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15什么时候复牌?-诺 普 信停牌最新消息
≈≈诺普信002215≈≈(更新:22.02.26)
[2022-02-26] (002215)诺普信:2021年度业绩快报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490,195,604.53 4,131,424,781.76 8.68%
营业利润 319,000,751.29 184,991,739.24 72.44%
利润总额 338,714,039.39 194,026,030.27 74.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91,464,369.45 166,910,819.85 74.62%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9,620,964.43 107,735,849.61 113.13%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242 0.1856 74.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6% 6.79% 4.87%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7,640,073,937.66 5,971,465,348.24 27.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962,546,598.01 2,350,516,687.86 26.0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983,781,427.00 914,076,384.00 7.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01 2.57 17.12%
每股净资产(元)
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为 449,019.5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8%。营业利润为31,900.08万元、利润总额为33,871.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46.4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3242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72.44%、74.57%和 74.62%、74.68%,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持续坚定深化练功,狠抓一个大品-套餐经营、狠抓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持续推动“扎根助销,教育培训”落地。连续多年“大品/套餐-技术服务的品牌战略”经营下,农药制剂业务销量稳步增长、产品毛利率明显提升,毛利额相应增加。
2、单一特色作物产业链战略落地有声,经营策略推进有序有力,重点布局了三大作物架构:云南蓝莓、海南火龙果、其他 MVP 作物。新科研、新教育、新组织三大运营支撑体系彰显效应。其中,海南火龙果首年投产,开始贡献利润。
3、上年度参股子公司农泰公司因转型升级,当期产生较大经营亏损,导致公司当年投资收益减少。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2021 年
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88)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明显差异。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高焕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庆鸿、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庆鸿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2022-02-22] (002215)诺普信: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2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
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3月21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
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 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于2022年2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第六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请详
见刊登在2022年2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三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3项议案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详细内容见2022年2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3月22日前(含当天)送达或发邮件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何彤彤
电话:0755-29977586
邮箱:npx002215@126.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3月24日
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
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
担。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
[2022-02-22] (002215)诺普信:2022017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明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对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能更好的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2] (002215)诺普信: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2年2月16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5名,参与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二、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与企业愿景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给予确认。
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副董事长王时豪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副董事长王时豪为本次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和行权;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和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项下所有授出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副董事长王时豪为本次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2] (002215)诺普信: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普信”)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喜年”)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标正”)进行增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详见 2021 年 12
月 27 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关于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详见 2022 年 1月 21 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 73,529,411 股,募集资金总额 349,999,996.36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 344,311,911.64 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 24,255.00 23,373.00 15,000.00
2 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 13,740.00 13,740.00 12,504.72
3 补充流动资金 15,905.00 15,905.00 6,926.47
合计 53,900.00 53,018.00 34,431.19
其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诺普信东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和陕
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1,000 万元对广东喜年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广东喜年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对陕西标正进行增资,其中,3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陕西标正注册资本由 9,173.2502 万元增加至 12,173.2502万元,其余 6,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另外,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分配到诺普信东莞分公司。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和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其他有关部门批准。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8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黄齐军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大片美路 58 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塑胶产品、农业机械、林业机械;销售:塑胶原料、通用设备、消防器材、计算机、机械配件、橡胶制品、五金制品、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纺织品、服装、皮革产品、模具、劳保用品、工艺品、管材、磨具、液压元件、气动元件、电子元件、电线电缆、锂电池、家用电器、照明装置、传感器、仪器仪表、焊接材料、纸制品、办公用品、日用品、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玻璃制品、石棉制品、洗涤剂、水性涂料、润滑油、绝缘油、金属表面处理剂、其他化工产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54%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持有 46%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09 月 30 日/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43,50.73 3,236.66
负债总额 2,255.73 1,021.95
净资产 2,095.00 2,214.71
营业收入 2,628.58 5,102.85
净利润 -119.70 240.91
注:上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08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焦卫清
注册资本:9,173.250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阳大街西段 67 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农化产品的研发、销售,农药、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土壤调节剂、微肥、叶面肥、化肥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农药技术研究及转让,塑胶制品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09 月 30 日/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38,939.14 67,660.96
负债总额 7,832.75 39,780.85
净资产 31,106.39 27,880.11
营业收入 21,370.02 25,770.20
净利润 2,849.57 2,401.64
注:上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1,000 万元对广东喜年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广东
喜年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对陕西
标正进行增资,其中,3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陕西标正注册资
本由 9,173.2502 万元增加至 12,173.2502 万元,其余 6,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喜年、陕西标正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能更好的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广东喜年、陕西标正进行增资。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对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能更好的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子公司增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8] (002215)诺普信: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04,368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35%,涉及激励对象149人。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987,285,795股减至
983,781,427股。
3、公司已于2022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0年5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5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5名拟激励对象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70人调至155人;公司2020年5月实施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授予价格由3.17元/股调至3.02元/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6月19日,并以3.02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1,193.747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
6、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廖科超、张国照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王朝宗,拟聘任为职工代表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万股。
8、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9、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11、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572号),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910,819.85元,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009,425.93元下降29.28%,因此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44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
另外,激励对象吕进、毕兴华、何绍昆、孙俊等1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
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2、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49人(因有10位离职人员已包含在第一个解锁限售期不符合解锁条件需回购注销涉及人员中,合计数不再重复计算),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504,36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1,013,103股。
3、回购价格
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6月16日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调整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3.02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调整为每股2.92元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4、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10,549,679.15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33号)。
6、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截至2022年2月1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73,694,623 27.72% -3,504,368 270,190,255 27.46%
高管锁定股 185,647,741 18.80% - 185,647,741 18.87%
首发后限售股 73,529,411 7.45% - 73,529,411 7.47%
股权激励限售股 14,517,471 1.47% -3,504,368 11,013,103 1.1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713,591,172 72.28% - 713,591,172 72.54%
股
三、总股本 987,285,795 100.00% -3,504,368 983,781,427 100.00%
注:变更前股本结构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数据。
四、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 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2022-02-11] (002215)诺普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2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柏强先生
(6) 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26,225,375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33.042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5,563,57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97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61,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70%。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187,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36%;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187,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36%;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64%;弃权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187,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36%;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187,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36%;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本荣、黄媛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1-22] (002215)诺普信: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翠冬女士、西藏林芝润宝盈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宝盈信”)、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控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68,743,49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0.35%),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687,819股,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其中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1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截至 2021年10月25日,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尚未减持公司股份。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号)。
