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76什么时候复牌?-华铁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华铁股份000976≈≈(更新:22.02.16)
[2022-02-16]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股份”或“公司”)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组成联合受让体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摘牌并且受让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持有的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其中公司受让通汇资本 1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总投资额最高为55,382.5050 万元,其中本次交易对应的挂牌底价为 54,732.505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承担该 10%国有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为 650 万元,公司将分期支付交易价款并按照约定办理股权过户及履行注册资本实缴义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投资金额内对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全权办理后续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5 日与诚泰租赁签订《联合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与诚泰租赁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下发的《意
向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公司及诚泰租赁组成的联
合受让体具备受让资格。公司及诚泰租赁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与山东高速签
订《产权交易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在《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履行了相关的合同义务,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收到通知,获悉通汇资本已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前后对比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股权变更前持股比例 股权变更后持股比例
山东高速 100.00% 78.50%
诚泰租赁 0.00% 11.50%
华铁股份 0.00% 10.00%
三、其他说明
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将支付剩余 70%的股权转让价款。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尚需一定时间,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通汇资本完成股权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1] (000976)华铁股份: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泰通”)计划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起 6 个月内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用于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 元/
股。
2、截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收盘后,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150,9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增持均价 4.696 元/股,累计增持金额 10,100,687.448 元。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拉萨泰通持有公司 259,036,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3%,拉萨泰通一致行动人广州兆盈瑞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广州兆盈”)持有公司 139,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5%。
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通过拉萨泰通及广州兆盈间接持有公司398,636,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8%。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6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亦不存在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用于本次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5 元/股,本次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股份的期限为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即 2021 年 11 月 10 日)
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主体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的股份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增持主体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收盘后,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150,9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增持均价 4.696 元/股,累计增持金额 10,100,687.448 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对比如下:
本次增持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实施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拉萨泰通 259,036,148 16.23% 261,187,061 16.37%
注:表格中数字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宣瑞国先生通过拉萨泰通及广州兆盈间接持有公司400,787,0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2%。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3、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本次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出具的《关于增持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11]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30日、2021年12 月 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莫建民先生、彭顺利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莫建民先生内部工作调整,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现指派杨劼、彭顺利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如下:
姓名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券 从事证券服务
服务业务 业务的年限
项目合伙人/签 杨劼 是 是 20 年以上
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彭顺利 是 是 6 年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杨劼先生,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0 年 8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3 家。
三、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杨劼先生、彭顺利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1-12-24]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股份”或“公司”)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组成联合受让体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摘牌并且受让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持有的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其中公司受让通汇资本 1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总投资额最高为55,382.5050 万元,其中本次交易对应的挂牌底价为 54,732.505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承担该 10%国有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为 650 万元,公司将分期支付交易价款并按照约定办理股权过户及履行注册资本实缴义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投资金额内对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全权办理后续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通汇资本 10%的股权,成为通汇资本的战略投资者。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与诚泰租赁签订《联合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公司与诚泰租赁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下发的《意
向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公司及诚泰租赁组成的联合受让体具备受让资格。
公司及诚泰租赁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与山东高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协议核心内容如下:
转让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购买体
第一条 产权转让标的
转让方将持有的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21.5%国有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有偿转让给受让方。其中:诚泰租赁受让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50%国有股权,华铁股份受让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国有股权。
转让标的尚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产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
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第二条 产权转让价格
转让方将上述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亿柒仟陆佰柒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1,176,748,800 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其中:诚泰租赁对应支付人民币(大写)陆亿贰仟玖佰肆拾贰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629,423,750 元),华铁股份对应支付人民币(大写)伍亿肆仟柒佰叁拾贰万伍仟零伍拾元整(¥547,325,050 元)。诚泰租赁和华铁股份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各自将前述转让价款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账户。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叁仟伍佰叁拾万贰仟伍佰元整(¥35,302,500 元),其中:诚泰租赁缴纳壹仟捌佰捌拾捌万贰仟柒佰元整(¥18,882,700 元),华铁股份缴纳壹仟陆佰肆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16,419,800 元),于受让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首期产权转让价款时,转为交易价款。
第三条 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
估确认(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10 月 31 日),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
后,因只征集到一家受让方,转让方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实施转让。
第四条 产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产权转让价格,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给受让方:
(1)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总价款 30%
的首期产权转让价款汇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专用账户,其中:诚泰租赁对应支付首期产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捌佰捌拾贰万柒仟壹佰贰拾伍元整(¥188,827,125 元),含转为交易价款的保证金壹仟捌佰捌拾捌万贰仟柒佰元整(¥18,882,700 元);华铁股份对应支付首期产
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壹亿陆仟肆佰壹拾玖万柒仟伍佰壹拾伍元整(¥164,197,515 元),含转为交易价款的保证金壹仟陆佰肆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16,419,800 元)。
(2)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捌亿贰仟叁佰柒拾贰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823,724,160元)及对应利息,其中:诚泰租赁支付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肆亿肆仟零伍拾玖万陆仟陆佰贰拾伍元整(¥440,596,625 元)及对应利息,华铁股份支付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叁亿捌仟叁佰壹拾贰万柒仟伍佰叁拾伍元整(¥383,127,535 元)及对应利息。诚泰租赁与华铁股份应付利息分别以其应付的余款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计算,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含)起计算至支付余款之日(不含)止,日利率按照 360 天计算。在付款周期内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调整或受让方提前付款等情形,需按实际情况分段计息。
2、上海卫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诚泰租赁支付剩余产权转让价款(即¥440,596,625 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重庆兆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华铁股份支付剩余产权转让价款(即¥383,127,535 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五条 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受让方受让该标的后,标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受让方承诺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第六条 产权交割事项
1、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转让方/受让方于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取得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到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转让标的的变更登记手续。
2、转让标的交割完成(指标的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下同)后,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1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102,050.00 96,947.50 货币 78.5%
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 13,000.00 12,350.00 货币 10%
有限公司
3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 14,950.00 14,202.50 货币 11.5%
公司
合计 130,000 123,500 - 100%
各方应于 203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缴付剩余出资。
3、转让标的交割完成,由参与标的企业混改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评估基准日(即 2020 年 10 月 31 日)至转让标的交割完成期
间的标的企业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期间损益由转让方享有。
第七条 产权转让的税费负担
1、本产权交易行为涉及的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2、本产权交易行为所涉及的有关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八条 双方的声明与保证
1、转让方的声明与保证
(1)转让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2)转让方提供的各种书面材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4)本次产权转让,转让方已按国资监管要求聘请了资产评估机构,且资产评估结果已履行备案程序,本次产权转让的转让价格及转让方履行的程序符合国资监管要求。
2、受让方的声明与保证
(1)具有购买该产权的资金支付能力,能够承担并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2)受让方提供的各种书面材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3)已进行并完成针对本项目交易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并认可本项目挂牌公告(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网站 www.sdcqjy.com 项目披露信息为准)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表达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诚泰租赁和/或华铁股份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产权转让价款,每逾期 1天,违约方应按各自未支付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诚泰租赁和/或华铁股份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经催告后,逾期 60 天仍未履行上述付款义务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各自未支付转让价款的(3%)承担违约责任。
为免疑义,联合购买体中任一方违约的,不构成联合购买体另一方的违约,转让方亦不得追究联合购买体另一方的违约责任。如因联合购买体中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转让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转让方应返还联合购买体中守约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同时联合购买体违约方还应赔偿因此给联合购买体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3、转让方未按期向诚泰租赁或华铁股份交割转让标的,每逾期 1 天,应按该两方各自已付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被逾期交割股权一方支付违约金。
转让方未按期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的,经催告后,逾期 60 天转让方仍未履行上述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转让方按照已付转让价款的(3%)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方无法及时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或影响产权转让价格达(30%)以上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方按照已付转让价款的(3%)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转让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
经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三、其他说明
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30%,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将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 个工作日内,本次交易转让方和受让方将共同配合办理完成转
[2021-12-24]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股份”)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设备”)于2021年12月22日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澳门国际银行”)在广州签署了《保证合同》,对公司向澳门国际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亚通达设备就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8月19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祥龙中银路2号三楼A138号330室
法定代表人:宣瑞国
注册资本:159567.879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加工、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及其配件、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和配件、铁路运输设备;提供铁路机车车辆配
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及其配件、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和配件、铁路运输设备的技术服务、租赁服务;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及铁路运输设备修理;房地产租赁经营;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股权结构: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分别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6.37%)、广州兆盈瑞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8.75%)及青岛顺立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5.00%)。
关联关系:亚通达设备为华铁股份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744,584.32万元,负债总额228,028.7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607.1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6,545.60万元),净资产516,555.5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4,321.88万元,利润总额60,261.77万元,净利润54,055.90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750,236.61万元,负债总额199,548.9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1,330.4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8,014.36万元),净资产550,687.67万元,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1,524.28万元,利润总额49,836.77万元,净利润43,690.98万元。
3、华铁股份最新信用等级为 AAA 级。
4、华铁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权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3、担保金额及范围:主债权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币种金额大小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RMB50,000,000.00)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澳门国际银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4、本次担保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7.7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15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19%;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8.68万元,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亚通达设备与澳门国际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2021-12-18] (000976)华铁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 12月 17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
(3)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 27 号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宣瑞国先生
(7)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1 年 12 月 2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22,672,851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2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515,293,941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6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378,91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677%。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股份总数-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1,595,678,796-18,015,836=1,577,662,960 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的
