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862什么时候复牌?-银星能源停牌最新消息
≈≈银星能源000862≈≈(更新:22.02.26)
[2022-02-26]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0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
金。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一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
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在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于 2021 年10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2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中介机构已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评估报告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事项之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15] (000862)银星能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4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原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23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0,7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08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审议的议案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2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01 关于选举杨思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091,43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5 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2 关于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091,43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5 股。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10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0%;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283%;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227%;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9489%。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白帆律师、赵东伟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通过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简历请见附件)。同时,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更换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事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简历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杨思光先生简历
杨思光先生,男,196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安全总监,甘肃华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铝新疆铝电有限公司董事,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国铝
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并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思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思光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杨思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王斌先生简历
王斌先生,男,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历
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厂副厂长、纪委书记。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自 2022 年 2 月14 日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斌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王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2022-01-28]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下
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4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杨思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2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备注
提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 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1.00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关于选举杨思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
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3:30—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科 杨建峰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900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62。
投票简称:银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银星能源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 计 X1+X2≤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
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
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
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提 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1.00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关于选举杨思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01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1.02 独立董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2-01-28] (000862)银星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依法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工作需要,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前,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将继续履行其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前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累计投票制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 司 关 于 拟 更 换 公 司 董 事 的 公 告 》 及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地区、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等,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人民币 6 万元/人/年调整为人民币 8.4 万元/人/年,按月核算,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次月执行。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4日(星期一)下午 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 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董事候选人杨思光先生简历
杨思光先生,男,196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
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纪委书记,甘肃华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铝新疆铝电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思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思光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杨思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王斌先生简历
王斌先生,男,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历
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厂副厂长、纪委书记。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斌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王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2022-01-28]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
金。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一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
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在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于 2021 年10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2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中介机构已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评估报告正在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并经国资有权单位、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事项之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通知》,因工作需要,拟将公司董事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更换为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的履历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认为,杨思光先生和王斌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前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累计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董事候选人杨思光先生简历
杨思光先生,男,196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
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纪委书记,甘肃华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铝新疆铝电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思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思光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杨思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王斌先生简历
王斌先生,男,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历
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厂副厂长、纪委书记。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斌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王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2022-01-28] (000862)银星能源: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8,800 万元–9,8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3,430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56.56% - 185.71%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8,500 万元–9,5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1,896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348.31% - 401.0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246 元/股–0.1388 元/股 盈利:0.0486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公司 2021 年度年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所属
新能源发电企业利用小时提高,营业收入增加,利润同比上升。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通知》,因工作需要,拟将公司董事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更换为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的履历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认为,杨思光先生和王斌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前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累计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董事候选人杨思光先生简历
杨思光先生,男,196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
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纪委书记,甘肃华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铝新疆铝电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思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思光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杨思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王斌先生简历
王斌先生,男,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历
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厂副厂长、纪委书记。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斌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王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2022-01-28]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
金。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一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
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在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于 2021 年10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2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中介机构已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评估报告正在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并经国资有权单位、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事项之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07]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
金。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一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
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在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于 2021 年10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2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中介机构已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评估报告正在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国资有权单位、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
