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20什么时候复牌?-新华联停牌最新消息
≈≈新华联000620≈≈(更新:22.02.19)
[2022-02-19] (000620)新华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8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0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核实,现将公司对关注函的最终回复公告如下(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你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显示,你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7.88 亿元,
扣非后净利润为-11.9 亿元。请你公司结合 2021 年前三季度、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关资产的减值迹象等,说明 2021 年大额亏损的主要原因,亏损集中在第四季度的合理性。
回复:
①公司前三季度以及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构成、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前三季度 第四季度(预计)
营业收入 占比 毛利率 营业收入 占比 毛利率
商品房销售 239,187.76 62.44% 25.68% 424,631.51 89.92% 30.40%
文旅综合行业 97,442.51 25.44% -22.46% 29,182.80 6.18% -42.43%
其他业务 46,436.20 12.12% 35.72% 18,438.71 3.90% 15.73%
合计 383,066.47 100.00% 14.65% 472,253.02 100.00% 25.33%
②公司本报告期主要针对存货、无形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相关减值迹象如下:
1)存货
天津悦澜湾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邻近高铁武清站,公司从 2018 年 11
月起分批开盘销售,2021 年销售均价为 16,182 元/平方米。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和疫情反复等多重不利因素,2021 年天津武清整体房地产市场下行趋势明显,
为了回笼资金,竞品项目纷纷采取降价销售的策略,公司项目所在地周边楼盘项
目 2021 年均价为 13,965 元/平方米,其中世茂从 2 月份开始降价销售,通过时
间差与价格差,凭借洋房价格最低 11,000 元/平米起,成功斩获区域销冠。公司为了顺应市场行情,在 2022 年实现快速去化,回流现金,需要采取更加灵活的销售策略和促销手段,基于以上情况,拟对该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太仓滨江雅苑项目位于太仓市港区,与崇明岛隔江相望;西连昆山市;南临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北接常熟市。太仓滨江雅苑项目 2020 年 6 月开盘,2021年销售均价为 12,431 元/平方米。2021 年太仓地区推盘频率较高,市区新区持续集中加推,竞争加剧,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和疫情反复等多重不利因素,2021年下半年市场较冷淡,去化较低,各大房地产项目纷纷采取打折、分销和提佣等方式进行销售,2021 年太仓港区整体成交均价为 11,970 元/平方米。公司为了顺应市场行情,在 2022 年实现快速去化,回流现金,需要采取更加灵活的销售策略和促销手段,基于以上情况,拟对该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大庆阿斯兰小镇项目位于大庆庆东新城,公司从 2014 年 8 月起分批开盘销
售,因公司目前为尾盘项目,2021 年销售均价为 4,694 元/平方米。受石油开采量过盛面临枯竭、东北气候寒冷、市场大环境下行、常驻人口外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2021 年大庆整体房地产市场比较颓靡,竞品项目纷纷降价销售,公司项目所在地周边楼盘上东九号和汇龙玖熙首府项目 2020 年销售均价为 10,300元/平方米,2021 年调整为 6,000-7,000 元/平方米,2021 年新开盘销售的学伟和园项目推出刚需户型,大力使用分销和特价房策略,2021 年签约均价约 5,500元/平方米左右。本项目与恒大项目紧临,恒大项目 2021 年签约金额均价约 3,500元/平方米,考虑本项目已进入尾盘销售阶段,为适应市场变化并达到 2022 年清盘去化、加快回款的目的,公司拟顺应市场行情调整价格体系,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价,拟对该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综合考虑上述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情况、销售价格等因素,基于审慎的财务策略,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对上述项目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无形资产
公司下属子公司新丝路文旅自 2015 年起累计收购韩国美高乐株式会社(以
下简称美高乐)72%股权,该株式会社拥有娱乐特业经营许可,公司确认美高乐
牌照经营权价值 3.96 亿元,确认商誉金额 0.62 亿元。公司 2021 年以前已累计
计提美高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0.63 亿元(已考虑汇率变动);累计计提无形资产牌照经营权的减值准备 0.17 亿元(已考虑汇率变动)。计提减值准备后无形资产账面金额 3.58 亿元(已考虑汇率变动)。2021 年美高乐业务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韩国政府暂停济州地区免签入境政策,并暂时停发部分国家旅游签证,对出入境人员进行严格限制,美高乐的日常经营遭受了严重的打击。2021 年美高乐确认收入 0 元,确认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1.03 万元。美高乐所持有的牌照经营权价值出现大幅下滑,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目前的市场情况对美高乐的牌照经营权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③公司 2021 年大额亏损以及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 2021 年大额亏损的原因
a.公司本报告期毛利率较低,整体毛利率预计为 20.55%,较去年整体毛利率24.71%下降了 4.16%;其中商品房销售的毛利率预计为 28.70%,较去年毛利率38.40%下降了 9.7%;
b.2021 年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8-10 亿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每年对存货等资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因房地产市场呈持续下滑趋势,以及疫情反复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存货项目和无形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
c.公司本报告期因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处置,预计确认投资损失 6.2 亿元;
d.本报告期财务费用预计 14.89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2.56 亿元,其中利息
支出(含罚息)预计 15.48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74 亿元,系因项目随着时间逐渐竣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停止利息资本化导致。
2)亏损集中在第四季度的合理性
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亏损 17.88 亿元,其中长沙银行部分股票被司法处置
导致的投资损失 6.2 亿元。公司预计全年亏损 29.40 亿元-37.20 亿元,第四季度
预计亏损 11.52 亿元-19.32 亿元,主要原因为:
a.资产减值金额较大。公司每年年末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工作,对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算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8-10
亿元,主要由于 2021 年以来受房地产市场整体下行影响,公司为了在 2022 年将房地产项目尽快去化,回流现金,产生减值;
b.利息支出增加。预计全年利息支出 15.48 亿元,前三季度利息支出 9.61 亿
元,第四季度利息支出预计为 5.87 亿元,主要系项目竣工交付,利息停止资本化并转为费用化利息所致;
c.期间费用增加。预计全年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
20.15 亿元,前三季度期间费用 9.73 亿元,第四季度期间费用预计为 10.42 亿元。
前三季度房地产销售结转收入 23.92 亿元,第四季度预计结转收入 42.46 亿元,结转增长 43.67%。随着第四季度房地产项目集中交付,对应的税金及附加和销售费用-佣金增加;同时根据公司制度,年底计提奖金增加导致管理和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综上,公司亏损集中在第四季度是合理的。
2. 结合你公司的经营情况、房产所处区域及销售情况、无形资产的具体内
容等,说明计提大额减值的主要存货项目及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减值计提依据、关键参数设置以及具体测算过程,计提大额减值的主要原因、合规性与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的经营情况、房产所处区域及销售情况
公司的经营情况、房产所处区域及销售情况详见问题 1 的回复。
(2)主要存货、无形资产项目的具体情况
主要存货、无形资产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问题 1 的回复。
(3)减值计提依据、关键参数设置以及具体测算过程,计提大额减值的主要原因、合规性与合理性
1)存货减值计提依据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日常活动
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如果公司管理层对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估计售价低于目前采用的估计售价,或修订后的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高于目前采用的估计,公司需对存货增加计提跌价准备。反之,公司则需对存货转回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使用的参数主要包括存货估计的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的税费。其中,对已签约的存货,按照实际签约的售价进行确认;对未签约的存货,以相同项目当年度的平均售价为基础,参考该地区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趋势以及周边相同业态楼盘的成交价格得出。对未达到交房状态的存货,预计的成本依据该项目的实际完工进度、实际发生的成本、以及预计总成本综合计算得出项目至完工状态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首先依据历史数据得出不同地区的销售费用占收入百分比并结合公司营销策略规划计算得出。相关的税费依据楼盘所在地区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按预计的售价计算得出。
2)无形资产减值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所持有的牌照经营权的最终到期日不确定,故持有期间不进行摊销,但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3)存货关键参数设置以及具体测算过程
本期主要针对天津悦澜湾、太仓滨江雅苑和大庆阿斯兰小镇三个项目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太仓滨江雅苑项目预计剩余签约总额12.91亿元,预计销售的税金及附加(含
增值税)1.09 亿元,销售费用 1.16 亿元,预计可变现净值 10.66 亿元,存货账面
价值 13.71 亿元,根据可变现净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3 亿元。
天津悦澜湾项目预计剩余签约总额 8.63 亿元,预计销售的税金及附加(含
增值税)0.71 亿元,销售费用 0.65 亿元,预计可变现净值 7.27 亿元,存货账面
价值 9.58 亿元,根据可变现净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2.31亿元。
大庆阿斯兰小镇项目预计剩余签约总额 4.45 亿元,预计销售的税金及附加
(含增值税
[2022-02-15] (000620)新华联: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6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石秀荣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石秀荣女士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秀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石秀荣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石秀荣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其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石秀荣女士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补选监事及选举新任监事会主席。
公司监事会对石秀荣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15] (000620)新华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5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工作安排,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改聘杨云峰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苟永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及其他职务;刘华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张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苟永平先生、刘华明先生、张荣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苟永平先生、刘华明先生、张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15] (000620)新华联: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4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1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石秀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石秀荣女士退休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和完善公司监事会工作,监事会选举刘华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监事,任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4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华明,男,1971 年 8 月出生,山东威海人,1995 年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1995 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山东威海审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审华鲁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北京新华联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职;2011 年 5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6 年 4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公司副总裁。
刘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2-15] (000620)新华联: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独立董事丁明山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赵仲杰先生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晨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杨云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工作安排,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杨云峰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苟永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及其他职务;刘华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张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并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改选杨云峰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苟永平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 2022 年 3 月 2 日(星期三)14:30,在北京市顺义区新华联国际文
化交流中心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
(星期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杨云峰,男,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湖南新华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办工作;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北京市明天商贸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北京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07年1月至2017年7月任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9年1月任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新华联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杨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88,3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
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涉嫌短线交易公司股票被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涉及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规范运作造成影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2-15] (000620)新华联: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7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为
保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当天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2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1,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新华联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之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 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 股票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复印件,信封上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楼 8 层证券
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麟茜,霍盈盈;
联系电话:010-80559199;联系传真:010-80559190;
