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03什么时候复牌?-海亮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海亮股份002203≈≈(更新:22.02.24)
[2022-02-24]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相关业务发展的
需要,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及其子公司
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环材”)拟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的方式为以财务公司2021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中3,500万元,未分配利
润中84,500万元,合计88,000万元转增股本。各股东按目前持有财务公司的持股
比例,同比例进行增资。增资后,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0,000万元增加到
238,000万元,财务公司增资前后的股东情况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90,000 60% 142,800 6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26.67% 63,500 26.67%
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有限公司 20,000 13.33% 31,700 13.33%
因海亮环材系海亮股份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财务公司股权比
例合计为40%。财务公司增资前后,公司持有的财务公司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持有海亮股份33.85%的股权,
为海亮股份控股股东。财务公司系海亮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2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
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张泉先生,王树光先生,陈
东先生,蒋利民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王黎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99.97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6811462584935
成立日期:1996年8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装潢材料(除竹木)、
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日用百货、文体用品、黄
金首饰、珠宝首饰;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酒类、乳制品(不含
婴幼儿配方乳粉)(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的为准);黄金加工;
种植业,养殖业(以上二项除畜牧业和前置审批);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冯海良 136,142.28 41.24
宁波哲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25,616.80 38.05
宁波敦士投资有限公司 29,011.00 8.79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8,119.97 5.49
唐鲁 9,407.32 2.85
钱昂军 3,618.20 1.10
朱张泉 3,618.20 1.10
蒋利荣 3,618.20 1.10
汪鸣 474.00 0.14
曹建国 474.00 0.14
合 计 330,099.97 10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亮集团总资产为672.42亿元,净资产325.21亿元。
2021年,海亮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019.94亿,比上年增长2.84%,实现净利润17.51
亿。目前企业综合实力位列世界企业500强第428位、中国企业500强第117位、中
国民营企业500强第29位。海亮集团近三年的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71.57 609.96 672.42
负债总额 299.20 314.35 347.21
所有者权益 272.37 295.61 325.21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879.73 1,964.21 2,019.94
净利润 20.17 15.69 17.51
注:海亮集团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级别: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
用评级均为 AA+。
海亮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冯海良先生,海亮集团是海亮股份的控股股东,冯海
良是海亮股份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一)
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海亮集团、冯海良先生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2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穆绿燕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 1508 号海亮大厦 25 楼 2517 室-2526 室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
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二)股权架构
目前,财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90,000 60%
2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26.67%
3 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有限公司 20,000 13.33%
(三)财务状况
财务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260,801.28 1,254,295.38 1,300,040.68
负债总额 1,029,613.14 1,000,989.64 1,026,807.79
所有者权益 231,188.14 253,305.74 273,232.89
项目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34,892.87 35,481.90 31,035.12
净利润 19,557.53 22,117.59 21,835.10
注:财务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拟增资至238,000万元人民币。
增
[2022-02-24] (002203)海亮股份: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
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上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张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朱张泉先生、陈东先生、王树光先生、蒋利民先生回避表决;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朱张泉先生、陈东先生、金刚先生、蒋利民先生、钱自强先生回避表决;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22-01-26]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2 年 1 月 24 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环材”)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省 2021 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海亮环材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133005032,发证日期 2021 年 12 月 16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海亮环材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个年度(2021 年至 2023 年)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有 3 家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别为: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铜加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5]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2021年度业绩预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浙
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5),经核查发现 “基本每股收益”计算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3901 元/股–0.4606 元/股 盈利:0.3472 元/股
更正后: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5636 元/股–0.6340 元/股 盈利:0.3472 元/股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其他内
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2] (002203)海亮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本期业绩预告对应的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 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108,443.86 万元–121,999.34 万元
盈利: 67,777.41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0% -8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 75,071.71 万元–88,627.20 万元
盈利:42,968.3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4.71 % -106.2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3901 元/股–0.4606 元/股 盈利:0.3472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复苏势头延续,下游需求回暖带动铜加工产品需求量回
升;在此背景下,公司克服限电、铜价高企、疫情扰动等不利影响因素,加快实
施智能制造及数字化转型战略,推动新一代低碳智能高效铜管产线全面应用,保
持了各项业务平稳有序运转,实现了产品销量增长、结构优化、盈利提升的经营成效,进一步确立了公司既有业务得领先优势;同时积极布局新能源材料领域铜箔业务,丰富了公司业务增长点。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19]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致歉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票说明并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公司股东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该基金会已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名称变更,变更后的名称为“浙江嘉行慈善基金会”)
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说明并致歉的函》,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基金会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2021 年 12 月 24 日,基金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39,334,7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减持后,基金会持有公司股份 61,073,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不再
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021 年 12 月 27 日,基金会发送《告知函》至
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2 年 1 月 1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发出《关于对浙
江海亮慈善基金会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14 号),指出基金会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会未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 5%时停止交易,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3.1.8 条和第 11.8.1 条的规
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股东基金会向公司说明,此次减持发生未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条、第 3.1.8 条和第 11.8.1 条的规定,并非主观故意行为,主要系基金会股票操作人员对减持相关规定解读理解不充分。基金会已进行了自查和深刻反省,并就因此造成的影响表示诚挚歉意。
三、基金会对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声明
基金会致歉声明:慈善基金会为浙江省首批经民政厅审核批准的非公募基金会,完全独立运行,非海亮股份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主要从事扶贫、救灾、助学、助孤、助残、大病救助、抚老等业务。基金会对本次减持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基金会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07]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8,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8,0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 9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情请见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
运作良好。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将上述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中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 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5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3,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归还 20,500 万元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非
公开发行股票 5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20,000 万元),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6,1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5]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43 号”文核准浙江海亮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 3,1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1.50 亿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799号”文同意,公司31.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亮转债”,债券代码“128081”。
(三) 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1月2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5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5年11月2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9.83元/股。
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海
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12日起由9.83元/股调整为9.76元/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021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23日起由9.76元/股调整为9.69元/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二、“海亮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海亮转债”因转股减少616,000元(6,160张债券),转股数量为63,567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亮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
3,005,503,100.00元,剩余债券数量为30,055,031张。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04,775,664 5.33 -61,981,097 42,794,567 2.18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42,794,567 2.18 0 42,794,567 2.18
首发后限售股 61,804,697 3.14 -61,804,697 0 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76,400 0.01 -176,400 0 0
二、无限售流通股 1,862,073,476 94.67 61,868,264 1,923,941,740 97.82
三、总股本 1,966,849,140 100 -112,833 1,966,736,307 100
注:1、2021年11月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61,804,697股解除限售;
2、2021年11月11日,公司完成了176,4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投资者联系电话0575-87069033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海亮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海亮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28] (002203)海亮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89),公司将定于2021年12月2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2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张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 12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944,023,2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9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937,193,2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52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6,830,0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7,937,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朱张泉、蒋利民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688,041,511 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55,981,75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255,981,75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937,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苏致富、汪祝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8]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4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减持比例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持有公司股份共计61,073,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基金会递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告知函》,因基金会资金需求,基金会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39,334,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后,基金会持有公司股份61,073,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名称
1、名称: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2、法定代表人: 张荣
3、统一社会信用号码:533300005018835938
4、住所: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78号
5、注册资金: 1,000万
6、业务范围:扶贫:困难家庭和社会弱势群体救助。救灾:自然灾害或事故灾害事件救助。助学:贫困学生资助培养。助孤:孤儿资助培养。助残:自闭症、听障等残障群体救助。大病救助:因疑难杂症、大病急病造成经济致困的救助。抚老:孤寡老人赡养,敬老孝老事业的参与支持。
7、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成立于2007年(前身为“诸暨市海亮医疗救助基金会”),为浙江省首批经民政厅审核批准的非公募基金会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比例
浙江海亮慈善 2021 年 12 月
大宗交易 39,334,726 2%
基金会 24 日
减持股份来源:二级市场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无偿捐赠。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浙江海亮慈 无限售条件
100,408,200 5.14% 61,073,474 3.11%
善基金会 股份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0 年 5 月 27 日开始转股,公司总股本根据持有人转股情况相应
发生变化。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部本由 2020 年 1 月 14 日的
1,952,107,432 股,增加至权益变动日的 1,966,736,307 股,因此,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变动前公司
