双方拟聘请中介机构对上海曼巴及其附属公司进行全面审计或尽调,所发生的中介机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平均分摊。
(四)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首笔转让款之日即为标的股权权属转移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投资风险,本次交易对于公司正常生 产经 营不存 在重大 影响。 不会对 公司 财务及 经营状 况产生 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关于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3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11] (002286)保龄宝:关于入选2021年山东省两化融合优秀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2-003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入选 2021 年山东省两化融合优秀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省两化融合促进中心发布了《关于“2021 年山东省两化融合优
秀企业、先进个人、优秀解决方案厂商、推进先进单位”的名单公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功入选 2021 年山东省两化融合优秀企业名单。
根据《山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部署,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指导下山东省两化融合促进中心组织开展了 2021 年山东省两化融合突出贡献奖项评选活动。公司成功入选 2021 年山东省两化融合优秀企业名单。
公司深刻把握“互联网+”、“中国制造 2025”以及“工业 4.0”等发展趋势,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积极开展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和智能工厂建设,助力企业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和转型升级,不断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迈进,两化融合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山东省两化融合促进中心将于 2021 年山东省两化融合优秀企业名单公示期
结束后发布正式通告。本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10 日
[2022-01-08] (002286)保龄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2-00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龄宝”)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司将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
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
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07 日
[2022-01-08] (002286)保龄宝: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2-00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01月0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01月0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 2021 年 12 月 06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原套期保值业务将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到期,公司
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制定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1月07日
[2021-12-28] (002286)保龄宝: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13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共收到政府补助金额人民币 22,505,842.33 元。上述
政府补助金额达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是否与 补助的
序 提供补助的 补助金额(单 会计 公司日 类型
号 获得补助的主体 主体 补助原因或项目 位:元) 收款日期 处理 常经营
活动相
关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工业 2020 年省级工业 递延 与收益
1 有限公司 和信息化局 转型发展专项资 2,000,000.00 2021-01-22 收益 是 相关
金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工业 国家和省级制造 其他 与收益
2 有限公司 和信息化局 业单项冠军企业 500,000.00 2021-02-19 收益 是 相关
奖励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商务 2020年1-3季度支 其他 与收益
3 有限公司 局 持信用保险项目 60,300.00 2021-02-23 收益 是 相关
资金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人社 2020 年齐鲁技能 递延 与收益
4 有限公司 局 大师特色工作站 200,000.00 2021-03-01 收益 是 相关
建设项目
保龄宝生物股份 山东省科学 合成生物学工程 递延 与收益
5 有限公司 技术厅 化关键技术研发 4,036,000.00 2021-03-04 收益 是 相关
与应用
6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科技 2019 年科技创新 200,000.00 2021-03-17 递延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局 发展资金 收益 相关
7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自然 京台高速连接线 763,097.20 2021-03-29 其他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资源局 附着物补偿款 收益 相关
8 保龄宝生物股份 山东省科学 高转化率、耐高温 2,456,000.00 2021-03-30 递延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技术厅 赤藓糖醇新菌种 收益 相关
构建及工业化应
用
保龄宝生物股份 中国共产党 第三批德州市现 其他 与收益
9 有限公司 禹城市委员 代产业首席专家 750,000.00 2021-04-15 收益 是 相关
会组织部 科研经费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商务 2020 年度省级外 其他 与收益
10 有限公司 局 经贸专项资金(出 139,000.00 2021-05-14 收益 是 相关
口信保项目)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科技 2020 年人才发展 其他 与收益
11 有限公司 局 专项资金(科技创 400,000.00 2021-05-31 收益 是 相关
新奖励资金)
12 保龄宝生物股份 中国博士后 第 69 批面上资助 80,000.00 2021-06-24 递延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科学基金会 经费 收益 相关
13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科技 2019 年度科技成 40,000.00 2021-08-04 其他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局 果转化资金 收益 相关
14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工业 2020 年省级产业 300,000.00 2021-08-06 其他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和信息化局 互联网示范平台 收益 相关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科技 德州市领军型创 其他 与收益
15 有限公司 局 新创业团队科研 200,000.00 2021-08-17 收益 是 相关
经费
保龄宝生物股份 山东省科学 2021 年泰山产业 递延 与收益
16 有限公司 技术厅 领军人才工程资 600,000.00 2021-08-17 收益 是 相关
助经费
17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市场 2020 年度知识产 88,000.00 2021-08-20 其他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局 权专项经费 收益 相关
保龄宝生物股份 中国共产党 第二届创新创业
有限公司 禹城市委员 大赛获奖人才(隋 递延 与收益
18 会组织部 中泉:吞咽障碍人 40,000.00 2021-08-31 收益 是 相关
群增稠食品研发
项目)
保龄宝生物股份 中国共产党 第二批大禹英才 其他 与收益
19 有限公司 禹城市委员 40,000.00 2021-08-31 收益 是 相关
会组织部
保龄宝生物股份 中国共产党 首届创新创业大 递延 与收益
20 有限公司 禹城市委员 赛获奖人才 50,000.00 2021-08-31 收益 是 相关
会组织部
保龄宝生物股份 中国共产党 申报泰山产业领 其他 与收益
21 有限公司 禹城市委员 军人才单位奖励 300,000.00 2021-08-31 收益 是 相关
会组织部
22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市场 山东品牌奖励 200,000.00 2021-09-08 其他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局 收益 相关
23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市场 山东省知名农产 100,000.00 2021-09-08 其他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局 品企业产品品牌 收益 相关
奖励
保龄宝生物股份 山东省科学 合成生物学工程
[2021-12-18] (002286)保龄宝:关于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1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公司入选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公示名单。
近日,公司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印发第六批制
造业单项冠军及通过复核的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政法函【2021】326 号),公司入选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
公司于 2018 年入选“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本次成功入选“制造业单项冠
军示范企业”,是对公司产品技术、质量的肯定和认可,不仅提升了公司知名度与美誉度,而且加强了公司品牌影响力和行业竞争力,对公司日后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8] (002286)保龄宝: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21-11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上市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2021年12月15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办理完成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最新《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71,911,900元。
换发的最新《营业执照》证载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723870085E
名 称: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
法定代表人:戴斯觉
注册资本:叁亿柒仟壹佰玖拾壹万壹仟玖佰元整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16日
营业期限:1997年10月1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淀粉糖、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用辅料、饲料添
加剂、饮料研发、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仓储(不含危险品);粮食收购销售、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本企业产品及技术的自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3] (002286)保龄宝: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10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9,000 万元–21,000 万元
盈利:4,986.19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81.05% - 321.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16,000 万元–18,000 万元
盈利:3,626.23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41.23% - 396.3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51 元/股–0.57 元/股 盈利:0.14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受益于零糖减糖等健康消费需求的增长以及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措施的有
效驱动,公司稳步推进年初确定的经营计划,公司各项业务联动性增强,进一步
提高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2、受市场对代糖产品需求旺盛影响,2021 年公司赤藓糖醇产品供需两旺,
赤藓糖醇产品价格较 2020 年同期相比有较大涨幅,同时带动了其他功能糖产品
的市场需求;
3、2021 年公司 1.3 万吨赤藓糖醇扩建项目竣工达产,进一步满足了赤藓糖
醇产品市场需求,巩固了公司功能糖头部企业的市场地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11] (002286)保龄宝:关于入选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35 号),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入选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准确把握消费品标准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发挥消费品标准化对产业升级的推动作用,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征集和评审工作。经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推荐,公司入选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单位。
消费品质量事关民生福祉与经济发展质量,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是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的重要任务。高水平的消费品领域标准化体系建设决定了企业品质和竞争力。因此,开展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建立国际化、现代化、规范化的标准体系,对我国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保龄宝成为本批唯一入选的功能糖行业企业,标志着保龄宝做为功能糖行业龙头品牌在标准化建设上的领先地位。公司目前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糖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科研机构,设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及“泰山学者”工作岗位。多次承担国家重点攻关课题、“863”计划,低聚异麦芽糖、高纯度低聚异麦芽糖、发酵法谷氨酰胺等 3 项科技成果填补国内空白,72 项专利获得国家授权,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 40 余项。20多年来,保龄宝坚持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技术不断迭代创新,取得了累累硕果。
保龄宝在功能糖领域标准化建设上的领先地位,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自身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提升,通过健全和完善标准化体系提高全员的标准化意识、提升
公司的产品质量,是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赢得顾客、赢得市场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通过标准化试点的实施可以加快产业标准化进程,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对整个功能糖产业升级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公司始终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宗旨,将质量作为企业立身之本,将按标准严格把控产品品质作为公司坚守的生命线,公司将通过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实力与使命引领行业发展,继续深度挖掘功能糖领域的发展空间,持续夯实提升公司运营管理能力,不断推出健康好品,持续打造具有生命力与成长性的中国功能糖行业龙头品牌。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9] (002286)保龄宝: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8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12 月 13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04 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65.59 万股
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35 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同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8 日
2、授予数量:265.59 万股
3、授予人数:135 人
4、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价格:7.04 元/股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限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的比例
吴怀祥 总经理 9.90 3.73% 0.03%
李洪波 副董事长 7.20 2.71% 0.02%
刘峰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8.10 3.05% 0.02%
秦翠萍 董事 7.20 2.71% 0.02%
张国刚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10 1.92% 0.01%
李霞 副总经理 5.40 2.03% 0.01%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 222.69 83.85% 0.60%
人员、核心业务人员(129 人)
合计 265.59 100.00% 0.7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权益(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共计 221.20 万份/万股,占本 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19.99%。
(2)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 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 分配和调整,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任何 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预留部分的权益类型及激励对象,由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亿元) 年度净利润(亿元)
解除限售期 考核 (A) (B)
