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31什么时候复牌?-中 关 村停牌最新消息
≈≈中关村000931≈≈(更新:22.02.23)
[2022-02-23] (000931)中关村: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2 日(星
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0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钟民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9 人,代表 9 位股东持有的股份 147,042,27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5242%。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 2 位股东持有的股份 124,875,34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809%;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7 人,代表股份 22,166,92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43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监事代表曹永刚先生、法律顾问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和股东代表陈萍女士、黄志宇先生担任监票人,监督现场会议投票、计票过程。
1.00、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许钟民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39,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38,1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1%。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1.02 关于选举侯占军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3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37,1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1%。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1.03 关于选举黄秀虹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38,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37,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1%。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1.04 关于选举陈萍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3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37,1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1%。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1.05 关于选举张晔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3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37,1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1%。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1.06 关于选举邹晓春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45,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43,6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63%。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0、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史录文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3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37,1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1%。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 关于选举董磊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3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37,1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1%。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3 关于选举李万军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41,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40,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22%。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3.00、以非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曹永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63,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反对
7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62,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0%;
反对 78,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卫江、齐佳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卫江、齐佳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3、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现场网投汇总、监票人签署);
4、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000931)中关村: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 年 2 月 22 日
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选举许钟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 139 条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相关要求,公司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李万军(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黄秀虹、史录文、董磊,以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史录文(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董磊、李万军;协理:李斌(副总裁)。以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许钟民(主任委员),侯占军、董磊、史录文、李万军。以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董磊(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史录文、李万军。以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侯占军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侯占军先生为公司总裁。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和总裁提名,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熙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和总裁提名,聘任王熙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车德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和总裁提名,聘任车德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黄志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董事长和总裁提名,聘任黄志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宋学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和总裁提名,聘任宋学武先生为副总裁兼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高管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公司董事会聘任相皓冉女士、胡秀梅女士(简历附后)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相皓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胡秀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多多药业向农业银行申请 3,000 万元和浦发银行申请
2,000 万元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额度不超
过 2,000 万元的银行敞口授信,其中 1,000 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1,000 万元用
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均为 1 年。
同时,多多药业以其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 555 号 15 处自有
房地产(建筑面积为:29,061.72 平方米)及其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雪花南一路66号、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24套自有房产(建筑面积为:2,124.9平方米)分别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本公司拟同意上述事项。
经银行选定的佳木斯中强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 555 号 15 处自有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佳中强评报字(2021)第 000826-000829 号《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报告书》:对上述房地产于价值时点
2021 年 8 月 19 日的抵押价值总额为人民币 6,215.73 万元。
经银行选定的北京国信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
市松北区雪花南一路 66 号、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2816 号 24 套自有房产进行评
估并出具编号为京国信达估字(2022)第 2225、2234 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上述房产于价值时点 2022 年 2 月 9 日的抵押价值总额为人民币 2,061.51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抵押贷款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行使用的,董事会可以运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50%的资产进行抵押。”本次抵押贷款金额合计未超过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50%,因此只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税前 9万元/年拟调整为税前 12 万元/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
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万军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递交的辞职报告,李万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万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成员占董事会全体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李万军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新独立董事就职前,李万军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万军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通过,公司拟选举毕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
四)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3 日(星期四)。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佳木斯中强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佳中强评报字(2021)第 000826-000829号《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报告书》、北京国信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国信达估字(2022)第 2225、2234 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3、多多药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000931)中关村: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 年 2 月 22 日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曹永刚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简历:
曹永刚先生,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本科学历,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曹永刚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中心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曹永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永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11.33 万股份,其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曹永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2-23] (000931)中关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曹永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于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许钟民
非独立董事:黄秀虹、侯占军、陈萍、张晔、邹晓春
独立董事:李万军、董磊、史录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审计委员会:李万军(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黄秀虹、史录文、董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史录文(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董磊、李万军;协理:李斌(副总裁)。
战略委员会:许钟民(主任委员),侯占军、董磊、史录文、李万军。
提名委员会:董磊(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史录文、李万军。
以上专业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第八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工会选举结果,公司监事会组成情况如下:
监事会主席:曹永刚
职工监事:司洪伟、刘伟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侯占军为公司总裁,聘任李斌、王熙红、车德辉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黄志宇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宋学武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相皓冉、胡秀梅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高管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附后。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联系电话:010-57768018
传真号码:010-57768100
电子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五、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雷世文、屠鹏飞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贾鹏云、董国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雷世文、屠鹏飞、贾鹏云、董国明不持有本
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董国明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12.21 万股份,其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雷世文、屠鹏飞、贾鹏云、董国明为公司治理、发展等方面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董事长简历:
许钟民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港股代码:08172)首席策略师。历任稼轩投资有限公司决策委员会主席,本公司董事长、高级顾问,北京京文唱片传播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许钟民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系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钟民先生本人不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间接控制 2,552,11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4%。许钟民先生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五年内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侯占军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侯占军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侯占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 100,000 股。侯占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斌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监、北京华素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CPA。历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营运管理中心总监。
李斌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熙红女士,现任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华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华夏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和审计部部长。中共党员,环翠区党代表、人大代表。
王熙红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熙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30,000 股份,其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王熙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车德辉先生,现任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北大荒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车德辉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车德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志宇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济师,研究生学历,新财富及四大证券报金牌董秘。历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部职员,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达力普石油专用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达力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黄志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志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30,000 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宋学武先生,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
曾任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2 月期间同时
兼任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宋学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学武先生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50,000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
相皓冉女士,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主管,本科学历。曾任北京拉近影业有限公司CEO助理、北京东方聚和科技有限公司营销主管、国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分析师,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相皓冉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相皓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秀梅女士,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主管,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胡秀梅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秀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2022-02-23] (000931)中关村: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共 1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2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税前 9 万元/年拟调整为税前 12 万元/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000931)中关村: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0 日
(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3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 2022 年 3 月 3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8 日、3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人:尹笑天、胡秀梅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0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2-02-09] (000931)中关村:关于下属公司被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公告
关于下属公司被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1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被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久泰和中医医院)近日收到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下发的《新增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告知书》,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医保发(2017)17 号)、《关于开展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1)61 号)文件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评估,确定你单位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请你单位完成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软硬件配置及医保专网接入等相关工作,按要求向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现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正式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
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久久泰和中医医院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后,与公司所属的照护中心、养老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形成医、康、养、护、娱五位一体的全生命周期的养老服务体系,短期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备查文件
1、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下发的《新增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告知书》。
关于下属公司被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公告 共 2 页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1-22] (000931)中关村: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2 日
(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 2022 年 2 月 15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座 22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许钟民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侯占军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黄秀虹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陈萍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张晔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选举邹晓春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史录文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董磊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关于选举李万军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曹永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
