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06什么时候复牌?-海 利 得停牌最新消息
≈≈海利得002206≈≈(更新:22.02.24)
[2022-02-24] (002206)海利得: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通知,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得贸易有限公司、海宁海利得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格迈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具体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浙江海利得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王伟 陈伯存
海宁海利得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王伟 陈丁开
上海格迈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王伟 薛永峰
本次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浙江海利得贸易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JF7F8XY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18
号34幢1楼
4、法定代表人:陈伯存
5、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7日
7、营业期限:2020年11月17日至 长期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产
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
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地板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
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海宁海利得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B8BFT72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听潮路10号(自主申报)
4、法定代表人:陈丁开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成立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7、营业期限: 2017年10月24日至 长期
8、经营范围:聚酯工业长丝、聚酯切片、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研发、制造、
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上海格迈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989423116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浦东新区景明路28号3幢123室
4、法定代表人:薛永峰
5、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7年02月05日
7、营业期限:2007年02月05日至 2027年02月04日
8、经营范围: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广告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
汽车配件、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通讯器材、文化办公用品、化工
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
品)、服装、机电设备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2022-01-27] (002206)海利得: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7,000.00 万元–59,000.00 万元
盈利:25,159.7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26.55% - 134.5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4,000.00 万元–56,000.00 万元
盈利:24,334.3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21.91% - 130.1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7 元/股–0.48 元/股 盈利:0.22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去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影响,业绩基数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
情况良好,特别是帘子布业务其行业呈现供需两旺态势,公司产销有大幅增长,
盈利能力得到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2022-01-18] (002206)海利得: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2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生产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向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投资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的总额度。
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等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4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2022-01-18] (002206)海利得: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2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初珍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向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4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8日
[2022-01-18] (002206)海利得: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向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4、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投资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的总额度。
6、决策及实施方式:本事项经公司2022年1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等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董事长根据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本规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等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公司应安排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发表相关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以及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向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监事会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向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2022-01-07] (002206)海利得: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姚峻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42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姚峻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其中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股) 例 有限售流通 无限售流通
股(股) 股(股)
姚峻 董事 1,715,700 0.1403% 1,286,775 428,925
副总经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数 拟减持股份不 拟减持股份不
姓名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量不超过 超过公司总股 超过本人所持
(股) 本比例(%) 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
姚峻 所得股份以及权益 集中竞价交易 428,900 0.0351% 24.9985%
分派送转的股份
3、 减持期间: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
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上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姚峻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姚峻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姚峻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针对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姚峻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3、姚峻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姚峻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1-12] (002206)海利得: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7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
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增加其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该议
案已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具体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经营范围 电脑喷绘胶片布、土工格栅 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
材料、PVC涂层材料、篷盖材 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合
料、聚酯工业长丝、聚酯切 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
片、帘子布、帆布、石塑地 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板、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研 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
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格证书》)。 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
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
织专用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制
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生物基材
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机械
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热力生产和供
应;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69000C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所:浙江省海宁市马桥镇经编园区内
4、法定代表人:高利民
5、注册资本:壹拾贰亿贰仟叁佰零贰万捌仟陆佰肆拾伍元
6、成立日期: 2001年05月21日
7、营业期限: 2001年05月21日至 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
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
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
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新
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2021-10-28] (002206)海利得: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7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高王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 人,代表公司股份 556,808,19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527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420,966,693
股,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42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35,841,501 股,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107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1 人,代表公司股份138,298,4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30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臻、黄金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556,808,0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股数为 138,298,3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弃权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数的 0.000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利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7] (002206)海利得: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8元
每股净资产: 2.571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7%
营业总收入: 36.7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46亿元
[2021-10-21] (002206)海利得: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7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通知,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得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板公司”)及浙江海利得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薄膜公司”)已完成了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具体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地板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王伟 沈桂宏
