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85什么时候复牌?-万丰奥威停牌最新消息
≈≈万丰奥威002085≈≈(更新:22.02.16)
[2022-02-16] (002085)万丰奥威: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72,107,520 股。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9 人,代表股份数额 1,033,697,1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86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额834,977,0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96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数额 198,720,17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02%。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
共 14 人,代表股份数额 18,162,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33,400,152股同意,297,025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7,865,575股同意,297,025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4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1-26]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00《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002)、《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号:2022-003)。
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燕杰
电话:0575-86298339
传真:0575-86298339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00)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5”,投票简称为“万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所有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
席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2-01-26] (002085)万丰奥威: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电子邮
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赵亚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正式当选公司董事后,同意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以上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号: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燕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附:赵亚红先生简历
赵亚红:男,1970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并购交易师。现
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董事,绍兴万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营业部主任、兴业银行绍兴支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赵亚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在绍兴万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燕杰先生简历
王燕杰:男,1985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于 2017 年 8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1 年 9 月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曾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助理、证券事务代表。
王燕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
王燕杰先生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0575-86298339
传 真:0575-86298339
电子邮箱:yanjie.wang@wfjt.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工业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2500
[2022-01-26]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童胜坤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童胜坤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童胜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正式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童胜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童胜坤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监事会对童胜坤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补选潘城刚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潘城刚:男,198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曾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办公室行政副部长,万丰航空工业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
潘城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2-01-26]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赟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赟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赟先生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万丰摩轮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董事、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赟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战略经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李赟先生任职公司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赵亚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在其正式当选公司董事后,同意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以上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赵亚红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附:赵亚红先生简历:
赵亚红:男,1970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并购交易师。现
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董事,绍兴万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营业部主任、兴业银行绍兴支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赵亚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在绍兴万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2-01-01]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万丰
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集团”)的通知,万丰集团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
手续,本次解除质押 34,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4.66%。本次解除质押后,
万丰集团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下降至 4.71%,质押率下降至 14.12%,具体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数(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万丰 是 34,000,000 4.66% 1.55% 2020 年 11 2021 年 12 浙江省浙商资产
集团 月 11 日 月 30 日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34,000,000 4.66% 1.55%
二、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名称 (股) 例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占未质押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万丰 729,697,747 33.37% 103,000,000 14.12% 4.71% 0 0 0 0
集团
陈爱莲 97,525,560 4.46% 79,380,000 81.39% 3.63% 0 0 0 0
吴良定 12,570,960 0.57% 0 0 0.00% 0 0 0 0
合计 839,794,267 38.40% 182,380,000 21.72% 8.34% 0 0 0 0
三、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1-12-24]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贷款 30,000 万元,由全资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摩轮”)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子公司万丰摩轮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30 日
住 所:浙江省新昌县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滨
注册资本:218,687.9678 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铝合金车轮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
公司直接持有万丰摩轮 100%股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597,322.59 万元,负债总额 846,439.22 万元,净资产 750,883.37 万元,资产负债率
52.99%,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69,922.49 万元,利润总额 82,902.27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582.06 万元(已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
司资产总额 1,581,178.38 万元,负债总额 852,564.79 万元,净资产 728,613.59 万元,
资产负债率 53.92%,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851,985.29 万元,利润总额 43,379.1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553.30 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公司向渤海银行绍兴分行贷款 20,000 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人: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渤海银行绍兴分行
担保金额:20,000 万元
担保方式:不动产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1 年
抵押物:万丰摩轮拥有的新昌县沃州镇水帘路 5 号(1-6 幢)厂房、土地。
2、为公司向温州银行绍兴分行贷款 10,000 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人: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温州银行绍兴分行
担保金额:10,000 万元
担保方式:不动产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5 年
抵押物:万丰摩轮拥有的新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万丰科技园厂房、新昌县高新技术园区土地、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 488-2 号土地。
四、本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万丰摩轮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审批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的担保额度为 371,980 万元、担保实际余额为 236,854.84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0 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9.48%、44.24%;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对外担保额度及担保实际余额分别为 150,000 万元、38,276.40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8.02%、7.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1]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雄伟”)拟为其 3 家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综合授信4,200 万元提供担保,其中为无锡杰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杰夫”)提供担保 1,000 万元,为盐城雄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雄伟”)提供担保 1,200 万元,为仪征雄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征雄伟”)提供担保2,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无锡雄伟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无锡杰夫
公司名称:无锡杰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无锡市扬名镇扬名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陈伟军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和模具的制造、加工。
无锡杰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雄伟之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5 月 31 日。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无锡杰夫总资产 8,013.35 万元,净资产 1,456.36 万元,资
产负债率 81.83%,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283.18 万元,净利润 5.63 万元(已经审
计);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无锡杰夫总资产 8,918.42 万元,净资产 1,577.73 万元,
资产负债率 82.31%,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894.98 万元,净利润 123.57 万元
(未经审计)。
无锡杰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盐城雄伟
公司名称:盐城雄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住 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陈伟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冲压件制造、销售及模具设计、制造。
盐城雄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雄伟之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1日。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盐城雄伟总资产 10,109.91 万元,净资产 6,163.56 万元,
