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61烽火电子最新消息公告-000561最新公司消息
≈≈烽火电子000561≈≈(更新:22.02.15)────────────────────────────────────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02日
2)02月15日(000561)烽火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17年12月20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553.90万 同比增:6.65% 营业收入:8.31亿 同比增: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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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090│ 0.0200│ -0.0200│ 0.1600│ 0.0090
每股净资产 │ 2.6098│ 2.6172│ 2.5741│ 2.5988│ 2.355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2913│ 0.2913│ 0.2910│ 0.2908│ 0.240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3400│ 1.3490│ 1.3062│ 1.3308│ 1.172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3500│ 0.7000│ -0.9500│ 6.3600│ 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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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092│ 0.0182│ -0.0246│ 0.1632│ 0.0086
每股净资产 │ 2.6098│ 2.6172│ 2.5741│ 2.5988│ 2.355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2913│ 0.2913│ 0.2910│ 0.2908│ 0.240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3400│ 1.3490│ 1.3062│ 1.3308│ 1.1722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3510│ 0.6964│ -0.9570│ 6.2788│ 0.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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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烽火电子 代码:000561 │总股本(万):60469.23 │法人:宋涛
上市日期:1994-05-09 发行价:4.55│A 股 (万):60195.78 │总经理:李培峰
主承销商:招商银行 │限售流通A股(万):273.45│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话:86-917-3626561 董秘:王文刚│主营范围:通信产品及配套、电声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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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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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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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090│ 0.02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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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600│ 0.0090│ 0.01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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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500│ 0.0070│ -0.03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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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1500│ 0.0100│ 0.03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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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200│ 0.0100│ 0.03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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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000561)烽火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22-00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陕西电子信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的通知,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于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 2 月 14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并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拟增持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
2、增持前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烽火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45,732,84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0.64%,一致行动人投资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一致行动人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7,037,5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4%。烽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2,770,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38%。
3、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数量: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增持数量合计为 582.67 万股。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
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的实施情况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和一致行动人投资
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82.6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4%,增持金额 4197 万元。
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 增持比例 增持金额
(万股) (%) (万元)
烽火集团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7 日 432.67 0.716 3100
投资公司 集中竞价 2022 年 2 月 10 日 150 0.248 1097
增持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烽火集团 245,732,847 40.64 250,059,547 41.35
投资公司 0 0 1,500,000 0.25
电子集团 77,037,508 12.74 77,037,508 12.74
合计 322,770,355 53.38 328,597,055 54.34
四、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健全资本市场内生稳定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四)拟增持股份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的方式
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六)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
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自有资金。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增持资金未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烽火集团和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我公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烽火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烽火电子股票的告知函》。
2.投资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烽火电子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1-12-15](000561)烽火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试行)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试行)、《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陕西
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1-16](000561)烽火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0-30](000561)烽火电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9元
每股净资产: 2.609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5%
营业总收入: 8.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53.90万元
[2021-09-30](000561)烽火电子: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4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33 人,拟将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254.9073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2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21 年 10 月 12 日。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9 月 24 日分
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
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8、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19 年 9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4、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5、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6、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7、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8、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3%。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之日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限售期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
1、以 2013-2015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 9,867.18 万元,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
不低于 1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影响后的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为
平; 10,125.04 万元,相比 2013-2015 年
2、2020 年 EVA 不低于 1.7 亿; 净利润平均值增长 110.19%,且不低
3、2020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10%。 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 年 EVA 值为
1.943 亿,2020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比例为 14.92%。
公司实现的业绩高于业绩指标
考核条件,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
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
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若激励 公司原 436 名激励对象中,其中 3 名
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D 档(优秀/良好/合格 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回购其已获授
/基本合格),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2021-09-25](000561)烽火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0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发出通知,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原激励对象马丙珊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811 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培峰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培峰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1、3 所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审核意见、《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电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2021-09-25](000561)烽火电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9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出以下审核意见: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马丙珊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马丙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811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减少至 604,300,575 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 604,300,575 元。
审议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33 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54.9073 万股,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基于公司办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合计 4,811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
减少 4,811 元,由人民币 604,305,386 元变更为人民币 604,300,575
元。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25](000561)烽火电子: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3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33 人,拟将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254.9073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422%。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9 月 24 日分
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
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8、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19 年 9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4、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5、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6、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7、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8、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4%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 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之日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限售期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
1、以 2013-2015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 9,867.18 万元,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
不低于 1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影响后的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为
平; 10,125.04 万元,相比 2013-2015 年
2、2020 年 EVA 不低于 1.7 亿; 净利润平均值增长 110.19%,且不低
3、2020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10%。 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 年 EVA 值为
1.943 亿,2020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比例为 14.92%。
公司实现的业绩高于业绩指标
[2021-09-25](000561)烽火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24 日,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811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
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
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8、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3、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4、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5、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6、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7、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8、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与数量
激励对象马丙珊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811 股,占公司 2017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059%,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008%。
2、回购价格和回购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市场价的孰低值回购,根据该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应予以调整。由于公司实施以上限制性股票期间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等调整事项,所以不再公司任职的 1 名原激励对象本次回购价格按照其本人离职被批准当日的公司股票市场价与授予价格孰低值确定。
因此原激励对象马丙珊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7.77 元,本次回购公司需
支付的总金额为 37,381 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604,300,575 股,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回购股份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703,326 1.27% -4,811 7,698,515 1.27%
1、国家持股 0 0.0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1,080,000 0.18% 1,080,000 0.18%
3、其他内资持股 6,623,326 1.10% -4,811 6,618,515 1.1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756,000 0.13% 756,000 0.13%
境内自然人持股 5,867,326 0.97% -4,811 5,862,515 0.97%
4、外资持股 0 0.0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96,602,060 98.73% 596,602,060 98.73%
1、人民币普通股 596,602,060 98.73% 596,602,060 98.7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00%
三、股份总数 604,305,386 100.00% -4,811 604,300,575 100.00%
四、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行为
[2021-08-30](000561)烽火电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元
每股净资产: 2.617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
营业总收入: 5.7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02.06万元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17年12月20日
调研公司:方正证券,方正证券,华鑫证券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吴亚兵,证券事务代表:杨婷婷
调研内容:1、问:公司通信业务如何?
