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92什么时候复牌?-盐湖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盐湖股份000792≈≈(更新:21.08.31)
[2021-08-31] (000792)盐湖股份:关于第二大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31 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来函,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新公司,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整体划入该新公司。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
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获得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中化”)出具的《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动联合重组相关程序的说明》,中国中化决定自说明出具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所属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
本次无偿划转前,中国中化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中化集团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 571,578,48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2%)。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中化通过中化集团持有公司 571,578,48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后续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000792)盐湖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八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证件及有关资料原件,于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股东资格验证及签到。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9日,截至2021年9月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与召开
日相距不超过7个交易日)。
本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海润酒店5楼5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
详见相关公告。
(二)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为特别表决议案,需参会的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
三、提案编码
议案 备注
议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登记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号码:0979-8448122
信函或传真请注明“盐湖股份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0979-8448121查询。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现场会议。
(二)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岩 巨敏
联系电话:0979-8448121
电子邮箱:yhjf0792@sina.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16000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792 投票简称:盐湖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 备注
议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编码 1-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
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当在本委托书中注明对每一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
权票的具体指示;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
备注 表决意见类型
编号 议案内容 该列打勾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8-31] (000792)盐湖股份:关于子公司九江3T清算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九江3T清算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控股子
公司进行清算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九江 3T 数字投影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 3T”)因缺乏持续盈利能力,停产 停业多年,按照公司重点工作安排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关 于公司聚焦主业,加大对非主业、非优势业务的资源整合力度,对闲置、低效资 产进行清理处置,减轻公司主业负担的要求,公司拟对九江 3T 和九江新材料两 家公司进行清算处置。
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九江中院”)送达
的【(2021)赣 04 破申 3 号】《民事裁定书》,九江 3T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九
江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九江 3T 的破产清算申请。
一、《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九江中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清 算的申请。本案中九江 3T 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意破产清算。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 定如下:受理申请人对九江 3T 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本次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九江 3T 已长期停产,根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及
公司重点工作安排,已将九江 3T 列入低效资产进行清算处置,公司已计提相应 资产减值损失,因此本次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 据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 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0] (000792)盐湖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
司八届董事会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13 人,亲自参会董事 13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
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3. 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姜弘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4. 审议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30] (000792)盐湖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八届监事
会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9 人,实
到监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认为: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 年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现拟对执行的会计政
策《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进行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三、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关联监事张博、杨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30] (000792)盐湖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868元
每股净资产: 1.151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5%
营业总收入: 61.6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14亿元
[2021-08-23] (000792)盐湖股份: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证券代码:000792)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2021 年 8 月 19 日、2021 年 8 月 2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业绩》(公告编号:2021-060),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200,000 万元~220,00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约 0.3681 元/股~0.4049 元/
股。公司将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恢复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尚未消除。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17] (000792)盐湖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详见 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披露的《青海
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
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1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的《青
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63)。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 起息日 到期日 实际收益
(万元) 期限 金额(万
元)
中信理财之共赢
中信银行股
成长强债三个月
份有限公司 30,000 3个月 2021/5/10 2021/8/11 336.08
锁定期净值型人
西宁分行
民币理财产品
截止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已收到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三个月锁定期
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本金及利息共计 303,360,753.43 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名称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号 金额 本金 本金金额
1 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三个月锁 30,000.00 30,000.00 336.08 -
定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 招商银行周周发二点零理财计划 10,000.00 10,000.00 103.22 -
3 浦发银行财富班车进取之新客理财 10,000.00 10,000.00 73.84 -
4 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90 天人 3,300.00 3,300.00
民币理财产品
5 外贸信托-五行荟智集合资金信托 20,000.00 20,000.00
计划
6 中银理财“稳享”(封闭式) 10,000.00 10,000.00
7 邮银财富.债券 2018 年第 201 期三 3,400.00 3,400.00
个月定开净值型
8 “安鑫”(七天)固定收益类开放 3,300.00 3,300.00
式净值型
合 计: 90,000.00 50,000.00 513.13 40,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1,7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4.12%
最近 12 个月内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26%
目前已使用理财额度 40,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60,000.00
总理财额度 100,000.0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备查文件
1、委托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2021-08-14] (000792)盐湖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0日、2021年2月5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何萍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截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何萍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的有关规定,何萍女士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何萍女士的通知,何萍女士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2021-08-13] (000792)盐湖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详见 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披露的《青
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1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
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1-063)。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 起息日 到期日 实际收
(万元) 期限 益金额
(万
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 周周发二点 10,000 3个月 2021/5/12 2021/8/10 103.22
限公司西宁分行 零理财计划
产品
截止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已收到招商银行周周发二点零理财计划产品理
财本金及利息共计 101,032,185.42 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名称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
号 金额 本金 金金额
1 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三个月锁 30,000.00 30,000.00
定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 财富班车进取之新客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103.22 -
3 周周发二点零理财计划产品 10,000.00 10,000.00 73.84 -
4 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90 天人 3,300.00 3,300.00
民币理财产品
5 外贸信托 五行荟智集合资金信托 20,000.00 20,000.00
计划
6 中银理财“稳享”(封闭式) 10,000.00 10,000.00
7 邮银财富债券2018年第201期三个 3,400.00 3,400.00
月定开
8 “安鑫”(七天)固定收益类开放 3,300.00 3,300.00
式净值型
合 计: 90,000.00 20,000.00 177.06 70,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1,7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4.12%
最近 12 个月内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09%
目前已使用理财额度 70,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30,000.00
总理财额度 100,000.0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备查文件
1、委托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相关凭证
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规则指引的规定,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0] (000792)*ST盐湖: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的提示性公告2021-074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恢复上市,股票简称“盐湖股份”,股票代码“000792”。
二、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收盘价,即 8.84 元/股。
三、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10 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公
司股票自恢复上市次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四、重要风险提示:
(一)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对汇信及其子公司关联方占款管理风险
如未来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资金未及时到位、重整进程和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推进员工安置工作的相关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原化工分公司约 2,500 名员工的安置工作,但安置工作的完成尚需一定的时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性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公司社保账户与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共用的风险
针对共用盐湖股份的社保账户问题,盐湖镁业与海纳化工已于近日均承诺,其将在
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且执行完毕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独立的社会保险账户
的设立工作。鉴于目前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完成时间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解决社保
账户共用问题尚需一定的时间,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股票恢复上市提示
(一)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恢复上市,股票简称“盐湖股份”,股票代码“000792”。
(二)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
收盘价,即 8.84 元/股。
(三)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10 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不纳入指数计算。公司股票自恢复上市次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日涨
跌幅限制为 10%。
二、公司最新股份结构
(一)公司股份结构表(截止 2021 年 7 月 31 日)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非流通股 3,980,485 0.0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28,896,187 99.93%
三、总股本 5,432,876,672 100%
2.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53,068,895 13.8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571,578,484 10.5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406,276,871 7.4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 国家开发银行 402,200,881 7.4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
5 346,750,156 6.3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分行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326,949,337 6.0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283,312,196 5.2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207,769,728 3.8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73,553,462 3.1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
10 155,433,954 2.8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产处置专用账户
三、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为氯化钾,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该行业与经济周期的相
关性较为密切。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将可能对公司上下游及农业等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国际整体经济形势复杂多
变,宏观经济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若整体经济形势持续不佳,相关行业发展增速减
缓,公司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钾肥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全球钾盐资源储量分布极不均衡,钾肥生产在地域和生产厂商方面呈现极高的
集中度。北美三大钾肥生产厂商和东欧两大钾肥生产厂商垄断了全球约 75%的钾肥产能,
是钾肥行业的寡头,对钾肥定价有较强的影响力,这些寡头厂商可能出于自身利益而调
控钾肥价格。另外,钾肥需求的变动也可能导致钾肥价格的波动。如果未来氯化钾价格
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风险。
(三)环保风险
钾肥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液、废渣、污水及粉尘,公司的盐田、卤渠、生产车间
及配套措施均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相关要求。但随着我国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境保护
逐渐成为我国发展建设过程中的首要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可能会出台更严格的法律法
规来提高相关行业的环保水平,届时公司将面临标准更高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导致
公司在环境治理的投入增加,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书披露之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青海国投持有公司股份 753,068,8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6%,青海国投累计质押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为 753,000,000 股,占其持有股份的 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6%,质押率较高。
若未来青海国投自身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情形,偿债能力减弱,或股价大幅波动导致跌破平仓线,则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可能面临重大债务清偿危机、信用状况恶化等风险。
(六)对汇信及其子公司关联方占款管理风险
如未来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资金未及时到位、重整进程和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盐湖能源木里煤矿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违规开采赔偿责任及罚没风险
根据海西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10月8日向子公司盐湖能源下发的《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告知函》,海西州人民政府已启动了针对木里聚乎更矿区相关企业的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并已委托环境部规划院开展木里矿区相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鉴定工作。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盐湖能源尚未收到相关生态损害评估鉴定结果或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
受青海省木里矿区某民营企业非法开采煤矿突发事件影响,盐湖能源已退出木里矿区,停止在木里矿区的一切经营、生产、销售行为。盐湖能源由于历史上违规开采行为存在未来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同时并处罚款等风险,盐湖能源已经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但由于盐湖能源尚未收到相关生态损害评估鉴定结果,实际最终产生的相关赔偿责任以及罚没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超过公司已计提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金额,从而可能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处理结果需以有关
部门的最终处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进展情况及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八)推进员工安置工作的相关风险