2022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872,85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号)。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22年1月21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股份减持进
展告知函》,2022年1月21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
司股份2,676,700股,减持均价为5.99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同时,截
至2022年1月21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已结束,从2021年7
月2日至2022年1月21日,累计减持12,549,558股,占目前总股本的1.27%。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诺普信控股 大宗交易 2022 年 1 月 6 日-2022 年 1 月 7日 5.68 475 0.48%
润宝盈信 集中竞价 2022 年 1月 17日-2022 年 1月 21日 6.16 779.9558 0.79%
合计 5.98 1254.9558 1.27%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549,558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7%),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799,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6,944,915 25.01 246,944,915 25.01
卢柏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736,229 6.25 61,736,229 6.25
有限售条件股份(限售 185,208,686 18.76 185,208,686 18.76
原因:高管锁定股)
深圳市诺普 合计持有股份 79,441,832 8.05 74,691,832 7.57
信投资控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9,441,832 8.05 74,691,832 7.57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西藏林芝润 合计持有股份 25,343,186 2.57 17,543,628 1.78
宝盈信实业
投资有限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343,186 2.57 17,543,628 1.7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7,013,564 1.72 17,013,564 1.72
卢翠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013,564 1.72 17,013,564 1.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 368,743,497 37.35 356,193,939 36.08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
股份计划一致。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的减持计划已结束。
四、备查文件
1、股份交易证明文件;
2、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0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作物”)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审批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现就资金池业务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诺作物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金池业务,业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业务将以诺作物名下所持有的上海银行深圳分行资金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全额质押担保,业务具体内容及期限以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1.业务概述
本次资金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诺作物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诺作物提供的集资产管理、资金池质押融资、配套授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
资金池入池资产是指诺作物合法拥有的,向合作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金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单、商业汇票等。
2.合作银行
本次诺作物拟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3.业务期限
本次资金池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实际开展期限以诺作物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本次资金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本次资金池业务涉及质押担保情况
本次业务将以诺作物名下所持有的上海银行深圳分行资金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全额质押担保。
二、资金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以上资金池业务旨在提高诺作物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及诺作物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诺作物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诺作物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开展资金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诺作物开展资金池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或“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2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4,222,915股新股。
本次实际向14名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73,529,41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7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9,999,996.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88,084.7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4,311,911.6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2月8日划拨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2月9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9号《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529,411.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为本次的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 公告书》中公开披露的内容,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 “生产 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及补充 流动资金。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至2021年12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 民币40,897,689.46元,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以募 集资金人民币40,897,689.4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序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承 截至2021年12月
号 项目名称 总额 诺投资金额 25 日已预先投入 拟置换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
1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 242,550,000 233,730,000 29,354,378.88 29,354,378.88
及新建项目
2 总部研发升级及新 137,400,000 137,400,000 10,808,056.00 10,808,056.00
产品研发登记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59,050,000 159,050,000 - -
4 发行费用 - - 735,254.58 735,254.58
合计 539,000,000 530,180,000 40,897,689.46 40,897,689.46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116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置换事项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40,897,689.46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116号】。认为:深圳诺普信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诺普信公司截止2021年12月2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116号】。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40,897,689.46元,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且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0,897,689.46元 。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116号】确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人民币40,897,689.46元。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与出具相关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2]000116号);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73,529,41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4.7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6.3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311,91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9号《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529,411.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配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 24,255.00 23,373.00 15,000.00
2 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 13,740.00 13,740.00 12,504.72
3 补充流动资金 15,905.00 15,905.00 6,926.47
合计 53,900.00 53,018.00 34,431.1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除已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自筹资金 40,897,689.46 元外, 暂未使 用。募集 资金专 户余额为
304,149,476.76 元人民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
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购买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并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现金管理具体操作,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
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确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2年1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明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116号】确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人民币40,897,689.46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1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
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从37.35%减少至36.3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
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翠冬女士、西藏林芝润宝盈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润宝盈信”)、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
信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 9,872,858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翠冬女士、润宝盈
信、诺普信控股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
股票简称 诺普信 股票代码 002215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A 股 9,872,858 1%
合 计 9,872,858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246,944,915 25.01 246,944,915 25.01
其中:无限售条 61,736,229 6.25 61,736,229 6.25
卢柏强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限售原因:高管锁 185,208,686 18.76 185,208,686 18.76
定股)
深圳市诺 合计持有股份 79,441,832 8.05 74,691,832 7.57
普信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 79,441,832 8.05 74,691,832 7.57
控股有限 件股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西藏林芝 合计持有股份 25,343,186 2.57 20,220,328 2.05
润宝盈信 其中:无限售条 25,343,186 2.57 20,220,328 2.05
实业投资 件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7,013,564 1.72 17,013,564 1.72
卢翠冬 其中:无限售条 17,013,564 1.72 17,013,564 1.7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是√ 否□
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已进行了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划 编号:2021-050)。
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前述减持
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2年1月15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配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配的公告》。
二、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四、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
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余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金额、融资期限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具体以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提议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对控股
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2022 年 1月 21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章程修订案》及《公司章程》(2022 年 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1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诺鲜果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诺鲜果”或“标的公司”)等共同签署《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公司广东诺鲜果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产业基金拟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标的公司,其中2,500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其余7,500万元人民币作为广东诺鲜果的资本公积金。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诺鲜果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7号1号楼119室
法定代表人:李海姣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1XAY5N
经营范围:风景园林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服务;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农业项目开发;农业技术转让服务;蔬菜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水果批发;水果零售;蔬菜批发;蔬菜零售;干果、坚果批发;干果、坚果零售;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服务;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零售;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批发;化肥批发;水溶肥料的销售;化肥零售;温室大棚工程;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及温室设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农业工程设计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水产品冷冻加工;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生物产品的销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
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光筑农业集团 5,000 100% 5,000 66.67%
有限公司(注)
产业基金 - - 2500 33.33%
合计 5,000 100% 7500 100%
注: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诺鲜果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2020年度 2021-09-30/2021年1-9月