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同时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具体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496,7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反对
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09,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35%;反对
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5%;弃权 1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31%。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668,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80,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9%;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唐小明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鼎城、黄丽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5]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2:30 在北京召开,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9),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根据相关规定发布提示性公告,并将
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2: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 27 号一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 27 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该列
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
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制提案
1.00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 27 号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人:薛雪静
(五)联系电话:010-56935791;联系传真:010-56935788;电子邮箱:xuejing.xue@huatie-railway.com。
(六)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的操作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
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976;投票简称:华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12月1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1.00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 √
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议案》
注: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2021-12-03]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股份”)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设备”)于2021年12月1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路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在青岛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向青岛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亚通达设备就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8月19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祥龙中银路2号三楼A138号330室
法定代表人:宣瑞国
注册资本:159567.879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加工、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及其配件、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和配件、铁路运输设备;提供铁路机车车辆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及其配件、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和配件、铁路运输设备的技术服务、租赁服务;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及铁路运输设备修理;房地产租赁经营;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关联关系:亚通达设备为华铁股份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744,584.32万元,负债总额228,028.7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607.1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6,545.60万元),净资产516,555.5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4,321.88万元,利润总额60,261.77万元,净利润54,055.90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750,236.61万元,负债总额199,548.9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1,330.4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8,014.36万元),净资产550,687.67万元,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1,524.28万元,利润总额49,836.77万元,净利润43,690.98万元。
3、华铁股份最新信用等级为 AAA 级。
4、华铁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主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1亿元。
4、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5、本次担保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7.2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65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8.17%;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8.68万元,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2日
[2021-12-02] (000976)华铁股份: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宣瑞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议案》。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持有的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司董事会同意就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联合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事前明确各方在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中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护各方合法权益,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山东高速持有的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诚泰租赁组成联合受让体于近日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摘牌并且受让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其中公司拟受让通汇资本1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最高投资额为55,382.5050万元,其中本次交易对应的挂牌底价为54,732.50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承担该10%国有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为65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投资金额内对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全权办理后续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全体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唐小明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唐小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如唐小明先生当选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新任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9)。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小明先生:1973年5月出生,毕业于安徽合肥工业大学工业自动电气化专业,专科学历,曾任上海闵行友谊冲压件厂技术工程师,上海大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芜湖丰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小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021-12-02]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公告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持有的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资本”、“标的公司”) 21.5%的国有股权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铁股份”)拟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组成联合受让体于近日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摘牌并且受让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其中公司拟受让通汇资本10%的国有股权,诚泰租赁拟受让通汇资本11.5%的国有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与诚泰租赁友好协商,现双方就联合受让通汇资本21.5%股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拟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联合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投资金额内对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全权办理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续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
诚泰租赁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诚泰租赁就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二、诚泰租赁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50841723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牛卫东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1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9层01-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说明:诚泰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诚泰租赁与公司未签订同类合同。诚泰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为公司与诚泰租赁就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拟签订的《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联合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前述协议双方尚未签署,协议内容以最终签署版本为准。
(一)联合购买体基本情况
联合购买体各方为诚泰租赁及华铁股份,具备国家法律规定的购买产权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出资人条件和要求。
各方出资人购买行为均是自愿的,且知晓在与其他主体共同出资购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5%国有产权的行为。
(二)购买产权比例及出资额
各方均具备认缴出资的条件和能力,且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产权转让价款,各方购买产权应支付的购买价款为购买产权比例乘以成交价格,各方均以现金方式付款。
认购产权比例及出资额明细如下:
序号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1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62,942.375
11.50%
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4,732.505
10.00%
合计
117,674.88
21.5%
注:如受让方成功受让上述项目且产生溢价,成交价格按照各方受让比例进行分配。
(三)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
联合购买体各方根据通知,将应承担的保证金、购买价款等款项支付至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的账户。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联合购买体向产权交易中心发出价款划转通知。
(四)联合购买体各方一致同意,由各方共同签署其购买该国有产权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及文本,并共同办理与购买该国有产权的材料递交、办理相关
投标手续等事宜。
联合购买体内其他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或联合其他购买方参与购买该国有产权。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产权转让价款、保证金等款项由联合购买体各方以自有资金和其他合法渠道筹集,联合购买体各方筹资过程中发生的债务纠纷与争讼均由其各自承担。
协议签署后,各方均应按照协议的条款要求履行规定的义务,及时筹借资金,保证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足额的缴纳保证金、产权转让价款等款项,不得更改合同条款、协助企业办理产权转让及变更登记等有关法律手续。
(六)因本次在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华铁股份为本次联合受让代表,提交受让手续,但无权代表联合体或其他各方签署任何投资申请文件及相关协议(如有),也无权代表联合体或其他各方作出任何承诺。
(七)权益归属
本次联合摘牌成功并签订该项目《产权交易合同》后,在进行股权工商变更时,应该按联合体约定比例分别过户到各方名下,各方各自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各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因其中一方违约执行上述约定导致本次摘牌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赔偿。
(九)补充协议内容
1、联合购买体各方在此同意并确认,联合购买体仅以挂牌底价受让“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5%国有股权”项目,不参加网络竞价加价活动。
2、联合购买体各方在此同意并确认,联合受让代表不对联合购买体成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不论联合购买体一方单独签署的、联合购买体共同签署的或是联合购买体某一方代表全部联合购买体成员签署的所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任何合同、协议等相关文本(如有)。若因联合购买体内任何一方存在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应付款项等违约行为而导致联合购买体和/或联合购买体内其他任何一方对国有产权转让方、产权交易中心等任何第三方主体承担违约责任的,由该违约方自行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如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其他守约方违约或损失(含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所支付的保证金、违约金、登记挂牌手续费、佣金等各项交易费用等损失),违约方还应对守约方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就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与诚泰租赁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联合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有利于事前明确各方在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中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因素
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本次交易存在摘牌失败风险。
若成功摘牌,如因其中一方违约执行上述约定导致本次摘牌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赔偿。若华铁股份违约,将赔付诚泰租赁不限于保证金、登记挂牌手续费及佣金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损失。若诚泰租赁违约,亦将赔付华铁股份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损失。
公司将根据本次公开摘牌收购股权进展,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拟与诚泰租赁签订的《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联合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2021-12-02]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持有的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资本”、“标的公司”) 21.5%的国有股权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铁股份”)拟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组成联合受让体于近日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摘牌并且受让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其中公司拟受让通汇资本1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总投资额最高为55,382.5050万元,其中本次交易对应的挂牌底价为54,732.50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承担该10%国有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为650万元。
2、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此次交易尚存在因后续交易协议条款未达成导致本次交易失败、公司融资不足导致本次交易失败、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标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产盈利能力波动、标的公司关键人员离职、股票价格波动等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诚泰租赁组成联合受让体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摘牌并且受让山东高速持有的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其中公司拟受让通汇资本1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总投资额最高为55,382.5050万元,其中本次交易对应的挂牌底价为54,732.50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承担该10%国有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为650万元。若摘牌成功,公司将分期支付交易价款并按照约定办理股权过户及履行注册资本实缴义务。
公司拟与诚泰租赁签订的联合购买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通汇资本10%的股权,成为通汇资本的战略投资者。
(二)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投资金额内对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全权办理后续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山东高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山东高速转让通汇资本国有股权的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78107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勇
成立日期:1997年7月2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590,000万元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港口、机场的建设、管理、维护、经营、开发、收费;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沿线配套资源的综合开发、经营;物流及相关配套服务;对金融行业的投资与资产管理(经有关部门核准);土木工程及通信工程的设计、咨询、科研、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机电设备租赁;广告业务。一般项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监理;通用航空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出资人结构: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比例70%;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0%;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出资比例10%。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图:
山东高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山东高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CHRTQ7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伟
成立日期:2016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D座1303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0万元(实缴资本为人民币123,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情况
通汇资本前身为山东通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由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交通”)全资设立,初始注册资本1.00亿元,于2019年9月更为现名。经过两次股东增资,截至2019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为13亿元,实收资本为12.35亿元,齐鲁交通持有其100%股权。2020年7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复,齐鲁交通与山东高速实施联合重组,合并完成后,齐鲁交通注销,其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存续公司山东高速;山东高速于2020年11月完成对齐鲁交通的吸收合并。截至2020年末,公司实收资本仍为12.35亿元,由山东高速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目前,通汇资本是山东高速体系内重要的资本运作和资产管理平台之一。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对外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资本运营、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自成立以来,公司依托良好的股东背景,以股权运作、兼并收购、战略合作、债权融资等为手段,吸收外部市场优质资源,以融促产、以产助融。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基金投资、资产管理、金融资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融资、金融科技和国际业务六大业务板块。
(三)本次交易完成前后通汇资本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持股
本次交易后持股
1
山东高速
100.0%
78.5%
2
华铁股份
0.0%
10.0%
3
诚泰租赁
0.0%
11.5%
合计
100.0%
100.0%
(四)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1-9月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资产总额
4,933,690,083.80
5,279,059,156.46
负债总额
856,090,721.51
1,010,033,721.47
所有者权益
4,077,599,362.29
4,269,025,434.99
应收款项总额
215,867,510.33
821,688,645.92
营业收入
6,051,421.67
14,365,123.09
营业利润
512,519,952.95
376,377,359.64
净利润
457,007,551.94
310,518,335.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541,863.18
-379,524,607.42