资产负债率 39.03%,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420.83 万元,净利润 805.38 万元(已
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盐城雄伟总资产 12,646.23 万元,净资产 6,678.88
万元,资产负债率 47.19%,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8,907.47 万元,净利润 535.35
万元(未经审计)。
盐城雄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仪征雄伟
公司名称:仪征雄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习武大楼 309 室
法定代表人:陈伟军
注册资本:4,500 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冲压件制造、销售。
仪征雄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雄伟之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1 日。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仪征雄伟总资产 7,139.95 万元,净资产 6,134.51 万元,资
产负债率 14.08%,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609.96 万元,净利润 894.59 万元(已经
审计);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仪征雄伟总资产 8,722.69 万元,净资产 6852.91 万
元,资产负债率 21.44%,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5,132.78 万元,净利润 685.35
万元(未经审计)。
仪征雄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无锡杰夫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担保合计 1,000 万元,具体如下:
为无锡杰夫在无锡农村商业银行锡山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00 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为盐城雄伟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担保合计 1,200 万元,具体如下:
为盐城雄伟在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200 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为仪征雄伟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担保合计 2,000 万元,具体如下:
为仪征雄伟在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 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无锡雄伟为其 全资子公司 无锡杰夫 、盐城雄伟 、仪征雄伟 提供担保 有利于整体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无锡雄伟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 275,131.24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1.39%。
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341,980 万
元、担保实际余额为236,854.84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3.88%、44.24%;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对外担保额度及担保实际余额分别为150,000万元、38,276.4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02%、7.1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1]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万丰
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集团”)的通知,万丰集团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
手续,本次解除质押 66,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9.04%。本次解除质押后,
万丰集团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下降至 6.26%,质押率下降至 18.77%,具体如
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数(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45,000,000 6.17% 2.06% 2020 年 11 月 09 日 浙江省浙商
万丰 是 10,000,000 1.37% 0.46% 2020 年 11 月 10 日 2021 年 12 资产管理有
集团 月 17 日
11,000,000 1.51% 0.50% 2020 年 11 月 11 日 限公司
合计 66,000,000 9.04% 3.02%
二、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名称 (股) 例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占未质押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万丰 729,697,747 33.37% 137,000,000 18.77% 6.26% 0 0 0 0
集团
陈爱莲 97,525,560 4.46% 79,380,000 81.39% 3.63% 0 0 0 0
吴良定 12,570,960 0.57% 0 0 0.00% 0 0 0 0
合计 839,794,267 38.40% 216,380,000 25.77% 9.89% 0 0 0 0
三、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0-27] (002085)万丰奥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2元
每股净资产: 2.340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8%
营业总收入: 85.2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6亿元
[2021-10-20]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万丰
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集团”)的通知,万丰集团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始日 期日 途
一致行动人
2021 年 申 请 解 浙商银行股 经营和
万丰 是 30,000,000 4.11% 1.37% 否 否 10 月 18 除 质 押 份有限公司 战略投
集团 日 登记止 绍兴新昌支 资
行
合计 30,000,000 4.11% 1.37%
2、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前质押数 后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例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万丰 729,697,747 33.37% 173,000,000 203,000,000 27.82% 9.28% 0 0 0 0
集团
陈爱莲 97,525,560 4.46% 79,380,000 79,380,000 81.39% 3.63% 0 0 0 0
吴良定 12,570,960 0.57% 0 0 0 0 - - - -
合计 839,794,267 38.40% 252,380,000 282,380,000 33.62% 12.91% 0 0 0 0
二、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10-15] (002085)万丰奥威: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72,107,520 股。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1 人,代表股
份数额 1,041,015,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39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额
834,977,0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96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数额 206,038,38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4%。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
共 16 人,代表股份数额 25,480,8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40,132,198股同意,883,192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2%。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4,597,621股同意,883,192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3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040,132,198股同意,883,192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2%。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4,597,621股同意,
883,192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39%。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040,764,690股同意,55,400股反对,195,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5,230,113股同意,55,400股反对,195,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6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5]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背景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的议案》,于2018年6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于收购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25,400万元购买项玉峋、马洎泉、严倚东、赵军伟(以下简称“转让方”)合计持有的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雄伟”)95%股权。2018年6月1日公司与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完成了95%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无锡雄伟9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 2018 年 4 月 19 日《关于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以
下简称“股权购买协议”)相关约定:交易完成且于无锡雄伟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受让其持有的无锡雄伟剩余 5%股权(395 万元出资额),受让方亦有权要求转让方转让无锡雄伟剩余 5%股权。剩余股权的转让价款应当为6,600 万元。若任一方提出股权转让要求的,双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剩余 5%股权的付款及交割。
2、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与项玉峋、马洎泉、严倚东、赵军伟签订了《<关于无锡
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 II》(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以 6,600 万元受让项玉峋、马洎泉、严倚东、赵军伟合计持有无锡雄伟 5%股权。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股权受让正式完成后,无锡雄伟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项玉峋,男,身份证号:3202021948****1518,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现任无锡雄伟董事。
(二)马洎泉,女,身份证号:3202021953****1523,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
(三)严倚东,男,身份证号:3202111973****4512,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现任无锡雄伟副总经理。
(四)赵军伟,男,身份证号:3202021969****4010,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现任无锡雄伟副总经理。
以上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伟军
注册资本 7,9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6 月 17 日
注册地址 无锡市扬名高新技术产业园芦中路 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51414415G
纺织机械及零部件(不含棉纺细纱机及配件)的制造;模具、机械配件、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
含出版物出租);住房租赁。
(二)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7505.0000 95.000%
2 严倚东 214.1443 2.7107%
3 项玉峋 133.9696 1.6958%
4 赵军伟 27.8669 0.3527%
5 马洎泉 19.0192 0.2407%
合计 7,900.000 100.0000
(三)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本次收购的无锡雄伟5%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方权利,不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财务状况
无锡雄伟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6月 30日 2020年 12月 31日
/2021年 1-6月 /2020年 1-12月
资产合计 124,706.66 119,208.04
股东权益合计 88,028.96 91,447.95
营业收入 40,062.27 75,357.26
净利润 4,471.80 11,738.98
注:上述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受让方: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项玉峋、马洎泉、严倚东、赵军伟
(一)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及股权交割
1、双方同意,受让方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无锡雄伟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按以下期限及金额将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同时转让方须配合无锡雄伟及受让方办理股权交割手续:
(1)2021 年 10 月 25 日前,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付款人民币 3,300 万元整;
转让方全额收到该笔 3,300 万元股权转让款的同时,配合受让方完成全部 5%股权的过户交割手续;
(2)2021 年 11 月 25 日前,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付款人民币 3,300 万元整,
完成全部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
2、利息支付
根据《股权购买协议》关于支付股权转让款期限的约定,双方经协商同意,受让方按照 5%的年化利率向转让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在 2021 年 6 月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期间付款应计的利息=实际延期付款的
金额*5%*延期天数/360。
受让方须在每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同时支付对应金额的利息,在 2021 年 11 月
25 日前最终完成 6,6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及全部利息的支付。
(二)争议解决
在本《补充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无锡雄伟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合理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三)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及其各成员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收购不涉及标的公司人员安置、土地租赁。
