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97什么时候复牌?-新 大 陆停牌最新消息
≈≈新大陆000997≈≈(更新:22.02.24)
[2022-02-24] (000997)新大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0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截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1-29] (000997)新大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0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7 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其中独立
董事 2 名),实到 5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受回购敏感期的交易限制影响,叠加临近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可供实施回购的交易日较少,董事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并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000997)新大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0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月 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含)至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回
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4、2021-021)。
(二)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965,0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6.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86 元/ 股,累 计已支 付总金 额为 人民币28,112.3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关于回购方案提前终止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及公司资金情
况,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8,112.3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与回购方案的金额下限相差 1,887.70万元,回购股份实际支付总金额占回购方案金额下限的 93.7%。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达回购股份方案的金额下限,主要原因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在“(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期间内不得回购股份。受回购敏感期的交易限制影响,叠加临近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可供实施回购的交易日较少。
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回购方案提前终止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前终止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授权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18,965,0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4%,
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5),公司董事长王晶女士计划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资金规模不少于 3,000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69),王晶女士增持计划实施完毕,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王晶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95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累计增持金额 3,000.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交易主体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增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回购方案提前终止事项是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或者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以实施回购操作的交易日较少,同时临近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董事会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本次提前终止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提前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5] (000997)新大陆: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0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8,000 万元–77,1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5,448.64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50% - 7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7,000 万元–53,0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42,593.04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0% - 24%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6700 元/股–0.7600 元/股 盈利:0.446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系两方面原因所致:主营业务方面,公司物联网设备集群 2021 年营业总收入及净利润实现大幅增长,尤其是海外业务经过持续的深耕和积累,已经进入快速成长阶段,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规模销售,为公司数字化发展提供良好支撑;非经常性损
益方面,2021 年度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导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大幅增长,金额约为 2.1 亿元-2.6 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本次业绩预告不涉及股票交易状态变更(实施或撤销特别处理、终止上市)。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9] (000997)新大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02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7 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其中独立
董事 2 名),实到 5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8 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06] (000997)新大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01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含)至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4、2021-021)。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965,0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4%(公司目前总
股本为 1,032,062,937 股),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6.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 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8,112.3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9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3,189,979 股。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3,297,49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14] (000997)新大陆:关于东兴资管计划到期被动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9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兴资管计划到期被动减持的公告
东兴信鑫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参与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东兴证券-民生银行-东兴信鑫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管理人通知,
因资管计划到期无法续展,资管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完成减持,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15.228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69%。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管计划持股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文件精神,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增持参与人委托设立的“东兴证券-民生银行-东兴信鑫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1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715.228 万股(公告编号:2016-006)。2020 年 2 月,经全体
增持参与人及管理人一致书面同意,资管计划到期日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
(公告编号:2020-008)。到期后,资管计划进入清盘结算期。
二、股份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东兴证券-民生银行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1 日 17.16 715.228 0.69
-东兴信鑫 3 号集合 至 12 月 13 日
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2021 年 12 月 1 日 17.16 715.228 0.69
至 12 月 13 日
鉴于资管计划到期且无法续展,上述减持属于被动减持情形。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股) 例(%) (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715.228 0.69 0 0
东兴证券-民生银行 其中:
-东兴信鑫 3 号集合 无限售条件股份 715.228 0.69 0 0
资产管理计划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有关说明
1、上述增持参与人通过资管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系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票,其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本次增持参与人在增持公司股票时承诺:该集合计划自 2016 年 1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参与人已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增持参与人未做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03] (000997)新大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9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含)至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 月13日、2021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4、2021-021)。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965,02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4%(公司目前总
股本为1,032,062,937股),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6.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8,112.3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2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3,189,979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3,297,49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2] (000997)新大陆:关于加入OpenHarmony项目群并成为A类候选捐赠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9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入OpenHarmony项目群并成为A类候选捐赠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加入由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以下简称“开源基金会”)孵化及运营的开源项目——OpenHarmony(“开源鸿蒙”)项目群,并成为OpenHarmony项目群A类候选捐赠人。
一、开源基金会和OpenHarmony项目简介
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于2020年6月在北京设立,由民政部登记、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的中国首个开源基金会,由华为、阿里巴巴、百度、腾讯等十家龙头科技企业联合发起。
2020年9月,开源基金会接受华为捐赠的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基础能力相关代码,随后进行开源并将该开源项目命名为OpenAtom OpenHarmony(简称“OpenHarmony”),目标是面向全场景、全连接、全智能时代,基于开源的方式,搭建一个智能终端设备操作系统的框架和平台,促进万物互联产业的繁荣发展。2020年12月,开源基金会联合七家志愿共建单位成立了OpenHarmony项目群工作委员会。公司此次加入OpenHarmony项目群,并成为A类候选捐赠人。
二、加入基金会及OpenHarmony项目群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依托多年在物联网终端、系统平台、大数据运营等方面积累的技术优势与行业经验,积极在OpenHarmony领域进行布局和探索。公司作为物联网终端设备多个方向的领先企业,在OpenHarmony领域,始终持续致力于政企领域、特种装备、金融行业各类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的自主可控,为加快“数字中国”国产自主可控的物联网产业发展作出贡献。
公司本次成为OpenHarmony项目群成员和A类候选捐赠人,表明了开源基金会及各生态伙伴对公司的认可,有利于公司联合生态合作伙伴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公司技术实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数字中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身位和先发优势。
下一步,公司将结合行业经验积累,将行业典型场景和共性服务下沉形成行
业专属操作系统,打造OpenHarmony行业发行版和行业泛终端。同时公司将联合生态合作伙伴创新OpenHarmony应用场景,以满足不同的行业需求,并加速行业应用规范发展,共创共建OpenHarmony产业生态,助力数字中国建设。
三、风险提示
公司现阶段涉及OpenHarmony的相关业务尚处于研究开发阶段,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业务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行业宏观环境、技术研发、市场开发等多方面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1-02] (000997)新大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92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含)至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4、2021-021)。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965,0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4%(公司目前总
