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41什么时候复牌?-佛山照明停牌最新消息
≈≈佛山照明000541≈≈(更新:22.02.26)
[2022-02-26]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2-01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
“佛山照明”)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的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79,753,050 股股份)以及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资本”,原名: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52,051,94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具
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2 年 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工作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支付全部价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一)交易价款支付情况
1、对电子集团的对价支付安排
按照公司与电子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向电子集团支付的交易对价安排如下:
(1)佛山照明应在与电子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向电子集团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30%,即人民币27,539.41 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
(2)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即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佛山照明应将股权转让款剩余的 70%支付至电子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即人民币 64,258.62 万元。佛山照明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换成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如因客观原因佛山照明难以在上述付款期限内完成支付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但最晚应在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照明已向电子集团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共计 91,798.02 万元。
2、对广晟集团的对价支付安排
按照公司与广晟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向广晟集团支付的交易对价安排如下:
(1)佛山照明应在与广晟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广晟集团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30%,即人民币15,973.59 万元至广晟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
(2)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即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佛山照明应将股份转让总价款剩余的70% 支付至广晟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即佛山照明本次应向广晟集团支付人民币 37,271.70 万元。佛山照明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换成本次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如因客观原因佛山照明难以在上述付款期限内完成支付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但最晚应在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照明已向广晟集团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共计 53,245.28 万元。
3、对广晟资本的对价支付安排
按照公司与广晟资本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向广晟资本支付的交易对价安排如下:
(1)佛山照明应在与广晟资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广晟资本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30%,即人民币1,999.95 万元至广晟资本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
(2)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即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佛山照明应将股份转让总价款剩余的70% 支付至广晟资本指定的银行账户,即佛山照明本次应向广晟资本支付人民币 4,666.55 万元。佛山照明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换成本次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如因客观原因佛山照明难以在上述付款期限内完成支付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但最晚应在上述股份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照明已向广晟资本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共计 6,666.50 万元。
(二)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西格玛股东变
更后的营业执照并对工商档案资料进行变更,西格玛 100%的股权已经过户登记至佛山照明名下。
2022 年 2 月 2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广晟集团、广晟资本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52,051,94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已经过户登记至佛山照明名下,国星光电 52,051,945 股股份交割已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照明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国星光电132,819,895 股股份,占国星光电总股本的 21.48%,佛山照明已成为国星光电的控股股东。
(三)标的资产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为佛山照明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子集团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79,753,050股股份)以及广晟集团、广晟资本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 52,051,94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原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的债权债务继续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债权债务的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一)本次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文件的约定及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佛山照明需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事宜。
三、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佛山照明本次交易的审批以及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各方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标的资产的转让过户已经完成,交易对价的支付已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履行,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债权债务的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与已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更换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协议及作出的承诺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协议或承诺实质约定的情形;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结论意见:
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文件约定的交割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依法可以实施;佛山照明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的约定支付标的股份和标的股权的转让对价,标的股份和标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证券法》《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文件的约定及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上市公司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事宜,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履行交易协议约定后续义务及其为本次交易所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下,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预计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6]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承诺事项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2-01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佛山照
明”)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通过重大资产购买的方式实现合计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1.48%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方 承诺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1
1、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承诺
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国星光电及国星光电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
同或类似的情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解决:
(1)国星光电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
关于避免同 关资产和业务;
业竞争的承 (2)国星光电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国星光电及国星
佛山照明 诺函 光电子公司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2、承诺人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承诺人下属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承诺人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
件所述各项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3、如承诺人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国星光电受到损
失的,承诺人将给予国星光电合理赔偿。
关于不存在 1、上市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内幕交易的 易的情形;
1 “承诺主要内容”项下的“承诺人”指该承诺对应的左列承诺方,下同。
承诺 2、截至《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
查的情形,且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亦不
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承诺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的
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不存在因违反证
符合《上市 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导致不得减持国星光电股份
公司股东、 的情形。
董监高减持 2、承诺人如在本次交易后仍持有国星光电股份的,将遵守以下规定:
股份的若干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承诺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规定》的承 减持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
诺 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承诺人计划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的,减持的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国星光电
股份总数的 1%。
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在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
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上市公司诚
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以及其他被中国证监会
关于合法合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规的承诺 2、截至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定的情形。
3、截至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现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不存在政府公职人
员、原政府公职人员、高校党政领导干部在本公司违规兼职(任职)的情形。
1、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估值、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
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关于本次重 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大资产重组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
所提供信息 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真实、准确、 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
完整的承诺 的法律责任。
2、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重大资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佛山照明 产重组摊薄 式损害公司利益;
董事、高 即期回报的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级管理人 风险采取填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员 补措施的承 4、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诺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1、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承
诺人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佛山照明股份(如有)。
关于重大资 2、若佛山照明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
产重组期间 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不减持佛山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佛山照明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向佛
照明股份的 山照明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 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承诺人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
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承诺人保
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
任。
1、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 2、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
内幕交易的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承诺 员会作
[2022-02-11]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完成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2-01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过户
完成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79,753,050 股股份)以及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52,051,94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2 年 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组织实施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了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了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信用代码:91440600661491804M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 18 号内办公楼 2 楼 207 室
法定代表人:焦志刚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 年 4 月 26 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项目投资策划、咨询、管理;国内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涉及许可证经营的须凭相关许可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商贸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西格玛 100%股权,西格玛成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国星光电 1,014,900 股股份,通过西格玛间接持有国星光电 79,753,050 股股份,公司通过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国星光电 80,767,950 股股份,占国星光电总股本的 13.06%。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10]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1)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1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股本减少导致股东拥有权益的比例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1300万股A股后,剩余已回购的A股股份18,952,995
股以及已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37,351,507 股股份将全
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399,346,154 股变更为 1,361,994,647 股。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华晟”)、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投资”)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
广晟集团 83,130,898 5.94% 83,130,898 6.10%
电子集团 122,694,246 8.77% 122,694,246 9.01%
香港华晟 188,496,430 13.47% 188,496,430 13.84%
广晟投资 25,482,252 1.82% 25,482,252 1.87%
合计 419,803,826 30.00% 419,803,826 30.82%
二、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10]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1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股本减少导致股东拥有权益的比例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1300万股A股后,剩余已回购的A股股份18,952,995
股以及已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37,351,507 股股份将全
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399,346,154 股变更为 1,361,994,647 股。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华晟”)、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投资”)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
广晟集团 83,130,898 5.94% 83,130,898 6.10%
电子集团 122,694,246 8.77% 122,694,246 9.01%
香港华晟 188,496,430 13.47% 188,496,430 13.84%
广晟投资 25,482,252 1.82% 25,482,252 1.87%
合计 419,803,826 30.00% 419,803,826 30.82%
二、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10]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1)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1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回购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金额:回购 A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
(含)且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含);回购 B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
于 1 亿港元(含)且不超过 2 亿港元(含),按 2020 年 12 月 2 日港
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港元=0.84635 人民币换算,折合人民币不低于 8463.5 万元(含)且不超过 16927 万元(含)。
(2)回购股份价格: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2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84 港元/股。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8.52 元/股调整为
8.42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3.84 港元/股调整为 3.72
港元/股。
(3)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 B 股股份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回购的
A 股股份拟不低于 900 万股且不高于 1399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拟不低于 1447.41 万股且不高于 2708.98 万股予以注销。
以上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2020 年 12
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及《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2021 年 2 月 5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B 股,并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及回购股份比例达 1%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 A 股股份 31,952,995 股,回购公司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0%。回购 A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6.70元/股,最低价为 5.61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20,195.5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B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3.40 港元/股,最低价为 3.00 港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港元 5,858.8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12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4、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 1300 万股 A 股后,剩余已回购的 A 股股份
18,952,995 股以及已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37,351,507
股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的
已回购社会公众股数量为 37,351,507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67%,其中注销 A 股股份为 18,952,995 股,注销 B 股股份为
18,398,512 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8 日。本次
股 份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399,346,154 股 变 更 为
1,361,994,647 股。
三、 注销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1,399,346,154 股变更
为 1,361,994,647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69,196 0.94% 0 13,169,196 0.97%
其中:A 股 4,235,897 0.30% 0 4,235,897 0.31%
B 股 8,933,299 0.64% 0 8,933,299 0.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6,176,958 99.06% -37,351,507 1,348,825,451 99.03%
其中:A 股 1,073,038,507 76.68% -18,952,995 1,054,085,512 77.39%
B 股 313,138,451 22.38% -18,398,512 294,739,939 21.64%
三、总股份 1,399,346,154 100% -37,351,507 1,361,994,647 100%
四、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施的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
况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分布仍符合上
市条件。
五、 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后续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按
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10]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1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回购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金额:回购 A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
(含)且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含);回购 B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
于 1 亿港元(含)且不超过 2 亿港元(含),按 2020 年 12 月 2 日港
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港元=0.84635 人民币换算,折合人民币不低于 8463.5 万元(含)且不超过 16927 万元(含)。
(2)回购股份价格: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2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84 港元/股。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8.52 元/股调整为
8.42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3.84 港元/股调整为 3.72
港元/股。
(3)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 B 股股份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回购的
A 股股份拟不低于 900 万股且不高于 1399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拟不低于 1447.41 万股且不高于 2708.98 万股予以注销。
以上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2020 年 12
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及《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2021 年 2 月 5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B 股,并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及回购股份比例达 1%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 A 股股份 31,952,995 股,回购公司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0%。回购 A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6.70元/股,最低价为 5.61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20,195.5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B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3.40 港元/股,最低价为 3.00 港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港元 5,858.8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12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4、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 1300 万股 A 股后,剩余已回购的 A 股股份
18,952,995 股以及已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37,351,507
股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的