2、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新增关联交易,不会因本次交易与公司的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3、本次收购完成后,不影响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分开,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缺乏独立性。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基于《股权购买协议》条款的约定,并经双方协商而定。公司收购无锡雄伟5%股权后,无锡雄伟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本次交易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关于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II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10月15日
[2021-09-29] (002085)万丰奥威: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
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10,000 万元,同意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5,000 万元,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由董事长决定申请的信贷品种、金额、期限及融资方式,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为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0,000 万元,为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5,000 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21-05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号:2021-05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1-05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29] (002085)万丰奥威: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
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志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10,000 万元,同意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5,000 万元,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由董事长决定申请的信贷品种、金额、期限及融资方式,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为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0,000 万元,为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5,000 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21-055)。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29]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6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
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 01-12 室。
截至2020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45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
师超过 1,0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2 人。
安永华明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45.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共计 100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8.24 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华女士,于 2007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婵玉女士,于 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杰先生,于 1998 年成为香港注册会计师,199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逾 28 年上市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服务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华女士、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婵玉女士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杰先生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64.08 万元,其中境内审计费人民币 443.8
万元,境外审计费人民币 620.28 万元,2021 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安永华明有关资格证照和相关信息,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近年来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时,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安永华明相关信息资料,经认真核查,认为:安永华明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综合实力较强,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近年来在承担公司审计业务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近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继续聘请安永华明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会议决议;
5、安永华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29]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各授信业务情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顺利完成各项年度经营指标,拟增加对子公司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增加为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简称“吉林万丰”)提供担保 10,000 万元,为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简称“重庆万丰”)提供担保 5,000 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住 所:吉林高新区深东路 2600 号
法定代表人:张惠成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铝合金车轮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吉林万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万丰总资产 103,770.82 万元,净资产 52,315.52 万元,资产负债率 49.59%,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1,337.71 万元,净利润 3,398.39 万元(已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吉林万丰总资产 100,884.63 万元,净资产 52,374.06 万元,资产负债
率 48.09%,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35,443.12 万元,净利润 57.91 万元(未经审
计)。
2、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
住 所: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平原村三社
法定代表人:董瑞平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铝合金车轮及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
重庆万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庆万丰总资产 74,400.66 万元,净资产 35,788.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51.90%,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9,837.09 万元,净利润 134.41 万元(已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重庆万丰总资产 68,212.07 万元,净资产 35,622.08 万元,资产负债率
47.78%,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2,908.26 万元,净利润-164.13 万元(未经审
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吉林万丰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担保合计 10,000 万元,具体如下:
为吉林万丰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解放中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 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为重庆万丰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担保合计 5,000 万元,具体如下:
为重庆万丰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00 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为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0,000 万元,为子公司
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5,000 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会议文件和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该新增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新增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3、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0,000 万元,为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5,000 万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 253,618.29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7.37%。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担保
实际余额分别为 337,780 万元、214,810.89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 63.09%、40.12%;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对外担保额度及
担保实际余额分别为 150,000 万元、38,807.40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 28.02%、7.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29]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议案2、《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3、《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1 和 2 已经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1-05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1-054)、《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21-055)、《关于续聘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号:2021-056)。
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
股东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
电话:0575-86298339
传真:0575-86298339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00)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5”,投票简称为“万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所有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
席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 √
议案》
2.00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
的议案》
3.00 《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审计 √
机构的议案》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09-03] (002085)万丰奥威: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72,107,520 股。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3 人,代表股份数额 1,044,726,7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18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额834,977,0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96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数额209,749,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25%。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
共 18 人,代表股份数额 29,192,2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8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44,508,090股同意,218,7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1%。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8,973,513股同意,218,7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0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2021-08-20] (002085)万丰奥威: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72,107,520 股。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7 人,代表股份数额 1,044,380,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01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额834,977,0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96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数额209,403,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58%。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
