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74什么时候复牌?-游族网络停牌最新消息
≈≈游族网络002174≈≈(更新:22.02.17)
[2022-02-17]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8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具体情况,详见于2022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2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2年2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
1 林奇 97,504,155 10.65
2 王卿伟 41,177,479 4.50
3 林漓 37,680,945 4.11
4 林芮璟 37,680,944 4.11
5 林小溪 37,680,944 4.11
6 王卿泳 32,438,319 3.54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6,328,217 2.87
8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10,696,090 1.17
期员工持股计划
9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9,446,693 1.03
期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 6,630,300 0.72
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2年2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流通股
比例(%)
1 林奇 97,504,155 10.67
2 王卿伟 41,177,479 4.50
3 林漓 37,680,945 4.12
4 林芮璟 37,680,944 4.12
5 林小溪 37,680,944 4.12
6 王卿泳 32,438,319 3.55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6,328,217 2.88
8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10,696,090 1.17
期员工持股计划
9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9,446,693 1.03
期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 6,630,300 0.73
数证券投资基金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7]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7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林漓、林芮璟、林小溪及其法定监护人XU FENFEN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7,504,1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5%)股份的股东林奇先生名下部分公司股票可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或)15 个交易日后通过集合竞价方式被动减持,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5,498,3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3.88%。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林奇先生的亲属通知,获悉其名下质押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的部分公司股票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性,拟被动减持股份预计将不超过 35,498,3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8%)。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林奇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总股比
截至目前,林奇先生名下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截至目前持股总 占公司总股本 本次可能被动 占 其 总 股 占公司总股
数(股) 比例 减持的股份数 本比例 本比例
林奇 97,504,155 10.65% 35,498,300 36.41% 3.88%
注:公司正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股本总数处于动态变化中,公告内计算比例时采用公
告日上一交易日总股本。
二、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被动减持具体安排
1、拟被动减持原因:林奇先生生前与杭州银行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因质押到期未能足额清偿上述相关债务而构成业务违约,本次被动减持系为归还对杭州银行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2、拟被动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获得特定股份或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拟被动减持数量:拟被动减持合计不超过 3,549.83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8%,具体被动减持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4、拟被动减持方式:集合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拟被动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处置期间的市场价格决定。
6、拟被动减持期间:自深交所通过违约处置申报审批之日后的 6 个月内。
(二)林奇先生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因质押到期未能足额清偿相关债务而构成业务违约,导致林奇先生名下质押在红塔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性。截至目前,林奇先生名下公司股份已被动减持 9,155,017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和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和《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除前述被动减持事项外,因林奇先生逝世,已无正在履行中的与减持股份相关的意向、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不幸逝世,
林奇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19,702,00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3.99%;上述股票经公证由其三位未成年子女共同继承,未成年子女持有的公司股票之股东权益统一由其法定监护人 XU FENFEN(中文名:许芬芬,以下简称“许芬芬”)女士行使。截至目前,林奇先生名下共计 113,042,833 股公司股份已分别过户至三位未成年子女名下,其名下仍有 97,504,155 股公司股份。当完成上述权益变动等相关事项后,许芬芬女士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持,由质权人根据市场情况等减持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三)股东家属正在与质权人积极协商沟通,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将督促股东遵守公司股份减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密切关注被动减持情况,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https://www.cninfo.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相关告知函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2]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5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若按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5,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4%;按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2、根据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持股5%以上股东林奇先生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因质押到期未能足额清偿相关债务而构成业务违约,导致林奇先生名下质押在红塔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性,拟被动减持股份预计不超过35,41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3.8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奇先生名下公司股份已被动减持9,155,017股。在本次回购期间该等被动减持发生与否与红塔证券的债务履约等应对措施、质权人执行情况等因素相关,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的继承人(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的法定监护人XUFENFEN(中文名:许芬芬)女士(以下简称“许芬芬女士”)正在筹划进行股权转让,有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但由于事项重大且较为复杂,截至目前,仍未和意向方达成一致,亦未达成协议安排,不存在应披露未
披露事项。截至目前,股权转让事宜尚未形成具体方案,但许芬芬女士明确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进行股份转让。公司股东正在筹划股权转让相关事项,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如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
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若按回购金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5,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4%;按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5,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4%。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95,225 0.19 16,695,225 1.8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14,166,606 99.81 899,166,606 98.18
总股本 915,861,831 100 915,861,831 100
2、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95,225 0.19 11,695,225 1.2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14,166,606 99.81 904,166,606 98.72
总股本 915,861,831 100 915,861,831 100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为719,078.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35,495.24万元。按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次回购资金上限3亿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的比例为4.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5.60%。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进一步完善了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团队凝聚
[2022-02-12] (002174)游族网络: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6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芬芬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下列各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若按回购金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0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64%;按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0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审议符合上述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1-29] (002174)游族网络: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4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18,000 万元–27,000 万元
亏损:18,771.58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95.89% - 243.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39,000 万元–20,000 万元
亏损:36,160.00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85% - 44.69%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0 元/股–0.30 元/股 亏损:0.21 元/股
营业收入 312,000 万元–328,000 万元 470,313.77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310,000 万元–326,000 万元 469,140.41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变动原因包括:
1.报告期内,公司的《少年三国志 2》、《权力的游戏:凛冬将至》PC 版、《少年三国志》、《圣斗士星矢:觉醒》等游戏继续保持较稳定的收入及利润贡献,同时公司新上线的《少年三国志:零》港澳台及海外地区、《Infinity Kingdom》(《战火与永恒》)、《新盗墓笔记》等多款新游戏也表现良好,公司优化尝试多样化获客方式,更加注重精准化和 ROI,减少了买量型广告投放额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实现同比大幅度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以“全球化卡牌+”战略为核心,推出“20+X”的激励政策,将五大研发工作室提升为一级部门,并成立研发创新院,积极投入新平台、新技术和新品类项目,不断提升自研品质和差异化竞争能力,因此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和全球化视野,成立全球化发行事业部,强化出海优势,并对电竞及 MCN 等部分非主营业务进行剥离,同时也关停了部分表现不达预期的游戏项目。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收购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预计将对并购的 Bigpoint Hold Co Gmbh、深圳市西域图文设计有限公司等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约 12,000-16,000 万元;此外,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预计约 10,000-20,000 万元。最终金额以中介机构评估和审计为准。
4.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收益预计约为 47,000-57,000 万元,主要由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等构成。其中公司通过嘉兴优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光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刻得”)少数股权,报告期内由于优刻得股价波动较大产生较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另外,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如
Long Venture Partners L.P.、XD Inc.等,因持有的投资项目的估值波动、持有期间取得的分红及处置产生的收益,产生较大的收益,最终金额待后续取得相应的基金估值报告及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相关公允价值评估和减值测试工作尚未完成,尚待专业评估及审计机构进行最终的评估和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13]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3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公司股东林漓、林芮璟、林小溪及其法定监护人XU FENFEN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林奇先生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因质押到期未能足额清偿相关债务而构成业务违约,导致林奇先生名下质押在红塔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性,拟被动减持股份预计不超过
35,4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不幸逝世,林奇先
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19,702,00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3.99%。上述股
票经上海市浦东公证处于 2021 年 1 月 9 日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由其未成年
子女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三人共同继承,XU FENFEN(中文名:许芬芬)女士系未成年人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以下简称“继承人”)三人之母亲暨法定监护人,继承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之股东权益统一由其法定监护人 XU FENFEN(中文名:许芬
芬)女士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林奇先生名下共计 113,042,833 股公
司股份已通过继承非交易过户方式分别过户至三位继承人名下,其名下仍有106,659,172 股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查询获悉,持股 5%以上股东林奇先
生名下质押在红塔证券的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期间,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9,149,392 股。
基于上述情况,由林奇、林漓、林芮璟、林小溪及 XU FENFEN(中文名:许芬
芬)作为本次被动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
林奇先生名下所持股份比例因被动减持和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合计变动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林奇、林漓、林芮璟、林小溪、XU FENFEN(中文名:许芬芬)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1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1.12-2022.1.11
股票简称 游族网络 股票代码 002174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914.9392 0.999
A 股 0 0.001
合 计 914.9392 1.0000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因可转债转股导致被
动稀释 0.001%。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0,665.92 11.65 9,750.98 10.65
林奇 其中:无限售条 10,665.92 11.65 9,750.98 10.65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林漓 合计持有股份 3,768.09 4.11 3,768.09 4.11
其中:无限售条 3,768.09 4.11 3,768.09 4.1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768.09 4.11 3,768.09 4.11
林芮璟 其中:无限售条 3,768.09 4.11 3,768.09 4.1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768.09 4.11 3,768.09 4.11
林小溪 其中:无限售条 3,768.09 4.11 3,768.09 4.1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1,970.20 23.99 21,055.26 22.99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 21,970.20 23.99 21,055.26 22.99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注: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系根据继承过户情况列示。截至本公告日,林奇先生仍有97,509,780 股公司股份尚未完成过户,因此,林漓、林芮璟以及林小溪分别实际持有 37,680,945股、37,680,944 股、37,680,944 股。由于林奇先生股票质押到期未能足额清偿相关债务而构成业务违约,被动减持 9,149,392 股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原控股股东继承过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正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股本总数处于动态变化中,故变动前计算比例采用的是 2021 年1 月 8 日的总股本,变动后计算比例时采用的是截至公告日最新的总股本。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将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