股本为 1,032,062,937 股),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6.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 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8,112.3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9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3,189,979 股。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3,297,49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30] (000997)新大陆: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88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18 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实到 5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一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洲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洲联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与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湘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由深圳洲联公司向湖南三湘银行推荐经审查合格的借款人,湖南三湘银行经过风控审批后向合格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网商融担公司为合作协议项下湖南三湘银行的主债权
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该合作业务规模上限为本金人民币 5.00 亿元,合作期限为一年。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网商融担公司向湖南三湘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5.00 亿元。
董事会同意上述网商融担公司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及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关于网商融担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的担保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000997)新大陆: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89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整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000997)新大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88元
每股净资产: 5.866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8%
营业总收入: 54.1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96亿元
[2021-09-24] (000997)新大陆:关于子公司国通星驿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8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国通星驿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为增加全资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公司”)的资金实力,促进其经营业务发展,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国通星驿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2 亿元人民币,增资额全部由未分配利润转增。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国通星驿公司增资事项的书面批复意见,同意国通星驿公司的增资事项。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通星驿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增资方式:增资额 2 亿元人民币由国通星驿未分配利润转增
2、公司名称: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镇冰路 6 号弘卓通信生产中心 10-13 层(自
贸试验区内)
4、设立时间:2010 年 6 月 8 日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王晶
7、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系统集成;承办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家电、日用百货、文化体
育用品的批发、代购代销;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范围:全国);代缴水费、电费、煤气费业务;呼叫中心业务。
8、经查询,国通星驿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国通星驿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本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万元)
1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货币资金 60.00
2 福州国通世纪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4,000.00 货币资金 4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通星驿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本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万元)
1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 货币资金 60.00
2 福州国通世纪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12,000.00 货币资金 40.00
合计 30,000.00 100.00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6 月 31 日
总资产 347,803.50 304,154.31
负债总额 306,702.85 278,592.90
净资产 41,100.65 25,561.40
项目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328,554.09 144,642.35
利润总额 10,908.09 4,469.05
净利润 9,273.41 4,367.40
注:上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为满足国通星驿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补充其后续发展所需资金,增强竞争优势以及抵抗风险的能力,公司同意国通星驿公司的增资事项,从而进一步保证国通星驿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
2、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形式为未分配利润转增。国通星驿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稳健,公司掌握其经营管理,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国通星驿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24] (000997)新大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8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8 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实到 5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国通星驿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增加全资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公司”)的资金实力,促进其经营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国通星驿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 2 亿元人民币,增资额全部由未分配利润转增。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国通星驿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23] (000997)新大陆:关于子公司与中软国际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8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中软国际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技术公司”)与深圳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软国际”)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系双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后续具体合作内容及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因本协议项下的具体合作项目实施合同尚未签订,本协议的签署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推动数字化与智慧化的移动开放生态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支付技术公司与中软国际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积极推进整合自身资源,在OpenHarmony(意为“开源鸿蒙”)能力构建、服务构建等方面就技术互补、商业共赢等方向进行深入讨论和合作。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不涉及具体金额,是双方今后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的基础文件。本协议的签署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UJ6L4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陈宇红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 年 11 月 20 日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北路 133 号岗头发展大厦 3 楼
营业范围: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开发与服务外包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中软国际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软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与中软国际发生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软国际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近三年财务数据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基于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双方就共同推进 OpenHarmony
服务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双方将在 OpenHarmony 能力和服务构建、推广运营等方面就技术互补、商业共赢等方向进行深入讨论和合作。
合作具体内容为:
1、双方在金融领域,基于 OpenHarmony 能力,以支付场景、POS 机具为起
点,打造具有 OpenHarmony 操作系统协同体验的金融终端;
2、双方积极拓宽基于市场需求的 OpenHarmony 生态服务范围,服务更多客
户,共同打造金融行业示范性标杆;
3、推动金融终端内核升级,立体化实现“AloT+金融+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生态体系建设。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抢占行业标准革新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数字中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身位和先发优势。
本次合作有助于双方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
支付技术公司与中软国际将依托各自在硬件、软件、信息技术服务及生态系统解决方案的科技创新优势和市场领先地位,推动 OpenHarmony 在金融领域的移动智能开放生态业务发展,携手构建数字中国国产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底座。
本次相关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暂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以双方后续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且后续协议的签订及协议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双方具体业务开展的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
议》,目前双方合作在正常推进中。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王晶女士的增持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王晶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95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累计增持金额 3,000.1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除王晶女士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三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截至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未有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拟实施公司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合作
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9-04] (000997)新大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82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含)至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4、2021-021)。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965,0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4%(公司目前总
股本为 1,032,062,937 股),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6.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 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8,112.3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9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3,189,979 股。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3,297,49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4 日
[2021-08-27] (000997)新大陆: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081元
每股净资产: 5.690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1%
营业总收入: 35.5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13亿元
[2021-08-21] (000997)新大陆:关于全资子公司入选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入选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近日发布的《关于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公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识别公司”)入选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核和推荐、行业协会限定性条件论证、专家审核等流程而评选出的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是全国中小企业评定工作中最具权威、最高等级的荣誉称号。
本次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标志着公司在感知识别领域前沿技术的先进性、业务规模的成长性、发展质量的示范性等多方面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可与肯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助力公司进一步创新发展,对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公示》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2021-08-17] (000997)新大陆: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选
举李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截止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李健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李健先生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李健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112128891)。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1] (000997)新大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1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7 月 30 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
应到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实到 5 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胡钢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王晶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林学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商议,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由王晶、胡钢、林学杰、许永东、李健 5 人组成,董事
