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05什么时候复牌?-厦门港务停牌最新消息
≈≈厦门港务000905≈≈(更新:22.02.18)
[2022-02-1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363)。2021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212363 号),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
复的相关文件。2021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请做好厦门港务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发审
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相关文件。
由于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之前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2363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查。在
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后,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对
本次发行事项的审查。前述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恢复审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
查通知书》(212363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1-2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恢复审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及向中国证监会申
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恢复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363)。2021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212363 号),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
复的相关文件。2021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请做好厦门港务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发审
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相关文件。
由于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之前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2363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查。
公司及公司本次发行与上述律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事项均无关,公司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签字人员也与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发行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中介机构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履行了全面复核程序,并正式出具了复核报告。因已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申请恢复审查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5]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陈朝辉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387,682,8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25,191,522 股的 62.0103%。
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
代表股份 387,647,2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004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386,907,522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61.886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5,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57%。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 775,3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1240%。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
案》;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53,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反对股份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45,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22%;反对股份2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78%;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招文先生、邢志华女士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 2022 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4日
[2022-01-21]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三)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盈利:21,451.98 万元–25,474.22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3,407.49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0% - 90%
盈利:16,052.32 万元–18,521.91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8,231.96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95% - 12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475 元/股–0.4127 元/股 盈利:0.217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1、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2、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散杂货吞吐量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2)拖轮等港口增值服务及临港物流业务进一步提质增效;(3)以港贸结合为重心的贸易业务营收增长较快带来利润增长;(4)新增公司对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0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董事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提案:
审议《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
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1.00 √
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玲玲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zhull@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 提案名称 意 对 权
编号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 √
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2022-01-0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
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贸易公司”)2022 年度在不超过 6 亿美元额度内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目的
为提高贸易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贸易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预计开展的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概述
贸易公司本次拟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远期结售汇业务,其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贸易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与基础业务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22年1月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该项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与基础业务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2、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背景,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预
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4、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履约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准备情况
贸易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实施细则》,公司章程中已明确规定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上述制度对远期结售汇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操作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远期结售汇的风险控制起到了保证作用;其次贸易公司已配备专职人员从事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并及时跟进业务进行情况,建立了异常情况报告机制,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贸易公司已经和多家合作银行签订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合同并匹配相关授信额度,具备继续开展该项业务的资质。
六、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贸易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的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交易合约利率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汇率波动等原因导致需提前交割或平仓远期结售汇头寸时,公司需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交割远期售汇头寸或支付平仓损失,存在临时大额资金需求,对公司自身现金流动性可能造成挤兑;
3、操作风险:贸易公司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履约风险:贸易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5、法律风险: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七、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贸易公司已建立《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远期结售汇实施细则》对远期结售汇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章程中已明确规定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上述制度对远期结售汇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操作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远期结售汇的风险控制起到了保证作用;
2、与基础业务相匹配,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的交易规模;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公司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对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控制的有效性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八、远期结售汇价值分析
依据公开市场报价信息分析确定公允价值后续计量,确认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远期结售汇业务反映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 2022年 1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十一、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专项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
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2022 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贸易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实现期现市场对冲,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达到规避经营活动中的价格波动风险。
二、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 套期保值的交易市场
贸易公司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拟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现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贸易公司主营相关的大宗商品。目前贸易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的产品主要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的公司有经营的品种。
2、期货品种
贸易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已持有的,或正在有效履行的购销合同项下的与期货品种同类的产品,开展套期保值的产品主要为公司经营产品所对应的商品期货品种。
3、拟投入资金
贸易公司在 2022 年的期货保证金总额度是人民币 1.5 亿元,可滚动使用。
若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出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或保证金超过 1.5 亿元,应重新履行
审批程序。
4、资金来源
贸易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22 年 1 月 7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业务范围: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根据现货需要开展钢材、白糖、塑料、纸浆等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投机;
2、交易品种: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钢材、白糖、纸浆等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场外交易;
3、交易所选择: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
4、合约的交割:实物交割;
5、交易数量:根据贸易公司业务经营的情况而定;
6、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交易杠杆倍数:按目前价格计算为10倍左右;
