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46什么时候复牌?-国机精工停牌最新消息
≈≈国机精工002046≈≈(更新:22.01.20)
[2022-01-20] (002046)国机精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或者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2-002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或者超过 1%的公告
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 1 号契约
型私募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 1 号契约
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城基金)
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 52 号滨海金融街 6 号楼三层 AL305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16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
股票简称 国机精工 股票代码 002046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减持 524.35 万股 减持 1%
合 计 减持 524.35 万股 减持 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460.30 8.51 3935.95 7.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60.30 8.51 3935.95 7.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长城基金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628,96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51%),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该减持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期限届满,长城基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持 10,48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99997%,该次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长城基金计划自上述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142,16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1%)。
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
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国泰-定增 1 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12] (002046)国机精工: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1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2000 万元–16000 万元 盈利:622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92.71%-156.95%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7000 万元–10000 万元 盈利:134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19.29%-641.84%
盈利:0.1188 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289 元/股–0.3051 元/股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
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核心业务取得较好发展,轴承业务以及超硬材料制品业务均有明显增长,带动整体业绩上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1-12-31] (002046)国机精工: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81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王翠女士简历如下:
王翠,女,1989 年生,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ACCA。2018 年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资产财务部会计、战略投资部投资规划与运作管理岗,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高级主管。2019 年 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翠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
联系电话:0371-67619230
传真电话:0371-86095152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002046)国机精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80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
24 日发出通知,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 案 内 容 见 同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5] (002046)国机精工: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持本公司股份39,359,6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51%),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满足减持新规要求的前提下,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142,16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1%)。上述股东在减持时需遵守以下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城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长城基金持有公司股份共计39,359,619股,占总股本的7.51%,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回笼资金。
2、股份来源:公司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142,1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1%)。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5、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价格: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长城基金在公司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向其发行股份时的承诺如下: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并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布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监管机关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锁定期进行调整,则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也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长城基金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
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长城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长城基金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业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长城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2021-12-16] (002046)国机精工: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78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机精工”)董事会于2021年 12 月 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29 号),现回复如下:
1、说明你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审议《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后,长时间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原因。
回复:
国机精工控股股东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公司作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需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批。公司董
事会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后,按照规定通过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国务院国资委报送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方案。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国资委的指导下,两年内经多次修改,完成了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并获国资委预审通过。随后,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后予以披露,并上报国资委审批。
2、说明未修订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在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对象及人数、限售期及时间安排、业绩考核指标等股权激励计划的核心内容均有修订的情况下,你公司将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对前次方案的修订,而非新的股权激励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央企业控股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导》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国务院国资委
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两年间,均处于修订状态,尚未获得国资委批准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期内不存在不能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故没有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因此未修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国资委反馈,公司对限售期及时间安排、业绩考核指标进行细化修订;根据公司近两年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授予数量、授予对象及人数,调整数量较小。综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基本框架及条件未改变,本质上是在同样框架下进行细节修改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一直未终止。因此公司将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而非新的股权激励方案。
3、结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披露前一交易日及前二十个交易日你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说明仍按照前次定价授予限制性股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条“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规定。
回复:
自公司 2019 年 9 月披露《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至今,
公司股价波动较大,最高点为 19.79 元/股,最低点为 5.15 元/股。
虽然《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定的授予价格与公告前公司的交易均价存在一定的偏离,该等偏离既是因为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时间过长,也是基于资本市场正常的股价波动导致的。而且本次激励计划尚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履行前述程序期间公司股价的涨跌趋势无法预测,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员工出资能力及认购意愿等因素,若因公司近期股价大幅上涨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可能会导致激励对象无法取得与业绩对等的正向收益。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激励作用,有效地实现公司、员工以及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认为仍按照前次定价授予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未经国资委批准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视情况进行调整或终止本次股权激励。
4、说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修订事项的筹划过程、你公司对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所采取的措施,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交易情况,并向我部提交自查报告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回复: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并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未发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的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独立董事及律师已就本次变更方案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网站的相关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1] (002046)国机精工: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76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 年12 月8 日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29 号),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组织中介机构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复说明,现因一些事项仍需进一步落实,需延期回
