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61什么时候复牌?-烽火电子停牌最新消息
≈≈烽火电子000561≈≈(更新:22.02.15)
[2022-02-15]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2-00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陕西电子信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的通知,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于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 2 月 14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并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拟增持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
2、增持前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烽火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45,732,84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0.64%,一致行动人投资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一致行动人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7,037,5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4%。烽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2,770,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38%。
3、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数量: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增持数量合计为 582.67 万股。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
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的实施情况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和一致行动人投资
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82.6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4%,增持金额 4197 万元。
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 增持比例 增持金额
(万股) (%) (万元)
烽火集团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7 日 432.67 0.716 3100
投资公司 集中竞价 2022 年 2 月 10 日 150 0.248 1097
增持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烽火集团 245,732,847 40.64 250,059,547 41.35
投资公司 0 0 1,500,000 0.25
电子集团 77,037,508 12.74 77,037,508 12.74
合计 322,770,355 53.38 328,597,055 54.34
四、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健全资本市场内生稳定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四)拟增持股份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的方式
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六)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
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自有资金。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增持资金未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我公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烽火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烽火电子股票的告知函》。
2.投资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烽火电子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1-12-15] (000561)烽火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试行)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试行)、《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陕西
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1-16] (000561)烽火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0-30] (000561)烽火电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9元
每股净资产: 2.609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5%
营业总收入: 8.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53.90万元
[2021-09-30]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4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33 人,拟将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254.9073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2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1 年 10 月 12 日。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9 月 24 日分
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
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8、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19 年 9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4、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5、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6、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7、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8、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3%。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之日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限售期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
1、以 2013-2015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 9,867.18 万元,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
不低于 1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影响后的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为
平; 10,125.04 万元,相比 2013-2015 年
2、2020 年 EVA 不低于 1.7 亿; 净利润平均值增长 110.19%,且不低
3、2020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10%。 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 年 EVA 值为
1.943 亿,2020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比例为 14.92%。
公司实现的业绩高于业绩指标
考核条件,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
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
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若激励 公司原 436 名激励对象中,其中 3 名
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D 档(优秀/良好/合格 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回购其已获授
/基本合格),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2021-09-25] (000561)烽火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0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原激励对象马丙珊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811 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培峰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培峰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1、3 所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审核意见、《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电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2021-09-25] (000561)烽火电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9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出以下审核意见: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马丙珊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马丙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811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减少至 604,300,575 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 604,300,575 元。
审议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33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54.9073 万股,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基于公司办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合计 4,811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
减少 4,811 元,由人民币 604,305,386 元变更为人民币 604,300,575
元。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25]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3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33 人,拟将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254.9073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22%。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9 月 24 日分
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
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8、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19 年 9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4、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5、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6、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7、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8、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4%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之日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限售期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
1、以 2013-2015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 9,867.18 万元,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
不低于 1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影响后的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为
平; 10,125.04 万元,相比 2013-2015 年
2、2020 年 EVA 不低于 1.7 亿; 净利润平均值增长 110.19%,且不低
3、2020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10%。 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 年 EVA 值为
1.943 亿,2020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比例为 14.92%。
公司实现的业绩高于业绩指标
[2021-09-25]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24 日,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811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
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8、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4、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5、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6、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7、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8、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与数量
激励对象马丙珊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811 股,占公司 2017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059%,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008%。
2、回购价格和回购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市场价的孰低值回购,根据该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应予以调整。由于公司实施以上限制性股票期间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等调整事项,所以不再公司任职的 1 名原激励对象本次回购价格按照其本人离职被批准当日的公司股票市场价与授予价格孰低值确定。
因此原激励对象马丙珊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7.77 元,本次回购公司需
支付的总金额为 37,381 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604,300,575 股,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回购股份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703,326 1.27% -4,811 7,698,515 1.27%
1、国家持股 0 0.0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1,080,000 0.18% 1,080,000 0.18%
3、其他内资持股 6,623,326 1.10% -4,811 6,618,515 1.1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756,000 0.13% 756,000 0.13%
境内自然人持股 5,867,326 0.97% -4,811 5,862,515 0.97%
4、外资持股 0 0.0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96,602,060 98.73% 596,602,060 98.73%
1、人民币普通股 596,602,060 98.73% 596,602,060 98.7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00%
三、股份总数 604,305,386 100.00% -4,811 604,300,575 100.00%
四、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行为
[2021-08-30] (000561)烽火电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元