薄膜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王伟 曾勇军
本次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浙江海利得地板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MA2CYF550P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海市路96号(自主申报)
4、法定代表人:沈桂宏
5、注册资本:叁亿捌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 2020年3月16日
7、营业期限: 2020年3月16日至 长期
8、经营范围:地板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浙江海利得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0481MA2CYF542W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海市路80号(自主申报)4、法定代表人:曾勇军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成立日期: 2020年3月16日
7、营业期限: 2020年3月16日至 长期
8、经营范围:新型膜材料、塑料制品、合成材料(不含危险化工产品)制
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原辅材料和零配件的进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2021-10-12] (002206)海利得: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68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增加其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经营范围拟变更情况
变更前:电脑喷绘胶片布、土工格栅材料、PVC涂层材料、篷盖材料、聚酯工业长丝、聚酯切片、帘子布、帆布、石塑地板、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变更后: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
条 脑喷绘胶片布、土工格栅材料、PVC 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涂层材料、篷盖材料、聚酯工业长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合成纤维
丝、聚酯切片、帘子布、帆布、石 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
塑地板、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研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
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
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
织专用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制
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
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新材
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变更后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2021-10-12] (002206)海利得: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6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1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增加其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2021-10-12] (002206)海利得: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7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1)2021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3,658.84 万元–45,158.84 万元
盈利:14,858.7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93.83% - 203.9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8 元/股–0.39 元/股 盈利:0.13 元/股
(2)2021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4,500.00 万元–16,000.00 万元
盈利:4,719.5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07.23% -239.0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3 元/股–0.14 元/股 盈利:0.04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上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影响,业绩基数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
情况良好,特别是帘子布业务其行业呈现供需两旺态势,公司产销有大幅增长,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2021-10-12] (002206)海利得: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6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 √
程>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 2021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 9:30-12:00、下午 13:30-17:00。
(六)登记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春霞
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传 真:0573-87762111
邮政编码:314419
联系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
(八)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06;投票简称:“海利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9:15至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出席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 备注 表决意见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 √
章程>的议案》
注: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致: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海利
得(股票代码:00220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有效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户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2021年 月日
附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1年10月26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
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021-09-29] (002206)海利得:关于公司高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6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马鹏程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马鹏程先生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公司副总经理马鹏程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马鹏程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情况
2021 年 8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马鹏程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一,为避免短线交易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
3、马鹏程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马鹏程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29] (002206)海利得: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6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MA2LBUY75F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听潮路2号(自主申报)
5、法定代表人:陈伯存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 2021年9月26日
8、营业期限: 2021年9月26日至 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2021-09-23] (002206)海利得: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听潮路2号
法定代表人:陈伯存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事项的描述以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最
终核准为准)
三、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业务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更好的拓展市场空间,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发展意义。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将独立财务核算,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加强各项管理。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
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升对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2021-09-23] (002206)海利得: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 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第 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4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2021-09-17] (002206)海利得: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1-06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完成了《浙江海利得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的
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8 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0)。
3、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5)。
4、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6 日(星期四)
2、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6.21 元/份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对象及授予数量:本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24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共计授予2,604万份股票期权。
授予计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划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万份)
股票期 姚峻 董事、副总经理 25 0.84% 0.02%
权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241 人) 2579.00 87.16% 2.11%
合计 2604.00 88.01% 2.1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1,041.60 万
股)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1,562.4 万股)。
5、等待期与行权安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
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3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2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行权的上一年度考核达标。个人绩效考核要求详见《考核办法》。如激励对象未达到当期行权条件,则当期的股票期权
不得行权,由公司收回并注销。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海利 JLC5
2、期权代码:037170
3、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 2,604 万份,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共计 242 人。上述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示内容一致。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7] (002206)海利得: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完成了《浙江海利得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
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8 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0)。
3、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5)。
4、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6 日(星期四)
2、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3.11 元/股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象及授予数量: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44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共计授予945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授予 激励对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
计划 象类别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股本的比
(万股) 的比例 例
葛骏敏 董事、副总经理 25 2.65% 0.02%
吕佩芬 董事会秘书、副总 25 2.65% 0.02%
经理、财务负责人
限制 董事、高 马鹏程 副总经理 25 2.65% 0.02%
性股 级管理 章林 副总经理 25 2.65% 0.02%
票 人员 薛永峰 副总经理 25 2.65% 0.02%
彭皓 副总经理 25 2.65% 0.02%
沈玉华 副总经理 25 2.65% 0.02%
王国松 副总经理 25 2.65% 0.02%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36 人) 745 78.80% 0.61%
