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85什么时候复牌?-居然之家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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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2022/02/16)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
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9),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2 年 1 月 5 日、2022 年 1 月 15 日和
2022 年 2 月 9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26,929,30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41%,最高成
交价为 5.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5,154,662.45 元(不
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0 万元的 27.0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157,34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539,336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
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9),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2 年 1 月 5 日、2022 年 1 月 15 日和
2022 年 2 月 9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26,929,30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41%,最高成
交价为 5.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5,154,662.45 元(不
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0 万元的 27.0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157,34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539,336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09]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
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9),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2 年 1 月 5 日和 2022 年 1 月 15 日
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以来,积极实施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929,30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41%,最高成交价为 5.25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4.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5,154,662.45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0 万元的 27.0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157,34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539,336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7] (000785)居然之家: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230,000 万元–258,0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136,297.37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68.75% - 89.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230,000 万元–258,00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盈利:130,201.97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76.65% - 98.1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5 元/股–0.4 元/股 盈利:0.22 元/股
其中,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完成 24.5 亿元-26亿元,该预计为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签订日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初步测算结果,具体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为准。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度随着宏观经济的复苏,家居行业景气度持续回升,家居消费需求稳步恢复;
2、公司深入贯彻“抢销售、挖品牌、抓融合、促连锁”经营策略,提质增效稳定家居主业经营;
3、公司围绕“打造数字化时代家装家居产业服务平台”的发展战略,持续推动数字化转型,每平每屋、智能家装、装修基材辅材、智能家居、居然管家、智慧物流六大赛道的数字化开发和运营力度持续加大,全链路线性服务能力日趋成熟,业绩增长迅速。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15]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
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9),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和 2022 年 1 月 5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
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以来,积极实施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929,30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41%,最高成交价为 5.25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4.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5,154,662.45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0 万元的 27.0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157,34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539,336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05]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
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9),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年12月2日和2021年12月1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以来,积极实施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929,30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41%,最高成交价为 5.25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4.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5,154,662.45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0 万元的 27.0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157,34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539,336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2]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96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林朋先生;董事王宁先生、张健先生、郝健先生、陈亮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选选先生、王鹏先生、朱蝉飞女士、高娅绮女士、杜学刚先生、陈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52),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
认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计划自 2021 年 6 月 22 日起的 6 个月内,
增持公司股票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707 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4,457,9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83%,增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2,291.6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汪林朋先生,董事兼执行总裁王宁先生,董事张健先生,董事郝健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陈亮先生,副总裁李选选先生,副总裁王鹏先生,财务总监朱蝉飞女士,董事会秘书高娅绮女士,工程物业总监杜学刚先生,连锁发展总监陈晨先生。
2、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即截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
汪林朋先生持股数量为 394,572,826 股,持股比例为 6.04%;其他增持主体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52)。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4,457,9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83%,增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2,291.60 万元,增持金额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1、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序号 增持主体 职务 增持金额 增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元) (股) 例(%)
1 汪林朋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1,582.52 3,060,961 0.0469
2 王宁 董事兼执行总裁 500.00 982,500 0.0150
3 张健 董事 50.00 100,200 0.0015
4 陈亮 董事兼副总裁 100.21 197,400 0.0030
5 郝健 董事
6 李选选 副总裁
7 王鹏 副总裁
8 朱蝉飞 财务总监 58.87 116,900 0.0018
9 高娅绮 董事会秘书
10 杜学刚 工程物业总监
11 陈晨 连锁发展总监
合计 2,291.60 4,457,961 0.0683
注:上述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序号 增持主体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例(%) 持股数量(股) (%)
1 汪林朋 394,572,826 6.04 397,633,787 6.0902
2 王宁 982,500 0.0150
3 张健 100,200 0.0015
4 陈亮 197,400 0.0030
5 郝健
6 李选选 —— ——
7 王鹏
8 朱蝉飞 116,900 0.0018
9 高娅绮
10 杜学刚
11 陈晨
合计 394,572,826 6.04 399,030,787 6.1116
注:上述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参与本次增持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1]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95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商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商业咨询”)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居和家(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居和家”)60%股权、北京居然之家联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合投资管理中心”)38.82877%的合伙企业份额、山西百绎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百绎通”)100%股权以及北京居然怡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怡生”)100%股权(以
下统称“本次收购”),有关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
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1)、《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交易各方已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及居然商业咨询已完成收购价款的支付。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持有的山西百绎通 100%股权、北京怡生 100%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山西百绎通 100%股权、北京怡生 100%股权已登记至公司名下,并已
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居然商业咨询收购居然控股全资子公司居然之家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居和家 60%股权、联合投资管理中心 38.82877%合伙企业份额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居和家 60%股权、联合投资管理中心 38.82877%合伙企业份额已登记至居然商业咨询名下,并已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
三、备查文件
股权过户工商信息。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7]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94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991,704,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5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之家”、“公司”)于 2019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汪林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12 号),核准公司向汪林朋发行 394,572,826 股股份、向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569,147,817 股股份、向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发行 764,686,721 股股份、向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行 576,860,841 股股份、向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88,430,465 股股份、向上海云锋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288,430,420 股股份、向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230,744,345 股股份、向天津睿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30,744,345 股股份、向青岛好荣兴多商业资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26,949,751 股股份、向武汉然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41,816,626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雅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9,676,492 股股份、向共青城信中利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2,627,268 股股份、向宁夏联瑞物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1,738,851 股股份、向黄冈约瑟广胜成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1,738,851 股股份、向黄冈约瑟兴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
行 25,231,840 股股份、向博裕三期(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5,869,448 股股份、向青岛信中利海丝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15,869,448股股份、向中联国泰(北京)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15,869,448 股股份、向泰州鑫泰中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5,869,448 股股份、向珠海歌斐殴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 15,869,448 股股份、向宁波博睿苏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7,931,852 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如意九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7,931,85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12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数量为 5,768,608,403 股人民币普通 A 股股份,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51,221,698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019,830,101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 1,991,704,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5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8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 剩余
本次可上市流 市流通股 限售 质押、冻结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 所持限售条件 通股份数量 份数量占 股份 的股份数量
号 名称 股份总数(股) (股) 公司总股 数量 (股)
本的比例 (股
)
阿里巴巴(中国)
1 网络技术有限公 576,860,841 576,860,841 8.84% 0 0
司
杭州瀚云新领股
2 权投资基金合伙 288,430,465 288,430,465 4.42% 0 0
企业(有限合伙)
3 上海云锋新创投 288,430,420 288,430,420 4.42% 0 0
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云锋五新
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泰康人寿保险有
4 限责任公司-分 115,372,173 115,372,173 1.77% 0 0
红 - 团 体 分 红
-019L-FH001 深
泰康人寿保险有
5 限责任公司-分 115,372,172 115,372,172 1.77% 0 0
红 - 个 人 分 红
-019L-FH002 深
天津睿通投资管
6 理合伙企业(有限 230,744,345 230,744,345 3.53% 0 0
合伙)
青岛好荣兴多商
7 业资产投资中心 126,949,751 126,949,751 1.94% 0 126,900,000
(有限合伙)
武汉然信股权投
7 资合伙企业(有限 41,816,626 41,816,626 0.64% 0 41,816,626
合伙)
北京红杉坤德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
9 合伙)-宁波梅山 39,676,492 39,676,492 0.61% 0 0
保税港区红杉雅