总股本 1,952,107,432 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 2021 年 12 月 24 日收盘公司总股本 1,966,736,307
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基金会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基金会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基金会非公司控
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权益变动的书面通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8] (002203)海亮股份:海亮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股票代码:002203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住所: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78号
通讯地址: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78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亮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金
指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会
公司、本公司、海亮股
指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份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15号》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2、法定代表人: 张荣
3、统一社会信用号码:533300005018835938
4、住所: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78 号
5、注册资金: 1,000 万
6、业务范围:扶贫:困难家庭和社会弱势群体救助。救灾:自然灾害或事
故灾害事件救助。助学:贫困学生资助培养。助孤:孤儿资助培养。助残:自闭
症、听障等残障群体救助。大病救助:因疑难杂症、大病急病造成经济致困的救
助。抚老:孤寡老人赡养,敬老孝老事业的参与支持。
7、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成立于2007年(前身为“诸暨市海亮医疗救助基金会”),为浙江省首批经民政厅审核批准的非公募基金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有无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家或地区居 在海亮股份任职
留权
张 荣 男 理事长 中国 无 无
何虞文 女 秘书长 中国 无 无
王永建 男 理事 中国 无 无
周德法 男 理事 中国 无 无
何国平 男 理事 中国 无 无
马兰英 女 监事 中国 无 无
姚 慧 女 监事 中国 无 无
何 楼 女 监事 中国 无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基金会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资金用于开展慈善活动,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低于5%。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持或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尚无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2020年1月14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比例
浙江海亮慈善 2021 年 12 月
大宗交易 39,334,726 2%
基金会 24 日
减持股份来源:二级市场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无偿捐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浙江海亮
无限售条
慈善基金 100,408,200 5.14% 61,073,474 3.11%
件股份
会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0 年 5 月 27 日开始转股,公司总股本根据持有人转股情况相
应发生变化。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部本由 2020 年 1 月 14 日
的 1,952,107,432 股,增加至权益变动日的 1,966,736,307 股,因此,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变动
前公司总股本 1,952,107,432 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 2021 年 12 月 24 日收盘公司总股本
1,966,736,307 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海亮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体证明文件;
(二)其他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
电话:0575-87069033
联系人:朱琳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张荣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诸暨市工业园区
司
股票简称 海亮股份 股票代码 0022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78
称 册地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量变化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2021-12-16]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
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通知,获悉海亮集团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部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相应海亮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同时因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构成海亮集团被动减持和稀释公司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本次换股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 26 日,海亮集团完成了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 8.924 亿元,债券期限 3 年,
债券简称“19 海亮 E1”,债券代码“117133”,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2019 年 5 月 28 日,海亮集团完成了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 11 亿元,债券期限 3 年,债券简
称“19 海亮 E2”,债券代码“117135”,详见公司于 2019 年5 月30 日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完成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根据《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19 海亮 E1”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28 日至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2022 年 4月 25 日)。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根据《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19 海亮 E2”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
2019 年 11 月28 日至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2022 年 5月 27 日)。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
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期间,“19 海亮 E1”、“19 海亮 E2”
已完成换股 28,331,841 股。本次换股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 837,871,949 股,导致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44.37%减少至 42.84%,变动比例为 1.53%。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021 年 4 月 19 日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期间,“19 海亮 E1”、“19 海亮 E2”
已完成换股 18,285,544 股。本次换股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 819,586,405 股,导致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42.84%减少至 41.67%,变动比例为 1.17%。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期间,“19 海亮 E1”、“19 海亮 E2”
完成换股 26,283,613 股。本次换股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793,302,7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0.33%。本次权益变动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41.67%减少至 40.33%,变动比例为 1.34%。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期间,“19 海亮 E1”、“19 海亮 E2”完
成换股 21,393,640 股。本次换股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
771,909,15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9.25%。本次权益变动后,海亮集团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40.33%减少至 39.25%,变动比例为 1.08%。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亮集团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期间,“19 海亮 E1”、“19 海亮 E2”完成换股 20,645,361 股。本次换股
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 751,263,79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38.20%。本次权益变动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将从 39.25%减少至 38.20%,变动比例为 1.05%。
二、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4 日
股票简称 海亮股份 股票代码 002203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20,645,361 1.05
合 计 20,645,361 1.0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686,732,237 34.92 666,086,876 33.87
冯海良 59,840,466 3.04 59,840,466 3.04
冯橹铭 13,000,000 0.66 13,000,000 0.66
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 12,336,449 0.63 12,336,449 0.63
司
合计持有股份 771,909,152 39.25 751,263,791 38.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10,104,455 36.10 751,263,791 38.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804,697 3.14 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
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0 年 5 月 27 日开始转股,公司总股本根据持有人转股情况相应发
生变化。 截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收盘,公司总股本为 1,966,849,140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14 日收盘,公
司总股本为 1,966,849,140 股。 因此,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 1,966,849,140 股
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 2021 年 12 月14 日收盘公司总股本 1,966,736,204 股计算。
2:以上持股比例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尾数有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2021 年11 月 9 日,海亮集团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61,804,697 股到期解除限售。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稳健向好发展。作为铜加工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谋取良好的收益和回报;通过持续加码研发、提升工艺和改进设备,稳步实施“智能制造”战略,不断增强成本优势及盈利能力,为行业发展升级贡献力量。
同时,公司为了加快
[2021-12-10]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调整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1 年 12 月 9 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
份”)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朱张泉、王树光、蒋利民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投票赞成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合理控制海亮集团体系的外部担保风险,本着互相支持的原则,实现双方共同发展,公司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签订《互担保协议书》。海亮股份为海亮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等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4 月 30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2021 年 5 月 22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因海亮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由一年期变为二年期,公司拟调整对该笔授信的担保期限,即:公司为海亮集团在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的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2 年。同时,公司与海亮集团签订《互担保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将互保期限调整为不超过二年。
海亮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34.15%的股份,其控股子公司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63%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本次关联担保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
法定代表人:曹建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0,099.97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6811462584935
成立日期:1996 年 8 月 9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装潢材料(除竹木)、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日用百货、文体用品、黄金首饰、珠宝首饰;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酒类、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的为准);黄金加工;种植业,养殖业(以上二项除畜牧业和前置审批);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股权结构
(按照 2021 年 12 月 7 日收盘公司总股本 1,966,736,204 股计算)
(三)近三年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
2020 年,集团营业收入 1,964.2 亿,综合实力位列世界企业 500 强第 428
位、中国企业 500 强第 117 位、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第 29 位。海亮集团近年的
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571.57 609.96 651.34
负债总额 299.20 314.35 337.56
所有者权益 272.37 295.62 313.78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1-9 月)
营业收入 1,879.73 1,964.21 1,649.31
净利润 20.17 15.69 12.61
注:海亮集团 2021 年(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级别: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均为 AA+。
三、《互担保协议书》主要内容
海亮股份(甲方)与海亮集团(乙方)、冯海良先生(丙方)三方共同签署了《互担保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将原“四、互保期限”
“互保期限不超过一年。甲、乙双方可在互保额度内分批担保,每笔担保期限自被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
修改为
“互保期限不超过二年。甲、乙双方可在互保额度内分批担保,每笔担保期限自被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一)本次为对控股股东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原因、必要性
海亮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无偿为公司各类贷款提供担保,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2020 年末,海亮集团为公司担保总额为 118.6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021 年,海亮集团计划为公司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1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公司认为:本次对海亮集团提供担保是在公平、互利、对等的基础,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上进行的。
(二)本次为对控股股东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对海亮集团的资产情况、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行业前景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和全面评估,认为:海亮集团资产规模大,变现能力强,资信良好,完全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公司对海亮集团的担保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为海亮集团提供担保期间,公司将定期取得并审阅海亮集团的财务报告,并指派内部审计人员对海亮集团的财务与资金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公司还要求海亮集团在发生可能对公司担保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三)反担保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2.42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2.62%,均系公司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提供的担保,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54.79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69%。
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核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要求为海亮集团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原因和《互担保协议书》、《互担保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认为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该关联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发表如下意见:
1、海亮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无偿为公司各类贷款提供担保,保证了公司稳健发展。本次公司为对海亮集团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实现双方共同发展。
2、海亮集团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完全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公司为海亮集团提供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
3、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朱张泉、蒋利民、王树光回避表决。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5、同意公司为海亮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2 年。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10] (002203)海亮股份: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参与新能源产业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参与新能源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将开发、生产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核能等新能源领域所需的铜基新材料,作为公司重要发展方向,并将锂电铜箔作为公司进入新能源铜基材料的重要切入点。
