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68什么时候复牌?-惠程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惠程科技002168≈≈(更新:22.02.25)
[2022-02-25]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本人健康证明文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议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9:15至2022年3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9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2年3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1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议案2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龙勇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楼
3.电话号码:023—85283966 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维电子邮箱:liuwei@hifuture.com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2.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议案设置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议案 2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3 月 9 日,我本人(单位)持有惠程科技股票
股,股票性质为 ,拟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
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单位)出席惠程科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2022-02-25] (002168)惠程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经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已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
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提名、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龙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如龙勇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龙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签
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与参股子公司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极星能”)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思极星能拟于 2022 年度向重庆惠程未来采购设备总金额 8,000 万元人民币。
鉴于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董事兼副总裁何金子先生在思极星能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思极星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董事兼副总裁何金子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拟签署设
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议于 2022年3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15 日;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9 日;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审议议题:
1.《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3)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25] (002168)惠程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
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绍华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的经营行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邹胜勇先生在本次交易对手方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重庆思极星能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披露的《关于拟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25]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变更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关于变更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9日、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惠程科技2021年报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变更情况
大信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原拟安排冯发明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因工作安排变动,拟安排大信总审计师李洪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变更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项目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洪,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仍为蔡瑜,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仍为李敏。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
李洪: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项,负责多个证券业务的质量复核,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李洪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没有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李洪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大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惠程科技 2021 年报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25]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补选的情况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提名、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龙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如龙勇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龙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龙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龙勇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提名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龙勇先生:中国籍,博士学历。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大学能源技术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重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教学团队首席教授。龙勇先生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英才和教学名师,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主持国家基金项目5项,在国内外经济管理重要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获得省部级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 11 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022-02-25]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拟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关于拟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拟与参股子公司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极星能”)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思极星能拟于2022年度向重庆惠程未来采购设备总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2.鉴于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及董事兼副总裁何金子先生在思极星能及其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思极星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蔚先生、何金子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82H7M7Q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集萃路 619 号
法定代表人:张捷
注册资本:18,64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 年 12 月 09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12 月 09 日 至 2040 年 12 月 08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程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销售代理;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国内贸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供电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 持股比例
元)
1 睿源清洁能源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527 35.0011%
2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527 35.0011%
3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797 14.9989%
4 德仕安(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797 14.9989%
合计 18,648 100.0000%
3.思极星能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1,807.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14,105.36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主营业务收入 10,638.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79.75
4.思极星能以数字平台和物理平台为业务核心,将货、车、人、桩、服务等五个业务对象进行有机结合,形成了充电业务为主,以充电站非电业务、物流业务、汽车销售业务、售电业务、换电业务为辅的业务条线。截至 2021 年年末,思极星能累计售电量超过 1 亿度。
5.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及董事兼副总裁何金子先生在思极星能及其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思极星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思极星能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行情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拟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各方
甲方: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基本描述
1.1 甲方计划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采购设备总金额人民
币捌仟万元整。具体采购主体、对象、规格、型号、数量、标准、价格、交货时间地点等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与乙方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乙方承诺对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下同)单笔采购的设备定价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行情价。
1.2 甲方采购形式包括自行、指定融资方和指定承包方采购,甲方自行采购、指定融资方采购和甲方作为业主方、代建方、运营方的项目,指定 EPC 总包方或承包方采购乙方品牌的设备金额均计入前述采购总金额。
1.3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制定本合同的执行计划,协助乙方与指定融资方和指定承包方基于本合同约定签订采购合同。
1.4 甲方为完成本合同采购总额的执行,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引入融资方和承包方采购设备产品。
2.本次合同标的
2.1 本次合同约定采购的设备为甲方提出需求,乙方负责研制的定制款城市级移动式能源补给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2.2 合同供货期限内,乙方承诺对甲方单笔采购的设备定价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行情价,最终单价以双方协商的具体采购订单载明金额为准。
2.3 乙方计划完成研制的时间是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为提高产品稳定性,
乙方应就产品进行测试并经验收获得甲方认可(产品测试时间结束时应能满足甲方提出各项需求和实现持续正常运行,产品验收应按照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为依据)。计划完成测试的时间原则不晚于研制完成后一个月即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测试后,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订单生产交付,具体以双方书面订单为准。(上述计划完成研发时间、计划完成测试时间仅代表甲乙双方为推动本合同有序推进确定的预设时间,乙方不因此承担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因甲方及甲方合作方原因或是非乙方主观故意而导致的未能在上述计划时间内完成产品研发、实机测试以及交货的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
3.1 甲方的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原因未完成本
合同约定的采购总金额的,甲方应在 2023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剩余金额的采购;
如逾期仍未完成,则甲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3.2 乙方的违约责任
3.2.1 乙方应做好备货准备,确保及时供货。若因乙方原因,最终未能按具体单笔采购订单的约定按时履行交货义务,每延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该单笔采购订单约定的该批次延迟交货设备金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2.2 在设备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对损坏的产品进行维修或更换。
3.2.3 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若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直接损失和(或)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争议解决
4.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成都市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2 在进行诉讼期间,除提交诉讼的事项外,未争议的合同事项双方仍应继续履行。
5.其他
5.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经双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未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变更或高层人事变动的情形。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本次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若本事项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
影响。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思极星能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风险提示
由于政策、内外部条件存在变化的可能性或有不可抗力因素随机发生的影响,在合同签署、项目实施及采购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进度、金额的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
九、独立董事的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的经营行为,交易价格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且关联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
[2022-02-12] (002168)惠程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14:30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3,798,057 股,占
公司总股份 801,929,568 股的 16.684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20 人,
代表公司股份 1,900,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370%。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2,097,7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47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公司股份 1,700,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1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项议案,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按照会议议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132,430,45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79%,1,367,6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430,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79%;反对1,3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324%;反对1,3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高华律师事务所马杰律师、董成良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高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2022-01-29] (002168)惠程科技: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20,000 万元–30,000 万元 亏损:96,041.47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18,000 万元–28,000 万元 亏损:96,173.82 万元
营业收入 25,000 万元–35,000 万元 78,500.89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4,600 万元–34,600 万元 77,451.93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6 元/股–0.38 元/股 亏损:1.2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受市场供求因素影响,2021 年公司电气业务执行的订单有所减少,营业收
入下降。
2. 2021 年游戏行业政策管控力度持续加大,行业头部效应显著,手游市场
买量竞争加剧。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 力游戏在产品周期内的流水有所下降。
3.报告期内,由于充电桩项目于2021年启动,正处于发展期,故未能在报告 期内形成规模收入。
4.2022年,公司将在保持基础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在新领域扎实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将通过加强生产运营精细化管理、成本费用管控能力,争取逐步提升经营质量、修复盈利能力,同时针对不同的业务板块做相应的资源整合,开源节流、降本提效,继续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上市公司整体质量。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9.3.1规定的“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之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2]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更正公告
惠人字 2003[006]号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经公司自查审核发现部分内容需要更正,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更正前:
鲁生选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籍,会计硕士学位,持有高级会计师、高级文秘、注册会计师、CFA(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等证书。曾任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德勤(中国)有限公司西南区合伙人、中国西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经理及其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生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更正后:
鲁生选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籍,会计硕士学位,持有高级会计师、高级文秘、注册会计师、CFA(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等证书。曾任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咨询公司合伙人、中国西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经理及其
惠人字 2003[006]号
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生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20]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康华”)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经与重庆康华协商一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拟改聘大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改聘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
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
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2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
人,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大信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 年 9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25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成员情况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瑜
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桂林旅游、桂东电力、保隆科技、盘江股份等上市公司。在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吉威空间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承办过中储股份、盘江股份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合伙人。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主持过碧水源,中电广通等大型项目,会计、证券、金融、税务等专业知识丰富,在担任复核部经理期间对项目底稿、报告进行专业复核并提出意见、建议,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