已回购社会公众股数量为 37,351,507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67%,其中注销 A 股股份为 18,952,995 股,注销 B 股股份为
18,398,512 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8 日。本次
股 份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399,346,154 股 变 更 为
1,361,994,647 股。
三、 注销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1,399,346,154 股变更
为 1,361,994,647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69,196 0.94% 0 13,169,196 0.97%
其中:A 股 4,235,897 0.30% 0 4,235,897 0.31%
B 股 8,933,299 0.64% 0 8,933,299 0.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6,176,958 99.06% -37,351,507 1,348,825,451 99.03%
其中:A 股 1,073,038,507 76.68% -18,952,995 1,054,085,512 77.39%
B 股 313,138,451 22.38% -18,398,512 294,739,939 21.64%
三、总股份 1,399,346,154 100% -37,351,507 1,361,994,647 100%
四、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施的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
况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分布仍符合上
市条件。
五、 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后续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按
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8]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1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www.gzggzy.cn)等招标网站发布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 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对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 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履行相应开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确定中标人为由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主)和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中标金额合计为 12,999.138 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上述投标联合体中的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新长城”)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由一新长城参与的上述投标联合体中标“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形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由于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 栋)设计
施工总承包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 中标单位基本情况
(一)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97 号
法定代表人:曾宪川
注册资本:68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 年 4 月 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4558576332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工程勘察综合类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室内外装修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测绘;检验检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评估;机电顾问咨询;工程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设备、材料采购及销售;建筑检测鉴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建筑产品开发制造;销售:建筑材料,普通机械;图文制作服务;承担国外和国内外资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监理服务以及上述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及零配件出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40,897.71 306,037.47
净资产 64,218.46 179,483.07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91,490.11 108,305.64
净利润 13,653.95 10,041.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5.1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相关信息,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 95 号交通局大楼 6 楼
601、602 室
法定代表人:陶聿君
注册资本:10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65708668N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幕墙装饰及装修;建筑物拆除活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咨询;水泥制品制造,混凝土预制
构件生产、安装及销售,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一新长城前身是广州军区一支重要的建筑施工队伍,从 50 年代起就从事部队营房、战地交通、国防公路、机场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军队企业移交地方管理后,经过改革重组,于 2004 年 7 月成立广东一新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5年 10 月更名为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一新长城具备国家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一级专业承包资质;钢结构工程二级专业承包资质;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及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35,138.24 34,080.68
净资产 9,401.56 9,504.61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75,764.12 49,253.55
净利润 612.31 103.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广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东省广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由一新长城参与的上述投标联合体中标公司招标项目形成关联交易。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相关信息,一新长城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 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内容包括:(1)设计内容:根据项目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内设计工作,包括厂房建筑、装饰装修及配套的二次消防(不含精装修)、机电及配套的道路、绿化设计工作、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设计后续配合服务、竣工图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施工总承包。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情况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www.gzggzy.cn)等网站查阅。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对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 栋)设计施
工总承包组织了公开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价格为中标方报价,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 12,999.138 万元。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于近期向中标单位发送了《中标通知书》(广州公资交[建设]字[2021]第[07347]号)。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项目中标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签订合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六、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因投资建设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栋)设计施工项目,与关联方一新长城发生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项目投资所需,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自愿平等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
利影响。
七、 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一新长城(包括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 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八、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因公开招标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九、 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独立董事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19] (000541)佛山照明: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月 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对《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并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披
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草案章节 修订内容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更新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
重大事项提示 决策程序;
根据广晟金控的持股变化情况,对佛山照明控股股东表述
增加了限定日期。
重大风险提示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更新本次交易审批风险。
根据广晟金控的持股变化情况,更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第一章 本次交易 易的相关表述;
概述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更新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
决策程序。
第二章 上市公司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更新实际控制人持有佛山照明股权
基本情况 结构图;
根据广晟金控的持股变化情况,更新佛山照明控股股东情
况。
根据广晟金控的持股变化情况,更新广晟集团对广晟金控
第三章 交易对方 的持股情况;
基本情况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更新交易对方“广晟金控”的基本
情况,以及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佛山照
明的关联关系说明。
第四章 交易标的 更新国星光电及西格玛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
基本情况 系图。
第六章 本次交易 根据交易对方与佛山照明签订的《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 更新部分条款内容。
根据广晟金控的持股变化情况,更新佛山照明控股股东情
况;
第十章 同业竞争 根据广晟金控的持股变化情况,更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与关联交易 易的相关表述;
更新作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佛山照明控
股股东主体。
第十一章 风险因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更新审批风险。
素分析
第十二章 其他重 根据广晟金控的持股变化情况,对佛山照明控股股东表述
要事项 增加了限定日期。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9] (000541)佛山照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吴圣辉先生临时出差,且副董事长庄坚
毅先生人在香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现场出席,经现场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雷自合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 7 名董事、4 名监事、6 名高级管理人
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 人,代表股份 586,617,10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4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99,346,15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A 股 31,952,995
股,B 股 18,398,512 股,合计 50,351,507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
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数为 1,348,994,647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代表股份 425,875,89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31.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160,741,20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1.92%。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代表股份546,645,425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52.29%(登记日公司 A 股总股本为
1,077,274,40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A 股 31,952,995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 A 股有表决权的总数为 1,045,321,40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代表股份 397,858,383 有表决权股份的 38.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 20 人,代表股份 148,787,042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14.23%。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39,971,678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3.16%(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 B
股总股本为 322,071,75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B 股
18,398,512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 B
股有表决权的总数为 303,673,2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28,017,513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的 9.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11,954,165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3.94%。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 24 人,代表股份 7,498,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56%。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
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庄坚毅先生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
回避了对第 1 项议案的表决,上述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 578,642,192
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关于预计 整体 6,638,081 83.24% 1,336,830 16.76% 0 0.00%
2022 年度日常 A 股 4,098,332 76.05% 1,290,662 23.95% 0 0.00%
关联交易的议 B 股 2,539,749 98.21% 46,168 1.79% 0 0.00%
案 中小投 6,161,950 82.17% 1,336,830 17.83% 0 0.00%
资者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585,275,785 99.77% 1,341,318 0.23% 0 0.00%
2、关于调整独 A 股 545,354,763 99.76% 1,290,662 0.24% 0 0.00%
立董事津贴的 B 股 39,921,022 99.87% 50,656 0.13% 0 0.00%
议案 中小投 6,157,462 82.11% 1,341,318 17.89% 0 0.00%
资者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3、关于废止公 整体 585,571,403 99.82% 1,045,700 0.18% 0 0.00%
司《建立中高 A 股 545,645,893 99.82% 999,532 0.18% 0 0.00%
级管理人员股 B 股 39,925,510 99.88% 46,168 0.12% 0 0.00%
权激励制度实 中小投
施方案》的议 资者 6,453,080 86.06% 1,045,700 13.94% 0 0.00%
案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4、关于补选公 整体 585,405,403 99.79% 1,211,700 0.21% 0 0.00%
司第九届监事 A 股 545,479,893 99.79% 1,165,532 0.21% 0 0.00%
会非职工监事 B 股 39,925,510 99.88% 46,168 0.12% 0 0.00%
的议案 中小投 6,287,080 83.84% 1,211,700 16.16% 0 0.00%
资者
上述议案全部获得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勤、段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
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9] (000541)佛山照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
会议通知,并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5 名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叶正鸿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选举李经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李经纬先生简历详见 2021 年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9]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惠贷”的相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的贷款用于日常经营,贷款期限一年,并用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厂房建筑物提供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贷款的基本情况
借款人: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
贷款币种:人民币
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
贷款期限:一年
贷款利率:预计年利率不超过 3%
贷款用途: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担保方式: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厂房建筑物提供担保
上述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等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南宁燎旺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 4 月 19 日
注册资本:3505.57 万人民币
住所:南宁市振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陈煜
经营范围:机动车灯具、机动车配件、汽车电子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模具设计制造;塑料件加工(以上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运(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商务咨询服务;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南宁燎旺 53.79%股权,南宁燎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南宁燎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6,386.17 194,724.21
负债总额 156,707.92 118,548.32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6,927.43 101,212.20
净利润 3,968.83 2,294.50
三、本次抵押资产情况
南宁燎旺拟将以下厂房及建筑物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具体明细
如下:
抵押人 抵押物所在地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 26 号员工活动中心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 26 号模具车间和餐厅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 26 号产品研发和实验和检测
综合楼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 26 号联合厂房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车园横四路 12 号 1 号厂房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车园横四路 12 号模具中心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车园横四路 12 号物流门卫室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车园横四路 12 号 1 号大门门卫室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云路 14 号 1 号厂房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云路 14 号 2 号辅助厂房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云路 14 号 3 号车库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云路 14 号 4 号门卫
注:柳州桂格、重庆桂诺为南宁燎旺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用于抵押的建筑物及厂房面积合计约 14,785.01 平方米,账
面价值合计 25,449.94 万元。
三、 本次申请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南宁燎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桂
惠贷”作为广西地区的地方优惠政策,其利率对比其他融资渠道具有
一定的优势,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申请“桂惠贷”,有利于增加南宁
燎旺及其子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降低南宁燎旺的融资成本,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利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9]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资本”,原名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分开召开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分别与交易对方广晟集团、广晟资本、电子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详细内容请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重大资
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本投
资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 3.1 条修改为:
本协议的生效以及乙方履行本协议第 4 条规定的付款义务取决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和成就:
(1)转让方内部决策机构批准本次交易;
(2)受让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3)有权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转让方本次交易;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经营者集中事项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审核通过;
(5)其他必要的审批、授权(如需)。
2、其他约定
2.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盖章签署后成立并生效,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
2.2 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二)公司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 3.1 条修改为:
本协议的生效以及乙方履行本协议第 4.1 条第(2)款规定的付款义务取决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和成就:
(1)转让方内部决策机构批准本次交易;
(2)受让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3)有权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转让方本次交易;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经营者集中事项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审核通过;
(5)其他必要的审批、授权(如需)。
2、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 5.1 条修改为:
本协议生效后且甲方收到乙方依据本协议 4.1 条第(2)款支付的相应款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督促并协助目标公司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在目标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登记备案手续。
3、其他约定
3.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盖章签署后成立并生效,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
3.2 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三、 签署补充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主要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补充约定,有利于推进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实施。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9] (000541)佛山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 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 月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9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程科、黄志勇、雷自合依法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2022-01-19] (000541)佛山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 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 月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9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程科、黄志勇、雷自合依法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惠贷”的相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的贷款用于日常经营,贷款期限一年,并用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厂房建筑物提供担保。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5] (000541)佛山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 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 月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9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
股(B 股)股份方案》,截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
届满,具体详见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
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的 1300 万股 A 股后,剩余已回购的 A 股股份 18,952,995 股以及已回
购B 股股份18,398,512股,合计37,351,507 股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若本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 1300 万股 A 股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时间内没有实施授予成功或因激励对象退休、离职或其他原因等没有全部授予成功的,未成功授予的股票将在后续予以注销。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还需符合国资监管部门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国资监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实施。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99,346,154 股变更为1,361,994,647 股。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5]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1300万股A股后,剩余已回购的A股股份18,952,995