为加快推动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加强与新能源行业企业间的合作,并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公司与普通合伙人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九智”)及有限合伙人杭州越智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6 家企业签订了《杭州涵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设立杭州涵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 19.9601%。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杭州九智,杭州九智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02051】,杭州九智同时为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本基金将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与新能源产业链(包括动力电池)相关的企业股权项目。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已经获得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暨管理人
1、单位名称: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8 年 6 月 4 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公元大厦北楼 1505 室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韩华龙
6、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韩华龙 2,990.00 99.67
2 王霞 10.00 0.33
合计 3,000.00 100.00
8、三年财务状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 目 2018 2019 2020
总资产 8,494.84 7,825.07 7,287.77
净资产 3,085.44 3,098.16 3,109.02
营业收入 300.00 67.96 237.62
投资收益 32.51 186.46 0.57
净利润 16.89 12.72 10.74
9、管理人基本情况:同普通合伙人
(二)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情况
法定代
认缴出资 表人/
序 合伙人姓名 住所或经营 证件名称及 额 投资比 普通合
主营业务
号 或名称 场所 号码 (人民 例(%) 伙人之
币) 委派代
表
法定代
认缴出资 表人/
序 合伙人姓名 住所或经营 证件名称及 额 投资比 普通合
主营业务
号 或名称 场所 号码 (人民 例(%) 伙人之
币) 委派代
表
服务:投资管
理(未经金融
等监管部门
浙江省杭州
杭州九智投 营业执照 批准,不得从
市西湖区公
1 资管理有限 91330106673 事向公众融 200 万 0.3992 韩华龙
元大厦北楼
公司 9947245 资存款、融资
1505 室
担保、代客理
财等金融服
务)。
杭州越智一 浙江省杭州
期股权投资 市淳安县千 营业执照
2 合伙企业 岛湖镇梦姑 91330127MA7 股权投资 3000 万 5.9880 韩华龙
(有限合 路 490 号 11 B13U981
伙) 幢 201-8
杭州金研学 浙江省杭州
而拾昊股权 市富阳区东 营业执照
3 投资合伙企 洲街道公望 91330183MA2 股权投资 7500 万 14.9701 王仑
业(有限合 路3号787工 KHUDX62
伙) 位
浙江省杭州
杭州仑智股
市余杭区仓 营业执照
权投资合伙
4 前街道良睦 91330110MA7 股权投资 3500 万 6.9860 韩华龙
企业(有限
路 1399 号 BAF4P5B
合伙)
101-2-15
法定代
认缴出资 表人/
序 合伙人姓名 住所或经营 证件名称及 额 投资比 普通合
主营业务
号 或名称 场所 号码 (人民 例(%) 伙人之
币) 委派代
表
浙江省杭州
市萧山区湘
杭州蜂能汲
湖国家旅游 企业管理;企
智企业管理 营业执照
度假区湘湖 业管理咨询;
5 合伙企业 91330109MA2 7600 万 15.1697 韩华龙
金融小镇二 社会经济咨
(有限合 KKLN52P
期中区块南 询服务
伙)
岸 3B 号楼
108-065 室
浙江省杭州
[2021-12-10] (002203)海亮股份: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上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张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新能源产业基金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参与新能源产业基金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对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朱张泉先生、王树光先生、蒋利民先生回避表决;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10]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 9:15—2021 年 12 月 27 日 15:00;其
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http :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公司会议室。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内容
1 关于对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对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 9:00—17:00 到
浙江海亮股份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81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朱琳
3、联系电话:0575-87069033
传真:0575-87069031
4、邮政编码:311814
5、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3;投票简称:“海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至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对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 √
调整的议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
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021-11-30]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8,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中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500万元(均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8,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归还16,500万元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16,500万元),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26] (002203)海亮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9),公司将定于2021年11月2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1月2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上午
9:15至下午3: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张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 17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053,954,8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89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811,731,6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73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242,223,2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6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20,618,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3,954,829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20,618,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吴钢、朱峰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1-11-13]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海亮股份”) 于
2019 年 11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 3,1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债券代码:128081),根据《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海亮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近期办理完成了 12 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
司总股本由 1,966,849,758 股变更为 1,966,734,864 股,共计 176,400 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其中 5 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1.64 万股,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权
益分派,故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 3.4587 元/股;7 名激励对象为已离职的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6 万股,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2019年度、2020 年度权益分派,故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 4.1387 元/股。本次用于回购
的 资 金 总额 为 650,907.70 元 。具 体 内容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情况,“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计算过程如下:
P0=9.69 元 / 股 , A1=3.4587 元 / 股 , A2=4.1387 元 / 股 ,
k1=-116,400/1,966,849,758=-0.0059%,k2=-60,000/1,966,849,758=-0.0031%,P1=
(P0+A1×k1+ A2×k2)/(1+k1+k2)=9.69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2021-11-13]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17.64万股,占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回购前股本总额1,966,849,758股的0.0090%。
2、本次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股份价格如下:其中5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64万股,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权益分派,故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3.4587元/股;7名激励对象为已离职的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万股,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权益分派,故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4.1387元/股。
3、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
4、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66,734,864股(截至2021年11月11日)。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 年 8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 年 8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
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同日,公司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告与厂区宣传栏公告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6 日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截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
人力资源中心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16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95 名调整为 193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由 2,100 万股调整为 2,098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400 万股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6 年 11 月 9 日,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完成登
记,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10 日。由于 3 人放弃对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93 名调整为 190 名,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量由 2,098 万股调整为 2,071.6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400 万股保持不变。
6、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17 年 7 月 24 日为授予日,授予 175 名激励对象 4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完成登记与
上市手续。由于 12 人放弃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75 名调整为 163 名,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400 万股调整为 390 万股。
8、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13.62 万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0、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 419,000 股在中
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
11、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共计 7,859,200股上市流通。
13、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 351,000 股在中
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
16、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7、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共计 967.42万股上市流通。
18、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9、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原因
12 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激励条件,根据《浙江海亮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 1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17.6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因离职而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12 名激励对象(其中:5 名激励
对象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1.64 万股,7 名激励对象为已离职的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6 万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64 万股,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2,461.6 万股的 0.7166%,占公司回购前股本总额 1,966,849,758 股的 0.0090%。
(三)回购价格
根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
关工作,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915,445,888 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13397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并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工作,利润
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915,446,7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749999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送红股。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实施完毕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工作,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930,176,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75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送红股。鉴于此,公司决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本次调整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0 为 3.68 元/股,预留部分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0 为 4.36 元/股。
按上述方法进行调整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3.4587 元/股。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
[2021-11-11]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3 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1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841.14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1月 27 日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9]第 4-00133 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铜业得克萨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统称“乙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 号 项 目 账户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 限公司绍兴诸暨店口 1211025329201932277 募集资金的验资户 已注销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年产 17 万吨铜及铜合金棒
2 限公司绍兴诸暨店口 1211025329201906043 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存续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扩建年产 5 万吨高效节能环
3 限公司绍兴诸暨店口 1211025329201925352 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 存续
支行 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
4 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 933002010037888889 项目(一期) 本次注销
山区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年产 7 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
5 司诸暨店口支行 00000405249676879 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 存续
造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00000405246762660 补流还贷项目 本次注销
6 司诸暨店口支行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 NRA372847USD00001 存续
上海分行 年产 6 万吨空调制冷管智能
7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 化生产线项目
行(中国)有限公司 190678CNY15311 存续
上海分行
汇丰银行(中国)有 015-177744-055 已注销
限公司杭州分行
汇丰银行(中国)有 635-124647-011 已注销
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5100051178 年产 3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 存续
8 限公司泰国分行 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 注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5100051151 存续
限公司泰国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11024029202000282 存续
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
注 1:公司及子公司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与汇丰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就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
终止协议》。分别重新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及浙江海股份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的账号 015-177744-055、635-124647-011,企业已于 2020 年 5月 6 日注销。
三、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的“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