长王晶女士任召集人;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计委员会:由李健、林学杰、许永东 3 人组成,李健先生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提名委员会:由许永东、林学杰、李健 3 人组成,许永东先生任召集
人;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许永东、林学杰、李健 3 人组成,许永东先生
任召集人;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董事会提名,并经过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查,同意聘任王晶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总经理提名,并经过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查,同意聘任徐志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董事会提名,并经过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查,同意聘任徐志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董事会提名,并经过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查,同意聘任徐芳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蓝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由 4.2 万元/年(含税)调整为 12 万元/年(含税)。此次薪酬调整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洲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洲联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由深圳洲联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推荐经审查合格的借款人,中关村银行经过风控审批后向合格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网商融担公司为合作协议项下中关村银行的主债权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该合作业务规模上限为本金人民币 5.00 亿元,合作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网商融担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5.00 亿元。
董事会同意上述网商融担公司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及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关于网商融担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的担保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附件 1:总经理简历
王晶,女,1958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专家,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福建省人大代表。曾工作于福州无线电厂、福建省光学研究所、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新大陆(福建)公共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君融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晶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857,975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2: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简历
徐志凌,男,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徐志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3:董事会秘书简历
徐芳宁,女,1990 年出生,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
部审计师。历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徐芳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2,5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芳宁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591-83979997,传真号码:0591-83979997,电子邮箱:
newlandzq@newland.com.cn,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 号新大陆科技园证券部,邮政编码:350015。
附件 4: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黄蓝菲,女,1995 年出生,厦门大学金融学学士。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黄蓝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蓝菲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591-83979997,传真号码:0591-83979997,电子邮箱:
newlandzq@newland.com.cn,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 号新大陆科技园证券部,邮政编
[2021-08-11] (000997)新大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推荐,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任职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徐芳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徐芳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查徐芳宁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徐芳宁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个人品德,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在三会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芳宁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82,500股,徐芳宁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徐芳宁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现将徐芳宁女士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
联系邮箱:newlandzq@newland.com.cn
联系电话/传真:0591-83979997
邮编:350015
徐芳宁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徐芳宁,女,1990 年出生,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
内部审计师。历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徐芳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2,5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8-11] (000997)新大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2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林整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林整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11] (000997)新大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由 4.2 万元/年(含税)调整为 12 万元/年(含税)。
此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11] (000997)新大陆: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
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洲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洲联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由深圳洲联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推荐经审查合格的借款人,中关村银行经过风控审批后向合格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网商融担公司为合作协议项下中关村银行的主债权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该合作业务规模上限为本金人民币 5.00 亿元,合作期限为自协议
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网商融担公司向中关村
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5.00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业务及担保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本次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在已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2021年度可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3.5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可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亿元,可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2.50亿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本次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网商融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亿元。截止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前,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12.50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7.50亿元。
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董事会可在融资性担保余额不超过10.00亿元的额度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2021年度对外提供融资性担保的事项,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本次董事会审议网商融担公司对外提供融资性担保的金额为5.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5.00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网商融担公司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网商融担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208J,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 39 号 2111 室,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玲莉。网商融担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担保业务。经查询,网商融担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0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012.35 10,079.17
负债总额 13.25 83.10
其中: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3.25 83.1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
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 - -
项)
净资产 9,999.10 9,996.08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总收入 - -
利润总额 -1.20 -4.04
净利润 -0.90 -3.0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合同要素条款约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所有偿付义务,包括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款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保证金和保证金补足义务、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赔偿款项。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保证金额:不超过本金人民币5.00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网商融担公司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
网商融担公司为合作协议项下中关村银行的主债权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被担保人在借款平台上向中关村银行申请的借款本息
(2)业务合作规模金额:不超过本金人民币5.00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
(4)保证期间:被担保的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协议生效: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依据合作协议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因业务需要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金融科技业务持续向助贷模式升级。被担保人网商融担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网商融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掌握其经营管理,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依据合作协议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因业务需要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金融科技业务持续向助贷模式升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风控体系健全,始终坚持监管合规要求,整体业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本次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因此,一致同意本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58,048.0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89%。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10,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62%。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80,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8.7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1%。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 148,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03] (000997)新大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0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含)至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4、2021-021)。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965,0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4%(公司目前总
股本为 1,032,062,937 股),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6.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 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8,112.3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9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3,189,979 股。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3,297,49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7-10] (000997)新大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69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王晶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公司董事长王晶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增持股份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王晶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
