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35什么时候复牌?-东南网架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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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因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与债权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在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止的期间内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
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为不超过人民币 7,400 万元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114,800 万元,公
司对成都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8,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才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铝锌硅复合板、彩涂钢板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成都东南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081.56 60,168.40
利润总额 1,395.95 6,191.39
净利润 1,338.62 5,490.57
项目 2021 年 6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409.15 81,934.71
负债总额 66,693.56 54,557.73
银行贷款总额 10,482.59 11,487.20
流动负债总额 66,630.41 54,484.0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8,715.60 27,376.98
4、经查询,成都东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债务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为人民币 7,400 万元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成都东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27,332.44 万元,占本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9.10%,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9-09]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中标钱塘新区国产宽体客机零部件生产厂房(一期)二标段工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钱塘新区国产宽体客机零部件生产厂房(一期)二标段
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收到招
标单位杭州大江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我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为“钱塘新区国产宽体客机零部件生产厂房(一期)二标段工程”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95,923.0088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钱塘新区国产宽体客机零部件生产厂房(一期)二标段工程
2、招标人:杭州大江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中标单位: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4、中标价格:人民币 95,923.0088 万元
5、工程概况:本次中标总建筑面积 528,383 平方米,本项目二标段工程主
要包括 A01 号飞机大型复材构件制造厂房(建筑面积 47116 平米),A02 号飞机
大型复材构件装配厂房(建筑面积 432248 平米),B01 号航空科技研发中心(建
筑面积 37713 平米),B02 号宿舍楼(建筑面积 11146 平米),A06 号门房(建筑
面积 30 平米),A07 号门房(建筑面积 30 平米),A08 号计量间(建筑面积 10
平米),B03 号门房(建筑面积 60 平米),B04 号垃圾站(建筑面积 30 平米)以
及地下室。
6、工程建设地点:杭州市钱塘区
7、工期:580 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合格”标准。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 “钱江杯”及“中国钢结构金奖”,争创“鲁班奖”。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1、招标单位:杭州大江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前进街道绿荫路 222 号
法定代表人:胡聪健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政府性项目的开发建设;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外);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公司与杭州大江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本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业务。
4、履约能力分析:杭州大江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杭州钱塘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是公司在大型航空制造业厂房施工总承包领域的新突破,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提高公司工商业厂房屋顶资源的渠道,对公司在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的业务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
2、本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95,923.008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 10.36%,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本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尚未与该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的有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9-07]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协议尚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协议涉及的装机容量规模等各项数据均为协议各方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初步规划数据,最终实际装机容量规模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以清洁能源促进区域新发展,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南网架”)于近日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萧经开”)签订了《投资协议书》。
本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的约定,暂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后续落地实施过程中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对方名称: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于 1990 年 5 月,并于 1993 年 5 月经国务
院批准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全国首批国家级开发区之一。萧经开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杭州)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基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杭州国家软件产业基地、杭州软件新城。
萧经开总面积近 180 平方公里,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人工智能、半导体、生物医药、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文化传媒、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总部经济等支柱产业。
萧经开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结构合理,基础设施完善,财政状况良好,各种配套措施有力,为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软、硬件条件。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萧经开管理机构,在萧山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对萧经开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与公司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东南网架福斯特光伏项目
1.2 项目内容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投资、建设、运营于一体的大型绿色建筑上市公司,为钢结构建筑行业塔尖企业,绿色建筑引领者。连续十多年蝉联中
国民营企业 500 强、中国制造业企业 500 强、中国建筑业企业 500 强。公司设立
了行业首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行业首家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行业首家
全国首批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先进结构设计与建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光伏建筑一体化碳中和研发中心。公司拥有光伏建筑相关核心专利 20 余项,并拥有省级光伏建筑一体化施工工法。此外,“东南 SPR 光伏一体化技术”作为公司十大核心技术之一,将为公司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相关业务提供重要支撑。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是全球太阳能封装材料行业龙头上市企业,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光伏封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斯特主导产品 EVA 胶膜拥有国内超过 50%、国际超过 30%的市场份额,在光伏封装材料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东南网架与福斯特共同出资成立了浙江东南网架福斯特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金 2 亿元,东南网架出资 1.5 亿元,占股75%;福斯特出资 5000 万元,占股 25%。合资公司将成为一家集投资、研发、设计、建设、运维于一体的光伏发电新能源企业。
(二)合作内容
1、建设东南网架福斯特碳中和总部经济中心。东南网架福斯特碳中和科技公司总部经济中心将设在萧经开。合资公司致力于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会展中心、体育场馆、综合体、产业园区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居等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业务和 BIPV 总承包项目建设。项目的投资与建设由总部经济中心负责,所有税收上缴在萧经开。计划到 2026 年,项目涉及总装机容量预计约 950MW,成为中国光伏建筑一体化的领军企业,形成以萧经开为核心、辐射全球的光伏建筑产业链,为萧经开“金名片”争光添彩。
2、建设东南网架福斯特全球研发中心。合资公司计划将在萧经开成立碳中和研发中心,引进专业的建筑、光伏、新能源等人才,主要研发内容为:建筑屋顶和墙面一体化光伏应用场景研发和应用、光伏发电监控平台及大数据中心的研发和应用、源网荷储应用场景研发和应用、零碳建筑和地热能源的研发和应用。计划到 2025 年,引进建筑、光伏、新能源等相关院士团队 1 个,相关专业的硕士及研究人员 200 人。
3、萧经开支持合资公司在政府投资的屋顶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并协调辖区内其他屋顶资源。屋顶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会展中心、体育场馆、综合体、产业园区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居等屋顶资源。
(三)投资方承诺
1、自签订投资协议起 3 个月内乙方将合资公司迁入萧经开,注册资本不低
于 2 亿元,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缴到位不低于 5000 万元。
2、 合资公司 2022-2026 年五个完整年度内,实现项目总装机容量 950MW
(实际装机容量以当地供电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合资公司引进 F 类及以上人才不少于 10
人;五年内引进 F 类及以上人才不少于 20 人(以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和在萧经开连续缴纳六个月社保为认定标准)。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合资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或 PCT 申请合计不少于 10 项且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5、合资公司今后行使总部职能,经营期限不低于 20 年,期间公司注册地址和税务关系不得迁出萧经开(不可抗力或与萧经开协商一致除外)。
(四)扶持政策
1、为支持合资公司快速发展,甲方将提供总部落户资助、财政贡献资助以及对合资公司当年列入重点节能项目计划、重点光伏发电项目计划等相关扶持政策。
2、协助合资公司向杭州市萧山区申请相关政策。
3、以上扶持资助部分包含上级部门资助中萧经开所需配套部分。此外,还可享受省市区和萧经开公开发布的其他扶持政策,如遇新政策出台,则按新政策执行。对同一事项或同类型事项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扶持。
(五)推进机制
1、定期组织高层会晤。双方主要领导不定期会晤一次,就双方深化合作事宜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协调推进。
2、萧经开相关职能部门与合资公司成立合作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协调,研究解决合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推进合作项目落地。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经营秩序。
2、按本协议约定协调并兑现招商引资各项资助政策。
3、在合资公司配合的前提下,协助合资公司办理企业注册、审批和其他相关的证照手续。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相关事项如需其他职能部门进行配合的,甲方应当协调其他职能部门有效遵守并配合本协议的执行。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合资公司拥有法律赋予的财产、经营自主权和劳动用工自主权等权利。
2、乙方及合资公司承担遵守并兑现本协议书第二条投资承诺内容的义务,并享有获得本协议第三条扶持政策的权利。
3、乙方及合资公司自愿遵守和执行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4、乙方及合资公司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响应政府领导号召,配合完成本地政府以及甲方不违背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的各项工作安排。
5、合资公司完成迁入后,合资公司工商注册地址和税务关系在甲方辖区内不得少于 20 年(不可抗力或与甲方协商一致除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包括控股股东)不得抽逃、撤回、减少资本金。未经甲方同意,合资公司不得减少资本金,乙方及合资公司不得变更实际控制人。
(八)、保障措施
本协议书生效后,各方应及时会商具体实施计划并落实相关协议,加快项目建设推进。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依约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且构成严重违约,经乙方书面要求纠正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已获得的资助不予返还、尚未得到的资助及扶持政策不再享受。
2、乙方及合资公司违约责任:
2.1 若因乙方及合资公司违约导致本投资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则甲方有权收回已兑现政策。
2.2 乙方在签订协议书后3个月内如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合资公司工商迁入
的,视作自动放弃资助和扶持,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无法完成相关登记的,乙方有权要求顺延期限。
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上述所有扶持政策并要求乙方及合资公司在指定期限内返还违约期内已获得的各项扶持政策,同时要求乙方及合资公司赔偿相关损失,甲方未兑现的扶持政策不再予以兑现:
2.3.1 乙方或合资公司财务不健全或不规范造成甲方无法审计或者拒绝接受甲方审计;
2.3.2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或合资公司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两年的;
2.3.3 经司法部门裁判,乙方及合资公司有欠税或恶意欠薪达 100 万元以上
的;
2.3.4 合资公司股东抽逃、减少、撤回资本金的;
2.3.5 乙方或合资公司弄虚作假、骗取各项资助的;
2.3.6 合资公司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因偷税被立案查处、列入失信黑名单和发生重大群体事件的;
2.3.7 乙方或合资公司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或未能完成本协议中任何一项承诺等行为,且经甲方通知后 60 个工作日内未改正的。
(十)其他
1、双方应对本协议项下的各项内容和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商业秘密进行保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有关资料、信息擅自泄露给他人。该条款不因本协议解除、终止而失效。
2、本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约定情形的,任意一方不可擅自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4、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钢结构及绿色建筑行业深耕三十多年,始终坚持“以产业推动为己任”,并切实践行“绿色发展、健康发展、能源发展、数智发展”发展理念,
积极整合、集成先进技术资源与绿色建筑一揽子解决方案与集成服务,拥有多个光伏建筑项目的建设经验,具备光伏建筑重要渠道、生产和资源的整合能力。
公司本次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的需要,符合国家“双碳”目标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
[2021-08-28]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五羊”)因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番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与债权人浦发银行番禺支行在
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止的期间内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
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
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南”)因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天津东南与
债权人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在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止的期间内
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122,200 万元,公司对广州五羊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9,800 万元,公司对天津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22,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22.535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石基村前锋路 44 号
