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20什么时候复牌?-韵达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韵达股份002120≈≈(更新:22.02.19)
[2022-02-19] (002120)韵达股份:2022年1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1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 1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2022年1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39.57 28.02%
完成业务量(亿票) 15.12 9.09%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62 17.49%
注:自 2021 年年底起,公司快递业务中菜鸟裹裹业务的结算模式由原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加盟商结算调整为直接与公司结算。2022 年 1 月,公司快递业务中菜鸟裹裹业务因上述调整影响快递服务单票收入约为 0.09 元,剔除该影响后,公司快递服务单票收入为 2.53 元,同比增长 13.45%。
二、数据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2022-01-26]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126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2022-01-19]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12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2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21 年 12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2021年12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43.16 24.74%
完成业务量(亿票) 18.36 22.16%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35 2.17%
二、 数据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2022-01-11]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收
到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赖世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安排调整原因,赖世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除继续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一职外,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位。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赖世强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世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1,286 股,通过桐庐
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30,801 股,其所持股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
赖世强先生任职副总裁(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赖世强先生在任职副总裁(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2022-01-11] (002120)韵达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在上
海市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1日
[2022-01-11] (002120)韵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会
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12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2022-01-07]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韵科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美香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丰科”)、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韵科”)、陈美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 59.598059%。
4、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陈美香,其一致行动人为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收到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陈美香及其一致行动人
出具的《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权益变动报
告书”)。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证券交易进行减持起,截至 2022 年 1 月 5 日,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陈美香及
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126,229,21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815720%。在本次证券交易权益变动期间,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登记及回购注销影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
积被动稀释 0.184277%。
公司股东证券交易期间导致的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陈美
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38,137,767 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64.598055%;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丰科、桐庐韵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1,729,992,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9.598059%,累计变动比例为
4.999997%。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公 权益变动后公
日期 司大股东及一 司大股东及一 权益变动比 权益变动累 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原因
致行动人持股 致行动人持股 例 计比例
比例 比例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桐庐韵科、桐庐韵嘉
2019/12/24 64.598055% 62.598061% -1.999994% -1.999994%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被动稀释 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股份授予
2020/5/29 62.598061% 62.488488% -0.109574% -2.109568% 登记完成
2020/6/15-2020/6/16 62.488488% 61.872144% -0.616343% -2.725911% 大宗交易 桐庐韵嘉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2020/7/22 61.872144% 61.626867% -0.245277% -2.971189% 大宗交易 陈美香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被动增加 公司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
2020/10/14 61.626867% 61.629528% 0.002661% -2.968528% 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
被动稀释 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股份授予
2021/6/18 61.629528% 61.494849% -0.134678% -3.103206% 登记完成
被动增加 公司对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
2021/7/5 61.494849% 61.552164% 0.057314% -3.045892% 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
2021/9/10 61.552164% 61.383359% -0.168805% -3.214696% 易减持股份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
2021/9/14 61.383359% 61.359244% -0.024115% -3.238811% 易减持
2021/9/29 61.359244% 61.336507% -0.022737% -3.261548%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2021/11/15 61.336507% 61.159607% -0.176900% -3.438448%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
2021/11/16 61.159607% 61.133942% -0.025665% -3.464113% 易减持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
2021/12/24 61.133942% 60.330195% -0.803747% -4.267861% 易减持
2021/12/27 60.330195% 59.632584% -0.697610% -4.965471%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
易减持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
2022/1/5 59.632584% 59.598059% -0.034526% -4.999997% 易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1,161,963,683 52.19% 1,510,552,788 52.04%
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民币普通股 130,493,592 5.86% 72,469,010 2.50%
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民币普通股 14,462,136 0.65% 8,035,927 0.28%
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民币普通股 18,875,529 0.85% 0 0.00%
聂腾云 人民币普通股 75,657,921 3.40% 80,361,697 2.77%
陈立英 人民币普通股 11,874,672 0.53% 15,437,074 0.53%
聂樟清 人民币普通股 12,405,117 0.56% 16,126,652 0.56%
陈美香 人民币普通股 12,405,117 0.56% 9,015,452 0.31%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人民币普通股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0 0.00% 8,996,800 0.31%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人民币普通股
136 号私募
[2022-01-07] (002120)韵达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韵达股份
股票代码:002120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 89 号 3 幢 658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董家路 178 号 108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陈美香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机构或人员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17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18
第一节、释义
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美
香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聂腾云、陈立
英、聂樟清、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州市玄
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上海丰科 指 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桐庐韵科 指 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罗颉思、控股股 指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
桐庐韵嘉 指 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玄元科新 135 号 指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玄元科新 136 号 指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本公司、上市 指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韵达股份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名称: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 89 号 3 幢 658 室
法定代表人:邹建富
注册资本:7,89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596413382U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2012-05-15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股东:上海峰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0%
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 89 号 3 幢 658 室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名称: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董家路 178 号 108 室
法定代表人:许小娟
注册资本:25,9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MA27W2103W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2015-10-14 至 2025-10-13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股东:上海冰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0%
通讯地址: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董家路 178 号 108 室