每股净资产: 2.617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
营业总收入: 5.7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02.06万元
[2021-08-17] (000561)烽火电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①、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至2021
年 8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③、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是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④、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8 月 9 日(星期一)。
⑤、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烽火宾馆五楼会议室
⑥、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宋涛先生主持。
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①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325,545,2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8365%。
②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322,978,6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4121%。
③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566,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244%。
④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774,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45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8,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3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566,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244%。
3、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及见证律师,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524,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76%;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表决。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张燕 同意股份数:325,506,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99.9880%,表决结果:当选。
2.02.候选人:赵冬 同意股份数:325,506,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99.9880%,表决结果:当选。
2.03.候选人:任建伟 同意股份数:325,516,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99.9910%,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张燕 同意股份数:2,735,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5954%。
2.02.候选人:赵冬 同意股份数:2,735,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5954%。
2.03.候选人:任建伟 同意股份数:2,745,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9557%。
3、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524,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76%;反对2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514,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6%;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73%;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张翠雨、朱瑜出席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2021-08-17]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8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4,486 股。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完成
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至 604,305,386 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网上披露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本次事项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已经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
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2021-08-13]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4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全国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陕西省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再次提示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2021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至2021年8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9日
7.出席对象:
(1)凡是2021年8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烽火宾馆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除第1、4项外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第1、4项
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提案1、2、3、4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7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8月15日(星期日)8: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
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来信或传真在2021年8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61”,投票简称:“烽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8月16日上午9:15时,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0917-3626561
传真:0917-362566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见附件。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
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8月16日
召开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以下指示就股
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该
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栏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填表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提案现选一
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2021-08-13]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5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30日、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和《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经事后核查,发现因工作失误,公告内容部分有误,现将“公司董事选举议案”涉及相关内容予以更正补充如下:
一、关于通知中“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前:
......第1、4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更正后:
......第1、4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第2项议案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二、关于通知中“提案编码”
更正前: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更正后: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2.01 选举张燕女士为公司董事 √
2.02 选举赵冬先生为公司董事 √
2.03 选举任建伟先生为公司董事 √
三、关于通知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更正前: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更正后: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
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如
下表:
投给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 报
对候选人张燕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赵冬投X2票 X2票
对候选人任建伟投X3票 X3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与3的
乘积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关于通知中“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备注(该
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栏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更正后:
备注(该
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栏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2.01 选举张燕女士为公司董事 √
2.02 选举赵冬先生为公司董事 √
2.03 选举任建伟先生为公司董事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审核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2021-08-13]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全国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陕西省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2021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
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至2021年8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9日
7.出席对象:
(1)凡是2021年8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烽火宾馆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除第1、4项外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第1、4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第2项议案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上述提案1、2、3、4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2021年7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2.01 选举张燕女士为公司董事 √
2.02 选举赵冬先生为公司董事 √
2.03 选举任建伟先生为公司董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8月15日(星期日)8: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
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来信或传真在2021年8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61”,投票简称:“烽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如下表:
投给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 报
对候选人张燕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赵冬投X2票 X2票
对候选人任建伟投X3票 X3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与3的
乘积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8月16日上午9:15时,结
束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0917-3626561
传真:0917-362566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见附件。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
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8月16日召
开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
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该
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议
[2021-08-03]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3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9 人,拟将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22.4921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7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1 年 8 月 5 日。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7 月 29 日分
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
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8、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19 年 9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4、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5、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6、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7、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3%。
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之日为 2018 年 7 月 31 日,公司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限售期届满。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经审计,公司 2019 年净利润为
1、以 2013-2015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 9093.55 万元,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
不低于 9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影响后的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为
平; 9602.75 万元,相比 2013-2015 年净
2、2019 年 EVA 不低于 1.6 亿; 利润平均值增长 99.35%,且不低于同
3、2019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10%。 行业平均水平。2019 年EVA值为1.65
亿,2019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为 14.35%。
公司实现的业绩高于业绩指标
考核条件,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
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
