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66什么时候复牌?-海南海药停牌最新消息
≈≈海南海药000566≈≈(更新:22.01.29)
[2022-01-29] (000566)海南海药:2021年度业绩预告暨计提资产减值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07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暨计提资产减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01 月 0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40,000 万元- 165,000 万元 亏损:58,020.91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120,000 万元- 140,000 万元 亏损:85,083.16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1.0791 元/股-1.2718 元/股 亏损:0.4472 元/股
营业收入 180,000 万元-220,000 万元 220,031.4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75,000 万元-215,000 万元 213,352.15 万元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
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
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下降。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预计金额约
-2.54 亿元,较上年同期 1.48 亿元减少约 4.02 亿元。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价格,
计量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二)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同比增加。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预计计提金
额约 5.98 亿元,较上年同期计提额 1.9 亿元增加约 4.08 亿元。主要系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企业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测算后的预计信用损失率及按照个别认定方式,针对应收、预付款项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三)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同比增加。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计提金
额约 3.97 亿元,较上年同期计提额 0.59 亿元增加约 3.38 亿元。主要系公司部
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拟对该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拟计提减值准备,具体 金额以最终评估报告为准。
(四)研发费用同比上升。本报告期研发费用金额约 1.94 亿元,较上年同
期 1.26 亿元增加约 0.68 亿元。主要系公司加大了氟非尼酮胶囊的临床研究、派
恩加滨原料及制剂 I 期临床研究及人工耳蜗技术开发等项目的资金投入,研发费 用化金额增加所致。
四、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
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
性原则,公司进行了减值迹象梳理和分析,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初步预计 2021 年度共计提减值准备 9 亿元-10亿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预付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预付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计提方法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
逾期天数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 按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
分析法 佳估计,参考应收、预付款项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的逾期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
合分类。
一般不计提坏账,除非有客观
特殊风险组合 合并范围内应收、预付款项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经测算,2021 年公司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约 5.5 亿元,按照预期信
用风险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约 0.5 亿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测试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果发现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低于成本价等原因,导致存货成本有不可收回部分,按不可收回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计提,对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计量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当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测试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测试
公司在年末对持有的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逐一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4.商誉减值准备测试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均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经测算,2021 年公司针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 3.97 亿元。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9]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06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8 年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与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生物”)签署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协议,同时公司向赛诺生物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资金占用费年费率为 8%,该额度在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并以赛诺生物复方红豆杉胶囊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20026350 号)作为对海南海药
30,000 万元借款的担保保障措施。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取得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品种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2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得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上述财务资助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到期,公司向赛诺生物提供财务资助本
金 3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尚未归还财务资助本金,应收利息和罚息 88,783,278.91 元,合计为 388,783,278.91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79%。为有效解决上述财务资助问题,加快公司债权回收,防范经营风险,
落实双方的债务偿付问题,经双方充分沟通,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赛诺生物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赛诺生物以其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及相关资产根据评估价值抵偿其债务,不足抵偿部分,将由赛诺生物以
现金或其他资产抵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涉及本次债务重组的相关资产组采用模拟法人的方式进行审计评估,较为复杂,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为确保审计及评估数据准确性,保障公司及股东
合法权益,根据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安排,预计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形成正式审
计评估报告,并披露具体审计及评估数据。
公司将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及后续进展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日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1]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信托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0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9 年 12 月 24 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
海药”)购买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华
穗 19 号信托”),购买金额人民币 2 亿元,该信托产品有效期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未收到华穗 19 号信
托本金 2 亿元。为防范风险,保护公司利益,公司对持有的华穗 19 号信托采取相关增信措施;同时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将上述信托纠纷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已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1)渝 01 民初 7224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上述部分欠款 19,000 万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及 2022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为尽快收回欠款,经与对方沟通,如其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偿还剩余欠款
本金及利息(利息计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则免除相关罚息。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已收回上述剩余债权本金 1,000 万元及利息 3,589,666 元。同时鉴于华
穗 19 号信托涉及的债权本金 2 亿元及其利息公司已全部收回,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撤诉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21]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0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就与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亚德科技”)的合同纠纷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已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
(2022)琼 01 民初 26 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缪秦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清偿代偿款148,787,016.81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以原告代偿的款项为基数,自原告代偿之日起至被告一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6%的标准向原告支付利息,暂计至起诉日为5,781,224.37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一以应付的代偿款和利息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被告一清偿完毕之日止,按每日0.055‰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暂计至起诉日为
161,290.59元;
上述3项合计154,729,531.77元。
4、请求判令被告二与被告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判令变卖或拍卖质押给原告的被告一相关子公司股权,并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原告偿还第1-3项诉讼请求中的债务;
6、请求判令两被告承担因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而产生的费用;
7、请求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诉讼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一于 2020 年 3 月 6 日至 2020 年 8 月 5 日,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等银行申请贷款,原告为被告一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后因亚德科技未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收到亚德科技相
关贷款银行的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相关银行要求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连带保证
责任,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已代亚德科技清偿相关银行贷款本金共计
148,787,016.81 元,贷款利息(含逾期罚息等)由亚德科技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
公司代偿贷款后,已多次催告亚德科技偿还代偿款,截至目前亚德科技未向公
司偿还上述款项。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及《反担保协议》约定提起诉讼。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案件法院刚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四、关于亚德科技其它诉讼情况
亚德科技由于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归还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本金 2,000 万元。公
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将该次财务资助涉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并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1)琼
01民初368号),诉请亚德科技向公司偿还2,000万元;以及以2,000万元为基数,自公司实际出借之日起至亚德科技清偿完毕本金之日止,按年利率8%的标准向公司支
付利息,暂计至起诉日为2,445,555.62元。
上述案件法院已立案受理,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未结案(不含已达成调解,包含本次
诉讼)诉讼共计38起,诉讼标的共计36427.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9.17%;其中,主诉案件13起,涉及金额32710.87万元;被诉案件25起,涉及金
额3716.29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资金仍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07] (000566)海南海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0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6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 192 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潘达忠先生
6、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取消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02,137,68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996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01,961,58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30.98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6,1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1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477,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301,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6,1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52,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788%;反对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2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4.2403%;反对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5.7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52,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788%;反对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2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4.2403%;反对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5.7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李辉律师和张龙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6]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债务抵偿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0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抵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1)关于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的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海药向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转让部分应收款项债权,南方同正以债权本息净值446,362,578.91 元(以下简称“目标债权”)承接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协议约定,南方同正受让目标债权,并以其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房地产”)正在开发的(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东门岭地段海药花园)项目未来三年销售收入的 35%作为目标债权转让对价,不足部分由
南方同正补足。按协议的支付进度要求:海药房地产需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前,支付不低于总计 1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
12月23 日及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关于解除协议的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要求海药房地产返还购房款总计 23,045万元。根据协议支付计划,三年内,海药房地产海药花园项目整体销售收入的 15%将划归公司,用以向公司支付上述返还购买海药房地产部分房产的本金、违约金及利息,各年度不足部分,海药房地产有义务以现金补齐差额。且按协议的支付
进度要求:海药房地产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不低于总计 3,000 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根据海药房地产的反馈,由于政策调控、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房屋销售不
及预期,未能按时还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两项海药房地产应支付
公司不低于 15,000 万元,公司已收到海药房地产支付款项 1,800 万元,南方同正未按照约定补足 2021 年的应支付债权转让款对价差额。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正在与对方积极协商以其他资产抵偿 2021 年度应付款项,同时已派工作人员监督海药房地产销售情况,确保及时回款。公司将持续关注海药房地产的经营情况,继续采取一切措施积极追偿,必要时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尚无法判断此事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日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有关该事项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2-01-06]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信托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0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9 年 12 月 24 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
海药”)购买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华
穗 19 号信托”),购买金额 2 亿元,该信托产品有效期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未收到华穗 19 号信托本金 2
亿元。
为防范风险,保护公司利益,公司对持有的华穗 19 号信托采取相关增信措施;同时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将上述信托纠纷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已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
(2021)渝 01 民初 7224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及 2021
年 1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现金 19,000 万元,剩余未归还债权本金及利息公司将继续采取措施,积极追偿,维护公司权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31] (000566)海南海药: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10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了会
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关于取消提名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撤销股东大会关于选举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监事候选人葛鹏辉先生提交的书面申请,葛鹏辉先生