(3)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姓名:陈美香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122************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1、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职务
或地区的居留权
邹建富 男 中国 上海市 否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邹建富为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合计持有上海丰科 0.0642%股权,为
上海丰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职务
或地区的居留权
许小娟 女 中国 桐庐县 否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 201 号 5 幢一层 B 区 190 室
法定代表人:聂腾云
注册资本: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324234516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股东:聂腾云持股 70%,陈立英持股 30%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 201 号 5 幢一层 B 区 190 室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职务
或地区的居留权
聂腾云 男 中国 上海市 否 执行董事
陈美香 女 中国 上海市 否 经理
(2)聂腾云
姓名:聂腾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104************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3)陈立英
姓名:陈立英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124************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4)聂樟清
姓名:聂樟清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122************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5)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29 日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广州环贸中心 3203-3204
(6)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29 日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广州环贸中心 3203-3204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主要股权关系如下:
上图中其他一致行动人包括聂樟清(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
2016 年,上海罗颉思、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陈美香、上海丰科、桐
庐韵科、桐庐韵嘉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2020 年,聂腾云与玄元科新 135号、玄元科新 136 号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因此,上海罗颉思、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陈美香、上海丰科、桐庐韵科、玄元科新 135 号、玄元科新 135号系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存在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前公 权益变动后公
日期 司大股东及一 司大股东及一 权益变动比 权益变动累 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原因
致行动人持股 致
[2021-12-25]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
的公告
股东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桐庐韵科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收到控股
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的一致行动人上海
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丰科”)以及桐庐韵科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韵科”)通知,获悉上海丰科及
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变动超过 1.00%。
2021 年 9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比
例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以及桐庐韵科于2021年9月14日通过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公司控股
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于2021年9月29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合计 6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
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5,135,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0.18%。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以及桐庐韵科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7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以及桐庐韵科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3,33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0%。
综上,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由 61.38%减少至 60.33%,上海罗颉思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上海罗 颉思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变动超过 1.00%。具体 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 89 号 3 幢 658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董家路 178 号 108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14 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
股票简称 韵达股份 股票代码 002120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一致行动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上海丰科) 2,754.29 0.95%
A 股(桐庐韵科) 302.80 0.10%
合计 3,057.09 1.0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罗颉思 1,510,552,788 52.04% 1,510,552,788 52.04%
上海丰科 119,136,910 4.10% 91,594,010 3.16%
桐庐韵科 13,191,127 0.45% 10,163,127 0.35%
聂腾云 80,361,697 2.77% 80,361,697 2.77%
陈立英 15,437,074 0.53% 15,437,074 0.53%
聂樟清 16,126,652 0.56% 16,126,652 0.56%
陈美香 9,015,452 0.31% 9,015,452 0.31%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元 8,996,800 0.31% 8,996,800 0.31%
科新 135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元 8,996,800 0.31% 8,996,800 0.31%
科新 136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1,781,815,300 61.38% 1,751,244,400 60.33%
其中:无限售条件 1,697,871,233 58.49% 1,667,300,333 57.44%
股份
有限售条件 83,944,067 2.89% 83,944,067 2.89%
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否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不适用
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不适用
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18]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11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1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21 年 11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2021年11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44.73 20.70%
完成业务量(亿票) 18.83 19.03%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38 1.71%
二、 数据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2021-12-09]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
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通知,获悉上海罗颉思将持
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日 日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上海罗颉思投资 是 51,000,000 3.38% 1.76% 2021/2/4 2021/12/7 招商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罗颉思投资 是 10,200,000 0.68% 0.35% 2021/4/15 2021/12/7 招商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61,200,000 4.05% 2.11%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股东名称 (股) 例 份数(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结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上海罗颉思投
资管理有限公 1,510,552,788 52.04% 340,565,700 22.55% 11. 73% 0 0.00% 0 0.00%
司
上海丰科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112,516,910 3.88% 0 0.00% 0.00% 0 0.00% 0 0.00%
(有限合伙)
聂腾云 80,361,697 2.77% 0 0.00% 0.00% 0 0.00% 60,271,273 75.00%
陈立英 15,437,074 0.53% 0 0.00% 0.00% 0 0.00% 11,577,805 75.00%
聂樟清 16,126,652 0.56% 0 0.00% 0.00% 0 0.00% 12,094,989 75.00%
陈美香 9,015,452 0.31% 0 0.00% 0.00% 0 0.00% 0 0.00%
桐庐韵科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12,571,127 0.43% 0 0.00% 0.00% 0 0.00% 0 0.00%
(有限合伙)
广州市玄元投
资管理有限公
司-玄元科新 8,996,800 0.31% 0 0.00% 0.00% 0 0.00% 0 0.00%
135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广州市玄元投
资管理有限公
司-玄元科新 8,996,800 0.31% 0 0.00% 0.00% 0 0.00% 0 0.00%
136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合计 1,774,575,300 61.13% 340,565,700 19.19% 11. 73% 0 0.00% 83,944,067 5.85%
注: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涉及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
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
户的风险,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
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
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表。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2021-12-04]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通知,获悉上海罗颉思将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为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55,000,000
3.64%
1.89%
否
否
2021年12月2日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偿还债务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10,552,788
52.04%
346,765,700
401,765,700
26.60%
13.84%
0
0.00%
0
0.00%
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2,516,910
3.88%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聂腾云
80,361,697
2.77%
0
0
0.00%
0.00%
0
0.00%
60,271,273
75.00%
陈立英
15,437,074
0.53%
0
0
0.00%
0.00%
0
0.00%
11,577,805
75.00%
聂樟清
16,126,652
0.56%
0
0
0.00%
0.00%
0
0.00%
12,094,989
75.00%
陈美香
9,015,452
0.31%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571,127
0.4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3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996,800
0.31%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996,800
0.31%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1,774,575,300
61.13%
346,765,700
401,765,700
22.64%
13.84%
0
0.00%
83,944,067
6.11%
注: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涉及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2021-11-19]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中期票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获准注册的中期票据额度为人民币