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人民币。本期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人民币,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2 万元,与原聘任重庆康华的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2020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经与重庆康华协商一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拟改聘大信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重庆康华和大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与重庆康华、大信协商一致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理由恰当。因此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及审计工作需要,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理由恰当。综上,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2 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20]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惠人字 2003[006]号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19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王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鲁生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鲁生选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惠人字 2003[006]号
附: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个人简历
鲁生选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籍,会计硕士学位,持有高级会计师、高级
文秘、注册会计师、CFA(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等证书。曾任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德勤(中国)有限公司西南区合伙人、中国西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经理及其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生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022-01-20]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本人健康证明文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议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至2022年2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7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2年2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楼
3.电话号码:023—85283966 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维 电子邮箱:liuwei@hifuture.com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2.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议案设置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我本人(单位)持有惠程科技股票
股,股票性质为 ,拟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
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单位)出席惠程科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2022-01-20]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股份计划的基本情况: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拟于2021年10月20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将基于对公司股价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2.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绿发城建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22年1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76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为10,088.57万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绿发城建持有公司股份59,359,0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发城建持有公司股份84,119,2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49%。
3.除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外,绿发城建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4.绿发城建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绿发城建基于对公司业务规划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将基于对公司股价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拟于2021年10月20日起6个月内实施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1月19日,绿发城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76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为10,088.5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发城建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四、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计划前持股情况 目前持有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绿发城建 59,359,091 7.40% 84,119,291 10.49%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绿发城建出具的《关于增持惠程科技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20] (002168)惠程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给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兼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王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鲁生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经与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一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需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提议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50号 1幢 11楼会议室;
审议议题: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4)。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1-12-31]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7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驰惠程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惠程”)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近日被法院轮候冻
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涉及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委托日 轮候期 轮候机关 原因
名称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期 限
一致行动人
中驰 2021-1 北京市第 轮候冻
惠程 否 46,278,466 100.00 5.77 2-29 36 个月 三中级人 结
民法院
2.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基本
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中源信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源信”)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股) 量(股) 比例 本比例
中驰惠程 46,278,466 5.77% 46,278,466 100.00% 5.77%
中源信 3,127,318 0.39% 3,127,318 100.00% 0.39%
合计 49,405,784 6.16% 49,405,784 100.00% 6.1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源信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轮候冻结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中驰惠程 46,278,466 5.77% 46,278,466 100.00% 5.77%
中源信 3,127,318 0.39% 3,127,318 100.00% 0.39%
合计 49,405,784 6.16% 49,405,784 100.00% 6.16%
3.股份冻结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向中驰惠程核实以及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中驰惠程目前尚未收到与本次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文件。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中驰惠程此前的函告,截至2021年2月,中驰惠程已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质押给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发”),且2021年6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保证人中驰惠程持有的已质押给申请执行人重庆绿发的全部公司股票及孳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新增轮候冻结在前次冻结解除前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较大影响。
2.中驰惠程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中驰惠程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事项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中驰惠程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后续进展,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2]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6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驰惠程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惠程”)的一致行动人共青城中源信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源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近日被法院轮
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涉及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委托日 轮候期 轮候机关 原因
名称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期 限
一致行动人
中源 2021-1 南昌市中级 轮候
信 否 3,127,318 100% 0.39% 2-20 36 个月 人民法院 冻结
生效
2.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基本
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源信所持公司股份累
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股) 量(股) 比例 本比例
中驰惠程 46,278,466 5.77% 46,278,466 100.00% 5.77%
中源信 3,127,318 0.39% 3,127,318 100.00% 0.39%
合计 49,405,784 6.16% 49,405,784 100.00% 6.1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源信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轮候冻结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中驰惠程 46,278,466 5.77% 46,278,466 100.00% 5.77%
中源信 3,127,318 0.39% 3,127,318 100.00% 0.39%
合计 49,405,784 6.16% 49,405,784 100.00% 6.16%
3.股份冻结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向中驰惠程核实以及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中源信目前尚未收到与本次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文件,本次新增轮候冻结所涉事项为合同纠纷案件。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中源信持有的公司股份3,127,318股已被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21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1日。
2.中源信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驰惠程的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中源信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后续进展,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21-12-11] (002168)惠程科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5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14:30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9 人,代表公司股份 123,364,674 股,
占公司总股份 801,929,568 股的 15.383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36人,代表公司股份 3,267,51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075%。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20,297,1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00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公司股份 3,067,51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8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其中议案1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2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按照会议议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49,798,58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57%,247,4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的母公司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本事项交易对方重庆连盛同辉科技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绿发城建为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绿发城建持有的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73,318,691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项议案出席会议股东的有效表决票总数为
50,045,98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98,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7%;反对2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0,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285%;反对2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以123,117,274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5%,247,4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117,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5%;反对2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0,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285%;反对2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高华律师事务所马杰律师、董成良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高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2021-12-09]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4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的函告,其于2021年
12月1日至12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8,40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现将绿发城建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50 号 1 幢 6-6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 日-12 月 8 日
股票简称 惠程科技 股票代码 00216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A 股 8,404,200 1.0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8,466,291 8.54% 76,870,491 9.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8,466,291 8.54% 76,870,491 9.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控股股东绿
意向、计划 发城建拟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起 6 个月内,以不低
于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
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是□ 否√
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绿发城建出具的《关于增持惠程科技股份超过 1%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1-27]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3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的函告,其于2021年
11月1日至11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
份9,10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现将绿发城建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50 号 1 幢 6-6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 日-11 月 26 日
股票简称 惠程科技 股票代码 00216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A 股 9,107,200 1.1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9,359,091 7.40% 68,466,291 8.5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359,091 7.40% 68,466,291 8.5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控股股东绿
意向、计划 发城建拟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起 6 个月内,以不低
于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
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是□ 否√
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绿发城建出具的《关于增持惠程科技股份超过 1%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4] (002168)惠程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8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1 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
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
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与重庆连盛同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连盛同辉”)签署中标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3,705.88 万元(含税费)。
因重庆连盛同辉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庆连盛同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陈国庆先生、周志达先生因在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
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兰景路以东、锦绣路以南惠程科技工业厂区”变更为“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
星大道 50 号 1 幢 8-1”,并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提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审议议题:
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42)。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21-11-24] (002168)惠程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9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 2021 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
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绍华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
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系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竞得,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邹胜勇先生因在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21-11-24]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1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情况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中文名称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Hifuture Information Chongqing Hifutur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兰景路以东、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
