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97什么时候复牌?-证通电子停牌最新消息
≈≈证通电子002197≈≈(更新:22.02.26)
[2022-02-26]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实际控制人
许忠桂女士关于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是否
本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大股东及其 充质 始日 期日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股
一致行动人 押
偿还曾胜强先生在
2022 年 办理解 中 信 证 中信证券的质押融
许忠桂 是 10,000 否 否 2 月 24 除质押 券 股 份 资款,曾胜强先生
99.79% 1.63% 登记为 有 限 公 在中信证券质押的
,000 日
止 司 股票尚在办理解除
质押手续中。
二、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先生、许忠桂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曾
胜辉先生、许忠慈先生、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 未质押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 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未质押 占未
例 股本 股份限 占已质 股份限 质押
量 量 比例 比例 押股份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结数量 比例
曾胜强 104,677,171 17.04% 50,875,000 50,875,000 48.60% 8.28% 0 0.00% 0 0.00%
许忠桂 10,020,698 1.63% 0 10,000,000 99.79% 1.63% 0 0.00% 0 0.0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曾胜辉 19,729,463 3.21%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许忠慈 2,057,984 0.3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广州市玄
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
司-玄元 10,000,000 1.6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科新43号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
马资产管
理有限公
司-阿巴
马元享红 10,000,000 1.6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利83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合计 156,485,316 25.47% 50,875,000 60,875,000 38.90% 9.91% 0 0.00% 0 0.00%
注:1.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曾胜强先生及许忠桂女士共同 100%持有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曾胜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
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本次股票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和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
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2022-02-23] (002197)证通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
交易日内(2022 年 2 月 21 日、2022 年 2 月 2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
告》(公告编号:2022-001)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2022-02-10] (002197)证通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
交易日内(2022 年 2 月 7 日、2022 年 2 月 8 日、2022 年 2 月 9 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
告》(公告编号:2022-001)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日
[2022-01-27] (002197)证通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
交易日内(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2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
告》(公告编号:2022-001)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7] (002197)证通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1/2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
交易日内(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2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
告》(公告编号:2022-001)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5] (002197)证通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
交易日内(2022 年 1 月 21 日、2022 年 1 月 2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预
告》(公告编号:2022-001),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33.34 万元—4,541.68 万元,公司《2021 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
况。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具体财务数据
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4] (002197)证通电子:2021年度业绩预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633.34 万元–4,541.6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816.67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00% - 15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53.34 万元–1,361.6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2,892.01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15.68% - 147.0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7 元/股–0.09 元/股 盈利:0.04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 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 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系
2021 年公司 IDC 及云计算业务稳健增长,IDC 订单效益加速释放,带动了公司整
体盈利能力提升。同时,公司不断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积极采取各种措 施加强客户回款,全年应收账款回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公司经营现金流持续向 好,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2021-12-31]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曾
胜强先生关于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股东或 本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押用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质权人
充质 日 日 途
东及其一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办理解除 深圳市高
曾胜强 是 1,775, 否 否 2021年12 质押登记 新投小微 个 人 资
1.70% 0.29% 月 28 日 融资担保 金需求
000 为止
有限公司
办理解除 深圳市高
曾胜强 是 1,780, 否 否 2021年12 质押登记 新投小微 个 人 资
1.70% 0.29% 月 29 日 融资担保 金需求
000 为止
有限公司
二、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先生、许忠桂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曾
胜辉先生、许忠慈先生、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 未质押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 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未质押 占未
例 股本 股份限 占已质 股份限 质押
量 量 比例 比例 押股份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结数量 比例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曾胜强 104,677,171 17.04% 47,320,000 50,875,000 48.60% 8.28% 0 0.00% 0 0.00%
许忠桂 10,020,698 1.6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曾胜辉 19,729,463 3.21%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许忠慈 2,057,984 0.3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广州市玄
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
司-玄元 10,000,000 1.6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科新 43号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
马资产管
理有限公
司-阿巴
马元享红 10,000,000 1.6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利 83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合计 156,485,316 25.47% 47,320,000 50,875,000 32.51% 8.28% 0 0.00% 0 0.00%
注:1.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曾胜强先生及许忠桂女士共同 100%持有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曾胜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
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本次股票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和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
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8]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工商变更基本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373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99,205,980 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上市日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公司股本新增 99,205,98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515,156,948
股调整为 614,362,928 股,注册资本由 515,156,948 元人民币增加至 614,362,928
元人民 币 。 具 体 情 况 详见 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 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章程(2021 年 12 月)》。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并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公司注册资本由 515,156,948 元人民币变更为 614,362,928 元人民币。
二、备查文件
1.变更(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3]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展概述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参与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旧州城区且兰广场东侧 G 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土地使用权”)
的竞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证通光电有限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2,789.15 万元竞得标的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续将继续推进签署合同、办理权属证书等事项。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20] (002197)证通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决议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 11:00 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
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 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
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胜强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陈兵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薛宁、朱纯霞、宋根全,高管傅德亮、程峰武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参与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旧州城区且兰广场东侧G 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拍。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20] (002197)证通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20]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参与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旧州城区且兰广场东侧G 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土地使用权”或“交易标的”)的竞拍。
本次竞拍标的土地使用权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交易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推动本事项,包括且不限于参与公开竞拍、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办理不动产权证等。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拟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黄平县自然资源局。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黄平县自然资源局与公司不存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 宗地总面积:63,945.73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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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宗地坐落:黄平县旧州城区且兰广场东侧
3.出让年限:40 年
4.容积率:≤2.0
5.建筑密度(%):≤30%
6.绿地率(%):≥30%
7.建筑限高(米):≤23
8.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二)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根据《黄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黄自然挂告字[2021]23 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经黄平县人民政府批准,由黄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ggzyjyzx.qdn.gov.cn/)以挂牌方式出让,具体情况如下:
1.保证金:5,000 万元人民币
2.起始价:12,789.15 万元人民币
3.挂牌开始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 09 时 00 分
4.挂牌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
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块具体位置、成交金额和土地面积)最终以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或文件以及购买的标的土地使用权所约定的具体内容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黄平县自然资源局对交易标的拍卖定价主要系依据贵州恒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贵州恒诚(2021)(估)字第 HPG1101号),评估价为 11,842.75 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实际成交价格以最终竞拍成交价为准。
五、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及风险