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6)。
本次注销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注销前余额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市萧山区支行营业 933002010037888889 966.86
部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 00000405246762660 8,120.48
店口支行
合 计 / / 9,087.3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2021-11-08]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5 日 9:15—2021 年 11 月 25 日 15:00;其
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5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http :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公司会议室。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内容
1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 9:00—17:00 到
浙江海亮股份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81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朱琳
3、联系电话:0575-87069033
传真:0575-87069031
4、邮政编码:311814
5、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3;投票简称:“海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9:15 至1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 √
目的议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
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021-11-08] (002203)海亮股份: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7 日下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张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下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2021-11-05] (002203)海亮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1,804,69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14%;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
一、本次限售股份及公司股本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16 号文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6,860,319 股,新增股份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具体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 配售对象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限
号 名称 名称 (股) (月)
华融瑞通股 华融瑞通股权投
1 权投资管理 资管理有限公司 28,430,160 229,999,994.40 12
有限公司
华安财保资管-工
华安财保资 商银行-华安财保
2 产管理有限 资管稳定增利 3 30,902,348 249,999,995.32 12
责任公司 号集合资产管理
产品
华安财保资管-工
华安财保资 商银行-华安财保
产管理有限 资管稳定增利 2 59,332,509 479,999,997.81 12
责任公司 号集合资产管理
产品
汇安基金-国泰君
安证券-汇安基金 61,804,697
汇安基金管 -汇鑫 22号资产 499,999,998.73
3 理有限责任 管理计划 12
公司 汇安基金-国泰君
安证券-汇安基金 14,585,908 117,999,995.72
-汇鑫 23号资产
管理计划
4 海亮集团有 海亮集团有限 61,804,697 499,999,998.73 36
限公司 公司
合计 256,860,319 2,077,999,980.71 /
注: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 2只产品参与申购报价,视为 2 个发行
对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966,849,346 股,本次拟解除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共计 61,804,6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4%。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共 4 名,分别为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和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名股东的限售股已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解
除股份限售,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承诺:自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所认购的股份。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或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1,804,697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3.14%;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 1 名,证券账户共计 1 户。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对象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冻结股份数
名称 名称 数(股) 量(股) 量
1 海亮集团 海亮集团有限公 61,804,697 61,804,697 -
有限公司 司
合计 61,804,697 61,804,697 -
四、股份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比例 本次变动增减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104,775,664 5.33 -61,804,697 42,970,967 2.18
高管锁定股 42,794,567 2.18 42,794,567 2.17
首发后限售股 61,804,697 3.14 -61,804,697 0 0
股权激励限售
股 176,400 0.01 176,400 0.01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1,862,073,682 94.67 61,804,697 1,923,878,379 97.82
三、总股本 1,966,849,346 100 0 1,966,849,346 100
注:本次解禁前的股本结构以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的股本结构为计算基础。本次解
禁后的股本结构以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 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3、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2021-10-30] (002203)海亮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799元
每股净资产: 5.078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5%
营业总收入: 495.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23亿元
[2021-10-28]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购回可交换公司债券暨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购回可交换公司债券暨公
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海亮集团购回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购回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拟以自筹资金对其发行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行购回。
近日,公司接到海亮集团通知:海亮集团已经完成了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9 海亮 E2”)债券的购回工作,债券购回
数量为 290 万张,债券购回金额为 42,050 万元。19 海亮 E2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摘牌。
海亮集团质押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80,837,323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4.1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已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如下披露:
二、海亮集团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为
控股股 占其 占公 限售股 是否
股东 东或第 本次 所持 司总 (如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权 质押
名称 一大股 质押 股份 股本 是,注 充质 起始 到期 人 用途
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明限售 押 日 日
一致行 类型)
动人
可交
130,0 2019 换公
00,00 19.17 6.61% 否 否 年5月 司债
% 券事
0 20 日 项担
保
4,000 2019
,000 0.59% 0.20% 否 是 年 11 质权 中国
海亮 月7日 人申 银河
集团 12,00 2020 请解 证券
是 1.77% 0.61% 否 是 年6月 可交
有限 0,000 除质 股份 换公
公司 15 日 押登 有限 司债
2020 记日 公司 券事
19,00 年 10 项补
0,000 2.80% 0.97% 否 是 月 27 充担
保
日
14,60 2021
0,000 2.15% 0.74% 否 是 年1月
13 日
179,6 26.48
合计 -- 00,00 % 9.13% -- -- -- -- -- --
0
注:截止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为 1,966,849,346 股;海亮集团持有公司
678,174,781 股;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 26 日,海亮集团完成了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9 海亮 E1”)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 8.924
亿元,债券期限 3 年,债券简称“19 海亮 E1”,债券代码“117133”,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2019 年 5 月 28 日,海亮集团完
成了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
“19 海亮 E2”)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 11 亿元,债券期限 3 年,债券简称“19 海
亮 E2”,债券代码“117135”,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完成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自 2019 年 4 月 17 日起,海亮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2,530 万股无限售流
通股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 19 海亮E1 和19海亮 E2 可交换公司
债券事项担保(其中:用于 19 海亮 E1 质押担保的为 14,570 万股;用于 19 海亮
E2 质押担保的为 179,600 万股)。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告编号:
2019-026)、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告编号:2019-052)、2019 年 11 月 8 日(公
告编号:2019-093)、2020 年 6 月 16 日(2020-036)、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告
编号:2020-059)、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告编号:2020-060)、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告编号:2021-003)披露的相关公告。
19 海亮 E1、19 海亮 E2 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2019 年 11 月 28 日进入
换股期,进入换股期后,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期间,19 海亮
E1 和 19 海亮 E2 累计完成换股 102,852,0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3%。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告编号:2021-013)、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告
编号:2021-041)、2021 年 8 月 28 日(公告编号:2021-046)、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告编号:2021-066)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亮集团的通知,19 海亮 E2 剩下的 290 万张债
券已于近日完成了赎回。海亮集团对 19 海亮 E2 可交债质押专户中剩余的全部股
份 80,837,323 股及其孳息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已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解 解除 情况 情况
除质押 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 未质
股东名 持股 持股 前质押 后质 持股份 司总 押股 占已 押股 占未
称 数量 比例 股份数 押股 比例 股本 份限 质押 份限 质押
量 份数 比例 售和 股份 售和 股份
量 冻结 比例 冻结 比例
数量 数量
海亮集 678,1 34.48 386,30 202,6 10.30 61,80 13.0
团有限 74,78 % 0,000 10,58 29.88% % 0 0 4,697 0%
公司 1 3
冯海良 59,84 3.04% 0 0 0 0 0 0 0
0,466
冯橹铭 13,00 0.66% 0 0 0 0 0 0 0
0,000
浙江正
茂创业 12,33 0.63% 0 0 0 0 0 0 0
投资有 6,449
限公司
763,3 38.81 386,30 202,6 10.30 61,80 11.0
合计 51,69 % 0,000 10,58 26.54% % 0 0 4,697 2%
6 3
注:○1 截止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8]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与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进展
暨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为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优化产业基地布局,提升市场份额,优化行业竞争格局,助力行业良性发展,同意公司与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博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海亮股份用自筹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7 亿元,占合资公司出资额的 70%;奥博特以与铜管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相关资产作价出资 3 亿元,占合资公司出资额的 30%。该
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2021 年 5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
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对海亮股份与奥博特新设合营企业案不予禁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合资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山东海亮奥博特铜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81MA956E7Q6K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利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41 年 10 月 25 日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经济开发区林园街 lyc 幢 16 号等 17 户。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合资公司的后续实施事项,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山东海亮奥博特铜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1-10-14] (002203)海亮股份:2021年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本期业绩预告对应的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86,783.63 万元–97,631.58 万元
盈利: 54,239.7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0% -8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515 元/股–0.5079 元/股 盈利: 0.2847 元/股
注 1:上表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注 2:本报告期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期末总股本较年初增加 14,736,755 股,本报告期
(2021 年 1-9 月)的基本每股收益中的总股本计算基数为 1,966,849,140 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呈恢复性增长态势,下游需求延续复苏势头;但期间新
冠变异病毒的传播扩散给疫情防控及经济活动带来新的挑战,铜等原材料价格维
持高位运行给加工环节企业生产运营带来持续性压力。在此背景下,公司大力实施智能制造战略,加快新一代低碳智能高效铜管产线全面应用,持续推动管理优化及降本增效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进一步增强了盈利能力与产品销量,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2021-10-14] (002203)海亮股份:三季度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本期业绩预告对应的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86,783.63 万元–97,631.58 万元
盈利: 54,239.7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0% -8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515 元/股–0.5079 元/股 盈利: 0.2847 元/股
注 1:上表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注 2:本报告期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期末总股本较年初增加 14,736,755 股,本报告期
(2021 年 1-9 月)的基本每股收益中的总股本计算基数为 1,966,849,140 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呈恢复性增长态势,下游需求延续复苏势头;但期间新
冠变异病毒的传播扩散给疫情防控及经济活动带来新的挑战,铜等原材料价格维
持高位运行给加工环节企业生产运营带来持续性压力。在此背景下,公司大力实施智能制造战略,加快新一代低碳智能高效铜管产线全面应用,持续推动管理优化及降本增效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进一步增强了盈利能力与产品销量,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2021-10-14]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2021年三季度业绩预告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三季度业绩预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月 14日披露了《2021
年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72),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 15 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公司就《2021 年三季度业绩
预告》之“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补充如下:
(一)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本期业绩预告对应的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 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86,783.63 万元–97,631.58 万元
盈利: 54,239.7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0% -8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515 元/股–0.5079 元/股 盈利: 0.2847 元/股
(二)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本期业绩预告对应的期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 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24,577.28 万元–35,425.23 万元 盈利:17,882.5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7.44% -98.1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1272 元/股–0.1836 元/股 盈利: 0.0939 元/股
注 1:上表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注 2: 2021 年 1-9月,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期末总股本较年初增加14,736,755 股。本
报告期的基本每股收益中的总股本计算基数为 1,966,849,140 股。
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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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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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相关业务发展的