锦绣路以南惠程科技工业厂区 1幢8-1
二、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原因说明
2021年8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鉴于重庆市璧山区与公司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度和良好的资源互补性,能与公司形成高度战略协同关系。现基于公司战略定位及发展规划的需要,为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
三、拟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深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重
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全 称 : Shenzhen Hifuture 英 文 全 称 : Chongqing Hifutur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 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大工业区兰景路以东、锦绣路以南 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1。邮政编码:惠程科技工业厂区。邮政编码:518118。 402760。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
(二)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 (二)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的候 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的候选人或向监事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 选人或向监事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 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 合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提名股东同时应当声明:“上述提 数。提名股东同时应当声明:“上述提名之候选人未出现《深圳市惠程信息科 名之候选人未出现本章程第九十九条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 规定之情形。”提名股东同时应就监事之情形。”提名股东同时应就监事候选 候选人是否符合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一人是否符合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一条之 条之规定发表声明,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规定发表声明,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 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生。
……
……
第一百六十八条 按照中国共产党深圳 第一百六十八条 按照公司党委的有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规定逐级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的有关规定逐级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 委员会,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开展会、支部委员会,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 党的工作。
织,开展党的工作。
第二百二十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 第二百二十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 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 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为准。 章程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最终经核准的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及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不涉及证券简称、证券代码的变更,证券简称仍为“惠程科技”,证券代码仍为“002168”。
2.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上述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21-11-24]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2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本人健康证明文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议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15至2021年12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6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12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2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1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2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楼
3.电话号码:023—85283966 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维电子邮箱:liuwei@hifuture.com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2.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议案设置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2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我本人(单位)持有惠程科技股票
股,股票性质为 ,拟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
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单位)出席惠程科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2021-11-24]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0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中标了重庆连盛同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连盛同辉”)位于重庆市的 17 项充电桩场站建设项目总承包工程,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3,705.88 万元(含税费)。
2.因重庆连盛同辉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发”)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庆连盛同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国庆先生、周志达先生、关联监事邹胜勇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重庆绿发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法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因此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连盛同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20MAAC1U476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50 号 1 幢 6-2(自主承诺)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4,85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 年 10 月 20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企业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重庆绿能启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4,800 98.9691%
企业(有限合伙)
2 刘涛 50 1.0309%
合计 4,850 100.0000%
3.重庆连盛同辉于2021年10月成立,尚无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4.因重庆连盛同辉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绿发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庆连盛同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重庆连盛同辉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工程概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1.招标方:重庆连盛同辉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方: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中标的金额及工程地点:
工程地点 场站个数 中标金额(万元)
重庆市巴南区 1 173.88
重庆市北碚区 4 429.28
重庆市璧山区 9 1,996.87
重庆市南岸区 2 474.14
重庆市渝北区 2 503.63
重庆市江北区 1 128.09
合计 19 3,705.88
注:本协议成立后,如未能完成充电场站的备案及/或双方权力机构经合法程序审议未通过,则合同将自动解除。
4.工程承包范围:设计、原材料及设备采购、土建安装工程,高低压设备安装工程,弱电(监控)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及安全文明施工等。
5.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6.合同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通知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
(2)计划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3)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重庆连盛同辉通过招标方式,严格履行相应评审原则,经过综合评估,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中标合同的履行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若中标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合同执行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未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变更或高层人事变
动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重庆绿发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2021 年 5 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思极星能科技
(四川)有限公司及重庆绿发共同投资设立重庆思极星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9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0%。
2.2021 年 5-6 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喀什中汇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中汇联银”)拟与中新合富(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绿发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重庆市范围内电动汽车充电场站资产建设及运营。产业基金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及喀什中汇联银合计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合计持股比例为 30%。
3.2021 年 7 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重庆市璧山区人
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补充合同(二)》,双方就进一步推进公司在高端智能制造板块的发展,促进重庆市璧山区及重庆市的充电桩产业发展,实现双方共赢互利,达成合作意向,投资项目规模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4.5 亿元。
4.2021 年 8-9 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接受
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绿发提供人民币 2 亿元的授信额度(实际借款数额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三年,年利率为 5%。公司以持有的自有房产作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双方拟签署《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5.2021 年 9 月,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重庆惠程未来与公司控股股
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签订《合同协定书》,绿发城建向重庆惠程未来采购及安装的事项包括充电桩设备及附件、材料费、安装及人工等,金额合计 2.36 万元。
6.2021 年 11 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庆惠程未来与中国石化销售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绿发签署更新后的《合资合作协议》。本次合作事项调整后,各方拟共同投资设立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
定为准),其中重庆惠程未来拟认缴出资 500 万元,占比 10%。
以上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八、风险提示
由于政策、内外部条件存在变化的可能性或有不可抗力因素随机发生的影响,在合同签署、项目实施及采购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进度、金额的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
九、独立董事的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项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通过招投标方式竞得,交易价格经招投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且关联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系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通过招投标方式竞得,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重庆惠程未来与相关方签署中标项目合同,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系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通过招投标方式竞得,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中标通知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21-11-23] (002168)惠程科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7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14:30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6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0,812,874 股,
占公司总股份 801,929,568 股的 16.312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32人,代表公司股份 18,575,91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164%。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112,436,9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02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公司股份 18,375,91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9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3项议案,其中议案1、3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议案2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按照会议议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129,519,974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16%,1,292,9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5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6%;反对1,2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83,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399%;反对1,2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以129,205,55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13%,1,607,317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05,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13%;反对1,607,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473%;反对1,607,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6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以129,203,65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98%,1,609,217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03,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98%;反对1,60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371%;反对1,60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高华律师事务所郑冬梅律师、董成良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高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05]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6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本人健康证明文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议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15至2021年11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6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11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议案2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楼
3.电话号码:023—85283966 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维 电子邮箱:liuwei@hifuture.com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2.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议案设置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议案2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我本人(单位)持有惠程科技股票
股,股票性质为 ,拟参加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
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单位)出席惠程科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2021-11-05]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4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2021 年 6 月 25 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发”) 及其控股子公司中新合富(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合富”)共同投资设立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石化销售公司以货币
2,000 万元出资,出资比例为 40%;公司与重庆绿发各以货币 1,000 万元出资,出资比例各为 20%;中新合富签订本协议后,通过其发起设立的基金以货币出资1,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20%。合资公司由中国石化销售公司控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1.近日,上述交易各方在沟通过程中达成了新的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对
原《合资合作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以上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与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重庆绿发签署更新后的《合资合作协议》。
本次合作事项调整后,各方认缴出资情况如下:中国石化销售公司拟认缴出
资 3,500 万元,占比 70%;重庆绿发拟认缴出资 1,000 万元,占比 20%;重庆惠
程未来拟认缴出资 500 万元,占比 10%。合资公司由中国石化销售公司控股。
2.重庆绿发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的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庆绿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 500 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惠程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陈国庆先生、周志达先生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三、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被授权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3102B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2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陈成敏
注册资本:2,840,3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5 年 3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3 月 3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煤油、汽油、柴油[闭杯
闪点≤60℃],有效期至 2024 年 9 月 5 日);销售食品、化工产品、第三类医疗
器械;零售药品、出版物;道路货物运输;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燃气经营;
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卷烟、雪茄烟、纺织品、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充值卡;道路货物运输;出版物批发;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港口经营;供电业务;油(气)库、加油(气)站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石油管道及相关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销售润滑油、燃料油、沥青、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汽车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农副食品、化肥、农用薄膜、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消防器材、鲜花、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橡胶制品、机械设备、珠宝首饰、工艺品、玩具、乐器、家具、建筑材料;机动车充电桩充电;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机动车维修;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清洗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应用研究和计算机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汽车装饰;货物运输代理;出租办公用房;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汽车租赁;仓储服务。