电子邮箱:xin000620@126.com。
5、相关费用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华联文化旅游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 2):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 2):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附注 3):
5.委托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6.受托人签名:
7.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8.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提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提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对此提案放弃表决,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份数。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0620
2、普通股的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审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2-02-12] (000620)新华联: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2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0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要求公司在 2022 年 2 月 11 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
机构。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对关注函关注事项进行核查、梳理和落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后,公司部分回复内容仍需深入调整和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将回复内容更加详实和充分地呈现给投资者,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
延期回复关注函,预计回复时间不晚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延期期间,公司将尽
快完成相关沟通、调整与完善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11]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2/11)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1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8 日、2022 年 2 月 9 日、2022 年 2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8)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上述业绩预告为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的初步估算,2021 年度实际财务状况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10] (000620)新华联: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解除冻结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0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解除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解除冻结的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三亚优居房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优居”)51.74%的股权和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华联置地”)100%股权被债权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申请冻结。 2021 年 12 月,公司与长城国兴经过积极沟通达成和解,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解除了公司持有的三亚优居 25%股权的冻结。详情请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043、070 号公告。
根据《民事调解书》约定,相关条件达成后,三亚优居剩余 26.74%股权和北京新华联置地 100%的股权将陆续解除冻结。近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中院出具的《协助公示通知书》,上述股权均已完成解除冻结。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资产解除冻结并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是公司与债权人及相关方积极沟通的结果,有利于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稳定公司的经营。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7]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9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2022 年 1 月 27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8)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上述业绩预告为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的初步估算,2021 年度实际财务状况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三)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000620)新华联:2021年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8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3、业绩预告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294,000 万元—372,000 万元 亏损: 128,550.55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252,000 万元—318,000 万元 亏损: 136,791.46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1.55 元—1.96 元 亏损: 0.68 元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
1、由于疫情的持续影响,营业收入与利润下降;
2、本期结转房地产项目的毛利有所下降;
3、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处置,导致投资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048、049、053、061);
4、本期经初步测试拟计提的存货、无形资产等减值准备 8 亿元-10 亿元,
较上年增加;
5、财务费用主要由费用化利息构成。随着公司竣工项目的增加、在建项目的减少,符合利息资本化条件的项目减少,费用化利息增加,故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具体情况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6]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1/26)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7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2022 年 1 月 2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4]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6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2022 年 1 月 2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20]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5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2022 年 1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20]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1/20)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5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2022 年 1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5] (000620)新华联: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4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5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260.98%。(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开发运营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唐山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新华联”)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友谊路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签署《房地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向唐山新华联发放贷款,用于借新还旧,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贷款期限为 2 年。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同时,唐山新华联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8日及 2021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山新华联的资产负债率低于 70%,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唐山新华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 亿元,在本次担保生效的
同时将被解除,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唐山新华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仍为 3.0 亿 元,此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72.3628 亿 元,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2.702 亿元。上述担保涉 及的金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 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亿元
本年 已使 本次担
度担 用资 保后资 此次担
担保 被担保 保授 产负 产负债 保额度
方持 方最近 权资 债率 本次使 率 70% 占上市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比 一期资 产负 70% 用担保 以下公 公司最 联担保
例 产负债 债率 以下 额度 司授权 近一期
率 70%以 的担 担保的 净资产
下总 保额 余额 比例
额 度
公司 唐山新华 100% 63.16% 50 4.298 3.00 42.702 4.54% 否
联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唐山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 40 号
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龙新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建材批发、零售;房屋 租赁;酒店管理。以下限分支经营:正餐服务;住宿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 品、乳制品零售;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洗衣服务;室内休闲健身服务; 礼仪服务;机构商务代理服务;策划创意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室内清洁服务; 绿化养护服务;酒店用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通信设备、鲜花、 水果、卷烟及雪茄烟零售;糕点、面包零售;汽车租赁;游泳池室内场所服务; 停车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唐山新华联 100%
的股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唐山新华联资产总额 159,799.77 万元,
负债总额 98,372.6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077.3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8,372.60 万元),净资产 61,427.17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5,199.84 万元,
利润总额-661.98 万元,净利润-220.58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唐山新华联资产总额 166,464.05 万元,
负债总额 105,146.9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1,875.0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05,146.98 万元),净资产 61,317.07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4,530.62 万
元,利润总额-131.87 万元,净利润-110.09 万元。
唐山新华联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事项与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实际费用。保证期间为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同时,唐山新华联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唐山新华联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同时,唐山新华联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后,公司再追加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59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0.98%。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26.66 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23.03 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4]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2022 年 1 月 13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2]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2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2]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1/12)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2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0]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1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6 日、2022 年 1 月 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2-31] (000620)新华联: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展期及担保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72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展期及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5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260.98%。(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文旅开发”)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芜湖北京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北京路支行”) 于 2014 年 12 月签署
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芜湖文旅开发向建行北京路支行申请贷款 27,000 万元,贷款期限 7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为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9)。
近日,芜湖文旅开发与建行北京路支行签署了《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建行北京路支行同意将主合同项下剩余本金 7,122 万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 24个月。公司继续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同时,芜湖文旅开发继续以其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其运营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文旅开发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芜湖文旅开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6 亿元,本次担保为以 前年度担保的展期,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为芜湖文旅开发提供的担保余额仍为 1.66 亿元,此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72.3628 亿元,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5.702 亿元。上
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 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亿元
本年 已使 本次担
度担 用资 保后资 此次担
担保 被担保 保授 产负 本次 产负债 保额度
方持 方最近 权资 债率 使用 率 70% 占上市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比 一期资 产负 70% 担保 以上公 公司最 联担保
例 产负债 债率 以上 额度 司授权 近一期
率 70% 的担 担保的 净资产
以上 保额 余额 比例
总额 度
公司 芜湖文旅 90% 98.38% 100 26.925 0.7122 72.3628 1.08% 否
开发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海洋公园商业街游客中心二层
法定代表人:李茂海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文化旅游地产投资,旅游景区建设,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景 区浏览服务,物业管理,受托出租办公用房及商业用房,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旅游活动策划,承办文艺演出,自有场地租赁,承办展览展 示,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位租赁,主题公园管理、运营,动物驯 养繁殖,住宿服务,酒店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票务服务,会务服务,公共停 车场服务,电影放映,香烟零售,日杂百货、食品、服装、家居、家电销售,休 闲娱乐服务,健身会所管理。