复该函,公司预计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前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
外披露。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11] (002046)国机精工: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77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 1 号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长城基金”)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23,628,96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51%。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长城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
函》,截至目前,长城基金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现将长城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2021.06.18 9.292 1,836,900 0.35%
集中竞价 2021.06.21 9.2984 1,565,700 0.30%
长城基金 集中竞价 2021.07.13 9.3136 241,800 0.05%
集中竞价 2021.07.14 9.3361 1,155,900 0.22%
集中竞价 2021.07.15 9.402 443,100 0.08%
集中竞价 2021.09.16 13.3661 1,836,900 0.35%
集中竞价 2021.09.22 13.6475 1,565,700 0.30%
集中竞价 2021.10.14 15.46 1,840,800 0.35%
合计 10,486,800 2.00%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例(%)
长城基金 无限售条件股份 49,846,419 9.5063 39,359,619 7.5063
三、相关情况说明
1、长城基金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规定。
2、长城基金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
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后,长城基金仍为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但不属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备查文件
1、长城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07] (002046)国机精工: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75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年9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洛阳
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洛阳
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9 年 9 月 2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和国资委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洛阳轴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洛阳轴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
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修订的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修订说明
修订前 修订后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 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 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 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及 性文件,以及《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机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4、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 4、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精工”、科技”、“公司”或“本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 “公司”或“本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予 731.79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 713.39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
时公司股本总额 52,434.91 万股的 1.40%。 司股本总额 52,434.91 万股的 1.36%。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 219 人,包 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 213 人,包
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高管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核心技术人 子公司高管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核心技术人
员和管理骨干。 员和管理骨干。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0、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条件为: 10、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条件为: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即达到以下条件 (3)激励对象 2020 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A)、
①授予日上一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良好(B)或一般(C)。
0.75%,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
②授予日上一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
③授予日上一年度公司经济增加值(EVA)达到集
团公司下达的考核目标。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1、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11、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安排如下表所示: 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占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占
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 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比例 数量的比例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一次解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第一次解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33%
除限售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除限售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交易日当日止 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二次解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第二次解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33%
除限售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除限售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交易日当日止 当日止
第三次解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 30% 第三次解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34%
除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除限售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60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交易日当日止 当日止
第四章 第四章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19 人。 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13 人。
第五章 第五章
二、标的股票的数量 二、标的股票的数量
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731.79 万股限 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713.39 万股限
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52,434.91 万股的 1.40%。 额 52,434.91 万股的 1.36%。
第五章 第五章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具体名单及限制性股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具体名单及限
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授予限制 占授 占公司股本 授予限 占公司
序 姓 予总 序 姓 制性股 占授予 股本总
号 名 职务 性股票数 数比 总额比例 职务 总数比
量(万股) (%) 号 名 票数量 例(%) 额比例
例(%) (万股) (%)
1 朱 董事长 14.3517 1.96 0.0274 蒋 副总 8.0000 1.12 0.0153
峰 1 蔚 经理
2 陈 董事、总 14.3517 1.96 0.0274 王 9.1517 1.28 0.0175
锋 经理 2 景 副总
梁 副董事 10.6217 1.45 0.0203 华 经理
3 波 长
3 刘 财务 10.173 1.43 0.0194
齐 副总经 10.9067 1.49 0.0208 斌 总监 3
4 军 理 闫 副总 7.7885 1.09 0.0149
亮 4 宁 经理
王 副总
[2021-12-07] (002046)国机精工: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74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
28 日发出通知,2021 年 12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该办法旨在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未参与本激励计划。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部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002046)国机精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73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8日发出通知,2021年12月3日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董事蒋伟先生未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2、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3、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表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4、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1-27] (002046)国机精工: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72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15:2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2,338,64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3.845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2,452,6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5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9,885,9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92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2,254,5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1%;
反对8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瑞、王丹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06] (002046)国机精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71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调整后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如下:公司治理部、党建工作部、战 略运营部(安全生产办公室)、财务投资部、科技发展部(军工办公室)、 审计法务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0-30] (002046)国机精工:国机精工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70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15:2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11 月 26 日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
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 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信
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务常设联系人
姓名:赵爽之
电话号码:0371-67619230
传真号码:0371-86095152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邮政编码:450199
6、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6
2、投票简称:国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国机