公司推进原化工分公司约 2,500 名员工的安置工作尚需一定的时间,如在推进过程中,元品化工经营状况或者资金状况发生恶化,导致元品化工未能支付该部分员工的薪酬,公司存在需要在安置完成前继续支付薪酬的可能,届时可能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已承诺,在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且执行完毕或其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等员工进行依法安置,届时公司将充分考虑自身业务需求并充分尊重该等员工的意愿,依法依规通过员工自主择业或为愿意继续留在公司工作的员工提供工作岗位等方式进行安置,充分保障公司员工合法权益。公司将积极推进员工安置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性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九)公司社保账户与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共用的风险
目前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存在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共用社保账户的情形。根据当地社保机构要求,盐湖镁业和海纳化工需在缴清其历史拖欠社保费用才能设立其独立的社保账户,目前由于盐湖镁业和海纳化工目前仍处于司法重整程序中,历史拖欠社保费用尚未缴清,导致公司及子公司新域资管目前仍与盐湖镁业职工及海纳化工职工共用社保账户,同时公司存在为盐湖镁业与海纳化工代垫部分社保费用的情形。
针对共用盐湖股份的社保账户问题,盐湖镁业与海纳化工已于近日均承诺,其将在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且执行完毕之日起的三个
[2021-08-10] (000792)盐湖股份:盘中临时停牌的公告
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10%,根据《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所自今日09时31分11秒起对该股实施临时停牌,于10时31分12秒复牌。
[2021-08-10] (000792)盐湖股份:盘中临时停牌的公告
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10%,根据《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所自今日13时27分03秒起对该股实施临时停牌,于14时27分04秒复牌。
[2021-08-05] (000792)*ST盐湖: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7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
司八届董事会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13 人,亲自参会董事 13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
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依据《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5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5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5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陈俊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附件:
陈俊国,男,汉族,1976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 10 月加入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曾任钾肥部业务经理、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复
合肥事业部副总经理、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业务
拓展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基础肥事业部磷肥部副总经理。陈俊国先生在在股东单位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08-05] (000792)*ST盐湖: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7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 2021 年7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八届监事
会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9 人,实
到监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监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财务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决议合法性
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与高管行为监督与纠正委员会工作规则》《调查起诉
委员会工作规则》,认为监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5] (000792)*ST盐湖: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7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召开了八
届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副总裁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陈俊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以上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俊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附件:
陈俊国,男,汉族,1976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 10 月加入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曾任钾肥部业务经理、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复
合肥事业部副总经理、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业务
拓展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基础肥事业部磷肥部副总经理。陈俊国先生在在股东单位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08-05] (000792)*ST盐湖:关于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7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声明与风险提示:
一、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青海盐湖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深证上〔2021〕763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
恢复上市。
二、重要风险提示:
(一)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对汇信及其子公司关联方占款管理风险
如未来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资金未及时到位、重整进程和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推进员工安置工作的相关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原化工分公司约 2,500 名员工的安置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将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性信息披露,但尚需一定的时间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公司社保账户与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共用的风险
针对共用盐湖股份的社保账户问题,盐湖镁业与海纳化工已于近日均承诺,其将在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且执行完毕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独立的
社会保险账户的设立工作。鉴于目前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完成时间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解决社保账户共用问题尚需一定的时间,提请投资者注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1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
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5 月 22 日起暂停上市。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青海盐湖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深证上〔2021〕763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恢复上
市。
一、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1、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0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
[2021]第 36-00003 号),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4 亿元,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41.19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 月修订)第 14.2.1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提出恢复上市
申请的条件,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5)。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股票恢复
上市的书面申请。
(二)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受理青海
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 152 号),
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三)积极准备恢复上市补充材料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
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 15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恢复上市申请材料中,要求公司补充相关材料,并要求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2021 年 6 月 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 16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0 年度相关信息披露及年度报告进行了进一步审查,要求公司就对有关事项予以进一步说明,并将其作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补充材料予以提供。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已根据《关于提交恢复上
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要求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并披露了《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7 月 24 日,根据深交所审查公司恢复上市申请资料提出的要求,公
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恢复上市补充材料相关问题的进一步补充说明》《关于公司恢复上市相关事项的相关承诺》(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积极配合相关机构核查工作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14.2.17 条规定,委托相关机构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
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
于恢复上市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2021-053)),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相关期限。
鉴于上述调查核实工作已结束。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的次一交易日起,重启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审核程序。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青海盐湖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深证上〔2021〕763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恢复上
市。
(六)继续加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绩效
公司持续深入做好钾肥和锂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持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开源节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七)管理人与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重整管理人与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了《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约定将转增股票受让款的支付期限延后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信公司”)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的 12 个月内向《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第一条约定的公司收款账户支付受让股票的对价59,502.26 万元。
2.汇信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提供受领股票的证券账户,公司应在收到汇信公司提供的证券账户且汇信公司向公司收款账户支付全部受让股票对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受让股票的过户登记。
3.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如汇信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支付受让股票对价的,公司有权解除《资产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与《补充协议(一)》中 7,075.18 万股股票处置所涉条款以及本协议,并有权自行处置该等 7,075.18 万股转增股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向汇信公司请求赔偿损失。
4.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协议作为原协议、《补充协议(一)》的补充协议,是原协议、《补
充协议(一)》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原协议、《补充协议(一)》具备同等法律
效力;本协议与原协议、《补充协议(一)》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的其他事项和条款仍以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为准。
注:根据公司管理人的说明,公司管理人自行处置受让股票原则为:如出现汇信公司未按照该协议约定支付受让股票对价的情形,公司管理人将按照价值最大化的原则,通过司法公开拍卖、变卖或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对该等股票进行处置,处置价款在支付必要的税、费之后,归还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存在的主要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为氯化钾,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该行业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为密切。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将可能对公司上下游及农业等行业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国际整体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宏观经济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若整体经济形势持续不佳,相关行业发展增速减缓,公司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钾肥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全球钾盐资源储量分布极不均衡,钾肥生产在地域和生产厂商方面呈现极高的集中度。北美三大钾肥生产厂商和东欧两大钾肥生产厂商垄断了全球约75%的钾肥产能,是钾肥行业的寡头,对钾肥定价有较强的影响力,这些寡头厂商可能出于自身利益而调控钾肥价格。另外,钾肥需求的变动也可能导致钾肥价格的波动。如果未来氯化钾价格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风险。
(三)环保风险
钾肥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液、废渣、污水及粉尘,公司的盐田、卤渠、生产车间及配套措施均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相关要求。但随着我国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境保护逐渐成为我国发展建设过程中的首要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可能会出台更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提高相关行业的环保水平,届时公司将面临标准更高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导致公司在环境治理的投入增加,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
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书披露之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青海国投持有公司股份753,068,8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6%,青海国投累计质押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为 753,000,000 股,占其持有股份的 99.99%,占公司总股本
[2021-08-03] (000792)*ST盐湖: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恢复上市,鉴于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
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它导致公司股票交
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自恢复上市
之日起变更为“盐湖股份”,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792”。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10 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自恢复上市次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9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深
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792”,股票简称由“盐
湖股份”变更为“*ST 盐湖”,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19)青 01 破申 2 号《民
事裁定书》及(2019)青 01 破 2 号《决定书》,西宁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格尔木
泰山实业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担任盐湖股份管理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792”,股票简称仍为“*ST
盐湖”,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相关法院冻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当时公司股
票交易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792”,股票简称仍为“*ST 盐湖”,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均已消除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2021 年 3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 大 信 审 字 [2021] 第 36-0003 号 ), 显 示 公 司 2020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14,016,260,617.93 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039,507,350.78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148,679,849.0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119,277,848.68 元。
2020 年 1 月 17 日,盐湖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
表决通过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青海盐湖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0 年 1 月 20 日,西
宁中院作出(2019)青 01 破 2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盐湖股份《重整
计划》,并终止盐湖股份的重整程序。2020 年 4 月 20 日,西宁中院作出(2019)
青 01 破 2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盐湖股份《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截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账号为
2806041509022101291 的基本存款账户状态正常,不存在任何被司法冻结的情形。目前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均已消除,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披露了《关
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导致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它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自恢复
上市之日起变更为“盐湖股份”,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79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10 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自恢复上市次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
[2021-08-02] (000792)*ST盐湖: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公告
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恢复上市的公告
因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2018 年、2019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5 月 22 日起暂停上市。2021 年 4 月 8 日,
公司向本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2021 年 7 月 15 日,本所第十届上市委员会召开第 354 次工
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21 年 7 月 24日,公司完成了对前述会议意见的落实。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
定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8 月 10 日起恢复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后及时披露股票恢复上市公告,并按照规定做好股票恢复上市的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8 月 2 日
[2021-07-31] (000792)*ST盐湖: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9 人,实到监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
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该议案,认为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中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书面
申请,将公司股票简称由“*ST 盐湖”申请变更为“盐湖股份”。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7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31] (000792)*ST盐湖:关于收到《关于同意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关于同意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
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
复上市决定》(深证上〔2021〕763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恢复上市。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工作,并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规定,在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五个交易
日前披露《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31] (000792)*ST盐湖: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13 人,亲
自参会董事 13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
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均已消除,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
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书面申请,将公司股票简称由“*ST 盐湖”申请变