盛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宁夏联瑞物源股
10 权投资合伙企业 31,738,851 31,738,851 0.49% 0 0
(有限合伙)
黄冈约瑟广胜成
11 壹号股权投资基 31,738,851 31,738,851 0.49% 0 0
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黄冈约瑟兴楚股
12 权投资基金合伙 25,231,840 25,231,840 0.39% 0 0
企业(有限合伙)
博裕三期(上海)
13 股权投资合伙企 15,869,448 15,869,448 0.24% 0 0
业(有限合伙)
14 中联国泰资本控 15,869,448 15,869,448 0.24% 0 11,108,613
股集团有限公司
15 泰州鑫泰中信股 15,869,448 15,869,448 0.24% 0 0
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歌斐殴曼股
16 权投资基金(有限 15,869,448 15,869,448 0.24% 0 0
合伙)
宁波博睿苏菲股
17 权投资合伙企业 7,931,852 7,931,852 0.12% 0 0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
18 区如意九鼎投资 7,931,852 7,931,852 0.12% 0 0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991,704,323 1,991,704,323 30.51% 0 179,825,239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5,769,322,453.00 88.36% -1,991,704,323.00 3,777,618,130.00 57.86%
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759,714,446.00 11.64% 1,991,704,323.00 2,751,418,769.00 42.14%
的流通股
股份总数 6,529,036,899.00 100.00% 0.00 6,529,036,899.00 100.00%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本次涉及解禁的18
名股东取得武汉中
"1、本企业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武汉中商股份,截至本企业取得武汉中商向其发行 商向其发行的
[2021-12-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9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
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9),2021 年 11 月 16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以来,积极实施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9,125,80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29%,最高成交价为 5.05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4.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5,159,860.45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0 万元的 19.0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157,34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539,336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02]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1-092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1月2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88)。2021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9),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0)。具体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以来,积极实施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975,805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11月30日总股本6,529,036,899股的0.28%,最高成交价为5.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9,599,174.45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50,000万元的17.92%。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2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8,157,34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4,539,336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1-27]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91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田曦凤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田曦凤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曦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田曦凤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田曦凤女士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因此田曦凤女士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补选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会议民主选举,选举李晓
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职工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
李晓,女,1986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至 2015 年
任职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2016 年加入居然之家,历任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监等职,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及合规管理部副总监,2021 年 6 月至今任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及合规管理部总监。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晓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1-11-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90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
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9)。具体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以来,积极实施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023,705
股,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18%,最高成交
价为 5.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9,946,022.59 元(不
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0 万元的 11.99%。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157,34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539,336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11-05]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第二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89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3,125万股且不超过6,250万股。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
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3,715,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最高成交
价为 5.0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8,423,970.12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约为 58,157,345 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4,539,336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1-04]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已经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1年11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2、实施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250万股,按照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6%;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125万股,按照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的减持计划尚不明确;公司将密切关注前述人员的减持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11-03] (000785)居然之家: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1-087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1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汪林朋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4,919,161,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34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731,563,3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15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1,187,598,6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18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322,402,3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322,307,3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365%。
备注:上述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
决。
议案1.00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8,572,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589,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1,812,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71%;反对589,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巍、李超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
次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2021-10-30] (000785)居然之家: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6元
每股净资产: 2.860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4%
营业总收入: 97.7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19亿元
[2021-10-29]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86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以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二)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
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
(三)披露情况
上 述 审 议 事 项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 在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娅绮、刘蓉、王晓菲
联系电话:010-84098738,027-87362507
传真号码:027-87307723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文件、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居然投票”
(二)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制提案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 √
1.00 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参加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制提案
1.00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 √
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若会议有
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
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21-10-23] (000785)居然之家: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82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规模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商业咨询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居和家(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北京居然之家联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8.82877%的合伙企业份额、山西百绎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北京居然怡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统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暨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合计为 63,455.71 万元。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
本次收购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次收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次收购中公司委托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性。本次评估中,开元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所选用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所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收购。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000785)居然之家: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81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2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规模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商业咨询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居和家(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股权、北京居然之家联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8.82877%的合伙企业份额、山西百绎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北京居然怡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前述收购暨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合计为 63,455.71 万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汪林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8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已经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之家”、“上市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商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商业咨询”)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等交易对方签署协议,并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多家企业股权,交易金额合计 63,455.71 万元。具体方案为:(1)居然商业咨询以人民币 3,189.76万元的价格收购居然之家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金控”)持有的中居和家(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居和家”)60%股权;(2)居然商业咨询以人民币 13,317.66 万元的价格收购居然金控持有的北京居然之家联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合投资管理中心”)38.82877%的合伙企业份额;(3)公司以人民币 38,593.81 万元的价格收购居然控股持有的山西百绎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百绎通”)100%股权;(4)公司以人民币 8,354.48 万元的价格收购居然控股持有的北京居然怡生健康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北京怡生”)100%股权。
2、居然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居然金控为居然控股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居然控股及居然金控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汪林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居然控股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四环东路 65 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三号居然大厦 21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17786XN
法定代表人:汪林朋
注册资本:8,639.3777 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1999 年 2 月 3 日至 2039 年 2 月 2 日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家庭装饰市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家具、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货运
代理;仓储服务;出租商业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北京中天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居然控股的控股股东,持有居然控股 72.97088%股权;汪林朋为居然控股的实际控制人。