8、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易原则: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到期日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进行购入或卖出清算;
9、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现金汇付结算;
10、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
1、贸易公司已制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套期保值工作按照以上制度严格执行;
2、贸易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操作、监督等工作分工和控制机制。公司董事会是期货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贸易公司期货审核小组是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相关人员遵守有
关制度;负责制定、执行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及措施
贸易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商品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平滑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商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公司拟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贸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七、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贸易公司衍生品交易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在保证金一亿
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独
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 2022 年 1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
独立意见》。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
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
1月8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
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2项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22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2-31]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6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陈朝辉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387,687,3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25,191,522 股的 62.0110%。
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
代表股份 387,647,2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004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386,907,522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61.886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0,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64%。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79,8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247%。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57,5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股份 2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其所持有的 386,907,522 股不计入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750,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86%;反对股份 2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14%;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50,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86%;反对股份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4%;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臻臻先生、张龙翔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 2021 年度第三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2021-12-2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厦门港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告知函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告知函回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获得政府奖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奖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奖励的基本情况
近日,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孙公司厦门外代仓储有限公司收到厦门市政府部门拨付的财政性奖励 999.08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收到厦门市政府部门拨付的财政性奖励 1,289.63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账。
二、奖励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奖励的类型及奖励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上述政府奖励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奖励,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上述金额计入其他收益。上述政府奖励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 奖励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以上政府奖励将对公司 2021 年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约 215 万元。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15]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本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港务”)2022-2023 年度拟向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本金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或费率水平。单笔借款的额度、期限和具体利率将在上述范围内,由本公司或所属公司与国际港务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
(二)关联关系说明
国际港务持有本公司 386,907,5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1.89%,系本公
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向国际港务借款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白雪卿女士、吴岩松先生、林福广先生、陈赟先生回避了该议案表决,本项议案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 439 号
法定代表人:蔡立群
注册资本:人民币 272,6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23285L
经营范围: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3、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4、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5、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主要财务数据
国际港务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营
业收入:1,774,622.48 万元、净利润: 61,319.27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国际港务净资产 1,306,780.53 万元(未经审计)
4、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5、国际港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国际港务 2022-2023 年度拟向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本
金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或费率水平。单笔借款的额度、期限和具体利率将在上述范围内,由本公司或所属公司与国际港务根据实际
情况商议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际港务向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缓解本公司及所属公司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业务发展,可以更好地保证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初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与国际港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
额为 321,556.68 万元(其中向国际港务借款发生额 315,500 万元,借款余额205,607.93 万元,借款利息 6056.68 万元)。
六、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
容参见 2021 年 12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5]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散杂货码头资源整合成效,推动海沧港区散杂货码头高质量发展,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湖山码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码头公司”)吸收合并石湖山码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宇码头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海宇码头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均由海隆码头公司承继。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1年12月14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本次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3、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051166553E
3、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4、注册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江路98号综合楼
5、法定代表人:蔡友锋
6、注册资本:45000万元
7、成立时间:2012年09月03日
8、经营范围: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储存、装卸)。
9、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10、股东情况:石湖山码头公司持有100%股权
11、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2020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430.73 25,934.23
利润总额 -2,293.13 -4,974.52
净利润 -2,293.13 -4,705.19
项目 2021年9月(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6,201.26 144,162.87
负债总额 74,855.54 70,609.79
所有者权益 71,345.72 73,553.08
13、海隆码头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名称: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628102591
3、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4、注册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沧江路98号107室
5、法定代表人:蔡友锋
6、注册资本:46200万元
7、成立时间:2010年10月11日
8、经营范围: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
9、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10、股东情况:石湖山码头公司持有100%股权
11、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2020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972.28 27,405.50
利润总额 7,455.42 7,232.21
净利润 5,665.07 5,366.52
项目 2021年9月(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455.83 84,192.16
负债总额 5,407.76 4,899.05
所有者权益 85,048.07 79,293.11
13、海宇码头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吸收合并方案
1、合并方式
以海隆码头公司为主体吸收合并海宇码头公司。吸并完成后,海隆码头公司为存续公司,海宇码头公司依法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业务均由海隆码头公司依法承继。
2、合并各方将分别履行关于同意本次吸收合并的审批程序,并签订《吸收合并协议》。
3、合并各方将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等程序。
4、合并各方将积极合作,共同配合办理海宇码头公司所有资产交付海隆码头公司的资产移交、相关资产权属变更、税务注销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吸收合并目的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是公司为了更好发挥海沧港区散杂货码头资源的内部协同效应和对外整体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与提升财务绩效,是公司深化散杂货码头资源整合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在海沧港区打造统一的散杂货码头运营平台,做大做强公司散杂货业务品牌,同时可创造较好的综合管理收益,助推公司散杂货码头板块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并有利于公司适应厦门港功能规划调整趋势,优化散杂货泊位布局与货源结构,将原先海沧港区分属于不同经营主体的散杂货码头资源统一到一个经营管