20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即 2021 年 4 月 9 日)起 2
年内有效。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2021 年 11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发行了 2021 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 5 亿元,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发行要素
名称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21 韵达股份
2021 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MTN003
代码 102180032.IB 期限 2+1 年
起息日 2021 年 11 月 18 日 兑付日 2024 年 11 月 18 日
计划发行总额 5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5 亿元
发行利率 3.78% 发行价格 100 元/百元面值
主承销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 关 公 司 此 次 中 期 票 据 发 行 的 相 关 文 件 详 见 上 海 清 算 网
(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9]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10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
业务》的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0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21 年 10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2021年10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37.19 20.39%
完成业务量(亿票) 17.16 21.10%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17 -0.46%
二、 数据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2021-11-13]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辖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强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提升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宁波证监局指导下,宁波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宁波辖区 2021 年度上市
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活动将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
下午 15:00-17:00 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http://rs.p5w.net)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2021-10-30]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7元
每股净资产: 5.199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9%
营业总收入: 286.0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81亿元
[2021-10-19]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9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
业务》的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9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21 年 9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2021年9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34.78 10.66%
完成业务量(亿票) 16.28 11.28%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14 -0.47%
二、 数据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2021-09-25]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为标的资产设立多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并在专项计划开放程序中承担流动性支持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 》 、 《 上 海 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专项计划已于2020年11月27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中信证券“中信证券-韵达物流基础设施 1-X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1012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无异议函批复储架发行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 5 期,2
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信证券-韵达物流基础设施 1-X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根据专项计划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
募集资金账户回单,“中信证券-韵达物流基础设施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认购资金 63,137 万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募集总
规模为 55,000 万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募集总规模为 8,137 万元,均已分别达
到《中信证券-韵达物流基础设施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各级资
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募集规模。
根据项目安排,“中信证券-韵达物流基础设施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拟
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正式成立,资产支持证券于成立当日开始计息。根据专项计
划簿记结果,各档证券要素如下:
证券类别 优先 A 级 优先 B 级 次级
发行规模(万元) 24,500.00 30,500.00 8,137.00
每份面值(元) 100.00 100.00 100.00
信用评级 AAAsf AA+sf --
预期收益率 4.2% 4.5% --
还本付息方式 每半年付息,按计划固定还本 每半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到期一次性分配
合计(万元) 63,137.00
预期到期日 专项计划设立日所在自然季度首日起届满 18 年的对应日后的第 27 个工作日
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24]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7)。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 9 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66,184,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54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83,821,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1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36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74%;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
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0 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8 人,参加网络投票的 12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2,632,2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12%。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和联席董事长陈立英女士因公不能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周柏根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41,770,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11%;反对24,180,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9%;弃权234,7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8,217,4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434%;反对24,180,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032%;弃权234,7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4%。
提案2.00《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66,144,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2,592,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王翔律师、高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2021-09-24] (002120)韵达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韵达股份,股票代
码:002120,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9
月 22 日、2021 年 9 月 23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事项的核实情况
(1) 公司前期所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况;
(2)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关于电商经济及
快递行业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3)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重大投资、并购重组等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形;
(5)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关于公共媒体舆论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源自公共媒体、舆论有关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的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的新闻报道和传闻。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18]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8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8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21 年 8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2021年8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31.28 15.34%
完成业务量(亿票) 15.25 18.95%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05 -3.30%
二、 数据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2021-09-11]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
的公告
股东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桐庐韵科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近日,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罗颉
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丰科”)以及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韵科”)通知,获悉上海丰科及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00%。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桐庐韵嘉”)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 17,869,317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2%。截至目前,桐庐韵嘉已完成注销,其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关系也已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陈美香于2020 年 7月 22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 7,11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5%。
2020 年 10 月,公司回购注销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25,190 股,导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上升 0.00%;2021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新增限制性股票合 计 6,349,300 股,导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下降 0.13%;2021 年 7 月,公司回购注销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2,705,430 股,导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上升 0.06%。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以及桐庐韵科于 2021 年 9月 10 日通过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4,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7%。
