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31什么时候复牌?-顺发恒业停牌最新消息
≈≈顺发恒业000631≈≈(更新:22.01.29)
[2022-01-29]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2-0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9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3)和《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5)。原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计划
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7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325,191 股,
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
预披露公告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4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54),于 2021 年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55),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56)。以上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航民集团自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6,843,3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4,323,773 0.9999%
2022 年 1 月 27 日 3.68
航民集团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24 日 3.80 12,519,603 0.5147%
合计 - - 36,843,376 1.5146%
2、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股东减持股份价格区间:3.55 元—3.87 元;
4、航民集团自2021年12月25日通过公司披露《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后至本公告发布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90%。
5、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7,034,235 6.4556% 120,190,859 4.9410%
航民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7,034,235 6.4556% 120,190,859 4.941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
2、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航民集团减持计划一致,航民集
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3、航民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权益变动后,航民集团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000631)顺发恒业: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2-0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前) 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
盈利:8500 万元—1143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调整前)下降: 盈利:24829.06 万元 盈利:26599.3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54%—66%
比上年同期(调整后)下降:
57%—68%
盈利:4922 万元—8209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比上年同期(调整前)下降: 盈利:19147.78 万元 盈利:19751.72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57%—74%
比上年同期(调整后)下降:
58%—7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4 元/股—0.05 元/股 盈利:0.10 元/股 盈利:0.11 元/股
注:报告期内,因公司收购浙江东海德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浙江星星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65%股权,该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1、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2、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
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执行“去房产化”策略,持续“去库存”,交付物业结
转收入及收益同比下降明显,在营收中的占比也较往年下降明显,因此导致 2021年全年业绩下降明显。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
2、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盈利情况将在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1-12-25] (000631)顺发恒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代码:000631 股票简称:顺发恒业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码:顺发恒业
股票代码:0006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顺发恒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顺发恒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顺发恒业、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航民集团 指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法定代表人 朱重庆
注册资本 5.5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704276355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轻纺产品的制造、加工、开发、销售;实业投资、房地产
主要经营范围 投资;仓储服务;出口自产的纺织印染面料、染料、服装;
进口自营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
表及零配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经营期限 长期
主要股东 杭州萧山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持股比例 82%;杭州萧山
航民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8%。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邮政编码 311241
联系电话 0571-82551588
传真号码 0571-825532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民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 在航民集团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职务
的居留权
朱重庆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长
朱立民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总经理
朱岳斌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陈国庆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高连相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朱坚力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施建华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朱建庆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朱顺康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高天相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副总经理、董秘
沈松仁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朱水虎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长
徐虎根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朱仁友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方琴 无 女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朱立刚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沈利翔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沈军根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民集团除持有航民股份(SH:600987)39.97%股
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自身发展需要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顺发恒业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9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3)和《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顺发恒业发布减
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顺发恒业股份不超过 24,325,191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顺发恒业总股本的 1%;计划自顺发恒业发
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顺发恒业股份不超过 48,650,384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顺发恒业总股本的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顺发恒业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1,625,9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顺发
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12 月 24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2,971,1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4337%。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21,625,85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999996%,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3.72 10,451,573 0.429660%
航民集团 12 月 24 日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24 日 3.80 12,519,603 0.514676%
合计 ――
[2021-12-25]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5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
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3、本次权益变动后,航民集团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收到股东航民集团出具的《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航民集团自 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12 月 24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2,971,1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4337%。本次权益变动后,航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1,625,859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999996%,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6 日 10,451,573 0.429660%
航民集团 交易 至 12 月 24 日 3.72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24 日 3.80 12,519,603 0.514676%
合计 ―― ―― ―― 22,971,176 0.944337%[注 1]
注 1:此处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故存在尾数差异。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4,597,035 5.944333% 121,625,859 4.999996%
航民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集团 144,597,035 5.944333% 121,625,859 4.999996%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情况与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3)和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45)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2、航民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航
民集团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11]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5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9 月 29 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3)和《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5)。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计划自公司
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325,191 股,且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
公告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4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民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27 22,888,773 0.9409%
日至 12 月 11 日 3.67
航民集团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 - 22,888,773 0.9409%
2、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股东减持股份价格区间:3.55 元—3.87 元;
4、航民集团自 2020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5%。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自本次披露《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本公告发布日,
航民集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451,5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97%。
5、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7,034,235 6.4556% 134,145,462 5.5147%
航民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7,034,235 6.4556% 134,145,462 5.5147%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
2、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航民集团减持计划一致。
3、航民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
次股份减持后,航民集团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4、航民集团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1-30] (000631)顺发恒业: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
股票代码:000631 股票简称:顺发恒业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码:顺发恒业
股票代码:0006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顺发恒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顺发恒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顺发恒业、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航民集团
指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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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法定代表人
朱重庆
注册资本
5.5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704276355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