资产总额 6,438.01 5,321.54
负债总额 1,453.53 281.53
净资产 4,984.48 5,040.01
营业收入 124.98 280.00
净利润 -15.51 55.53
注:上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中28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KU7H16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股权结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52%,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产业基金 52%股份,产业基金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仅作办公用)
法定代表人:高焕森
注册资本:913,756,384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4157XP
经营范围:农化产品应用技术研究;农药销售;农药技术检测;农业技术开发,农业技术转让,农业技术服务,农业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计及禁止的项目)。农药加工、复配(按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办理)。
股权结构: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股36.87%,其余为社会公众股东持股。
(三)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水库路113号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A2-3层06室
法定代表人:李海姣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0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8MN0XK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农业科技、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旅游项目开发;热带农业开发;园林、瓜、果、蔬菜、种苗的繁育种植与销售;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业文化组织与策划;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水产生物工程技术研发;水产生物工程技术转让、咨询服务;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肥、化肥、有机复合肥的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钢线、木材、石材、黄沙、竹木)的销售;园林设计与施工;温室大棚、果园棚架设施的技术咨询、设计与施工建设;农业滴灌工程设计与安装、塑料材料、管材、管件销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水果加工;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和零售;农产品(干鲜果品、蔬菜等)挑选、分级、包装、储藏、保鲜、冷藏、配送、批发、零售兼网上零售;水果制品(果汁、干果等)制售和销售;水产品种苗繁育、养殖、加工及其产品销售。
股权结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方式:产业基金以1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广东诺鲜果,取得投资后广东诺鲜果33.33%的股权,其中2,500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其余7,500万元人民币作为广东诺鲜果的资本公积金。
(二)本次投资的先决条件:
1、各方顺利完成各交易文件的签署,包括本协议以及为完成本次投资需要或应投资方要求签署的其他附属协议、决议及其他文件。
2、各方已获得签署本协议的内部授权,包括不限于取得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并按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标的公司已经提供符合实际控股股东信息披露要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且向投资方充分、完整披露了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等;标的公司及实际控股股东承诺向投资方提供的标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地完整地反映了标的公司在该期间的资产、负债和盈利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4、标的公司根据标的公司章程履行了本次投资所有必要的决议,该等决议包括但不限于批准并接受本次增资、批准对公司原章程进行相应修改以及现有股东各自放弃相应的优先认购权等的股东会决议,并将该等股东会决议原件提供给投资方。
(三)交割:
1、投资方应于本协议所述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关付款义务。
2、投资方应将本次增资全部认购款一次性全部汇入标的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汇款证明。投资方完成上述汇款并向标的公司提供汇款证明后,即视为投资方于本协议项下的增资认购款缴付义务已履行完毕。
3、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标的公司负责办理,各方须予以必要的协助及配合,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投资方的认购款进入公司的银行账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
(四)董事会组成
1、董事会至少应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议,不少于3名董事出席的董事会方为有效。对于协议所述的“保护性条款”规定的相关事宜的表决,董事会决议必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人数3名以上董事(其中必须包括投资方委派的董事)通过才能生效。
2、标的公司需向投资方委任董事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如与工作相关的交通、办公场所)。
3、投资方将享有所有的知情权,包括收到提供给予标的公司管理层的所有信息的权利。
(五)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投资协议约定违约情形导致投资方有权单方解除投资协议的,投资方有权书面通知标的公司和现有股东、公司终止投资协议,并要求标的公司退还
投资方已缴付的认购款并支付根据认购款被实际占用天数期间内加算按6%年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现有股东和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产业基金投资广东诺鲜果,有助于公司在农业产业链领域的布局,加强公司投资能力,为实现农业领域的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2、本次投资是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基金对外投资项目,属于产业基金的正常投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带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2月10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
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2月7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
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议案于2022年1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第六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请详
见刊登在2022年1月2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第4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2月7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
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2月7日前(含当天)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何彤彤
电话:0755-29977586
传真:0755-2769771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2月10日
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
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
担。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配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临时)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 5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配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73,529,411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4.7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96.3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88,084.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4,311,911.64元。募集资金已由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9号《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529,411.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额度的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计划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18.00万元(含53,018.00万元)。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范围内,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主动缩减发行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规模并经证监会核准,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
35,000.0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 24,255.00 23,373.00 15,000.00
2 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 13,740.00 13,740.00 12,504.72
3 补充流动资金 15,905.00 15,905.00 6,926.47
合计 53,900.00 53,018.00 34,431.19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户名 开户银行 分配金额(元) 专户用途
1 深圳诺普信农化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宝安支行 及新建项目
2 深圳诺普信农化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2,523,583.11 总部研发升级及新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分行 产品研发登记项目
3 深圳诺普信农化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62,523,583.11 总部研发升级及新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产品研发登记项目
4 深圳诺普信农化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264,745.42 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宝安支行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合计 344,311,911.64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12] (002215)诺普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诺普信投资控股权益变动)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0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诺普信
股票代码:0022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A36层15单位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诺普信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控股”)
诺普信、上市公司 、
指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诺普信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非公开发行 指 股)73,529,411 股,已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诺普信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诺普信股
份;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诺普信控股持股比例被动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释。上述主动减持、被动稀释股份比例合计达到 5.04%的权益
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二区9栋A36层15单位
法定代表人:卢沛阳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5172659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审批);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园林工程设计及施工;水 产养殖(以上项目由分支机构申办经营)。
营业期限:2002-12-11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卢柏强持股94%,卢丽红持股6%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 长期居住 在诺普信任职情
职务 姓名 性别 国籍
或地区的居留权 地 况
总经理,执
中国
行董事,法 卢沛阳 男 否 广东省 否
香港
定代表人
监事 陈文泰 男 中国 否 广东省 否
二、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翠冬女士、西藏林芝润宝盈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687,819股,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其中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除上述情况外,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1、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诺普信股份;
2、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占公司总股
股东 变动时间 方式 均价(元) 变动数量(股)
本变动比例
深圳市 2019 年 12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20 日 大宗交易 5.90 17,800,000 1.95%
诺普信 2019 年 12 月 25 日- 2020 年 1 月 13 日 集中竞价 6.58 9,052,227 0.99%
投资控 2020 年 7 月 17 日-2020 年 7 月 23 日 大宗交易 5.89 9,000,000 0.98%
股有限 2021 年 12 月 29 日 被动稀释 - 0 0.64%
公司 2022 年 1 月 6 日-2022 年 1 月 7 日 大宗交易 5.68 4,750,000 0.48%
合计 40,602,227 5.04%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
深圳市诺 合计持有股份 115,294,059 12.61% 74,691,832 7.57%
普信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15,294,059 12.61% 74,691,832 7.57%
控股有限 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115,294,059 12.61% 74,691,832 7.57%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15,294,059股,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的12.6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4,691,8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7%;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5.0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469.18万股,其中5,682.35万股
已办理质押。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诺普信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之前六个月内有卖
出诺普信股票,情况如下:
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共计475万股,减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48%。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
[2022-01-12] (002215)诺普信: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0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或“公司”)于2022
年1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控
股”)出具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诺普信控
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诺普信股份;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
导致诺普信控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上述主动减持与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比例合
计达到5.04%。本次权益变动前,诺普信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15,294,059股,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12.61%;本次权益变动后,诺普信控股持有公司股份74,691,8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7%;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5.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均价 变动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东 变动时间 方式
(元) (股) 本变动比例
2019 年 12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20 日 大宗交易 5.90 17,800,000 1.95%
深圳市诺普
2019 年 12 月 25 日- 2020 年 1 月 13 日 集中竞价 6.58 9,052,227 0.99%
信投资控股
2020 年 7 月 17 日-2020 年 7 月 23 日 大宗交易 5.89 9,000,000 0.98%
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 被动稀释 - 0 0.6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22 年 1 月 6 日-2022 年 1 月 7 日 大宗交易 5.68 4,750,000 0.48%
合计 40,602,227 5.04%
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市诺 合计持有股份 115,294,059 12.61% 74,691,832 7.57%
普信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15,294,059 12.61% 74,691,832 7.57%
控股有限 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115,294,059 12.61% 74,691,832 7.57%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
划一致。