共 42 人,代表股份数额 28,845,9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2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43,144,290股同意,1,236,2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6%。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7,609,713股同意,1,236,2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14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043,144,290股同意,1,236,2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6%。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7,609,713股同意,
1,236,2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14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18]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1-046)、《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号:2021-048)。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
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
电 话:0575-86298339
传 真:0575-86298339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00)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5”,投票简称为“万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所有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
席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 √
案》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08-18] (002085)万丰奥威: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 2021-046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
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号:2021-04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邢小 玲女士为公 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在其当 选独立董事之后,同意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职务。以上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邢小玲女士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号: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1-04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2021-08-18] (002085)万丰奥威: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1元
每股净资产: 2.459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9%
营业总收入: 55.4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3亿元
[2021-08-11]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万丰飞机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机工业”)的全资子公司 Diamond Aircraft Industries GmbH(奥地利钻石飞机工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简称“ICC”)出具的裁决书
(编号23216/PTA)。本次仲裁由ICC受理,在新加坡开庭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仲裁基本情况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山东滨奥飞机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滨奥”)
代理机构:Aquinas Alliance LLP
被申请人:奥地利钻石飞机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奥地利钻石”)
代理机构:DLA Piper Singapore
(二)本次仲裁背景
奥地利钻石为钻石DA40机型原产权所有人,根据原约定,申请人享有DA40机型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权利。因双方对DA40授权许可安排事宜存在争议,2017年11月22日,山东滨奥向ICC递交了仲裁申请。奥地利钻石根据 DLA Piper Singapore评估该授权纠纷可能的赔偿金额,已于公司2020年收购飞机工业55%股权前计提预计负债1,906.86万欧元。
二、仲裁结果
ICC裁决:奥地利钻石于仲裁结果之日起4个月内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授权许可,并赔偿人民币预计6,704.86万元(含赔偿金、律师费、仲裁费及利息等所有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披露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针对本次仲裁,奥地利钻石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1,906.86万欧元(折合人民币14,643万元),根据仲裁裁决,本次奥地利钻石需赔偿人民币约6,705万元。经财务初步测算,预计本年度增加奥地利钻石利润人民币7,938万元,进而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人民币4,366万元(最终以会计师审计数据为准)。
五、其他
根据仲裁裁决,奥地利钻石于仲裁结果之日起4个月内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授权许可,鉴于该授权生产许可涉及境内外航空主管部门的审批,因此本次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需进一步评估。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裁决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04] (002085)万丰奥威: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 2021-04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
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3,000 万元,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由董事长决定申请的信贷品种、金额、期限及融资方式,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为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3,000 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21-04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1-04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4] (002085)万丰奥威: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或
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志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3,000 万元,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由董事长决定申请的信贷品种、金额、期限及融资方式,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为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3,000 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21-043)。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4]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议案2、《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1-041)、《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1-042)。
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
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
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
电话:0575-86298339
传真:0575-86298339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00)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5”,投票简称为“万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所有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
席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 √
议案》
2.00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
的议案》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08-04]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各授信业务情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顺利完成各项年度经营指标,拟增加对子公司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增加为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简称“万丰摩轮”)提供担保 13,000 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新昌工业园区鳌峰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董瑞平
注册资本:13,8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摩托车铝合金车轮及相关零部件的开发和售后服务。
万丰摩轮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万丰摩轮总资产 197,197.01 万元,净资产 68,654.42 万元,资产负债率 65.18%,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2,315.75 万元,净利润 3,637.16 万元(已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万丰摩轮总资产 191,022.12 万元,净资产 71,153.96 万元,资产负债
率 62.75%,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50,624.8 万元,净利润 2,602.39 万元(未经
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担保合计 13,000 万元,具体如下:
为万丰摩轮在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3,000 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为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3,000 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会议文件和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该新增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新增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3、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3,000 万元,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72,78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88.31%。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担保实际余额分别为322,780 万元、201,401.76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0.29%、37.62%;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担保额度及担保实际余额分别为 150,000 万元、45,220.70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8.02%、8.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7-13] (002085)万丰奥威: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 2021-040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或
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李亚先生(后附简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李亚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李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对李亚先生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
附:李亚先生简历
李亚,男,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投资经理、浙江蓝天求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5月加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亚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6298339
传 真:0575-86298339
电子邮箱:ya.li@wfjt.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工业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2500
[2021-07-10] (002085)万丰奥威: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72,107,520股(总股本2,186,879,678股减去已回购股份114,772,1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07,210,75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权利。若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化,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14,772,158股股份不予分配。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分红年度:2020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可予分配股份的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86,879,67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14,772,158股后的2,072,107,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可予分配股份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39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0*****943 陈爱莲
3 00*****901 吴良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7月8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公司总股本-已回购股份)×分配比例,即(2,186,879,678-114,772,158)股×0.1元/股=207,210,752.00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公司总股本,即207,210,752.00元/2,186,879,678股=0.0947517元/股。因此,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947517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李亚
咨询电话:0575-86298339