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 应选人数 6 人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许钟民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选举侯占军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3 关于选举黄秀虹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4 关于选举陈萍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5 关于选举张晔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6 关于选举邹晓春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 应选人数 3 人
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史录文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 关于选举董磊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3 关于选举李万军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曹永刚为第八届 √
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2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人:尹笑天、胡秀梅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
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公
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
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
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0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
[2022-01-22] (000931)中关村: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3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换届后的公司董事会由股东方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推荐的六名董事和董事会推荐的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
国美控股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为: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陈萍、张晔、邹晓春。
董事会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史录文、董磊、李万军(会计专业人士)。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3 页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
二)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许钟民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侯占军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黄秀虹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陈萍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张晔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选举邹晓春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史录文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董磊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关于选举李万军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3 页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曹永刚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多多药业购置房地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69.26%股份;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多集团)持有多多药业 20.98%股份。
多多药业购买多多集团所拥有的房屋针剂三车间(面积 3,379.43 平方米,1-3
层)及周边土地面积 3,513.33 平方米。经双方协商,房屋针剂三车间单价约为2,181.19 元/平方米(价格含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金额为人民
币 7,371,200 元;其周边土地单价为 287 元/平方米,金额为人民币 1,008,325.71
元。
以上房产及土地总计金额为人民币 8,379,525.71 元。
尚未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四、备查文件
1、国美控股《推荐函》;
2、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2] (000931)中关村: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
年 1 月 21 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换届后的公司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为两名,股东方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为曹永刚先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选举产生的一名监事将与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司洪伟先生、刘伟女士共同组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二、备查文件
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函》;
2、公司工会决议及推荐函。
3、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2] (000931)中关村:关于多多药业购置房地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多药业购置房地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多多药
业购置房地产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69.26%股份;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多集团)持有多多药业 20.98%股份。
多多药业购买多多集团所拥有的房屋针剂三车间(面积 3,379.43 平方米,1-3
层)及周边土地面积 3,513.33 平方米。经双方协商,房屋针剂三车间单价约为2,181.19 元/平方米(价格含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金额为人民
币 7,371,200 元;其周边土地单价为 287 元/平方米,金额为人民币 1,008,325.71
元。
以上房产及土地总计金额为人民币 8,379,525.71 元。
尚未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 20.98%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多多集团相关联的董事,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无须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800716614817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 555 号
法定代表人:周玉怀
注册资本:695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 年 03 月 30 日
营业期限:2045 年 03 月 29 日
经营范围:豆(浆)粉、豆奶粉、营养粉、豆类、乳类、谷物类制品、综合保健食品、西药、中药、中成药(子公司经营)、屠宰(分支机构经营);罐盒、皇冠盖等;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生产;进出口业务;代理对俄等东欧各国易货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钢材;企业管理服务、厂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力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工商登记、备案信息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目录请登录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构成为:国有法人股东北大荒药业有限公司占股 44.12%,集体法人股东黑龙江多多集团占股32.61%,自然人股东占股 23.27%。实际控制人为北大荒药业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多多集团前身是佳木斯肉类联合加工厂,是一个有着 40 多年历
史的老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落后,产品单一,不能快速对接市场,再加上沉重的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企业经营举步维
艰。2000 年 8 月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的大力支持下,企业进行改制重组,成立了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 20.98%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多多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以下为多多集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1,318 万元;
净 资 产:19,449 万元;
营业收入:5,658 万元;
净 利 润:1,768 万元。
以下为多多集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2,584 万元;
净 资 产:24,177 万元;
营业收入:6,372 万元;
净 利 润:2,109 万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
(一)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卖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买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一处房屋及房屋周边土地使用权出售给乙方,乙方也
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具
体状况如下: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座落于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 555 黑
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院内,出售的房屋针剂三车间面积 3,379.43 平方米(1-3 层);转让的针剂三车间房屋周边土地面积 3,513.33 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不动产权证号
针剂三车间:黑(2020)农垦佳南不动产权第 0000907 号。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一)针剂三车间房屋建筑面积 3,379.43 平方米,经双方协商单价为 2,181.19
元/平方米(价格含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总金额人民币7,371,200.00 元(柒佰叁拾柒万壹仟贰佰元整)。
(二)针剂三车间房屋周边土地面积为 3,513.33 平方米(黑龙江圣华测绘公
司测绘),经双方协商单价为 287 元/平方米计,总金额人民币 1,008,325.71 元(壹佰万零捌仟叁佰贰拾伍元柒角壹分)。
以上房产及土地人民币总计 8,379,525.71 元(捌佰叁拾柒万玖仟伍佰贰拾伍
元柒角壹分)。
第三条 价款支付、房屋交接与不动产权更名
双方约定该合同签定即生效,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30%
预付款到甲方财务部门(银行承兑加现金补差,甲方拒收附件列示的 169 家出票银行及所有村镇银行及财务公司银票)。甲方在收到预付款后,180 个自然日内必须完成向乙方办理相关房屋不动产权更名手续,乙方全力配合。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过户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剩余 70%款项。如不能完成过户,则按甲方违约,并在三日内全额退回乙方支付所有款项,并按第五条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移交给乙方该房产所有历史材料,并开据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房屋所有权更名过户所发生税费,按照政府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四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
本合同项下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或者影响本次转让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查
封、冻结、抵押、产权争议等情况。
第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过户给乙
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屋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
按累计已付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则视为甲方不履
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
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
方按累计应付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即视为乙方不
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1)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编号为中天和【2021】评字第 20135 号的《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资产
转让涉及的相关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主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面积 账面价 评估价值
号 权证编号 名称 建成年月 (㎡) 值 (不含 增值额 增值率
税)
黑(2020)农垦佳南 针剂三车
1 不动产权第 0000907 间 1992 年 12 月 3,379.43 37.60 734.37 696.77 1853%
号
资产总计 3,379.43 37.60 734.37 696.77 1853%
由于房地产构建和取得时间较早,房地产市场价格增长较大,且收益法价值
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故采用收益法计算结果远高于原始取得价格,故导致评估
值增值。
(2)根据黑龙江省时代资源环境工程设计公司出具的编号为(黑龙江省)
时代【2021】(估)字第 240 号的《土地估价报告》,主要情况如下:
估价期日 剩余 单位
的用途 容积率 估价期日 土地 面积
估价期日的 宗地 宗地名 实际土地 估价设 使用 地价 备注
土地使用者 编号 称 证 实 设 规 实 开发程度 定土地 权年 (元/
载 际 定 划 际 设定 限 平方
(年) 米)
宗地红 宗地红线外“五
黑龙江
[2022-01-22] (000931)中关村: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陈萍、张晔、邹晓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史录文、董磊、李万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曹永刚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其中,独立董事雷世文、屠鹏飞因已经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对雷世文、屠鹏飞在任期内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候选人董磊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史录文、李万军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通过了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现任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产生 1 名监事,与 2 名职工代表监事司洪伟、刘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非独立董事简历:
许钟民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港股代码:08172,以下简称:拉近网娱)首席策略师。历任稼轩投资有限公司决策委员会主席,本公司董事长、高级顾问,北京京文唱片传播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许钟民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系一致行动人(稼轩集团有限公司系香港上市公司拉近网娱之控股股东,稼轩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先生与许钟民先生最终拥有55%及4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钟民先生本人不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间接控制2,552,1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许钟民先生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五年内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侯占军先生,现任本司董事兼总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侯占军先生与持有本公司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侯占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100,00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侯占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秀虹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赫尔辛基学院,硕士学位。历任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部采购中心总经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华东区总经理、鹏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黄秀虹女士与持有本公司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秀虹女士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其兄黄光裕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持有中关村股份264,713,583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黄秀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邹晓春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律系专科,先后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证书、中国税务师资格、国家公证员资格、工业经济师、基建招投标律师业务资格、证券律师业务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证书。
邹晓春先生系北京市中逸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并在该所担任主任律师;从2010年12月起,担任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执行董事(及授权代表);2014年8月起,任北京逸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简道众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3月起,任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08172.HK)非执行董事。2018年11月起,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688028.SH)独立董事。
邹晓春先生曾担任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600868.SH)独立董事、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48.SZ)独立董事;自2010年12月起至2013年
12月,曾兼职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自2011年6月起至2014年6月,曾任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600898.SH)副董事长。2013年12月至2018年12月,曾任优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833074.OC)董事、董事长职务。
邹晓春先生现还兼任南昌大学北京校友会常务副会长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邹晓春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晓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萍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历任重庆市沙坪坝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美电器重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秘书,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兼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行政副总裁,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执行董事。
陈萍女士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陈萍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晔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并兼任集团内多家公司董事、监事。
张晔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张晔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简历:
董磊先生,医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教授。2000年至2004年,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至2008年,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免疫学专业,获得研究生学位;2008年至2012年,毕业于阿肯色大学,细胞与分子生物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2012年至2013年,毕业于凯斯西储大学,生物医学专业,任职博士后;2014年至2018年,就职于埃默里大学,生物医学专业,任职博士后、研究助理;2018年至今,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北京)任职教授。
董磊先生从事幼年型粒-单细胞白血病(JMML)、实体肿瘤GBM发生发展的分子机制和相关药物开发的研究。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北京市重点专题等7个项目。研究领域涉及磷酸酶的结构与活化、及其功能调控、白血病和实体肿瘤的发生、发展机理等。主要研究内容是基因突变导致血液肿瘤的致病机制,以及针对肿瘤靶向蛋白的药物的开发和治疗。构建个体化肿瘤的体外模型、并利用肿瘤类器官新手段探索肿瘤的精准治疗与药物筛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董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2022-01-22] (000931)中关村:2021年度业绩预告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亏损:约-8,000 万元至-11,0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 -414.54 % 至 盈利:2,543.38 万元
-532.50%
亏损:约-9,000 万元至-12,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 -700.18 % 至 盈利:1,499.56 万元
-900.23%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约-0.1062 元至-0.1461 元 盈利:0.0338 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本报告期预计亏损的原因如下:
1、公司报告期养老业务新增大型项目,前期装修、房租、人员配套等相关费用的投入较大,待项目正常运营后将实现盈利。
2、公司本报告期完成土增税清算工作,需要缴纳部分土增税,从而影响本报告期利润,至本报告期,公司所有房地产项目均以清算完毕。
3、本报告期公司加大新增项目的生物医药研发费用的投入。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 2021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
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共 2 页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12] (000931)中关村: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董事会决议涉及变更《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一次临
时会议决议》。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1
年 1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增加抵押物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向华夏银行申请续授信,贷款金额为 5,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用途为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除原条件不变外,额外增加抵押物,抵押物为坐落
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 号院 9 号楼 210、211、212、215 共 4 套商业用房
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评估值为 3,616 万元)。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世联估字BJ【2022】DP(1)010002 号的《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 号院(豪成大厦)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9 号楼 2 层 210、211、212、215 共 4 套商业用房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