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否()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1-10-30] (002046)国机精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66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
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 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精工新材变更参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精工新材变更参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002046)国机精工: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67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002046)国机精工: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321元
每股净资产: 5.592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8%
营业总收入: 25.2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4亿元
[2021-10-29] (002046)国机精工: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64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陈锋先生辞去担任的董事、总经理职务,以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陈锋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8 名,符合法律规定。
辞职后,陈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陈锋先生担任董事、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感谢。
独立董事对陈锋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陈锋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系工作调动,与披露原因一致,辞去职务后,陈锋先生将不再在国机精工工作。陈锋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系正常工作变动,对公司日常管理和经营运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陈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15] (002046)国机精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63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10 月 12 日、
10 月 13 日、10 月 14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 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信息。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该事项目 前处于论证阶段,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郑 重提 醒广 大投 资者 :《 证 券时 报》 和巨 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4] (002046)国机精工: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62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000 万元–6,000 万元 盈利:3,18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6% - 88%
(2)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6,600 万元–18,600 万元 盈利:5,50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02% - 23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166 元/股–0.3547 元/股 盈利:0.1049 元/
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轴承业务、超硬材料制品业务实现收入
同比增长幅度较大,推动报告期业绩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09-17] (002046)国机精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61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9 月 14 日、9
月 15 日、9 月 16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 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信息。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该事项目 前处于论证阶段,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 郑重提 醒广大 投资者 :《证券 时报》 和 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5] (002046)国机精工:2021-060-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基金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60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城基金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 1 号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持本公司股份49,846,41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51%)的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长城基金”)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628,9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1%),截至2021年9月10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时间已过半,长城基金已减持
5,243,400股。
一、 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减持比例
长城基金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18日 9.31 524.34 1.00%
-2021年7月15日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长城基金 无限售条件股份 4,984.64 9.51 4,460.30 8.51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根据股东长城基金告知函说明,长城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长城基金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长城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9-14] (002046)国机精工: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机资本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59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机资本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持本公司股份6,121,0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7%)的股东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本)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8%)。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机资本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目前,国机资本减持股份已达到计划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国机资本 2021年9月3日
集中竞价 11.62 3,060,000 0.58%
-2021年9月6日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国机资本 无限售条件股份 6,121,093 1.17 3,061,093 0.58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根据股东国机资本告知函说明,国机资本本次减持计划均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股东国机资本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后,国机资本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但国机资本持股比例较小,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国机资本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07] (002046)国机精工:关于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58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以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 2021 年 4 月27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1 年 9 月 6 日,根据募集资金项目需要,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 1,4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 万元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如下:
序号 归还日期 归还金额(万元) 使用期限是否
超过 12 个月
1 2021 年 09 月 06 日 1,400 否
合 计 1,400 否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1] (002046)国机精工: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57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15:2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32,267,1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367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2,452,6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5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9,814,4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314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250,5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 ;反对1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黄晓蕾、李瑞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2021-08-14] (002046)国机精工: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52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年 8月 2
日发出通知,2021 年 8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半年报摘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同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朱峰、陈锋、马坚、仲明振、谢东钢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
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担保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长城资产推荐的董事由张泽变更为蒋伟,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张泽相应变更为蒋伟,变更后的委员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 峰
委 员:陈 锋 马 坚 仲明振 谢东钢 蒋 伟
王怀书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 波
委 员:谢东钢 蒋 伟 王怀书 孙振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2021-08-14] (002046)国机精工: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53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发出通知,2021 年 8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2021-08-14] (002046)国机精工: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56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 15:2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8 月 31 日 9:15 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1年 8月 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 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融资担保的议案》,内容见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担保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融资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21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信函
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务常设联系人
姓名:赵爽之
电话号码:0371-67619230
传真号码:0371-86095152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邮政编码:450199
6、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6
2、投票简称:国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截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国机精工股份有限
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兹委托 (身份证
号: )出席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按以下意思表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议 案 名 称
同意 弃权 反对