传真电话:0575-86298339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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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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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6] (002085)万丰奥威: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72,107,520 股。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9 人,代表股份数额 1,033,697,1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86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额834,977,0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96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数额 198,720,17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02%。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
共 14 人,代表股份数额 18,162,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33,400,152股同意,297,025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7,865,575股同意,297,025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4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1-26]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00《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2-002)、《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号:2022-003)。
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燕杰
电话:0575-86298339
传真:0575-86298339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00)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5”,投票简称为“万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所有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
席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2-01-26] (002085)万丰奥威: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电子邮
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赵亚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正式当选公司董事后,同意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以上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号: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燕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附:赵亚红先生简历
赵亚红:男,1970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并购交易师。现
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董事,绍兴万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营业部主任、兴业银行绍兴支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赵亚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在绍兴万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燕杰先生简历
王燕杰:男,1985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于 2017 年 8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1 年 9 月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曾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助理、证券事务代表。
王燕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
王燕杰先生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0575-86298339
传 真:0575-86298339
电子邮箱:yanjie.wang@wfjt.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工业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2500
[2022-01-26]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童胜坤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童胜坤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童胜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正式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童胜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童胜坤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监事会对童胜坤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补选潘城刚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潘城刚:男,198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曾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办公室行政副部长,万丰航空工业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
潘城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2-01-26]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赟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赟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赟先生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万丰摩轮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董事、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赟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战略经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李赟先生任职公司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赵亚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在其正式当选公司董事后,同意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以上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赵亚红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附:赵亚红先生简历:
赵亚红:男,1970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并购交易师。现
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董事,绍兴万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营业部主任、兴业银行绍兴支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赵亚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在绍兴万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2-01-01]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万丰
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集团”)的通知,万丰集团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
手续,本次解除质押 34,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4.66%。本次解除质押后,
万丰集团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下降至 4.71%,质押率下降至 14.12%,具体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数(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万丰 是 34,000,000 4.66% 1.55% 2020 年 11 2021 年 12 浙江省浙商资产
集团 月 11 日 月 30 日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34,000,000 4.66% 1.55%
二、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名称 (股) 例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占未质押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万丰 729,697,747 33.37% 103,000,000 14.12% 4.71% 0 0 0 0
集团
陈爱莲 97,525,560 4.46% 79,380,000 81.39% 3.63% 0 0 0 0
吴良定 12,570,960 0.57% 0 0 0.00% 0 0 0 0
合计 839,794,267 38.40% 182,380,000 21.72% 8.34% 0 0 0 0
三、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1-12-24]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贷款 30,000 万元,由全资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摩轮”)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子公司万丰摩轮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30 日
住 所:浙江省新昌县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滨
注册资本:218,687.9678 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铝合金车轮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
公司直接持有万丰摩轮 100%股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597,322.59 万元,负债总额 846,439.22 万元,净资产 750,883.37 万元,资产负债率
52.99%,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69,922.49 万元,利润总额 82,902.27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582.06 万元(已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
司资产总额 1,581,178.38 万元,负债总额 852,564.79 万元,净资产 728,613.59 万元,
资产负债率 53.92%,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851,985.29 万元,利润总额 43,379.1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553.30 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公司向渤海银行绍兴分行贷款 20,000 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人: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渤海银行绍兴分行
担保金额:20,000 万元
担保方式:不动产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1 年
抵押物:万丰摩轮拥有的新昌县沃州镇水帘路 5 号(1-6 幢)厂房、土地。
2、为公司向温州银行绍兴分行贷款 10,000 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人: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温州银行绍兴分行
担保金额:10,000 万元
担保方式:不动产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5 年
抵押物:万丰摩轮拥有的新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万丰科技园厂房、新昌县高新技术园区土地、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 488-2 号土地。
四、本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万丰摩轮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审批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的担保额度为 371,980 万元、担保实际余额为 236,854.84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0 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9.48%、44.24%;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对外担保额度及担保实际余额分别为 150,000 万元、38,276.40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8.02%、7.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1]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雄伟”)拟为其 3 家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综合授信4,200 万元提供担保,其中为无锡杰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杰夫”)提供担保 1,000 万元,为盐城雄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雄伟”)提供担保 1,200 万元,为仪征雄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征雄伟”)提供担保2,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无锡雄伟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无锡杰夫
公司名称:无锡杰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无锡市扬名镇扬名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陈伟军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和模具的制造、加工。
无锡杰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雄伟之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5 月 31 日。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无锡杰夫总资产 8,013.35 万元,净资产 1,456.36 万元,资
产负债率 81.83%,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283.18 万元,净利润 5.63 万元(已经审
计);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无锡杰夫总资产 8,918.42 万元,净资产 1,577.73 万元,
资产负债率 82.31%,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894.98 万元,净利润 123.57 万元
(未经审计)。
无锡杰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盐城雄伟
公司名称:盐城雄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住 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陈伟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冲压件制造、销售及模具设计、制造。
盐城雄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雄伟之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1日。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盐城雄伟总资产 10,109.91 万元,净资产 6,163.56 万元,