合计 945 100% 0.7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限售及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30%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0%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上一年度考核达标。个人绩效考核要求详见《考核办法》。如激励对象未达到当年解除限售条件,则考核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经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示内容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21]490 号验资报告, 对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发表以下意见:“经验证,截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转让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仟玖佰叁拾捌万玖仟伍佰元整(¥29,389,500.00)。该资金已汇入贵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3001636135050000406 的人民币账户内。”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26 日,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
六、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于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本次激励计划所募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变动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259,668,432 21.23% 9,450,000 269,118,432 22.00%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59,668,432 21.23% 0 259,668,432 21.23%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21-09-01] (002206)海利得: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8月27日、8月30日、8月3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及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控股股东高利民先生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0日、8月26日接受了特定对象电话调研,向机构投资者介绍了公司基本情况、今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并及时披露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5、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6、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查询后确认,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的有关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2021-08-24] (002206)海利得: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1-05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高利民先生的通知,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具体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公司
股东或第一 占其所持 质押起 质押解
股东名称 押股份数量 总股本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股份比例 始日 除日
(股) 比例
一致行动人
2015年 2021年 平安银行股份有
高利民 是 90,000,000 42.22% 7.36% 8月27 8月20 限公司嘉兴海宁
日 日 支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占公 已质押
占其所 占已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司总 股份限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持股份 质押
名 (股) 例 份数量(股) 股本 售和冻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比例 股份
称 比例 结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高
利 213,187,500 17.43% 0 0.00% 0.00% 0 0.00% 159,890,625 75.00%
民
高
王 124,011,645 10.14% 31,750,000 25.60% 2.60% 747,089 2.35% 92,261,645 100.00%
伟
高
71,787,500 5.87% 0 0.00% 0.00% 0 0.00% 0 0.00%
宇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2021-08-19] (002206)海利得: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 9:15 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高王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 人,代表公司股份 453,998,10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1208%。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419,446,693
股,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295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4,551,411 股,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251%。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孟繁锋先生作为征集人于2021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刊载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就公司拟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4日。截止征集时间止,无股东向独立董事孟繁锋先生委托投票权。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4 人,代表公司股份
36,988,3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24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臻、黄金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444,439,8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
反对 2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股数为 35,453,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23%;反对股数为 26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15%;弃权 20,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数的0.0562%。
关联股东葛骏敏、姚峻、张悦翔、吕佩芬、王国松、马鹏程、章林、沈玉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444,439,8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
反对 2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股数为 35,453,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23%;反对股数为 26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15%;弃权 20,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数的0.0562%。
关联股东葛骏敏、姚峻、张悦翔、吕佩芬、王国松、马鹏程、章林、沈玉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444,439,8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
反对 26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股数为 35,453,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23%;反对股数为 26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17%;弃权 2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数的0.0560%。
关联股东葛骏敏、姚峻、张悦翔、吕佩芬、王国松、马鹏程、章林、沈玉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利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6] (002206)海利得: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44)。本次股
东大会定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 9:15 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操作方式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巨潮资
讯网刊登的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2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1 年 8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8 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 2021 年 8 月 2 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孟繁锋先生已针对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30-12:00、下午
13:30-17:00。
(六)登记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春霞
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传真:0573-87762111
邮政编码:314419
联系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
(八)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06;投票简称:“海
利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8 日 9:15 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海利得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2021-08-16] (002206)海利得: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经核查,会议提案编码、网络投票的程序下提案设置及授权委托书的议案名称与会议审议事项不一致,现更正如下:
一、 提案编码
更正前: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更正后: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 网络投票的程序下提案设置
更正前: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更正后: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 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 反 弃
栏目可以投 意 对 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00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 √
的议案》
更正后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 反 弃
栏目可以投 意 对 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00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 √
的议案》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53)。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2021-08-14] (002206)海利得: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44)。本次股
东大会定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操作方式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巨潮资
讯网刊登的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2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1 年 8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8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 2021 年 8 月 2 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孟繁锋先生已针对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30-12:00、下午
13:30-17:00。
(六)登记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春霞
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传真:0573-87762111
邮政编码:314419
联系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
(八)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06;投票简称:“海利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8 日 9:15 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海利得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 反 弃
栏目可以投 意 对 权
[2021-08-10] (002206)海利得:2021-04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根据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对2021年1月1日之前业务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对2021年1月1日之前业务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2021-08-10] (002206)海利得: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初珍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8)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0日
[2021-08-10] (002206)海利得: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
长高利民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8)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2021-08-10] (002206)海利得: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5元
每股净资产: 2.414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84%