更为“盐湖股份”。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7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31] (000792)*ST盐湖: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
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因 2017
年度、201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被西宁市中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裁定受理重整以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相关
法院冻结的原因,2019 年以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
示。
因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1 条的规定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5 月 22 日起暂停上市。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
36-00003 号),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
净资产为 41.19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
第 14.2.1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恢复上市条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3月31日披露的《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受理青海盐湖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 152 号),公司股
票恢复上市申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青海盐湖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第 763 号),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本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恢复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均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应当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八届五次(临时)董事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书面申请,将公司股票简称由“*ST盐湖”申请变更为“盐湖股份”。
公司股票交易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若获深交所核准,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 盐湖”变更为“盐湖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0792”,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将由 5%变更为 10%。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24] (000792)*ST盐湖: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 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一、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委托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市柴达木东路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26,7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工银理财·如意人生多资产轮动 3 个月定开理财产品(第
2 期)(人民币 10,000 万元)、中银理财“稳享”(封闭式)(人民币 10,000
万元)、“安鑫”(七天)固定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人民币
3,300 万元)、邮银财富.债券 2018 年第 201 期(三个月定开净值型)(3,400 万元)。
委托理财期限:3 个月、4 个月、140 天、3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
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一)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受托方名 有限公司格尔木支 公司格尔木分行 限公司格尔木市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格尔
称 行 木市柴达木东路支
行
工银理 财 ·如 意 人 生 (机构专属)中银 “安鑫”(七天)固定 邮银财富.债券 2018
产品名称 多资产轮动3个月定 理财“稳享”(封 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 年第 201 期(三个月
开理财产品(第2期) 闭式) 人民币理财产品 定开净值型)
金额(万 10,000.00 10,000.00 3,300.00 3,400.00
元)
A 档:7 天通知存款利
预计年化
率+145BP
收益率 3.4%-3.9% 3.85% 3.25%
B 档:7 天通知存款利
(%)
率+245BP
产品期限 3 个月 4 个月 140 天 3 个月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风险等级 PR2(稳健型) PR2(稳健型) PR2(稳健型) PR2(稳健型)
是否构成
是 是 是 是
关联交易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的理财产品为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向以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
具、国债、同业存单等各类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和非固定收益资产。根据
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在不影响公司的内部正
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理财活动。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
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主要要素
1、工银理财·如意人生多资产轮动 3 个月定开理财产品(第 2 期)
产品名称:工银理财·如意人生多资产轮动 3 个月定开理财产品(第 2 期)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PR2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3.40%-3.90%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8 月 15 日
产品期限:3 个月
公司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包含可转债、可交换债等)、债券基金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
2、中银理财“稳享”(封闭式)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机构专属)中银理财“稳享”(封闭式)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PR2
业绩基准(年化):3.85%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7 月 28 日
产品期限:4 个月
公司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含现金、银行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回购(含逆回购)、资金拆借等;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外国借款人在我国市场发行的债券等;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债券、优先股等;以固定收益资产为主要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或计划;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优先档;以风险对冲为目的的国债期货、利率掉期、债券借贷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3、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之“安鑫”(七天)固定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安鑫”(七天)固定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PR2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A 档:7 天通知存款利率+145Bp B 档:7 天通
知存款利率+245BP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7 月 28 日
产品期限:140 天
公司认购金额:3,300 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本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金融债等。
4、邮储银行公司开放净值型产品
产品名称:邮银财富.债券 2018 年第 201 期(三个月定开净值型)人民币理财
产品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PR2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3.25%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7 月 28 日
产品期限:3 个月
公司认购金额:3,400 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本产品募集资金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产品(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间接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现金类资产、债券及债
务融资工具类资产、其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等。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产品资产总值的 80%,其中投资于现金类资产、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类资产合计不得低于产品资产总值的 50%,投资于其他债权类资产不得超过产品资产总值的 5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不得超过产品资产总值的 8%。产品的杠杆率不超过 140%。
(二)风险控制分析
1、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理财交易对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市柴达木东路支行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管理人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
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
益。
六、
[2021-07-21] (000792)*ST盐湖: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61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 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预计收 实际收
金额 产品 益金额 益金额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期限 (万 (万
元) 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 财富班车进
行股份有限公司 取之新客理 10,000 68 天 2021/5/10 2021/7/19 71.73 73.84
西宁分行 财产品
截止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已收到理财本金及利息共计 100,738,356.16 元。
二、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委托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中国对外经
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18,3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人民
币 3,300 万元)、外贸信托 五行荟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人民币 15,000 万元)。
委托理财期限:90 天、(119 天、126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
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一)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受托方名称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司格尔木分行
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 外贸信托-五行荟智集合资金信托
产品名称
动”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计划
金额(万元) 3,300.00 10,000.00 5,000.00
预计年化收益
3.20% 4.8% 4.8%
率(%)
产品期限 90 天 119 天 126 天
非保本固定收 非保本固定收益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益型 型
风险等级 PR2(稳健型) R2(稳健型) R2(稳健型)
是否构成关联
是 是 是
交易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向以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同业存单等各类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和非固定收益资产。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在不影响公司的内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理财活动。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主要要素
1、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开放净值型)
产品风险评级:PR2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3.20%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7 月 22 日
产品期限:90 天
公司认购金额:3,300 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同业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证券投资基金、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或计划,依法在交易所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含港股)、优先股等权益类资产,交易所内开展的期货(如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大宗商品期货等)、期权等监管允许开展的衍生类资产、商品类资产及其他金融工具,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投资品种。各投资资产种类占总投资资产的计划投资比例如下:货币市场工具类、债券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 80%;权益及其他非固收类资产不超过 20%。
2、外贸信托-五行荟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名称:外贸信托-五行荟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类型:非保本固定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R2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4.8%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7 月 21 日
产品期限:119 天、126 天
公司认购金额:10,000 万元、5,000.00 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固定收益类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其他工具、如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须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受托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才能投资该产品、监管要求认购的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委托人知晓并接受,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有权机关或机构的其他规定,委托受托人以信托资金初始本金金额的 1%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该等认购行为系本信托项下信托财产投资的一部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归属信托财产。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以信托资金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不代表受托人或任何其他有权机关承诺或保证本信托计划赢利本金不受损失。
(二)风险控制分析
1、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理财交易对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均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管理人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
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
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名称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号 金额 本金 本金金额
1 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三个月锁 30,000 30,000
定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 财富班车进取之新客理财产品 10,000 10000 73.84
3 周周发二点零理财计划产品 10,000 10,000
合 计:
[2021-07-07] (000792)*ST盐湖: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所提问题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5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
事项的函》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所提问题的回复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收到深交所《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
司部函[2021]第 167 号)(以下简称《有关事项的函 167 号》。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
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相关机构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已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或“大信事务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
现根据《有关事项的函 167 号》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联方占款问题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显示,你公司 2020 年期末关联方占用资金
余额为 17.52 亿元,关联占款方为你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原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化工”)、海纳化工子公司青海海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湖水泥”)、原化工分公司资产(剥离后更名为青海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品化工”)、破产重整资产的承接方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信公司”)。请你公司:
1.详细列示关联方占款的形成原因、形成时间、主要内容,说明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2.详细列示关联方占款中各类应收款项的减值情况,说明减值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及减值计提的充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说明 2021 年以来你公司新增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4.结合关联方占款的构成分类,说明你公司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 排,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5.充分论证本事项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月修订)》规定的恢复上市
条件,请保荐机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2.7 条、第 14.2.8
条规定核查并就相关事项是否对公司申请恢复上市构成实质障碍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详细列示关联方占款的形成原因、形成时间、主要内容,说明是否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1、关联方占款的形成原因、形成时间、主要内容
2019 年 10 月 16 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青 01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受理海纳化工破产重整案;同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青 01 破申 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盐湖镁业破产重整案。海纳化工与盐湖镁业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进入重整程序。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联方占款
合计为 17.52 亿元,该等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形成时间 单位 类型 金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主要内容 2021年
余额 5 月 31日
盐湖镁业 应收账款 35,815.18 32,233.41 90.00% 货款 35,815.18
盐湖镁业 其他应收款 25,960.51 23,364.55 90.00% 主要是代垫银 25,960.51
行利息
2019年 10 月 海纳化工 应收账款 5,267.60 4,740.84 90.00% 货款 5,267.60
盐湖镁业、海 主要是内部资
纳化工重整 海纳化工 其他应收款 603.44 543.10 90.00% 金拆借 603.44
前形成 海湖水泥 其他应收款 内部资金拆借
8,142.21 407.09 5.00% 5,862.23
海湖水泥 应收账款 58.00 0.58 1.00% 车辆租赁费 0
小计 75,846.94 61,289.57 - - 73,508.96
2019年 10 月 盐湖镁业 应收账款 64,494.13 3,224.72 5.00% 货款 62,768.78
盐湖镁业、海 盐湖镁业 其他应收款 主要是代垫的
纳化工重整 25,928.69 1,296.43 5.00% 工资、社保、 23,815.13
形成时间 单位 类型 金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主要内容 2021年
余额 5 月 31日
后形成 天然气
海纳化工 应收账款 1,576.75 78.84 5.00% 货款 -212.98
海纳化工 其他应收款 6,367.89 318.39 5.00% 主要是代垫的 6,367.89
工资、社保
汇信公司 其他应收款 183.3 1.83 1.00% 垫付社保 0
元品化工 应收账款 841.08 8.41 1.00% 货款 -1,461.11
小计 99,391.84 4,928.62 - - 91,277.71
总计 175,238.78 66,218.19 - - 164,786.67
前述款项的主要形成原因如下:
(1)盐湖镁业、海纳化工进入重整程序前,盐湖股份与关联方之间的款项产生原 因主要包括:
1)经营性往来:盐湖股份与盐湖镁业、海纳化工、海湖水泥间存在较为紧密的上 下游业务关系,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产生了盐湖股份对盐湖镁业、海纳化工、海湖水泥的 应收货款及车辆租赁费等经营应收账款;
2)非经营性往来:盐湖镁业、海纳化工进入重整程序前,盐湖镁业、海纳化工、 海湖水泥均为盐湖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为维护盐湖股份整体信用体系, 为体内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提供保障,盐湖股份向盐湖镁业、海纳化工、海湖水泥进行 了内部资金拆借或为其代垫银行利息,产生了对前述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2)盐湖镁业、海纳化工进入重整程序后,盐湖股份与关联方之间的款项产生原 因主要包括:
1)根据盐湖股份管理人与汇信公司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第七条的约定,“鉴 于盐湖股份资产包所涉资产的经营专业性强、对应资产规模大且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均 已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为协助汇信公司更好行使权利,保障汇信公司合法权益,盐湖股 份管理人将在西宁中院指导下,协助汇信公司形成过渡期的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 员、采购、销售、生产、合同清理、财务移交、后续经营发展等事务,以确保汇信公司 可以顺利实现对盐湖股份资产包的管理,依法保障依法合法权益。有关过渡期的详细安 排,双方将在西宁中院的指导下另行协商。”
鉴于盐湖镁业、海纳化工所涉资产的经营专业性强、对应资产规模大且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均已进入司法重整程序,根据《资产收购协议》,为妥善处理公司在破产重整中剥离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后产生的遗留问题,盐湖股份在过渡期内仍需在人员、采购、销售、生产、合同清理、财务移交、后续经营发展等事务方面协助汇信公司实现对剥离资产的管理。
2)经营性往来:公司出于利用察尔汗盐湖资源优势,投资建设了综合利用循环项目,虽然公司在司法重整后剥离了盐湖镁业股权及债权、海纳化工股权及债权和化工分公司实物资产等资产(以下简称“剥离资产”),但盐湖股份部分下属分子公司与相关剥离资产仍同处于察尔汗工业园区,存在紧密的上下游业务关系,在独特的园区供需环境和产业链关联情况下,盐湖股份与相关剥离资产之间的产品互供不可避免,由于该等经营性往来与盐湖股份形成了部分新增的应收账款。