法定代表人:方建坤
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钢铁结构体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用金属制附件及架座制造;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广州五羊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267.46 23,699.31
利润总额 1,245.77 2,145.15
净利润 1,095.55 1,863.99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338.90 44,404.95
负债总额 26,806.10 28,967.71
银行贷款总额 3,003.26 1,502.39
流动负债总额 26,806.10 28,967.7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666.44 666.44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6,532.79 15,437.24
4、经查询,广州五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南”)
注册资本:18,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十四道 31 号
法定代表人:朱乾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设计、制造、安装;建筑工程施工、安装;承接与以上相关的土建工程。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天津东南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935.19 60,916.57
利润总额 3,178.33 5,251.35
净利润 2,867.00 4,624.45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947.58 84,833.00
负债总额 53,769.43 50,521.85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53,769.43 50,521.8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5,828.96 5,097.99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37,178.15 34,311.15
5、经查询,天津东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番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债务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债务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广州五羊、天津东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20,761.25 万元,占本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7.60%,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2021-08-28] (002135)东南网架: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南网
架,证券代码:002135)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8 月 25 日、8 月 26 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有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
编号:2021-062)。现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规定,公司就此次股票异常波动情况补充如下:
一、对“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中第 6 条进行了补充披露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于 2021 年 3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21),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至少 3 个月内不再
筹划同一事项。”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7] (002135)东南网架: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南网
架,证券代码:002135)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8 月 25 日、8 月 26 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刊
登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36,395.6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1.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025.3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1.75%;
2、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签订<光伏发电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具体进展,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7、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8、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4] (002135)东南网架: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监事何挺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调整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
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 (002135)东南网架: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胡旭微女士、王会娟女士、翁晓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公 司 2021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
2021-059)同时刊登在 2021 年 8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明明、徐春祥、周观根、何月珍、蒋晨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公司独立董事胡旭微女士、王会娟女士和翁晓斌先生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
认 可 意 见 和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 (002135)东南网架: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5元
每股净资产: 4.549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3%
营业总收入: 53.6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60亿元
[2021-08-06] (002135)东南网架: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月 5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 593 号浙江东南
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明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3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485,630,6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9480%。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484,908,8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878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7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21,8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9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21,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9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5,279,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77%;反对 3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7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577%;反对 35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4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5,279,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77%;反对 3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7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577%;反对 35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4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5,629,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8%;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2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5,629,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8%;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2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敏律师、金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3]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减资人民币 14,968.25 万元,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资概述
公司基于优化整体产业结构战略需要,从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决定对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减资 14,968.25 万元。减资完成后,东南新材料的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 53,968.25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39,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发生变化。
本次对东南新材料的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687593438
成立时间:2011 年 1 月 26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萧山区临江新城农二场房屋 427 号
注册资本:53,968.2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土工布、涤纶工业长丝、聚酯切片、POY 丝、FDY 丝、DTY 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纺织面料、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揽来料加工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减资前 减资后
股东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万元) 股权比例(%)
浙江东南网架 53,968.25 100.00 39,000 1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53,968.25 100.00 39,000 100.00
3、主要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7,850.97 230,709.25
利润总额 2,028.40 -15,096.19
净利润 2,026.52 -15,096.28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4,228.79 188,953.49
负债总额 139,176.70 155,927.93
净资产 35,052.08 33,025.56
三、本次减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东南新材料减资,是公司在预计东南新材料未来业绩成长的基础上,从优化公司整体产业结构的战略规划出发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减资完成后,东南新材料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8-03] (002135)东南网架: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上午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胡旭微女士、王会娟女士、翁晓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7-30] (002135)东南网架:2021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5,356,730,618.85 4,068,806,382.83 31.65%
营业利润 405,989,403.44 288,614,128.90 40.67%
利润总额 405,446,460.20 289,654,092.38 39.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59,145,864.44 237,402,074.39 51.28%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5 0.23 52.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1% 5.41% 2.50%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
总 资 产 14,587,947,218.82 13,650,090,612.56 6.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4,704,721,858.88 4,375,201,816.50 7.53%
股 本 1,034,402,200.00 1,034,402,200.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 4.55 4.23 7.57%
注:表内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经营业绩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目标,积极落实经营计划,全面开展市场开拓、项目管理、技术创新、风险防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公司各项业务平稳有序顺利实施,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总承包项目+1 号工程”双引擎发展战略,利用自
身综合优势,积极把握市场机遇,订单获取能力持续增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3、报告期内公司严格管控成本,多举措降本增效,在上半年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公司采取一系列经营措施降低了成本大幅上涨等不利因素。
4、受经济复苏和需求增长的推动,行业景气度进一步回升,公司涤纶长丝主要产品量价齐升,增长趋势良好。
(二)财务状况说明
2021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356,730,618.85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65%;利润总额 405,446,460.2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9.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9,145,864.44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1.28%,主要系本期总体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4,587,947,218.82 元,较年初增加 6.87%;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704,721,858.88 元,较年初增加 7.53%。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43)中对 2021 年半年度公司经营业绩的预计为:2021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40%至 60%。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业绩预计情况不存
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30]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 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1、钢结构业务经营情况
2021 年 1 月至 6 月,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共新签合同 54 项,累计合同
金额为人民币 719,278.9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6.42%。其中,4-6 月份新签合同 27 项,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29,158.80 万元。
此外,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共计 36 项,合
计金额为人民币 475,134.4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以及中标项目总计金额为人民币1,194,413.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0.67%。
2、非钢结构业务经营情况
2021 年 1 月至 6 月,POY、FDY、切片的生产量分别为 15.89 万吨、4.01
万吨、1.36万吨,销售量为19.64万吨、4.50万吨、1.43万吨,营业收入为118,650.07
万元 、30,709.18 万元、7,077.66 万元。其中,4-6 月份 POY、FDY、切片的生
产量分别为 9.39 万吨、2.31 万吨、0.69 万吨,销售量为 10.91 万吨、2.50 万吨、
0.17 万吨,营业收入为 70,226.20 万元、17,755.50 万元、907.20 万元。
二、截至报告期末重大项目履行情况
项目名称 业务模式 工期 合同价款 履行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完工
进度为 1%,收款进度为 0%,
本期确认收入 1,855.69 万元,
杭州国际博 41.24 亿元 累计确认收入 1,855.69 万元。
览中心二期 EPC 总承 1730 天 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包
项目 (注 1) 与回款的情况;交易对手方的
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变化,项
目结算和回款不存在重大风
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完工
进度为 26.52%,收款进度为
15.93% , 本 期 确 认 收 入
杭州湾智慧 EPC 总承 33,069.09 万元,累计确认收入
谷二期项目 包 1656 天 27.57 亿元 67,099.64 万元。不存在未按合
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的情
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不
存在重大变化,项目结算和回
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注 1:公司与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潮峰钢构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杭州国际博览中心二期项目(萧政储出
(2020)8 号)地块 EPC 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412,405.413 万元,其中公司