营业总收入: 23.7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92亿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4] (002206)海利得: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通知,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得贸易有限公司、海宁海利得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格迈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具体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浙江海利得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王伟 陈伯存
海宁海利得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王伟 陈丁开
上海格迈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王伟 薛永峰
本次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浙江海利得贸易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JF7F8XY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18
号34幢1楼
4、法定代表人:陈伯存
5、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7日
7、营业期限:2020年11月17日至 长期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产
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
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地板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
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海宁海利得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B8BFT72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听潮路10号(自主申报)
4、法定代表人:陈丁开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成立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7、营业期限: 2017年10月24日至 长期
8、经营范围:聚酯工业长丝、聚酯切片、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研发、制造、
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上海格迈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989423116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浦东新区景明路28号3幢123室
4、法定代表人:薛永峰
5、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7年02月05日
7、营业期限:2007年02月05日至 2027年02月04日
8、经营范围: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广告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
汽车配件、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通讯器材、文化办公用品、化工
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
品)、服装、机电设备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2022-01-27] (002206)海利得: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7,000.00 万元–59,000.00 万元
盈利:25,159.7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26.55% - 134.5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4,000.00 万元–56,000.00 万元
盈利:24,334.3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21.91% - 130.1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7 元/股–0.48 元/股 盈利:0.22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去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影响,业绩基数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
情况良好,特别是帘子布业务其行业呈现供需两旺态势,公司产销有大幅增长,
盈利能力得到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2022-01-18] (002206)海利得: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2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生产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向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投资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的总额度。
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等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4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2022-01-18] (002206)海利得: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2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初珍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向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4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8日
[2022-01-18] (002206)海利得: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向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4、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投资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的总额度。
6、决策及实施方式:本事项经公司2022年1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等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董事长根据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本规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等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公司应安排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发表相关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以及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向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监事会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向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2022-01-07] (002206)海利得: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姚峻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42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姚峻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其中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股) 例 有限售流通 无限售流通
股(股) 股(股)
姚峻 董事 1,715,700 0.1403% 1,286,775 428,925
副总经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数 拟减持股份不 拟减持股份不
姓名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量不超过 超过公司总股 超过本人所持
(股) 本比例(%) 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
姚峻 所得股份以及权益 集中竞价交易 428,900 0.0351% 24.9985%
分派送转的股份
3、 减持期间: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
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则上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姚峻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姚峻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姚峻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针对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姚峻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3、姚峻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姚峻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1-12] (002206)海利得: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7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
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增加其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该议
案已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具体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经营范围 电脑喷绘胶片布、土工格栅 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
材料、PVC涂层材料、篷盖材 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合
料、聚酯工业长丝、聚酯切 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
片、帘子布、帆布、石塑地 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板、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研 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
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格证书》)。 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
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
织专用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制
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生物基材
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机械
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热力生产和供
应;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69000C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所:浙江省海宁市马桥镇经编园区内
4、法定代表人:高利民
5、注册资本:壹拾贰亿贰仟叁佰零贰万捌仟陆佰肆拾伍元
6、成立日期: 2001年05月21日
7、营业期限: 2001年05月21日至 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
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
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
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新
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2021-10-28] (002206)海利得: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7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高王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 人,代表公司股份 556,808,19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527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420,966,693
股,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42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35,841,501 股,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107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1 人,代表公司股份138,298,4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30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臻、黄金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556,808,0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股数为 138,298,3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0%;弃权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数的 0.000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利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7] (002206)海利得: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8元
每股净资产: 2.571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7%
营业总收入: 36.7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46亿元
[2021-10-21] (002206)海利得: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7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通知,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得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板公司”)及浙江海利得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薄膜公司”)已完成了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具体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地板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王伟 沈桂宏
薄膜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王伟 曾勇军