股以及已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37,351,507 股股份将全
部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方案》,本次股份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其中回购 A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
(含),回购的 A 股股份不低于 900 万股且不高于 1399 万股用于
股权激励计划,不低于 1447.41 万股且不高于 2708.98 万股予以注
销;回购 B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1 亿港元(含)且不超过 2 亿
港元(含),回购的 B 股股份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 1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 A 股股份 31,952,995 股,回购公司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0% 。回购 A 股使用资金总额为20,195.5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B 股使用资金总额为港元5,858.8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具体
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期限届
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及注销安排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
股(B 股)股份方案》,截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
届满。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 1300 万股 A 股后,剩余已
回购的 A 股股份 18,952,995 股以及已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
合计 37,351,507 股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若本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 1300 万股 A 股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时间内没有实施授予成功或因激励对象退休、离职或其他原因等没有全部授予成功的,未成功授予的股票将在后续予以注销。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还需符合国资监管部门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国资监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实施。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99,346,154 股变更为
1,361,994,647 股。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69,196 0.94% 0 13,169,196 0.97%
其中:A 股 4,235,897 0.30% 0 4,235,897 0.31%
B 股 8,933,299 0.64% 0 8,933,299 0.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6,176,958 99.06% -37,351,507 1,348,825,451 99.03%
其中:A 股 1,073,038,507 76.68% -18,952,995 1,054,085,512 77.39%
B 股 313,138,451 22.38% -18,398,512 294,739,939 21.64%
三、总股份 1,399,346,154 100% -37,351,507 1,361,994,647 100%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01] (000541)佛山照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1-11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由董事长吴圣辉先生主持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 8 名董事、2 名监事、7 名高级管理人
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6 人,代表股份 612,377,66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5.40%(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99,346,15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A 股 31,952,995
股,B 股 18,398,512 股,合计 50,351,507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
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48,994,647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 人,代表股份 433,769,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1 人,代表股份 178,608,5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4%。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0 人,代表股份 561,342,
943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3.70 %(截至股权登记日
公司 A 股总股本为 1,077,274,40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A 股 31,952,995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A 股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1,045,321,409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 人,代表股份 394,815,295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的 37.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7 人,代
表股份 166,527,648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5.93 %。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51,034,725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6.8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 B
股总股本为 322,071,75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B 股
18,398,512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 B 股享
有表决权的总数为 303,673,2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38,953,796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2.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 12,080,929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3.9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 63 人,代表股份 33,260,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7%。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
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度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回避了对第 1-14 项议案的表决,上述股东
所代表的股份数 419,803,826 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关于公司符 整体 169,930,788 88.2419% 22,633,954 11.7534% 9,100 0.0047%
合重大资产重 A 股 158,027,279 94.6150% 8,994,090 5.3850% 0 0.0000%
组条件的议案 B 股 11,903,509 46.5846% 13,639,864 53.3798% 9,100 0.0356%
中小投 10,617,912 31.9230% 22,633,954 68.0496% 9,100 0.0274%
资者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169,930,788 88.2419% 22,643,054 11.7581% 0 0.0000%
2.1、本次交易 A 股 158,027,279 94.6150% 8,994,090 5.3850% 0 0.0000%
方案 B 股 11,903,509 46.5846% 13,648,964 53.4154% 0 0.0000%
中小投 10,617,912 31.9230% 22,643,054 68.0770% 0 0.0000%
资者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169,930,788 88.2419% 22,643,054 11.7581% 0 0.0000%
2.2、本次交易 A 股 158,027,279 94.6150% 8,994,090 5.3850% 0 0.0000%
构成关联交易 B 股 11,903,509 46.5846% 13,648,964 53.4154% 0 0.0000%
中小投 10,617,912 31.9230% 22,643,054 68.0770% 0 0.0000%
资者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169,930,788 88.2419% 22,643,054 11.7581% 0 0.0000%
2.3、定价依据 A 股 158,027,279 94.6150% 8,994,090 5.3850% 0 0.0000%
和交易价格 B 股 11,903,509 46.5846% 13,648,964 53.4154% 0 0.0000%
中小投 10,617,912 31.9230% 22,643,054 68.0770% 0 0.0000%
资者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169,930,788 88.2419% 22,643,054 11.7581% 0 0.0000%
2.4、交易对价 A 股 158,027,279 94.6150% 8,994,090 5.3850% 0 0.0000%
支付安排 B 股 11,903,509 46.5846% 13,648,964 53.4154% 0 0.0000%
中小投 10,617,912 31.9230% 22,643,054 68.0770% 0 0.0000%
资者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169,930,788 88.2419% 22,643,054 11.7581% 0 0.0000%
2.5、标的资产 A 股 158,027,279 94.6150% 8,994,090 5.3850% 0 0.0000%
的交割
[2021-12-30]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1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2 日;
其中,B 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
资者应该在 2022 年 1 月 7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
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B 股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办公楼五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废止公司《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实施方案》的议案;
4、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上述 1-3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
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 1-4 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上述 1 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50%股份的关联股东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庄坚毅先生将在股东大会
上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不接受其他股东对该议案的委托投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关于废止公司《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实施
3.00 √
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帐户卡、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营 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本公司办公楼五楼
董秘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2年1 月 17 日上午 9: 00—11: 30,下午 2: 00
—5:00 时。
(二)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黄玉芬、叶锦聪
电 话:(0757)82966028
邮 箱:jincong.ye@chinafsl.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一: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1
2、投票简称:佛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佛山电器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提 案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编 码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3.00 关于废止公司《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 √
制度实施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 √
案
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视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的
意愿表决。
[2021-12-30] (000541)佛山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0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了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9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庄坚毅、程科、黄志勇、李希元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李希元、张仁寿、窦林平依法回避表决。
为使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行职责,董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从2022 年起调整为每人每年 18 万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公司《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随着公司薪酬制度的修改及公司的发展情况变化,公司 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实施方案》与公司目前发展不相适应,董事会同意公司从 2021 年度开始废止《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实施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4:45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30] (000541)佛山照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1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了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4 名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李华山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第 155 条的规定,目前公司监事会成员缺额 1 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李经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李经纬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李经纬先生简历
李经纬:男,1976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高级
劳动关系协调师。曾任广东长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广东长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2021 年 12 月当选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经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2-30]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1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发生购买原材料、商品或服务、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43800 万元。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7,056.71 万元。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庄坚毅、程科、黄志勇、李希元依法回避了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50%股份的关联股东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庄坚毅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金 年初至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日已发生金
类别 容 价原则
额 额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 4188.37
10500
司
向关联人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 参照市场价 781.54
购买原材料 1550
采购原材 公司 格
料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其 469.55
600
控股子公司
小计 12650 5439.46
向关联人 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 购买固定资 参照市场价
2000 0
采购商品、 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产 格
服务 小计 2000 0
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84.97
12000
及其控股子公司
广东省新立电子信息进出口 3886
5000
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 332.29
向关联人 1550
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参照市场价
销售产品、 销售产品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 格
商品 1500 0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
1200 799.87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
1000 0
司
广东省广晟地产集团有限公
1000 308.96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 1000 0
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
600 0
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 7.35
300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其 2414.96
4000
控股子公司
小计 29150 7934.40
注:上表中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数据,尚未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将以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为准。
(三)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 际 发 生
关联交 关 联 交 实 际 发 生 预计 额 与 预 计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易类别 易内容 金额 金额 金 额 差 异 索引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
4188.37 12000 -65.10%
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 2021年1月
人采购 购买原 781.54 1500 -47.90%
股份有限公司 28 日,公告
原材料、 材料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 编号:
固定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469.55 1300 -63.88% 2021-005
产
司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 购买固 115.19 300 -61.60%
究所 定资产
小计 5554.65 15100 -63.21%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
26.94 0 -
术有限公司
佛山市富龙环保科
2.55 0 -
技有限公司
接受关
珠海市斗门区永兴 接受
联人提 不适用
盛环保工业废弃物 劳务
供的劳 0.57 0 -
回收综合处理有限
务
公司
广东省电子
[2021-12-28]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1-10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今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李华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华山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李华山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华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李华山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及职工监事代表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华山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完成补选监事及选举新任监事会主席的工作。
李华山先生在任期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李华山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1]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0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
(1)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 A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2 亿元
人民币(含)且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 B 股的资金
总额为不低于 1 亿港元(含)且不超过 2 亿港元(含),按 2020 年
12 月 2 日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港元=0.84635 人民币换算,
折合人民币不低于 8463.5 万元(含)且不超过 16927 万元(含)。
(2)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2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84 港元/股。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8.52 元/股调
整为 8.42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3.84 港元/股调整为
3.72 港元/股。
(3)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 B 股股份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回购的A 股股份拟不低于 900 万股且不高于1399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拟不低于 1447.41 万股且不高于 2708.98 万股予以注销。
以上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2020 年 12
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及《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2021 年 2 月 5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B 股,并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及回购股份比例达 1%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31,952,995 股,回购公司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0%。回购 A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6.70 元/
股,最低价为 5.61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20,195.5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B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3.40 港元/股,最低价为3.00 港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港元 5,858.8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后,公司及时准备资金,并兑换了充足的港币资金,按股东大会授权要求积极实施本次回购。截
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 B 股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计划的
B 股回购金额下限,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实施结果与回购方案之间没有其他差异。公司本次 B 股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计划的 B 股回购金额下限,主要原因为: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为实施本次回购,需取得外汇管理部门对本次回购涉及购付汇的同意,公司积极推进购换汇
相关工作,直至 2021 年 2 月 4 日才完成购换汇相关工作并于次日进
行了首次回购。前述原因导致公司可操作 B 股股份回购的时间窗口减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股份。
回购实施期间内,公司先后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窗口期:
2021 年 3 月 25 日-2021 年 4 月 8 日)、《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窗
口期:2021 年 4 月 12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2021 年半年度报告》
(窗口期:2021 年 8 月 13 日-2021 年 8 月 26 日)、《2021 年第三季
度报告》(窗口期:2021 年 10 月 18 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等定期
报告,因出售资产披露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窗
口期:2021 年 11 月 8 日-2021 年 11 月 11 日)、《关于全资子公司土
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公告》(窗口期: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因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签
署<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窗口期:2021 年 2 月 25 日-2021 年 3 月
10 日)、《关于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窗口期:2021
年 6 月 5 日-2021 年 6 月 28 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披露了《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窗口期:2021 年 6 月 22 日-2021
年 6 月 24 日)、《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窗口期:2021 年 9
月 10 日-2021 年 10 月 11 日)、《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窗口期:2021 年 10 月 21 日-2021 年 11 月 1 日)等公告。在
前述窗口期内,公司均未操作股份回购。
3.为了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之日至
股权登记日期间(2021 年 7 月 8 日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未进行回
购股份操作。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 B 股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 B
股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5 日) 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B 股股
票累计成交量 3,794,695 股的 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根据此规定,公司 B 股股份回购受到了回购数量的限制。
三、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与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深圳广晟将持有的公司 71,696,136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广晟集团;广晟集团与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金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广晟金控将持有的公司 11,434,762 股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至广晟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价格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孰高确定,转让价款用于抵偿广晟金控对广晟集团的债务。2021年 12 月 16 日,上述股份无偿划转及非公开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
手续。详细内容请见 2021 年 11 月 4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股东无偿划转及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 A
股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 A 股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 月 6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累计成交量 85,133,431 股的 25%;