承担本次项目的工程总额约为 204,270.30 万元。
三、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23]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新津支行”)申请在原定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 6,000 万元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成都银行新津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成都东南与债权人成都银行新津支行之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6,600 万元整,期限 1 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136,200 万元,公司对成都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15,4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才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铝锌硅复合板、彩涂钢板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成都东南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341.06 60,168.40
利润总额 735.49 6,191.39
净利润 693.73 5,490.57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439.85 81,934.71
负债总额 56,369.15 54,557.73
银行贷款总额 11,487.20 11,487.20
流动负债总额 56,300.75 54,484.0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8,070.71 27,376.98
4、经查询,成都东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债务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6,600 万元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1 年 7 月 20 日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成都东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12,742.34 万元,占本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5.77%,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21]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与债权人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之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142,800 万元,公
司对东南新材料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35,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
注册资本:53,968.2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区临江新城农二场房屋 427 号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土工布、涤纶工业长丝、聚酯切片、POY 丝、FDY 丝、DTY 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纺织面料、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揽来料加工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东南新材料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7,850.97 230,709.25
利润总额 2,028.40 -15,096.19
净利润 2,026.52 -15,096.28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4,228.79 188,953.49
负债总额 139,176.70 155,927.93
银行贷款总额 12,600 12,600
流动负债总额 137,264.19 154,321.3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无 无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35,052.08 33,025.56
4、经查询,东南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之和。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或者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东南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
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10,102.25 万元,占本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5.17%,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2021-07-21]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安东南”)和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五羊”)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缓解其融资难度,降低其融资成本,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资助额度
序号 子公司名称 财务资助额度
1 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2,000万元
2 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5,000万元
合计 7,000万元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的使用期限
上述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公司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三年。
4、资金占用费收取和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子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
(二)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7MA2E8BLB0A
成立时间:2019 年 04 月 03 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螺山路 1 号
注册资本:7979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晨明
经营范围:医院基础建设项目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运营管理,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磐安东南资产总额 14,880.37
万元,负债总额 6,917.7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7,962.60 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2.89 万元。
4、履约能力:磐安东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1940486C
成立时间:2004 年 06 月 08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石基村前锋路 44 号
注册资本:7222.5355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建坤
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钢铁结构体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用金属制附件及架座制造;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州五羊资产总额 44,404.95
万元,负债总额 28,967.7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5,437.24 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699.31 万元,净利润 1,863.99 万元。
4、履约能力:广州五羊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磐安东南和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满足其经营需要,降低其资金成本。被资助对象磐安东南、广州五羊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且均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降低其资金成本。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有能力控制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
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依据下属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和公司资金状况,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下属子公司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缓解其融资难度,降低其融资成本;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不存在直接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 30.36 亿元
(含本次财务资助),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2021-07-21]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部分新业务领域,并将相关经营范围表述统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进行调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要求,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基本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 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施 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 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 动;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餐饮服务。 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 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 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建材料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 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 建筑材料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 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承包工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 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信息模 对外承包工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 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管理; 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
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停车场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
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
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
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 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
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
续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减持比例要求。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责任。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
[2021-07-21]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2020
年 8 月 5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
进,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
至 2022 年 8 月 5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及授权的其他
内容保持不变。
前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长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2021-07-21] (002135)东南网架: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上
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有
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8 月 5 日),符合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至原有
限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8 月 5 日),符合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2021-07-21] (002135)东南网架: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上午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胡旭微女士、王会娟女士、翁晓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限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8 月 5 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限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8 月 5
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部分新业务领域,并将相关经营范围表述统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要求,同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8 月 5 日召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2021-07-21]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30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 593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审议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 √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2.00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 √
的议案》
3.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1
年 8 月 4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
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 593 号
3、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1 年 8 月 4 日,上午 9 :00—11: 00,下
午 14 :00—17: 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 593 号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
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1209
2、会议联系人: 蒋建华 张燕
3、联系电话:0571—82783358 传真:0571—82783358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35。
2. 投票简称:“东南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东南网架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
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
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2.00 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 √
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 √
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021-07-14] (002135)东南网架: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3,236.29 万元–37,984.3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23,740.21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0% -60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2 元/股-0.37 元/股 盈利:0.23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总承包项目+1 号工程”双引擎发展战略,利用自
身综合优势,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在总承包领域的市场拓展取得重大突破,订单
获取能力持续增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管控成本,多举措降本增效,在上半年原材料价格持
续上涨的情况下,公司采取一系列经营措施降低了成本大幅上涨等不利因素。
3、受经济复苏和需求增长的推动,行业景气度进一步回升,公司化纤主要
产品量价齐升,增长趋势良好。
四、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2021-06-25]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南”)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与债权人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之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147,800 万元,公
司对浙江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
法定代表人:沙学勇
经营范围:钢结构、板材设计、制造、安装及工程承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材料的销售。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浙江东南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882.92 60,994.39
利润总额 1,590.98 4,112.65
净利润 1,412.21 3,595.95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271.71 66,960.65
负债总额 47,457.17 43,558.33
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47,457.17 43,558.3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4,814.53 23,402.32