划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漓、林芮璟、林小溪、
XU FENFEN(中文名:许芬芬)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2]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2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期,为满足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 YOUZU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游族新加坡”)向 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华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500 万美元(对应等额人民币约 3,184.20 万元)。
以上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本次公告担保事项在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内及授权范围内。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等公告。本次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已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无需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YOUZU (SINGAPORE) PTE. LTD
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13 日
注册地址:29 Media Circle #09-01 North Tower ALICE @ Mediapolis
Singapore 138565
法定代表人:XU FENFEN
注册资本:2100 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手机/网页游戏研发和发行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YOUZU (SINGAPORE) PTE. LTD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游族新加坡总资产为 1,341,827,479.18 元,总负
债为 807,969,950.56 元,净资产为 533,857,528.62 元,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
营业收入 1,191,847,307.30 元,利润总额 111,631,714.87 元,净利润为105,740,675.70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游族新加坡总资产为 1,122,415,547.03 元,总负
债为 694,298,694.11 元,净资产为 428,116,852.92 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2,002,755,079.82 元 , 利 润 总 额 134,187,111.41 元 , 净 利 润 为
107,123,698.32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
经查询,YOUZU (SINGAPORE) PTE. LTD 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最高债权额:500 万美元(对应等额人民币约 3,184.20 万元)
保证方式: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债权到期或未付余额的全部或任何款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61,5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51.65%;本次
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6,684.20 万元,占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7.2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
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外部单位的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2022-01-05] (002174)游族网络: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8074 债券简称:游族转债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174
股票简称:游族网络
债券代码:128074
债券简称:游族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16.97 元/股
转股时间: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0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 11,500,000 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15,000.0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金额不足115,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640 号”文同意,公司 1,150,000,000.00 元可
转债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英文简称“YooZoo-CB”,
债券简称“游族转债”,债券代码“128074”。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
始转股价格为 17.06 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
907,288,945 股(不含公司已回购股份 8,522,3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80000 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
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游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06 元/股调整为 16.97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8 月 2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发布的《2019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
二、游族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 年第四季度,游族转债转股金额减少 52,000 元(520 张),转股数量
为 3,052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游族转债剩余金额为 682,644,300 元。
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9 月 30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12 月 31
日) 日)
发行 公积 比例
数量 比例(%)新股 送股 金转 其他 小计 数量 (%)
股
一、有限售条 1,745,225 0.19 -50,000 -50,000 1,695,225 0.19
件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745,225 0.19 -50,000 -50,000 1,695,225 0.19
首发后限售股 0 0.0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 914,113,437 99.81 +53,052 +53,052 914,166,489 99.81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915,858,662 100 +3,052 +3,052 915,861,714 100
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系公司董监高换届所致。
三、其他
投资者可联系公司证券事务部投资者热线电话 021-33671551 对公告内容进
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一)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游族网络”股本结构表;
(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游族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8] (002174)游族网络:游族网络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23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变更。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7日(周一)下午14:30
3、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形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XU FENFEN(中文名:许芬芬,以下称“许芬芬”)女士因出差无法出席会议,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芳先生主持会议。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4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3,455,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15,861,597股)的9.112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4,119,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092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39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335,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194%。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陈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397,4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326%;反
对 5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71%;弃权 517,69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504%;反对 5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881%;弃权 517,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61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季方苏、王梦莹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3]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22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XU FENFEN、陈芳、费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8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公司及XU FENFEN、陈芳、费庆:
经查,公司存在未及时按规定披露信息的问题:
2021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0年度预计净利润向下修正为-18,771.58万元。此次业绩修正与2021年1月29日披露的业绩预告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差异金额较大。上述公告称修正原因系前次业绩测算时无法预估对外投资标的公允价值。实际,2021年4月19日公司财务人员已获取相关对外投资标的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公司未及时对投资标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进行核算,导致迟至4月29日才披露上述业绩修正事项。
公司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XU FENFEN作为公司董事长、陈芳作为公司总经理、费庆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XU FENFEN、陈芳、费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未来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1]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21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于 2021 年 12 月20 日届满,现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2018 年 8 月 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事项,并
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
的公告》。按照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回购的股票 14,109,630股以零元价格赠与“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3、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通
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完成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总持股数为 15,994,29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8%,其中本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买入股票为 1,884,660 股,公司赠与的回购股票为 14,109,630 股。
4、2019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于 2019 年 12 月20 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30%,即 4,798,287 股。
5、2020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于 2020 年 12 月20 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30%,即 4,798,287 股,本员工持股计划 2019 年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所售该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将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和利息。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出售公司股份 5,298,200 股,剩余公司
股份 10,696,09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7%。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 36 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3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36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40%。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1、2018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 亿元,出售第一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
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2、2019 年净利润不低于 13 亿元,出售第二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
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3、2020 年净利润不低于 16 亿元,出售第三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
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包含本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全部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应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及利息(届时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执行标准)。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786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715,842.5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 2020 年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份自 2021年 12 月 20 日锁定期届满,公司可出售标的股份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40%(即 6,397,716 股),所售该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将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和利息。
2、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但尚在员工持股存续
期内(2018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0]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9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786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立信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改聘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21人。
(7)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405.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朴仁花,200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春磊,200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8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朴仁花、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春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3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截至目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示由衷感谢。鉴于立信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立信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立信同意变更事宜并确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就变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事项与公司管理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胜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具备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本次变更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10] (002174)游族网络: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8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1 号华鑫商务中心 2 号楼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
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国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变更其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能够满足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10] (002174)游族网络: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7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芬芬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与立信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立信同意变更事宜并确认无异议。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附:孙莉女士简历
孙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 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员,2008 年 6 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电子商务和会计学双专