公司直接持有芜湖文旅开发 90%的股权,公司非关联方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芜湖文旅开发 10%的股权,芜湖文旅开发未进行过信用评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芜湖文旅开发资产总额 67,788.12 万元,
负债总额 64,440.2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952.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2,569.68 万元),净资产 3,347.84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4,220.97 万元,利润
总额-3,472.66 万元,净利润-3,472.66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芜湖文旅开发资产总额 68,134.72 万元,
负债总额 67,028.2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748.06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5,157.69 万元),净资产 1,106.43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3,403.57 万元,
利润总额-2,241.41 万元,净利润-2,241.41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贷款展期事项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同时,芜湖文旅开发继续以其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其运营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芜湖文旅开发 90%的股权,并在董事会成员占绝对多数,对其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因此芜湖文旅开发本次融资展期事项由公司提供担保。芜湖文旅开发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芜湖文旅开发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后,公司再追加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借款及担保展期是基于芜湖文旅开发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能够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5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0.98%。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26.66 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23.03 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000620)新华联:关于未清偿到期债务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7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清偿到期债务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未清偿到期债务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
因资金状况紧张,出现部分未能清偿到期金融债务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之前发生的未清偿到期债务中有 10.80 亿元已经清偿或达成和解,新发生未清偿
到期金融债务的本金为 134,434.6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债务人 债权人 逾期本金(万元) 贷款发生时间 贷款用途 逾期原因 债务类型
号
1 3,017.00 2018/9/29
2 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 中铁信托有限责 7,194.00 2018/11/6
3 发有限公司 任公司 7,345.00 2018/11/9 支付工程款 资金紧张 其他贷款
4 4,600.00 2018/11/21
5 3,844.00 2018/11/30
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 民生银行马鞍山
6 3,626.06 2018/3/21 归还股东借款 资金紧张 银行贷款
开发有限公司 分行
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 中信银行股份有
7 34,617.16 2018/2/12 归还股东借款 资金紧张 银行贷款
发有限公司 限公司银川分行
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
北京银行麓谷支
8 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 48,192.38 2016/10/27 支付工程款 资金紧张 银行贷款
行
公司
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 海尔金融保理(重
9 4,000.00 2020/9/15 融资借款 资金紧张 其他贷款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庆)有限公司
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 海尔金融保理(重
10 5,000.00 2020/9/15 融资借款 资金紧张 其他贷款
有限公司 庆)有限公司
北京锦亿园林工程有 海尔金融保理(重
11 500.00 2020/9/15 融资借款 资金紧张 其他贷款
限公司 庆)有限公司
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
海尔金融保理(重
12 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 4,500.00 2020/9/15 融资借款 资金紧张 其他贷款
庆)有限公司
公司
北京市文化科技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
13 融资租赁股份有 7,999.06 2017/6/15 融资借款 资金紧张 其他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合计 134,434.66 -- -- -- --
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债权人谅解、达
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未清偿到期债务事宜。
二、诉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
宁 01 民初 754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银川分行”) 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川新华联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新华联”)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做出判决。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案 件 基 本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 在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7)。
四、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
银川新华联偿还原告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借款本金 346,171,576.53 元及相关利息;
原告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对被告银川新华联提供的相关抵押、质押享有优先受偿
权,对银川新华联 100%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公司对以上被告银川新华联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
总金额合计 48,301.9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7.30%。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经计提了上述事项的利息,如果公司能够及时清偿上述债务,将不会
对公司的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
应的会计处理。
六、备查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15] (000620)新华联: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展期及担保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71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展期及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1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260.25%。(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海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原“海南香水湾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华联”)与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社团(以下简称“贷款人”) 于 2016 年12 月签署了《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社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贷款人向海南新华联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贷款期限为 5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海南香水湾大酒店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4)。
近日,海南新华联与贷款人签署了《贷款展期协议》,贷款人同意将主合同项下剩余本金 4.57 亿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 29 个月。公司继续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展期到期之日起三年,海南新华联继续以其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新华联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海南新华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57 亿元,本次担保为以前 年度担保的展期,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海南新华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仍为 4.57 亿元,此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73.075 亿元,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5.702 亿元。上述担保 已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通过,涉及的金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亿元
本年 已使 本次担
度担 用资 保后资 此次担
担保 被担保 保授 产负 本次 产负债 保额度
方持 方最近 权资 债率 使用 率 70% 占上市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比 一期资 产负 70% 担保 以上公 公司最 联担保
例 产负债 债率 以上 额度 司授权 近一期
率 70% 的担 担保的 净资产
以上 保额 余额 比例
总额 度
公司 海南新华 95% 85.52% 100 22.355 4.57 73.075 6.91% 否
联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陵水县光坡镇铜岭村旅游开发区(A 区)
法定代表人:付烜
注册资本:24,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海边娱乐场,海上运动,休闲度假,住宿,理发, 美容,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打印复印,信息咨询, 健身服务,租赁汽车,机动车公共停车服务,职业培训。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海南新华联 95%的股权,公司
非关联方自然人周文印、孙桂文分别持有海南新华联 4.50%、0.50%的股权,海 南新华联未进行过信用评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海南新华联资产总额 101,439.05 万元,
负债总额 86,752.2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5,7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5,052.21 万元),净资产 14,686.84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2.58 万元,利润总
额-1,260.80 万元,净利润-1,260.8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海南新华联资产总额 103,886.47 万元,
负债总额 90,189.8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5,699.9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0,189.82 万元),净资产 13,696.64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93 万元,利
润总额-990.20 万元,净利润-990.2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贷款展期事项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保证期间自展期到期之日起三年。同时,海南新华联继续以其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海南新华联 95%的股权,并在董事会成员占绝对多数,对其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因此海南新华联本次融资展期事项由公司提供担保。海南新华联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海南新华联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后,公司再追加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借款及担保展期是基于海南新华联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能够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1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0.2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15.18 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21.23 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1] (000620)新华联: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69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1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260.25%。(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公司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湖南”)以 1.45 亿元受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对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该项债务本金余额为 1.17 亿元。近日,公司、长沙铜官窑和华融湖南签署了《调解协议》,约定主协议项下的债务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
公司将继续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长沙铜官窑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担保具体内容以上述《调解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及 2021 年 5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铜官窑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长沙铜官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9.20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 司为长沙铜官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0.37 亿元,此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 70%(含) 以上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77.645 亿元,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子公司剩余可 用担保额度为 45.702 亿元。上述担保已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通过,涉及的金额 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 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亿元
本年 已使 本次担
度担 用资 保后资 此次担
担保 被担保 保授 产负 本次 产负债 保额度
方持 方最近 权资 债率 使用 率 70% 占上市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比 一期资 产负 70% 担保 以上公 公司最 联担保
例 产负债 债率 以上 额度 司授权 近一期
率 70% 的担 担保的 净资产
以上 保额 余额 比例
总额 度
公司 长沙铜官 100% 100.37% 100 21.185 1.17 77.645 1.77% 否
窑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铜官窑路 1 号铜官窑古镇游客服务中心 2 楼
成立日期:2013 年 5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杨云峰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文 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影院管理;教育管理;商业管理;酒店管理;展览馆; 美术馆;营业性文艺表演;游乐园;水上旅游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开 发经营;城镇化建设;商业活动的组织;商业活动的策划;培训活动的组织;艺 (美)术创作服务;住宿;票务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办公服务;
正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小吃服务;体育场馆;健身服务;文化及日用品出租;公寓管理;美容服务;理发服务;美甲服务;足疗;保健按摩;瑜伽保健(不含医疗诊断);保龄球服务;台球服务;飞镖服务;棋牌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射箭馆场服务;水上游乐运动;娱乐场所经营;儿童室内游戏;舞蹈辅导服务;音乐辅导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烟草制品、百货、进口酒类、国产酒类的零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联置地持有长沙铜官窑 100%的股权,长沙铜官窑未进
行过信用评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长沙铜官窑资产总额 860,268.41 万元,
负债总额 829,530.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4,895.7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95,483.83 万元),净资产 30,737.77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5,902.86 万元,
利润总额-48,017.46 万元,净利润-48,017.46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长沙铜官窑资产总额 847,686.39 万元,