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业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大华审字[2021]006101号《审计报告》。2021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应收款项总额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的合计数,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通汇资本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01-527号),以2020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87,986.96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99,641.27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88,345.69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123,500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通汇资本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47,325.00万元,评估增值158,979.31万元,增值率为40.94%。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通汇资本股权权属清晰,山东高速对拟转让的通汇
资本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标的股权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2、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等限制情形,也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拍卖等司法措施的情形。标的股权之上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或纠纷。
3、本次交易亦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为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网的标准协议范本《产权交易合同》中核心内容摘录,目前本次交易仍在公开征集受让方阶段,尚未确定最终受让方,尚未签署最终交易协议,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内容以最终签署版本为准。
1、交易标的为山东高速持有的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华铁股份拟受让其中10%的国有股权)。
2、挂牌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17,674.88万元(华铁股份对应的挂牌转让底价为54,732.5050万元)。
3、参与本次交易的报名截止日为2021年12月2日,意向受让方须在截止日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530.25万元(华铁股份对应缴纳的保证金为16,419,751.50元)。
4、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
交易各方按照前述约定的产权转让价格,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应于最终签订的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产权转让款,首期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5、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接受并同意执行本次混改确定的混改方案相关内容(混改方案置于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备查)。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
六、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成为通汇资本的少数股东。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1、公司目前主要生产基地在山东省境内的青岛、菏泽等地,通汇资本是山东高速旗下重要的资产管理和投资平台,得益于其控股股东在山东省内的资源优势,及在国内资本市场的影响力,通汇资本在项目获取、资金融通等方面相较同
类型投资公司具备较强的竞争力,通过本次交易,公司能够进一步深化与山东高速以及通汇资本的资本合作和产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2、本次交易的付款条件比较宽松,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公司目前经营现金流、资产负债结构较好,存在可用融资额度,可以寻求资本成本相对较低的融资方式满足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需求,不会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现金流带来重大影响。目前本次交易仍在公开征集受让方阶段,若摘牌成功,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八、风险因素
(一)因后续交易协议条款未达成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本次交易存在摘牌失败的风险,且存在即使成功摘牌,但公司或联合受让方诚泰租赁因后续股权交易的相关条款不能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而主动取消交易的风险。若摘牌成功且由公司主动取消交易,公司存在损失保证金并赔付诚泰租赁相关损失的风险。若摘牌成功且由诚泰租赁主动取消交易,本次交易也将失败,公司产生的相关损失由诚泰租赁赔付。
(二)上市公司融资不足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本次交易公司拟受让通汇资本1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总投资额最高为55,382.5050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上市公司计划采取自筹资金,并采用分期的方式将交易对价支付给交易对方。虽然上市公司存在可用融资额度,且在本次交易中采取了上述措施缓解收购资金压力,但仍然存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筹集足额资金的可能,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
以2020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通汇资本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547,325.00万元,通汇资本资产净值388,345.69万元,评估值较其账面价值存在较高的增值(增值率40.94%)。同时由于通汇资本持有的权益类资产规模较大,在国内外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增大的情况下,此类资产价值波动性和估值风险将会上升。由于评估是基于一定的假设前提,如未来情况较预期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或较大差异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通汇资本作为资产管理平台和投资平台,其盈利能力取决于对外投资的募、投、管、退能力,并且最终取决于对外投资的底层资产的经营状况。目前,全球经济与政策环境依然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国内宏观环境,在国内市场信用违约事件频繁发生的情况下,通汇资本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价值可能会在短期内剧烈波动并且对其资本结构和盈利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五)标的公司关键人员离职的风险
通汇资本处于业务上升期,业务规模增长迅速,部分新业务模式尚处于探索阶段,公司人才储备、团队管理等面临考验。在此期间内,如果团队关键人员离职可能导致业务发展受阻。
(六)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将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此外,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景气度、国家相关政 策的调整、资本市场运作状况、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预期等因素都会对 股票价格产生影响。本次交易实施完成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票价
格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九、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公开摘牌收购股权进展,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三)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四)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网的标准协议范本《产权交易合同》;
(五)交易情况概述表;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2021-12-02]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事项为双方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方式及权利义务以双方实施主体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2021年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为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密切双方合作,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铁股份”)于2021年11月30日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金额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山东高速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78107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勇
成立日期:1997年7月2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590,000万元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港口、机场的建设、管理、维护、经营、开发、收费;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沿线配套资源的综合开发、经营;物流及相关配套服务;对金融行业的投资与资产管理(经有关部门核准);土木工程及通信工程的设计、咨询、科研、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机电设备租赁;广告业务。一般项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监理;通用航空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其他说明:山东高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山东高速与公司未签订同类合同。山东高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作原则
1.1 平等、自愿原则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中的全部内容已经过双方充分磋商。
1.2 公平原则
本协议中有关双方权利及义务的内容均是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
1.3 诚信原则
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当确保已经向对方披露对方必需知道的任何信息。
1.4 长期合作原则
双方签订本协议,着眼于长期利益,期待长久、稳定的合作。
1.5 共同发展原则
利用双方各自优势开展合作,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实现跨越式发展。
1.6 合法合规原则
双方承诺合法合规开展合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条 合作领域
2.1 甲方权属企业现负责运营管理178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双方同意在上述区域及未来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内就给水卫生系统相关业务探索合作,甲方同意面对同等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时,积极沟通、协调甲方权属企业优先采购乙方权属企业提供的产品。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权属企业在使
用时给予价格优惠及相关便利。
2.2 甲方权属企业现负责运营管理铁路527公里,拥有机车30余台、自备车辆1500辆;拥有全国技术一流的高铁轨道板、轨枕、UHPC超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园区及智能生产线,规模效益均居全国地方铁路第一梯队。双方同意在轨道交通的科技创新、装备制造、市场开拓等领域展开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轨道交通的车辆维护、基础设施保养、大型养路机械使用与研发、产品智能制造、安全设备设施研发等。在涉及相关业务产品采购时,甲方同意面对同等条件的合格供应商,积极沟通、协调甲方权属企业优先采购乙方权属企业提供的产品,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权属企业在使用时给予价格优惠及相关便利。
2.3 双方同意在资本领域开展多方面、多角度、多种类的合作,建立不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双方及权属企业在有需要时优先考虑以不同方式(定向增发、直接增持等)开展股权合作,实现共赢。
2.4 双方确认,若双方就具体项目合作进一步磋商达成正式协议,相关内容由甲方(甲方指定的权属企业)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权属企业)进行签约执行,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3.1 本协议有效期5年,从2021年11月30日 至2026年11月29日。
3.2 任何一方拟终止本协议,也可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在本协议终止前开展的计划不受终止的影响。本协议期满后,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选择修订或续期。
第四条 保密
4.1 任何一方(以下简称“接收方”)保证对另一方(以下简称“披露方”)
提供的项目相关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严守秘密,除为履行项目之目的向接收方有知悉必要的董事、高管、雇员或咨询顾问(以下合称“关联人员”)披露保密信息外,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接收方将促使其关联人员履行与接收方同等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 知识产权
5.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因一方过错导致第三方指控有关的侵权事件,应由过错方负责,过错方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 不可抗力包括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规的重大变化、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国际制裁以及战争等情形,而这种客观情况已经或可能将会对本协议的一方或双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或本协议的履行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6.2 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如果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则该方不得以不可抗力的发生为由免除责任。
6.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后果对本协议的履行造成重大妨碍,并且本协议双方未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协议可终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法律效力
8.1 本协议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8.2 若协议双方共同以书面方式同意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可以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借助山东高速在高速公路方面的产业优势扩大市场范围并将现有产品如给水卫生系统相关业务延伸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进一步展开双方在轨道交通行业内的合作,同时有利于双方在资本领域开展多方面、多角度、多种类的合作,建立不定期沟通交流机制,以不同方式开展股权合作,实现共赢。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的业务运营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事项为双方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方式及权利义务以双方实施主体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对于未来实际签订或实施的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泰通”)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拟用于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已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150,913股,交易均价4.696元/股,交易金额10,100,687.448元。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前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2021-12-02]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的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工作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能够按照审计工作计划认真完成公司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7、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8、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为405.9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10、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2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纪律处分
3次。
(二)人员信息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21人。
(三)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为252,05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9,535.19万元。2020年度为3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41,725.72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项目信息
1、相关人员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莫建民,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3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彭顺利,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
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
2、诚信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1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了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本次续聘事项时,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参
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全体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照等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2021-12-02]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下午2: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制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人:薛雪静
(五)联系电话:010-56935791;联系传真:010-56935788;电子邮箱:xuejing.xue@huatie-railway.com。
(六)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的操作详
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976;投票简称:华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注: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2021-11-13]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泰通”)函告,获悉拉萨泰通将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于近日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完成,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
控股股 占其 占公司 否
股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数 所持 总股本 是否 为 质押到期 质押
名称 一大股 量 股份 比例 为限 补 质押起始日 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股) 比例 (%) 售股 充
一致行 (%) 质
动人 押
拉萨 华创证券 补充
泰通 是 9,443,709 3.64 0.59 否 否 2021-11-11 - 有限责任 流动
公司 资金
合计 - 9,443,709 3.64 0.59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兆盈所持质押股份
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持股 本次质押前质 本次质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 比例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 (股) (股) (%) (%)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广州 139,600,000 8.75 139,600,000 139,600,000 100 8.75 0 - 0 -
兆盈
拉萨 259,426,148 16.26 169,556,291 179,000,000 69.00 11.22 0 - 0 -
泰通
合计 399,026,148 25.01 309,156,291 318,600,000 79.84 19.97 0 - 0 -
注:表格中数字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拉萨泰通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拉萨泰通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兆盈未来半年内未有到期的质押股份。拉
萨泰通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79,0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为 69.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22%,融资余额为 3 亿元。还款资金
来源于自筹资金,拉萨泰通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广州兆盈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泰通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延期、被冻结、被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其所质押的股份目
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出现
平仓风险,将及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
对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10]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泰通”)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拟用于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 元/股。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
泰通(以下合称“本次增持主体”)《关于增持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拉萨泰通持有公司 259,036,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3%,拉萨泰通一致行动人广州兆盈瑞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兆盈”)持有公司 139,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5%。
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通过拉萨泰通及广州兆盈间接持有公司
398,636,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8%。
2、本次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本次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本次增持主体亦不存在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主体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5 元/股,本次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主体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的股份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增持主体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
预期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主体计划增持公司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本次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出具的《关于增持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1] (000976)华铁股份: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宣瑞国先生召
集和主持,公司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宣瑞国作为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独立财务顾问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分析并与交易对方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交易双方均同意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宣瑞国作为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1-01] (000976)华铁股份: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颖女士