1 关于融资担保的议案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
委托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
[2021-08-12] (002046)国机精工: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51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6,121,0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7%)的股东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本)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满足减持新规要求的前提下,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8%)。上述股东在减持时需遵守以下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收到国机资本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国机资本持有本公司股份6,121,093股,占总股本的1.17%,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国机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日,中国机
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62,452,658股,占总股本的50.05%,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68,573,751股,占总股本的51.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回笼资金。
2、股份来源:公司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8%)。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5、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价格: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国机资本在本公司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时的承诺如下: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并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布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国机资本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国机资本将根据市场情
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国机资本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业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国机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但国机资本持股比例较小,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03] (002046)国机精工:部分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50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09,528,66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0.8885%。
2、本次限售股于 2017 年12 月 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 42 个月,
至 2021 年 6 月 8 日限售期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5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机集团”)持有的本公司 109,528,660 股股份。
2017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5 号),核准轴研科技(2020 年 12 月更名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国机集团发行 109,528,660 股股份购买标的资产。
2017 年 10 月至 12 月,公司实施了上述非公开发行方案,以 8.96 元/股的
价格向国机集团发行 109,528,660 股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 36 个月,因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在
2018 年 1 月 31 日至 2018 年 3 月 6 日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根据国机集团股份限售承诺延长限售期 6 个月,至 2021 年 6 月 8 日限售期满。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524,349,078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9,528,66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0.888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承诺限售期至2021年6月8
日(因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
公司股票在 2018 年 1 月 31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日至 2018 年 3 月 6 日连续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9,528,660 时,国机集团承诺限售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根据国机集团股
份限售承诺延长限售期6个
月),实际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5 日
合计 109,528,66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份限售承诺
1、承诺内容
2017 年,国机集团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轴研科技发行的股份将根据监管机构的要
求,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由于公司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前述承诺。若其上述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其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轴研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轴研科技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
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轴研科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以前,国机集团不转让其在轴研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4)若国机集团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国机集团就本次重组前持有的轴研科技股份补充如下承诺:
自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轴研科技股份上市公司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
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已持有的轴研科技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也不由轴研科技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内,由于轴研科技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也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若本次交易锁定期安排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则将根据届时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2.履行情况
国机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内容
2017 年,国机集团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国机集团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轴研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国机集团亦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轴研科技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次重组完成后,若国机集团因股权收购、划转或受让等方式取得与轴研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公司股权的,国机集团承诺自完成前述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在保障轴研科技投资者利益前提下,完成将前述公司注入轴研科技的相关工作;若轴研科技认为前述公司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无意收购或前述公司不符合注入轴研科技条件的,则自国机集团完成前述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个月内,完成将前述公司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的相关工作。
国机集团承诺自完成前述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至将前述公司注入轴研科技或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完成之日止,将所持的前述公司股权委托轴研科技管理,以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如国机集团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存
在任何与轴研科技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国机集团将放弃或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或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轴研科技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国机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轴研科技《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轴研科技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除非国机集团不再为轴研科技之控股股东,本承诺将始终有效。若国机集团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轴研科技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由国机集团承担。
2.履行情况
国机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内容
2017 年,国机集团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国机集团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涉及国机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国机集团及下属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轴研科技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轴研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国机集团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轴研科技的资金、资产。
2.履行请况
国机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承诺内容
2017 年,国机集团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如下承诺:
(1)保证轴研科技人员独立
①保证轴研科技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国机集团之间独立。
②国机集团及其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公司向轴研科技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轴研科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2)保证轴研科技资产独立完整
①保证轴研科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②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机集团保证轴研科技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国机集团占用的情形。
③保证轴研科技的住所独立于国机集团。
(3)保证轴研科技财务独立
①保证轴研科技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②保证轴研科技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保证轴研科技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国机集团共用银行账户。
④保证轴研科技的财务人员不在国机集团兼职。
⑤保证轴研科技依法独立纳税。
⑥保证轴研科技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国机集团不干预轴研科技的资金使用。
(4)保证轴研科技机构独立
①保证轴研科技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②保证轴研科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保证轴研科技业务独立
①保证轴研科技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②保证国机集团除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对轴研科技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③国机集团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轴研科技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国机集团及国机集团控制的除轴研科技(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含义同此)外的其他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保证尽量减少并规范国机集团及其控制的除轴研科技外的其他企业与轴研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轴研科技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国机集团及其控制的除轴研科技(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轴研科技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以上承诺自作出且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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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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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 (002046)国机精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或者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2-002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或者超过 1%的公告