2、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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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2-01-11] (000931)中关村: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共 3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华电)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西城支行)的 3,350 万元人民币承兑汇票提供 2,345 万元人民币担保一案,由于北京华电未能按时还款,农行西城支行起诉北京华电及公司,要求北京华电还款,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一)根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 2002 年 12 月 19 日、2003 年 2 月 18 日出
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农行西城支行同意北京华电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前
偿还 350 万元及利息,2003 年 8 月 14 日前偿还 1,995 万元及利息,公司承担连带
责任。因北京华电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农行西城支行申请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全部代偿义务,上述案件已结案,公司的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5-120)。
(二)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华电)、北京华电均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出资人均为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北京华电向农行西城支行借款用于福州华电名下“友谊大厦”项目的开发建设。其中,就公司已代偿的 1,350 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部分,向福州华电提起代位权之诉,后与福州华电以 1,000 万元金额和解,由于福州华电未向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就上述案件向福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案件已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1
年 7 月 26 日、2018 年 3 月 23 日、2018 年 7 月 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
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1-043、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共 3 页
2018-016、2018-054)。
(三)就剩余代偿 995 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部分,公司已向农行西城支行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 26,441,412.93 元。针对上述代偿部分,公司提起诉讼,由于北京华电于 2007 年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并将福州华电和中国华电一并列入被告,因福州华电提起管辖权异议,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辖 173 号】,裁定:本案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2019 年 5 月 1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重
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6、2019-039)。
(四)关于公司诉福州华电、北京华电、中国华电要求支付代偿款人民币26,441,412.93 元及利息一案,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9)京0108民初49687号】,判决被告北京华电向公司偿还代偿款26,441,412.93元,并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 月 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随后公司提起上诉,要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改成判福州华电、中国华电就北京国信对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将本案发回重审;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北京国信、福州华电、中国华电共同承担。
二、本案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1)京 01民终 6222 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因上述事项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预计负债,故此,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1)京 01 民终 6222 号】。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共 3 页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十日
[2022-01-10] (000931)中关村:关于下属公司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CDE审批及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关于下属公司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CDE审批及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共 3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 CDE 审批及盐酸羟考
酮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盐酸羟考酮原料药及注射液”于近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技术审评,“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一)盐酸羟考酮原料药
产品名称:盐酸羟考酮
登记号:Y20190000561
产品来源:国产
与制剂共同审批结果:A(已批准在上市制剂使用的原料)
生产企业: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盐酸羟考酮注射液
药品名称:盐酸羟考酮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1) 1ml:10mg (2) 2ml:20mg
临床适应症:本品为强效镇痛药。用于治疗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包括手术后引起的中度至重度疼痛,以及需要使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的重度疼痛。
药品有效期:24 个月
申请事项:上市
关于下属公司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CDE审批及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共 3 页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4 类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13987、国药准字 H20213988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生产工艺、质量标准、说明书及标签按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本品按麻醉药品管理。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盐酸羟考酮注射液是一种强效镇痛药,用于治疗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包括手术后引起的中度至重度疼痛,以及需要使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的重度疼痛。该产品已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2020 版)乙类药品。
盐酸羟考酮注射液 2013 年在中国上市销售。据统计,2019 年盐酸羟考酮注
射液国内销售额约人民币 2.98 亿元,2020 年盐酸羟考酮注射液国内销售额约人民币 2 亿元(数据来源于米内网)。
截止目前,获得该产品《药品注册证书》的国内生产厂家还有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和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 CDE 审评审批,表明该原料药符合中国相关
药品审评技术标准,已批准在国内上市制剂中使用,提高了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强化了公司麻醉性镇痛药的国内领先地位,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盐酸羟考酮注射液按化学药品 4 类批准生产可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并且该产品已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2020 版)乙类药品,这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关于下属公司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CDE审批及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共 3 页
四、风险提示
(一)由于该产品受 GMP 符合性检查进度、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
素影响,上述原料药产品的生产销售时间和具体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生产和销售容易受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进度、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和网址
1、原辅包登记信息平台网址:
https://www.cde.org.cn/ mai n/xxgk/listpage/ba7aed094c29ae31467c0a35463a716e ;
2、《药品注册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7] (000931)中关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共 3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6 日(星
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钟民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0 人,代表 10 位股东持有的股份 232,081,69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共 3 页
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157%。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 2 位股东持有的股份 124,875,34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809%;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9 人,代表股份 107,206,3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2348%。
鉴于一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其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所持表决权股份进行了投票,并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对其普通证券账户所持表决权股份进行了投票,因此计算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总人数时,该股东人数计算为 1 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监事代表曹永刚先生、法律顾问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和股东代表陈萍女士、黄志宇先生担任监票人,监督现场会议投票、计票过程。
议案 1.00、关于兑现 2020 年度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绩效工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32,050,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
3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37,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32%;反对 31,28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共 3 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卫江、齐佳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3、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现场网投汇总、监票人签署);
4、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1-12-31] (000931)中关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共 3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9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关于股
份质押的告知函》,获悉:
2020年9月24日,国美控股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
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于2020年9月24日,将其中的8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质押给江苏银行。2021年12月27日上述质押的股份中60,000,000股已解除质押。2021年5
月20日,国美控股与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签订《雪松国
际信托 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贷款合同》、
《雪松国际信托 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股票质押
合同》。并于2021年12月27日将所持有股份30,000,000股质押给雪松信托。
一、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基本情况
(一)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股东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一致行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动人
国美控股集 江苏银行股
团有限公司 是 60,000,000 28.68% 7.97% 2020-09-25 2021-12-27 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合计 60,000,000
(二)部分股份继续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公 是否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司总 是否 为补 质押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量 持股份 股本 为限 充质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共 3 页
国美控股 雪松国 补 充
集团有限 是 30,000,000 14.34% 3.98% 否 否 2021-12-27 2022-12-27 际信托 流 动
公司 股份有 资金
限公司
合计 30,000,000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7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已 质 押 占 已 未 质 押 占 未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股 份 限 质 押 股 份 限 质 押
量 量 比例 售 和 冻 股 份 售 和 冻 股 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国美控股
集团有限 209,213,228 27.78% 124,101,400 94, 101,400 44.98% 12.49% 0 0% 0 0%
公司
国美电器 55,500,355 7.37% - - - - - - - -
有限公司
林飞燕 2,552,111 0.34% - - - - - - - -
合计 267,265,694 35.49% 124,101,400 94, 101,400 44.98% 12.49% 0 0% 0 0%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国美控股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及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说明:
质押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股 占上市公司总 对应融资余额 还款资金来源 资金偿付能力
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万元)
未来半年到期 400,000 0.19% 0.05% 140.00 经营收入、投资收 有能力偿付
益及子公司分红
未来一年到期 93,701,400 44.78% 12.44% 73,220.00 经营收入、投资收 有能力偿付
益及子公司分红
(3)国美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且不存在须履
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5)国美控股一直以来重视防范和控制风险,有足够的措施应对平仓风险。目前,
国美控股质押的股份没有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共 3 页
二、备查文件
1、国美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登记证明》、《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2] (000931)中关村: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9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兑现 2020 年度高管绩效工资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0 年度中关村科技公司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在各位董事的悉心指导下,完成了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及管理事项。为有效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管理团队的创造性,结合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绩效工资兑现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同时结合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完成《2020 年岗位目标协议书》主要指标的前提下,依据考核结果核发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
其中,公司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 2020 年度绩效工资兑现方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一)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
四)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兑现 2020 年度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绩效工资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2] (000931)中关村: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9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6 日(星
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审议《关于兑现 2020 年度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绩效工资的议案》。
2、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
详见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兑现 2020 年度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 √
绩效工资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人:尹笑天、胡秀梅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0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兑现 2020 年度董事兼总
1.00 裁侯占军先生绩效工资的议 √
案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12-16] (000931)中关村:关于下属公司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9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下属公司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美地
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地产)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建筑面积为 1,168.31 平方米的写字间作为办公场所,租期 2 年,两年租金合计
5,467,690.8 元,两年物业费合计 2,523,549.6 元,总计 7,991,240.4 元。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按上述同等条件续租 2 年。
鉴于租赁合同将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到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
司北京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拟按上述同等条件租赁写字楼 2 年。两年租金、物业费总计 7,991,240.4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47%。
有关《写字楼租赁合同》、《写字楼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一》尚未签署。
本次交易对方国美地产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美控股)控股的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7、10.2.8 之规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独
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之规定,本议案表决时,国美控股推荐
董事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应回避表决,也不能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上市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审核通过,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名称: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 年 2 月 25 日
(3)注册号:91110000771979739P
(4)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潞城中路 192 号
(5)法定代表人:陈萍
(6)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 万元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施工总承包。
(9)主要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
司,持股 49%。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1) 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主要业务:项目投资、投资
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等。
(2) 目前建成项目有:北京 鹏润大厦项目、北京 鹏润家园项目、北京
国美第一城项目、北京国美商都项目、重庆 鹏润海蓝项目、重庆 国美江天御府项目、上海 伊顿公馆项目,无锡国美南长华府等多个地产项目,共计 150 万平方米。2014 年 10 月,作为国美控股集团支柱产业和未来发展重心的国美地产完成了整合重组,再次展现在了世人面前,步入再次启动发展的新轨道。
(3) 公司目前在建项目 7 个,分别为三亚 海棠湾项目;重庆 江天御府项
目;无锡 南长华府项目等。
(4)国美地产依托国美控股集团的雄厚实力及资源整合能力,实现规模化、产业化运作,秉承“商者无域、相融共生”的企业精神,在中国房地产行业中快速发展壮大,无论从企业实力还是产业规模都迈入中国一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列,并通过优良的业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旗下项目所获奖项不胜枚举。
3、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216,132.56 万元;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28,634.13 万元,净利润 22,300.51 万元。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 222,563.01 万元;2021 年第三季度营业收
入 13,754.31 万元,净利润 6,430.46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说明
国美地产的股东方分别系国美控股、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51%、49%,法定代表人为陈萍。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持有国美地产 51%股份,故此国美地产与本公司为
关联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定价依据
根据国美地产提供的书面文件,参考国美地产与其他承租人的定价标准协商定价。
6、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国美地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写字楼租赁合同》
甲方: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位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的“鹏润
大厦”第 B22 层 08、09、10 号房间(以下简称“所租物业”),建筑面积为 1,168.31
平方米,作为办公写字间使用,乙方还有权使用由甲方指定的大厦公共区域(如走道、卫生间、电梯等)。
双方同意,乙方所租物业的租金及相关费用均以前款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基数计算。如前款建筑面积与任何人士、组织或机关测量的建筑面积、租赁面积或与其它算法计算的面积存在误差,则甲、乙双方均同意以本条款所约定的建筑面积作为租金及相关费用结算的依据。
2、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止,共计 24
个月。
2.2 在乙方完全承租上述合同期限的前提下,甲方给予乙方 0个月的装修期。
2.3 在该装修期内,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正常标准收取。
2.4 如乙方因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致使双方未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租
期,则甲方给予乙方的装修期应全部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租金标准由乙方补交租金;如甲方因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致使双方未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则甲方实际给予乙方的装修期按已履行的租期与本合同约定租期的比例折算,未履行完的租期对应的装修期应由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租金标准补交租金。