需要,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及其子公司
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环材”)拟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的方式为以财务公司2021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中3,500万元,未分配利
润中84,500万元,合计88,000万元转增股本。各股东按目前持有财务公司的持股
比例,同比例进行增资。增资后,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0,000万元增加到
238,000万元,财务公司增资前后的股东情况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90,000 60% 142,800 6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26.67% 63,500 26.67%
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有限公司 20,000 13.33% 31,700 13.33%
因海亮环材系海亮股份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财务公司股权比
例合计为40%。财务公司增资前后,公司持有的财务公司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持有海亮股份33.85%的股权,
为海亮股份控股股东。财务公司系海亮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2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
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张泉先生,王树光先生,陈
东先生,蒋利民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王黎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99.97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6811462584935
成立日期:1996年8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装潢材料(除竹木)、
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日用百货、文体用品、黄
金首饰、珠宝首饰;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酒类、乳制品(不含
婴幼儿配方乳粉)(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的为准);黄金加工;
种植业,养殖业(以上二项除畜牧业和前置审批);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冯海良 136,142.28 41.24
宁波哲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25,616.80 38.05
宁波敦士投资有限公司 29,011.00 8.79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8,119.97 5.49
唐鲁 9,407.32 2.85
钱昂军 3,618.20 1.10
朱张泉 3,618.20 1.10
蒋利荣 3,618.20 1.10
汪鸣 474.00 0.14
曹建国 474.00 0.14
合 计 330,099.97 10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亮集团总资产为672.42亿元,净资产325.21亿元。
2021年,海亮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019.94亿,比上年增长2.84%,实现净利润17.51
亿。目前企业综合实力位列世界企业500强第428位、中国企业500强第117位、中
国民营企业500强第29位。海亮集团近三年的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71.57 609.96 672.42
负债总额 299.20 314.35 347.21
所有者权益 272.37 295.61 325.21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879.73 1,964.21 2,019.94
净利润 20.17 15.69 17.51
注:海亮集团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级别: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
用评级均为 AA+。
海亮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冯海良先生,海亮集团是海亮股份的控股股东,冯海
良是海亮股份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一)
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海亮集团、冯海良先生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2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穆绿燕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 1508 号海亮大厦 25 楼 2517 室-2526 室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
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二)股权架构
目前,财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90,000 60%
2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26.67%
3 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有限公司 20,000 13.33%
(三)财务状况
财务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260,801.28 1,254,295.38 1,300,040.68
负债总额 1,029,613.14 1,000,989.64 1,026,807.79
所有者权益 231,188.14 253,305.74 273,232.89
项目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34,892.87 35,481.90 31,035.12
净利润 19,557.53 22,117.59 21,835.10
注:财务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拟增资至238,000万元人民币。
增
[2022-02-24] (002203)海亮股份: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
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上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张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向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朱张泉先生、陈东先生、王树光先生、蒋利民先生回避表决;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朱张泉先生、陈东先生、金刚先生、蒋利民先生、钱自强先生回避表决;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22-01-26]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2 年 1 月 24 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环材”)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省 2021 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海亮环材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133005032,发证日期 2021 年 12 月 16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海亮环材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个年度(2021 年至 2023 年)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有 3 家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别为: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铜加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海亮铜业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5]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2021年度业绩预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浙
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5),经核查发现 “基本每股收益”计算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3901 元/股–0.4606 元/股 盈利:0.3472 元/股
更正后: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5636 元/股–0.6340 元/股 盈利:0.3472 元/股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其他内
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2] (002203)海亮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本期业绩预告对应的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 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108,443.86 万元–121,999.34 万元
盈利: 67,777.41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0% -8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 75,071.71 万元–88,627.20 万元
盈利:42,968.3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4.71 % -106.2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3901 元/股–0.4606 元/股 盈利:0.3472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复苏势头延续,下游需求回暖带动铜加工产品需求量回
升;在此背景下,公司克服限电、铜价高企、疫情扰动等不利影响因素,加快实
施智能制造及数字化转型战略,推动新一代低碳智能高效铜管产线全面应用,保
持了各项业务平稳有序运转,实现了产品销量增长、结构优化、盈利提升的经营成效,进一步确立了公司既有业务得领先优势;同时积极布局新能源材料领域铜箔业务,丰富了公司业务增长点。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19]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致歉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票说明并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公司股东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该基金会已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名称变更,变更后的名称为“浙江嘉行慈善基金会”)
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说明并致歉的函》,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基金会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2021 年 12 月 24 日,基金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39,334,7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减持后,基金会持有公司股份 61,073,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不再
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021 年 12 月 27 日,基金会发送《告知函》至
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2 年 1 月 1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发出《关于对浙
江海亮慈善基金会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14 号),指出基金会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会未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 5%时停止交易,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3.1.8 条和第 11.8.1 条的规
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股东基金会向公司说明,此次减持发生未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条、第 3.1.8 条和第 11.8.1 条的规定,并非主观故意行为,主要系基金会股票操作人员对减持相关规定解读理解不充分。基金会已进行了自查和深刻反省,并就因此造成的影响表示诚挚歉意。
三、基金会对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声明
基金会致歉声明:慈善基金会为浙江省首批经民政厅审核批准的非公募基金会,完全独立运行,非海亮股份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主要从事扶贫、救灾、助学、助孤、助残、大病救助、抚老等业务。基金会对本次减持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基金会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07]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8,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8,0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 9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情请见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
运作良好。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将上述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中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 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5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3,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归还 20,500 万元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非
公开发行股票 5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20,000 万元),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6,1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5]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43 号”文核准浙江海亮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 3,1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1.50 亿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799号”文同意,公司31.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亮转债”,债券代码“128081”。
(三) 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1月2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5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5年11月2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9.83元/股。
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海
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12日起由9.83元/股调整为9.76元/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021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23日起由9.76元/股调整为9.69元/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二、“海亮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海亮转债”因转股减少616,000元(6,160张债券),转股数量为63,567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亮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
3,005,503,100.00元,剩余债券数量为30,055,031张。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04,775,664 5.33 -61,981,097 42,794,567 2.18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42,794,567 2.18 0 42,794,567 2.18
首发后限售股 61,804,697 3.14 -61,804,697 0 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76,400 0.01 -176,400 0 0
二、无限售流通股 1,862,073,476 94.67 61,868,264 1,923,941,740 97.82
三、总股本 1,966,849,140 100 -112,833 1,966,736,307 100
注:1、2021年11月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61,804,697股解除限售;
2、2021年11月11日,公司完成了176,4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投资者联系电话0575-87069033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海亮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海亮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28] (002203)海亮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89),公司将定于2021年12月2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2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张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 12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944,023,2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9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937,193,2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522%。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6,830,0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7,937,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朱张泉、蒋利民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688,041,511 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55,981,75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255,981,75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937,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苏致富、汪祝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8]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4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减持比例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持有公司股份共计61,073,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基金会递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告知函》,因基金会资金需求,基金会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39,334,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后,基金会持有公司股份61,073,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名称
1、名称: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2、法定代表人: 张荣
3、统一社会信用号码:533300005018835938
4、住所: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78号
5、注册资金: 1,000万
6、业务范围:扶贫:困难家庭和社会弱势群体救助。救灾:自然灾害或事故灾害事件救助。助学:贫困学生资助培养。助孤:孤儿资助培养。助残:自闭症、听障等残障群体救助。大病救助:因疑难杂症、大病急病造成经济致困的救助。抚老:孤寡老人赡养,敬老孝老事业的参与支持。
7、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成立于2007年(前身为“诸暨市海亮医疗救助基金会”),为浙江省首批经民政厅审核批准的非公募基金会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比例
浙江海亮慈善 2021 年 12 月
大宗交易 39,334,726 2%
基金会 24 日
减持股份来源:二级市场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无偿捐赠。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浙江海亮慈 无限售条件
100,408,200 5.14% 61,073,474 3.11%
善基金会 股份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0 年 5 月 27 日开始转股,公司总股本根据持有人转股情况相应
发生变化。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部本由 2020 年 1 月 14 日的
1,952,107,432 股,增加至权益变动日的 1,966,736,307 股,因此,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变动前公司