理平台,推动散杂货码头主业进一步降本提质增效,对公司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吸并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较大的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 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组织和实施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资产转移、股权变更、资质申请、工商税务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2021-12-15]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推动本公司空箱业务提质增效,解决厦门港港外物流堆场行业痛点,助力厦门港智慧港口建设,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物流”)拟与全球捷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球捷运”)旗下的箱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箱子科技”)合资设立福建港联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开展码头直发空箱业务、港外堆场修洗箱、疏港空箱及空箱堆存等集装箱空箱综合配套服务,打造以空箱业务为核心、以智慧堆场为载体的集装箱管理生态圈。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港务物流以货币方式出资 510 万元,占 51%股权;箱子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 490万元,占 49%股权。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港务物流合资新设福建港联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合资方介绍:
1、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海天港务北通道联检大楼五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水波
注册资本:65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 97%股权;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持有 3%股权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港务物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箱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荔村社区振兴路 120 号赛格科技园 2 栋
西 6 层 1 号 1-5 轴与 H-P 轴 C6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软件、物联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经纪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网络工程,软件的开发维护,计算机辅助设备的安装维修,电子产品及配件的安装销售;集装箱租赁;集装箱销售;集装箱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从事报关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集装箱堆存、装卸搬运。
与本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全球捷运(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全球捷运物流有限公司
箱子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资方案
1、公司名称:福建港联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
2、公司股东: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箱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其中港务物流以货币方式出资 510 万元,占 51%
股权;箱子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 490 万元,占 49%股权
4、治理结构: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5 名,其中港务
物流提名 3 名董事(含董事长)、箱子科技提名 2 名董事。设监事 1 名,由港务
物流推荐。合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组成,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其中,副总经理分别由港务物流、箱子科技各推荐 1 名;财务负责人由港务物流推荐,财务负责人兼任财务部经理。合资公司由港务物流合并报表。
四、效益分析
经营期内,合资公司预计年平均注册资本金回报率约 22.63%,该合资项目经济效益良好,而且对于推动厦门港智慧港口建设、整体降低港口综合物流成本、港口节能减排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港务物流与箱子科技设立合资公司,是为了充分整合双方优势,通过空箱业务流程再造、智慧堆场信息平台赋能,推动本公司空箱业务提质增效,解决厦门港港外物流堆场行业痛点,助力厦门港智慧港口建设,共同打造以厦门港为主要依托的集装箱动态管理的生态圈。
(二)风险分析与防控措施
1、码头合作风险。该项目主要围绕码头直发箱业务开展流程再造,码头是否能出租充足堆场、作业设备给合资公司作业,与码头衔接的作业流程是否顺畅、是否有合适的验箱点等等,是影响本项目成效的关键因素。要利用同一集团的股东背景,加强与厦门港主要码头的沟通,在与相关码头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及对接
试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推广至其他码头。
2、合资经营风险。由于股东双方可能在经营理念、治理机制等方面的差异,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进而影响港务物流的股东权益。一是开展合作方尽职调查,显示其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与合作互补性;二是约定合资公司由港务物流并表,在重大事项对股东会、董事会有控制权,且推荐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各 1 名参与日常运营;三是约定同业禁止条款,约定箱子科技及其关联公司在福建省区域与港务物流之外的港口、堆场、物流企业开展空箱堆存管理与装卸、修箱等空箱业务合资的,需经我方书面同意,等等。
3、市场经营风险。空箱堆场是充分竞争的行业,若市场及业务开拓不及预期,将影响本项目的经济效益。一是由股东方派驻具有丰富管理和业务经验的高管人员负责项目经营;二是依据市场化原则择优录取管理团队与员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和业务管理制度,实行市场化的考核与薪酬激励机制;三是依托股东方背景有效整合资源,保障合资公司可持续经营;四是在试运行阶段项目组已多方位开展与船公司、货代公司、堆场等合作伙伴的前期商务沟通。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合资项目符合公司港口物流一体化战略定位和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对推动传统物流堆场、船公司、社会拖车等临港单位降本增效以及智慧港口建设具有相当的促进作用,且项目经济效益良好,风险相对可控,对于公司空箱业务转型升级具有积极的意义。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5]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2 月 7 日以电
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9:00 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朝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2月15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纲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2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白雪卿女士、吴岩松先生、林福广先生、陈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进行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1年12月15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2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港务物流合资新设福建港联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2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第1、2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21年12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5]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董事会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召开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提案:
1、审议《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2月15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纲要》。
2、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2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的议 √
案》
2.00 提案 2《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玲玲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zhull@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反 弃
备注 同意
对 权
提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 号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与
1.00 √
规划的议案》
提案 2《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2.00 √
的议案》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2021-12-0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黄国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国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
黄国栋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董事会对黄国栋先生在公司任副总经理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1-02]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获得政府奖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奖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奖励的基本情况
近日,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孙公司厦门外代仓储有限公司收到厦门市政府部门拨付的财政性奖励 1,33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收到厦门市政府部门拨付的财政性奖励 1,400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账。
二、奖励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奖励的类型及奖励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上述政府奖励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奖励,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上述金额计入其他收益。上述政府奖励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 奖励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以上政府奖励将对公司 2021 年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约 395 万元。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2021-10-27] (000905)厦门港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际参会监事 5 名;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及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董事会就本次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7]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以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促使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将已经发生坏账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一、本次核销坏账基本情况
本次拟对符合公司坏账核销条件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拟核销的应收账款账
面原值合计 7,001,689.67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述应收款项累计已计
提坏账准备 7,001,689.67 元,剩余账面价值为 0 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公司积极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已胜诉,但因涉及被执行单位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当前执行程序,经公司审慎判断确认已无法收回。成员企业已按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2021 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不构成影响。本次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对坏账核销的后续相关工作
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并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做到账销案存,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债务人情况,一旦发现相关债务人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董事会就本次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2021-10-27] (000905)厦门港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
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1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7] (000905)厦门港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036元
每股净资产: 5.881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8%
营业总收入: 176.1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0亿元
[2021-10-21]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1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6
债券代码:112465 债券简称:16厦港0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2021 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1 年本息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0 月
22 日。凡在 2021 年 10 月 22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
在 2021 年 10 月 22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利息和债券本金的权利。
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支付 2020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4
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并摘牌。
由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
发行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将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开始支付自 2020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4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并摘牌。根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为保证本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证券简称及代码:简称“16 厦港 02”,代码 112465。