业。2008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先后担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员、审计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于上
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财务预算和分析经理;2018年2 月加入游族网络,先后担任财务预算和分析总监,总裁办主任,战略管理高级总监,2021 年 7 月起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孙莉女士通过游族网络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150,000 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孙莉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 5%以上
股权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孙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12-10]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20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1 号华鑫商务中心 2 号楼公
司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15:00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提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根据相关规定,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内容。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星期四),9:30-12:30,13:30
-18: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填写完整的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填写完整的股东登记表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填写完整的股东登记表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填写完整的股东登记表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发送邮件办理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以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1 号华鑫商务中心 2 号楼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00233
邮件:ir@yoozoo.com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 2 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33671551
传真号码:021-33676520
联系人:卢易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74
2. 投票简称:游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__________现持有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族网络)股份_____________股。兹授权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游族网络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法人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12月22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74游族网络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或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2021-12-01]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6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期,为满足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族信息”)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自贸区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
以上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本次公告担保事项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内及授权范围内。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等公告。本次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已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无需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6月2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655号406室
法定代表人:陈芳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音像制品制作;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玩具、文具用品、服装服饰、日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批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游族信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9月30日,游族信息总资产为5,944,925,625.10元,总负债为1,465,981,260.35元,净资产为4,478,944,364.75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56,303,078.15元,利润总额210,782,240.48元,净利润为203,710,948.4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游族信息总资产为7,292,432,025.65元,总负债为2,970,558,962.78元,净资产为4,321,873,062.87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15,786,500.76元,利润总额-2,835,446.55元,净利润为-75,613,080.2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
经查询,游族信息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最高债权额:5,5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62,58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1.86%;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58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8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外部单位的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20]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5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6,659,1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5%)股份的股东林奇先生名下部分公司股票可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被动减持,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5,41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3.87%。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林奇先生的亲属通知,获悉其名下质押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性,拟被动减持股份预计将不超过 35,41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7%)。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林奇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总股比
截至目前,林奇先生名下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截至目前持股总 占公司总股本 本次可能被动 占 其 总 股 占公司总股
数(股) 比例 减持的股份数 本比例 本比例
林奇 106,659,172 11.65% 35,410,000 33.20% 3.87%
注:公司正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股本总数处于动态变化中,公告内计算比例时采用公
告日上一交易日总股本。
二、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被动减持具体安排
1、拟被动减持原因:林奇先生生前与红塔证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因质押到期未能足额清偿上述相关债务而构成业务违约,本次被动减持系为归还对红塔证券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2、拟被动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获得特定股份或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拟被动减持数量:拟被动减持合计不超过 3,541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具体被动减持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4、拟被动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拟被动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拟被动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
(二)截至目前,林奇先生无正在履行中的与减持股份相关的意向、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不幸逝世,
林奇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19,702,00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3.99%;上述股票经公证由其三位未成年子女共同继承,未成年子女持有的公司股票之股东权益统一由其法定监护人 XUFENFEN(中文名:许芬芬,下称“许芬芬”)女士行使。截至目前,林奇先生名下共计 113,042,833 股公司股份已分别过户至三位未成年子女名下,其名下仍有 106,659,172 股公司股份。当完成上述权益变动等相关事项后,许芬芬女士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持,由质权人根据市场情况等减持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三)股东正在与质权人积极协商沟通,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将督促股东遵守公司股份减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密切关注被动减持情况,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8]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4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林芮璟名下的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被
司法再冻结的情况,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冻结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起始 冻结到期
冻结执行人 原因
称 大股东及其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日
一致行动人
2021年11 2024年11 上海市第一 司法
林芮璟 是 8,375,000 22.23% 0.91% 中级人民法 再冻
月 16 日 月 15 日 院 结
合计 — 8,375,000 22.23% 0.91% — — — —
注:公司正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股本总数处于动态变化中,公告内计算比例时采用的是
截至2021年11月16日总股本。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芮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 本比例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林漓 37,680,945 4.11% 1,047,990 2.78% 0.11%
林芮璟 37,680,944 4.11% 16,182,019 42.94% 1.77%
林小溪 37,680,944 4.11% 2,095,978 5.56% 0.23%
合计 113,042,833 12.34% 19,325,987 17.10% 2.11%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团队成员正常履职,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2021-11-05]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公司股东可能涉及诉讼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3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可能涉及诉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游族网络”)近日通过公开途径获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获悉公司股东林小溪、林芮璟、林漓可能被红塔证券起诉,红塔证券公告披露的主要内容如下:
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作为融入方将其
持有的游族网络股票 3,541.00 万股质押给红塔证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签订相关业务协议,从红塔证券获得融资借款人民币 23,000.00 万元。2020 年12 月 25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不幸逝世,其持有的游族网络股票合计 21,970.20 万股由其子女林小溪、林芮璟、林漓(以下简称“未成年继承人”)继承,未成年继承人的母亲 XUFENFEN(中文名:许芬芬)女士(以下简称“许芬芬女士”)为其法定监护人及本案中的法定代理人。因林奇先生逝世,《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终止,未成年继承人作为质押标的证券的继承人,在享有财产权利的同时也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购回义务。因上述未成年继承人未偿还红塔证券融资债务,红塔证券于 2021 年 10 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红塔证券公告披露的请求如下:(一)判令未成年继承人向红塔证券偿还尚欠的融资借款本金人民币 23,000.00 万元;(二)判令未成年继承人以融资借款本金
为基数,按年化 8%的融资利率向红塔证券支付自 2021 年 9 月 21 日起至债务清偿
完毕之日止的融资合约利息,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融资合约利息暂计算为人
民币 186.52 万元;(三)判令未成年继承人以融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违约金比
例(日万分之五)向红塔证券支付自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的
违约金,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违约金暂计算为人民币 3,519.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本案诉讼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6,705.52 万元。(四)判决确认
红塔证券对质押标的证券 3,541.00 万股游族网络股票的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五)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未成年继承人承担。同时,红塔证券申请对未成年继承人名下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近日,红塔证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云 01 民初 5639 号,法院对红塔证券的起诉予以立案受理。目前本案尚未收到开庭通知。
公司于知悉上述红塔证券公告提及的诉讼事项后,第一时间就该事项通过书面询证方式向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未成年继承人(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的法定监护人许芬芬女士进行函询,根据函询结果说明如下,许芬芬女士、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截至目前暂未收到上述诉讼相关的法院材料文件。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情况,如有进一步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27] (002174)游族网络: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9元
每股净资产: 5.71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
营业总收入: 25.1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54亿元
[2021-10-23]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1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期,为满足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游族网络”)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族信息”)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漕河泾支行”)申请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7,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以上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本次公告担保事项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内及授权范围内。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等公告。本次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已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无需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22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 655 号 406 室
法定代表人:陈芳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音像制品制作;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玩具、文具用品、服装服饰、日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批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游族信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游族信息总资产为 6,293,485,368.55 元,总负债
为 1,894,272,828.05 元,净资产为 4,399,212,540.50 元,2021 年半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1,655,883,723.18 元,利润总额 133,215,327.40 元,净利润为127,928,787.60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游族信息总资产为 7,292,432,025.65 元,总负债
为 2,970,558,962.78 元,净资产为 4,321,873,062.87 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
收 入 4,815,786,500.76 元 , 利 润 总 额 -2,835,446.55 元 , 净 利 润 为
-75,613,080.26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
经查询,游族信息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
最高债权本金额:7,000 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1 年 11 月 9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范围:本合同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保证担保的范围若超出本合同最高主债权限额,保证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66,5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52.64%;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2,67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6.4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
余额为 0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公司的对外担