总股本 1,952,107,432 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 2021 年 12 月 24 日收盘公司总股本 1,966,736,307
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基金会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基金会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基金会非公司控
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权益变动的书面通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8] (002203)海亮股份:海亮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股票代码:002203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住所: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78号
通讯地址: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78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亮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金
指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会
公司、本公司、海亮股
指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份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15号》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2、法定代表人: 张荣
3、统一社会信用号码:533300005018835938
4、住所: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78 号
5、注册资金: 1,000 万
6、业务范围:扶贫:困难家庭和社会弱势群体救助。救灾:自然灾害或事
故灾害事件救助。助学:贫困学生资助培养。助孤:孤儿资助培养。助残:自闭
症、听障等残障群体救助。大病救助:因疑难杂症、大病急病造成经济致困的救
助。抚老:孤寡老人赡养,敬老孝老事业的参与支持。
7、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成立于2007年(前身为“诸暨市海亮医疗救助基金会”),为浙江省首批经民政厅审核批准的非公募基金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有无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家或地区居 在海亮股份任职
留权
张 荣 男 理事长 中国 无 无
何虞文 女 秘书长 中国 无 无
王永建 男 理事 中国 无 无
周德法 男 理事 中国 无 无
何国平 男 理事 中国 无 无
马兰英 女 监事 中国 无 无
姚 慧 女 监事 中国 无 无
何 楼 女 监事 中国 无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基金会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资金用于开展慈善活动,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低于5%。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持或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尚无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2020年1月14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比例
浙江海亮慈善 2021 年 12 月
大宗交易 39,334,726 2%
基金会 24 日
减持股份来源:二级市场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无偿捐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浙江海亮
无限售条
慈善基金 100,408,200 5.14% 61,073,474 3.11%
件股份
会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0 年 5 月 27 日开始转股,公司总股本根据持有人转股情况相
应发生变化。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部本由 2020 年 1 月 14 日
的 1,952,107,432 股,增加至权益变动日的 1,966,736,307 股,因此,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变动
前公司总股本 1,952,107,432 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 2021 年 12 月 24 日收盘公司总股本
1,966,736,307 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海亮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体证明文件;
(二)其他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
电话:0575-87069033
联系人:朱琳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张荣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诸暨市工业园区
司
股票简称 海亮股份 股票代码 0022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78
称 册地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量变化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2021-12-16]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
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通知,获悉海亮集团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部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相应海亮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同时因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构成海亮集团被动减持和稀释公司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本次换股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 26 日,海亮集团完成了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 8.924 亿元,债券期限 3 年,
债券简称“19 海亮 E1”,债券代码“117133”,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2019 年 5 月 28 日,海亮集团完成了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 11 亿元,债券期限 3 年,债券简
称“19 海亮 E2”,债券代码“117135”,详见公司于 2019 年5 月30 日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完成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根据《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19 海亮 E1”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28 日至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2022 年 4月 25 日)。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根据《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19 海亮 E2”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
2019 年 11 月28 日至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2022 年 5月 27 日)。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
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期间,“19 海亮 E1”、“19 海亮 E2”
已完成换股 28,331,841 股。本次换股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 837,871,949 股,导致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44.37%减少至 42.84%,变动比例为 1.53%。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021 年 4 月 19 日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期间,“19 海亮 E1”、“19 海亮 E2”
已完成换股 18,285,544 股。本次换股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 819,586,405 股,导致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42.84%减少至 41.67%,变动比例为 1.17%。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期间,“19 海亮 E1”、“19 海亮 E2”
完成换股 26,283,613 股。本次换股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793,302,7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0.33%。本次权益变动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41.67%减少至 40.33%,变动比例为 1.34%。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期间,“19 海亮 E1”、“19 海亮 E2”完
成换股 21,393,640 股。本次换股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
771,909,15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9.25%。本次权益变动后,海亮集团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40.33%减少至 39.25%,变动比例为 1.08%。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亮集团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期间,“19 海亮 E1”、“19 海亮 E2”完成换股 20,645,361 股。本次换股
完成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 751,263,79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38.20%。本次权益变动后,海亮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将从 39.25%减少至 38.20%,变动比例为 1.05%。
二、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4 日
股票简称 海亮股份 股票代码 002203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20,645,361 1.05
合 计 20,645,361 1.0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686,732,237 34.92 666,086,876 33.87
冯海良 59,840,466 3.04 59,840,466 3.04
冯橹铭 13,000,000 0.66 13,000,000 0.66
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 12,336,449 0.63 12,336,449 0.63
司
合计持有股份 771,909,152 39.25 751,263,791 38.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10,104,455 36.10 751,263,791 38.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804,697 3.14 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
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0 年 5 月 27 日开始转股,公司总股本根据持有人转股情况相应发
生变化。 截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收盘,公司总股本为 1,966,849,140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14 日收盘,公
司总股本为 1,966,849,140 股。 因此,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 1,966,849,140 股
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 2021 年 12 月14 日收盘公司总股本 1,966,736,204 股计算。
2:以上持股比例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尾数有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2021 年11 月 9 日,海亮集团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61,804,697 股到期解除限售。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稳健向好发展。作为铜加工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谋取良好的收益和回报;通过持续加码研发、提升工艺和改进设备,稳步实施“智能制造”战略,不断增强成本优势及盈利能力,为行业发展升级贡献力量。
同时,公司为了加快
[2021-12-10]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调整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1 年 12 月 9 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
份”)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董事朱张泉、王树光、蒋利民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投票赞成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合理控制海亮集团体系的外部担保风险,本着互相支持的原则,实现双方共同发展,公司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签订《互担保协议书》。海亮股份为海亮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等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4 月 30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2021 年 5 月 22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因海亮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由一年期变为二年期,公司拟调整对该笔授信的担保期限,即:公司为海亮集团在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的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2 年。同时,公司与海亮集团签订《互担保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将互保期限调整为不超过二年。
海亮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34.15%的股份,其控股子公司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63%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本次关联担保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
法定代表人:曹建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0,099.97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6811462584935
成立日期:1996 年 8 月 9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装潢材料(除竹木)、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日用百货、文体用品、黄金首饰、珠宝首饰;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酒类、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的为准);黄金加工;种植业,养殖业(以上二项除畜牧业和前置审批);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股权结构
(按照 2021 年 12 月 7 日收盘公司总股本 1,966,736,204 股计算)
(三)近三年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
2020 年,集团营业收入 1,964.2 亿,综合实力位列世界企业 500 强第 428
位、中国企业 500 强第 117 位、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第 29 位。海亮集团近年的
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571.57 609.96 651.34
负债总额 299.20 314.35 337.56
所有者权益 272.37 295.62 313.78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1-9 月)
营业收入 1,879.73 1,964.21 1,649.31
净利润 20.17 15.69 12.61
注:海亮集团 2021 年(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级别: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均为 AA+。
三、《互担保协议书》主要内容
海亮股份(甲方)与海亮集团(乙方)、冯海良先生(丙方)三方共同签署了《互担保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将原“四、互保期限”
“互保期限不超过一年。甲、乙双方可在互保额度内分批担保,每笔担保期限自被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
修改为
“互保期限不超过二年。甲、乙双方可在互保额度内分批担保,每笔担保期限自被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一)本次为对控股股东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原因、必要性
海亮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无偿为公司各类贷款提供担保,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2020 年末,海亮集团为公司担保总额为 118.6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021 年,海亮集团计划为公司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1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公司认为:本次对海亮集团提供担保是在公平、互利、对等的基础,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上进行的。
(二)本次为对控股股东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对海亮集团的资产情况、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行业前景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和全面评估,认为:海亮集团资产规模大,变现能力强,资信良好,完全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公司对海亮集团的担保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为海亮集团提供担保期间,公司将定期取得并审阅海亮集团的财务报告,并指派内部审计人员对海亮集团的财务与资金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公司还要求海亮集团在发生可能对公司担保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三)反担保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2.42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
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2.62%,均系公司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提供的担保,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54.79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69%。
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核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要求为海亮集团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原因和《互担保协议书》、《互担保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认为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该关联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发表如下意见:
1、海亮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无偿为公司各类贷款提供担保,保证了公司稳健发展。本次公司为对海亮集团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实现双方共同发展。
2、海亮集团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完全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公司为海亮集团提供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
3、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朱张泉、蒋利民、王树光回避表决。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5、同意公司为海亮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2 年。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10] (002203)海亮股份: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参与新能源产业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参与新能源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将开发、生产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核能等新能源领域所需的铜基新材料,作为公司重要发展方向,并将锂电铜箔作为公司进入新能源铜基材料的重要切入点。