2.股权结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0.4151%,为其控股股东;
其余 25 名股东合计持股 29.5849%。
3.中国石化销售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4.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重庆绿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696592437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50 号 1 幢 6-6
法定代表人:陈国庆
注册资本:138,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 年 12 月 4 日
营业期限:2009 年 12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授权的土地储备整治;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森林工程;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资源开发;农田灌溉;水利投资与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市场运营管理;酒店经营管理;国内广告代理、制作、发布;广告装饰工程;物业管理。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128,600 93.0535%
2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9,600 6.9465%
合计 138,200 100.0000%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持有重庆绿发 93.0535%股权,为重庆绿发的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重庆绿发为公司控股股东绿发城建的母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庆绿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询,重庆绿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50 号 801(以登记机关核定为
准)。
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零售;车用天然气、车用氢气、汽车充电、卷烟、雪茄烟、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零售;批发润滑油,销售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及其它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日用品、百货、五金、交电、农副产品(不含国家专项规定的产品),商贸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动
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程管理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销售代理(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 货币 70.00%
2 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货币 20.00%
3 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500.00 货币 10.00%
合计 5,000.00 - 100.00%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可分批到位。首批出资暂以首个项目预算为准,自目标地块(目标地块是指合资公司计划建设的综合能源站涉及地块)土地挂牌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出资到位,后续资金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逐步出资到位。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方按认缴出资比例以货币进行出资。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调整后的《合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各方
(1)甲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被授权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重庆石油分公司”)。
(2)乙方: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丙方: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2.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
2.1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 万元。
其中:甲方占 70%;乙方占 20%;丙方占 10%,合资公司由甲方控股。
2.2 出资方式:
甲、乙、丙按认缴出资比例以货币进行出资。按照市场监管局注册资本金认
缴制的要求,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可分批到位。首批出资暂以首个项目预算为准,自目标地块(目标地块是指合资公司计划建设的综合能源站涉及地块)土地挂牌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出资到位,后续资金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逐步出资到位。
3.特别约定权利及义务
3.1 各方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3.1.1 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十四五”能源规划,明确合资公司在“十四五”
期间在璧山区域内新建加油(气)站项目不少于 5 座、新建综合能源站暂定 1座,由乙方负责协调璧山区人民政府支持合资公司依法依规取得上述新建项目的行业规划许可及相关土地。
3.1.2 对于合资公司拟建的 6 座综合能源站和加油(气)站项目,由合资公
司实施。
3.1.3 甲方与丙方在充电桩等多个领域开展深度合作。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甲方支持丙方充电、电气设备入围中石化物资采购平台。重庆区域内甲方名下所属全资的现有加油(气)站或综合能源站(以下统称场站)具备条件需要增加充电功能的,或需采购充电相关设施设备的,优先与丙方开展合作。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合资公司、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丙方充电设施设备等。相关合作内容及运营方案由甲、丙方另行
[2021-11-05] (002168)惠程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2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签
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签订更新后的《投资合作协议》,本协议为框架意向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各方将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交易金额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董事周志达先生在交易对方控制的企业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三方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33)。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发”)签署更新后的《合资合作协议》,各方拟共同投资设立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重庆惠程未来认缴出资额为 5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 10%。
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董事周志达先生在交易对方重庆绿发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拟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拟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2 万元。
公司已就拟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
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依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
修正案》。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依据《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2021 年 11 月草案)》。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提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
议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50号 1幢 11楼会议室;
审议议题:
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6)。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2021-11-05]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三方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3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三方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如本次战略合作协议顺利推进,将有利于推动公司新能源充电桩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如双方能顺利开展和实施具体合作项目,将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仅为框架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交易金额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与其他方共同投资设立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落实各方在《投资
合作协议》中达成的合作意向。具体内容详情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在后期协议协商、签约及履行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可能存在具体合作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
署战略合作三方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重庆分公
司”)签署战略合作三方协议,共同推进在新能源新基建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全
方位的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进展情况
1.鉴于各方在后续沟通过程中达成了新的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重新拟定
了《投资合作协议》。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重庆分公司签订更新后的《投资合作协议》。本协议为框架意向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各方将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交易金额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由于各方在本协议中约定了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初步合作意向,并另行签署了《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关于公司与其他方共同投资设立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的部分内容,以落实各方在《投资合作协议》中达成的合作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1.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负责人:江志斌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 369 号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间接控制的企业——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重庆分公司
1.基本情况
分公司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
成立时间:2003 年 1 月 9 日
负责人:王红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90290050X5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 188 号(环球金融中心)48 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分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批发汽油、柴油、天然气;食品销售,零售卷烟、雪茄烟;住宿;餐饮服务;报纸零售;期刊零售;音像制品零售,药品零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润滑油、燃料油、沥青、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清洗服务;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汽车装饰;汽车维修;销售母婴用品、洗涤用品、化妆品、劳保用品、农副产品、消防器材、手机充值卡、汽车用品、轮胎、酒;批发零售化肥、农药、水果;汽车租赁(不得从事出租客运和道路客货运输经营);广告位租赁;机械设备及房屋租赁服务;汽车销售;保险代理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应用,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
2.总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重庆分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
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4.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重庆分公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机遇,共同推进在新能源新基建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甲乙丙三方按照平等自愿、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打造综合能源服务体
甲方指定所属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公司)与乙方、丙方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推进在渝投资“油气氢电服”综合能源站(以下简称综合能源站)项目,打造“油气氢电服”综合能源服务体,优化能源供给结构。
合作方式:拟设立合资公司,暂定名: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乙方出资 3,500 万元,占比
70%;绿发公司出资 1,000 万元,占比 20%;丙方出资 500 万元,占比 10%;由乙
方控股,具体内容以合资合作协议为准。
(二)规划布局能源产业
甲方根据 “十四五”能源规划,支持合资公司在璧山区内新建综合能源站
1 座、加油(气)站不少于 5 座(可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为综合能源站),并积极开展能源产业规划布局。
(三)展开充电桩应用领域深度合作
1.自协议签订生效日起,乙方与丙方在充电桩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对于乙、丙双方开展合作的充电场站,可采取土地租赁、合作分成、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开展合作。
2.充电站合作:乙方及合资公司未来 5 年内在璧山区内新建加油(气)站或
综合能源站(以下统称场站),符合场站内建设充电站条件的,由乙方提供场地,丙方或丙方指定符合相关资质的关联公司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
自协议签订生效日起,重庆区域内乙方名下所属的现有加油(气)站对丙方开放,经乙、丙双方筛选勘查确认后的意向充电站合作场站名单作为本协议附件。单个站点另行协商签订具体合作协议。乙方同意以仅提供场地方式进行充电站合作的,由丙方或丙方指定符合相关资质的关联公司进行本协议项下充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3.电力工程相关合作:自协议签订生效日起,合资公司未来 5 年内在璧山
区内新建场站,依法合规前提下,选择丙方为电力工程总承包方,优先采购丙方可提供的、符合乙方标准的设施设备。
自协议签订生效日起,重庆区域内璧山区外乙方名下所属的现有加油(气)站改造,以及未来 5 年新建场站时,依法合规前提下,乙方优先选择丙方为电力工程总承包方,优先采购丙方可提供的、符合乙方标准的设施设备。
4.充电相关设施设备合作:本协议签订生效日起 5 年内,乙方在重庆区域
内名下所属已有、新建的场站内的充电桩建设项目,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建设主体企业优先向丙方及其子公司采购充电相关设施设备时,丙方及其子公司应负责提供充电相关解决方案。
二、三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对合资公司在璧山区内新建的综合能源站及加油(气)站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同时,对乙、丙方在能源产业上的业务拓展予以政策支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积极支持合资公司参与综合能源站地块竞拍,在竞得综合能源站地块后,力争一年内保证建成投用,并自觉服从甲方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在璧山区内现有其名下所属场站,以及未来 5 年内新
建场站,经乙、丙双方同意建设充电桩时,全部纳入本协议项下充电桩项目业务范围。乙方在重庆市区域内现有其名下所属场站,乙、丙双方同意开展充电站合作的,乙方配合并支持具体项目落地,合作共建场站由乙方负责协调。乙方未来
5 年内新建场站,具备充电站合作条件的,依法合规前提下,可优先纳入本协议下充电桩项目业务范围。
3.在协议签订后,乙方确保其在璧山区和丙方协调的外省市新投资建设的场站项目均以合资公司为项目建设运营公司,产生的社零数据、税收均依法纳入重庆市璧山区统计范围。
4.如果璧山区外有投资价值的场站,在甲方的全力支持下,乙方可以合资公司的名义进行发展。
5.乙方保障合资公司油气氢资源供应,作为油气氢供应商,在油气氢价等方面给予合资公司一定的优惠政策或补贴。
6.乙方应支持和配合丙方入围中石化准入平台;在未进入准入平台前,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优先进行选择。
(三)丙方的权利义务
1.自协议签订生效日起,乙方与丙方在充电桩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乙方及合资公司未来 5 年内在璧山区内新建场站,符合场内建设充电站条件的,由乙方提供场地时,丙方或丙方指定符合相关资质的关联公司应负责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丙方应积极推进乙、丙双方充电桩合作项目的落地,对于本协议下纳入合作范围的充电场站项目,双方同意进行充电桩项目建设时,丙方或丙方指定第三方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的,依法合规前提下,优先采购丙方充电相关设施设备,并且由丙方负责提供充电相关解决方案。
3.丙方保证所售充电相关设备为同期丙方销售成交最低价格水平,且不高于 同行业相同档次和功能的相关产品平均价格。乙方或合资公司有权对产品进行 市场询比价和质量功能测试。
4.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丙方应积极推进乙、丙双方智能电气设备及工程合 作项目的落地,对于丙方承包的涉及电力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项目,丙方应及时 提供电力工程总包服务,并提供相关电力设施设备。
5.丙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和施工满足乙方要求,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报价为 市场公允价格。
6.丙方负责协调成都市以及
[2021-11-05]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5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 年 09 月 09 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 22 层 1.2.3 区
(5)首席合伙人:蒙高原
(6)人员信息:2020 年合伙人数量为 16 人,2020 年注册会计师数量为 103
人,2020 年从业人员数量为 179 人。
(7)业务资质: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由重庆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50030002),2020 年进入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8)历史沿革:1985 年 6 月重庆审计事务所成立,隶属于重庆市审计局;
1999 年 7 月重庆审计事务所改制成立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 9 月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务所成立以来,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积极拓展业务,目前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遍及全国和部分海外国家和地区。2021 年在全国 9,000 多家会计师事务所中综合评价排名 49 位,曾荣获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发的“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全国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等众多荣誉称号。
转制后的事务所已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实现了一体化管理,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等多个专业委员,能够为上市公司、金融保险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提供各类审计服务。
(9)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总收入 7,098.8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7,095.9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0 元,审计公司家数为 1,003 家,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家数 0 家,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为审计业务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可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情况:万先进,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 7 月至今在重庆康华
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合伙人,有 21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熟悉国家会计、审计、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大中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及并购重组等方面业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瞿重磊,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 9 月至今在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合伙人,有 16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熟悉国家会计、审计、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多家大中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邓显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1 月至今在重庆
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合伙人,有 20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熟悉国家会计、审计、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审计项目的质控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审计工作量的繁简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根据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
费用。
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人民币。本期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人民币,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2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2020 年度为
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
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