议本次事项之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1] (000862)银星能源: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原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宁夏银星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 12 人,代表股份300,605,6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5715%。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284,08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 706,118,997 股的 40.23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515,7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38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后,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15,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王璐律师、赵东伟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1-12-27] (000862)银星能源:[2021-06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银星能源;证券代码:000862)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 12 月 24 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 21.1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函询了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宁夏能源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
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期正在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介机构已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评估报告正在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16] (000862)银星能源: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
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仪风电)拟通过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保理方式:无追索权国内保理。
保理融资金额:人民币 12.3 亿元,其中:银星能源为人民币 10.2 亿元,银仪风电为人民币 2.1 亿元。
保理融资期限:3 年期。
保理融资费率:固定利率(年利率 3.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000862)银星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仪风电)拟通过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保理方式:无追索权国内保理。
保理融资金额:人民币 12.3 亿元,其中:银星能源为人民币 10.2 亿元,银仪风电为人民币 2.1 亿元。
保理融资期限:3 年期。
保理融资费率:固定利率(年利率 3.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
先生、吴解萍女士、汤杰先生、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1日(星期五)下午 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 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下
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且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议 案 备注
议案名称
编 码 该 列 打 勾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
午 10:00—12:00,下午 13:30—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科 杨建峰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900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62。
投票简称:银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务 密 码 或 数 字证 书 , 可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
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
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提 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 √
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1-12-16]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或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仪风电)拟通过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或保理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保理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12.3 亿元。
2.关联关系的说明
中铝财务公司属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并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汤杰先生、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
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1号楼C座2层201-204、
3 层、4 层 2 区、5 层、6 层、7 层 701-708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小雷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 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7829780G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7 日
股权结构: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85.2388%;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7612%。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仅限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
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相关财务数据
中铝财务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127H211000001 号,持有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核准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717829780G。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铝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
318.30 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55.34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人民币233.89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5,006.33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 55,008.61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41,888.05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中铝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
355.19 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56.30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人民币 262.94 亿元。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0,418.93 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 45,820.67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30,518.09 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中铝财务公司属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股权关系图如下:
(四)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中铝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转让给中铝财务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所属单位名称 办理保理业务金额
号
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2,000
2 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1,000
合计 123,000
四、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
加补助)转让给中铝财务公司,中铝财务公司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支付保理款。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保理业务的费率参照市场价与中铝财务公司协商确定。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拟与中铝财务公司签署《保理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理商(以下简称甲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卖方(以下简称乙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应收账款: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卖方支付保理款。
(四)保理服务种类:无追索权国内保理。
(五)保理融资金额:人民币 12.3 亿元,其中:银星能源
为人民币 10.2 亿元,银仪风电为人民币 2.1 亿元。
(六)保理融资期限:3 年期。
(七)保理融资费率:固定利率(年利率 3.7%)。
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尚未与中铝财务公司正式签署《保理合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合同。待合同正式签署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保理融资有利于公司盘活应收账款,加快资金周转,有利于公司经营健康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目前,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3,100万元,其中:长期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短期贷款为人民币10,000万元,融资租赁为人民币29,60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以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资料后,认可该事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由于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降低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盘活公司应收账款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提升公司运营质量。交易定价参照市场水平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关联交易概述表;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09]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
金。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一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
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在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于 2021 年10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2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中介机构已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评估报告正在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国资有权单位、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事项之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1-13] (000862)银星能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原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23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763,12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8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584,7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8%;反对 26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8417%;反对 26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584,7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8%;反对 26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8417%;反对 26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556,7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0%;反对 29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6,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1726%;反对 29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82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1-2项议案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6日、2021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白帆律师、王璐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13]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汤杰先生正式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汤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汤杰先生简历
汤杰先生,男,1980 年 4 月出生,法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现任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历任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企管法规科副科长;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政策与法规主管、政策与法律部副主任;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
政策与法律部副主任。自 2021 年 11 月 12 日起,汤杰先生任本
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汤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汤杰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汤杰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1-11]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0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八届八次董事会及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下
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上述1-2项议案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6日、2021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议 案 备注
议案名称
编 码 该 列 打 勾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和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
午 10:00—12:00,下午 13:30—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科 杨建峰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900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及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62。
投票简称:银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务 密 码 或 数 字证 书 , 可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
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
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提 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1.00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 √
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2.00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 √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1-11-10]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
金。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一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
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在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于 2021 年10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经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2 日开市起复牌。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国资有权单位、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事项之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0-26] (000862)银星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八届九次董事会