3、发行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6、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次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7、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25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8、兑付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1 年10 月 25 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
日为 2019 年 10 月 25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9、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6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24 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
期限自 2016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6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4 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
息期限自 2016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1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25%。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
币 32.5 元(含税),兑付本金为 1,000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
者实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26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债券投资者取得的实际每 1,000 元派发本息合计为 1,032.5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取得的实际每 1,000 元派发本息合计为 1,026 元。
三、本次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兑付兑息日和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1 年 10 月 22 日。
2、兑付兑息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
3、债券摘牌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
四、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10 月 22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公司将会在本次兑付兑息款到帐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及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及本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摘牌,债券最后交易日为 2021 年 10 月 22
日,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
易。
七、关于本期债券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16 厦港 02”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
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以及 2009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
《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以及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人缴纳公司债券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 发行人、主承销商、登记机构及各证券公司:
1、发行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陈朝辉
联系人:庄世斌
联系电话:0592-5826151
传真:0592-5686161
2、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4 层
法定代表人:马骥
联系人:张娜伽
联系电话:021-23153582
传真:021-23153509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传真:0755-25988122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16]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36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2]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2021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期的经营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2021 年度) 上年同期(2020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8,529.74 万元-19,412.11 万元 盈利:8,823.69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10%-12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964 元/股-0.3105元/股 盈利:0.1435 元/股
(2) 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2021 年度) 上年同期(2020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5,602.89万元-6,485.26万元 盈利:4,006.45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9.85%-61.8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896 元/股-0.1037元/股 盈利:0.0645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涉及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散杂货吞吐量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2)拖轮、代理等港口增值服务及临港物流业务进一步提质增效;(3)以港贸结合为
重心的贸易业务营收增长较快带来利润增长;(4)新增公司对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09-23]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363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2021-09-10]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363),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9-03]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参加2021年度厦门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度厦门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
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9月7日参加由厦门证监局指导,厦门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1年度厦门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召开的时间、方式
召开时间:2021年9月7日(周二)15:00-17:00;
会议方式:本次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进行,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二、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董事长陈朝辉先生、董事会秘书蔡全胜先生、财务总监王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8-21]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陈朝辉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387,682,5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25,191,522 股的 62.0102%。
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387,647,2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004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386,907,522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61.886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5,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56%。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75,0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240%。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 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逐项审议);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发行数量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限售期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上市地点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 决议有效期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
[2021-08-21]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或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代公司”)与韩国班轮船东 HMM CO.,LTD(以下简称“HMM”)签订船舶代理协议,为其在厦门口岸的集装箱班轮,提供包括代收海运费及其他附加费等在内的一系列代理服务。为保障外代公司代收的海运费及其他附加费按照船舶代理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给 HMM,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同意为外代公司向 HMM 出具履约保函,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 USD 2,782,667(担保金额按保函开具当日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主体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贸易公司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担保尚未签署履约保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08月22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航运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潘铁彬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从事国内船舶代理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无船承运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旅客票务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受合法设立的酒店企业委托对其进行管理(不含餐饮、住宿经营);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互联网销售;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60%股权;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经审计) 2021.6.30(未经审计)
总资产 87,742.93 102,839.51
净资产 36,304.10 39,109.84
营业收入 21,707.05 12,204.75
利润总额 7,238.40 3,703.79
净利润 5,368.87 2,805.74
负债总额 51,438.83 63,729.6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3、外代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本保函一经开立立即生效,于2021年12月31日保证人对外营业时间结束时失效(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以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准)。
3、担保金额:USD 2,782,667(担保金额按保函开具当日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
4、担保协议中其他重要条款:
(1)本保函为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后,保证人将在收到索赔文件次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核定索赔文件是否符合本保函的约定,并在核定通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向受益
人付款。
(2)保证人的担保责任/担保金额将随着代理人的履约或者保证人的赔付而相应递减。
(3)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4)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5)保证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仅限于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形成并经保证人核定确认的,不超过本保函约定的担保金额的范围。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正本原件退回保证人。但无论是否退回,本保函自失效日起均视为自动失效。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和义务自动解除,本保函对保证人不再具有任何约束力。
(6)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说明
1、担保的原因:外代公司与HMM签订了船舶代理协议,为其提供在厦门口岸的集装箱班轮代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代收海运费及其他附加费等。近期,集装箱海运费高涨,为了确保外代公司代收的海运费及其他附加费可以足额、及时支付给HMM,HMM要求厦门外代提供符合条件的单位为上述事项出具的履约保函。
2、贸易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外代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公司能够对上述两家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
3、上述担保事项主要涉及外代公司的代收代付海运费及其他附加费业务,该业务不会产生向HMM垫付款项的情况,亦不会产生资金回收的风险,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若贸易公司因出具该履约保函而导致承担相关损失的,外代公司同意贸易公司可以直接从外代公司归集给本公司管理的大额资金中扣除等额的款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 247,262.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7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
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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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363)。2021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212363 号),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