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 1 号契约
型私募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 1 号契约
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城基金)
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 52 号滨海金融街 6 号楼三层 AL305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16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
股票简称 国机精工 股票代码 002046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减持 524.35 万股 减持 1%
合 计 减持 524.35 万股 减持 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460.30 8.51 3935.95 7.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60.30 8.51 3935.95 7.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长城基金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628,96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51%),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该减持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期限届满,长城基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持 10,48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99997%,该次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长城基金计划自上述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142,16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1%)。
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
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国泰-定增 1 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12] (002046)国机精工: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1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2000 万元–16000 万元 盈利:622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92.71%-156.95%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7000 万元–10000 万元 盈利:134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19.29%-641.84%
盈利:0.1188 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289 元/股–0.3051 元/股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
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核心业务取得较好发展,轴承业务以及超硬材料制品业务均有明显增长,带动整体业绩上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1-12-31] (002046)国机精工: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81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王翠女士简历如下:
王翠,女,1989 年生,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ACCA。2018 年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资产财务部会计、战略投资部投资规划与运作管理岗,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高级主管。2019 年 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翠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
联系电话:0371-67619230
传真电话:0371-86095152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002046)国机精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80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
24 日发出通知,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 案 内 容 见 同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5] (002046)国机精工: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持本公司股份39,359,6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51%),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满足减持新规要求的前提下,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142,16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1%)。上述股东在减持时需遵守以下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城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长城基金持有公司股份共计39,359,619股,占总股本的7.51%,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回笼资金。
2、股份来源:公司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142,1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1%)。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5、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价格: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长城基金在公司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向其发行股份时的承诺如下: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并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布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监管机关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锁定期进行调整,则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也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长城基金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
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长城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长城基金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业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长城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2021-12-16] (002046)国机精工: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78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机精工”)董事会于2021年 12 月 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29 号),现回复如下:
1、说明你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审议《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后,长时间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原因。
回复:
国机精工控股股东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公司作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需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批。公司董
事会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后,按照规定通过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国务院国资委报送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方案。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国资委的指导下,两年内经多次修改,完成了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并获国资委预审通过。随后,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后予以披露,并上报国资委审批。
2、说明未修订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在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对象及人数、限售期及时间安排、业绩考核指标等股权激励计划的核心内容均有修订的情况下,你公司将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对前次方案的修订,而非新的股权激励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央企业控股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导》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国务院国资委
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两年间,均处于修订状态,尚未获得国资委批准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期内不存在不能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故没有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因此未修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国资委反馈,公司对限售期及时间安排、业绩考核指标进行细化修订;根据公司近两年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授予数量、授予对象及人数,调整数量较小。综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基本框架及条件未改变,本质上是在同样框架下进行细节修改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一直未终止。因此公司将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而非新的股权激励方案。
3、结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披露前一交易日及前二十个交易日你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说明仍按照前次定价授予限制性股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条“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规定。
回复:
自公司 2019 年 9 月披露《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至今,
公司股价波动较大,最高点为 19.79 元/股,最低点为 5.15 元/股。
虽然《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定的授予价格与公告前公司的交易均价存在一定的偏离,该等偏离既是因为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时间过长,也是基于资本市场正常的股价波动导致的。而且本次激励计划尚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履行前述程序期间公司股价的涨跌趋势无法预测,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员工出资能力及认购意愿等因素,若因公司近期股价大幅上涨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可能会导致激励对象无法取得与业绩对等的正向收益。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激励作用,有效地实现公司、员工以及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认为仍按照前次定价授予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未经国资委批准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视情况进行调整或终止本次股权激励。
4、说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修订事项的筹划过程、你公司对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所采取的措施,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交易情况,并向我部提交自查报告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回复: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并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未发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的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独立董事及律师已就本次变更方案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网站的相关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1] (002046)国机精工: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76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 年12 月8 日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29 号),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组织中介机构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复说明,现因一些事项仍需进一步落实,需延期回