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外部单位的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2021-10-21]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0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游族网络”)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50 号)《关于对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及相关方就媒体报道的新浪拟收购公司部分股份及已付定金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就关注函中关注的问题,回复如下:
1、请向你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等核实上述媒体报道是否
属实,相关股东是否正在筹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或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是,请说明具体进展以及该转让事项是否合规,是否属于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回复:
公司通过书面询证方式向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就上述媒体报道是否属实、相关股东是否正在筹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或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说明如下:上述媒体报道称“新浪拟收购公司部分股份,知情人士称已付定金”与事实不符。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的继承人(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的法定监护人 XUFENFEN(中文名:许芬芬)女士(以下简称“许芬芬女士”)正在筹划进行股权转让,有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但由于事项重大且较为复杂,截至目前,仍未和意向方达成一致,亦未达成协议安排,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截至目前,股权转让事宜尚未形成具体方
案,但许芬芬女士明确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进行股份转让。公司股东正在筹划股权转让相关事项,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请说明你公司近期是否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如是,请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说明相关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举办了 2021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组织了电话会议形式的调研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 年 9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
活动记录表》。除此之外,公司近期未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调研。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规范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在接受机构和投资者调研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指引的要求开展调研活动,没有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等情况,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形。
3、请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公司 5%以上股东
近一个月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通过自查以及书面询证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5%以上股东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所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公司 5%以上股东近一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4、请你公司在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相关方核查的基
础上,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已通过书面询证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就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在此核查基础之上,结合公司自查结果,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10-13]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09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原控股股东林奇先生、股东林漓、林芮
璟及林小溪名下的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情况,冻结具体
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冻结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起始 冻结到期 冻结执行人 原因
称 大股东及其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日
一致行动人
林奇 否 23,803,432 22.32% 2.60% 2021年10 2024年10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月 11 日 月 10 日 区人民法院 冻结
林奇 否 494,909 0.46% 0.05% 2021年10 2024年10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月 11 日 月 10 日 区人民法院 冻结
林漓 是 1,047,990 2.78% 0.11% 2021年10 2024年10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月 11 日 月 10 日 区人民法院 冻结
2021年10 2024年10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林芮璟 是 5,711,041 15.16% 0.62% 再冻
月 11 日 月 10 日 区人民法院 结
2021年10 2024年10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林芮璟 是 1,047,989 2.78% 0.11% 再冻
月 11 日 月 10 日 区人民法院 结
2021年10 2024年10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林小溪 是 1,047,989 2.78% 0.11% 再冻
月 11 日 月 10 日 区人民法院 结
合计 — 33,153,350 15.09% 3.62% — — — —
注:1、公司正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股本总数处于动态变化中,公告内计算比例时采用
的是截至2021年10月11日总股本。
2、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漓、林芮璟、林小溪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本比例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林漓 37,680,945 4.11% 1,047,990 2.78% 0.11%
林芮璟 37,680,944 4.11% 7,807,019 20.72% 0.85%
林小溪 37,680,944 4.11% 2,095,978 5.56% 0.23%
合计 113,042,833 12.34% 10,950,987 9.69% 1.20%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造成。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奇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本比例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林奇 106,659,172 11.65% 27,009,217 25.32% 2.95%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高级管理团队成员正常履职,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2021-09-29]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07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原控股股东林奇先生、股东林芮璟女士
及林小溪女士名下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的情况,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冻结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起始 冻结到期 冻结
执行机关
称 大股东及其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日 原因
一致行动人
林奇 否 2,710,876 2.54% 0.30% 2021 年 9 2024 年 9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月 27 日 月 26 日 区人民法院 冻结
林芮璟 是 1,047,989 2.78% 0.11% 2021 年 9 2024 年 9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月 27 日 月 26 日 区人民法院 冻结
林小溪 是 1,047,989 2.78% 0.11% 2021 年 9 2024 年 9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月 27 日 月 26 日 区人民法院 冻结
合计 — 4,806,854 2.64% 0.52% — — — —
注:公司正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股本总数处于动态变化中,公告内计算比例时采用的是
截至2021年9月27日总股本。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芮璟、林小溪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 本比例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林漓 37,680,945 4.11% 0 0.00% 0.00%
林芮璟 37,680,944 4.11% 1,047,989 2.78% 0.11%
林小溪 37,680,944 4.11% 1,047,989 2.78% 0.11%
合计 113,042,833 12.34% 2,095,978 1.85% 0.23%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奇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 本比例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林奇 106,659,172 11.65% 2,710,876 2.54% 0.30%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团队成员正常履职,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2021-09-14] (002174)游族网络: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06
债券代码:128074 债券简称:游族转债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游族转债将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 10 张游族转债(面
值 1,000.00 元)利息为 6.00 元(含税)。
2.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2 日
3. 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0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2日,
票面利率为 0.6%。
4. “游族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4%、第二年为 0.6%、第三年为 1.0%、第
四年为 1.5%、第五年为 1.8%、第六年为 2.0%
5. 付息日:2021 年 9 月 23 日
6. 除息日:2021 年 9 月 23 日
7. 游族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凡在 2021 年 9 月 22 日
(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 年 9 月 22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
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8.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 年 9 月 23 日
9. 下一付息期间利率:1.0%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开发行
了 11,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游族转债”,债券代码:“128074”),根据《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将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支付 2020 年 9 月 23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游族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游族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7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15,000.00 万元(1,150.0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15,000.00 万元(1,150.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9 年 10 月 21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自 2019 年 9 月 23 日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
(九)债券利率: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
五年 1.8%、第六年 2.0%。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19 年 9 月 23 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二、游族转债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游族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
间为 2020 年 9 月 23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0.6%,即每
10 张“游族转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6.00 元人民币(含税)。
对于持有“游族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80元;对于持有“游族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6.00 元;对于持有“游族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 6.00 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如下:
(一)债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三)
(二)付息日: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
(三)除息日: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9 月 22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游族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登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登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登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游族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登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含证券投资基金)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11 号华鑫商务中心 2 号楼
联系人:卢易
联系电话:021-33671551
传真:021-33676520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8-31] (002174)游族网络: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00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芬芬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董事会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1 年 1-6 月份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经过重新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网络游戏开发及运营建设项目”技术基础可靠,市场前景广阔,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决定继续实施上述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现拟延长“网络游戏开发及运营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002174)游族网络: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01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1 号华鑫商务中心 2 号楼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
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国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1 年 1-6月份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合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002174)游族网络: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9元
每股净资产: 5.600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
营业总收入: 17.6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3亿元
[2021-08-24]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098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卢易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卢易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卢易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卢易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33671551
传真:021-33676520
邮箱:ir@yoozoo.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附件:卢易女士简历
卢易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 年出生,2011 年 7 月获得上海
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会计学(国际会计 ACCA(中外))专业。2011 年 10月至 2017 年 2 月,于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先后担任咨询部顾问、高级顾问、经理;2017 年 2 月加入公司证券事务部。卢易女士通过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计划间接持有 90,000 份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 221,691 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卢易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卢易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 5%以上
股权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卢易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08-24] (002174)游族网络: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097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芬芬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易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卢易女士的资格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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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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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8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具体情况,详见于2022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2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2年2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