复的相关文件。2021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请做好厦门港务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发审
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相关文件。
由于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之前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2363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查。在
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后,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对
本次发行事项的审查。前述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恢复审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
查通知书》(212363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1-2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恢复审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及向中国证监会申
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恢复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363)。2021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212363 号),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
复的相关文件。2021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请做好厦门港务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发审
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相关文件。
由于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之前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2363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查。
公司及公司本次发行与上述律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事项均无关,公司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签字人员也与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发行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中介机构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履行了全面复核程序,并正式出具了复核报告。因已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申请恢复审查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5]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陈朝辉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387,682,8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25,191,522 股的 62.0103%。
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
代表股份 387,647,2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004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386,907,522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61.886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5,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57%。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 775,3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1240%。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
案》;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53,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反对股份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45,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22%;反对股份2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78%;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招文先生、邢志华女士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 2022 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4日
[2022-01-21]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三)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盈利:21,451.98 万元–25,474.22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3,407.49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0% - 90%
盈利:16,052.32 万元–18,521.91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8,231.96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95% - 12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475 元/股–0.4127 元/股 盈利:0.217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1、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2、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散杂货吞吐量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2)拖轮等港口增值服务及临港物流业务进一步提质增效;(3)以港贸结合为重心的贸易业务营收增长较快带来利润增长;(4)新增公司对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0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董事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提案:
审议《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
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1.00 √
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玲玲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zhull@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 提案名称 意 对 权
编号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 √
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2022-01-0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
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贸易公司”)2022 年度在不超过 6 亿美元额度内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目的
为提高贸易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贸易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预计开展的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概述
贸易公司本次拟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远期结售汇业务,其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贸易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与基础业务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22年1月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该项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与基础业务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2、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背景,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预
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4、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履约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准备情况
贸易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实施细则》,公司章程中已明确规定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上述制度对远期结售汇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操作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远期结售汇的风险控制起到了保证作用;其次贸易公司已配备专职人员从事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并及时跟进业务进行情况,建立了异常情况报告机制,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贸易公司已经和多家合作银行签订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合同并匹配相关授信额度,具备继续开展该项业务的资质。
六、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贸易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的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交易合约利率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汇率波动等原因导致需提前交割或平仓远期结售汇头寸时,公司需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交割远期售汇头寸或支付平仓损失,存在临时大额资金需求,对公司自身现金流动性可能造成挤兑;
3、操作风险:贸易公司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履约风险:贸易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5、法律风险: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七、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贸易公司已建立《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远期结售汇实施细则》对远期结售汇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章程中已明确规定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上述制度对远期结售汇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操作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远期结售汇的风险控制起到了保证作用;
2、与基础业务相匹配,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的交易规模;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公司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对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控制的有效性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八、远期结售汇价值分析
依据公开市场报价信息分析确定公允价值后续计量,确认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远期结售汇业务反映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 2022年 1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十一、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专项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
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2022 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贸易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实现期现市场对冲,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达到规避经营活动中的价格波动风险。
二、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 套期保值的交易市场
贸易公司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拟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现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贸易公司主营相关的大宗商品。目前贸易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的产品主要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的公司有经营的品种。
2、期货品种
贸易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已持有的,或正在有效履行的购销合同项下的与期货品种同类的产品,开展套期保值的产品主要为公司经营产品所对应的商品期货品种。
3、拟投入资金
贸易公司在 2022 年的期货保证金总额度是人民币 1.5 亿元,可滚动使用。
若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出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或保证金超过 1.5 亿元,应重新履行
审批程序。
4、资金来源
贸易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22 年 1 月 7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业务范围: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根据现货需要开展钢材、白糖、塑料、纸浆等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投机;
2、交易品种: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钢材、白糖、纸浆等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场外交易;
3、交易所选择: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
4、合约的交割:实物交割;
5、交易数量:根据贸易公司业务经营的情况而定;
6、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交易杠杆倍数:按目前价格计算为10倍左右;
8、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易原则: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到期日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进行购入或卖出清算;
9、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现金汇付结算;
10、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
1、贸易公司已制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套期保值工作按照以上制度严格执行;