轻纺产品的制造、加工、开发、销售;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仓储服务;出口自产的纺织印染面料、染料、服装;进口自营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经营期限
长期
主要股东
杭州萧山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持股比例82%;杭州萧山航民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8%。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邮政编码
311241
联系电话
0571-82551588
传真号码
0571-825532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民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航民集团
职务
朱重庆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长、总经理
朱立民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总经理
朱岳斌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陈国庆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高连相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朱坚力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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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施建华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朱建庆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朱顺康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高天相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董秘、副总经理
沈松仁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朱水虎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长
徐虎根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朱仁友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方琴
无
女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朱立刚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沈利翔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沈军根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民集团除持有航民股份(SH:600987)39.97%股份和顺发恒业(SZ:000631)5.94%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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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自身发展需要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顺发恒业于2021年9月28日、9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3)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顺发恒业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1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顺发恒业股份不超过24,325,191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1%;计划自顺发恒业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3个月内(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2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650,384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顺发恒业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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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5月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66,222,961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10.9443%;鉴于该次股份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年6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前述股份解除限售并可上市流通。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44,597,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43%,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航民集团
集中竞价
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25日
3.2666
73,625,926 3.0267%
大宗交易
2021年9月17日
3.80
48,000,000
1.9733%
合计
――
――
――
121,625,926
5.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航民
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266,222,961
10.9443%
144,597,035
5.9443%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6,222,961
10.9443%
144,597,035
5.9443%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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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
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航民集团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5月
3.05
550,000
0.0226%
2021年6月
3.19-3.44
15,879,826
0.6528%
2021年7月
3.22-3.27
1,357,800
0.0558%
2021年8月
3.01-3.14
4,671,100
0.1920%
2021年9月
3.11-3.69
51,240,000
2.1065%
2021年10月
3.71-3.76
1,410,000
0.0580%
2021.11.1-2021.11.25
3.55-3.75
11,027,200
0.4533%
大宗交易
2021年9月17日
3.80
48,000,000
1.9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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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朱重庆
签署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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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页无正文,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朱重庆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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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长春市前进大街3055号南湖新村办公楼201室 股票简称 顺发恒业 股票代码 000631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66,222,961股 持股比例:10.944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21,625,926股 变动比例:5% 变动后持股数量:144,597,035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9443%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25日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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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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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本页无正文,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朱重庆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6日
[2021-11-30] (000631)顺发恒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5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钱嘉清女士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盛树浩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王红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30]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5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钱嘉清女士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盛树浩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王红民先生(个人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王红民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嘉清女士和王红民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会秘书王红民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31-85180631
传真:0431-81150631
电子邮箱:sfhy_000631@126.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1号盛世国际写字间3026室
邮编:130021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个人简历
王红民,男,1978年7月生,河南鹤壁人,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曾就职于万向集团公司,历任万向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普星聚能股份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杭州普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王红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021-11-30]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5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所持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3、本次减持后,航民集团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航民集团出具的《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航民集团自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2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1,625,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航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4,597,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43%,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航民集团
集中竞价
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25日
3.2666
73,625,926 3.0267%
大宗交易
2021年9月17日
3.80
48,000,000
1.9733%
合计
――
――
――
121,625,926
5.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航民
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266,222,961
10.9443%
144,597,035
5.9443%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6,222,961
10.9443%
144,597,035
5.9443%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情况与公司于2020年9月8日、2021年3月22日、2021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47、2021-09、2021-43)以及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5)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2、航民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0-22] (000631)顺发恒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元
每股净资产: 2.547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
营业总收入: 2.1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312.51万元
[2021-10-22]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50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王竞楠提名,董事会聘任王红民(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红民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请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王红民简历
王红民,男,1978 年 7 月生,河南鹤壁人,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
先后在浙江万向精工有限公司、万向集团公司工作,历任顺冠投资公司财务负责人、万向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普星聚能股份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杭州普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董事、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王红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021-10-22]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5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第 41 页“4、母公司利润表” 项下部分数据填报串行,现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一、更正前: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半年度 2020 年半年度
财务费用 -2,679,129.48 -406,306.93
其中:利息费用 2,677,397.45 419,390.79
利息收入 16,280.38 70,636.88
加:其他收益
二、更正后: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半年度 2020 年半年度
财务费用 -2,679,129.48 -406,306.93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2,677,397.45 419,390.79
加:其他收益 16,280.38 70,636.88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2] (000631)顺发恒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8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
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了促进相关董事更好地履行职务,决定:
盛树浩董事长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竞楠董事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钱嘉清董事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王涛董事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调整以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为:
(1)战略委员会成员:
盛树浩(董事长、主任委员)、王竞楠、郑刚(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成员:
李历兵(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邵劭(独立董事)、王红民。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郑刚(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李历兵(独立董事)、钱嘉清。
(4)提名委员会成员:
邵劭(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郑刚(独立董事)、王涛。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王竞楠提名,聘任王红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15] (000631)顺发恒业: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7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
(1)2021 年 1-9 月业绩变动情况
项 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7812 .5 万元— 8812.5 万元 盈利:20459.24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6.93% — 61.81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03 至 0.04 元 盈利:0.09 元
(2)2021 年 7-9 月业绩变动情况
项 目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3647.76 万元— 4647.76 万元 盈利:5625.61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7.38 % — 35.1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01 至 0.02 元 盈利:0.02 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战略实施,响应“碳达峰、碳中和”国家号召,探索清 洁能源运行和城市美好生活体系发展路径,投资风电资产,正式进军清洁能源行 业,构筑低碳、高质、可持续的综合发展能力。公司将把握国家战略发展机遇, 持续整合优势资源、深化调整结构,探索智慧综合清洁能源示范应用,扎实推进 产业战略升级,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坚定“去房产化”策略,持续“去库存”,报告期内,交付物业结转收
入及投资收益同比下降明显。预计 2021 年 1-9 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同比下降约 56.93 %— 61.81%。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
2、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3、公司 2021 年 1-9 月实际盈利情况将在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3] (000631)顺发恒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盛树浩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1 人,代表股份
1,658,652,2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44,579,012 股)的 73.8959%。(注: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已扣减公司回购股份
187,940,156 股)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00,309,0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44,579,012 股)的 66.841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8,343,23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44,579,012 股)的 7.054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1、《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增补钱嘉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表决结果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57,833,187 99.9506% 钱嘉清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967,172 91.6301%
1.2 增补王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表决结果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58,354,588 99.9821% 王涛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488,573 96.9580%
上述董事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惠惠、戴诚彤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1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3日
[2021-09-29]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 2021-4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收到持股 5%
以上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调整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航民集团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3 股;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7,300,767 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45,951,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
二、原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航民集团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航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57,034,235 股,占公司总股本 6.46%。
三、减持计划调整原因及内容
根据《告知函》,航民集团因资金需求计划调整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拟对原减持计划中的“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和减持期间”做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和减持期间:
航民集团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45,951,150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6%,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
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3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300,767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调整后: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和减持期间:
航民集团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72,975,575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325,191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4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除上述调整,原减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四、调整后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名称:航民集团。
2、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原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发展需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和减持期间:
航民集团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72,975,575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325,191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4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五、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航民集团的相关承诺均已正常履行完毕。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航民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调整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28]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 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 2021-4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57,034,23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46%)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3 股;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300,767 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45,951,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航民集团出具的《第三期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航民集团。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航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57,034,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6%),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名称:航民集团。
2、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原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发展需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和减持期间:
航民集团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45,951,150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6%,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3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300,767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航民集团的相关承诺均已正常履行完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航民集团出具的《第三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8] (000631)顺发恒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
易日(2021 年 9 月 24 日、9 月 2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相关人员,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截止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3、经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鲁伟鼎先生书面函证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9月28日
[2021-09-24]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在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30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增补钱嘉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增补王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有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持股 5%(不含 5%)以下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增补两名非独立董事事项,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
行表决。其中: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
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增补钱嘉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增补王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委 托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五)8 时至 16 时;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联系电话:0571-82865050
联系传真:0571-82865533
联 系 人:高暕俊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1,投票简称:顺发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顺发恒业股份公
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各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
使表决权。
备 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填报选举票数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增补钱嘉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票数:
1.02 增补王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票数: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期限: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2021-09-24] (000631)顺发恒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0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以书面
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王竞楠女士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选举盛树浩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陈水民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总裁及其他相关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盛树浩先生提名,聘任王竞楠女士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顾根永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其他相关职务;孙宏涛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其他相关职务。董事会提名钱嘉清女士、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分在浙江省杭州市
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通知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24]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总裁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选举董事长、聘任总裁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王竞楠女士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选举盛树浩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相应变更。
2、陈水民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总裁及其他相关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盛树浩先生提名,聘任王竞楠女士(个人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3、顾根永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其他相关职务;孙宏涛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其他相关职务。董事会提名钱嘉清女士、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附件:个人简历
1、盛树浩,男,1982 年 12 月生,浙江湖州人,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
员。历任浙江普星德能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普星洁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安全生产部副经理,普星(安吉)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任普星聚能股份公司总裁、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董事。
盛树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王竞楠,女,1987 年 10 月生,山东嘉祥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注册规划师,中共党员。先后在新加坡 CPG Consultants 工作,担任万向集团公司发展副总经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王竞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钱嘉清,女,1980 年 5 月生,浙江嘉善人,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