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经与交易对方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交易双方均同意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1-01]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概述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重庆兆盈轨交”)持有的青岛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公司筹划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九
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等议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并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同日,公司与重庆兆盈轨交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估值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估值等工作,就重组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和论证。
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认真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披露。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主要经营实体所在地为德国,受全球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安排的影响,中介机构开展标的公司审计、估值等尽职调查工作受到影响,导致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工作时间有所延长,鉴于疫情仍在延续且其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经审慎研究,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方案时间长、不确定性较大,为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各方利益,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筹划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表决,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及《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与交易对方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及《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以来,公司与交易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受全球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安排的影响,中介机构开展标的公司审计、估值等尽职调查工作受到影响,经审慎研究,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方案时间长、不确定性较大,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各方利益,公司经与交易对方审慎研究与磋商后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与重组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系交易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的形式、内容与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等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按规定应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已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2、自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至今,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系交易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的形式、内容与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自查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
自查期间为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之日(2021 年 8 月 5 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之日止(2021 年 10 月 30 日),本次自查范围包括:知
悉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中介机构及有关知情人员,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公司正在就自查内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目前暂未取得交易数据,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
六、终止筹划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协议生效前提包括经过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德国联邦经济事务与能源部就调整后的本次交易方案的实施未提出异议。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均未生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正式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交易各方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运营平稳,并将继续推进公司原定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承诺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2] (000976)华铁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315元
每股净资产: 3.27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
营业总收入: 18.1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65亿元
[2021-10-08]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姜炯先生达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职务。姜炯先生已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其退休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姜炯先生的
离任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起生效。离任生效后,姜炯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顾问,
除此之外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00,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02%,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姜炯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承诺在公司重组过程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公司本次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姜炯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姜炯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30 日
[2021-09-30]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批准或备案,能否经过相关审议、批准及取得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本次重组的具体事项
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为上市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76%股权,并于同日与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了
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本次重组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公司在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后于2021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阐述了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标的公司审计、估值及尽职调查的现场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将做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的沟通工作,全力敦促各中介机构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及时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本次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30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批准或备案,能否经过相关审议、批准及取得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29日
[2021-09-11]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就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嘉泰”)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的综合授信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本次担保的额度在已经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提交华铁股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担保提供前,公司对山东嘉泰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山东嘉泰的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6日
注册地点:山东菏泽高新区兰州路2166号
法定代表人:韩文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营业范围:轨道交通类设备座椅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51%的股权;青岛昌运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昌运盛”)直接持有山东嘉泰49%的股权。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山东嘉泰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 至 2020 年12 月 31日,山东嘉泰资产总额74,270.51万元,负债总额26,254.8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5,934.36万元),净资产48,015.62万元,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696.59万元,利润总额26,537.29万元,净利润22,738.19万元。
3、信用状况:山东嘉泰信用状况良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4、山东嘉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每笔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均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反担保情况及形式:
山东嘉泰的少数股东青岛昌运盛已就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山东嘉泰少数股东青岛昌运盛已按照其股权比例为华铁股份提供相应金额的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合同》,青岛昌运盛为华铁股份提供了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8.2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65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0.21%;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8.68万元,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华铁股份为山东嘉泰担保与光大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华铁股份与青岛昌运盛签署的《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2021-09-04]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共计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72.00万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272.0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9月3日办理完成。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审议及注销流程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03日
[2021-09-04]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批准或备案,能否经过相关审议、批准及取得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本次重组的具体事项
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将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为上市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76%股权,并于同日与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了
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同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本次重组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二、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估值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估值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30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批准或备案,能否经过相关审议、批准及取得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03日
[2021-09-01]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兆盈瑞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
州兆盈”)的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拉萨泰通”)函告,获悉拉萨泰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日办
理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 质押占其 质押占公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其 押股份数量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质押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
拉萨泰通 是 41,000,000 15.83 2.57 2021-02-01 2021-8-30 山 东 龙
信 小 额
拉萨泰通 是 39,000,000 15.06 2.44 2021-03-03 2021-8-30 贷 款 有
限公司
合计 - 80,000,000 30.88 5.01 - - -
注:上述股份质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3 日、2021 年
3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
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广州兆盈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泰通所持质押股份
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持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 比例 后累计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 份数量(股) (%) (%)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广州 139,600,000 8.75 139,600,000 100 8.75 0 - 0 -
兆盈
拉萨 259,036,148 16.23 169,556,291 65.46 10.63 0 - 0 -
泰通
合计 398,636,148 24.98 309,156,291 77.55 19.37 0 - 0 -
注:表格中数字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广州兆盈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泰通资信状况良
好,上述解除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尚处于质押的股份不存
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出现平仓风险,将及时采取包括但不限
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
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31] (000976)华铁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颖女士召
集和主持,公司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5)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6)。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 9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行权资格、1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公司将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72.00 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 4,610.00 万份调整为 4,338.00 万份,激励对象由 91 人
调整为 82 人。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由5.54元/股调整为5.51元/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至今已经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期间内公司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计划,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授予预留的 540.00 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取消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000976)华铁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宣瑞国先生召集
和主持,公司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5)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6)。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公司 9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行权资格、1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72.00 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 4,610.00 万份调整为 4,338.00 万份,激励对象由 91 人
调整为 82 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王承卫、杨永林、石松山、韩文麟作为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届满。公司本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81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728.00万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8%,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王承卫、杨永林、石松山、韩文麟作为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实施完毕。因此次权
益分派涉及现金分红,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需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 5.54 元/股调整为 5.51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王承卫、杨永林、石松山、韩文麟作为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后的 12 个月内完成,即预留的股票期权应在 2021 年 7 月 5 日前授予
潜在激励对象。由于公司在前述期间内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计
划,因此董事会同意取消授予预留的 540.00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王承卫、杨永林、石松山、韩文麟作为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取消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000976)华铁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85元
每股净资产: 3.190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8%
营业总收入: 11.3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4亿元
[2021-08-12] (000976)华铁股份: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015,836.00股后的1,577,662,960.00股为基数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0.315000 元 人 民 币 现 金(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10=49,696,383.24元÷ 1,595,678,796 股×10=0.311443元,即按照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31144元。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上述比例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31144元/股。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595,678,796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18,015,8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 派发 现 金 股利 人 民币 0.315 元(含 税 ) ,总 计 派 发现 金 股 利
49,696,383.24元(含税),占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99.3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自2020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披露日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回购账户股份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导致参与本次权益分派股数变动事项,亦不存在需要调整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形。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015,836.00 股后的 1,577,662,9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15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2835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3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15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8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8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8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015,836.00股后的1,577,662,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15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49,696,383.24元÷1,595,678,796股×10=0.311443元,即按照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31144元。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上述比例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31144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咨询信息
1、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楼;
2、咨询联系人:薛雪静;
3、咨询电话:010-56935791;
4、传真:010-56935788;