年份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An) (Am) (Bn) (Bm)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 - 26.0 - 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 31.0 37.5 2.1 2.6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 40.0 45.0 3.0 3.4
业绩指标(A/B)完成情况 营业收入解除限售比例 净利润解除限售比例(Bx)
(Ax)
完成目标值(Am/Bm) 100% 100%
完成触发值(An/Bn)但 80% 80%
未达到目标值(Am/Bm)
未达到触发值(An/Bn) 0% 0%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X) X=Ax * 40% + Bx * 6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后的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2021-2023)的净利润为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2)若公司发生资产/股权收购等影响公司业绩规模的情形,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应以扣除因该等资本运作而新增加或减少的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在公司层面设置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两个考核指标,并设置了触发值和目标值两个业绩考核值。当任一指标达到触发值或目标值时,激励对象可按指标对应的权重比例解除限售。当公司业绩指标均未达到触发值时,则当年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0%。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
[2021-12-07] (002286)保龄宝: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合作实施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86 公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 2021-10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合作实施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于2021年10月16日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双方将依托各自业务领域所具有的资源、技术优势及发展潜力,共同在大健康领域构建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3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关于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6〕32号),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高质量推进健康中国建设,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合作实施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保龄宝倍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健公司”)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与山东保龄宝倍健食品有限公司合作实施协议》(以下简称“实施协议”)。
健康中国观察杂志,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的智库型官方刊物。其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由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指导、国家卫生健康委主管、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是国内唯一以“健康中国”字头命名,配合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助力健康中国建设的会刊。
倍健公司是保龄宝的全资子公司,倍健公司自2018年成立以来,依托母公司强大的综合实力、雄厚的产业基础和完整的创新体系,专注于功能食品、健康代糖无糖食
品、天然健康食品和保健食品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让健康食品走进千家万户、一日三餐,为人们守护舌尖上的健康和甜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实施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实施协议内容
甲方:健康中国观察杂志
乙方:山东保龄宝倍健食品有限公司
(一)合作事项
1、双方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健康中国发展基金平台下(以下简称:健康中国发展基金)开展基于双方战略合作为目标的具体项目:
①甲方负责总体项目的规划与项目立项,确保相关项目资金用于本协议约定的用途;
②乙方负责提供启动资金支持,协助甲方组织实施项目。
2、合作筹建“健康中国研究中心健康食品研究院”(暂定名):
①甲方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及营运管理工作;
②乙方作为主要发起单位,参与筹建及后续营运工作。
3、合作举办每年的“健康中国发展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和“中国人口发展论坛”(以下简称:论坛):
①甲方负责大会以及论坛举办的筹备和会务组织;
②乙方作为支持单位,享受大会发言、产品展示、分论坛组织等各项权益。
4、合作开展“健康乡村·村医先行”等系列活动,计划如下:
①每年在全国各省、市县乡镇举行“健康中国行”系列活动(100 场以上)。传播
健康中国宗旨、发展纲要以及行动计划等,影响更多更大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以及全民投入到健康中国的活动中来;
②每年在全国各县乡举办“健康乡村·村医先行”宣传、培训等系列活动(100场以上)。全面发挥全国 67 万名乡村医生“基层健康带头人”的作用,助力乡村医生健康理念转变,促进乡村医生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准的提升;
③除每年在北京举行一次大会和论坛的主会外,按照工作需要进一步在相关地区举办系列主题会议(3 场以上),如:“2022 健康中国发展大会——肠道健康行动山
④通过征集、推选等各项工作,对助力健康中国建设,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促进全民健康做出卓越贡献的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⑤实施“《健康中国观察》杂志村医赠阅计划”,力争让全国 60 多万名乡村医生
人人都阅读到《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人人都能通过《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的学习参与到健康中国的具体行动中来;
⑥定期召集有共同价值观、立志助力健康产业发展的优秀企业家,筛选有利于全面健康需求的健康品牌,共同打造一个为各界精英开坛论道、思想交流、观点碰撞,实现资源共享的全面健康开发平台,助力全面健康升级,推动健康中国行动高质量发展,打造共同富裕之路;
⑦共同打造与全民物质健康及精神健康相匹配的项目及产品;
⑧依托互联网+、通过融合 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
新技术,打造一个融传播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集智能软硬件、内容、服务、管理一体化的科学权威的健康服务管理平台。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是健康中国的授权组织和实施机构,有权领导和组织全国性的健康中国行动;
2、甲方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人数不少于 6 人),负责“健康中国研究中心健康
食品研究院”(暂定名,以下简称:研究院)的具体筹备推进以及成立后的运营管理工作,并邀请乙方作为主要发起单位参与有关工作。研究院的筹备工作在乙方资金到位后的 30 工作日内完成,三个月内正式启动成立并召开新闻发布会。甲方保证研究院签约专家组成员不低于 50 名,研究院每年完成不低于 2 个功能糖和核心配料项目立项和科研成果转化,由乙方协助完成;
3、甲方负责健康中国论坛以及全国性、区域性系列主题会议的立项、筹备工作;
4、甲方负责在本协议签订后的 30 天内完成“健康中国行”系列活动、“健康乡
村·村医先行”等活动方案的策划与撰写,负责出具活动实施所需的立项、批复、通知等文件;
5、甲方负责在本协议签订后的 30 天内完成对助力健康中国建设,推动健康中国
行动,促进全民健康做出卓越贡献的基层单位和个人的征集、推选等各项筹划及方案工作,并持续负责活动有关宣传工作;
6、甲方负责在本协议签订后的 30 天内完成爱岗敬业、优秀出色的 10 万名乡村医
生“《健康中国观察》杂志村医赠阅计划”的规划与实施;
7、甲方具备健康中国发展基金、“健康乡村·村医先行”活动、健康中国研究中心健康食品研究院筹备、大会和论坛的相关执行权益;
8、甲方利用每年“两会”特刊、重要节日等,策划好有利于乙方产品宣传、项目实施的相关选题,采访肠道方面的专家大咖,配合乙方项目的有利实施。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为“健康中国行”、“健康乡村·村医先行”活动的主要支持机构和赞助商,享有所有活动的冠名权;
2、乙方向甲方捐赠人民币 100 万元作为研究院筹备发展资金,并提供“健康中国
行”等系列活动启动资金人民币 200 万元,包括:
①乙方向健康中国发展基金捐赠人民币 1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研究院的筹备工作以及该研究中心未来的建设及发展工作;
②乙方为“健康中国行”系列活动、“健康乡村·村医先行”、“《健康中国观察》杂志村医赠阅计划”等活动提供启动资金支持、人力资源支持和健康、预防类相关产品支持。活动启动资金为人民币 2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3、乙方作为研究院的发起方及副理事长单位,有权参与研究院的筹备、经营及管理,有权向研究院派出专家及研究员;征得专家授权后享有研究院研发成果、专利的使用权等;研究院未来的建设及发展工作,甲方应充分征求乙方的意见。研究院成立后,受乙方的委托可以帮乙方开发相关的具有高科技含量的项目和产品不低于 2 个,获得产品的上市批复文件,由乙方协助完成。并每年推荐不低于 3 名专家成为乙方的高级顾问;
4、乙方可以推荐有关专家作为研究院研究员,数量不超过 5 位;
5、乙方每年定向甲方输出功能性及健康食品类终端产品,交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销售,乙方通过该方式实现销售收入总额的 10%(规划目标壹亿元)赞助给甲方,所有款项将用于以下活动,乙方有权参与赞助活动,有权核实赞助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①40%用于每年至少在全国各省市县乡镇举行 100 场健康中国行活动;
②10%用于每年至少在各乡村举办 100 场“健康乡村·村医先行”宣传、培训等系
列活动;
③20%用于每年在上述大会上对促进全民健康的优秀模范和积极分子进行公开奖励;
④15%用于为健康中国行之“健康乡村·村医先行”活动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派员参加活动工作委员会、并为推广健康中国行和向全民提供健康产品在甲方的 67 万村医当中培训一支坚实的骨干队伍,人数在各省不少于 500 人,全国不低于10000 人,甲方应积极支持和配合乙方完成上述队伍的建设;
⑤10%用于甲方对至少 10 万名各乡村医生“《健康中国观察》杂志村医赠阅计
划”;
⑥5%用于每年在北京举行一次“大会”和“论坛”;
⑦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上述终端产品的健康性、合法性。
6、乙方可将上述经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销售的产品的一部分直接捐赠给村医。乙方享有作为“大会”和“论坛”主要公益支持单位应获得的回报,具体回报条款包括“大会”发言、参展、主办分论坛、媒体宣传等,届时根据会议组委会的统一要求进一步明确。
7、乙方享有在健康中国观察网及新媒体平台(健康中国观察微信公众号、人民号、新华号、头条号、网易号等)优先发表宣传稿件的权利。
(四)捐赠费用的支付及使用
1、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捐赠款及项目启动费用:
①向健康中国发展基金账户支付人民币 100 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用于研
究院的筹备以及相关活动的启动工作;
②向《健康中国观察》杂志运营管理账户支付人民币 200 万元(人民币贰佰万元
整),该资金用于健康中国行活动、“健康乡村·村医先行”宣传、培训等系列活动、在 67 万村医当中培训一支坚实的骨干队伍、实施“《健康中国观察》杂志村医赠阅计划”等活动的筹备和启动工作。
2、上述“(三)、5”部分,乙方跟进产品销售实际执行情况,并根据销售进度,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但不应晚于本合同签署后的第 2 个自然月开始启动。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合作时间为三年,双方可
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协议到期后是否需要延续或提前终止。协议签署后第一年为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如双方未达到协议约定的预期目标,任何一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
(六)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承诺并保证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的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意第三方。双方根据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仍然有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依托双方共建的“健康中国研究中心健康食品研究院”,提升公司在功能糖原料、功能性健康食品配方等领域的研发整合能力
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健康中国战略、《“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
行动”和“三减三健”行动的指导方针,借助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健康中国发展基金平台,依托双方共建的“健康中国研究中心健康食品研究院”和研究院权威专家团队,合作项目将解决当下高糖、高热、高盐、高脂饮食和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全民健康堪忧的现状
[2021-12-07] (002286)保龄宝: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86 股票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
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上市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标的股份已经确认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000048 号),因此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
加 265.59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人民币 265.59 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9,256,000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1,911,90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69,256,000 股,全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1,911,900 股,全部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在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及时办理增加注
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2-07] (002286)保龄宝: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86 股票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为大连商品交易所批准的玉米淀粉指定交割厂库。公司作为国内重要的淀粉糖制造商,玉米、玉米淀粉、蔗糖等原材料在产品成本中占较大比重。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有效控制原料价格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和利润,增强抗风险能力,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拟充分发挥指定交割厂库的平台优势,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风险投资。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并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玉米、玉米淀粉、白糖的标准合约。
2、业务开展期间: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预计投入资金:公司保证金余额投入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
4、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5、为了应对期货市场中的极端行情,公司可设立期货风险准备金,在与期货账户对接的银行账户中,预留期货账户中总资金的 20%--30%作为期货风险准备金。当行情出现大幅波动导致期货账户资金不足时,期货执行部门可以直接将期货风险准备金划拨至期货账户,以应对期货价格的大幅波动,保证套保仓位安全,按计划完成期货交易。
四、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
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公司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2-07] (002286)保龄宝: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0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0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
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合作实施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合作实施协议的公告》。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2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上市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2021年1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标的股份已经确认授予日为2021年11月8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和信验字〔2021〕000048号),因此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265.59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人民币265.59万元。
(2)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
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9,256,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1,911,900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69,256,000股,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71,911,900股,全
部为普通股。 部为普通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在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及时办理增加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6日
[2021-12-02] (002286)保龄宝:103-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3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年12月01日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619.71万份
? 股票期权登记人数:135人
? 期权简称:保龄JLC1
? 期权代码:03719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权日:2021年11月8日
2、授予数量:619.71万份
3、授予人数:135人
4、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行权价格:11.30元/份
