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77什么时候复牌?-*ST御银停牌最新消息
≈≈御银股份002177≈≈(更新:22.02.14)
[2022-02-14] (002177)御银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06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御银股份,股
票代码:00217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内(2 月 10 日、2 月 11 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除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2-002)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以及相关媒体对此信息的转载及评论之外,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已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修正情形;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相关风险详见前述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11日
[2022-02-12]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05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83 号)。公司对深交所关注函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现就深交所的关注函进行逐项回复说明如下:
一、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增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公司各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082.75 2,078.93 1,766.57 3,136.62
营业收入比上季增幅 -- -0.18% -15.02% 77.55%
营业成本 998.42 985.01 867.00 1,304.69
毛利率 52.06% 52.62% 50.92% 58.40%
销售费用 62.30 49.62 114.99 280.10
管理费用 754.62 790.86 899.21 1,460.47
财务费用 21.72 -3.24 99.10 226.75
投资收益 1,068.12 -1,126.98 -1,565.72 -3,026.1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091.29 2,332.48 -3,780.78 6,964.24
利润总额 -3,176.78 714.41 -6,175.17 3,902.75
所得税费用 275.68 -404.53 -1,178.71 2,367.88
净利润 -3,452.46 1,118.94 -4,996.46 1,534.87
净利润比上季增幅 -- 132.41% -546.54% 130.72%
第四季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3,136.62 万元,比上季增长 77.55%;净利润
1,534.87 万元,比上季增长 130.72%。增长不匹配原因主要是受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费用变动影响:
1、销售费用增加
(1)第四季度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优化部分业务人员,相应人力支出增加所致。
(2)第四季度公司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相应计提的市场代理服务费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增加
(1)第四季度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加大对维护、生产人员等员工的优化力度,相应人力支出增加所致。
(2)第四季度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员工发生差旅费增加所致。
(3)第四季度公司搬迁至新办公楼,相应的办公室装修费分摊增加所致。
(4)第四季度公司计划对外转让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相应的专项审计费和资产评估费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增加
(1)第四季度公司车辆融资租赁业务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第四季度公司外币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4、投资亏损增加
第四季度公司实现投资收益-3,026.14 万元,主要是证券投资亏损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第四季度公司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964.24 万元,主要是持有的证券投
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股交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和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6、所得税费用增加
受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变动影响,导致暂时性差异在年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截至本回复日,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根据我们与管理层的电话沟通以及预审所了解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关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增长不匹配的原因与年审会计师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年审会计师将在审计过程中充分关注公司上述项目的变动,进一步核实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匹配关系以及合理性。具体情况以本所在完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后形成的最终意见为准。
二、结合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你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营业务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你公司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如有)。
回复:
(一)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产品变化情况如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单位:万元
产品 2021 年 2020 年 增幅
ATM 产品销售 314.88 1,501.31 -79.03%
ATM 合作运营 214.93 705.37 -69.53%
融资租赁 140.05 595.71 -76.49%
ATM 技术、金融服务 2,415.73 8,931.76 -72.95%
经营租赁 4,394.15 3,309.33 32.78%
其他业务收入 1,585.13 3,191.50 -50.33%
合计 9,064.87 18,234.99 -50.29%
2021 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9,064.87 万元,同比下降 50.29%。除了经营
租赁业务外,ATM 产品销售、ATM 合作运营和 ATM 技术、金融服务等业务均出现了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受移动支付影响,国内 ATM 需求减少、毛利下降,
公司主动减少 ATM 产品销售、合作运营和技术服务等 ATM 业务。同时公司保持 ATM 等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运营能力,对安全计算、密码算法、生物识别等信息技术持续研发投入,并密切关注各种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市场情况,若市场出现趋好变化,公司将视市场情况迅速加大市场开拓。
2021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资产
52,266.46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 16,003.69 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 30,532.14 万元;
负债总额 12,844.47 万元,资产负债率 7.27%,其中银行借款 7,100.00 万元(已
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全部归还)。
另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央行在金融科技的短期发展目标上提出,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公司一直紧紧围绕客户需求,寻求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转型。
(二)公司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经营计划
公司始终坚守“诚实务实、专业专注、自主创新、稳健规范”的企业精神,积极推进改革和管理创新,调整产品结构,多元化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寻求公司转型发展的更大机遇。
1、积极布局,探索寻求转型
公司将抓住金融科技创新变革和转型升级的机遇,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优势,积极布局新业态的发展,深入挖掘产业升级的市场潜力,实现价值链延伸。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进行探索,寻求公司的转型发展,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2、科技园区运营管理系统化、规模化
公司自有物业御银科技园和小炬人创芯园对外运营带来新的创收。从目前区域发展及综合市场情况看,由于政策、交通、配套完善,公司的科技园区所处位置优势明显,凭借运营专业化和智能化的优势,促进了公司经营租赁业务的稳定增长。
公司将积极进行科技园区规划布局,通过科技园区运营管理的标准化服务、
数字化运营、智能化服务等管理方式和技术优势,开拓更多科技智能园区,提供更专业化的管理服务,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
三、请结合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详细情况,说明你公司证券投资大幅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自查证券投资是否超出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相关风控措施是否健全,以及是否存在通过证券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回复:
(一)报告期内证券投资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单位:万元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期初账面 本期购买金 本期出售 报告期损 期末账面
价值 额 金额 益 价值
基金 513050 中概互联 8,504.97 19,344.12 24,135.58 -3,720.76
境内外股票 03690 美团-W 4,463.05 4,008.64 7,323.86 -1,163.51
基金 118001 易基亚洲精 3,000.00 1,878.73 -1,130.66
选
基金 513330 恒生互联 17,106.04 16,311.53 -799.53
境内外股票 000001 平安银行 193.40
[2022-02-08]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04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御银股份,股票代码:00217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1月28日、2月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除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2-002)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以及相关媒体对此信息的转载及评论之外,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已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修正情形;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相关风险详见前述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7日
[2022-01-28]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相关规定,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二、相关风险提示
1、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御银股份”变更为“*ST 御银”,股票代码仍为“002177”,公司股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票价格的日涨跌幅为“±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2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9.3.1条有关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7日
[2022-01-28] (002177)御银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 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4,500.00 万元–6,500.00 万元 盈利:7,175.6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600.00 万元–2,400.00 万元 盈利:2,174.41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591 元/股–0.0854 元/股 盈利:0.0943 元/股
营业收入 7,500.00 万元–9,500.00 万元 18,234.99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7,500.00 万元–9,500.00 万元 18,234.99 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证券投资亏损和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900万元至-4,100万元,主要是公司证券投资亏损所致。
四、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上述相关规定,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7日
[2022-01-07]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01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御银股份,股票代码:002177)股票交易价格于2022年1月4日、1月5日和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2021-12-14]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49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杨文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5月2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拟计划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于15,223,8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窗口期内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上述预披露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杨文江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390,775股(其中通过信用账户减持的股份6,670,928股),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7%,此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杨文江先生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杨文江 集中竞价交易 2021.12.09-2021.12.10 6.37 7,390,775 0.97
合计 -- -- 7,390,775 0.9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持有股数 持有股数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0,032,349 17.08% 122,641,574 16.11%
杨文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032,349 17.08% 122,641,574 16.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占总股本比例采用四舍五入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文江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号***房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12 月 10 日期间
股票简称 御银股份 股票代码 00217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739.07 0.97