任能力。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可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相关汇报并审阅了有关材料,资料详实,有助于董事会做出理性科学的决策。经核查,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与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聘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2 万元。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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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本人健康证明文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议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9:15至2022年3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9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2年3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1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议案2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龙勇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楼
3.电话号码:023—85283966 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维电子邮箱:liuwei@hifuture.com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2.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议案设置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议案 2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3 月 9 日,我本人(单位)持有惠程科技股票
股,股票性质为 ,拟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
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单位)出席惠程科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2022-02-25] (002168)惠程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经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已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
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提名、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龙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如龙勇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龙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签
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与参股子公司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极星能”)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思极星能拟于 2022 年度向重庆惠程未来采购设备总金额 8,000 万元人民币。
鉴于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董事兼副总裁何金子先生在思极星能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思极星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董事兼副总裁何金子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拟签署设
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议于 2022年3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15 日;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9 日;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审议议题:
1.《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3)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25] (002168)惠程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
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绍华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的经营行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邹胜勇先生在本次交易对手方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重庆思极星能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披露的《关于拟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25]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变更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关于变更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9日、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惠程科技2021年报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变更情况
大信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原拟安排冯发明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因工作安排变动,拟安排大信总审计师李洪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变更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项目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洪,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仍为蔡瑜,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仍为李敏。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
李洪: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项,负责多个证券业务的质量复核,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李洪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没有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李洪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大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惠程科技 2021 年报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25]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补选的情况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提名、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龙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如龙勇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龙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龙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龙勇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提名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龙勇先生:中国籍,博士学历。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大学能源技术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重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教学团队首席教授。龙勇先生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英才和教学名师,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主持国家基金项目5项,在国内外经济管理重要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获得省部级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 11 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022-02-25]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拟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关于拟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拟与参股子公司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极星能”)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思极星能拟于2022年度向重庆惠程未来采购设备总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2.鉴于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及董事兼副总裁何金子先生在思极星能及其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思极星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蔚先生、何金子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82H7M7Q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集萃路 619 号
法定代表人:张捷
注册资本:18,64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 年 12 月 09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12 月 09 日 至 2040 年 12 月 08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程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销售代理;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国内贸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供电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 持股比例
元)
1 睿源清洁能源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527 35.0011%
2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527 35.0011%
3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797 14.9989%
4 德仕安(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797 14.9989%
合计 18,648 100.0000%
3.思极星能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1,807.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14,105.36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主营业务收入 10,638.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79.75
4.思极星能以数字平台和物理平台为业务核心,将货、车、人、桩、服务等五个业务对象进行有机结合,形成了充电业务为主,以充电站非电业务、物流业务、汽车销售业务、售电业务、换电业务为辅的业务条线。截至 2021 年年末,思极星能累计售电量超过 1 亿度。
5.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及董事兼副总裁何金子先生在思极星能及其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思极星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思极星能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行情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拟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各方
甲方: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基本描述
1.1 甲方计划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采购设备总金额人民
币捌仟万元整。具体采购主体、对象、规格、型号、数量、标准、价格、交货时间地点等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与乙方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乙方承诺对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下同)单笔采购的设备定价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行情价。
1.2 甲方采购形式包括自行、指定融资方和指定承包方采购,甲方自行采购、指定融资方采购和甲方作为业主方、代建方、运营方的项目,指定 EPC 总包方或承包方采购乙方品牌的设备金额均计入前述采购总金额。
1.3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制定本合同的执行计划,协助乙方与指定融资方和指定承包方基于本合同约定签订采购合同。
1.4 甲方为完成本合同采购总额的执行,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引入融资方和承包方采购设备产品。
2.本次合同标的
2.1 本次合同约定采购的设备为甲方提出需求,乙方负责研制的定制款城市级移动式能源补给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2.2 合同供货期限内,乙方承诺对甲方单笔采购的设备定价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行情价,最终单价以双方协商的具体采购订单载明金额为准。
2.3 乙方计划完成研制的时间是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为提高产品稳定性,
乙方应就产品进行测试并经验收获得甲方认可(产品测试时间结束时应能满足甲方提出各项需求和实现持续正常运行,产品验收应按照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为依据)。计划完成测试的时间原则不晚于研制完成后一个月即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测试后,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订单生产交付,具体以双方书面订单为准。(上述计划完成研发时间、计划完成测试时间仅代表甲乙双方为推动本合同有序推进确定的预设时间,乙方不因此承担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因甲方及甲方合作方原因或是非乙方主观故意而导致的未能在上述计划时间内完成产品研发、实机测试以及交货的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
3.1 甲方的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原因未完成本
合同约定的采购总金额的,甲方应在 2023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剩余金额的采购;
如逾期仍未完成,则甲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3.2 乙方的违约责任
3.2.1 乙方应做好备货准备,确保及时供货。若因乙方原因,最终未能按具体单笔采购订单的约定按时履行交货义务,每延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该单笔采购订单约定的该批次延迟交货设备金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2.2 在设备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对损坏的产品进行维修或更换。
3.2.3 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若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直接损失和(或)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争议解决
4.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成都市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2 在进行诉讼期间,除提交诉讼的事项外,未争议的合同事项双方仍应继续履行。
5.其他
5.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经双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未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变更或高层人事变动的情形。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本次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若本事项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
影响。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思极星能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风险提示
由于政策、内外部条件存在变化的可能性或有不可抗力因素随机发生的影响,在合同签署、项目实施及采购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进度、金额的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
九、独立董事的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的经营行为,交易价格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且关联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
[2022-02-12] (002168)惠程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14:30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3,798,057 股,占
公司总股份 801,929,568 股的 16.684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20 人,
代表公司股份 1,900,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370%。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2,097,7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47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公司股份 1,700,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1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项议案,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按照会议议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132,430,45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79%,1,367,6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430,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79%;反对1,3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324%;反对1,3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高华律师事务所马杰律师、董成良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高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2022-01-29] (002168)惠程科技: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20,000 万元–30,000 万元 亏损:96,041.47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18,000 万元–28,000 万元 亏损:96,173.82 万元
营业收入 25,000 万元–35,000 万元 78,500.89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4,600 万元–34,600 万元 77,451.93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6 元/股–0.38 元/股 亏损:1.2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受市场供求因素影响,2021 年公司电气业务执行的订单有所减少,营业收
入下降。
2. 2021 年游戏行业政策管控力度持续加大,行业头部效应显著,手游市场
买量竞争加剧。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 力游戏在产品周期内的流水有所下降。
3.报告期内,由于充电桩项目于2021年启动,正处于发展期,故未能在报告 期内形成规模收入。
4.2022年,公司将在保持基础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在新领域扎实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将通过加强生产运营精细化管理、成本费用管控能力,争取逐步提升经营质量、修复盈利能力,同时针对不同的业务板块做相应的资源整合,开源节流、降本提效,继续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上市公司整体质量。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9.3.1规定的“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之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2]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更正公告
惠人字 2003[006]号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经公司自查审核发现部分内容需要更正,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更正前:
鲁生选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籍,会计硕士学位,持有高级会计师、高级文秘、注册会计师、CFA(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等证书。曾任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德勤(中国)有限公司西南区合伙人、中国西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经理及其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生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更正后:
鲁生选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籍,会计硕士学位,持有高级会计师、高级文秘、注册会计师、CFA(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等证书。曾任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咨询公司合伙人、中国西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经理及其
惠人字 2003[006]号
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生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20]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康华”)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经与重庆康华协商一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拟改聘大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改聘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
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
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2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
人,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大信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 年 9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25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成员情况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瑜
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桂林旅游、桂东电力、保隆科技、盘江股份等上市公司。在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吉威空间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承办过中储股份、盘江股份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合伙人。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主持过碧水源,中电广通等大型项目,会计、证券、金融、税务等专业知识丰富,在担任复核部经理期间对项目底稿、报告进行专业复核并提出意见、建议,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