提出因其个人原因不再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为提高决策效率,促使监事和监事会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尊重其个人安排,同意取消对其监事候选人的推选,并撤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3 项提案《关于选举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可查阅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王艳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
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就职为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31]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取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10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十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监事候选人葛鹏辉先生提交的书面申请,葛鹏辉先
生提出因其个人原因不再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为提高决策效率,促使监事和监事会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尊重其个人安排,同意取消对其监事候
选人的推选,并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提名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撤销股东大会关于选举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董事会同意取消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3 项提案《关于选举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次取消提
案的公告在原定召开日(2022 年 1 月 6 日)前 2 个交易日发布,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变动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 12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6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年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12 月 22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持股 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
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如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 192 号海药工业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 年 12月 3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联系人:王小素、曾文燕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66”,投票简称为“海药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
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海
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
2.00 限的议案》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2021-12-22]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7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药”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普健”)提供担保额度 5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现因江苏普健项目分期建设的需要,同时在业务办理中,根据银行对担保期限的要求,拟将对江苏普健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期限延长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8 年,具体的担保日期及期限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MA1X3NWU75
法定代表人:杨思卫
成立日期: 2018 年 8 月 27 日
注册资本:11167.84 万人民币
住所:盐城市滨海县滨海医药产业园丹桂路 8 号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除危险化学品),药品技术研发及其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股权结构:海南海药持有江苏普健 30.54%的股权,海南海药控股子公司重
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江苏普健 25.87%的股权,江苏汉阔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普健 37.61%的股权,滨海医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普健 5.98%的股权。
江苏普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5,349,762.79 740,858,251.99
负债总额 550,472,213.68 623,184,532.16
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550,472,213.68 623,184,532.16
净资产 74,877,549.11 117,673,719.83
负债率 88.03% 84.12%
2020 年 5-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675,246.44 63,006,549.93
利润总额 -118,905,819.92 -49,553,982.25
净利润 -125,855,844.27 -50,324,029.2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上述审批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向江苏普健提供担保,每笔担保金额
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江苏普健资金使用需求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逐笔签订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查证,本次担保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为控制担保风险,江苏普健的其他股东江苏汉阔贸易有限公司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其以持有的江苏普健全部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江苏普健的其他股东滨海医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其属于滨海县所属的国有投资管理平台,未向公司派出管理人员,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必要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升经营效率,保持经营稳定。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16,000 万元,实
际担保余额为 226,617.5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06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存在担保对象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逾期 , 公 司承
担 担 保 责 任 14,879 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及担保的进展公告》及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
带责任的公告》),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2]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担
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5 日、
2021 年 5 月 6 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天地”)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为此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其的担保额度 50,000 万元,根据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前,公司使用该额度对重庆天地的担保余额20,132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被担保方重庆天地的担保余额 23,132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26,868 万元。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01 日
住所:重庆市忠县忠州大道沈阳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申新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 53,291.637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无菌原料药(头孢曲松钠、头孢噻吩钠、头孢
西丁钠、头孢唑肟钠、美罗培南、氨曲南、头孢拉宗钠、多尼培南、盐酸头孢替安、头孢替唑钠、头孢米诺钠、盐酸头孢匹罗、头孢硫脒、头孢孟多酯钠);原料药(多西他赛(抗肿瘤)、紫杉醇(抗肿瘤)、门冬氨酸鸟氨酸、头孢克洛、替比培南酯、埃索美拉唑钠、卡培他滨(抗肿瘤))。[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生产:颗粒剂(头孢菌素类)、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医药中间体(不含化学危险品和药品);植物提取物初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海南海药持有重庆天地 82.55%的股权,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
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天地 17.45%的股权。
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35,197,198.61 4,169,191,065.58
负债总额 1,559,887,700.43 1,971,555,303.29
银行贷款总额 389,000,000.00 159,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94,456,607.22 1,913,224,990.25
净资产 2,175,309,498.18 2,197,635,762.29
负债率 41.76% 47.29%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3,539,077.26 174,538,965.43
利润总额 -27,584,780.26 37,594,717.46
净利润 -27,841,339.00 22,435,064.11
公司本次拟为重庆天地提供担保 3,000 万元,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经查证,重庆天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庆天地的另一股东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投资合同约定,不参与重庆天地日常经营,不向重庆天地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重庆天地利润分配,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收取固定投资收益,合同到期后公司按照约定回购重庆天地股权。因此本次担保其不提供反担保措施。 同时公司对重庆天地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保证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总额度为 416,000 万元,实际
担保余额为 226,617.5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06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
对外担保事项,存在担保对象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 逾 期 , 公 司
承 担 担 保 责 任 14,879 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及担保的进展公告》及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
带责任的公告》),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2]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6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药”或“公司”)为保证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鄂州鄂钢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钢医院”)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对鄂钢医院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担保金额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公司 持股比例
(万元)
海南海药股份
1 鄂州鄂钢医院有限公司 76% 1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鄂州鄂钢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MA4894P946
法定代表人:姜卫生
成立日期: 2016 年 03 月 17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26.315789 万元
注册地址: 鄂州市江碧路(雨台山)鄂钢医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妇女保健科;围产期保健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儿童生长发育专业(门诊);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 线诊断专业;CT 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中医科;肛肠专业;增设血液透析室(血液透析机 36 台);登记输血科和健康体检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紧急救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海南海药持有鄂钢医院 76%的股权,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持有鄂钢医院 24%的股权。
鄂钢医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9,435,281.93 365,628,946.25
负债总额 130,417,410.57 129,629,845.77
银行贷款总额 56,400,000.00 45,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10,751,581.37 109,964,016.57
净资产 239,017,871.36 235,999,100.48
负债率 35.3% 35.45%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9,648,480.38 120,238,904.18
利润总额 10,596,568.99 -1,911,670.59
净利润 9,727,040.00 -3,018,770.8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上述审批的担保额度内向鄂钢医院提供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鄂钢医院资金使用需求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逐笔签订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查证,本次担保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对鄂钢医院提供担保,鄂钢医院另一股东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对鄂钢医院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措施,但公司对鄂钢医院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近年鄂钢医院经营稳健,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区间,具备还款能力,公司为鄂钢医院必要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提升其经营效率,保持经营稳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16,000 万元,实
际担保余额为 226,617.5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06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存在担保对象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逾期 , 公 司承
担 担 保 责 任 14,879 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及担保的进展公告》及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
带责任的公告》),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2]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目前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工作尚未结束,公司将在交易标的的评估报告正式完成后再次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将视具体交易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涉及本次债务重组的相关资产组的审计及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资产组的价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交易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数据以审计评估结果确认后的为准。
3、本框架协议下涉及的药品批件和资产转让事项,均须另行签订正式收购协议,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药品批件转让需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公司将视具体合作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2018 年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与重
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生物”)签署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协议,同时公司向赛诺生物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资金占用费年费率为 8%,该额度在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并以赛诺生物复方红豆杉胶囊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20026350 号)作为对海南海药
30,000 万元借款的担保保障措施。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取得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品种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2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得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上述财务资助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到期,公司向赛诺生物提供财务资助本
金 30,000 万元,应收利息和罚息 84,619,206.56 元,合计为 384,619,206.56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68%。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签署协议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有效解决上述财务资助问题,加快公司债权回收,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双方的债务偿付问题,经双方充分沟通,公司与赛诺生物签署了《债务抵偿框架协议》,赛诺生物以其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及相关资产根据评估价值抵偿其债务,不足抵偿部分,将由赛诺生物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抵偿,相关具体内容如下: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77396J
法定代表人:吴金凤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 12 月 14 日
注册资本:3,826 万元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大道 28 号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散剂、口服液,中药提取,生物制品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生产、销售保健食品。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全称 股权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海南翰邦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27,717,154 72.45%
2 上海君潭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62,846 12.71%
3 段平 4,600,000 12.02%
4 许斯佳 880,000 2.3%
5 杨大坚 200,000 0.52%
合计 38,260,000 100%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尚未完成审计评估。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债务抵偿方案
1、甲乙双方同意,将批件号为“2020R000615”的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持有人及相关业务资产(包括生产设备、生产技术、知识产权等,具体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资产内容为准,但不包括相关管理、技术、生产等人员)变更为甲方或其子公司(由甲方决定),批件及相关业务资产按评估价
值抵偿乙方对甲方的债务,具体事项由双方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前另行签署协议
确定。
2、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批件编号 2020R000615)及其相关业务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同意以该价值为限,抵偿对应金额的目标债权,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自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持有人变更为甲方之日为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价值对应债权偿还之日。
3、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批件编号 2020R000615)及其相关业务资产
评估价值不足抵偿目标债权部分,甲方同意,乙方以现金或其它资产抵偿。
第二条 特别约定
1、甲乙方同意自批件变更完毕之日起 5 年内,甲方不将批件号为