公司拟通过公开竞拍交易标的,由于可能存在其他参与竞拍方,考虑竞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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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性因素,竞拍过程中可能存在价格上扬导致竞拍失败无法获得上述标的土地使用权的风险,届时本次交易事项将自动终止。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承接了黄平县景观灯饰亮化工程等项目,并与黄平县市政管理局、黄平县绿洲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政府部门、国资单位签订了购销合同和施工合同,受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回款进度低于预期。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客户回款,以降低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根据《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经公司与黄平县政府协商约定,若公司本次成功竞得标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将根据收到相关应收账款的进度支付土地受让金,以有效化解公司在黄平地区的相关债务。同时,黄平县政府将确保后续每年按时足额向公司偿付到期应付款项。
本次竞拍购买标的土地使用权的资金均与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匹配,不会对公司的资金、现金流和负债造成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如标的土地使用权未能实际挂牌出让或者公司未能成功竞得标的土地使用权,导致公司与黄平县政府约定的化解债务安排落空,公司将与黄平县政府继续协商其他债权债务化解方案。公司可继续向相关政府部门、国资单位主张上述各项债权,且公司为竞拍标的土地使用权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应在 5 日内由原账户退回给公司。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参与竞拍标的土地使用权的事项,是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款,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的应收账款解决措施,符合公司经营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将严格按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20]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张锦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锦鸿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张锦鸿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锦鸿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张锦鸿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日,张锦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8,000股股份,通过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450,000股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辞职后,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张锦鸿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张锦鸿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18]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收购股权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展概述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9,125 万元收购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永兴龙王岭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王岭教育”)3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龙王岭教育 39%的股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近日,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已将龙王岭教育 39%股权转让给公司,并
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备案通知书》。
二、备查文件
1. 《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8]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竞拍房产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拍房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展概述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拍房产的议案》,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竞拍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持有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大数据产业园的创业大厦东辅楼、北辅楼(以下简称“创业
大厦东辅楼、北辅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竞拍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近日,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7,310.23 万元竞得创业大厦东辅楼、北辅楼,公司
已根据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完拍卖成交尾款,后续将尽快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 《拍卖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6]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曾
胜强先生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股东或 本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押用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质权人
充质 日 期日 途
东及其一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2021 年 办理解 深 圳 市
曾胜强 是 19,56 18.69% 3.18% 否 否 12 月 14 除质押 高 新 投 个 人 资
5,000 日 登记为 集 团 有 金需求
止 限公司
办理解 深 圳 市
1,780 2021 年 除质押 高 新 投 个 人 资
曾胜强 是 ,000 1.70% 0.29% 否 否 12 月 14 登记为 融 资 担 金需求
日 止 保 有 限
公司
2021 年 办理解 深 圳 担
曾胜强 是 6,000 5.73% 0.98% 否 否 12 月 14 除质押 保 集 团 个 人 资
,000 日 登记为 有 限 公 金需求
止 司
2.本次解除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股东 一大股东 解除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期 解除质押日期 质权人 质押占其 质押占公
名称 及一致行 所持股份 司总股份
动人 比例 比例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021 年 深圳市高新
曾胜强 是 5,400,000 7 月 9 日 12 月 14 日 投融资担保 5.16% 0.88%
有限公司
二、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先生、许忠桂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曾
胜辉先生、许忠慈先生、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 未质押
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及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未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解除质押前 解除质押后 持股份 总股本 押股 占已 押股 占未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份限 质押 份限 质押
量 量 售和 股份 售和 股份
冻结 比例 冻结 比例
数量 数量
曾胜强 104,677,171 17.04% 25,375,000 47,320,000 45.21% 7.70% 0 0.00% 0 0.00%
许忠桂 10,020,698 1.6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曾胜辉 19,729,463 3.21%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许忠慈 2,057,984 0.3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广州市玄
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
司-玄元 10,000,000 1.6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科新43 号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
马资产管
理有限公
司-阿巴 10,000,000 1.6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马元享红
利83 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合计 156,485,316 25.47% 25,375,000 47,320,000 30.24% 7.70% 0 0.00% 0 0.0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1.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曾胜强先生及许忠桂女士共同 100%持有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曾胜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本次股票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和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08] (002197)证通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经事后审查发现,本决议公告遗漏了《关于竞拍房产的议案》的会议表决结果,现补充如下:
补充前: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竞拍房产的议案》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竞拍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持有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大数据产业园的创业大厦东辅楼、北辅楼。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竞拍房产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补充后: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竞拍房产的议案》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竞拍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持有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大数据产业园的创业大厦东辅楼、北辅楼。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竞拍房产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本决议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对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7]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28,706.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及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 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99,205,98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5.6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3,489,966.4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68,168.39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2,121,798.01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643,481.23 元,合计人民币
552,765,279.24 元(不含税)。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2021 年 11 月 10 日,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 005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 62,000 62,000
2 偿还银行贷款 26,570 26,570
合计 88,570 88,570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证通云计算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增资、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实施。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2,765,279.24 元(不含税),2021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 620,000,000.00 287,065,279.24
2 偿还银行贷款 265,700,000.00 265,700,000.00
合计 885,700,000.00 552,765,279.24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28,706.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有助于推进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KY8G1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大道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801
法定代表人:杨义仁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13 日
营业期限:2016 年 9 月 1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和运行维护;自动化、通讯、安防系统、物联网的软硬件产品研发、设计、销售、集成、技术咨询;办公及信息化设备零售、租赁; 数据中心建设、运维、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产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信息系统集成、软件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服务;楼宇自动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弱电工程、交通设施工程、防雷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物排水系统、监控系统工程、电子自动化工程、电子设备工程的专业承包、及相关设备的安装服务;从事广告业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的生产、维修;办公及信息化设备的维修;机动车停放服务。
2、股权结构
深圳证通云计算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3、财务状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证通云计算总资产为 28,449.41 万元,净资产
10,803.73 万元;2020 年 1 月至 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4,886.44 万元,净利润 652.65
万元。深圳证通云计算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深圳证通云计算总资产为 65,355.39 万元,净资产
11,417.06 万元;2021 年 1 月至 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150.37 万元,净利润 613.33
万元。深圳证通云计算 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查询,深圳证通云计算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深圳证通云计算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其经营情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履约风险可控。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公司委托银行将募集资金向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8,706.00 万元;
2、资金主要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
3、委托贷款期限: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2 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可提前偿还。
4、委托贷款利率:本次贷款为无息贷款。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是根据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事项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实施安排,此次委托贷款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委托贷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证通云计算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委托贷款未违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证通电子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的事宜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2-07]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公告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25,572.65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 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99,205,98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5.6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3,489,966.4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68,168.39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2,121,798.01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643,481.23 元,合计