1 林奇 97,504,155 10.65
2 王卿伟 41,177,479 4.50
3 林漓 37,680,945 4.11
4 林芮璟 37,680,944 4.11
5 林小溪 37,680,944 4.11
6 王卿泳 32,438,319 3.54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6,328,217 2.87
8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10,696,090 1.17
期员工持股计划
9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9,446,693 1.03
期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 6,630,300 0.72
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2年2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流通股
比例(%)
1 林奇 97,504,155 10.67
2 王卿伟 41,177,479 4.50
3 林漓 37,680,945 4.12
4 林芮璟 37,680,944 4.12
5 林小溪 37,680,944 4.12
6 王卿泳 32,438,319 3.55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6,328,217 2.88
8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10,696,090 1.17
期员工持股计划
9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9,446,693 1.03
期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 6,630,300 0.73
数证券投资基金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7]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7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林漓、林芮璟、林小溪及其法定监护人XU FENFEN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7,504,1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5%)股份的股东林奇先生名下部分公司股票可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或)15 个交易日后通过集合竞价方式被动减持,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5,498,3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3.88%。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林奇先生的亲属通知,获悉其名下质押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的部分公司股票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性,拟被动减持股份预计将不超过 35,498,3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8%)。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林奇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总股比
截至目前,林奇先生名下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截至目前持股总 占公司总股本 本次可能被动 占 其 总 股 占公司总股
数(股) 比例 减持的股份数 本比例 本比例
林奇 97,504,155 10.65% 35,498,300 36.41% 3.88%
注:公司正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股本总数处于动态变化中,公告内计算比例时采用公
告日上一交易日总股本。
二、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被动减持具体安排
1、拟被动减持原因:林奇先生生前与杭州银行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因质押到期未能足额清偿上述相关债务而构成业务违约,本次被动减持系为归还对杭州银行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2、拟被动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获得特定股份或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拟被动减持数量:拟被动减持合计不超过 3,549.83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8%,具体被动减持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4、拟被动减持方式:集合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拟被动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处置期间的市场价格决定。
6、拟被动减持期间:自深交所通过违约处置申报审批之日后的 6 个月内。
(二)林奇先生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因质押到期未能足额清偿相关债务而构成业务违约,导致林奇先生名下质押在红塔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性。截至目前,林奇先生名下公司股份已被动减持 9,155,017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和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和《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除前述被动减持事项外,因林奇先生逝世,已无正在履行中的与减持股份相关的意向、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不幸逝世,
林奇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19,702,00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3.99%;上述股票经公证由其三位未成年子女共同继承,未成年子女持有的公司股票之股东权益统一由其法定监护人 XU FENFEN(中文名:许芬芬,以下简称“许芬芬”)女士行使。截至目前,林奇先生名下共计 113,042,833 股公司股份已分别过户至三位未成年子女名下,其名下仍有 97,504,155 股公司股份。当完成上述权益变动等相关事项后,许芬芬女士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持,由质权人根据市场情况等减持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三)股东家属正在与质权人积极协商沟通,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将督促股东遵守公司股份减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密切关注被动减持情况,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https://www.cninfo.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相关告知函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2]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5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若按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5,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4%;按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2、根据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持股5%以上股东林奇先生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因质押到期未能足额清偿相关债务而构成业务违约,导致林奇先生名下质押在红塔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性,拟被动减持股份预计不超过35,41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3.8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奇先生名下公司股份已被动减持9,155,017股。在本次回购期间该等被动减持发生与否与红塔证券的债务履约等应对措施、质权人执行情况等因素相关,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的继承人(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的法定监护人XUFENFEN(中文名:许芬芬)女士(以下简称“许芬芬女士”)正在筹划进行股权转让,有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但由于事项重大且较为复杂,截至目前,仍未和意向方达成一致,亦未达成协议安排,不存在应披露未
披露事项。截至目前,股权转让事宜尚未形成具体方案,但许芬芬女士明确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进行股份转让。公司股东正在筹划股权转让相关事项,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如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
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若按回购金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5,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4%;按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5,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4%。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95,225 0.19 16,695,225 1.8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14,166,606 99.81 899,166,606 98.18
总股本 915,861,831 100 915,861,831 100
2、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0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95,225 0.19 11,695,225 1.2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14,166,606 99.81 904,166,606 98.72
总股本 915,861,831 100 915,861,831 100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为719,078.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35,495.24万元。按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次回购资金上限3亿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的比例为4.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5.60%。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进一步完善了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团队凝聚
[2022-02-12] (002174)游族网络: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6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芬芬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下列各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若按回购金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0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64%;按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000,0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审议符合上述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1-29] (002174)游族网络: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4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18,000 万元–27,000 万元
亏损:18,771.58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95.89% - 243.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39,000 万元–20,000 万元
亏损:36,160.00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85% - 44.69%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0 元/股–0.30 元/股 亏损:0.21 元/股
营业收入 312,000 万元–328,000 万元 470,313.77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310,000 万元–326,000 万元 469,140.41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变动原因包括:
1.报告期内,公司的《少年三国志 2》、《权力的游戏:凛冬将至》PC 版、《少年三国志》、《圣斗士星矢:觉醒》等游戏继续保持较稳定的收入及利润贡献,同时公司新上线的《少年三国志:零》港澳台及海外地区、《Infinity Kingdom》(《战火与永恒》)、《新盗墓笔记》等多款新游戏也表现良好,公司优化尝试多样化获客方式,更加注重精准化和 ROI,减少了买量型广告投放额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实现同比大幅度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以“全球化卡牌+”战略为核心,推出“20+X”的激励政策,将五大研发工作室提升为一级部门,并成立研发创新院,积极投入新平台、新技术和新品类项目,不断提升自研品质和差异化竞争能力,因此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和全球化视野,成立全球化发行事业部,强化出海优势,并对电竞及 MCN 等部分非主营业务进行剥离,同时也关停了部分表现不达预期的游戏项目。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收购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预计将对并购的 Bigpoint Hold Co Gmbh、深圳市西域图文设计有限公司等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约 12,000-16,000 万元;此外,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预计约 10,000-20,000 万元。最终金额以中介机构评估和审计为准。
4.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收益预计约为 47,000-57,000 万元,主要由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等构成。其中公司通过嘉兴优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光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刻得”)少数股权,报告期内由于优刻得股价波动较大产生较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另外,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如
Long Venture Partners L.P.、XD Inc.等,因持有的投资项目的估值波动、持有期间取得的分红及处置产生的收益,产生较大的收益,最终金额待后续取得相应的基金估值报告及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相关公允价值评估和减值测试工作尚未完成,尚待专业评估及审计机构进行最终的评估和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13]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3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公司股东林漓、林芮璟、林小溪及其法定监护人XU FENFEN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林奇先生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因质押到期未能足额清偿相关债务而构成业务违约,导致林奇先生名下质押在红塔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性,拟被动减持股份预计不超过
35,4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不幸逝世,林奇先
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19,702,00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3.99%。上述股
票经上海市浦东公证处于 2021 年 1 月 9 日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由其未成年
子女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三人共同继承,XU FENFEN(中文名:许芬芬)女士系未成年人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以下简称“继承人”)三人之母亲暨法定监护人,继承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之股东权益统一由其法定监护人 XU FENFEN(中文名:许芬
芬)女士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林奇先生名下共计 113,042,833 股公
司股份已通过继承非交易过户方式分别过户至三位继承人名下,其名下仍有106,659,172 股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查询获悉,持股 5%以上股东林奇先
生名下质押在红塔证券的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期间,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9,149,392 股。
基于上述情况,由林奇、林漓、林芮璟、林小溪及 XU FENFEN(中文名:许芬
芬)作为本次被动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
林奇先生名下所持股份比例因被动减持和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合计变动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林奇、林漓、林芮璟、林小溪、XU FENFEN(中文名:许芬芬)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1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1.12-2022.1.11
股票简称 游族网络 股票代码 002174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914.9392 0.999
A 股 0 0.001
合 计 914.9392 1.0000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因可转债转股导致被
动稀释 0.001%。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0,665.92 11.65 9,750.98 10.65
林奇 其中:无限售条 10,665.92 11.65 9,750.98 10.65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林漓 合计持有股份 3,768.09 4.11 3,768.09 4.11
其中:无限售条 3,768.09 4.11 3,768.09 4.1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768.09 4.11 3,768.09 4.11
林芮璟 其中:无限售条 3,768.09 4.11 3,768.09 4.1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768.09 4.11 3,768.09 4.11
林小溪 其中:无限售条 3,768.09 4.11 3,768.09 4.1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1,970.20 23.99 21,055.26 22.99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 21,970.20 23.99 21,055.26 22.99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注: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系根据继承过户情况列示。截至本公告日,林奇先生仍有97,509,780 股公司股份尚未完成过户,因此,林漓、林芮璟以及林小溪分别实际持有 37,680,945股、37,680,944 股、37,680,944 股。由于林奇先生股票质押到期未能足额清偿相关债务而构成业务违约,被动减持 9,149,392 股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原控股股东继承过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正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股本总数处于动态变化中,故变动前计算比例采用的是 2021 年1 月 8 日的总股本,变动后计算比例时采用的是截至公告日最新的总股本。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将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