合 计 739.07 0.9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003.23 17.08 12,264.15 16.11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03.23 17.08 12,264.15 16.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1 年 05 月 2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承诺、意向、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
内,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是□ 否■
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
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杨文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3日
[2021-12-07]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2月6日起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 234 号 8 层
区瑞发路 12 号
邮政编码 510530 510663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投资者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6日
[2021-11-23] (002177)御银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
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
司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谭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基于目前发展规划,对公司资产结构进行的调整优化,拟将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0万股即10%的股权转让给广州市花都市场建设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7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花都稠州银行股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3]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基于目前发展规划,对公司资产结构进行的调整优化,拟将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都稠州银行”)2,500万股即10%的股权转让给广州市花都市场建设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价格以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世联资产评报字HZYXJR[2021] 0256ZJSC号)载明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7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花都稠州银行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广州市花都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4085989646U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10号之三108、110、112、114、116、118号商铺(市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中路23号)
4、法定代表人:徐金胜
5、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4日
7、营业期限:2013年12月24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广州智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实际控股方为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10、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广州市花都市场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8762468X7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凤凰北路25号之十商铺、之十一商铺、之四自编之一商铺、之四自编之二商铺
5、法定代表人:卢展文
6、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9日
8、营业期限:2011年12月19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货币金融服务(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转让前标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50 52.20%
2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0.00%
3 广州市琪航贸易有限公司 1,500 6.00%
4 广州市五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00 6.00%
5 广州市瑞派贸易有限公司 1,000 4.00%
6 广州市乾力贸易有限公司 1,000 4.00%
7 广州市权达贸易有限公司 1,000 4.00%
8 广州奥比亚皮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 4.00%
9 甘扬金 1,000 4.00%
10 陈向红 750 3.00%
11 丁翀 300 1.20%
12 李建明 200 0.80%
13 卢展文 100 0.40%
14 杨瑞彬 100 0.40%
合计 25,000 100.00%
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花都稠州银行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7月31日
资产总额 4,191,883,969.88 4,276,934,618.73
负债总额 3,720,894,460.10 3,783,557,984.12
应收款项总额 2,073,284,554.85 2,325,910,397.70
净资产 470,989,509.78 493,376,634.61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1-7月
营业收入 120,037,071.05 70,911,593.72
营业利润 74,332,573.75 27,813,349.08
净利润 54,984,027.51 21,306,303.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3,125,055.83 -211,377,961.09
(注:上表中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浙江中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21年1-7月财务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评估情况:
根据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世联资产评报字HZYXJR[2021] 0256ZJSC号)《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其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本公司持有交易标的股权账面价值为3,379.82万元,经采用市场法评估,评估价值为3,691.88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进行,由交易双方基于深圳市
世 联 资 产 房 地 产 土 地 评 估 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世联资产评报字
HZYXJR[2021] 0256ZJSC号)载明标的资产评估值,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
定最终以交易价格为3,875万元转让花都稠州银行2,500万股即10%的股权给广州市花都市场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广州市花都市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拟签订关于花都稠州银行(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2,500万股作价3,875万元人民币(即每股1.55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2、甲、乙双方同意,与本协议项下之股份转让相关的所有手续,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工作人员配合标的公司指定的负责人员共同办理完成。
3、附属于股份的其他权利随股份的转让而转让。
4、在股权转让经监管部门审批同意且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款,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费需由甲乙双方各自缴纳完成。
5、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违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果本协议一方因另一方违约而遭受了实际经济损失,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该受损方因此违约所遭受的全部实际经济损失(包括受损方因此支付的合理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如乙方延迟履行、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乙方应自付款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就未付款部分金额按照每日【0.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六、涉及本次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的股权,基于公司目前发展规划,收回投资资金,实现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公司经营战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提高资金运营效益。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增加公司未来利润约495.1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具体
投资收益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八、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资格尚需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审核通过,股权转让事宜尚需花都稠州银行董事会审批通过,若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未能审核通过受让方资格或者花都稠州银行董事会未能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的时间则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进展,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交易确保公司回笼投资资金及收益,增加公司经营性现金,并进一步聚焦公司经营战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整体经营状况,有利于平衡和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本次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进行,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交易。
十、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2021-10-26] (002177)御银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963元
每股净资产: 2.133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
营业总收入: 5928.24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73亿元
[2021-10-15] (002177)御银股份: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6,500.00 万元–8,000.00 万元 盈利:6,786.3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854 元/股–0.1051 元/股 盈利:0.0892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4,166.48 万元–5,666.48 万元 盈利:4,194.5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547 元/股–0.0744 元/股 盈利:0.0551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证券投资亏损和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6,500万元至-7,500万元,主要是公司证券投资亏损所致。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4日
[2021-09-27]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并清算子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的需要,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优化公司管理结构,同意清算并注销公司子公司安徽御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御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清算和注销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并清算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
近日,公司收到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合)登记内销字[2021]第15121号,准予安徽御银注销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御银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安徽御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6日
[2021-09-16]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42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5月2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拟计划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于15,223,8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窗口期内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近日,公司收到杨文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1年9月15日,杨文江先生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开始实施后至2021年9月15日,杨文江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公告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公告前持有股份 本次公告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杨文江 130,032,349 17.08% 130,032,349 17.08%
注:占总股本比例采用四舍五入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其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杨文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9月15日
[2021-08-04] (002177)御银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02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
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谭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1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花都稠州银行股权转让事宜,但因本次交易历时较长,推进进度未达双方预期,公司与广州市浙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花都稠州银行股权转让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02 日
[2021-08-04]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和2018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参股公司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都稠州银行”)全部股权以人民币3,434.5万元转让给广州市浙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近日,根据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02 日以现