人民币 552,765,279.24 元(不含税)。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 005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8,57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 62,000 62,000
2 偿还银行贷款 26,570 26,570
合计 88,570 88,57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2,765,279.24 元(不含税),2021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 620,000,000.00 287,065,279.24
2 偿还银行贷款 265,700,000.00 265,700,000.00
合计 885,700,000.00 552,765,279.24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和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5,462.3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募集资 实际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 本次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金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先投入金额 金置换金额
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
1 62,000.00 28,706.53 25,462.37 25,462.37
心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26,570.00 26,570.00
合计 88,570.00 55,276.53 25,462.37 25,462.37
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1】第 0053 号)予以确认。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5,462.37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和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 110.28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需用 110.28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不含增值税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置换金额
1 审计验资费 51.89 51.89 51.89
2 律师费 48.11 48.11 48.11
3 法定信息披露费 9.43 9.43 9.43
4 股份登记费 0.85 0.85 0.85
合计 110.28 110.28 110.28
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1】第 0053 号)予以确认。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10.28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有关内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情况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本次置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先期投入资金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核查意见》;
5.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2-07]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9,125万元收购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南德润”)持有的永兴龙王岭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王岭教育”或“标的公司”)3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龙王岭教育 39%的股权。
本次收购资产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推动本事项,包括且不限于决定通过协议收购等方式收购标的公司、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477538G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旺莲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13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出资比例
湖南中安资源矿产能源有限公司 10,200 51%
徐旺莲 9,800 49%
合计 20,000 100%
湘南德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经查询,湘南德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永兴龙王岭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3MA4PG0MQ7A
注册地:湖南省永兴县经济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华创产业园 B 栋 1-3
楼
法定代表人:邓辉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3 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教育管理、教育咨询、教育教学培训服务、体育培训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学生用品销售及学校后勤服务、百货日杂经营、服装经营、出租租赁服务、光伏发电、餐饮及餐饮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前后永兴龙王岭股权结构变化: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收购前 收购前股 收购后 收购后股
出资额 权比例 出资额 权比例
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 3,240 81% 1,680 42%
永兴银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00 10% 400 10%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360 9% 360 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0 0% 1,560 39%
合计 4,000 100% 4,000 100%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7,255.46 59,643.96
负债总额 48,663.53 41,052.03
净资产 18,591.93 18,591.93
项目 2021 年 1-8 月(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0.00 0.00
净利润 0.00 0.00
截止到 2021 年 8 月 31 日永兴一中南校区 PPP 项目处于建设阶段,标的公
司发生的(工资、水电、房租等)费用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入运营期后将摊销进入“管理费用”。
3.其他事项说明
标的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除《永兴一中南校区 PPP 项目特许经营合同》项下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因标的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兴县支行申请中长期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外,其他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及收购定价依据
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湘南德润与公司共同委托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 100038 号)。本次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经评估,
以2021 年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18,591.93 万元,
评估值 22,909.54 万元,评估增值 4,317.61 万元,增值率为 23.22%。经甲乙双方
协商确定,本次转让标的公司 39%股权的价格最终为 9,125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
一、经双方共同委托的评估机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永兴龙王岭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 100038号),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18,591.93 万元,评估值 22,909.54 万元(。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价格最终为 9,125 万元人民币。
二、关于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及股权过户安排
1.就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采取如下分期付款方式:
第一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账户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7,200万元人民币;
第二期:自标的股权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账户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1,735万元人民币;
第三期:自乙方向标的公司补缴完剩余应缴的395.77万元出资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账户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190万元人民币。
2.甲乙双方确定,乙方对标的公司应缴未缴的出资款395.77万元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并按约定履行对标的公司出资的义务。若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对标的公司出资义务的,甲方可直接将第三期股权转让款支付给标的公司,支付完成后视同甲方已完成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
三、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1.乙方保证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并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向甲
方交付标的股权及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2.乙方保证,其对标的股权的出资均已实际到位(本协议约定的除外),且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义务及责任的行为;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类似安排,不存在对任何现实或潜在的其他任何第三方设定质押、托管、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或其他承诺致使乙方无权将标的股权转让予甲方的情形。
3.乙方保证其从未且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任何影响本协议效力或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转让行为法律效力的承诺、合同或协议等文件,亦从未且不会与任何第三方达成此等合意或谅解,并保证未经甲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4.乙方保证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限督促标的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权的过户变更手续。
四、税费承担
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应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由双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违约方应当以股权转让价款或未付金额的年利率15%的利息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本次交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坚持“IDC+生态”战略,本次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将面向中部地区构建智慧教育服务生态,进一步完善公司“IDC+ 智慧城市”云服务产品领域的布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业务拓展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收购永兴龙王岭股权的事项,可以进一步完善IDC 及云计算业务在智慧教育等领域的布局,符合公司现实经营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要求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拟股权转
[2021-12-07]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竞拍房产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拍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拍房产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竞拍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恒欣达”或“交易对方”)持有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大数据产业园的创业大厦东辅楼、北辅楼(以下简称“标的房产”)。
本次竞拍资产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交易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推动本事项,包括且不限于决定通过参与公开拍卖方式竞拍等方式收购标的房产、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等。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4MAB24JN175
注册地: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永安路街道办文营西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关鹏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
主要股东:铜川市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有翔恒欣达 100%股权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房产概况
(1)房产名称:创业大厦东辅楼、北辅楼
(2)房屋产权证:陕(2021)铜川市不动产权第 0040447 号(东辅楼);陕(2021)铜川市不动产权第 0040463 号(北辅楼)
(3)房产所在地:铜川市耀州区锦阳新城
(4)房屋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5)房屋建筑面积:东辅楼 8,726.65 ㎡;北辅楼 2,648.65 ㎡。
(6)房屋评估总价:据交易拍卖处置方提供的经陕西开元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陕开元评报字(2021)第 175 号,东辅楼评估价为5,695.88 万元人民币;陕开元评报字(2021)第 176 号,北辅楼评估价为 1,614.35万元人民币。
(7)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
(8)使用期限:40 年
2.标的房产权属状况
(1)交易拍卖处置方: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
(2)拍卖标的权利人: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
(3)竞拍起拍价:7,310.23 万元
(4)保证金:140 万元
标的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翔恒欣达对标的房产拍卖定价主要系依据陕西开元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陕开元评报字(2021)第 175 号,评估价为 5,695.88 万元人民币(东辅楼);陕开元评报字(2021)第 176 号,评估价为 1,614.35 万元人民币(北辅楼),合计评估价格为人民币 7,310.23 万元。本次交易实际成交价格以最终竞拍价为准。
五、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及风险
公司拟通过公开竞拍标的资产,由于可能存在其他参与竞拍方,考虑竞价等不确定性因素,竞拍过程中可能存在价格大幅上扬导致竞拍失败无法获得上述标的资产的风险,届时本次交易事项将自动终止。
本次交易事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成功竞得相关房产后,拟利用标的房产建造 IDC 数据中心,进一步推进公司 IDC 及云计算业务在西部地区的节点布局,面向西部地区开展数字底座的建设,构建集大数据采集、存储、数据分析、SAAS 应用为一体的大数据产业链,挖掘政企客户在智慧政务、智慧产业、工业互联网、企业上云、智慧旅游、智慧社区等多场景的相关需求;
2.在“双碳和节能”大背景下,公司收购相关房产后,拟与当地高等院校联合建设节能创新实验室,进行节能方面的技术创新,并建立能源监管云平台,收集并保存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需要,合理并有效管理能源资源用量的需要,分析并展示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需要,为节能改造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收购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大数据产业园相关房产的事项,将进一步完善公司 IDC 及云计算业务在西部地区的节点布局,符合公司现实经营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将严格按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2-07]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 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99,205,98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5.6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3,489,966.4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68,168.39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2,121,798.01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643,481.23 元,合计人民币