2、主要业务及财务数据
居然控股系控股型公司,其自身并不直接从事具体业务的经营,所控制的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涉及家居板块、大消费板块、金融板块、开发板块和其他板块。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 7,598,759.68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556,936.95 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营业收入为 1,086,833.1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276.10 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居然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居然控股为公司关联方。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居然控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居然金控
1、基本情况
名称:居然之家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0 层 2020 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19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0BXUF0L
法定代表人:方汉苏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17 年 2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居然控股为居然金控的控股股东,持有居然金控100%股权;汪林朋为居然金控的实际控制人。
2、主要业务及财务数据
居然金控是居然控股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需要而全资打造的产业金融服务平台。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居然金控总资产 494,051.25 万元,净资产 149,024.92
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度营业收入 6,438.6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279.26 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居然金控为公司控股股东居然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居然金控为公司关联方。
4、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公告披露日,居然金控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中居和家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居和家(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 5 层 506 室
法定代表人:方汉苏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99X86G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 2、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居和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居然金控 3,000 60.00%
曾文省 500 10.00%
顾家集团有限公司 500 10.00%
梅州柘岭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500 10.00%
温世权 250 5.00%
谭毅 250 5.00%
合计 5,,000 100%
截至公告披露日,居然金控持有的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中居和家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交易标的的优先受让权。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居和家资产总额为 1,798.41 万元,负债总额为
6.38 万元,净资产为 1,792.03 万元;2020 年 1-12 月,中居和家营业收入为 201.65
万元,营业利润为 96.60 万元,净利润为 96.6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49.0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审计,并出具中兴华审字(2021)第 013338 号审计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中居和家资产总额为 1,834.76 万元,负债总额为
10.03 万元,净资产为 1,824.73 万元;2021 年 1-6 月,中居和家营业收入为 99.72
万元,营业利润为 32.70 万元,净利润为 32.7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1.6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审计,并出具中兴华审字(2021)第 013338 号审计报告。
3、中居和家的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居和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4、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中居和家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包含
居然之家)的交易情况如下:
(1)中居和家接受居然控股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家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家政物业”)提供的出租和物业服务,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租金及
物业管理费分别为 22.50 万元和 0.48 万元;
(2)2021 年 1-6 月,中居和家接受居然控股提供的出租服务,租金为 5.07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居和家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二)联合投资管理中心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居然之家联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 5 层 52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居和家(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 万
[2021-10-23]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84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控股子公司。近期居然智能由于业务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2 个月,家居连锁拟为其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家居连锁和居然智能已分别作出股东决定和股东会决议,同意为居然智能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22 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一层东大厅
4、法定代表人:方予之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从事商业经纪业务;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道路货运代理;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卫生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花卉、通讯器材、黄金制品、医疗器械(限Ⅰ、Ⅱ类)、玩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年 12 月 28 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70%),本
公司二级子公司。
8、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居然智能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18,797.69 万元,
归属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4,202.44 万元,营业收入为 37,268.27 万元,利润总额为 221.66 万元,净利润为 129.03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居然智能资产总额为 15,474.31 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为 5,215.75 万元,营业收入为 103,685.07 万元,利润总额为 199.7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被担保人居然智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保证人: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家居连锁为居然智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家居连锁、被担保人、银行共同协商决定,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
四、反担保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居然智能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家居连锁提供反担保。居然智能的另一股东天津恒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居然智能的日常经营管理,因此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共计 246,4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 144.5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2]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80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日召开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以 集 中 竞 价 方 式 回 购 部 分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的 方 案 ( 第 二 期 ) 公告 》(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07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0 月 15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
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0 月 1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
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1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69,147,817 39.35
2 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 764,686,721 11.71
3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576,860,841 8.84
4 汪林朋 397,633,787 6.09
5 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88,430,465 4.42
伙)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6 上海云锋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云锋五新投 288,430,420 4.42
资中心(有限合伙)
7 天津睿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0,744,345 3.53
8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157,865,089 2.42
019L-FH002深
9 青岛好荣兴多商业资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6,949,751 1.94
1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115,372,173 1.77
019L-FH001深
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0 月 1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占无限售条件流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通股的比例
(%)
1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3,627,794 13.64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42,492,917 5.59
2 019L-FH002深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32,279,994 4.25
3 账户
民生加银基金-中信理财之慧赢系列智选天天快 28,934,823 3.81
4 车理财产品-民生加银基金添鑫 25 号单一资产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 28,328,613 3.73
5 券投资基金
6 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8,328,611 3.73
7 北京龙宇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8,328,611 3.73
8 珠海禹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997,167 2.24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4,407,275 1.9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 14,164,306 1.86
10 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2、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包含了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锁定股份”: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 103,627,794 股公司股份自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
用名“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即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曾用名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新零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家居连锁 100%股权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16] (000785)居然之家: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76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第二期)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商鹏程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商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包经营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担保协议》,对于其中的经营性利润分配义务及差额补足义务,经公司管理层根据《承包经营协议》及《担保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的合理测算,对该等义务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62,5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自《承包经营协议》约定的承包期满之日起算。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6] (000785)居然之家: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75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2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
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第二期)公告》。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商鹏程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品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商集团”)在《承包经营协议》项
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担保协议》,对于其中的经营性利润分配义务及差额补足义务,经公司管理层根据《承包经营协议》及《担保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的合理测算,对该等义务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62,5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自《承包经营协议》约定的承包期满之日起算。
本次担保为公司及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商集团及销品茂公司签署《承包经营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提升销品茂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助力公司提升购物中心业态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大家居与大消费业态融合的战略;中商集团及销品茂公司分别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可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有效管理并控制相关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中商集团为本公司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 m.c 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第二期)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77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的方案(第二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
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6,250 万股,按照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
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6%;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
购股份数量为 3,125 万股,按照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于股份回购完成之后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且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风险;
(5)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
购股份数量为 6,250 万股,按照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96%;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125 万股,
按照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8%。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
民币 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8.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250 万股,约占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的 0.96%;按照回购金额下限人
民币 2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8.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125 万股,约占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的 0.48%。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