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人,其中马建勋先生、张有全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9 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
式:现场+网络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
期五)下午 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 会议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第 3 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上述 3 项议案一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八届八次董事会及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下
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上述1-2项议案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6日、2021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议 案 备注
议案名称
编 码 该 列 打 勾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和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
午 10:00—12:00,下午 13:30—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科 杨建峰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900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及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62。
投票简称:银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
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
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提 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1.00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 √
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2.00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 √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1-10-26] (000862)银星能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暨对 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八届九次监事会
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9 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82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现就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000862)银星能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036元
每股净资产: 3.964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7%
营业总收入: 9.4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4亿元
[2021-10-15]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价近期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银星能源;证券代码:000862)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10 月 14 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23.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函询了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宁夏能源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
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期正在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经国资有权
单位、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 10 月 12 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披露了《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
预告》(公告编号:2021-05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截至目前,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业绩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3] (000862)银星能源:[2021-052]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二)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盈利:13,500 万元–15,000 万元 盈利:2,987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51.96% - 402.1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912 元/股–0.2124 元/股 盈利:0.0423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所属新能源发电企业利用小时提高,营业收入增加,利润同比上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三季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2021-10-12]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前一交易日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银星能源、证券代码:
000862)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
复牌业务》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21 年 9月 24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等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9 月 24 日)的
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类别
1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84,089,900 40.23 人民币普通股
2 阿拉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 1.13 人民币普通股
3 马婕 5,583,254 0.79 人民币普通股
4 朱明 3,800,000 0.54 人民币普通股
5 李川城 3,250,060 0.46 人民币普通股
6 丁靖览 3,000,000 0.42 人民币普通股
7 高后生 2,663,000 0.38 人民币普通股
8 费明硕 2,583,400 0.37 人民币普通股
9 宋可心 2,433,400 0.34 人民币普通股
10 谢文轩 2,361,300 0.33 人民币普通股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9 月 24 日)的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类别
1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79,323,793 15.82 人民币普通股
2 阿拉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 1.60 人民币普通股
3 马婕 5,583,254 1.11 人民币普通股
4 朱明 3,800,000 0.76 人民币普通股
5 李川城 3,250,060 0.65 人民币普通股
6 丁靖览 3,000,000 0.60 人民币普通股
7 高后生 2,663,000 0.53 人民币普通股
8 费明硕 2,583,400 0.52 人民币普通股
9 宋可心 2,433,400 0.49 人民币普通股
10 谢文轩 2,361,300 0.47 人民币普通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10-12]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
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
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国资有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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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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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0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
金。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一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
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在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于 2021 年10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2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中介机构已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评估报告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事项之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15] (000862)银星能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4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原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23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0,7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08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审议的议案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2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01 关于选举杨思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091,43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5 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2 关于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091,43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5 股。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10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0%;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283%;反对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227%;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9489%。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白帆律师、赵东伟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通过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简历请见附件)。同时,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更换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事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简历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杨思光先生简历
杨思光先生,男,196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安全总监,甘肃华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铝新疆铝电有限公司董事,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国铝
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并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思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思光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杨思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王斌先生简历
王斌先生,男,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历
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厂副厂长、纪委书记。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自 2022 年 2 月14 日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斌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王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2022-01-28]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下
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4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杨思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2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备注
提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 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1.00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关于选举杨思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
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3:30—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科 杨建峰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900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62。
投票简称:银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银星能源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 计 X1+X2≤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
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9:15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
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
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提 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1.00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关于选举杨思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1.01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1.02 独立董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2-01-28] (000862)银星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依法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工作需要,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前,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将继续履行其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前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累计投票制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 司 关 于 拟 更 换 公 司 董 事 的 公 告 》 及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地区、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等,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人民币 6 万元/人/年调整为人民币 8.4 万元/人/年,按月核算,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次月执行。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4日(星期一)下午 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 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董事候选人杨思光先生简历
杨思光先生,男,196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
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纪委书记,甘肃华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铝新疆铝电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思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思光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杨思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王斌先生简历