552,765,279.24 元(不含税)。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2021 年 11 月 10 日,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 005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次调整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8,57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如下项目: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 620,000,000.00 620,000,000.00
2 偿还银行贷款 265,700,000.00 265,700,000.00
合计 885,700,000.00 885,700,0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0-024)
三、本次调整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2,765,279.24 元(不含税),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 620,000,000.00 287,065,279.24
2 偿还银行贷款 265,700,000.00 265,700,000.00
合计 885,700,000.00 552,765,279.24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五、监事会意见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2-07] (002197)证通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竞拍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2-07] (002197)证通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 10:00 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
路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 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胜强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薛宁、朱纯霞、宋根全,高管傅德亮、程峰武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向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99,205,98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登记工作,上市日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股本新增 99,205,980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515,156,948 股调整为 614,362,928 股,
根据本次发行后的股本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一、章程原第 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5,156,948 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4,362,928 元。”
二、章程原第 19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15,156,948 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15,156,94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
现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614,362,928 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14,362,928
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仅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2,765,279.24 元(不含税),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 620,000,000.00 287,065,279.24
2 偿还银行贷款 265,700,000.00 265,700,000.00
合计 885,700,000.00 552,765,279.24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28,706.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25,572.65 万元。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竞拍房产的议案》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竞拍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持有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大数据产业园的创业大厦东辅楼、北辅楼。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竞拍房产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9,125万元收购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永兴龙王岭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39%股权。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1-29]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的公告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 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证通电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9,205,980 股,目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新增
股份登记,并将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15,156,948 股增加至 614,362,928 股,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曾胜强及一致行动人许忠桂、许忠慈、曾胜辉、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从 30.38%降至 25.47%。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曾胜强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上川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30 日
股票简称 证通电子 股票代码 002197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股份种类(A 股、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名称 B 股等)
曾胜强 A 股 0 被动稀释 3.281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许忠桂 A 股 0 被动稀释 0.3141%
曾胜辉 A 股 0 被动稀释 0.6184%
许忠慈 A 股 0 被动稀释 0.0645%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 A 股 0 被动稀释 0.3135%
元科新 43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阿巴 A 股 0 被动稀释 0.3135%
马元享红利 83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 计 0 被动稀释 4.905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其他 √(因证通电子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6,485,316 30.38 156,485,316 25.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6,485,316 30.38 156,485,316 25.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是□ 否√
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
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 是□ 否√
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例。
6.备查文件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1-11-29] (002197)证通电子: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99,205,980股
2、发行价格:5.6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563,489,966.40元
4、募集资金净额:552,765,279.24元
5、上市时间:2021年11月30日
[2021-11-27]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 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或“甲方一”)于 2021 年 11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99,205,98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5.6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63,489,966.4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68,168.39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2,121,798.01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643,481.23 元,合计人民币 552,765,279.24 元(不含税)。以上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 005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近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丙方”或“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以下统称“乙方” 或“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甲方”或“甲方二”)会同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望城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统称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或“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深圳市证通电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160000029 证通智慧光明云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287,590,798.01 数据中心项目
08
深圳市证通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偿还银行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油支行 755901663610111 265,700,000.00
深圳市证通云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160000029 证通智慧光明云
算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0.00 数据中心项目
41
深圳市证通云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证通智慧光明云
算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41031900040042370 0.00 数据中心项目
深圳市证通云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证通智慧光明云
算有限公司 公司望城铜官支行 18041701040007225 0.00 数据中心项目
深圳市证通云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通智慧光明云
算有限公司 深圳光明支行 15155500000074 0.00 数据中心项目
深圳市证通云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证通智慧光明云
算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宝中支行 78220188000186469 0.00 数据中心项目
深圳市证通云计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430158000611 证通智慧光明云
算有限公司 深圳福田支行 0.00 数据中心项目
98226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间的差额,主要系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4250100016000002908,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已 在招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深圳 南油 支行开 设专 户, 账号为
755901663610111,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子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44250100016000002941,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子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41031900040042370,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子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铜官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8041701040007225,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子公司已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15155500000074,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子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中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78220188000186469,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子公司已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20000043015800061198226,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斌、谭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
金净额的 5%的,乙方应当在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4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7]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参加2021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上市
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
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年11 月30 日 14:00至 17:00。
届时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傅德亮先生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0] (002197)证通电子: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决议的参与度,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司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9 日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光明区同观路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 楼会
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胜强先生
6.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的
股份总数为 107,213,873 股,占公司总股本 515,156,948 股的 20.811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536,7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3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05,156,3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12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057,5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9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股东(含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下同)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股东曾胜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536,702 股;其中同意 2,391,002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563%;反对 145,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37%;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其中同意 2,391,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4.2563%;反对 14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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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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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实际控制人