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终止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的原因
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花都稠州银行股权转让事宜,但因本次交易历时较长,推进进度未达双方预期,公司与广州市浙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花都稠州银行股权转让事项。
三、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与广州市浙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亦未与交易各方发生资金往来,交易各方均无需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终止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因此,终止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后续仍将积极推动花都稠州银行股权转让事宜,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整体稳定发展,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查,公司本次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其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且未生效,交易各方均无需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终止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因此本次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不会对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02日
[2021-07-15] (002177)御银股份: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500.00 万元–2,500.00 万元 盈利:2,591.7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197 元/股–0.0328 元/股 盈利:0.0340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证券投资亏损和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500万元至-2,000万元,主要是公司证券投资亏损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日后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7月14日
[2021-07-09] (002177)御银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8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
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谭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谭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三年,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独立董事张华先生、董事长谭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为刘国常先生。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张华先生、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董事长谭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为张华先生。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张华先生、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董事陈国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为张华先生。
同意选举董事长谭骅先生、董事陈国军先生、独立董事张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为谭骅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谭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周用芳女士、李克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陈国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周用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陈穗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表达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电子邮箱:zqb@kingteller.com.cn
八、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明燕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7 月 08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谭骅先生简历:
谭骅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有丰富的金融投资及企业管理经验。2011年5月加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谭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国军先生简历
陈国军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广东大地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3月加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陈国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3、周用芳女士简历
周用芳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曾在广州番禺得意精密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广州百客蛮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2010年7月加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周用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李克福先生简历
李克福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
年 4 月加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行政主管、行政经理、行政总监、公共事务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克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5、陈穗娟女士简历:
陈穗娟女士,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4年4月加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4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陈穗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刘明燕先生简历:
刘明燕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曾先后任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审计员、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畅想互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审计主管;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截至目前,刘明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条件,具备担任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能力,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07-09] (002177)御银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8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
相关资料已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
晓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梁晓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07月08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梁晓芹女士简历:
梁晓芹女士,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贸易经济和工业分析双专业本科学历。人力资源高级管理师、经济师。200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行政中心总监,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梁晓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06-29]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讨论并现场投票表决后,同意继续选举张成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张成虎先生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将与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6 月 28 日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附件 3:
张成虎先生简历
张成虎先生,男,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曾在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工作。2009 年加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物业管理部经理、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张成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06-29] (002177)御银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06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06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06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发路 12 号公司行政楼
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30,930,0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1,191,294 股的 17.2007%。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97,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9%。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25,971,0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19%;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6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104,958,9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3.7888%。
4、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1、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逐个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谭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0,852,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1%;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20,5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031%;
(2)选举陈国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0,849,39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4%;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17,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128%;
(3)选举梁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0,849,39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4%;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17,0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129%;
以上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谭骅先生、陈国军先生、梁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独立董事逐个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刘国常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0,859,39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27,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267%;
(2)选举张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0,867,39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1%;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35,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76%;
以上独立董事获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刘国常先生、张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股东代表监事逐个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梁晓芹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0,859,39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9.946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27,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267%;
(2)选举邱淼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0,850,39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1%;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18,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241%;
以上股东代表监事获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梁晓芹女士、邱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郭钟泳、于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6 月 28 日
[2021-06-15] (002177)御银股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61,191,2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分配比例没有调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1,191,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瑞发路12号
咨询联系人:陈穗娟
咨询电话:020-29087848
传真电话:020-29087850
七、备查文件
1、与会股东、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6月11日
[2021-05-25]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二)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29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华先生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