“2020R000615”的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及其业务资产的持有人变更至第三方。五年之内,乙方可以申请将批件变更为乙方(相关资产按届时现状回转乙方),但需支付对价款,对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支付价款回购,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批件。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批件号为“2020R000615”的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及其业务资产实际变更完毕之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甲方仍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本金和利率向乙方收取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各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善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一方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做出合理解释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若一方认为无法履行该协议的任一条款,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其他方,由各方协商解决。若通过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通过相关法律程序解决,违约方将承担所有(包括第三方等)的责任、义务、赔偿、惩罚、诉讼、成本、费用和补偿,并以合理的方式赔偿或弥补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
第四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复方红豆杉胶囊的基本情况
复方红豆杉胶囊已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为中药抗肿瘤口服制剂,治疗范围为中晚期癌症。
产品名称 规格 批准文号 再注册批件号 剂型 有效期
复方红豆杉胶囊 每 粒 装 国 药 准 字 2020R000615 胶囊剂 2025/05/30
0.3g Z20026350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
为加快债权回收,防范经营风险,经双方协商以赛诺生物相关资产进行抵偿。涉及本次债务重组的相关资产组的审计及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资产组的价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交易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数据以审计评估结果确认后的为准。
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42,066.60 万元(包含本次财
务资助),占公司 2020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9%。其中逾期金额 42,066.60万元(其中包含向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向参
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进展公告》),占公司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2] (000566)海南海药: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了会
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关于选举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王艳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王艳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艳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艳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就职为止。公司对王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提名,推荐葛鹏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一致,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葛鹏辉简历
葛鹏辉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中粮东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主管;江苏庄臣同大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经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监事会干部;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监事会工作局、第 19 办事处主任科员、副处级专职监事。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民政社保审计局副处长;2020 年 3 月至今任新
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险部(监事会办公室)审计处处长;2021 年 1 月至今任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目前,葛鹏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海南海药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之最终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职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2-22] (000566)海南海药: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
件等通讯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鄂州鄂钢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下午 15:0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现 场 会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2]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8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 12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3、《关于选举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2 日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持股 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
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如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
《关于选举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0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 192 号海药工业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 年 12月 3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联系人:王小素、曾文燕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66”,投票简称为“海药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
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海
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
2.00 √
限的议案》
《关于选举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
3.00 √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
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12-04]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 12 月 2 日收到公司股东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36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聚利36号”)关于减持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通知,其于2020年 12 月 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3,546,661股,累计减持比例为1.033%。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36号单一资金信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本次减持后,聚利36号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051,265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9.25%。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36号单一资金信托
住所
云南省昆明市南屏街4号信托大厦A座33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 12 月 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
股票简称
海南海药
股票代码
000566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354.6661
1.033%
合 计
1354.6661
1.033%
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以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总股本1,335,979,264 股计算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1年 3月 29日公司注销回购股份,以本次变动后总股本1,297,365,126股计算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36号单一资金信托
合计持有股份
13359.7926
10.00%
12005.1265
9.25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359.7926
10.00%
12005.1265
9.254%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3836.5787
10.357%
13836.5787
10.6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3.9887
0.564%
753.9887
0.581%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3082.5900
9.793%
13082.5900
10.084%
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
27196.3713
20.357%
25841.7052
19.9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13.7813
10.564%
12759.1152
9.8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082.5900
9.793%
13082.5900
10.084%
注:聚利36号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悉承先生实施部分要约收购而设立的信托计划,刘悉承先生享有聚利36号的股东表决权利。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3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1%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1-03]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信托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购买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
下简称“华穗 19 号信托”),购买金额 2 亿元,该信托产品有效期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未收到华穗 19 号
信托本金 2 亿元。
为防范风险,保护公司利益,公司对持有的华穗 19 号信托采取相关增信措
施。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悉承先生
等相关方共同向海南海药承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诺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
之前偿还 2 亿元本金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及上述承诺方资产处置未按照预期完成,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及上述承诺方未清偿债权以致公司仍未收到华穗 19 号信托本金 2 亿
元及 2021 年 9 月 23 日之后的利息。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寻求解决方案,派专人负责此事,跟踪并督促对方尽快偿还欠款,进一步查找债务人资产。同时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最大
程度减少公司的潜在损失,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可能发生的潜在损失,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投资本息预计回收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理财产品虽不能按期收回,但公司流动资金仍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后续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权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2021-11-03]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控股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声特”)于近日收到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注册证变更内容主要为:新增人工耳蜗植入体产品型号LCI-21PI 型人工耳蜗植入体。具体内容如下:
产品名称 兼容的声音处理器 注册证编号
人工耳蜗植入体 LSP-20A 型人工耳蜗语音处理器
LCI-20PI LSP-20B 型人工耳蜗声音处理器
LSP-20C 型人工耳蜗声音处理器 国械注准 20193120322
人工耳蜗植入体 LSP-20C 型人工耳蜗声音处理器
LCI-21PI
以上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变更,丰富了力声特“臻听”人工耳蜗系统人工耳蜗植入体产品型号,其续航时间、技术参数进一步优化,是对公司现有产品的有效补充。
上述产品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近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2021-11-03]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就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赛”)、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赛诺”)、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永通”)、刘悉承的营业信托纠纷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已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1)渝01民初7224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四: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五: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六:刘悉承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二共同向原告偿还信托本金200,000,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二以信托本金为基数,自2021年9月25日起至信托本金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2.6%的标准共同向原告支付贷款利息,暂计至起诉日为2,310,000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二以应付贷款利息为基数,自2021年9月25日起至贷
款利息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2.6%的标准共同向原告支付复利,暂计至起诉日为
26,680.50元;
上述3项合计202,336,680.50元。
4、请求判令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与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诉讼的事实与理由
2019年12月20日,公司与新华信托签署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19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以下简称“华穗19号信托”),公司委托新华信托设立华穗19
号信托,信托规模人民币2亿元,期限12个月。同日,重庆金赛与新华信托签署《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19号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贷款合同》,重庆金赛向新华信托融资人民币2亿元,利息7%/年,期限12个月。南方同正与新华信托签署《新华信托华
晟系列-华穗19号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合同》,就重庆金赛上述债务向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1年9月23日,公司收到新华信托的书面通知,因重庆金赛未能按期支付本金2亿元,华穗19号信托产品无法如期兑付。2021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信托
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重庆永通、重庆赛诺、刘悉承等各方向公司提供了增信措
施,根据增信措施,重庆永通、重庆赛诺、刘悉承共同向海南海药承担连带的清偿
责任;重庆赛诺将其持有的重庆永通86.3415%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海南海药。(详见公司2021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信托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华穗19号信托本金2亿元及2021年9月23日之后的利
息。公司根据各方签署的协议、《承诺函》等法律文件,要求各被告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案件法院刚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未结案(不含已达成调解,包含本次诉讼)诉讼共计33起,诉讼标的共计44605.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3%;其中,主诉案件14起,涉及金额43520.77万元;被诉案件19起,涉及金额
1084.44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投资本息预计回收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理财产品虽不能按期收回,但公司流动资金仍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2021-10-23] (000566)海南海药: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832元
每股净资产: 2.526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6%
营业总收入: 15.0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97亿元
[2021-10-23]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药品GMP检查结果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8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药品 GMP 检查结果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于近日收到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书》(编号:琼药监药产 F2021019),具体内容如下: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的要
求进行检查,经综合评定认为:海口市制药厂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 号的片剂、硬胶囊剂(DK 车间,多功能口服生产线)生产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公司新建生产车间获得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通知书,表明公司相关生产线符合GMP要求,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稳定的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2021-10-16]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6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原指定关建宇先生、许超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收到国海证券出具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任保荐代表人关建宇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不再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海证券委派贾伟强先生(后附简历)接替担任保荐代表人并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负责公司 2015 年、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
荐代表人为许超先生和贾伟强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贾伟强先生简历
贾伟强先生,国海证券权益业务总部执行董事,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2012 年加入国海证券,先后主持或参与科瑞技术、中装建设 IPO项目,威华股份、天桥起重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千金药业再融资项目,天劲股份等多家新三板公司挂牌及定向发行项目。
[2021-10-15] (000566)海南海药: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01 月 01 日—2021 年 09 月 30 日(以下简称
“本报告期”)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亏损:45,000 万元- 49,000 万 盈利:1,925.31 万元
利润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亏损:30,000 万元- 35,000 万 亏损:6,599.31 万元
利润 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469 元/股- 0.3777 元盈利:0.0144 元/股
/股
(二)其中:2021 年 07 月 01 日——2021 年 09 月 30 日的业绩情况如下: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项 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亏损:8,000 万元- 12,000 万元亏损:3,402.2 万元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亏损:7,000 万元- 10,500 万元盈利:4,198.66 万元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617 元/股- 0.0925 元亏损:0.0255 元/股