许忠桂女士关于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是否
本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大股东及其 充质 始日 期日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股
一致行动人 押
偿还曾胜强先生在
2022 年 办理解 中 信 证 中信证券的质押融
许忠桂 是 10,000 否 否 2 月 24 除质押 券 股 份 资款,曾胜强先生
99.79% 1.63% 登记为 有 限 公 在中信证券质押的
,000 日
止 司 股票尚在办理解除
质押手续中。
二、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先生、许忠桂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曾
胜辉先生、许忠慈先生、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 未质押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 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未质押 占未
例 股本 股份限 占已质 股份限 质押
量 量 比例 比例 押股份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结数量 比例
曾胜强 104,677,171 17.04% 50,875,000 50,875,000 48.60% 8.28% 0 0.00% 0 0.00%
许忠桂 10,020,698 1.63% 0 10,000,000 99.79% 1.63% 0 0.00% 0 0.0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曾胜辉 19,729,463 3.21%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许忠慈 2,057,984 0.3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广州市玄
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
司-玄元 10,000,000 1.6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科新43号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
马资产管
理有限公
司-阿巴
马元享红 10,000,000 1.6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利83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合计 156,485,316 25.47% 50,875,000 60,875,000 38.90% 9.91% 0 0.00% 0 0.00%
注:1.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曾胜强先生及许忠桂女士共同 100%持有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曾胜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
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本次股票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和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
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2022-02-23] (002197)证通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
交易日内(2022 年 2 月 21 日、2022 年 2 月 2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
告》(公告编号:2022-001)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2022-02-10] (002197)证通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
交易日内(2022 年 2 月 7 日、2022 年 2 月 8 日、2022 年 2 月 9 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
告》(公告编号:2022-001)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日
[2022-01-27] (002197)证通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
交易日内(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2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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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
告》(公告编号:2022-001)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7] (002197)证通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1/2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
交易日内(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2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度业绩预
告》(公告编号:2022-001)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5] (002197)证通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
交易日内(2022 年 1 月 21 日、2022 年 1 月 2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预
告》(公告编号:2022-001),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33.34 万元—4,541.68 万元,公司《2021 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
况。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具体财务数据
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4] (002197)证通电子:2021年度业绩预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633.34 万元–4,541.6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816.67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00% - 15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53.34 万元–1,361.6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2,892.01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15.68% - 147.0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7 元/股–0.09 元/股 盈利:0.04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 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 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系
2021 年公司 IDC 及云计算业务稳健增长,IDC 订单效益加速释放,带动了公司整
体盈利能力提升。同时,公司不断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积极采取各种措 施加强客户回款,全年应收账款回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公司经营现金流持续向 好,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2021-12-31]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曾
胜强先生关于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股东或 本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押用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质权人
充质 日 日 途
东及其一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办理解除 深圳市高
曾胜强 是 1,775, 否 否 2021年12 质押登记 新投小微 个 人 资
1.70% 0.29% 月 28 日 融资担保 金需求
000 为止
有限公司
办理解除 深圳市高
曾胜强 是 1,780, 否 否 2021年12 质押登记 新投小微 个 人 资
1.70% 0.29% 月 29 日 融资担保 金需求
000 为止
有限公司
二、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先生、许忠桂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曾
胜辉先生、许忠慈先生、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 未质押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 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未质押 占未
例 股本 股份限 占已质 股份限 质押
量 量 比例 比例 押股份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结数量 比例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曾胜强 104,677,171 17.04% 47,320,000 50,875,000 48.60% 8.28% 0 0.00% 0 0.00%
许忠桂 10,020,698 1.6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曾胜辉 19,729,463 3.21%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许忠慈 2,057,984 0.3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广州市玄
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
司-玄元 10,000,000 1.6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科新 43号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
马资产管
理有限公
司-阿巴
马元享红 10,000,000 1.6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利 83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合计 156,485,316 25.47% 47,320,000 50,875,000 32.51% 8.28% 0 0.00% 0 0.00%
注:1.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曾胜强先生及许忠桂女士共同 100%持有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曾胜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
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本次股票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和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
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8]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工商变更基本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373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99,205,980 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上市日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后公司股本新增 99,205,98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515,156,948
股调整为 614,362,928 股,注册资本由 515,156,948 元人民币增加至 614,362,928
元人民 币 。 具 体 情 况 详见 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 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章程(2021 年 12 月)》。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并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公司注册资本由 515,156,948 元人民币变更为 614,362,928 元人民币。
二、备查文件
1.变更(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3]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展概述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参与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旧州城区且兰广场东侧 G 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土地使用权”)
的竞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证通光电有限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2,789.15 万元竞得标的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续将继续推进签署合同、办理权属证书等事项。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20] (002197)证通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决议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 11:00 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
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 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
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胜强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陈兵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薛宁、朱纯霞、宋根全,高管傅德亮、程峰武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参与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旧州城区且兰广场东侧G 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拍。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20] (002197)证通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20]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参与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旧州城区且兰广场东侧G 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土地使用权”或“交易标的”)的竞拍。
本次竞拍标的土地使用权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交易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推动本事项,包括且不限于参与公开竞拍、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办理不动产权证等。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拟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黄平县自然资源局。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黄平县自然资源局与公司不存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 宗地总面积:63,945.73 平方米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宗地坐落:黄平县旧州城区且兰广场东侧
3.出让年限:40 年
4.容积率:≤2.0
5.建筑密度(%):≤30%
6.绿地率(%):≥30%
7.建筑限高(米):≤23
8.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二)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根据《黄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黄自然挂告字[2021]23 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经黄平县人民政府批准,由黄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ggzyjyzx.qdn.gov.cn/)以挂牌方式出让,具体情况如下:
1.保证金:5,000 万元人民币
2.起始价:12,789.15 万元人民币
3.挂牌开始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 09 时 00 分
4.挂牌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
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块具体位置、成交金额和土地面积)最终以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或文件以及购买的标的土地使用权所约定的具体内容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黄平县自然资源局对交易标的拍卖定价主要系依据贵州恒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贵州恒诚(2021)(估)字第 HPG1101号),评估价为 11,842.75 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实际成交价格以最终竞拍成交价为准。
五、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及风险