为加快推动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加强与新能源行业企业间的合作,并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公司与普通合伙人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九智”)及有限合伙人杭州越智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6 家企业签订了《杭州涵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设立杭州涵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 19.9601%。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杭州九智,杭州九智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02051】,杭州九智同时为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本基金将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与新能源产业链(包括动力电池)相关的企业股权项目。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已经获得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暨管理人
1、单位名称: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8 年 6 月 4 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公元大厦北楼 1505 室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韩华龙
6、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韩华龙 2,990.00 99.67
2 王霞 10.00 0.33
合计 3,000.00 100.00
8、三年财务状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 目 2018 2019 2020
总资产 8,494.84 7,825.07 7,287.77
净资产 3,085.44 3,098.16 3,109.02
营业收入 300.00 67.96 237.62
投资收益 32.51 186.46 0.57
净利润 16.89 12.72 10.74
9、管理人基本情况:同普通合伙人
(二)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情况
法定代
认缴出资 表人/
序 合伙人姓名 住所或经营 证件名称及 额 投资比 普通合
主营业务
号 或名称 场所 号码 (人民 例(%) 伙人之
币) 委派代
表
法定代
认缴出资 表人/
序 合伙人姓名 住所或经营 证件名称及 额 投资比 普通合
主营业务
号 或名称 场所 号码 (人民 例(%) 伙人之
币) 委派代
表
服务:投资管
理(未经金融
等监管部门
浙江省杭州
杭州九智投 营业执照 批准,不得从
市西湖区公
1 资管理有限 91330106673 事向公众融 200 万 0.3992 韩华龙
元大厦北楼
公司 9947245 资存款、融资
1505 室
担保、代客理
财等金融服
务)。
杭州越智一 浙江省杭州
期股权投资 市淳安县千 营业执照
2 合伙企业 岛湖镇梦姑 91330127MA7 股权投资 3000 万 5.9880 韩华龙
(有限合 路 490 号 11 B13U981
伙) 幢 201-8
杭州金研学 浙江省杭州
而拾昊股权 市富阳区东 营业执照
3 投资合伙企 洲街道公望 91330183MA2 股权投资 7500 万 14.9701 王仑
业(有限合 路3号787工 KHUDX62
伙) 位
浙江省杭州
杭州仑智股
市余杭区仓 营业执照
权投资合伙
4 前街道良睦 91330110MA7 股权投资 3500 万 6.9860 韩华龙
企业(有限
路 1399 号 BAF4P5B
合伙)
101-2-15
法定代
认缴出资 表人/
序 合伙人姓名 住所或经营 证件名称及 额 投资比 普通合
主营业务
号 或名称 场所 号码 (人民 例(%) 伙人之
币) 委派代
表
浙江省杭州
市萧山区湘
杭州蜂能汲
湖国家旅游 企业管理;企
智企业管理 营业执照
度假区湘湖 业管理咨询;
5 合伙企业 91330109MA2 7600 万 15.1697 韩华龙
金融小镇二 社会经济咨
(有限合 KKLN52P
期中区块南 询服务
伙)
岸 3B 号楼
108-065 室
浙江省杭州
[2021-12-10] (002203)海亮股份: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上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张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新能源产业基金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参与新能源产业基金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对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朱张泉先生、王树光先生、蒋利民先生回避表决;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10]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 9:15—2021 年 12 月 27 日 15:00;其
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http :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公司会议室。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内容
1 关于对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对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调整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 9:00—17:00 到
浙江海亮股份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81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朱琳
3、联系电话:0575-87069033
传真:0575-87069031
4、邮政编码:311814
5、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3;投票简称:“海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至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对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进行 √
调整的议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
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021-11-30]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8,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中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500万元(均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8,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归还16,500万元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16,500万元),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26] (002203)海亮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9),公司将定于2021年11月2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1月2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上午
9:15至下午3: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张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 17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053,954,8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89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811,731,6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73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242,223,2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6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20,618,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3,954,829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20,618,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吴钢、朱峰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1-11-13]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海亮股份”) 于
2019 年 11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 3,1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债券代码:128081),根据《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海亮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近期办理完成了 12 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
司总股本由 1,966,849,758 股变更为 1,966,734,864 股,共计 176,400 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其中 5 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1.64 万股,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权
益分派,故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 3.4587 元/股;7 名激励对象为已离职的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6 万股,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度、2019年度、2020 年度权益分派,故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 4.1387 元/股。本次用于回购
的 资 金 总额 为 650,907.70 元 。具 体 内容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情况,“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计算过程如下:
P0=9.69 元 / 股 , A1=3.4587 元 / 股 , A2=4.1387 元 / 股 ,
k1=-116,400/1,966,849,758=-0.0059%,k2=-60,000/1,966,849,758=-0.0031%,P1=
(P0+A1×k1+ A2×k2)/(1+k1+k2)=9.69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2021-11-13]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17.64万股,占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回购前股本总额1,966,849,758股的0.0090%。
2、本次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股份价格如下:其中5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64万股,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权益分派,故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3.4587元/股;7名激励对象为已离职的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万股,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权益分派,故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4.1387元/股。
3、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
4、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66,734,864股(截至2021年11月11日)。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 年 8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 年 8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
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同日,公司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告与厂区宣传栏公告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6 日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截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
人力资源中心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16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95 名调整为 193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由 2,100 万股调整为 2,098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400 万股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6 年 11 月 9 日,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完成登
记,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10 日。由于 3 人放弃对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93 名调整为 190 名,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量由 2,098 万股调整为 2,071.6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400 万股保持不变。
6、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17 年 7 月 24 日为授予日,授予 175 名激励对象 4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完成登记与
上市手续。由于 12 人放弃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75 名调整为 163 名,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400 万股调整为 390 万股。
8、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13.62 万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0、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 419,000 股在中
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
11、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共计 7,859,200股上市流通。
13、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 351,000 股在中
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
16、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7、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共计 967.42万股上市流通。
18、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9、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原因
12 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激励条件,根据《浙江海亮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 1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17.6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因离职而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12 名激励对象(其中:5 名激励
对象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1.64 万股,7 名激励对象为已离职的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6 万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64 万股,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2,461.6 万股的 0.7166%,占公司回购前股本总额 1,966,849,758 股的 0.0090%。
(三)回购价格
根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
关工作,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915,445,888 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13397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并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工作,利润
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915,446,7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749999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送红股。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实施完毕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工作,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930,176,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75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送红股。鉴于此,公司决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本次调整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0 为 3.68 元/股,预留部分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0 为 4.36 元/股。
按上述方法进行调整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3.4587 元/股。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
[2021-11-11]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3 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1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841.14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1月 27 日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9]第 4-00133 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铜业得克萨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统称“乙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 号 项 目 账户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 限公司绍兴诸暨店口 1211025329201932277 募集资金的验资户 已注销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年产 17 万吨铜及铜合金棒
2 限公司绍兴诸暨店口 1211025329201906043 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存续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扩建年产 5 万吨高效节能环
3 限公司绍兴诸暨店口 1211025329201925352 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 存续
支行 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
4 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 933002010037888889 项目(一期) 本次注销
山区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年产 7 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
5 司诸暨店口支行 00000405249676879 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 存续
造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00000405246762660 补流还贷项目 本次注销
6 司诸暨店口支行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 NRA372847USD00001 存续
上海分行 年产 6 万吨空调制冷管智能
7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 化生产线项目
行(中国)有限公司 190678CNY15311 存续
上海分行
汇丰银行(中国)有 015-177744-055 已注销
限公司杭州分行
汇丰银行(中国)有 635-124647-011 已注销
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5100051178 年产 3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 存续
8 限公司泰国分行 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 注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5100051151 存续
限公司泰国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11024029202000282 存续
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
注 1:公司及子公司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与汇丰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就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
终止协议》。分别重新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及浙江海股份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的账号 015-177744-055、635-124647-011,企业已于 2020 年 5月 6 日注销。
三、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的“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