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下限 25,000万元测算) (按上限 50,000万元测算)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 5,769,048,178 88.36 5,800,298,178 88.84 5,831,548,178 89.32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 759,988,721 11.64 728,738,721 11.16 697,488,721 10.68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6,529,036,899 100.00 6,529,036,899 100.00 6,529,036,899 100.00
2、若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导致全部被注销,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下限 25,000万元测算) (按上限 50,000万元测算)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 5,769,048,178 88.36 5,769,048,178 88.78 5,769,048,178 89.21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 759,988,721 11.64 728,738,721 11.22 697,488,721 10.79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6,529,036,899 100.00 6,497,786,899 100.00 6,466,536,899 100.00
注 1:表中涉及到的公司总股本按照最新披露的 6,529,036,899 股计算;
注 2: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七)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 542.44 亿元(未经审计,
下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65.04 亿元,货币资金为 70.09 亿元,合并
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7.92%。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约占
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货币资金的 0.92%、3.03%和 7.13%,
依然保持在合理区间。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股份
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建立和完善员工与企
业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
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本次回
购实施完毕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
合公司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八)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
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
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起的六个月内,拟通过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707 万元,并
[2021-10-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7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2021 年 2 月 24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95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2021 年 3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1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18)。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2021 年 5 月 7 日、2021 年 5 月 21 日、2021
年 6 月 2 日、2021 年 6 月 17 日、2021 年 7 月 3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8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13 日、2021 年 9 月 3 日、2021 年 9 月 16 日和 2021
年 10 月 9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2,279,994 股,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49%,最高成交价为 7.88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5.0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5,475,413.1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方式、价格、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
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起的六个月内,拟通过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707 万元,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元) (%)
汪林朋 集中竞价 306.09 1,582.52 0.0469
王宁 集中竞价 37.73 199.96 0.0058
郝健 集中竞价 1.50 7.88 0.0002
陈亮 集中竞价 1.84 10.01 0.0003
杜学刚 集中竞价 0.50 2.55 0.0001
合计 347.66 1,802.92 0.0533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预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量为 32,279,9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回购
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的预计变
动情况如下:
1、若公司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届时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预计如下(不考虑其他可能引起股本结构变动的因素):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5,769,048,178 88.36 5,801,328,172 88.85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59,988,721 11.64 727,708,727 11.15
三、总股本 6,529,036,899 100.00 6,529,036,899 100.00
素):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5,769,048,178 88.36 5,769,048,178 88.80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59,988,721 11.64 727,708,727 11.20
三、总股本 6,529,036,899 100.00 6,496,756,905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3 月 22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9,468,160 股。公司 2021 年 5 月 24 日、8 月 11 日回购股
份时,存在连续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367,040 股)的情况,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回购股份数量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9,468,160 股的 25%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旨在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制定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用于前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
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后续将实施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公司将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九、备查文件
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
[2021-10-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提议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议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林朋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
提议人汪林朋,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2021年9月30日,汪林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763.38万股,并通过一致行动人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57.15%股份。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汪林朋提议以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提议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提议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提议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提议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
数量为6,250万股,按照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6%;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125万股,按照2021年9月
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提议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提议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提议提交日,提议人汪林朋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3,060,961股,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52)。
提议人汪林朋在提议前六个月内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形见下表:
股东姓名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元) (%)
汪林朋 集中竞价 306.09 1,582.52 0.0469
除上述情况外,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尚无其他明确的增减持计划。未来如有买卖公司股票计划,将及时告知公司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提议人将依法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2021-10-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78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商鹏程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品茂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团结集团”)作为销品茂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商集团”)及销品茂公司签署《承包经营协议》,将销品茂公司整体发包给中商集团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期限为十五年零四个月,即从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起至二〇三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根据上述各方拟签署的《承包经营协议》,在承包期内,销品茂公司应按照《承包经营协议》约定每年向武汉团结集团分配一定金额的经营性利润,实际可分配利润低于协议约定的应分配经营性利润的,中商集团负责补足差额。公司拟对销品茂公司及中商集团在《承包经营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担保协议》,对于其中的经营性利润分配义务及差额补足义务,经公司管理层根据《承包经营协议》及《担保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的合理测算,对该等义务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62,5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自《承包经营协议》约定的承包期满之日起算。
2、会议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一:
名称:武汉中商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 6 月 28 日
注册地址:武昌区中南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郝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打字复印;文艺创作;洗染服务;健身休闲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中商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商集团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415,393.3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165,574.02 万元,营业收入为 174,293.33 万元,利润总额为 18,388.48 万元,净利润为 13,763.4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中商集团资产总额为 386,581.2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为 173,255.64 万元,营业收入为 100,471.60 万元,利润总额为 11,898.17 万元,净
利润为 9,976.9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被担保人二:
名称:武汉中商鹏程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8 日
注册地址:武昌徐东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郝健
注册资本:19,169 万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办公自动化及文化体育用品、计算机软件硬件、电子器材、五金交电、通信器材(不含无线发射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塑料制品、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批发零售;物业管理;商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商铺及场地出租;电信业务代理。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未设定前置许可的,可自行开展经营活动。(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销品茂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50.999%),团结集
团持股 49.001%。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销品茂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60,657.47
万元,股东权益为 27,130.14 万元,营业收入为 15,463.25 万元,利润总额为 5,688.69
万元,净利润为 4,266.44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销品茂公司资产总额为 58,812.54 万元,股东权益为
30,671.68万元,营业收入为10,209.66万元,利润总额为4,689.24万元,净利润为3,541.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上述被担保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
1、债权人: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内容:公司对销品茂公司及中商集团在《承包经营协议》项下的义务担连带责任保证之担保,对于其中的经营性利润分配义务及差额补足义务,保证期间为三年,自《承包经营协议》约定的承包期满之日起算。
四、反担保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中商集团为本公司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中商集团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共计 247,92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6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总额为 114.7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为公司及武汉团结集团与中商集团及销品茂公司签署《承包经营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提升销品茂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助力公司提升购物中心业态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大家居与大消费业态融合的战略;中商集团及销品茂公司分别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可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有效管理并控制相关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中商集团为本公司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销品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商集团的经营性利润分配义务及差额补足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为提升销品茂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助力公司提升购物中心业态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大家居与大消费业态融合的战略,符合公司的整
体利益,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79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二)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 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1 号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
(三)披露情况
上 述 审 议 事 项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 在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娅绮、刘蓉、王晓菲
联系电话:010-84098738,027-87362507
传真号码:027-87307723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文件、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居然投票”
(二)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制提案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 √
1.00 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 交所 投资 者服 务密 码” 。具 体的 身份 认证 流程 可登 录互 联网 投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制提案
1.00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 √
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2022/02/16)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
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9),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2 年 1 月 5 日、2022 年 1 月 15 日和