6、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吴怀祥
总经理
23.10
3.73%
0.06%
李洪波
副董事长
16.80
2.71%
0.05%
刘峰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8.90
3.05%
0.05%
秦翠萍
董事
16.80
2.71%
0.05%
张国刚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1.90
1.92%
0.03%
李霞
副总经理
12.60
2.03%
0.03%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人员、核心业务人员(129人)
519.61
83.85%
1.41%
合计
619.71
100.00%
1.6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预留权益(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共计221.20万份/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19.99%。
(2)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预留部分的权益类型及激励对象,由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 年份 年度营业收入(亿元) (A) 年度净利润(亿元) (B) 触发值 (An) 目标值 (Am) 触发值 (Bn) 目标值 (Bm)
第一个行权期
2021年
-
26.0
-
1.5
第二个行权期
2022年
31.0
37.5
2.1
2.6
第三个行权期
2023年
40.0
45.0
3.0
3.4
业绩指标(A/B)完成情况 营业收入可行权比例(Ax) 净利润可行权比例 (Bx)
完成目标值(Am/Bm)
100%
100%
完成触发值(An/Bn)但
未达到目标值(Am/Bm)
80%
80%
未达到触发值(An/Bn)
0%
0%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
X=Ax * 40% + Bx * 6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后的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2021-2023)的净利润为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2)若公司发生资产/股权收购等影响公司业绩规模的情形,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应
以扣除因该等资本运作而新增加或减少的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在公司层面设置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两个考核指标,并设置了触发值和目标值两个业绩考核值。当任一指标达到触发值或目标值时,激励对象可按指标对应的权重比例行权。当公司业绩指标均未达到触发值时,则当年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和 KPI 指标实施。包括公司人力资源部现有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员工 KPI 指标,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修订及新实施的考核管理制度、KPI 指标,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激励对象必须服从人力资源部门的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卓越(A)、优秀(B)、称职(C)、不称职(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绩效考核结果 卓越(A) 优秀(B) 称职(C) 不称职(D)
个人考核可行权比例
100%
100%
8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称职”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称职”,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资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或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除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
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若未满足该项条件,则其当年相对应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与公司2021年11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情况一致。
四、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保龄JLC1
2、期权代码:037190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年12月01日 五、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2021-11-19] (002286)保龄宝:关于入选山东省数字化车间公示名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山东省数字化车间公示名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发布了《2021 年山东省智能工厂数字化
车间名单公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药用糖车间”入选 2021 年山东省数字化车间公示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制造强省的部署要求,坚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7-2022 年)》《2021 年全省智能制造工作要点》,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 2021 年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1 年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地市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公司“药用糖车间”入选 2021年山东省数字化车间公示名单。
药用糖车间是公司功能糖产业链中的关键产线,主要生产药用糊精及定制化功能糖产品,在公司数字化工厂推进过程中,该产线率先实现数字化集成,实现了研、产、供、销及物流、信息流的数据集成应用与互联链接。该产线生产全数字化管理模式,将实现公司的降本增效、转型升级,为公司、同行业打造试点示范,提升公司及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于 2021 年山东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公示期
结束后发布正式通告。本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3] (002286)保龄宝: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并由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11月 16 日(星期二)14:00 至 16:00。
届时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国刚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锋锋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10] (002286)保龄宝:关于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0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8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制造业单项冠军第六
批遴选和第三批通过复核企业名单的公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入选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
为引导制造企业专注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带动中国制造走向世界,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1〕95 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央企业推荐,行业协会限定性条件论证、专家组论证公司入选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
公司于 2018 年入选“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本次成功入选“制造业单项冠
军企业”,是对公司产品技术、质量的肯定和认可,不仅提升了公司知名度与美誉度,而且加强了公司品牌影响力和行业竞争力,对公司日后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发布正式通告。本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9] (002286)保龄宝: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8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8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619.71 万份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65.59 万股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8 日为首次授权日/授予日,以 11.30 元/份的价
格向符合条件的 1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19.71 万份股票期权,以 7.04 元/股的价格
向符合条件的 1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5.59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股权期权授予具体情况
1、首次授权日:2021 年 11 月 8 日
2、授予数量:619.71 万份
3、授予人数:135 人
4、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行权价格:11.30 元/份。
6、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首次授予股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量的 的比例
比例
吴怀祥 总经理 23.10 3.73% 0.06%
李洪波 副董事长 16.80 2.71% 0.05%
刘峰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8.90 3.05% 0.05%
秦翠萍 董事 16.80 2.71% 0.05%
张国刚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1.90 1.92% 0.03%
李霞 副总经理 12.60 2.03% 0.03%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 519.61 83.85% 1.41%
人员、核心业务人员(129人)
合计 619.71 100.00% 1.6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权益(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共计 221.20 万份/万股,占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19.99%。
(2)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 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 分配和调整,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任何 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预留部分的权益类型及激励对象,由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20%
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40%
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40%
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亿元) 年度净利润(亿元)
行权期 考核 (A) (B)
年份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An) (Am) (Bn) (Bm)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年 - 26.0 - 1.5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年 31.0 37.5 2.1 2.6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年 40.0 45.0 3.0 3.4
业绩指标(A/B)完成情况 营业收入可行权比例(Ax) 净利润可行权比例
(Bx)
完成目标值(Am/Bm) 100% 100%
完成触发值(An/Bn)但 80% 80%
未达到目标值(Am/Bm)
未达到触发值(An/Bn) 0% 0%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 X=Ax * 40% + Bx * 6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后的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2021-2023)的净利润为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2)若公司发生资产/股权收购等影响公司业绩规模的情形,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应以扣除因该等资本运作而新增加或减少的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在公司层面设置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两个考核指标,并设置了触发值和目标值两个业绩考核值。当任一指标达到触发值或目标值时,激励对象可按指标对应的权重比例行权。当公司业绩指标均未达到触发值时,则当年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0%。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和 KPI 指
标实施。包括公司人力资源部现有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员工 KPI 指标,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修订及新实施的考核管理制度、KPI 指标,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激励对象必须服从人力资源部门的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卓越(A)、优秀(B)、称职(C)、不称职(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绩效考核结果 卓越(A) 优秀(B) 称职(C) 不称职(D)
个人考核可行权比例 100% 100% 8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称职”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
职”,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资格,该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 转债、或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即期回 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 所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除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 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若未满足该项条件,则其当年相对应计划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8 日
2、授予数量:265.59 万股
3、授予人数:135 人
4、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价格:7.04 元/股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限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2021-11-09] (002286)保龄宝: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关于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48 人调整为 135 人;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授予数量由 1,110.00 万份/万股调整为 1,106.50 万份/万股,首次授予数量由 893.00 万份/万股调整为 885.30 万份/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由 625.10 万份调整为 619.71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67.90 万股调
整为 265.59 万股,预留部分权益由 217.00 万份/万股调整为 221.20 万份/万股。
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范围内,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已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针对本次授予,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登记结算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相关授权与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1-09] (002286)保龄宝: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0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0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列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除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资格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5、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6、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授予日为2021年11月8日,该授权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权日/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将首次授权日/授予日确定为2021年11月08日,以11.30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授予619.71万份股票期权,以7.04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授予265.59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08日
[2021-11-09] (002286)保龄宝: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0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0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洪波、刘峰、秦翠萍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将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1年11月08日,以11.30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授予619.71万份股票期权,以7.04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授予265.59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联