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
提名人(盖章):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5 月 24 日
[2021-05-25]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一)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28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国常先生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
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
提名人(盖章):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5 月 24 日
[2021-05-25] (002177)御银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05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05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05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发路 12 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1,315,3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1,191,294 股的 17.2513%。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5,971,1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4119%。其中,现场出席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17,1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107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5,344,1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3.839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65,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612%。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全部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周用芳女士、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1,285,1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0%;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1,285,8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5%;反对 2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1,285,7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5%;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885,7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8%;反对 42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53,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167%;反对 4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8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1,285,7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5%;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1,285,7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5%;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3,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30%;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1,282,7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2%;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0,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91%;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468,14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48%;反对 846,62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47%;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468,24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49%;反对 846,52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47%;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无特别决议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4、6、7,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四、其他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全文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田雅倩、兰江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股东、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5 月 24 日
[2021-05-25] (002177)御银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7: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
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梁晓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核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审核,提名梁晓芹女士、邱淼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新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职生效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九、备查文件
1、与会监事签字盖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页无正文)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05月24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梁晓芹女士简历:
梁晓芹女士,女,1977年生,贸易经济和工业分析双专业本科学历。人力资源高级管理师、经济师。200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行政中心总监,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梁晓芹女士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梁晓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2、邱淼女士简历
邱淼女士,女,1989年生,大专学历。现任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邱淼女士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邱淼女士未持有御银股份股份。
[2021-05-25]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27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5 月 24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穗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陈穗娟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电子邮箱:zqb@kingteller.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发路 12 号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5月24日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附件:
陈穗娟女士简历:
1989年8月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4年4月加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融资及证券事务工作。2019年4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穗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1-05-25]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24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公司股份130,032,3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08%)的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223,8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的通知,拟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其中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杨文江 130,032,349 17.08 0 130,032,34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票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5,223,8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2、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根据其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股份。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2)2015年3月25日,杨文江先生承诺自2015年3月25日起至2016年3月24日止的12个月期间内不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如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3)2016年1月19日,杨文江先生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增持了公司股份5,63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并承诺本次所增持股份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4)2017年9月16日,杨文江先生承诺自2017年9月16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止的10个月期间内不再减持本人于2016年1月19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增持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杨文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杨文江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杨文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5月24日
[2021-05-25]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刘国常)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0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 刘国常 作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刘国常
日期:2021 年 5 月 24 日
[2021-05-25]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05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06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2021年05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06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6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6月28日上午9:15至2021年06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现场投票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授权他人出席现场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06月2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06月2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发路12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选举谭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②选举陈国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③选举梁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选举刘国常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②选举张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①选举梁晓芹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②选举邱淼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通过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5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①提案(1)、(2)、(3)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且须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应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提案(2)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
③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选举谭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2 选举陈国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3 选举梁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选举刘国常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2 选举张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梁晓芹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邱淼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06月24日、0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发路12号行政楼四楼证券部,邮政编码:51053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06月25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用芳 陈穗娟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与会监事签字盖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5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7”,投票简称为“御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投票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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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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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4] (002177)御银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06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御银股份,股