答:公司是国家军民用通信装备及电声器材科研生产骨干企业,是科技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军工科研生产资质及专业汽车生产企业资质。公司坚持“做强主业、创新驱动、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发展思路,以技术创新为先导,积极发展高新技术通信产业,努力建设通信电声科研生产基地。公司主导产品有:短波、超短波通信设备、救生定向产品、机(车)音频控制系统、无线射频识别系统、电声器材等。军用产品为多军兵种提供了优良的通信装备;民用产品广泛应用于应急保障、抗震防汛、公安人防、海洋运输等领域,并远销东南亚、非洲及欧美等国际市场。公司短波通信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是我国军事电声及内话通信技术行业的引领者,是我国研制军用机(车)内通信系统的行业龙头。公司以机载短波通信电台起家,目前是国内可提供全功率系列机载短波产品的企业,在长达60多年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在机载短波电台产品上的技术储备、实验能力、客户关系及客户资源等具有较强的优势。
2、问:航空搜救业务的情况如何?
答:公司是航空救生通信设备专业研发生产企业,在国内处于领导者地位,从事军用救生通信设备的研制、开发、生产,涵盖机载救生电台、机载定向机、机载信标发射机、舰船用应急示位标、手持救生电台和紧急定位设备等,具备为客户提供总体解决方案的能力。目前救生通信装备已形成系列化产品,参与了国家诸多重点型号项目建设,广泛应用于军民航空救援领域,为我国的航空救生通信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将充分发挥搜救业务的行业龙头优势,大力推广搜救定向类新品上市,为客户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搜救手段。
3、问:公司空间降噪业务现状如何?
答:空间噪声有源控制项目一直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烽火宏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工大专家团队合作进行,针对航空飞行器舱内噪声的主动控制技术进行了持续的研究,在模拟飞机舱内进行了有源噪声控制试验研究,取得了较好的降噪效果,积累了大量的试验数据和软硬件实施经验,为后续产业化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为了实现与西工大及专家团队的利益捆绑、紧密合作,在充分保障各方利益的基础上,设立了西安艾科特声学科技有限公司。艾科特公司未来将整合多方资源,推进噪声与振动控制相关业务,特别是噪声有源控制、智能减振领域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并结合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的应用,在声信号处理、噪声测量评价等方面拓展业务,面向军民用市场,逐步向制造、销售、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等方向发展。空间噪声有源控制项目已取得了工程化样机的突破,目前公司积极协调在真机环境下的各种实验及相关软件测试工作。
4、问:公司网通业务发展情况?
答:网通业务是公司积极培育的新兴业务,主要是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和集成信息系统的设计研发,目前较多应用在人防等应急通信领域。公司已拥有人民防空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装车单位资格证书,并被纳入国家工信部专用汽车设计生产企业目录,拥有“烽火卓信通”专用车品牌,为公司在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设计和集成信息系统的研发、生产奠定了基础。近两年重点推进了信息化集成项目的研制和建设,进一步明确了人防通信业务发展方向,在西北、华北、华东、西南等地开拓了多个地市级人防市场,并在移动通信、水利系统、抗震救灾、医院监控等领域的应用也取得了突破。
5、问:集团公司资产注入?
答:烽火集团下面还有房地产、LED、光伏等产业,电子集团有雷达、导航、军工元器件、光伏、LED等业务。烽火电子是电子集团下面唯一一个上市平台,市场上对雷达、导航、军工元器件业务作为注入资产的预期较大。但截止目前,尚无法确认烽火集团及电子集团是否会对公司进行资产注入。
接待过程中,公司接待人员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沟通,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没有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等情况,同时已按深交所要求签署调研《承诺书》。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7-26 日价格振幅达到10%
振幅:15.51 成交量:8132.62万股 成交金额:70853.32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南路证券营|2369.62 |1.60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1731.36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1054.40 |767.01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江苏东路证|715.06 |57.69 |
|券营业部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分公司 |637.95 |110.70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124.33 |899.29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1054.40 |767.01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637.09 |584.08 |
|证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营|550.85 |559.26 |
|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468.81 |498.92 |
|证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7-10-19|10.54 |41.00 |432.14 |中信证券股份有|招商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北京安外|限公司北京颐和|
| | | | |大街证券营业部|园路证券营业部|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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