4、经查询,浙江东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债权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之和。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或者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12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浙江东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08,960.16 万元,占本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4.90%,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2021-06-03]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新津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与债权人成都银行新津支行之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1,000 万元整,期限 3 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152,800 万元,公
司对成都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22,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才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铝锌硅复合板、彩涂钢板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成都东南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341.06 60,168.40
利润总额 735.49 6,191.39
净利润 693.73 5,490.57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439.85 81,934.71
负债总额 56,369.15 54,557.73
银行贷款总额 11,487.20 11,487.20
流动负债总额 56,300.75 54,484.0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8,070.71 27,376.98
4、经查询,成都东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债务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1,000 万元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1 年 5 月 28 日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成都东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09,412.4 万元,占本公司 2020 年
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5.01%,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2021-04-29] (002135)东南网架:一季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
2021-037)同时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投资额度获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未到期业务占用的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2021-04-29] (002135)东南网架:一季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上午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其中董事周观根先生、胡旭微女士、王会娟女士、翁晓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公 司 2021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
2021-037)同时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及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徐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徐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工作调整,郭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另有任命,其工作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郭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郭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投资额度获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未
到期业务占用的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附件:简历
徐齐:男,198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
师、工程师。200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秘书兼办公室主任。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
司办公室主任、浙江东南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兼任浙江御泰医药有限公司、浙江为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期颐嘉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东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佳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若邻嘉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杭州百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良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睿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辞去控股股东单位和除本公司以外的其它单位的董事和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04-29] (002135)东南网架: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元
每股净资产: 4.3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7%
营业总收入: 24.3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5亿元
[2021-04-27]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拟签订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合作意向书旨在明确双方就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达成的初步共识,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合作意向书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签订的合作意向书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仅为双方就本次收购事宜达成意向性协议,股权收购协议尚未正式签订,尚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意向书签署概况
为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绿色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产业的布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股票代码:603806)签订《合作意向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福斯特持有的“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51%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在本次股权收购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简称:福斯特
3、股票代码:603806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9463090B
5、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成立时间:2003 年 05 月 12 日
7、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 8 号
8、注册资本:76955.2372 万人民币
9、法定代表人:林建华
10、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胶膜、太阳能电池背板、感光干膜、挠性覆铜板、有机硅材料、热熔胶膜(热熔胶)、热熔网膜(双面胶)、服装辅料(衬布)的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电池片、多晶硅、高分子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化品及易制毒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新材料、新能源、新设备的技术开发,光伏设备和分布式发电系统的安装,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福斯特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1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385,063,580 50.04
法人
2 林建华 境内自然人 111,354,565 14.47
3 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23,345,600 3.03
法人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19,328,354 2.5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易
5 方达悦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未知 8,746,351 1.14
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6 司-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 未知 6,475,970 0.84
券投资基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7 司-易方达 新收益灵活配置 未知 6,155,195 0.8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8 达高端制造 混合型发起式证 未知 4,778,187 0.62
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易方达安心 回报债券型证券 未知 4,578,128 0.59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创金合信工 业周期精选股票 未知 4,489,160 0.58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0、林建华先生为福斯特实际控制人;
11、福斯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福斯特的经营情况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3502137438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5 年 08 月 12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 8 号 1 幢 1-205 室
注册资本:21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建华
经营范围:光伏光电能源技术的开发,实业投资,光伏发电设备、太阳能胶膜、太阳能组件、太阳能背板、电池片、硅料硅片的销售,农业、林业、渔业技术开发及种养殖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2、股权结构:福斯特持有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2,010,454.71 236,764,743.93
负债总额 46,495,414.19 42,288,747.00
应收款项总额 6,178,382.37 7,025,741.7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
无 无
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95,515,040.52 194,475,996.93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527,443.65 24,882,357.48
营业利润 1,199,808.85 5,786,480.09
净利润 1,039,043.59 4,435,739.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12,997,519.88 13,169,526.34
4、经查询,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以甲方在绿色建筑行业和乙方在光伏行业优势为基础,利用双方优势资源,拟共同投资,做大、做强光伏发电相关业务,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1. 双方同意以目标公司为主体开展光伏发电相关业务,甲方通过受让乙方
持有的目标公司 51%股权的方式成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
2. 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为甲方持股 51%、乙方持股 49%。
此后,乙方预计将安排转让合计约 10%的目标公司股权给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
平台,甲方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认购权。
3. 双方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聘请具备相应资格的资产评估
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最终价格和转让款支付时间,甲方将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4. 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股权转让完成日,目标公司的盈亏由甲乙双方按
照转让后的持股比例分别享有。
5. 目标公司应设由五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其中甲方委派三名,乙方委派
二名。
6. 目标公司未来主营业务:
1) 对既有建筑屋顶,进行光伏发电项目 EPC 和合同能源管理开发、投资。
2) 对新建建筑光伏发电一体化 EPC 以及合同能源管理开发、投资。
3) 申办碳交易、电力交易等资质,并参与交易。
4) 开发其他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技术和业务。
7. 股转完成后,目标公司拟新设全资子公司对光伏建筑一体化、碳中和建
筑、综合能源管理服务系统等进行研究开发,名称暂定浙江东福碳中和研究院(以政府批复为准),注册资本暂定:2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及办公场所:萧山区。
8. 双方同意进行如下前期工作:
1) 将目标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东福碳中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或浙江东福碳
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2) 目标公司注册地址从临安区迁至萧山区。
9. 本合作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拟签订《合作意向书》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合作目的
在以“碳中和”为目标的国家绿色发展战略背景下,未来我国的能源结构将发生重大的调整,光伏等清洁能源在能源中的比重将大幅增加。公司是国家发改委批准的“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地”和住建部全国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公司始终坚持以产业推动为己任,积极开展先进技术
与绿色建筑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与集成服务。公司拟通过对标的公司的股权收购,发挥各方的产业协同作用,打造绿色建筑光伏一体化领先企业,实现公司“EPC+BIPV”的战略转型。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仅为双方就本次收购事宜达成的意向性协议,收购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拟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属于合作双方的意向性约定,是进一步洽谈的基础。本次股权收购的最终条款以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为准,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后续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2021-04-27]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业务发展需要,近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与债权人江苏银行杭州分行之间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163,800 万元,公
司对东南新材料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40,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
注册资本:53,968.2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区临江新城农二场房屋 427 号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土工布、涤纶工业长丝、聚酯切片、POY 丝、FDY 丝、DTY 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纺织面料、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揽来料加工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东南新材料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19 年 1-12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0,709.25 315,777.27
利润总额 -15,096.19 92.80
净利润 -15,096.28 92.80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8,953.49 179,424.77
负债总额 155,927.93 131,302.93
银行贷款总额 12,600 53,647.13
流动负债总额 154,321.38 130,735.8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无 无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33,025.56 48,121.84
4、经查询,东南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债权本金人民币贰亿元整及本金对应的利息、费用等其他债权。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额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三年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
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东南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06,533.92 万元,占本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4.35%,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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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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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因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与债权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在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止的期间内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