资产负债率 39.03%,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420.83 万元,净利润 805.38 万元(已
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盐城雄伟总资产 12,646.23 万元,净资产 6,678.88
万元,资产负债率 47.19%,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8,907.47 万元,净利润 535.35
万元(未经审计)。
盐城雄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仪征雄伟
公司名称:仪征雄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习武大楼 309 室
法定代表人:陈伟军
注册资本:4,500 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冲压件制造、销售。
仪征雄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雄伟之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1 日。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仪征雄伟总资产 7,139.95 万元,净资产 6,134.51 万元,资
产负债率 14.08%,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609.96 万元,净利润 894.59 万元(已经
审计);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仪征雄伟总资产 8,722.69 万元,净资产 6852.91 万
元,资产负债率 21.44%,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5,132.78 万元,净利润 685.35
万元(未经审计)。
仪征雄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无锡杰夫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担保合计 1,000 万元,具体如下:
为无锡杰夫在无锡农村商业银行锡山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00 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为盐城雄伟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担保合计 1,200 万元,具体如下:
为盐城雄伟在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200 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为仪征雄伟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担保合计 2,000 万元,具体如下:
为仪征雄伟在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 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无锡雄伟为其 全资子公司 无锡杰夫 、盐城雄伟 、仪征雄伟 提供担保 有利于整体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无锡雄伟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 275,131.24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1.39%。
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341,980 万
元、担保实际余额为236,854.84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3.88%、44.24%;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对外担保额度及担保实际余额分别为150,000万元、38,276.4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02%、7.1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1]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万丰
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集团”)的通知,万丰集团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
手续,本次解除质押 66,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9.04%。本次解除质押后,
万丰集团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下降至 6.26%,质押率下降至 18.77%,具体如
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数(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45,000,000 6.17% 2.06% 2020 年 11 月 09 日 浙江省浙商
万丰 是 10,000,000 1.37% 0.46% 2020 年 11 月 10 日 2021 年 12 资产管理有
集团 月 17 日
11,000,000 1.51% 0.50% 2020 年 11 月 11 日 限公司
合计 66,000,000 9.04% 3.02%
二、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名称 (股) 例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占未质押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万丰 729,697,747 33.37% 137,000,000 18.77% 6.26% 0 0 0 0
集团
陈爱莲 97,525,560 4.46% 79,380,000 81.39% 3.63% 0 0 0 0
吴良定 12,570,960 0.57% 0 0 0.00% 0 0 0 0
合计 839,794,267 38.40% 216,380,000 25.77% 9.89% 0 0 0 0
三、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0-27] (002085)万丰奥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2元
每股净资产: 2.340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8%
营业总收入: 85.2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6亿元
[2021-10-20]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万丰
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集团”)的通知,万丰集团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始日 期日 途
一致行动人
2021 年 申 请 解 浙商银行股 经营和
万丰 是 30,000,000 4.11% 1.37% 否 否 10 月 18 除 质 押 份有限公司 战略投
集团 日 登记止 绍兴新昌支 资
行
合计 30,000,000 4.11% 1.37%
2、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前质押数 后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例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万丰 729,697,747 33.37% 173,000,000 203,000,000 27.82% 9.28% 0 0 0 0
集团
陈爱莲 97,525,560 4.46% 79,380,000 79,380,000 81.39% 3.63% 0 0 0 0
吴良定 12,570,960 0.57% 0 0 0 0 - - - -
合计 839,794,267 38.40% 252,380,000 282,380,000 33.62% 12.91% 0 0 0 0
二、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10-15] (002085)万丰奥威: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72,107,520 股。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1 人,代表股
份数额 1,041,015,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39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额
834,977,0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96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数额 206,038,38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4%。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
共 16 人,代表股份数额 25,480,8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40,132,198股同意,883,192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2%。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4,597,621股同意,883,192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3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040,132,198股同意,883,192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2%。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4,597,621股同意,
883,192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39%。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040,764,690股同意,55,400股反对,195,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5,230,113股同意,55,400股反对,195,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6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5]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背景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的议案》,于2018年6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于收购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25,400万元购买项玉峋、马洎泉、严倚东、赵军伟(以下简称“转让方”)合计持有的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雄伟”)95%股权。2018年6月1日公司与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完成了95%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无锡雄伟9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 2018 年 4 月 19 日《关于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以
下简称“股权购买协议”)相关约定:交易完成且于无锡雄伟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受让其持有的无锡雄伟剩余 5%股权(395 万元出资额),受让方亦有权要求转让方转让无锡雄伟剩余 5%股权。剩余股权的转让价款应当为6,600 万元。若任一方提出股权转让要求的,双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剩余 5%股权的付款及交割。
2、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与项玉峋、马洎泉、严倚东、赵军伟签订了《<关于无锡
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 II》(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以 6,600 万元受让项玉峋、马洎泉、严倚东、赵军伟合计持有无锡雄伟 5%股权。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股权受让正式完成后,无锡雄伟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项玉峋,男,身份证号:3202021948****1518,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现任无锡雄伟董事。
(二)马洎泉,女,身份证号:3202021953****1523,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
(三)严倚东,男,身份证号:3202111973****4512,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现任无锡雄伟副总经理。
(四)赵军伟,男,身份证号:3202021969****4010,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现任无锡雄伟副总经理。
以上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伟军
注册资本 7,9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6 月 17 日
注册地址 无锡市扬名高新技术产业园芦中路 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51414415G
纺织机械及零部件(不含棉纺细纱机及配件)的制造;模具、机械配件、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
含出版物出租);住房租赁。
(二)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7505.0000 95.000%
2 严倚东 214.1443 2.7107%
3 项玉峋 133.9696 1.6958%
4 赵军伟 27.8669 0.3527%
5 马洎泉 19.0192 0.2407%
合计 7,900.000 100.0000
(三)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本次收购的无锡雄伟5%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方权利,不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财务状况
无锡雄伟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6月 30日 2020年 12月 31日
/2021年 1-6月 /2020年 1-12月
资产合计 124,706.66 119,208.04
股东权益合计 88,028.96 91,447.95
营业收入 40,062.27 75,357.26
净利润 4,471.80 11,738.98
注:上述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受让方: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项玉峋、马洎泉、严倚东、赵军伟
(一)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及股权交割
1、双方同意,受让方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无锡雄伟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按以下期限及金额将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同时转让方须配合无锡雄伟及受让方办理股权交割手续:
(1)2021 年 10 月 25 日前,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付款人民币 3,300 万元整;
转让方全额收到该笔 3,300 万元股权转让款的同时,配合受让方完成全部 5%股权的过户交割手续;
(2)2021 年 11 月 25 日前,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付款人民币 3,300 万元整,
完成全部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
2、利息支付
根据《股权购买协议》关于支付股权转让款期限的约定,双方经协商同意,受让方按照 5%的年化利率向转让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在 2021 年 6 月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期间付款应计的利息=实际延期付款的
金额*5%*延期天数/360。
受让方须在每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同时支付对应金额的利息,在 2021 年 11 月
25 日前最终完成 6,6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及全部利息的支付。
(二)争议解决
在本《补充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无锡雄伟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合理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三)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及其各成员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收购不涉及标的公司人员安置、土地租赁。