综上,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由 62.49%减少至 61.38%,上海罗颉思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数 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变动超过 1.0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 89 号 3 幢658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董家路 178 号 108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已注销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陈美香
住所 上海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6 月 15 日—2021 年 9 月 10 日
股票简称 韵达股份 股票代码 002120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一致行动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桐庐韵嘉) 1,786.93 0.62%
A股(陈美香) 711.12 0.25%
A股(上海丰科) 440.00 0.15%
A股(桐庐韵科) 50.00 0.02%
A股(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被动稀释 0.07%
合计 2,988.05 1.1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罗颉思 1,510,552,788 52.10% 1,510,552,788 52.04%
上海丰科 123,536,910 4.26% 119,136,910 4.10%
桐庐韵科 13,691,127 0.47% 13,191,127 0.45%
桐庐韵嘉 17,869,318 0.62% 0 0.00%
聂腾云 98,355,297 3.39% 80,361,697 2.77%
陈立英 15,437,074 0.53% 15,437,074 0.53%
聂樟清 16,126,652 0.56% 16,126,652 0.56%
陈美香 16,126,652 0.56% 9,015,452 0.31%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元 —— —— 8,996,800 0.31%
科新 135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元 —— —— 8,996,800 0.31%
科新 136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1,811,695,818 62.49% 1,781,815,300 61.38%
其中:无限售条件 1,714,256,550 59.13% 1,697,871,233 58.49%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7,439,268 3.36% 83,944,067 2.8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否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不适用
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不适用
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 1:聂腾云与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州市玄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持股比例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所致,详见
公司 2020 年 1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
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注 2: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9-02]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 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351 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即
2021 年 8 月 31 日)起 2 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
四、公司应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管理规定,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五、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七、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八、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应按照协会存续期管理有关自律规则规定,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公司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8-31] (002120)韵达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市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其中周柏根先生、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肖安华先生、张大瑞先生共 6 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3)。
2、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7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
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第三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相
应减少,注册资本由 2,905,471,458 元减至 2,902,766,028 元,股本由 2,905,471,458
股减至 2,902,766,028 股。同时,公司准备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以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等事项,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5、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7)。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2021-08-31] (002120)韵达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监事会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31]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7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 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 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 数审议通过;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内容详见2021年8月31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21年9月17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红波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邮编:201700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021-39296863
电子邮箱:ir@yundaex.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0
2、投票简称:韵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 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8-31]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元
每股净资产: 5.135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6%
营业总收入: 182.0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46亿元
[2021-08-27]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韵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网络科技”)系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韵达股份”)下属全资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其已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67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授信额度,具体金额、利率、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为保证韵达网络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韵达网络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为韵达网络科技在银行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韵达网络科技全资子公司天津天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诚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吐鲁番韵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担保主体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拟以对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韵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韵达网络科技的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主体与被担保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法人主体,已经履行子公司内部决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海韵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12 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浦仓路 485 号 1 幢 2 层;
法定代表人:王玲;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计算机、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搬运装卸服务;市场营销
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电设备租赁;汽车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通过间接方式持有韵达网络科技 100%股权;
韵达网络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935,263.53 -2,407,957.31
净利润 -888,533.55 -2,371,146.57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3,192.64 80,815,546.56
负债总额 781,726.19 74,075,226.68
净资产 -588,533.55 6,740,319.88
经查询,韵达网络科技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担保人(韵达网络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所拥有的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为债务人(韵达网络科技)全面、及时履行其与质权人之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2)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2.67 亿元人民币
(3)担保范围: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质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4)在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全部清偿且本合同项下应由出质人承担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时,质权人应出质人书面申请,可协助办理相关质押注销登记手续。
四、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情况,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对象与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
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 371,083.63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355,858.78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75%,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注:在计算担保额度及担保总额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YUNDAHolding Investment Limited 5 亿美元债券担保的
本息按 2021 年 6 月 30 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折合成人民币为 324,883.63 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2021-08-20]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7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
业务》的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7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21 年 7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2021年7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31.68 24.24%
完成业务量(亿票) 15.53 22.48%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04 1.49%
二、 数据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2021-07-29] (002120)韵达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
在上海市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公司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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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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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 (002120)韵达股份:2022年1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1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 1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2022年1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39.57 28.02%