董事李洪波、刘峰、秦翠萍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现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8人调整为135人;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授予数量由1,110.00万份/万股调整为1,106.50万份/万股,首次授予数量由893.00万份/万股调整为885.30万份/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625.10万份调整为619.71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67.90万股调整为265.59万股,预留部分权益由217.00万份/万股调整为221.20万份/万股。
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08日
[2021-10-29] (002286)保龄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及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及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结果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持有本公司股份 38,139,2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33%)的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趵朴富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114,11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55%)。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收到趵朴富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
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趵朴富通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
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趵朴富通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时,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宁 波 趵 朴 合计持有股份 3,813.9244 10.33% 3,813.9244 10.33%
富 通 资 产 其中:
管 理 中 心 无限售条件股份 3,813.9244 10.33% 3,813.9244 10.33%
( 有 限 合
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
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趵朴富通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3、趵朴富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东未来减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趵朴富通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趵朴富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114,119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3.55%)。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总数量为 38,139,244
股、比例为 10.33%,其中 32,410,245 股为通过协议转让取得,比例为 8.78%,
5,728,999 股为通过竞价交易取得,比例为 1.5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发展需要。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协议转让、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3、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3,114,1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拟减持的 期 间 : 自 公 司 本 次 公 告 之 日 起 的 15 个 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
5、本次拟减持的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6、本次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趵朴富通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趵朴富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告知函》;
2、《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002286)保龄宝: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0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现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构成情况:
提名委员会:杨京岛、黄永强、刘 峰,杨京岛担任主任委员。
现调整为:
提名委员会:陈欣、黄永强、刘 峰,陈欣担任主任委员。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参股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 2021 年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预计在 2021 年度与
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预计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8] (002286)保龄宝: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3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原独立董事杨京岛先生2021年8月17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公司 2021 年 08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补选陈欣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于2021 年09 月06日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鉴于此,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现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构成情况:
提名委员会:杨京岛、黄永强、刘 峰,杨京岛担任主任委员。
现调整为:
提名委员会:陈欣、黄永强、刘 峰,陈欣担任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002286)保龄宝:关于预计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根据2021年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预计在2021年度与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曼巴”)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
300万元,审议程序如下:
1、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 2021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年度交易金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额
向关联人销 销售赤藓
售产品、商 上海曼巴及 糖醇等产 遵循市场 不超过人民 32.8 万元 无
品、提供劳 下属子公司 品 定价原则 币 300 万元
务
注: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为公司与零号英雄(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零号英雄”)之间的交易。零号英雄目前为戚朦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
《投资协议》约定,戚朦应将其实际控制的零号英雄的股权转让给上海曼巴,使
其成为上海曼巴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截至目前,
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签署完毕,工商登记变更正在推进中。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不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新力;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日用电器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灯具销售;玩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皮革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用电器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833号3夹层(集中登记地);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保龄宝倍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健食品”)持有上海曼巴30%的股权,且委派倍健食品执行董事庞明利先生担任上海曼巴董事。公司与上海曼巴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曼巴为2021年9月24日新设成立的合资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依法
存续,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在 2021 年度与上海曼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 万元,均为向关联人销售公司产品及服务,交易价格执行市场定价原则,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也遵循市场惯例,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定价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非关联方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无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倍健食品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按照公司本次审议决议,在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目前国内市场上唯一的全品类功能糖产品制造服务商,主要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独立性不受上述关联交易的影响。
上海曼巴致力于“零号英雄”“hero&shero”等品牌运营,公司及倍健食品为其提供产品应用解决方案及向其配套销售相应产品,有利于公司快速进入新型消费品市场,形成新消费领域专业化服务能力,推动公司进一步做强做大,对公司抢抓市场机遇,实现快速发展,提升盈利能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功能配料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从而带动公司在配料领域新产品的销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在2021年度与上海曼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功能配料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从而带动公司在配料领域新产品的销售。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与参股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2021年度与上海曼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功能配料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从而带动公司在配料领域新产品的销售。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预计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002286)保龄宝: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8] (002286)保龄宝: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3元
每股净资产: 4.707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6%
营业总收入: 20.7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0亿元
[2021-10-23] (002286)保龄宝:关于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286 公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 2021-08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战略合作协议基本情况概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于2021年10月16日举行《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约仪式。双方负责人在协议上签字。双方将依托各自业务领域所具有的资源、技术优势及发展潜力,共同在大健康领域构建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8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健康中国观察杂志,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的智库型官方刊物。是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由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指导、国家卫生健康委主管,国内唯一以“健康中国”字头命名,配合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助力健康中国建设,是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的会刊。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
近日,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与公司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上述战略合作协议正式生效。
公司将与合作方发挥各自的优势,以健康中国国家战略为核心,以助力健康中国行动为导向,围绕健康中国科普公益活动、健康管理、精准营养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助力健康中国建设。在未来的合作中,公司将牢牢抓住健康中国智库性媒体和企业的优质资源,结合优势,通过健康公益活动和应用市场的市场实践,实现社会服务产业发展和科学研究结合对接,促进健康战略和健康中国行动切实落地,创新健康价值
体系,形成多方面的战略共赢格局。通过双方围绕“健康中国行动”的一系列战略合作和活动,保龄宝也将持续放大企业的社会价值。
三、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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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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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 (002286)保龄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2-00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及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持有本公司股份 38,139,244 股(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10.25%)的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趵朴富通”)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114,119 股(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3.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收到趵朴富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告知函出具日,趵朴富通尚未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为 0
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趵朴富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趵朴富通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3、趵朴富通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趵朴富通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趵朴富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09] (002286)保龄宝:关于对外转让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2-00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转让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保龄宝倍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健食品”)拟将所持有的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曼巴”)3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人民币 1200 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转让给上海瑞希康医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希康”),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480 万元。
本次交易前,倍健食品持有上海曼巴 3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人民币 1200
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倍健食品将不再持有上海曼巴股权。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事项的批准权在公司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瑞希康医学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U9674;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楼;
5、法定代表人:戚朦;
6、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 年 08 月 02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医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五金产品、服装服饰、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鞋帽的零售;办公用品、塑料制品、个人卫生用品、电气设备、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制品、劳动保护用品、金属制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针纺织品的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结构:戚朦持有上海瑞希康 100%股权;
10、关联关系:上海瑞希康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亦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上海瑞希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倍健食品持有的上海曼巴 30%股权。
1、企业名称: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MA7B5P785P;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朱新力;