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为不超过人民币 7,400 万元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114,800 万元,公
司对成都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8,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才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铝锌硅复合板、彩涂钢板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成都东南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081.56 60,168.40
利润总额 1,395.95 6,191.39
净利润 1,338.62 5,490.57
项目 2021 年 6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409.15 81,934.71
负债总额 66,693.56 54,557.73
银行贷款总额 10,482.59 11,487.20
流动负债总额 66,630.41 54,484.0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8,715.60 27,376.98
4、经查询,成都东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债务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为人民币 7,400 万元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成都东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27,332.44 万元,占本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9.10%,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9-09]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中标钱塘新区国产宽体客机零部件生产厂房(一期)二标段工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钱塘新区国产宽体客机零部件生产厂房(一期)二标段
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收到招
标单位杭州大江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我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为“钱塘新区国产宽体客机零部件生产厂房(一期)二标段工程”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95,923.0088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钱塘新区国产宽体客机零部件生产厂房(一期)二标段工程
2、招标人:杭州大江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中标单位: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4、中标价格:人民币 95,923.0088 万元
5、工程概况:本次中标总建筑面积 528,383 平方米,本项目二标段工程主
要包括 A01 号飞机大型复材构件制造厂房(建筑面积 47116 平米),A02 号飞机
大型复材构件装配厂房(建筑面积 432248 平米),B01 号航空科技研发中心(建
筑面积 37713 平米),B02 号宿舍楼(建筑面积 11146 平米),A06 号门房(建筑
面积 30 平米),A07 号门房(建筑面积 30 平米),A08 号计量间(建筑面积 10
平米),B03 号门房(建筑面积 60 平米),B04 号垃圾站(建筑面积 30 平米)以
及地下室。
6、工程建设地点:杭州市钱塘区
7、工期:580 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合格”标准。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 “钱江杯”及“中国钢结构金奖”,争创“鲁班奖”。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1、招标单位:杭州大江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前进街道绿荫路 222 号
法定代表人:胡聪健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政府性项目的开发建设;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外);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公司与杭州大江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本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业务。
4、履约能力分析:杭州大江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杭州钱塘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是公司在大型航空制造业厂房施工总承包领域的新突破,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提高公司工商业厂房屋顶资源的渠道,对公司在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的业务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
2、本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95,923.008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 10.36%,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本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尚未与该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的有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9-07]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协议尚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协议涉及的装机容量规模等各项数据均为协议各方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初步规划数据,最终实际装机容量规模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以清洁能源促进区域新发展,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南网架”)于近日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萧经开”)签订了《投资协议书》。
本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的约定,暂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后续落地实施过程中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对方名称: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于 1990 年 5 月,并于 1993 年 5 月经国务
院批准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全国首批国家级开发区之一。萧经开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杭州)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基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杭州国家软件产业基地、杭州软件新城。
萧经开总面积近 180 平方公里,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人工智能、半导体、生物医药、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文化传媒、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总部经济等支柱产业。
萧经开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结构合理,基础设施完善,财政状况良好,各种配套措施有力,为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软、硬件条件。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萧经开管理机构,在萧山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对萧经开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与公司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东南网架福斯特光伏项目
1.2 项目内容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投资、建设、运营于一体的大型绿色建筑上市公司,为钢结构建筑行业塔尖企业,绿色建筑引领者。连续十多年蝉联中
国民营企业 500 强、中国制造业企业 500 强、中国建筑业企业 500 强。公司设立
了行业首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行业首家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行业首家
全国首批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先进结构设计与建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光伏建筑一体化碳中和研发中心。公司拥有光伏建筑相关核心专利 20 余项,并拥有省级光伏建筑一体化施工工法。此外,“东南 SPR 光伏一体化技术”作为公司十大核心技术之一,将为公司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相关业务提供重要支撑。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是全球太阳能封装材料行业龙头上市企业,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光伏封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斯特主导产品 EVA 胶膜拥有国内超过 50%、国际超过 30%的市场份额,在光伏封装材料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东南网架与福斯特共同出资成立了浙江东南网架福斯特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金 2 亿元,东南网架出资 1.5 亿元,占股75%;福斯特出资 5000 万元,占股 25%。合资公司将成为一家集投资、研发、设计、建设、运维于一体的光伏发电新能源企业。
(二)合作内容
1、建设东南网架福斯特碳中和总部经济中心。东南网架福斯特碳中和科技公司总部经济中心将设在萧经开。合资公司致力于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会展中心、体育场馆、综合体、产业园区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居等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业务和 BIPV 总承包项目建设。项目的投资与建设由总部经济中心负责,所有税收上缴在萧经开。计划到 2026 年,项目涉及总装机容量预计约 950MW,成为中国光伏建筑一体化的领军企业,形成以萧经开为核心、辐射全球的光伏建筑产业链,为萧经开“金名片”争光添彩。
2、建设东南网架福斯特全球研发中心。合资公司计划将在萧经开成立碳中和研发中心,引进专业的建筑、光伏、新能源等人才,主要研发内容为:建筑屋顶和墙面一体化光伏应用场景研发和应用、光伏发电监控平台及大数据中心的研发和应用、源网荷储应用场景研发和应用、零碳建筑和地热能源的研发和应用。计划到 2025 年,引进建筑、光伏、新能源等相关院士团队 1 个,相关专业的硕士及研究人员 200 人。
3、萧经开支持合资公司在政府投资的屋顶资源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并协调辖区内其他屋顶资源。屋顶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会展中心、体育场馆、综合体、产业园区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居等屋顶资源。
(三)投资方承诺
1、自签订投资协议起 3 个月内乙方将合资公司迁入萧经开,注册资本不低
于 2 亿元,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缴到位不低于 5000 万元。
2、 合资公司 2022-2026 年五个完整年度内,实现项目总装机容量 950MW
(实际装机容量以当地供电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合资公司引进 F 类及以上人才不少于 10
人;五年内引进 F 类及以上人才不少于 20 人(以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和在萧经开连续缴纳六个月社保为认定标准)。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合资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或 PCT 申请合计不少于 10 项且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5、合资公司今后行使总部职能,经营期限不低于 20 年,期间公司注册地址和税务关系不得迁出萧经开(不可抗力或与萧经开协商一致除外)。
(四)扶持政策
1、为支持合资公司快速发展,甲方将提供总部落户资助、财政贡献资助以及对合资公司当年列入重点节能项目计划、重点光伏发电项目计划等相关扶持政策。
2、协助合资公司向杭州市萧山区申请相关政策。
3、以上扶持资助部分包含上级部门资助中萧经开所需配套部分。此外,还可享受省市区和萧经开公开发布的其他扶持政策,如遇新政策出台,则按新政策执行。对同一事项或同类型事项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扶持。
(五)推进机制
1、定期组织高层会晤。双方主要领导不定期会晤一次,就双方深化合作事宜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协调推进。
2、萧经开相关职能部门与合资公司成立合作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协调,研究解决合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推进合作项目落地。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经营秩序。
2、按本协议约定协调并兑现招商引资各项资助政策。
3、在合资公司配合的前提下,协助合资公司办理企业注册、审批和其他相关的证照手续。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相关事项如需其他职能部门进行配合的,甲方应当协调其他职能部门有效遵守并配合本协议的执行。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合资公司拥有法律赋予的财产、经营自主权和劳动用工自主权等权利。
2、乙方及合资公司承担遵守并兑现本协议书第二条投资承诺内容的义务,并享有获得本协议第三条扶持政策的权利。
3、乙方及合资公司自愿遵守和执行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4、乙方及合资公司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响应政府领导号召,配合完成本地政府以及甲方不违背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的各项工作安排。
5、合资公司完成迁入后,合资公司工商注册地址和税务关系在甲方辖区内不得少于 20 年(不可抗力或与甲方协商一致除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包括控股股东)不得抽逃、撤回、减少资本金。未经甲方同意,合资公司不得减少资本金,乙方及合资公司不得变更实际控制人。
(八)、保障措施
本协议书生效后,各方应及时会商具体实施计划并落实相关协议,加快项目建设推进。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依约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且构成严重违约,经乙方书面要求纠正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已获得的资助不予返还、尚未得到的资助及扶持政策不再享受。
2、乙方及合资公司违约责任:
2.1 若因乙方及合资公司违约导致本投资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则甲方有权收回已兑现政策。
2.2 乙方在签订协议书后3个月内如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合资公司工商迁入
的,视作自动放弃资助和扶持,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无法完成相关登记的,乙方有权要求顺延期限。
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上述所有扶持政策并要求乙方及合资公司在指定期限内返还违约期内已获得的各项扶持政策,同时要求乙方及合资公司赔偿相关损失,甲方未兑现的扶持政策不再予以兑现:
2.3.1 乙方或合资公司财务不健全或不规范造成甲方无法审计或者拒绝接受甲方审计;
2.3.2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或合资公司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两年的;
2.3.3 经司法部门裁判,乙方及合资公司有欠税或恶意欠薪达 100 万元以上
的;
2.3.4 合资公司股东抽逃、减少、撤回资本金的;
2.3.5 乙方或合资公司弄虚作假、骗取各项资助的;
2.3.6 合资公司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因偷税被立案查处、列入失信黑名单和发生重大群体事件的;
2.3.7 乙方或合资公司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或未能完成本协议中任何一项承诺等行为,且经甲方通知后 60 个工作日内未改正的。
(十)其他
1、双方应对本协议项下的各项内容和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商业秘密进行保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有关资料、信息擅自泄露给他人。该条款不因本协议解除、终止而失效。
2、本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约定情形的,任意一方不可擅自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4、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钢结构及绿色建筑行业深耕三十多年,始终坚持“以产业推动为己任”,并切实践行“绿色发展、健康发展、能源发展、数智发展”发展理念,
积极整合、集成先进技术资源与绿色建筑一揽子解决方案与集成服务,拥有多个光伏建筑项目的建设经验,具备光伏建筑重要渠道、生产和资源的整合能力。
公司本次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的需要,符合国家“双碳”目标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
[2021-08-28]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五羊”)因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番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与债权人浦发银行番禺支行在
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止的期间内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
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
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南”)因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天津东南与
债权人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在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止的期间内
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122,200 万元,公司对广州五羊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9,800 万元,公司对天津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22,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22.535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石基村前锋路 44 号
法定代表人:方建坤
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钢铁结构体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用金属制附件及架座制造;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广州五羊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267.46 23,699.31