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若激励 公司原 73 名激励对象中,其中 4 名
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D 档(优秀/良好/合格 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回购其已获授
/基本合格),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5184 股;
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E 档(不合格), 69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A、
公司将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 B、C”级,其个人本次计划解除限售
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如 额度的 100%可解除限售;无绩效考
下:
[2021-07-30]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9 人,拟将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22.4921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72%。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7 月 29 日分
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
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8、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19 年 9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4、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5、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6、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7、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预留授予部分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4%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之日为 2018 年 7 月 31 日,公司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限售期届满。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经审计,公司 2019 年净利润为
1、以 2013-2015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 9093.55 万元,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
不低于 9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影响后的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为
平; 9602.75 万元,相比 2013-2015 年净
2、2019 年 EVA 不低于 1.6 亿; 利润平均值增长 99.35%,且不低于同
3、2019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10%。 行业平均水平。2019年 EVA值为 1.65
亿,2019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为 14.35%。
公司实现的业绩高于业绩指标
考核条件,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
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
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若激励
[2021-07-30]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2021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至2021年8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9日
7.出席对象:
(1)凡是2021年8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烽火宾馆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除第1、4项外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第1、4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提案1、2、3、4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7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8月15日(星期日)8: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来信或传真在2021年8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61”,投票简称:“烽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8月16日上午9:15时,结
束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0917-3626561
传真:0917-362566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见附件。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
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8月16日召
开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
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该
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栏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填表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提案现选一
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及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如非本人参会,须在备注中注明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
2021年8月15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721006)。
传真:0917-3625666
[2021-07-30]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0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7 月 29 日,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3.448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
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8、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4、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5、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6、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7、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与数量
激励对象孙帅、张富琴、刘琨、刘小刚、唐健隆、俱帅 6 人因个人原因
离职,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4486 万股。其中回购注销原首次授予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占公司 2017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113%,回购注销原预留授予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占公司 2017 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235%,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06%。
2、回购价格和回购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的,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市场价的孰低值回购,根据该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应予以调整。由于公司实施以上限制性股票期间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等调整事项,所以不再公司任职的 6 名原激励对象本次回购价格按照其本人离职被批准当日的公司股票市场价与授予价格孰低值确定。
因此原激励对象孙帅、张富琴、刘琨、刘小刚、唐健隆、俱帅 6 人的回
购价格为其离职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本次回购公司需支付的总金额为135,321 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604,305,386 股,
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回购股份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737,812 1.28% -34,486 7,703,326 1.27%
1、国家持股 0 0.0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1,080,000 0.18% 1,080,000 0.18%
3、其他内资持股 6,657,812 1.10% -34,486 6,623,326 1.1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756,000 0.13% 756,000 0.13%
境内自然人持股 5,901,812 0.98% -34,486 5,867,326 0.97%
4、外资持股 0 0.0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96,602,060 98.72% 596,602,060 98.73%
1、人民币普通股 596,602,060 98.72% 596,602,060 98.7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00%
三、股份总数 604,339,872 100.00% -34,486 604,305,386 100.00%
四、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2021-07-30]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公告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1—029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燕女士(后附简历)担任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张燕女士简历
张燕,女,1972 年 1 月 21 日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审计师。1992 年 4 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公司财务处会计,陕西电子信息集团审计法务部业务主管,陕西光伏产业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公司总会计师。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3%。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2021-07-30] (000561)烽火电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8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 7 月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4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4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审议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和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出以下审核意见: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张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张燕
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审议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和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张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冬除担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改革部部长外,任建伟除担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张燕、赵冬、任建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宋晓辉除担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宋晓辉为股东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孙帅、张富琴、刘琨、刘小刚、唐健隆、俱帅 6 人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4486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604,305,386 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 604,305,386 元。
审议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9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2.4921 万股,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基于公司办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合计 34,486 股,公司注册资本
将减少 34,486 元,由人 民币 604,339,872 元 变更为人民 币
604,305,386 元。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2021-07-30] (000561)烽火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7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燕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8 条规定“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公司应当将聘任理由以及相关人员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予以披露。”现说明如下:
张燕女士曾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起担任公司监事,后因工作调动原
因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辞职。因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需要,经公司总经
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燕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张燕女士自上次离任后至今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了《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和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张燕女士、赵冬先生、任建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宋晓辉女士为公司股东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8 条规定“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公司应当将聘任理由以及相关人员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予以披露。”现说明如下:
①张燕女士曾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起担任公司监事,后因工作安排
原因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辞职。经控股股东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张
燕女士自上次离任后至今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②赵冬先生曾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因工
作安排原因于 2020 年 7 月 8 日辞职。经控股股东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赵冬先生自上次离任后至今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 6 名原激励对象孙帅、张富琴、刘琨、刘小刚、唐健隆、俱帅