/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下降。公司持有中国抗体、金明精机、人民同泰等股票。上年同期公司所持证券股价上升,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21.44 万元。本报告期根据市场价格计量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预计金额约-2.6亿元,较上年同期 721.44 万元减少约 26,721.44 万元。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二)投资收益同比下降。本报告期投资收益预计金额约-40 万元,较上年同期 1,369.86 万元减少约 1,409.86 万元。主要为公司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有限公司股权取得投资收益,本期无发生所致。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三)财务费用同比上涨。本期财务费用预计金额约 1.4 亿元,较上年同期 11,533.11 万元增加约 2,466.89 万元。主要为公司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有限公司股权,将以前年度抵消的资本化利息收入还原,本期无发生。同时,随着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产业园等募集资金项目的推进,本期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同比下降,相应的利息收入减少。
(四)公司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新增并表单位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江苏汉阔生物有限公司,相应管理费用增加约 3,200 万元。
综合上述因素,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以致本报告 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2021 年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09-30]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南海药”)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39 号),公司董事会非常重视,及时就关注函关注事项向相关方进行问询核实,《关注函》要求公司就购买的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发行的“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华穗 19 号信托”)发生逾期兑付等情况进行说明,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与新华信托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和 2021 年 6 月 23 日签署补
充协议,延长约定信托期限。请补充说明延长约定信托期限的具体原因,以及你公司履行的相应审议程序。
回复:(一)请补充说明延长约定信托期限的具体原因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整
体收益,购买了华穗 19 号信托,金额为 2 亿元,其扣税后预期收益率 6.3717%/
年。鉴于华穗 19 号信托一直正常支付利息,为提高闲置资金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延长了华穗 19 号信托的期限。
(二)公司履行的相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
司购买了华穗 19 号信托,购买金额 2 亿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发生额为 86470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授权额度。
1、2020 年 12 月 17 日延长约定信托期限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9.2 条、9.3 条、9.10
条关于“委托理财”的规定,同时根据《公司章程(2018 年 5 月)》第一百一十
条 关 于 “ 委 托 理 财 ” 的 规 定 , 公 司 2019 年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金 额 为
4,630,632,070.66 元,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授权到期后至 2020 年 12月 17 日,公司新增的委托理财交易发生金额合计为 41025 万元,未达到公司章
程规定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2020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 2020 年经营
班子办公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延长华穗 19 号信托期限 6 个月。
2、2021 年 6 月 23 日延长约定信托期限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9.2 条、9.3 条、9.10
条关于“委托理财”的规定,同时根据《公司章程(2021 年 2 月)》第一百一十
二条关 于“委 托理 财”的 规定 ,公司 2020 年 经审计 的净 资产金 额为
3,971,618,968.03 元,截止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委托理财
交易金额为 20000 万元,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2021 年 6 月 22 日,经公司 2021 年总经理办公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延
长华穗 19 号信托期限 3 个月。
综上所述,华穗 19 号信托 2020 年 12 月 17 日和 2021 年 6 月 23 日签署补充
协议,延长约定信托期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但均履行了公司经营层管理会议的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请公司自查知悉华穗 19 号信托不能如期兑付的具体时点,说明在信息
披露及合规性方面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回复:经自查,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新华信托的书面通知,因重庆
金赛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赛”)未能按期支付本金 2 亿元,华穗 19号信托产品将无法如期兑付。
公司在获知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逾期当天,即披露了《关于信托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未违反《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及合规方面的规定。
三、请公司补充说明华穗 19 号信托的底层资产情况,资金最终投向、是否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以及逾期兑付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回复:公司向新华信托、重庆金赛进行了核实,根据回函确认,华穗 19 号
信托的底层资产和资金的最终投向均为重庆金赛,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经函证核实,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董监高及原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金赛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加强对华穗 19 号信托全过程持续跟踪,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等一切措施督促债务人、担保人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上述事项尚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2021-09-29]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石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后附简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石磊先生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的规定,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熟悉公司经营情况、上市规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石磊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申请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电子邮箱:000566@haiyao.com.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石磊先生简历:
石磊,男,汉族,1986年生,2010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法学专业,2013年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至2015年5月曾任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专员、高级经理职务;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曾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政策法规部高级法务经理;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17日曾任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海南海药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石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9-29] (000566)海南海药: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由公司董事长潘达忠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石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后附简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石磊先生简历:
石磊,男,汉族,1986 年生,2010 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法学专业,2013
年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曾任中
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专员、高级经理职务;
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曾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政策法规部高级法务
经理;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曾任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法
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海南海药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石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9-24]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信托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购买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
下简称“华穗 19 号信托”),购买金额 2 亿元,该信托产品有效期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华穗 19 号信托
本金 2 亿元。
二、“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基本情况
(一)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华信托”)签署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公
司委托新华信托设立华穗 19 号信托,信托规模人民币 2 亿元,期限 12 个月,
扣税后预期收益率: 6.3717%/ 年 。 同 日 , 重 庆 金赛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赛”)与新华信托签署《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贷款合同》,重庆金赛向新华信托融资人民币 2 亿元,利息 7%/年,期限 12个月。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与新华信托签署《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合同》,就重庆金赛上述债务向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
约定信托期限由 12 个月变更为 18 个月。
(三)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
约定信托期限由 18 个月变更为 21 个月。
截止本公告日,重庆金赛已支付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的
利息 2,264 万元,尚未偿还华穗 19 号信托本金 2 亿元。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防范风险,保护公司利益,公司对持有华穗 19 号信托的增信措施如下:
(一)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永通”)出具承诺函:
重庆永通自愿与重庆金赛共同向海南海药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直至上述
2 亿元本金及利息全额偿付完毕为止;并且,重庆永通承诺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之前由重庆金赛或其偿还 2 亿元本金及利息。重庆永通自愿授权海南海药对其银行账户进行监管,并同意海南海药可划转监管账户资金以实现债权。海南海药也可依据本承诺函及合同约定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重庆永通股权质押及其银行账户资金监管、公章及财务章共管
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生物”)将其持有的重庆永通 86.34%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3,540 万元)及其派生权益为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重庆金赛在华穗 19 号信托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各方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手续,并收到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质权登记编号:500901001118199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出质股权数额(万元/万股):3,540.00
出质人: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为确保资金的支付,海南海药与重庆永通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签署了
《资金委托监管协议》,协议约定重庆永通同意接受海南海药对其所有银行账户进行监管;重庆永通已将其公章与财务章移交,由其与海南海药共同管理其公章与财务章的使用。
(三)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悉承先生出具承诺:
刘悉承先生自愿与重庆金赛共同向海南海药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直至华
穗 19 号信托本金及利息全额偿付完毕为止;并且,刘悉承先生承诺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之前由重庆金赛或本人偿还 2 亿元本金及利息。如到期后重庆金赛
或本人未偿还完毕上述债务,海南海药可依据本承诺函及合同约定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重庆金赛控股股东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生物”)出具承诺函:
赛诺生物自愿与重庆金赛共同向海南海药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直至华穗19 号信托 2 亿元本金及利息全额偿付完毕为止;并且,赛诺生物承诺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之前由重庆金赛或其偿还 2 亿元本金及利息。如到期后重庆金赛
或赛诺生物未偿还完毕上述债务的,海南海药可依据本承诺函及合同约定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风险提示
因华穗 19 号信托投资款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未对华穗 19 号信托的
投资款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事项,通过各种合法合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途径,最大程度的减少公司潜在损失,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2021-09-11]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控股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声特”)于近日收到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注册证变更内容主要为:力声特人工耳蜗植入体适用范围由“适用于年龄在 6 周岁以上(含 6 周岁)的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的语后聋患者”变更为:“适用于年龄在 12 个月及以上的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的耳聋患者的听力重建”。主要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声音处理器 注册证编号
人工耳蜗植入体 LSP-20A 型 国械注准 20193120322
(20PI) LSP-20B 型
本次人工耳蜗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变更,适用范围增加覆盖了 1 至 6 岁的
儿童,是对公司现有产品的有效补充,增强了公司产品的整体竞争力,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上述产品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公司未来将积极推动相关产品的销售,近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2021-09-09]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7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贷
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适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及签
署正式授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5 月 29 日在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申请额
度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 36 个月(自 2021 年
9 月 7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7 日止)。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与海口市农村信
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签订《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社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社团贷款合同”或“主合同”)。同时控股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抵押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海口市制药厂与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签订《海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抵押合同》(以下简称“社团抵押合同”)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社团保证合同”),社团抵押合同和社团保证合同约定海口市制药厂为社团贷款合同项下之债务提供本金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资产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已履行海口市制药
厂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 年 12 月 30 日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 192 号
法定代表人:潘达忠
注册资本:129736.5126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化学原料药、中药材、中药成药、西药成药、保健品、特医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用辅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专营除外)、建材、金属材料(专营除外)、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机械产品、纺织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代购代销;自有房产经营;中药材、花卉种植经营;进出口业务;医药咨询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海口市制药厂为海南海药的控股子公司,海南海药持有其 98.42%股权。
3、海南海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279,231,596.61 9,705,234,954.93
负债总额 6,307,612,628.58 6,136,301,518.94
净资产 3,971,618,968.03 3,568,933,435.99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00,313,977.32 1,030,173,231.12
利润总额 -712,159,121.73 -389,718,367.32
净利润 -654,561,154.63 -398,994,278.61
4、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社团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
(2)抵押人: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3)债务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4)抵押方式:土地使用权及房地权证
(5)抵押责任期间:自 2021 年 9 月 7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7 日止
(6)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 25,000 万元
(7)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2、《社团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
(2)保证人: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3)债务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责任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6)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 25,000 万元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 23.38 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8.87%,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存在担保对象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逾期,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14,879 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重庆
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进展公告》及 2021 年 6 月 5 日披