2022 年 2 月 9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26,929,30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41%,最高成
交价为 5.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5,154,662.45 元(不
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0 万元的 27.0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157,34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539,336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
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9),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2 年 1 月 5 日、2022 年 1 月 15 日和
2022 年 2 月 9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26,929,30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41%,最高成
交价为 5.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5,154,662.45 元(不
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0 万元的 27.0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157,34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539,336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09]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
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9),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2 年 1 月 5 日和 2022 年 1 月 15 日
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以来,积极实施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929,30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41%,最高成交价为 5.25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4.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5,154,662.45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0 万元的 27.0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157,34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539,336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7] (000785)居然之家: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230,000 万元–258,0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136,297.37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68.75% - 89.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230,000 万元–258,00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盈利:130,201.97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76.65% - 98.1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5 元/股–0.4 元/股 盈利:0.22 元/股
其中,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完成 24.5 亿元-26亿元,该预计为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签订日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初步测算结果,具体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为准。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度随着宏观经济的复苏,家居行业景气度持续回升,家居消费需求稳步恢复;
2、公司深入贯彻“抢销售、挖品牌、抓融合、促连锁”经营策略,提质增效稳定家居主业经营;
3、公司围绕“打造数字化时代家装家居产业服务平台”的发展战略,持续推动数字化转型,每平每屋、智能家装、装修基材辅材、智能家居、居然管家、智慧物流六大赛道的数字化开发和运营力度持续加大,全链路线性服务能力日趋成熟,业绩增长迅速。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15]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
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9),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和 2022 年 1 月 5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
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以来,积极实施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929,30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41%,最高成交价为 5.25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4.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5,154,662.45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0 万元的 27.0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157,34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539,336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05]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
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9),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年12月2日和2021年12月1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以来,积极实施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929,30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41%,最高成交价为 5.25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4.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5,154,662.45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0 万元的 27.0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157,34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539,336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2]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96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林朋先生;董事王宁先生、张健先生、郝健先生、陈亮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选选先生、王鹏先生、朱蝉飞女士、高娅绮女士、杜学刚先生、陈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52),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
认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计划自 2021 年 6 月 22 日起的 6 个月内,
增持公司股票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707 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4,457,9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83%,增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2,291.6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汪林朋先生,董事兼执行总裁王宁先生,董事张健先生,董事郝健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陈亮先生,副总裁李选选先生,副总裁王鹏先生,财务总监朱蝉飞女士,董事会秘书高娅绮女士,工程物业总监杜学刚先生,连锁发展总监陈晨先生。
2、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即截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
汪林朋先生持股数量为 394,572,826 股,持股比例为 6.04%;其他增持主体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52)。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4,457,9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83%,增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2,291.60 万元,增持金额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1、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序号 增持主体 职务 增持金额 增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元) (股) 例(%)
1 汪林朋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1,582.52 3,060,961 0.0469
2 王宁 董事兼执行总裁 500.00 982,500 0.0150
3 张健 董事 50.00 100,200 0.0015
4 陈亮 董事兼副总裁 100.21 197,400 0.0030
5 郝健 董事
6 李选选 副总裁
7 王鹏 副总裁
8 朱蝉飞 财务总监 58.87 116,900 0.0018
9 高娅绮 董事会秘书
10 杜学刚 工程物业总监
11 陈晨 连锁发展总监
合计 2,291.60 4,457,961 0.0683
注:上述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序号 增持主体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例(%) 持股数量(股) (%)
1 汪林朋 394,572,826 6.04 397,633,787 6.0902
2 王宁 982,500 0.0150
3 张健 100,200 0.0015
4 陈亮 197,400 0.0030
5 郝健
6 李选选 —— ——
7 王鹏
8 朱蝉飞 116,900 0.0018
9 高娅绮
10 杜学刚
11 陈晨
合计 394,572,826 6.04 399,030,787 6.1116
注:上述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参与本次增持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1]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95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商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商业咨询”)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居和家(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居和家”)60%股权、北京居然之家联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合投资管理中心”)38.82877%的合伙企业份额、山西百绎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百绎通”)100%股权以及北京居然怡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怡生”)100%股权(以
下统称“本次收购”),有关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
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1)、《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交易各方已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及居然商业咨询已完成收购价款的支付。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持有的山西百绎通 100%股权、北京怡生 100%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山西百绎通 100%股权、北京怡生 100%股权已登记至公司名下,并已
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居然商业咨询收购居然控股全资子公司居然之家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居和家 60%股权、联合投资管理中心 38.82877%合伙企业份额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居和家 60%股权、联合投资管理中心 38.82877%合伙企业份额已登记至居然商业咨询名下,并已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
三、备查文件
股权过户工商信息。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7]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94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991,704,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5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之家”、“公司”)于 2019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汪林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12 号),核准公司向汪林朋发行 394,572,826 股股份、向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569,147,817 股股份、向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发行 764,686,721 股股份、向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行 576,860,841 股股份、向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88,430,465 股股份、向上海云锋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288,430,420 股股份、向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230,744,345 股股份、向天津睿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30,744,345 股股份、向青岛好荣兴多商业资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26,949,751 股股份、向武汉然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41,816,626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雅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9,676,492 股股份、向共青城信中利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2,627,268 股股份、向宁夏联瑞物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1,738,851 股股份、向黄冈约瑟广胜成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1,738,851 股股份、向黄冈约瑟兴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
行 25,231,840 股股份、向博裕三期(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5,869,448 股股份、向青岛信中利海丝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15,869,448股股份、向中联国泰(北京)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15,869,448 股股份、向泰州鑫泰中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5,869,448 股股份、向珠海歌斐殴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 15,869,448 股股份、向宁波博睿苏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7,931,852 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如意九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7,931,85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12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数量为 5,768,608,403 股人民币普通 A 股股份,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51,221,698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019,830,101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 1,991,704,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5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8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 剩余
本次可上市流 市流通股 限售 质押、冻结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 所持限售条件 通股份数量 份数量占 股份 的股份数量
号 名称 股份总数(股) (股) 公司总股 数量 (股)
本的比例 (股
)
阿里巴巴(中国)
1 网络技术有限公 576,860,841 576,860,841 8.84% 0 0
司
杭州瀚云新领股
2 权投资基金合伙 288,430,465 288,430,465 4.42% 0 0
企业(有限合伙)
3 上海云锋新创投 288,430,420 288,430,420 4.42% 0 0
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云锋五新
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泰康人寿保险有
4 限责任公司-分 115,372,173 115,372,173 1.77% 0 0
红 - 团 体 分 红
-019L-FH001 深
泰康人寿保险有
5 限责任公司-分 115,372,172 115,372,172 1.77% 0 0
红 - 个 人 分 红
-019L-FH002 深
天津睿通投资管
6 理合伙企业(有限 230,744,345 230,744,345 3.53% 0 0
合伙)
青岛好荣兴多商
7 业资产投资中心 126,949,751 126,949,751 1.94% 0 126,900,000
(有限合伙)
武汉然信股权投
7 资合伙企业(有限 41,816,626 41,816,626 0.64% 0 41,816,626
合伙)
北京红杉坤德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
9 合伙)-宁波梅山 39,676,492 39,676,492 0.61% 0 0
保税港区红杉雅
盛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宁夏联瑞物源股
10 权投资合伙企业 31,738,851 31,738,851 0.49% 0 0
(有限合伙)
黄冈约瑟广胜成
11 壹号股权投资基 31,738,851 31,738,851 0.49% 0 0
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黄冈约瑟兴楚股
12 权投资基金合伙 25,231,840 25,231,840 0.39% 0 0
企业(有限合伙)
博裕三期(上海)
13 股权投资合伙企 15,869,448 15,869,448 0.24% 0 0
业(有限合伙)
14 中联国泰资本控 15,869,448 15,869,448 0.24% 0 11,108,613