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4,486 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培峰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4、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培峰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 2、3、5 所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审核意见、《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电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公告》、《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简历
张燕,女,1972 年 1 月 21 日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
级审计师。1992 年 4 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公司财务处会计,陕西电子信息集团审计法务部业务主管,陕西光伏产业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公司总会计师。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3%。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赵冬,男,1986 年出生,本科双学士,工商管理硕士。2009 年参加
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资本运营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现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改革部部长。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31,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1%。除担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改革部部长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任建伟,男,1977 年 2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历任西北
机器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处副处长,资本运营部部长。西安泰力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现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宋晓辉,女,1976 年 1 月 8 日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
会计师。1999 年 12 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经营管理部副部长、经营规划部副部长,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处处长,陕西渭河工模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工会主席。现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1-07-22]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
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集团”)2020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发行完成。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为人民
币 5.1 亿元,债券简称为“20 烽火 E1”,债券代码为 117169.SZ,债券期限为
36 个月。本期债券换股期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止(若到期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截止 2021 年 7 月 20 日,烽火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期间实施换股,换股数量为 4,705,881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8%,本次换股完成后烽火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 252,
085,786 股减少至 247,379,90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41.69%减少至 40.91%。
烽火集团一致行动人陕西电子信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25%。投资公司本次减持股份是 2018 年 6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本次减持后,投资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烽火集团本期债券换股及投资公司减持共计 6,205,8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子信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 72 号、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 125
号半导体产业园 A 座 15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7 月 19 日-2021 年 7 月 21 日
股票简称 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 000561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股等)
A 股 620.5881 1.03
合 计 620.5881 1.0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金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33062.3294 54.68 32441.7413 53.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062.3294 54.68 32441.7413 53.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日,烽火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仍处于换股期且尚未完全
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2021-07-21] (000561)烽火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5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烽火电子”)股票(证券
代码 000561)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7 月 16 日、7 月 19 日、7 月 20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1.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对本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 2021 年度半年度经营业绩目前正在核算中,公司 2021 年度半年度
报告将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告,具体情况详见报告全文。
2、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 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2021-05-18]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4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收到监事张燕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张燕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以上职务后,张燕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燕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2000 股。上述股份将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张燕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监事会对张燕女士在任职监事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8]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3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收到董事赵兰平先生、赵普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赵兰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以上职务后,赵兰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工作调动,赵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以上职务后,赵普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赵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赵兰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8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其中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未解除限售股份 36,597 股。上述股份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赵兰平先生、赵普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赵兰平先生、赵普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3]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2020 年 9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7,127 股;同时,3 名激励对象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档,4 名激励对象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档,按照激励计划规定,部分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为 50%,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343 股,上述两项限制性股票共计 103,470 股。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至
604,339,872 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2020 年 9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网上披露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及公告编号:2020-041)。本次事项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已经 2021 年 5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2021-05-13] (000561)烽火电子: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1年4月9日、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①、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12 日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至2021
年 5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③、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是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④、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
⑤、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烽火宾馆五楼会议室
⑥、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宋涛先生主持。
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①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 人,代
表股份 330,048,7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5813%。
②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329,919,0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5598%。
③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29,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14%。
④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25,4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15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95,7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3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29,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14%。
3、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及见证律师,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921,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3%;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017%;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921,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3%;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017%;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921,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3%;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017%;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921,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3%;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017%;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921,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3%;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017%;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921,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3%;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017%;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942,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0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9,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249%;反对1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7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942,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0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9,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249%;反对1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7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烽火电子《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2021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张翠雨、朱瑜出席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2021-05-08]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参加2021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1-020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 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陕西上市公司协会根据陕西证监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2021 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
届时,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高管人员将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网络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加!