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人民币。本期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人民币,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2 万元,与原聘任重庆康华的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2020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经与重庆康华协商一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拟改聘大信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重庆康华和大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与重庆康华、大信协商一致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理由恰当。因此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及审计工作需要,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理由恰当。综上,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2 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20]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惠人字 2003[006]号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月19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王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鲁生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鲁生选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惠人字 2003[006]号
附: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个人简历
鲁生选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籍,会计硕士学位,持有高级会计师、高级
文秘、注册会计师、CFA(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等证书。曾任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德勤(中国)有限公司西南区合伙人、中国西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经理及其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生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022-01-20]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本人健康证明文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议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至2022年2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7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2年2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楼
3.电话号码:023—85283966 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维 电子邮箱:liuwei@hifuture.com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2.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议案设置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我本人(单位)持有惠程科技股票
股,股票性质为 ,拟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
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单位)出席惠程科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2022-01-20]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股份计划的基本情况: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拟于2021年10月20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将基于对公司股价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2.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绿发城建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22年1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76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为10,088.57万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绿发城建持有公司股份59,359,0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发城建持有公司股份84,119,2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49%。
3.除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外,绿发城建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4.绿发城建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绿发城建基于对公司业务规划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将基于对公司股价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拟于2021年10月20日起6个月内实施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1月19日,绿发城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76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为10,088.5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发城建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四、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计划前持股情况 目前持有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绿发城建 59,359,091 7.40% 84,119,291 10.49%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绿发城建出具的《关于增持惠程科技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20] (002168)惠程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给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兼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王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鲁生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经与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一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需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提议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50号 1幢 11楼会议室;
审议议题: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4)。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1-12-31]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7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驰惠程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惠程”)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近日被法院轮候冻
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涉及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委托日 轮候期 轮候机关 原因
名称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期 限
一致行动人
中驰 2021-1 北京市第 轮候冻
惠程 否 46,278,466 100.00 5.77 2-29 36 个月 三中级人 结
民法院
2.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基本
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中源信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源信”)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股) 量(股) 比例 本比例
中驰惠程 46,278,466 5.77% 46,278,466 100.00% 5.77%
中源信 3,127,318 0.39% 3,127,318 100.00% 0.39%
合计 49,405,784 6.16% 49,405,784 100.00% 6.1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源信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轮候冻结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中驰惠程 46,278,466 5.77% 46,278,466 100.00% 5.77%
中源信 3,127,318 0.39% 3,127,318 100.00% 0.39%
合计 49,405,784 6.16% 49,405,784 100.00% 6.16%
3.股份冻结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向中驰惠程核实以及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中驰惠程目前尚未收到与本次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文件。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中驰惠程此前的函告,截至2021年2月,中驰惠程已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质押给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发”),且2021年6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保证人中驰惠程持有的已质押给申请执行人重庆绿发的全部公司股票及孳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新增轮候冻结在前次冻结解除前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较大影响。
2.中驰惠程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中驰惠程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事项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中驰惠程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后续进展,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22]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6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驰惠程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惠程”)的一致行动人共青城中源信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源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近日被法院轮
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涉及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委托日 轮候期 轮候机关 原因
名称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期 限
一致行动人
中源 2021-1 南昌市中级 轮候
信 否 3,127,318 100% 0.39% 2-20 36 个月 人民法院 冻结
生效
2.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基本
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源信所持公司股份累
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股) 量(股) 比例 本比例
中驰惠程 46,278,466 5.77% 46,278,466 100.00% 5.77%
中源信 3,127,318 0.39% 3,127,318 100.00% 0.39%
合计 49,405,784 6.16% 49,405,784 100.00% 6.1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驰惠程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源信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轮候冻结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中驰惠程 46,278,466 5.77% 46,278,466 100.00% 5.77%
中源信 3,127,318 0.39% 3,127,318 100.00% 0.39%
合计 49,405,784 6.16% 49,405,784 100.00% 6.16%
3.股份冻结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向中驰惠程核实以及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中源信目前尚未收到与本次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文件,本次新增轮候冻结所涉事项为合同纠纷案件。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中源信持有的公司股份3,127,318股已被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21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1日。
2.中源信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驰惠程的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中源信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后续进展,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21-12-11] (002168)惠程科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5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14:30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9 人,代表公司股份 123,364,674 股,
占公司总股份 801,929,568 股的 15.383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36人,代表公司股份 3,267,51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075%。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20,297,1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00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公司股份 3,067,51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8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其中议案1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2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按照会议议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49,798,58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57%,247,4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的母公司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本事项交易对方重庆连盛同辉科技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绿发城建为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绿发城建持有的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73,318,691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项议案出席会议股东的有效表决票总数为
50,045,98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98,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7%;反对2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0,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285%;反对2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以123,117,274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5%,247,4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117,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5%;反对2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0,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285%;反对2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高华律师事务所马杰律师、董成良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高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2021-12-09]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4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的函告,其于2021年
12月1日至12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8,40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现将绿发城建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50 号 1 幢 6-6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 日-12 月 8 日
股票简称 惠程科技 股票代码 00216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A 股 8,404,200 1.0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8,466,291 8.54% 76,870,491 9.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8,466,291 8.54% 76,870,491 9.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控股股东绿
意向、计划 发城建拟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起 6 个月内,以不低
于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
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是□ 否√
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绿发城建出具的《关于增持惠程科技股份超过 1%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1-27]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3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的函告,其于2021年
11月1日至11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
份9,10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现将绿发城建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50 号 1 幢 6-6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 日-11 月 26 日
股票简称 惠程科技 股票代码 00216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A 股 9,107,200 1.1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9,359,091 7.40% 68,466,291 8.5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359,091 7.40% 68,466,291 8.5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控股股东绿
意向、计划 发城建拟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起 6 个月内,以不低
于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
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是□ 否√
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绿发城建出具的《关于增持惠程科技股份超过 1%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4] (002168)惠程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8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1 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
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
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与重庆连盛同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连盛同辉”)签署中标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3,705.88 万元(含税费)。
因重庆连盛同辉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庆连盛同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陈国庆先生、周志达先生因在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
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兰景路以东、锦绣路以南惠程科技工业厂区”变更为“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
星大道 50 号 1 幢 8-1”,并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提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审议议题:
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42)。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21-11-24] (002168)惠程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9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 2021 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
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绍华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
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系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竞得,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邹胜勇先生因在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21-11-24]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1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情况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中文名称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Hifuture Information Chongqing Hifutur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兰景路以东、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
锦绣路以南惠程科技工业厂区 1幢8-1
二、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原因说明