公司拟通过公开竞拍交易标的,由于可能存在其他参与竞拍方,考虑竞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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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性因素,竞拍过程中可能存在价格上扬导致竞拍失败无法获得上述标的土地使用权的风险,届时本次交易事项将自动终止。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承接了黄平县景观灯饰亮化工程等项目,并与黄平县市政管理局、黄平县绿洲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政府部门、国资单位签订了购销合同和施工合同,受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回款进度低于预期。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客户回款,以降低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根据《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经公司与黄平县政府协商约定,若公司本次成功竞得标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将根据收到相关应收账款的进度支付土地受让金,以有效化解公司在黄平地区的相关债务。同时,黄平县政府将确保后续每年按时足额向公司偿付到期应付款项。
本次竞拍购买标的土地使用权的资金均与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匹配,不会对公司的资金、现金流和负债造成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如标的土地使用权未能实际挂牌出让或者公司未能成功竞得标的土地使用权,导致公司与黄平县政府约定的化解债务安排落空,公司将与黄平县政府继续协商其他债权债务化解方案。公司可继续向相关政府部门、国资单位主张上述各项债权,且公司为竞拍标的土地使用权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应在 5 日内由原账户退回给公司。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参与竞拍标的土地使用权的事项,是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款,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的应收账款解决措施,符合公司经营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将严格按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20]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张锦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锦鸿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张锦鸿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锦鸿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张锦鸿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日,张锦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8,000股股份,通过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450,000股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辞职后,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张锦鸿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张锦鸿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18]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收购股权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展概述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9,125 万元收购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永兴龙王岭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王岭教育”)3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龙王岭教育 39%的股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近日,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已将龙王岭教育 39%股权转让给公司,并
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备案通知书》。
二、备查文件
1. 《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8]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竞拍房产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拍房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展概述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拍房产的议案》,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竞拍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持有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大数据产业园的创业大厦东辅楼、北辅楼(以下简称“创业
大厦东辅楼、北辅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竞拍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近日,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7,310.23 万元竞得创业大厦东辅楼、北辅楼,公司
已根据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完拍卖成交尾款,后续将尽快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 《拍卖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6]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8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曾
胜强先生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股东或 本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押用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质权人
充质 日 期日 途
东及其一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2021 年 办理解 深 圳 市
曾胜强 是 19,56 18.69% 3.18% 否 否 12 月 14 除质押 高 新 投 个 人 资
5,000 日 登记为 集 团 有 金需求
止 限公司
办理解 深 圳 市
1,780 2021 年 除质押 高 新 投 个 人 资
曾胜强 是 ,000 1.70% 0.29% 否 否 12 月 14 登记为 融 资 担 金需求
日 止 保 有 限
公司
2021 年 办理解 深 圳 担
曾胜强 是 6,000 5.73% 0.98% 否 否 12 月 14 除质押 保 集 团 个 人 资
,000 日 登记为 有 限 公 金需求
止 司
2.本次解除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股东 一大股东 解除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日期 解除质押日期 质权人 质押占其 质押占公
名称 及一致行 所持股份 司总股份
动人 比例 比例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021 年 深圳市高新
曾胜强 是 5,400,000 7 月 9 日 12 月 14 日 投融资担保 5.16% 0.88%
有限公司
二、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先生、许忠桂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曾
胜辉先生、许忠慈先生、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 未质押
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及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未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解除质押前 解除质押后 持股份 总股本 押股 占已 押股 占未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份限 质押 份限 质押
量 量 售和 股份 售和 股份
冻结 比例 冻结 比例
数量 数量
曾胜强 104,677,171 17.04% 25,375,000 47,320,000 45.21% 7.70% 0 0.00% 0 0.00%
许忠桂 10,020,698 1.6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曾胜辉 19,729,463 3.21%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许忠慈 2,057,984 0.3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广州市玄
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
司-玄元 10,000,000 1.6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科新43 号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
马资产管
理有限公
司-阿巴 10,000,000 1.6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马元享红
利83 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合计 156,485,316 25.47% 25,375,000 47,320,000 30.24% 7.70% 0 0.00% 0 0.0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1.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曾胜强先生及许忠桂女士共同 100%持有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曾胜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本次股票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和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08] (002197)证通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经事后审查发现,本决议公告遗漏了《关于竞拍房产的议案》的会议表决结果,现补充如下:
补充前: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竞拍房产的议案》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竞拍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持有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大数据产业园的创业大厦东辅楼、北辅楼。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竞拍房产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补充后: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竞拍房产的议案》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竞拍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持有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大数据产业园的创业大厦东辅楼、北辅楼。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竞拍房产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本决议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对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7]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28,706.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及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 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99,205,98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5.6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3,489,966.4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68,168.39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2,121,798.01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643,481.23 元,合计人民币
552,765,279.24 元(不含税)。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2021 年 11 月 10 日,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 005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 62,000 62,000
2 偿还银行贷款 26,570 26,570
合计 88,570 88,570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证通云计算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增资、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实施。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2,765,279.24 元(不含税),2021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 620,000,000.00 287,065,279.24
2 偿还银行贷款 265,700,000.00 265,700,000.00
合计 885,700,000.00 552,765,279.24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28,706.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有助于推进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KY8G1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大道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801
法定代表人:杨义仁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13 日
营业期限:2016 年 9 月 1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和运行维护;自动化、通讯、安防系统、物联网的软硬件产品研发、设计、销售、集成、技术咨询;办公及信息化设备零售、租赁; 数据中心建设、运维、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产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信息系统集成、软件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服务;楼宇自动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弱电工程、交通设施工程、防雷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物排水系统、监控系统工程、电子自动化工程、电子设备工程的专业承包、及相关设备的安装服务;从事广告业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的生产、维修;办公及信息化设备的维修;机动车停放服务。
2、股权结构
深圳证通云计算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3、财务状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证通云计算总资产为 28,449.41 万元,净资产
10,803.73 万元;2020 年 1 月至 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4,886.44 万元,净利润 652.65
万元。深圳证通云计算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深圳证通云计算总资产为 65,355.39 万元,净资产
11,417.06 万元;2021 年 1 月至 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150.37 万元,净利润 613.33
万元。深圳证通云计算 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查询,深圳证通云计算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深圳证通云计算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其经营情况平稳,财务状况良好,履约风险可控。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公司委托银行将募集资金向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8,706.00 万元;
2、资金主要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
3、委托贷款期限: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2 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可提前偿还。
4、委托贷款利率:本次贷款为无息贷款。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是根据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事项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实施安排,此次委托贷款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委托贷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证通云计算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委托贷款未违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证通电子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深圳证通云计算提供委托贷款的事宜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2-07]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公告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25,572.65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 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99,205,98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5.6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3,489,966.4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68,168.39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2,121,798.01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643,481.23 元,合计