复该函,公司预计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前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
外披露。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11] (002046)国机精工: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77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 1 号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长城基金”)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23,628,96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51%。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长城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
函》,截至目前,长城基金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现将长城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2021.06.18 9.292 1,836,900 0.35%
集中竞价 2021.06.21 9.2984 1,565,700 0.30%
长城基金 集中竞价 2021.07.13 9.3136 241,800 0.05%
集中竞价 2021.07.14 9.3361 1,155,900 0.22%
集中竞价 2021.07.15 9.402 443,100 0.08%
集中竞价 2021.09.16 13.3661 1,836,900 0.35%
集中竞价 2021.09.22 13.6475 1,565,700 0.30%
集中竞价 2021.10.14 15.46 1,840,800 0.35%
合计 10,486,800 2.00%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例(%)
长城基金 无限售条件股份 49,846,419 9.5063 39,359,619 7.5063
三、相关情况说明
1、长城基金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规定。
2、长城基金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
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后,长城基金仍为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但不属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备查文件
1、长城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07] (002046)国机精工: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75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年9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洛阳
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洛阳
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9 年 9 月 2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和国资委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洛阳轴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洛阳轴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
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修订的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修订说明
修订前 修订后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 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 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 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及 性文件,以及《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机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4、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 4、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精工”、科技”、“公司”或“本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 “公司”或“本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予 731.79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 713.39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
时公司股本总额 52,434.91 万股的 1.40%。 司股本总额 52,434.91 万股的 1.36%。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 219 人,包 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 213 人,包
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高管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核心技术人 子公司高管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核心技术人
员和管理骨干。 员和管理骨干。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0、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条件为: 10、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条件为: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即达到以下条件 (3)激励对象 2020 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A)、
①授予日上一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良好(B)或一般(C)。
0.75%,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
②授予日上一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
③授予日上一年度公司经济增加值(EVA)达到集
团公司下达的考核目标。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1、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11、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安排如下表所示: 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占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占
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 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比例 数量的比例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一次解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第一次解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33%
除限售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除限售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交易日当日止 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二次解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第二次解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33%
除限售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除限售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交易日当日止 当日止
第三次解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 30% 第三次解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34%
除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除限售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60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交易日当日止 当日止
第四章 第四章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19 人。 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13 人。
第五章 第五章
二、标的股票的数量 二、标的股票的数量
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731.79 万股限 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713.39 万股限
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52,434.91 万股的 1.40%。 额 52,434.91 万股的 1.36%。
第五章 第五章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具体名单及限制性股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具体名单及限
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授予限制 占授 占公司股本 授予限 占公司
序 姓 予总 序 姓 制性股 占授予 股本总
号 名 职务 性股票数 数比 总额比例 职务 总数比
量(万股) (%) 号 名 票数量 例(%) 额比例
例(%) (万股) (%)
1 朱 董事长 14.3517 1.96 0.0274 蒋 副总 8.0000 1.12 0.0153
峰 1 蔚 经理
2 陈 董事、总 14.3517 1.96 0.0274 王 9.1517 1.28 0.0175
锋 经理 2 景 副总
梁 副董事 10.6217 1.45 0.0203 华 经理
3 波 长
3 刘 财务 10.173 1.43 0.0194
齐 副总经 10.9067 1.49 0.0208 斌 总监 3
4 军 理 闫 副总 7.7885 1.09 0.0149
亮 4 宁 经理
王 副总
[2021-12-07] (002046)国机精工: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74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
28 日发出通知,2021 年 12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该办法旨在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未参与本激励计划。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部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002046)国机精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73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8日发出通知,2021年12月3日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董事蒋伟先生未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2、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3、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表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4、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1-27] (002046)国机精工: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72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15:2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2,338,64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3.845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2,452,6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5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9,885,9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92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2,254,5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1%;
反对8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瑞、王丹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06] (002046)国机精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71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调整后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如下:公司治理部、党建工作部、战 略运营部(安全生产办公室)、财务投资部、科技发展部(军工办公室)、 审计法务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0-30] (002046)国机精工:国机精工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70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15:2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11 月 26 日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
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 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信
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务常设联系人
姓名:赵爽之
电话号码:0371-67619230
传真号码:0371-86095152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邮政编码:450199
6、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6
2、投票简称:国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国机