利润总额 1,245.77 2,145.15
净利润 1,095.55 1,863.99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338.90 44,404.95
负债总额 26,806.10 28,967.71
银行贷款总额 3,003.26 1,502.39
流动负债总额 26,806.10 28,967.7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666.44 666.44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6,532.79 15,437.24
4、经查询,广州五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南”)
注册资本:18,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十四道 31 号
法定代表人:朱乾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设计、制造、安装;建筑工程施工、安装;承接与以上相关的土建工程。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天津东南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935.19 60,916.57
利润总额 3,178.33 5,251.35
净利润 2,867.00 4,624.45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947.58 84,833.00
负债总额 53,769.43 50,521.85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53,769.43 50,521.8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5,828.96 5,097.99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37,178.15 34,311.15
5、经查询,天津东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番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债务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债务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8 月 14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广州五羊、天津东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20,761.25 万元,占本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7.60%,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2021-08-28] (002135)东南网架: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南网
架,证券代码:002135)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8 月 25 日、8 月 26 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有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
编号:2021-062)。现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规定,公司就此次股票异常波动情况补充如下:
一、对“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中第 6 条进行了补充披露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于 2021 年 3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21),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至少 3 个月内不再
筹划同一事项。”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7] (002135)东南网架: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南网
架,证券代码:002135)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8 月 25 日、8 月 26 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刊
登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36,395.6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1.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025.3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1.75%;
2、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签订<光伏发电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具体进展,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7、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8、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4] (002135)东南网架: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监事何挺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调整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
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 (002135)东南网架: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胡旭微女士、王会娟女士、翁晓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公 司 2021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
2021-059)同时刊登在 2021 年 8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明明、徐春祥、周观根、何月珍、蒋晨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公司独立董事胡旭微女士、王会娟女士和翁晓斌先生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
认 可 意 见 和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4] (002135)东南网架: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5元
每股净资产: 4.549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3%
营业总收入: 53.6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60亿元
[2021-08-06] (002135)东南网架: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月 5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 593 号浙江东南
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明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3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485,630,6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9480%。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484,908,8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878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7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21,8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9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21,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9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5,279,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77%;反对 3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7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577%;反对 35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4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5,279,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77%;反对 3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7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577%;反对 35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4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5,629,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8%;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2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5,629,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8%;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2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敏律师、金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3]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减资人民币 14,968.25 万元,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资概述
公司基于优化整体产业结构战略需要,从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决定对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减资 14,968.25 万元。减资完成后,东南新材料的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 53,968.25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39,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发生变化。
本次对东南新材料的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687593438
成立时间:2011 年 1 月 26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萧山区临江新城农二场房屋 427 号
注册资本:53,968.2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土工布、涤纶工业长丝、聚酯切片、POY 丝、FDY 丝、DTY 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纺织面料、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揽来料加工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减资前 减资后
股东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股权比例(%) (万元) 股权比例(%)
浙江东南网架 53,968.25 100.00 39,000 1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53,968.25 100.00 39,000 100.00
3、主要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7,850.97 230,709.25
利润总额 2,028.40 -15,096.19
净利润 2,026.52 -15,096.28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4,228.79 188,953.49
负债总额 139,176.70 155,927.93
净资产 35,052.08 33,025.56
三、本次减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东南新材料减资,是公司在预计东南新材料未来业绩成长的基础上,从优化公司整体产业结构的战略规划出发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减资完成后,东南新材料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8-03] (002135)东南网架: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上午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胡旭微女士、王会娟女士、翁晓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7-30] (002135)东南网架:2021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5,356,730,618.85 4,068,806,382.83 31.65%
营业利润 405,989,403.44 288,614,128.90 40.67%
利润总额 405,446,460.20 289,654,092.38 39.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59,145,864.44 237,402,074.39 51.28%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5 0.23 52.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1% 5.41% 2.50%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
总 资 产 14,587,947,218.82 13,650,090,612.56 6.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4,704,721,858.88 4,375,201,816.50 7.53%
股 本 1,034,402,200.00 1,034,402,200.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 4.55 4.23 7.57%
注:表内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经营业绩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目标,积极落实经营计划,全面开展市场开拓、项目管理、技术创新、风险防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公司各项业务平稳有序顺利实施,营业收入和利润指标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总承包项目+1 号工程”双引擎发展战略,利用自
身综合优势,积极把握市场机遇,订单获取能力持续增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3、报告期内公司严格管控成本,多举措降本增效,在上半年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公司采取一系列经营措施降低了成本大幅上涨等不利因素。
4、受经济复苏和需求增长的推动,行业景气度进一步回升,公司涤纶长丝主要产品量价齐升,增长趋势良好。
(二)财务状况说明
2021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356,730,618.85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65%;利润总额 405,446,460.2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9.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9,145,864.44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1.28%,主要系本期总体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4,587,947,218.82 元,较年初增加 6.87%;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704,721,858.88 元,较年初增加 7.53%。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43)中对 2021 年半年度公司经营业绩的预计为:2021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40%至 60%。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业绩预计情况不存
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30]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 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1、钢结构业务经营情况
2021 年 1 月至 6 月,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共新签合同 54 项,累计合同
金额为人民币 719,278.9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6.42%。其中,4-6 月份新签合同 27 项,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29,158.80 万元。
此外,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共计 36 项,合
计金额为人民币 475,134.4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以及中标项目总计金额为人民币1,194,413.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0.67%。
2、非钢结构业务经营情况
2021 年 1 月至 6 月,POY、FDY、切片的生产量分别为 15.89 万吨、4.01
万吨、1.36万吨,销售量为19.64万吨、4.50万吨、1.43万吨,营业收入为118,650.07
万元 、30,709.18 万元、7,077.66 万元。其中,4-6 月份 POY、FDY、切片的生
产量分别为 9.39 万吨、2.31 万吨、0.69 万吨,销售量为 10.91 万吨、2.50 万吨、
0.17 万吨,营业收入为 70,226.20 万元、17,755.50 万元、907.20 万元。
二、截至报告期末重大项目履行情况
项目名称 业务模式 工期 合同价款 履行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完工
进度为 1%,收款进度为 0%,
本期确认收入 1,855.69 万元,
杭州国际博 41.24 亿元 累计确认收入 1,855.69 万元。
览中心二期 EPC 总承 1730 天 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包
项目 (注 1) 与回款的情况;交易对手方的
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变化,项
目结算和回款不存在重大风
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完工
进度为 26.52%,收款进度为
15.93% , 本 期 确 认 收 入
杭州湾智慧 EPC 总承 33,069.09 万元,累计确认收入
谷二期项目 包 1656 天 27.57 亿元 67,099.64 万元。不存在未按合
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的情
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不
存在重大变化,项目结算和回
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注 1:公司与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潮峰钢构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杭州国际博览中心二期项目(萧政储出
(2020)8 号)地块 EPC 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412,405.413 万元,其中公司
承担本次项目的工程总额约为 204,270.30 万元。