司股份 1,95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累计增持金额 3,000.11 万元(不
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晶女士的通知,王晶女士已完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王晶女士;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自身内在价值的认同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3、增持股份金额:资金规模不少于 3,000 万元,增持所持资金为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
4、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定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6、增持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二、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王晶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95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
累计增持金额 3,000.1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具体增持
情况如下:
增持人 增持 增持时间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均价 占总股本
方式 (股) (万元) (元/股) 比例
王晶 集中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1,951,000 3,000.11 15.38 0.19%
竞价 2021 年 7 月 8 日
注:上表中增持均价由增持金额(不含手续费)/增持股数计算而得,增持均价取值保
留两位小数,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的股份变动情况
增持前持有股份 增持后持有股份
增持人
持有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晶 906,975 0.09% 2,857,975 0.28%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王晶女士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
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王晶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2021-07-02] (000997)新大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68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含)至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4、2021-021)。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965,0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4%(公司目前总
股本为 1,032,062,937 股),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6.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 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8,112.3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9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3,189,979 股。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3,297,49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2021-07-02] (000997)新大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6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018,603,841.00 股(总股本 1,032,062,937.00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
量 13,459,096.00 股)为基数,2020 年度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5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032,062,937.00 股,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为 18,965,022.00 股,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发生变化,根据规定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即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 1,013,097,915.00 股(总股本 1,032,062,937.00 股扣除公司
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18,965,022.00 股)为基数,2020 年度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3.51902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本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10,即356,511,283.79元=1,013,097,915.00股×3.519021元÷10。因公司回购账户持股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红利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3.454356 元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总股份×10,即 3.454356 元=356,511,283.79 元÷1,032,062,937.00 股×10)。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5435 元/股。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 1,018,603,841.00 股(总股本 1,032,062,937.00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13,459,096.00 股)为基数,2020 年度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50 元(含税)。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权益分配预案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了回购事项,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发生变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的回购账户持股数为 18,965,022.00 股。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化,因此根据规定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即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 1,013,097,915.00 股(总股本1,032,062,937.00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18,965,022.00 股)为基数,
2020 年度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51902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013,097,915.00 股(总股本 1,032,062,937.00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18,965,022.00 股)为基数,按分红总额不变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3.51902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6711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38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19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2 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 号新大陆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徐芳宁
咨询电话:0591-83979997
传真:0591-83979997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2021-06-30] (000997)新大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6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1,837.88万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1.75%。
2、本次回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7.22元/股,回购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8.09元/股。
3、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50,441,717股,变更为1,032,062,937股。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
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2018年11月14日为授予日,向266名激励对象授予3,34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公司董事会在授予股票的过程中,7名外籍激励对象因国家关于外籍人员股权激励缴款细则尚未落地,导致资金跨境困难,自愿放弃认购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授予条件。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44万股减少到3,336.07万股,授予对象由266名减少到258名。本次股权激励所涉限制性股票3,336.07万股已于2018年12月21日上市。
6、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谢一鸣、刘德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合计20.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于2019年6月19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
7、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丁志纲、董吉庆、孙宇翔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合计16.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于2019年11月27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
8、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计划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出,以2019年11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0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确认本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9、公司董事会在授予股票的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本人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0.00万股减少到797.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135名减少到132名。本次股权激励所涉限制性股票797.00万股已于2020年1月23日上市。
10、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53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 9,898,71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95%。
11、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林小华、李智勇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合计9.4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于2020年6月17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
12、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张享久、王玮、易国喜、吴频频、王国浩、霍晓龙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合计49.9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续)》。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梁健、单丽晶、周雪松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合计69.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于2020年9月29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
13、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8,055,960股,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3,344,250股,分别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7%、0.32%;并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离职人员及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9.1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三个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241名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128名激励对象解除销售的资格合法有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于2021年5月27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因公司业绩未达解除销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28.73万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55%。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回购事项于2021年5月27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原因与数量、回购价格、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原因与数量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回购并注销下述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①公司激励对象张晓宁、严新军、余展然、李立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已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50 万股。
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考核期内,4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 B,解除限售比例为 80%;5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解除限售比例为 65%;43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解除限售比例为 40%。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考核期内,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解除限售比例为 80%;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解除限售比例为 65%;18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解除限售比例为 40%。公司已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7.65 万股。
③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已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 241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1,244.23 万股,及预留授予部分 128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384.50 万股。首次
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中有 80 名激励对象同时获授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合计回购注销上述 289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28.73 万股。
综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 293 人合计 1,837.88 万股限制性
股票,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1.75%。
原授予限制 回购单价 回购股数 回购价款
来源 激励对象 性股票数量 (元/股) (万股) (万元)
(万股)