活动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 15:00-17:00。
活动地址:“全景·路演天下”
网址:http://rs.p5w.net。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0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通过“集体接待日”中的“2021 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专属路演大厅进入公司专属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八日
[2021-04-30] (000561)烽火电子: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元
每股净资产: 2.574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5%
营业总收入: 1.8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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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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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2-00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陕西电子信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的通知,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于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 2 月 14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并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拟增持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
2、增持前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烽火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45,732,84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0.64%,一致行动人投资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一致行动人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7,037,5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4%。烽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2,770,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38%。
3、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数量: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增持数量合计为 582.67 万股。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
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的实施情况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和一致行动人投资
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82.6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4%,增持金额 4197 万元。
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 增持比例 增持金额
(万股) (%) (万元)
烽火集团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7 日 432.67 0.716 3100
投资公司 集中竞价 2022 年 2 月 10 日 150 0.248 1097
增持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烽火集团 245,732,847 40.64 250,059,547 41.35
投资公司 0 0 1,500,000 0.25
电子集团 77,037,508 12.74 77,037,508 12.74
合计 322,770,355 53.38 328,597,055 54.34
四、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健全资本市场内生稳定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四)拟增持股份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的方式
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六)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
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自有资金。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增持资金未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我公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烽火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烽火电子股票的告知函》。
2.投资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烽火电子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1-12-15] (000561)烽火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试行)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试行)、《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陕西
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1-16] (000561)烽火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0-30] (000561)烽火电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9元
每股净资产: 2.609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5%
营业总收入: 8.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53.90万元
[2021-09-30]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4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33 人,拟将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254.9073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2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1 年 10 月 12 日。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9 月 24 日分
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
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8、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19 年 9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4、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5、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6、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7、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8、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3%。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之日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限售期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
1、以 2013-2015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 9,867.18 万元,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
不低于 1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影响后的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为
平; 10,125.04 万元,相比 2013-2015 年
2、2020 年 EVA 不低于 1.7 亿; 净利润平均值增长 110.19%,且不低
3、2020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10%。 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 年 EVA 值为
1.943 亿,2020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比例为 14.92%。
公司实现的业绩高于业绩指标
考核条件,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
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
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若激励 公司原 436 名激励对象中,其中 3 名
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D 档(优秀/良好/合格 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回购其已获授
/基本合格),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2021-09-25] (000561)烽火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0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原激励对象马丙珊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811 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培峰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培峰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1、3 所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审核意见、《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电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2021-09-25] (000561)烽火电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9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出以下审核意见: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马丙珊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马丙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811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减少至 604,300,575 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 604,300,575 元。
审议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33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54.9073 万股,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基于公司办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合计 4,811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
减少 4,811 元,由人民币 604,305,386 元变更为人民币 604,300,575
元。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25]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3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33 人,拟将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254.9073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22%。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9 月 24 日分
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
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8、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19 年 9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4、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5、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6、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7、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8、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4%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之日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限售期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
1、以 2013-2015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 9,867.18 万元,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
不低于 1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影响后的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为
平; 10,125.04 万元,相比 2013-2015 年
2、2020 年 EVA 不低于 1.7 亿; 净利润平均值增长 110.19%,且不低
3、2020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10%。 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 年 EVA 值为
1.943 亿,2020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比例为 14.92%。
公司实现的业绩高于业绩指标
[2021-09-25]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24 日,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811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
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8、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4、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5、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6、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7、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8、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与数量
激励对象马丙珊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811 股,占公司 2017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059%,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008%。
2、回购价格和回购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市场价的孰低值回购,根据该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应予以调整。由于公司实施以上限制性股票期间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等调整事项,所以不再公司任职的 1 名原激励对象本次回购价格按照其本人离职被批准当日的公司股票市场价与授予价格孰低值确定。
因此原激励对象马丙珊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7.77 元,本次回购公司需
支付的总金额为 37,381 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604,300,575 股,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回购股份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703,326 1.27% -4,811 7,698,515 1.27%
1、国家持股 0 0.0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1,080,000 0.18% 1,080,000 0.18%
3、其他内资持股 6,623,326 1.10% -4,811 6,618,515 1.1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756,000 0.13% 756,000 0.13%
境内自然人持股 5,867,326 0.97% -4,811 5,862,515 0.97%
4、外资持股 0 0.0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96,602,060 98.73% 596,602,060 98.73%