王斌先生,男,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历
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厂副厂长、纪委书记。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斌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王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2022-01-28]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
金。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一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
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在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于 2021 年10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2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中介机构已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评估报告正在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并经国资有权单位、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事项之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通知》,因工作需要,拟将公司董事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更换为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的履历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认为,杨思光先生和王斌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前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累计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董事候选人杨思光先生简历
杨思光先生,男,196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
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纪委书记,甘肃华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铝新疆铝电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思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思光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杨思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王斌先生简历
王斌先生,男,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历
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厂副厂长、纪委书记。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斌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王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2022-01-28] (000862)银星能源: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8,800 万元–9,8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3,430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56.56% - 185.71%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8,500 万元–9,5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1,896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348.31% - 401.0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246 元/股–0.1388 元/股 盈利:0.0486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公司 2021 年度年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所属
新能源发电企业利用小时提高,营业收入增加,利润同比上升。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通知》,因工作需要,拟将公司董事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更换为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的履历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认为,杨思光先生和王斌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前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累计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董事候选人杨思光先生简历
杨思光先生,男,196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
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纪委书记,甘肃华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铝新疆铝电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思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思光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杨思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王斌先生简历
王斌先生,男,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历
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厂副厂长、纪委书记。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斌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王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2022-01-28]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
金。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一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
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在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于 2021 年10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2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中介机构已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评估报告正在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并经国资有权单位、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事项之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07]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
金。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一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
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在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于 2021 年10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2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中介机构已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评估报告正在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国资有权单位、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
议本次事项之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1] (000862)银星能源: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原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宁夏银星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 12 人,代表股份300,605,6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5715%。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284,08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 706,118,997 股的 40.23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515,7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38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后,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15,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王璐律师、赵东伟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1-12-27] (000862)银星能源:[2021-06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银星能源;证券代码:000862)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 12 月 24 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 21.1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函询了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宁夏能源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
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期正在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介机构已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评估报告正在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16] (000862)银星能源: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
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仪风电)拟通过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保理方式:无追索权国内保理。
保理融资金额:人民币 12.3 亿元,其中:银星能源为人民币 10.2 亿元,银仪风电为人民币 2.1 亿元。
保理融资期限:3 年期。
保理融资费率:固定利率(年利率 3.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000862)银星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仪风电)拟通过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保理方式:无追索权国内保理。
保理融资金额:人民币 12.3 亿元,其中:银星能源为人民币 10.2 亿元,银仪风电为人民币 2.1 亿元。
保理融资期限:3 年期。
保理融资费率:固定利率(年利率 3.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
先生、吴解萍女士、汤杰先生、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1日(星期五)下午 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 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下
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且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议 案 备注
议案名称
编 码 该 列 打 勾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
午 10:00—12:00,下午 13:30—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科 杨建峰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900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62。
投票简称:银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务 密 码 或 数 字证 书 , 可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
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
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提 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 √
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1-12-16]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或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仪风电)拟通过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或保理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保理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12.3 亿元。
2.关联关系的说明
中铝财务公司属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并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汤杰先生、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
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1号楼C座2层201-204、
3 层、4 层 2 区、5 层、6 层、7 层 701-708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小雷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 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7829780G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7 日
股权结构: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85.2388%;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7612%。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仅限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
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相关财务数据
中铝财务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127H211000001 号,持有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核准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717829780G。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铝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
318.30 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55.34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人民币233.89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5,006.33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 55,008.61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41,888.05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中铝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
355.19 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56.30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人民币 262.94 亿元。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0,418.93 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 45,820.67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30,518.09 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中铝财务公司属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股权关系图如下:
(四)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中铝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转让给中铝财务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所属单位名称 办理保理业务金额
号
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2,000
2 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1,000
合计 123,000
四、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
加补助)转让给中铝财务公司,中铝财务公司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支付保理款。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保理业务的费率参照市场价与中铝财务公司协商确定。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拟与中铝财务公司签署《保理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保理商(以下简称甲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卖方(以下简称乙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应收账款: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卖方支付保理款。