5、注册资本:4000 万元;
6、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 833 号 3 夹层(集中登记地);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日用电器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灯具销售;玩具销售;体育用品
及器材零售;皮革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用电器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21 年 09 月 24 日;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瑞希康医学技术有限公司 1,400 35%
山东保龄宝倍健食品有限公司 1,200 30%
上海曼巴蔓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00 20%
上海非凡力量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600 15%
合计 4,000 100%
10、倍健食品所持参股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11、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零号英雄(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零号英雄(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056,948.22
负债总额 5,057,596.25
净资产 999,351.97
项目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899,366.65
净利润 -8,000,648.03
以上数据尚未经审计。
四、交易价款及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倍健食品拟将所持有的上海曼巴 30%股权转让给上海瑞希
康。该部分标的股权子公司实缴出资 600 万元,鉴于零号英雄(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的交易价格为 480 万元。
五、协议主要内容
倍健食品与上海瑞希康于 2022 年 2 月 8 日签署《关于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
技有限公司 3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山东保龄宝倍健食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受让方:上海瑞希康医学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一)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的上海曼巴 30 %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人民币 1200 万元,
实缴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鉴于上海曼巴及下属公司自开业以来处于亏损状态,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亏损金额为人民币 800.06 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80 万元(大写:肆佰捌拾万元整)。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本协议生效及约定的权属转移条件达成后,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甲方应对上海曼巴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二)转让款的支付
1、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5%转让款,即 24 万元(大
写:贰拾肆万元整);
2、本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15%转让款,即人民币 72 万元
(大写:柒拾贰万元整)。
3、上海曼巴就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的过户办理完成变更登记后
肆万元整);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因非甲方原因未完成该等过户变更登记的,乙方亦应于到期后 30 日内向甲方支付该等剩余转让款。
(三)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其他安排
1、本协议生效后,无论上海曼巴工商变更程序是否完成,甲方不再承担对上海曼巴的后续出资义务,相应义务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前,与上海曼巴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有关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
3、甲方和乙方同意,为保障双方权益,甲乙双方拟聘请中介机构对上海曼巴及其附属公司进行全面审计或尽调,所发生的中介机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平均分摊。
(四)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首笔转让款之日即为标的股权权属转移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投资风险,本次交易对于公司正常生 产经 营不存 在重大 影响。 不会对 公司 财务及 经营状 况产生 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关于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3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11] (002286)保龄宝:关于入选2021年山东省两化融合优秀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2-003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入选 2021 年山东省两化融合优秀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省两化融合促进中心发布了《关于“2021 年山东省两化融合优
秀企业、先进个人、优秀解决方案厂商、推进先进单位”的名单公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功入选 2021 年山东省两化融合优秀企业名单。
根据《山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部署,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指导下山东省两化融合促进中心组织开展了 2021 年山东省两化融合突出贡献奖项评选活动。公司成功入选 2021 年山东省两化融合优秀企业名单。
公司深刻把握“互联网+”、“中国制造 2025”以及“工业 4.0”等发展趋势,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积极开展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和智能工厂建设,助力企业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和转型升级,不断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迈进,两化融合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山东省两化融合促进中心将于 2021 年山东省两化融合优秀企业名单公示期
结束后发布正式通告。本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10 日
[2022-01-08] (002286)保龄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2-00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龄宝”)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司将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
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
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07 日
[2022-01-08] (002286)保龄宝: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2-00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01月0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01月0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 2021 年 12 月 06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原套期保值业务将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到期,公司
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制定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1月07日
[2021-12-28] (002286)保龄宝: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13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共收到政府补助金额人民币 22,505,842.33 元。上述
政府补助金额达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是否与 补助的
序 提供补助的 补助金额(单 会计 公司日 类型
号 获得补助的主体 主体 补助原因或项目 位:元) 收款日期 处理 常经营
活动相
关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工业 2020 年省级工业 递延 与收益
1 有限公司 和信息化局 转型发展专项资 2,000,000.00 2021-01-22 收益 是 相关
金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工业 国家和省级制造 其他 与收益
2 有限公司 和信息化局 业单项冠军企业 500,000.00 2021-02-19 收益 是 相关
奖励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商务 2020年1-3季度支 其他 与收益
3 有限公司 局 持信用保险项目 60,300.00 2021-02-23 收益 是 相关
资金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人社 2020 年齐鲁技能 递延 与收益
4 有限公司 局 大师特色工作站 200,000.00 2021-03-01 收益 是 相关
建设项目
保龄宝生物股份 山东省科学 合成生物学工程 递延 与收益
5 有限公司 技术厅 化关键技术研发 4,036,000.00 2021-03-04 收益 是 相关
与应用
6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科技 2019 年科技创新 200,000.00 2021-03-17 递延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局 发展资金 收益 相关
7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自然 京台高速连接线 763,097.20 2021-03-29 其他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资源局 附着物补偿款 收益 相关
8 保龄宝生物股份 山东省科学 高转化率、耐高温 2,456,000.00 2021-03-30 递延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技术厅 赤藓糖醇新菌种 收益 相关
构建及工业化应
用
保龄宝生物股份 中国共产党 第三批德州市现 其他 与收益
9 有限公司 禹城市委员 代产业首席专家 750,000.00 2021-04-15 收益 是 相关
会组织部 科研经费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商务 2020 年度省级外 其他 与收益
10 有限公司 局 经贸专项资金(出 139,000.00 2021-05-14 收益 是 相关
口信保项目)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科技 2020 年人才发展 其他 与收益
11 有限公司 局 专项资金(科技创 400,000.00 2021-05-31 收益 是 相关
新奖励资金)
12 保龄宝生物股份 中国博士后 第 69 批面上资助 80,000.00 2021-06-24 递延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科学基金会 经费 收益 相关
13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科技 2019 年度科技成 40,000.00 2021-08-04 其他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局 果转化资金 收益 相关
14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工业 2020 年省级产业 300,000.00 2021-08-06 其他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和信息化局 互联网示范平台 收益 相关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科技 德州市领军型创 其他 与收益
15 有限公司 局 新创业团队科研 200,000.00 2021-08-17 收益 是 相关
经费
保龄宝生物股份 山东省科学 2021 年泰山产业 递延 与收益
16 有限公司 技术厅 领军人才工程资 600,000.00 2021-08-17 收益 是 相关
助经费
17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市场 2020 年度知识产 88,000.00 2021-08-20 其他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局 权专项经费 收益 相关
保龄宝生物股份 中国共产党 第二届创新创业
有限公司 禹城市委员 大赛获奖人才(隋 递延 与收益
18 会组织部 中泉:吞咽障碍人 40,000.00 2021-08-31 收益 是 相关
群增稠食品研发
项目)
保龄宝生物股份 中国共产党 第二批大禹英才 其他 与收益
19 有限公司 禹城市委员 40,000.00 2021-08-31 收益 是 相关
会组织部
保龄宝生物股份 中国共产党 首届创新创业大 递延 与收益
20 有限公司 禹城市委员 赛获奖人才 50,000.00 2021-08-31 收益 是 相关
会组织部
保龄宝生物股份 中国共产党 申报泰山产业领 其他 与收益
21 有限公司 禹城市委员 军人才单位奖励 300,000.00 2021-08-31 收益 是 相关
会组织部
22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市场 山东品牌奖励 200,000.00 2021-09-08 其他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局 收益 相关
23 保龄宝生物股份 禹城市市场 山东省知名农产 100,000.00 2021-09-08 其他 是 与收益
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局 品企业产品品牌 收益 相关
奖励
保龄宝生物股份 山东省科学 合成生物学工程
[2021-12-18] (002286)保龄宝:关于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1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公司入选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公示名单。
近日,公司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印发第六批制
造业单项冠军及通过复核的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政法函【2021】326 号),公司入选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名单。
公司于 2018 年入选“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本次成功入选“制造业单项冠
军示范企业”,是对公司产品技术、质量的肯定和认可,不仅提升了公司知名度与美誉度,而且加强了公司品牌影响力和行业竞争力,对公司日后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8] (002286)保龄宝: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21-11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上市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2021年12月15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办理完成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最新《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71,911,900元。
换发的最新《营业执照》证载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723870085E
名 称: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
法定代表人:戴斯觉
注册资本:叁亿柒仟壹佰玖拾壹万壹仟玖佰元整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16日
营业期限:1997年10月1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淀粉糖、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用辅料、饲料添
加剂、饮料研发、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仓储(不含危险品);粮食收购销售、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本企业产品及技术的自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3] (002286)保龄宝: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10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9,000 万元–21,000 万元
盈利:4,986.19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81.05% - 321.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16,000 万元–18,000 万元
盈利:3,626.23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41.23% - 396.3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51 元/股–0.57 元/股 盈利:0.14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受益于零糖减糖等健康消费需求的增长以及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措施的有
效驱动,公司稳步推进年初确定的经营计划,公司各项业务联动性增强,进一步
提高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2、受市场对代糖产品需求旺盛影响,2021 年公司赤藓糖醇产品供需两旺,
赤藓糖醇产品价格较 2020 年同期相比有较大涨幅,同时带动了其他功能糖产品
的市场需求;
3、2021 年公司 1.3 万吨赤藓糖醇扩建项目竣工达产,进一步满足了赤藓糖
醇产品市场需求,巩固了公司功能糖头部企业的市场地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21-12-11] (002286)保龄宝:关于入选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35 号),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入选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准确把握消费品标准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发挥消费品标准化对产业升级的推动作用,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征集和评审工作。经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推荐,公司入选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单位。