票代码:00217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内(2 月 10 日、2 月 11 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除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2-002)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以及相关媒体对此信息的转载及评论之外,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已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修正情形;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相关风险详见前述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11日
[2022-02-12]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05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83 号)。公司对深交所关注函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现就深交所的关注函进行逐项回复说明如下:
一、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增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公司各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082.75 2,078.93 1,766.57 3,136.62
营业收入比上季增幅 -- -0.18% -15.02% 77.55%
营业成本 998.42 985.01 867.00 1,304.69
毛利率 52.06% 52.62% 50.92% 58.40%
销售费用 62.30 49.62 114.99 280.10
管理费用 754.62 790.86 899.21 1,460.47
财务费用 21.72 -3.24 99.10 226.75
投资收益 1,068.12 -1,126.98 -1,565.72 -3,026.1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091.29 2,332.48 -3,780.78 6,964.24
利润总额 -3,176.78 714.41 -6,175.17 3,902.75
所得税费用 275.68 -404.53 -1,178.71 2,367.88
净利润 -3,452.46 1,118.94 -4,996.46 1,534.87
净利润比上季增幅 -- 132.41% -546.54% 130.72%
第四季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3,136.62 万元,比上季增长 77.55%;净利润
1,534.87 万元,比上季增长 130.72%。增长不匹配原因主要是受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费用变动影响:
1、销售费用增加
(1)第四季度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优化部分业务人员,相应人力支出增加所致。
(2)第四季度公司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相应计提的市场代理服务费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增加
(1)第四季度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加大对维护、生产人员等员工的优化力度,相应人力支出增加所致。
(2)第四季度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员工发生差旅费增加所致。
(3)第四季度公司搬迁至新办公楼,相应的办公室装修费分摊增加所致。
(4)第四季度公司计划对外转让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相应的专项审计费和资产评估费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增加
(1)第四季度公司车辆融资租赁业务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第四季度公司外币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4、投资亏损增加
第四季度公司实现投资收益-3,026.14 万元,主要是证券投资亏损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第四季度公司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964.24 万元,主要是持有的证券投
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股交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和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6、所得税费用增加
受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变动影响,导致暂时性差异在年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截至本回复日,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根据我们与管理层的电话沟通以及预审所了解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关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增长不匹配的原因与年审会计师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年审会计师将在审计过程中充分关注公司上述项目的变动,进一步核实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匹配关系以及合理性。具体情况以本所在完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后形成的最终意见为准。
二、结合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你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营业务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你公司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如有)。
回复:
(一)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产品变化情况如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单位:万元
产品 2021 年 2020 年 增幅
ATM 产品销售 314.88 1,501.31 -79.03%
ATM 合作运营 214.93 705.37 -69.53%
融资租赁 140.05 595.71 -76.49%
ATM 技术、金融服务 2,415.73 8,931.76 -72.95%
经营租赁 4,394.15 3,309.33 32.78%
其他业务收入 1,585.13 3,191.50 -50.33%
合计 9,064.87 18,234.99 -50.29%
2021 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9,064.87 万元,同比下降 50.29%。除了经营
租赁业务外,ATM 产品销售、ATM 合作运营和 ATM 技术、金融服务等业务均出现了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受移动支付影响,国内 ATM 需求减少、毛利下降,
公司主动减少 ATM 产品销售、合作运营和技术服务等 ATM 业务。同时公司保持 ATM 等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运营能力,对安全计算、密码算法、生物识别等信息技术持续研发投入,并密切关注各种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市场情况,若市场出现趋好变化,公司将视市场情况迅速加大市场开拓。
2021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资产
52,266.46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 16,003.69 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 30,532.14 万元;
负债总额 12,844.47 万元,资产负债率 7.27%,其中银行借款 7,100.00 万元(已
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全部归还)。
另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央行在金融科技的短期发展目标上提出,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公司一直紧紧围绕客户需求,寻求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转型。
(二)公司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经营计划
公司始终坚守“诚实务实、专业专注、自主创新、稳健规范”的企业精神,积极推进改革和管理创新,调整产品结构,多元化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寻求公司转型发展的更大机遇。
1、积极布局,探索寻求转型
公司将抓住金融科技创新变革和转型升级的机遇,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优势,积极布局新业态的发展,深入挖掘产业升级的市场潜力,实现价值链延伸。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进行探索,寻求公司的转型发展,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2、科技园区运营管理系统化、规模化
公司自有物业御银科技园和小炬人创芯园对外运营带来新的创收。从目前区域发展及综合市场情况看,由于政策、交通、配套完善,公司的科技园区所处位置优势明显,凭借运营专业化和智能化的优势,促进了公司经营租赁业务的稳定增长。
公司将积极进行科技园区规划布局,通过科技园区运营管理的标准化服务、
数字化运营、智能化服务等管理方式和技术优势,开拓更多科技智能园区,提供更专业化的管理服务,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
三、请结合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详细情况,说明你公司证券投资大幅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自查证券投资是否超出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相关风控措施是否健全,以及是否存在通过证券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回复:
(一)报告期内证券投资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单位:万元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期初账面 本期购买金 本期出售 报告期损 期末账面
价值 额 金额 益 价值
基金 513050 中概互联 8,504.97 19,344.12 24,135.58 -3,720.76
境内外股票 03690 美团-W 4,463.05 4,008.64 7,323.86 -1,163.51
基金 118001 易基亚洲精 3,000.00 1,878.73 -1,130.66
选
基金 513330 恒生互联 17,106.04 16,311.53 -799.53
境内外股票 000001 平安银行 193.40
[2022-02-08]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04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御银股份,股票代码:00217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1月28日、2月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除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2-002)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以及相关媒体对此信息的转载及评论之外,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已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修正情形;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相关风险详见前述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7日
[2022-01-28]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相关规定,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二、相关风险提示
1、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御银股份”变更为“*ST 御银”,股票代码仍为“002177”,公司股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票价格的日涨跌幅为“±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2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9.3.1条有关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7日
[2022-01-28] (002177)御银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 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4,500.00 万元–6,500.00 万元 盈利:7,175.6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600.00 万元–2,400.00 万元 盈利:2,174.41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591 元/股–0.0854 元/股 盈利:0.0943 元/股
营业收入 7,500.00 万元–9,500.00 万元 18,234.99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7,500.00 万元–9,500.00 万元 18,234.99 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证券投资亏损和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900万元至-4,100万元,主要是公司证券投资亏损所致。
四、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上述相关规定,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7日
[2022-01-07]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01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御银股份,股票代码:002177)股票交易价格于2022年1月4日、1月5日和1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6日
[2021-12-14]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49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杨文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5月2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拟计划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于15,223,8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窗口期内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上述预披露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杨文江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390,775股(其中通过信用账户减持的股份6,670,928股),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7%,此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杨文江先生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杨文江 集中竞价交易 2021.12.09-2021.12.10 6.37 7,390,775 0.97
合计 -- -- 7,390,775 0.9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持有股数 持有股数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0,032,349 17.08% 122,641,574 16.11%
杨文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032,349 17.08% 122,641,574 16.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占总股本比例采用四舍五入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文江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号***房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12 月 10 日期间