(四)保理服务种类:无追索权国内保理。
(五)保理融资金额:人民币 12.3 亿元,其中:银星能源
为人民币 10.2 亿元,银仪风电为人民币 2.1 亿元。
(六)保理融资期限:3 年期。
(七)保理融资费率:固定利率(年利率 3.7%)。
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尚未与中铝财务公司正式签署《保理合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合同。待合同正式签署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保理融资有利于公司盘活应收账款,加快资金周转,有利于公司经营健康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目前,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3,100万元,其中:长期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短期贷款为人民币10,000万元,融资租赁为人民币29,60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以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资料后,认可该事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由于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银星能源及银仪风电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降低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盘活公司应收账款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提升公司运营质量。交易定价参照市场水平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关联交易概述表;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09]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
金。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一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
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在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于 2021 年10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2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中介机构已完成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评估报告正在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国资有权单位、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事项之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1-13] (000862)银星能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原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23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763,12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8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584,7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8%;反对 26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8417%;反对 26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584,7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8%;反对 26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8417%;反对 26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15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556,7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0%;反对 29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6,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1726%;反对 29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82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1-2项议案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6日、2021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白帆律师、王璐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13]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汤杰先生正式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汤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汤杰先生简历
汤杰先生,男,1980 年 4 月出生,法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现任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历任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企管法规科副科长;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政策与法规主管、政策与法律部副主任;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
政策与法律部副主任。自 2021 年 11 月 12 日起,汤杰先生任本
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汤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汤杰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汤杰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1-11]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0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八届八次董事会及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下
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上述1-2项议案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6日、2021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议 案 备注
议案名称
编 码 该 列 打 勾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和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
午 10:00—12:00,下午 13:30—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科 杨建峰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900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及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62。
投票简称:银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务 密 码 或 数 字证 书 , 可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
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
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提 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1.00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 √
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2.00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 √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1-11-10]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募集配套资
金。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一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
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在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停牌进展公告,于 2021 年10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及《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经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2 日开市起复牌。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国资有权单位、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事项之前,每 30 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0-26] (000862)银星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八届九次董事会
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人,其中马建勋先生、张有全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9 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
式:现场+网络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
期五)下午 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 会议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第 3 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上述 3 项议案一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八届八次董事会及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下
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上述1-2项议案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6日、2021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议 案 备注
议案名称
编 码 该 列 打 勾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和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
午 10:00—12:00,下午 13:30—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科 杨建峰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900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及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62。
投票简称:银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
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
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提 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1.00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 √
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2.00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 √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1-10-26] (000862)银星能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暨对 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八届九次监事会
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9 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含税及差旅费),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82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现就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000862)银星能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036元
每股净资产: 3.964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7%
营业总收入: 9.4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4亿元
[2021-10-15]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价近期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银星能源;证券代码:000862)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10 月 14 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23.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函询了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购买宁夏能源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相关
的资产与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期正在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经国资有权
单位、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 10 月 12 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披露了《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
预告》(公告编号:2021-05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截至目前,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业绩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3] (000862)银星能源:[2021-052]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二)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盈利:13,500 万元–15,000 万元 盈利:2,987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51.96% - 402.1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912 元/股–0.2124 元/股 盈利:0.0423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所属新能源发电企业利用小时提高,营业收入增加,利润同比上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三季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2021-10-12]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前一交易日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银星能源、证券代码:
000862)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
复牌业务》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21 年 9月 24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等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9 月 24 日)的
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类别
1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84,089,900 40.23 人民币普通股
2 阿拉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 1.13 人民币普通股
3 马婕 5,583,254 0.79 人民币普通股
4 朱明 3,800,000 0.54 人民币普通股
5 李川城 3,250,060 0.46 人民币普通股
6 丁靖览 3,000,000 0.42 人民币普通股
7 高后生 2,663,000 0.38 人民币普通股
8 费明硕 2,583,400 0.37 人民币普通股
9 宋可心 2,433,400 0.34 人民币普通股
10 谢文轩 2,361,300 0.33 人民币普通股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9 月 24 日)的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类别
1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79,323,793 15.82 人民币普通股
2 阿拉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 1.60 人民币普通股
3 马婕 5,583,254 1.11 人民币普通股
4 朱明 3,800,000 0.76 人民币普通股
5 李川城 3,250,060 0.65 人民币普通股
6 丁靖览 3,000,000 0.60 人民币普通股
7 高后生 2,663,000 0.53 人民币普通股
8 费明硕 2,583,400 0.52 人民币普通股
9 宋可心 2,433,400 0.49 人民币普通股
10 谢文轩 2,361,300 0.47 人民币普通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10-12] (000862)银星能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阿拉善左旗贺兰山 200MW 风电项目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
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
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国资有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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