人民币 552,765,279.24 元(不含税)。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 005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8,57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 62,000 62,000
2 偿还银行贷款 26,570 26,570
合计 88,570 88,57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2,765,279.24 元(不含税),2021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 620,000,000.00 287,065,279.24
2 偿还银行贷款 265,700,000.00 265,700,000.00
合计 885,700,000.00 552,765,279.24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和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5,462.3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募集资 实际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 本次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金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先投入金额 金置换金额
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
1 62,000.00 28,706.53 25,462.37 25,462.37
心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26,570.00 26,570.00
合计 88,570.00 55,276.53 25,462.37 25,462.37
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1】第 0053 号)予以确认。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5,462.37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和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 110.28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需用 110.28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不含增值税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置换金额
1 审计验资费 51.89 51.89 51.89
2 律师费 48.11 48.11 48.11
3 法定信息披露费 9.43 9.43 9.43
4 股份登记费 0.85 0.85 0.85
合计 110.28 110.28 110.28
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1】第 0053 号)予以确认。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10.28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有关内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情况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本次置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先期投入资金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核查意见》;
5.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2-07]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9,125万元收购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南德润”)持有的永兴龙王岭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王岭教育”或“标的公司”)3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龙王岭教育 39%的股权。
本次收购资产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推动本事项,包括且不限于决定通过协议收购等方式收购标的公司、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477538G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旺莲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13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出资比例
湖南中安资源矿产能源有限公司 10,200 51%
徐旺莲 9,800 49%
合计 20,000 100%
湘南德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经查询,湘南德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永兴龙王岭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3MA4PG0MQ7A
注册地:湖南省永兴县经济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华创产业园 B 栋 1-3
楼
法定代表人:邓辉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3 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教育管理、教育咨询、教育教学培训服务、体育培训服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学生用品销售及学校后勤服务、百货日杂经营、服装经营、出租租赁服务、光伏发电、餐饮及餐饮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前后永兴龙王岭股权结构变化: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收购前 收购前股 收购后 收购后股
出资额 权比例 出资额 权比例
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 3,240 81% 1,680 42%
永兴银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00 10% 400 10%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360 9% 360 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0 0% 1,560 39%
合计 4,000 100% 4,000 100%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7,255.46 59,643.96
负债总额 48,663.53 41,052.03
净资产 18,591.93 18,591.93
项目 2021 年 1-8 月(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0.00 0.00
净利润 0.00 0.00
截止到 2021 年 8 月 31 日永兴一中南校区 PPP 项目处于建设阶段,标的公
司发生的(工资、水电、房租等)费用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入运营期后将摊销进入“管理费用”。
3.其他事项说明
标的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除《永兴一中南校区 PPP 项目特许经营合同》项下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因标的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兴县支行申请中长期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外,其他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及收购定价依据
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湘南德润与公司共同委托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 100038 号)。本次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经评估,
以2021 年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18,591.93 万元,
评估值 22,909.54 万元,评估增值 4,317.61 万元,增值率为 23.22%。经甲乙双方
协商确定,本次转让标的公司 39%股权的价格最终为 9,125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
一、经双方共同委托的评估机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永兴龙王岭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1)第 100038号),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18,591.93 万元,评估值 22,909.54 万元(。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价格最终为 9,125 万元人民币。
二、关于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及股权过户安排
1.就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采取如下分期付款方式:
第一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账户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7,200万元人民币;
第二期:自标的股权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账户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1,735万元人民币;
第三期:自乙方向标的公司补缴完剩余应缴的395.77万元出资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账户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190万元人民币。
2.甲乙双方确定,乙方对标的公司应缴未缴的出资款395.77万元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并按约定履行对标的公司出资的义务。若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对标的公司出资义务的,甲方可直接将第三期股权转让款支付给标的公司,支付完成后视同甲方已完成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
三、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1.乙方保证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并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向甲
方交付标的股权及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2.乙方保证,其对标的股权的出资均已实际到位(本协议约定的除外),且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义务及责任的行为;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类似安排,不存在对任何现实或潜在的其他任何第三方设定质押、托管、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或其他承诺致使乙方无权将标的股权转让予甲方的情形。
3.乙方保证其从未且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任何影响本协议效力或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转让行为法律效力的承诺、合同或协议等文件,亦从未且不会与任何第三方达成此等合意或谅解,并保证未经甲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4.乙方保证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限督促标的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权的过户变更手续。
四、税费承担
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应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由双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违约方应当以股权转让价款或未付金额的年利率15%的利息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本次交易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坚持“IDC+生态”战略,本次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将面向中部地区构建智慧教育服务生态,进一步完善公司“IDC+ 智慧城市”云服务产品领域的布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业务拓展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收购永兴龙王岭股权的事项,可以进一步完善IDC 及云计算业务在智慧教育等领域的布局,符合公司现实经营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要求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拟股权转
[2021-12-07]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竞拍房产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拍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拍房产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竞拍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恒欣达”或“交易对方”)持有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大数据产业园的创业大厦东辅楼、北辅楼(以下简称“标的房产”)。
本次竞拍资产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交易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推动本事项,包括且不限于决定通过参与公开拍卖方式竞拍等方式收购标的房产、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等。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204MAB24JN175
注册地: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永安路街道办文营西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关鹏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
主要股东:铜川市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有翔恒欣达 100%股权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房产概况
(1)房产名称:创业大厦东辅楼、北辅楼
(2)房屋产权证:陕(2021)铜川市不动产权第 0040447 号(东辅楼);陕(2021)铜川市不动产权第 0040463 号(北辅楼)
(3)房产所在地:铜川市耀州区锦阳新城
(4)房屋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5)房屋建筑面积:东辅楼 8,726.65 ㎡;北辅楼 2,648.65 ㎡。
(6)房屋评估总价:据交易拍卖处置方提供的经陕西开元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陕开元评报字(2021)第 175 号,东辅楼评估价为5,695.88 万元人民币;陕开元评报字(2021)第 176 号,北辅楼评估价为 1,614.35万元人民币。
(7)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
(8)使用期限:40 年
2.标的房产权属状况
(1)交易拍卖处置方: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
(2)拍卖标的权利人: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
(3)竞拍起拍价:7,310.23 万元
(4)保证金:140 万元
标的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翔恒欣达对标的房产拍卖定价主要系依据陕西开元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陕开元评报字(2021)第 175 号,评估价为 5,695.88 万元人民币(东辅楼);陕开元评报字(2021)第 176 号,评估价为 1,614.35 万元人民币(北辅楼),合计评估价格为人民币 7,310.23 万元。本次交易实际成交价格以最终竞拍价为准。
五、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及风险
公司拟通过公开竞拍标的资产,由于可能存在其他参与竞拍方,考虑竞价等不确定性因素,竞拍过程中可能存在价格大幅上扬导致竞拍失败无法获得上述标的资产的风险,届时本次交易事项将自动终止。
本次交易事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成功竞得相关房产后,拟利用标的房产建造 IDC 数据中心,进一步推进公司 IDC 及云计算业务在西部地区的节点布局,面向西部地区开展数字底座的建设,构建集大数据采集、存储、数据分析、SAAS 应用为一体的大数据产业链,挖掘政企客户在智慧政务、智慧产业、工业互联网、企业上云、智慧旅游、智慧社区等多场景的相关需求;
2.在“双碳和节能”大背景下,公司收购相关房产后,拟与当地高等院校联合建设节能创新实验室,进行节能方面的技术创新,并建立能源监管云平台,收集并保存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需要,合理并有效管理能源资源用量的需要,分析并展示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需要,为节能改造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收购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大数据产业园相关房产的事项,将进一步完善公司 IDC 及云计算业务在西部地区的节点布局,符合公司现实经营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将严格按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2-07]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 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99,205,98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5.6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3,489,966.4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68,168.39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2,121,798.01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643,481.23 元,合计人民币