2、贸易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操作、监督等工作分工和控制机制。公司董事会是期货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贸易公司期货审核小组是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相关人员遵守有
关制度;负责制定、执行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及措施
贸易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商品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平滑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商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公司拟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贸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七、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贸易公司衍生品交易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在保证金一亿
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独
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 2022 年 1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
独立意见》。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0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
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
1月8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
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2项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22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2-31]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6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陈朝辉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387,687,3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25,191,522 股的 62.0110%。
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
代表股份 387,647,2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004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386,907,522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61.886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0,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64%。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79,8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247%。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57,5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股份 2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其所持有的 386,907,522 股不计入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750,0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86%;反对股份 2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14%;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50,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86%;反对股份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4%;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臻臻先生、张龙翔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 2021 年度第三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2021-12-2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厦门港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告知函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告知函回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获得政府奖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奖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奖励的基本情况
近日,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孙公司厦门外代仓储有限公司收到厦门市政府部门拨付的财政性奖励 999.08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收到厦门市政府部门拨付的财政性奖励 1,289.63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账。
二、奖励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奖励的类型及奖励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上述政府奖励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奖励,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上述金额计入其他收益。上述政府奖励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 奖励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以上政府奖励将对公司 2021 年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约 215 万元。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15]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本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港务”)2022-2023 年度拟向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本金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或费率水平。单笔借款的额度、期限和具体利率将在上述范围内,由本公司或所属公司与国际港务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
(二)关联关系说明
国际港务持有本公司 386,907,5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1.89%,系本公
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向国际港务借款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白雪卿女士、吴岩松先生、林福广先生、陈赟先生回避了该议案表决,本项议案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 439 号
法定代表人:蔡立群
注册资本:人民币 272,6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23285L
经营范围: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3、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4、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5、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主要财务数据
国际港务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营
业收入:1,774,622.48 万元、净利润: 61,319.27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国际港务净资产 1,306,780.53 万元(未经审计)
4、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5、国际港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国际港务 2022-2023 年度拟向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本
金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或费率水平。单笔借款的额度、期限和具体利率将在上述范围内,由本公司或所属公司与国际港务根据实际
情况商议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际港务向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缓解本公司及所属公司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业务发展,可以更好地保证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初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与国际港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
额为 321,556.68 万元(其中向国际港务借款发生额 315,500 万元,借款余额205,607.93 万元,借款利息 6056.68 万元)。
六、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
容参见 2021 年 12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5]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散杂货码头资源整合成效,推动海沧港区散杂货码头高质量发展,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湖山码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码头公司”)吸收合并石湖山码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宇码头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海宇码头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均由海隆码头公司承继。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1年12月14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本次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3、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051166553E
3、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4、注册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江路98号综合楼
5、法定代表人:蔡友锋
6、注册资本:45000万元
7、成立时间:2012年09月03日
8、经营范围: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储存、装卸)。
9、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10、股东情况:石湖山码头公司持有100%股权
11、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2020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430.73 25,934.23
利润总额 -2,293.13 -4,974.52
净利润 -2,293.13 -4,705.19
项目 2021年9月(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6,201.26 144,162.87
负债总额 74,855.54 70,609.79
所有者权益 71,345.72 73,553.08
13、海隆码头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名称: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628102591
3、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4、注册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沧江路98号107室
5、法定代表人:蔡友锋
6、注册资本:46200万元
7、成立时间:2010年10月11日
8、经营范围: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
9、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10、股东情况:石湖山码头公司持有100%股权
11、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2020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972.28 27,405.50
利润总额 7,455.42 7,232.21
净利润 5,665.07 5,366.52
项目 2021年9月(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455.83 84,192.16
负债总额 5,407.76 4,899.05
所有者权益 85,048.07 79,293.11
13、海宇码头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吸收合并方案
1、合并方式
以海隆码头公司为主体吸收合并海宇码头公司。吸并完成后,海隆码头公司为存续公司,海宇码头公司依法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业务均由海隆码头公司依法承继。
2、合并各方将分别履行关于同意本次吸收合并的审批程序,并签订《吸收合并协议》。
3、合并各方将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等程序。
4、合并各方将积极合作,共同配合办理海宇码头公司所有资产交付海隆码头公司的资产移交、相关资产权属变更、税务注销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吸收合并目的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是公司为了更好发挥海沧港区散杂货码头资源的内部协同效应和对外整体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与提升财务绩效,是公司深化散杂货码头资源整合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在海沧港区打造统一的散杂货码头运营平台,做大做强公司散杂货业务品牌,同时可创造较好的综合管理收益,助推公司散杂货码头板块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并有利于公司适应厦门港功能规划调整趋势,优化散杂货泊位布局与货源结构,将原先海沧港区分属于不同经营主体的散杂货码头资源统一到一个经营管
理平台,推动散杂货码头主业进一步降本提质增效,对公司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吸并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较大的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 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组织和实施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资产转移、股权变更、资质申请、工商税务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2021-12-15]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推动本公司空箱业务提质增效,解决厦门港港外物流堆场行业痛点,助力厦门港智慧港口建设,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物流”)拟与全球捷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球捷运”)旗下的箱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箱子科技”)合资设立福建港联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开展码头直发空箱业务、港外堆场修洗箱、疏港空箱及空箱堆存等集装箱空箱综合配套服务,打造以空箱业务为核心、以智慧堆场为载体的集装箱管理生态圈。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港务物流以货币方式出资 510 万元,占 51%股权;箱子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 490万元,占 49%股权。