4、信息披露义务人诺普信控股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2-002)。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2022-01-06] (002215)诺普信: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0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73,529,41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4.7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6.3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88,084.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311,911.64元。募集资金已由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汇入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9日出具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529,411.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39号)。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划款金额(元)
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 0039294103004752127 150,000,000.00
行
2 深圳诺普信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 9550880009096000574 62,523,583.11
农化股份有 行
3 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9350078801900002662 62,523,583.11
圳前海分行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 443066089013004633224 70,000,000.00
行
合计 345,047,166.22
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待专项资
金注入后,再另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使用以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公告为准,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
合理存款方式存放。公司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
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中信建投。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
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公司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
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公司与开户行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中信建投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
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信建投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行应积极
配合中信建投的调查和查询。中信建投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4、公司授权中信建投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谭永丰、包桉泰可以随时到开户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信建投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开户行按月(每月7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信建投。开户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者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以孰低为原则),公司及开户行应及时以传真及/邮件的方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开户行如发现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中信建投,并配合中信建投进行调查和核实。中信建投经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后,如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8、中信建投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信建投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公司、开户行,同时向公司、开户行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公司对中信建投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自动继续享有。
9、开户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信建投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中信建投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中信建投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中信建投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1、本协议自公司、开户行、中信建投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司与中信建投、开户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1-12-31] (002215)诺普信:2021年度业绩预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8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比上年同期增长:50%—100%
盈利:16,691.08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25,036.62 万元—33,382.16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比上年同期增长:176 %—255 %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10,773.58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18,961.50万元—27,472.63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783元/股—0.3710元/股 盈利:0.1856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今年公司坚定深化练功,狠抓核心价值观践行、狠抓一个大品-套餐经营、狠抓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持续推动“扎根助销,教育培训”落地,成效渐见。特别是大品-套餐经营策略下,农药制剂业务销量增长、产品毛利率提升明显,毛利额相应增加。
2、单一特色作物产业链战略落地越来越清晰、经营规划推进有序有力,新科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研、新教育、新组织三大运营支撑体系彰显效应,海南火龙果首年投产,初步贡献部分利润。
3、上年度参股公司农泰公司因转型原因,当期产生较大经营亏损,公司当年投资收益下降较大。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年
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7] (002215)诺普信:诺普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73,529,411股
2、发行价格:4.76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49,999,996.36元
4、募集资金净额:344,311,911.64元
5、上市时间:2021年12月29日
[2021-12-07] (002215)诺普信: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
卢柏强先生、一致行动人卢翠冬女士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深圳市诺普信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控股”)的通知,获悉卢柏强先生与卢翠冬女
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另卢柏强先生与诺普信控股将
其持有的部分股票分别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质押 是否
一大股东 股数 占其所 占公司 为限 是否为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押
股东名称 及一致行 (万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 补充质 日期 日 质权人 用途
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注) 押
卢柏强 2,360 9.56% 2.58% 是 2021年 11 申请解除 深圳市高新 偿还
是 否 月 25 日 质押登记 投集团有限 债务
卢翠冬 1,700 99.92% 1.86% 否 为止 公司
合计 - 4,060 15.38% 4.44% - - - - - -
二、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解除质
一大股东 押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 是否为限 质押开始
股东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 份比例 总股本 售股(注) 日期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动人 (万股) 比例
卢柏强 3612.00 14.63% 3.95% 是 2020 年 11 2021 年 12 深圳市高新投
是 月 19 日 月 6 日 集团有限公司
诺普信控股 500.00 6.29% 0.55% 否
合计 - 4,112 12.60% 4.50% - - -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三、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称 (股) 例 (万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占已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注) (注)
卢柏强 246,944,915 27.03% 17,823.25 72.18% 19.51% 17,823.25 100.00% 697.62 10.15%
诺普信 79,441,832 8.69% 5,682.35 71.53% 6.22% 0 0% 0 0%
控股
润宝盈 25,343,186 2.77% 0 0.00% 0.00% 0 0% 0 0%
信
卢翠冬 17,013,564 1.86% 1,700 99.92% 1.86% 0 0% 0 0%
合计 368,743,497 40.35% 25,205.60 68.36% 27.58% 17,823.25 70.71% 697.62 5.98%
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均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形,上述限
售原因来自于高管锁定股。
四、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质押股份累计数 对应融资金额
到期期限 占所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元)
未来半年内 8,807 23.88% 9.64% 25,490
未来一年内 25,205.6 68.36% 27.58% 54,114
2、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个
人薪酬、股票分红、股票减持、对外投资收入及其它现金收入等。
3、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
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材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2-01] (002215)诺普信: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8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1年11月25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12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2-01] (002215)诺普信: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1-08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于2021年11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4,222,915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并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
三方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1-27] (002215)诺普信:关于参加2021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
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4:00 至 17:00。
届时公司的董秘、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莫谋钧先生,财务总监袁庆鸿先生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17] (002215)诺普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柏强先生
(6) 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17,195,647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34.713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2,769,94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22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425,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84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107,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71%;反对1,0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2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3794%;反对1,08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095,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33%;反对1,09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0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299%;反对1,09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8701%;弃权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7,135,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4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02%;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7,121,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8%;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74%;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本荣、黄丽云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17] (002215)诺普信: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
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数量合计 45 万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 910,252,016 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9:30-11:30,
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 113 号证券投
资部。
联系人:何彤彤
邮政编码:518102
联系电话:0755-29977586
传真号码:0755-27697715
电子邮箱:npx002215@126.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11] (002215)诺普信: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8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
卢柏强先生的通知,获悉卢柏强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及解除
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股东名称 一大股东 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及一致行 (万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期 日 用途
动人 股) (注)
申请解除 上海浦东发
卢柏强 是 2,690 10.89% 2.94% 否 否 2021年11 质押登记 展银行股份 偿还
月 4 日 日为止 有限公司深 债务
圳分行
合计 - 2,690 10.89% 2.94% - - - - - -
二、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解除质
一大股东 押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 是否为限 质押开始
股东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 份比例 总股本 售股(注) 日期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动人 (万股) 比例
2020 年 12 2021 年 11 上海浦东发展
卢柏强 是 2,690 10.89% 2.94% 否 月 3 日 月 9 日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合计 - 2,690 10.89% 2.94% - - -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三、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未
称 (股) 例 (万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占已质押 限售和冻结 质押
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数量(万股) 股份
(注) (注) 比例
卢柏强 246,944,915 27.03% 19,075.25 77.24% 20.88% 18,520.87 97.09% 0.00 0.00%
诺普信 79,441,832 8.69% 6,182.35 77.82% 6.77% 0 0% 0 0%
控股
润宝盈 25,343,186 2.77% 0 0.00% 0.00% 0 0% 0 0%
信
卢翠冬 17,013,564 1.86% 0 0.00% 0.00% 0 0% 0 0%
合计 368,743,497 40.35% 25,257.60 68.50% 27.64% 18,520.87 73.33% 0.00 0.00%
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均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形,上述限
售原因来自于高管锁定股。
四、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质押股份累计数 对应融资金额
到期期限 占所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元)
未来半年内 7,919 21.48% 8.67% 24,000
未来一年内 25,257.6 68.5% 27.64% 54,114
2、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个
人薪酬、股票分红、股票减持、对外投资收入及其它现金收入等。
3、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
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材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2021-10-28] (002215)诺普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678元
每股净资产: 2.892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7%
营业总收入: 33.0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31亿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6] (002215)诺普信:2021年度业绩快报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490,195,604.53 4,131,424,781.76 8.68%