负债总额 850,834.2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4,835.7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61,636.75 万元),净资产-3,147.81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1,529.72 万
元,利润总额-33,885.58 万元,净利润-33,885.58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述债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协议项下全部主债权本金、债权宽限补偿金、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实现债权费用以及其他应付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长沙铜官窑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签署《调解协议》及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稳定经营需要,能够缓解长沙铜官窑的资金压力。长沙铜官窑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长沙铜官窑以其自有资产提供质押担保后,公司再追加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11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0.2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12.58 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18.63 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1] (000620)新华联: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解除冻结及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70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解除冻结及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解除冻结的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其中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三亚优居房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优居”)51.74%的股权和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华联置地”)100%股权被债权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申请冻结,详情请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1-043 号公告。
近日,公司与长城国兴经过积极沟通达成和解,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约定长城国兴申请人民法院解除公司持有的三亚优居 25%股权的查封,目前该部分股权已完成解除冻结。根据《民事调解书》约定,待相关条件达成后,三亚优居26.74%股权和北京新华联置地 100%的股权将陆续解除冻结。
二、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17-119
号),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与长城国兴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该项债务余额为 37,879.62 万元。
近日,公司及长沙铜官窑与长城国兴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公司以其持有的三亚优居 25%的股权为长城国兴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担保为以前年度融资的补充担保,其担保额度已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涉及的被担保对象、担保范围及担保期限与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17-119 号)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一致,详情请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部分资产解除冻结并与债权人达成了和解,是公司与债权人及相关方积极沟通的结果,有利于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稳定公司的经营。
2、本次担保为补充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或担保展期,其涉及的担保额度已经公司以前相关年度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各方友好协商,有利于公司的债务偿还安排,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0-30] (000620)新华联:关于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67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华联控股”)质押股份数量、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均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近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获悉,控股股东新华联
控股所持公司的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涉及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轮候期 冻结申请人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月)
一致行动人
新华联控股 是 292,841,025 25.24% 15.44% 2021 年 10 6 锦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月 26 日 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160,272,58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61.17%,累计被冻结和被轮候冻结 1,160,272,587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61.17%,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数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冻结起始日
例 量 份比例 本比例
新华联控股 1,160,272,587 61.17% 10,000,000 0.86% 0.53% 2020 年 4 月 10 日
有限公司
5,240,038 0.45% 0.28% 2020 年 4 月 10 日
1,145,032,549 98.69% 60.37% 2020 年 4 月 13 日
15,240,038 1.31% 0.80% 2020 年 4 月 13 日
652,191,524 56.21% 34.39% 2020 年 4 月 16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4 月 29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5 月 11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5 月 11 日
48,600,000 4.19% 2.56% 2020 年 6 月 4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7 月 27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0 月 22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0 月 22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0 月 22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0 月 30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2 月 29日
13,000,000 1.12% 0.69% 2021 年 5 月 17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1 年 6 月 9 日
296,850,000 25.58% 15.65% 2021 年 7 月 6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1 年 8 月 25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1 年 8 月 25 日
279,721,968 24.11% 14.75% 2021 年 9 月 9 日
125,469,534 10.81% 6.62% 2021 年 9 月 28 日
292,841,025 25.24% 15.44% 2021 年 10 月 26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华联控股出现流动性风险,部分债务到
期未清偿,其已于 2020 年 5 月成立了新华联集团债权人委员会,目前由债委会
聘请的中介机构已拟定债务化解方案,并已报送债委会主席团及主要债权人讨论,
后续新华联控股将按照债委会最终形成的债务重组方案一致行动,保障全体债权
人权益,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稳步化解债务风险。
2、本公司与新华联控股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新华联控股不存
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新华联控股为公司多笔
贷款的担保人,担保人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对公司融资工作产生一定影响,除此
之外,上述事项截至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目前未收到上述被冻结股份进入司法处置程序的信息,故新华联控
股对公司的控制权未受影响;若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存在实际控制
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控股股东高度关注上述事项,
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000620)新华联: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68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近日收到《民事起诉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湖南”)就债务重组纠纷,将公司、公司子公司长沙铜官窑起诉至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
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被告一: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二: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事由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与长沙铜官窑、信达湖南于 2018 年 9 月签订了《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约定信达湖南受让新华联置地对长沙铜官窑 5 亿元债权,长沙铜官窑向信达湖南支付上述款项,重组宽限期为 3 年。由于信达湖南和长沙铜官窑就债务偿还存在争议,信达湖南诉至法院要求长沙铜官窑立即清偿全部未到期债务、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等,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主要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清偿债务等合计 638,492,144.50 元;判令被告一承担
原告本次诉讼支出的律师费;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对被告一提供的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的诉
讼费用。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 3,468.9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2%。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及子公司也将积极与原告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原告谅解、达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公司会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诉讼状》。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000620)新华联: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94元
每股净资产: 2.53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3%
营业总收入: 38.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88亿元
[2021-10-15] (000620)新华联: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65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1)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1-9 月) 上年同期(2020 年 1-9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35,000.00 万元—165,000.00 亏损:68,036.63 万元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71 元—0.87 元 亏损:0.36 元
(2)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7-9 月) 上年同期(2020 年 7-9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62,412.16 万元—92,412.16 万 亏损:11,539.48 万元
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3 元—0.49 元 亏损:0.06 元
二、 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
1、本期结转房地产项目的收入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结转毛利较上年
同期有所下降,高毛利的房地产项目尚未交付;
2、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处置,导致投资损失,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
9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关于参股公司股票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3、财务费用主要由费用化利息构成。随着公司竣工项目的增加、在建项目的减少,符合利息资本化条件的项目减少,费用化利息增加,故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具体情况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09-30] (000620)新华联:关于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64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华联控股”)质押股份数量、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均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近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获悉,控股股东新华联
控股所持公司的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涉及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轮候期 轮候机关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月)
一致行动人
新华联控股 是 125,469,534 10.81% 6.62% 2021 年 9 36 北京市通州区
有限公司 月 28 日 人民法院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160,272,58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61.17%,累计被冻结和被轮候冻结 1,160,272,587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61.17%,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比 占其所 占公司总
称 持股数量 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冻结起始日 冻结类型
比例
新华联 1,160,272,587 61.17% 10,000,000 0.86% 0.53% 2020 年 4 月 10 日 司法冻结
控股有
限公司
5,240,038 0.45% 0.28% 2020 年 4 月 10 日
1,145,032,549 98.69% 60.37% 2020 年 4 月 13 日
15,240,038 1.31% 0.80% 2020 年 4 月 13 日
652,191,524 56.21% 34.39% 2020 年 4 月 16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4 月 29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5 月 11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5 月 11 日
48,600,000 4.19% 2.56% 2020 年 6 月 4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7 月 27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0 月 22 日 司法轮候
冻结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3,000,000 1.12% 0.69% 2021 年 5 月 17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1 年 6 月 9 日
296,850,000 25.58% 15.65% 2021 年 7 月 6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1 年 8 月 25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1 年 8 月 25 日
279,721,968 24.11% 14.75% 2021 年 9 月 9 日
125,469,534 10.81% 6.62% 2021 年 9 月 28 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华联控股出现流动性风险,部分债务到期未清偿,其已于 2020 年 5 月成立了新华联集团债权人委员会,目前由债委会聘请的中介机构已拟定债务化解方案,并已报送债委会主席团及主要债权人讨论,后续新华联控股将按照债委会最终形成的债务重组方案一致行动,保障全体债权人权益,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稳步化解债务风险。
2、本公司与新华联控股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新华联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新华联控股为公司多笔贷款的担保人,担保人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对公司融资工作产生一定影响,除此之外,上述事项截至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目前未收到上述被冻结股份进入司法处置程序的信息,故新华联控股对公司的控制权未受影响;若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控股股东高度关注上述事项,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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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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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 (000620)新华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8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0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核实,现将公司对关注函的最终回复公告如下(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你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显示,你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7.88 亿元,