三、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23]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新津支行”)申请在原定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 6,000 万元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成都银行新津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成都东南与债权人成都银行新津支行之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6,600 万元整,期限 1 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136,200 万元,公司对成都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15,4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才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铝锌硅复合板、彩涂钢板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成都东南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341.06 60,168.40
利润总额 735.49 6,191.39
净利润 693.73 5,490.57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439.85 81,934.71
负债总额 56,369.15 54,557.73
银行贷款总额 11,487.20 11,487.20
流动负债总额 56,300.75 54,484.0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8,070.71 27,376.98
4、经查询,成都东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债务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6,600 万元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1 年 7 月 20 日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成都东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12,742.34 万元,占本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5.77%,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21]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与债权人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之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142,800 万元,公
司对东南新材料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35,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
注册资本:53,968.2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区临江新城农二场房屋 427 号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土工布、涤纶工业长丝、聚酯切片、POY 丝、FDY 丝、DTY 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纺织面料、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揽来料加工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东南新材料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7,850.97 230,709.25
利润总额 2,028.40 -15,096.19
净利润 2,026.52 -15,096.28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4,228.79 188,953.49
负债总额 139,176.70 155,927.93
银行贷款总额 12,600 12,600
流动负债总额 137,264.19 154,321.3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无 无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35,052.08 33,025.56
4、经查询,东南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之和。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或者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东南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
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10,102.25 万元,占本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5.17%,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2021-07-21]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安东南”)和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五羊”)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缓解其融资难度,降低其融资成本,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资助额度
序号 子公司名称 财务资助额度
1 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2,000万元
2 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5,000万元
合计 7,000万元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的使用期限
上述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公司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三年。
4、资金占用费收取和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子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
(二)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7MA2E8BLB0A
成立时间:2019 年 04 月 03 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螺山路 1 号
注册资本:7979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晨明
经营范围:医院基础建设项目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运营管理,医疗机构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磐安东南资产总额 14,880.37
万元,负债总额 6,917.7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7,962.60 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2.89 万元。
4、履约能力:磐安东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1940486C
成立时间:2004 年 06 月 08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石基村前锋路 44 号
注册资本:7222.5355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建坤
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钢铁结构体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用金属制附件及架座制造;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州五羊资产总额 44,404.95
万元,负债总额 28,967.7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5,437.24 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699.31 万元,净利润 1,863.99 万元。
4、履约能力:广州五羊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磐安东南和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满足其经营需要,降低其资金成本。被资助对象磐安东南、广州五羊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且均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降低其资金成本。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有能力控制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
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依据下属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和公司资金状况,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下属子公司磐安东南网架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缓解其融资难度,降低其融资成本;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不存在直接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 30.36 亿元
(含本次财务资助),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2021-07-21]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部分新业务领域,并将相关经营范围表述统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进行调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要求,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基本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 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施 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 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 动;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餐饮服务。 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 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 售;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制品销售;建材料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 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 建筑材料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 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承包工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 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信息模 对外承包工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 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管理; 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化工产
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停车场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业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
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
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
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 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
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
续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减持比例要求。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责任。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
[2021-07-21]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2020
年 8 月 5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
进,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
至 2022 年 8 月 5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及授权的其他
内容保持不变。
前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长的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2021-07-21] (002135)东南网架: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上
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有
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8 月 5 日),符合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至原有
限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8 月 5 日),符合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2021-07-21] (002135)东南网架: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上午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胡旭微女士、王会娟女士、翁晓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限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8 月 5 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限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8 月 5
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部分新业务领域,并将相关经营范围表述统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要求,同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8 月 5 日召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2021-07-21]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30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 593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审议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 √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2.00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 √
的议案》
3.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1
年 8 月 4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
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 593 号
3、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1 年 8 月 4 日,上午 9 :00—11: 00,下
午 14 :00—17: 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 593 号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
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1209
2、会议联系人: 蒋建华 张燕
3、联系电话:0571—82783358 传真:0571—82783358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35。
2. 投票简称:“东南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东南网架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
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
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2.00 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 √
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 √
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021-07-14] (002135)东南网架: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3,236.29 万元–37,984.3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23,740.21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0% -60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2 元/股-0.37 元/股 盈利:0.23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总承包项目+1 号工程”双引擎发展战略,利用自
身综合优势,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在总承包领域的市场拓展取得重大突破,订单
获取能力持续增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管控成本,多举措降本增效,在上半年原材料价格持
续上涨的情况下,公司采取一系列经营措施降低了成本大幅上涨等不利因素。
3、受经济复苏和需求增长的推动,行业景气度进一步回升,公司化纤主要
产品量价齐升,增长趋势良好。
四、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2021-06-25]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南”)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与债权人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之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147,800 万元,公
司对浙江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
法定代表人:沙学勇
经营范围:钢结构、板材设计、制造、安装及工程承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材料的销售。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浙江东南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882.92 60,994.39
利润总额 1,590.98 4,112.65
净利润 1,412.21 3,595.95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271.71 66,960.65
负债总额 47,457.17 43,558.33
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47,457.17 43,558.3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4,814.53 23,402.32