营业利润 319,000,751.29 184,991,739.24 72.44%
利润总额 338,714,039.39 194,026,030.27 74.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91,464,369.45 166,910,819.85 74.62%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9,620,964.43 107,735,849.61 113.13%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242 0.1856 74.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6% 6.79% 4.87%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7,640,073,937.66 5,971,465,348.24 27.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962,546,598.01 2,350,516,687.86 26.0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983,781,427.00 914,076,384.00 7.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01 2.57 17.12%
每股净资产(元)
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为 449,019.5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8%。营业利润为31,900.08万元、利润总额为33,871.4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46.4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3242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72.44%、74.57%和 74.62%、74.68%,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持续坚定深化练功,狠抓一个大品-套餐经营、狠抓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持续推动“扎根助销,教育培训”落地。连续多年“大品/套餐-技术服务的品牌战略”经营下,农药制剂业务销量稳步增长、产品毛利率明显提升,毛利额相应增加。
2、单一特色作物产业链战略落地有声,经营策略推进有序有力,重点布局了三大作物架构:云南蓝莓、海南火龙果、其他 MVP 作物。新科研、新教育、新组织三大运营支撑体系彰显效应。其中,海南火龙果首年投产,开始贡献利润。
3、上年度参股子公司农泰公司因转型升级,当期产生较大经营亏损,导致公司当年投资收益减少。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2021 年
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88)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明显差异。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高焕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庆鸿、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庆鸿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2022-02-22] (002215)诺普信: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2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
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3月21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
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 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于2022年2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第六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请详
见刊登在2022年2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三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3项议案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详细内容见2022年2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3月22日前(含当天)送达或发邮件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何彤彤
电话:0755-29977586
邮箱:npx002215@126.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3月24日
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
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
担。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
[2022-02-22] (002215)诺普信:2022017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明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对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能更好的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2] (002215)诺普信: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2年2月16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5名,参与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二、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与企业愿景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给予确认。
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副董事长王时豪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副董事长王时豪为本次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和行权;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和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项下所有授出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副董事长王时豪为本次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2] (002215)诺普信: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普信”)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喜年”)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标正”)进行增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详见 2021 年 12
月 27 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关于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详见 2022 年 1月 21 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 73,529,411 股,募集资金总额 349,999,996.36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 344,311,911.64 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 24,255.00 23,373.00 15,000.00
2 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 13,740.00 13,740.00 12,504.72
3 补充流动资金 15,905.00 15,905.00 6,926.47
合计 53,900.00 53,018.00 34,431.19
其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诺普信东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和陕
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1,000 万元对广东喜年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广东喜年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对陕西标正进行增资,其中,3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陕西标正注册资本由 9,173.2502 万元增加至 12,173.2502万元,其余 6,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另外,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分配到诺普信东莞分公司。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和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其他有关部门批准。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8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黄齐军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大片美路 58 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塑胶产品、农业机械、林业机械;销售:塑胶原料、通用设备、消防器材、计算机、机械配件、橡胶制品、五金制品、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纺织品、服装、皮革产品、模具、劳保用品、工艺品、管材、磨具、液压元件、气动元件、电子元件、电线电缆、锂电池、家用电器、照明装置、传感器、仪器仪表、焊接材料、纸制品、办公用品、日用品、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玻璃制品、石棉制品、洗涤剂、水性涂料、润滑油、绝缘油、金属表面处理剂、其他化工产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54%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持有 46%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09 月 30 日/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43,50.73 3,236.66
负债总额 2,255.73 1,021.95
净资产 2,095.00 2,214.71
营业收入 2,628.58 5,102.85
净利润 -119.70 240.91
注:上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08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焦卫清
注册资本:9,173.250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阳大街西段 67 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农化产品的研发、销售,农药、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土壤调节剂、微肥、叶面肥、化肥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农药技术研究及转让,塑胶制品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09 月 30 日/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38,939.14 67,660.96
负债总额 7,832.75 39,780.85
净资产 31,106.39 27,880.11
营业收入 21,370.02 25,770.20
净利润 2,849.57 2,401.64
注:上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1,000 万元对广东喜年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广东
喜年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对陕西
标正进行增资,其中,3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陕西标正注册资
本由 9,173.2502 万元增加至 12,173.2502 万元,其余 6,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喜年、陕西标正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能更好的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广东喜年、陕西标正进行增资。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对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能更好的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子公司增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8] (002215)诺普信: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04,368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35%,涉及激励对象149人。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987,285,795股减至
983,781,427股。
3、公司已于2022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0年5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5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5名拟激励对象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70人调至155人;公司2020年5月实施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授予价格由3.17元/股调至3.02元/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6月19日,并以3.02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1,193.747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
6、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廖科超、张国照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王朝宗,拟聘任为职工代表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万股。
8、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9、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11、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572号),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910,819.85元,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009,425.93元下降29.28%,因此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44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
另外,激励对象吕进、毕兴华、何绍昆、孙俊等1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
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2、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49人(因有10位离职人员已包含在第一个解锁限售期不符合解锁条件需回购注销涉及人员中,合计数不再重复计算),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504,36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1,013,103股。
3、回购价格
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6月16日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调整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3.02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调整为每股2.92元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4、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10,549,679.15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33号)。
6、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截至2022年2月1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73,694,623 27.72% -3,504,368 270,190,255 27.46%
高管锁定股 185,647,741 18.80% - 185,647,741 18.87%
首发后限售股 73,529,411 7.45% - 73,529,411 7.47%
股权激励限售股 14,517,471 1.47% -3,504,368 11,013,103 1.1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713,591,172 72.28% - 713,591,172 72.54%
股
三、总股本 987,285,795 100.00% -3,504,368 983,781,427 100.00%
注:变更前股本结构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数据。
四、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 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2022-02-11] (002215)诺普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2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柏强先生
(6) 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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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26,225,375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33.042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5,563,57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97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61,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70%。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187,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36%;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187,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36%;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64%;弃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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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187,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36%;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187,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636%;反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本荣、黄媛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1-22] (002215)诺普信: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翠冬女士、西藏林芝润宝盈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宝盈信”)、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控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68,743,49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0.35%),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687,819股,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其中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1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截至 2021年10月25日,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尚未减持公司股份。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号)。