3、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3.1 所租物业的含税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195 元/月/建筑平方米(其中不含税
租金标准为 185.71 元/月/建筑平方米,增值税为 9.29 元/月/建筑平方米),含税物业管理费标准为人民币 90 元/月/建筑平方米(其中不含税物业管理费标准为84.91 元/月/建筑平方米,增值税为 5.09 元/月/建筑平方米)。
3.2 乙方所租物业每个月的含税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227,820.45 元及含税物业
管理费金额为人民币 105,147.90 元。
乙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后,甲方和物业公司为乙方交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能提供上述合法有效证件的,甲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物业费。
乙方应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交付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
期间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金额为人民币 998,905.05 元。以后每付款月 25 日前按 3.1 条和 3.2 条标准交纳下三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按自然月份计)。
3.3 乙方同意由甲方所属物业管理公司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
业管理服务。
3.4 装修期内含税物业管理费标准为人民币 0 元/月/建筑平方米,合计每月
含税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0 元。
3.5 该物业所占土地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4、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总数相当于所租物业/个月含税租金
及物业管理费的款项,计为 0 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担保。合同签订后乙方拒绝履行或不完全、不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依约全部或部分扣除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4.2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纳租金及费用超过 10 日,甲方届时有权
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电力供应、停止通讯及其他物业服务),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并应承担实际占用所租物业期间(含乙方已享用的装修期发生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写字楼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一》
甲方: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鉴于:
甲乙双方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DSZL-201801-B2208/09/10-ZHY,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由乙方承租甲方位
于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2208/09/10 房间(以下简称“租赁房屋”)。
甲丙双方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由丙方承
租甲方上述租赁房屋。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因乙方已按照原合同的相关约定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998,905.05 元,
现甲方、乙方均同意丙方承租上述租赁房屋后无需再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待
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乙方账户。
2、本协议属于主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相关约定与主合同不一致的,
以本协议相关约定为准;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仍按主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系业务发展所需,是在原有租赁合同期满后进行的
续租,能够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存在交易的必要性;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参考
周边市场价格及该楼盘现行租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亦
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与该关联
[2021-12-16] (000931)中关村: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9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下属公司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6 票回避。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美地
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地产)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建筑面积为 1,168.31 平方米的写字间作为办公场所,租期 2 年,两年租金合计
5,467,690.8 元,两年物业费合计 2,523,549.6 元,总计 7,991,240.4 元。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按上述同等条件续租 2 年。
鉴于租赁合同将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到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
司北京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拟按上述同等条件租赁写字楼 2 年。两年租金、物业费总计 7,991,240.4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47%。
有关《写字楼租赁合同》、《写字楼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一》尚未签署。
本次交易对方国美地产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美控股)控股的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之规定,本
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次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7、10.2.8 之规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独
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之规定,本议案表决时,国美控股推荐
董事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应回避表决,也不能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上市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审核通过且发表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08] (000931)中关村:关于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1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9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1 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21〕50 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所属药品入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
录(2021 年版)》(以下简称:《医保目录 2021 年版》),公司共 29 个产品入选
《医保目录 2021 年版》,其中:核心产品富马酸比索洛尔片、战略品种盐酸贝尼地平片和潜力品种盐酸羟考酮片、盐酸纳洛酮注射液等原进入 2020 年版国家医保目录的产品均继续入选(具体情况详见附表)。相较公司入选《医保目录(2020 年版)》中的药品相关内容,主要调整情形如下:
1、北京华素入选产品中有 2 个产品调整医保支付范围。
联苯苄唑溶液、联苯苄唑乳膏:原 2020 版医保目录中仅限参保人员门诊使用
和定点药店购药时医保基金方予支付的限制已取消。
2、多多药业入选产品中有 1 个产品调整医保支付范围。
金荞麦胶囊:原 2020 版医保目录中仅限参保人员门诊使用和定点药店购药时
医保基金方予支付的限制已取消。
此政策的变化将会对金荞麦胶囊产品的销售增量起到助推作用。
3、山东华素入选产品无变化。
按照国家政府部门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入选目录产品可能面临价格调整的风险。药品未来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对公司当期经营
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表: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纳入 2021 版医保目录品种明细
未发生变化品种
序号 医保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商品 剂型 规格 2021 医保分 2020 医保分 是否为独 药品主要基本情况
编号 名称 类(甲或乙) 类(甲或乙) 家品种
羟考酮 盐酸羟考酮片 无 片剂 乙类 乙类 独家剂型 适应症:用于缓解中度至重度癌症疼痛
1 947 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4类
适应症:用于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急、
2 955 曲马多 盐酸曲马多片 无 片剂 50mg 乙类 乙类 否 慢性疼痛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5类
★(45) 托烷司琼 甲磺酸托烷司琼注 舒欧亭 注射剂 乙类 乙类 独家规格 适应症: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3 射液 2ml:4.48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
托烷司琼 甲磺酸托烷司琼片 舒欧亭 片剂 乙类 乙类 独家规格 适应症: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4 45 4.48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
10ml:0. 1g 适应症: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
5 432 联苯苄唑 联苯苄唑溶液 孚琪液 溶液剂 乙类 乙类 否 体、股癣,花斑癣
30ml:0. 3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
20g:0.2g 适应症: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
6 ★(432) 联苯苄唑 联苯苄唑乳膏 孚琪膏 乳膏剂 乙类 乙类 否 体、股癣,花斑癣
15g:0.15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
2ml: 氯解磷
复方氯解 复方氯解磷定注射 定 0.4g,硫酸 适应症:用于有机磷毒剂和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
7 1235 磷定 液 无 注射剂 阿托品 3mg, 乙类 乙类 独家品种 救治
盐酸苯那辛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mg
未发生变化品种
序号 医保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商品 剂型 规格 2021 医保分 2020 医保分 是否为独 药品主要基本情况
编号 名称 类(甲或乙) 类(甲或乙) 家品种
氯解磷定 氯解磷定注射液 无 注射剂 甲类 甲类 否 适应症:用于解救多种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的中毒
8 1226 2ml:0.5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片剂 5mg 适应症:盐酸纳曲酮可阻断外源性阿片类物质的药
9 1073 纳曲酮 盐酸纳曲酮片 诺欣生 乙类 乙类 独家品种 理作用,作为阿片类依赖者脱毒后预防复吸的辅助
片剂 50mg 药物。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
[2021-12-02] (000931)中关村: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共 3 页
第 1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8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钟民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11位股东持有的股份232,120,19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共 3 页
第 2 页
决权股份总数的30.8209%。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3位股东持有的股份124,875,84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81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07,244,3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399%。
鉴于一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其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所持表决权股份进行了投票,并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对其普通证券账户所持表决权股份进行了投票,因此计算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总人数时,该股东人数计算为1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监事代表司洪伟先生、法律顾问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和股东代表陈萍女士、黄志宇先生担任监票人,监督现场会议投票、计票过程。
议案1.00、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2,050,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12,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2,837,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76%;反对12,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6%;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88%。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2.00、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共 3 页
第 3 页
表决情况:
同意232,051,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5%;反对1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2,838,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15%;反对11,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7%;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88%。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卫江、齐佳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3、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现场网投汇总、监票人签署);
4、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2-02] (000931)中关村: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第 1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8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1年12月1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研究,选举曹永刚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第 2 页
简历:
曹永刚先生,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本科学历,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曹永刚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中心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曹永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曹永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11.33万股份,其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曹永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1-18] (000931)中关村:关于与四川大学签订《终止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意向书的协议书》的公告
关 于 与 四 川 大 学 签 订《 终 止<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的意向书>的协议书》的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8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四川大学签订《终止<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
让的意向书>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1 年 6 月 28 日,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四川大学签订了《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的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
详见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与四川大学签订了《终止<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
让的意向书>的协议书》。
二、协议具体情况
甲方: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大学
《意向书》签订后,虽然甲方非常认可乙方吗啡类药物全合成的技术和潜在应用价值,但由于麻醉药立项审批及未来市场、产业落地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经双方多次沟通和协商,未能就该意向书中涉及的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性意见,未能实质性推进合作事项并签订相应的技术转让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一致同意:
1、《意向书》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解除后,《意向书》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终止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利用《意向书》及《意向书》中的约定内容从事任何活动及事宜(包括一切商业活动及事宜);如一方继续利用《意向书》及《意向书》中的约定内容从事有关活动及事宜,另一方将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关 于 与 四 川 大 学 签 订《 终 止<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的意向书>的协议书》的公告 共 2 页
因麻醉药立项审批及未来市场、产业落地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双方达成一致,终止《意向书》,本协议的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终止<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的意向书>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16] (000931)中关村: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8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 日
(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 202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座 22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2021-083、2021-084、2021-086)。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 √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11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人:尹笑天、胡秀梅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公
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0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
1.00 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 √
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
日 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11-16] (000931)中关村: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8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
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陈更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特此辞去第七届监事一职。鉴于陈更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经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拟选举曹永刚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辞职后陈更先生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陈更先生和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均未曾持有本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监事会对陈更先生在监事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共 2 页
简历:
曹永刚先生,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本科学历,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曹永刚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中心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和 10.1.5 条规定,曹永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曹永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11.33 万股份,其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曹永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1-16] (000931)中关村: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 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1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8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1 年
11 月 15 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
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陈更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特此辞去第七届监事一职。
经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拟选举曹永刚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推荐函;
3、曹永刚先生简历;
4、陈更先生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021-11-16] (000931)中关村: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3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8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即将到期。由于公司经营需要,经与贷款行协商,北京华素在原有担保及抵押形式不变的条件下,拟继续向河北银行申请新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公司拟同意上述贷款事宜,并继续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此外,本公司拟继续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 号五层部分综合用房房地产(建筑面积5,028.58 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为 563.73 平方米)抵押给河北银行。经银行选定的北京康正宏基评估有限公司对该房地产抵押价值进行评估后并出具《康正评字
2021-1-0559-P01DYGJ 号评估报告》,确定该房地产于价值时点 2021 年 10 月 19
日的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 16,562 万元。
就上述担保事宜,北京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3 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 2/3以上签署
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现拟向华夏银行申请续授信,贷款金额为 5,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此笔融资无需担保与抵押,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详细情况以融资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
三、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
三)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
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3 页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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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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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000931)中关村: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2 日(星