历任浙江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经理,公司职工监事。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钱嘉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王涛,男,1979 年 1 月生,浙江台州人,本科学历,经济师。曾先后在浙
江水晶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区大陈风电指挥部工作,现任浙江星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
王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021-09-23]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和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39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比例超过 1%和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1),
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33),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收到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
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和《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
限届满的告知函》。自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航民集团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2,04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4,04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通
过大宗交易减持 4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截止 2021 年 9 月 22 日,
航民集团本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航民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3,698,7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25,698,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4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比例累计超过 1%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航民集团
住所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8 月 9 日至2021 年 9 月 17日
股票简称 顺发恒业 股票代码 00063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52,043,100 2.14%
合计 52,043,100 2.1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0,077,335 8.64% 158,034,235 6.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0,077,335 8.64% 158,034,235 6.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说明:航民集团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本次股份减持
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 3.24 25,698,726 1.06%
航民集团
大宗交易 2021 年 9 月 17 日 3.80 48,000,000 1.97%
合计 —— 73,698,726 3.03%
2、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股东减持股份价格区间:3.01 元—3.80 元;
4、航民集团自2016年6月3日通过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
发布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9,188,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
5、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航民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230,732,961 9.49% 157,034,235 6.46%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0,732,961 9.49% 157,034,235 6.46%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
2、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与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的航民集团减持计划
一致,航民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3、航民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
次股份减持后,航民集团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
2、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9-16] (000631)顺发恒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38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
易日(2021 年 9 月 13 日、9 月 14 日、9 月 1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相关人员,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
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更名为“顺发能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顺发能城”)。顺发能城于 2021 年 6 月投资风力发电企业,增加了清洁能源业务范
围:2021 年 1-6 月,新增风力发电业务营业收入 2,836.22 万元,占顺发能城合并营
业收入 34.83%,占本公司合并营业收入 23.52%;净利润 835.01 万元,占顺发能城
合并净利润 20.72%,占本公司合并净利润 18.73%;两家风电企业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和 6 月 28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除上述已投资
的风力发电资产外,其他业务尚未开展。因此,更名可更直观、准确地反映今后主要业务和产业发展特点,具有合理性。截止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3、经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鲁伟鼎先生书面函证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前一个月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
2、顺发能城于 2021 年 6 月投资风力发电企业,增加了清洁能源业务范围:2021
年 1-6 月,新增风力发电业务营业收入 2,836.22 万元,占顺发能城合并营业收入34.83%,占本公司合并营业收入 23.52%;净利润 835.01 万元,占顺发能城合并净
利润 20.72%,占本公司合并净利润 18.73%;两家风电企业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和 6 月 28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
及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在本次新增的经营范围中,除已投资的风力发电资产外,其他业务尚未开展。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6日
[2021-09-15]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37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
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司因业务
发展需要,于近日完成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已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办理完毕,并取得了由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内容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企业名称 顺发恒业有限公司 顺发能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水民 王竞楠
一般项目: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
管理,房屋租赁,房产中介, 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
装饰装潢,建筑装饰材料的 究;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销售,园林绿化,市场营销 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物业管理;
策划,商场经营管理,市场 不动产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场
经营范围 管理,户外广告设计、制作、 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
代理、发布,经济信息咨询, 理;广告发布;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投资;
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 装饰装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业务;水力发电;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变更后营业执照信息
企业名称:顺发能城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竞楠
注册资本:228,350 万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03 月 10 日
营业期限:1997 年 03 月 10 日至长期
企业住所:浙江省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物业管理;不动产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投资;装饰装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顺发能城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8-27] (000631)顺发恒业: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元
每股净资产: 2.530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6%
营业总收入: 1.2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164.74万元
[2021-08-27] (000631)顺发恒业: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3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
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请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上
的公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竞楠、顾根永、盛树浩、王红民、孙宏涛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海侠、李历兵、邵劭、郑刚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请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巨
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000631)顺发恒业: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3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
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请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上
的公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请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巨
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07]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3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航民
集团自 2021 年 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8 月 5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4,325,6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航民集团
住所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8 月 5 日
股票简称 顺发恒业 股票代码 00063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24,325,626 1.00%
合 计 24,325,626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34,402,961 9.64% 210,077,335 8.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4,402,961 9.64% 210,077,335 8.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说明:航民集团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公司分别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和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47、2021-09)。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1)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7-14] (000631)顺发恒业: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3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200 万元—4200 万元 盈利:14,349.9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70.73 %—77.7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1 元/股—0.02 元/股 盈利:0.06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国家号召,探索清洁能源运行和城市美好生活体系发展路径,投资清洁能源新经济产业。目前,公司已注入清晰、稳定、未来收益可控的风电资产,有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构筑低碳、高质、可持续的综合发展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能源战略。公司将持续整合企业内外优势资源,推动公司优质发展和产业战略升级。
近年来,公司坚持“房住不炒”原则,持续“控风险、去库存”,报告期内,交付物业结转收入和投资收益同比下降明显,预计 2021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约 70.73%—77.70%。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
2、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3、公司 2021 年 1-6 月实际盈利情况将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2021-07-14]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0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3 股;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300,767 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45,951,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
截止 2021 年 7 月 13 日,航民集团前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公司收到航
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12 日
至 7 月 13 日 3.273 17,787,626 0.731%
航民集团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 3.273 17,787,626 0.731%
2、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股东减持股份价格区间:3.05 元—3.44 元;
4、航民集团自2016年6月3日通过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
发布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3,277,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0%。
5、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30,732,961 9.485% 212,945,335 8.754%
航民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0,732,961 9.485% 212,945,335 8.754%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
2、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与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的航民集团减持计划
一致。