露的《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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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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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9] (000566)海南海药:2021年度业绩预告暨计提资产减值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07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暨计提资产减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01 月 0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40,000 万元- 165,000 万元 亏损:58,020.91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120,000 万元- 140,000 万元 亏损:85,083.16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1.0791 元/股-1.2718 元/股 亏损:0.4472 元/股
营业收入 180,000 万元-220,000 万元 220,031.4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75,000 万元-215,000 万元 213,352.15 万元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
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
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下降。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预计金额约
-2.54 亿元,较上年同期 1.48 亿元减少约 4.02 亿元。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价格,
计量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二)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同比增加。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预计计提金
额约 5.98 亿元,较上年同期计提额 1.9 亿元增加约 4.08 亿元。主要系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企业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测算后的预计信用损失率及按照个别认定方式,针对应收、预付款项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三)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同比增加。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计提金
额约 3.97 亿元,较上年同期计提额 0.59 亿元增加约 3.38 亿元。主要系公司部
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拟对该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拟计提减值准备,具体 金额以最终评估报告为准。
(四)研发费用同比上升。本报告期研发费用金额约 1.94 亿元,较上年同
期 1.26 亿元增加约 0.68 亿元。主要系公司加大了氟非尼酮胶囊的临床研究、派
恩加滨原料及制剂 I 期临床研究及人工耳蜗技术开发等项目的资金投入,研发费 用化金额增加所致。
四、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
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
性原则,公司进行了减值迹象梳理和分析,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初步预计 2021 年度共计提减值准备 9 亿元-10亿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预付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预付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计提方法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
逾期天数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 按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
分析法 佳估计,参考应收、预付款项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的逾期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
合分类。
一般不计提坏账,除非有客观
特殊风险组合 合并范围内应收、预付款项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经测算,2021 年公司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约 5.5 亿元,按照预期信
用风险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约 0.5 亿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测试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果发现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低于成本价等原因,导致存货成本有不可收回部分,按不可收回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计提,对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计量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当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测试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测试
公司在年末对持有的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逐一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4.商誉减值准备测试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均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经测算,2021 年公司针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 3.97 亿元。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9]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06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8 年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与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生物”)签署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协议,同时公司向赛诺生物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资金占用费年费率为 8%,该额度在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并以赛诺生物复方红豆杉胶囊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20026350 号)作为对海南海药
30,000 万元借款的担保保障措施。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取得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品种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2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得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上述财务资助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到期,公司向赛诺生物提供财务资助本
金 3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尚未归还财务资助本金,应收利息和罚息 88,783,278.91 元,合计为 388,783,278.91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79%。为有效解决上述财务资助问题,加快公司债权回收,防范经营风险,
落实双方的债务偿付问题,经双方充分沟通,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赛诺生物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赛诺生物以其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及相关资产根据评估价值抵偿其债务,不足抵偿部分,将由赛诺生物以
现金或其他资产抵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涉及本次债务重组的相关资产组采用模拟法人的方式进行审计评估,较为复杂,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为确保审计及评估数据准确性,保障公司及股东
合法权益,根据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安排,预计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形成正式审
计评估报告,并披露具体审计及评估数据。
公司将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及后续进展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日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1]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信托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0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9 年 12 月 24 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
海药”)购买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华
穗 19 号信托”),购买金额人民币 2 亿元,该信托产品有效期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未收到华穗 19 号信
托本金 2 亿元。为防范风险,保护公司利益,公司对持有的华穗 19 号信托采取相关增信措施;同时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将上述信托纠纷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已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1)渝 01 民初 7224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上述部分欠款 19,000 万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及 2022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为尽快收回欠款,经与对方沟通,如其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偿还剩余欠款
本金及利息(利息计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则免除相关罚息。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已收回上述剩余债权本金 1,000 万元及利息 3,589,666 元。同时鉴于华
穗 19 号信托涉及的债权本金 2 亿元及其利息公司已全部收回,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撤诉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21]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0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就与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亚德科技”)的合同纠纷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已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
(2022)琼 01 民初 26 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缪秦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清偿代偿款148,787,016.81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以原告代偿的款项为基数,自原告代偿之日起至被告一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6%的标准向原告支付利息,暂计至起诉日为5,781,224.37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一以应付的代偿款和利息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被告一清偿完毕之日止,按每日0.055‰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暂计至起诉日为
161,290.59元;
上述3项合计154,729,531.77元。
4、请求判令被告二与被告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判令变卖或拍卖质押给原告的被告一相关子公司股权,并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原告偿还第1-3项诉讼请求中的债务;
6、请求判令两被告承担因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而产生的费用;
7、请求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诉讼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一于 2020 年 3 月 6 日至 2020 年 8 月 5 日,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等银行申请贷款,原告为被告一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后因亚德科技未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收到亚德科技相
关贷款银行的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相关银行要求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连带保证
责任,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已代亚德科技清偿相关银行贷款本金共计
148,787,016.81 元,贷款利息(含逾期罚息等)由亚德科技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
公司代偿贷款后,已多次催告亚德科技偿还代偿款,截至目前亚德科技未向公
司偿还上述款项。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及《反担保协议》约定提起诉讼。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案件法院刚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四、关于亚德科技其它诉讼情况
亚德科技由于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归还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本金 2,000 万元。公
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将该次财务资助涉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并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1)琼
01民初368号),诉请亚德科技向公司偿还2,000万元;以及以2,000万元为基数,自公司实际出借之日起至亚德科技清偿完毕本金之日止,按年利率8%的标准向公司支
付利息,暂计至起诉日为2,445,555.62元。
上述案件法院已立案受理,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未结案(不含已达成调解,包含本次
诉讼)诉讼共计38起,诉讼标的共计36427.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9.17%;其中,主诉案件13起,涉及金额32710.87万元;被诉案件25起,涉及金
额3716.29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资金仍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07] (000566)海南海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0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6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 192 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潘达忠先生
6、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取消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02,137,68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996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01,961,58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30.98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6,1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1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477,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301,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6,1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52,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788%;反对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2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4.2403%;反对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5.7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52,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788%;反对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2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4.2403%;反对 8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5.7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李辉律师和张龙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6]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债务抵偿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0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抵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1)关于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的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海药向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转让部分应收款项债权,南方同正以债权本息净值446,362,578.91 元(以下简称“目标债权”)承接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协议约定,南方同正受让目标债权,并以其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房地产”)正在开发的(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东门岭地段海药花园)项目未来三年销售收入的 35%作为目标债权转让对价,不足部分由
南方同正补足。按协议的支付进度要求:海药房地产需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前,支付不低于总计 1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
12月23 日及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关于解除协议的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要求海药房地产返还购房款总计 23,045万元。根据协议支付计划,三年内,海药房地产海药花园项目整体销售收入的 15%将划归公司,用以向公司支付上述返还购买海药房地产部分房产的本金、违约金及利息,各年度不足部分,海药房地产有义务以现金补齐差额。且按协议的支付
进度要求:海药房地产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不低于总计 3,000 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根据海药房地产的反馈,由于政策调控、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房屋销售不
及预期,未能按时还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两项海药房地产应支付
公司不低于 15,000 万元,公司已收到海药房地产支付款项 1,800 万元,南方同正未按照约定补足 2021 年的应支付债权转让款对价差额。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正在与对方积极协商以其他资产抵偿 2021 年度应付款项,同时已派工作人员监督海药房地产销售情况,确保及时回款。公司将持续关注海药房地产的经营情况,继续采取一切措施积极追偿,必要时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尚无法判断此事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日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有关该事项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2-01-06]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信托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0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9 年 12 月 24 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
海药”)购买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华
穗 19 号信托”),购买金额 2 亿元,该信托产品有效期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未收到华穗 19 号信托本金 2
亿元。
为防范风险,保护公司利益,公司对持有的华穗 19 号信托采取相关增信措施;同时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将上述信托纠纷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已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
(2021)渝 01 民初 7224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及 2021
年 1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现金 19,000 万元,剩余未归还债权本金及利息公司将继续采取措施,积极追偿,维护公司权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31] (000566)海南海药: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10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了会
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关于取消提名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撤销股东大会关于选举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监事候选人葛鹏辉先生提交的书面申请,葛鹏辉先生