2021年8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鉴于重庆市璧山区与公司具有较高的产业关联度和良好的资源互补性,能与公司形成高度战略协同关系。现基于公司战略定位及发展规划的需要,为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
三、拟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深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重
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全 称 : Shenzhen Hifuture 英 文 全 称 : Chongqing Hifutur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 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大工业区兰景路以东、锦绣路以南 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8-1。邮政编码:惠程科技工业厂区。邮政编码:518118。 402760。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
(二)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 (二)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的候 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的候选人或向监事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 选人或向监事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 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 合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提名股东同时应当声明:“上述提 数。提名股东同时应当声明:“上述提名之候选人未出现《深圳市惠程信息科 名之候选人未出现本章程第九十九条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 规定之情形。”提名股东同时应就监事之情形。”提名股东同时应就监事候选 候选人是否符合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一人是否符合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一条之 条之规定发表声明,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规定发表声明,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 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生。
……
……
第一百六十八条 按照中国共产党深圳 第一百六十八条 按照公司党委的有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规定逐级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的有关规定逐级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 委员会,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开展会、支部委员会,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 党的工作。
织,开展党的工作。
第二百二十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 第二百二十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 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 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
为准。 章程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最终经核准的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及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不涉及证券简称、证券代码的变更,证券简称仍为“惠程科技”,证券代码仍为“002168”。
2.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上述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21-11-24]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2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本人健康证明文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议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15至2021年12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6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12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2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1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2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楼
3.电话号码:023—85283966 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维电子邮箱:liuwei@hifuture.com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2.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议案设置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2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我本人(单位)持有惠程科技股票
股,股票性质为 ,拟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
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单位)出席惠程科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2021-11-24]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0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中标了重庆连盛同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连盛同辉”)位于重庆市的 17 项充电桩场站建设项目总承包工程,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3,705.88 万元(含税费)。
2.因重庆连盛同辉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发”)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庆连盛同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国庆先生、周志达先生、关联监事邹胜勇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重庆绿发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法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因此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连盛同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20MAAC1U476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50 号 1 幢 6-2(自主承诺)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4,85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 年 10 月 20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企业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重庆绿能启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4,800 98.9691%
企业(有限合伙)
2 刘涛 50 1.0309%
合计 4,850 100.0000%
3.重庆连盛同辉于2021年10月成立,尚无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4.因重庆连盛同辉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绿发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庆连盛同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重庆连盛同辉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工程概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1.招标方:重庆连盛同辉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方: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中标的金额及工程地点:
工程地点 场站个数 中标金额(万元)
重庆市巴南区 1 173.88
重庆市北碚区 4 429.28
重庆市璧山区 9 1,996.87
重庆市南岸区 2 474.14
重庆市渝北区 2 503.63
重庆市江北区 1 128.09
合计 19 3,705.88
注:本协议成立后,如未能完成充电场站的备案及/或双方权力机构经合法程序审议未通过,则合同将自动解除。
4.工程承包范围:设计、原材料及设备采购、土建安装工程,高低压设备安装工程,弱电(监控)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及安全文明施工等。
5.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6.合同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通知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
(2)计划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3)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重庆连盛同辉通过招标方式,严格履行相应评审原则,经过综合评估,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中标合同的履行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若中标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合同执行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未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变更或高层人事变
动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重庆绿发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2021 年 5 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思极星能科技
(四川)有限公司及重庆绿发共同投资设立重庆思极星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9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0%。
2.2021 年 5-6 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喀什中汇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中汇联银”)拟与中新合富(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绿发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重庆市范围内电动汽车充电场站资产建设及运营。产业基金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及喀什中汇联银合计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合计持股比例为 30%。
3.2021 年 7 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重庆市璧山区人
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补充合同(二)》,双方就进一步推进公司在高端智能制造板块的发展,促进重庆市璧山区及重庆市的充电桩产业发展,实现双方共赢互利,达成合作意向,投资项目规模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4.5 亿元。
4.2021 年 8-9 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接受
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绿发提供人民币 2 亿元的授信额度(实际借款数额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三年,年利率为 5%。公司以持有的自有房产作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双方拟签署《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5.2021 年 9 月,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重庆惠程未来与公司控股股
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签订《合同协定书》,绿发城建向重庆惠程未来采购及安装的事项包括充电桩设备及附件、材料费、安装及人工等,金额合计 2.36 万元。
6.2021 年 11 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庆惠程未来与中国石化销售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绿发签署更新后的《合资合作协议》。本次合作事项调整后,各方拟共同投资设立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
定为准),其中重庆惠程未来拟认缴出资 500 万元,占比 10%。
以上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八、风险提示
由于政策、内外部条件存在变化的可能性或有不可抗力因素随机发生的影响,在合同签署、项目实施及采购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进度、金额的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
九、独立董事的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项目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通过招投标方式竞得,交易价格经招投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且关联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系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通过招投标方式竞得,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重庆惠程未来与相关方签署中标项目合同,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系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通过招投标方式竞得,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中标通知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21-11-23] (002168)惠程科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7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14:30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6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0,812,874 股,
占公司总股份 801,929,568 股的 16.312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32人,代表公司股份 18,575,91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164%。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112,436,9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02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公司股份 18,375,91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9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3项议案,其中议案1、3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议案2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按照会议议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129,519,974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16%,1,292,9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5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6%;反对1,2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83,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399%;反对1,2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以129,205,55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13%,1,607,317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05,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13%;反对1,607,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473%;反对1,607,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6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以129,203,65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98%,1,609,217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03,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98%;反对1,60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371%;反对1,60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高华律师事务所郑冬梅律师、董成良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高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05]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6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本人健康证明文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议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15至2021年11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6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11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议案2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楼
3.电话号码:023—85283966 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维 电子邮箱:liuwei@hifuture.com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2.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议案设置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议案2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我本人(单位)持有惠程科技股票
股,股票性质为 ,拟参加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
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
(单位)出席惠程科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2021-11-05]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4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2021 年 6 月 25 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发”) 及其控股子公司中新合富(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合富”)共同投资设立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石化销售公司以货币
2,000 万元出资,出资比例为 40%;公司与重庆绿发各以货币 1,000 万元出资,出资比例各为 20%;中新合富签订本协议后,通过其发起设立的基金以货币出资1,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20%。合资公司由中国石化销售公司控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1.近日,上述交易各方在沟通过程中达成了新的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对
原《合资合作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以上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与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重庆绿发签署更新后的《合资合作协议》。
本次合作事项调整后,各方认缴出资情况如下:中国石化销售公司拟认缴出
资 3,500 万元,占比 70%;重庆绿发拟认缴出资 1,000 万元,占比 20%;重庆惠
程未来拟认缴出资 500 万元,占比 10%。合资公司由中国石化销售公司控股。
2.重庆绿发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的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庆绿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 500 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惠程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陈国庆先生、周志达先生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三、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被授权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3102B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2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陈成敏
注册资本:2,840,3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5 年 3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3 月 3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煤油、汽油、柴油[闭杯
闪点≤60℃],有效期至 2024 年 9 月 5 日);销售食品、化工产品、第三类医疗
器械;零售药品、出版物;道路货物运输;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燃气经营;
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卷烟、雪茄烟、纺织品、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充值卡;道路货物运输;出版物批发;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港口经营;供电业务;油(气)库、加油(气)站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石油管道及相关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销售润滑油、燃料油、沥青、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汽车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农副食品、化肥、农用薄膜、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消防器材、鲜花、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橡胶制品、机械设备、珠宝首饰、工艺品、玩具、乐器、家具、建筑材料;机动车充电桩充电;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机动车维修;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清洗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应用研究和计算机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汽车装饰;货物运输代理;出租办公用房;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汽车租赁;仓储服务。
2.股权结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0.4151%,为其控股股东;