另外,公司一直实行“集采集销”的采购和销售模式,下属各分子公司均没有自己的采购和销售体系,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后,相关剥离资产无法短期内建立自身的采购和销售体系,为更好得实现区域协同发展,公司短期内存在为相关剥离资产提供代采、代销业务的经营性往来,与盐湖股份形成了部分新增的应收账款。自 2020 年 9 月起,相关剥离资产已基本实现自采自销。
3)非经营性往来:根据盐湖股份管理人与汇信公司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的约定,盐湖股份有必要对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期间的职工维稳等工作予以支持。在盐湖镁业、海纳化工进入重整后,资金持续紧张,为支持盐湖镁业、海纳化工职工维稳等工作,盐湖股份为盐湖镁业、海纳化工代垫了部分员工工资和社保等费用,形成了盐湖股份对盐湖镁业、海纳化工的新增其他应收款。
4)根据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出具的说明,目前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均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资金十分紧张,资金筹措的渠道亦十分有限。一方面,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尚未完成;另一方面,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盐湖
[2021-07-07] (000792)*ST盐湖:关于2020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5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
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经事后审查,发现《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部分数据有误,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八、
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更正前内容: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199,219,792.90 3,975,583,814.44 4,319,092,344.08 2,522,364,66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7,869,711.26 604,437,682.47 735,816,023.78 -78,616,06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69,333,238.59 676,799,857.58 671,443,509.40 31,103,243.5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079,697.49 -1,773,807,756.69 1,526,039,566.12 -409,731,759.67
更正后内容: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199,219,792.90 3,523,051,603.30 3,695,026,581.38 3,598,962,64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7,869,711.26 604,437,682.47 735,816,023.78 -78,616,06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69,333,238.59 676,799,857.58 671,443,509.40 31,103,243.5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079,697.49 -1,773,807,756.69 1,526,039,566.12 -409,731,759.67
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中“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3、主要会计
数据和财务指标”之“(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更正前内容: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199,219,792.90 3,975,583,814.44 4,319,092,344.08 2,522,364,66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7,869,711.26 604,437,682.47 735,816,023.78 -78,616,06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69,333,238.59 676,799,857.58 671,443,509.40 31,103,243.5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079,697.49 -1,773,807,756.69 1,526,039,566.12 -409,731,759.67
更正后内容: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199,219,792.90 3,523,051,603.30 3,695,026,581.38 3,598,962,64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7,869,711.26 604,437,682.47 735,816,023.78 -78,616,06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69,333,238.59 676,799,857.58 671,443,509.40 31,103,243.5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079,697.49 -1,773,807,756.69 1,526,039,566.12 -409,731,759.67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对公司 2020 年年度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更正后的《2020 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更正后的《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对于上述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后续将不断加强披露数据
校对,避免类似错误!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2021-07-07] (000792)*ST盐湖:关于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2021-059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5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1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
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5 月 22 日起暂停上市。
一、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1、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0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
[2021]第 36-00003 号),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4 亿元,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41.19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 月修订)第 14.2.1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提出恢复上市
申请的条件,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5)。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股票恢复
上市的书面申请。
(二)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受理青海
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 152 号),
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三)积极准备恢复上市补充材料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
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 15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恢复上市申请材料中,要求公司补充相关材料,并要求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2021 年 6 月 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 16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0 年度相关信息披露及年度报告进行了进一步审查,要求公司就对有关事项予以进一步说明,并将其作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补充材料予以提供。
目前,公司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已根据《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要求完
成相关核查工作,并于 2021 年 7 月 6 日提交并披露了《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内容详与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积极配合相关机构核查工作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14.2.17 条规定,委托相关机构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
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
于恢复上市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2021-053)),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相关期限。
鉴于上述调查核实工作已结束。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的次一交易日起,重启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审核程序。
(五)继续加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绩效
公司持续深入做好钾肥和锂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持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开源节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六)管理人与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重整管理人与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了《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约定将转增股票受让款的支付期限延后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信公司”)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的 12 个月内向《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第一条约定的公司收款账户支付受让股票的对价59,502.26 万元。
2.汇信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提供受领股票的证券账户,公司应在收到汇信公司提供的证券账户且汇信公司向公司收款账户支付全部受让股票对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受让股票的过户登记。
3.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如汇信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支付受让股票对价的,公司有权解除《资产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与《补充协议(一)》中 7,075.18 万股股票处置所涉条款以及本协议,并有权自行处置该等 7,075.18 万股转增股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向汇信公司请求赔偿损失。
4.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协议作为原协议、《补充协议(一)》的补充协议,是原协议、《补
充协议(一)》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原协议、《补充协议(一)》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协议、《补充协议(一)》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的其他事项和条款仍以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为准。
注:根据公司管理人的说明,公司管理人自行处置受让股票原则为:如出现汇信公司未按照该协议约定支付受让股票对价的情形,公司管理人将按照价值最大化的原则,通过司法公开拍卖、变卖或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对该等股票进行处置,处置价款在支付必要的税、费之后,归还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后,如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4.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
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电话:0979-8448121
传真号码:0979-8448122
电子邮箱:yhjf0792@sina.com
通讯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 28 号
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2021-07-07] (000792)*ST盐湖: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5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
的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收到深交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
〔2021〕第 159 号)(以下简称“有关事项的函”),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已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或“大信事务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现金流、收入成本确认与结转问题
1.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31.99 亿元、39.76 亿元、
43.19 亿元和 25.22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7.78 亿元、6.04 亿元、6.71 亿元和-0.79 亿元,
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出现显著下滑、净利润为负。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季节性特点,并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分析说明第四季度各项主要财务指标波动较大的原因,是否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影响。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第四季度各项主要财务指标波动较大的原因
1、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波动原因
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 2020 年度贸易收入中原按总额法确认的部分收入
进行了调整;公司在编制年报过程中,在按净额法调整收入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部分原本应当调减至第二、第三季度的收入调减在第四季度,导致第四季度收入降低,第二、三季度收入增加。公司已进行年报更正。
根据调整后的数据,公司报告期内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319,921.98 万元、
352,305.16 万元、369,502.66 万元及 359,896.26 万元,其中,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第三季度下降 2.60%,主要原因系第四季度氯化钾销售量较第三季度减少 25 万吨。
2、第四季度利润波动较大原因
公司 2020 年一至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78 亿元、6.04 亿元、
7.36 亿元和-0.79 亿元,其中第四季度净利润波动较大,主要原因为(1)因盐湖能源在本次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中按照要求全面退出,盐湖能源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费用 8,386.06 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966.29 万元;(2)公司根据职工安置方案计提职工安置费用 20,360.40 万元;(3)按照公司发放全年绩效工资惯例,在四季度发放 22,597.00 万元;(4)公司计提除盐湖能源外其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969.15 万元;(5)盐湖镁业少数股东(宁夏银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东理工科技园有限公司、上海科茂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研发中心和上海华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根据债权申报金额确认预计负债 1,297 万元。上述因素累计影响公司四季度净利润63,575.90 万元,剔除上述因素影响后,公司四季度净利润为 5.57 亿元,属于正常波动范围。
3、与同行业公司对比
公司可比的国内氯化钾生产和销售的上市公司主要为亚钾国际(000893.SZ)和藏格控股(000408.SZ),根据其披露的年度报告,各季度营业收入明细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计
亚钾国际
营业收入 8,122.23 9,250.85 11,283.10 7,661.07 36,317.24
各季度营业收入占全 22.36% 25.47% 31.07% 21.09% 100.00%
年总收入比例
藏格控股
营业收入 27,241.57 61,674.55 29,758.87 71,673.71 190,348.70
各季度营业收入占全 14.31% 32.40% 15.63% 37.65% 100.00%
年总收入比例
盐湖股份
营业收入 319,921.98 352,305.16 369,502.66 359,896.26 1,401,626.06
各季度营业收入占全 22.83% 25.14% 26.36% 25.68% 100.00%
年总收入比例
受农业生产季节性规律影响,钾肥销售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由于公司钾肥产能处于国内钾肥行业龙头地位,在国内钾肥市场起到压舱石作用,季节性波动并不明显。
(二)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 2021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01,659.51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103,071.79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313.57 万元,其中钾肥销售 122 万吨,碳酸锂销售 0.25
万吨,影响公司 2020 年四季度利润波动的因素除公司按照惯例发放全年绩效工资以外,其他因素均为一次性影响因素,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更正后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季度收入波动为正常合理范围内,公司作为
钾肥行业龙头企业,季节性波动并不明显。第四季度利润波动主要系公司第四季度计提员工安置费用、盐湖能源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费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发放绩效工资等,影响公司 2020 年四季度利润波动的因素除公司按照惯例发放全年绩效工资以外,其他因素均为一次性影响因素,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年报显示,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2 亿元,同比下降 116.22%,
而你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为 20.40 亿元。请你公司结合破产重整后续处置安排,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盈利规模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是否匹配。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0 年度、2019 年度对比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2019年 差异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85,345.35 1,516,648.50 -431,303.16
收到的税费返还 3,144.64 726.71 2,417.92
项目 2020年 2019年 差异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282.82 32,847.22 1,435.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22,772.80 1,550,222.43 -427,449.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45,268.16 937,519.65 -292,251.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5,133.00 178,905.49 -53,772.4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0,802.17 86,125.68 244,676.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811.49 68,816.25 -2,004.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68,014.83 1,271,367.08 -103,352.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242.03 278,855.36 -324,097.38
公司 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各项目波动的主要原因系 2019 年 10
月 16 日盐湖镁业和海纳化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不再纳入盐湖股份合并范围,导致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均较上年同期减少。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 2019 年度减少 324,097.38 万元,同比下降
116.22%,主要原因系:(1)本年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 244,676.48 万元主要系支付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款 242,050.71 万元(含支付的税款债权);(2)支付以前年度欠缴的员工社保费用 27,470.06 万元(3)按照重整计划偿还相关债权金额 47,143.32 万元。上述因素累计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16,664.09 万元,剔除上述因素影响后,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得净额为 271,422.06 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保持一致。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支付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款、员工社保费用及按照重整计划支付相关债权,非可持续性影响因素,具有合理性。
(二)公司盈利规模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是否匹配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03,950.74 万元,与当期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45,242.03 万元,存在较大差异。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公司 2020 年度支付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款 242,050.71 万元(含支付的税款债权)、支付以前年度欠缴的员工社保费用 27,470.06 万元、按照重整计划支付相关债权金额 47,143.32 万元共合计支付316,664.09 万元所致。如剔除上述因素,公司 2020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71,422.06
[2021-07-07] (000792)*ST盐湖: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200,000.00 万元-220,000.00 万元 盈利:138,230.7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4.69% – 59.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 200,000.00 万元-220,000.00 万元 盈利:144,613.31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8.30% – 52.1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681 元/股– 0.4049 元/股 盈利:0.3364 元/股
二、 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氯化钾产销稳定,蓝科锂业 2 万吨项目部分装置已投
入运行,碳酸锂产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报告期氯
化钾及碳酸锂产品价格上涨,公司业绩提升。
四、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
已受理了公司恢复上市的申请,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
票仍存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最终以深交所作出的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的决定为准,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的初步估算,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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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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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1] (000792)盐湖股份:关于第二大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31 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来函,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新公司,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整体划入该新公司。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