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0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钟民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9 人,代表 9 位股东持有的股份 147,042,27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5242%。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 2 位股东持有的股份 124,875,34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809%;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7 人,代表股份 22,166,92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43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监事代表曹永刚先生、法律顾问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和股东代表陈萍女士、黄志宇先生担任监票人,监督现场会议投票、计票过程。
1.00、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许钟民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39,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38,1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1%。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1.02 关于选举侯占军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3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37,1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1%。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1.03 关于选举黄秀虹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38,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37,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1%。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1.04 关于选举陈萍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3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37,1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1%。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1.05 关于选举张晔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3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37,1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1%。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1.06 关于选举邹晓春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45,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43,6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63%。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0、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史录文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3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37,1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1%。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 关于选举董磊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3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37,1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1%。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3 关于选举李万军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41,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40,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22%。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3.00、以非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曹永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46,963,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反对
7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62,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0%;
反对 78,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卫江、齐佳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卫江、齐佳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3、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现场网投汇总、监票人签署);
4、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000931)中关村: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 年 2 月 22 日
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选举许钟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 139 条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相关要求,公司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李万军(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黄秀虹、史录文、董磊,以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史录文(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董磊、李万军;协理:李斌(副总裁)。以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许钟民(主任委员),侯占军、董磊、史录文、李万军。以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董磊(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史录文、李万军。以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侯占军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侯占军先生为公司总裁。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和总裁提名,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熙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和总裁提名,聘任王熙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车德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和总裁提名,聘任车德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黄志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董事长和总裁提名,聘任黄志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宋学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和总裁提名,聘任宋学武先生为副总裁兼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高管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公司董事会聘任相皓冉女士、胡秀梅女士(简历附后)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相皓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胡秀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多多药业向农业银行申请 3,000 万元和浦发银行申请
2,000 万元流动资金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额度不超
过 2,000 万元的银行敞口授信,其中 1,000 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1,000 万元用
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均为 1 年。
同时,多多药业以其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 555 号 15 处自有
房地产(建筑面积为:29,061.72 平方米)及其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雪花南一路66号、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24套自有房产(建筑面积为:2,124.9平方米)分别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本公司拟同意上述事项。
经银行选定的佳木斯中强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 555 号 15 处自有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佳中强评报字(2021)第 000826-000829 号《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报告书》:对上述房地产于价值时点
2021 年 8 月 19 日的抵押价值总额为人民币 6,215.73 万元。
经银行选定的北京国信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
市松北区雪花南一路 66 号、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2816 号 24 套自有房产进行评
估并出具编号为京国信达估字(2022)第 2225、2234 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上述房产于价值时点 2022 年 2 月 9 日的抵押价值总额为人民币 2,061.51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抵押贷款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行使用的,董事会可以运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50%的资产进行抵押。”本次抵押贷款金额合计未超过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50%,因此只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税前 9万元/年拟调整为税前 12 万元/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
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万军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递交的辞职报告,李万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万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成员占董事会全体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李万军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新独立董事就职前,李万军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万军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通过,公司拟选举毕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
四)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3 日(星期四)。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佳木斯中强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佳中强评报字(2021)第 000826-000829号《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报告书》、北京国信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国信达估字(2022)第 2225、2234 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3、多多药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000931)中关村: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 年 2 月 22 日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曹永刚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简历:
曹永刚先生,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本科学历,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曹永刚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中心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曹永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永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11.33 万股份,其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曹永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2-23] (000931)中关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曹永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于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许钟民
非独立董事:黄秀虹、侯占军、陈萍、张晔、邹晓春
独立董事:李万军、董磊、史录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审计委员会:李万军(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黄秀虹、史录文、董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史录文(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董磊、李万军;协理:李斌(副总裁)。
战略委员会:许钟民(主任委员),侯占军、董磊、史录文、李万军。
提名委员会:董磊(主任委员),黄秀虹、陈萍、史录文、李万军。
以上专业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第八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工会选举结果,公司监事会组成情况如下:
监事会主席:曹永刚
职工监事:司洪伟、刘伟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侯占军为公司总裁,聘任李斌、王熙红、车德辉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黄志宇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宋学武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相皓冉、胡秀梅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高管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附后。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联系电话:010-57768018
传真号码:010-57768100
电子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五、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雷世文、屠鹏飞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贾鹏云、董国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雷世文、屠鹏飞、贾鹏云、董国明不持有本
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董国明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12.21 万股份,其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雷世文、屠鹏飞、贾鹏云、董国明为公司治理、发展等方面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董事长简历:
许钟民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港股代码:08172)首席策略师。历任稼轩投资有限公司决策委员会主席,本公司董事长、高级顾问,北京京文唱片传播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许钟民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系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钟民先生本人不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间接控制 2,552,11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4%。许钟民先生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五年内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侯占军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侯占军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侯占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 100,000 股。侯占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斌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监、北京华素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CPA。历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营运管理中心总监。
李斌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熙红女士,现任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华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华夏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和审计部部长。中共党员,环翠区党代表、人大代表。
王熙红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熙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30,000 股份,其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王熙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车德辉先生,现任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北大荒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车德辉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车德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志宇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济师,研究生学历,新财富及四大证券报金牌董秘。历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部职员,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达力普石油专用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达力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黄志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志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30,000 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宋学武先生,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
曾任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2 月期间同时
兼任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宋学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学武先生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50,000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
相皓冉女士,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主管,本科学历。曾任北京拉近影业有限公司CEO助理、北京东方聚和科技有限公司营销主管、国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分析师,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相皓冉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相皓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秀梅女士,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主管,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胡秀梅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秀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2022-02-23] (000931)中关村: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共 1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2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科学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税前 9 万元/年拟调整为税前 12 万元/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000931)中关村: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0 日
(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3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 2022 年 3 月 3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8 日、3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人:尹笑天、胡秀梅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0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2-02-09] (000931)中关村:关于下属公司被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公告
关于下属公司被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1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被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久泰和中医医院)近日收到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下发的《新增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告知书》,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医保发(2017)17 号)、《关于开展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1)61 号)文件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评估,确定你单位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请你单位完成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软硬件配置及医保专网接入等相关工作,按要求向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现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正式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
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久久泰和中医医院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后,与公司所属的照护中心、养老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形成医、康、养、护、娱五位一体的全生命周期的养老服务体系,短期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备查文件
1、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下发的《新增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告知书》。
关于下属公司被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公告 共 2 页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1-22] (000931)中关村: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2 日
(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 2022 年 2 月 15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座 22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许钟民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侯占军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黄秀虹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陈萍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张晔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选举邹晓春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史录文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董磊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关于选举李万军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曹永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