消费品质量事关民生福祉与经济发展质量,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是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的重要任务。高水平的消费品领域标准化体系建设决定了企业品质和竞争力。因此,开展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建立国际化、现代化、规范化的标准体系,对我国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保龄宝成为本批唯一入选的功能糖行业企业,标志着保龄宝做为功能糖行业龙头品牌在标准化建设上的领先地位。公司目前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糖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科研机构,设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及“泰山学者”工作岗位。多次承担国家重点攻关课题、“863”计划,低聚异麦芽糖、高纯度低聚异麦芽糖、发酵法谷氨酰胺等 3 项科技成果填补国内空白,72 项专利获得国家授权,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 40 余项。20多年来,保龄宝坚持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技术不断迭代创新,取得了累累硕果。
保龄宝在功能糖领域标准化建设上的领先地位,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自身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提升,通过健全和完善标准化体系提高全员的标准化意识、提升
公司的产品质量,是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赢得顾客、赢得市场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通过标准化试点的实施可以加快产业标准化进程,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对整个功能糖产业升级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公司始终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宗旨,将质量作为企业立身之本,将按标准严格把控产品品质作为公司坚守的生命线,公司将通过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实力与使命引领行业发展,继续深度挖掘功能糖领域的发展空间,持续夯实提升公司运营管理能力,不断推出健康好品,持续打造具有生命力与成长性的中国功能糖行业龙头品牌。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9] (002286)保龄宝: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8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12 月 13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04 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65.59 万股
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35 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同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8 日
2、授予数量:265.59 万股
3、授予人数:135 人
4、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价格:7.04 元/股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限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的比例
吴怀祥 总经理 9.90 3.73% 0.03%
李洪波 副董事长 7.20 2.71% 0.02%
刘峰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8.10 3.05% 0.02%
秦翠萍 董事 7.20 2.71% 0.02%
张国刚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10 1.92% 0.01%
李霞 副总经理 5.40 2.03% 0.01%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 222.69 83.85% 0.60%
人员、核心业务人员(129 人)
合计 265.59 100.00% 0.7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权益(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共计 221.20 万份/万股,占本 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19.99%。
(2)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 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 分配和调整,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任何 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预留部分的权益类型及激励对象,由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亿元) 年度净利润(亿元)
解除限售期 考核 (A) (B)
年份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An) (Am) (Bn) (Bm)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 - 26.0 - 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 31.0 37.5 2.1 2.6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 40.0 45.0 3.0 3.4
业绩指标(A/B)完成情况 营业收入解除限售比例 净利润解除限售比例(Bx)
(Ax)
完成目标值(Am/Bm) 100% 100%
完成触发值(An/Bn)但 80% 80%
未达到目标值(Am/Bm)
未达到触发值(An/Bn) 0% 0%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X) X=Ax * 40% + Bx * 6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后的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2021-2023)的净利润为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2)若公司发生资产/股权收购等影响公司业绩规模的情形,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应以扣除因该等资本运作而新增加或减少的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在公司层面设置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两个考核指标,并设置了触发值和目标值两个业绩考核值。当任一指标达到触发值或目标值时,激励对象可按指标对应的权重比例解除限售。当公司业绩指标均未达到触发值时,则当年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0%。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
[2021-12-07] (002286)保龄宝: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合作实施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86 公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 2021-10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合作实施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于2021年10月16日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双方将依托各自业务领域所具有的资源、技术优势及发展潜力,共同在大健康领域构建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3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关于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6〕32号),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高质量推进健康中国建设,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合作实施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保龄宝倍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健公司”)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与山东保龄宝倍健食品有限公司合作实施协议》(以下简称“实施协议”)。
健康中国观察杂志,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的智库型官方刊物。其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由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指导、国家卫生健康委主管、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是国内唯一以“健康中国”字头命名,配合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助力健康中国建设的会刊。
倍健公司是保龄宝的全资子公司,倍健公司自2018年成立以来,依托母公司强大的综合实力、雄厚的产业基础和完整的创新体系,专注于功能食品、健康代糖无糖食
品、天然健康食品和保健食品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让健康食品走进千家万户、一日三餐,为人们守护舌尖上的健康和甜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实施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实施协议内容
甲方:健康中国观察杂志
乙方:山东保龄宝倍健食品有限公司
(一)合作事项
1、双方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健康中国发展基金平台下(以下简称:健康中国发展基金)开展基于双方战略合作为目标的具体项目:
①甲方负责总体项目的规划与项目立项,确保相关项目资金用于本协议约定的用途;
②乙方负责提供启动资金支持,协助甲方组织实施项目。
2、合作筹建“健康中国研究中心健康食品研究院”(暂定名):
①甲方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及营运管理工作;
②乙方作为主要发起单位,参与筹建及后续营运工作。
3、合作举办每年的“健康中国发展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和“中国人口发展论坛”(以下简称:论坛):
①甲方负责大会以及论坛举办的筹备和会务组织;
②乙方作为支持单位,享受大会发言、产品展示、分论坛组织等各项权益。
4、合作开展“健康乡村·村医先行”等系列活动,计划如下:
①每年在全国各省、市县乡镇举行“健康中国行”系列活动(100 场以上)。传播
健康中国宗旨、发展纲要以及行动计划等,影响更多更大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以及全民投入到健康中国的活动中来;
②每年在全国各县乡举办“健康乡村·村医先行”宣传、培训等系列活动(100场以上)。全面发挥全国 67 万名乡村医生“基层健康带头人”的作用,助力乡村医生健康理念转变,促进乡村医生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准的提升;
③除每年在北京举行一次大会和论坛的主会外,按照工作需要进一步在相关地区举办系列主题会议(3 场以上),如:“2022 健康中国发展大会——肠道健康行动山
④通过征集、推选等各项工作,对助力健康中国建设,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促进全民健康做出卓越贡献的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⑤实施“《健康中国观察》杂志村医赠阅计划”,力争让全国 60 多万名乡村医生
人人都阅读到《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人人都能通过《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的学习参与到健康中国的具体行动中来;
⑥定期召集有共同价值观、立志助力健康产业发展的优秀企业家,筛选有利于全面健康需求的健康品牌,共同打造一个为各界精英开坛论道、思想交流、观点碰撞,实现资源共享的全面健康开发平台,助力全面健康升级,推动健康中国行动高质量发展,打造共同富裕之路;
⑦共同打造与全民物质健康及精神健康相匹配的项目及产品;
⑧依托互联网+、通过融合 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
新技术,打造一个融传播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集智能软硬件、内容、服务、管理一体化的科学权威的健康服务管理平台。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是健康中国的授权组织和实施机构,有权领导和组织全国性的健康中国行动;
2、甲方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人数不少于 6 人),负责“健康中国研究中心健康
食品研究院”(暂定名,以下简称:研究院)的具体筹备推进以及成立后的运营管理工作,并邀请乙方作为主要发起单位参与有关工作。研究院的筹备工作在乙方资金到位后的 30 工作日内完成,三个月内正式启动成立并召开新闻发布会。甲方保证研究院签约专家组成员不低于 50 名,研究院每年完成不低于 2 个功能糖和核心配料项目立项和科研成果转化,由乙方协助完成;
3、甲方负责健康中国论坛以及全国性、区域性系列主题会议的立项、筹备工作;
4、甲方负责在本协议签订后的 30 天内完成“健康中国行”系列活动、“健康乡
村·村医先行”等活动方案的策划与撰写,负责出具活动实施所需的立项、批复、通知等文件;
5、甲方负责在本协议签订后的 30 天内完成对助力健康中国建设,推动健康中国
行动,促进全民健康做出卓越贡献的基层单位和个人的征集、推选等各项筹划及方案工作,并持续负责活动有关宣传工作;
6、甲方负责在本协议签订后的 30 天内完成爱岗敬业、优秀出色的 10 万名乡村医
生“《健康中国观察》杂志村医赠阅计划”的规划与实施;
7、甲方具备健康中国发展基金、“健康乡村·村医先行”活动、健康中国研究中心健康食品研究院筹备、大会和论坛的相关执行权益;
8、甲方利用每年“两会”特刊、重要节日等,策划好有利于乙方产品宣传、项目实施的相关选题,采访肠道方面的专家大咖,配合乙方项目的有利实施。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为“健康中国行”、“健康乡村·村医先行”活动的主要支持机构和赞助商,享有所有活动的冠名权;
2、乙方向甲方捐赠人民币 100 万元作为研究院筹备发展资金,并提供“健康中国
行”等系列活动启动资金人民币 200 万元,包括:
①乙方向健康中国发展基金捐赠人民币 1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研究院的筹备工作以及该研究中心未来的建设及发展工作;
②乙方为“健康中国行”系列活动、“健康乡村·村医先行”、“《健康中国观察》杂志村医赠阅计划”等活动提供启动资金支持、人力资源支持和健康、预防类相关产品支持。活动启动资金为人民币 2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3、乙方作为研究院的发起方及副理事长单位,有权参与研究院的筹备、经营及管理,有权向研究院派出专家及研究员;征得专家授权后享有研究院研发成果、专利的使用权等;研究院未来的建设及发展工作,甲方应充分征求乙方的意见。研究院成立后,受乙方的委托可以帮乙方开发相关的具有高科技含量的项目和产品不低于 2 个,获得产品的上市批复文件,由乙方协助完成。并每年推荐不低于 3 名专家成为乙方的高级顾问;
4、乙方可以推荐有关专家作为研究院研究员,数量不超过 5 位;
5、乙方每年定向甲方输出功能性及健康食品类终端产品,交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销售,乙方通过该方式实现销售收入总额的 10%(规划目标壹亿元)赞助给甲方,所有款项将用于以下活动,乙方有权参与赞助活动,有权核实赞助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①40%用于每年至少在全国各省市县乡镇举行 100 场健康中国行活动;
②10%用于每年至少在各乡村举办 100 场“健康乡村·村医先行”宣传、培训等系
列活动;
③20%用于每年在上述大会上对促进全民健康的优秀模范和积极分子进行公开奖励;
④15%用于为健康中国行之“健康乡村·村医先行”活动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派员参加活动工作委员会、并为推广健康中国行和向全民提供健康产品在甲方的 67 万村医当中培训一支坚实的骨干队伍,人数在各省不少于 500 人,全国不低于10000 人,甲方应积极支持和配合乙方完成上述队伍的建设;
⑤10%用于甲方对至少 10 万名各乡村医生“《健康中国观察》杂志村医赠阅计
划”;
⑥5%用于每年在北京举行一次“大会”和“论坛”;
⑦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上述终端产品的健康性、合法性。
6、乙方可将上述经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销售的产品的一部分直接捐赠给村医。乙方享有作为“大会”和“论坛”主要公益支持单位应获得的回报,具体回报条款包括“大会”发言、参展、主办分论坛、媒体宣传等,届时根据会议组委会的统一要求进一步明确。
7、乙方享有在健康中国观察网及新媒体平台(健康中国观察微信公众号、人民号、新华号、头条号、网易号等)优先发表宣传稿件的权利。
(四)捐赠费用的支付及使用
1、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捐赠款及项目启动费用:
①向健康中国发展基金账户支付人民币 100 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用于研
究院的筹备以及相关活动的启动工作;
②向《健康中国观察》杂志运营管理账户支付人民币 200 万元(人民币贰佰万元
整),该资金用于健康中国行活动、“健康乡村·村医先行”宣传、培训等系列活动、在 67 万村医当中培训一支坚实的骨干队伍、实施“《健康中国观察》杂志村医赠阅计划”等活动的筹备和启动工作。
2、上述“(三)、5”部分,乙方跟进产品销售实际执行情况,并根据销售进度,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但不应晚于本合同签署后的第 2 个自然月开始启动。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合作时间为三年,双方可
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协议到期后是否需要延续或提前终止。协议签署后第一年为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如双方未达到协议约定的预期目标,任何一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
(六)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承诺并保证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的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意第三方。双方根据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仍然有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依托双方共建的“健康中国研究中心健康食品研究院”,提升公司在功能糖原料、功能性健康食品配方等领域的研发整合能力
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健康中国战略、《“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
行动”和“三减三健”行动的指导方针,借助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健康中国发展基金平台,依托双方共建的“健康中国研究中心健康食品研究院”和研究院权威专家团队,合作项目将解决当下高糖、高热、高盐、高脂饮食和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全民健康堪忧的现状
[2021-12-07] (002286)保龄宝: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86 股票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
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上市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标的股份已经确认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000048 号),因此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
加 265.59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人民币 265.59 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9,256,000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1,911,90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69,256,000 股,全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1,911,900 股,全部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在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及时办理增加注