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港务物流合资新设福建港联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合资方介绍:
1、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海天港务北通道联检大楼五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水波
注册资本:65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 97%股权;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持有 3%股权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港务物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箱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荔村社区振兴路 120 号赛格科技园 2 栋
西 6 层 1 号 1-5 轴与 H-P 轴 C6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软件、物联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经纪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网络工程,软件的开发维护,计算机辅助设备的安装维修,电子产品及配件的安装销售;集装箱租赁;集装箱销售;集装箱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从事报关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集装箱堆存、装卸搬运。
与本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全球捷运(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全球捷运物流有限公司
箱子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资方案
1、公司名称:福建港联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
2、公司股东: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箱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其中港务物流以货币方式出资 510 万元,占 51%
股权;箱子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 490 万元,占 49%股权
4、治理结构: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5 名,其中港务
物流提名 3 名董事(含董事长)、箱子科技提名 2 名董事。设监事 1 名,由港务
物流推荐。合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组成,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其中,副总经理分别由港务物流、箱子科技各推荐 1 名;财务负责人由港务物流推荐,财务负责人兼任财务部经理。合资公司由港务物流合并报表。
四、效益分析
经营期内,合资公司预计年平均注册资本金回报率约 22.63%,该合资项目经济效益良好,而且对于推动厦门港智慧港口建设、整体降低港口综合物流成本、港口节能减排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港务物流与箱子科技设立合资公司,是为了充分整合双方优势,通过空箱业务流程再造、智慧堆场信息平台赋能,推动本公司空箱业务提质增效,解决厦门港港外物流堆场行业痛点,助力厦门港智慧港口建设,共同打造以厦门港为主要依托的集装箱动态管理的生态圈。
(二)风险分析与防控措施
1、码头合作风险。该项目主要围绕码头直发箱业务开展流程再造,码头是否能出租充足堆场、作业设备给合资公司作业,与码头衔接的作业流程是否顺畅、是否有合适的验箱点等等,是影响本项目成效的关键因素。要利用同一集团的股东背景,加强与厦门港主要码头的沟通,在与相关码头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及对接
试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推广至其他码头。
2、合资经营风险。由于股东双方可能在经营理念、治理机制等方面的差异,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进而影响港务物流的股东权益。一是开展合作方尽职调查,显示其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与合作互补性;二是约定合资公司由港务物流并表,在重大事项对股东会、董事会有控制权,且推荐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各 1 名参与日常运营;三是约定同业禁止条款,约定箱子科技及其关联公司在福建省区域与港务物流之外的港口、堆场、物流企业开展空箱堆存管理与装卸、修箱等空箱业务合资的,需经我方书面同意,等等。
3、市场经营风险。空箱堆场是充分竞争的行业,若市场及业务开拓不及预期,将影响本项目的经济效益。一是由股东方派驻具有丰富管理和业务经验的高管人员负责项目经营;二是依据市场化原则择优录取管理团队与员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和业务管理制度,实行市场化的考核与薪酬激励机制;三是依托股东方背景有效整合资源,保障合资公司可持续经营;四是在试运行阶段项目组已多方位开展与船公司、货代公司、堆场等合作伙伴的前期商务沟通。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合资项目符合公司港口物流一体化战略定位和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对推动传统物流堆场、船公司、社会拖车等临港单位降本增效以及智慧港口建设具有相当的促进作用,且项目经济效益良好,风险相对可控,对于公司空箱业务转型升级具有积极的意义。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5]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2 月 7 日以电
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9:00 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朝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2月15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纲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2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白雪卿女士、吴岩松先生、林福广先生、陈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进行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1年12月15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2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港务物流合资新设福建港联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2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第1、2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21年12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5]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董事会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召开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提案:
1、审议《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2月15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纲要》。
2、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2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与规划的议 √
案》
2.00 提案 2《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玲玲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zhull@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反 弃
备注 同意
对 权
提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 号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与
1.00 √
规划的议案》
提案 2《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2.00 √
的议案》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2021-12-08]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黄国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国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
黄国栋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董事会对黄国栋先生在公司任副总经理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1-02]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获得政府奖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奖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奖励的基本情况
近日,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孙公司厦门外代仓储有限公司收到厦门市政府部门拨付的财政性奖励 1,33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收到厦门市政府部门拨付的财政性奖励 1,400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账。
二、奖励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奖励的类型及奖励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上述政府奖励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奖励,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上述金额计入其他收益。上述政府奖励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 奖励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以上政府奖励将对公司 2021 年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约 395 万元。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2021-10-27] (000905)厦门港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际参会监事 5 名;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及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董事会就本次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7]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5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以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促使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将已经发生坏账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一、本次核销坏账基本情况
本次拟对符合公司坏账核销条件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拟核销的应收账款账
面原值合计 7,001,689.67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述应收款项累计已计
提坏账准备 7,001,689.67 元,剩余账面价值为 0 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公司积极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已胜诉,但因涉及被执行单位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当前执行程序,经公司审慎判断确认已无法收回。成员企业已按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2021 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不构成影响。本次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对坏账核销的后续相关工作
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并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做到账销案存,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债务人情况,一旦发现相关债务人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董事会就本次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2021-10-27] (000905)厦门港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
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1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1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7] (000905)厦门港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036元
每股净资产: 5.881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8%
营业总收入: 176.1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0亿元
[2021-10-21]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1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6
债券代码:112465 债券简称:16厦港0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2021 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1 年本息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0 月
22 日。凡在 2021 年 10 月 22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
在 2021 年 10 月 22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利息和债券本金的权利。
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支付 2020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4
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并摘牌。
由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
发行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将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开始支付自 2020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4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并摘牌。根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为保证本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证券简称及代码:简称“16 厦港 02”,代码 112465。