每五个交易日回购 B 股数量未超过一百万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数 量符合相关规定。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五、股份预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 B 股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
拟不低于 900 万股且不高于 1399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时还需符合国资监管部门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国资监管部
门同意后方能实施),拟不低于 1796.30 万股且不高于 2295.30 万股
予以注销。
1、若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以下限 900 万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2295.30 万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 B 股股份全部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 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69,196 0.94% 13,169,196 0.97%
其中:A 股 4,235,897 0.30% 4,235,897 0.31%
B 股 8,933,299 0.64% 8,933,299 0.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6,176,958 99.06% 1,344,825,451 99.03%
其中:A 股 1,073,038,507 76.68% 1,050,085,512 77.33%
B 股 313,138,451 22.38% 294,739,939 21.70%
[2021-12-17]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股东无偿划转及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0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无偿划转及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
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及协议转让概述
2021年11月3日,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签订《股份无偿划转的协议》,将所持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71,696,13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2%)无偿划转至广晟集团。
同日,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更名为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资本”)与广晟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公司11,434,76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以5.73元/股的价格转让至广晟集团,用以偿付对广晟集团的债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于2021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转让过户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广晟集团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深圳广晟无偿划转至广晟集团的71,696,136股股票已于2021年12月15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广晟资本非公开协议转让至广晟集团
的11,434,762股股票已于2021年12月15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此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 股 票 数 量 持股
股票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广晟集团 - - 83,130,898 5.94%
广晟资本 11,434,762 0.82% - -
深圳广晟 71,696,136 5.12% - -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5,482,252 1.82% 25,482,252 1.82%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188,496,430 13.47% 188,496,430 13.47%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122,694,246 8.77% 122,694,246 8.77%
有限公司
合计 419,803,826 30.00% 419,803,826 3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互为一致行动人的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资本、深圳广晟、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晟集团。广晟集团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资本、深圳广晟、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19,803,826股股票,合计持股比例为30.00%。其中,广晟资本、深圳广晟分别持有11,434,762股、71,696,136股股票,持股比例分别为0.82%、5.12%。广晟资本为广晟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广晟为广晟资本全资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晟资本、深圳广晟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变为互为一致行动人的广晟集团、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仍为广晟集团。广晟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83,130,898股股票,占比5.94%,间接持有336,672,928股股票,占比24.06%,合计持股比
例不变,仍为3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及无偿划转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为互为一致行动人的广晟集团、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广晟集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0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情况概述
根据《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关于溧水区洪蓝街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宁溧府征字〔2020〕18 号],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南京佛照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本次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35,882.4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44,558.09 平方米,征收补偿款、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及其他奖励总金额为 183,855,895 元。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董事会
会议,会议以同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以征收补偿金额 183,855,895 元被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并由南京佛照公司与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签署征收与补偿协议。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是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本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征收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7721788256G
4、经营范围:房屋征收拆迁、物业管理、土石方工程。
5、关联关系:公司与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经核查,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被征收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次被征收的土地及地上房屋坐落于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688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 135,882.4 平方米,使用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地上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44558.09 平方米,用途为
工业。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南京佛照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
屋的账面净值为 914.89 万元(未经审计)。
2、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被征收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交易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被征收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本次房屋征收具体实施单位溧水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第五项目组委托江苏金汇通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征收分户估价报告》及《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评估
汇总表》,以 2020 年 7 月 10 日为估价时点,上述被征收资产的补偿
款、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及其他奖励总金额为 183,855,895 元。
四、 定价依据
以江苏金汇通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征收分户估价报告》及《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评估汇总表》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被征收资产的补偿款、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及其他奖励总计 183,855,895 元。
五、 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征收部门)
乙方: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被征收人)
1、征收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
根据协议约定,甲方共向乙方支付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款和奖金总金额合计 183,855,895.00 元,甲方应在乙方交房后十五日内,向乙方付清上述货币补偿(助)款。
2、房屋交接
乙方同意协议审核结束后十五日内,将被征收房屋搬迁完毕交由甲方拆除。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交房,否则,不享受提前搬家奖励、特别奖励、货币安置奖励。
3、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按约定支付货币补偿款,应当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搬迁完毕交由甲方,应当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政府主导的征收行为,也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因南京佛照公司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足 1%,故本次征收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经初步测算,本次交
易将增加公司净利润约 1.07 亿元,此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最终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南京佛照公司现有劳动关系员工 31 人,南京佛照公司已依照相关法规制定了职工安置方案,并经南京佛照公司全体员工同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6]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04
佛山照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
的《关于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 2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现就重组问询函问题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中所用的术语、名称、简称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修订稿中“释义”所定义的术语、名称、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问题 1
根据草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你公司将完成 LED 产业链垂直一体化整合,有利于提高你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协调上游原材料供应
进度,提高供应链运行效率。2021 年 1-6 月、2020 年度和 2019 年度,
国星光电向你公司销售产品的金额分别为 3,011.50 万元、4,781.02万元,4,254.45 万元,占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均较小。
(1)请结合你公司及国星光电的主营业务、行业特征、近几年主要供应商和主要客户情况等方面,补充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你
公司和国星光电之间是否具有显著、可量化的协同效应,你公司现有业务和国星光电相关业务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结合你公司及国星光电的主营业务、行业特征、近几年主要供应商和主要客户情况等方面,补充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你公司和国星光电之间是否具有显著、可量化的协同效应,你公司现有业务和国星光电相关业务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请结合你公司及国星光电的主营业务、行业特征、近几年主要供应商和主要客户情况等方面,补充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佛山照明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高品质的绿色节能照明产品和电工产品,并为客户提供整套的照明、电工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 LED 光源、LED灯具、LED 汽车照明、传统照明等,属于 LED 行业的下游应用端。佛山照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为灯珠(对应国星光电主要品类名称为“LED 白光器件”)、IC、结构件的生产企业。
国星光电处于 LED 行业的中上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与销售 LED 器件
及组件产品,产品应用领域包括消费类电子产品、家电产品、计算机、通讯、显示及亮化产品、通用照明、车灯、植物照明等,即国星光电部分主营产品为佛山照明所需采购的原材料。
近年来,虽然佛山照明所在的LED照明领域仍占据LED下游市场半壁江山,但国内通用照明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佛山照明需要在 LED 细分领域寻求新的业绩突破点,为传统的 LED 照明业务注入新活力。而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完备的产业链与供应链、低成本优势以及 LED 终端市场需求的增长,全球 LED 产业逐步向中国大陆转移,国星光电所在的国内 LED 封装领域已成为世界重要的LED 封装生产基地,国星光电未来发展趋势向好。本次收购国星光电,不仅能为佛山照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还能打通上中游产业链,提高行业内部生产集中度,促进行业规模化发展,为佛山照明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储备雄厚的竞争实力。
因此,对处于产业链上下游的佛山照明与国星光电而言,本次交易带来的产
业整合具有必要性。
(二)你公司和国星光电之间是否具有显著、可量化的协同效应
以下从定量与定性两个角度进一步分析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1、定量分析
(1)上市公司采购成本将进一步下降
目前,佛山照明主要向国星光电采购各类灯珠,其中常用的某型号灯珠在报告期内向国星光电的采购数量、单价、与同类供应商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佛山照明向国星光电采购某类灯珠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对比
向国星光电 向国星光电平 向其他供应商 向其他供应商平 价格
期间 采购量(个) 均采购价 采购量(个) 均采购价 差异
(元/个) (元/个) 率
2021 年 1-6 月 1,400,508,000 0.007444913 585,730,000 0.007788352 4.61%
2020 年 2,979,995,000 0.007915975 1,800,564,000 0.008228849 3.95%
2019 年 1,664,440,000 0.010040965 1,348,038,000 0.010861715 8.17%
注:1、价格差异率=(其他供应商平均采购价-国星光电平均采购价)/国星光电平均采购价;
2、考虑到商业秘密,佛山照明未披露灯珠具体型号以及进一步披露其他各类灯珠数据。
从上表统计可见,报告期内,佛山照明向国星光电采购的该型号灯珠平均单价较其他同类供应商的平均单价低 8.17%、3.95%和 4.61%,能一定程度为佛山照明带来采购成本的下降。国星光电向佛山照明供应该型号灯珠的单价较其他供应商低,主要原因系在确保国星光电合理利润、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前提下,双方通过在长期合作中不断优化材料选择、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生产熟练度,相关型号灯珠的制造成本得以下降。随着本次交易后双方合作深度和广度的提升,预计佛山照明对国星光电的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类将进一步增加,将有更多型号的灯珠制造成本得以进一步下降,佛山照明的采购成本也将进一步降低。
另外,佛山照明与国星光电在部分通用原材料(如纸箱)存在同类采购需求,若双方对采购需求进行整合,以集团的名义进行对外批量采购,则可以进一步压低供应商的供应价格,双方采购成本将有所下降。
本次收购前,佛山照明与国星光电的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双方在审议程序、决策程序上均遵循了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价格未显失公允。本次收购完成后,国星光电成为佛山照明的控股子公司,在佛山照明合并报表层面上双方的购销将得以抵消,在双方各部门加强协同下,预计双方交易量将进一步增
加,在规模效应下相关灯珠的采购单价存在进一步下降的空间。
本次交易后,佛山照明仍将按照原来的采购程序,在综合考虑产品品质满足公司质量标准、使用要求和整体协同效应的前提下,优先选用性价比最优的合格供应商,国星光电亦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2)上市公司研发实力将有所增强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佛山照明研发人员(仅指专职从事研发活动的人
员,下同)数量为 286 人,员工总数 8,155 人,研发人员占比 3.51%;国星光电
研发人员数量为 492 人,员工总数 3,856 人,研发人员占比 12.76%。本次交易后,
佛山照明合并层面的研发人员数量为 778 人,员工总数 12,011 人,研发人员占比将上升至 6.48%。依靠国星光电强大的研发团队,佛山照明整体研发实力能够有所增强,促进研发效率的提升和研发成本的下降。
(3)上市公司技术研发成本、专利授权使用费将有所下降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国星光电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境外已取
得的主要注册专利分别为 638 项、41 项,其中有 182 项境内专利、9 项境外专利
与佛山照明的产品相关。通过本次交易,佛山照明可以加强与国星光电的专利技术合作,佛山照明的技术研发成本、专利授权使用费将有所降低。
(4)上市公司行业地位将显著提高
本次收购前,按照 2020 年营业收入的口径,佛山照明在申万行业“电子-光学电子-LED”行业全国排名第 8 位,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
佛山照明 2020 年合并营业收入将达到 69.47 亿元,排名前进至第 4 位。靠前的
全国排名可以增强佛山照明在客户洽谈与业务开拓中的优势,提高集团运营过程中的抗风险能力,在大型竞投标业务中提升入围与中标机率。
2、定性分析
(1)提高供应商议价能力、协调上游原料供应进度、提高供应链运行效率
本次交易后,国星光电成为佛山照明的控股子公司,佛山照明可通过国星光电掌握上游原材料供应成本区间的动态,提高其在采购环节对其他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获取合理的报价区间;获取原材料供应趋势以更好地协调国星光电及其他供应商的供货时间,合理安排原材料交期和提高自身产品的交付速度,并能够结合自身生产计划调节备料方案,从而提高佛山照明的上游供应链运行效率。
(2)双向促进新产品开发
此次收购能够加强双方在研发资源、渠道信息的共享,实现上游紧贴下游需求制定研发方向、下游紧贴上游研发成果提升产品的技术优势,以提高双方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快速响应市场需求。
佛山照明在 LED 照明应用产品上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在终端市场具有显著的品牌优势和渠道优势。本次交易后,双方将建立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佛山照明可及时将终端市场的需求及销售情况反馈给国星光电。快捷畅通的市场信息反馈有利于国星光电以产品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创新,深化产品定位、改进产品性能,稳固自身在 LED 封装领域的地位。
反之,通过将国星光电最新研发成果快速应用于佛山照明的终端照明产品上,及时推出差异化、高品质的新产品,可以提升佛山照明产品竞争力,巩固其在照明应用领域第一梯队的地位。
综上,虽然本次收购前佛山照明与国星光电的交易金额占佛山照明同期营业成本比重较小,但本次交易对佛山照明与国星光电之间能产生显著、可量化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
(三)你公司现有业务和国星光电相关业务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星光电将成为佛山照明的控股子公司,双方将基于各自渠道资源和技术优势,在战略发展规划中形成优势互补的业务整合计划,如佛山照明未来将加大在汽车照明、海洋照明、动植物照明、智能照明等细分领域的布局,国星光电的技术优势可助力佛山照明开拓新赛道:在汽车照明领域,可由国星光电定制小角度、高功率密度、符合各类应用场景的车规级照明产品;海洋照明领域,可由国星光电提供大功率、高功率密度的白光 LED 光源;动植物照明领域,可利用国星光电丰富的光谱方案数据库及其光电生物光学 LED 封装技术优势,推出系列动植物照明产品;智能照明领域,发挥国星光电在 RGB 方面的技术优势,开发小角度 LED 灯珠,开发智能家居、智慧城市领域需求的新产品,满足在特殊应用场景的需求。
国星光电、佛山照明虽分处于 LED 行业的上下游,技术需求和客户反馈等资源可以互通互用,但是未来开展业务整合时,双方能否顺利实现预期的协同效
果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协同进度、协同收益未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为降低业务整合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整合措施:
1、形成明确可执行的整合计划。本次交易后,双方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双方能继续保持独立性的前提下讨论佛山照明和国星光电的各项具体整合计划,明确每项整合计划中涉及的部
[2021-12-16]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0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27 日,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12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 2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以及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公司对《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
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草案章节 修订内容
重大事项提示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更新交易对方已履行决策程序。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更新交易对方已履行决策程序。
第五章 交易标的估值情况 补充披露估值参考的相关案例具体情况及对应的控股权溢价率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6] (000541)佛山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0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了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9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关于溧水区洪蓝街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宁溧府征字〔2020〕18 号],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佛照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以征收补偿金额183,855,895 元被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并由南京佛照公司与本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签署征收与补偿协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领导班子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
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吴圣辉、雷自合、张险峰依法回避了表决。
根据公司《领导班子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领导班子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并依据已发金额和已扣税情况,核算应发放余额并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发放。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职能部门调整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加强公司资本运作及投资职能,董事会同意将资本运作及投资中心从董事会办公室中独立出来,成立投资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6]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03
佛山照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
其中,B 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
资者应该在 2021 年 12 月 22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
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B 股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办公楼五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1、本次交易方案
2.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3、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2.4、交易对价支付安排
2.5、标的资产的交割
2.6、滚存利润安排
2.7、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2.8、债权债务安排及人员安置
2.9、违约责任
2.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7、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8、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估值报告的议案
9、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上述 4-6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
细内容请参见 2021 年 9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 1-3 议案和 7-14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 1-14 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第 2 项议案需 逐项审议表决。
上述 1-14 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需回避表决,不接受其他股东对该议案的委托投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2.00 逐项审议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2.01 本次交易方案 √
2.02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03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
2.04 交易对价支付安排 √
2.05 标的资产的交割 √
2.06 滚存利润安排 √
2.07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
2.08 债权债务安排及人员安置 √
2.09 违约责任 √
2.1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
3.00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
的议案
4.0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5.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6.00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
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
案
7.00 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和《股 √
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8.00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 √
产估值报告的议案
9.00 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 √
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
案
10.0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1.00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3.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 √
案
1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 √
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本公司办公楼五楼
董秘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年12 月 30 日上午 9: 00—11: 30,下午 2: 00
—5:00 时。
(二)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黄玉芬、叶锦聪
电 话:(0757)8296602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一: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1
2、投票简称:佛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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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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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2-01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