本次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浙江海利得地板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MA2CYF550P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海市路96号(自主申报)
4、法定代表人:沈桂宏
5、注册资本:叁亿捌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 2020年3月16日
7、营业期限: 2020年3月16日至 长期
8、经营范围:地板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浙江海利得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0481MA2CYF542W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海市路80号(自主申报)4、法定代表人:曾勇军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成立日期: 2020年3月16日
7、营业期限: 2020年3月16日至 长期
8、经营范围:新型膜材料、塑料制品、合成材料(不含危险化工产品)制
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原辅材料和零配件的进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2021-10-12] (002206)海利得: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68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增加其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经营范围拟变更情况
变更前:电脑喷绘胶片布、土工格栅材料、PVC涂层材料、篷盖材料、聚酯工业长丝、聚酯切片、帘子布、帆布、石塑地板、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变更后: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
条 脑喷绘胶片布、土工格栅材料、PVC 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涂层材料、篷盖材料、聚酯工业长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合成纤维
丝、聚酯切片、帘子布、帆布、石 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
塑地板、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研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
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
材料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
织专用设备销售;新型膜材料制
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
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新材
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变更后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2021-10-12] (002206)海利得: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6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1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增加其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2021-10-12] (002206)海利得: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7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1)2021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3,658.84 万元–45,158.84 万元
盈利:14,858.7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93.83% - 203.9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8 元/股–0.39 元/股 盈利:0.13 元/股
(2)2021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4,500.00 万元–16,000.00 万元
盈利:4,719.5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07.23% -239.0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3 元/股–0.14 元/股 盈利:0.04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上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影响,业绩基数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
情况良好,特别是帘子布业务其行业呈现供需两旺态势,公司产销有大幅增长,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2021-10-12] (002206)海利得: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6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 √
程>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 2021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 9:30-12:00、下午 13:30-17:00。
(六)登记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春霞
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传 真:0573-87762111
邮政编码:314419
联系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
(八)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06;投票简称:“海利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9:15至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出席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 备注 表决意见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 √
章程>的议案》
注: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致: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海利
得(股票代码:00220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有效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户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2021年 月日
附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1年10月26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
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021-09-29] (002206)海利得:关于公司高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6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马鹏程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马鹏程先生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公司副总经理马鹏程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马鹏程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情况
2021 年 8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马鹏程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一,为避免短线交易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
3、马鹏程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马鹏程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29] (002206)海利得: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6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MA2LBUY75F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听潮路2号(自主申报)
5、法定代表人:陈伯存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 2021年9月26日
8、营业期限: 2021年9月26日至 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2021-09-23] (002206)海利得: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听潮路2号
法定代表人:陈伯存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事项的描述以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最
终核准为准)
三、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业务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更好的拓展市场空间,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发展意义。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将独立财务核算,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加强各项管理。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
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升对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2021-09-23] (002206)海利得: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 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第 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14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2021-09-17] (002206)海利得: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1-06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完成了《浙江海利得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的
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8 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0)。
3、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5)。
4、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6 日(星期四)
2、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6.21 元/份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对象及授予数量:本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24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共计授予2,604万份股票期权。
授予计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划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万份)
股票期 姚峻 董事、副总经理 25 0.84% 0.02%
权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241 人) 2579.00 87.16% 2.11%
合计 2604.00 88.01% 2.1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1,041.60 万
股)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1,562.4 万股)。
5、等待期与行权安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
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行权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3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2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行权的上一年度考核达标。个人绩效考核要求详见《考核办法》。如激励对象未达到当期行权条件,则当期的股票期权
不得行权,由公司收回并注销。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海利 JLC5
2、期权代码:037170
3、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 2,604 万份,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共计 242 人。上述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示内容一致。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7] (002206)海利得: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完成了《浙江海利得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
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8 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0)。
3、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5)。
4、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6 日(星期四)
2、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3.11 元/股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象及授予数量: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44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共计授予945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授予 激励对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
计划 象类别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股本的比
(万股) 的比例 例
葛骏敏 董事、副总经理 25 2.65% 0.02%
吕佩芬 董事会秘书、副总 25 2.65% 0.02%
经理、财务负责人
限制 董事、高 马鹏程 副总经理 25 2.65% 0.02%
性股 级管理 章林 副总经理 25 2.65% 0.02%
票 人员 薛永峰 副总经理 25 2.65% 0.02%
彭皓 副总经理 25 2.65% 0.02%
沈玉华 副总经理 25 2.65% 0.02%
王国松 副总经理 25 2.65% 0.02%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36 人) 745 78.80% 0.61%