5、邮箱:xuejing.xue@huatie-railway.com。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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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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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6]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股份”或“公司”)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组成联合受让体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摘牌并且受让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持有的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其中公司受让通汇资本 1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总投资额最高为55,382.5050 万元,其中本次交易对应的挂牌底价为 54,732.505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承担该 10%国有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为 650 万元,公司将分期支付交易价款并按照约定办理股权过户及履行注册资本实缴义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投资金额内对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全权办理后续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5 日与诚泰租赁签订《联合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与诚泰租赁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下发的《意
向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公司及诚泰租赁组成的联
合受让体具备受让资格。公司及诚泰租赁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与山东高速签
订《产权交易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在《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履行了相关的合同义务,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收到通知,获悉通汇资本已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前后对比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股权变更前持股比例 股权变更后持股比例
山东高速 100.00% 78.50%
诚泰租赁 0.00% 11.50%
华铁股份 0.00% 10.00%
三、其他说明
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将支付剩余 70%的股权转让价款。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尚需一定时间,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通汇资本完成股权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1] (000976)华铁股份: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泰通”)计划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起 6 个月内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用于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 元/
股。
2、截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收盘后,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150,9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增持均价 4.696 元/股,累计增持金额 10,100,687.448 元。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拉萨泰通持有公司 259,036,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3%,拉萨泰通一致行动人广州兆盈瑞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广州兆盈”)持有公司 139,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5%。
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通过拉萨泰通及广州兆盈间接持有公司398,636,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8%。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6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亦不存在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用于本次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5 元/股,本次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股份的期限为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即 2021 年 11 月 10 日)
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主体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的股份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增持主体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收盘后,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150,9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增持均价 4.696 元/股,累计增持金额 10,100,687.448 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对比如下:
本次增持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实施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拉萨泰通 259,036,148 16.23% 261,187,061 16.37%
注:表格中数字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宣瑞国先生通过拉萨泰通及广州兆盈间接持有公司400,787,0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2%。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3、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本次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出具的《关于增持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11]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30日、2021年12 月 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莫建民先生、彭顺利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莫建民先生内部工作调整,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现指派杨劼、彭顺利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如下:
姓名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券 从事证券服务
服务业务 业务的年限
项目合伙人/签 杨劼 是 是 20 年以上
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彭顺利 是 是 6 年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杨劼先生,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0 年 8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3 家。
三、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杨劼先生、彭顺利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1-12-24]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股份”或“公司”)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组成联合受让体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摘牌并且受让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持有的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其中公司受让通汇资本 1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总投资额最高为55,382.5050 万元,其中本次交易对应的挂牌底价为 54,732.505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承担该 10%国有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为 650 万元,公司将分期支付交易价款并按照约定办理股权过户及履行注册资本实缴义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投资金额内对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全权办理后续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通汇资本 10%的股权,成为通汇资本的战略投资者。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与诚泰租赁签订《联合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公司与诚泰租赁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下发的《意
向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公司及诚泰租赁组成的联合受让体具备受让资格。
公司及诚泰租赁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与山东高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协议核心内容如下:
转让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购买体
第一条 产权转让标的
转让方将持有的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21.5%国有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有偿转让给受让方。其中:诚泰租赁受让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50%国有股权,华铁股份受让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国有股权。
转让标的尚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产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
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第二条 产权转让价格
转让方将上述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亿柒仟陆佰柒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1,176,748,800 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其中:诚泰租赁对应支付人民币(大写)陆亿贰仟玖佰肆拾贰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629,423,750 元),华铁股份对应支付人民币(大写)伍亿肆仟柒佰叁拾贰万伍仟零伍拾元整(¥547,325,050 元)。诚泰租赁和华铁股份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各自将前述转让价款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账户。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叁仟伍佰叁拾万贰仟伍佰元整(¥35,302,500 元),其中:诚泰租赁缴纳壹仟捌佰捌拾捌万贰仟柒佰元整(¥18,882,700 元),华铁股份缴纳壹仟陆佰肆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16,419,800 元),于受让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首期产权转让价款时,转为交易价款。
第三条 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
估确认(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10 月 31 日),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
后,因只征集到一家受让方,转让方决定以协议转让方式实施转让。
第四条 产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产权转让价格,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给受让方:
(1)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总价款 30%
的首期产权转让价款汇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专用账户,其中:诚泰租赁对应支付首期产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捌佰捌拾贰万柒仟壹佰贰拾伍元整(¥188,827,125 元),含转为交易价款的保证金壹仟捌佰捌拾捌万贰仟柒佰元整(¥18,882,700 元);华铁股份对应支付首期产
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壹亿陆仟肆佰壹拾玖万柒仟伍佰壹拾伍元整(¥164,197,515 元),含转为交易价款的保证金壹仟陆佰肆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16,419,800 元)。
(2)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捌亿贰仟叁佰柒拾贰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823,724,160元)及对应利息,其中:诚泰租赁支付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肆亿肆仟零伍拾玖万陆仟陆佰贰拾伍元整(¥440,596,625 元)及对应利息,华铁股份支付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叁亿捌仟叁佰壹拾贰万柒仟伍佰叁拾伍元整(¥383,127,535 元)及对应利息。诚泰租赁与华铁股份应付利息分别以其应付的余款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计算,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含)起计算至支付余款之日(不含)止,日利率按照 360 天计算。在付款周期内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调整或受让方提前付款等情形,需按实际情况分段计息。
2、上海卫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诚泰租赁支付剩余产权转让价款(即¥440,596,625 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重庆兆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华铁股份支付剩余产权转让价款(即¥383,127,535 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五条 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受让方受让该标的后,标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受让方承诺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第六条 产权交割事项
1、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转让方/受让方于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取得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到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转让标的的变更登记手续。
2、转让标的交割完成(指标的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下同)后,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万元)
1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102,050.00 96,947.50 货币 78.5%
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 13,000.00 12,350.00 货币 10%
有限公司
3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 14,950.00 14,202.50 货币 11.5%
公司
合计 130,000 123,500 - 100%
各方应于 203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缴付剩余出资。
3、转让标的交割完成,由参与标的企业混改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评估基准日(即 2020 年 10 月 31 日)至转让标的交割完成期
间的标的企业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期间损益由转让方享有。
第七条 产权转让的税费负担
1、本产权交易行为涉及的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2、本产权交易行为所涉及的有关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八条 双方的声明与保证
1、转让方的声明与保证
(1)转让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2)转让方提供的各种书面材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4)本次产权转让,转让方已按国资监管要求聘请了资产评估机构,且资产评估结果已履行备案程序,本次产权转让的转让价格及转让方履行的程序符合国资监管要求。
2、受让方的声明与保证
(1)具有购买该产权的资金支付能力,能够承担并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2)受让方提供的各种书面材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3)已进行并完成针对本项目交易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并认可本项目挂牌公告(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网站 www.sdcqjy.com 项目披露信息为准)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表达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诚泰租赁和/或华铁股份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产权转让价款,每逾期 1天,违约方应按各自未支付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诚泰租赁和/或华铁股份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经催告后,逾期 60 天仍未履行上述付款义务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各自未支付转让价款的(3%)承担违约责任。
为免疑义,联合购买体中任一方违约的,不构成联合购买体另一方的违约,转让方亦不得追究联合购买体另一方的违约责任。如因联合购买体中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转让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转让方应返还联合购买体中守约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同时联合购买体违约方还应赔偿因此给联合购买体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3、转让方未按期向诚泰租赁或华铁股份交割转让标的,每逾期 1 天,应按该两方各自已付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被逾期交割股权一方支付违约金。
转让方未按期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的,经催告后,逾期 60 天转让方仍未履行上述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转让方按照已付转让价款的(3%)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方无法及时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或影响产权转让价格达(30%)以上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方按照已付转让价款的(3%)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转让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
经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三、其他说明
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30%,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将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 个工作日内,本次交易转让方和受让方将共同配合办理完成转
[2021-12-24]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股份”)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设备”)于2021年12月22日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澳门国际银行”)在广州签署了《保证合同》,对公司向澳门国际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亚通达设备就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8月19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祥龙中银路2号三楼A138号330室
法定代表人:宣瑞国
注册资本:159567.879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加工、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及其配件、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和配件、铁路运输设备;提供铁路机车车辆配
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及其配件、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和配件、铁路运输设备的技术服务、租赁服务;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及铁路运输设备修理;房地产租赁经营;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股权结构: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分别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6.37%)、广州兆盈瑞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8.75%)及青岛顺立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5.00%)。
关联关系:亚通达设备为华铁股份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744,584.32万元,负债总额228,028.7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607.1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6,545.60万元),净资产516,555.5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4,321.88万元,利润总额60,261.77万元,净利润54,055.90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750,236.61万元,负债总额199,548.9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1,330.4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8,014.36万元),净资产550,687.67万元,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1,524.28万元,利润总额49,836.77万元,净利润43,690.98万元。
3、华铁股份最新信用等级为 AAA 级。
4、华铁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权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3、担保金额及范围:主债权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币种金额大小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RMB50,000,000.00)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澳门国际银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4、本次担保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7.7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15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19%;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8.68万元,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亚通达设备与澳门国际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2021-12-18] (000976)华铁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 12月 17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
(3)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 27 号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宣瑞国先生
(7)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1 年 12 月 2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22,672,851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2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515,293,941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6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378,91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677%。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股份总数-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1,595,678,796-18,015,836=1,577,662,960 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的