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获得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中化”)出具的《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动联合重组相关程序的说明》,中国中化决定自说明出具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所属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
本次无偿划转前,中国中化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中化集团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 571,578,48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2%)。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中化通过中化集团持有公司 571,578,48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后续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1] (000792)盐湖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八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证件及有关资料原件,于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股东资格验证及签到。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9日,截至2021年9月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与召开
日相距不超过7个交易日)。
本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海润酒店5楼5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
详见相关公告。
(二)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为特别表决议案,需参会的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
三、提案编码
议案 备注
议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登记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号码:0979-8448122
信函或传真请注明“盐湖股份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0979-8448121查询。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现场会议。
(二)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岩 巨敏
联系电话:0979-8448121
电子邮箱:yhjf0792@sina.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16000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792 投票简称:盐湖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 备注
议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编码 1-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单位)出
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当在本委托书中注明对每一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
权票的具体指示;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
备注 表决意见类型
编号 议案内容 该列打勾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8-31] (000792)盐湖股份:关于子公司九江3T清算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九江3T清算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控股子
公司进行清算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九江 3T 数字投影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 3T”)因缺乏持续盈利能力,停产 停业多年,按照公司重点工作安排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关 于公司聚焦主业,加大对非主业、非优势业务的资源整合力度,对闲置、低效资 产进行清理处置,减轻公司主业负担的要求,公司拟对九江 3T 和九江新材料两 家公司进行清算处置。
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九江中院”)送达
的【(2021)赣 04 破申 3 号】《民事裁定书》,九江 3T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九
江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九江 3T 的破产清算申请。
一、《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九江中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清 算的申请。本案中九江 3T 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意破产清算。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 定如下:受理申请人对九江 3T 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本次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九江 3T 已长期停产,根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及
公司重点工作安排,已将九江 3T 列入低效资产进行清算处置,公司已计提相应 资产减值损失,因此本次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 据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 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0] (000792)盐湖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
司八届董事会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13 人,亲自参会董事 13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
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3. 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姜弘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4. 审议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30] (000792)盐湖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八届监事
会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9 人,实
到监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认为: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 年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二、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现拟对执行的会计政
策《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进行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三、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关联监事张博、杨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30] (000792)盐湖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868元
每股净资产: 1.151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5%
营业总收入: 61.6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14亿元
[2021-08-23] (000792)盐湖股份: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证券代码:000792)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2021 年 8 月 19 日、2021 年 8 月 2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业绩》(公告编号:2021-060),预计 2021 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200,000 万元~220,00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约 0.3681 元/股~0.4049 元/
股。公司将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恢复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尚未消除。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17] (000792)盐湖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详见 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披露的《青海
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
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1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的《青
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63)。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 起息日 到期日 实际收益
(万元) 期限 金额(万
元)
中信理财之共赢
中信银行股
成长强债三个月
份有限公司 30,000 3个月 2021/5/10 2021/8/11 336.08
锁定期净值型人
西宁分行
民币理财产品
截止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已收到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三个月锁定期
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本金及利息共计 303,360,753.43 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名称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号 金额 本金 本金金额
1 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三个月锁 30,000.00 30,000.00 336.08 -
定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 招商银行周周发二点零理财计划 10,000.00 10,000.00 103.22 -
3 浦发银行财富班车进取之新客理财 10,000.00 10,000.00 73.84 -
4 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90 天人 3,300.00 3,300.00
民币理财产品
5 外贸信托-五行荟智集合资金信托 20,000.00 20,000.00
计划
6 中银理财“稳享”(封闭式) 10,000.00 10,000.00
7 邮银财富.债券 2018 年第 201 期三 3,400.00 3,400.00
个月定开净值型
8 “安鑫”(七天)固定收益类开放 3,300.00 3,300.00
式净值型
合 计: 90,000.00 50,000.00 513.13 40,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1,7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4.12%
最近 12 个月内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26%
目前已使用理财额度 40,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60,000.00
总理财额度 100,000.0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备查文件
1、委托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2021-08-14] (000792)盐湖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0日、2021年2月5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何萍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截至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何萍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的有关规定,何萍女士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何萍女士的通知,何萍女士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2021-08-13] (000792)盐湖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详见 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披露的《青
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1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
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1-063)。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 起息日 到期日 实际收
(万元) 期限 益金额
(万
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 周周发二点 10,000 3个月 2021/5/12 2021/8/10 103.22
限公司西宁分行 零理财计划
产品
截止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已收到招商银行周周发二点零理财计划产品理
财本金及利息共计 101,032,185.42 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名称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
号 金额 本金 金金额
1 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三个月锁 30,000.00 30,000.00
定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 财富班车进取之新客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103.22 -
3 周周发二点零理财计划产品 10,000.00 10,000.00 73.84 -
4 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90 天人 3,300.00 3,300.00
民币理财产品
5 外贸信托 五行荟智集合资金信托 20,000.00 20,000.00
计划
6 中银理财“稳享”(封闭式) 10,000.00 10,000.00
7 邮银财富债券2018年第201期三个 3,400.00 3,400.00
月定开
8 “安鑫”(七天)固定收益类开放 3,300.00 3,300.00
式净值型
合 计: 90,000.00 20,000.00 177.06 70,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1,7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4.12%
最近 12 个月内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09%
目前已使用理财额度 70,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30,000.00
总理财额度 100,000.0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备查文件
1、委托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相关凭证
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规则指引的规定,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0] (000792)*ST盐湖: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的提示性公告2021-074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恢复上市,股票简称“盐湖股份”,股票代码“000792”。
二、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收盘价,即 8.84 元/股。
三、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10 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公
司股票自恢复上市次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四、重要风险提示:
(一)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对汇信及其子公司关联方占款管理风险
如未来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资金未及时到位、重整进程和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推进员工安置工作的相关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原化工分公司约 2,500 名员工的安置工作,但安置工作的完成尚需一定的时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性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公司社保账户与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共用的风险
针对共用盐湖股份的社保账户问题,盐湖镁业与海纳化工已于近日均承诺,其将在
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且执行完毕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独立的社会保险账户
的设立工作。鉴于目前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完成时间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解决社保
账户共用问题尚需一定的时间,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股票恢复上市提示
(一)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恢复上市,股票简称“盐湖股份”,股票代码“000792”。
(二)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
收盘价,即 8.84 元/股。
(三)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10 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不纳入指数计算。公司股票自恢复上市次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日涨
跌幅限制为 10%。
二、公司最新股份结构
(一)公司股份结构表(截止 2021 年 7 月 31 日)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非流通股 3,980,485 0.0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28,896,187 99.93%
三、总股本 5,432,876,672 100%
2.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53,068,895 13.8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571,578,484 10.5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406,276,871 7.4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 国家开发银行 402,200,881 7.4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
5 346,750,156 6.3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分行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326,949,337 6.0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283,312,196 5.2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207,769,728 3.8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73,553,462 3.1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
10 155,433,954 2.8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产处置专用账户
三、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为氯化钾,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该行业与经济周期的相
关性较为密切。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将可能对公司上下游及农业等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国际整体经济形势复杂多
变,宏观经济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若整体经济形势持续不佳,相关行业发展增速减
缓,公司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钾肥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全球钾盐资源储量分布极不均衡,钾肥生产在地域和生产厂商方面呈现极高的
集中度。北美三大钾肥生产厂商和东欧两大钾肥生产厂商垄断了全球约 75%的钾肥产能,
是钾肥行业的寡头,对钾肥定价有较强的影响力,这些寡头厂商可能出于自身利益而调
控钾肥价格。另外,钾肥需求的变动也可能导致钾肥价格的波动。如果未来氯化钾价格
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风险。
(三)环保风险
钾肥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液、废渣、污水及粉尘,公司的盐田、卤渠、生产车间
及配套措施均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相关要求。但随着我国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境保护
逐渐成为我国发展建设过程中的首要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可能会出台更严格的法律法
规来提高相关行业的环保水平,届时公司将面临标准更高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导致
公司在环境治理的投入增加,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书披露之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青海国投持有公司股份 753,068,8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6%,青海国投累计质押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为 753,000,000 股,占其持有股份的 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6%,质押率较高。
若未来青海国投自身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情形,偿债能力减弱,或股价大幅波动导致跌破平仓线,则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可能面临重大债务清偿危机、信用状况恶化等风险。
(六)对汇信及其子公司关联方占款管理风险
如未来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资金未及时到位、重整进程和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盐湖能源木里煤矿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违规开采赔偿责任及罚没风险
根据海西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10月8日向子公司盐湖能源下发的《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告知函》,海西州人民政府已启动了针对木里聚乎更矿区相关企业的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并已委托环境部规划院开展木里矿区相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鉴定工作。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盐湖能源尚未收到相关生态损害评估鉴定结果或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
受青海省木里矿区某民营企业非法开采煤矿突发事件影响,盐湖能源已退出木里矿区,停止在木里矿区的一切经营、生产、销售行为。盐湖能源由于历史上违规开采行为存在未来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同时并处罚款等风险,盐湖能源已经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但由于盐湖能源尚未收到相关生态损害评估鉴定结果,实际最终产生的相关赔偿责任以及罚没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超过公司已计提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金额,从而可能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处理结果需以有关
部门的最终处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进展情况及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八)推进员工安置工作的相关风险
公司推进原化工分公司约 2,500 名员工的安置工作尚需一定的时间,如在推进过程中,元品化工经营状况或者资金状况发生恶化,导致元品化工未能支付该部分员工的薪酬,公司存在需要在安置完成前继续支付薪酬的可能,届时可能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已承诺,在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且执行完毕或其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等员工进行依法安置,届时公司将充分考虑自身业务需求并充分尊重该等员工的意愿,依法依规通过员工自主择业或为愿意继续留在公司工作的员工提供工作岗位等方式进行安置,充分保障公司员工合法权益。公司将积极推进员工安置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性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九)公司社保账户与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共用的风险