“佛山照明”)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的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79,753,050 股股份)以及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资本”,原名: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52,051,94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具
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2 年 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工作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支付全部价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一)交易价款支付情况
1、对电子集团的对价支付安排
按照公司与电子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向电子集团支付的交易对价安排如下:
(1)佛山照明应在与电子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向电子集团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30%,即人民币27,539.41 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
(2)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即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佛山照明应将股权转让款剩余的 70%支付至电子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即人民币 64,258.62 万元。佛山照明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换成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如因客观原因佛山照明难以在上述付款期限内完成支付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但最晚应在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照明已向电子集团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共计 91,798.02 万元。
2、对广晟集团的对价支付安排
按照公司与广晟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向广晟集团支付的交易对价安排如下:
(1)佛山照明应在与广晟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广晟集团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30%,即人民币15,973.59 万元至广晟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
(2)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即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佛山照明应将股份转让总价款剩余的70% 支付至广晟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即佛山照明本次应向广晟集团支付人民币 37,271.70 万元。佛山照明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换成本次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如因客观原因佛山照明难以在上述付款期限内完成支付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但最晚应在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照明已向广晟集团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共计 53,245.28 万元。
3、对广晟资本的对价支付安排
按照公司与广晟资本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向广晟资本支付的交易对价安排如下:
(1)佛山照明应在与广晟资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广晟资本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30%,即人民币1,999.95 万元至广晟资本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
(2)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即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佛山照明应将股份转让总价款剩余的70% 支付至广晟资本指定的银行账户,即佛山照明本次应向广晟资本支付人民币 4,666.55 万元。佛山照明已经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换成本次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如因客观原因佛山照明难以在上述付款期限内完成支付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但最晚应在上述股份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照明已向广晟资本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共计 6,666.50 万元。
(二)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西格玛股东变
更后的营业执照并对工商档案资料进行变更,西格玛 100%的股权已经过户登记至佛山照明名下。
2022 年 2 月 2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广晟集团、广晟资本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52,051,94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已经过户登记至佛山照明名下,国星光电 52,051,945 股股份交割已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照明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国星光电132,819,895 股股份,占国星光电总股本的 21.48%,佛山照明已成为国星光电的控股股东。
(三)标的资产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为佛山照明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子集团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79,753,050股股份)以及广晟集团、广晟资本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 52,051,94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原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的债权债务继续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债权债务的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一)本次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文件的约定及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佛山照明需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事宜。
三、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佛山照明本次交易的审批以及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各方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标的资产的转让过户已经完成,交易对价的支付已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履行,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债权债务的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与已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更换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协议及作出的承诺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协议或承诺实质约定的情形;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结论意见:
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文件约定的交割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依法可以实施;佛山照明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的约定支付标的股份和标的股权的转让对价,标的股份和标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证券法》《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文件的约定及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上市公司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事宜,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履行交易协议约定后续义务及其为本次交易所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下,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预计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6]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承诺事项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2-01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佛山照
明”)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通过重大资产购买的方式实现合计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1.48%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方 承诺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1
1、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承诺
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国星光电及国星光电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
同或类似的情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解决:
(1)国星光电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
关于避免同 关资产和业务;
业竞争的承 (2)国星光电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国星光电及国星
佛山照明 诺函 光电子公司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2、承诺人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承诺人下属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承诺人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
件所述各项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3、如承诺人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国星光电受到损
失的,承诺人将给予国星光电合理赔偿。
关于不存在 1、上市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内幕交易的 易的情形;
1 “承诺主要内容”项下的“承诺人”指该承诺对应的左列承诺方,下同。
承诺 2、截至《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
查的情形,且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亦不
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承诺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的
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不存在因违反证
符合《上市 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导致不得减持国星光电股份
公司股东、 的情形。
董监高减持 2、承诺人如在本次交易后仍持有国星光电股份的,将遵守以下规定:
股份的若干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承诺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规定》的承 减持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
诺 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承诺人计划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的,减持的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国星光电
股份总数的 1%。
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在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
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上市公司诚
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以及其他被中国证监会
关于合法合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规的承诺 2、截至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定的情形。
3、截至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现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不存在政府公职人
员、原政府公职人员、高校党政领导干部在本公司违规兼职(任职)的情形。
1、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估值、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
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关于本次重 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大资产重组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
所提供信息 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真实、准确、 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
完整的承诺 的法律责任。
2、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重大资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佛山照明 产重组摊薄 式损害公司利益;
董事、高 即期回报的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级管理人 风险采取填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员 补措施的承 4、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诺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1、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承
诺人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佛山照明股份(如有)。
关于重大资 2、若佛山照明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
产重组期间 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不减持佛山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佛山照明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向佛
照明股份的 山照明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 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承诺人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
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承诺人保
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
任。
1、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 2、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
内幕交易的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承诺 员会作
[2022-02-11]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完成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2-01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过户
完成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79,753,050 股股份)以及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52,051,945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2 年 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组织实施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了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了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信用代码:91440600661491804M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 18 号内办公楼 2 楼 207 室
法定代表人:焦志刚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 年 4 月 26 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项目投资策划、咨询、管理;国内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涉及许可证经营的须凭相关许可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商贸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西格玛 100%股权,西格玛成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国星光电 1,014,900 股股份,通过西格玛间接持有国星光电 79,753,050 股股份,公司通过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国星光电 80,767,950 股股份,占国星光电总股本的 13.06%。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10]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1)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1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股本减少导致股东拥有权益的比例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1300万股A股后,剩余已回购的A股股份18,952,995
股以及已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37,351,507 股股份将全
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399,346,154 股变更为 1,361,994,647 股。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华晟”)、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投资”)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
广晟集团 83,130,898 5.94% 83,130,898 6.10%
电子集团 122,694,246 8.77% 122,694,246 9.01%
香港华晟 188,496,430 13.47% 188,496,430 13.84%
广晟投资 25,482,252 1.82% 25,482,252 1.87%
合计 419,803,826 30.00% 419,803,826 30.82%
二、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10]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1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股本减少导致股东拥有权益的比例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1300万股A股后,剩余已回购的A股股份18,952,995
股以及已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37,351,507 股股份将全
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399,346,154 股变更为 1,361,994,647 股。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华晟”)、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投资”)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
广晟集团 83,130,898 5.94% 83,130,898 6.10%
电子集团 122,694,246 8.77% 122,694,246 9.01%
香港华晟 188,496,430 13.47% 188,496,430 13.84%
广晟投资 25,482,252 1.82% 25,482,252 1.87%
合计 419,803,826 30.00% 419,803,826 30.82%
二、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10]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1)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1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回购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金额:回购 A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
(含)且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含);回购 B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
于 1 亿港元(含)且不超过 2 亿港元(含),按 2020 年 12 月 2 日港
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港元=0.84635 人民币换算,折合人民币不低于 8463.5 万元(含)且不超过 16927 万元(含)。
(2)回购股份价格: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2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84 港元/股。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8.52 元/股调整为
8.42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3.84 港元/股调整为 3.72
港元/股。
(3)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 B 股股份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回购的
A 股股份拟不低于 900 万股且不高于 1399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拟不低于 1447.41 万股且不高于 2708.98 万股予以注销。
以上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2020 年 12
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及《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2021 年 2 月 5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B 股,并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及回购股份比例达 1%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 A 股股份 31,952,995 股,回购公司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0%。回购 A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6.70元/股,最低价为 5.61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20,195.5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B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3.40 港元/股,最低价为 3.00 港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港元 5,858.8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12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4、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 1300 万股 A 股后,剩余已回购的 A 股股份
18,952,995 股以及已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37,351,507
股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的
已回购社会公众股数量为 37,351,507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67%,其中注销 A 股股份为 18,952,995 股,注销 B 股股份为
18,398,512 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8 日。本次
股 份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399,346,154 股 变 更 为
1,361,994,647 股。
三、 注销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1,399,346,154 股变更
为 1,361,994,647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69,196 0.94% 0 13,169,196 0.97%
其中:A 股 4,235,897 0.30% 0 4,235,897 0.31%
B 股 8,933,299 0.64% 0 8,933,299 0.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6,176,958 99.06% -37,351,507 1,348,825,451 99.03%
其中:A 股 1,073,038,507 76.68% -18,952,995 1,054,085,512 77.39%
B 股 313,138,451 22.38% -18,398,512 294,739,939 21.64%
三、总股份 1,399,346,154 100% -37,351,507 1,361,994,647 100%
四、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施的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
况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分布仍符合上
市条件。
五、 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后续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按
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10]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1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回购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金额:回购 A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
(含)且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含);回购 B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
于 1 亿港元(含)且不超过 2 亿港元(含),按 2020 年 12 月 2 日港
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港元=0.84635 人民币换算,折合人民币不低于 8463.5 万元(含)且不超过 16927 万元(含)。
(2)回购股份价格: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2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84 港元/股。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8.52 元/股调整为
8.42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3.84 港元/股调整为 3.72
港元/股。
(3)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 B 股股份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回购的
A 股股份拟不低于 900 万股且不高于 1399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拟不低于 1447.41 万股且不高于 2708.98 万股予以注销。
以上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2020 年 12
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及《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2021 年 2 月 5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B 股,并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及回购股份比例达 1%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 A 股股份 31,952,995 股,回购公司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0%。回购 A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6.70元/股,最低价为 5.61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20,195.5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B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3.40 港元/股,最低价为 3.00 港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港元 5,858.8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12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4、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 1300 万股 A 股后,剩余已回购的 A 股股份
18,952,995 股以及已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37,351,507
股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的
已回购社会公众股数量为 37,351,507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67%,其中注销 A 股股份为 18,952,995 股,注销 B 股股份为