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同时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具体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496,7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反对
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09,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35%;反对
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5%;弃权 1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31%。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2,668,2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80,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9%;反对
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唐小明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鼎城、黄丽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5]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2:30 在北京召开,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9),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根据相关规定发布提示性公告,并将
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2: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 27 号一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 27 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该列
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
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制提案
1.00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 27 号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人:薛雪静
(五)联系电话:010-56935791;联系传真:010-56935788;电子邮箱:xuejing.xue@huatie-railway.com。
(六)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的操作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
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976;投票简称:华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12月1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1.00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 √
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议案》
注: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2021-12-03]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股份”)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设备”)于2021年12月1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路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在青岛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向青岛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亚通达设备就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8月19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祥龙中银路2号三楼A138号330室
法定代表人:宣瑞国
注册资本:159567.879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加工、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及其配件、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和配件、铁路运输设备;提供铁路机车车辆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及其配件、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和配件、铁路运输设备的技术服务、租赁服务;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及铁路运输设备修理;房地产租赁经营;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关联关系:亚通达设备为华铁股份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744,584.32万元,负债总额228,028.7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607.1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6,545.60万元),净资产516,555.5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4,321.88万元,利润总额60,261.77万元,净利润54,055.90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750,236.61万元,负债总额199,548.9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1,330.4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8,014.36万元),净资产550,687.67万元,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1,524.28万元,利润总额49,836.77万元,净利润43,690.98万元。
3、华铁股份最新信用等级为 AAA 级。
4、华铁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主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1亿元。
4、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5、本次担保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7.2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65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8.17%;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8.68万元,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2日
[2021-12-02] (000976)华铁股份: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宣瑞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议案》。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持有的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司董事会同意就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联合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事前明确各方在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中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护各方合法权益,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山东高速持有的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诚泰租赁组成联合受让体于近日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摘牌并且受让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其中公司拟受让通汇资本1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最高投资额为55,382.5050万元,其中本次交易对应的挂牌底价为54,732.50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承担该10%国有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为65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投资金额内对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全权办理后续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全体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唐小明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唐小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如唐小明先生当选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新任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9)。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小明先生:1973年5月出生,毕业于安徽合肥工业大学工业自动电气化专业,专科学历,曾任上海闵行友谊冲压件厂技术工程师,上海大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芜湖丰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小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021-12-02]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公告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持有的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资本”、“标的公司”) 21.5%的国有股权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铁股份”)拟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组成联合受让体于近日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摘牌并且受让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其中公司拟受让通汇资本10%的国有股权,诚泰租赁拟受让通汇资本11.5%的国有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与诚泰租赁友好协商,现双方就联合受让通汇资本21.5%股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拟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联合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投资金额内对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全权办理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续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
诚泰租赁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诚泰租赁就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二、诚泰租赁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50841723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牛卫东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1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9层01-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说明:诚泰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诚泰租赁与公司未签订同类合同。诚泰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为公司与诚泰租赁就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拟签订的《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联合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前述协议双方尚未签署,协议内容以最终签署版本为准。
(一)联合购买体基本情况
联合购买体各方为诚泰租赁及华铁股份,具备国家法律规定的购买产权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出资人条件和要求。
各方出资人购买行为均是自愿的,且知晓在与其他主体共同出资购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5%国有产权的行为。
(二)购买产权比例及出资额
各方均具备认缴出资的条件和能力,且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产权转让价款,各方购买产权应支付的购买价款为购买产权比例乘以成交价格,各方均以现金方式付款。
认购产权比例及出资额明细如下:
序号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1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62,942.375
11.50%
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4,732.505
10.00%
合计
117,674.88
21.5%
注:如受让方成功受让上述项目且产生溢价,成交价格按照各方受让比例进行分配。
(三)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
联合购买体各方根据通知,将应承担的保证金、购买价款等款项支付至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的账户。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联合购买体向产权交易中心发出价款划转通知。
(四)联合购买体各方一致同意,由各方共同签署其购买该国有产权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及文本,并共同办理与购买该国有产权的材料递交、办理相关
投标手续等事宜。
联合购买体内其他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或联合其他购买方参与购买该国有产权。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产权转让价款、保证金等款项由联合购买体各方以自有资金和其他合法渠道筹集,联合购买体各方筹资过程中发生的债务纠纷与争讼均由其各自承担。
协议签署后,各方均应按照协议的条款要求履行规定的义务,及时筹借资金,保证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足额的缴纳保证金、产权转让价款等款项,不得更改合同条款、协助企业办理产权转让及变更登记等有关法律手续。
(六)因本次在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华铁股份为本次联合受让代表,提交受让手续,但无权代表联合体或其他各方签署任何投资申请文件及相关协议(如有),也无权代表联合体或其他各方作出任何承诺。
(七)权益归属
本次联合摘牌成功并签订该项目《产权交易合同》后,在进行股权工商变更时,应该按联合体约定比例分别过户到各方名下,各方各自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各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因其中一方违约执行上述约定导致本次摘牌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赔偿。
(九)补充协议内容
1、联合购买体各方在此同意并确认,联合购买体仅以挂牌底价受让“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1.5%国有股权”项目,不参加网络竞价加价活动。
2、联合购买体各方在此同意并确认,联合受让代表不对联合购买体成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不论联合购买体一方单独签署的、联合购买体共同签署的或是联合购买体某一方代表全部联合购买体成员签署的所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任何合同、协议等相关文本(如有)。若因联合购买体内任何一方存在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应付款项等违约行为而导致联合购买体和/或联合购买体内其他任何一方对国有产权转让方、产权交易中心等任何第三方主体承担违约责任的,由该违约方自行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如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其他守约方违约或损失(含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所支付的保证金、违约金、登记挂牌手续费、佣金等各项交易费用等损失),违约方还应对守约方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就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与诚泰租赁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联合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有利于事前明确各方在本次联合购买股权事项中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因素
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本次交易存在摘牌失败风险。
若成功摘牌,如因其中一方违约执行上述约定导致本次摘牌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赔偿。若华铁股份违约,将赔付诚泰租赁不限于保证金、登记挂牌手续费及佣金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损失。若诚泰租赁违约,亦将赔付华铁股份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损失。
公司将根据本次公开摘牌收购股权进展,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拟与诚泰租赁签订的《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联合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2021-12-02]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持有的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资本”、“标的公司”) 21.5%的国有股权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铁股份”)拟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组成联合受让体于近日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摘牌并且受让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其中公司拟受让通汇资本1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总投资额最高为55,382.5050万元,其中本次交易对应的挂牌底价为54,732.50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承担该10%国有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为650万元。
2、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此次交易尚存在因后续交易协议条款未达成导致本次交易失败、公司融资不足导致本次交易失败、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标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产盈利能力波动、标的公司关键人员离职、股票价格波动等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诚泰租赁组成联合受让体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摘牌并且受让山东高速持有的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其中公司拟受让通汇资本1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总投资额最高为55,382.5050万元,其中本次交易对应的挂牌底价为54,732.50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承担该10%国有股权对应的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为650万元。若摘牌成功,公司将分期支付交易价款并按照约定办理股权过户及履行注册资本实缴义务。
公司拟与诚泰租赁签订的联合购买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就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联合购买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通汇资本10%的股权,成为通汇资本的战略投资者。
(二)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批的投资金额内对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全权办理后续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山东高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山东高速转让通汇资本国有股权的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78107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勇
成立日期:1997年7月2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590,000万元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港口、机场的建设、管理、维护、经营、开发、收费;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沿线配套资源的综合开发、经营;物流及相关配套服务;对金融行业的投资与资产管理(经有关部门核准);土木工程及通信工程的设计、咨询、科研、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机电设备租赁;广告业务。一般项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监理;通用航空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出资人结构: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比例70%;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0%;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出资比例10%。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结构图:
山东高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山东高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CHRTQ7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伟
成立日期:2016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D座1303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0万元(实缴资本为人民币123,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情况
通汇资本前身为山东通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由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交通”)全资设立,初始注册资本1.00亿元,于2019年9月更为现名。经过两次股东增资,截至2019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为13亿元,实收资本为12.35亿元,齐鲁交通持有其100%股权。2020年7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批复,齐鲁交通与山东高速实施联合重组,合并完成后,齐鲁交通注销,其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存续公司山东高速;山东高速于2020年11月完成对齐鲁交通的吸收合并。截至2020年末,公司实收资本仍为12.35亿元,由山东高速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目前,通汇资本是山东高速体系内重要的资本运作和资产管理平台之一。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对外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资本运营、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自成立以来,公司依托良好的股东背景,以股权运作、兼并收购、战略合作、债权融资等为手段,吸收外部市场优质资源,以融促产、以产助融。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基金投资、资产管理、金融资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融资、金融科技和国际业务六大业务板块。
(三)本次交易完成前后通汇资本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持股
本次交易后持股
1
山东高速
100.0%
78.5%
2
华铁股份
0.0%
10.0%
3
诚泰租赁
0.0%
11.5%
合计
100.0%
100.0%
(四)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1-9月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资产总额
4,933,690,083.80
5,279,059,156.46
负债总额
856,090,721.51
1,010,033,721.47
所有者权益
4,077,599,362.29
4,269,025,434.99
应收款项总额
215,867,510.33
821,688,645.92
营业收入
6,051,421.67
14,365,123.09
营业利润
512,519,952.95
376,377,359.64
净利润
457,007,551.94
310,518,335.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541,863.18
-379,524,607.42