2、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新增关联交易,不会因本次交易与公司的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3、本次收购完成后,不影响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分开,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缺乏独立性。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基于《股权购买协议》条款的约定,并经双方协商而定。公司收购无锡雄伟5%股权后,无锡雄伟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本次交易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关于无锡雄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II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10月15日
[2021-09-29] (002085)万丰奥威: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
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10,000 万元,同意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5,000 万元,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由董事长决定申请的信贷品种、金额、期限及融资方式,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为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0,000 万元,为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5,000 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21-05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号:2021-05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1-05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29] (002085)万丰奥威: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
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志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10,000 万元,同意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5,000 万元,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由董事长决定申请的信贷品种、金额、期限及融资方式,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为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0,000 万元,为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5,000 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21-055)。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29]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6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
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 01-12 室。
截至2020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45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
师超过 1,0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2 人。
安永华明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45.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共计 100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8.24 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华女士,于 2007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婵玉女士,于 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杰先生,于 1998 年成为香港注册会计师,199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逾 28 年上市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服务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华女士、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婵玉女士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杰先生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64.08 万元,其中境内审计费人民币 443.8
万元,境外审计费人民币 620.28 万元,2021 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安永华明有关资格证照和相关信息,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近年来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时,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安永华明相关信息资料,经认真核查,认为:安永华明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综合实力较强,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近年来在承担公司审计业务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近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继续聘请安永华明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会议决议;
5、安永华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29]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各授信业务情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顺利完成各项年度经营指标,拟增加对子公司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增加为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简称“吉林万丰”)提供担保 10,000 万元,为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简称“重庆万丰”)提供担保 5,000 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住 所:吉林高新区深东路 2600 号
法定代表人:张惠成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铝合金车轮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吉林万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万丰总资产 103,770.82 万元,净资产 52,315.52 万元,资产负债率 49.59%,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1,337.71 万元,净利润 3,398.39 万元(已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吉林万丰总资产 100,884.63 万元,净资产 52,374.06 万元,资产负债
率 48.09%,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35,443.12 万元,净利润 57.91 万元(未经审
计)。
2、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
住 所: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平原村三社
法定代表人:董瑞平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铝合金车轮及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
重庆万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庆万丰总资产 74,400.66 万元,净资产 35,788.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51.90%,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9,837.09 万元,净利润 134.41 万元(已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重庆万丰总资产 68,212.07 万元,净资产 35,622.08 万元,资产负债率
47.78%,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2,908.26 万元,净利润-164.13 万元(未经审
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吉林万丰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担保合计 10,000 万元,具体如下:
为吉林万丰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解放中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 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为重庆万丰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担保合计 5,000 万元,具体如下:
为重庆万丰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00 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为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0,000 万元,为子公司
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5,000 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会议文件和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该新增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新增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3、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0,000 万元,为子公司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5,000 万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 253,618.29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7.37%。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担保
实际余额分别为 337,780 万元、214,810.89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 63.09%、40.12%;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对外担保额度及
担保实际余额分别为 150,000 万元、38,807.40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 28.02%、7.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29]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议案2、《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3、《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1 和 2 已经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1-05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1-054)、《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21-055)、《关于续聘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号:2021-056)。
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
股东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
电话:0575-86298339
传真:0575-86298339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00)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5”,投票简称为“万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所有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
席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 √
议案》
2.00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
的议案》
3.00 《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审计 √
机构的议案》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09-03] (002085)万丰奥威: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72,107,520 股。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3 人,代表股份数额 1,044,726,7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18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额834,977,0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96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数额209,749,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25%。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
共 18 人,代表股份数额 29,192,2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8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44,508,090股同意,218,7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1%。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8,973,513股同意,218,7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0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2021-08-20] (002085)万丰奥威: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72,107,520 股。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7 人,代表股份数额 1,044,380,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01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数额834,977,0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96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数额209,403,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58%。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