划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漓、林芮璟、林小溪、
XU FENFEN(中文名:许芬芬)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2]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2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期,为满足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 YOUZU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游族新加坡”)向 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华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500 万美元(对应等额人民币约 3,184.20 万元)。
以上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本次公告担保事项在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内及授权范围内。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等公告。本次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已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无需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YOUZU (SINGAPORE) PTE. LTD
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13 日
注册地址:29 Media Circle #09-01 North Tower ALICE @ Mediapolis
Singapore 138565
法定代表人:XU FENFEN
注册资本:2100 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手机/网页游戏研发和发行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YOUZU (SINGAPORE) PTE. LTD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游族新加坡总资产为 1,341,827,479.18 元,总负
债为 807,969,950.56 元,净资产为 533,857,528.62 元,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
营业收入 1,191,847,307.30 元,利润总额 111,631,714.87 元,净利润为105,740,675.70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游族新加坡总资产为 1,122,415,547.03 元,总负
债为 694,298,694.11 元,净资产为 428,116,852.92 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2,002,755,079.82 元 , 利 润 总 额 134,187,111.41 元 , 净 利 润 为
107,123,698.32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
经查询,YOUZU (SINGAPORE) PTE. LTD 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最高债权额:500 万美元(对应等额人民币约 3,184.20 万元)
保证方式: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债权到期或未付余额的全部或任何款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61,5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51.65%;本次
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6,684.20 万元,占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7.2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
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外部单位的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2022-01-05] (002174)游族网络: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28074 债券简称:游族转债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174
股票简称:游族网络
债券代码:128074
债券简称:游族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16.97 元/股
转股时间: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0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 11,500,000 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15,000.0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金额不足115,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640 号”文同意,公司 1,150,000,000.00 元可
转债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英文简称“YooZoo-CB”,
债券简称“游族转债”,债券代码“128074”。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
始转股价格为 17.06 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实施 2019 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
907,288,945 股(不含公司已回购股份 8,522,3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80000 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
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游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06 元/股调整为 16.97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8 月 2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发布的《2019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
二、游族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 年第四季度,游族转债转股金额减少 52,000 元(520 张),转股数量
为 3,052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游族转债剩余金额为 682,644,300 元。
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9 月 30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12 月 31
日) 日)
发行 公积 比例
数量 比例(%)新股 送股 金转 其他 小计 数量 (%)
股
一、有限售条 1,745,225 0.19 -50,000 -50,000 1,695,225 0.19
件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745,225 0.19 -50,000 -50,000 1,695,225 0.19
首发后限售股 0 0.0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 914,113,437 99.81 +53,052 +53,052 914,166,489 99.81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915,858,662 100 +3,052 +3,052 915,861,714 100
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系公司董监高换届所致。
三、其他
投资者可联系公司证券事务部投资者热线电话 021-33671551 对公告内容进
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一)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游族网络”股本结构表;
(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游族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8] (002174)游族网络:游族网络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23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变更。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7日(周一)下午14:30
3、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形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XU FENFEN(中文名:许芬芬,以下称“许芬芬”)女士因出差无法出席会议,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芳先生主持会议。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4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3,455,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15,861,597股)的9.112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4,119,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092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39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335,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194%。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陈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397,4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326%;反
对 5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71%;弃权 517,69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8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504%;反对 5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881%;弃权 517,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61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季方苏、王梦莹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3]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22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XU FENFEN、陈芳、费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8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公司及XU FENFEN、陈芳、费庆:
经查,公司存在未及时按规定披露信息的问题:
2021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0年度预计净利润向下修正为-18,771.58万元。此次业绩修正与2021年1月29日披露的业绩预告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差异金额较大。上述公告称修正原因系前次业绩测算时无法预估对外投资标的公允价值。实际,2021年4月19日公司财务人员已获取相关对外投资标的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公司未及时对投资标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进行核算,导致迟至4月29日才披露上述业绩修正事项。
公司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XU FENFEN作为公司董事长、陈芳作为公司总经理、费庆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XU FENFEN、陈芳、费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未来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1]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21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于 2021 年 12 月20 日届满,现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2018 年 8 月 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事项,并
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
的公告》。按照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回购的股票 14,109,630股以零元价格赠与“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3、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通
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完成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总持股数为 15,994,29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8%,其中本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买入股票为 1,884,660 股,公司赠与的回购股票为 14,109,630 股。
4、2019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于 2019 年 12 月20 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30%,即 4,798,287 股。
5、2020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于 2020 年 12 月20 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30%,即 4,798,287 股,本员工持股计划 2019 年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所售该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将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和利息。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出售公司股份 5,298,200 股,剩余公司
股份 10,696,09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7%。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 36 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3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36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40%。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1、2018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 亿元,出售第一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
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2、2019 年净利润不低于 13 亿元,出售第二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
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3、2020 年净利润不低于 16 亿元,出售第三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
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包含本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全部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应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及利息(届时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执行标准)。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786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715,842.5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 2020 年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份自 2021年 12 月 20 日锁定期届满,公司可出售标的股份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40%(即 6,397,716 股),所售该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将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和利息。
2、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但尚在员工持股存续
期内(2018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0]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9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786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立信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改聘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21人。
(7)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405.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朴仁花,200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春磊,200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8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朴仁花、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春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3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截至目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示由衷感谢。鉴于立信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立信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立信同意变更事宜并确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就变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事项与公司管理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胜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具备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本次变更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10] (002174)游族网络: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8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1 号华鑫商务中心 2 号楼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
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国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变更其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能够满足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10] (002174)游族网络: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7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芬芬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与立信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立信同意变更事宜并确认无异议。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附:孙莉女士简历
孙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 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员,2008 年 6 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电子商务和会计学双专