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业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大华审字[2021]006101号《审计报告》。2021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应收款项总额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的合计数,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通汇资本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01-527号),以2020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87,986.96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99,641.27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88,345.69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123,500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通汇资本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47,325.00万元,评估增值158,979.31万元,增值率为40.94%。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通汇资本股权权属清晰,山东高速对拟转让的通汇
资本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标的股权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2、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等限制情形,也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拍卖等司法措施的情形。标的股权之上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或纠纷。
3、本次交易亦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为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网的标准协议范本《产权交易合同》中核心内容摘录,目前本次交易仍在公开征集受让方阶段,尚未确定最终受让方,尚未签署最终交易协议,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内容以最终签署版本为准。
1、交易标的为山东高速持有的通汇资本21.5%的国有股权(华铁股份拟受让其中10%的国有股权)。
2、挂牌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17,674.88万元(华铁股份对应的挂牌转让底价为54,732.5050万元)。
3、参与本次交易的报名截止日为2021年12月2日,意向受让方须在截止日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530.25万元(华铁股份对应缴纳的保证金为16,419,751.50元)。
4、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
交易各方按照前述约定的产权转让价格,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应于最终签订的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产权转让款,首期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5、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接受并同意执行本次混改确定的混改方案相关内容(混改方案置于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备查)。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
六、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成为通汇资本的少数股东。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1、公司目前主要生产基地在山东省境内的青岛、菏泽等地,通汇资本是山东高速旗下重要的资产管理和投资平台,得益于其控股股东在山东省内的资源优势,及在国内资本市场的影响力,通汇资本在项目获取、资金融通等方面相较同
类型投资公司具备较强的竞争力,通过本次交易,公司能够进一步深化与山东高速以及通汇资本的资本合作和产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2、本次交易的付款条件比较宽松,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公司目前经营现金流、资产负债结构较好,存在可用融资额度,可以寻求资本成本相对较低的融资方式满足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需求,不会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现金流带来重大影响。目前本次交易仍在公开征集受让方阶段,若摘牌成功,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八、风险因素
(一)因后续交易协议条款未达成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本次交易存在摘牌失败的风险,且存在即使成功摘牌,但公司或联合受让方诚泰租赁因后续股权交易的相关条款不能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而主动取消交易的风险。若摘牌成功且由公司主动取消交易,公司存在损失保证金并赔付诚泰租赁相关损失的风险。若摘牌成功且由诚泰租赁主动取消交易,本次交易也将失败,公司产生的相关损失由诚泰租赁赔付。
(二)上市公司融资不足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本次交易公司拟受让通汇资本1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总投资额最高为55,382.5050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上市公司计划采取自筹资金,并采用分期的方式将交易对价支付给交易对方。虽然上市公司存在可用融资额度,且在本次交易中采取了上述措施缓解收购资金压力,但仍然存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筹集足额资金的可能,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
以2020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通汇资本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547,325.00万元,通汇资本资产净值388,345.69万元,评估值较其账面价值存在较高的增值(增值率40.94%)。同时由于通汇资本持有的权益类资产规模较大,在国内外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增大的情况下,此类资产价值波动性和估值风险将会上升。由于评估是基于一定的假设前提,如未来情况较预期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或较大差异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通汇资本作为资产管理平台和投资平台,其盈利能力取决于对外投资的募、投、管、退能力,并且最终取决于对外投资的底层资产的经营状况。目前,全球经济与政策环境依然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国内宏观环境,在国内市场信用违约事件频繁发生的情况下,通汇资本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价值可能会在短期内剧烈波动并且对其资本结构和盈利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五)标的公司关键人员离职的风险
通汇资本处于业务上升期,业务规模增长迅速,部分新业务模式尚处于探索阶段,公司人才储备、团队管理等面临考验。在此期间内,如果团队关键人员离职可能导致业务发展受阻。
(六)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将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此外,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景气度、国家相关政 策的调整、资本市场运作状况、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预期等因素都会对 股票价格产生影响。本次交易实施完成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票价
格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九、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公开摘牌收购股权进展,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三)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四)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网的标准协议范本《产权交易合同》;
(五)交易情况概述表;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2021-12-02]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事项为双方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方式及权利义务以双方实施主体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2021年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为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密切双方合作,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铁股份”)于2021年11月30日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及金额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山东高速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78107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勇
成立日期:1997年7月2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590,000万元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港口、机场的建设、管理、维护、经营、开发、收费;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沿线配套资源的综合开发、经营;物流及相关配套服务;对金融行业的投资与资产管理(经有关部门核准);土木工程及通信工程的设计、咨询、科研、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机电设备租赁;广告业务。一般项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监理;通用航空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其他说明:山东高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山东高速与公司未签订同类合同。山东高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作原则
1.1 平等、自愿原则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中的全部内容已经过双方充分磋商。
1.2 公平原则
本协议中有关双方权利及义务的内容均是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
1.3 诚信原则
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当确保已经向对方披露对方必需知道的任何信息。
1.4 长期合作原则
双方签订本协议,着眼于长期利益,期待长久、稳定的合作。
1.5 共同发展原则
利用双方各自优势开展合作,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实现跨越式发展。
1.6 合法合规原则
双方承诺合法合规开展合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条 合作领域
2.1 甲方权属企业现负责运营管理178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双方同意在上述区域及未来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内就给水卫生系统相关业务探索合作,甲方同意面对同等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时,积极沟通、协调甲方权属企业优先采购乙方权属企业提供的产品。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权属企业在使
用时给予价格优惠及相关便利。
2.2 甲方权属企业现负责运营管理铁路527公里,拥有机车30余台、自备车辆1500辆;拥有全国技术一流的高铁轨道板、轨枕、UHPC超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园区及智能生产线,规模效益均居全国地方铁路第一梯队。双方同意在轨道交通的科技创新、装备制造、市场开拓等领域展开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轨道交通的车辆维护、基础设施保养、大型养路机械使用与研发、产品智能制造、安全设备设施研发等。在涉及相关业务产品采购时,甲方同意面对同等条件的合格供应商,积极沟通、协调甲方权属企业优先采购乙方权属企业提供的产品,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权属企业在使用时给予价格优惠及相关便利。
2.3 双方同意在资本领域开展多方面、多角度、多种类的合作,建立不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双方及权属企业在有需要时优先考虑以不同方式(定向增发、直接增持等)开展股权合作,实现共赢。
2.4 双方确认,若双方就具体项目合作进一步磋商达成正式协议,相关内容由甲方(甲方指定的权属企业)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权属企业)进行签约执行,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3.1 本协议有效期5年,从2021年11月30日 至2026年11月29日。
3.2 任何一方拟终止本协议,也可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在本协议终止前开展的计划不受终止的影响。本协议期满后,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选择修订或续期。
第四条 保密
4.1 任何一方(以下简称“接收方”)保证对另一方(以下简称“披露方”)
提供的项目相关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严守秘密,除为履行项目之目的向接收方有知悉必要的董事、高管、雇员或咨询顾问(以下合称“关联人员”)披露保密信息外,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接收方将促使其关联人员履行与接收方同等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 知识产权
5.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因一方过错导致第三方指控有关的侵权事件,应由过错方负责,过错方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 不可抗力包括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规的重大变化、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国际制裁以及战争等情形,而这种客观情况已经或可能将会对本协议的一方或双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或本协议的履行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6.2 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如果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则该方不得以不可抗力的发生为由免除责任。
6.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后果对本协议的履行造成重大妨碍,并且本协议双方未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协议可终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法律效力
8.1 本协议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8.2 若协议双方共同以书面方式同意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可以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借助山东高速在高速公路方面的产业优势扩大市场范围并将现有产品如给水卫生系统相关业务延伸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进一步展开双方在轨道交通行业内的合作,同时有利于双方在资本领域开展多方面、多角度、多种类的合作,建立不定期沟通交流机制,以不同方式开展股权合作,实现共赢。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的业务运营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事项为双方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方式及权利义务以双方实施主体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对于未来实际签订或实施的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泰通”)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拟用于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已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150,913股,交易均价4.696元/股,交易金额10,100,687.448元。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前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2021-12-02]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的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工作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能够按照审计工作计划认真完成公司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7、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8、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为405.9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10、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2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纪律处分
3次。
(二)人员信息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21人。
(三)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为252,05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9,535.19万元。2020年度为3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41,725.72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项目信息
1、相关人员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莫建民,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3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彭顺利,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
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
2、诚信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1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了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本次续聘事项时,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参
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全体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照等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2021-12-02]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下午2: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制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人:薛雪静
(五)联系电话:010-56935791;联系传真:010-56935788;电子邮箱:xuejing.xue@huatie-railway.com。
(六)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的操作详
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976;投票简称:华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注: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2021-11-13]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泰通”)函告,获悉拉萨泰通将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于近日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完成,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
控股股 占其 占公司 否
股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数 所持 总股本 是否 为 质押到期 质押
名称 一大股 量 股份 比例 为限 补 质押起始日 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 (股) 比例 (%) 售股 充
一致行 (%) 质
动人 押
拉萨 华创证券 补充
泰通 是 9,443,709 3.64 0.59 否 否 2021-11-11 - 有限责任 流动
公司 资金
合计 - 9,443,709 3.64 0.59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兆盈所持质押股份
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持股 本次质押前质 本次质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 比例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 (股) (股) (%) (%)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广州 139,600,000 8.75 139,600,000 139,600,000 100 8.75 0 - 0 -
兆盈
拉萨 259,426,148 16.26 169,556,291 179,000,000 69.00 11.22 0 - 0 -
泰通
合计 399,026,148 25.01 309,156,291 318,600,000 79.84 19.97 0 - 0 -
注:表格中数字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拉萨泰通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拉萨泰通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兆盈未来半年内未有到期的质押股份。拉
萨泰通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79,0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为 69.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22%,融资余额为 3 亿元。还款资金
来源于自筹资金,拉萨泰通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广州兆盈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泰通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延期、被冻结、被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其所质押的股份目
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出现
平仓风险,将及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
对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10]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泰通”)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拟用于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 元/股。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
泰通(以下合称“本次增持主体”)《关于增持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拉萨泰通持有公司 259,036,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3%,拉萨泰通一致行动人广州兆盈瑞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兆盈”)持有公司 139,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5%。
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通过拉萨泰通及广州兆盈间接持有公司
398,636,1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8%。
2、本次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本次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本次增持主体亦不存在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主体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5 元/股,本次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主体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的股份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增持主体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
预期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主体计划增持公司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本次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出具的《关于增持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1] (000976)华铁股份: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宣瑞国先生召
集和主持,公司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宣瑞国作为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独立财务顾问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分析并与交易对方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交易双方均同意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宣瑞国作为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1-01] (000976)华铁股份: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颖女士