提出因其个人原因不再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为提高决策效率,促使监事和监事会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尊重其个人安排,同意取消对其监事候选人的推选,并撤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3 项提案《关于选举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可查阅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王艳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
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就职为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31]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取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10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十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监事候选人葛鹏辉先生提交的书面申请,葛鹏辉先
生提出因其个人原因不再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为提高决策效率,促使监事和监事会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尊重其个人安排,同意取消对其监事候
选人的推选,并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提名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撤销股东大会关于选举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董事会同意取消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3 项提案《关于选举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次取消提
案的公告在原定召开日(2022 年 1 月 6 日)前 2 个交易日发布,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变动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 12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6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年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12 月 22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持股 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
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如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 192 号海药工业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 年 12月 3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联系人:王小素、曾文燕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66”,投票简称为“海药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
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海
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
2.00 限的议案》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2021-12-22]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7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药”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普健”)提供担保额度 5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现因江苏普健项目分期建设的需要,同时在业务办理中,根据银行对担保期限的要求,拟将对江苏普健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期限延长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8 年,具体的担保日期及期限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MA1X3NWU75
法定代表人:杨思卫
成立日期: 2018 年 8 月 27 日
注册资本:11167.84 万人民币
住所:盐城市滨海县滨海医药产业园丹桂路 8 号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除危险化学品),药品技术研发及其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股权结构:海南海药持有江苏普健 30.54%的股权,海南海药控股子公司重
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江苏普健 25.87%的股权,江苏汉阔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普健 37.61%的股权,滨海医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普健 5.98%的股权。
江苏普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5,349,762.79 740,858,251.99
负债总额 550,472,213.68 623,184,532.16
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550,472,213.68 623,184,532.16
净资产 74,877,549.11 117,673,719.83
负债率 88.03% 84.12%
2020 年 5-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675,246.44 63,006,549.93
利润总额 -118,905,819.92 -49,553,982.25
净利润 -125,855,844.27 -50,324,029.2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上述审批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向江苏普健提供担保,每笔担保金额
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江苏普健资金使用需求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逐笔签订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查证,本次担保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为控制担保风险,江苏普健的其他股东江苏汉阔贸易有限公司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其以持有的江苏普健全部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江苏普健的其他股东滨海医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其属于滨海县所属的国有投资管理平台,未向公司派出管理人员,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必要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升经营效率,保持经营稳定。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16,000 万元,实
际担保余额为 226,617.5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06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存在担保对象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逾期 , 公 司承
担 担 保 责 任 14,879 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及担保的进展公告》及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
带责任的公告》),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2]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担
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15 日、
2021 年 5 月 6 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天地”)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为此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其的担保额度 50,000 万元,根据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前,公司使用该额度对重庆天地的担保余额20,132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被担保方重庆天地的担保余额 23,132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26,868 万元。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01 日
住所:重庆市忠县忠州大道沈阳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申新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 53,291.637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无菌原料药(头孢曲松钠、头孢噻吩钠、头孢
西丁钠、头孢唑肟钠、美罗培南、氨曲南、头孢拉宗钠、多尼培南、盐酸头孢替安、头孢替唑钠、头孢米诺钠、盐酸头孢匹罗、头孢硫脒、头孢孟多酯钠);原料药(多西他赛(抗肿瘤)、紫杉醇(抗肿瘤)、门冬氨酸鸟氨酸、头孢克洛、替比培南酯、埃索美拉唑钠、卡培他滨(抗肿瘤))。[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生产:颗粒剂(头孢菌素类)、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医药中间体(不含化学危险品和药品);植物提取物初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海南海药持有重庆天地 82.55%的股权,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
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天地 17.45%的股权。
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35,197,198.61 4,169,191,065.58
负债总额 1,559,887,700.43 1,971,555,303.29
银行贷款总额 389,000,000.00 159,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94,456,607.22 1,913,224,990.25
净资产 2,175,309,498.18 2,197,635,762.29
负债率 41.76% 47.29%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3,539,077.26 174,538,965.43
利润总额 -27,584,780.26 37,594,717.46
净利润 -27,841,339.00 22,435,064.11
公司本次拟为重庆天地提供担保 3,000 万元,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经查证,重庆天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庆天地的另一股东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投资合同约定,不参与重庆天地日常经营,不向重庆天地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重庆天地利润分配,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收取固定投资收益,合同到期后公司按照约定回购重庆天地股权。因此本次担保其不提供反担保措施。 同时公司对重庆天地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保证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总额度为 416,000 万元,实际
担保余额为 226,617.5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06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
对外担保事项,存在担保对象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 逾 期 , 公 司
承 担 担 保 责 任 14,879 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及担保的进展公告》及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
带责任的公告》),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2]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6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药”或“公司”)为保证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鄂州鄂钢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钢医院”)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对鄂钢医院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担保金额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公司 持股比例
(万元)
海南海药股份
1 鄂州鄂钢医院有限公司 76% 1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鄂州鄂钢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MA4894P946
法定代表人:姜卫生
成立日期: 2016 年 03 月 17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26.315789 万元
注册地址: 鄂州市江碧路(雨台山)鄂钢医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妇女保健科;围产期保健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儿童生长发育专业(门诊);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 线诊断专业;CT 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中医科;肛肠专业;增设血液透析室(血液透析机 36 台);登记输血科和健康体检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紧急救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海南海药持有鄂钢医院 76%的股权,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持有鄂钢医院 24%的股权。
鄂钢医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9,435,281.93 365,628,946.25
负债总额 130,417,410.57 129,629,845.77
银行贷款总额 56,400,000.00 45,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10,751,581.37 109,964,016.57
净资产 239,017,871.36 235,999,100.48
负债率 35.3% 35.45%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9,648,480.38 120,238,904.18
利润总额 10,596,568.99 -1,911,670.59
净利润 9,727,040.00 -3,018,770.8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上述审批的担保额度内向鄂钢医院提供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鄂钢医院资金使用需求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逐笔签订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查证,本次担保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对鄂钢医院提供担保,鄂钢医院另一股东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对鄂钢医院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措施,但公司对鄂钢医院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近年鄂钢医院经营稳健,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区间,具备还款能力,公司为鄂钢医院必要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提升其经营效率,保持经营稳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16,000 万元,实
际担保余额为 226,617.5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06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存在担保对象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逾期 , 公 司承
担 担 保 责 任 14,879 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及担保的进展公告》及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
带责任的公告》),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2]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目前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工作尚未结束,公司将在交易标的的评估报告正式完成后再次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将视具体交易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涉及本次债务重组的相关资产组的审计及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资产组的价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交易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数据以审计评估结果确认后的为准。
3、本框架协议下涉及的药品批件和资产转让事项,均须另行签订正式收购协议,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药品批件转让需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公司将视具体合作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2018 年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与重
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生物”)签署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协议,同时公司向赛诺生物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资金占用费年费率为 8%,该额度在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并以赛诺生物复方红豆杉胶囊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20026350 号)作为对海南海药
30,000 万元借款的担保保障措施。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取得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品种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2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得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上述财务资助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到期,公司向赛诺生物提供财务资助本
金 30,000 万元,应收利息和罚息 84,619,206.56 元,合计为 384,619,206.56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68%。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签署协议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有效解决上述财务资助问题,加快公司债权回收,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双方的债务偿付问题,经双方充分沟通,公司与赛诺生物签署了《债务抵偿框架协议》,赛诺生物以其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及相关资产根据评估价值抵偿其债务,不足抵偿部分,将由赛诺生物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抵偿,相关具体内容如下: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77396J
法定代表人:吴金凤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 12 月 14 日
注册资本:3,826 万元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大道 28 号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散剂、口服液,中药提取,生物制品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生产、销售保健食品。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全称 股权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海南翰邦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27,717,154 72.45%
2 上海君潭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62,846 12.71%
3 段平 4,600,000 12.02%
4 许斯佳 880,000 2.3%
5 杨大坚 200,000 0.52%
合计 38,260,000 100%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尚未完成审计评估。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债务抵偿方案
1、甲乙双方同意,将批件号为“2020R000615”的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持有人及相关业务资产(包括生产设备、生产技术、知识产权等,具体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资产内容为准,但不包括相关管理、技术、生产等人员)变更为甲方或其子公司(由甲方决定),批件及相关业务资产按评估价
值抵偿乙方对甲方的债务,具体事项由双方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前另行签署协议
确定。
2、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批件编号 2020R000615)及其相关业务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同意以该价值为限,抵偿对应金额的目标债权,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自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持有人变更为甲方之日为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价值对应债权偿还之日。
3、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批件编号 2020R000615)及其相关业务资产
评估价值不足抵偿目标债权部分,甲方同意,乙方以现金或其它资产抵偿。
第二条 特别约定
1、甲乙方同意自批件变更完毕之日起 5 年内,甲方不将批件号为