3、航民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
次股份减持后,航民集团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4、航民集团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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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9]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2-0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9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3)和《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5)。原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计划
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7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325,191 股,
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
预披露公告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4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54),于 2021 年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55),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56)。以上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航民集团自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6,843,3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4,323,773 0.9999%
2022 年 1 月 27 日 3.68
航民集团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24 日 3.80 12,519,603 0.5147%
合计 - - 36,843,376 1.5146%
2、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股东减持股份价格区间:3.55 元—3.87 元;
4、航民集团自2021年12月25日通过公司披露《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后至本公告发布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90%。
5、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7,034,235 6.4556% 120,190,859 4.9410%
航民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7,034,235 6.4556% 120,190,859 4.941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
2、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航民集团减持计划一致,航民集
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3、航民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权益变动后,航民集团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000631)顺发恒业: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2-0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前) 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
盈利:8500 万元—1143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调整前)下降: 盈利:24829.06 万元 盈利:26599.3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54%—66%
比上年同期(调整后)下降:
57%—68%
盈利:4922 万元—8209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比上年同期(调整前)下降: 盈利:19147.78 万元 盈利:19751.72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57%—74%
比上年同期(调整后)下降:
58%—7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4 元/股—0.05 元/股 盈利:0.10 元/股 盈利:0.11 元/股
注:报告期内,因公司收购浙江东海德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浙江星星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65%股权,该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1、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2、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
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执行“去房产化”策略,持续“去库存”,交付物业结
转收入及收益同比下降明显,在营收中的占比也较往年下降明显,因此导致 2021年全年业绩下降明显。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
2、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盈利情况将在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1-12-25] (000631)顺发恒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代码:000631 股票简称:顺发恒业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码:顺发恒业
股票代码:0006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顺发恒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顺发恒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顺发恒业、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航民集团 指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法定代表人 朱重庆
注册资本 5.5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704276355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轻纺产品的制造、加工、开发、销售;实业投资、房地产
主要经营范围 投资;仓储服务;出口自产的纺织印染面料、染料、服装;
进口自营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
表及零配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经营期限 长期
主要股东 杭州萧山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持股比例 82%;杭州萧山
航民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8%。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邮政编码 311241
联系电话 0571-82551588
传真号码 0571-825532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民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 在航民集团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职务
的居留权
朱重庆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长
朱立民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总经理
朱岳斌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陈国庆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高连相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朱坚力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施建华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朱建庆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朱顺康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高天相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副总经理、董秘
沈松仁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朱水虎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长
徐虎根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朱仁友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方琴 无 女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朱立刚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沈利翔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沈军根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民集团除持有航民股份(SH:600987)39.97%股
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自身发展需要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顺发恒业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9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3)和《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顺发恒业发布减
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顺发恒业股份不超过 24,325,191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顺发恒业总股本的 1%;计划自顺发恒业发
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顺发恒业股份不超过 48,650,384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顺发恒业总股本的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顺发恒业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1,625,9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顺发
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12 月 24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2,971,1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4337%。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21,625,85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999996%,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3.72 10,451,573 0.429660%
航民集团 12 月 24 日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24 日 3.80 12,519,603 0.514676%
合计 ――
[2021-12-25]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5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
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3、本次权益变动后,航民集团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收到股东航民集团出具的《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航民集团自 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12 月 24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2,971,1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44337%。本次权益变动后,航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1,625,859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999996%,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6 日 10,451,573 0.429660%
航民集团 交易 至 12 月 24 日 3.72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24 日 3.80 12,519,603 0.514676%
合计 ―― ―― ―― 22,971,176 0.944337%[注 1]
注 1:此处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故存在尾数差异。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4,597,035 5.944333% 121,625,859 4.999996%
航民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集团 144,597,035 5.944333% 121,625,859 4.999996%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情况与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3)和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45)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2、航民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航
民集团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11]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5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9 月 29 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3)和《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5)。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计划自公司
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325,191 股,且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
公告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4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民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27 22,888,773 0.9409%
日至 12 月 11 日 3.67
航民集团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 - 22,888,773 0.9409%
2、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股东减持股份价格区间:3.55 元—3.87 元;
4、航民集团自 2020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5%。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自本次披露《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本公告发布日,
航民集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451,5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97%。
5、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7,034,235 6.4556% 134,145,462 5.5147%
航民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7,034,235 6.4556% 134,145,462 5.5147%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
2、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航民集团减持计划一致。
3、航民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
次股份减持后,航民集团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4、航民集团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1-30] (000631)顺发恒业: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
股票代码:000631 股票简称:顺发恒业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码:顺发恒业
股票代码:0006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顺发恒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顺发恒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顺发恒业、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航民集团
指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法定代表人
朱重庆
注册资本
5.5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704276355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