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6)。
本次注销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注销前余额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市萧山区支行营业 933002010037888889 966.86
部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 00000405246762660 8,120.48
店口支行
合 计 / / 9,087.3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和“补流还贷项目”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2021-11-08]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5 日 9:15—2021 年 11 月 25 日 15:00;其
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5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http :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公司会议室。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内容
1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 9:00—17:00 到
浙江海亮股份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81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朱琳
3、联系电话:0575-87069033
传真:0575-87069031
4、邮政编码:311814
5、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3;投票简称:“海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9:15 至1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 √
目的议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
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021-11-08] (002203)海亮股份: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7 日下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张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材料项目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下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2021-11-05] (002203)海亮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1,804,69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14%;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
一、本次限售股份及公司股本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16 号文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6,860,319 股,新增股份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具体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 配售对象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限
号 名称 名称 (股) (月)
华融瑞通股 华融瑞通股权投
1 权投资管理 资管理有限公司 28,430,160 229,999,994.40 12
有限公司
华安财保资管-工
华安财保资 商银行-华安财保
2 产管理有限 资管稳定增利 3 30,902,348 249,999,995.32 12
责任公司 号集合资产管理
产品
华安财保资管-工
华安财保资 商银行-华安财保
产管理有限 资管稳定增利 2 59,332,509 479,999,997.81 12
责任公司 号集合资产管理
产品
汇安基金-国泰君
安证券-汇安基金 61,804,697
汇安基金管 -汇鑫 22号资产 499,999,998.73
3 理有限责任 管理计划 12
公司 汇安基金-国泰君
安证券-汇安基金 14,585,908 117,999,995.72
-汇鑫 23号资产
管理计划
4 海亮集团有 海亮集团有限 61,804,697 499,999,998.73 36
限公司 公司
合计 256,860,319 2,077,999,980.71 /
注: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 2只产品参与申购报价,视为 2 个发行
对象。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966,849,346 股,本次拟解除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共计 61,804,6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4%。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共 4 名,分别为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和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名股东的限售股已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解
除股份限售,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承诺:自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所认购的股份。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或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1,804,697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3.14%;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 1 名,证券账户共计 1 户。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对象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冻结股份数
名称 名称 数(股) 量(股) 量
1 海亮集团 海亮集团有限公 61,804,697 61,804,697 -
有限公司 司
合计 61,804,697 61,804,697 -
四、股份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比例 本次变动增减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104,775,664 5.33 -61,804,697 42,970,967 2.18
高管锁定股 42,794,567 2.18 42,794,567 2.17
首发后限售股 61,804,697 3.14 -61,804,697 0 0
股权激励限售
股 176,400 0.01 176,400 0.01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1,862,073,682 94.67 61,804,697 1,923,878,379 97.82
三、总股本 1,966,849,346 100 0 1,966,849,346 100
注:本次解禁前的股本结构以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的股本结构为计算基础。本次解
禁后的股本结构以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 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3、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2021-10-30] (002203)海亮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799元
每股净资产: 5.078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5%
营业总收入: 495.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23亿元
[2021-10-28]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购回可交换公司债券暨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购回可交换公司债券暨公
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海亮集团购回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购回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拟以自筹资金对其发行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行购回。
近日,公司接到海亮集团通知:海亮集团已经完成了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9 海亮 E2”)债券的购回工作,债券购回
数量为 290 万张,债券购回金额为 42,050 万元。19 海亮 E2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摘牌。
海亮集团质押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80,837,323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4.1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已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如下披露:
二、海亮集团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为
控股股 占其 占公 限售股 是否
股东 东或第 本次 所持 司总 (如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权 质押
名称 一大股 质押 股份 股本 是,注 充质 起始 到期 人 用途
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明限售 押 日 日
一致行 类型)
动人
可交
130,0 2019 换公
00,00 19.17 6.61% 否 否 年5月 司债
% 券事
0 20 日 项担
保
4,000 2019
,000 0.59% 0.20% 否 是 年 11 质权 中国
海亮 月7日 人申 银河
集团 12,00 2020 请解 证券
是 1.77% 0.61% 否 是 年6月 可交
有限 0,000 除质 股份 换公
公司 15 日 押登 有限 司债
2020 记日 公司 券事
19,00 年 10 项补
0,000 2.80% 0.97% 否 是 月 27 充担
保
日
14,60 2021
0,000 2.15% 0.74% 否 是 年1月
13 日
179,6 26.48
合计 -- 00,00 % 9.13% -- -- -- -- -- --
0
注:截止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为 1,966,849,346 股;海亮集团持有公司
678,174,781 股;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 26 日,海亮集团完成了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9 海亮 E1”)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 8.924
亿元,债券期限 3 年,债券简称“19 海亮 E1”,债券代码“117133”,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2019 年 5 月 28 日,海亮集团完
成了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
“19 海亮 E2”)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 11 亿元,债券期限 3 年,债券简称“19 海
亮 E2”,债券代码“117135”,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完成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自 2019 年 4 月 17 日起,海亮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2,530 万股无限售流
通股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 19 海亮E1 和19海亮 E2 可交换公司
债券事项担保(其中:用于 19 海亮 E1 质押担保的为 14,570 万股;用于 19 海亮
E2 质押担保的为 179,600 万股)。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告编号:
2019-026)、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告编号:2019-052)、2019 年 11 月 8 日(公
告编号:2019-093)、2020 年 6 月 16 日(2020-036)、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告
编号:2020-059)、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告编号:2020-060)、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告编号:2021-003)披露的相关公告。
19 海亮 E1、19 海亮 E2 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2019 年 11 月 28 日进入
换股期,进入换股期后,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期间,19 海亮
E1 和 19 海亮 E2 累计完成换股 102,852,0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3%。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告编号:2021-013)、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告
编号:2021-041)、2021 年 8 月 28 日(公告编号:2021-046)、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告编号:2021-066)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亮集团的通知,19 海亮 E2 剩下的 290 万张债
券已于近日完成了赎回。海亮集团对 19 海亮 E2 可交债质押专户中剩余的全部股
份 80,837,323 股及其孳息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已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解 解除 情况 情况
除质押 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 未质
股东名 持股 持股 前质押 后质 持股份 司总 押股 占已 押股 占未
称 数量 比例 股份数 押股 比例 股本 份限 质押 份限 质押
量 份数 比例 售和 股份 售和 股份
量 冻结 比例 冻结 比例
数量 数量
海亮集 678,1 34.48 386,30 202,6 10.30 61,80 13.0
团有限 74,78 % 0,000 10,58 29.88% % 0 0 4,697 0%
公司 1 3
冯海良 59,84 3.04% 0 0 0 0 0 0 0
0,466
冯橹铭 13,00 0.66% 0 0 0 0 0 0 0
0,000
浙江正
茂创业 12,33 0.63% 0 0 0 0 0 0 0
投资有 6,449
限公司
763,3 38.81 386,30 202,6 10.30 61,80 11.0
合计 51,69 % 0,000 10,58 26.54% % 0 0 4,697 2%
6 3
注:○1 截止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8]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与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进展
暨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为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优化产业基地布局,提升市场份额,优化行业竞争格局,助力行业良性发展,同意公司与中色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博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海亮股份用自筹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7 亿元,占合资公司出资额的 70%;奥博特以与铜管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相关资产作价出资 3 亿元,占合资公司出资额的 30%。该
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2021 年 5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
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对海亮股份与奥博特新设合营企业案不予禁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合资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山东海亮奥博特铜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81MA956E7Q6K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利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41 年 10 月 25 日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经济开发区林园街 lyc 幢 16 号等 17 户。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合资公司的后续实施事项,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山东海亮奥博特铜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1-10-14] (002203)海亮股份:2021年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本期业绩预告对应的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86,783.63 万元–97,631.58 万元
盈利: 54,239.7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0% -8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515 元/股–0.5079 元/股 盈利: 0.2847 元/股
注 1:上表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注 2:本报告期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期末总股本较年初增加 14,736,755 股,本报告期
(2021 年 1-9 月)的基本每股收益中的总股本计算基数为 1,966,849,140 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呈恢复性增长态势,下游需求延续复苏势头;但期间新
冠变异病毒的传播扩散给疫情防控及经济活动带来新的挑战,铜等原材料价格维
持高位运行给加工环节企业生产运营带来持续性压力。在此背景下,公司大力实施智能制造战略,加快新一代低碳智能高效铜管产线全面应用,持续推动管理优化及降本增效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进一步增强了盈利能力与产品销量,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2021-10-14] (002203)海亮股份:三季度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本期业绩预告对应的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86,783.63 万元–97,631.58 万元
盈利: 54,239.7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0% -8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515 元/股–0.5079 元/股 盈利: 0.2847 元/股
注 1:上表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注 2:本报告期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期末总股本较年初增加 14,736,755 股,本报告期
(2021 年 1-9 月)的基本每股收益中的总股本计算基数为 1,966,849,140 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呈恢复性增长态势,下游需求延续复苏势头;但期间新
冠变异病毒的传播扩散给疫情防控及经济活动带来新的挑战,铜等原材料价格维
持高位运行给加工环节企业生产运营带来持续性压力。在此背景下,公司大力实施智能制造战略,加快新一代低碳智能高效铜管产线全面应用,持续推动管理优化及降本增效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进一步增强了盈利能力与产品销量,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2021-10-14] (002203)海亮股份:关于2021年三季度业绩预告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三季度业绩预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月 14日披露了《2021
年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72),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 15 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公司就《2021 年三季度业绩
预告》之“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补充如下:
(一)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本期业绩预告对应的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 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86,783.63 万元–97,631.58 万元
盈利: 54,239.7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0% -8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515 元/股–0.5079 元/股 盈利: 0.2847 元/股
(二)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本期业绩预告对应的期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 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24,577.28 万元–35,425.23 万元 盈利:17,882.5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7.44% -98.1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1272 元/股–0.1836 元/股 盈利: 0.0939 元/股
注 1:上表数据均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注 2: 2021 年 1-9月,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期末总股本较年初增加14,736,755 股。本
报告期的基本每股收益中的总股本计算基数为 1,966,849,140 股。
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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