股票简称 御银股份 股票代码 00217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739.07 0.97
合 计 739.07 0.9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003.23 17.08 12,264.15 16.11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03.23 17.08 12,264.15 16.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1 年 05 月 2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承诺、意向、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
内,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是□ 否■
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
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杨文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3日
[2021-12-07]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2月6日起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 234 号 8 层
区瑞发路 12 号
邮政编码 510530 510663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投资者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6日
[2021-11-23] (002177)御银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
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
司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谭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基于目前发展规划,对公司资产结构进行的调整优化,拟将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0万股即10%的股权转让给广州市花都市场建设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7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花都稠州银行股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3]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基于目前发展规划,对公司资产结构进行的调整优化,拟将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都稠州银行”)2,500万股即10%的股权转让给广州市花都市场建设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价格以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世联资产评报字HZYXJR[2021] 0256ZJSC号)载明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7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花都稠州银行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广州市花都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4085989646U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10号之三108、110、112、114、116、118号商铺(市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中路23号)
4、法定代表人:徐金胜
5、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4日
7、营业期限:2013年12月24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广州智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实际控股方为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10、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广州市花都市场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8762468X7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凤凰北路25号之十商铺、之十一商铺、之四自编之一商铺、之四自编之二商铺
5、法定代表人:卢展文
6、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9日
8、营业期限:2011年12月19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货币金融服务(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转让前标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50 52.20%
2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0.00%
3 广州市琪航贸易有限公司 1,500 6.00%
4 广州市五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00 6.00%
5 广州市瑞派贸易有限公司 1,000 4.00%
6 广州市乾力贸易有限公司 1,000 4.00%
7 广州市权达贸易有限公司 1,000 4.00%
8 广州奥比亚皮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 4.00%
9 甘扬金 1,000 4.00%
10 陈向红 750 3.00%
11 丁翀 300 1.20%
12 李建明 200 0.80%
13 卢展文 100 0.40%
14 杨瑞彬 100 0.40%
合计 25,000 100.00%
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花都稠州银行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7月31日
资产总额 4,191,883,969.88 4,276,934,618.73
负债总额 3,720,894,460.10 3,783,557,984.12
应收款项总额 2,073,284,554.85 2,325,910,397.70
净资产 470,989,509.78 493,376,634.61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1-7月
营业收入 120,037,071.05 70,911,593.72
营业利润 74,332,573.75 27,813,349.08
净利润 54,984,027.51 21,306,303.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3,125,055.83 -211,377,961.09
(注:上表中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浙江中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21年1-7月财务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评估情况:
根据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世联资产评报字HZYXJR[2021] 0256ZJSC号)《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其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本公司持有交易标的股权账面价值为3,379.82万元,经采用市场法评估,评估价值为3,691.88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进行,由交易双方基于深圳市
世 联 资 产 房 地 产 土 地 评 估 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世联资产评报字
HZYXJR[2021] 0256ZJSC号)载明标的资产评估值,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
定最终以交易价格为3,875万元转让花都稠州银行2,500万股即10%的股权给广州市花都市场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广州市花都市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拟签订关于花都稠州银行(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2,500万股作价3,875万元人民币(即每股1.55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2、甲、乙双方同意,与本协议项下之股份转让相关的所有手续,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工作人员配合标的公司指定的负责人员共同办理完成。
3、附属于股份的其他权利随股份的转让而转让。
4、在股权转让经监管部门审批同意且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款,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费需由甲乙双方各自缴纳完成。
5、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违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果本协议一方因另一方违约而遭受了实际经济损失,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该受损方因此违约所遭受的全部实际经济损失(包括受损方因此支付的合理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如乙方延迟履行、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乙方应自付款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就未付款部分金额按照每日【0.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六、涉及本次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的股权,基于公司目前发展规划,收回投资资金,实现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公司经营战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提高资金运营效益。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增加公司未来利润约495.1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具体
投资收益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八、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资格尚需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审核通过,股权转让事宜尚需花都稠州银行董事会审批通过,若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未能审核通过受让方资格或者花都稠州银行董事会未能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的时间则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进展,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交易确保公司回笼投资资金及收益,增加公司经营性现金,并进一步聚焦公司经营战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整体经营状况,有利于平衡和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本次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进行,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交易。
十、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2021-10-26] (002177)御银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963元
每股净资产: 2.133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
营业总收入: 5928.24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73亿元
[2021-10-15] (002177)御银股份: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6,500.00 万元–8,000.00 万元 盈利:6,786.3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854 元/股–0.1051 元/股 盈利:0.0892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4,166.48 万元–5,666.48 万元 盈利:4,194.5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547 元/股–0.0744 元/股 盈利:0.0551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证券投资亏损和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6,500万元至-7,500万元,主要是公司证券投资亏损所致。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4日
[2021-09-27]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并清算子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的需要,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优化公司管理结构,同意清算并注销公司子公司安徽御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御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清算和注销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并清算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
近日,公司收到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合)登记内销字[2021]第15121号,准予安徽御银注销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御银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安徽御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6日
[2021-09-16]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42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5月2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拟计划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于15,223,8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窗口期内不减持),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近日,公司收到杨文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1年9月15日,杨文江先生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开始实施后至2021年9月15日,杨文江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公告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公告前持有股份 本次公告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杨文江 130,032,349 17.08% 130,032,349 17.08%
注:占总股本比例采用四舍五入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其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杨文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9月15日
[2021-08-04] (002177)御银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02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
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谭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1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花都稠州银行股权转让事宜,但因本次交易历时较长,推进进度未达双方预期,公司与广州市浙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花都稠州银行股权转让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02 日
[2021-08-04]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和2018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参股公司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都稠州银行”)全部股权以人民币3,434.5万元转让给广州市浙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近日,根据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02 日以现