完成业务量(亿票) 15.12 9.09%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62 17.49%
注:自 2021 年年底起,公司快递业务中菜鸟裹裹业务的结算模式由原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加盟商结算调整为直接与公司结算。2022 年 1 月,公司快递业务中菜鸟裹裹业务因上述调整影响快递服务单票收入约为 0.09 元,剔除该影响后,公司快递服务单票收入为 2.53 元,同比增长 13.45%。
二、数据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2022-01-26]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126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2022-01-19]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12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2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21 年 12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2021年12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43.16 24.74%
完成业务量(亿票) 18.36 22.16%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35 2.17%
二、 数据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
[2022-01-11]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收
到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赖世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安排调整原因,赖世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除继续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一职外,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位。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赖世强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世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1,286 股,通过桐庐
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30,801 股,其所持股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
赖世强先生任职副总裁(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赖世强先生在任职副总裁(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2022-01-11] (002120)韵达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在上
海市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1日
[2022-01-11] (002120)韵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会
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12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2022-01-07]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韵科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美香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丰科”)、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韵科”)、陈美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 59.598059%。
4、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陈美香,其一致行动人为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收到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陈美香及其一致行动人
出具的《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权益变动报
告书”)。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证券交易进行减持起,截至 2022 年 1 月 5 日,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陈美香及
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126,229,21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815720%。在本次证券交易权益变动期间,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登记及回购注销影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
积被动稀释 0.184277%。
公司股东证券交易期间导致的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陈美
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38,137,767 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64.598055%;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丰科、桐庐韵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1,729,992,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9.598059%,累计变动比例为
4.999997%。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公 权益变动后公
日期 司大股东及一 司大股东及一 权益变动比 权益变动累 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原因
致行动人持股 致行动人持股 例 计比例
比例 比例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桐庐韵科、桐庐韵嘉
2019/12/24 64.598055% 62.598061% -1.999994% -1.999994%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被动稀释 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股份授予
2020/5/29 62.598061% 62.488488% -0.109574% -2.109568% 登记完成
2020/6/15-2020/6/16 62.488488% 61.872144% -0.616343% -2.725911% 大宗交易 桐庐韵嘉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2020/7/22 61.872144% 61.626867% -0.245277% -2.971189% 大宗交易 陈美香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被动增加 公司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
2020/10/14 61.626867% 61.629528% 0.002661% -2.968528% 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
被动稀释 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股份授予
2021/6/18 61.629528% 61.494849% -0.134678% -3.103206% 登记完成
被动增加 公司对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
2021/7/5 61.494849% 61.552164% 0.057314% -3.045892% 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
2021/9/10 61.552164% 61.383359% -0.168805% -3.214696% 易减持股份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
2021/9/14 61.383359% 61.359244% -0.024115% -3.238811% 易减持
2021/9/29 61.359244% 61.336507% -0.022737% -3.261548%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2021/11/15 61.336507% 61.159607% -0.176900% -3.438448%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
2021/11/16 61.159607% 61.133942% -0.025665% -3.464113% 易减持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
2021/12/24 61.133942% 60.330195% -0.803747% -4.267861% 易减持
2021/12/27 60.330195% 59.632584% -0.697610% -4.965471%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
易减持
大宗交易 上海丰科、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
2022/1/5 59.632584% 59.598059% -0.034526% -4.999997% 易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1,161,963,683 52.19% 1,510,552,788 52.04%
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民币普通股 130,493,592 5.86% 72,469,010 2.50%
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民币普通股 14,462,136 0.65% 8,035,927 0.28%
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民币普通股 18,875,529 0.85% 0 0.00%
聂腾云 人民币普通股 75,657,921 3.40% 80,361,697 2.77%
陈立英 人民币普通股 11,874,672 0.53% 15,437,074 0.53%
聂樟清 人民币普通股 12,405,117 0.56% 16,126,652 0.56%
陈美香 人民币普通股 12,405,117 0.56% 9,015,452 0.31%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人民币普通股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0 0.00% 8,996,800 0.31%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人民币普通股
136 号私募
[2022-01-07] (002120)韵达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韵达股份
股票代码:002120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 89 号 3 幢 658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董家路 178 号 108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陈美香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机构或人员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9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17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18
第一节、释义
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美
香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聂腾云、陈立
英、聂樟清、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州市玄
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上海丰科 指 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桐庐韵科 指 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罗颉思、控股股 指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
桐庐韵嘉 指 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玄元科新 135 号 指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玄元科新 136 号 指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本公司、上市 指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韵达股份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名称: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 89 号 3 幢 658 室
法定代表人:邹建富
注册资本:7,89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596413382U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2012-05-15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股东:上海峰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0%
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 89 号 3 幢 658 室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名称: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董家路 178 号 108 室
法定代表人:许小娟
注册资本:25,9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MA27W2103W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2015-10-14 至 2025-10-13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股东:上海冰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0%
通讯地址: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董家路 178 号 108 室
(3)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