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否()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1-10-30] (002046)国机精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66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
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 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精工新材变更参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精工新材变更参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002046)国机精工: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67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002046)国机精工: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321元
每股净资产: 5.592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8%
营业总收入: 25.2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4亿元
[2021-10-29] (002046)国机精工: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64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陈锋先生辞去担任的董事、总经理职务,以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陈锋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8 名,符合法律规定。
辞职后,陈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陈锋先生担任董事、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感谢。
独立董事对陈锋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陈锋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系工作调动,与披露原因一致,辞去职务后,陈锋先生将不再在国机精工工作。陈锋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系正常工作变动,对公司日常管理和经营运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陈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15] (002046)国机精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63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10 月 12 日、
10 月 13 日、10 月 14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 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信息。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该事项目 前处于论证阶段,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郑 重提 醒广 大投 资者 :《 证 券时 报》 和巨 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4] (002046)国机精工: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62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000 万元–6,000 万元 盈利:3,18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6% - 88%
(2)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6,600 万元–18,600 万元 盈利:5,50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02% - 23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166 元/股–0.3547 元/股 盈利:0.1049 元/
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轴承业务、超硬材料制品业务实现收入
同比增长幅度较大,推动报告期业绩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09-17] (002046)国机精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61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9 月 14 日、9
月 15 日、9 月 16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 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信息。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该事项目 前处于论证阶段,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 郑重提 醒广大 投资者 :《证券 时报》 和 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5] (002046)国机精工:2021-060-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基金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60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城基金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 1 号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持本公司股份49,846,41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51%)的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长城基金”)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628,9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1%),截至2021年9月10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时间已过半,长城基金已减持
5,243,400股。
一、 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减持比例
长城基金 集中竞价 2021年6月18日 9.31 524.34 1.00%
-2021年7月15日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长城基金 无限售条件股份 4,984.64 9.51 4,460.30 8.51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根据股东长城基金告知函说明,长城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长城基金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长城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9-14] (002046)国机精工: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机资本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59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机资本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持本公司股份6,121,0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7%)的股东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本)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8%)。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机资本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目前,国机资本减持股份已达到计划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国机资本 2021年9月3日
集中竞价 11.62 3,060,000 0.58%
-2021年9月6日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国机资本 无限售条件股份 6,121,093 1.17 3,061,093 0.58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根据股东国机资本告知函说明,国机资本本次减持计划均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股东国机资本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后,国机资本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但国机资本持股比例较小,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国机资本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07] (002046)国机精工:关于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58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以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 2021 年 4 月27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1 年 9 月 6 日,根据募集资金项目需要,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 1,4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 万元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如下:
序号 归还日期 归还金额(万元) 使用期限是否
超过 12 个月
1 2021 年 09 月 06 日 1,400 否
合 计 1,400 否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2021-09-01] (002046)国机精工: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57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15:2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32,267,1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367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2,452,6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5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9,814,4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314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250,5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 ;反对1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黄晓蕾、李瑞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2021-08-14] (002046)国机精工: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52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年 8月 2
日发出通知,2021 年 8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半年报摘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同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朱峰、陈锋、马坚、仲明振、谢东钢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
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担保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第七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长城资产推荐的董事由张泽变更为蒋伟,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张泽相应变更为蒋伟,变更后的委员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 峰
委 员:陈 锋 马 坚 仲明振 谢东钢 蒋 伟
王怀书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 波
委 员:谢东钢 蒋 伟 王怀书 孙振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2021-08-14] (002046)国机精工: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53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发出通知,2021 年 8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2021-08-14] (002046)国机精工: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56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 15:2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8 月 31 日 9:15 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1年 8月 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 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融资担保的议案》,内容见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担保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融资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21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信函
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务常设联系人
姓名:赵爽之
电话号码:0371-67619230
传真号码:0371-86095152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邮政编码:450199
6、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6
2、投票简称:国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截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国机精工股份有限
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兹委托 (身份证
号: )出席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按以下意思表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议 案 名 称