1、人民币普通股 596,602,060 98.73% 596,602,060 98.7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00%
三、股份总数 604,305,386 100.00% -4,811 604,300,575 100.00%
四、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行为
[2021-08-30] (000561)烽火电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元
每股净资产: 2.617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
营业总收入: 5.7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02.06万元
[2021-08-17] (000561)烽火电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①、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至2021
年 8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③、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是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④、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8 月 9 日(星期一)。
⑤、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烽火宾馆五楼会议室
⑥、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宋涛先生主持。
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①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325,545,2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8365%。
②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322,978,6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4121%。
③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566,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244%。
④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774,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45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8,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3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566,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244%。
3、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及见证律师,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524,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76%;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表决。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张燕 同意股份数:325,506,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99.9880%,表决结果:当选。
2.02.候选人:赵冬 同意股份数:325,506,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99.9880%,表决结果:当选。
2.03.候选人:任建伟 同意股份数:325,516,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99.9910%,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张燕 同意股份数:2,735,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5954%。
2.02.候选人:赵冬 同意股份数:2,735,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5954%。
2.03.候选人:任建伟 同意股份数:2,745,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9557%。
3、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524,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76%;反对2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514,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6%;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73%;反对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张翠雨、朱瑜出席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2021-08-17]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8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4,486 股。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完成
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至 604,305,386 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网上披露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本次事项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已经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
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2021-08-13]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4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全国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陕西省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再次提示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2021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至2021年8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9日
7.出席对象:
(1)凡是2021年8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烽火宾馆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除第1、4项外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第1、4项
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提案1、2、3、4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7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8月15日(星期日)8: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
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来信或传真在2021年8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61”,投票简称:“烽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8月16日上午9:15时,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0917-3626561
传真:0917-362566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见附件。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
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8月16日
召开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以下指示就股
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该
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栏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填表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提案现选一
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2021-08-13]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5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30日、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和《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经事后核查,发现因工作失误,公告内容部分有误,现将“公司董事选举议案”涉及相关内容予以更正补充如下:
一、关于通知中“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前:
......第1、4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更正后:
......第1、4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第2项议案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二、关于通知中“提案编码”
更正前: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更正后: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2.01 选举张燕女士为公司董事 √
2.02 选举赵冬先生为公司董事 √
2.03 选举任建伟先生为公司董事 √
三、关于通知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更正前: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更正后: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
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如
下表:
投给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 报
对候选人张燕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赵冬投X2票 X2票
对候选人任建伟投X3票 X3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与3的
乘积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关于通知中“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备注(该
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栏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更正后:
备注(该
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栏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2.01 选举张燕女士为公司董事 √
2.02 选举赵冬先生为公司董事 √
2.03 选举任建伟先生为公司董事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审核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2021-08-13]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全国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陕西省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2021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
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至2021年8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9日
7.出席对象:
(1)凡是2021年8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烽火宾馆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除第1、4项外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第1、4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第2项议案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上述提案1、2、3、4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2021年7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2.01 选举张燕女士为公司董事 √
2.02 选举赵冬先生为公司董事 √
2.03 选举任建伟先生为公司董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8月15日(星期日)8: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
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来信或传真在2021年8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61”,投票简称:“烽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如下表:
投给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 报
对候选人张燕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赵冬投X2票 X2票
对候选人任建伟投X3票 X3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与3的
乘积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8月16日上午9:15时,结
束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0917-3626561
传真:0917-362566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见附件。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
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8月16日召
开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
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该
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议
[2021-08-03]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3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9 人,拟将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22.4921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7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1 年 8 月 5 日。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7 月 29 日分
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
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8、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19 年 9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4、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5、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6、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7、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3%。
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之日为 2018 年 7 月 31 日,公司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限售期届满。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经审计,公司 2019 年净利润为
1、以 2013-2015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 9093.55 万元,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
不低于 9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影响后的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为
平; 9602.75 万元,相比 2013-2015 年净
2、2019 年 EVA 不低于 1.6 亿; 利润平均值增长 99.35%,且不低于同
3、2019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10%。 行业平均水平。2019 年EVA值为1.65
亿,2019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为 14.35%。
公司实现的业绩高于业绩指标
考核条件,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
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
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若激励 公司原 73 名激励对象中,其中 4 名