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 应选人数 6 人
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许钟民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选举侯占军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3 关于选举黄秀虹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4 关于选举陈萍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5 关于选举张晔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6 关于选举邹晓春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 应选人数 3 人
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史录文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 关于选举董磊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3 关于选举李万军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曹永刚为第八届 √
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8 日、2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人:尹笑天、胡秀梅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
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公
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
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
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0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
[2022-01-22] (000931)中关村: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3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换届后的公司董事会由股东方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推荐的六名董事和董事会推荐的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
国美控股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为: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陈萍、张晔、邹晓春。
董事会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史录文、董磊、李万军(会计专业人士)。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3 页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星期
二)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许钟民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侯占军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黄秀虹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陈萍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张晔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选举邹晓春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史录文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董磊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关于选举李万军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3 页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曹永刚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多多药业购置房地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69.26%股份;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多集团)持有多多药业 20.98%股份。
多多药业购买多多集团所拥有的房屋针剂三车间(面积 3,379.43 平方米,1-3
层)及周边土地面积 3,513.33 平方米。经双方协商,房屋针剂三车间单价约为2,181.19 元/平方米(价格含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金额为人民
币 7,371,200 元;其周边土地单价为 287 元/平方米,金额为人民币 1,008,325.71
元。
以上房产及土地总计金额为人民币 8,379,525.71 元。
尚未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四、备查文件
1、国美控股《推荐函》;
2、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2] (000931)中关村: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
年 1 月 21 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换届后的公司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为两名,股东方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为曹永刚先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选举产生的一名监事将与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司洪伟先生、刘伟女士共同组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二、备查文件
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函》;
2、公司工会决议及推荐函。
3、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2] (000931)中关村:关于多多药业购置房地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多药业购置房地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多多药
业购置房地产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69.26%股份;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多集团)持有多多药业 20.98%股份。
多多药业购买多多集团所拥有的房屋针剂三车间(面积 3,379.43 平方米,1-3
层)及周边土地面积 3,513.33 平方米。经双方协商,房屋针剂三车间单价约为2,181.19 元/平方米(价格含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金额为人民
币 7,371,200 元;其周边土地单价为 287 元/平方米,金额为人民币 1,008,325.71
元。
以上房产及土地总计金额为人民币 8,379,525.71 元。
尚未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 20.98%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多多集团相关联的董事,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无须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800716614817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 555 号
法定代表人:周玉怀
注册资本:695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 年 03 月 30 日
营业期限:2045 年 03 月 29 日
经营范围:豆(浆)粉、豆奶粉、营养粉、豆类、乳类、谷物类制品、综合保健食品、西药、中药、中成药(子公司经营)、屠宰(分支机构经营);罐盒、皇冠盖等;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生产;进出口业务;代理对俄等东欧各国易货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钢材;企业管理服务、厂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力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工商登记、备案信息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目录请登录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构成为:国有法人股东北大荒药业有限公司占股 44.12%,集体法人股东黑龙江多多集团占股32.61%,自然人股东占股 23.27%。实际控制人为北大荒药业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多多集团前身是佳木斯肉类联合加工厂,是一个有着 40 多年历
史的老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落后,产品单一,不能快速对接市场,再加上沉重的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企业经营举步维
艰。2000 年 8 月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的大力支持下,企业进行改制重组,成立了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 20.98%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多多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以下为多多集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1,318 万元;
净 资 产:19,449 万元;
营业收入:5,658 万元;
净 利 润:1,768 万元。
以下为多多集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2,584 万元;
净 资 产:24,177 万元;
营业收入:6,372 万元;
净 利 润:2,109 万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
(一)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卖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买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一处房屋及房屋周边土地使用权出售给乙方,乙方也
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具
体状况如下: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座落于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 555 黑
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院内,出售的房屋针剂三车间面积 3,379.43 平方米(1-3 层);转让的针剂三车间房屋周边土地面积 3,513.33 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不动产权证号
针剂三车间:黑(2020)农垦佳南不动产权第 0000907 号。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一)针剂三车间房屋建筑面积 3,379.43 平方米,经双方协商单价为 2,181.19
元/平方米(价格含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总金额人民币7,371,200.00 元(柒佰叁拾柒万壹仟贰佰元整)。
(二)针剂三车间房屋周边土地面积为 3,513.33 平方米(黑龙江圣华测绘公
司测绘),经双方协商单价为 287 元/平方米计,总金额人民币 1,008,325.71 元(壹佰万零捌仟叁佰贰拾伍元柒角壹分)。
以上房产及土地人民币总计 8,379,525.71 元(捌佰叁拾柒万玖仟伍佰贰拾伍
元柒角壹分)。
第三条 价款支付、房屋交接与不动产权更名
双方约定该合同签定即生效,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30%
预付款到甲方财务部门(银行承兑加现金补差,甲方拒收附件列示的 169 家出票银行及所有村镇银行及财务公司银票)。甲方在收到预付款后,180 个自然日内必须完成向乙方办理相关房屋不动产权更名手续,乙方全力配合。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过户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剩余 70%款项。如不能完成过户,则按甲方违约,并在三日内全额退回乙方支付所有款项,并按第五条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移交给乙方该房产所有历史材料,并开据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房屋所有权更名过户所发生税费,按照政府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四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
本合同项下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或者影响本次转让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查
封、冻结、抵押、产权争议等情况。
第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过户给乙
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屋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
按累计已付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则视为甲方不履
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
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
方按累计应付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即视为乙方不
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1)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编号为中天和【2021】评字第 20135 号的《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资产
转让涉及的相关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主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面积 账面价 评估价值
号 权证编号 名称 建成年月 (㎡) 值 (不含 增值额 增值率
税)
黑(2020)农垦佳南 针剂三车
1 不动产权第 0000907 间 1992 年 12 月 3,379.43 37.60 734.37 696.77 1853%
号
资产总计 3,379.43 37.60 734.37 696.77 1853%
由于房地产构建和取得时间较早,房地产市场价格增长较大,且收益法价值
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故采用收益法计算结果远高于原始取得价格,故导致评估
值增值。
(2)根据黑龙江省时代资源环境工程设计公司出具的编号为(黑龙江省)
时代【2021】(估)字第 240 号的《土地估价报告》,主要情况如下:
估价期日 剩余 单位
的用途 容积率 估价期日 土地 面积
估价期日的 宗地 宗地名 实际土地 估价设 使用 地价 备注
土地使用者 编号 称 证 实 设 规 实 开发程度 定土地 权年 (元/
载 际 定 划 际 设定 限 平方
(年) 米)
宗地红 宗地红线外“五
黑龙江
[2022-01-22] (000931)中关村: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陈萍、张晔、邹晓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史录文、董磊、李万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曹永刚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其中,独立董事雷世文、屠鹏飞因已经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对雷世文、屠鹏飞在任期内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候选人董磊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史录文、李万军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通过了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现任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产生 1 名监事,与 2 名职工代表监事司洪伟、刘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非独立董事简历:
许钟民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港股代码:08172,以下简称:拉近网娱)首席策略师。历任稼轩投资有限公司决策委员会主席,本公司董事长、高级顾问,北京京文唱片传播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许钟民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系一致行动人(稼轩集团有限公司系香港上市公司拉近网娱之控股股东,稼轩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先生与许钟民先生最终拥有55%及4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钟民先生本人不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间接控制2,552,1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许钟民先生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五年内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侯占军先生,现任本司董事兼总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经理,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侯占军先生与持有本公司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侯占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100,00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侯占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秀虹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赫尔辛基学院,硕士学位。历任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部采购中心总经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华东区总经理、鹏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黄秀虹女士与持有本公司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秀虹女士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其兄黄光裕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持有中关村股份264,713,583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黄秀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邹晓春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律系专科,先后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证书、中国税务师资格、国家公证员资格、工业经济师、基建招投标律师业务资格、证券律师业务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证书。
邹晓春先生系北京市中逸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并在该所担任主任律师;从2010年12月起,担任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执行董事(及授权代表);2014年8月起,任北京逸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简道众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3月起,任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08172.HK)非执行董事。2018年11月起,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688028.SH)独立董事。
邹晓春先生曾担任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600868.SH)独立董事、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48.SZ)独立董事;自2010年12月起至2013年
12月,曾兼职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自2011年6月起至2014年6月,曾任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600898.SH)副董事长。2013年12月至2018年12月,曾任优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833074.OC)董事、董事长职务。
邹晓春先生现还兼任南昌大学北京校友会常务副会长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邹晓春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晓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萍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历任重庆市沙坪坝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美电器重庆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秘书,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兼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行政副总裁,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执行董事。
陈萍女士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陈萍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晔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并兼任集团内多家公司董事、监事。
张晔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张晔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简历:
董磊先生,医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教授。2000年至2004年,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至2008年,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免疫学专业,获得研究生学位;2008年至2012年,毕业于阿肯色大学,细胞与分子生物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2012年至2013年,毕业于凯斯西储大学,生物医学专业,任职博士后;2014年至2018年,就职于埃默里大学,生物医学专业,任职博士后、研究助理;2018年至今,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北京)任职教授。
董磊先生从事幼年型粒-单细胞白血病(JMML)、实体肿瘤GBM发生发展的分子机制和相关药物开发的研究。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北京市重点专题等7个项目。研究领域涉及磷酸酶的结构与活化、及其功能调控、白血病和实体肿瘤的发生、发展机理等。主要研究内容是基因突变导致血液肿瘤的致病机制,以及针对肿瘤靶向蛋白的药物的开发和治疗。构建个体化肿瘤的体外模型、并利用肿瘤类器官新手段探索肿瘤的精准治疗与药物筛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董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2022-01-22] (000931)中关村:2021年度业绩预告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亏损:约-8,000 万元至-11,0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 -414.54 % 至 盈利:2,543.38 万元
-532.50%
亏损:约-9,000 万元至-12,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 -700.18 % 至 盈利:1,499.56 万元
-900.23%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约-0.1062 元至-0.1461 元 盈利:0.0338 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本报告期预计亏损的原因如下:
1、公司报告期养老业务新增大型项目,前期装修、房租、人员配套等相关费用的投入较大,待项目正常运营后将实现盈利。
2、公司本报告期完成土增税清算工作,需要缴纳部分土增税,从而影响本报告期利润,至本报告期,公司所有房地产项目均以清算完毕。
3、本报告期公司加大新增项目的生物医药研发费用的投入。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 2021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
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共 2 页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12] (000931)中关村: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董事会决议涉及变更《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一次临
时会议决议》。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1
年 1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增加抵押物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向华夏银行申请续授信,贷款金额为 5,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用途为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除原条件不变外,额外增加抵押物,抵押物为坐落
于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 号院 9 号楼 210、211、212、215 共 4 套商业用房
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评估值为 3,616 万元)。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世联估字BJ【2022】DP(1)010002 号的《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 6 号院(豪成大厦)
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9 号楼 2 层 210、211、212、215 共 4 套商业用房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