轻纺产品的制造、加工、开发、销售;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仓储服务;出口自产的纺织印染面料、染料、服装;进口自营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经营期限
长期
主要股东
杭州萧山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持股比例82%;杭州萧山航民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8%。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邮政编码
311241
联系电话
0571-82551588
传真号码
0571-825532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民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航民集团
职务
朱重庆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长、总经理
朱立民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总经理
朱岳斌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陈国庆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高连相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朱坚力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
施建华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朱建庆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朱顺康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高天相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董秘、副总经理
沈松仁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董事
朱水虎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长
徐虎根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朱仁友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方琴
无
女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朱立刚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沈利翔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沈军根
无
男
中国
杭州市
否
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民集团除持有航民股份(SH:600987)39.97%股份和顺发恒业(SZ:000631)5.94%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自身发展需要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顺发恒业于2021年9月28日、9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3)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顺发恒业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1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顺发恒业股份不超过24,325,191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1%;计划自顺发恒业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3个月内(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2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650,384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顺发恒业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8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5月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66,222,961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10.9443%;鉴于该次股份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年6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前述股份解除限售并可上市流通。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44,597,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43%,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航民集团
集中竞价
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25日
3.2666
73,625,926 3.0267%
大宗交易
2021年9月17日
3.80
48,000,000
1.9733%
合计
――
――
――
121,625,926
5.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航民
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266,222,961
10.9443%
144,597,035
5.9443%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6,222,961
10.9443%
144,597,035
5.9443%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
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航民集团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5月
3.05
550,000
0.0226%
2021年6月
3.19-3.44
15,879,826
0.6528%
2021年7月
3.22-3.27
1,357,800
0.0558%
2021年8月
3.01-3.14
4,671,100
0.1920%
2021年9月
3.11-3.69
51,240,000
2.1065%
2021年10月
3.71-3.76
1,410,000
0.0580%
2021.11.1-2021.11.25
3.55-3.75
11,027,200
0.4533%
大宗交易
2021年9月17日
3.80
48,000,000
1.973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朱重庆
签署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本页无正文,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朱重庆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6日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长春市前进大街3055号南湖新村办公楼201室 股票简称 顺发恒业 股票代码 000631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66,222,961股 持股比例:10.944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21,625,926股 变动比例:5% 变动后持股数量:144,597,035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9443%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25日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注:不适用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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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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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朱重庆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6日
[2021-11-30] (000631)顺发恒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5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钱嘉清女士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盛树浩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王红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30]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5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钱嘉清女士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盛树浩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王红民先生(个人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王红民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嘉清女士和王红民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会秘书王红民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31-85180631
传真:0431-81150631
电子邮箱:sfhy_000631@126.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1号盛世国际写字间3026室
邮编:130021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个人简历
王红民,男,1978年7月生,河南鹤壁人,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曾就职于万向集团公司,历任万向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普星聚能股份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杭州普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王红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021-11-30]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5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所持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3、本次减持后,航民集团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航民集团出具的《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航民集团自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2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1,625,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航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4,597,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43%,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航民集团
集中竞价
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25日
3.2666
73,625,926 3.0267%
大宗交易
2021年9月17日
3.80
48,000,000
1.9733%
合计
――
――
――
121,625,926
5.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航民
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266,222,961
10.9443%
144,597,035
5.9443%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6,222,961
10.9443%
144,597,035
5.9443%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情况与公司于2020年9月8日、2021年3月22日、2021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47、2021-09、2021-43)以及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5)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2、航民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0-22] (000631)顺发恒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元
每股净资产: 2.547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
营业总收入: 2.1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312.51万元
[2021-10-22]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50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王竞楠提名,董事会聘任王红民(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红民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请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王红民简历
王红民,男,1978 年 7 月生,河南鹤壁人,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
先后在浙江万向精工有限公司、万向集团公司工作,历任顺冠投资公司财务负责人、万向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普星聚能股份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杭州普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董事、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王红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021-10-22]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5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第 41 页“4、母公司利润表” 项下部分数据填报串行,现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一、更正前: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半年度 2020 年半年度
财务费用 -2,679,129.48 -406,306.93
其中:利息费用 2,677,397.45 419,390.79
利息收入 16,280.38 70,636.88
加:其他收益
二、更正后: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半年度 2020 年半年度
财务费用 -2,679,129.48 -406,306.93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2,677,397.45 419,390.79
加:其他收益 16,280.38 70,636.88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2] (000631)顺发恒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8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
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了促进相关董事更好地履行职务,决定:
盛树浩董事长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竞楠董事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钱嘉清董事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王涛董事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调整以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为:
(1)战略委员会成员:
盛树浩(董事长、主任委员)、王竞楠、郑刚(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成员:
李历兵(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邵劭(独立董事)、王红民。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郑刚(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李历兵(独立董事)、钱嘉清。
(4)提名委员会成员:
邵劭(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郑刚(独立董事)、王涛。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王竞楠提名,聘任王红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15] (000631)顺发恒业: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7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
(1)2021 年 1-9 月业绩变动情况
项 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7812 .5 万元— 8812.5 万元 盈利:20459.24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6.93% — 61.81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03 至 0.04 元 盈利:0.09 元
(2)2021 年 7-9 月业绩变动情况