扣非后净利润为-11.9 亿元。请你公司结合 2021 年前三季度、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关资产的减值迹象等,说明 2021 年大额亏损的主要原因,亏损集中在第四季度的合理性。
回复:
①公司前三季度以及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构成、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前三季度 第四季度(预计)
营业收入 占比 毛利率 营业收入 占比 毛利率
商品房销售 239,187.76 62.44% 25.68% 424,631.51 89.92% 30.40%
文旅综合行业 97,442.51 25.44% -22.46% 29,182.80 6.18% -42.43%
其他业务 46,436.20 12.12% 35.72% 18,438.71 3.90% 15.73%
合计 383,066.47 100.00% 14.65% 472,253.02 100.00% 25.33%
②公司本报告期主要针对存货、无形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相关减值迹象如下:
1)存货
天津悦澜湾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邻近高铁武清站,公司从 2018 年 11
月起分批开盘销售,2021 年销售均价为 16,182 元/平方米。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和疫情反复等多重不利因素,2021 年天津武清整体房地产市场下行趋势明显,
为了回笼资金,竞品项目纷纷采取降价销售的策略,公司项目所在地周边楼盘项
目 2021 年均价为 13,965 元/平方米,其中世茂从 2 月份开始降价销售,通过时
间差与价格差,凭借洋房价格最低 11,000 元/平米起,成功斩获区域销冠。公司为了顺应市场行情,在 2022 年实现快速去化,回流现金,需要采取更加灵活的销售策略和促销手段,基于以上情况,拟对该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太仓滨江雅苑项目位于太仓市港区,与崇明岛隔江相望;西连昆山市;南临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北接常熟市。太仓滨江雅苑项目 2020 年 6 月开盘,2021年销售均价为 12,431 元/平方米。2021 年太仓地区推盘频率较高,市区新区持续集中加推,竞争加剧,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和疫情反复等多重不利因素,2021年下半年市场较冷淡,去化较低,各大房地产项目纷纷采取打折、分销和提佣等方式进行销售,2021 年太仓港区整体成交均价为 11,970 元/平方米。公司为了顺应市场行情,在 2022 年实现快速去化,回流现金,需要采取更加灵活的销售策略和促销手段,基于以上情况,拟对该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大庆阿斯兰小镇项目位于大庆庆东新城,公司从 2014 年 8 月起分批开盘销
售,因公司目前为尾盘项目,2021 年销售均价为 4,694 元/平方米。受石油开采量过盛面临枯竭、东北气候寒冷、市场大环境下行、常驻人口外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2021 年大庆整体房地产市场比较颓靡,竞品项目纷纷降价销售,公司项目所在地周边楼盘上东九号和汇龙玖熙首府项目 2020 年销售均价为 10,300元/平方米,2021 年调整为 6,000-7,000 元/平方米,2021 年新开盘销售的学伟和园项目推出刚需户型,大力使用分销和特价房策略,2021 年签约均价约 5,500元/平方米左右。本项目与恒大项目紧临,恒大项目 2021 年签约金额均价约 3,500元/平方米,考虑本项目已进入尾盘销售阶段,为适应市场变化并达到 2022 年清盘去化、加快回款的目的,公司拟顺应市场行情调整价格体系,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价,拟对该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综合考虑上述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情况、销售价格等因素,基于审慎的财务策略,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对上述项目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无形资产
公司下属子公司新丝路文旅自 2015 年起累计收购韩国美高乐株式会社(以
下简称美高乐)72%股权,该株式会社拥有娱乐特业经营许可,公司确认美高乐
牌照经营权价值 3.96 亿元,确认商誉金额 0.62 亿元。公司 2021 年以前已累计
计提美高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0.63 亿元(已考虑汇率变动);累计计提无形资产牌照经营权的减值准备 0.17 亿元(已考虑汇率变动)。计提减值准备后无形资产账面金额 3.58 亿元(已考虑汇率变动)。2021 年美高乐业务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韩国政府暂停济州地区免签入境政策,并暂时停发部分国家旅游签证,对出入境人员进行严格限制,美高乐的日常经营遭受了严重的打击。2021 年美高乐确认收入 0 元,确认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1.03 万元。美高乐所持有的牌照经营权价值出现大幅下滑,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目前的市场情况对美高乐的牌照经营权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③公司 2021 年大额亏损以及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 2021 年大额亏损的原因
a.公司本报告期毛利率较低,整体毛利率预计为 20.55%,较去年整体毛利率24.71%下降了 4.16%;其中商品房销售的毛利率预计为 28.70%,较去年毛利率38.40%下降了 9.7%;
b.2021 年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8-10 亿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每年对存货等资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因房地产市场呈持续下滑趋势,以及疫情反复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存货项目和无形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
c.公司本报告期因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处置,预计确认投资损失 6.2 亿元;
d.本报告期财务费用预计 14.89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2.56 亿元,其中利息
支出(含罚息)预计 15.48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74 亿元,系因项目随着时间逐渐竣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停止利息资本化导致。
2)亏损集中在第四季度的合理性
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亏损 17.88 亿元,其中长沙银行部分股票被司法处置
导致的投资损失 6.2 亿元。公司预计全年亏损 29.40 亿元-37.20 亿元,第四季度
预计亏损 11.52 亿元-19.32 亿元,主要原因为:
a.资产减值金额较大。公司每年年末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工作,对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算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8-10
亿元,主要由于 2021 年以来受房地产市场整体下行影响,公司为了在 2022 年将房地产项目尽快去化,回流现金,产生减值;
b.利息支出增加。预计全年利息支出 15.48 亿元,前三季度利息支出 9.61 亿
元,第四季度利息支出预计为 5.87 亿元,主要系项目竣工交付,利息停止资本化并转为费用化利息所致;
c.期间费用增加。预计全年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
20.15 亿元,前三季度期间费用 9.73 亿元,第四季度期间费用预计为 10.42 亿元。
前三季度房地产销售结转收入 23.92 亿元,第四季度预计结转收入 42.46 亿元,结转增长 43.67%。随着第四季度房地产项目集中交付,对应的税金及附加和销售费用-佣金增加;同时根据公司制度,年底计提奖金增加导致管理和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综上,公司亏损集中在第四季度是合理的。
2. 结合你公司的经营情况、房产所处区域及销售情况、无形资产的具体内
容等,说明计提大额减值的主要存货项目及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减值计提依据、关键参数设置以及具体测算过程,计提大额减值的主要原因、合规性与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的经营情况、房产所处区域及销售情况
公司的经营情况、房产所处区域及销售情况详见问题 1 的回复。
(2)主要存货、无形资产项目的具体情况
主要存货、无形资产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问题 1 的回复。
(3)减值计提依据、关键参数设置以及具体测算过程,计提大额减值的主要原因、合规性与合理性
1)存货减值计提依据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日常活动
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如果公司管理层对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估计售价低于目前采用的估计售价,或修订后的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高于目前采用的估计,公司需对存货增加计提跌价准备。反之,公司则需对存货转回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使用的参数主要包括存货估计的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的税费。其中,对已签约的存货,按照实际签约的售价进行确认;对未签约的存货,以相同项目当年度的平均售价为基础,参考该地区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趋势以及周边相同业态楼盘的成交价格得出。对未达到交房状态的存货,预计的成本依据该项目的实际完工进度、实际发生的成本、以及预计总成本综合计算得出项目至完工状态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首先依据历史数据得出不同地区的销售费用占收入百分比并结合公司营销策略规划计算得出。相关的税费依据楼盘所在地区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按预计的售价计算得出。
2)无形资产减值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所持有的牌照经营权的最终到期日不确定,故持有期间不进行摊销,但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3)存货关键参数设置以及具体测算过程
本期主要针对天津悦澜湾、太仓滨江雅苑和大庆阿斯兰小镇三个项目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太仓滨江雅苑项目预计剩余签约总额12.91亿元,预计销售的税金及附加(含
增值税)1.09 亿元,销售费用 1.16 亿元,预计可变现净值 10.66 亿元,存货账面
价值 13.71 亿元,根据可变现净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3 亿元。
天津悦澜湾项目预计剩余签约总额 8.63 亿元,预计销售的税金及附加(含
增值税)0.71 亿元,销售费用 0.65 亿元,预计可变现净值 7.27 亿元,存货账面
价值 9.58 亿元,根据可变现净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2.31亿元。
大庆阿斯兰小镇项目预计剩余签约总额 4.45 亿元,预计销售的税金及附加
(含增值税
[2022-02-15] (000620)新华联: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6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石秀荣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石秀荣女士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秀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石秀荣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石秀荣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其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石秀荣女士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补选监事及选举新任监事会主席。
公司监事会对石秀荣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15] (000620)新华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5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工作安排,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改聘杨云峰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苟永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及其他职务;刘华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张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苟永平先生、刘华明先生、张荣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苟永平先生、刘华明先生、张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15] (000620)新华联: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4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1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石秀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石秀荣女士退休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和完善公司监事会工作,监事会选举刘华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监事,任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4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华明,男,1971 年 8 月出生,山东威海人,1995 年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1995 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山东威海审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审华鲁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北京新华联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职;2011 年 5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6 年 4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公司副总裁。
刘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2-15] (000620)新华联: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独立董事丁明山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赵仲杰先生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晨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杨云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工作安排,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杨云峰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苟永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及其他职务;刘华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张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并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改选杨云峰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苟永平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 2022 年 3 月 2 日(星期三)14:30,在北京市顺义区新华联国际文
化交流中心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
(星期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杨云峰,男,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湖南新华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办工作;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北京市明天商贸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北京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07年1月至2017年7月任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9年1月任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新华联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杨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88,3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
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涉嫌短线交易公司股票被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涉及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规范运作造成影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2-15] (000620)新华联: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7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为
保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当天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2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1,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新华联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之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 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 股票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复印件,信封上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楼 8 层证券
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麟茜,霍盈盈;
联系电话:010-80559199;联系传真:010-80559190;
电子邮箱:xin000620@126.com。
5、相关费用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4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华联文化旅游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 2):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 2):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附注 3):