姓名:陈美香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122************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1、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职务
或地区的居留权
邹建富 男 中国 上海市 否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邹建富为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合计持有上海丰科 0.0642%股权,为
上海丰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职务
或地区的居留权
许小娟 女 中国 桐庐县 否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 201 号 5 幢一层 B 区 190 室
法定代表人:聂腾云
注册资本: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324234516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股东:聂腾云持股 70%,陈立英持股 30%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 201 号 5 幢一层 B 区 190 室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职务
或地区的居留权
聂腾云 男 中国 上海市 否 执行董事
陈美香 女 中国 上海市 否 经理
(2)聂腾云
姓名:聂腾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104************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3)陈立英
姓名:陈立英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124************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4)聂樟清
姓名:聂樟清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122************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5)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29 日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广州环贸中心 3203-3204
(6)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29 日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广州环贸中心 3203-3204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主要股权关系如下:
上图中其他一致行动人包括聂樟清(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
2016 年,上海罗颉思、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陈美香、上海丰科、桐
庐韵科、桐庐韵嘉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2020 年,聂腾云与玄元科新 135号、玄元科新 136 号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因此,上海罗颉思、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陈美香、上海丰科、桐庐韵科、玄元科新 135 号、玄元科新 135号系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存在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前公 权益变动后公
日期 司大股东及一 司大股东及一 权益变动比 权益变动累 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原因
致行动人持股 致
[2021-12-25]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
的公告
股东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桐庐韵科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收到控股
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的一致行动人上海
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丰科”)以及桐庐韵科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韵科”)通知,获悉上海丰科及
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变动超过 1.00%。
2021 年 9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比
例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以及桐庐韵科于2021年9月14日通过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公司控股
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于2021年9月29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合计 6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
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5,135,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0.18%。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以及桐庐韵科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7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以及桐庐韵科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3,33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0%。
综上,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由 61.38%减少至 60.33%,上海罗颉思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上海罗 颉思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变动超过 1.00%。具体 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 89 号 3 幢 658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董家路 178 号 108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14 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
股票简称 韵达股份 股票代码 002120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一致行动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上海丰科) 2,754.29 0.95%
A 股(桐庐韵科) 302.80 0.10%
合计 3,057.09 1.0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罗颉思 1,510,552,788 52.04% 1,510,552,788 52.04%
上海丰科 119,136,910 4.10% 91,594,010 3.16%
桐庐韵科 13,191,127 0.45% 10,163,127 0.35%
聂腾云 80,361,697 2.77% 80,361,697 2.77%
陈立英 15,437,074 0.53% 15,437,074 0.53%
聂樟清 16,126,652 0.56% 16,126,652 0.56%
陈美香 9,015,452 0.31% 9,015,452 0.31%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元 8,996,800 0.31% 8,996,800 0.31%
科新 135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元 8,996,800 0.31% 8,996,800 0.31%
科新 136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1,781,815,300 61.38% 1,751,244,400 60.33%
其中:无限售条件 1,697,871,233 58.49% 1,667,300,333 57.44%
股份
有限售条件 83,944,067 2.89% 83,944,067 2.89%
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否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不适用
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不适用
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18]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11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1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21 年 11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2021年11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44.73 20.70%
完成业务量(亿票) 18.83 19.03%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38 1.71%
二、 数据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8日
[2021-12-09]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
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通知,获悉上海罗颉思将持
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日 日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上海罗颉思投资 是 51,000,000 3.38% 1.76% 2021/2/4 2021/12/7 招商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罗颉思投资 是 10,200,000 0.68% 0.35% 2021/4/15 2021/12/7 招商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61,200,000 4.05% 2.11%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股东名称 (股) 例 份数(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结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上海罗颉思投
资管理有限公 1,510,552,788 52.04% 340,565,700 22.55% 11. 73% 0 0.00% 0 0.00%
司
上海丰科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112,516,910 3.88% 0 0.00% 0.00% 0 0.00% 0 0.00%
(有限合伙)
聂腾云 80,361,697 2.77% 0 0.00% 0.00% 0 0.00% 60,271,273 75.00%
陈立英 15,437,074 0.53% 0 0.00% 0.00% 0 0.00% 11,577,805 75.00%
聂樟清 16,126,652 0.56% 0 0.00% 0.00% 0 0.00% 12,094,989 75.00%
陈美香 9,015,452 0.31% 0 0.00% 0.00% 0 0.00% 0 0.00%
桐庐韵科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12,571,127 0.43% 0 0.00% 0.00% 0 0.00% 0 0.00%
(有限合伙)
广州市玄元投
资管理有限公
司-玄元科新 8,996,800 0.31% 0 0.00% 0.00% 0 0.00% 0 0.00%
135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广州市玄元投
资管理有限公
司-玄元科新 8,996,800 0.31% 0 0.00% 0.00% 0 0.00% 0 0.00%
136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合计 1,774,575,300 61.13% 340,565,700 19.19% 11. 73% 0 0.00% 83,944,067 5.85%
注: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涉及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
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
户的风险,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
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
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表。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2021-12-04]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通知,获悉上海罗颉思将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为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55,000,000
3.64%
1.89%
否
否
2021年12月2日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偿还债务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10,552,788
52.04%
346,765,700
401,765,700
26.60%
13.84%
0
0.00%
0
0.00%
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2,516,910
3.88%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聂腾云
80,361,697
2.77%
0
0
0.00%
0.00%
0
0.00%
60,271,273
75.00%
陈立英
15,437,074
0.53%
0
0
0.00%
0.00%
0
0.00%
11,577,805
75.00%
聂樟清
16,126,652
0.56%
0
0
0.00%
0.00%
0
0.00%
12,094,989
75.00%
陈美香
9,015,452
0.31%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571,127
0.4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3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996,800
0.31%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996,800
0.31%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1,774,575,300
61.13%
346,765,700
401,765,700
22.64%
13.84%
0
0.00%
83,944,067
6.11%
注: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涉及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2021-11-19]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