3、发行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6、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次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7、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25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8、兑付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1 年10 月 25 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
日为 2019 年 10 月 25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9、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6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24 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
期限自 2016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6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4 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
息期限自 2016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1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25%。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
币 32.5 元(含税),兑付本金为 1,000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
者实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26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债券投资者取得的实际每 1,000 元派发本息合计为 1,032.5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取得的实际每 1,000 元派发本息合计为 1,026 元。
三、本次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兑付兑息日和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1 年 10 月 22 日。
2、兑付兑息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
3、债券摘牌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
四、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10 月 22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公司将会在本次兑付兑息款到帐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及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及本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摘牌,债券最后交易日为 2021 年 10 月 22
日,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
易。
七、关于本期债券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16 厦港 02”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
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以及 2009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
《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以及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人缴纳公司债券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 发行人、主承销商、登记机构及各证券公司:
1、发行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陈朝辉
联系人:庄世斌
联系电话:0592-5826151
传真:0592-5686161
2、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4 层
法定代表人:马骥
联系人:张娜伽
联系电话:021-23153582
传真:021-23153509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传真:0755-25988122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16]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36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2]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2021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期的经营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2021 年度) 上年同期(2020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8,529.74 万元-19,412.11 万元 盈利:8,823.69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10%-12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964 元/股-0.3105元/股 盈利:0.1435 元/股
(2) 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2021 年度) 上年同期(2020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5,602.89万元-6,485.26万元 盈利:4,006.45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9.85%-61.8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896 元/股-0.1037元/股 盈利:0.0645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涉及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散杂货吞吐量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2)拖轮、代理等港口增值服务及临港物流业务进一步提质增效;(3)以港贸结合为
重心的贸易业务营收增长较快带来利润增长;(4)新增公司对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09-23]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363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2021-09-10]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363),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9-03]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参加2021年度厦门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度厦门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
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9月7日参加由厦门证监局指导,厦门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1年度厦门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召开的时间、方式
召开时间:2021年9月7日(周二)15:00-17:00;
会议方式:本次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进行,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二、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董事长陈朝辉先生、董事会秘书蔡全胜先生、财务总监王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8-21]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陈朝辉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387,682,5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25,191,522 股的 62.0102%。
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387,647,2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004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386,907,522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61.886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5,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56%。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75,0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240%。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 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逐项审议);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发行数量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限售期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上市地点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 决议有效期
本项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9%;反对股份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39,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53%;反对股份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7%;弃权股份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7,647,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
[2021-08-21] (000905)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4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或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代公司”)与韩国班轮船东 HMM CO.,LTD(以下简称“HMM”)签订船舶代理协议,为其在厦门口岸的集装箱班轮,提供包括代收海运费及其他附加费等在内的一系列代理服务。为保障外代公司代收的海运费及其他附加费按照船舶代理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给 HMM,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同意为外代公司向 HMM 出具履约保函,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 USD 2,782,667(担保金额按保函开具当日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主体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贸易公司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担保尚未签署履约保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08月22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航运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潘铁彬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从事国内船舶代理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无船承运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旅客票务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受合法设立的酒店企业委托对其进行管理(不含餐饮、住宿经营);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互联网销售;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60%股权;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经审计) 2021.6.30(未经审计)
总资产 87,742.93 102,839.51
净资产 36,304.10 39,109.84
营业收入 21,707.05 12,204.75
利润总额 7,238.40 3,703.79
净利润 5,368.87 2,805.74
负债总额 51,438.83 63,729.6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3、外代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本保函一经开立立即生效,于2021年12月31日保证人对外营业时间结束时失效(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以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准)。
3、担保金额:USD 2,782,667(担保金额按保函开具当日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
4、担保协议中其他重要条款:
(1)本保函为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后,保证人将在收到索赔文件次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核定索赔文件是否符合本保函的约定,并在核定通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向受益
人付款。
(2)保证人的担保责任/担保金额将随着代理人的履约或者保证人的赔付而相应递减。
(3)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4)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5)保证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仅限于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形成并经保证人核定确认的,不超过本保函约定的担保金额的范围。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正本原件退回保证人。但无论是否退回,本保函自失效日起均视为自动失效。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和义务自动解除,本保函对保证人不再具有任何约束力。
(6)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说明
1、担保的原因:外代公司与HMM签订了船舶代理协议,为其提供在厦门口岸的集装箱班轮代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代收海运费及其他附加费等。近期,集装箱海运费高涨,为了确保外代公司代收的海运费及其他附加费可以足额、及时支付给HMM,HMM要求厦门外代提供符合条件的单位为上述事项出具的履约保函。
2、贸易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外代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公司能够对上述两家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
3、上述担保事项主要涉及外代公司的代收代付海运费及其他附加费业务,该业务不会产生向HMM垫付款项的情况,亦不会产生资金回收的风险,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若贸易公司因出具该履约保函而导致承担相关损失的,外代公司同意贸易公司可以直接从外代公司归集给本公司管理的大额资金中扣除等额的款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 247,262.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7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
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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