18,398,512 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8 日。本次
股 份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399,346,154 股 变 更 为
1,361,994,647 股。
三、 注销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1,399,346,154 股变更
为 1,361,994,647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69,196 0.94% 0 13,169,196 0.97%
其中:A 股 4,235,897 0.30% 0 4,235,897 0.31%
B 股 8,933,299 0.64% 0 8,933,299 0.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6,176,958 99.06% -37,351,507 1,348,825,451 99.03%
其中:A 股 1,073,038,507 76.68% -18,952,995 1,054,085,512 77.39%
B 股 313,138,451 22.38% -18,398,512 294,739,939 21.64%
三、总股份 1,399,346,154 100% -37,351,507 1,361,994,647 100%
四、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施的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
况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分布仍符合上
市条件。
五、 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后续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按
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8]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1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www.gzggzy.cn)等招标网站发布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 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对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 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履行相应开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确定中标人为由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主)和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中标金额合计为 12,999.138 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上述投标联合体中的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新长城”)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由一新长城参与的上述投标联合体中标“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形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由于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 栋)设计
施工总承包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 中标单位基本情况
(一)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97 号
法定代表人:曾宪川
注册资本:68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 年 4 月 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4558576332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工程勘察综合类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室内外装修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测绘;检验检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评估;机电顾问咨询;工程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设备、材料采购及销售;建筑检测鉴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建筑产品开发制造;销售:建筑材料,普通机械;图文制作服务;承担国外和国内外资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监理服务以及上述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及零配件出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40,897.71 306,037.47
净资产 64,218.46 179,483.07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91,490.11 108,305.64
净利润 13,653.95 10,041.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5.1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相关信息,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 95 号交通局大楼 6 楼
601、602 室
法定代表人:陶聿君
注册资本:10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65708668N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幕墙装饰及装修;建筑物拆除活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咨询;水泥制品制造,混凝土预制
构件生产、安装及销售,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一新长城前身是广州军区一支重要的建筑施工队伍,从 50 年代起就从事部队营房、战地交通、国防公路、机场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军队企业移交地方管理后,经过改革重组,于 2004 年 7 月成立广东一新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5年 10 月更名为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一新长城具备国家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一级专业承包资质;钢结构工程二级专业承包资质;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及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35,138.24 34,080.68
净资产 9,401.56 9,504.61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75,764.12 49,253.55
净利润 612.31 103.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广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东省广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由一新长城参与的上述投标联合体中标公司招标项目形成关联交易。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相关信息,一新长城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 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内容包括:(1)设计内容:根据项目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内设计工作,包括厂房建筑、装饰装修及配套的二次消防(不含精装修)、机电及配套的道路、绿化设计工作、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设计后续配合服务、竣工图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施工总承包。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情况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www.gzggzy.cn)等网站查阅。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对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 栋)设计施
工总承包组织了公开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价格为中标方报价,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 12,999.138 万元。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于近期向中标单位发送了《中标通知书》(广州公资交[建设]字[2021]第[07347]号)。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项目中标单位签署协议,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签订合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六、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因投资建设公司高明生产基地智慧 LED 照明生产厂房(1~3栋)设计施工项目,与关联方一新长城发生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项目投资所需,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自愿平等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
利影响。
七、 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一新长城(包括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 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八、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因公开招标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九、 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独立董事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19] (000541)佛山照明: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月 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对《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并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披
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草案章节 修订内容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更新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
重大事项提示 决策程序;
根据广晟金控的持股变化情况,对佛山照明控股股东表述
增加了限定日期。
重大风险提示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更新本次交易审批风险。
根据广晟金控的持股变化情况,更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第一章 本次交易 易的相关表述;
概述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更新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
决策程序。
第二章 上市公司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更新实际控制人持有佛山照明股权
基本情况 结构图;
根据广晟金控的持股变化情况,更新佛山照明控股股东情
况。
根据广晟金控的持股变化情况,更新广晟集团对广晟金控
第三章 交易对方 的持股情况;
基本情况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更新交易对方“广晟金控”的基本
情况,以及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佛山照
明的关联关系说明。
第四章 交易标的 更新国星光电及西格玛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
基本情况 系图。
第六章 本次交易 根据交易对方与佛山照明签订的《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 更新部分条款内容。
根据广晟金控的持股变化情况,更新佛山照明控股股东情
况;
第十章 同业竞争 根据广晟金控的持股变化情况,更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与关联交易 易的相关表述;
更新作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佛山照明控
股股东主体。
第十一章 风险因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更新审批风险。
素分析
第十二章 其他重 根据广晟金控的持股变化情况,对佛山照明控股股东表述
要事项 增加了限定日期。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9] (000541)佛山照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吴圣辉先生临时出差,且副董事长庄坚
毅先生人在香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现场出席,经现场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雷自合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 7 名董事、4 名监事、6 名高级管理人
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 人,代表股份 586,617,10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4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99,346,15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A 股 31,952,995
股,B 股 18,398,512 股,合计 50,351,507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
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数为 1,348,994,647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代表股份 425,875,89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31.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160,741,20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1.92%。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代表股份546,645,425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52.29%(登记日公司 A 股总股本为
1,077,274,40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A 股 31,952,995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 A 股有表决权的总数为 1,045,321,40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代表股份 397,858,383 有表决权股份的 38.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 20 人,代表股份 148,787,042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14.23%。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39,971,678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3.16%(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 B
股总股本为 322,071,75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B 股
18,398,512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 B
股有表决权的总数为 303,673,2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28,017,513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的 9.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11,954,165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3.94%。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 24 人,代表股份 7,498,7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56%。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
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庄坚毅先生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
回避了对第 1 项议案的表决,上述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 578,642,192
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关于预计 整体 6,638,081 83.24% 1,336,830 16.76% 0 0.00%
2022 年度日常 A 股 4,098,332 76.05% 1,290,662 23.95% 0 0.00%
关联交易的议 B 股 2,539,749 98.21% 46,168 1.79% 0 0.00%
案 中小投 6,161,950 82.17% 1,336,830 17.83% 0 0.00%
资者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585,275,785 99.77% 1,341,318 0.23% 0 0.00%
2、关于调整独 A 股 545,354,763 99.76% 1,290,662 0.24% 0 0.00%
立董事津贴的 B 股 39,921,022 99.87% 50,656 0.13% 0 0.00%
议案 中小投 6,157,462 82.11% 1,341,318 17.89% 0 0.00%
资者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3、关于废止公 整体 585,571,403 99.82% 1,045,700 0.18% 0 0.00%
司《建立中高 A 股 545,645,893 99.82% 999,532 0.18% 0 0.00%
级管理人员股 B 股 39,925,510 99.88% 46,168 0.12% 0 0.00%
权激励制度实 中小投
施方案》的议 资者 6,453,080 86.06% 1,045,700 13.94% 0 0.00%
案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4、关于补选公 整体 585,405,403 99.79% 1,211,700 0.21% 0 0.00%
司第九届监事 A 股 545,479,893 99.79% 1,165,532 0.21% 0 0.00%
会非职工监事 B 股 39,925,510 99.88% 46,168 0.12% 0 0.00%
的议案 中小投 6,287,080 83.84% 1,211,700 16.16% 0 0.00%
资者
上述议案全部获得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勤、段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
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9] (000541)佛山照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
会议通知,并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5 名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叶正鸿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选举李经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李经纬先生简历详见 2021 年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9]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惠贷”的相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的贷款用于日常经营,贷款期限一年,并用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厂房建筑物提供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贷款的基本情况
借款人: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
贷款币种:人民币
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
贷款期限:一年
贷款利率:预计年利率不超过 3%
贷款用途: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担保方式: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厂房建筑物提供担保
上述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等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南宁燎旺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 4 月 19 日
注册资本:3505.57 万人民币
住所:南宁市振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陈煜
经营范围:机动车灯具、机动车配件、汽车电子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模具设计制造;塑料件加工(以上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通货运(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商务咨询服务;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南宁燎旺 53.79%股权,南宁燎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南宁燎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6,386.17 194,724.21
负债总额 156,707.92 118,548.32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6,927.43 101,212.20
净利润 3,968.83 2,294.50
三、本次抵押资产情况
南宁燎旺拟将以下厂房及建筑物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具体明细
如下:
抵押人 抵押物所在地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 26 号员工活动中心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 26 号模具车间和餐厅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 26 号产品研发和实验和检测
综合楼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华路 26 号联合厂房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车园横四路 12 号 1 号厂房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车园横四路 12 号模具中心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车园横四路 12 号物流门卫室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柳州市鱼峰区车园横四路 12 号 1 号大门门卫室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云路 14 号 1 号厂房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云路 14 号 2 号辅助厂房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云路 14 号 3 号车库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堡云路 14 号 4 号门卫
注:柳州桂格、重庆桂诺为南宁燎旺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用于抵押的建筑物及厂房面积合计约 14,785.01 平方米,账
面价值合计 25,449.94 万元。
三、 本次申请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南宁燎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桂
惠贷”作为广西地区的地方优惠政策,其利率对比其他融资渠道具有
一定的优势,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申请“桂惠贷”,有利于增加南宁
燎旺及其子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降低南宁燎旺的融资成本,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利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9]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资本”,原名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分开召开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分别与交易对方广晟集团、广晟资本、电子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详细内容请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重大资
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本投
资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 3.1 条修改为:
本协议的生效以及乙方履行本协议第 4 条规定的付款义务取决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和成就:
(1)转让方内部决策机构批准本次交易;
(2)受让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3)有权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转让方本次交易;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经营者集中事项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审核通过;
(5)其他必要的审批、授权(如需)。
2、其他约定
2.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盖章签署后成立并生效,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
2.2 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二)公司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 3.1 条修改为:
本协议的生效以及乙方履行本协议第 4.1 条第(2)款规定的付款义务取决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和成就:
(1)转让方内部决策机构批准本次交易;
(2)受让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3)有权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转让方本次交易;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经营者集中事项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审核通过;
(5)其他必要的审批、授权(如需)。
2、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第 5.1 条修改为:
本协议生效后且甲方收到乙方依据本协议 4.1 条第(2)款支付的相应款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督促并协助目标公司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在目标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登记备案手续。
3、其他约定
3.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盖章签署后成立并生效,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
3.2 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三、 签署补充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主要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补充约定,有利于推进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实施。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9] (000541)佛山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 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 月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9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程科、黄志勇、雷自合依法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2022-01-19] (000541)佛山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 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 月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9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程科、黄志勇、雷自合依法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惠贷”的相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的贷款用于日常经营,贷款期限一年,并用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厂房建筑物提供担保。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5] (000541)佛山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2 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 月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9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
股(B 股)股份方案》,截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
届满,具体详见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
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的 1300 万股 A 股后,剩余已回购的 A 股股份 18,952,995 股以及已回
购B 股股份18,398,512股,合计37,351,507 股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若本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 1300 万股 A 股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时间内没有实施授予成功或因激励对象退休、离职或其他原因等没有全部授予成功的,未成功授予的股票将在后续予以注销。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还需符合国资监管部门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国资监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实施。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99,346,154 股变更为1,361,994,647 股。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5]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2-00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1300万股A股后,剩余已回购的A股股份18,952,995