同意 弃权 反对
1 关于融资担保的议案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
委托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
[2021-08-12] (002046)国机精工: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51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6,121,0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7%)的股东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本)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满足减持新规要求的前提下,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8%)。上述股东在减持时需遵守以下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收到国机资本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国机资本持有本公司股份6,121,093股,占总股本的1.17%,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国机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日,中国机
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62,452,658股,占总股本的50.05%,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68,573,751股,占总股本的51.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回笼资金。
2、股份来源:公司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8%)。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5、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价格: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国机资本在本公司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时的承诺如下: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并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布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国机资本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国机资本将根据市场情
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国机资本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业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国机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但国机资本持股比例较小,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03] (002046)国机精工:部分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50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09,528,66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0.8885%。
2、本次限售股于 2017 年12 月 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 42 个月,
至 2021 年 6 月 8 日限售期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5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机集团”)持有的本公司 109,528,660 股股份。
2017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5 号),核准轴研科技(2020 年 12 月更名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国机集团发行 109,528,660 股股份购买标的资产。
2017 年 10 月至 12 月,公司实施了上述非公开发行方案,以 8.96 元/股的
价格向国机集团发行 109,528,660 股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 36 个月,因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在
2018 年 1 月 31 日至 2018 年 3 月 6 日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根据国机集团股份限售承诺延长限售期 6 个月,至 2021 年 6 月 8 日限售期满。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524,349,078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9,528,66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0.888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承诺限售期至2021年6月8
日(因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
公司股票在 2018 年 1 月 31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日至 2018 年 3 月 6 日连续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9,528,660 时,国机集团承诺限售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根据国机集团股
份限售承诺延长限售期6个
月),实际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5 日
合计 109,528,66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份限售承诺
1、承诺内容
2017 年,国机集团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轴研科技发行的股份将根据监管机构的要
求,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由于公司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前述承诺。若其上述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其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轴研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轴研科技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
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轴研科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以前,国机集团不转让其在轴研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4)若国机集团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国机集团就本次重组前持有的轴研科技股份补充如下承诺:
自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轴研科技股份上市公司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
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已持有的轴研科技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也不由轴研科技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内,由于轴研科技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也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若本次交易锁定期安排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则将根据届时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2.履行情况
国机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内容
2017 年,国机集团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国机集团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轴研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国机集团亦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轴研科技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次重组完成后,若国机集团因股权收购、划转或受让等方式取得与轴研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公司股权的,国机集团承诺自完成前述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在保障轴研科技投资者利益前提下,完成将前述公司注入轴研科技的相关工作;若轴研科技认为前述公司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无意收购或前述公司不符合注入轴研科技条件的,则自国机集团完成前述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个月内,完成将前述公司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的相关工作。
国机集团承诺自完成前述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至将前述公司注入轴研科技或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完成之日止,将所持的前述公司股权委托轴研科技管理,以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如国机集团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存
在任何与轴研科技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国机集团将放弃或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或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轴研科技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国机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轴研科技《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轴研科技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除非国机集团不再为轴研科技之控股股东,本承诺将始终有效。若国机集团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轴研科技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由国机集团承担。
2.履行情况
国机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内容
2017 年,国机集团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国机集团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涉及国机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国机集团及下属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轴研科技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轴研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国机集团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轴研科技的资金、资产。
2.履行请况
国机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承诺内容
2017 年,国机集团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如下承诺:
(1)保证轴研科技人员独立
①保证轴研科技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国机集团之间独立。
②国机集团及其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公司向轴研科技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轴研科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2)保证轴研科技资产独立完整
①保证轴研科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②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机集团保证轴研科技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国机集团占用的情形。
③保证轴研科技的住所独立于国机集团。
(3)保证轴研科技财务独立
①保证轴研科技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②保证轴研科技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保证轴研科技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国机集团共用银行账户。
④保证轴研科技的财务人员不在国机集团兼职。
⑤保证轴研科技依法独立纳税。
⑥保证轴研科技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国机集团不干预轴研科技的资金使用。
(4)保证轴研科技机构独立
①保证轴研科技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②保证轴研科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保证轴研科技业务独立
①保证轴研科技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②保证国机集团除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对轴研科技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③国机集团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轴研科技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国机集团及国机集团控制的除轴研科技(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含义同此)外的其他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保证尽量减少并规范国机集团及其控制的除轴研科技外的其他企业与轴研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轴研科技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国机集团及其控制的除轴研科技(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和轴研科技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以上承诺自作出且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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