股集团有限公司
15 泰州鑫泰中信股 15,869,448 15,869,448 0.24% 0 0
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歌斐殴曼股
16 权投资基金(有限 15,869,448 15,869,448 0.24% 0 0
合伙)
宁波博睿苏菲股
17 权投资合伙企业 7,931,852 7,931,852 0.12% 0 0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
18 区如意九鼎投资 7,931,852 7,931,852 0.12% 0 0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991,704,323 1,991,704,323 30.51% 0 179,825,239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5,769,322,453.00 88.36% -1,991,704,323.00 3,777,618,130.00 57.86%
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759,714,446.00 11.64% 1,991,704,323.00 2,751,418,769.00 42.14%
的流通股
股份总数 6,529,036,899.00 100.00% 0.00 6,529,036,899.00 100.00%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本次涉及解禁的18
名股东取得武汉中
"1、本企业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武汉中商股份,截至本企业取得武汉中商向其发行 商向其发行的
[2021-12-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9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
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9),2021 年 11 月 16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以来,积极实施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9,125,80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29%,最高成交价为 5.05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4.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5,159,860.45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0 万元的 19.0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157,34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539,336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02]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1-092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1月2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88)。2021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9),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0)。具体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以来,积极实施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975,805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11月30日总股本6,529,036,899股的0.28%,最高成交价为5.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9,599,174.45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50,000万元的17.92%。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2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8,157,34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4,539,336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1-27]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91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田曦凤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田曦凤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曦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田曦凤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田曦凤女士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因此田曦凤女士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补选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会议民主选举,选举李晓
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职工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
李晓,女,1986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至 2015 年
任职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2016 年加入居然之家,历任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监等职,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及合规管理部副总监,2021 年 6 月至今任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及合规管理部总监。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晓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1-11-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90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临 2021-088)。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
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9)。具体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以来,积极实施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023,705
股,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18%,最高成交
价为 5.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9,946,022.59 元(不
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 50,000 万元的 11.99%。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8,157,34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539,336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11-05]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第二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89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3,125万股且不超过6,250万股。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
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3,715,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最高成交
价为 5.0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8,423,970.12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约为 58,157,345 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4,539,336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1-04]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已经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1年11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2、实施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250万股,按照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6%;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125万股,按照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的减持计划尚不明确;公司将密切关注前述人员的减持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11-03] (000785)居然之家: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1-087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1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汪林朋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4,919,161,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34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731,563,3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15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1,187,598,6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18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322,402,3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322,307,3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365%。
备注:上述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
决。
议案1.00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18,572,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589,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1,812,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71%;反对589,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巍、李超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
次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2021-10-30] (000785)居然之家: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6元
每股净资产: 2.860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4%
营业总收入: 97.7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19亿元
[2021-10-29]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86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以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二)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
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
(三)披露情况
上 述 审 议 事 项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 在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娅绮、刘蓉、王晓菲
联系电话:010-84098738,027-87362507
传真号码:027-87307723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文件、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居然投票”
(二)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制提案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 √
1.00 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参加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制提案
1.00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 √
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若会议有
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
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21-10-23] (000785)居然之家: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82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规模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商业咨询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居和家(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北京居然之家联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8.82877%的合伙企业份额、山西百绎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北京居然怡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统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暨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合计为 63,455.71 万元。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
本次收购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次收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次收购中公司委托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性。本次评估中,开元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所选用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所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收购。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000785)居然之家: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81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2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规模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商业咨询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居和家(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股权、北京居然之家联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8.82877%的合伙企业份额、山西百绎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北京居然怡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前述收购暨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合计为 63,455.71 万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汪林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8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已经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之家”、“上市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商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商业咨询”)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等交易对方签署协议,并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多家企业股权,交易金额合计 63,455.71 万元。具体方案为:(1)居然商业咨询以人民币 3,189.76万元的价格收购居然之家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金控”)持有的中居和家(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居和家”)60%股权;(2)居然商业咨询以人民币 13,317.66 万元的价格收购居然金控持有的北京居然之家联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合投资管理中心”)38.82877%的合伙企业份额;(3)公司以人民币 38,593.81 万元的价格收购居然控股持有的山西百绎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百绎通”)100%股权;(4)公司以人民币 8,354.48 万元的价格收购居然控股持有的北京居然怡生健康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北京怡生”)100%股权。
2、居然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居然金控为居然控股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居然控股及居然金控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汪林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居然控股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四环东路 65 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三号居然大厦 21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17786XN
法定代表人:汪林朋
注册资本:8,639.3777 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1999 年 2 月 3 日至 2039 年 2 月 2 日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家庭装饰市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家具、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货运
代理;仓储服务;出租商业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北京中天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居然控股的控股股东,持有居然控股 72.97088%股权;汪林朋为居然控股的实际控制人。
2、主要业务及财务数据