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中期票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获准注册的中期票据额度为人民币
20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即 2021 年 4 月 9 日)起 2
年内有效。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2021 年 11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发行了 2021 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 5 亿元,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发行要素
名称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21 韵达股份
2021 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MTN003
代码 102180032.IB 期限 2+1 年
起息日 2021 年 11 月 18 日 兑付日 2024 年 11 月 18 日
计划发行总额 5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5 亿元
发行利率 3.78% 发行价格 100 元/百元面值
主承销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 关 公 司 此 次 中 期 票 据 发 行 的 相 关 文 件 详 见 上 海 清 算 网
(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9]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10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
业务》的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0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21 年 10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2021年10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37.19 20.39%
完成业务量(亿票) 17.16 21.10%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17 -0.46%
二、 数据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2021-11-13]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辖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强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提升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宁波证监局指导下,宁波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宁波辖区 2021 年度上市
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活动将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
下午 15:00-17:00 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http://rs.p5w.net)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2021-10-30]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7元
每股净资产: 5.199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9%
营业总收入: 286.0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81亿元
[2021-10-19]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9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
业务》的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9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21 年 9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2021年9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34.78 10.66%
完成业务量(亿票) 16.28 11.28%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14 -0.47%
二、 数据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
[2021-09-25]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为标的资产设立多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并在专项计划开放程序中承担流动性支持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 》 、 《 上 海 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专项计划已于2020年11月27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中信证券“中信证券-韵达物流基础设施 1-X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1012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无异议函批复储架发行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 5 期,2
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信证券-韵达物流基础设施 1-X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根据专项计划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
募集资金账户回单,“中信证券-韵达物流基础设施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认购资金 63,137 万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募集总
规模为 55,000 万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募集总规模为 8,137 万元,均已分别达
到《中信证券-韵达物流基础设施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各级资
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募集规模。
根据项目安排,“中信证券-韵达物流基础设施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拟
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正式成立,资产支持证券于成立当日开始计息。根据专项计
划簿记结果,各档证券要素如下:
证券类别 优先 A 级 优先 B 级 次级
发行规模(万元) 24,500.00 30,500.00 8,137.00
每份面值(元) 100.00 100.00 100.00
信用评级 AAAsf AA+sf --
预期收益率 4.2% 4.5% --
还本付息方式 每半年付息,按计划固定还本 每半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到期一次性分配
合计(万元) 63,137.00
预期到期日 专项计划设立日所在自然季度首日起届满 18 年的对应日后的第 27 个工作日
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24]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7)。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 9 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66,184,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54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83,821,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1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36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74%;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
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0 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8 人,参加网络投票的 12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2,632,2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12%。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和联席董事长陈立英女士因公不能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周柏根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41,770,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11%;反对24,180,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9%;弃权234,7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8,217,4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434%;反对24,180,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032%;弃权234,7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4%。
提案2.00《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66,144,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2,592,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8%;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王翔律师、高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2021-09-24] (002120)韵达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韵达股份,股票代
码:002120,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9
月 22 日、2021 年 9 月 23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事项的核实情况
(1) 公司前期所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况;
(2)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关于电商经济及
快递行业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3)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重大投资、并购重组等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形;
(5)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关于公共媒体舆论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源自公共媒体、舆论有关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的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的新闻报道和传闻。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18]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8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8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21 年 8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2021年8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31.28 15.34%
完成业务量(亿票) 15.25 18.95%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05 -3.30%
二、 数据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8日
[2021-09-11]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
的公告
股东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桐庐韵科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近日,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罗颉
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丰科”)以及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韵科”)通知,获悉上海丰科及桐庐韵科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00%。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桐庐韵嘉”)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 17,869,317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2%。截至目前,桐庐韵嘉已完成注销,其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关系也已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陈美香于2020 年 7月 22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 7,11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5%。
2020 年 10 月,公司回购注销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25,190 股,导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上升 0.00%;2021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新增限制性股票合 计 6,349,300 股,导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下降 0.13%;2021 年 7 月,公司回购注销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2,705,430 股,导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上升 0.06%。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以及桐庐韵科于 2021 年 9月 10 日通过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4,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7%。