其余 25 名股东合计持股 29.5849%。
3.中国石化销售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4.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重庆绿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7696592437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50 号 1 幢 6-6
法定代表人:陈国庆
注册资本:138,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 年 12 月 4 日
营业期限:2009 年 12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授权的土地储备整治;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森林工程;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资源开发;农田灌溉;水利投资与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市场运营管理;酒店经营管理;国内广告代理、制作、发布;广告装饰工程;物业管理。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128,600 93.0535%
2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9,600 6.9465%
合计 138,200 100.0000%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持有重庆绿发 93.0535%股权,为重庆绿发的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重庆绿发为公司控股股东绿发城建的母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庆绿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询,重庆绿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50 号 801(以登记机关核定为
准)。
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零售;车用天然气、车用氢气、汽车充电、卷烟、雪茄烟、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零售;批发润滑油,销售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及其它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日用品、百货、五金、交电、农副产品(不含国家专项规定的产品),商贸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动
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程管理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销售代理(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 货币 70.00%
2 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货币 20.00%
3 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500.00 货币 10.00%
合计 5,000.00 - 100.00%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可分批到位。首批出资暂以首个项目预算为准,自目标地块(目标地块是指合资公司计划建设的综合能源站涉及地块)土地挂牌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出资到位,后续资金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逐步出资到位。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方按认缴出资比例以货币进行出资。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调整后的《合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各方
(1)甲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被授权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重庆石油分公司”)。
(2)乙方: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丙方: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2.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
2.1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 万元。
其中:甲方占 70%;乙方占 20%;丙方占 10%,合资公司由甲方控股。
2.2 出资方式:
甲、乙、丙按认缴出资比例以货币进行出资。按照市场监管局注册资本金认
缴制的要求,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可分批到位。首批出资暂以首个项目预算为准,自目标地块(目标地块是指合资公司计划建设的综合能源站涉及地块)土地挂牌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出资到位,后续资金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逐步出资到位。
3.特别约定权利及义务
3.1 各方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3.1.1 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十四五”能源规划,明确合资公司在“十四五”
期间在璧山区域内新建加油(气)站项目不少于 5 座、新建综合能源站暂定 1座,由乙方负责协调璧山区人民政府支持合资公司依法依规取得上述新建项目的行业规划许可及相关土地。
3.1.2 对于合资公司拟建的 6 座综合能源站和加油(气)站项目,由合资公
司实施。
3.1.3 甲方与丙方在充电桩等多个领域开展深度合作。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甲方支持丙方充电、电气设备入围中石化物资采购平台。重庆区域内甲方名下所属全资的现有加油(气)站或综合能源站(以下统称场站)具备条件需要增加充电功能的,或需采购充电相关设施设备的,优先与丙方开展合作。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合资公司、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丙方充电设施设备等。相关合作内容及运营方案由甲、丙方另行
[2021-11-05] (002168)惠程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2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签
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签订更新后的《投资合作协议》,本协议为框架意向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各方将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交易金额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董事周志达先生在交易对方控制的企业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三方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33)。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发”)签署更新后的《合资合作协议》,各方拟共同投资设立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重庆惠程未来认缴出资额为 5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 10%。
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董事周志达先生在交易对方重庆绿发任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拟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拟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2 万元。
公司已就拟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
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依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
修正案》。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依据《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2021 年 11 月草案)》。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提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
议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50号 1幢 11楼会议室;
审议议题:
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36)。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2021-11-05]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三方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3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三方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如本次战略合作协议顺利推进,将有利于推动公司新能源充电桩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如双方能顺利开展和实施具体合作项目,将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仅为框架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交易金额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与其他方共同投资设立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落实各方在《投资
合作协议》中达成的合作意向。具体内容详情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在后期协议协商、签约及履行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可能存在具体合作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
署战略合作三方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重庆分公
司”)签署战略合作三方协议,共同推进在新能源新基建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全
方位的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进展情况
1.鉴于各方在后续沟通过程中达成了新的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重新拟定
了《投资合作协议》。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重庆分公司签订更新后的《投资合作协议》。本协议为框架意向性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各方将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交易金额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由于各方在本协议中约定了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初步合作意向,并另行签署了《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关于公司与其他方共同投资设立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的部分内容,以落实各方在《投资合作协议》中达成的合作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1.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负责人:江志斌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 369 号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间接控制的企业——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重庆分公司
1.基本情况
分公司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
成立时间:2003 年 1 月 9 日
负责人:王红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90290050X5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 188 号(环球金融中心)48 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分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批发汽油、柴油、天然气;食品销售,零售卷烟、雪茄烟;住宿;餐饮服务;报纸零售;期刊零售;音像制品零售,药品零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润滑油、燃料油、沥青、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汽车清洗服务;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汽车装饰;汽车维修;销售母婴用品、洗涤用品、化妆品、劳保用品、农副产品、消防器材、手机充值卡、汽车用品、轮胎、酒;批发零售化肥、农药、水果;汽车租赁(不得从事出租客运和道路客货运输经营);广告位租赁;机械设备及房屋租赁服务;汽车销售;保险代理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应用,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
2.总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重庆分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
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4.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重庆分公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机遇,共同推进在新能源新基建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甲乙丙三方按照平等自愿、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打造综合能源服务体
甲方指定所属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公司)与乙方、丙方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推进在渝投资“油气氢电服”综合能源站(以下简称综合能源站)项目,打造“油气氢电服”综合能源服务体,优化能源供给结构。
合作方式:拟设立合资公司,暂定名:重庆中石化惠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乙方出资 3,500 万元,占比
70%;绿发公司出资 1,000 万元,占比 20%;丙方出资 500 万元,占比 10%;由乙
方控股,具体内容以合资合作协议为准。
(二)规划布局能源产业
甲方根据 “十四五”能源规划,支持合资公司在璧山区内新建综合能源站
1 座、加油(气)站不少于 5 座(可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为综合能源站),并积极开展能源产业规划布局。
(三)展开充电桩应用领域深度合作
1.自协议签订生效日起,乙方与丙方在充电桩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对于乙、丙双方开展合作的充电场站,可采取土地租赁、合作分成、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开展合作。
2.充电站合作:乙方及合资公司未来 5 年内在璧山区内新建加油(气)站或
综合能源站(以下统称场站),符合场站内建设充电站条件的,由乙方提供场地,丙方或丙方指定符合相关资质的关联公司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
自协议签订生效日起,重庆区域内乙方名下所属的现有加油(气)站对丙方开放,经乙、丙双方筛选勘查确认后的意向充电站合作场站名单作为本协议附件。单个站点另行协商签订具体合作协议。乙方同意以仅提供场地方式进行充电站合作的,由丙方或丙方指定符合相关资质的关联公司进行本协议项下充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3.电力工程相关合作:自协议签订生效日起,合资公司未来 5 年内在璧山
区内新建场站,依法合规前提下,选择丙方为电力工程总承包方,优先采购丙方可提供的、符合乙方标准的设施设备。
自协议签订生效日起,重庆区域内璧山区外乙方名下所属的现有加油(气)站改造,以及未来 5 年新建场站时,依法合规前提下,乙方优先选择丙方为电力工程总承包方,优先采购丙方可提供的、符合乙方标准的设施设备。
4.充电相关设施设备合作:本协议签订生效日起 5 年内,乙方在重庆区域
内名下所属已有、新建的场站内的充电桩建设项目,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建设主体企业优先向丙方及其子公司采购充电相关设施设备时,丙方及其子公司应负责提供充电相关解决方案。
二、三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对合资公司在璧山区内新建的综合能源站及加油(气)站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同时,对乙、丙方在能源产业上的业务拓展予以政策支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积极支持合资公司参与综合能源站地块竞拍,在竞得综合能源站地块后,力争一年内保证建成投用,并自觉服从甲方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在璧山区内现有其名下所属场站,以及未来 5 年内新
建场站,经乙、丙双方同意建设充电桩时,全部纳入本协议项下充电桩项目业务范围。乙方在重庆市区域内现有其名下所属场站,乙、丙双方同意开展充电站合作的,乙方配合并支持具体项目落地,合作共建场站由乙方负责协调。乙方未来
5 年内新建场站,具备充电站合作条件的,依法合规前提下,可优先纳入本协议下充电桩项目业务范围。
3.在协议签订后,乙方确保其在璧山区和丙方协调的外省市新投资建设的场站项目均以合资公司为项目建设运营公司,产生的社零数据、税收均依法纳入重庆市璧山区统计范围。
4.如果璧山区外有投资价值的场站,在甲方的全力支持下,乙方可以合资公司的名义进行发展。
5.乙方保障合资公司油气氢资源供应,作为油气氢供应商,在油气氢价等方面给予合资公司一定的优惠政策或补贴。
6.乙方应支持和配合丙方入围中石化准入平台;在未进入准入平台前,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优先进行选择。
(三)丙方的权利义务
1.自协议签订生效日起,乙方与丙方在充电桩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乙方及合资公司未来 5 年内在璧山区内新建场站,符合场内建设充电站条件的,由乙方提供场地时,丙方或丙方指定符合相关资质的关联公司应负责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丙方应积极推进乙、丙双方充电桩合作项目的落地,对于本协议下纳入合作范围的充电场站项目,双方同意进行充电桩项目建设时,丙方或丙方指定第三方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的,依法合规前提下,优先采购丙方充电相关设施设备,并且由丙方负责提供充电相关解决方案。
3.丙方保证所售充电相关设备为同期丙方销售成交最低价格水平,且不高于 同行业相同档次和功能的相关产品平均价格。乙方或合资公司有权对产品进行 市场询比价和质量功能测试。
4.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丙方应积极推进乙、丙双方智能电气设备及工程合 作项目的落地,对于丙方承包的涉及电力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项目,丙方应及时 提供电力工程总包服务,并提供相关电力设施设备。
5.丙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和施工满足乙方要求,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报价为 市场公允价格。
6.丙方负责协调成都市以及
[2021-11-05] (002168)惠程科技: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5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 年 09 月 09 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68 号 22 层 1.2.3 区
(5)首席合伙人:蒙高原
(6)人员信息:2020 年合伙人数量为 16 人,2020 年注册会计师数量为 103
人,2020 年从业人员数量为 179 人。
(7)业务资质: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由重庆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50030002),2020 年进入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8)历史沿革:1985 年 6 月重庆审计事务所成立,隶属于重庆市审计局;
1999 年 7 月重庆审计事务所改制成立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 9 月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务所成立以来,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积极拓展业务,目前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遍及全国和部分海外国家和地区。2021 年在全国 9,000 多家会计师事务所中综合评价排名 49 位,曾荣获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发的“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全国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等众多荣誉称号。
转制后的事务所已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实现了一体化管理,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等多个专业委员,能够为上市公司、金融保险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提供各类审计服务。
(9)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总收入 7,098.8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7,095.9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0 元,审计公司家数为 1,003 家,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家数 0 家,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为审计业务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可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情况:万先进,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 7 月至今在重庆康华
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合伙人,有 21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熟悉国家会计、审计、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大中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及并购重组等方面业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瞿重磊,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 9 月至今在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合伙人,有 16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熟悉国家会计、审计、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多家大中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邓显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1 月至今在重庆
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合伙人,有 20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熟悉国家会计、审计、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多家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审计项目的质控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审计工作量的繁简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根据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
费用。
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人民币。本期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人民币,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2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2020 年度为
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
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
任能力。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可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相关汇报并审阅了有关材料,资料详实,有助于董事会做出理性科学的决策。经核查,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与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聘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2 万元。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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