5.委托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6.受托人签名:
7.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8.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提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提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对此提案放弃表决,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份数。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0620
2、普通股的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审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2-02-12] (000620)新华联: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2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0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要求公司在 2022 年 2 月 11 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
机构。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对关注函关注事项进行核查、梳理和落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后,公司部分回复内容仍需深入调整和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将回复内容更加详实和充分地呈现给投资者,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
延期回复关注函,预计回复时间不晚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延期期间,公司将尽
快完成相关沟通、调整与完善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11]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2/11)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1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8 日、2022 年 2 月 9 日、2022 年 2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8)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上述业绩预告为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的初步估算,2021 年度实际财务状况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10] (000620)新华联: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解除冻结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10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解除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解除冻结的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三亚优居房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优居”)51.74%的股权和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华联置地”)100%股权被债权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申请冻结。 2021 年 12 月,公司与长城国兴经过积极沟通达成和解,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解除了公司持有的三亚优居 25%股权的冻结。详情请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043、070 号公告。
根据《民事调解书》约定,相关条件达成后,三亚优居剩余 26.74%股权和北京新华联置地 100%的股权将陆续解除冻结。近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中院出具的《协助公示通知书》,上述股权均已完成解除冻结。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资产解除冻结并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是公司与债权人及相关方积极沟通的结果,有利于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稳定公司的经营。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7]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9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2022 年 1 月 27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8)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上述业绩预告为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的初步估算,2021 年度实际财务状况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三)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000620)新华联:2021年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8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3、业绩预告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294,000 万元—372,000 万元 亏损: 128,550.55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252,000 万元—318,000 万元 亏损: 136,791.46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1.55 元—1.96 元 亏损: 0.68 元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
1、由于疫情的持续影响,营业收入与利润下降;
2、本期结转房地产项目的毛利有所下降;
3、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处置,导致投资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048、049、053、061);
4、本期经初步测试拟计提的存货、无形资产等减值准备 8 亿元-10 亿元,
较上年增加;
5、财务费用主要由费用化利息构成。随着公司竣工项目的增加、在建项目的减少,符合利息资本化条件的项目减少,费用化利息增加,故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具体情况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6]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1/26)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7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2022 年 1 月 2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4]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6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2022 年 1 月 2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20]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5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2022 年 1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20]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1/20)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5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2022 年 1 月
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5] (000620)新华联: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4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5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260.98%。(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开发运营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唐山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新华联”)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友谊路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签署《房地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向唐山新华联发放贷款,用于借新还旧,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贷款期限为 2 年。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同时,唐山新华联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8日及 2021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山新华联的资产负债率低于 70%,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唐山新华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 亿元,在本次担保生效的
同时将被解除,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唐山新华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仍为 3.0 亿 元,此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72.3628 亿 元,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2.702 亿元。上述担保涉 及的金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 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亿元
本年 已使 本次担
度担 用资 保后资 此次担
担保 被担保 保授 产负 产负债 保额度
方持 方最近 权资 债率 本次使 率 70% 占上市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比 一期资 产负 70% 用担保 以下公 公司最 联担保
例 产负债 债率 以下 额度 司授权 近一期
率 70%以 的担 担保的 净资产
下总 保额 余额 比例
额 度
公司 唐山新华 100% 63.16% 50 4.298 3.00 42.702 4.54% 否
联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唐山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 40 号
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龙新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建材批发、零售;房屋 租赁;酒店管理。以下限分支经营:正餐服务;住宿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 品、乳制品零售;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洗衣服务;室内休闲健身服务; 礼仪服务;机构商务代理服务;策划创意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室内清洁服务; 绿化养护服务;酒店用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通信设备、鲜花、 水果、卷烟及雪茄烟零售;糕点、面包零售;汽车租赁;游泳池室内场所服务; 停车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唐山新华联 100%
的股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唐山新华联资产总额 159,799.77 万元,
负债总额 98,372.6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077.3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8,372.60 万元),净资产 61,427.17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5,199.84 万元,
利润总额-661.98 万元,净利润-220.58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唐山新华联资产总额 166,464.05 万元,
负债总额 105,146.9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1,875.0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05,146.98 万元),净资产 61,317.07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4,530.62 万
元,利润总额-131.87 万元,净利润-110.09 万元。
唐山新华联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事项与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沧州银行友谊路支行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实际费用。保证期间为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同时,唐山新华联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唐山新华联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同时,唐山新华联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后,公司再追加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59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0.98%。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26.66 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23.03 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4]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2022 年 1 月 13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2]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2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2]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1/12)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2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0] (000620)新华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2-001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联,股票代码:000620,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6 日、2022 年 1 月 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
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 2020-038 号《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2-31] (000620)新华联: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展期及担保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72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展期及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5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260.98%。(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文旅开发”)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芜湖北京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北京路支行”) 于 2014 年 12 月签署
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芜湖文旅开发向建行北京路支行申请贷款 27,000 万元,贷款期限 7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为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9)。
近日,芜湖文旅开发与建行北京路支行签署了《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建行北京路支行同意将主合同项下剩余本金 7,122 万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 24个月。公司继续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同时,芜湖文旅开发继续以其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其运营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文旅开发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芜湖文旅开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6 亿元,本次担保为以 前年度担保的展期,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为芜湖文旅开发提供的担保余额仍为 1.66 亿元,此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72.3628 亿元,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5.702 亿元。上
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 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亿元
本年 已使 本次担
度担 用资 保后资 此次担
担保 被担保 保授 产负 本次 产负债 保额度
方持 方最近 权资 债率 使用 率 70% 占上市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比 一期资 产负 70% 担保 以上公 公司最 联担保
例 产负债 债率 以上 额度 司授权 近一期
率 70% 的担 担保的 净资产
以上 保额 余额 比例
总额 度
公司 芜湖文旅 90% 98.38% 100 26.925 0.7122 72.3628 1.08% 否
开发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海洋公园商业街游客中心二层
法定代表人:李茂海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文化旅游地产投资,旅游景区建设,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景 区浏览服务,物业管理,受托出租办公用房及商业用房,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旅游活动策划,承办文艺演出,自有场地租赁,承办展览展 示,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位租赁,主题公园管理、运营,动物驯 养繁殖,住宿服务,酒店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票务服务,会务服务,公共停 车场服务,电影放映,香烟零售,日杂百货、食品、服装、家居、家电销售,休 闲娱乐服务,健身会所管理。