目前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存在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共用社保账户的情形。根据当地社保机构要求,盐湖镁业和海纳化工需在缴清其历史拖欠社保费用才能设立其独立的社保账户,目前由于盐湖镁业和海纳化工目前仍处于司法重整程序中,历史拖欠社保费用尚未缴清,导致公司及子公司新域资管目前仍与盐湖镁业职工及海纳化工职工共用社保账户,同时公司存在为盐湖镁业与海纳化工代垫部分社保费用的情形。
针对共用盐湖股份的社保账户问题,盐湖镁业与海纳化工已于近日均承诺,其将在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且执行完毕之日起的三个
[2021-08-10] (000792)盐湖股份:盘中临时停牌的公告
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10%,根据《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所自今日09时31分11秒起对该股实施临时停牌,于10时31分12秒复牌。
[2021-08-10] (000792)盐湖股份:盘中临时停牌的公告
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10%,根据《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所自今日13时27分03秒起对该股实施临时停牌,于14时27分04秒复牌。
[2021-08-05] (000792)*ST盐湖: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7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
司八届董事会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13 人,亲自参会董事 13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
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依据《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5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5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5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陈俊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附件:
陈俊国,男,汉族,1976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 10 月加入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曾任钾肥部业务经理、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复
合肥事业部副总经理、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业务
拓展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基础肥事业部磷肥部副总经理。陈俊国先生在在股东单位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08-05] (000792)*ST盐湖: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7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 2021 年7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八届监事
会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9 人,实
到监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监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财务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决议合法性
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与高管行为监督与纠正委员会工作规则》《调查起诉
委员会工作规则》,认为监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5] (000792)*ST盐湖: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7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召开了八
届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副总裁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陈俊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以上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俊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附件:
陈俊国,男,汉族,1976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 10 月加入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曾任钾肥部业务经理、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复
合肥事业部副总经理、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业务
拓展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基础肥事业部磷肥部副总经理。陈俊国先生在在股东单位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08-05] (000792)*ST盐湖:关于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7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声明与风险提示:
一、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青海盐湖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深证上〔2021〕763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
恢复上市。
二、重要风险提示:
(一)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对汇信及其子公司关联方占款管理风险
如未来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资金未及时到位、重整进程和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推进员工安置工作的相关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原化工分公司约 2,500 名员工的安置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将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性信息披露,但尚需一定的时间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公司社保账户与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共用的风险
针对共用盐湖股份的社保账户问题,盐湖镁业与海纳化工已于近日均承诺,其将在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且执行完毕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独立的
社会保险账户的设立工作。鉴于目前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完成时间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解决社保账户共用问题尚需一定的时间,提请投资者注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1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
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5 月 22 日起暂停上市。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青海盐湖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深证上〔2021〕763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恢复上
市。
一、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1、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0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
[2021]第 36-00003 号),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4 亿元,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41.19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 月修订)第 14.2.1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提出恢复上市
申请的条件,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5)。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股票恢复
上市的书面申请。
(二)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受理青海
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 152 号),
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三)积极准备恢复上市补充材料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
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 15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恢复上市申请材料中,要求公司补充相关材料,并要求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2021 年 6 月 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 16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0 年度相关信息披露及年度报告进行了进一步审查,要求公司就对有关事项予以进一步说明,并将其作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补充材料予以提供。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已根据《关于提交恢复上
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要求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并披露了《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7 月 24 日,根据深交所审查公司恢复上市申请资料提出的要求,公
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恢复上市补充材料相关问题的进一步补充说明》《关于公司恢复上市相关事项的相关承诺》(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积极配合相关机构核查工作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14.2.17 条规定,委托相关机构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
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
于恢复上市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2021-053)),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相关期限。
鉴于上述调查核实工作已结束。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的次一交易日起,重启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审核程序。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青海盐湖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深证上〔2021〕763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恢复上
市。
(六)继续加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绩效
公司持续深入做好钾肥和锂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持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开源节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七)管理人与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重整管理人与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了《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约定将转增股票受让款的支付期限延后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信公司”)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的 12 个月内向《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第一条约定的公司收款账户支付受让股票的对价59,502.26 万元。
2.汇信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提供受领股票的证券账户,公司应在收到汇信公司提供的证券账户且汇信公司向公司收款账户支付全部受让股票对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受让股票的过户登记。
3.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如汇信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支付受让股票对价的,公司有权解除《资产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与《补充协议(一)》中 7,075.18 万股股票处置所涉条款以及本协议,并有权自行处置该等 7,075.18 万股转增股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向汇信公司请求赔偿损失。
4.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协议作为原协议、《补充协议(一)》的补充协议,是原协议、《补
充协议(一)》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原协议、《补充协议(一)》具备同等法律
效力;本协议与原协议、《补充协议(一)》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的其他事项和条款仍以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为准。
注:根据公司管理人的说明,公司管理人自行处置受让股票原则为:如出现汇信公司未按照该协议约定支付受让股票对价的情形,公司管理人将按照价值最大化的原则,通过司法公开拍卖、变卖或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对该等股票进行处置,处置价款在支付必要的税、费之后,归还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存在的主要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为氯化钾,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该行业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为密切。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将可能对公司上下游及农业等行业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国际整体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宏观经济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若整体经济形势持续不佳,相关行业发展增速减缓,公司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钾肥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全球钾盐资源储量分布极不均衡,钾肥生产在地域和生产厂商方面呈现极高的集中度。北美三大钾肥生产厂商和东欧两大钾肥生产厂商垄断了全球约75%的钾肥产能,是钾肥行业的寡头,对钾肥定价有较强的影响力,这些寡头厂商可能出于自身利益而调控钾肥价格。另外,钾肥需求的变动也可能导致钾肥价格的波动。如果未来氯化钾价格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风险。
(三)环保风险
钾肥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液、废渣、污水及粉尘,公司的盐田、卤渠、生产车间及配套措施均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相关要求。但随着我国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境保护逐渐成为我国发展建设过程中的首要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可能会出台更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提高相关行业的环保水平,届时公司将面临标准更高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导致公司在环境治理的投入增加,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
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书披露之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青海国投持有公司股份753,068,8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6%,青海国投累计质押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为 753,000,000 股,占其持有股份的 99.99%,占公司总股本
[2021-08-03] (000792)*ST盐湖: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恢复上市,鉴于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
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它导致公司股票交
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自恢复上市
之日起变更为“盐湖股份”,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792”。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10 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自恢复上市次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9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深
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792”,股票简称由“盐
湖股份”变更为“*ST 盐湖”,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19)青 01 破申 2 号《民
事裁定书》及(2019)青 01 破 2 号《决定书》,西宁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格尔木
泰山实业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担任盐湖股份管理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792”,股票简称仍为“*ST
盐湖”,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相关法院冻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当时公司股
票交易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792”,股票简称仍为“*ST 盐湖”,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均已消除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2021 年 3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 大 信 审 字 [2021] 第 36-0003 号 ), 显 示 公 司 2020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14,016,260,617.93 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039,507,350.78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148,679,849.0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119,277,848.68 元。
2020 年 1 月 17 日,盐湖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
表决通过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青海盐湖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0 年 1 月 20 日,西
宁中院作出(2019)青 01 破 2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盐湖股份《重整
计划》,并终止盐湖股份的重整程序。2020 年 4 月 20 日,西宁中院作出(2019)
青 01 破 2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盐湖股份《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截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账号为
2806041509022101291 的基本存款账户状态正常,不存在任何被司法冻结的情形。目前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已恢复正常使用,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均已消除,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披露了《关
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导致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它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自恢复
上市之日起变更为“盐湖股份”,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79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10 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自恢复上市次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
[2021-08-02] (000792)*ST盐湖: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公告
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恢复上市的公告
因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2018 年、2019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5 月 22 日起暂停上市。2021 年 4 月 8 日,
公司向本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2021 年 7 月 15 日,本所第十届上市委员会召开第 354 次工
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21 年 7 月 24日,公司完成了对前述会议意见的落实。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
定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8 月 10 日起恢复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后及时披露股票恢复上市公告,并按照规定做好股票恢复上市的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8 月 2 日
[2021-07-31] (000792)*ST盐湖: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9 人,实到监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
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该议案,认为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中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书面
申请,将公司股票简称由“*ST 盐湖”申请变更为“盐湖股份”。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7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31] (000792)*ST盐湖:关于收到《关于同意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关于同意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
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
复上市决定》(深证上〔2021〕763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恢复上市。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工作,并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规定,在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五个交易
日前披露《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31] (000792)*ST盐湖: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13 人,亲
自参会董事 13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
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均已消除,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
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书面申请,将公司股票简称由“*ST 盐湖”申请变
更为“盐湖股份”。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7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