4、经查询,浙江东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债权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之和。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或者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12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浙江东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08,960.16 万元,占本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4.90%,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2021-06-03]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新津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与债权人成都银行新津支行之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1,000 万元整,期限 3 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152,800 万元,公
司对成都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22,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
注册资本:12,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才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铝锌硅复合板、彩涂钢板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成都东南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341.06 60,168.40
利润总额 735.49 6,191.39
净利润 693.73 5,490.57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439.85 81,934.71
负债总额 56,369.15 54,557.73
银行贷款总额 11,487.20 11,487.20
流动负债总额 56,300.75 54,484.0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8,070.71 27,376.98
4、经查询,成都东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债务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1,000 万元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1 年 5 月 28 日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成都东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09,412.4 万元,占本公司 2020 年
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5.01%,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2021-04-29] (002135)东南网架:一季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
2021-037)同时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投资额度获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未到期业务占用的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2021-04-29] (002135)东南网架:一季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上午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其中董事周观根先生、胡旭微女士、王会娟女士、翁晓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公 司 2021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
2021-037)同时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及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徐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徐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工作调整,郭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另有任命,其工作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郭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郭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投资额度获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未
到期业务占用的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附件:简历
徐齐:男,198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
师、工程师。200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秘书兼办公室主任。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
司办公室主任、浙江东南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兼任浙江御泰医药有限公司、浙江为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期颐嘉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东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佳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若邻嘉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杭州百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良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睿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辞去控股股东单位和除本公司以外的其它单位的董事和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04-29] (002135)东南网架: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元
每股净资产: 4.3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7%
营业总收入: 24.3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5亿元
[2021-04-27]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拟签订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股权收购《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合作意向书旨在明确双方就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达成的初步共识,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合作意向书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签订的合作意向书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仅为双方就本次收购事宜达成意向性协议,股权收购协议尚未正式签订,尚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意向书签署概况
为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绿色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产业的布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股票代码:603806)签订《合作意向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福斯特持有的“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51%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在本次股权收购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简称:福斯特
3、股票代码:603806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9463090B
5、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成立时间:2003 年 05 月 12 日
7、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 8 号
8、注册资本:76955.2372 万人民币
9、法定代表人:林建华
10、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胶膜、太阳能电池背板、感光干膜、挠性覆铜板、有机硅材料、热熔胶膜(热熔胶)、热熔网膜(双面胶)、服装辅料(衬布)的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电池片、多晶硅、高分子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化品及易制毒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新材料、新能源、新设备的技术开发,光伏设备和分布式发电系统的安装,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福斯特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1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385,063,580 50.04
法人
2 林建华 境内自然人 111,354,565 14.47
3 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23,345,600 3.03
法人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19,328,354 2.5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易
5 方达悦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未知 8,746,351 1.14
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6 司-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 未知 6,475,970 0.84
券投资基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7 司-易方达 新收益灵活配置 未知 6,155,195 0.8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8 达高端制造 混合型发起式证 未知 4,778,187 0.62
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易方达安心 回报债券型证券 未知 4,578,128 0.59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创金合信工 业周期精选股票 未知 4,489,160 0.58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0、林建华先生为福斯特实际控制人;
11、福斯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福斯特的经营情况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3502137438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5 年 08 月 12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 8 号 1 幢 1-205 室
注册资本:21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建华
经营范围:光伏光电能源技术的开发,实业投资,光伏发电设备、太阳能胶膜、太阳能组件、太阳能背板、电池片、硅料硅片的销售,农业、林业、渔业技术开发及种养殖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2、股权结构:福斯特持有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2,010,454.71 236,764,743.93
负债总额 46,495,414.19 42,288,747.00
应收款项总额 6,178,382.37 7,025,741.7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
无 无
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95,515,040.52 194,475,996.93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527,443.65 24,882,357.48
营业利润 1,199,808.85 5,786,480.09
净利润 1,039,043.59 4,435,739.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12,997,519.88 13,169,526.34
4、经查询,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以甲方在绿色建筑行业和乙方在光伏行业优势为基础,利用双方优势资源,拟共同投资,做大、做强光伏发电相关业务,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1. 双方同意以目标公司为主体开展光伏发电相关业务,甲方通过受让乙方
持有的目标公司 51%股权的方式成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
2. 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为甲方持股 51%、乙方持股 49%。
此后,乙方预计将安排转让合计约 10%的目标公司股权给战略投资者及员工持股
平台,甲方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认购权。
3. 双方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聘请具备相应资格的资产评估
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最终价格和转让款支付时间,甲方将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4. 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股权转让完成日,目标公司的盈亏由甲乙双方按
照转让后的持股比例分别享有。
5. 目标公司应设由五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其中甲方委派三名,乙方委派
二名。
6. 目标公司未来主营业务:
1) 对既有建筑屋顶,进行光伏发电项目 EPC 和合同能源管理开发、投资。
2) 对新建建筑光伏发电一体化 EPC 以及合同能源管理开发、投资。
3) 申办碳交易、电力交易等资质,并参与交易。
4) 开发其他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技术和业务。
7. 股转完成后,目标公司拟新设全资子公司对光伏建筑一体化、碳中和建
筑、综合能源管理服务系统等进行研究开发,名称暂定浙江东福碳中和研究院(以政府批复为准),注册资本暂定:2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及办公场所:萧山区。
8. 双方同意进行如下前期工作:
1) 将目标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东福碳中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或浙江东福碳
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2) 目标公司注册地址从临安区迁至萧山区。
9. 本合作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拟签订《合作意向书》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合作目的
在以“碳中和”为目标的国家绿色发展战略背景下,未来我国的能源结构将发生重大的调整,光伏等清洁能源在能源中的比重将大幅增加。公司是国家发改委批准的“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地”和住建部全国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公司始终坚持以产业推动为己任,积极开展先进技术
与绿色建筑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与集成服务。公司拟通过对标的公司的股权收购,发挥各方的产业协同作用,打造绿色建筑光伏一体化领先企业,实现公司“EPC+BIPV”的战略转型。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仅为双方就本次收购事宜达成的意向性协议,收购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拟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属于合作双方的意向性约定,是进一步洽谈的基础。本次股权收购的最终条款以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为准,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后续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2021-04-27] (002135)东南网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业务发展需要,近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南新材料与债权人江苏银行杭州分行之间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91,8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163,800 万元,公
司对东南新材料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40,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
注册资本:53,968.2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区临江新城农二场房屋 427 号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土工布、涤纶工业长丝、聚酯切片、POY 丝、FDY 丝、DTY 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纺织面料、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揽来料加工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东南新材料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19 年 1-12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0,709.25 315,777.27
利润总额 -15,096.19 92.80
净利润 -15,096.28 92.80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8,953.49 179,424.77
负债总额 155,927.93 131,302.93
银行贷款总额 12,600 53,647.13
流动负债总额 154,321.38 130,735.8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包括担保、抵押、 无 无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33,025.56 48,121.84
4、经查询,东南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东南新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债权本金人民币贰亿元整及本金对应的利息、费用等其他债权。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额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三年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
在上述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东南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06,533.92 万元,占本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4.35%,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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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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