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2-07] (002286)保龄宝: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86 股票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为大连商品交易所批准的玉米淀粉指定交割厂库。公司作为国内重要的淀粉糖制造商,玉米、玉米淀粉、蔗糖等原材料在产品成本中占较大比重。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有效控制原料价格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和利润,增强抗风险能力,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拟充分发挥指定交割厂库的平台优势,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风险投资。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并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玉米、玉米淀粉、白糖的标准合约。
2、业务开展期间: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预计投入资金:公司保证金余额投入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
4、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5、为了应对期货市场中的极端行情,公司可设立期货风险准备金,在与期货账户对接的银行账户中,预留期货账户中总资金的 20%--30%作为期货风险准备金。当行情出现大幅波动导致期货账户资金不足时,期货执行部门可以直接将期货风险准备金划拨至期货账户,以应对期货价格的大幅波动,保证套保仓位安全,按计划完成期货交易。
四、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
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公司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12-07] (002286)保龄宝: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0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0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
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合作实施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合作实施协议的公告》。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2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上市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2021年1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标的股份已经确认授予日为2021年11月8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和信验字〔2021〕000048号),因此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265.59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人民币265.59万元。
(2)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
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9,256,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1,911,900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69,256,000股,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71,911,900股,全
部为普通股。 部为普通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在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及时办理增加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6日
[2021-12-02] (002286)保龄宝:103-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3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年12月01日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619.71万份
? 股票期权登记人数:135人
? 期权简称:保龄JLC1
? 期权代码:03719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权日:2021年11月8日
2、授予数量:619.71万份
3、授予人数:135人
4、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行权价格:11.30元/份
6、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吴怀祥
总经理
23.10
3.73%
0.06%
李洪波
副董事长
16.80
2.71%
0.05%
刘峰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8.90
3.05%
0.05%
秦翠萍
董事
16.80
2.71%
0.05%
张国刚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1.90
1.92%
0.03%
李霞
副总经理
12.60
2.03%
0.03%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人员、核心业务人员(129人)
519.61
83.85%
1.41%
合计
619.71
100.00%
1.6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预留权益(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共计221.20万份/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19.99%。
(2)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预留部分的权益类型及激励对象,由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 年份 年度营业收入(亿元) (A) 年度净利润(亿元) (B) 触发值 (An) 目标值 (Am) 触发值 (Bn) 目标值 (Bm)
第一个行权期
2021年
-
26.0
-
1.5
第二个行权期
2022年
31.0
37.5
2.1
2.6
第三个行权期
2023年
40.0
45.0
3.0
3.4
业绩指标(A/B)完成情况 营业收入可行权比例(Ax) 净利润可行权比例 (Bx)
完成目标值(Am/Bm)
100%
100%
完成触发值(An/Bn)但
未达到目标值(Am/Bm)
80%
80%
未达到触发值(An/Bn)
0%
0%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
X=Ax * 40% + Bx * 6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后的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2021-2023)的净利润为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2)若公司发生资产/股权收购等影响公司业绩规模的情形,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应
以扣除因该等资本运作而新增加或减少的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在公司层面设置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两个考核指标,并设置了触发值和目标值两个业绩考核值。当任一指标达到触发值或目标值时,激励对象可按指标对应的权重比例行权。当公司业绩指标均未达到触发值时,则当年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和 KPI 指标实施。包括公司人力资源部现有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员工 KPI 指标,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修订及新实施的考核管理制度、KPI 指标,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激励对象必须服从人力资源部门的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卓越(A)、优秀(B)、称职(C)、不称职(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绩效考核结果 卓越(A) 优秀(B) 称职(C) 不称职(D)
个人考核可行权比例
100%
100%
8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称职”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称职”,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资格,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或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除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
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若未满足该项条件,则其当年相对应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与公司2021年11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情况一致。
四、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保龄JLC1
2、期权代码:037190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年12月01日 五、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2021-11-19] (002286)保龄宝:关于入选山东省数字化车间公示名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山东省数字化车间公示名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发布了《2021 年山东省智能工厂数字化
车间名单公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药用糖车间”入选 2021 年山东省数字化车间公示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制造强省的部署要求,坚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7-2022 年)》《2021 年全省智能制造工作要点》,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 2021 年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1 年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地市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公司“药用糖车间”入选 2021年山东省数字化车间公示名单。
药用糖车间是公司功能糖产业链中的关键产线,主要生产药用糊精及定制化功能糖产品,在公司数字化工厂推进过程中,该产线率先实现数字化集成,实现了研、产、供、销及物流、信息流的数据集成应用与互联链接。该产线生产全数字化管理模式,将实现公司的降本增效、转型升级,为公司、同行业打造试点示范,提升公司及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于 2021 年山东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公示期
结束后发布正式通告。本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3] (002286)保龄宝: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并由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11月 16 日(星期二)14:00 至 16:00。
届时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国刚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锋锋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10] (002286)保龄宝:关于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100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8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制造业单项冠军第六
批遴选和第三批通过复核企业名单的公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入选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
为引导制造企业专注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带动中国制造走向世界,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1〕95 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央企业推荐,行业协会限定性条件论证、专家组论证公司入选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
公司于 2018 年入选“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本次成功入选“制造业单项冠
军企业”,是对公司产品技术、质量的肯定和认可,不仅提升了公司知名度与美誉度,而且加强了公司品牌影响力和行业竞争力,对公司日后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发布正式通告。本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9] (002286)保龄宝: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8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8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619.71 万份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65.59 万股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8 日为首次授权日/授予日,以 11.30 元/份的价
格向符合条件的 1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19.71 万份股票期权,以 7.04 元/股的价格
向符合条件的 1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5.59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股权期权授予具体情况
1、首次授权日:2021 年 11 月 8 日
2、授予数量:619.71 万份
3、授予人数:135 人
4、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行权价格:11.30 元/份。
6、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首次授予股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量的 的比例
比例
吴怀祥 总经理 23.10 3.73% 0.06%
李洪波 副董事长 16.80 2.71% 0.05%
刘峰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8.90 3.05% 0.05%
秦翠萍 董事 16.80 2.71% 0.05%
张国刚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1.90 1.92% 0.03%
李霞 副总经理 12.60 2.03% 0.03%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 519.61 83.85% 1.41%
人员、核心业务人员(129人)
合计 619.71 100.00% 1.6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权益(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共计 221.20 万份/万股,占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19.99%。
(2)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 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 分配和调整,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任何 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预留部分的权益类型及激励对象,由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20%
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40%
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40%
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亿元) 年度净利润(亿元)
行权期 考核 (A) (B)
年份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An) (Am) (Bn) (Bm)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年 - 26.0 - 1.5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年 31.0 37.5 2.1 2.6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年 40.0 45.0 3.0 3.4
业绩指标(A/B)完成情况 营业收入可行权比例(Ax) 净利润可行权比例
(Bx)
完成目标值(Am/Bm) 100% 100%
完成触发值(An/Bn)但 80% 80%
未达到目标值(Am/Bm)
未达到触发值(An/Bn) 0% 0%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 X=Ax * 40% + Bx * 6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后的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考核年度(2021-2023)的净利润为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2)若公司发生资产/股权收购等影响公司业绩规模的情形,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应以扣除因该等资本运作而新增加或减少的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在公司层面设置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两个考核指标,并设置了触发值和目标值两个业绩考核值。当任一指标达到触发值或目标值时,激励对象可按指标对应的权重比例行权。当公司业绩指标均未达到触发值时,则当年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0%。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和 KPI 指
标实施。包括公司人力资源部现有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员工 KPI 指标,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修订及新实施的考核管理制度、KPI 指标,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激励对象必须服从人力资源部门的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卓越(A)、优秀(B)、称职(C)、不称职(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绩效考核结果 卓越(A) 优秀(B) 称职(C) 不称职(D)
个人考核可行权比例 100% 100% 8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称职”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
职”,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资格,该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 转债、或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公司即期回 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 所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除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外,还须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 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若未满足该项条件,则其当年相对应计划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8 日