“2020R000615”的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及其业务资产的持有人变更至第三方。五年之内,乙方可以申请将批件变更为乙方(相关资产按届时现状回转乙方),但需支付对价款,对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支付价款回购,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批件。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批件号为“2020R000615”的复方红豆杉胶囊药品批件及其业务资产实际变更完毕之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甲方仍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本金和利率向乙方收取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各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善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一方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做出合理解释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若一方认为无法履行该协议的任一条款,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其他方,由各方协商解决。若通过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通过相关法律程序解决,违约方将承担所有(包括第三方等)的责任、义务、赔偿、惩罚、诉讼、成本、费用和补偿,并以合理的方式赔偿或弥补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
第四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复方红豆杉胶囊的基本情况
复方红豆杉胶囊已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为中药抗肿瘤口服制剂,治疗范围为中晚期癌症。
产品名称 规格 批准文号 再注册批件号 剂型 有效期
复方红豆杉胶囊 每 粒 装 国 药 准 字 2020R000615 胶囊剂 2025/05/30
0.3g Z20026350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
为加快债权回收,防范经营风险,经双方协商以赛诺生物相关资产进行抵偿。涉及本次债务重组的相关资产组的审计及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资产组的价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交易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数据以审计评估结果确认后的为准。
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42,066.60 万元(包含本次财
务资助),占公司 2020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9%。其中逾期金额 42,066.60万元(其中包含向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向参
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进展公告》),占公司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2] (000566)海南海药: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了会
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关于选举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王艳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王艳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艳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艳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就职为止。公司对王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提名,推荐葛鹏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一致,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葛鹏辉简历
葛鹏辉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中粮东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主管;江苏庄臣同大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经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监事会干部;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监事会工作局、第 19 办事处主任科员、副处级专职监事。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民政社保审计局副处长;2020 年 3 月至今任新
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险部(监事会办公室)审计处处长;2021 年 1 月至今任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目前,葛鹏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海南海药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之最终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职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2-22] (000566)海南海药: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
件等通讯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鄂州鄂钢医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债务抵偿框架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下午 15:0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现 场 会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21-12-22]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8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 12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3、《关于选举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2 日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持股 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
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如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
《关于选举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0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 192 号海药工业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 年 12月 3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联系人:王小素、曾文燕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66”,投票简称为“海药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
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海
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为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
2.00 √
限的议案》
《关于选举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
3.00 √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
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12-04]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 12 月 2 日收到公司股东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36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聚利36号”)关于减持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通知,其于2020年 12 月 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3,546,661股,累计减持比例为1.033%。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36号单一资金信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本次减持后,聚利36号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051,265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9.25%。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36号单一资金信托
住所
云南省昆明市南屏街4号信托大厦A座33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 12 月 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
股票简称
海南海药
股票代码
000566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354.6661
1.033%
合 计
1354.6661
1.033%
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以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总股本1,335,979,264 股计算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1年 3月 29日公司注销回购股份,以本次变动后总股本1,297,365,126股计算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利36号单一资金信托
合计持有股份
13359.7926
10.00%
12005.1265
9.25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359.7926
10.00%
12005.1265
9.254%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3836.5787
10.357%
13836.5787
10.6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3.9887
0.564%
753.9887
0.581%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3082.5900
9.793%
13082.5900
10.084%
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
27196.3713
20.357%
25841.7052
19.9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13.7813
10.564%
12759.1152
9.8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082.5900
9.793%
13082.5900
10.084%
注:聚利36号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悉承先生实施部分要约收购而设立的信托计划,刘悉承先生享有聚利36号的股东表决权利。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3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1%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2021-11-03]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信托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购买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
下简称“华穗 19 号信托”),购买金额 2 亿元,该信托产品有效期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未收到华穗 19 号
信托本金 2 亿元。
为防范风险,保护公司利益,公司对持有的华穗 19 号信托采取相关增信措
施。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悉承先生
等相关方共同向海南海药承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诺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
之前偿还 2 亿元本金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及上述承诺方资产处置未按照预期完成,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及上述承诺方未清偿债权以致公司仍未收到华穗 19 号信托本金 2 亿
元及 2021 年 9 月 23 日之后的利息。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寻求解决方案,派专人负责此事,跟踪并督促对方尽快偿还欠款,进一步查找债务人资产。同时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最大
程度减少公司的潜在损失,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可能发生的潜在损失,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投资本息预计回收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理财产品虽不能按期收回,但公司流动资金仍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后续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权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2021-11-03]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控股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声特”)于近日收到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注册证变更内容主要为:新增人工耳蜗植入体产品型号LCI-21PI 型人工耳蜗植入体。具体内容如下:
产品名称 兼容的声音处理器 注册证编号
人工耳蜗植入体 LSP-20A 型人工耳蜗语音处理器
LCI-20PI LSP-20B 型人工耳蜗声音处理器
LSP-20C 型人工耳蜗声音处理器 国械注准 20193120322
人工耳蜗植入体 LSP-20C 型人工耳蜗声音处理器
LCI-21PI
以上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变更,丰富了力声特“臻听”人工耳蜗系统人工耳蜗植入体产品型号,其续航时间、技术参数进一步优化,是对公司现有产品的有效补充。
上述产品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近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2021-11-03]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9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就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赛”)、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赛诺”)、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永通”)、刘悉承的营业信托纠纷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已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1)渝01民初7224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四: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五: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六:刘悉承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二共同向原告偿还信托本金200,000,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二以信托本金为基数,自2021年9月25日起至信托本金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2.6%的标准共同向原告支付贷款利息,暂计至起诉日为2,310,000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二以应付贷款利息为基数,自2021年9月25日起至贷
款利息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2.6%的标准共同向原告支付复利,暂计至起诉日为
26,680.50元;
上述3项合计202,336,680.50元。
4、请求判令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与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诉讼的事实与理由
2019年12月20日,公司与新华信托签署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19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以下简称“华穗19号信托”),公司委托新华信托设立华穗19
号信托,信托规模人民币2亿元,期限12个月。同日,重庆金赛与新华信托签署《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19号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贷款合同》,重庆金赛向新华信托融资人民币2亿元,利息7%/年,期限12个月。南方同正与新华信托签署《新华信托华
晟系列-华穗19号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合同》,就重庆金赛上述债务向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1年9月23日,公司收到新华信托的书面通知,因重庆金赛未能按期支付本金2亿元,华穗19号信托产品无法如期兑付。2021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信托
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重庆永通、重庆赛诺、刘悉承等各方向公司提供了增信措
施,根据增信措施,重庆永通、重庆赛诺、刘悉承共同向海南海药承担连带的清偿
责任;重庆赛诺将其持有的重庆永通86.3415%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海南海药。(详见公司2021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信托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华穗19号信托本金2亿元及2021年9月23日之后的利
息。公司根据各方签署的协议、《承诺函》等法律文件,要求各被告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案件法院刚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未结案(不含已达成调解,包含本次诉讼)诉讼共计33起,诉讼标的共计44605.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3%;其中,主诉案件14起,涉及金额43520.77万元;被诉案件19起,涉及金额
1084.44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投资本息预计回收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理财产品虽不能按期收回,但公司流动资金仍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2021-10-23] (000566)海南海药: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832元
每股净资产: 2.526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6%
营业总收入: 15.0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97亿元
[2021-10-23]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药品GMP检查结果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8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药品 GMP 检查结果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于近日收到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书》(编号:琼药监药产 F2021019),具体内容如下: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的要
求进行检查,经综合评定认为:海口市制药厂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 号的片剂、硬胶囊剂(DK 车间,多功能口服生产线)生产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公司新建生产车间获得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通知书,表明公司相关生产线符合GMP要求,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稳定的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2021-10-16]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6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原指定关建宇先生、许超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收到国海证券出具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任保荐代表人关建宇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不再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海证券委派贾伟强先生(后附简历)接替担任保荐代表人并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负责公司 2015 年、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
荐代表人为许超先生和贾伟强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贾伟强先生简历
贾伟强先生,国海证券权益业务总部执行董事,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2012 年加入国海证券,先后主持或参与科瑞技术、中装建设 IPO项目,威华股份、天桥起重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千金药业再融资项目,天劲股份等多家新三板公司挂牌及定向发行项目。
[2021-10-15] (000566)海南海药: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01 月 01 日—2021 年 09 月 30 日(以下简称
“本报告期”)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亏损:45,000 万元- 49,000 万 盈利:1,925.31 万元
利润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亏损:30,000 万元- 35,000 万 亏损:6,599.31 万元
利润 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469 元/股- 0.3777 元盈利:0.0144 元/股
/股
(二)其中:2021 年 07 月 01 日——2021 年 09 月 30 日的业绩情况如下: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项 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亏损:8,000 万元- 12,000 万元亏损:3,402.2 万元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亏损:7,000 万元- 10,500 万元盈利:4,198.66 万元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617 元/股- 0.0925 元亏损:0.0255 元/股