居然控股系控股型公司,其自身并不直接从事具体业务的经营,所控制的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涉及家居板块、大消费板块、金融板块、开发板块和其他板块。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 7,598,759.68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556,936.95 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营业收入为 1,086,833.1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276.10 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居然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居然控股为公司关联方。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居然控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居然金控
1、基本情况
名称:居然之家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0 层 2020 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19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0BXUF0L
法定代表人:方汉苏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17 年 2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居然控股为居然金控的控股股东,持有居然金控100%股权;汪林朋为居然金控的实际控制人。
2、主要业务及财务数据
居然金控是居然控股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需要而全资打造的产业金融服务平台。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居然金控总资产 494,051.25 万元,净资产 149,024.92
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度营业收入 6,438.6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279.26 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居然金控为公司控股股东居然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居然金控为公司关联方。
4、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公告披露日,居然金控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中居和家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居和家(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 5 层 506 室
法定代表人:方汉苏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99X86G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 2、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居和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居然金控 3,000 60.00%
曾文省 500 10.00%
顾家集团有限公司 500 10.00%
梅州柘岭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500 10.00%
温世权 250 5.00%
谭毅 250 5.00%
合计 5,,000 100%
截至公告披露日,居然金控持有的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中居和家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交易标的的优先受让权。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居和家资产总额为 1,798.41 万元,负债总额为
6.38 万元,净资产为 1,792.03 万元;2020 年 1-12 月,中居和家营业收入为 201.65
万元,营业利润为 96.60 万元,净利润为 96.6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49.0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审计,并出具中兴华审字(2021)第 013338 号审计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中居和家资产总额为 1,834.76 万元,负债总额为
10.03 万元,净资产为 1,824.73 万元;2021 年 1-6 月,中居和家营业收入为 99.72
万元,营业利润为 32.70 万元,净利润为 32.7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1.6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兴华审计,并出具中兴华审字(2021)第 013338 号审计报告。
3、中居和家的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居和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4、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中居和家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包含
居然之家)的交易情况如下:
(1)中居和家接受居然控股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家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家政物业”)提供的出租和物业服务,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租金及
物业管理费分别为 22.50 万元和 0.48 万元;
(2)2021 年 1-6 月,中居和家接受居然控股提供的出租服务,租金为 5.07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居和家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二)联合投资管理中心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居然之家联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 5 层 52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居和家(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 万
[2021-10-23]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84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控股子公司。近期居然智能由于业务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2 个月,家居连锁拟为其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家居连锁和居然智能已分别作出股东决定和股东会决议,同意为居然智能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居然之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22 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一层东大厅
4、法定代表人:方予之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从事商业经纪业务;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道路货运代理;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卫生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花卉、通讯器材、黄金制品、医疗器械(限Ⅰ、Ⅱ类)、玩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年 12 月 28 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70%),本
公司二级子公司。
8、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居然智能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18,797.69 万元,
归属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4,202.44 万元,营业收入为 37,268.27 万元,利润总额为 221.66 万元,净利润为 129.03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居然智能资产总额为 15,474.31 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为 5,215.75 万元,营业收入为 103,685.07 万元,利润总额为 199.7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被担保人居然智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保证人: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家居连锁为居然智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家居连锁、被担保人、银行共同协商决定,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
四、反担保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居然智能为家居连锁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居然智能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家居连锁提供反担保。居然智能的另一股东天津恒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居然智能的日常经营管理,因此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共计 246,4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 144.5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2]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80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日召开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以 集 中 竞 价 方 式 回 购 部 分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的 方 案 ( 第 二 期 ) 公告 》(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07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0 月 15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
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0 月 1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
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1 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69,147,817 39.35
2 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 764,686,721 11.71
3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576,860,841 8.84
4 汪林朋 397,633,787 6.09
5 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88,430,465 4.42
伙)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6 上海云锋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云锋五新投 288,430,420 4.42
资中心(有限合伙)
7 天津睿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0,744,345 3.53
8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157,865,089 2.42
019L-FH002深
9 青岛好荣兴多商业资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6,949,751 1.94
1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115,372,173 1.77
019L-FH001深
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0 月 1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占无限售条件流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通股的比例
(%)
1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3,627,794 13.64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42,492,917 5.59
2 019L-FH002深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32,279,994 4.25
3 账户
民生加银基金-中信理财之慧赢系列智选天天快 28,934,823 3.81
4 车理财产品-民生加银基金添鑫 25 号单一资产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 28,328,613 3.73
5 券投资基金
6 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8,328,611 3.73
7 北京龙宇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8,328,611 3.73
8 珠海禹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997,167 2.24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4,407,275 1.9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 14,164,306 1.86
10 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2、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包含了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锁定股份”: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 103,627,794 股公司股份自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
用名“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即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曾用名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新零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家居连锁 100%股权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16] (000785)居然之家: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76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第二期)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商鹏程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商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包经营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担保协议》,对于其中的经营性利润分配义务及差额补足义务,经公司管理层根据《承包经营协议》及《担保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的合理测算,对该等义务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62,5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自《承包经营协议》约定的承包期满之日起算。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6] (000785)居然之家: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75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2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
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第二期)公告》。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商鹏程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品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商集团”)在《承包经营协议》项
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担保协议》,对于其中的经营性利润分配义务及差额补足义务,经公司管理层根据《承包经营协议》及《担保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的合理测算,对该等义务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62,5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自《承包经营协议》约定的承包期满之日起算。
本次担保为公司及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商集团及销品茂公司签署《承包经营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提升销品茂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助力公司提升购物中心业态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大家居与大消费业态融合的战略;中商集团及销品茂公司分别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可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有效管理并控制相关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中商集团为本公司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 m.c 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第二期)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77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的方案(第二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
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6,250 万股,按照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
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6%;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
购股份数量为 3,125 万股,按照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于股份回购完成之后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且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风险;
(5)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
购股份数量为 6,250 万股,按照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96%;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125 万股,
按照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8%。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
民币 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8.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250 万股,约占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的 0.96%;按照回购金额下限人
民币 2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8.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125 万股,约占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的 0.48%。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