表决情况: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31] (000792)*ST盐湖: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
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因 2017
年度、201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被西宁市中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裁定受理重整以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相关
法院冻结的原因,2019 年以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
示。
因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1 条的规定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5 月 22 日起暂停上市。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
36-00003 号),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
净资产为 41.19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
第 14.2.1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恢复上市条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3月31日披露的《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受理青海盐湖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 152 号),公司股
票恢复上市申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青海盐湖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第 763 号),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本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恢复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均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应当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八届五次(临时)董事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书面申请,将公司股票简称由“*ST盐湖”申请变更为“盐湖股份”。
公司股票交易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若获深交所核准,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 盐湖”变更为“盐湖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0792”,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将由 5%变更为 10%。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07-24] (000792)*ST盐湖: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 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一、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委托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市柴达木东路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26,7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工银理财·如意人生多资产轮动 3 个月定开理财产品(第
2 期)(人民币 10,000 万元)、中银理财“稳享”(封闭式)(人民币 10,000
万元)、“安鑫”(七天)固定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人民币
3,300 万元)、邮银财富.债券 2018 年第 201 期(三个月定开净值型)(3,400 万元)。
委托理财期限:3 个月、4 个月、140 天、3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
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一)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受托方名 有限公司格尔木支 公司格尔木分行 限公司格尔木市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格尔
称 行 木市柴达木东路支
行
工银理 财 ·如 意 人 生 (机构专属)中银 “安鑫”(七天)固定 邮银财富.债券 2018
产品名称 多资产轮动3个月定 理财“稳享”(封 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 年第 201 期(三个月
开理财产品(第2期) 闭式) 人民币理财产品 定开净值型)
金额(万 10,000.00 10,000.00 3,300.00 3,400.00
元)
A 档:7 天通知存款利
预计年化
率+145BP
收益率 3.4%-3.9% 3.85% 3.25%
B 档:7 天通知存款利
(%)
率+245BP
产品期限 3 个月 4 个月 140 天 3 个月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风险等级 PR2(稳健型) PR2(稳健型) PR2(稳健型) PR2(稳健型)
是否构成
是 是 是 是
关联交易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的理财产品为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向以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
具、国债、同业存单等各类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和非固定收益资产。根据
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在不影响公司的内部正
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理财活动。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
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主要要素
1、工银理财·如意人生多资产轮动 3 个月定开理财产品(第 2 期)
产品名称:工银理财·如意人生多资产轮动 3 个月定开理财产品(第 2 期)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PR2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3.40%-3.90%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8 月 15 日
产品期限:3 个月
公司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包含可转债、可交换债等)、债券基金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
2、中银理财“稳享”(封闭式)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机构专属)中银理财“稳享”(封闭式)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PR2
业绩基准(年化):3.85%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7 月 28 日
产品期限:4 个月
公司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含现金、银行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回购(含逆回购)、资金拆借等;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外国借款人在我国市场发行的债券等;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债券、优先股等;以固定收益资产为主要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或计划;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优先档;以风险对冲为目的的国债期货、利率掉期、债券借贷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3、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之“安鑫”(七天)固定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安鑫”(七天)固定收益类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PR2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A 档:7 天通知存款利率+145Bp B 档:7 天通
知存款利率+245BP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7 月 28 日
产品期限:140 天
公司认购金额:3,300 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本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金融债等。
4、邮储银行公司开放净值型产品
产品名称:邮银财富.债券 2018 年第 201 期(三个月定开净值型)人民币理财
产品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PR2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3.25%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7 月 28 日
产品期限:3 个月
公司认购金额:3,400 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本产品募集资金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产品(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间接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现金类资产、债券及债
务融资工具类资产、其他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等。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产品资产总值的 80%,其中投资于现金类资产、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类资产合计不得低于产品资产总值的 50%,投资于其他债权类资产不得超过产品资产总值的 5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不得超过产品资产总值的 8%。产品的杠杆率不超过 140%。
(二)风险控制分析
1、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理财交易对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市柴达木东路支行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管理人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
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
益。
六、
[2021-07-21] (000792)*ST盐湖: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61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 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预计收 实际收
金额 产品 益金额 益金额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期限 (万 (万
元) 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 财富班车进
行股份有限公司 取之新客理 10,000 68 天 2021/5/10 2021/7/19 71.73 73.84
西宁分行 财产品
截止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已收到理财本金及利息共计 100,738,356.16 元。
二、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委托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中国对外经
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18,3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人民
币 3,300 万元)、外贸信托 五行荟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人民币 15,000 万元)。
委托理财期限:90 天、(119 天、126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
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一)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受托方名称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司格尔木分行
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 外贸信托-五行荟智集合资金信托
产品名称
动”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计划
金额(万元) 3,300.00 10,000.00 5,000.00
预计年化收益
3.20% 4.8% 4.8%
率(%)
产品期限 90 天 119 天 126 天
非保本固定收 非保本固定收益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益型 型
风险等级 PR2(稳健型) R2(稳健型) R2(稳健型)
是否构成关联
是 是 是
交易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向以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同业存单等各类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和非固定收益资产。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在不影响公司的内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理财活动。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主要要素
1、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开放净值型)
产品风险评级:PR2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3.20%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7 月 22 日
产品期限:90 天
公司认购金额:3,300 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农银理财“农银匠心·灵动”9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同业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证券投资基金、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或计划,依法在交易所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含港股)、优先股等权益类资产,交易所内开展的期货(如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大宗商品期货等)、期权等监管允许开展的衍生类资产、商品类资产及其他金融工具,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投资品种。各投资资产种类占总投资资产的计划投资比例如下:货币市场工具类、债券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 80%;权益及其他非固收类资产不超过 20%。
2、外贸信托-五行荟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名称:外贸信托-五行荟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类型:非保本固定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R2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化):4.8%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7 月 21 日
产品期限:119 天、126 天
公司认购金额:10,000 万元、5,000.00 万元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固定收益类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其他工具、如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须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受托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才能投资该产品、监管要求认购的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委托人知晓并接受,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有权机关或机构的其他规定,委托受托人以信托资金初始本金金额的 1%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该等认购行为系本信托项下信托财产投资的一部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归属信托财产。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以信托资金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不代表受托人或任何其他有权机关承诺或保证本信托计划赢利本金不受损失。
(二)风险控制分析
1、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理财交易对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均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管理人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
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
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名称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号 金额 本金 本金金额
1 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三个月锁 30,000 30,000
定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 财富班车进取之新客理财产品 10,000 10000 73.84
3 周周发二点零理财计划产品 10,000 10,000
合 计:
[2021-07-07] (000792)*ST盐湖: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所提问题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5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
事项的函》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所提问题的回复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收到深交所《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
司部函[2021]第 167 号)(以下简称《有关事项的函 167 号》。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
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相关机构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已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或“大信事务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
现根据《有关事项的函 167 号》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联方占款问题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显示,你公司 2020 年期末关联方占用资金
余额为 17.52 亿元,关联占款方为你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原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化工”)、海纳化工子公司青海海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湖水泥”)、原化工分公司资产(剥离后更名为青海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品化工”)、破产重整资产的承接方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信公司”)。请你公司:
1.详细列示关联方占款的形成原因、形成时间、主要内容,说明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2.详细列示关联方占款中各类应收款项的减值情况,说明减值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及减值计提的充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说明 2021 年以来你公司新增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4.结合关联方占款的构成分类,说明你公司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 排,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5.充分论证本事项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月修订)》规定的恢复上市
条件,请保荐机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2.7 条、第 14.2.8
条规定核查并就相关事项是否对公司申请恢复上市构成实质障碍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详细列示关联方占款的形成原因、形成时间、主要内容,说明是否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1、关联方占款的形成原因、形成时间、主要内容
2019 年 10 月 16 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青 01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受理海纳化工破产重整案;同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青 01 破申 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盐湖镁业破产重整案。海纳化工与盐湖镁业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进入重整程序。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联方占款
合计为 17.52 亿元,该等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形成时间 单位 类型 金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主要内容 2021年
余额 5 月 31日
盐湖镁业 应收账款 35,815.18 32,233.41 90.00% 货款 35,815.18
盐湖镁业 其他应收款 25,960.51 23,364.55 90.00% 主要是代垫银 25,960.51
行利息
2019年 10 月 海纳化工 应收账款 5,267.60 4,740.84 90.00% 货款 5,267.60
盐湖镁业、海 主要是内部资
纳化工重整 海纳化工 其他应收款 603.44 543.10 90.00% 金拆借 603.44
前形成 海湖水泥 其他应收款 内部资金拆借
8,142.21 407.09 5.00% 5,862.23
海湖水泥 应收账款 58.00 0.58 1.00% 车辆租赁费 0
小计 75,846.94 61,289.57 - - 73,508.96
2019年 10 月 盐湖镁业 应收账款 64,494.13 3,224.72 5.00% 货款 62,768.78
盐湖镁业、海 盐湖镁业 其他应收款 主要是代垫的
纳化工重整 25,928.69 1,296.43 5.00% 工资、社保、 23,815.13
形成时间 单位 类型 金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主要内容 2021年
余额 5 月 31日
后形成 天然气
海纳化工 应收账款 1,576.75 78.84 5.00% 货款 -212.98
海纳化工 其他应收款 6,367.89 318.39 5.00% 主要是代垫的 6,367.89
工资、社保
汇信公司 其他应收款 183.3 1.83 1.00% 垫付社保 0
元品化工 应收账款 841.08 8.41 1.00% 货款 -1,461.11
小计 99,391.84 4,928.62 - - 91,277.71
总计 175,238.78 66,218.19 - - 164,786.67
前述款项的主要形成原因如下:
(1)盐湖镁业、海纳化工进入重整程序前,盐湖股份与关联方之间的款项产生原 因主要包括:
1)经营性往来:盐湖股份与盐湖镁业、海纳化工、海湖水泥间存在较为紧密的上 下游业务关系,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产生了盐湖股份对盐湖镁业、海纳化工、海湖水泥的 应收货款及车辆租赁费等经营应收账款;
2)非经营性往来:盐湖镁业、海纳化工进入重整程序前,盐湖镁业、海纳化工、 海湖水泥均为盐湖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为维护盐湖股份整体信用体系, 为体内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提供保障,盐湖股份向盐湖镁业、海纳化工、海湖水泥进行 了内部资金拆借或为其代垫银行利息,产生了对前述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2)盐湖镁业、海纳化工进入重整程序后,盐湖股份与关联方之间的款项产生原 因主要包括:
1)根据盐湖股份管理人与汇信公司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第七条的约定,“鉴 于盐湖股份资产包所涉资产的经营专业性强、对应资产规模大且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均 已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为协助汇信公司更好行使权利,保障汇信公司合法权益,盐湖股 份管理人将在西宁中院指导下,协助汇信公司形成过渡期的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 员、采购、销售、生产、合同清理、财务移交、后续经营发展等事务,以确保汇信公司 可以顺利实现对盐湖股份资产包的管理,依法保障依法合法权益。有关过渡期的详细安 排,双方将在西宁中院的指导下另行协商。”
鉴于盐湖镁业、海纳化工所涉资产的经营专业性强、对应资产规模大且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均已进入司法重整程序,根据《资产收购协议》,为妥善处理公司在破产重整中剥离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后产生的遗留问题,盐湖股份在过渡期内仍需在人员、采购、销售、生产、合同清理、财务移交、后续经营发展等事务方面协助汇信公司实现对剥离资产的管理。
2)经营性往来:公司出于利用察尔汗盐湖资源优势,投资建设了综合利用循环项目,虽然公司在司法重整后剥离了盐湖镁业股权及债权、海纳化工股权及债权和化工分公司实物资产等资产(以下简称“剥离资产”),但盐湖股份部分下属分子公司与相关剥离资产仍同处于察尔汗工业园区,存在紧密的上下游业务关系,在独特的园区供需环境和产业链关联情况下,盐湖股份与相关剥离资产之间的产品互供不可避免,由于该等经营性往来与盐湖股份形成了部分新增的应收账款。