2、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2-01-11] (000931)中关村: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共 3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华电)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西城支行)的 3,350 万元人民币承兑汇票提供 2,345 万元人民币担保一案,由于北京华电未能按时还款,农行西城支行起诉北京华电及公司,要求北京华电还款,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一)根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 2002 年 12 月 19 日、2003 年 2 月 18 日出
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农行西城支行同意北京华电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前
偿还 350 万元及利息,2003 年 8 月 14 日前偿还 1,995 万元及利息,公司承担连带
责任。因北京华电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农行西城支行申请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全部代偿义务,上述案件已结案,公司的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5-120)。
(二)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华电)、北京华电均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出资人均为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北京华电向农行西城支行借款用于福州华电名下“友谊大厦”项目的开发建设。其中,就公司已代偿的 1,350 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部分,向福州华电提起代位权之诉,后与福州华电以 1,000 万元金额和解,由于福州华电未向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就上述案件向福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案件已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1
年 7 月 26 日、2018 年 3 月 23 日、2018 年 7 月 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
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1-043、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共 3 页
2018-016、2018-054)。
(三)就剩余代偿 995 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部分,公司已向农行西城支行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 26,441,412.93 元。针对上述代偿部分,公司提起诉讼,由于北京华电于 2007 年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并将福州华电和中国华电一并列入被告,因福州华电提起管辖权异议,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辖 173 号】,裁定:本案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2019 年 5 月 1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重
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6、2019-039)。
(四)关于公司诉福州华电、北京华电、中国华电要求支付代偿款人民币26,441,412.93 元及利息一案,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9)京0108民初49687号】,判决被告北京华电向公司偿还代偿款26,441,412.93元,并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 月 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随后公司提起上诉,要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改成判福州华电、中国华电就北京国信对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将本案发回重审;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北京国信、福州华电、中国华电共同承担。
二、本案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1)京 01民终 6222 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因上述事项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预计负债,故此,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1)京 01 民终 6222 号】。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共 3 页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十日
[2022-01-10] (000931)中关村:关于下属公司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CDE审批及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关于下属公司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CDE审批及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共 3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 CDE 审批及盐酸羟考
酮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盐酸羟考酮原料药及注射液”于近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技术审评,“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一)盐酸羟考酮原料药
产品名称:盐酸羟考酮
登记号:Y20190000561
产品来源:国产
与制剂共同审批结果:A(已批准在上市制剂使用的原料)
生产企业: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盐酸羟考酮注射液
药品名称:盐酸羟考酮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1) 1ml:10mg (2) 2ml:20mg
临床适应症:本品为强效镇痛药。用于治疗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包括手术后引起的中度至重度疼痛,以及需要使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的重度疼痛。
药品有效期:24 个月
申请事项:上市
关于下属公司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CDE审批及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共 3 页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4 类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13987、国药准字 H20213988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生产工艺、质量标准、说明书及标签按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本品按麻醉药品管理。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盐酸羟考酮注射液是一种强效镇痛药,用于治疗中度至重度急性疼痛,包括手术后引起的中度至重度疼痛,以及需要使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的重度疼痛。该产品已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2020 版)乙类药品。
盐酸羟考酮注射液 2013 年在中国上市销售。据统计,2019 年盐酸羟考酮注
射液国内销售额约人民币 2.98 亿元,2020 年盐酸羟考酮注射液国内销售额约人民币 2 亿元(数据来源于米内网)。
截止目前,获得该产品《药品注册证书》的国内生产厂家还有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和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 CDE 审评审批,表明该原料药符合中国相关
药品审评技术标准,已批准在国内上市制剂中使用,提高了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强化了公司麻醉性镇痛药的国内领先地位,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盐酸羟考酮注射液按化学药品 4 类批准生产可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并且该产品已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2020 版)乙类药品,这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关于下属公司盐酸羟考酮原料药通过CDE审批及盐酸羟考酮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共 3 页
四、风险提示
(一)由于该产品受 GMP 符合性检查进度、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
素影响,上述原料药产品的生产销售时间和具体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生产和销售容易受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进度、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和网址
1、原辅包登记信息平台网址:
https://www.cde.org.cn/ mai n/xxgk/listpage/ba7aed094c29ae31467c0a35463a716e ;
2、《药品注册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7] (000931)中关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共 3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6 日(星
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钟民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0 人,代表 10 位股东持有的股份 232,081,69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共 3 页
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157%。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 2 位股东持有的股份 124,875,34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809%;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9 人,代表股份 107,206,3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2348%。
鉴于一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其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所持表决权股份进行了投票,并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对其普通证券账户所持表决权股份进行了投票,因此计算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总人数时,该股东人数计算为 1 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监事代表曹永刚先生、法律顾问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和股东代表陈萍女士、黄志宇先生担任监票人,监督现场会议投票、计票过程。
议案 1.00、关于兑现 2020 年度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绩效工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32,050,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
31,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37,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32%;反对 31,28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共 3 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卫江、齐佳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3、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现场网投汇总、监票人签署);
4、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1-12-31] (000931)中关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共 3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9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关于股
份质押的告知函》,获悉:
2020年9月24日,国美控股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
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于2020年9月24日,将其中的8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质押给江苏银行。2021年12月27日上述质押的股份中60,000,000股已解除质押。2021年5
月20日,国美控股与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签订《雪松国
际信托 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贷款合同》、
《雪松国际信托 长惠112号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股票质押
合同》。并于2021年12月27日将所持有股份30,000,000股质押给雪松信托。
一、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基本情况
(一)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股东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一致行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动人
国美控股集 江苏银行股
团有限公司 是 60,000,000 28.68% 7.97% 2020-09-25 2021-12-27 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合计 60,000,000
(二)部分股份继续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公 是否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司总 是否 为补 质押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量 持股份 股本 为限 充质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共 3 页
国美控股 雪松国 补 充
集团有限 是 30,000,000 14.34% 3.98% 否 否 2021-12-27 2022-12-27 际信托 流 动
公司 股份有 资金
限公司
合计 30,000,000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7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已 质 押 占 已 未 质 押 占 未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股 份 限 质 押 股 份 限 质 押
量 量 比例 售 和 冻 股 份 售 和 冻 股 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国美控股
集团有限 209,213,228 27.78% 124,101,400 94, 101,400 44.98% 12.49% 0 0% 0 0%
公司
国美电器 55,500,355 7.37% - - - - - - - -
有限公司
林飞燕 2,552,111 0.34% - - - - - - - -
合计 267,265,694 35.49% 124,101,400 94, 101,400 44.98% 12.49% 0 0% 0 0%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国美控股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及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说明:
质押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股 占上市公司总 对应融资余额 还款资金来源 资金偿付能力
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万元)
未来半年到期 400,000 0.19% 0.05% 140.00 经营收入、投资收 有能力偿付
益及子公司分红
未来一年到期 93,701,400 44.78% 12.44% 73,220.00 经营收入、投资收 有能力偿付
益及子公司分红
(3)国美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且不存在须履
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5)国美控股一直以来重视防范和控制风险,有足够的措施应对平仓风险。目前,
国美控股质押的股份没有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共 3 页
二、备查文件
1、国美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登记证明》、《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2] (000931)中关村: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9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兑现 2020 年度高管绩效工资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0 年度中关村科技公司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在各位董事的悉心指导下,完成了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及管理事项。为有效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管理团队的创造性,结合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绩效工资兑现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完成情况,同时结合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完成《2020 年岗位目标协议书》主要指标的前提下,依据考核结果核发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
其中,公司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 2020 年度绩效工资兑现方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一)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
四)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兑现 2020 年度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绩效工资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2] (000931)中关村: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9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6 日(星
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审议《关于兑现 2020 年度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绩效工资的议案》。
2、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
详见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兑现 2020 年度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 √
绩效工资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人:尹笑天、胡秀梅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0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兑现 2020 年度董事兼总
1.00 裁侯占军先生绩效工资的议 √
案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12-16] (000931)中关村:关于下属公司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9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下属公司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美地
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地产)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建筑面积为 1,168.31 平方米的写字间作为办公场所,租期 2 年,两年租金合计
5,467,690.8 元,两年物业费合计 2,523,549.6 元,总计 7,991,240.4 元。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按上述同等条件续租 2 年。
鉴于租赁合同将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到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
司北京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拟按上述同等条件租赁写字楼 2 年。两年租金、物业费总计 7,991,240.4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47%。
有关《写字楼租赁合同》、《写字楼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一》尚未签署。
本次交易对方国美地产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美控股)控股的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7、10.2.8 之规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独
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之规定,本议案表决时,国美控股推荐
董事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应回避表决,也不能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上市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审核通过,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名称: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 年 2 月 25 日
(3)注册号:91110000771979739P
(4)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潞城中路 192 号
(5)法定代表人:陈萍
(6)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 万元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施工总承包。
(9)主要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
司,持股 49%。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1) 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主要业务:项目投资、投资
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等。
(2) 目前建成项目有:北京 鹏润大厦项目、北京 鹏润家园项目、北京
国美第一城项目、北京国美商都项目、重庆 鹏润海蓝项目、重庆 国美江天御府项目、上海 伊顿公馆项目,无锡国美南长华府等多个地产项目,共计 150 万平方米。2014 年 10 月,作为国美控股集团支柱产业和未来发展重心的国美地产完成了整合重组,再次展现在了世人面前,步入再次启动发展的新轨道。
(3) 公司目前在建项目 7 个,分别为三亚 海棠湾项目;重庆 江天御府项
目;无锡 南长华府项目等。
(4)国美地产依托国美控股集团的雄厚实力及资源整合能力,实现规模化、产业化运作,秉承“商者无域、相融共生”的企业精神,在中国房地产行业中快速发展壮大,无论从企业实力还是产业规模都迈入中国一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列,并通过优良的业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旗下项目所获奖项不胜枚举。
3、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216,132.56 万元;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28,634.13 万元,净利润 22,300.51 万元。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 222,563.01 万元;2021 年第三季度营业收
入 13,754.31 万元,净利润 6,430.46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说明
国美地产的股东方分别系国美控股、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51%、49%,法定代表人为陈萍。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持有国美地产 51%股份,故此国美地产与本公司为
关联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定价依据
根据国美地产提供的书面文件,参考国美地产与其他承租人的定价标准协商定价。
6、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国美地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写字楼租赁合同》
甲方: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位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的“鹏润
大厦”第 B22 层 08、09、10 号房间(以下简称“所租物业”),建筑面积为 1,168.31
平方米,作为办公写字间使用,乙方还有权使用由甲方指定的大厦公共区域(如走道、卫生间、电梯等)。
双方同意,乙方所租物业的租金及相关费用均以前款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基数计算。如前款建筑面积与任何人士、组织或机关测量的建筑面积、租赁面积或与其它算法计算的面积存在误差,则甲、乙双方均同意以本条款所约定的建筑面积作为租金及相关费用结算的依据。
2、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止,共计 24
个月。
2.2 在乙方完全承租上述合同期限的前提下,甲方给予乙方 0个月的装修期。
2.3 在该装修期内,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正常标准收取。
2.4 如乙方因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致使双方未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租
期,则甲方给予乙方的装修期应全部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租金标准由乙方补交租金;如甲方因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致使双方未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则甲方实际给予乙方的装修期按已履行的租期与本合同约定租期的比例折算,未履行完的租期对应的装修期应由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租金标准补交租金。
3、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3.1 所租物业的含税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195 元/月/建筑平方米(其中不含税