股以及已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37,351,507 股股份将全
部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方案》,本次股份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其中回购 A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
(含),回购的 A 股股份不低于 900 万股且不高于 1399 万股用于
股权激励计划,不低于 1447.41 万股且不高于 2708.98 万股予以注
销;回购 B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1 亿港元(含)且不超过 2 亿
港元(含),回购的 B 股股份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 1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 A 股股份 31,952,995 股,回购公司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0% 。回购 A 股使用资金总额为20,195.5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B 股使用资金总额为港元5,858.8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具体
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期限届
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及注销安排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
股(B 股)股份方案》,截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
届满。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 1300 万股 A 股后,剩余已
回购的 A 股股份 18,952,995 股以及已回购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
合计 37,351,507 股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若本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 1300 万股 A 股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时间内没有实施授予成功或因激励对象退休、离职或其他原因等没有全部授予成功的,未成功授予的股票将在后续予以注销。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还需符合国资监管部门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国资监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实施。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99,346,154 股变更为
1,361,994,647 股。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69,196 0.94% 0 13,169,196 0.97%
其中:A 股 4,235,897 0.30% 0 4,235,897 0.31%
B 股 8,933,299 0.64% 0 8,933,299 0.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6,176,958 99.06% -37,351,507 1,348,825,451 99.03%
其中:A 股 1,073,038,507 76.68% -18,952,995 1,054,085,512 77.39%
B 股 313,138,451 22.38% -18,398,512 294,739,939 21.64%
三、总股份 1,399,346,154 100% -37,351,507 1,361,994,647 100%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01] (000541)佛山照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1-11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由董事长吴圣辉先生主持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 8 名董事、2 名监事、7 名高级管理人
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6 人,代表股份 612,377,66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5.40%(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99,346,15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A 股 31,952,995
股,B 股 18,398,512 股,合计 50,351,507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
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48,994,647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 人,代表股份 433,769,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1 人,代表股份 178,608,5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4%。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0 人,代表股份 561,342,
943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3.70 %(截至股权登记日
公司 A 股总股本为 1,077,274,40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A 股 31,952,995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A 股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1,045,321,409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 人,代表股份 394,815,295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的 37.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7 人,代
表股份 166,527,648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5.93 %。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51,034,725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6.8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 B
股总股本为 322,071,75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B 股
18,398,512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 B 股享
有表决权的总数为 303,673,2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38,953,796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2.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 12,080,929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3.9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 63 人,代表股份 33,260,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7%。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
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度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回避了对第 1-14 项议案的表决,上述股东
所代表的股份数 419,803,826 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关于公司符 整体 169,930,788 88.2419% 22,633,954 11.7534% 9,100 0.0047%
合重大资产重 A 股 158,027,279 94.6150% 8,994,090 5.3850% 0 0.0000%
组条件的议案 B 股 11,903,509 46.5846% 13,639,864 53.3798% 9,100 0.0356%
中小投 10,617,912 31.9230% 22,633,954 68.0496% 9,100 0.0274%
资者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169,930,788 88.2419% 22,643,054 11.7581% 0 0.0000%
2.1、本次交易 A 股 158,027,279 94.6150% 8,994,090 5.3850% 0 0.0000%
方案 B 股 11,903,509 46.5846% 13,648,964 53.4154% 0 0.0000%
中小投 10,617,912 31.9230% 22,643,054 68.0770% 0 0.0000%
资者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169,930,788 88.2419% 22,643,054 11.7581% 0 0.0000%
2.2、本次交易 A 股 158,027,279 94.6150% 8,994,090 5.3850% 0 0.0000%
构成关联交易 B 股 11,903,509 46.5846% 13,648,964 53.4154% 0 0.0000%
中小投 10,617,912 31.9230% 22,643,054 68.0770% 0 0.0000%
资者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169,930,788 88.2419% 22,643,054 11.7581% 0 0.0000%
2.3、定价依据 A 股 158,027,279 94.6150% 8,994,090 5.3850% 0 0.0000%
和交易价格 B 股 11,903,509 46.5846% 13,648,964 53.4154% 0 0.0000%
中小投 10,617,912 31.9230% 22,643,054 68.0770% 0 0.0000%
资者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169,930,788 88.2419% 22,643,054 11.7581% 0 0.0000%
2.4、交易对价 A 股 158,027,279 94.6150% 8,994,090 5.3850% 0 0.0000%
支付安排 B 股 11,903,509 46.5846% 13,648,964 53.4154% 0 0.0000%
中小投 10,617,912 31.9230% 22,643,054 68.0770% 0 0.0000%
资者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169,930,788 88.2419% 22,643,054 11.7581% 0 0.0000%
2.5、标的资产 A 股 158,027,279 94.6150% 8,994,090 5.3850% 0 0.0000%
的交割
[2021-12-30]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1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2 日;
其中,B 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
资者应该在 2022 年 1 月 7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
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B 股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办公楼五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废止公司《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实施方案》的议案;
4、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上述 1-3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4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
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 1-4 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上述 1 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50%股份的关联股东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庄坚毅先生将在股东大会
上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不接受其他股东对该议案的委托投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关于废止公司《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实施
3.00 √
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帐户卡、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营 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本公司办公楼五楼
董秘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2年1 月 17 日上午 9: 00—11: 30,下午 2: 00
—5:00 时。
(二)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黄玉芬、叶锦聪
电 话:(0757)82966028
邮 箱:jincong.ye@chinafsl.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一: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1
2、投票简称:佛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佛山电器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提 案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编 码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3.00 关于废止公司《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 √
制度实施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 √
案
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视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的
意愿表决。
[2021-12-30] (000541)佛山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0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了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9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庄坚毅、程科、黄志勇、李希元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李希元、张仁寿、窦林平依法回避表决。
为使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行职责,董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从2022 年起调整为每人每年 18 万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公司《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随着公司薪酬制度的修改及公司的发展情况变化,公司 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实施方案》与公司目前发展不相适应,董事会同意公司从 2021 年度开始废止《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实施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4:45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30] (000541)佛山照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1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了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4 名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李华山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第 155 条的规定,目前公司监事会成员缺额 1 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李经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李经纬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李经纬先生简历
李经纬:男,1976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高级
劳动关系协调师。曾任广东长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广东长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2021 年 12 月当选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经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2-30]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1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发生购买原材料、商品或服务、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43800 万元。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7,056.71 万元。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庄坚毅、程科、黄志勇、李希元依法回避了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50%股份的关联股东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庄坚毅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金 年初至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日已发生金
类别 容 价原则
额 额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 4188.37
10500
司
向关联人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 参照市场价 781.54
购买原材料 1550
采购原材 公司 格
料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其 469.55
600
控股子公司
小计 12650 5439.46
向关联人 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 购买固定资 参照市场价
2000 0
采购商品、 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产 格
服务 小计 2000 0
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84.97
12000
及其控股子公司
广东省新立电子信息进出口 3886
5000
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 332.29
向关联人 1550
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参照市场价
销售产品、 销售产品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 格
商品 1500 0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
1200 799.87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
1000 0
司
广东省广晟地产集团有限公
1000 308.96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 1000 0
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
600 0
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 7.35
300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其 2414.96
4000
控股子公司
小计 29150 7934.40
注:上表中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数据,尚未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将以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为准。
(三)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 际 发 生
关联交 关 联 交 实 际 发 生 预计 额 与 预 计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易类别 易内容 金额 金额 金 额 差 异 索引
(%)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
4188.37 12000 -65.10%
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 2021年1月
人采购 购买原 781.54 1500 -47.90%
股份有限公司 28 日,公告
原材料、 材料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 编号:
固定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469.55 1300 -63.88% 2021-005
产
司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 购买固 115.19 300 -61.60%
究所 定资产
小计 5554.65 15100 -63.21%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
26.94 0 -
术有限公司
佛山市富龙环保科
2.55 0 -
技有限公司
接受关
珠海市斗门区永兴 接受
联人提 不适用
盛环保工业废弃物 劳务
供的劳 0.57 0 -
回收综合处理有限
务
公司
广东省电子
[2021-12-28]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 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1-10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今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李华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华山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李华山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华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李华山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及职工监事代表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华山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完成补选监事及选举新任监事会主席的工作。
李华山先生在任期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李华山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1]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0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
(1)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 A 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2 亿元
人民币(含)且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 B 股的资金
总额为不低于 1 亿港元(含)且不超过 2 亿港元(含),按 2020 年
12 月 2 日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港元=0.84635 人民币换算,
折合人民币不低于 8463.5 万元(含)且不超过 16927 万元(含)。
(2)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2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84 港元/股。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8.52 元/股调
整为 8.42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3.84 港元/股调整为
3.72 港元/股。
(3)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 B 股股份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回购的A 股股份拟不低于 900 万股且不高于1399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拟不低于 1447.41 万股且不高于 2708.98 万股予以注销。
以上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2020 年 12
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及《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2021 年 2 月 5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B 股,并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 3 个交易日内及回购股份比例达 1%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31,952,995 股,回购公司 B 股股份 18,398,512 股,合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0%。回购 A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6.70 元/
股,最低价为 5.61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20,195.5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B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3.40 港元/股,最低价为3.00 港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港元 5,858.8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后,公司及时准备资金,并兑换了充足的港币资金,按股东大会授权要求积极实施本次回购。截
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 B 股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计划的
B 股回购金额下限,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实施结果与回购方案之间没有其他差异。公司本次 B 股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计划的 B 股回购金额下限,主要原因为: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为实施本次回购,需取得外汇管理部门对本次回购涉及购付汇的同意,公司积极推进购换汇
相关工作,直至 2021 年 2 月 4 日才完成购换汇相关工作并于次日进
行了首次回购。前述原因导致公司可操作 B 股股份回购的时间窗口减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股份。
回购实施期间内,公司先后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窗口期:
2021 年 3 月 25 日-2021 年 4 月 8 日)、《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窗
口期:2021 年 4 月 12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2021 年半年度报告》
(窗口期:2021 年 8 月 13 日-2021 年 8 月 26 日)、《2021 年第三季
度报告》(窗口期:2021 年 10 月 18 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等定期
报告,因出售资产披露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窗
口期:2021 年 11 月 8 日-2021 年 11 月 11 日)、《关于全资子公司土
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公告》(窗口期: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因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签
署<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窗口期:2021 年 2 月 25 日-2021 年 3 月
10 日)、《关于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窗口期:2021
年 6 月 5 日-2021 年 6 月 28 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披露了《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窗口期:2021 年 6 月 22 日-2021
年 6 月 24 日)、《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窗口期:2021 年 9
月 10 日-2021 年 10 月 11 日)、《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窗口期:2021 年 10 月 21 日-2021 年 11 月 1 日)等公告。在
前述窗口期内,公司均未操作股份回购。
3.为了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之日至
股权登记日期间(2021 年 7 月 8 日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未进行回
购股份操作。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 B 股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 B
股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5 日) 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B 股股
票累计成交量 3,794,695 股的 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根据此规定,公司 B 股股份回购受到了回购数量的限制。
三、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与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深圳广晟将持有的公司 71,696,136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广晟集团;广晟集团与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金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广晟金控将持有的公司 11,434,762 股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至广晟集团。非公开协议转让价格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孰高确定,转让价款用于抵偿广晟金控对广晟集团的债务。2021年 12 月 16 日,上述股份无偿划转及非公开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
手续。详细内容请见 2021 年 11 月 4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股东无偿划转及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 A
股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 A 股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 月 6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累计成交量 85,133,431 股的 25%;