首次授 李立 17.00 7.22 11.90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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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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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000997)新大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0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0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截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1-29] (000997)新大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0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17 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其中独立
董事 2 名),实到 5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受回购敏感期的交易限制影响,叠加临近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可供实施回购的交易日较少,董事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并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000997)新大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0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月 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含)至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回
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4、2021-021)。
(二)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965,0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6.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86 元/ 股,累 计已支 付总金 额为 人民币28,112.3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关于回购方案提前终止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及公司资金情
况,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8,112.3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与回购方案的金额下限相差 1,887.70万元,回购股份实际支付总金额占回购方案金额下限的 93.7%。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达回购股份方案的金额下限,主要原因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在“(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期间内不得回购股份。受回购敏感期的交易限制影响,叠加临近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可供实施回购的交易日较少。
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回购方案提前终止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前终止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授权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18,965,0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4%,
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5),公司董事长王晶女士计划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资金规模不少于 3,000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69),王晶女士增持计划实施完毕,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王晶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95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累计增持金额 3,000.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交易主体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增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回购方案提前终止事项是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或者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以实施回购操作的交易日较少,同时临近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董事会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方案。本次提前终止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提前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5] (000997)新大陆: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0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8,000 万元–77,1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5,448.64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50% - 7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7,000 万元–53,0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42,593.04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0% - 24%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6700 元/股–0.7600 元/股 盈利:0.446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系两方面原因所致:主营业务方面,公司物联网设备集群 2021 年营业总收入及净利润实现大幅增长,尤其是海外业务经过持续的深耕和积累,已经进入快速成长阶段,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规模销售,为公司数字化发展提供良好支撑;非经常性损
益方面,2021 年度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导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大幅增长,金额约为 2.1 亿元-2.6 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本次业绩预告不涉及股票交易状态变更(实施或撤销特别处理、终止上市)。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9] (000997)新大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02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7 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其中独立
董事 2 名),实到 5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8 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06] (000997)新大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01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含)至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4、2021-021)。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965,0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4%(公司目前总
股本为 1,032,062,937 股),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6.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 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8,112.3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9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3,189,979 股。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3,297,49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14] (000997)新大陆:关于东兴资管计划到期被动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9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兴资管计划到期被动减持的公告
东兴信鑫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参与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东兴证券-民生银行-东兴信鑫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管理人通知,
因资管计划到期无法续展,资管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完成减持,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15.228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69%。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管计划持股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文件精神,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增持参与人委托设立的“东兴证券-民生银行-东兴信鑫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1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715.228 万股(公告编号:2016-006)。2020 年 2 月,经全体
增持参与人及管理人一致书面同意,资管计划到期日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
(公告编号:2020-008)。到期后,资管计划进入清盘结算期。
二、股份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东兴证券-民生银行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1 日 17.16 715.228 0.69
-东兴信鑫 3 号集合 至 12 月 13 日
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2021 年 12 月 1 日 17.16 715.228 0.69
至 12 月 13 日
鉴于资管计划到期且无法续展,上述减持属于被动减持情形。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股) 例(%) (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715.228 0.69 0 0
东兴证券-民生银行 其中:
-东兴信鑫 3 号集合 无限售条件股份 715.228 0.69 0 0
资产管理计划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有关说明
1、上述增持参与人通过资管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系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票,其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本次增持参与人在增持公司股票时承诺:该集合计划自 2016 年 1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参与人已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增持参与人未做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03] (000997)新大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9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含)至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 月13日、2021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4、2021-021)。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965,02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4%(公司目前总
股本为1,032,062,937股),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6.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8,112.3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2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3,189,979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3,297,49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2] (000997)新大陆:关于加入OpenHarmony项目群并成为A类候选捐赠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9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入OpenHarmony项目群并成为A类候选捐赠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加入由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以下简称“开源基金会”)孵化及运营的开源项目——OpenHarmony(“开源鸿蒙”)项目群,并成为OpenHarmony项目群A类候选捐赠人。
一、开源基金会和OpenHarmony项目简介
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于2020年6月在北京设立,由民政部登记、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的中国首个开源基金会,由华为、阿里巴巴、百度、腾讯等十家龙头科技企业联合发起。
2020年9月,开源基金会接受华为捐赠的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基础能力相关代码,随后进行开源并将该开源项目命名为OpenAtom OpenHarmony(简称“OpenHarmony”),目标是面向全场景、全连接、全智能时代,基于开源的方式,搭建一个智能终端设备操作系统的框架和平台,促进万物互联产业的繁荣发展。2020年12月,开源基金会联合七家志愿共建单位成立了OpenHarmony项目群工作委员会。公司此次加入OpenHarmony项目群,并成为A类候选捐赠人。
二、加入基金会及OpenHarmony项目群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依托多年在物联网终端、系统平台、大数据运营等方面积累的技术优势与行业经验,积极在OpenHarmony领域进行布局和探索。公司作为物联网终端设备多个方向的领先企业,在OpenHarmony领域,始终持续致力于政企领域、特种装备、金融行业各类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的自主可控,为加快“数字中国”国产自主可控的物联网产业发展作出贡献。
公司本次成为OpenHarmony项目群成员和A类候选捐赠人,表明了开源基金会及各生态伙伴对公司的认可,有利于公司联合生态合作伙伴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公司技术实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数字中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身位和先发优势。
下一步,公司将结合行业经验积累,将行业典型场景和共性服务下沉形成行
业专属操作系统,打造OpenHarmony行业发行版和行业泛终端。同时公司将联合生态合作伙伴创新OpenHarmony应用场景,以满足不同的行业需求,并加速行业应用规范发展,共创共建OpenHarmony产业生态,助力数字中国建设。
三、风险提示
公司现阶段涉及OpenHarmony的相关业务尚处于研究开发阶段,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业务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行业宏观环境、技术研发、市场开发等多方面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1-02] (000997)新大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92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含)至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4、2021-021)。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965,0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4%(公司目前总