共 42 人,代表股份数额 28,845,9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2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43,144,290股同意,1,236,2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6%。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7,609,713股同意,1,236,2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14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043,144,290股同意,1,236,2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6%。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7,609,713股同意,
1,236,2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14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18]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1-046)、《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号:2021-048)。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
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
电 话:0575-86298339
传 真:0575-86298339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00)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5”,投票简称为“万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所有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
席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 √
案》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08-18] (002085)万丰奥威: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 2021-046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
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号:2021-04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邢小 玲女士为公 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在其当 选独立董事之后,同意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职务。以上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邢小玲女士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号: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1-04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2021-08-18] (002085)万丰奥威: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1元
每股净资产: 2.459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9%
营业总收入: 55.4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3亿元
[2021-08-11]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万丰飞机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机工业”)的全资子公司 Diamond Aircraft Industries GmbH(奥地利钻石飞机工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简称“ICC”)出具的裁决书
(编号23216/PTA)。本次仲裁由ICC受理,在新加坡开庭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仲裁基本情况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山东滨奥飞机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滨奥”)
代理机构:Aquinas Alliance LLP
被申请人:奥地利钻石飞机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奥地利钻石”)
代理机构:DLA Piper Singapore
(二)本次仲裁背景
奥地利钻石为钻石DA40机型原产权所有人,根据原约定,申请人享有DA40机型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权利。因双方对DA40授权许可安排事宜存在争议,2017年11月22日,山东滨奥向ICC递交了仲裁申请。奥地利钻石根据 DLA Piper Singapore评估该授权纠纷可能的赔偿金额,已于公司2020年收购飞机工业55%股权前计提预计负债1,906.86万欧元。
二、仲裁结果
ICC裁决:奥地利钻石于仲裁结果之日起4个月内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授权许可,并赔偿人民币预计6,704.86万元(含赔偿金、律师费、仲裁费及利息等所有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披露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针对本次仲裁,奥地利钻石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1,906.86万欧元(折合人民币14,643万元),根据仲裁裁决,本次奥地利钻石需赔偿人民币约6,705万元。经财务初步测算,预计本年度增加奥地利钻石利润人民币7,938万元,进而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人民币4,366万元(最终以会计师审计数据为准)。
五、其他
根据仲裁裁决,奥地利钻石于仲裁结果之日起4个月内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授权许可,鉴于该授权生产许可涉及境内外航空主管部门的审批,因此本次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需进一步评估。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裁决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8-04] (002085)万丰奥威: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 2021-04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
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3,000 万元,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由董事长决定申请的信贷品种、金额、期限及融资方式,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为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3,000 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21-04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1-04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4] (002085)万丰奥威: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或
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志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3,000 万元,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由董事长决定申请的信贷品种、金额、期限及融资方式,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为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3,000 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21-043)。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4]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议案2、《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1-041)、《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1-042)。
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
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
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
电话:0575-86298339
传真:0575-86298339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00)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5”,投票简称为“万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所有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
席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增加子公司贷款额度的 √
议案》
2.00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
的议案》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08-04] (002085)万丰奥威: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各授信业务情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顺利完成各项年度经营指标,拟增加对子公司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增加为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简称“万丰摩轮”)提供担保 13,000 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新昌工业园区鳌峰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董瑞平
注册资本:13,8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摩托车铝合金车轮及相关零部件的开发和售后服务。
万丰摩轮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万丰摩轮总资产 197,197.01 万元,净资产 68,654.42 万元,资产负债率 65.18%,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2,315.75 万元,净利润 3,637.16 万元(已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万丰摩轮总资产 191,022.12 万元,净资产 71,153.96 万元,资产负债
率 62.75%,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50,624.8 万元,净利润 2,602.39 万元(未经
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担保合计 13,000 万元,具体如下:
为万丰摩轮在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3,000 万元提供担保,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会议同意增加为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3,000 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会议文件和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该新增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新增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3、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3,000 万元,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72,78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88.31%。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及担保实际余额分别为322,780 万元、201,401.76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0.29%、37.62%;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担保额度及担保实际余额分别为 150,000 万元、45,220.70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8.02%、8.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7-13] (002085)万丰奥威: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 2021-040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或
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李亚先生(后附简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李亚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李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对李亚先生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
附:李亚先生简历
李亚,男,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投资经理、浙江蓝天求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5月加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亚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6298339
传 真:0575-86298339
电子邮箱:ya.li@wfjt.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工业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2500
[2021-07-10] (002085)万丰奥威: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72,107,520股(总股本2,186,879,678股减去已回购股份114,772,1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07,210,75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权利。若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化,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14,772,158股股份不予分配。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分红年度:2020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可予分配股份的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86,879,67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14,772,158股后的2,072,107,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可予分配股份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39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0*****943 陈爱莲
3 00*****901 吴良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7月8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公司总股本-已回购股份)×分配比例,即(2,186,879,678-114,772,158)股×0.1元/股=207,210,752.00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公司总股本,即207,210,752.00元/2,186,879,678股=0.0947517元/股。因此,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947517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李亚
咨询电话:0575-86298339
传真电话:0575-86298339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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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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