合计 945 100% 0.7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限售及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30%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0%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上一年度考核达标。个人绩效考核要求详见《考核办法》。如激励对象未达到当年解除限售条件,则考核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经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示内容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21]490 号验资报告, 对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发表以下意见:“经验证,截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转让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仟玖佰叁拾捌万玖仟伍佰元整(¥29,389,500.00)。该资金已汇入贵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3001636135050000406 的人民币账户内。”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26 日,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
六、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于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本次激励计划所募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变动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259,668,432 21.23% 9,450,000 269,118,432 22.00%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59,668,432 21.23% 0 259,668,432 21.23%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21-09-01] (002206)海利得: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8月27日、8月30日、8月3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及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控股股东高利民先生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0日、8月26日接受了特定对象电话调研,向机构投资者介绍了公司基本情况、今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并及时披露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5、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6、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查询后确认,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的有关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2021-08-24] (002206)海利得: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1-05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高利民先生的通知,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具体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公司
股东或第一 占其所持 质押起 质押解
股东名称 押股份数量 总股本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股份比例 始日 除日
(股) 比例
一致行动人
2015年 2021年 平安银行股份有
高利民 是 90,000,000 42.22% 7.36% 8月27 8月20 限公司嘉兴海宁
日 日 支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占公 已质押
占其所 占已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司总 股份限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持股份 质押
名 (股) 例 份数量(股) 股本 售和冻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比例 股份
称 比例 结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高
利 213,187,500 17.43% 0 0.00% 0.00% 0 0.00% 159,890,625 75.00%
民
高
王 124,011,645 10.14% 31,750,000 25.60% 2.60% 747,089 2.35% 92,261,645 100.00%
伟
高
71,787,500 5.87% 0 0.00% 0.00% 0 0.00% 0 0.00%
宇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2021-08-19] (002206)海利得: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 9:15 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高王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 人,代表公司股份 453,998,10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1208%。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419,446,693
股,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295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4,551,411 股,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251%。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孟繁锋先生作为征集人于2021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刊载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就公司拟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4日。截止征集时间止,无股东向独立董事孟繁锋先生委托投票权。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4 人,代表公司股份
36,988,3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24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臻、黄金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444,439,8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
反对 2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股数为 35,453,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23%;反对股数为 26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15%;弃权 20,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数的0.0562%。
关联股东葛骏敏、姚峻、张悦翔、吕佩芬、王国松、马鹏程、章林、沈玉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444,439,8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
反对 2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股数为 35,453,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23%;反对股数为 26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15%;弃权 20,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数的0.0562%。
关联股东葛骏敏、姚峻、张悦翔、吕佩芬、王国松、马鹏程、章林、沈玉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444,439,8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
反对 26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股数为 35,453,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23%;反对股数为 26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17%;弃权 2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数的0.0560%。
关联股东葛骏敏、姚峻、张悦翔、吕佩芬、王国松、马鹏程、章林、沈玉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利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6] (002206)海利得: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44)。本次股
东大会定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 9:15 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操作方式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巨潮资
讯网刊登的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2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1 年 8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8 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 2021 年 8 月 2 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孟繁锋先生已针对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30-12:00、下午
13:30-17:00。
(六)登记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春霞
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传真:0573-87762111
邮政编码:314419
联系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
(八)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06;投票简称:“海
利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8 日 9:15 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海利得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2021-08-16] (002206)海利得: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经核查,会议提案编码、网络投票的程序下提案设置及授权委托书的议案名称与会议审议事项不一致,现更正如下:
一、 提案编码
更正前: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更正后: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 网络投票的程序下提案设置
更正前: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更正后: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 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 反 弃
栏目可以投 意 对 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00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 √
的议案》
更正后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 反 弃
栏目可以投 意 对 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00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 √
的议案》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53)。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2021-08-14] (002206)海利得: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44)。本次股
东大会定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操作方式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巨潮资
讯网刊登的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2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1 年 8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8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 2021 年 8 月 2 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孟繁锋先生已针对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30-12:00、下午
13:30-17:00。
(六)登记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春霞
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传真:0573-87762111
邮政编码:314419
联系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
(八)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06;投票简称:“海利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8 月 18 日 9:15 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海利得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 反 弃
栏目可以投 意 对 权
[2021-08-10] (002206)海利得:2021-04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根据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对2021年1月1日之前业务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对2021年1月1日之前业务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2021-08-10] (002206)海利得: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初珍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8)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0日
[2021-08-10] (002206)海利得: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
长高利民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8)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0日
[2021-08-10] (002206)海利得: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5元
每股净资产: 2.414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84%
营业总收入: 23.7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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