业。2008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先后担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员、审计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于上
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财务预算和分析经理;2018年2 月加入游族网络,先后担任财务预算和分析总监,总裁办主任,战略管理高级总监,2021 年 7 月起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孙莉女士通过游族网络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150,000 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孙莉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 5%以上
股权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孙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12-10]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20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1 号华鑫商务中心 2 号楼公
司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15:00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提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根据相关规定,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内容。
三、 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星期四),9:30-12:30,13:30
-18: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填写完整的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填写完整的股东登记表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填写完整的股东登记表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填写完整的股东登记表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发送邮件办理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以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1 号华鑫商务中心 2 号楼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00233
邮件:ir@yoozoo.com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 2 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33671551
传真号码:021-33676520
联系人:卢易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74
2. 投票简称:游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__________现持有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族网络)股份_____________股。兹授权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游族网络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法人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12月22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74游族网络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或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2021-12-01]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6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期,为满足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族信息”)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自贸区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
以上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本次公告担保事项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内及授权范围内。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等公告。本次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已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无需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6月2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655号406室
法定代表人:陈芳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音像制品制作;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玩具、文具用品、服装服饰、日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批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游族信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1年9月30日,游族信息总资产为5,944,925,625.10元,总负债为1,465,981,260.35元,净资产为4,478,944,364.75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56,303,078.15元,利润总额210,782,240.48元,净利润为203,710,948.4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游族信息总资产为7,292,432,025.65元,总负债为2,970,558,962.78元,净资产为4,321,873,062.87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15,786,500.76元,利润总额-2,835,446.55元,净利润为-75,613,080.2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元。
经查询,游族信息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最高债权额:5,5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62,58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1.86%;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4,581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8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外部单位的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20]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5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6,659,1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5%)股份的股东林奇先生名下部分公司股票可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被动减持,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5,41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3.87%。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林奇先生的亲属通知,获悉其名下质押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性,拟被动减持股份预计将不超过 35,41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7%)。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林奇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总股比
截至目前,林奇先生名下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截至目前持股总 占公司总股本 本次可能被动 占 其 总 股 占公司总股
数(股) 比例 减持的股份数 本比例 本比例
林奇 106,659,172 11.65% 35,410,000 33.20% 3.87%
注:公司正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股本总数处于动态变化中,公告内计算比例时采用公
告日上一交易日总股本。
二、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被动减持具体安排
1、拟被动减持原因:林奇先生生前与红塔证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因质押到期未能足额清偿上述相关债务而构成业务违约,本次被动减持系为归还对红塔证券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2、拟被动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获得特定股份或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拟被动减持数量:拟被动减持合计不超过 3,541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具体被动减持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4、拟被动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拟被动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拟被动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
(二)截至目前,林奇先生无正在履行中的与减持股份相关的意向、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不幸逝世,
林奇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19,702,00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3.99%;上述股票经公证由其三位未成年子女共同继承,未成年子女持有的公司股票之股东权益统一由其法定监护人 XUFENFEN(中文名:许芬芬,下称“许芬芬”)女士行使。截至目前,林奇先生名下共计 113,042,833 股公司股份已分别过户至三位未成年子女名下,其名下仍有 106,659,172 股公司股份。当完成上述权益变动等相关事项后,许芬芬女士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持,由质权人根据市场情况等减持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三)股东正在与质权人积极协商沟通,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将督促股东遵守公司股份减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密切关注被动减持情况,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8]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4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林芮璟名下的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被
司法再冻结的情况,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冻结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起始 冻结到期
冻结执行人 原因
称 大股东及其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日
一致行动人
2021年11 2024年11 上海市第一 司法
林芮璟 是 8,375,000 22.23% 0.91% 中级人民法 再冻
月 16 日 月 15 日 院 结
合计 — 8,375,000 22.23% 0.91% — — — —
注:公司正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股本总数处于动态变化中,公告内计算比例时采用的是
截至2021年11月16日总股本。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芮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 本比例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林漓 37,680,945 4.11% 1,047,990 2.78% 0.11%
林芮璟 37,680,944 4.11% 16,182,019 42.94% 1.77%
林小溪 37,680,944 4.11% 2,095,978 5.56% 0.23%
合计 113,042,833 12.34% 19,325,987 17.10% 2.11%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团队成员正常履职,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
[2021-11-05]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公司股东可能涉及诉讼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3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可能涉及诉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游族网络”)近日通过公开途径获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获悉公司股东林小溪、林芮璟、林漓可能被红塔证券起诉,红塔证券公告披露的主要内容如下:
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作为融入方将其
持有的游族网络股票 3,541.00 万股质押给红塔证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签订相关业务协议,从红塔证券获得融资借款人民币 23,000.00 万元。2020 年12 月 25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不幸逝世,其持有的游族网络股票合计 21,970.20 万股由其子女林小溪、林芮璟、林漓(以下简称“未成年继承人”)继承,未成年继承人的母亲 XUFENFEN(中文名:许芬芬)女士(以下简称“许芬芬女士”)为其法定监护人及本案中的法定代理人。因林奇先生逝世,《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终止,未成年继承人作为质押标的证券的继承人,在享有财产权利的同时也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购回义务。因上述未成年继承人未偿还红塔证券融资债务,红塔证券于 2021 年 10 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红塔证券公告披露的请求如下:(一)判令未成年继承人向红塔证券偿还尚欠的融资借款本金人民币 23,000.00 万元;(二)判令未成年继承人以融资借款本金
为基数,按年化 8%的融资利率向红塔证券支付自 2021 年 9 月 21 日起至债务清偿
完毕之日止的融资合约利息,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融资合约利息暂计算为人
民币 186.52 万元;(三)判令未成年继承人以融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违约金比
例(日万分之五)向红塔证券支付自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的
违约金,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违约金暂计算为人民币 3,519.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本案诉讼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6,705.52 万元。(四)判决确认
红塔证券对质押标的证券 3,541.00 万股游族网络股票的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五)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未成年继承人承担。同时,红塔证券申请对未成年继承人名下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近日,红塔证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云 01 民初 5639 号,法院对红塔证券的起诉予以立案受理。目前本案尚未收到开庭通知。
公司于知悉上述红塔证券公告提及的诉讼事项后,第一时间就该事项通过书面询证方式向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未成年继承人(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的法定监护人许芬芬女士进行函询,根据函询结果说明如下,许芬芬女士、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截至目前暂未收到上述诉讼相关的法院材料文件。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情况,如有进一步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27] (002174)游族网络: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9元
每股净资产: 5.71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
营业总收入: 25.1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54亿元
[2021-10-23]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1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期,为满足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游族网络”)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族信息”)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漕河泾支行”)申请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7,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以上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本次公告担保事项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内及授权范围内。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等公告。本次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已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无需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6 月 22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 655 号 406 室
法定代表人:陈芳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音像制品制作;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玩具、文具用品、服装服饰、日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批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游族信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游族信息总资产为 6,293,485,368.55 元,总负债
为 1,894,272,828.05 元,净资产为 4,399,212,540.50 元,2021 年半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1,655,883,723.18 元,利润总额 133,215,327.40 元,净利润为127,928,787.60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游族信息总资产为 7,292,432,025.65 元,总负债
为 2,970,558,962.78 元,净资产为 4,321,873,062.87 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
收 入 4,815,786,500.76 元 , 利 润 总 额 -2,835,446.55 元 , 净 利 润 为
-75,613,080.26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
经查询,游族信息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
最高债权本金额:7,000 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1 年 11 月 9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范围:本合同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保证担保的范围若超出本合同最高主债权限额,保证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66,5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52.64%;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2,67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6.4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
余额为 0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公司的对外担