股本为 1,032,062,937 股),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6.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 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8,112.3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9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3,189,979 股。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3,297,49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30] (000997)新大陆: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88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18 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实到 5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一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洲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洲联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与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湘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由深圳洲联公司向湖南三湘银行推荐经审查合格的借款人,湖南三湘银行经过风控审批后向合格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网商融担公司为合作协议项下湖南三湘银行的主债权
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该合作业务规模上限为本金人民币 5.00 亿元,合作期限为一年。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网商融担公司向湖南三湘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5.00 亿元。
董事会同意上述网商融担公司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及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关于网商融担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的担保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000997)新大陆: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89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整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000997)新大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88元
每股净资产: 5.866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8%
营业总收入: 54.1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96亿元
[2021-09-24] (000997)新大陆:关于子公司国通星驿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8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国通星驿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为增加全资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公司”)的资金实力,促进其经营业务发展,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国通星驿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2 亿元人民币,增资额全部由未分配利润转增。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国通星驿公司增资事项的书面批复意见,同意国通星驿公司的增资事项。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通星驿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增资方式:增资额 2 亿元人民币由国通星驿未分配利润转增
2、公司名称: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镇冰路 6 号弘卓通信生产中心 10-13 层(自
贸试验区内)
4、设立时间:2010 年 6 月 8 日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王晶
7、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系统集成;承办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家电、日用百货、文化体
育用品的批发、代购代销;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范围:全国);代缴水费、电费、煤气费业务;呼叫中心业务。
8、经查询,国通星驿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国通星驿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本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万元)
1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货币资金 60.00
2 福州国通世纪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4,000.00 货币资金 4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通星驿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本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万元)
1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 货币资金 60.00
2 福州国通世纪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12,000.00 货币资金 40.00
合计 30,000.00 100.00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6 月 31 日
总资产 347,803.50 304,154.31
负债总额 306,702.85 278,592.90
净资产 41,100.65 25,561.40
项目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328,554.09 144,642.35
利润总额 10,908.09 4,469.05
净利润 9,273.41 4,367.40
注:上述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为满足国通星驿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补充其后续发展所需资金,增强竞争优势以及抵抗风险的能力,公司同意国通星驿公司的增资事项,从而进一步保证国通星驿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
2、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形式为未分配利润转增。国通星驿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稳健,公司掌握其经营管理,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国通星驿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24] (000997)新大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8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8 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实到 5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国通星驿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增加全资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公司”)的资金实力,促进其经营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国通星驿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 2 亿元人民币,增资额全部由未分配利润转增。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国通星驿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23] (000997)新大陆:关于子公司与中软国际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8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中软国际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技术公司”)与深圳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软国际”)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系双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后续具体合作内容及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因本协议项下的具体合作项目实施合同尚未签订,本协议的签署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推动数字化与智慧化的移动开放生态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支付技术公司与中软国际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积极推进整合自身资源,在OpenHarmony(意为“开源鸿蒙”)能力构建、服务构建等方面就技术互补、商业共赢等方向进行深入讨论和合作。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不涉及具体金额,是双方今后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的基础文件。本协议的签署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UJ6L4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陈宇红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 年 11 月 20 日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北路 133 号岗头发展大厦 3 楼
营业范围: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开发与服务外包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中软国际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软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与中软国际发生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软国际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近三年财务数据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基于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双方就共同推进 OpenHarmony
服务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双方将在 OpenHarmony 能力和服务构建、推广运营等方面就技术互补、商业共赢等方向进行深入讨论和合作。
合作具体内容为:
1、双方在金融领域,基于 OpenHarmony 能力,以支付场景、POS 机具为起
点,打造具有 OpenHarmony 操作系统协同体验的金融终端;
2、双方积极拓宽基于市场需求的 OpenHarmony 生态服务范围,服务更多客
户,共同打造金融行业示范性标杆;
3、推动金融终端内核升级,立体化实现“AloT+金融+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生态体系建设。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抢占行业标准革新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数字中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身位和先发优势。
本次合作有助于双方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
支付技术公司与中软国际将依托各自在硬件、软件、信息技术服务及生态系统解决方案的科技创新优势和市场领先地位,推动 OpenHarmony 在金融领域的移动智能开放生态业务发展,携手构建数字中国国产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底座。
本次相关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暂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以双方后续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且后续协议的签订及协议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双方具体业务开展的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
议》,目前双方合作在正常推进中。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王晶女士的增持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王晶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95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累计增持金额 3,000.1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除王晶女士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三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截至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未有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拟实施公司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合作
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9-04] (000997)新大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82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含)至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4、2021-021)。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965,0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4%(公司目前总
股本为 1,032,062,937 股),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6.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 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8,112.3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9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3,189,979 股。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3,297,49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4 日
[2021-08-27] (000997)新大陆: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081元
每股净资产: 5.690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1%
营业总收入: 35.5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13亿元
[2021-08-21] (000997)新大陆:关于全资子公司入选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入选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近日发布的《关于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公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识别公司”)入选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核和推荐、行业协会限定性条件论证、专家审核等流程而评选出的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是全国中小企业评定工作中最具权威、最高等级的荣誉称号。
本次入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标志着公司在感知识别领域前沿技术的先进性、业务规模的成长性、发展质量的示范性等多方面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可与肯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助力公司进一步创新发展,对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公示》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2021-08-17] (000997)新大陆: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选
举李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截止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李健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李健先生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李健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112128891)。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1] (000997)新大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1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7 月 30 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
应到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实到 5 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胡钢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王晶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林学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商议,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由王晶、胡钢、林学杰、许永东、李健 5 人组成,董事