2022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872,85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号)。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22年1月21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股份减持进
展告知函》,2022年1月21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
司股份2,676,700股,减持均价为5.99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同时,截
至2022年1月21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已结束,从2021年7
月2日至2022年1月21日,累计减持12,549,558股,占目前总股本的1.27%。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诺普信控股 大宗交易 2022 年 1 月 6 日-2022 年 1 月 7日 5.68 475 0.48%
润宝盈信 集中竞价 2022 年 1月 17日-2022 年 1月 21日 6.16 779.9558 0.79%
合计 5.98 1254.9558 1.27%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549,558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7%),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799,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6,944,915 25.01 246,944,915 25.01
卢柏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736,229 6.25 61,736,229 6.25
有限售条件股份(限售 185,208,686 18.76 185,208,686 18.76
原因:高管锁定股)
深圳市诺普 合计持有股份 79,441,832 8.05 74,691,832 7.57
信投资控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9,441,832 8.05 74,691,832 7.57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西藏林芝润 合计持有股份 25,343,186 2.57 17,543,628 1.78
宝盈信实业
投资有限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343,186 2.57 17,543,628 1.7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7,013,564 1.72 17,013,564 1.72
卢翠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013,564 1.72 17,013,564 1.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 368,743,497 37.35 356,193,939 36.08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
股份计划一致。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的减持计划已结束。
四、备查文件
1、股份交易证明文件;
2、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0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作物”)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审批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现就资金池业务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诺作物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金池业务,业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业务将以诺作物名下所持有的上海银行深圳分行资金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全额质押担保,业务具体内容及期限以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1.业务概述
本次资金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诺作物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诺作物提供的集资产管理、资金池质押融资、配套授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
资金池入池资产是指诺作物合法拥有的,向合作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金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单、商业汇票等。
2.合作银行
本次诺作物拟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3.业务期限
本次资金池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实际开展期限以诺作物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实施额度
本次资金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本次资金池业务涉及质押担保情况
本次业务将以诺作物名下所持有的上海银行深圳分行资金池业务认可的入池资产提供全额质押担保。
二、资金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以上资金池业务旨在提高诺作物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及诺作物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诺作物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诺作物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开展资金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诺作物开展资金池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或“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2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4,222,915股新股。
本次实际向14名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73,529,41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7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9,999,996.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88,084.7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4,311,911.6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2月8日划拨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2月9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9号《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529,411.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为本次的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 公告书》中公开披露的内容,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 “生产 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及补充 流动资金。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至2021年12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 民币40,897,689.46元,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以募 集资金人民币40,897,689.4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序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承 截至2021年12月
号 项目名称 总额 诺投资金额 25 日已预先投入 拟置换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
1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 242,550,000 233,730,000 29,354,378.88 29,354,378.88
及新建项目
2 总部研发升级及新 137,400,000 137,400,000 10,808,056.00 10,808,056.00
产品研发登记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59,050,000 159,050,000 - -
4 发行费用 - - 735,254.58 735,254.58
合计 539,000,000 530,180,000 40,897,689.46 40,897,689.46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116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置换事项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40,897,689.46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116号】。认为:深圳诺普信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诺普信公司截止2021年12月2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116号】。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40,897,689.46元,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且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0,897,689.46元 。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116号】确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人民币40,897,689.46元。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与出具相关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2]000116号);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73,529,41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4.7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6.3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311,91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9号《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529,411.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配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 24,255.00 23,373.00 15,000.00
2 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 13,740.00 13,740.00 12,504.72
3 补充流动资金 15,905.00 15,905.00 6,926.47
合计 53,900.00 53,018.00 34,431.1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除已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自筹资金 40,897,689.46 元外, 暂未使 用。募集 资金专 户余额为
304,149,476.76 元人民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
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购买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并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现金管理具体操作,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
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确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2年1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明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116号】确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人民币40,897,689.46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1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
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从37.35%减少至36.3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
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翠冬女士、西藏林芝润宝盈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润宝盈信”)、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
信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 9,872,858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翠冬女士、润宝盈
信、诺普信控股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
股票简称 诺普信 股票代码 002215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A 股 9,872,858 1%
合 计 9,872,858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246,944,915 25.01 246,944,915 25.01
其中:无限售条 61,736,229 6.25 61,736,229 6.25
卢柏强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限售原因:高管锁 185,208,686 18.76 185,208,686 18.76
定股)
深圳市诺 合计持有股份 79,441,832 8.05 74,691,832 7.57
普信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 79,441,832 8.05 74,691,832 7.57
控股有限 件股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西藏林芝 合计持有股份 25,343,186 2.57 20,220,328 2.05
润宝盈信 其中:无限售条 25,343,186 2.57 20,220,328 2.05
实业投资 件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7,013,564 1.72 17,013,564 1.72
卢翠冬 其中:无限售条 17,013,564 1.72 17,013,564 1.7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是√ 否□
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已进行了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划 编号:2021-050)。
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前述减持
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2年1月15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配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配的公告》。
二、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四、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
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余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金额、融资期限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具体以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提议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对控股
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2022 年 1月 21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章程修订案》及《公司章程》(2022 年 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1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诺鲜果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诺鲜果”或“标的公司”)等共同签署《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公司广东诺鲜果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产业基金拟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标的公司,其中2,500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其余7,500万元人民币作为广东诺鲜果的资本公积金。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诺鲜果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7号1号楼119室
法定代表人:李海姣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1XAY5N
经营范围:风景园林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服务;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农业项目开发;农业技术转让服务;蔬菜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水果批发;水果零售;蔬菜批发;蔬菜零售;干果、坚果批发;干果、坚果零售;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服务;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零售;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批发;化肥批发;水溶肥料的销售;化肥零售;温室大棚工程;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及温室设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农业工程设计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水产品冷冻加工;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生物产品的销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
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光筑农业集团 5,000 100% 5,000 66.67%
有限公司(注)
产业基金 - - 2500 33.33%
合计 5,000 100% 7500 100%
注: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诺鲜果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2020年度 2021-09-30/2021年1-9月