另外,公司一直实行“集采集销”的采购和销售模式,下属各分子公司均没有自己的采购和销售体系,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后,相关剥离资产无法短期内建立自身的采购和销售体系,为更好得实现区域协同发展,公司短期内存在为相关剥离资产提供代采、代销业务的经营性往来,与盐湖股份形成了部分新增的应收账款。自 2020 年 9 月起,相关剥离资产已基本实现自采自销。
3)非经营性往来:根据盐湖股份管理人与汇信公司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的约定,盐湖股份有必要对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期间的职工维稳等工作予以支持。在盐湖镁业、海纳化工进入重整后,资金持续紧张,为支持盐湖镁业、海纳化工职工维稳等工作,盐湖股份为盐湖镁业、海纳化工代垫了部分员工工资和社保等费用,形成了盐湖股份对盐湖镁业、海纳化工的新增其他应收款。
4)根据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出具的说明,目前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均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资金十分紧张,资金筹措的渠道亦十分有限。一方面,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尚未完成;另一方面,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盐湖
[2021-07-07] (000792)*ST盐湖:关于2020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5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
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经事后审查,发现《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部分数据有误,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八、
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更正前内容: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199,219,792.90 3,975,583,814.44 4,319,092,344.08 2,522,364,66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7,869,711.26 604,437,682.47 735,816,023.78 -78,616,06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69,333,238.59 676,799,857.58 671,443,509.40 31,103,243.5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079,697.49 -1,773,807,756.69 1,526,039,566.12 -409,731,759.67
更正后内容: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199,219,792.90 3,523,051,603.30 3,695,026,581.38 3,598,962,64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7,869,711.26 604,437,682.47 735,816,023.78 -78,616,06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69,333,238.59 676,799,857.58 671,443,509.40 31,103,243.5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079,697.49 -1,773,807,756.69 1,526,039,566.12 -409,731,759.67
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中“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3、主要会计
数据和财务指标”之“(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更正前内容: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199,219,792.90 3,975,583,814.44 4,319,092,344.08 2,522,364,66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7,869,711.26 604,437,682.47 735,816,023.78 -78,616,06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69,333,238.59 676,799,857.58 671,443,509.40 31,103,243.5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079,697.49 -1,773,807,756.69 1,526,039,566.12 -409,731,759.67
更正后内容: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199,219,792.90 3,523,051,603.30 3,695,026,581.38 3,598,962,64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7,869,711.26 604,437,682.47 735,816,023.78 -78,616,066.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69,333,238.59 676,799,857.58 671,443,509.40 31,103,243.5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079,697.49 -1,773,807,756.69 1,526,039,566.12 -409,731,759.67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对公司 2020 年年度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更正后的《2020 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更正后的《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对于上述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后续将不断加强披露数据
校对,避免类似错误!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2021-07-07] (000792)*ST盐湖:关于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2021-059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5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1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
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5 月 22 日起暂停上市。
一、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1、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0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
[2021]第 36-00003 号),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4 亿元,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41.19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 月修订)第 14.2.1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提出恢复上市
申请的条件,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5)。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股票恢复
上市的书面申请。
(二)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同意受理青海
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 152 号),
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三)积极准备恢复上市补充材料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
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 15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恢复上市申请材料中,要求公司补充相关材料,并要求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2021 年 6 月 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 16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0 年度相关信息披露及年度报告进行了进一步审查,要求公司就对有关事项予以进一步说明,并将其作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补充材料予以提供。
目前,公司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已根据《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要求完
成相关核查工作,并于 2021 年 7 月 6 日提交并披露了《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内容详与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积极配合相关机构核查工作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14.2.17 条规定,委托相关机构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
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
于恢复上市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2021-053)),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相关期限。
鉴于上述调查核实工作已结束。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的次一交易日起,重启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审核程序。
(五)继续加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绩效
公司持续深入做好钾肥和锂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持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开源节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六)管理人与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重整管理人与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了《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约定将转增股票受让款的支付期限延后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信公司”)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的 12 个月内向《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第一条约定的公司收款账户支付受让股票的对价59,502.26 万元。
2.汇信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提供受领股票的证券账户,公司应在收到汇信公司提供的证券账户且汇信公司向公司收款账户支付全部受让股票对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受让股票的过户登记。
3.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如汇信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支付受让股票对价的,公司有权解除《资产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与《补充协议(一)》中 7,075.18 万股股票处置所涉条款以及本协议,并有权自行处置该等 7,075.18 万股转增股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向汇信公司请求赔偿损失。
4.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协议作为原协议、《补充协议(一)》的补充协议,是原协议、《补
充协议(一)》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原协议、《补充协议(一)》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协议、《补充协议(一)》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的其他事项和条款仍以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为准。
注:根据公司管理人的说明,公司管理人自行处置受让股票原则为:如出现汇信公司未按照该协议约定支付受让股票对价的情形,公司管理人将按照价值最大化的原则,通过司法公开拍卖、变卖或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对该等股票进行处置,处置价款在支付必要的税、费之后,归还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后,如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4.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
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电话:0979-8448121
传真号码:0979-8448122
电子邮箱:yhjf0792@sina.com
通讯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 28 号
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2021-07-07] (000792)*ST盐湖: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5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
的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收到深交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
〔2021〕第 159 号)(以下简称“有关事项的函”),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已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或“大信事务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现金流、收入成本确认与结转问题
1.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31.99 亿元、39.76 亿元、
43.19 亿元和 25.22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7.78 亿元、6.04 亿元、6.71 亿元和-0.79 亿元,
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出现显著下滑、净利润为负。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季节性特点,并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分析说明第四季度各项主要财务指标波动较大的原因,是否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影响。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第四季度各项主要财务指标波动较大的原因
1、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波动原因
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 2020 年度贸易收入中原按总额法确认的部分收入
进行了调整;公司在编制年报过程中,在按净额法调整收入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部分原本应当调减至第二、第三季度的收入调减在第四季度,导致第四季度收入降低,第二、三季度收入增加。公司已进行年报更正。
根据调整后的数据,公司报告期内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319,921.98 万元、
352,305.16 万元、369,502.66 万元及 359,896.26 万元,其中,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第三季度下降 2.60%,主要原因系第四季度氯化钾销售量较第三季度减少 25 万吨。
2、第四季度利润波动较大原因
公司 2020 年一至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78 亿元、6.04 亿元、
7.36 亿元和-0.79 亿元,其中第四季度净利润波动较大,主要原因为(1)因盐湖能源在本次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中按照要求全面退出,盐湖能源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费用 8,386.06 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966.29 万元;(2)公司根据职工安置方案计提职工安置费用 20,360.40 万元;(3)按照公司发放全年绩效工资惯例,在四季度发放 22,597.00 万元;(4)公司计提除盐湖能源外其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969.15 万元;(5)盐湖镁业少数股东(宁夏银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东理工科技园有限公司、上海科茂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研发中心和上海华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根据债权申报金额确认预计负债 1,297 万元。上述因素累计影响公司四季度净利润63,575.90 万元,剔除上述因素影响后,公司四季度净利润为 5.57 亿元,属于正常波动范围。
3、与同行业公司对比
公司可比的国内氯化钾生产和销售的上市公司主要为亚钾国际(000893.SZ)和藏格控股(000408.SZ),根据其披露的年度报告,各季度营业收入明细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计
亚钾国际
营业收入 8,122.23 9,250.85 11,283.10 7,661.07 36,317.24
各季度营业收入占全 22.36% 25.47% 31.07% 21.09% 100.00%
年总收入比例
藏格控股
营业收入 27,241.57 61,674.55 29,758.87 71,673.71 190,348.70
各季度营业收入占全 14.31% 32.40% 15.63% 37.65% 100.00%
年总收入比例
盐湖股份
营业收入 319,921.98 352,305.16 369,502.66 359,896.26 1,401,626.06
各季度营业收入占全 22.83% 25.14% 26.36% 25.68% 100.00%
年总收入比例
受农业生产季节性规律影响,钾肥销售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由于公司钾肥产能处于国内钾肥行业龙头地位,在国内钾肥市场起到压舱石作用,季节性波动并不明显。
(二)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 2021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01,659.51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103,071.79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313.57 万元,其中钾肥销售 122 万吨,碳酸锂销售 0.25
万吨,影响公司 2020 年四季度利润波动的因素除公司按照惯例发放全年绩效工资以外,其他因素均为一次性影响因素,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更正后的 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季度收入波动为正常合理范围内,公司作为
钾肥行业龙头企业,季节性波动并不明显。第四季度利润波动主要系公司第四季度计提员工安置费用、盐湖能源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费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发放绩效工资等,影响公司 2020 年四季度利润波动的因素除公司按照惯例发放全年绩效工资以外,其他因素均为一次性影响因素,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年报显示,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2 亿元,同比下降 116.22%,
而你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为 20.40 亿元。请你公司结合破产重整后续处置安排,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盈利规模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是否匹配。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0 年度、2019 年度对比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2019年 差异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85,345.35 1,516,648.50 -431,303.16
收到的税费返还 3,144.64 726.71 2,417.92
项目 2020年 2019年 差异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282.82 32,847.22 1,435.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22,772.80 1,550,222.43 -427,449.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45,268.16 937,519.65 -292,251.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5,133.00 178,905.49 -53,772.4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0,802.17 86,125.68 244,676.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811.49 68,816.25 -2,004.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68,014.83 1,271,367.08 -103,352.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242.03 278,855.36 -324,097.38
公司 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各项目波动的主要原因系 2019 年 10
月 16 日盐湖镁业和海纳化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不再纳入盐湖股份合并范围,导致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均较上年同期减少。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 2019 年度减少 324,097.38 万元,同比下降
116.22%,主要原因系:(1)本年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 244,676.48 万元主要系支付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款 242,050.71 万元(含支付的税款债权);(2)支付以前年度欠缴的员工社保费用 27,470.06 万元(3)按照重整计划偿还相关债权金额 47,143.32 万元。上述因素累计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16,664.09 万元,剔除上述因素影响后,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得净额为 271,422.06 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保持一致。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支付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款、员工社保费用及按照重整计划支付相关债权,非可持续性影响因素,具有合理性。
(二)公司盈利规模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是否匹配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03,950.74 万元,与当期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45,242.03 万元,存在较大差异。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公司 2020 年度支付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款 242,050.71 万元(含支付的税款债权)、支付以前年度欠缴的员工社保费用 27,470.06 万元、按照重整计划支付相关债权金额 47,143.32 万元共合计支付316,664.09 万元所致。如剔除上述因素,公司 2020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71,422.06
[2021-07-07] (000792)*ST盐湖: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6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200,000.00 万元-220,000.00 万元 盈利:138,230.7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4.69% – 59.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 200,000.00 万元-220,000.00 万元 盈利:144,613.31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8.30% – 52.1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681 元/股– 0.4049 元/股 盈利:0.3364 元/股
二、 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氯化钾产销稳定,蓝科锂业 2 万吨项目部分装置已投
入运行,碳酸锂产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报告期氯
化钾及碳酸锂产品价格上涨,公司业绩提升。
四、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
已受理了公司恢复上市的申请,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
票仍存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最终以深交所作出的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的决定为准,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的初步估算,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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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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