2、授予数量:265.59 万股
3、授予人数:135 人
4、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价格:7.04 元/股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限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2021-11-09] (002286)保龄宝: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关于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48 人调整为 135 人;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授予数量由 1,110.00 万份/万股调整为 1,106.50 万份/万股,首次授予数量由 893.00 万份/万股调整为 885.30 万份/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由 625.10 万份调整为 619.71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67.90 万股调
整为 265.59 万股,预留部分权益由 217.00 万份/万股调整为 221.20 万份/万股。
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范围内,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已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针对本次授予,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登记结算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相关授权与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1-09] (002286)保龄宝: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0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0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列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除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资格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5、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6、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授予日为2021年11月8日,该授权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权日/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将首次授权日/授予日确定为2021年11月08日,以11.30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授予619.71万份股票期权,以7.04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授予265.59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08日
[2021-11-09] (002286)保龄宝: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0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0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洪波、刘峰、秦翠萍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将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1年11月08日,以11.30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授予619.71万份股票期权,以7.04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授予265.59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联
董事李洪波、刘峰、秦翠萍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资格。现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8人调整为135人;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授予数量由1,110.00万份/万股调整为1,106.50万份/万股,首次授予数量由893.00万份/万股调整为885.30万份/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625.10万份调整为619.71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67.90万股调整为265.59万股,预留部分权益由217.00万份/万股调整为221.20万份/万股。
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08日
[2021-10-29] (002286)保龄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及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及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结果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持有本公司股份 38,139,2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33%)的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趵朴富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114,11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55%)。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收到趵朴富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
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趵朴富通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
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趵朴富通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时,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宁 波 趵 朴 合计持有股份 3,813.9244 10.33% 3,813.9244 10.33%
富 通 资 产 其中:
管 理 中 心 无限售条件股份 3,813.9244 10.33% 3,813.9244 10.33%
( 有 限 合
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
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趵朴富通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3、趵朴富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东未来减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趵朴富通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趵朴富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114,119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3.55%)。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总数量为 38,139,244
股、比例为 10.33%,其中 32,410,245 股为通过协议转让取得,比例为 8.78%,
5,728,999 股为通过竞价交易取得,比例为 1.5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发展需要。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协议转让、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3、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3,114,1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拟减持的 期 间 : 自 公 司 本 次 公 告 之 日 起 的 15 个 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
5、本次拟减持的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6、本次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趵朴富通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趵朴富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告知函》;
2、《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002286)保龄宝: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0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现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构成情况:
提名委员会:杨京岛、黄永强、刘 峰,杨京岛担任主任委员。
现调整为:
提名委员会:陈欣、黄永强、刘 峰,陈欣担任主任委员。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参股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 2021 年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预计在 2021 年度与
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预计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8] (002286)保龄宝: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3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原独立董事杨京岛先生2021年8月17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公司 2021 年 08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补选陈欣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于2021 年09 月06日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鉴于此,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现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构成情况:
提名委员会:杨京岛、黄永强、刘 峰,杨京岛担任主任委员。
现调整为:
提名委员会:陈欣、黄永强、刘 峰,陈欣担任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002286)保龄宝:关于预计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根据2021年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预计在2021年度与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曼巴”)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
300万元,审议程序如下:
1、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 2021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年度交易金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额
向关联人销 销售赤藓
售产品、商 上海曼巴及 糖醇等产 遵循市场 不超过人民 32.8 万元 无
品、提供劳 下属子公司 品 定价原则 币 300 万元
务
注: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为公司与零号英雄(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零号英雄”)之间的交易。零号英雄目前为戚朦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
《投资协议》约定,戚朦应将其实际控制的零号英雄的股权转让给上海曼巴,使
其成为上海曼巴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截至目前,
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签署完毕,工商登记变更正在推进中。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不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新力;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日用电器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灯具销售;玩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皮革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用电器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833号3夹层(集中登记地);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保龄宝倍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健食品”)持有上海曼巴30%的股权,且委派倍健食品执行董事庞明利先生担任上海曼巴董事。公司与上海曼巴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曼巴为2021年9月24日新设成立的合资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依法
存续,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在 2021 年度与上海曼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 万元,均为向关联人销售公司产品及服务,交易价格执行市场定价原则,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也遵循市场惯例,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定价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非关联方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无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倍健食品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按照公司本次审议决议,在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目前国内市场上唯一的全品类功能糖产品制造服务商,主要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独立性不受上述关联交易的影响。
上海曼巴致力于“零号英雄”“hero&shero”等品牌运营,公司及倍健食品为其提供产品应用解决方案及向其配套销售相应产品,有利于公司快速进入新型消费品市场,形成新消费领域专业化服务能力,推动公司进一步做强做大,对公司抢抓市场机遇,实现快速发展,提升盈利能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功能配料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从而带动公司在配料领域新产品的销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在2021年度与上海曼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功能配料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从而带动公司在配料领域新产品的销售。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与参股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2021年度与上海曼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功能配料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从而带动公司在配料领域新产品的销售。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预计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002286)保龄宝: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9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10-28] (002286)保龄宝: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3元
每股净资产: 4.707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6%
营业总收入: 20.7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0亿元
[2021-10-23] (002286)保龄宝:关于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286 公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 2021-08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战略合作协议基本情况概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于2021年10月16日举行《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约仪式。双方负责人在协议上签字。双方将依托各自业务领域所具有的资源、技术优势及发展潜力,共同在大健康领域构建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8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与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健康中国观察杂志,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的智库型官方刊物。是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由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指导、国家卫生健康委主管,国内唯一以“健康中国”字头命名,配合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助力健康中国建设,是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的会刊。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情况
近日,健康中国观察杂志与公司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上述战略合作协议正式生效。
公司将与合作方发挥各自的优势,以健康中国国家战略为核心,以助力健康中国行动为导向,围绕健康中国科普公益活动、健康管理、精准营养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助力健康中国建设。在未来的合作中,公司将牢牢抓住健康中国智库性媒体和企业的优质资源,结合优势,通过健康公益活动和应用市场的市场实践,实现社会服务产业发展和科学研究结合对接,促进健康战略和健康中国行动切实落地,创新健康价值
体系,形成多方面的战略共赢格局。通过双方围绕“健康中国行动”的一系列战略合作和活动,保龄宝也将持续放大企业的社会价值。
三、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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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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