租金标准为 185.71 元/月/建筑平方米,增值税为 9.29 元/月/建筑平方米),含税物业管理费标准为人民币 90 元/月/建筑平方米(其中不含税物业管理费标准为84.91 元/月/建筑平方米,增值税为 5.09 元/月/建筑平方米)。
3.2 乙方所租物业每个月的含税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227,820.45 元及含税物业
管理费金额为人民币 105,147.90 元。
乙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后,甲方和物业公司为乙方交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能提供上述合法有效证件的,甲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物业费。
乙方应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交付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
期间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金额为人民币 998,905.05 元。以后每付款月 25 日前按 3.1 条和 3.2 条标准交纳下三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按自然月份计)。
3.3 乙方同意由甲方所属物业管理公司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
业管理服务。
3.4 装修期内含税物业管理费标准为人民币 0 元/月/建筑平方米,合计每月
含税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0 元。
3.5 该物业所占土地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4、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总数相当于所租物业/个月含税租金
及物业管理费的款项,计为 0 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担保。合同签订后乙方拒绝履行或不完全、不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依约全部或部分扣除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4.2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纳租金及费用超过 10 日,甲方届时有权
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电力供应、停止通讯及其他物业服务),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并应承担实际占用所租物业期间(含乙方已享用的装修期发生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写字楼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一》
甲方: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鉴于:
甲乙双方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DSZL-201801-B2208/09/10-ZHY,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由乙方承租甲方位
于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2208/09/10 房间(以下简称“租赁房屋”)。
甲丙双方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由丙方承
租甲方上述租赁房屋。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因乙方已按照原合同的相关约定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998,905.05 元,
现甲方、乙方均同意丙方承租上述租赁房屋后无需再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待
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乙方账户。
2、本协议属于主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相关约定与主合同不一致的,
以本协议相关约定为准;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仍按主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系业务发展所需,是在原有租赁合同期满后进行的
续租,能够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存在交易的必要性;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参考
周边市场价格及该楼盘现行租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亦
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与该关联
[2021-12-16] (000931)中关村: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9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下属公司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6 票回避。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美地
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地产)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建筑面积为 1,168.31 平方米的写字间作为办公场所,租期 2 年,两年租金合计
5,467,690.8 元,两年物业费合计 2,523,549.6 元,总计 7,991,240.4 元。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按上述同等条件续租 2 年。
鉴于租赁合同将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到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
司北京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拟按上述同等条件租赁写字楼 2 年。两年租金、物业费总计 7,991,240.4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47%。
有关《写字楼租赁合同》、《写字楼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一》尚未签署。
本次交易对方国美地产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美控股)控股的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之规定,本
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次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7、10.2.8 之规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独
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之规定,本议案表决时,国美控股推荐
董事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应回避表决,也不能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上市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审核通过且发表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08] (000931)中关村:关于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1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9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1 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21〕50 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所属药品入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
录(2021 年版)》(以下简称:《医保目录 2021 年版》),公司共 29 个产品入选
《医保目录 2021 年版》,其中:核心产品富马酸比索洛尔片、战略品种盐酸贝尼地平片和潜力品种盐酸羟考酮片、盐酸纳洛酮注射液等原进入 2020 年版国家医保目录的产品均继续入选(具体情况详见附表)。相较公司入选《医保目录(2020 年版)》中的药品相关内容,主要调整情形如下:
1、北京华素入选产品中有 2 个产品调整医保支付范围。
联苯苄唑溶液、联苯苄唑乳膏:原 2020 版医保目录中仅限参保人员门诊使用
和定点药店购药时医保基金方予支付的限制已取消。
2、多多药业入选产品中有 1 个产品调整医保支付范围。
金荞麦胶囊:原 2020 版医保目录中仅限参保人员门诊使用和定点药店购药时
医保基金方予支付的限制已取消。
此政策的变化将会对金荞麦胶囊产品的销售增量起到助推作用。
3、山东华素入选产品无变化。
按照国家政府部门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入选目录产品可能面临价格调整的风险。药品未来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对公司当期经营
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表: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纳入 2021 版医保目录品种明细
未发生变化品种
序号 医保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商品 剂型 规格 2021 医保分 2020 医保分 是否为独 药品主要基本情况
编号 名称 类(甲或乙) 类(甲或乙) 家品种
羟考酮 盐酸羟考酮片 无 片剂 乙类 乙类 独家剂型 适应症:用于缓解中度至重度癌症疼痛
1 947 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4类
适应症:用于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急、
2 955 曲马多 盐酸曲马多片 无 片剂 50mg 乙类 乙类 否 慢性疼痛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5类
★(45) 托烷司琼 甲磺酸托烷司琼注 舒欧亭 注射剂 乙类 乙类 独家规格 适应症: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3 射液 2ml:4.48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
托烷司琼 甲磺酸托烷司琼片 舒欧亭 片剂 乙类 乙类 独家规格 适应症: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4 45 4.48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
10ml:0. 1g 适应症: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
5 432 联苯苄唑 联苯苄唑溶液 孚琪液 溶液剂 乙类 乙类 否 体、股癣,花斑癣
30ml:0. 3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
20g:0.2g 适应症: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
6 ★(432) 联苯苄唑 联苯苄唑乳膏 孚琪膏 乳膏剂 乙类 乙类 否 体、股癣,花斑癣
15g:0.15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
2ml: 氯解磷
复方氯解 复方氯解磷定注射 定 0.4g,硫酸 适应症:用于有机磷毒剂和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解毒
7 1235 磷定 液 无 注射剂 阿托品 3mg, 乙类 乙类 独家品种 救治
盐酸苯那辛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mg
未发生变化品种
序号 医保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商品 剂型 规格 2021 医保分 2020 医保分 是否为独 药品主要基本情况
编号 名称 类(甲或乙) 类(甲或乙) 家品种
氯解磷定 氯解磷定注射液 无 注射剂 甲类 甲类 否 适应症:用于解救多种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的中毒
8 1226 2ml:0.5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片剂 5mg 适应症:盐酸纳曲酮可阻断外源性阿片类物质的药
9 1073 纳曲酮 盐酸纳曲酮片 诺欣生 乙类 乙类 独家品种 理作用,作为阿片类依赖者脱毒后预防复吸的辅助
片剂 50mg 药物。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类
[2021-12-02] (000931)中关村: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共 3 页
第 1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8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钟民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11位股东持有的股份232,120,19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共 3 页
第 2 页
决权股份总数的30.8209%。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3位股东持有的股份124,875,84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81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07,244,3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399%。
鉴于一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其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所持表决权股份进行了投票,并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对其普通证券账户所持表决权股份进行了投票,因此计算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总人数时,该股东人数计算为1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监事代表司洪伟先生、法律顾问朱卫江、齐佳惠律师和股东代表陈萍女士、黄志宇先生担任监票人,监督现场会议投票、计票过程。
议案1.00、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2,050,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12,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2,837,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76%;反对12,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6%;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88%。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2.00、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共 3 页
第 3 页
表决情况:
同意232,051,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5%;反对1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2,838,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15%;反对11,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7%;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88%。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卫江、齐佳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3、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现场网投汇总、监票人签署);
4、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2-02] (000931)中关村: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第 1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8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1年12月1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研究,选举曹永刚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2 页
第 2 页
简历:
曹永刚先生,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本科学历,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曹永刚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中心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5条规定,曹永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曹永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11.33万股份,其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曹永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1-18] (000931)中关村:关于与四川大学签订《终止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意向书的协议书》的公告
关 于 与 四 川 大 学 签 订《 终 止<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的意向书>的协议书》的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8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四川大学签订《终止<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
让的意向书>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1 年 6 月 28 日,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四川大学签订了《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的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
详见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与四川大学签订了《终止<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
让的意向书>的协议书》。
二、协议具体情况
甲方: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大学
《意向书》签订后,虽然甲方非常认可乙方吗啡类药物全合成的技术和潜在应用价值,但由于麻醉药立项审批及未来市场、产业落地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经双方多次沟通和协商,未能就该意向书中涉及的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性意见,未能实质性推进合作事项并签订相应的技术转让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一致同意:
1、《意向书》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解除后,《意向书》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终止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利用《意向书》及《意向书》中的约定内容从事任何活动及事宜(包括一切商业活动及事宜);如一方继续利用《意向书》及《意向书》中的约定内容从事有关活动及事宜,另一方将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关 于 与 四 川 大 学 签 订《 终 止<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的意向书>的协议书》的公告 共 2 页
因麻醉药立项审批及未来市场、产业落地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双方达成一致,终止《意向书》,本协议的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终止<关于吗啡类药物全合成技术转让的意向书>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16] (000931)中关村: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8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 日
(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 202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座 22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2021-083、2021-084、2021-086)。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 √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11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人:尹笑天、胡秀梅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公
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0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
1.00 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 √
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
日 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11-16] (000931)中关村: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共 2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8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
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陈更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特此辞去第七届监事一职。鉴于陈更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经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拟选举曹永刚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辞职后陈更先生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陈更先生和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均未曾持有本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监事会对陈更先生在监事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共 2 页
简历:
曹永刚先生,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本科学历,历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曹永刚先生在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中心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和 10.1.5 条规定,曹永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曹永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股份,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证券代码:000931)11.33 万股份,其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曹永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1-16] (000931)中关村: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 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1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8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1 年
11 月 15 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
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陈更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特此辞去第七届监事一职。
经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拟选举曹永刚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推荐函;
3、曹永刚先生简历;
4、陈更先生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021-11-16] (000931)中关村: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3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8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即将到期。由于公司经营需要,经与贷款行协商,北京华素在原有担保及抵押形式不变的条件下,拟继续向河北银行申请新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公司拟同意上述贷款事宜,并继续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此外,本公司拟继续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 号五层部分综合用房房地产(建筑面积5,028.58 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为 563.73 平方米)抵押给河北银行。经银行选定的北京康正宏基评估有限公司对该房地产抵押价值进行评估后并出具《康正评字
2021-1-0559-P01DYGJ 号评估报告》,确定该房地产于价值时点 2021 年 10 月 19
日的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 16,562 万元。
就上述担保事宜,北京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3 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 2/3以上签署
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现拟向华夏银行申请续授信,贷款金额为 5,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此笔融资无需担保与抵押,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详细情况以融资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
三、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星期
三)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三)。
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3 页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22 层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北京华素向河北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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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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