552,765,279.24 元(不含税)。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2021 年 11 月 10 日,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 005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次调整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8,57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如下项目: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 620,000,000.00 620,000,000.00
2 偿还银行贷款 265,700,000.00 265,700,000.00
合计 885,700,000.00 885,700,0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0-024)
三、本次调整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2,765,279.24 元(不含税),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 620,000,000.00 287,065,279.24
2 偿还银行贷款 265,700,000.00 265,700,000.00
合计 885,700,000.00 552,765,279.24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五、监事会意见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2-07] (002197)证通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竞拍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2-07] (002197)证通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 10:00 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
路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 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胜强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薛宁、朱纯霞、宋根全,高管傅德亮、程峰武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向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99,205,98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登记工作,上市日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股本新增 99,205,980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515,156,948 股调整为 614,362,928 股,
根据本次发行后的股本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一、章程原第 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5,156,948 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4,362,928 元。”
二、章程原第 19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15,156,948 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15,156,94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
现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614,362,928 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14,362,928
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仅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2,765,279.24 元(不含税),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 620,000,000.00 287,065,279.24
2 偿还银行贷款 265,700,000.00 265,700,000.00
合计 885,700,000.00 552,765,279.24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28,706.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25,572.65 万元。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竞拍房产的议案》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竞拍铜川市耀州区翔恒欣达建材有限公司持有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大数据产业园的创业大厦东辅楼、北辅楼。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竞拍房产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9,125万元收购深圳湘南德润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永兴龙王岭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39%股权。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1-29]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的公告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 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证通电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9,205,980 股,目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新增
股份登记,并将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15,156,948 股增加至 614,362,928 股,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曾胜强及一致行动人许忠桂、许忠慈、曾胜辉、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4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阿巴马元享红利 8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从 30.38%降至 25.47%。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曾胜强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上川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30 日
股票简称 证通电子 股票代码 002197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股份种类(A 股、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名称 B 股等)
曾胜强 A 股 0 被动稀释 3.281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许忠桂 A 股 0 被动稀释 0.3141%
曾胜辉 A 股 0 被动稀释 0.6184%
许忠慈 A 股 0 被动稀释 0.0645%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 A 股 0 被动稀释 0.3135%
元科新 43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阿巴 A 股 0 被动稀释 0.3135%
马元享红利 83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 计 0 被动稀释 4.905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其他 √(因证通电子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6,485,316 30.38 156,485,316 25.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6,485,316 30.38 156,485,316 25.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是□ 否√
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
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 是□ 否√
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例。
6.备查文件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1-11-29] (002197)证通电子: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99,205,980股
2、发行价格:5.6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563,489,966.40元
4、募集资金净额:552,765,279.24元
5、上市时间:2021年11月30日
[2021-11-27]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3 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或“甲方一”)于 2021 年 11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99,205,98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5.6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63,489,966.4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68,168.39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2,121,798.01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643,481.23 元,合计人民币 552,765,279.24 元(不含税)。以上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 005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近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丙方”或“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以下统称“乙方” 或“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甲方”或“甲方二”)会同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望城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统称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或“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深圳市证通电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160000029 证通智慧光明云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287,590,798.01 数据中心项目
08
深圳市证通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偿还银行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油支行 755901663610111 265,700,000.00
深圳市证通云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160000029 证通智慧光明云
算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0.00 数据中心项目
41
深圳市证通云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证通智慧光明云
算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41031900040042370 0.00 数据中心项目
深圳市证通云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证通智慧光明云
算有限公司 公司望城铜官支行 18041701040007225 0.00 数据中心项目
深圳市证通云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通智慧光明云
算有限公司 深圳光明支行 15155500000074 0.00 数据中心项目
深圳市证通云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证通智慧光明云
算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宝中支行 78220188000186469 0.00 数据中心项目
深圳市证通云计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430158000611 证通智慧光明云
算有限公司 深圳福田支行 0.00 数据中心项目
98226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间的差额,主要系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4250100016000002908,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已 在招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深圳 南油 支行开 设专 户, 账号为
755901663610111,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子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44250100016000002941,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子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41031900040042370,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子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铜官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8041701040007225,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子公司已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15155500000074,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子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中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78220188000186469,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子公司已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20000043015800061198226,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证通智慧光明云数据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斌、谭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
金净额的 5%的,乙方应当在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4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7] (002197)证通电子:关于参加2021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上市
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
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年11 月30 日 14:00至 17:00。
届时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傅德亮先生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0] (002197)证通电子: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决议的参与度,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司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9 日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光明区同观路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 楼会
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胜强先生
6.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的
股份总数为 107,213,873 股,占公司总股本 515,156,948 股的 20.811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536,7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3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05,156,3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12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057,5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9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股东(含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下同)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股东曾胜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536,702 股;其中同意 2,391,002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563%;反对 145,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37%;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其中同意 2,391,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4.2563%;反对 14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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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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