公司直接持有芜湖文旅开发 90%的股权,公司非关联方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芜湖文旅开发 10%的股权,芜湖文旅开发未进行过信用评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芜湖文旅开发资产总额 67,788.12 万元,
负债总额 64,440.2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952.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2,569.68 万元),净资产 3,347.84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4,220.97 万元,利润
总额-3,472.66 万元,净利润-3,472.66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芜湖文旅开发资产总额 68,134.72 万元,
负债总额 67,028.2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748.06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5,157.69 万元),净资产 1,106.43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3,403.57 万元,
利润总额-2,241.41 万元,净利润-2,241.41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贷款展期事项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同时,芜湖文旅开发继续以其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其运营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芜湖文旅开发 90%的股权,并在董事会成员占绝对多数,对其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因此芜湖文旅开发本次融资展期事项由公司提供担保。芜湖文旅开发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芜湖文旅开发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后,公司再追加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借款及担保展期是基于芜湖文旅开发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能够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5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0.98%。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26.66 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23.03 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000620)新华联:关于未清偿到期债务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7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清偿到期债务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未清偿到期债务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
因资金状况紧张,出现部分未能清偿到期金融债务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之前发生的未清偿到期债务中有 10.80 亿元已经清偿或达成和解,新发生未清偿
到期金融债务的本金为 134,434.6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债务人 债权人 逾期本金(万元) 贷款发生时间 贷款用途 逾期原因 债务类型
号
1 3,017.00 2018/9/29
2 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 中铁信托有限责 7,194.00 2018/11/6
3 发有限公司 任公司 7,345.00 2018/11/9 支付工程款 资金紧张 其他贷款
4 4,600.00 2018/11/21
5 3,844.00 2018/11/30
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 民生银行马鞍山
6 3,626.06 2018/3/21 归还股东借款 资金紧张 银行贷款
开发有限公司 分行
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 中信银行股份有
7 34,617.16 2018/2/12 归还股东借款 资金紧张 银行贷款
发有限公司 限公司银川分行
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
北京银行麓谷支
8 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 48,192.38 2016/10/27 支付工程款 资金紧张 银行贷款
行
公司
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 海尔金融保理(重
9 4,000.00 2020/9/15 融资借款 资金紧张 其他贷款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庆)有限公司
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 海尔金融保理(重
10 5,000.00 2020/9/15 融资借款 资金紧张 其他贷款
有限公司 庆)有限公司
北京锦亿园林工程有 海尔金融保理(重
11 500.00 2020/9/15 融资借款 资金紧张 其他贷款
限公司 庆)有限公司
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
海尔金融保理(重
12 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 4,500.00 2020/9/15 融资借款 资金紧张 其他贷款
庆)有限公司
公司
北京市文化科技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
13 融资租赁股份有 7,999.06 2017/6/15 融资借款 资金紧张 其他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合计 134,434.66 -- -- -- --
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债权人谅解、达
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未清偿到期债务事宜。
二、诉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
宁 01 民初 754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银川分行”) 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银川新华联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新华联”)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做出判决。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案 件 基 本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 在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7)。
四、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
银川新华联偿还原告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借款本金 346,171,576.53 元及相关利息;
原告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对被告银川新华联提供的相关抵押、质押享有优先受偿
权,对银川新华联 100%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公司对以上被告银川新华联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
总金额合计 48,301.9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7.30%。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经计提了上述事项的利息,如果公司能够及时清偿上述债务,将不会
对公司的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
应的会计处理。
六、备查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15] (000620)新华联: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展期及担保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71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展期及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1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260.25%。(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海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原“海南香水湾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华联”)与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社团(以下简称“贷款人”) 于 2016 年12 月签署了《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社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贷款人向海南新华联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贷款期限为 5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海南香水湾大酒店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4)。
近日,海南新华联与贷款人签署了《贷款展期协议》,贷款人同意将主合同项下剩余本金 4.57 亿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 29 个月。公司继续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展期到期之日起三年,海南新华联继续以其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新华联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海南新华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57 亿元,本次担保为以前 年度担保的展期,因此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海南新华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仍为 4.57 亿元,此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73.075 亿元,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5.702 亿元。上述担保 已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通过,涉及的金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亿元
本年 已使 本次担
度担 用资 保后资 此次担
担保 被担保 保授 产负 本次 产负债 保额度
方持 方最近 权资 债率 使用 率 70% 占上市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比 一期资 产负 70% 担保 以上公 公司最 联担保
例 产负债 债率 以上 额度 司授权 近一期
率 70% 的担 担保的 净资产
以上 保额 余额 比例
总额 度
公司 海南新华 95% 85.52% 100 22.355 4.57 73.075 6.91% 否
联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陵水县光坡镇铜岭村旅游开发区(A 区)
法定代表人:付烜
注册资本:24,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海边娱乐场,海上运动,休闲度假,住宿,理发, 美容,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打印复印,信息咨询, 健身服务,租赁汽车,机动车公共停车服务,职业培训。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海南新华联 95%的股权,公司
非关联方自然人周文印、孙桂文分别持有海南新华联 4.50%、0.50%的股权,海 南新华联未进行过信用评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海南新华联资产总额 101,439.05 万元,
负债总额 86,752.2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5,7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5,052.21 万元),净资产 14,686.84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2.58 万元,利润总
额-1,260.80 万元,净利润-1,260.8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海南新华联资产总额 103,886.47 万元,
负债总额 90,189.8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5,699.9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0,189.82 万元),净资产 13,696.64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93 万元,利
润总额-990.20 万元,净利润-990.2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贷款展期事项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保证期间自展期到期之日起三年。同时,海南新华联继续以其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海南新华联 95%的股权,并在董事会成员占绝对多数,对其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因此海南新华联本次融资展期事项由公司提供担保。海南新华联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海南新华联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后,公司再追加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借款及担保展期是基于海南新华联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能够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1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0.2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15.18 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21.23 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1] (000620)新华联: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69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1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260.25%。(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公司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湖南”)以 1.45 亿元受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对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该项债务本金余额为 1.17 亿元。近日,公司、长沙铜官窑和华融湖南签署了《调解协议》,约定主协议项下的债务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
公司将继续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长沙铜官窑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担保具体内容以上述《调解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及 2021 年 5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铜官窑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长沙铜官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9.20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 司为长沙铜官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0.37 亿元,此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 70%(含) 以上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77.645 亿元,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子公司剩余可 用担保额度为 45.702 亿元。上述担保已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通过,涉及的金额 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 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亿元
本年 已使 本次担
度担 用资 保后资 此次担
担保 被担保 保授 产负 本次 产负债 保额度
方持 方最近 权资 债率 使用 率 70% 占上市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比 一期资 产负 70% 担保 以上公 公司最 联担保
例 产负债 债率 以上 额度 司授权 近一期
率 70% 的担 担保的 净资产
以上 保额 余额 比例
总额 度
公司 长沙铜官 100% 100.37% 100 21.185 1.17 77.645 1.77% 否
窑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铜官窑路 1 号铜官窑古镇游客服务中心 2 楼
成立日期:2013 年 5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杨云峰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文 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影院管理;教育管理;商业管理;酒店管理;展览馆; 美术馆;营业性文艺表演;游乐园;水上旅游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地产开 发经营;城镇化建设;商业活动的组织;商业活动的策划;培训活动的组织;艺 (美)术创作服务;住宿;票务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办公服务;
正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小吃服务;体育场馆;健身服务;文化及日用品出租;公寓管理;美容服务;理发服务;美甲服务;足疗;保健按摩;瑜伽保健(不含医疗诊断);保龄球服务;台球服务;飞镖服务;棋牌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射箭馆场服务;水上游乐运动;娱乐场所经营;儿童室内游戏;舞蹈辅导服务;音乐辅导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烟草制品、百货、进口酒类、国产酒类的零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联置地持有长沙铜官窑 100%的股权,长沙铜官窑未进
行过信用评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长沙铜官窑资产总额 860,268.41 万元,
负债总额 829,530.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4,895.7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95,483.83 万元),净资产 30,737.77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5,902.86 万元,