长王晶女士任召集人;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计委员会:由李健、林学杰、许永东 3 人组成,李健先生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提名委员会:由许永东、林学杰、李健 3 人组成,许永东先生任召集
人;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许永东、林学杰、李健 3 人组成,许永东先生
任召集人;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董事会提名,并经过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查,同意聘任王晶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总经理提名,并经过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查,同意聘任徐志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董事会提名,并经过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查,同意聘任徐志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董事会提名,并经过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查,同意聘任徐芳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蓝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由 4.2 万元/年(含税)调整为 12 万元/年(含税)。此次薪酬调整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洲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洲联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由深圳洲联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推荐经审查合格的借款人,中关村银行经过风控审批后向合格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网商融担公司为合作协议项下中关村银行的主债权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该合作业务规模上限为本金人民币 5.00 亿元,合作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网商融担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5.00 亿元。
董事会同意上述网商融担公司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及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关于网商融担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的担保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附件 1:总经理简历
王晶,女,1958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专家,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福建省人大代表。曾工作于福州无线电厂、福建省光学研究所、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新大陆(福建)公共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君融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晶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857,975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2: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简历
徐志凌,男,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徐志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3:董事会秘书简历
徐芳宁,女,1990 年出生,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
部审计师。历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徐芳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2,5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芳宁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591-83979997,传真号码:0591-83979997,电子邮箱:
newlandzq@newland.com.cn,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 号新大陆科技园证券部,邮政编码:350015。
附件 4: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黄蓝菲,女,1995 年出生,厦门大学金融学学士。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黄蓝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蓝菲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591-83979997,传真号码:0591-83979997,电子邮箱:
newlandzq@newland.com.cn,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 号新大陆科技园证券部,邮政编
[2021-08-11] (000997)新大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推荐,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任职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徐芳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徐芳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查徐芳宁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徐芳宁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个人品德,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在三会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芳宁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82,500股,徐芳宁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徐芳宁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现将徐芳宁女士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
联系邮箱:newlandzq@newland.com.cn
联系电话/传真:0591-83979997
邮编:350015
徐芳宁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徐芳宁,女,1990 年出生,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
内部审计师。历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徐芳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2,5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8-11] (000997)新大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2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林整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林整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11] (000997)新大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由 4.2 万元/年(含税)调整为 12 万元/年(含税)。
此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11] (000997)新大陆: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
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洲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洲联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由深圳洲联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推荐经审查合格的借款人,中关村银行经过风控审批后向合格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网商融担公司为合作协议项下中关村银行的主债权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该合作业务规模上限为本金人民币 5.00 亿元,合作期限为自协议
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网商融担公司向中关村
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本金人民币 5.00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业务及担保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本次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在已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2021年度可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3.5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可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亿元,可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2.50亿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本次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网商融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亿元。截止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前,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12.50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7.50亿元。
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董事会可在融资性担保余额不超过10.00亿元的额度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2021年度对外提供融资性担保的事项,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本次董事会审议网商融担公司对外提供融资性担保的金额为5.0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5.00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网商融担公司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网商融担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208J,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 39 号 2111 室,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玲莉。网商融担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担保业务。经查询,网商融担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0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012.35 10,079.17
负债总额 13.25 83.10
其中: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3.25 83.1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
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 - -
项)
净资产 9,999.10 9,996.08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营业总收入 - -
利润总额 -1.20 -4.04
净利润 -0.90 -3.0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向中关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合同要素条款约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所有偿付义务,包括债务人承担担保责任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款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保证金和保证金补足义务、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赔偿款项。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保证金额:不超过本金人民币5.00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网商融担公司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
网商融担公司为合作协议项下中关村银行的主债权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被担保人在借款平台上向中关村银行申请的借款本息
(2)业务合作规模金额:不超过本金人民币5.00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
(4)保证期间:被担保的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协议生效: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网商融担公司依据合作协议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因业务需要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金融科技业务持续向助贷模式升级。被担保人网商融担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网商融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掌握其经营管理,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依据合作协议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因业务需要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金融科技业务持续向助贷模式升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风控体系健全,始终坚持监管合规要求,整体业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内,本次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因此,一致同意本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58,048.0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89%。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10,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62%。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80,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8.7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1%。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 148,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03] (000997)新大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70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含)至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4、2021-021)。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965,0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4%(公司目前总
股本为 1,032,062,937 股),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6.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 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8,112.3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9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3,189,979 股。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3,297,49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7-10] (000997)新大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69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王晶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公司董事长王晶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增持股份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王晶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