/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下降。公司持有中国抗体、金明精机、人民同泰等股票。上年同期公司所持证券股价上升,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21.44 万元。本报告期根据市场价格计量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预计金额约-2.6亿元,较上年同期 721.44 万元减少约 26,721.44 万元。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二)投资收益同比下降。本报告期投资收益预计金额约-40 万元,较上年同期 1,369.86 万元减少约 1,409.86 万元。主要为公司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有限公司股权取得投资收益,本期无发生所致。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三)财务费用同比上涨。本期财务费用预计金额约 1.4 亿元,较上年同期 11,533.11 万元增加约 2,466.89 万元。主要为公司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有限公司股权,将以前年度抵消的资本化利息收入还原,本期无发生。同时,随着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产业园等募集资金项目的推进,本期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同比下降,相应的利息收入减少。
(四)公司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新增并表单位江苏普健药业有限公司、江苏汉阔生物有限公司,相应管理费用增加约 3,200 万元。
综合上述因素,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以致本报告 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2021 年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09-30]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南海药”)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39 号),公司董事会非常重视,及时就关注函关注事项向相关方进行问询核实,《关注函》要求公司就购买的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发行的“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华穗 19 号信托”)发生逾期兑付等情况进行说明,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与新华信托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和 2021 年 6 月 23 日签署补
充协议,延长约定信托期限。请补充说明延长约定信托期限的具体原因,以及你公司履行的相应审议程序。
回复:(一)请补充说明延长约定信托期限的具体原因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整
体收益,购买了华穗 19 号信托,金额为 2 亿元,其扣税后预期收益率 6.3717%/
年。鉴于华穗 19 号信托一直正常支付利息,为提高闲置资金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延长了华穗 19 号信托的期限。
(二)公司履行的相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
司购买了华穗 19 号信托,购买金额 2 亿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发生额为 86470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授权额度。
1、2020 年 12 月 17 日延长约定信托期限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9.2 条、9.3 条、9.10
条关于“委托理财”的规定,同时根据《公司章程(2018 年 5 月)》第一百一十
条 关 于 “ 委 托 理 财 ” 的 规 定 , 公 司 2019 年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金 额 为
4,630,632,070.66 元,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授权到期后至 2020 年 12月 17 日,公司新增的委托理财交易发生金额合计为 41025 万元,未达到公司章
程规定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2020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 2020 年经营
班子办公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延长华穗 19 号信托期限 6 个月。
2、2021 年 6 月 23 日延长约定信托期限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9.2 条、9.3 条、9.10
条关于“委托理财”的规定,同时根据《公司章程(2021 年 2 月)》第一百一十
二条关 于“委 托理 财”的 规定 ,公司 2020 年 经审计 的净 资产金 额为
3,971,618,968.03 元,截止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委托理财
交易金额为 20000 万元,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2021 年 6 月 22 日,经公司 2021 年总经理办公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延
长华穗 19 号信托期限 3 个月。
综上所述,华穗 19 号信托 2020 年 12 月 17 日和 2021 年 6 月 23 日签署补充
协议,延长约定信托期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但均履行了公司经营层管理会议的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请公司自查知悉华穗 19 号信托不能如期兑付的具体时点,说明在信息
披露及合规性方面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回复:经自查,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新华信托的书面通知,因重庆
金赛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赛”)未能按期支付本金 2 亿元,华穗 19号信托产品将无法如期兑付。
公司在获知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逾期当天,即披露了《关于信托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未违反《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及合规方面的规定。
三、请公司补充说明华穗 19 号信托的底层资产情况,资金最终投向、是否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以及逾期兑付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回复:公司向新华信托、重庆金赛进行了核实,根据回函确认,华穗 19 号
信托的底层资产和资金的最终投向均为重庆金赛,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经函证核实,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董监高及原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金赛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加强对华穗 19 号信托全过程持续跟踪,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等一切措施督促债务人、担保人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上述事项尚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2021-09-29]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石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后附简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石磊先生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的规定,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熟悉公司经营情况、上市规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石磊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申请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电子邮箱:000566@haiyao.com.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石磊先生简历:
石磊,男,汉族,1986年生,2010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法学专业,2013年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至2015年5月曾任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专员、高级经理职务;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曾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政策法规部高级法务经理;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17日曾任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海南海药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石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9-29] (000566)海南海药: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由公司董事长潘达忠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石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后附简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石磊先生简历:
石磊,男,汉族,1986 年生,2010 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法学专业,2013
年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曾任中
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专员、高级经理职务;
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曾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政策法规部高级法务
经理;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曾任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法
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海南海药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石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经查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9-24]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信托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购买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
下简称“华穗 19 号信托”),购买金额 2 亿元,该信托产品有效期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华穗 19 号信托
本金 2 亿元。
二、“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基本情况
(一)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华信托”)签署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公
司委托新华信托设立华穗 19 号信托,信托规模人民币 2 亿元,期限 12 个月,
扣税后预期收益率: 6.3717%/ 年 。 同 日 , 重 庆 金赛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赛”)与新华信托签署《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贷款合同》,重庆金赛向新华信托融资人民币 2 亿元,利息 7%/年,期限 12个月。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与新华信托签署《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合同》,就重庆金赛上述债务向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
约定信托期限由 12 个月变更为 18 个月。
(三)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
约定信托期限由 18 个月变更为 21 个月。
截止本公告日,重庆金赛已支付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的
利息 2,264 万元,尚未偿还华穗 19 号信托本金 2 亿元。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防范风险,保护公司利益,公司对持有华穗 19 号信托的增信措施如下:
(一)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永通”)出具承诺函:
重庆永通自愿与重庆金赛共同向海南海药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直至上述
2 亿元本金及利息全额偿付完毕为止;并且,重庆永通承诺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之前由重庆金赛或其偿还 2 亿元本金及利息。重庆永通自愿授权海南海药对其银行账户进行监管,并同意海南海药可划转监管账户资金以实现债权。海南海药也可依据本承诺函及合同约定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重庆永通股权质押及其银行账户资金监管、公章及财务章共管
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生物”)将其持有的重庆永通 86.34%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3,540 万元)及其派生权益为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重庆金赛在华穗 19 号信托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各方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手续,并收到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质权登记编号:500901001118199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出质股权数额(万元/万股):3,540.00
出质人: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为确保资金的支付,海南海药与重庆永通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签署了
《资金委托监管协议》,协议约定重庆永通同意接受海南海药对其所有银行账户进行监管;重庆永通已将其公章与财务章移交,由其与海南海药共同管理其公章与财务章的使用。
(三)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悉承先生出具承诺:
刘悉承先生自愿与重庆金赛共同向海南海药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直至华
穗 19 号信托本金及利息全额偿付完毕为止;并且,刘悉承先生承诺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之前由重庆金赛或本人偿还 2 亿元本金及利息。如到期后重庆金赛
或本人未偿还完毕上述债务,海南海药可依据本承诺函及合同约定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重庆金赛控股股东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生物”)出具承诺函:
赛诺生物自愿与重庆金赛共同向海南海药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直至华穗19 号信托 2 亿元本金及利息全额偿付完毕为止;并且,赛诺生物承诺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之前由重庆金赛或其偿还 2 亿元本金及利息。如到期后重庆金赛
或赛诺生物未偿还完毕上述债务的,海南海药可依据本承诺函及合同约定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风险提示
因华穗 19 号信托投资款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未对华穗 19 号信托的
投资款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事项,通过各种合法合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途径,最大程度的减少公司潜在损失,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2021-09-11]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控股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声特”)于近日收到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注册证变更内容主要为:力声特人工耳蜗植入体适用范围由“适用于年龄在 6 周岁以上(含 6 周岁)的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的语后聋患者”变更为:“适用于年龄在 12 个月及以上的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的耳聋患者的听力重建”。主要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声音处理器 注册证编号
人工耳蜗植入体 LSP-20A 型 国械注准 20193120322
(20PI) LSP-20B 型
本次人工耳蜗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变更,适用范围增加覆盖了 1 至 6 岁的
儿童,是对公司现有产品的有效补充,增强了公司产品的整体竞争力,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上述产品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的推广效果,公司未来将积极推动相关产品的销售,近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2021-09-09] (000566)海南海药: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7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贷
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适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及签
署正式授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5 月 29 日在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申请额
度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 36 个月(自 2021 年
9 月 7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7 日止)。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与海口市农村信
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签订《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社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社团贷款合同”或“主合同”)。同时控股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抵押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海口市制药厂与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签订《海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抵押合同》(以下简称“社团抵押合同”)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社团保证合同”),社团抵押合同和社团保证合同约定海口市制药厂为社团贷款合同项下之债务提供本金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资产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已履行海口市制药
厂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 年 12 月 30 日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 192 号
法定代表人:潘达忠
注册资本:129736.5126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化学原料药、中药材、中药成药、西药成药、保健品、特医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用辅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专营除外)、建材、金属材料(专营除外)、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机械产品、纺织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代购代销;自有房产经营;中药材、花卉种植经营;进出口业务;医药咨询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海口市制药厂为海南海药的控股子公司,海南海药持有其 98.42%股权。
3、海南海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279,231,596.61 9,705,234,954.93
负债总额 6,307,612,628.58 6,136,301,518.94
净资产 3,971,618,968.03 3,568,933,435.99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00,313,977.32 1,030,173,231.12
利润总额 -712,159,121.73 -389,718,367.32
净利润 -654,561,154.63 -398,994,278.61
4、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社团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
(2)抵押人: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3)债务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4)抵押方式:土地使用权及房地权证
(5)抵押责任期间:自 2021 年 9 月 7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7 日止
(6)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 25,000 万元
(7)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2、《社团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
(2)保证人: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3)债务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责任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6)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 25,000 万元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 23.38 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8.87%,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存在担保对象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逾期,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14,879 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重庆
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进展公告》及 2021 年 6 月 5 日披
露的《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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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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