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D 档(优秀/良好/合格 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回购其已获授
/基本合格),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5184 股;
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E 档(不合格), 69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A、
公司将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 B、C”级,其个人本次计划解除限售
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如 额度的 100%可解除限售;无绩效考
下:
[2021-07-30]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9 人,拟将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22.4921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72%。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7 月 29 日分
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
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8、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19 年 9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4、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5、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6、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7、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预留授予部分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4%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之日为 2018 年 7 月 31 日,公司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限售期届满。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经审计,公司 2019 年净利润为
1、以 2013-2015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 9093.55 万元,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
不低于 9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影响后的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为
平; 9602.75 万元,相比 2013-2015 年净
2、2019 年 EVA 不低于 1.6 亿; 利润平均值增长 99.35%,且不低于同
3、2019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10%。 行业平均水平。2019年 EVA值为 1.65
亿,2019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为 14.35%。
公司实现的业绩高于业绩指标
考核条件,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
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
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若激励
[2021-07-30]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2021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15至2021年8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9日
7.出席对象:
(1)凡是2021年8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烽火宾馆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除第1、4项外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第1、4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提案1、2、3、4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7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8月15日(星期日)8: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来信或传真在2021年8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61”,投票简称:“烽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8月16日上午9:15时,结
束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0917-3626561
传真:0917-362566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见附件。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
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8月16日召
开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
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该
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栏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填表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提案现选一
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及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如非本人参会,须在备注中注明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
2021年8月15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721006)。
传真:0917-3625666
[2021-07-30]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0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7 月 29 日,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3.448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
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8、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4、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5、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6、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7、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与数量
激励对象孙帅、张富琴、刘琨、刘小刚、唐健隆、俱帅 6 人因个人原因
离职,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4486 万股。其中回购注销原首次授予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占公司 2017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113%,回购注销原预留授予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占公司 2017 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235%,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06%。
2、回购价格和回购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的,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市场价的孰低值回购,根据该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应予以调整。由于公司实施以上限制性股票期间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等调整事项,所以不再公司任职的 6 名原激励对象本次回购价格按照其本人离职被批准当日的公司股票市场价与授予价格孰低值确定。
因此原激励对象孙帅、张富琴、刘琨、刘小刚、唐健隆、俱帅 6 人的回
购价格为其离职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本次回购公司需支付的总金额为135,321 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604,305,386 股,
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回购股份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737,812 1.28% -34,486 7,703,326 1.27%
1、国家持股 0 0.0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1,080,000 0.18% 1,080,000 0.18%
3、其他内资持股 6,657,812 1.10% -34,486 6,623,326 1.1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756,000 0.13% 756,000 0.13%
境内自然人持股 5,901,812 0.98% -34,486 5,867,326 0.97%
4、外资持股 0 0.0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96,602,060 98.72% 596,602,060 98.73%
1、人民币普通股 596,602,060 98.72% 596,602,060 98.7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00%
三、股份总数 604,339,872 100.00% -34,486 604,305,386 100.00%
四、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2021-07-30]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公告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1—029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燕女士(后附简历)担任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张燕女士简历
张燕,女,1972 年 1 月 21 日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审计师。1992 年 4 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公司财务处会计,陕西电子信息集团审计法务部业务主管,陕西光伏产业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公司总会计师。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3%。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2021-07-30] (000561)烽火电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8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 7 月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4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4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审议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和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出以下审核意见: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张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张燕
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审议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和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张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冬除担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改革部部长外,任建伟除担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张燕、赵冬、任建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宋晓辉除担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宋晓辉为股东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孙帅、张富琴、刘琨、刘小刚、唐健隆、俱帅 6 人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4486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604,305,386 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 604,305,386 元。
审议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9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2.4921 万股,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基于公司办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合计 34,486 股,公司注册资本
将减少 34,486 元,由人 民币 604,339,872 元 变更为人民 币
604,305,386 元。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2021-07-30] (000561)烽火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7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燕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8 条规定“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公司应当将聘任理由以及相关人员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予以披露。”现说明如下:
张燕女士曾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起担任公司监事,后因工作调动原
因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辞职。因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需要,经公司总经
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燕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张燕女士自上次离任后至今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了《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和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张燕女士、赵冬先生、任建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宋晓辉女士为公司股东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8 条规定“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公司应当将聘任理由以及相关人员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予以披露。”现说明如下:
①张燕女士曾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起担任公司监事,后因工作安排
原因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辞职。经控股股东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张
燕女士自上次离任后至今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②赵冬先生曾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因工
作安排原因于 2020 年 7 月 8 日辞职。经控股股东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赵冬先生自上次离任后至今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 6 名原激励对象孙帅、张富琴、刘琨、刘小刚、唐健隆、俱帅
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4,486 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培峰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4、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培峰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 2、3、5 所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审核意见、《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电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公告》、《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简历
张燕,女,1972 年 1 月 21 日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