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下限 25,000万元测算) (按上限 50,000万元测算)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 5,769,048,178 88.36 5,800,298,178 88.84 5,831,548,178 89.32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 759,988,721 11.64 728,738,721 11.16 697,488,721 10.68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6,529,036,899 100.00 6,529,036,899 100.00 6,529,036,899 100.00
2、若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导致全部被注销,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下限 25,000万元测算) (按上限 50,000万元测算)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 5,769,048,178 88.36 5,769,048,178 88.78 5,769,048,178 89.21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 759,988,721 11.64 728,738,721 11.22 697,488,721 10.79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6,529,036,899 100.00 6,497,786,899 100.00 6,466,536,899 100.00
注 1:表中涉及到的公司总股本按照最新披露的 6,529,036,899 股计算;
注 2: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七)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 542.44 亿元(未经审计,
下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65.04 亿元,货币资金为 70.09 亿元,合并
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7.92%。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约占
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货币资金的 0.92%、3.03%和 7.13%,
依然保持在合理区间。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股份
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建立和完善员工与企
业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
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本次回
购实施完毕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
合公司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八)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
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
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起的六个月内,拟通过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707 万元,并
[2021-10-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7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2021 年 2 月 24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95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2021 年 3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1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18)。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2021 年 5 月 7 日、2021 年 5 月 21 日、2021
年 6 月 2 日、2021 年 6 月 17 日、2021 年 7 月 3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8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13 日、2021 年 9 月 3 日、2021 年 9 月 16 日和 2021
年 10 月 9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2,279,994 股,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6,529,036,899 股的 0.49%,最高成交价为 7.88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5.0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5,475,413.1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方式、价格、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
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起的六个月内,拟通过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707 万元,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元) (%)
汪林朋 集中竞价 306.09 1,582.52 0.0469
王宁 集中竞价 37.73 199.96 0.0058
郝健 集中竞价 1.50 7.88 0.0002
陈亮 集中竞价 1.84 10.01 0.0003
杜学刚 集中竞价 0.50 2.55 0.0001
合计 347.66 1,802.92 0.0533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预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量为 32,279,9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回购
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的预计变
动情况如下:
1、若公司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届时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预计如下(不考虑其他可能引起股本结构变动的因素):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5,769,048,178 88.36 5,801,328,172 88.85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59,988,721 11.64 727,708,727 11.15
三、总股本 6,529,036,899 100.00 6,529,036,899 100.00
素):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5,769,048,178 88.36 5,769,048,178 88.80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59,988,721 11.64 727,708,727 11.20
三、总股本 6,529,036,899 100.00 6,496,756,905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3 月 22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9,468,160 股。公司 2021 年 5 月 24 日、8 月 11 日回购股
份时,存在连续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367,040 股)的情况,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回购股份数量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9,468,160 股的 25%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旨在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制定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用于前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
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后续将实施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公司将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九、备查文件
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
[2021-10-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提议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议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林朋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
提议人汪林朋,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2021年9月30日,汪林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763.38万股,并通过一致行动人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57.15%股份。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汪林朋提议以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提议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提议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提议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提议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
数量为6,250万股,按照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6%;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125万股,按照2021年9月
30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提议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提议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提议提交日,提议人汪林朋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3,060,961股,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52)。
提议人汪林朋在提议前六个月内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形见下表:
股东姓名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元) (%)
汪林朋 集中竞价 306.09 1,582.52 0.0469
除上述情况外,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尚无其他明确的增减持计划。未来如有买卖公司股票计划,将及时告知公司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提议人将依法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2021-10-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78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商鹏程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品茂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团结集团”)作为销品茂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商集团”)及销品茂公司签署《承包经营协议》,将销品茂公司整体发包给中商集团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期限为十五年零四个月,即从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起至二〇三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根据上述各方拟签署的《承包经营协议》,在承包期内,销品茂公司应按照《承包经营协议》约定每年向武汉团结集团分配一定金额的经营性利润,实际可分配利润低于协议约定的应分配经营性利润的,中商集团负责补足差额。公司拟对销品茂公司及中商集团在《承包经营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担保协议》,对于其中的经营性利润分配义务及差额补足义务,经公司管理层根据《承包经营协议》及《担保协议》的相关约定进行的合理测算,对该等义务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62,5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自《承包经营协议》约定的承包期满之日起算。
2、会议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一:
名称:武汉中商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 6 月 28 日
注册地址:武昌区中南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郝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打字复印;文艺创作;洗染服务;健身休闲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中商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商集团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415,393.3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165,574.02 万元,营业收入为 174,293.33 万元,利润总额为 18,388.48 万元,净利润为 13,763.4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中商集团资产总额为 386,581.2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为 173,255.64 万元,营业收入为 100,471.60 万元,利润总额为 11,898.17 万元,净
利润为 9,976.9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被担保人二:
名称:武汉中商鹏程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8 日
注册地址:武昌徐东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郝健
注册资本:19,169 万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办公自动化及文化体育用品、计算机软件硬件、电子器材、五金交电、通信器材(不含无线发射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塑料制品、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批发零售;物业管理;商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商铺及场地出租;电信业务代理。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未设定前置许可的,可自行开展经营活动。(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销品茂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50.999%),团结集
团持股 49.001%。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销品茂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60,657.47
万元,股东权益为 27,130.14 万元,营业收入为 15,463.25 万元,利润总额为 5,688.69
万元,净利润为 4,266.44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销品茂公司资产总额为 58,812.54 万元,股东权益为
30,671.68万元,营业收入为10,209.66万元,利润总额为4,689.24万元,净利润为3,541.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上述被担保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
1、债权人: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内容:公司对销品茂公司及中商集团在《承包经营协议》项下的义务担连带责任保证之担保,对于其中的经营性利润分配义务及差额补足义务,保证期间为三年,自《承包经营协议》约定的承包期满之日起算。
四、反担保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中商集团为本公司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中商集团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人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共计 247,92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6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总额为 114.7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为公司及武汉团结集团与中商集团及销品茂公司签署《承包经营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提升销品茂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助力公司提升购物中心业态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大家居与大消费业态融合的战略;中商集团及销品茂公司分别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可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有效管理并控制相关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中商集团为本公司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销品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商集团的经营性利润分配义务及差额补足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为提升销品茂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助力公司提升购物中心业态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大家居与大消费业态融合的战略,符合公司的整
体利益,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6] (000785)居然之家: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79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二)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 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1 号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
(三)披露情况
上 述 审 议 事 项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 在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娅绮、刘蓉、王晓菲
联系电话:010-84098738,027-87362507
传真号码:027-87307723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 21 层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文件、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居然投票”
(二)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制提案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 √
1.00 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 交所 投资 者服 务密 码” 。具 体的 身份 认证 流程 可登 录互 联网 投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制提案
1.00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 √
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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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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