司股份 1,95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累计增持金额 3,000.11 万元(不
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晶女士的通知,王晶女士已完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王晶女士;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自身内在价值的认同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3、增持股份金额:资金规模不少于 3,000 万元,增持所持资金为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
4、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定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6、增持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二、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王晶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95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
累计增持金额 3,000.1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具体增持
情况如下:
增持人 增持 增持时间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均价 占总股本
方式 (股) (万元) (元/股) 比例
王晶 集中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1,951,000 3,000.11 15.38 0.19%
竞价 2021 年 7 月 8 日
注:上表中增持均价由增持金额(不含手续费)/增持股数计算而得,增持均价取值保
留两位小数,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的股份变动情况
增持前持有股份 增持后持有股份
增持人
持有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晶 906,975 0.09% 2,857,975 0.28%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王晶女士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
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王晶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2021-07-02] (000997)新大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68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含)至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4、2021-021)。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965,02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4%(公司目前总
股本为 1,032,062,937 股),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6.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 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8,112.3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9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3,189,979 股。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3,297,495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2021-07-02] (000997)新大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6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018,603,841.00 股(总股本 1,032,062,937.00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
量 13,459,096.00 股)为基数,2020 年度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5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032,062,937.00 股,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为 18,965,022.00 股,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发生变化,根据规定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即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 1,013,097,915.00 股(总股本 1,032,062,937.00 股扣除公司
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18,965,022.00 股)为基数,2020 年度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3.51902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本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10,即356,511,283.79元=1,013,097,915.00股×3.519021元÷10。因公司回购账户持股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红利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3.454356 元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总股份×10,即 3.454356 元=356,511,283.79 元÷1,032,062,937.00 股×10)。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5435 元/股。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 1,018,603,841.00 股(总股本 1,032,062,937.00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13,459,096.00 股)为基数,2020 年度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50 元(含税)。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权益分配预案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了回购事项,公司回购账户持股数发生变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的回购账户持股数为 18,965,022.00 股。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化,因此根据规定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即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 1,013,097,915.00 股(总股本1,032,062,937.00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18,965,022.00 股)为基数,
2020 年度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51902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013,097,915.00 股(总股本 1,032,062,937.00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18,965,022.00 股)为基数,按分红总额不变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3.51902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6711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38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19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2 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 1 号新大陆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徐芳宁
咨询电话:0591-83979997
传真:0591-83979997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2021-06-30] (000997)新大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6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1,837.88万股,占回购前总股本的1.75%。
2、本次回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7.22元/股,回购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8.09元/股。
3、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50,441,717股,变更为1,032,062,937股。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
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2018年11月14日为授予日,向266名激励对象授予3,34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公司董事会在授予股票的过程中,7名外籍激励对象因国家关于外籍人员股权激励缴款细则尚未落地,导致资金跨境困难,自愿放弃认购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授予条件。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44万股减少到3,336.07万股,授予对象由266名减少到258名。本次股权激励所涉限制性股票3,336.07万股已于2018年12月21日上市。
6、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谢一鸣、刘德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合计20.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于2019年6月19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
7、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丁志纲、董吉庆、孙宇翔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合计16.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于2019年11月27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
8、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计划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出,以2019年11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0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确认本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9、公司董事会在授予股票的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本人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0.00万股减少到797.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135名减少到132名。本次股权激励所涉限制性股票797.00万股已于2020年1月23日上市。
10、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53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 9,898,71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95%。
11、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林小华、李智勇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合计9.4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于2020年6月17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
12、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张享久、王玮、易国喜、吴频频、王国浩、霍晓龙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合计49.9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续)》。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梁健、单丽晶、周雪松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合计69.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于2020年9月29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
13、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8,055,960股,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3,344,250股,分别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7%、0.32%;并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离职人员及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9.1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三个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241名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128名激励对象解除销售的资格合法有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于2021年5月27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因公司业绩未达解除销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28.73万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55%。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回购事项于2021年5月27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原因与数量、回购价格、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原因与数量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回购并注销下述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①公司激励对象张晓宁、严新军、余展然、李立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已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50 万股。
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考核期内,4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 B,解除限售比例为 80%;5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解除限售比例为 65%;43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解除限售比例为 40%。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考核期内,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解除限售比例为 80%;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解除限售比例为 65%;18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解除限售比例为 40%。公司已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7.65 万股。
③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已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 241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1,244.23 万股,及预留授予部分 128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384.50 万股。首次
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中有 80 名激励对象同时获授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合计回购注销上述 289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28.73 万股。
综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 293 人合计 1,837.88 万股限制性
股票,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1.75%。
原授予限制 回购单价 回购股数 回购价款
来源 激励对象 性股票数量 (元/股) (万股) (万元)
(万股)
首次授 李立 17.00 7.22 11.90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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