资产总额 6,438.01 5,321.54
负债总额 1,453.53 281.53
净资产 4,984.48 5,040.01
营业收入 124.98 280.00
净利润 -15.51 55.53
注:上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中28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KU7H16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股权结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52%,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产业基金 52%股份,产业基金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仅作办公用)
法定代表人:高焕森
注册资本:913,756,384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4157XP
经营范围:农化产品应用技术研究;农药销售;农药技术检测;农业技术开发,农业技术转让,农业技术服务,农业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计及禁止的项目)。农药加工、复配(按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办理)。
股权结构: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股36.87%,其余为社会公众股东持股。
(三)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水库路113号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A2-3层06室
法定代表人:李海姣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0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8MN0XK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农业科技、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旅游项目开发;热带农业开发;园林、瓜、果、蔬菜、种苗的繁育种植与销售;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业文化组织与策划;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水产生物工程技术研发;水产生物工程技术转让、咨询服务;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肥、化肥、有机复合肥的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钢线、木材、石材、黄沙、竹木)的销售;园林设计与施工;温室大棚、果园棚架设施的技术咨询、设计与施工建设;农业滴灌工程设计与安装、塑料材料、管材、管件销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水果加工;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和零售;农产品(干鲜果品、蔬菜等)挑选、分级、包装、储藏、保鲜、冷藏、配送、批发、零售兼网上零售;水果制品(果汁、干果等)制售和销售;水产品种苗繁育、养殖、加工及其产品销售。
股权结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方式:产业基金以1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广东诺鲜果,取得投资后广东诺鲜果33.33%的股权,其中2,500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其余7,500万元人民币作为广东诺鲜果的资本公积金。
(二)本次投资的先决条件:
1、各方顺利完成各交易文件的签署,包括本协议以及为完成本次投资需要或应投资方要求签署的其他附属协议、决议及其他文件。
2、各方已获得签署本协议的内部授权,包括不限于取得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并按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标的公司已经提供符合实际控股股东信息披露要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且向投资方充分、完整披露了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等;标的公司及实际控股股东承诺向投资方提供的标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地完整地反映了标的公司在该期间的资产、负债和盈利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4、标的公司根据标的公司章程履行了本次投资所有必要的决议,该等决议包括但不限于批准并接受本次增资、批准对公司原章程进行相应修改以及现有股东各自放弃相应的优先认购权等的股东会决议,并将该等股东会决议原件提供给投资方。
(三)交割:
1、投资方应于本协议所述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关付款义务。
2、投资方应将本次增资全部认购款一次性全部汇入标的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汇款证明。投资方完成上述汇款并向标的公司提供汇款证明后,即视为投资方于本协议项下的增资认购款缴付义务已履行完毕。
3、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标的公司负责办理,各方须予以必要的协助及配合,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投资方的认购款进入公司的银行账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
(四)董事会组成
1、董事会至少应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议,不少于3名董事出席的董事会方为有效。对于协议所述的“保护性条款”规定的相关事宜的表决,董事会决议必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人数3名以上董事(其中必须包括投资方委派的董事)通过才能生效。
2、标的公司需向投资方委任董事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如与工作相关的交通、办公场所)。
3、投资方将享有所有的知情权,包括收到提供给予标的公司管理层的所有信息的权利。
(五)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投资协议约定违约情形导致投资方有权单方解除投资协议的,投资方有权书面通知标的公司和现有股东、公司终止投资协议,并要求标的公司退还
投资方已缴付的认购款并支付根据认购款被实际占用天数期间内加算按6%年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现有股东和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产业基金投资广东诺鲜果,有助于公司在农业产业链领域的布局,加强公司投资能力,为实现农业领域的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2、本次投资是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基金对外投资项目,属于产业基金的正常投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带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2月10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
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2月7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
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议案于2022年1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第六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请详
见刊登在2022年1月2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第4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2月7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
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2月7日前(含当天)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何彤彤
电话:0755-29977586
传真:0755-2769771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2月10日
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
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
担。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01-21] (002215)诺普信: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配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临时)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 5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配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73,529,411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4.7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96.3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88,084.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4,311,911.64元。募集资金已由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39号《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529,411.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额度的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计划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18.00万元(含53,018.00万元)。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范围内,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主动缩减发行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规模并经证监会核准,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
35,000.0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及新建项目 24,255.00 23,373.00 15,000.00
2 总部研发升级及新产品研发登记项目 13,740.00 13,740.00 12,504.72
3 补充流动资金 15,905.00 15,905.00 6,926.47
合计 53,900.00 53,018.00 34,431.19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户名 开户银行 分配金额(元) 专户用途
1 深圳诺普信农化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宝安支行 及新建项目
2 深圳诺普信农化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2,523,583.11 总部研发升级及新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分行 产品研发登记项目
3 深圳诺普信农化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62,523,583.11 总部研发升级及新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产品研发登记项目
4 深圳诺普信农化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264,745.42 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宝安支行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合计 344,311,911.64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12] (002215)诺普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诺普信投资控股权益变动)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0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诺普信
股票代码:0022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A36层15单位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诺普信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控股”)
诺普信、上市公司 、
指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诺普信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非公开发行 指 股)73,529,411 股,已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诺普信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诺普信股
份;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诺普信控股持股比例被动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释。上述主动减持、被动稀释股份比例合计达到 5.04%的权益
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二区9栋A36层15单位
法定代表人:卢沛阳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5172659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审批);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园林工程设计及施工;水 产养殖(以上项目由分支机构申办经营)。
营业期限:2002-12-11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卢柏强持股94%,卢丽红持股6%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 长期居住 在诺普信任职情
职务 姓名 性别 国籍
或地区的居留权 地 况
总经理,执
中国
行董事,法 卢沛阳 男 否 广东省 否
香港
定代表人
监事 陈文泰 男 中国 否 广东省 否
二、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卢翠冬女士、西藏林芝润宝盈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687,819股,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其中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除上述情况外,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1、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诺普信股份;
2、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占公司总股
股东 变动时间 方式 均价(元) 变动数量(股)
本变动比例
深圳市 2019 年 12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20 日 大宗交易 5.90 17,800,000 1.95%
诺普信 2019 年 12 月 25 日- 2020 年 1 月 13 日 集中竞价 6.58 9,052,227 0.99%
投资控 2020 年 7 月 17 日-2020 年 7 月 23 日 大宗交易 5.89 9,000,000 0.98%
股有限 2021 年 12 月 29 日 被动稀释 - 0 0.64%
公司 2022 年 1 月 6 日-2022 年 1 月 7 日 大宗交易 5.68 4,750,000 0.48%
合计 40,602,227 5.04%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
深圳市诺 合计持有股份 115,294,059 12.61% 74,691,832 7.57%
普信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15,294,059 12.61% 74,691,832 7.57%
控股有限 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115,294,059 12.61% 74,691,832 7.57%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15,294,059股,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的12.6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4,691,8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7%;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5.0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469.18万股,其中5,682.35万股
已办理质押。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诺普信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之前六个月内有卖
出诺普信股票,情况如下:
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共计475万股,减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48%。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
[2022-01-12] (002215)诺普信: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0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或“公司”)于2022
年1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控
股”)出具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诺普信控
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诺普信股份;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
导致诺普信控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上述主动减持与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比例合
计达到5.04%。本次权益变动前,诺普信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15,294,059股,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12.61%;本次权益变动后,诺普信控股持有公司股份74,691,8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7%;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5.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均价 变动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东 变动时间 方式
(元) (股) 本变动比例
2019 年 12 月 20 日- 2020 年 1 月 20 日 大宗交易 5.90 17,800,000 1.95%
深圳市诺普
2019 年 12 月 25 日- 2020 年 1 月 13 日 集中竞价 6.58 9,052,227 0.99%
信投资控股
2020 年 7 月 17 日-2020 年 7 月 23 日 大宗交易 5.89 9,000,000 0.98%
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 被动稀释 - 0 0.6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22 年 1 月 6 日-2022 年 1 月 7 日 大宗交易 5.68 4,750,000 0.48%
合计 40,602,227 5.04%
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市诺 合计持有股份 115,294,059 12.61% 74,691,832 7.57%
普信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15,294,059 12.61% 74,691,832 7.57%
控股有限 份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115,294,059 12.61% 74,691,832 7.57%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
划一致。