项 目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3647.76 万元— 4647.76 万元 盈利:5625.61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7.38 % — 35.1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01 至 0.02 元 盈利:0.02 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战略实施,响应“碳达峰、碳中和”国家号召,探索清 洁能源运行和城市美好生活体系发展路径,投资风电资产,正式进军清洁能源行 业,构筑低碳、高质、可持续的综合发展能力。公司将把握国家战略发展机遇, 持续整合优势资源、深化调整结构,探索智慧综合清洁能源示范应用,扎实推进 产业战略升级,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坚定“去房产化”策略,持续“去库存”,报告期内,交付物业结转收
入及投资收益同比下降明显。预计 2021 年 1-9 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同比下降约 56.93 %— 61.81%。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
2、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3、公司 2021 年 1-9 月实际盈利情况将在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3] (000631)顺发恒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盛树浩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1 人,代表股份
1,658,652,2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44,579,012 股)的 73.8959%。(注: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已扣减公司回购股份
187,940,156 股)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00,309,0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44,579,012 股)的 66.841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8,343,23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44,579,012 股)的 7.054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1、《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增补钱嘉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表决结果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57,833,187 99.9506% 钱嘉清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967,172 91.6301%
1.2 增补王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表决结果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58,354,588 99.9821% 王涛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488,573 96.9580%
上述董事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惠惠、戴诚彤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1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3日
[2021-09-29]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 2021-4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收到持股 5%
以上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调整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航民集团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3 股;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7,300,767 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45,951,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
二、原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航民集团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航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57,034,235 股,占公司总股本 6.46%。
三、减持计划调整原因及内容
根据《告知函》,航民集团因资金需求计划调整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拟对原减持计划中的“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和减持期间”做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和减持期间:
航民集团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45,951,150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6%,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
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3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300,767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调整后: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和减持期间:
航民集团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72,975,575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325,191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4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除上述调整,原减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四、调整后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名称:航民集团。
2、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原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发展需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和减持期间:
航民集团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72,975,575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325,191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 3 个月内(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4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五、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航民集团的相关承诺均已正常履行完毕。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航民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调整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28]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 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 2021-4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57,034,23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46%)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3 股;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300,767 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45,951,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航民集团出具的《第三期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航民集团。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航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57,034,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6%),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名称:航民集团。
2、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原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发展需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和减持期间:
航民集团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45,951,150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6%,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3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300,767 股,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航民集团的相关承诺均已正常履行完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航民集团出具的《第三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8] (000631)顺发恒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
易日(2021 年 9 月 24 日、9 月 2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相关人员,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截止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3、经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鲁伟鼎先生书面函证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9月28日
[2021-09-24]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在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30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增补钱嘉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增补王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有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持股 5%(不含 5%)以下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增补两名非独立董事事项,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
行表决。其中: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
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增补钱嘉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增补王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委 托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 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五)8 时至 16 时;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联系电话:0571-82865050
联系传真:0571-82865533
联 系 人:高暕俊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1,投票简称:顺发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顺发恒业股份公
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各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
使表决权。
备 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填报选举票数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增补钱嘉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票数:
1.02 增补王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票数: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期限: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2021-09-24] (000631)顺发恒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0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以书面
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王竞楠女士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选举盛树浩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陈水民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总裁及其他相关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盛树浩先生提名,聘任王竞楠女士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顾根永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其他相关职务;孙宏涛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其他相关职务。董事会提名钱嘉清女士、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分在浙江省杭州市
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通知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09-24]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总裁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选举董事长、聘任总裁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王竞楠女士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选举盛树浩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相应变更。
2、陈水民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总裁及其他相关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盛树浩先生提名,聘任王竞楠女士(个人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3、顾根永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其他相关职务;孙宏涛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其他相关职务。董事会提名钱嘉清女士、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附件:个人简历
1、盛树浩,男,1982 年 12 月生,浙江湖州人,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
员。历任浙江普星德能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普星洁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安全生产部副经理,普星(安吉)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任普星聚能股份公司总裁、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董事。
盛树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王竞楠,女,1987 年 10 月生,山东嘉祥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注册规划师,中共党员。先后在新加坡 CPG Consultants 工作,担任万向集团公司发展副总经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王竞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钱嘉清,女,1980 年 5 月生,浙江嘉善人,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
历任浙江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经理,公司职工监事。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钱嘉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王涛,男,1979 年 1 月生,浙江台州人,本科学历,经济师。曾先后在浙
江水晶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区大陈风电指挥部工作,现任浙江星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