级审计师。1992 年 4 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公司财务处会计,陕西电子信息集团审计法务部业务主管,陕西光伏产业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公司总会计师。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3%。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赵冬,男,1986 年出生,本科双学士,工商管理硕士。2009 年参加
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资本运营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现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改革部部长。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31,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1%。除担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改革部部长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任建伟,男,1977 年 2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历任西北
机器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处副处长,资本运营部部长。西安泰力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现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宋晓辉,女,1976 年 1 月 8 日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
会计师。1999 年 12 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经营管理部副部长、经营规划部副部长,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处处长,陕西渭河工模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工会主席。现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1-07-22]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
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集团”)2020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发行完成。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为人民
币 5.1 亿元,债券简称为“20 烽火 E1”,债券代码为 117169.SZ,债券期限为
36 个月。本期债券换股期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止(若到期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截止 2021 年 7 月 20 日,烽火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期间实施换股,换股数量为 4,705,881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8%,本次换股完成后烽火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 252,
085,786 股减少至 247,379,90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41.69%减少至 40.91%。
烽火集团一致行动人陕西电子信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25%。投资公司本次减持股份是 2018 年 6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本次减持后,投资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烽火集团本期债券换股及投资公司减持共计 6,205,8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子信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 72 号、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 125
号半导体产业园 A 座 15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7 月 19 日-2021 年 7 月 21 日
股票简称 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 000561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股等)
A 股 620.5881 1.03
合 计 620.5881 1.0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金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33062.3294 54.68 32441.7413 53.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062.3294 54.68 32441.7413 53.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日,烽火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仍处于换股期且尚未完全
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2021-07-21] (000561)烽火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5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烽火电子”)股票(证券
代码 000561)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7 月 16 日、7 月 19 日、7 月 20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1.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对本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 2021 年度半年度经营业绩目前正在核算中,公司 2021 年度半年度
报告将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告,具体情况详见报告全文。
2、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 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2021-05-18]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4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收到监事张燕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张燕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以上职务后,张燕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燕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2000 股。上述股份将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张燕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监事会对张燕女士在任职监事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8]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3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收到董事赵兰平先生、赵普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赵兰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以上职务后,赵兰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工作调动,赵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以上职务后,赵普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赵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赵兰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8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其中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未解除限售股份 36,597 股。上述股份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赵兰平先生、赵普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赵兰平先生、赵普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3]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2020 年 9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7,127 股;同时,3 名激励对象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档,4 名激励对象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档,按照激励计划规定,部分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为 50%,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343 股,上述两项限制性股票共计 103,470 股。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至
604,339,872 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2020 年 9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网上披露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及公告编号:2020-041)。本次事项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已经 2021 年 5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2021-05-13] (000561)烽火电子: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1年4月9日、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①、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②、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12 日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至2021
年 5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③、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是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④、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
⑤、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烽火宾馆五楼会议室
⑥、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宋涛先生主持。
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①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3 人,代
表股份 330,048,7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5813%。
②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329,919,0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5598%。
③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29,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14%。
④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25,4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15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95,7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3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29,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14%。
3、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及见证律师,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921,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3%;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017%;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921,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3%;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017%;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921,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3%;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017%;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921,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3%;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017%;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921,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3%;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017%;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921,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3%;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2017%;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942,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0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9,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249%;反对1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7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942,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0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9,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249%;反对1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7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烽火电子《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2021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张翠雨、朱瑜出席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2021-05-08] (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参加2021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1-020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 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陕西上市公司协会根据陕西证监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2021 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
届时,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高管人员将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网络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加!
活动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 15:00-17:00。
活动地址:“全景·路演天下”
网址:http://rs.p5w.net。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0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通过“集体接待日”中的“2021 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专属路演大厅进入公司专属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八日
[2021-04-30] (000561)烽火电子: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元
每股净资产: 2.574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5%
营业总收入: 1.8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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