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经与交易对方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交易双方均同意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1-01]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概述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重庆兆盈轨交”)持有的青岛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公司筹划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九
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等议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并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同日,公司与重庆兆盈轨交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估值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估值等工作,就重组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和论证。
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认真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披露。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主要经营实体所在地为德国,受全球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安排的影响,中介机构开展标的公司审计、估值等尽职调查工作受到影响,导致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工作时间有所延长,鉴于疫情仍在延续且其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经审慎研究,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方案时间长、不确定性较大,为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各方利益,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筹划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表决,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及《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与交易对方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及《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以来,公司与交易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受全球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安排的影响,中介机构开展标的公司审计、估值等尽职调查工作受到影响,经审慎研究,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方案时间长、不确定性较大,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各方利益,公司经与交易对方审慎研究与磋商后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与重组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系交易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的形式、内容与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等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按规定应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已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2、自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至今,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系交易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的形式、内容与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自查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
自查期间为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之日(2021 年 8 月 5 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之日止(2021 年 10 月 30 日),本次自查范围包括:知
悉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中介机构及有关知情人员,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公司正在就自查内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目前暂未取得交易数据,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
六、终止筹划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协议生效前提包括经过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德国联邦经济事务与能源部就调整后的本次交易方案的实施未提出异议。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均未生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正式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交易各方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运营平稳,并将继续推进公司原定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承诺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2] (000976)华铁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315元
每股净资产: 3.27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
营业总收入: 18.1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65亿元
[2021-10-08]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姜炯先生达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职务。姜炯先生已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其退休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姜炯先生的
离任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起生效。离任生效后,姜炯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顾问,
除此之外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00,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02%,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姜炯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承诺在公司重组过程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公司本次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姜炯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姜炯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9 月 30 日
[2021-09-30]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批准或备案,能否经过相关审议、批准及取得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本次重组的具体事项
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为上市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76%股权,并于同日与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了
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本次重组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公司在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后于2021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阐述了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标的公司审计、估值及尽职调查的现场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将做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的沟通工作,全力敦促各中介机构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及时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本次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30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批准或备案,能否经过相关审议、批准及取得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29日
[2021-09-11]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就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嘉泰”)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的综合授信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本次担保的额度在已经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提交华铁股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担保提供前,公司对山东嘉泰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山东嘉泰的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6日
注册地点:山东菏泽高新区兰州路2166号
法定代表人:韩文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营业范围:轨道交通类设备座椅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51%的股权;青岛昌运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昌运盛”)直接持有山东嘉泰49%的股权。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山东嘉泰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 至 2020 年12 月 31日,山东嘉泰资产总额74,270.51万元,负债总额26,254.8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5,934.36万元),净资产48,015.62万元,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696.59万元,利润总额26,537.29万元,净利润22,738.19万元。
3、信用状况:山东嘉泰信用状况良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4、山东嘉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每笔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均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反担保情况及形式:
山东嘉泰的少数股东青岛昌运盛已就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山东嘉泰少数股东青岛昌运盛已按照其股权比例为华铁股份提供相应金额的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合同》,青岛昌运盛为华铁股份提供了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8.2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65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0.21%;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8.68万元,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华铁股份为山东嘉泰担保与光大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华铁股份与青岛昌运盛签署的《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2021-09-04]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共计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72.00万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272.0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9月3日办理完成。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审议及注销流程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03日
[2021-09-04]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批准或备案,能否经过相关审议、批准及取得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本次重组的具体事项
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将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为上市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76%股权,并于同日与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了
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同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本次重组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二、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估值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估值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30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及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批准或备案,能否经过相关审议、批准及取得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9月03日
[2021-09-01] (000976)华铁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兆盈瑞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
州兆盈”)的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拉萨泰通”)函告,获悉拉萨泰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近日办
理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 质押占其 质押占公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其 押股份数量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质押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
拉萨泰通 是 41,000,000 15.83 2.57 2021-02-01 2021-8-30 山 东 龙
信 小 额
拉萨泰通 是 39,000,000 15.06 2.44 2021-03-03 2021-8-30 贷 款 有
限公司
合计 - 80,000,000 30.88 5.01 - - -
注:上述股份质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3 日、2021 年
3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
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广州兆盈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泰通所持质押股份
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持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 比例 后累计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 份数量(股) (%) (%)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广州 139,600,000 8.75 139,600,000 100 8.75 0 - 0 -
兆盈
拉萨 259,036,148 16.23 169,556,291 65.46 10.63 0 - 0 -
泰通
合计 398,636,148 24.98 309,156,291 77.55 19.37 0 - 0 -
注:表格中数字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广州兆盈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泰通资信状况良
好,上述解除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尚处于质押的股份不存
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出现平仓风险,将及时采取包括但不限
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
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31] (000976)华铁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颖女士召
集和主持,公司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5)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6)。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 9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行权资格、1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公司将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72.00 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 4,610.00 万份调整为 4,338.00 万份,激励对象由 91 人
调整为 82 人。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由5.54元/股调整为5.51元/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至今已经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期间内公司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计划,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授予预留的 540.00 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取消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000976)华铁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宣瑞国先生召集
和主持,公司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5)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6)。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公司 9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行权资格、1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72.00 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 4,610.00 万份调整为 4,338.00 万份,激励对象由 91 人
调整为 82 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王承卫、杨永林、石松山、韩文麟作为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届满。公司本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81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728.00万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8%,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王承卫、杨永林、石松山、韩文麟作为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实施完毕。因此次权
益分派涉及现金分红,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需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 5.54 元/股调整为 5.51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王承卫、杨永林、石松山、韩文麟作为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后的 12 个月内完成,即预留的股票期权应在 2021 年 7 月 5 日前授予
潜在激励对象。由于公司在前述期间内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计
划,因此董事会同意取消授予预留的 540.00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王承卫、杨永林、石松山、韩文麟作为激励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取消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000976)华铁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85元
每股净资产: 3.190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8%
营业总收入: 11.3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4亿元
[2021-08-12] (000976)华铁股份: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015,836.00股后的1,577,662,960.00股为基数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0.315000 元 人 民 币 现 金(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10=49,696,383.24元÷ 1,595,678,796 股×10=0.311443元,即按照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31144元。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上述比例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31144元/股。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595,678,796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18,015,8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 派发 现 金 股利 人 民币 0.315 元(含 税 ) ,总 计 派 发现 金 股 利
49,696,383.24元(含税),占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99.3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自2020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披露日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回购账户股份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导致参与本次权益分派股数变动事项,亦不存在需要调整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形。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015,836.00 股后的 1,577,662,9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15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2835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3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15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8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8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8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015,836.00股后的1,577,662,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15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49,696,383.24元÷1,595,678,796股×10=0.311443元,即按照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31144元。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上述比例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31144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咨询信息
1、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楼;
2、咨询联系人:薛雪静;
3、咨询电话:010-56935791;
4、传真:010-56935788;
5、邮箱:xuejing.xue@huatie-railway.com。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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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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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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