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终止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的原因
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花都稠州银行股权转让事宜,但因本次交易历时较长,推进进度未达双方预期,公司与广州市浙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花都稠州银行股权转让事项。
三、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与广州市浙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亦未与交易各方发生资金往来,交易各方均无需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终止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因此,终止本次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后续仍将积极推动花都稠州银行股权转让事宜,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整体稳定发展,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查,公司本次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其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且未生效,交易各方均无需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终止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因此本次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不会对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02日
[2021-07-15] (002177)御银股份: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500.00 万元–2,500.00 万元 盈利:2,591.7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197 元/股–0.0328 元/股 盈利:0.0340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证券投资亏损和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500万元至-2,000万元,主要是公司证券投资亏损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日后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7月14日
[2021-07-09] (002177)御银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8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
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谭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谭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三年,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独立董事张华先生、董事长谭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为刘国常先生。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张华先生、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董事长谭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为张华先生。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张华先生、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董事陈国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为张华先生。
同意选举董事长谭骅先生、董事陈国军先生、独立董事张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为谭骅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谭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周用芳女士、李克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陈国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周用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陈穗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表达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电子邮箱:zqb@kingteller.com.cn
八、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明燕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7 月 08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谭骅先生简历:
谭骅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有丰富的金融投资及企业管理经验。2011年5月加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谭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国军先生简历
陈国军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广东大地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3月加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陈国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3、周用芳女士简历
周用芳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曾在广州番禺得意精密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广州百客蛮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2010年7月加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周用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李克福先生简历
李克福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
年 4 月加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行政主管、行政经理、行政总监、公共事务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克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5、陈穗娟女士简历:
陈穗娟女士,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4年4月加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4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陈穗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刘明燕先生简历:
刘明燕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曾先后任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审计员、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畅想互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审计主管;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截至目前,刘明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条件,具备担任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能力,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07-09] (002177)御银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8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
相关资料已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
晓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梁晓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07月08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梁晓芹女士简历:
梁晓芹女士,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贸易经济和工业分析双专业本科学历。人力资源高级管理师、经济师。200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行政中心总监,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梁晓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06-29]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讨论并现场投票表决后,同意继续选举张成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张成虎先生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将与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6 月 28 日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附件 3:
张成虎先生简历
张成虎先生,男,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曾在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工作。2009 年加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物业管理部经理、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张成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06-29] (002177)御银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06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06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06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发路 12 号公司行政楼
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30,930,0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1,191,294 股的 17.2007%。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97,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9%。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25,971,0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19%;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6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104,958,9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3.7888%。
4、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1、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逐个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谭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0,852,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1%;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20,5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031%;
(2)选举陈国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0,849,39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4%;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17,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128%;
(3)选举梁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0,849,39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4%;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17,0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129%;
以上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谭骅先生、陈国军先生、梁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独立董事逐个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刘国常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0,859,39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27,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267%;
(2)选举张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0,867,39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1%;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35,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76%;
以上独立董事获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刘国常先生、张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股东代表监事逐个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梁晓芹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0,859,39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9.946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27,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267%;
(2)选举邱淼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 130,850,396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1%;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18,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241%;
以上股东代表监事获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梁晓芹女士、邱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郭钟泳、于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6 月 28 日
[2021-06-15] (002177)御银股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61,191,2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分配比例没有调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1,191,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瑞发路12号
咨询联系人:陈穗娟
咨询电话:020-29087848
传真电话:020-29087850
七、备查文件
1、与会股东、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6月11日
[2021-05-25]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二)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29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华先生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