每五个交易日回购 B 股数量未超过一百万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数 量符合相关规定。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五、股份预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 B 股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
拟不低于 900 万股且不高于 1399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时还需符合国资监管部门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国资监管部
门同意后方能实施),拟不低于 1796.30 万股且不高于 2295.30 万股
予以注销。
1、若本次回购的 A 股股份以下限 900 万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2295.30 万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 B 股股份全部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 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69,196 0.94% 13,169,196 0.97%
其中:A 股 4,235,897 0.30% 4,235,897 0.31%
B 股 8,933,299 0.64% 8,933,299 0.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6,176,958 99.06% 1,344,825,451 99.03%
其中:A 股 1,073,038,507 76.68% 1,050,085,512 77.33%
B 股 313,138,451 22.38% 294,739,939 21.70%
[2021-12-17]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股东无偿划转及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0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无偿划转及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
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及协议转让概述
2021年11月3日,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签订《股份无偿划转的协议》,将所持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71,696,13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2%)无偿划转至广晟集团。
同日,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更名为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资本”)与广晟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公司11,434,76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以5.73元/股的价格转让至广晟集团,用以偿付对广晟集团的债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于2021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转让过户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广晟集团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深圳广晟无偿划转至广晟集团的71,696,136股股票已于2021年12月15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广晟资本非公开协议转让至广晟集团
的11,434,762股股票已于2021年12月15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此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 股 票 数 量 持股
股票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广晟集团 - - 83,130,898 5.94%
广晟资本 11,434,762 0.82% - -
深圳广晟 71,696,136 5.12% - -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5,482,252 1.82% 25,482,252 1.82%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188,496,430 13.47% 188,496,430 13.47%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122,694,246 8.77% 122,694,246 8.77%
有限公司
合计 419,803,826 30.00% 419,803,826 3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互为一致行动人的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资本、深圳广晟、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晟集团。广晟集团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资本、深圳广晟、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19,803,826股股票,合计持股比例为30.00%。其中,广晟资本、深圳广晟分别持有11,434,762股、71,696,136股股票,持股比例分别为0.82%、5.12%。广晟资本为广晟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广晟为广晟资本全资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晟资本、深圳广晟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变为互为一致行动人的广晟集团、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仍为广晟集团。广晟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83,130,898股股票,占比5.94%,间接持有336,672,928股股票,占比24.06%,合计持股比
例不变,仍为3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及无偿划转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为互为一致行动人的广晟集团、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广晟集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0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情况概述
根据《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关于溧水区洪蓝街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宁溧府征字〔2020〕18 号],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南京佛照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本次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35,882.4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44,558.09 平方米,征收补偿款、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及其他奖励总金额为 183,855,895 元。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董事会
会议,会议以同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以征收补偿金额 183,855,895 元被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并由南京佛照公司与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签署征收与补偿协议。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是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本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征收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7721788256G
4、经营范围:房屋征收拆迁、物业管理、土石方工程。
5、关联关系:公司与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经核查,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被征收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次被征收的土地及地上房屋坐落于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688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 135,882.4 平方米,使用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地上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44558.09 平方米,用途为
工业。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南京佛照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
屋的账面净值为 914.89 万元(未经审计)。
2、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被征收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交易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被征收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本次房屋征收具体实施单位溧水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第五项目组委托江苏金汇通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征收分户估价报告》及《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评估
汇总表》,以 2020 年 7 月 10 日为估价时点,上述被征收资产的补偿
款、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及其他奖励总金额为 183,855,895 元。
四、 定价依据
以江苏金汇通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征收分户估价报告》及《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评估汇总表》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被征收资产的补偿款、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及其他奖励总计 183,855,895 元。
五、 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征收部门)
乙方: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被征收人)
1、征收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
根据协议约定,甲方共向乙方支付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款和奖金总金额合计 183,855,895.00 元,甲方应在乙方交房后十五日内,向乙方付清上述货币补偿(助)款。
2、房屋交接
乙方同意协议审核结束后十五日内,将被征收房屋搬迁完毕交由甲方拆除。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交房,否则,不享受提前搬家奖励、特别奖励、货币安置奖励。
3、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按约定支付货币补偿款,应当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搬迁完毕交由甲方,应当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政府主导的征收行为,也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因南京佛照公司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足 1%,故本次征收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经初步测算,本次交
易将增加公司净利润约 1.07 亿元,此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最终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南京佛照公司现有劳动关系员工 31 人,南京佛照公司已依照相关法规制定了职工安置方案,并经南京佛照公司全体员工同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6]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04
佛山照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
的《关于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 2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现就重组问询函问题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中所用的术语、名称、简称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修订稿中“释义”所定义的术语、名称、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问题 1
根据草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你公司将完成 LED 产业链垂直一体化整合,有利于提高你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协调上游原材料供应
进度,提高供应链运行效率。2021 年 1-6 月、2020 年度和 2019 年度,
国星光电向你公司销售产品的金额分别为 3,011.50 万元、4,781.02万元,4,254.45 万元,占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均较小。
(1)请结合你公司及国星光电的主营业务、行业特征、近几年主要供应商和主要客户情况等方面,补充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你
公司和国星光电之间是否具有显著、可量化的协同效应,你公司现有业务和国星光电相关业务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结合你公司及国星光电的主营业务、行业特征、近几年主要供应商和主要客户情况等方面,补充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你公司和国星光电之间是否具有显著、可量化的协同效应,你公司现有业务和国星光电相关业务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请结合你公司及国星光电的主营业务、行业特征、近几年主要供应商和主要客户情况等方面,补充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佛山照明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高品质的绿色节能照明产品和电工产品,并为客户提供整套的照明、电工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 LED 光源、LED灯具、LED 汽车照明、传统照明等,属于 LED 行业的下游应用端。佛山照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为灯珠(对应国星光电主要品类名称为“LED 白光器件”)、IC、结构件的生产企业。
国星光电处于 LED 行业的中上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与销售 LED 器件
及组件产品,产品应用领域包括消费类电子产品、家电产品、计算机、通讯、显示及亮化产品、通用照明、车灯、植物照明等,即国星光电部分主营产品为佛山照明所需采购的原材料。
近年来,虽然佛山照明所在的LED照明领域仍占据LED下游市场半壁江山,但国内通用照明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佛山照明需要在 LED 细分领域寻求新的业绩突破点,为传统的 LED 照明业务注入新活力。而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完备的产业链与供应链、低成本优势以及 LED 终端市场需求的增长,全球 LED 产业逐步向中国大陆转移,国星光电所在的国内 LED 封装领域已成为世界重要的LED 封装生产基地,国星光电未来发展趋势向好。本次收购国星光电,不仅能为佛山照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还能打通上中游产业链,提高行业内部生产集中度,促进行业规模化发展,为佛山照明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储备雄厚的竞争实力。
因此,对处于产业链上下游的佛山照明与国星光电而言,本次交易带来的产
业整合具有必要性。
(二)你公司和国星光电之间是否具有显著、可量化的协同效应
以下从定量与定性两个角度进一步分析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1、定量分析
(1)上市公司采购成本将进一步下降
目前,佛山照明主要向国星光电采购各类灯珠,其中常用的某型号灯珠在报告期内向国星光电的采购数量、单价、与同类供应商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佛山照明向国星光电采购某类灯珠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对比
向国星光电 向国星光电平 向其他供应商 向其他供应商平 价格
期间 采购量(个) 均采购价 采购量(个) 均采购价 差异
(元/个) (元/个) 率
2021 年 1-6 月 1,400,508,000 0.007444913 585,730,000 0.007788352 4.61%
2020 年 2,979,995,000 0.007915975 1,800,564,000 0.008228849 3.95%
2019 年 1,664,440,000 0.010040965 1,348,038,000 0.010861715 8.17%
注:1、价格差异率=(其他供应商平均采购价-国星光电平均采购价)/国星光电平均采购价;
2、考虑到商业秘密,佛山照明未披露灯珠具体型号以及进一步披露其他各类灯珠数据。
从上表统计可见,报告期内,佛山照明向国星光电采购的该型号灯珠平均单价较其他同类供应商的平均单价低 8.17%、3.95%和 4.61%,能一定程度为佛山照明带来采购成本的下降。国星光电向佛山照明供应该型号灯珠的单价较其他供应商低,主要原因系在确保国星光电合理利润、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前提下,双方通过在长期合作中不断优化材料选择、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生产熟练度,相关型号灯珠的制造成本得以下降。随着本次交易后双方合作深度和广度的提升,预计佛山照明对国星光电的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类将进一步增加,将有更多型号的灯珠制造成本得以进一步下降,佛山照明的采购成本也将进一步降低。
另外,佛山照明与国星光电在部分通用原材料(如纸箱)存在同类采购需求,若双方对采购需求进行整合,以集团的名义进行对外批量采购,则可以进一步压低供应商的供应价格,双方采购成本将有所下降。
本次收购前,佛山照明与国星光电的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双方在审议程序、决策程序上均遵循了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价格未显失公允。本次收购完成后,国星光电成为佛山照明的控股子公司,在佛山照明合并报表层面上双方的购销将得以抵消,在双方各部门加强协同下,预计双方交易量将进一步增
加,在规模效应下相关灯珠的采购单价存在进一步下降的空间。
本次交易后,佛山照明仍将按照原来的采购程序,在综合考虑产品品质满足公司质量标准、使用要求和整体协同效应的前提下,优先选用性价比最优的合格供应商,国星光电亦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保证交易价格公允。
(2)上市公司研发实力将有所增强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佛山照明研发人员(仅指专职从事研发活动的人
员,下同)数量为 286 人,员工总数 8,155 人,研发人员占比 3.51%;国星光电
研发人员数量为 492 人,员工总数 3,856 人,研发人员占比 12.76%。本次交易后,
佛山照明合并层面的研发人员数量为 778 人,员工总数 12,011 人,研发人员占比将上升至 6.48%。依靠国星光电强大的研发团队,佛山照明整体研发实力能够有所增强,促进研发效率的提升和研发成本的下降。
(3)上市公司技术研发成本、专利授权使用费将有所下降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国星光电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境外已取
得的主要注册专利分别为 638 项、41 项,其中有 182 项境内专利、9 项境外专利
与佛山照明的产品相关。通过本次交易,佛山照明可以加强与国星光电的专利技术合作,佛山照明的技术研发成本、专利授权使用费将有所降低。
(4)上市公司行业地位将显著提高
本次收购前,按照 2020 年营业收入的口径,佛山照明在申万行业“电子-光学电子-LED”行业全国排名第 8 位,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
佛山照明 2020 年合并营业收入将达到 69.47 亿元,排名前进至第 4 位。靠前的
全国排名可以增强佛山照明在客户洽谈与业务开拓中的优势,提高集团运营过程中的抗风险能力,在大型竞投标业务中提升入围与中标机率。
2、定性分析
(1)提高供应商议价能力、协调上游原料供应进度、提高供应链运行效率
本次交易后,国星光电成为佛山照明的控股子公司,佛山照明可通过国星光电掌握上游原材料供应成本区间的动态,提高其在采购环节对其他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获取合理的报价区间;获取原材料供应趋势以更好地协调国星光电及其他供应商的供货时间,合理安排原材料交期和提高自身产品的交付速度,并能够结合自身生产计划调节备料方案,从而提高佛山照明的上游供应链运行效率。
(2)双向促进新产品开发
此次收购能够加强双方在研发资源、渠道信息的共享,实现上游紧贴下游需求制定研发方向、下游紧贴上游研发成果提升产品的技术优势,以提高双方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快速响应市场需求。
佛山照明在 LED 照明应用产品上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在终端市场具有显著的品牌优势和渠道优势。本次交易后,双方将建立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佛山照明可及时将终端市场的需求及销售情况反馈给国星光电。快捷畅通的市场信息反馈有利于国星光电以产品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创新,深化产品定位、改进产品性能,稳固自身在 LED 封装领域的地位。
反之,通过将国星光电最新研发成果快速应用于佛山照明的终端照明产品上,及时推出差异化、高品质的新产品,可以提升佛山照明产品竞争力,巩固其在照明应用领域第一梯队的地位。
综上,虽然本次收购前佛山照明与国星光电的交易金额占佛山照明同期营业成本比重较小,但本次交易对佛山照明与国星光电之间能产生显著、可量化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
(三)你公司现有业务和国星光电相关业务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星光电将成为佛山照明的控股子公司,双方将基于各自渠道资源和技术优势,在战略发展规划中形成优势互补的业务整合计划,如佛山照明未来将加大在汽车照明、海洋照明、动植物照明、智能照明等细分领域的布局,国星光电的技术优势可助力佛山照明开拓新赛道:在汽车照明领域,可由国星光电定制小角度、高功率密度、符合各类应用场景的车规级照明产品;海洋照明领域,可由国星光电提供大功率、高功率密度的白光 LED 光源;动植物照明领域,可利用国星光电丰富的光谱方案数据库及其光电生物光学 LED 封装技术优势,推出系列动植物照明产品;智能照明领域,发挥国星光电在 RGB 方面的技术优势,开发小角度 LED 灯珠,开发智能家居、智慧城市领域需求的新产品,满足在特殊应用场景的需求。
国星光电、佛山照明虽分处于 LED 行业的上下游,技术需求和客户反馈等资源可以互通互用,但是未来开展业务整合时,双方能否顺利实现预期的协同效
果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协同进度、协同收益未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为降低业务整合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整合措施:
1、形成明确可执行的整合计划。本次交易后,双方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双方能继续保持独立性的前提下讨论佛山照明和国星光电的各项具体整合计划,明确每项整合计划中涉及的部
[2021-12-16]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0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27 日,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12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 2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以及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公司对《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
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草案章节 修订内容
重大事项提示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更新交易对方已履行决策程序。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更新交易对方已履行决策程序。
第五章 交易标的估值情况 补充披露估值参考的相关案例具体情况及对应的控股权溢价率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6] (000541)佛山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0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了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9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关于溧水区洪蓝街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宁溧府征字〔2020〕18 号],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佛照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以征收补偿金额183,855,895 元被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并由南京佛照公司与本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签署征收与补偿协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领导班子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
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吴圣辉、雷自合、张险峰依法回避了表决。
根据公司《领导班子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领导班子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并依据已发金额和已扣税情况,核算应发放余额并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发放。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职能部门调整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加强公司资本运作及投资职能,董事会同意将资本运作及投资中心从董事会办公室中独立出来,成立投资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6] (000541)佛山照明: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1-103
佛山照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
其中,B 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
资者应该在 2021 年 12 月 22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
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B 股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办公楼五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1、本次交易方案
2.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3、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2.4、交易对价支付安排
2.5、标的资产的交割
2.6、滚存利润安排
2.7、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2.8、债权债务安排及人员安置
2.9、违约责任
2.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7、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8、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估值报告的议案
9、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上述 4-6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
细内容请参见 2021 年 9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 1-3 议案和 7-14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 1-14 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第 2 项议案需 逐项审议表决。
上述 1-14 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需回避表决,不接受其他股东对该议案的委托投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2.00 逐项审议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2.01 本次交易方案 √
2.02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03 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
2.04 交易对价支付安排 √
2.05 标的资产的交割 √
2.06 滚存利润安排 √
2.07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
2.08 债权债务安排及人员安置 √
2.09 违约责任 √
2.1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
3.00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
的议案
4.0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5.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6.00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
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
案
7.00 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和《股 √
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8.00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 √
产估值报告的议案
9.00 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 √
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
案
10.0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1.00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3.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 √
案
1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 √
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本公司办公楼五楼
董秘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年12 月 30 日上午 9: 00—11: 30,下午 2: 00
—5:00 时。
(二)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黄玉芬、叶锦聪
电 话:(0757)8296602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一: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1
2、投票简称:佛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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