4、信息披露义务人诺普信控股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2-002)。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2022-01-06] (002215)诺普信: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2-00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73,529,41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4.7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6.3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88,084.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311,911.64元。募集资金已由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汇入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9日出具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529,411.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39号)。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划款金额(元)
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 0039294103004752127 150,000,000.00
行
2 深圳诺普信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 9550880009096000574 62,523,583.11
农化股份有 行
3 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9350078801900002662 62,523,583.11
圳前海分行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 443066089013004633224 70,000,000.00
行
合计 345,047,166.22
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待专项资
金注入后,再另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使用以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公告为准,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
合理存款方式存放。公司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
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中信建投。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
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公司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
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公司与开户行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中信建投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
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信建投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行应积极
配合中信建投的调查和查询。中信建投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4、公司授权中信建投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谭永丰、包桉泰可以随时到开户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信建投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开户行按月(每月7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信建投。开户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者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以孰低为原则),公司及开户行应及时以传真及/邮件的方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开户行如发现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中信建投,并配合中信建投进行调查和核实。中信建投经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后,如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8、中信建投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信建投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公司、开户行,同时向公司、开户行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公司对中信建投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自动继续享有。
9、开户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信建投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中信建投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中信建投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中信建投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1、本协议自公司、开户行、中信建投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司与中信建投、开户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1-12-31] (002215)诺普信:2021年度业绩预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8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比上年同期增长:50%—100%
盈利:16,691.08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25,036.62 万元—33,382.16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比上年同期增长:176 %—255 %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10,773.58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18,961.50万元—27,472.63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783元/股—0.3710元/股 盈利:0.1856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今年公司坚定深化练功,狠抓核心价值观践行、狠抓一个大品-套餐经营、狠抓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持续推动“扎根助销,教育培训”落地,成效渐见。特别是大品-套餐经营策略下,农药制剂业务销量增长、产品毛利率提升明显,毛利额相应增加。
2、单一特色作物产业链战略落地越来越清晰、经营规划推进有序有力,新科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研、新教育、新组织三大运营支撑体系彰显效应,海南火龙果首年投产,初步贡献部分利润。
3、上年度参股公司农泰公司因转型原因,当期产生较大经营亏损,公司当年投资收益下降较大。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1 年年
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7] (002215)诺普信:诺普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73,529,411股
2、发行价格:4.76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49,999,996.36元
4、募集资金净额:344,311,911.64元
5、上市时间:2021年12月29日
[2021-12-07] (002215)诺普信: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
卢柏强先生、一致行动人卢翠冬女士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深圳市诺普信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控股”)的通知,获悉卢柏强先生与卢翠冬女
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另卢柏强先生与诺普信控股将
其持有的部分股票分别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质押 是否
一大股东 股数 占其所 占公司 为限 是否为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押
股东名称 及一致行 (万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 补充质 日期 日 质权人 用途
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注) 押
卢柏强 2,360 9.56% 2.58% 是 2021年 11 申请解除 深圳市高新 偿还
是 否 月 25 日 质押登记 投集团有限 债务
卢翠冬 1,700 99.92% 1.86% 否 为止 公司
合计 - 4,060 15.38% 4.44% - - - - - -
二、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解除质
一大股东 押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 是否为限 质押开始
股东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 份比例 总股本 售股(注) 日期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动人 (万股) 比例
卢柏强 3612.00 14.63% 3.95% 是 2020 年 11 2021 年 12 深圳市高新投
是 月 19 日 月 6 日 集团有限公司
诺普信控股 500.00 6.29% 0.55% 否
合计 - 4,112 12.60% 4.50% - - -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三、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称 (股) 例 (万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占已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注) (注)
卢柏强 246,944,915 27.03% 17,823.25 72.18% 19.51% 17,823.25 100.00% 697.62 10.15%
诺普信 79,441,832 8.69% 5,682.35 71.53% 6.22% 0 0% 0 0%
控股
润宝盈 25,343,186 2.77% 0 0.00% 0.00% 0 0% 0 0%
信
卢翠冬 17,013,564 1.86% 1,700 99.92% 1.86% 0 0% 0 0%
合计 368,743,497 40.35% 25,205.60 68.36% 27.58% 17,823.25 70.71% 697.62 5.98%
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均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形,上述限
售原因来自于高管锁定股。
四、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质押股份累计数 对应融资金额
到期期限 占所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元)
未来半年内 8,807 23.88% 9.64% 25,490
未来一年内 25,205.6 68.36% 27.58% 54,114
2、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个
人薪酬、股票分红、股票减持、对外投资收入及其它现金收入等。
3、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
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材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2-01] (002215)诺普信: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85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1年11月25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12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2-01] (002215)诺普信: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1-08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于2021年11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4,222,915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并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
三方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1-27] (002215)诺普信:关于参加2021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
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4:00 至 17:00。
届时公司的董秘、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莫谋钧先生,财务总监袁庆鸿先生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17] (002215)诺普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柏强先生
(6) 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17,195,647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34.7134%。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2,769,94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22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425,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84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107,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71%;反对1,0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2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3794%;反对1,08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095,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33%;反对1,09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0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299%;反对1,09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8701%;弃权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7,135,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4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02%;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7,121,9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8%;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74%;反对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本荣、黄丽云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17] (002215)诺普信: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
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数量合计 45 万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 910,252,016 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9:30-11:30,
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 113 号证券投
资部。
联系人:何彤彤
邮政编码:518102
联系电话:0755-29977586
传真号码:0755-27697715
电子邮箱:npx002215@126.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11] (002215)诺普信: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8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
卢柏强先生的通知,获悉卢柏强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及解除
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股东名称 一大股东 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及一致行 (万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期 日 用途
动人 股) (注)
申请解除 上海浦东发
卢柏强 是 2,690 10.89% 2.94% 否 否 2021年11 质押登记 展银行股份 偿还
月 4 日 日为止 有限公司深 债务
圳分行
合计 - 2,690 10.89% 2.94% - - - - - -
二、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解除质
一大股东 押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 是否为限 质押开始
股东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 份比例 总股本 售股(注) 日期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动人 (万股) 比例
2020 年 12 2021 年 11 上海浦东发展
卢柏强 是 2,690 10.89% 2.94% 否 月 3 日 月 9 日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合计 - 2,690 10.89% 2.94% - - -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三、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未
称 (股) 例 (万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占已质押 限售和冻结 质押
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数量(万股) 股份
(注) (注) 比例
卢柏强 246,944,915 27.03% 19,075.25 77.24% 20.88% 18,520.87 97.09% 0.00 0.00%
诺普信 79,441,832 8.69% 6,182.35 77.82% 6.77% 0 0% 0 0%
控股
润宝盈 25,343,186 2.77% 0 0.00% 0.00% 0 0% 0 0%
信
卢翠冬 17,013,564 1.86% 0 0.00% 0.00% 0 0% 0 0%
合计 368,743,497 40.35% 25,257.60 68.50% 27.64% 18,520.87 73.33% 0.00 0.00%
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均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形,上述限
售原因来自于高管锁定股。
四、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质押股份累计数 对应融资金额
到期期限 占所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元)
未来半年内 7,919 21.48% 8.67% 24,000
未来一年内 25,257.6 68.5% 27.64% 54,114
2、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个
人薪酬、股票分红、股票减持、对外投资收入及其它现金收入等。
3、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
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材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2021-10-28] (002215)诺普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678元
每股净资产: 2.892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7%
营业总收入: 33.0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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