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外部单位的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2021-10-21]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10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游族网络”)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50 号)《关于对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及相关方就媒体报道的新浪拟收购公司部分股份及已付定金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就关注函中关注的问题,回复如下:
1、请向你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等核实上述媒体报道是否
属实,相关股东是否正在筹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或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是,请说明具体进展以及该转让事项是否合规,是否属于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回复:
公司通过书面询证方式向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就上述媒体报道是否属实、相关股东是否正在筹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或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说明如下:上述媒体报道称“新浪拟收购公司部分股份,知情人士称已付定金”与事实不符。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先生的继承人(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的法定监护人 XUFENFEN(中文名:许芬芬)女士(以下简称“许芬芬女士”)正在筹划进行股权转让,有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但由于事项重大且较为复杂,截至目前,仍未和意向方达成一致,亦未达成协议安排,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截至目前,股权转让事宜尚未形成具体方
案,但许芬芬女士明确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进行股份转让。公司股东正在筹划股权转让相关事项,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请说明你公司近期是否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如是,请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说明相关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举办了 2021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组织了电话会议形式的调研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 年 9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
活动记录表》。除此之外,公司近期未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调研。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规范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在接受机构和投资者调研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指引的要求开展调研活动,没有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等情况,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形。
3、请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公司 5%以上股东
近一个月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通过自查以及书面询证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5%以上股东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所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公司 5%以上股东近一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4、请你公司在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相关方核查的基
础上,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已通过书面询证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就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在此核查基础之上,结合公司自查结果,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10-13]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09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原控股股东林奇先生、股东林漓、林芮
璟及林小溪名下的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情况,冻结具体
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冻结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起始 冻结到期 冻结执行人 原因
称 大股东及其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日
一致行动人
林奇 否 23,803,432 22.32% 2.60% 2021年10 2024年10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月 11 日 月 10 日 区人民法院 冻结
林奇 否 494,909 0.46% 0.05% 2021年10 2024年10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月 11 日 月 10 日 区人民法院 冻结
林漓 是 1,047,990 2.78% 0.11% 2021年10 2024年10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月 11 日 月 10 日 区人民法院 冻结
2021年10 2024年10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林芮璟 是 5,711,041 15.16% 0.62% 再冻
月 11 日 月 10 日 区人民法院 结
2021年10 2024年10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林芮璟 是 1,047,989 2.78% 0.11% 再冻
月 11 日 月 10 日 区人民法院 结
2021年10 2024年10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林小溪 是 1,047,989 2.78% 0.11% 再冻
月 11 日 月 10 日 区人民法院 结
合计 — 33,153,350 15.09% 3.62% — — — —
注:1、公司正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股本总数处于动态变化中,公告内计算比例时采用
的是截至2021年10月11日总股本。
2、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漓、林芮璟、林小溪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本比例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林漓 37,680,945 4.11% 1,047,990 2.78% 0.11%
林芮璟 37,680,944 4.11% 7,807,019 20.72% 0.85%
林小溪 37,680,944 4.11% 2,095,978 5.56% 0.23%
合计 113,042,833 12.34% 10,950,987 9.69% 1.20%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造成。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奇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本比例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林奇 106,659,172 11.65% 27,009,217 25.32% 2.95%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高级管理团队成员正常履职,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2021-09-29]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07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原控股股东林奇先生、股东林芮璟女士
及林小溪女士名下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的情况,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冻结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起始 冻结到期 冻结
执行机关
称 大股东及其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日 原因
一致行动人
林奇 否 2,710,876 2.54% 0.30% 2021 年 9 2024 年 9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月 27 日 月 26 日 区人民法院 冻结
林芮璟 是 1,047,989 2.78% 0.11% 2021 年 9 2024 年 9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月 27 日 月 26 日 区人民法院 冻结
林小溪 是 1,047,989 2.78% 0.11% 2021 年 9 2024 年 9 上海市松江 司法
月 27 日 月 26 日 区人民法院 冻结
合计 — 4,806,854 2.64% 0.52% — — — —
注:公司正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股本总数处于动态变化中,公告内计算比例时采用的是
截至2021年9月27日总股本。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芮璟、林小溪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 本比例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林漓 37,680,945 4.11% 0 0.00% 0.00%
林芮璟 37,680,944 4.11% 1,047,989 2.78% 0.11%
林小溪 37,680,944 4.11% 1,047,989 2.78% 0.11%
合计 113,042,833 12.34% 2,095,978 1.85% 0.23%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奇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 本比例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比例
林奇 106,659,172 11.65% 2,710,876 2.54% 0.30%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团队成员正常履职,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8日
[2021-09-14] (002174)游族网络: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06
债券代码:128074 债券简称:游族转债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游族转债将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 10 张游族转债(面
值 1,000.00 元)利息为 6.00 元(含税)。
2.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2 日
3. 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0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2日,
票面利率为 0.6%。
4. “游族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4%、第二年为 0.6%、第三年为 1.0%、第
四年为 1.5%、第五年为 1.8%、第六年为 2.0%
5. 付息日:2021 年 9 月 23 日
6. 除息日:2021 年 9 月 23 日
7. 游族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凡在 2021 年 9 月 22 日
(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 年 9 月 22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
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8.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 年 9 月 23 日
9. 下一付息期间利率:1.0%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开发行
了 11,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游族转债”,债券代码:“128074”),根据《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将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支付 2020 年 9 月 23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游族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游族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7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15,000.00 万元(1,150.0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15,000.00 万元(1,150.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9 年 10 月 21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自 2019 年 9 月 23 日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
(九)债券利率: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
五年 1.8%、第六年 2.0%。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19 年 9 月 23 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二、游族转债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游族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
间为 2020 年 9 月 23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0.6%,即每
10 张“游族转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6.00 元人民币(含税)。
对于持有“游族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80元;对于持有“游族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6.00 元;对于持有“游族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 6.00 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如下:
(一)债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三)
(二)付息日: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
(三)除息日: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9 月 22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游族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登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登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登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游族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登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含证券投资基金)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11 号华鑫商务中心 2 号楼
联系人:卢易
联系电话:021-33671551
传真:021-33676520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8-31] (002174)游族网络: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00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芬芬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董事会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1 年 1-6 月份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经过重新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网络游戏开发及运营建设项目”技术基础可靠,市场前景广阔,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决定继续实施上述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现拟延长“网络游戏开发及运营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002174)游族网络: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101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1 号华鑫商务中心 2 号楼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
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国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1 年 1-6月份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合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002174)游族网络: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9元
每股净资产: 5.600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
营业总收入: 17.6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3亿元
[2021-08-24] (002174)游族网络: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098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卢易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卢易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卢易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卢易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33671551
传真:021-33676520
邮箱:ir@yoozoo.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附件:卢易女士简历
卢易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 年出生,2011 年 7 月获得上海
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会计学(国际会计 ACCA(中外))专业。2011 年 10月至 2017 年 2 月,于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先后担任咨询部顾问、高级顾问、经理;2017 年 2 月加入公司证券事务部。卢易女士通过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计划间接持有 90,000 份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 221,691 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卢易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卢易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 5%以上
股权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卢易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08-24] (002174)游族网络: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1-097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1号华鑫商务中心2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芬芬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易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卢易女士的资格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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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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