王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021-09-23]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和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39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比例超过 1%和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1),
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33),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收到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
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和《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
限届满的告知函》。自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航民集团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2,04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4,04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通
过大宗交易减持 4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截止 2021 年 9 月 22 日,
航民集团本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航民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3,698,7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25,698,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4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比例累计超过 1%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航民集团
住所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8 月 9 日至2021 年 9 月 17日
股票简称 顺发恒业 股票代码 00063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52,043,100 2.14%
合计 52,043,100 2.1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0,077,335 8.64% 158,034,235 6.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0,077,335 8.64% 158,034,235 6.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说明:航民集团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本次股份减持
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 3.24 25,698,726 1.06%
航民集团
大宗交易 2021 年 9 月 17 日 3.80 48,000,000 1.97%
合计 —— 73,698,726 3.03%
2、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股东减持股份价格区间:3.01 元—3.80 元;
4、航民集团自2016年6月3日通过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
发布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9,188,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
5、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航民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230,732,961 9.49% 157,034,235 6.46%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0,732,961 9.49% 157,034,235 6.46%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
2、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与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的航民集团减持计划
一致,航民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3、航民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
次股份减持后,航民集团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
2、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9-16] (000631)顺发恒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38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
易日(2021 年 9 月 13 日、9 月 14 日、9 月 1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相关人员,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
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更名为“顺发能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顺发能城”)。顺发能城于 2021 年 6 月投资风力发电企业,增加了清洁能源业务范
围:2021 年 1-6 月,新增风力发电业务营业收入 2,836.22 万元,占顺发能城合并营
业收入 34.83%,占本公司合并营业收入 23.52%;净利润 835.01 万元,占顺发能城
合并净利润 20.72%,占本公司合并净利润 18.73%;两家风电企业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和 6 月 28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除上述已投资
的风力发电资产外,其他业务尚未开展。因此,更名可更直观、准确地反映今后主要业务和产业发展特点,具有合理性。截止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3、经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鲁伟鼎先生书面函证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前一个月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
2、顺发能城于 2021 年 6 月投资风力发电企业,增加了清洁能源业务范围:2021
年 1-6 月,新增风力发电业务营业收入 2,836.22 万元,占顺发能城合并营业收入34.83%,占本公司合并营业收入 23.52%;净利润 835.01 万元,占顺发能城合并净
利润 20.72%,占本公司合并净利润 18.73%;两家风电企业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和 6 月 28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
及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在本次新增的经营范围中,除已投资的风力发电资产外,其他业务尚未开展。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6日
[2021-09-15]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37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
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司因业务
发展需要,于近日完成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已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办理完毕,并取得了由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内容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企业名称 顺发恒业有限公司 顺发能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水民 王竞楠
一般项目: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
管理,房屋租赁,房产中介, 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
装饰装潢,建筑装饰材料的 究;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销售,园林绿化,市场营销 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物业管理;
策划,商场经营管理,市场 不动产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场
经营范围 管理,户外广告设计、制作、 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
代理、发布,经济信息咨询, 理;广告发布;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投资;
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 装饰装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业务;水力发电;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变更后营业执照信息
企业名称:顺发能城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竞楠
注册资本:228,350 万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03 月 10 日
营业期限:1997 年 03 月 10 日至长期
企业住所:浙江省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物业管理;不动产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投资;装饰装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顺发能城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8-27] (000631)顺发恒业: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元
每股净资产: 2.530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6%
营业总收入: 1.2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164.74万元
[2021-08-27] (000631)顺发恒业: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3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
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请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上
的公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竞楠、顾根永、盛树浩、王红民、孙宏涛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海侠、李历兵、邵劭、郑刚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请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巨
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000631)顺发恒业: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3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
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请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上
的公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请详见刊登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巨
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07]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3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航民
集团自 2021 年 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8 月 5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4,325,6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航民集团
住所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8 月 5 日
股票简称 顺发恒业 股票代码 00063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24,325,626 1.00%
合 计 24,325,626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34,402,961 9.64% 210,077,335 8.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4,402,961 9.64% 210,077,335 8.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说明:航民集团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公司分别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和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47、2021-09)。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1)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7-14] (000631)顺发恒业: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3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200 万元—4200 万元 盈利:14,349.9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70.73 %—77.7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1 元/股—0.02 元/股 盈利:0.06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国家号召,探索清洁能源运行和城市美好生活体系发展路径,投资清洁能源新经济产业。目前,公司已注入清晰、稳定、未来收益可控的风电资产,有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构筑低碳、高质、可持续的综合发展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能源战略。公司将持续整合企业内外优势资源,推动公司优质发展和产业战略升级。
近年来,公司坚持“房住不炒”原则,持续“控风险、去库存”,报告期内,交付物业结转收入和投资收益同比下降明显,预计 2021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约 70.73%—77.70%。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
2、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3、公司 2021 年 1-6 月实际盈利情况将在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2021-07-14] (000631)顺发恒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0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9)。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民集团”)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650,383 股;计划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300,767 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45,951,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
截止 2021 年 7 月 13 日,航民集团前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公司收到航
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 年 5 月 12 日
至 7 月 13 日 3.273 17,787,626 0.731%
航民集团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 3.273 17,787,626 0.731%
2、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股东减持股份价格区间:3.05 元—3.44 元;
4、航民集团自2016年6月3日通过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
发布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3,277,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0%。
5、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30,732,961 9.485% 212,945,335 8.754%
航民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0,732,961 9.485% 212,945,335 8.754%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
2、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与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的航民集团减持计划
一致。
3、航民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
次股份减持后,航民集团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4、航民集团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航民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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