综上,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由 62.49%减少至 61.38%,上海罗颉思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数 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变动超过 1.0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 89 号 3 幢658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董家路 178 号 108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已注销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陈美香
住所 上海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6 月 15 日—2021 年 9 月 10 日
股票简称 韵达股份 股票代码 002120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一致行动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桐庐韵嘉) 1,786.93 0.62%
A股(陈美香) 711.12 0.25%
A股(上海丰科) 440.00 0.15%
A股(桐庐韵科) 50.00 0.02%
A股(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被动稀释 0.07%
合计 2,988.05 1.1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罗颉思 1,510,552,788 52.10% 1,510,552,788 52.04%
上海丰科 123,536,910 4.26% 119,136,910 4.10%
桐庐韵科 13,691,127 0.47% 13,191,127 0.45%
桐庐韵嘉 17,869,318 0.62% 0 0.00%
聂腾云 98,355,297 3.39% 80,361,697 2.77%
陈立英 15,437,074 0.53% 15,437,074 0.53%
聂樟清 16,126,652 0.56% 16,126,652 0.56%
陈美香 16,126,652 0.56% 9,015,452 0.31%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元 —— —— 8,996,800 0.31%
科新 135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元 —— —— 8,996,800 0.31%
科新 136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1,811,695,818 62.49% 1,781,815,300 61.38%
其中:无限售条件 1,714,256,550 59.13% 1,697,871,233 58.49%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7,439,268 3.36% 83,944,067 2.8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否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不适用
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不适用
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 1:聂腾云与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州市玄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持股比例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所致,详见
公司 2020 年 1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
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注 2: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9-02]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 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351 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即
2021 年 8 月 31 日)起 2 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
四、公司应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管理规定,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五、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七、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八、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应按照协会存续期管理有关自律规则规定,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公司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8-31] (002120)韵达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市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其中周柏根先生、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肖安华先生、张大瑞先生共 6 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3)。
2、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7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
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第三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相
应减少,注册资本由 2,905,471,458 元减至 2,902,766,028 元,股本由 2,905,471,458
股减至 2,902,766,028 股。同时,公司准备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以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等事项,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5、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7)。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2021-08-31] (002120)韵达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监事会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31]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7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 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 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 数审议通过;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内容详见2021年8月31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21年9月17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红波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邮编:201700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021-39296863
电子邮箱:ir@yundaex.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0
2、投票简称:韵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 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8-31]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元
每股净资产: 5.135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6%
营业总收入: 182.0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46亿元
[2021-08-27] (002120)韵达股份: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韵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网络科技”)系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韵达股份”)下属全资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其已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67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授信额度,具体金额、利率、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为保证韵达网络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韵达网络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为韵达网络科技在银行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韵达网络科技全资子公司天津天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诚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吐鲁番韵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担保主体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拟以对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韵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韵达网络科技的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主体与被担保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法人主体,已经履行子公司内部决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海韵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12 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浦仓路 485 号 1 幢 2 层;
法定代表人:王玲;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计算机、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搬运装卸服务;市场营销
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电设备租赁;汽车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通过间接方式持有韵达网络科技 100%股权;
韵达网络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935,263.53 -2,407,957.31
净利润 -888,533.55 -2,371,146.57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3,192.64 80,815,546.56
负债总额 781,726.19 74,075,226.68
净资产 -588,533.55 6,740,319.88
经查询,韵达网络科技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担保人(韵达网络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所拥有的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为债务人(韵达网络科技)全面、及时履行其与质权人之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2)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2.67 亿元人民币
(3)担保范围: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质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4)在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全部清偿且本合同项下应由出质人承担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时,质权人应出质人书面申请,可协助办理相关质押注销登记手续。
四、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情况,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对象与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
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 371,083.63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355,858.78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75%,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注:在计算担保额度及担保总额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YUNDAHolding Investment Limited 5 亿美元债券担保的
本息按 2021 年 6 月 30 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折合成人民币为 324,883.63 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2021-08-20] (002120)韵达股份:2021年7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
业务》的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7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一、 公司 2021 年 7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2021年7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31.68 24.24%
完成业务量(亿票) 15.53 22.48%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04 1.49%
二、 数据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2021-07-29] (002120)韵达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
在上海市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公司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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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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