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
提名人(盖章):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5 月 24 日
[2021-05-25]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一)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28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国常先生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
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
提名人(盖章):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5 月 24 日
[2021-05-25] (002177)御银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05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05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05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发路 12 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1,315,3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1,191,294 股的 17.2513%。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5,971,1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4119%。其中,现场出席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17,1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107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5,344,1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3.839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65,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612%。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全部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周用芳女士、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1,285,1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0%;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1,285,8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5%;反对 2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1,285,7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5%;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885,7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8%;反对 42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53,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167%;反对 4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8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1,285,7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5%;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1,285,7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5%;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3,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30%;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1,282,7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2%;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0,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91%;反对 3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468,14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48%;反对 846,62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47%;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0,468,24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49%;反对 846,52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47%;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无特别决议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4、6、7,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四、其他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全文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田雅倩、兰江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股东、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5 月 24 日
[2021-05-25] (002177)御银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7: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
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梁晓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核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审核,提名梁晓芹女士、邱淼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新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职生效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九、备查文件
1、与会监事签字盖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页无正文)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05月24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梁晓芹女士简历:
梁晓芹女士,女,1977年生,贸易经济和工业分析双专业本科学历。人力资源高级管理师、经济师。200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行政中心总监,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梁晓芹女士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梁晓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2、邱淼女士简历
邱淼女士,女,1989年生,大专学历。现任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邱淼女士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邱淼女士未持有御银股份股份。
[2021-05-25]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27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5 月 24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穗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陈穗娟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电子邮箱:zqb@kingteller.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发路 12 号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5月24日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附件:
陈穗娟女士简历:
1989年8月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4年4月加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融资及证券事务工作。2019年4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穗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1-05-25]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24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公司股份130,032,3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08%)的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223,8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的通知,拟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其中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杨文江 130,032,349 17.08 0 130,032,34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票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5,223,8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2、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根据其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股份。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2)2015年3月25日,杨文江先生承诺自2015年3月25日起至2016年3月24日止的12个月期间内不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如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3)2016年1月19日,杨文江先生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增持了公司股份5,63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并承诺本次所增持股份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4)2017年9月16日,杨文江先生承诺自2017年9月16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止的10个月期间内不再减持本人于2016年1月19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增持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杨文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杨文江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杨文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5月24日
[2021-05-25]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刘国常)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0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声明人 刘国常 作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刘国常
日期:2021 年 5 月 24 日
[2021-05-25] (002177)御银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05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06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2021年05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06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6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6月28日上午9:15至2021年06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现场投票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授权他人出席现场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06月2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06月2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发路12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选举谭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②选举陈国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③选举梁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选举刘国常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②选举张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①选举梁晓芹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②选举邱淼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通过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5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①提案(1)、(2)、(3)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且须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应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提案(2)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
③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选举谭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2 选举陈国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3 选举梁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选举刘国常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2 选举张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梁晓芹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邱淼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06月24日、0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发路12号行政楼四楼证券部,邮政编码:51053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06月25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用芳 陈穗娟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与会监事签字盖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5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7”,投票简称为“御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投票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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