利润总额-48,017.46 万元,净利润-48,017.46 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长沙铜官窑资产总额 847,686.39 万元,
负债总额 850,834.2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4,835.7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61,636.75 万元),净资产-3,147.81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1,529.72 万
元,利润总额-33,885.58 万元,净利润-33,885.58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述债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协议项下全部主债权本金、债权宽限补偿金、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实现债权费用以及其他应付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长沙铜官窑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签署《调解协议》及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稳定经营需要,能够缓解长沙铜官窑的资金压力。长沙铜官窑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长沙铜官窑以其自有资产提供质押担保后,公司再追加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11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0.2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12.58 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18.63 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1] (000620)新华联: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解除冻结及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70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解除冻结及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解除冻结的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其中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三亚优居房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优居”)51.74%的股权和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华联置地”)100%股权被债权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申请冻结,详情请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1-043 号公告。
近日,公司与长城国兴经过积极沟通达成和解,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约定长城国兴申请人民法院解除公司持有的三亚优居 25%股权的查封,目前该部分股权已完成解除冻结。根据《民事调解书》约定,待相关条件达成后,三亚优居26.74%股权和北京新华联置地 100%的股权将陆续解除冻结。
二、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17-119
号),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与长城国兴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该项债务余额为 37,879.62 万元。
近日,公司及长沙铜官窑与长城国兴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公司以其持有的三亚优居 25%的股权为长城国兴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担保为以前年度融资的补充担保,其担保额度已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涉及的被担保对象、担保范围及担保期限与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17-119 号)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一致,详情请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部分资产解除冻结并与债权人达成了和解,是公司与债权人及相关方积极沟通的结果,有利于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稳定公司的经营。
2、本次担保为补充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或担保展期,其涉及的担保额度已经公司以前相关年度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各方友好协商,有利于公司的债务偿还安排,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0-30] (000620)新华联:关于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67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华联控股”)质押股份数量、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均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近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获悉,控股股东新华联
控股所持公司的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涉及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轮候期 冻结申请人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月)
一致行动人
新华联控股 是 292,841,025 25.24% 15.44% 2021 年 10 6 锦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月 26 日 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160,272,58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61.17%,累计被冻结和被轮候冻结 1,160,272,587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61.17%,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数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冻结起始日
例 量 份比例 本比例
新华联控股 1,160,272,587 61.17% 10,000,000 0.86% 0.53% 2020 年 4 月 10 日
有限公司
5,240,038 0.45% 0.28% 2020 年 4 月 10 日
1,145,032,549 98.69% 60.37% 2020 年 4 月 13 日
15,240,038 1.31% 0.80% 2020 年 4 月 13 日
652,191,524 56.21% 34.39% 2020 年 4 月 16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4 月 29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5 月 11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5 月 11 日
48,600,000 4.19% 2.56% 2020 年 6 月 4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7 月 27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0 月 22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0 月 22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0 月 22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0 月 30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2 月 29日
13,000,000 1.12% 0.69% 2021 年 5 月 17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1 年 6 月 9 日
296,850,000 25.58% 15.65% 2021 年 7 月 6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1 年 8 月 25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1 年 8 月 25 日
279,721,968 24.11% 14.75% 2021 年 9 月 9 日
125,469,534 10.81% 6.62% 2021 年 9 月 28 日
292,841,025 25.24% 15.44% 2021 年 10 月 26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华联控股出现流动性风险,部分债务到
期未清偿,其已于 2020 年 5 月成立了新华联集团债权人委员会,目前由债委会
聘请的中介机构已拟定债务化解方案,并已报送债委会主席团及主要债权人讨论,
后续新华联控股将按照债委会最终形成的债务重组方案一致行动,保障全体债权
人权益,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稳步化解债务风险。
2、本公司与新华联控股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新华联控股不存
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新华联控股为公司多笔
贷款的担保人,担保人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对公司融资工作产生一定影响,除此
之外,上述事项截至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目前未收到上述被冻结股份进入司法处置程序的信息,故新华联控
股对公司的控制权未受影响;若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存在实际控制
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控股股东高度关注上述事项,
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000620)新华联: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68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近日收到《民事起诉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湖南”)就债务重组纠纷,将公司、公司子公司长沙铜官窑起诉至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
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被告一: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二: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事由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与长沙铜官窑、信达湖南于 2018 年 9 月签订了《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约定信达湖南受让新华联置地对长沙铜官窑 5 亿元债权,长沙铜官窑向信达湖南支付上述款项,重组宽限期为 3 年。由于信达湖南和长沙铜官窑就债务偿还存在争议,信达湖南诉至法院要求长沙铜官窑立即清偿全部未到期债务、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等,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主要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清偿债务等合计 638,492,144.50 元;判令被告一承担
原告本次诉讼支出的律师费;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对被告一提供的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的诉
讼费用。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 3,468.9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2%。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及子公司也将积极与原告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原告谅解、达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公司会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诉讼状》。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30] (000620)新华联: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94元
每股净资产: 2.53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3%
营业总收入: 38.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88亿元
[2021-10-15] (000620)新华联: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65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1)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1-9 月) 上年同期(2020 年 1-9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35,000.00 万元—165,000.00 亏损:68,036.63 万元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71 元—0.87 元 亏损:0.36 元
(2)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7-9 月) 上年同期(2020 年 7-9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62,412.16 万元—92,412.16 万 亏损:11,539.48 万元
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3 元—0.49 元 亏损:0.06 元
二、 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
1、本期结转房地产项目的收入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结转毛利较上年
同期有所下降,高毛利的房地产项目尚未交付;
2、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处置,导致投资损失,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
9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关于参股公司股票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3、财务费用主要由费用化利息构成。随着公司竣工项目的增加、在建项目的减少,符合利息资本化条件的项目减少,费用化利息增加,故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具体情况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09-30] (000620)新华联:关于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64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华联控股”)质押股份数量、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均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近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获悉,控股股东新华联
控股所持公司的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涉及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轮候期 轮候机关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月)
一致行动人
新华联控股 是 125,469,534 10.81% 6.62% 2021 年 9 36 北京市通州区
有限公司 月 28 日 人民法院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160,272,58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61.17%,累计被冻结和被轮候冻结 1,160,272,587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61.17%,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比 占其所 占公司总
称 持股数量 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冻结起始日 冻结类型
比例
新华联 1,160,272,587 61.17% 10,000,000 0.86% 0.53% 2020 年 4 月 10 日 司法冻结
控股有
限公司
5,240,038 0.45% 0.28% 2020 年 4 月 10 日
1,145,032,549 98.69% 60.37% 2020 年 4 月 13 日
15,240,038 1.31% 0.80% 2020 年 4 月 13 日
652,191,524 56.21% 34.39% 2020 年 4 月 16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4 月 29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5 月 11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5 月 11 日
48,600,000 4.19% 2.56% 2020 年 6 月 4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7 月 27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0 月 22 日 司法轮候
冻结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3,000,000 1.12% 0.69% 2021 年 5 月 17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1 年 6 月 9 日
296,850,000 25.58% 15.65% 2021 年 7 月 6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1 年 8 月 25 日
1,160,272,587 100% 61.17% 2021 年 8 月 25 日
279,721,968 24.11% 14.75% 2021 年 9 月 9 日
125,469,534 10.81% 6.62% 2021 年 9 月 28 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华联控股出现流动性风险,部分债务到期未清偿,其已于 2020 年 5 月成立了新华联集团债权人委员会,目前由债委会聘请的中介机构已拟定债务化解方案,并已报送债委会主席团及主要债权人讨论,后续新华联控股将按照债委会最终形成的债务重组方案一致行动,保障全体债权人权益,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稳步化解债务风险。
2、本公司与新华联控股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新华联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新华联控股为公司多笔贷款的担保人,担保人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对公司融资工作产生一定影响,除此之外,上述事项截至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目前未收到上述被冻结股份进入司法处置程序的信息,故新华联控股对公司的控制权未受影响;若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控股股东高度关注上述事项,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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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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